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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国家化”提法不妥,应改成“军队国有化”
送交者: 徐水良01 2009年12月25日11:25:0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军队国家化”提法不妥,应改成“军队国有化”

 

           徐水良

 

           2009-12-22

 

 

21世纪建国纲要(草案)》第五十二条说:

 

“军队是国防力量,属于国家。军队必须服从国家和国家领导机构。与国家及国家政权一样,军队不能私有化。任何政党、组织或个人拥有私家军队,均为非法。尤其是共产党拥有和把持国家军队,拒绝交给国家的行为,对国内使用军队武力,屠杀人民,属于叛逆违法杀人犯罪行为。国家民主化以后,必须予以追究。”

 

在这条里,我们没有采用这些年很多人和《08宪章》中“军队国家化”的习惯说法,而采用了军队国有化的说法,为什么?因为“军队国家化”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正确,并不妥当。

 

“军队国家化”,从字面意义上说,就是军队向国家转化,或变成国家,武装力量国家化,这是军事专制的国家制度,是一种很不好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军队国家化,国家政府服从“国家”,事实上是服从国家化了的军队,政府往往是事实上直接由军人组成的军政府,或者间接由文人组成服从军队的间接军政府。

 

而军队国有化却表示军队属于国家所有,服从国家。两者性质完全相反,是两种相反的制度。

 

这些年来,笔者暂时容忍这个说法,原因是这些年人们采用“军队国家化”的说法,表示的是“军队国有化”。

 

之所以会产生用“军队国家化”来表示“军队国有化”,是因为这些年来,自由主义者主张全盘私有化,很反对公有化这个词,对公有化特别过敏,当然更反对公有制程度最高的国有化。他们为了回避军队公有化国有化这个词,就采用军队国家化这个很不妥当的说法。

 

现在我们既然批判和打破新自由主义对“公有化”这个词的反对和过敏,当然应该采用这个含义正确的词表达军队国有化这个概念。

 

国家、国家政权,军队等等不能私有化,反映了“公共领域公有化”的基本原则。因为它们都是一个社会最重要的公共领域。

 

现代社会必须执行“公共领域公有化,私人领域私有化”这个原则。而中共,却恰恰相反,国家、国家政权,军队等等最重要的公共领域私有化,共产党一党所有,一党专有,一党专制,一党独霸。而小规模农业工业小商业等等适合个体或私人经营的私人领域,却要实行公有化。结果变成“公共领域私有化,私人领域公有化”,完全搞颠倒了。

 

共产党能够独霸政权,长期进行非法统治,就是依靠军队私有化,靠军队一党私有,实际上是专制君或寡头集团的私人所有。

 

所以,军队国有化,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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