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拋棄“必要的惡”的邏輯,中國才有希望”,大讚。
49年後中國的確是中國歷史上西化最厲害的時代。PLA在朝鮮戰爭中表現不錯。 朝鮮戰爭中志願軍從精神層面最接近西式有基督教(忽悠)的軍隊。 後來共產黨通過“合作化”把分給農民土地收了回去,PLA中農民出身軍人大概再也沒有”保家衛國“中保家這種動力。中國秦之後軍隊其實和意識形態脫鈎,把黨支部擴展到連隊這級,反覆用思想工作”教育“士兵,這絕不是中國傳統。這個問題很大,不多談。要談的拋棄”必要的惡“的邏輯。 我很贊成這個觀點。
有位批判博聲稱”拋棄所謂”必要的惡”看上去養眼,但本質是空談,是不尊重邏輯與自然規律“。 很有意思。 高伐林博要人拋棄的是”必要的惡“的邏輯,這位大博去掉”邏輯“二字,完全歪曲了高伐林的原意。
要人拋棄”必要的惡“的邏輯,提出的是一個道德的問題。 要人”拋棄必要的惡“,是要消滅所有罪惡,意思完全不同。
人類社會充滿了人為的錯誤,某些人也犯過難以饒恕的罪行。從這點而已,人類的確善與惡並存。 但是惡這個詞本身就包含道德判斷。沒有道德判斷,光明和黑暗,善與惡的界限就消失了。 這些詞就失去了意義。 那麼”必要的“惡”又是什麼意思呢?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高博要人拋棄”必要的惡“這種邏輯。拋棄”必要的惡“的邏輯就是重建民族道德。 如果中國人能拋棄”必要的惡“這種邏輯,警惕自己可能產生惡的決策,大概可以少產生不少罪惡。 所謂”必要“的惡這個概念,某種意義,不過是某些人為了為”罪犯“辯護同義詞。
毛一生功過大體已有定評。 毛自己曾用”必要的惡“為自己辯護嗎? 沒有。 毛簡單不承認自己做過惡, 或者是”十個指頭和一個指頭“, 或”太陽和黑子“。 我覺得毛雖然有強烈非道德論傾向,認為帝王可以我行我素,但畢竟沒有黑到能坦然使用”必要的惡“這種概念。 劉少奇說人相食引起毛那麼強的反感,某種意義上也因為毛心理還有底線,所以只能用激烈手段消滅反對者的聲音。 毛反對彭固然有權力之爭的因素,但也是毛內心無法面對現實,拒絕承認現實的一種表現。 當年的彭恐怕還無法構成對毛真正的挑戰。
作為個人,我們無法完全避免錯誤,我們只能儘量避免錯誤。要想避免錯誤,我們就不能沒有對錯的概念。 如果我們發明”必要的錯誤“,那又如何減少錯誤? 作為社會, 我們無法避免壞事,錯誤,也無法消滅罪行。 但不少的社會一直努力減少罪惡。為了減少罪惡, 我們一定要有善良和罪惡的概念。 從這個意義, 高博完全正確,只有拋棄”必要的惡“這種邏輯,中國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