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納川
萬維讀者網 > 天下論壇 > 帖子
人權和主權,到底是什麼關係?
送交者: 劉雲楓 2014年06月13日02:19:5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人權和主權,到底是什麼關係?

人權和主權之間的關係,並不曖昧。可是,由於集權國家的執政者,總是有能力以主權代表的形象出現,所以,在他們看來,主權第一,人權第二,主權高於人權,人權從屬於主權;西方學者和政治家,則堅持相反的觀點。他們認為,人權是第一位的,主權是第二位的,人權高於主權,主權應該為人權服務。


人權和主權,到底是什麼關係呢?對此,我和西方人想得一樣。“愛國者”聽了這句話,又該罵我“奴顏婢膝”和“賣國賊”了。我不怕,我希望所有攻擊我的人,把“槍口”對準我下面的論據。要是,“愛國者”能指出其中一條是錯的,我就認輸。當然,我相信,這種情況是永遠不會出現的。


歷史地考察人權和主權之間關係的話,顯然,民族國家,只是在近代才出現的一個政治概念和社會組織形式。人類,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都是過着“無組織、無紀律”的自由生活,更談不上什麼國家和國家主權。可我們不能因此而否認,每一個人都具有與生俱來的權利,這就是天賦人權。


如果,將人權置於主權之下,作為主權的附屬品,那麼,人類早期的先民們,豈不是全都白活了,或者說,他們根本就不該活着啊。因為,他們生活的年代,既沒有國家,也沒有國家觀念;沒有國家,也就沒有主權;沒有主權,何來人權。人權最重要、最基本的權利,就是生存權。這樣推理下去,國家出現之前的人們,生存的權利何來?生存的價值何在呢?沒有人敢說先輩們活得沒有意義,可偏有人說主權高於人權。這種混賬話,只有腦力殘疾,才說得出來。


此其一,從時間上看,人權先於主權。


從主權的構成來分析的話,我們能更清楚地看到,國家以及國家主權只是一個人為的、空虛的概念,是一個無形的框架。只有在這個“空殼”中,置入人民,國家才能從半空中落到實處,成為一個實在的社會存在。主權,是一個國家所有人的、一部分(不是全部)權利集合,這部分權利是人民讓渡給政府的。政府和人民之間,是一種“委託——代理”關係。人民是委託者,政府是代理者,政府是為人民打工的。


人權是根本和源頭,是“父權利”,主權是從全體人民所擁有的全部權利中分出去的一個“子集”,是“子權利”。正因如此,在西方國家,在人權高於主權的國家,人民沒有讓渡給政府的權利,政府無權行使。例如,個人隱私權不受侵犯,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等。


主權高於人權,則意味着“子權利”高於“父權利”,政府從人民手中分得的部分權利,竟然可以凌駕於全體人民擁有的全部權利之上。這種邏輯,是與“一切權利源於人民”、“政府是人民的公僕”的現代國家理念相違背的。


此其二,從主權的構成上看,人權高於主權。


從源頭上說,主權起源於人權,主權是全體人民對自己所享有的部分權利的、有選擇讓渡。接下來的問題是,人們讓渡人權目的是什麼?或者說,權利攥在自己手裡不好嗎?為什麼偏偏要轉讓給別人呢?站在理性經濟人的基點上,可以斷定,部分自我權利的暫時性喪失,其帶來的收益一定大於所失,簡言之,是賺錢的買賣,而不是賠本生意。賠本生意,一個人可能做,一部分人也可能做,但所有人都做賠本買賣的情況,是不可思議的。


人們願意讓渡主權,是為了獲得更大的收益;這也說明了主權的另一個性質:主權是手段,而人權是目的;主權之存在的唯一目的,在於其能更好地發展人權,能在“主權”的照應下,給人民帶來更大的福利。否則,主權從何而來啊。哪一個人會無償出讓自己的權利呢?無償出讓,只有兩種情況,一被欺騙,二被脅迫,而這兩種情況在民主社會和現代國家,是不允許出現的。


明確了人權是目的,主權是手段,它們之間的關係也就迎刃而解了。只有手段服從於目的,從沒有目的服從於手段的。主權高於人權的說法,無異於本末倒置。正像經濟發展的目的在於謀取人民的幸福,而不是追求GDP一樣;GDP是手段,快樂才是目的。把GDP當“最終目標”,同樣的不可理喻。犧牲了快樂,GDP 有什麼意義;很多富豪,手裡拿着大把的錢,卻鬱鬱寡歡。經濟和快樂,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人,是社會的最小單位,人權也是人最基本、不可分割的權利。這一基本特點,隨時間流失,而不可更改,即:人權是人生永恆不變的權利;主權的情況,則有所不同。一個國家的疆界,雖然不可能朝定夕改,可封疆拓土的事情,在歷史上,並不少見。僅以中國為例,蒙古族和滿州八旗先後入主中原,南宋和大明的正統,也先後被元朝和清朝取代。南宋的主權,沒了;大明朝的主權,也被努爾哈赤的馬蹄踐踏的支離破碎。人民呢?人民怎麼辦呢?如果“人權”是“主權”的附屬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同胞們是否該隨着覆亡的朝廷一起殉葬呢?以身殉國,報效當局,否則,豈不都成了國家的叛徒和罪人了嗎?或者說,今天,13多億人當中,都是歷史上大宋或大明的叛徒,因為,那些與“主權”同在的人,早隨着宋明一起死掉了。高唱“主權高於人權”的人士,不妨想想,你們的祖宗,和你們想的不一樣。要是他們也信奉“主權高於人權”,為主權盡忠為國家捐軀的話,哪有你們這些“狗崽子”啊。


沿用“主權高於人權”的邏輯,會帶來一系列無法自圓其說的邏輯悖論。清末,孫中山在日本、美國以及英國,利用海外勢力反對清朝統治,準備革命和建立民國。他這種行為,無疑是一種革命行為,正因如此,孫中山才被稱為革命先行者。如此評價孫中山,原因在於,大清國的皇帝和權貴集團腐敗透頂,置四億五千萬同胞的人權於不顧,嚴重地損害了全體人民的利益。


對孫先生的評價,採用的是“人權高於主權”原則。要是反過來,用“主權高於人權”準則,清政府是當時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是全體中國人民的主權代表。孫中山所為,不就成了藉助帝國主義勢力“干涉國家內政”了嗎?果如此,孫中山就不是什麼“革命先行者”,而是大清國的叛徒了。我們不能為了“奉承”和讚揚孫中山,就採用“人權高於主權”原則;為了其他人和其他目的,就改用“主權高於人權”原則。此一時彼一時、因人因時而異的評價原則,一方面會搞亂人們的思想和觀念,另一方面,也經不起邏輯“一致性”的檢驗。


“主權高於人權”,是一把雙刃劍。雙刃劍的危險,在於打擊敵人的同時,也傷害了自己;更可怕的是,“斃敵八百,自傷三千”,自己遭受的損失遠大於敵對一方。薩達姆非常贊成“主權高於人權”,在這一原則庇護下,伊拉克成了薩達姆的私人莊園,打擊異己,殘害同胞,滅絕少數民族,迫害不同宗教信仰人士。甚至,他對科%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