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權憲政,槍權憲政,黨權憲政與神權憲政 |
| 送交者: 落基山人 2011年10月03日18:02:2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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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在辛亥革命以前,曾經試圖實現君權下的憲政,也就是君主立憲制度,只是,這個清末新政的努力,被辛亥革命給打斷了。而革命的結果,就是實現了所謂的民主憲政,這個民主憲政是沒有君的地位的,也就是廢除了君權下的憲政的道路。但問題是,這個民主憲政後來在中國沒有成功,因為北洋軍閥開始了槍桿子裡面出政權,也就是,誰有槍桿子,誰就可以當總統和總理,並控制國會的選舉。 因此北洋政府時期,實際上的所謂民主憲政,或所謂的中華民國,實際上是在槍下面的憲政,槍在上,國會在下,憲法在下。 後來國民黨開始了專制的努力,也就是向一個政黨,一個主義,一個領袖的方向去了,從孫文開始,到蔣介石,都是如此。只是,那個時候,還有其他的勢力在,國民黨雖然可以一黨獨大,可以建立一黨下的憲政,但還有共產黨在其臥榻旁邊虎視眈眈着,還有國民黨左派的存在,還有其他民主黨派的存在,這些都對國民黨的一黨下的憲政有一定的約束作用。 而在歷史上,真正建立一黨下的憲政的,是共產黨。共產黨政府也是有憲法的,很多版本的憲法,但其憲法的特點是,序言部分特別的長,一般國家憲法的序言部分只有幾句話而已,而序言部分的真正含義,就是這個憲法,不是完全獨立的,而是在共產黨領導下的憲法,因此筆者將其稱為,一黨下的憲法。憲法的主體部分,其實與其他國家的憲法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有表述各自的權力,公民權力也一個不少,包括言論,出版,集會,遊行,等等權利,都不少。但這個憲法,包括新修訂的憲法的核心部分,不在其主體,而是在序言中,也就是,甭管你憲法後面的主體部分說的如何天花亂墜,最重要的核心,還是我的序言部分,也就是共產黨的領導,這才是憲法的真正的核心。也可以這樣說,憲法主體部分的各種權利,都必須在共產黨的解釋之下,才能被執行,或在共產黨允許的前提下,才能被執行。 因此,很多人說,中國沒有實現民主憲政,這也有道理,但也不是特別有道理,因為共產黨的憲法說的非常清楚了,是在共產黨領導下的,也就是憲法的主體部分,是在憲法序言領導下的,所以,如果你說共產黨幹什麼事情是違憲的話,還真難說出來,人家已經說的非常清楚了,人家共產黨的行為並沒有違憲,怪是怪你自己沒有讀懂憲法。 那麼,西方的憲法是真正的憲法和真正的憲政嗎?也不好說。西方的憲法也是有一個前提的,就是在神權下的憲法。很多人將這個忘了,不應該忘。西方的憲法所賦予公民的自由權利也好,平等權利也好,也都不是絕對的,而是在神權下的。自由,是在神所允許的範圍,也就是在神的律法之下的自由,和世俗法律下的自由,而不是絕對自由;平等,也不是什麼生來平等,而是被造的平等,也就是,仍然是在神權下面的平等。一個人,想跟神平等,是不可能的,但在神之下的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是可能的,而且也只有在神之下的人與人的平等,才是可能的。因為人生下來,其實是不平等的,在社會上,在一個國家中,人與人之間都是不平等的,有先天能力的不平等,有後天家庭地位的不平等,有所在地區與國家之間的不平等,有種族的不平等,因此,人類的不平等是絕對的,平等是相對的,但惟有在神看來,這些人都是神所造的,因此,在神的眼光下,一切都平等。平等的前提,自由的前提,都是要有神存在。民主也是如此,沒有神在,民主也談不上。世俗法律更是如此,世俗法律的前提是神的律法。 中國人在100年的時間裡面,拼命移植西方的民主憲政,直到現在也不成功,其根本原因是沒有搞懂,西方的憲政,是有條件的,其前提條件,就是必須要首先有神在,西方的憲政,是在神權下的憲政,而中國沒有神,中國人也不信神,這樣的話,如何移植?移植過來,也沒有用,因為你把西方憲政的核心和前提給丟了,如何會移植成功? 那麼,有人會說,乾脆去掉那個中國憲法的序言部分,不就完了嗎?筆者的問題是,你如何去掉?如果你把共產黨領導給去掉了,也就是共產黨倒台了以後,那麼,憲法後面主體部分的公民權利就會實現嗎?也不見得,因為,沒有共產黨在上面壓着,那麼就會蹦出另外一些人來,或許會蹦出另外的北洋軍閥都可能,他們還要實現槍下面的憲政,你如何辦呢?原因是,任何的憲法,上面都要有一個東西壓在那裡,無論是君權,還是槍權,黨權,神權,都要有一個大一統的東西壓在那裡,然後才談得上公民的個人權利,平等,自由,民主等。這個東西,可以稱為超越性的存在,它必須要超越下面憲法裡面的具體的條款。 就中國古代而論,中國古代的君王,皇帝,與其他人是不平等的,與大臣與開國元勛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殺功臣,其實就是要建立這種不平等的地位。然後,皇帝一家可以世襲,但其他人不能世襲,其他人只是被皇帝聘任,當一個不能世襲的官員而已。因此,在古代中國,皇權下的平等是可能的,因為這個時候的皇權,已經是超越性的皇權了,官僚和小民的平等是可能的,科舉制度,就是官員與小民的平等制度,但其他人與皇帝是不能平等的,因為皇帝是超越性的存在。皇帝本人自稱天子,也就是天之子,其權利也是君權神授的。因此,在古代中國,皇權下的平等是可以的,自由也是可以的。只是那個時候,也沒有憲法這一種稱呼,否則我們也可以說,中國古代有皇權下的憲政。其實我們只要仔細看看宋代的制度就知道了,宋代的制度如此的完備,已經不在任何現代西方國家的制度之下了,其法律體系也非常完備,已經有非常細緻的婚姻法和繼承法,與現在中國的婚姻法和繼承法相比,其完備性不在其下。 君權下的憲政與皇權下的憲政還略有不同,君主立憲,君權要小很多。而皇權下的憲政,皇權要大很多。 其實,毛也是皇帝,在毛當皇帝的時候,其他人與毛是不能平等的,包括開國元勛們,也不能平等,毛殺功臣,與前面說的皇帝的作為是一樣的,但在毛之下,是有平等的,那個時候的中國人,包括文革時期,普遍要比現在平等的多,就是這個原因,因為有毛壓在那裡。 現在的中國,毛沒有了,於是,大家就開始不平等了。而中國人又沒有神的概念,於是,天下之亂,也就可想而知。而中國還沒有神在,於是神權下的憲政也實現不了。 有人會說,日本,台灣,韓國如何如何。日本是君權下的憲政,而且還有二戰的教訓,被美國人二次革命,才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台灣和韓國,其實都是美國槍權下面的憲政,只是因為這個槍是在外部,感覺上好像很憲政了,很西方的憲政了。其實,一旦美國的槍撤離,美國的槍有雙重含義,一個是制約,一個是保護,那麼韓國和台灣是否會有憲政,還很難說。 於是,我們推導出了一個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結論,就是,槍權憲政和一黨憲政,難道是中國的宿命嗎?多黨憲政是否可能呢?多黨制衡下面的憲政,其實還是必須有神在上面壓着,否則還會變成黨權下的憲政或其變形,如菲律賓,泰國,其民主憲政的核心是家族制,這個家族制,有黨權特色,也有君權特色,還不是西方神權下的憲政,可以稱為族權憲政;印度的憲政是家族和門閥的混合憲政,也不是西方神權下的憲政。俄國的憲政更有意思,普京可以永遠當他的新沙皇,永不退位,真是開西方民主憲政之玩笑,而普京在俄國大受歡迎,俄國人現在是寧願普京當新沙皇,也不要抄襲西方的混亂的政體了。 看來,所謂的憲政,在各國都有自己的獨特表述,很有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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