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當年的斯大林說過“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結果就被一切“向蘇聯老大哥學習(其實是當跟屁蟲)”的中國全盤接收,於六十年代推出了一個“榜樣”--雷鋒。並根據毛澤東“向雷鋒同志學習”的題詞,在全國掀起了一場大規模“學雷鋒”運動。於是無數小學生每天放學後,就跑到馬路上,搶着扶老頭、老太太過馬路,解放軍戰士巴不得遇到沒錢買票的人,好給自己創造一個“學雷鋒”的機會。一時間似乎形成一種“處處是雷鋒”的氛圍。但是隨着雷鋒的去世,這個運動也被逐漸淡化,甚至忘記對這個運動的是非、功過、得失,作一個總結,以便為後人留下一個可供參考的“史鑑”。卻時過境遷地,又成了可以反覆上演的“戲碼”,令人唏噓不已。特別是改革開放後,在有意無意的忽悠下,大多數人都自動把靠賣“傻子瓜子”賺了大錢的年廣久當成“榜樣”一起“摸着石頭過河找錢”去了。如此“全民學榜樣向錢看”的結果,產生了今天社會的“貪污腐敗問題叢生、道德淪喪、各種刑事犯罪事件頻發”等、許多令人擔憂的現象。今天,針對當前社會的種種令人擔憂、不安的現象或趨勢,又有人提出要重新開展大規模“學雷鋒”運動,甚至已經初見突起的端倪。作為必須為其買單的“大眾皇帝”們,有必要從理論上作一點可行性探討,以免重蹈“一廂情願”的覆轍。
其實只要根據“上下、左右、前後或是非、對錯、好壞”等概念的相對性原理,認真地想一想。就應該知道“榜樣”也一樣,有好“榜樣”的同時,一定也有壞“榜樣”存在。而且不但同樣的力量無窮,甚至“壞榜樣”在“天性墮落”的合力影響下,其力量更大。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社會發展趨勢,永遠是每況愈下、越來越糟糕的根本原因,道理也是再清楚明白不不過的了。因為通過政黨或政府行為豎立起來的正面“好榜樣”,不但數量有限,而且填鴨式灌輸說教味道濃、效果表相化。但是以社會負面信息或實際發生過的刑事犯罪案件為藍本,再通過平面媒體如實報道、或由文學藝術再加工出來的影視作品,就自然而然地,成了絕對教唆犯式的“壞榜樣”。它們不僅數量可觀,而且“寓教唆於樂”,潛移默化的效果明顯。所以從一開始起,這好、壞“榜樣”之間的“拔河比賽”較量的勝負,就已成定局了,這恰恰是我們今天的社會現狀。
那麼,難道說我們的社會就一定要不斷墮落下去,直到無可救藥嗎?絕對不是。因為這完全是那個被我們當成圭臬、實際卻愚昧無知透頂的西方社會理論誤導的結果,正是由於這種愚蠢的理論,到今天都還在將天性和人性混為一談,誤將人性的“花環”戴到了猴子般的高等動物頭上,才使得由中國文化加工出來的聰明的中國人,有了趁機玩一把“天性(自私、貪婪和性慾)”的藉口和機會,“不是動物卻勝似畜牲”地,將其發揮到令所有高等動物都瞠目結舌、自愧不如的地步!
所以根治這種“社會病”的辦法,就是根據“一物降一物”的客觀自然科學原理,找到天性的“剋星”。而這個“剋星”其實就是“有理性思維和判斷能力,可以控制或約束自己行為”,讓人類社會之所以不是動物世界的人性。而可以駕馭人性的手段,只有一個“以理服人”。
也就是說,靠學榜樣來形成“人性”,有“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的味道。而真正應該做的,是要讓大家都來學一種可以“以理服人”(當然也可以“以理服己”)、比如『為什麼“人之初性本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設身處地將心比心”“老吾老及人之老”“克己復禮”“以直報怨”“無為而治”等』的道理。一旦做到,那還會有什麼解決不了的“社會問題”嗎?
這就是本文題目的可操作性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