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歡收藏古董珍玩,我喜歡收藏各類舊文,它們大多是從報紙雜誌上剪輯而得,1987年,出國之前,我把它們編成卡片,留在國內,我的父母深知此乃我心愛之物,二十多十年來,多次動遷搬家,它們發黃了,破了,還是被裝在塑料袋裡保留着。這些舊紙舊文,早已被人忘卻,或許除我之外,無人有此心相。每次回國,得以常常翻閱,舊文引起新思。破紙一文不值,油印在破紙上的文字卻是文革之後的血淚心聲,義正詞嚴,使我心痛腸斷,熱淚盈眶。八十年代後的舊文重點在反思一段中國繞不過去的歷史,為我留下了記憶,曾經傷痛的過去只化為一個個名字和一段故事;甚至化為模糊的噩夢。
正義和良知,苦難與覺醒,謊言與真相。二十世紀歷史將以最沉重的筆墨,記載這人類的兩大悲劇:德國法西斯暴行和中國“文革”浩劫。凡是這兩大劫難的親身經歷者,都在努力忘卻它,又無法忘卻它.德國法西斯暴行是德國人屠殺外國人, 中國“文革”浩劫是中國人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自相殘殺.文學家與史學家有各自不同的記載方式:史學家偏重於災難的史實;文學家偏重於受難者的心靈。這些舊文作者以普通中國人在“文革”中心靈歷程的真實記錄,顯現那場曠古未聞的劫難的真相。這些舊文是一個個普通人在“文革“中心靈歷程的真實記錄,再現了那場劫難的真相。令我百看不厭的是巴金的散文“二十年前”,它是一個老人的臨終遺言,它是一個文人的痛苦反省,它是一個普通良民的血淚控訴,它是劫後餘生的悽慘呼號。強權之下無憲法,暴政面前無良知。
巴金的散文“二十年前”發表於1986年, “二十年前”是指1966年.我才19歲,正值高中畢業.巴金說,那時“人人自危,只求活命,為了保全自己,不惜出賣別人,出賣一切美好的事物那種日子!那種生活!那種人與人的關係!真是一片黑暗.就像在地獄裡服刑.我奇怪當時我喝了什麼樣的迷魂湯,會舉起雙手,高呼打倒自己,甘心認罪讓人剝奪做人的權利”.
1966—1976,十年!
在歷史的時間裡, 十年不過眨眼而過,但是對於熬過“文革十年”的一代中國人來說,“十年”,猶如一個黑暗的世紀.從教室到工廠,從家庭到社會,從城市到農村,都成為戰場,監獄.人性,人道,人權,人情,人的尊嚴,人的價值被踐踏,成為罪惡的象徵. 文斗加武鬥,千千萬萬的家庭被破裂, 千千萬萬的生命被吞噬.如果說奧斯維辛的屍體已經灰飛煙滅, 那麼,“文革”浩劫留下的則是數以萬計的傷痕累累的靈魂!
我度過了“文革十年”,倖存下來.我目睹了這場浩劫,經歷了苦難. 巴金說“過去的事只好讓它過去,有人不想舊事重提,有人不能不舊事重提.”我屬於後者.如今害人的與被害的,所乘無幾,再過十年,差不多都去見“主子”了.巴金說“記住過去的教訓我才不怕再次上當”.我可連“記住過去的教訓”的信心也沒有.因為我沒有什麼教訓可以記住.在那場災難中,我是無能的弱者,既不是富貴人,也不是當權派,不是上不上當的事.在沒有憲政的國度里,你即使做狗做奴才在也劫難逃.你只能認命,逢凶化吉,還是遇吉變凶,都由不可思議的命運來定.
遠走高飛吧!帶着妻兒子孫 ,去肯收留我們的文明之國.“二十年後”我如願以償,安居法蘭西.成敗不足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