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有不投票的自由 |
送交者: 跛行者 2004年11月20日10:08:4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华人有不投票的自由 跛行者11、18、2004
根据华裔liberal们的数据,北美华人投票率偏低。数据的准确性,还待考证;但是民主党的华裔积极分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攻击华人烂泥糊不上墙,不知道珍惜美国赐给的民主权利。更举犹太人为例,暗示华人再不觉醒,将来便要遭受大屠杀那样的灾难云云。 于是更增加了俺对民主党的反感。政治说白了是谋求团体利益的肮脏游戏,不就是拉票么?拉票,犯得上耸人听闻,犯得上向同族裔人士身上扔排泄物么?所谓的华裔积极分子,自己没弄明白民主是什么东西,用止小儿夜哭的方式拉票,算得上民主社会的尴尬。 liberal们很有一些以精英自居,所以看不起得C的白痴总统;很有一些以社会良心自居,觉得自己一举一动纯出于公益而非私利。精英们跟小布什的私人恩怨,俺没有兴趣。不过在我眼里,精英们也不过是为集团私利而奋斗的勇士,良心还是偏向自己的;精英们论事论理,很多理不直气不壮的地方。显著的例子,当举 Michael Moore的《Farenheit 911》,典型的黑白世界观,并且总不忘拿家乡人民的苦难煽情,一如华裔积极分子拿同胞煽情--跟中宣部走的一个路子。 民主和自由是亲兄弟。仁兄仁姐们有拉票的自由,俺有不投票的自由。民主的基本价值是尊重和宽容,如果稍有一点民主意识,就应该尊重他人不投票的自由。被积极分子们狂轰滥炸久了,俺虽然不热心政治,忍不住想指出他们对民主的理解,诸多有失偏颇之处。 不宽容同胞对政治的不热心,是其中一条。依照民主的基本原则,多数占据优势。如果北美一直是理性民主加控制-均衡机制,少数的利益应能得到保证;如果象二战德国那样法西斯化,并且把枪口对准华人,积极参政并不能挽救如犹太人那样悲惨的命运。就北美犹太人来说,多年辛苦参政的成就斐然,关键时刻,仍经不起多数的顺手一击。 积极投票,不如积极移民,或者大生特生下一代,来得有效。移民移民再移民,西裔人士平均教育水准不高,把握政治命门的功夫,比华裔精英显然高出一截。 所谓少数族裔不积极投票,则易于沦为多数暴政的牺牲品一说,也值得商榷。华人爱以民族分群,在政治角逐中,团体划分可能按经济、按宗教、按地域、按肤色。布什的顾问Karl Rove认为,上届大选成百万的福音派保守选民没有投票,是不是这部分人的利益一定受损?前几届大选的投票率大约在一半左右,少投票的群体利益一定受损? 俺并不反对华人投票,只是不认为,人人投票大选,能够大幅提高族群政治地位;或者不投票就会招致恶果,甚至报复和灾难。如果后者的确发生,劝大伙赶紧弃籍逃命--少数族裔单靠玩政治,不可能扭转乾坤。从投票策略上看,由于人数劣势,华人票对总统大选影响有限,投票不投票无所谓(My vote doesn't count)。不如集中力量,在华人集中地竞争地方选举,选议员选市长等。犹太人全投民主党的票(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存疑),有人建议华人仿效,则需要慎重考虑--犹太人玩党派政治,决非投投票这么简单。 最后,还是宽容。共和党嬴得了总统和两院,liberal们醋意大发就不好,寻死觅活更没有必要。民主国家定期“分裂”一下,是与生俱来的小毛病。精英们应学会宽容中部老农和南方红脖子的宗教和道德情结。当不了山大王,就赌气分家另过,显得小肚鸡肠。顺便说一句,价值保守的一派获胜,并不意味着政教一体的复辟。政教分离的原则,最早最坚定的提倡者原是共和党的鼻祖杰斐逊;而杰斐逊的共和党,相对当时的联邦党,却染着liberal的色彩--重要的不在给自己贴什么标签,而在能否引起理性的共鸣。 拉票有拉票的艺术,宜和风细雨,不宜颐指气使,好像被拉者欠钱不还似的;强辩也不是宣传政见的利器,半劝半骗的微妙,比直来直去有效得多(这是《Farenheit 911》不及《Bowling Columbine》的重要原因之一)。写这么多,跟精英们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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