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37年前在銀行存200元 如今領本息465.12元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作者:陳永輝
商州區張老先生,37年前在銀行存了200元,隨後老人將此事給忘記了,如今在家中無意間翻出存摺。經銀行辨認,存摺確係是真的,200元存款“沉睡”37年後,張老先生領到本息共計465.12元。
4月25日上午,張老先生特地從老家趕到商洛市區,在中國農業銀行商洛分行商州支行,老人從銀行工作人員手中領到了本息共計465.12元。“銀行工作人員非常熱情,也將計息過程給詳細講解,我感到非常滿意、高興。”
之前,中國農業銀行商洛分行工作人員曾表示,張老先生在銀行存的200元,按照存摺上5年利率計算,下來利息也就是50多塊,而後來32年的本金按照國家公布的活期利率標準計算只有20多元利息,本息累計270多元。
那麼為何張老先生實際領到的卻是465.12元,這又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4月25日,中國農業銀行商洛分行商州支行運營財會部鳳姓工作人員介紹,之
所以有出入是因為,當時匡算並沒有考慮利率調整,也沒有參照儲蓄條例。該工作人員稱,1979年7月9日,張老先生存了200元,期限為5年,到1984
年到期,約定利率按4厘2毫計息,但這期間利率兩次上調,按照利率調整後計息,算下來是70.69元。張老先生存款到期後,從1984年到1993年,這
期間按照再次調整後的利率計息,算下來是178.23元。按照新的儲蓄條例,1993年至今按國家公布的活期利率標準計算,利息是16.2元,總共利息為
265.12元,本息合計為46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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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4萬3年未還本息加滯納金32萬 被判緩刑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王威
何某用信用卡透支本金4萬餘元,逾期3年未還,本息和滯納金高達32萬餘元。因為無法及時還款,何某被台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台江區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
據檢方介紹,2008年4月2日,何某向福州一家銀行的信用卡營銷中心申領了一張信用卡,升級後該卡最高信用額度為12萬元。收到並開通信用卡後,何
某在台江的手機店、辦公用品店、通訊設備有限公司、電子設備商行等多處刷卡透支消費,自2012年8月6日開始透支逾期。
何某未按時歸還款後,銀行自2012年12月10日起多次通過掛電話、上門、發信函的形式向何某催款。何某於2014年8月30日最後一次還款2000元。
今年4月22日,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到此時為止,何某共欠款32萬餘元,其中本金4.3萬餘元、利息4.9萬餘元,滯納金23萬餘元。
何某到案後,他的親屬於今年4月29日替其償還含本金和利息在內的欠款10萬元,包含本金4.3萬餘元、利息4.9萬餘元、滯納金6806.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