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纳川
万维读者网 > 天下论坛 > 帖子
nile: 杀孩子,谁之罪!
送交者: nile 2012年12月16日20:52:55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一个20岁的男青年用他母亲,一个小学女教师的长枪短枪和成百发的子弹杀死了20名儿童和他的母亲。有人违法吗?没有。杀人者有自闭症,自闭症是精神病的一种。精神病杀人好像不犯法。就算他犯法他也自杀了。无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他母亲犯法吗?没有。拥有半自动轻型武器是美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0920112012年的民意调查结果,只有10-15%的人同意下面的观点:All guns should be illegal for everyone except police and authorized personnel。也就是说,85-90%的受访者反对禁枪。 (http://www.pollingreport.com/guns.htm)

 

枪是用来杀人的,所以法律允许自由拥有枪支就等于法律允许自由用枪杀人,当然理由要恰当。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世界上绝大多数文明国家的人民都赞成这样一种观点,不经过法律审判故意杀人就是犯罪。但是美国人民不同。至少上面那些反对禁枪的人所代表的美国人民认为,他们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应该杀人,而无需通过法律程序。他们收藏武器,使用武器,并不是为了履行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利,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武器推翻政府。因为从武器的杀伤力来比较,他们远远不是政府的对手。美国事实上也从来没有过以推翻政府为目的的武装行动。

 

美国人民需要武器的真正目的是确保他们在必要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杀死任何他们有权杀死的人。这些人可以是闯入他们府宅的盗贼,也可以是不小心误入他们领地的流浪汉。美国人民对武器的热爱正是出于这种杀人的梦想或者本能。人的本能之一就是杀人,这是生物进化所决定的。当然杀人的关键情节是像一个英雄一样去杀坏人,而不是冲进小学向孩子开枪。但是,美国人民是否能够恰当的使用武器完全决定于他们是否拥有正常的健全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根据美国精神健康研究所2008年公布的数据,有严重精神疾患的病人在美国成年人总体人群中占4.5%,在1825岁的人群中这个比例高达7.5%。(http://www.nimh.nih.gov/statistics/SMI_AASR.shtml)根据“严重精神疾患”的定义,这位20岁的杀人青年仅仅是自闭症患者,还不一定在这7.5%人群中。而这些人中的每一位都有可能对着一群510岁的孩子开枪。美国确实禁止这些人拥有枪支。但是,这些人使用枪支的自由由于美国人民拥有枪支的普遍自由而受到了保障。

 

持枪屠杀孩子的人不管是谁,对受害者和他们的亲属当然都是无法接受的。但是正如禁枪反对者们所辩论的那样,这样的伤亡比因为交通事故过度肥胖滥用药物等等等等的死亡人数少得太多太多。而且,这些孩子的生命并没有白白付出,至少可以把他们的死看作美国人民自由拥有枪支必然付出的代价。下一次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件,除了下半旗对孩子们表示“honor”,还应该加上这样的文字:愿上帝保佑美国人民拥有枪支的自由,愿上帝眷顾为美国人民能够自由用枪杀人而献身的孩子。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