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不承认“统一”,大概因为历史上的满清和中华民国从未在藏区委派县级官吏。所谓 “独立”也是反对殖民占领和强迫汉化,所以其主张建立大西藏的实质,乃是“西藏复国主义”。但是西藏人又是从来没有明确的国家概念,因为这个民族习惯于共妻或者共夫,这样婚姻制度的人是没有占有欲的,而我们知道我们的国家政权是为了保护对于家庭土地财产的占有权。中国政权的特色,是派官设卡收税征役,在农耕地区按照户籍。但是游牧的西藏人,只喜欢往寺院里奉献。所以,如果用汉语诠释西藏人概念中的“国”,不应是我们的王国,而是他们的佛国。
现在我们谴责“藏独暴徒恐怖攻击”,因为西藏独立就破坏统一,因为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其实呢,不仅西藏自古以来就不是中国的,而且西藏与中国之间的青海省和西康省[四川的西部],自古也不是中国的。这两个所谓的“省”,原来不过是历史上的笑话而已。
青海地区,原来叫作安多,清朝直到雍正年间为了监督蒙族与藏族的牧场分配(湟水河以北归蒙族,以南归藏族),才设了个“办事大臣”和青海总兵[民国北洋改称 “青海镇守使”]。1928年,由冯玉祥建议设立了青海省,以便安插他的势力,但他始终不能踏入青海半步,因为从1909-1949的四十年间,青海地区一直由回族军阀(原来是清末“回民起义”的强盗,投降了清朝又归附北京民国、南京民国的)马麒马步芳家族统治。特别是1937-1949年间担任青海省主席的马步芳,总共蹂躏5000女子,包括自己家族的胞妹、侄女、兄嫂、弟媳,以及部属的妻女,规则是他公开扬言的“生我、我生者外,无不奸。”这个马回回,能代表中国或者中国文化?这个“中华民国青海省”,岂不是个笑话?
南京民国建立之际,四川省政府主席刘文辉占据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他的侄子刘湘占据以重庆为中心的川东。后来1933年二刘火并,老刘主席及其省政府被小刘打出了成都,流亡到了藏人的康巴地区。1935年就“上书”给蒋介石,同意自己的侄子是四川唯一合法省政府,条件是自己的流亡省政府所在地设为“西康省”,这样大家都有面子。蒋介石呢,同意刘文辉在西康筹备建省,代价是敲诈一点银子;任命刘湘为四川省主席并率所部到上海充当抗日的炮灰。然后呢,老蒋也被日本人打出了南京,1938年12月8日流亡到了重庆,这才理解流亡政府的苦楚,1939年1月1日正式公告西康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刘文辉呢,又当了十年的省主席,在藏族人民头上搜刮的钱财运回四川大邑县老家,购置田地建成了著名的“收租院”。我们小时候批斗的大地主刘文彩,其实只是刘文辉的哥哥兼管家。1949年,刘文辉叛蒋投共,共产党更是黄雀在后,为了灭掉老刘,就于1955年的全国人大决议灭掉西康省,阿坝甘孜凉山等州划给四川,昌都划给西藏。把藏地康巴转入汉地四川,这个中转的西康省只存活了10年,岂不是个笑话?
通过历史可以看出:原来属于藏人的青海和西康,一直由侵害藏人生命财产的军阀强盗集团割据自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无力消灭这些强盗,只好表面承认他们的割据,但没在那里行使过一天主权。所以,藏人现在要求建立一个大西藏,相当于追讨自己的合法财产,尽管这些财产从一个强盗手中转到另一个强盗手中。如果我们既咒骂中华民国的蒋介石马步芳刘文辉是强盗一般的反动军阀,又要强占从这些强盗从藏人那里强占的“主权”。这种道理的实质呢,想要自己造反的时候就说“造反有理”,不许别人造反的时候就说“造反有罪,镇压有理”,是不是可以叫做“汉族沙文主义”或者“中国沙文主义”?
来源:独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