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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4日美國康州又發生了一起導致28人死亡、而震驚全美的小學校園槍擊案。連奧巴馬總統也不得不取消其它活動,臨時舉辦一場新聞發布會,還當場擦了“數以滴計”的眼淚,全美國更因此要“下半旗致哀”。已經因美國的類似事件、多次公開發表過評論的筆者,在痛惜這些天真爛漫、對美好未來充滿願景、卻已經永遠失去機會的無辜小學生的同時,代表真正“人性”的理智(不是煽情的眼淚),以科學新理論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來對其進行反思和檢討。並指出其未來“只會更多、不會見少”的必然性。因為這是完全符合科學《因果論》的邏輯規律的。 首先,只要稍加統計就不難發現,雖然在當前社會中的“(殺人)手段”很多,但是在美國,卻幾乎絕大多數採用“槍支作案”的方式。其原因就在於:在美國,“擁槍”是受到法律甚至憲法保護的“權利”。那麼“擁槍”的目的,除了可以冠冕堂皇地說成是“為了保衛人權、自由、民主的權利不受侵犯”,但是歸根結底就只有一個,就是作為殺人(或其它動物)的“工具”。但作為“工具”而言,本身除了有質量好壞和性能高低之分以外,是沒有是非對錯的區別的。所以理論上我們不能反對“擁槍”,就像我們不能因為刀(如切菜刀、砍柴刀、水果刀之類)經常被用來殺人,就要政府宣布“禁刀”、重犯當年秦始皇強行收繳兵器鑄鼎的錯誤一樣,是一種不可取的作法。何況在今天美國這樣一切“崇尚天性自由且唯利是圖”的社會裡,“禁槍”絕對是比登天還難的“痴心妄想”,不要說奧巴馬總統連提都不敢提了,就算提了也是白提。因為這有違美國自建國以來就形成的“牛仔民風”和叢林法則的價值觀理念。儘管今天的美國社會,的確因為槍支的大量存在,而危及到許多無辜生命的消失,並且有日趨嚴重的趨勢。只是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要想通過立法“禁槍”來杜絕這種現象,其實是一種典型的“因噎廢食”,結果更只有一個事與願違。 其次,要認識到,“禁槍”的本身,是一種典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的單向思維。殊不知現在的“規模殺人方法”很多,除了刀、槍以外,還可以用手榴彈或炸藥包,以及投毒和散布致病的生物或放射性製劑,所以理論上是防不勝防的,是典型的“舍本求末”之道。就像我們不能因為有人利用“槍支犯罪”、就要求“禁槍”;利用農藥投毒、就要求禁止生產農藥;利用“放射性鈽”來殺人、就要求停止原子能研究的道理一樣 。除了凸顯自己的“濫情”以外,根本達不到目的。 不過最重要的,是我們我們應該認識到,作為“工具”,本身並無利器、兇器之分,完全取決於掌握“工具”者的思想和情緒,也就是自制能力的精神素質上。而且這種“精神素質”絕對不是“生來就有”、而是教育和社會氛圍薰陶的結果。所以按照“冤有頭債有主”的說法,把這種“濫殺無辜”現象的根源或背後的罪魁禍首,歸咎於那個社會的本身,應該是“準確無誤”的。 中國文化中,有一句“寓教於樂”的成語,正確指出了社會“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的教育本質、和有效的教育方法。可惜因為被“壓縮”而過於簡練,終於在天性的影響下,演變成“寓教唆於樂”,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結果卻有天壤之別。而今天的美國社會現狀(接下來可能就要輪到中國了),就是這種“胡亂解壓縮中國文化”的結果。不是上帝“不保佑美國”,而是一種不折不扣的現世“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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