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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上讀到一位當年的中國紅衛兵在參加奧巴馬總統在亞利桑那州主持追思紀念會時,看見美國年輕人見到奧巴馬時又吹口哨又尖叫的興奮之情,說是聯想到自己當年作為紅衛兵小將在天安門廣場被毛主席接見時的幸福心情,頗不是滋味。這不是我在中文網上第一次讀到中國人看不慣美國人對奧巴馬的熱愛之情,並將其與當年中國人崇拜毛主席相提並論。經歷過領袖崇拜的中國人一看到有人熱愛領袖,就有似曾相識的感覺,依我看,他們是把兩個表像似乎有那麼些類似,實質卻有巨大差別的事混為一談,看問題膚淺了些。那麼紅衛兵對毛主席的熱愛與美國年輕人對奧巴馬的熱愛有什麼區別呢?下面是我看到的紅衛兵熱愛毛主席與美國人熱愛奧巴馬之不同。
紅衛兵對毛主席的熱愛是政府造神運動的結果,是由上而下發展製造出來的,美國人對奧巴馬的熱愛是自發的,是由下而自由興起的;
紅衛兵熱愛毛主席時期,紅衛兵所能接觸到的媒介把毛主席描繪成光芒四射的紅太陽,美國人熱愛奧巴馬時期,美國人所處的媒介對奧巴馬批評多於支持;
紅衛兵熱愛的毛主席長相醜陋,舉止土氣,一副土匪的樣子,美國人熱愛的奧巴馬又英俊又酷又會演講,像個電影明星;
紅衛兵熱愛毛主席是因為毛主席是高高在上權力無邊的皇帝,當皇帝在先,受熱愛在後,而奧巴馬則是先受到人民的愛戴,才被選為總統。
其實美國人對奧巴馬的追隨就像影迷們追隨電影明星一樣,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當然選領袖把酷把明星氣質當成一個考慮因素不是最聰明的舉動,因此說美國人尤其是年輕人有時做事不那麼聰明不為過。但美國人的不聰明比起紅衛兵的傻來遠遠不是一個數量級的。當年紅衛兵見到毛主席暈過去的時候,毛主席已經犯下了很多滔天大罪:反右引蛇出洞迫害了一大批正直的知識分子;大躍進犯大錯,證明毛主席是個連基本常識都沒有能力判斷的蠢貨,導致三年“自然災害”,餓死幾千萬人;打擊迫害與自己意見不同的同黨彭德懷劉少奇等等。如果中國當年有美國這樣的言論自由,毛主席還能在紅衛兵眼裡那麼像太陽嗎?何況當時不只是年輕的紅衛兵,那些老漢們不也在日夜想念毛主席嗎?而奧巴馬呢?自從他決定參加總統競選的那一刻起,媒介就把他里里外外抖了個遍,當上總統後,更是每一個決策,每一句話都被評論檢查批評。確實,現在還太早下結論奧巴馬是不是一個偉大的總統,但至少他已經被證明是一個沒有什麼大錯的稱職領導人,是一個真心願為美國人民做點事的好人,又那麼酷,被年輕人追隨一下,沒什麼大損害。
把紅衛兵熱愛毛主席與美國年輕人熱愛奧巴馬等同的另一個可笑之處是,當年中國人誰敢不崇拜毛主席?誰敢不聽毛主席的話?如今美國呢?不僅沒人強迫美國人熱愛奧巴馬,不是還有Rush Limbaugh,Glen Beck, Sarah Palin,Birther們之類沒事就罵他甚至污衊他的嗎?不是還有那麼多共和黨參議員眾議員法官凡事都和他對着幹的嗎?而在我日常生活里聽到不贊同奧巴馬的聲音似乎比支持奧巴馬的聲音還多。當然,克林頓布什當政時,周圍人罵總統嘲笑總統的聲音也一點不小,罵總統嘲笑總統是美國人的一大業餘愛好。
我在網上還讀到有中國人對競選候選人受到選民歡呼雀躍式的歡迎反感,說是跟見到毛主席似的,讓我覺得這也許是文化差異,也許是老一代新一代代溝。在美國,政治有一半是娛樂,是要讓人民自願來參加的,不像在中國,政治是嚴肅的你死我活的鬥爭,政治大會是強迫人民去參加的。在美國,你要真把競選聚會搞成莊嚴肅穆的政治大會,可能幾乎就沒人願意來。另外,美國人個性上就比中國人敢愛敢恨,喜歡起人來比大多數中國人熱情大膽得多。我在電視上看到過奧巴馬在夏威夷度假打高爾夫球時,偶遇的路人對他大叫“奧巴馬,I love you!”的。我也挺喜歡奧巴馬的(作為人,不是作為總統,因為確實沒有能力判斷他做的決策是否偉大),不過如果我有機會見到奧巴馬,我可能既不會吹口哨,也不會尖叫。還記得多年前去聽的一場Tina Turner的音樂會上,前排有一個不那麼年輕的美國大男人衝着Tina Turner大吼“I love you!”,讓當時來美不算太久的我覺得頗為新鮮。好在在美國,不同的人是不同偶像的粉絲,那些脫口秀主持人從自己忠實的觀眾那裡得到的口哨尖叫恐怕一點也不比奧巴馬得到的口哨尖叫少,而不是像中國當年那樣,億萬人民都崇拜毛主席。而且美國人心中的偶像易變易倒,那些受人崇拜的名人偶像們大多不敢停止進步或無禮囂張,不像在中國,毛主席都壞事做盡了,人民還忠貞無悔。
據說如今中國人也以對國家領導人暱稱“寶寶”,“胡哥”來表達喜愛了,不過美國人對奧巴馬的喜愛是自由世界裡的真情,而中國人則是在沒有選擇權的世界裡對權力的屈服,是虛假的模仿。在美國,是由喜愛而授予權力,是先喜愛後有權力,喜愛不是因為對方有權力而產生的,而在中國,則是因為對方有權力不允許公開批評不允許選擇而被迫去喜愛,去獻媚,兩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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