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大家參與關於自由主義問題的討論,受益匪淺。對於Freedom 和 Liberty 兩詞的區別,我只補充一點個人的感覺,也許不見得正確,Freedom 好像更形而上學一點,而 Liberty 相對具體,有形而下的意味。
在討論這個話題時,如果我們發現三個自由主義體系都各有道理,一個可能的問題就是各自的理論體系都不完善,需要相互袮補。這個時候,如果注意一下各自的理論背景,可能會對問題的理解有所幫助。本文試圖在這方面做些努力。
康德-西方新道德體系之父?
在康德自由主義誕生之前,基督教將教徒從奴隸救贖成自由人,在肉身解放的同時,教會又把人的道德精神囚禁,長達千年。自文藝復興起,歷經培根,托爾斯泰,洛克,斯賓諾莎,霍布斯,達爾文,及至休謨,都致力於將西方人從宗教的束縛中再次解放出來。而到康德時代,理性與宗教的分離工作已基本完成:理性中徹底驅除了宗教成份,而宗教變成純信仰,與理性無關。
據說在完成了《純粹理性批判》之後,康德在其傭人伴同下像往常一樣出外散步,傭人跟隨康德多年,是位虔誠的天主教徒。當康德談到從理性推理的觀點,上帝不存在時,他看到傭人滿臉痛苦和眼中充滿失望的淚水。上帝不存在,道德從哪裡來?如果道德不是上帝創造的,西方的道德體系等於懸在真空之中,這事就鬧大發了。
據歷史記載,康德在1794年曾收到普魯士國王的一封官方來信,大意是警告康德不得再利用其哲學顛覆聖經學說和天主教,否則將嚴懲不貸。
那麼理性能否解釋道德呢?可否有新的內容替代上帝的在道德中的位置呢?洛克曾經試過,在其《人類理解論》中第一次試圖將所有的道德觀念用理性和推理來評判,其結果只是徹底摧毀了舊的傳統道德體系。這樣,康德面對一個大難題,建立一個沒有上帝的道德體系。顯然,這是一個嶄新的道德體系。
自由而不是上帝是新道德體系的基礎
那麼道德是什麼呢?在康德看來,道德是個人的社會責任。當他進一步研究社會責任時,另一個對應的概念出現,就是權利。權利和社會責任是不可分割的一對,沒有權利,就無法承擔社會責任,類似巧婦難做無米之炊。
因此,人的權利和使用這些權利的權利,選擇權-使用自己權利的自由,就成了康德新道德體系的核心。現代學術上稱之為以權利為基礎的自由道德體系。道德的根源是自由,從此,自由取代上帝,開始爭奪西方道德體系的王位。
從這個角度我們不難理解,當大哲學家羅素1921年在中國近代最黑暗的時期到中國講學時,驚訝地發現中國竟然有一個非常完整,延續千年,不以上帝為假設建立起來的世俗道德體系。他當然知道這個獨立道德體系的價值,從此開始公開宣揚保護中國民族和文化,抵制日本對中國的野心,他的思考至今還對西方對華政策有着深刻的影響力。
三個自由主義體系的競爭
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康德,穆勒和黑格爾三人對自由的內涵理解各有不同,兄弟三個誰勝任最高的位置?憑什麼?除了這自由三兄弟之外,是否有其他的候選人,也有資格競任西方甚至整個人類道德體系的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