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是習大肚子裡的孫悟空 |
| 送交者: 阿妞不牛 2014年10月05日20:01:3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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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一個中國人都知道孫悟空鑽到鐵扇公主肚子裡去的故事。鐵扇公主又名羅剎女,是孫悟空結拜兄弟牛魔王之妻,住在翠雲山芭蕉洞,手使一把三尺寶劍,還有一把十分厲害的芭蕉扇。唐僧西天取經,被八百里火焰山擋住去路,只有借得芭蕉扇,扇滅八百里火焰,才能通過。孫悟空向羅剎女借寶扇時,被羅剎女一扇扇到小須彌山,誰知悟空因禍得福,向靈吉菩薩借得定風珠,再到芭蕉洞去借寶扇,後來悟空使計變成小蟲兒鑽進鐵扇公主的肚子,迫使羅剎女借給芭蕉扇。誰知智慧無邊的齊天大聖這次上了大當,借了一個假扇,越扇越旺,差點兒燒了自己。
這香港從大英帝國殖民地回歸共產黨治下的中國,俺現在看着怎麼都像是一個孫悟空鑽進了鐵扇公主肚子裡。當然,任何比喻比擬都是不倫不類的。一個不倫不類的是,一向以孫悟空自比的共產黨倒是像美貌而又魔道高超的鐵扇公主,而以嬌美著稱的香港則好像孫猴子。鄧小平吃定撒切爾這個鐵娘子,曾以為自己是孫悟空吃定了鐵扇公主,可是沒想到,到了習近平這兒,習大他成了鐵扇公主,肚子裡來了個翻江倒海的孫猴子。更不倫不類的是,要煽風點火的是鐵扇公主,可是現在要煽風點火的是香港孫猴子,要芭蕉扇滅火的是習近平這個鐵扇公主。這個扯呀,真是扯蛋!我習近平到底是什麼呀——孫猴子在我肚子裡扯蛋,可是我卻又是要向鐵扇公主借芭蕉扇的孫猴子! 這個蛋,就是要從撒切爾這個鐵扇公主同鄧小平這個孫悟空定下的《中英聯合聲明》到香港《基本法》扯起。這個基本法,規定了香港“五十年不變”,可是孫猴子在鐵扇公主肚子裡,就是一分鐘十八變! 鄧小平把香港當作美食吃下去了,不是要把它當作結石一直包在腸胃裡,而是要把它消化掉,花五十年時間讓它變——變成營養, 變成大便也行。可是香港這個孫猴子就是難消化,從進入共產黨腸胃裡起,幾乎就沒有一天主動積極被消化過。其中原因,就是鐵扇公主無法消化孫悟空。這一點,撒切爾就以鐵扇公主的模樣明白告訴過鄧小平:我是鐵娘子,不好消化。鄧小平則說,我就是孫悟空,不管你是白骨精還是羅剎女,都吃定你!他們鬥來鬥去,搞出了一部《香港基本法》,坑爹坑娘的基本法! 我們來看看這部基本法怎樣坑爹坑娘吧。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經過多年談判後簽署《聯合聲明》,解決了香港主權歸屬問題。根據《聲明》第三段第1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保證主權移交前的資本主義制度,維持50年不變。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等將不會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會維持高度自治。 首先,《基本法》的基本權力來源就有爭議。部分中國法律學者認為《基本法》純粹是中國憲法的一部分。他們的論據主要是:這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中國法律,是中國主權的標誌。可是,他們無法解釋,作為中國憲法的一部分,為什麼沒有附在中國憲法之內之後,而且這個《基本法》的基本規定和原則精神,都是同大陸國家憲法大相徑庭甚至格格不入的——大陸憲法規定保障“四個堅持”的社會主義制度,而基本法確保一系列民主法治自由資本主義的原則理念制度。因此,部分大陸和多數香港法律學者則認為,權力源自兩國共同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這就是說,《基本法》不是一個主權國家的內部憲法或者法律,而是兩個國家之間談判而成的國際綱領性文件條約,是一種具有國際法性質的合約,是兩個主權妥協合作的成果。香港的領土主權回歸到了中國,但是香港的治權並沒有交給北京——而是在北京和倫敦兩個主權的監督下由香港人自治。這就是坑鄧小平這個爹和鐵娘子這個媽的根源。他們升天了,他們的繼任者和香港人還是要打架。
1990年4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昆簽署主席令,正式頒布《香港基本法》。 下面我們來看看《基本法》的基本條款與一般奉行原則 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這條沒問題。香港成為中國領土,不允許獨立,也不能再回歸英國。(鄧大人完勝,中國萬歲) 第2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3條:香港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組成。 第4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搞清楚啊——北京不能派周永康薄熙來抓香港治安,派吳邦國來當立法院主席,他們也不能來當特首。 第5條: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這就是說,香港不搞“四個堅持”,就是要同你那個“四個堅持”的“社會主義憲法”對着幹呢。起碼幹上五十年! 如何跟大陸的社會主義憲法對着幹呢?還有具體的指導方針硬性規定呢: 第6條:香港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 第8條: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任何列於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凡列於附件三的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第25至26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28條: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27至38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通訊、遷徙、信仰、宗教和婚姻自由,以及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第39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大家看看,“占領中環”的那些人,就是在具體落實這些反共反社會主義的香港《基本法》啊。還有什麼聯合國批准,北京也不反對,只是絕對不允許實行的“聯合國法”呢。還好,現在還只有學生罷課,還沒有罷工罷市呢。他們的言論,五花八門,現在還沒有齊聲高喊“打倒共產黨”呢。就是喊了,也不犯法呢。山頂洞的北京人,你們懵了吧? 你說這個《基本法》就是大陸憲法的一部分?廣州人深圳人穿上這雙鞋試試看?你們八輩子沒有倒血霉,穿不上這雙為香港腳量身打造的鞋子啊。習大不是說了嗎,鞋子好不好,要看穿在誰的腳上。這香港腳就是穿着這雙《基本法》的鞋啊。 坑爹啊,小平!你打倒了毛論,發明了“貓論”,卻坑了發明“鞋論”的習大這個爹啊。 有一個結可以解。那就是鄧小平記號的大陸“社會主義”,馬克思列寧斯大林毛澤東的辭典里找不到——至少不完全符合他們的定義。而香港的資本主義,毛澤東到奧巴馬以及英國女王都沒有懷疑——至少到如今為止。這“香港腳”如今大陸人好像都得上了。那麼,讓他們穿上香港鞋要比裹緊甚至砍掉香港腳容易一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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