| 我欣賞民運拉杆子打游擊搞武裝鬥爭 |
| 送交者: 馬悲鳴 2003年06月03日10:11:1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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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已經過去十四年了,民運還這般沒起色。當年的八九民運效法的是「楊志賣刀」里的牛二。共產黨是楊志,政權就是那把寶刀。這幫牛二學生想要楊志那把寶刀,又不敢明搶,就逼楊志拿自己的腦袋試刀。牛二料定楊志不敢真砍,那把寶刀就可無嘗歸他了。沒想到那楊志給老鍾經略相公幹過,在邊庭上一刀一槍見識過真傢伙,哪吃牛二這一套,真被逼急了,只好應牛二的要求拿他腦袋試了刀。 八九年的學生也是如此,料定政府不敢開槍,便步步緊逼,終於逼得政府實在不得已被迫開槍了。這幫沒用學生這一通鬼哭狼嚎。問題是政府已經退到最後一步,除了武裝驅逐,就只有交出政權和自己的腦袋了。 學生也挺沒意思的,讓人家殺成那個樣兒,居然十四年來還是不住嘴地喊冤。 有什麼好喊的? 要麼承認自己非法,活該挨殺。要麼抄傢伙給政府幹! 王震老將軍說過∶“共產黨的天下是犧牲了兩千萬人換來的。你們想要,也拿兩千萬顆人頭來換。” 這話說得難聽,卻是實話。哪有個讓人家殺成那樣了,還哭哭啼啼逼人家平反的。 中共什麼時候逼國民黨給四一二平反了?什麼時候逼蔣介石給皖南事變平反了? 四一二發生在1927年,十四年之後就是1941年,八路軍已經發展了幾十萬人的武裝力量和大片敵後根據地了。可這幫廢物點心的六四學生,哭了十四年,一條槍的武裝也沒拉起來,就只會喊冤叫屈。現在又想出了一條證明中共政權非法的胡言亂語。 如果民運想證明政府違憲,則必是承認中共的憲法合法。如果中共的憲法合法,則戒嚴法就在憲法之內,則戒嚴合法。 陳小平搜腸刮肚想出了個國務院組織法里有個重大決策要集體討論這麼一條,非說李鵬的戒嚴令沒經過討論。問題是你陳小平怎麼知道沒經過討論?當時的戒嚴是嚴格按憲法程序來的。戒嚴令里都寫明了根據的是憲法某條某款。 如果民運說政府違憲,則就等於承認中共的憲法合法,那麼政府的被迫武裝驅逐就是合法的。如果民運否定中共政權的合法性,那麼沒有了法律也就無所謂非法。自然政府的武裝驅逐就談不上非法。不管民運是否承認中共政權的合法性,都無法證明政府非法。 中共不管承認不承認國民黨政權的合法性,都自己拉杆子和政府幹,最後把天下打下來了。國民黨不管承認不承認北洋政府的合法性,也自己拉杆子和政府幹,也曾把天下打下來過。 民運要想干點讓人佩服的事,就只有指着國共兩黨說,他們兩黨能武裝鬥爭奪天下,我們也能! 回國拉杆子和政府幹去。不管占住井崗山還是延安,發動群眾,籌集餉械,斗村幹部,殺貪官污吏,多幹些大快人心的事跡,在民間廣為傳誦,吸引廣大青年才俊的加入。等你們把天下打下來了,我自然會替你們說話。 當然了,要是被逮着上雨花台刑場也別叫屈。怎麼也得來段“我手執鋼鞭將你打”吧。當然了,還有“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等民運勝利了,自然會追認你們是民運烈士,讓少年兒童向你們的墓碑行禮。 就這麼哭哭啼啼十四年,一輩子也別想讓人瞧得起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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