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博之初我曾提到,我最有興趣的還是歷史,還是對社會演變規律的研究。 我也提到美國生態學者Peter Turchin的歷史動力學。 Peter Turchi 採用系統動力論的方式研究歐洲社會歷史的周期, 試圖把馬爾薩斯資源人口論和馬克思主義階級鬥爭論融合在一起。 在他的模型中,資源緊張加劇階級之間和階級內部的鬥爭,導致社會下行周期。 資源緩和後,社會內部矛盾緩解,社會有進入比較“和諧”的上行周期。
Peter Turchin 也有史前社會的模型。 不少史前社會,資源(人口)和戰爭頻度有相關。 Peter Turchin 給出數學表達式,有些科學家用多學科數據對此進行了驗證。
我現在提到的是另一種模型,在這種模型中,自然和社會與個人有互動關係。這種互動有偶然因素,受個人個性影響,也受社會規則影響。 這種模型的基點是agent based modelling。
社會中人行為受到很多制約。 比如在長子繼承制度的社會,上層家庭幼子婚姻就受到很大制約,多半在找到合適女性未婚繼承人時候才能結婚。 而對於長子而言,教會又加之有7代或9代親族不得通婚的要求。在諸子平分家產的社會,選擇婚姻對象就有另外一套規則。
有意思的是,規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規則不過是社會主流意識的反應。 拿歐洲而言,上層婚姻中到底是男性家庭聘禮為主還是女性家族嫁妝為主就變過好幾次,對婚姻和男女雙方婚齡有極大影響。
此外,在有多種選擇的情況下,人的個性可能起相當的作用。男子結婚,可以為了生意和財富,可以為了官場利益,可以為了後代,也可能為了性的快樂。 我們不必研究太多細節,實在不行,讓計算機投骰子就是了。
在我的模型裡面,每個個體出生的時候,就被半隨機制定了一些指標,比如相貌,比如生育力,比如經營能力,比如潛在壽命, 比如智力。為什麼說是半隨機,因為很多指標和遺傳有關。
拿相貌而言,我們可以假定父母遺傳因素占三成,隨機因素占七成。 如果把相貌用1-10來描述,那麼兩個頭等相貌的父母的孩子的相貌大體在4-10之間。以此類推。 這樣,人個個性就變成一個如何制定規則的問題。
具有某種個性的個人在某種環境下如何和社會或自然互動,也就變成一個規則加概率的問題。反過來,多數人的歷史經驗(比如一個家庭的歷史經驗)又可以加成成為一種“規則”,對未來個體的決策產生影響。 比如,前一代婚姻選擇了和富有者通婚,產生一個財富雪球積累效應, 這個家族就很可能把這種經驗變成一種”家族規則“,束縛多數子孫的決策,直到出現“反叛者”。
中國歷史研究中土地兼併一直是個大“問題”。很多人認為土地兼併造成土地高度集中,最後導致暴動。但近年也有不少研究證明,在平分土地繼承制度下,大地產崩解為小地產的速度足夠快,所以即使江南,最後也能達到某種平衡。 在某種意義,我這個模型就為研究土地問題提供了一種新的研究方法。當然,用途並不局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