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不正確 记不起是谁首先在万维空间贴出“政治正确”之类的博文。(也可能是我在评论上先提起,要是如此,我就先说“认罪”了。)这篇文章/评论一贴出来,立刻触发博友们热烈的共鸣和争议。 深刻,智慧,滑稽,荒谬的议论比比皆是,把这空间擞的热闹极了。 维基百科的定义是:“政治正确”是指为了避免真实存在的或所谓的不公正的歧视而采用的变换另一种称呼的行为。政治正确的一个目的是用最“中立”的字眼,防止歧视或侵害任何人。例如为了避免出于种族,性别,性倾向,身体残障,宗教(或政治)观点的不同而产生的歧视或不满。 「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这词句来由“新左派”(作家) Toni Cade Bambara 1970 年出版的论文 “黑女人”(The Black Woman)里的一句话:“a man cannot be politically correct and a [male] chauvinist too”,即信奉“大男人主义”的男人是不可能 “政治正确”的。由此可以看到此词原意和政治没有关系。 不幸得很,他们选择 ”political correctness” 两个字来形容“不信奉大男人主义“的人。后来,翻成中文的作者们没有考虑到英文词句的原意,直接把它译成「政治正確」。于是把「政治正確」政治化了。(2) 在这里借用“台湾翻译学学会”几句话,(「政治正确」这词句人们)“大肆采用,却常曲解原意。在电视政治评论节目上就听到有人说: 「某某人的作法是政治不正确」,似乎将political correctness 视为一种政治权谋的对错。。。”(1) 共产党上台后,尤其是文革时间,这词句脱胎换骨,「政治正確」成了打到被挂上“既不支持,必定反对”等等政治帽子的很多无辜人的工具。 (2)比较准确的形容词是“ideologically sound” (思想正确),可是,此米已成饭,此木已成舟,我来的太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