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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三生:律師很流氓與扭曲的法律
送交者: 石三生 2011年06月11日14:52:4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律師很流氓與扭曲的法律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自顧不暇之時,原本是不願意多管閒事的。但看到於佃榮先生在1510之後的留言,他明知自己在國內被到處封殺,已經是人微言輕,還懇請幫助傳播一下。卻之不恭也就只好勉為其難了。黨又何嘗不知道傳播就是力量呢?這不正是網絡上不分是非、大肆追剿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嗎?觀黨之行止,與做糖不甜做醋必酸的人們有啥子兩樣呢?政府們做了惡,他們管不了;老百姓蒙了冤,他們卻管的有滋有味。也難怪顧曉軍先生要說“怎一個亂子了得”了。

 

於先生的事,我是不知實情的。只好再如平常作文一般,用了小人之心去度君子的大肚子。雖然不敢說十有九中,猜測個八九不離十,應該是一貫的水平。

 

於先生說被告律師在法庭上公然威脅,說出:“今天我就叫人將你(於佃榮孩子)埋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於佃榮孩子)的祭日!”的話來。以為有些不是很靠譜,因為這像一句台詞,像如今正流行的“紅色記憶”中日偽反動派們的台詞。在法庭上朗誦紅色記憶中的台詞,是否觸犯了法律,估計以黨要九十大壽、新中國年過半百、全國一萬人民公訴茅于軾之際,律師們極左、極右一下應該也是常事兒。誰叫咱這法律雖然不會為艾未未之流彎曲,卻一定會為紅色記憶大開方便之門呢!

 

於先生的孩子受到了語言恐嚇、暴力,還是在堂堂的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庭上。正應了那句流行語: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耍流氓。咱社會主義的一般規律,向來都是如封建王朝一般,由權貴們說了算的。青天不是沒有,只是不常見而已。於先生如今妄想憑這麼一句流氓語,就斷送了那被告律師的錢途,恐怕是痴人說夢。你想:果然此話屬實,那連雲港中級法院成啥了?豈不是等同於幫派火拼之地?石三生也在和政府講法律,已歷四年還沒講明白。但自己卻早已明白了一個道理,如今的律師,極少有好東西。所以,後來的官司都是自己打。省下那律師費,喂喂阿貓阿狗也好。倘若調換一下角度,站在律師們的方位想一想,也不能都怪他們,不狼狽為奸,又哪裡有那麼多案子讓他們代理呢?可憐中國的老百姓,不只是要拿民脂民膏養着那些權貴,還有哪些依附於權貴的階層,統統都是你大爺。律師多半要投靠了法院,那些司法鑑定中心也是一樣。說一條利益鏈上,還能正大光明,不是扯淡也是奇談了。

 

石三生雖然如此愛莫能助,於先生也不必灰心。咱老百姓逆來順受慣了,不妨再忍一忍,先打自己的官司要緊。至於那口出穢語的大律師,完全可以在下一次開庭時,提出異議,來個不認可,讓被告換一律師代理。有些惡狗你打不得,就繞着走。想必那中級法院,應該不會再袒護流氓律師,這要做實了,是要影響亞歐大陸橋頭堡的光輝形象的;也會讓吳邦國委員長難堪不是?中院雖然有全程錄像,但他們肯定不會為此而公開的。這也是咱已經健全了的法律特色之所在:法律未必能保護得了好人。但有些壞人是一定要受保護的。

 

說起這語言暴力,倒也讓自己想起被請去警局的一件事。當然,那一天,警察們是極其友好的,雖然他們除了胡主席的維穩大計,並無法律可依。審查結束、出警局大門,將要被護送上車之時,被警察後恭的有些昏了頭,說了句:“你們可別得罪了我啊。”那警察歷時臉色一變:“你在威脅我?”嚇得我趕緊否認:“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我只是想說:說不定那天我真的會成為一個作家呢?”事後想起來,就覺得自己很可笑。你就算他爺爺的成了個作家,又能如何?還不是要像日狗的作家顧曉軍一樣,累累若喪家之犬?黨要是喜歡你,你就能成韓寒、楊恆均、李悔之之流;黨要是不喜歡,哪有你小子說話的地兒呀!想必那警長們在想起自己的威脅語時,也只會冷笑一下的吧?小樣兒,登鼻子上臉,老子們若怕你,也就不會抓你來吃盒飯了。

 

因此,所以啊,那於佃榮先生,不要怪石三生幫不上忙了。您要是不想好好打自己的官司,偏要去踩狗屎。別人也只好樂得袖手旁觀了不是?

 

就說這麼多,就傳播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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