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聯邦總統的順位繼承制度 |
| 送交者: 高勝寒 2011年10月12日22:59:0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
我在《夏威夷群島王國王朝風雲》第二十八章《國會認罪 美國道歉》中寫道:
〝2010年6月28日,丹尼爾.井上建(Senator Daniel Inouye)繼羅伯特.伯德(Senator Robert Byrd)之後,出任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一直至今。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不設議長一職,由美國聯邦副總統有條件地兼任之,丹尼爾.井上建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亞裔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是美國總統第三順位繼承人,是有權宣布美國總統行政無效而必須下台的兩個職位人物之一。丹尼爾.井上建亦是第一位出任聯邦參議員的日裔美國人。" 一位網友在我的博客中留有評語說:〝House speaker is 3rd in line"。這是不對的,我想那位網友可能誤解與忽略美國總統繼承制度的歷史演變史了。 美國總統是一個權力極大的職位,就像美國的聯邦法官職位一樣,只有四種情況之下才會出現空缺:死亡(Death)、辭職(Resignation)、不稱職(Incapacity)和被彈劾定罪(Impeachment and subsequentConviction)。 《美國聯邦憲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只能在四種情況之下允許彈劾美國總統:賣國(Treason)、貪污(Bribery)、觸犯重罪(high Crimes)與輕罪(Misdemeanors)。 根據《美國聯邦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美國總統的先決條件有三:第一,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第二,在美國領土上居住十四年以上;第三,年齡在三十五歲以上。 1787年的《美國聯邦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了美國總統繼承制度只有一人:美國聯邦副總統。由於不合時宜,美國聯邦國會於1967年通過了《美國聯邦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將之廢止。 1791年一月,美國聯邦第一屆國會意識到只有美國聯邦副總統一位總統繼承人的制度是有漏洞後,提出增加美國聯邦國務卿為第二美國聯邦總統職位繼承人的議案,可是由於時間和議程的原因,沒有來得及表決,直到九個月後的第二屆美國聯邦國會,才將之通過,自此美國才有了兩位總統順位繼承人。 1792年,在激烈的聯邦主義者(Federalists)與反聯邦主義者(Antifederalists)政治鬥爭中,美國聯邦國會通過了第一部《美國總統繼承法(President Succession Act)》規定了美國聯邦總統的順位繼承人是:美國聯邦副總統、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President Pro Tem of the Senate)與美國聯邦國會眾議院議長(Speaker of the House)。 1886年,在權力鬥爭與談判妥協下,美國聯邦國會又通過立法程序,修改美國聯邦總統的順位繼承人為:美國聯邦副總統、美國聯邦國務卿、美國聯邦國會眾議院議長和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 美國的聯邦法律在《美國總統繼承法》上是嚴謹而認真的,這可從一個歷史小故事裡體驗出來。1849年3月4日,詹姆斯.諾克斯.波爾克總統(President James Knox Polk)的任期已滿,而那天剛好是個星期天,由於信仰和宗教的理由,新的總統當選人扎卡里.泰勒(Zachary Taylor)拒絕在星期天宣誓就職,只得將宣誓日延期至次日舉行;根據當時的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出缺時,由美國聯邦參議院副議長出任之,因此在法理上來說,當時的美國聯邦參議院副議長戴維.萊斯.艾奇遜(David Rice Atchison)就是美國的一日聯邦總統。 由於戴維.艾奇遜並沒有宣誓,當然算不得是美國聯邦總統,但戴維.艾奇遜自己卻以此為榮,甚至在他死後的密蘇里州普拉茨堡(Plattsburg,Missouri)的墓碑上,雕刻着這麼幾個字: 〝美國的一天總統 1849年3月4日 星期天 戴維.萊斯.艾奇遜 生於1807年8月11日 死於1886年1月26日" 1945年,哈里.杜魯門總統執政的第二個月,即以〝權力平衡"的原則和理論,向美國聯邦國會提出將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和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應該在美國聯邦國務卿之前為美國聯邦總統順位繼承人的提案,他的理論很簡單:美國聯邦國務卿是美國總統提名,而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和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卻是民選,在民主體系中,民選官員應該比政府委任官員更應有優先權。 第一部沒有黨派成見和利益衝突的是《1947年美國聯邦總統繼承法(The President Succession Act of 1947》,這條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的美國聯邦總統的十六位順位繼承人是: 美國聯邦副總統、美國聯邦國會眾議院議長、美國聯邦參議院副議長、美國聯邦國務卿、美國聯邦財政部部長、美國聯邦國防部部長、美國聯邦司法部部長、美國聯邦內政部部長、美國聯邦農業部部長、美國聯邦商業部部長、美國聯邦勞工部部長、美國聯邦健康與人力部部長、美國聯邦房屋與都市發展部部長、美國聯邦交通部部長、美國聯邦能源部部長、美國聯邦教育部部長和美國聯邦退伍軍人部部長。 這部被哈里.杜魯門總統簽成為美國聯邦公共法律的《1947年美國聯邦總統繼承法》,一直援用至今,2006年3月9日開始,美國聯邦國土安全部部長亦被美國聯邦國會認可為最後一位美國聯邦總統順位繼承人。 911恐怖襲擊後的當天,美國政府立即將美國聯邦副總統分隔,並將美國聯邦國會眾議院議長丹尼斯.哈斯泰特(Dennis Hastert)和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副議長羅伯特.伯德(Robert Byrd)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以防美國聯邦總統順位繼承人的中斷;而在白宮召開緊急的全體內閣會議時,最少有一位內閣閣員不得待在白宮,其用意亦是在防範美國聯邦總統順位繼承人的中斷。 有兩種的情況下,所有的美國聯邦總統順位繼承人都會在場,那就是每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在國會山莊發表的國情咨文演講,和每四年一次的美國新總統就職典禮。 巴拉克.歐巴馬總統和喬治.小布什總統的交接小組都同意,如果在青黃不接之際發生重大意外的話,當時的美國聯邦國防部部長羅伯特.蓋茲(Robert Gate)將會是臨時的代理美國聯邦總統,這就是為什麼在巴拉克.歐巴馬的就職典禮上看不到羅伯特.蓋茲影子的原因。 由於美國國會山莊的領袖們擔憂核子武器龐大殺傷力的威脅,目前正在討論增加美國派駐聯合國全權大使、美國派駐英國全權大使、美國派駐俄羅斯全權大使、美國派駐中國全權大使和美國派駐法國全權大使為繼十七位美國聯邦總統順位繼承人之後的另外五位繼承人,如果立案成功而美國聯邦總統簽字認可的話,不但美國聯邦總統有着總共二十二位順位繼承人,更為適合核子時代的《美國聯邦總統繼承法》也將會翻開歷史性的新篇章。
2011年10月13日 高勝寒 在 美國華府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10: | 蔣介石撤退前 偷運了多少黃金到台灣? | |
| 2010: | 星辰的翅膀: 劉曉波能代表我! | |
| 2009: | 文革錯在哪裡? | |
| 2009: | 抗美援朝讓中國變成令世界畏懼的拳頭zt | |
| 2008: | 中國的命運在上帝手中! | |
| 2008: | 無維: 天壇里沒有漢奸,也沒有賣國賊! | |
| 2007: | 以西結書與 James Watson 的“核酸聚合 | |
| 2007: | 得隴望蜀,慾壑難填 | |
| 2006: | 人類 Vs 民主 | |
| 2006: | 中國將了美國一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