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党员犯了错误,违反了党的纪律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比如不服从党的领导,打架骂人欺压群众是应该受到处分,因为他败坏了党的声誉,影响了党群关系,所以对犯错误严重者给与党内处分甚至取消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这都是党内事务。
如果一个党员偷了或抢了别人的东西,那就不是犯了党纪的问题,而是犯了国法,所以首先应该是乡司法部门报案,通过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确认犯罪后按照法律条款处理。任何一个组织都不能对自己成员的犯罪进行私自处理,不能纵容和包庇罪犯,不能干扰司法调查。一个人有没有犯罪需要通过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后才能确认,至于一个人犯了什么错误根司法没有没有关系,比如该人不听党的话,那都是党内的事情跟老百姓没有关系。
关于陈良宇的问题据说是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的问题,这可不是一般的问题,是指一个人挪用了百姓养老保命钱的大事,而且是几十亿的贪污犯罪的大问题。所以这个事情首先应该提交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然后按司法程序处理。没有司法调查怎么能够确定他人犯罪了呢?陈良宇究竟有没有挪用社保资金怎么能够随便下结论呢?
党组织既然发现了陈良宇的问题为什么不报案呢?相反他们私设公堂对其进行双规,这是严重违反司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