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六四发生在西方,他们的政府会怎么处理哪?这样比较,就可以对事件有一个比较客观的看法。以下是我所知的三个事件,结论是六四的流血镇压是不可避免的。
例一,美国用炸弹炸死强占公共场所的人。
此事件与六四有些相似,发生在1985,比1989年天安门六四事件早4年。 美国费城有一个叫MOVE 的组织,其成员主要以黑人为主,主张要回到原始时代的生活方式,远离现代科学技术,不要政府。他们长时间占据了街区一些房子成为活动基地。市政府多次和他们谈判要他们撤出占据的房屋,但一直没有成功。于是在1985 五月十三日,警察从直升飞机上向屋顶扔炸弹,致使MOVE的成员有十一人被炸死,包括其最高领导。更多材料请看:
http://www.npr.org/templates/story/story.php?storyId=4651126
例二,美国开枪打死打伤示威游行学生
1970 五月四日屠杀发生在Ohio Kent State University.当时正值越南战争进行中。1968 尼克松入主白宫,宣称要结束越南战争,但战争的进程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事为转移的,反而越演越烈。1968年三月,发生了震惊世界的越南的My Lai (http://en.wikipedia.org/wiki/My_Lai_Massacre)大屠杀。在此事件中,手无寸铁的南越民众包括妇女和小孩,四百到五百人,被美国军队集体屠杀。这一事件激起了有正义感的美国人民反越战运动。1970四月三十日美国宣布出兵入侵柬埔寨。美国人民看到战争不但没有结束的迹象,反而进一步扩大,于是反越战发展到新的高潮。年轻的大学生站在最前线,发起了全国大罢课。
Ohio Kent State University 的学生游行示威从五月一日开始,连日举行。州政府将示威游行视为洪水猛兽,宣布紧急戒严。到五月四日,学校官方公告禁止游行集会。但仍有两千多学生举行集会。 于是官方出动国民警卫队,驱赶学生离开会场。在此过程中,部队开枪打死学生四人,打伤九人。
事后当事人到法院告政府无权驱散示威学生,法庭判决政府有权驱散集会的学生。http://en.wikipedia.org/wiki/Kent_State_shootings
例三,墨西哥大屠杀开创了最恶略的镇压学生的先例
血腥的1968墨西哥城大屠杀是和第十九届奥运会紧密相关的。在奥运会开幕前的几个月,爆发了以学生为主的示威游行。这些学生想利用奥运会的机会吸引社会注意,传播自己的政治诉求。墨西哥政府决心要制止学生的民主运动,调集了大量军队占领大学校园,打伤逮捕了很多学生。学生并没有被吓倒,相反,更多的学生起来示威游行。十月二日,一万五千多学生走上墨西哥城街头,抗议军队占领学校。傍晚,五千学生和市民,包括妇女和小孩,继续在Tlatelolco广场和平集会。当天黑的时候,警察和军队开始了大屠杀。他们装备了坦克和装甲车,包围了广场,向人群开火。屠杀进行了整夜,目击者说尸体堆满了广场,后来用垃圾车运走。据不同的报道,被杀死的学生和民众有二三百名到上千名(至今在数字上有争论,但最少二三百是公认的)。
事后多年,基于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美国政府在此事件中活动的一部分内幕暴露出来。在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五角大楼向墨西哥运送了武器,弹药,军事联络无线电,和防暴控暴训练材料。CIA 在墨西哥城的工作人员和墨政府接触频繁,几乎每天都向美国内汇报。
http://en.wikipedia.org/wiki/Tlatelolco_massacre
上述第一个例子表明,任何国家都不能容忍老百姓长期占领公共场所,当双方多次谈判没结果时,武力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上述第二第三个例子表明,任何政府都不能容忍无限期的,大规模的学生运动。这种运动扰乱社会治安,妨碍人民的正常生活,镇压是不可避免的。
回顾六四运动,从四月十五日胡耀邦逝世起到六月四日,运动持续了近两个月。冷静想想,学生们要达到什么目的?如果要反对贪污腐化,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搞几天示威游行,唤起民众,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应见好就收,回校上课。如果想要中共下台,一夜之间实行民主,可能吗?任何把此作为目标的人,是把学生往火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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