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不遠遊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名句。這句話的內涵表達了農業社會中根基型家庭以及平均式遺產分配的法則。
何為根基型家庭?簡單說來,就是兒子成家後不離開父母的住宅,形成三代同堂的格局。只有在遺產平均分配的理念下才能保證在一個多子家庭中,子代的兄弟成年後甚至成家後能夠都留在父母的屋檐下。而老一輩死去的時候,分家成了這個大家庭的必然危機,而且家產,農田,都會因此而被切割成更小的份額,不利於財富的完整保留。
換句話說,在一個法定長子繼承的社會裡,比如傳統的日耳曼社會,三代同堂只對長子成立,因為他被指定來繼承家庭,也就是農莊的財產。這種傳統的優勢是保證了家產的完整性,它的代價就是長子以外的男性子代被剝奪了繼承權。他們只能去從軍,當僧侶或者到美國去淘金。整個社會是把這種家產分配上的不平等認為自然法則的,當然也不會產生分家的危機。
在遺產均分式根基型家庭中,家庭的權力,或者說財富的分配權是歸於父輩,更確切地說,在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里,用孫子輩的立場來說,是歸於爺爺的。叔伯間的矛盾甚至敵意都由爺爺來裁判,因為家庭的財富是不但是爺爺創建的,而且任何關於土地的交易也必須由他來操作,任何叔伯,乃至大伯都不可能在市場上代表這個大家庭進行土地交易。中國與俄羅斯的傳統社會都是由這一形式的有產者家庭組成的。之所以要強調有產者,是因為他們才是國家的中堅力量。
在國家層面上,由於長子繼承不被認為是天經地義,那麼多子的君王也必須面臨國土被分裂的風險。而為了避免分裂,皇帝的通常做法不是用法律來肯定長子繼承,而是用個人的威權來任意挑選接班人。因此在這種社會裡,個人專制總是與接班人危機伴生。
家產均分的理念使得在社會中產生強烈的仇富心理,而根基型家庭的傳統又在群體潛意識中形成了對明君的期盼。這就是共產主義的理論得以在中俄兩國以個人獨裁的形式得以實踐,也就是這兩個國家至今都未能走出接班人危機的結構性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