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珊,今年53歲,是江蘇省海安縣一名普通農民,初中文化。我家庭院外大槐樹下曾是我偷偷練法輪功的地方,如今面對大槐樹想起已去世13年的母親,心中始終有無法抹去的內疚。
我母親一直體弱多病,心臟、胃、膽囊、關節等均有毛病。我是母親的唯一女兒,沒有嫁出去(我們這裡叫招女婿)。她不舒服了就向我求救,我也自然而然成了母親的“貼心護理”。
1998年1月的一天傍晚,我在河邊洗菜淘米,岸上來了一位老同學李倩,她對我母親體弱多病很是同情,並說我為人善良,她迫不及待地向我介紹手中《轉法輪》:“這本書可是‘法寶’啊!健身祛病、修身養性全靠它了。”“練了法輪功,不用打針吃藥,就能祛除百病;‘師父’李洪志法力無邊,能保佑弟子平安;修煉好可以“圓滿”、“升天國”,擺脫苦難,求得福報。還可以‘成仙成佛’,一人練功,全家受益啊”。我聽後異常驚喜,對法輪功的神奇功效特感興趣。於是我想自己練功,對母親盡份孝心。我在李倩的鼓動下,第二天就跟着一起練功“學法”,不僅買了練功衣、練功墊,還買了法輪功的書籍、磁帶、錄像帶。我期盼着“祛病”的法輪功讓母親的身體得到康復。
為母親治病束手無策的我,自那天起,終於找到了精神寄託。我每天早上5點半到練功點參加集體練功,交流“學法”心得,約一個半小時,然後去廠上班。下班一回到家,馬上就手捧《轉法輪》,如獲至寶,每天要背誦和抄寫李洪志的“經文”,還把李洪志的畫像貼在臥室的牆上供着,“看着‘師父’的像就感到很有信心”。經常打坐練功到天明。練功兩個月左右,我乾脆就在家。每天除了吃飯和三四個小時的睡覺,所有的時間都用在練功“學法”上了。 “要快點‘上層次’,‘師父’在看着,會幫我為母親‘清理身體’”。我把李洪志當成了“救世主”,對李洪志的蠱惑深信不疑。
那年初冬,我本該按慣例把冬令進補的藥物買好給母親,可是沒有買,而是家人為母親就醫。
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法輪功。這讓我怎麼也想不通,很牴觸。我立刻帶着許多疑問跑去問李倩緣由,李倩說接到指令了,“法輪功”是被誣陷的,同時師父說我們離“圓滿”就差一小步了,決不能放棄,否則會“形神俱滅”,到了我們走出去向世人“講真相”的時候了。李倩決定去北京弘法,我急忙跑回家收拾東西準備走,結果被父母攔下了。練功點取消了,不能集體練功了,我就在家庭院中的大槐樹下偷偷的練,甚至忘記了吃飯睡覺。當時我的母親已61歲,我對我媽說只要專心修煉“法輪功”,不用花錢身體就會好起來,以後你就不要吃藥了,由我練功幫你“消業”。
2002年的冬天,天氣特別寒冷,為了“上層次”和“圓滿”,我多次走出去“弘法”、“講真相”,參與散發法輪功宣傳品。7月中旬,我加緊練功,指望憑我的功力為母親治好病,可是母親的身體慢慢的不如以前了。 “法輪功”書上說:你難受是“消業”,是好事,你不用擔心,難受幾天,病就會好起來。所以家裡人誰叫母親吃藥我都堅決阻攔,可過了一段時間,我媽的病情越來越重,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家裡人都讓去醫院看病,我仍然堅持練功替我媽“消業”,所以一直沒有去醫院。
2003年1月10日凌晨,由於斷藥,心臟病突發,不省人事了,等送到醫院,醫生說,你們送來的太晚了……我心裡只有悔恨和自責。
母親離我而去,我難以接受,只要藥物依舊,根本不會突然喪命。是法輪功的“一人練功全家受益”,“消業”祛病、“圓滿飛升”害死了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