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伐林:三峽工程背後,有沒有利益集團? |
| 送交者: 高伐林 2011年03月07日15:01:4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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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是否確實成了特殊利益集團尋租的工具?我着手調查了解了一番。有的網友的質疑,讓我想起我的一位與中國某著名詩人同名的校友,在不允許轉彎的地方轉了彎,被警察拿下,他不由得申辯:“俺只是跟着前面的車輛。”警察答曰:“是的。我看見了。我一次只能抓一個。”一棵樹上有很多隻鳥,一槍能打下幾隻?
2005年,我寫了一組關於中國著名水電專家黃萬里的文章,在其中的一篇《黃萬里為什麼說三峽工程永不可修?》中介紹: “長官意志”為什麼主上呢?作家鄭義在《遙祭中華之子黃萬里》文中分析說:這是因為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權勢逼人的水利工程利益集團。為了以上大工程而攫取權勢、中飽私囊,這個利益集團反大禹疏導之道而行,大建其壩”。半世紀以來,他們建了8萬5千多座各類水庫,竟占了全世界水庫總數的二分之一。僅在長江流域,他們竟然建了4萬多座水庫。他們還不打算住手,還準備在漢水上再建16座,在長江正源雅礱江上再建20座。“不把中國的大小江河碎屍萬段,他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鄭義的說法,並不是無端揣測:李鵬的副手、原中國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涉嫌貪污巨款而出逃匿蹤,迄今尚未尋獲歸案,不就透露出了冰山一角?…… 這一組文章,時隔五年多,在我的博客重新刊出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有些我很尊重的博友寫跟帖表示質疑,例如:米笑說:“說修三峽是為了禍國殃民,有些於理不通,說是為了中飽私囊也缺乏證據。”“看不出哪個當官的不修大壩就不能升官發財”。 我立即跟帖,指出米笑所指責的“說修三峽是為了禍國殃民”,是虛設靶子,不符我的原意:我文中所引黃萬里所說的原話是,三峽大壩是“禍國殃民的工程”——他是從這項工程未來對中華民族會造成巨大災難這層意義上這麼說的。黃萬里沒有說(我更沒有說)“修三峽是為了禍國殃民”。三峽工程“禍國殃民”,“修三峽是為了禍國殃民”這兩者的意思有巨大的區別,是不能混淆的——我們說,“文革禍國殃民”,並不意味着說“發動文革是為了禍國殃民”,是同一個道理。 而對米笑君“說是為了中飽私囊也缺乏證據”,“看不出哪個當官的不修大壩就不能升官發財”,我回答說: 對“說是為了中飽私囊也缺乏證據”,一個簡單辦法就能驗證:請您在谷歌上用“水電局長落馬”幾個字搜索,您會發現,出來137,000條報導和文章——這是不是搞水電“中飽私囊”的證據? 而“看不出哪個當官的不修大壩就不能升官發財”這句話,只是個簡單的邏輯謬誤:“不修大壩也能升官發財”,難道能證明我指出的“修大壩是升官發財的捷徑”不對嗎? 也巧,我的一位與中國某著名詩人同名、旅居美國的同窗兼好友,昨天發來一篇他的文章。他在不允許轉彎的地方,跟着前面的車輛轉了彎,卻被警察拿下,不由得申辯—— “先生,俺只是跟着前面的車輛。”俺把滿臉的無辜換成一臉的委屈。 “是的。我看見了。我一次只能抓一個。” 幾年前俺一兄弟在280號公路上跟着一群車瘋跑。行在最後,被個公人拿下。兄弟不服,上了公堂。那縣吏問,一個樹上有很多隻鳥,一槍能打下幾隻?俺兄弟被問了個張口結舌。 ![]() 三峽大壩的衛星圖片 言歸正傳。我在2005年寫了這組文章並在媒體上刊出後,六年來一直忙於別的事務,沒有再涉獵這一話題,對這一領域的動向也就比較陌生了。這次米笑等網友提出質疑,倒提起了我的興趣: 三峽工程是否確實成了特殊利益集團尋租的工具呢? 我便着手調查了解了一番。原來,十多年來,從三峽工程撈到好處的人大有人在!鄭義的指控完全不是無的放矢! 下面是部分報導: 三峽工程近日爆出貪污醜聞。中國國務院審計長李金華在全國審計會議上透露,該署查出14名官員涉嫌挪用三峽移民資金五億元人民幣。目前,有關部門已對14名官員中的一部分人展開刑事訴訟,其餘尚在調查中。遭挪用的資金,則被用於建屋、開設公司及買股票。 據報導,去年中國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水利建設資金、三峽移民資金的使用情況等進行的審計,共查出各類違反財經法規金額達1250億元人民幣。 審計署共組織了對水利部七大流域及30個省區市水利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查出轉移挪用水利建設資金及亂集資等違紀金額30億。對三峽移民資金和移民建鎮資金進行的審計中,查出擠占挪用移民資金5億元,發現貪污私分三峽移民資金案件10起,涉案人員14人。中央政府撥出40億安置三峽工程附近的120萬人,其中五億遭挪用,約占預算的12%。(中新社2001年4月6日《三峽工程五億人民幣遭挪用,十四名贓官涉案被查》) 國務院三峽辦公室為國務院三峽建委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國務院三峽建委的日常工作。日前,國務院三峽辦爆出罕見的腐敗大案——三峽辦高官集體貪污挪用三峽工程移民資金,涉案金額達數千萬。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審計署對國務院三峽辦進行了審計,並且出具了審計結果公告----2010年第19號(下)。審計公告指出,國務院三峽辦直屬事業單位——移民管理諮詢中心高官涉嫌集體貪污挪用三峽工程移民資金。 審計公告節選: “三峽辦移民管理諮詢中心違規承攬監理業務500.69萬元,將168.83萬元資金存放在法定賬簿外。 1.2005年至2009年,該中心在未取得監理資質的情況下,先後與11個關聯單位簽訂了金額共計500.69萬元的17個工程監理合同,實際收入310.20萬元。 2.2006年至2009年,該中心以虛增印刷品數量和編造虛假會議等方式,套取現金148.47萬元存放在法定賬簿外,還將房產出租收入20.36萬元存入個人賬戶。其中40萬元以現金形式上交三峽辦,用於發放職工節日補貼;餘款送給了向其輸送項目的單位或相關個人。” 有媒體報導,據調查,審計公告只是解開了腐敗大幕的冰山一角,真正被貪污挪用資金甚至高達數千萬,涉案人員數十人,為近年來三峽工程爆出的最大醜聞。涉及範圍之廣,涉案官員級別之高乃是三峽工程建設以來極為罕見的。案發後,國務院三峽辦紀檢監察部門不但不徹查貪污,相反卻對涉案官員進行包庇,通過一系列“運作”,使國家審計署縮減涉案金額,最終把涉案金額縮減到數百萬。並且國務院三峽辦紀檢監察部門官員多次到移民管理諮詢中心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對移民管理諮詢中心已被逮捕官員進行“營救”和“封口”。紀檢監察部門成為貪污的保護傘,據此推斷,涉案官員級別高,範圍廣,能量大超乎常人想象。 據審計署公布的調查結果:國務院三峽辦移民管理諮詢中心主任余孝敬(副局級),副主任周建國(副局級)、林學軍(副局級)集體以違法手段套取巨額現金,從而貪污、私分、挪用。涉案高官集體對外謊稱套取的巨額現金數百萬元全部送給向其輸送項目的單位或相關個人。面對審計署的審訊,他們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貪污而是行賄給他人呢?涉案高官竟以其主管的國務院三峽辦移民管理諮詢中心的名義蓋公章以互相證明“清白”,其藐視法律的囂張氣焰可見一斑。 審計署查實的還有:涉案高官直接從與移民管理諮詢中心簽訂虛假合同的宜昌市明新印刷廠(湖北省宜昌市體育場路31號)收取了數額不等的巨額現金,並且連續數年持續貪污移民管理諮詢中心主辦的多個會議及項目經費。 相關人士分析,有更高級別官員涉案。三峽辦理諮詢中心是某些三峽辦高官的私人“小金庫”,每年均從移民管理諮詢中心“洗錢”數十萬至上百萬不等,形成了一個從上到下的“貪污網絡”,事發後,牽一髮動全身,互相包庇是必然,紀檢監察失效是可預見的。上級高官通過下屬單位官員共同“洗錢”貪污非常隱蔽,案發後往往互相包庇,查處有一定難度,法網恢恢,腐敗分子面對的一定是法律的嚴懲。 三峽庫區人民為修建三峽工程作出了巨大的犧牲,三峽庫區因貪污賄賂、瀆職侵權而落馬的官員已超過二、三百名,特別是此次涉案官員均為具體負責三峽移民日常工作的國務院三峽辦高官,更引人深思。(《廣州日報》2000年1月23日) 據香港英文《南華早報》等報道,三峽經濟開發公司經理金文兆(譯音),從國家三峽建設基金中盜取12億元人民幣,匯入自己的海外帳戶,本人下落不明。 三峽工程中確有一個“中國三峽經濟發展總公司”,總裁名叫荊文超,與“金文兆”幾乎完全諧音。此人則是中國經濟界又一“奇才”,原不過是河南省水利系統的一個普通職工,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口才了得,深得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付主任李伯寧賞識,進京當官,還是全國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據說“自廉自潔”,在北京沒有一平方米私人住房,住辦公室。他管的這個總公司,原是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和移民局的下屬公司,後“脫鈎”成為“一般”企業,但經營範圍包括籌集資金、經濟技術開發合作、房地產、三峽工程建設所需要的設備、物資供應、銷售、租貸,進出口商品、技術貿易和轉口貿易,還兼營紡織品、服裝、輕化工產品、土畜產品、電子產品…… 這座大壩底下的貪污案件,不是幾萬、幾十萬、幾百萬,而是幾千百萬、幾億、十幾億的大數字;從涉及的人員來看,有市長、縣長、縣委書記等中高層幹部,也有一般的辦事員;有公司的總裁,也有一般的施工人員。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大的更黑的貪污案件只是還沒有被揭露出來而已。金文兆被公安部門抓起來時,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和移民局將他擔保出來,最後落個錢流海外,人則下落不明。自從三峽工程批准之後,“三峽”這個招牌就成了三峽工程的專利,在全國兼併網羅其他公司,境外就有13家子公司,都能享受國家對三峽工程淹沒區的優惠稅收政策。這樣的大壩,的確“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才可能建造”(工程可行性論證中是這麼說的),而這樣的貪污,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才可能。 工程的造價和經濟可行性是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的重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1992年批准三峽工程的動態投資額為157億元人民幣,靜態投資額為一個為571億元人民幣(1990年底價)。可是到了1995年,輸變電工程的造價不再計算在三峽工程造價內,而工程的動態投資額卻上升到900多億;到了1998年,工程的動態投資額上升到2500億元;到1999年全國人大政協開會,傳出三峽工程造價6000億元的消息,說是朱容基追問工程負責人時給予的回答。 這座大壩的造價,在工程批准之後,成倍地上漲,可是批准它的全國人大、提出興建提案並負責建設的國務院、成篇累牘地報導三峽工程的新聞界,對此卻不聞不問,似乎造價漲到2500億,是天經地義的事,這2500億元還不包括全部的工程造價,而工程全部投資將高達6000億元。三峽工程的造價大幅度地上漲,就給貪污造成最有利的機會。 三峽庫區都是貧困地區,國家從來沒有重大項目投入(重慶市除外),十幾個縣都是窮縣,負債纍纍。三峽工程移民安置費400億,實行包幹,……把錢按按移民人數的比例,分給各市縣政府,省政府也不干預這錢怎麼用。按三峽工程移民條例所規定,各市縣政府可以將移民安置費,以貸款的形式發放給企業,可以回收,也可以不回收,就給貪污創造了最好的條件。往往市縣政府在回收了貸款之後,就將這筆錢另作他用了,因為規定不用上繳國庫。各市縣也可以將移民安置費,以投資的形式存入銀行,用利息(投資的收入)來安置移民,當時有人專門著文說,三峽工程移民費400億,以投資利息10%計算,每年利息40億,按113萬移民計算,平均每年每人的利息收入3540元,大大超過農村移民的年收入水平。 總之,移民安置費是一大財源,豐都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陳芝蘭就用它來買股票,萬州區移民局出納員王素梅挪乾脆拿去直接上了賭桌,豐都縣國土局的黃髮祥則用個人借外商名義去搞飯店,所有這些,禍根都在李鵬簽發的三峽工程移民條例。 其實三峽工程還有更大的貪污受賄,只是中央政府不想查,也不敢查。中國葛洲壩集團的三峽實業公司,花七個億進口幾百輛重型卡車、大型推土機、裝載機和挖掘機,全是七十至八十年代的二手設備,按國際標準早該報廢的。這只是小案一樁。 三峽工程的最主要的機電設備是32台水輪發電機組,其中第一批14台,第二批12台,最後還有6台。第一批14台,花巨款進口了12台,其餘兩台進口部件在中國組裝,也是七十底至八十年代初的技術水平,是技術總體水平比中國更差的巴西生產的,也是西方工業國家“邊緣化”的技術。論證的時候說,三峽工程所需要的重要機械設備,包括水輪發電機組,都可以國產,鄒家華在給人大代表的報告中也說,主要機電設備可依靠自己的力量,立足國內製造。可是全國人大批准之後,中國人突然沒有能力自己製造水輪發電機組了,只能進口,採買團也週遊了歐洲瑞士、德國、法國,最後買的卻是巴西貨,技術參數也沒有達到合同要求,這中間有多少人得了多少回扣,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三峽工程某些負責人在海外子女的銀行賬上,為此增加了多少美元,也許永遠是個謎。 是國內的廠家沒有這樣的技術能力?不是;是國內的廠家訂單過多,沒有興趣來接三峽工程的任務?不是;國內的廠家的訂單不足,工人們不得不下崗;是國內廠家出價太高,在招標中失敗?不是,國內的廠家連參加招標的機會都沒有。 ……(瞿無希《腐敗大壩》) 我還看到戴晴的一篇早年的文章。文章雖然是早年的,但是資料今天看來也沒有過時——因為並沒有得到查處。下面是摘錄: 新華社《每日電訊》最近揭出,三峽工程貪污、私分、挪用移民資金5億元。應該說,其數額、其手段,其涉案的人數,並沒有讓人感到驚奇。令人稍有感覺的是,“喉舌”終於決定揭發這件事了。記得某年春天,學生還沒有上街,我們一批記者剛剛出版了那本反映了對三峽工程論爭的《長江長江》。當我來到三峽工程的鼓動者們正開會的京西賓館給他們送書時,親眼看見停在大樓前邊院子裡整整一長串簇新的、還沒有啟用的進口轎車。其實,編寫這本書的時候,就已經有圈內的人告訴我們,“工程還沒上,他們北京的住宅小樓已經蓋起來了。”而當時反對上馬的領袖人物之一,原國家經委副主任林華,正準備把一份調查資料交到監察機關——據他掌握的情況,工程還沒獲得批准,5個億已經花掉了。林先生當時對我說的是:“現在知道他們為什麼拼命把工程往上推了吧!上了,這5個億淹沒在上百上千個億里,誰也看不出來。要是上不了,那就要徹底查查了。”凡是熟悉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運作方式的人都知道,三峽工程是典型的“釣魚”工程——先以“花小錢辦大事”這種美夢,騙得除了豪情和口號什麼也不懂、而且事情干砸了絕不會被追究的“老革命”的信賴,然後把上不上、下不下的爛攤子撂給他們,逼他們追加錢。在1989年,金融專家本來已經算出三峽工程的總投資不會少於5900億,到1992年逼迫人大通過時,楞是只說570億。獲得通過之後,立刻長到750億,不過三年,又長到960億和1200億。到了1997年,內部已經承認6000億元,與工程的反對派10年以前為他們作的計算接近。但目下北京的知情人卻說:“沒有10000億絕對拿不下來,到時候看吧!”移民經費占工程總投資的1/3,這在世界大壩建造史上,已經找不到先例,還不必說這1/3的投資所面對的,是到今天也沒有算清楚的龐大的移民人數。三峽工程當局開頭的策略是,不管實際數目有多少,上報時,“絕對不能提100萬,否則就是給反對上馬的人送上一顆槍斃三峽工程的子彈。” 1992年獲得人大通過的時候,報的就是72.55萬人——雖然他們心裡非常清楚,這1985年的數字是怎麼算出來的。果然,獲得通過之後,人數長到了113萬,目前有時候也說是120或130萬。即使這已經縮小了的數字,也令世界上熟悉水壩工程的人吃驚——因為全世界的水壩工程,沒有移民超過15萬的。 1949年以來,光是大、中型水壩,中國就已經修建了8萬多座。在計劃經濟和人民公社體制下,一聲命令、少得可憐的幾塊錢,幾千萬農民就“為了偉大的水利工程”背井離鄉了。直到今天,在事情已經過了幾十年了,仍然有數百萬“已經獲得安置”的水庫移民生活在貧困線下。三峽工程的移民官員誇口說,這回不同以往,因為他們將採用一個叫做“開發性移民”的新政策,即不把中央政府撥下來的移民款項簡單地交到移民手中,而是由各級移民官員掌管,替他們在即將移往的地點造房子、建工廠、開田地,移民們就等着享現成吧。政策一出,有常識的人立刻提出警告:這麼個干法,不是為貪污、強占、挪用大開方便之門嗎?果然,從工程開工到今天,新縣城的“小人大會堂”建起來了,帶游泳池的五星級賓館建起來了,層層轉包的“豆腐渣”工程坍塌了,而有“鐵碗移民縣長”(譯為“鐵腕”——高注)之稱的蔡軍,上任不過兩年就給打死在家裡。 已經查出的5億元令世界震驚,但據我們這些十年來一直追蹤觀察、多少明白些內情的人看來,這只不過是三峽工程黑幕冰山之一角,實情遠沒有揭發出來。眾所周知,“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在二灘和葛洲壩的電已經賣不出去、長江防洪已被證明不能依靠水庫蓄水(三峽庫容只有來洪1/10),移民上訪請願接連不斷的當口,大舉外債為三峽工程買回外國淘汰的水電裝置的外事活動,正方興未艾。通過這則報道,我們初步知道多少錢被貪被占了。但多少錢已經或將要被揮霍、被暗算、被浪費,或者被花出去破壞自然、壓迫平民,最後導致中國的生態和社會災難,就等最後算總賬吧。(戴晴《三峽工程貪污5個億隻是冰山一角》) 此外我還看到如下材料: 豐都縣國土局局長兼徵地辦公室主任的黃髮祥,貪污三峽工程移民安置費、土地出讓資金一千五百多萬元,被判處死刑; 豐都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陳芝蘭挪用三峽工程移民安置費購買股票,被判處徒刑15年; 萬州區移民局出納員萬素梅挪用巨額移民資金進行賭博,被判處徒刑15年; 三峽工程移民“模範縣”巫山縣,平均每年貪污挪用三峽工程移民安置費3000萬元,年輕的巫山“移民縣長”蔡軍被殺,檢察官認為兇手是到縣長家搶錢,一個靠工資收入的七品官,為何家中藏富引凶? 涪陵市被稱為是移民安置搞得最好的,市委書記趙甫安的貪污受賄案卻轟動全國; 中國葛洲壩集團的三峽實業公司總經理代蘭生,花七億元從國外進口一堆廢銅爛鐵; …… 以上這些,在米笑看來,應該算是“中飽私囊”的“證據”吧? 說句題外話:對以下報導披露出來的情況,我數年來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水電站,中國有史以來建設的最大型工程項目——三峽工程,1994年12月14日由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在開工典禮上宣布:三峽工程正式開工。經過三期工程,終於全部竣工。與盛大的開工典禮適成鮮明對比的是寒酸到極點的竣工典禮:破除了國際水電界通常在大壩澆築到頂舉行盛大慶典的“國際慣例”,竣工典禮僅用了8分鐘,中央領導人無一到場。 當時有報導指出:至今已耗資上千億元的三峽工程,主體工程大壩封頂的儀式,僅花費寥寥數百元…… ![]() 三峽大壩遠眺 相關文章: 黃萬里為什麼說三峽工程永不可修? 詩人黃萬里 一個人與一條河的悲劇 黃萬里去世了,黃河悲劇未結束 聽黃萬里的女兒談父親 官方和民眾眼中的水利專家黃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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