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的官媒“環球時報”拋出了“適度腐敗”論,聲稱腐敗不可能根治,卻絕口不提腐敗的根源。這也不奇怪,官媒嘛,自然吐不出象牙來。不過其中提到高薪養廉在中國做不到,言下之意,高薪是可以養廉的。高薪真能養廉嗎?本人對這個問題倒是作過一些思考,特提出來,供討論。
高薪養廉的說法,流傳已久,好像還沒有什麼人對這種說法提出疑問。也是,初看起來,這種說法是很有道理的:要是不用索賄也能有差不多的收入,誰還會去索賄 呢?可是仔細一想,不對了。不索賄,能有差不多的收入嗎?索賄的收入,幾十萬隻不過是毛毛雨。數百萬,數千萬,甚至數十億,數千億都屢見不鮮。高薪,可能 望其項背嗎?所以,所謂高薪養廉,完全是一派胡言。不錯,新加坡是實行了公務員高薪的政策,但那根本不是為了養廉,而是因為之前公務員的薪水遠低於在私人 企業從事類似工作所能取得的收入。這不利於公共部門吸收人才。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才把公務員的收入拉近私企人員的水平。可見,所謂高薪,根本不高。連與私 企水平完全看齊都做不到,遑論接近巨額賄賂?
但新加坡公務員的廉潔是舉世聞名的。靠的是什麼?首先,靠的是光榮感。能夠有幸為公眾服務,那是老百姓看得起。感恩都來不及,謀私利連想想都會感到慚愧。 但是,牽涉的利益如此巨大,只靠光榮感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制度上的保證。這當然首先要靠法制。不管是誰,犯了法都會受到嚴懲。這就使得犯罪只有付出而無 任何進項。千做萬做,蝕本生意不做。這樣,貪腐的吸引力便大大減少了。但是,這還不夠。只要利益巨大,就會有人鋌而走險。所以從一開始就要基本做到無利可 圖。公務員如何圖利?靠的是手中的權力。要使公務員無利可圖,就要把公務員手中的權力縮小到最低限度。而要做到這一點,政府本身的權力必須縮小到最小程 度。這個道理很明顯。政府的權力是通過公務員來實施的。所以,公務員的權力與政府的權力是成正比的。當政府的權力大到了一家人可以生幾個孩子,奧運會上獻 歌的小女孩臉蛋漂亮不漂亮都能管的程度時,“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態大行其道又有什麼可奇怪的呢?
明白了為什麼貪腐不興的道理,就不難明白貪腐難除的道理了。就是環境完全相反。首先,當官不是為公眾服務,而是騎在公眾頭上作威作福,牟取最大私利。其 次,貪腐的成本不高,至少看起來不高。貪腐本身沒有什麼危險 ,危險的是跟錯人,站錯隊。只要不犯這個錯誤,貪多少都沒有問題。雖然實際上跟對人,站對隊是一門很高超的藝術,不是什麼人都做得到的,但大部分的貪官還 是深得其昧的。所以,別看被揪出來的不少,但跟總體比,也就是九牛一毛。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政府權力太大。大到什麼程度呢?大到了它想要多大就多大 的程度。到了這種程度,利益的巨大就不是一般的P民所能想象的了。
那麼,如何才能限制政府的權力呢?民主是必須的。有一種說法,民主不一定能治貪腐,看看印度就知道了。這話似乎有理,印度的貪腐確實很嚴重。但這是沒有搞 明白民主是一個必要條件。也就是說,沒有民主是肯定不行的,但有了民主也不一定行。所以,建立民主就使得治理貪腐有了可能,即使不能馬上見效,也是總有一 天會見效的。而沒有民主,貪腐就永遠治不了。我們應該創造治理貪腐的必要條件,還是應該接受貪腐永遠盛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