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進入了君弱臣強的時代 |
| 送交者: 姜記者 2011年10月03日17:11:3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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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姜維平 先是把海外媒體的老總,找到重慶聚會座談,後是對國內網站的老闆熱情款待,薄熙來毫不掩飾他拉攏文人的醜聞,其目的顯而易見:讓他們把不利於自己的輿論,阻擋在海外,而把吹捧他的聲音抬高八度,以便愚弄唱紅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給中南海施加壓力,迫使十八大選他當總書記,至少弄個政法委書記噹噹,但是,近日開審的李俊,李修武一案,又使薄熙來自打耳光,因為李俊已公布的白紙黑字紅印的公文,留在讀者的印象里,不會褪色,光是《文學城》一個網站,我撰寫的《李俊驚曝薄熙來打黑內幕》一文,就點擊量超過了七萬人,我不相信沒有十分之一的人,會思考這樣一個問題:重慶公安局和成都軍區保衛部曾出具了什麼內容的公函,是什麼時間出具的,為了什麼?重慶市江北區公證處又出具了什麼文本,它的法律效應是什麼?如果重慶法院要判李俊及其企業有罪,必得對這些公開的信息表態,這是最起碼的常識,但薄熙來是文革紅衛兵造反派出身的人物,手裡有權就瘋狂,不在乎證據,這樣一來,他請媒體人士支出的幾千萬元就白花了,不信,試看有幾家海外媒體轉發了新華社的通稿,正如一個去重慶的老總說的那樣:你說兩個不同的證據,我們怎麼報?還是等等看吧! 據說,李俊,李修武的案子要審理四天,我可不想再等,現就重慶媒體統一口徑的兩篇報道,談談我的看法。首先,薄熙來打黑把一些民營企業包裝成了黑社會,是共同的特點,董事長是老大,總經理是老二,保衛部都是打手,支持他們的某些黨內對立派官員是保護傘,法院還沒判呢,媒體先畫像,等判完了,再操控愚民掛個標語:薄書記打得好!等等,這一套路子,1966年的文革運動里多着呢,像我這樣的過來人都耳熟能詳。 由於重慶政府不能公開聲明保證記者的人身安全,我不能親自去重慶採訪,只能紙上談兵,我們假定起訴書的指控都成立,依然有幾個問題,求教於重慶公檢法,重慶媒體報道說,近日,沙坪垻區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隱匿會計憑證罪,依法對以李修武為首的20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成員提起公訴。我想,類似這樣的大連民企很多,都是薄熙來90年代支持的,為什麼不一視同仁呢?許某的寶利行娛樂城沒有黃賭毒嗎?孫某的所謂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保鏢沒有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嗎?范某的建築企業沒有討債抓人嗎?沒有把港商林鎮洪的公司辦公室的桌椅砸爛了嗎?薄熙來舊居樓下的十幾家桑拿浴里,哪一個沒有賣淫的小姐呢?等等,薄熙來為什麼選擇性執法呢?難道刑法在重慶和大連不是同一個版本?重慶的民企和大連不是一個模式嗎? 該報道說,經查,1998年以來,被告人李修武夥同李俊,利用其共同出資的重慶金得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皇冠”歌舞廳、重慶俊峰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等經濟實體,採取經濟籠絡控制等方式,拉攏、招募、糾集親屬、社會閒散人員,大肆進行有組織的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隱匿會計憑證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修武以及李俊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台士華、魏文清、白紅波、岳明楊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先後開辦了金龍玉鳳大酒店、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組織百餘名婦女從事賣淫活動;成立重慶誠安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以每月5%—7.5%的利息非法發放54070萬元的高利貸款,非法獲利6680.38萬元。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管理和經濟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我也假定上述文字是真實的,但是,如何解釋三封給銀行的公函呢?成都軍區保衛部竟一口氣給當地銀行發出了三封公函,其內容都是要求他們“一如既往”地支持俊峰集團,“支持”就是貸款吧?這個漫長的過程叫“既往”,想必包括了官方所指控它受銀行委貸一事,這種出爾反爾,昨是今非的勾當,如同兒戲,試想,成都軍區是蓋了公章的,監獄是招待所嗎?公章是書法家的篆刻嗎?說進就進,說蓋就蓋,給錢就放,放了再抓,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公檢法司軍”都姓薄啊!這一套政治把戲,不是搞文革,是搞什麼? 重慶媒體的報道說,李修武、白紅波等人還涉嫌非法拘禁罪。2007年9月24日,受害人張國順在誠安公司借了100萬高利貸,到期還不了。為了使張國順還錢,2008年3 月25日下午6點多,李俊吩咐白紅波、岳明楊、范春雷等人將張國順從解放碑一餐館強行押出,帶到金龍玉鳳大酒店一客房內關了起來。其間,張國順被白紅波等人強行搜身、毆打。第二天,張國順被押至渝中區、南岸區等地取錢湊齊欠款後,在當晚8點多才被放了出來。 眾所周知,薄熙來是2007年底到重慶履新的,而張國順被非法拘禁案是在他任職期間發生的,那時,薄熙來正在醞釀唱紅打黑呢,那麼,為什麼不及時抓住,依法處理,而是等到三年後,才追查李俊的原罪,回溯歷史翻老賬呢?是當時被害人沒有報案嗎?為何2011年才報案呢?這幕後的動機究竟是什麼?而且,非法拘禁罪依據情節輕重,也判不了幾年,是不是現在已經過了追訴時效? 同樣情況還有一起發生在2004年,重慶媒體上述文章說,在早年辦加油站時,李俊欺行霸市,組織手下的人打傷了竟爭對手,我也假定這是真實的,可是,薄熙來反覆地信誓旦旦地說打黑是出於公心,否認海外媒體指責他搞內鬥的說法,還明面上給前任領導評功擺好,那麼,2004年的歷史積案,現在翻箱倒櫃找什麼?還不是要找前任領導的毛病嗎?這種年輕人打仗鬧火的小事,算個什麼?它過去了整整7年啊,難道追訴期也沒過嗎? 在我看來,唯一有點份量,似乎能抓住李俊把柄的是沙區“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涉黃涉黑一案,不過,我認真讀過李俊給我的文件,其中有該俱樂部領導與服務員簽定的合同,和公司小報的禁黃告示,李俊以此反駁官方的指控,他說,作為出資人,他不可能管得那麼細,這就是說,他拿出的是靜止的“死證”,而警方則顯然拿到了動態的“活人”的證據,讓讀者信誰呢?至於證人是在什麼情況下出證的,不言自明,所以,有幾個人分別獲刑1年和8個月。由於刑期較短,為了活命,他們出來後也不敢翻供,但李俊說,我僅僅是投資人,辦了哪麼多企業,每件事都要過問嗎?他說的有沒有道理呢?我想,薄熙來曾住過的大連西崗區長江路598號萬達公寓附近,桑拿浴很多,個個都是繁榮“娼”盛,是不是薄熙來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上述報道說,為掩人耳目,金龍玉鳳用於安排賣淫女坐檯的“商務部”竟稱“銷售部”,賣淫女,美其名曰“銷售人員”或“酒水推廣員”。去年10月12日晚,沙區警方對位於石碾盤的“金龍玉鳳”進行了突擊清查,當場抓獲涉嫌營業性陪侍的人員70多人,涉黃涉黑的該俱樂部隨即被警方勒令停業整頓。不久,原“金龍玉鳳”負責安排賣淫女坐檯的銷售部經理(俗稱“媽咪”)胡某、劉某和易某和銷售部經理助理雷某、毛某相繼被警方抓獲歸案。據介紹,在所謂的“銷售部”中,“銷售人員”全部是女性,銷售經理主要負責管理。實際上,這些“銷售人員”干的全是色情勾當。 還是讓我回放一下事情經過吧!薄熙來為了討好張海洋,下令王立軍,郭衛國以涉黑為藉口抓捕了李俊,因為他多年與部隊做生意,與一些部隊領導關係密切,張海洋想通過他找出軍區內部對立派官員的經濟問題,但未能得逞,李俊很精明,被逼無奈,補繳了4000多萬的土地出讓金,還默認了辦案人員高達3000萬元的索賄要求,獲得了釋放,但並沒有兌現,而且,他開始辦理移民美國的手續,薄熙來的“戴笠”王立軍眼線靈敏,發現了蛛絲馬跡,他們擔心李俊出境後會講出真相,於是,開始對“金龍玉鳳“下手,並深挖李俊的“原罪”,沒想到,李俊“跑路”了,哥哥李修武成了“替罪羊”和黑老大,老婆羅某成了“壓寨婦人”,中國重慶又一個經過包裝的由25個人組成的黑社會組織誕生了。再過幾天,重慶法院就會給這個民企發放“執照“,再給他們每人發一個“黑帽子”,直戴到薄熙來摘下“紅帽子”那天。 也許不會有這麼一天,薄熙來永遠紅得發紫,但李俊案已經造成了連鎖反應,溫州似的“跑路”的中產階級會越來越多,一個當上中央委員的億萬富豪,擋不住中國倒退的腳步!因為薄熙來運動似的打黑,是嚴冬前的政治降溫,預示着“斯大林時代”的來臨,改革開放三十年的成果將化為烏有,中國已進入君弱臣強的時代,必將陷入動亂和分裂! 2011年9月30日於多倫多梅西學院。 {自由亞洲電台10月3日首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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