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箭之定理:独裁是民主加理性的必然结果 |
| 送交者: 定理 2011年02月22日19:31:3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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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标题不是口号,而是一个定理,叫 箭之定理,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开山泰斗发现的,箭是他的姓的意译。 箭之定理:无论是甚么样的政体,哪怕是普选、代议、协商、分权、道德规范、宗教、专制、等等,哪怕是以上这些型态的这样或那样的组合,只要这个政体既是民主的又是理性的,那么这个政体必然是个独裁政体。换言之,民主(自然包括了非独裁)与理性在逻辑上是不相容的。 政体也者,无论多么纷纭复杂,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个转换,把社会各成员的个人对各个选项的偏好,转换成这一社会对那些选项的的集体偏好。 民主,必须符合如下三个公理: 自由公理 -- 各个选项的任一排序 都可能是某一社会成员对这些选项的偏好。 民意公理 -- 如果全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偏好选项甲胜于选项乙,那么这社会的集体偏好也是偏好甲胜于乙。 非独裁公理 -- 任一个人都不是独裁者(独裁者的定义:对任意两个选项甲、乙,只要他偏好甲胜于乙,那么这社会的集体偏好也是偏好甲胜于乙,无论别人偏好如何)。 理性,自然得符合一个公理: 理性公理 -- 这社会对于选项甲与选项乙的集体偏好,不因 社会中某些成员关于 甲与丙 或 乙与丙 的个人偏好的变动 而变动。 根据以上公理,箭 证明了:任一政体,如果它满足了自由公理、民意公理、和理性公理,那么它就必然违背非独裁公理,换言之,它就必然被某一个人独裁。(这定理的证明用的是纯逻辑,全证明长不过两页纸,在博士生的现代经济学教科书里可以找到。也有很短的证明,但那要用到高等数学。) 这,正是我日前贴出的《民主与理性不共戴天》里所说的民主与理性不相容的根本原因。 顺便说一句,箭还健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年纪已大了,样子随和,也不高大,毫不盛气凌人。我当时还在读书,去参加一个短期的学习班,是某个前卫领域里的大家们给研究生和初出道的助教授介绍前沿课题。箭被请去作了个开场白,之后他就坐在听众席里一起听讲,时不时也在班上问点问题。我当时自然是初生牛犊,不怕当众问问题,只怕不发言就被人以为是哑巴。学习班结束后,我的论文committee里的一位教授在一个会议上碰到箭教授,就攀谈问道:我们今年将毕业要上市的学生里有个叫定理的,听说他在某某学习班碰到过你?箭的即时反应是:”Of course I remember him; he’s the only guy who understood everything there.” 言归正传。既然有了箭之定理,明知了民主与理性的不相容,那么为甚么西方仍用民主作为旗号?现实中的民主,到底是甚么东东?现实中的民主的根基是甚么?既然民主已是个荒谬的标准,如何衡量一个政体的优劣?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不再是照本宣科那么简单了。也许下回分解吧。 相关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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