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人权就没有国家,更谈不上国家主权! |
| 送交者: 老衲无花 2010年10月15日09:17:09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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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把人权与国家主权的定义说明为讨论基础。 人权是人类或一个人基本的生存权利(The right to live), 是在人类社会还没有形成国家之前就存在了。人权不需要与国家签合约,不需要经过国家同意就存在是一个事实。一个人任何时间,对一个国家不高兴,都有权利脱离这个国家,比如移民。 比如一个人一出生,就拥有生存的权利(right), 他可以自由的呼吸,可以自由表达意见,饿的时候哭,高兴的时候笑。这不是国家赋予的。这小孩也许智能不足,但是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剥夺他生存的权利。一个国家不能立法规定凡是在10岁时智商没有达到某个数字以上的小孩,就应该人道毁灭,这是违反他的人权!这小孩也许出生在其他的国家,并且不具有地主国的公民权,就像早期许多华裔和犹太裔一样,在寄居地是无国籍,但是他们还是有生存的权利。 大家要能够分别国家主权是权力,个人人权是权利。 为什么说没有人权就没有国家,或国家主权就不可能存在呢? 所有的国家的形成都是由多数人民拥护,不管是任何形式上的委托代表选举或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或其它人民起义方式等(像伊朗,像殖民地),最起码必须拥有相当多数的民意支持才行。 如果一个人没有自由表达的权利,他就不能拥有投票选举权,也不具备民意的代表性。因为他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就像伊拉克的前总统胡笙(Saddam Hussein), 每次选举高达92%的得票率,而且选举投票率高达90%,几乎世界之最。但是什叶派的多数民众明显并不支持他。当然他也不需要他们的支持,选举委员会会自动帮他们填写投票。然而这样没有民意的政府是不能长久的。 大部分的国家是靠民意起家,而有许多独裁政权是在取得了权力之后,镇压民意,剥夺人权,因为他们想维持已拥有的权力和利益,不想被民意更替。这样的政权,在人民生活还可以维持,生存权利没有严重的被剥夺时,是可以维持一 阵子的。 然而,这不表示这是多数人民乐意的结果。当灾难来临,或发生战争,人民的意愿和不满就会爆发出来,终于会导致人民起来革命,推翻政权! 所以一个国家不保户人权是不得民意的,因为“民意”本身就是人权的一部份! 当然人权包含的范围是可以公开讨论的。但是最基本自由表达的权利都被限制或剥夺时,连讨论本身也变成无意义的一言堂了! 既然国家是由“民意”产生,国家的“权力”来源也是来自个别人民的“权利”累计(或集体的)所赋予,赋予国家权力管理和治理人民,若这个人民的“权利”被剥夺,这个国家政府的权力,理论上就是非法或无效的了。因为没有“权利”的人民不能赋予国家政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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