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都互相效力
羅馬書8:14-18
羅馬書第8章中天父給我們的三個重要應許,來認識和經歷天父的慈愛。這三個應許讓我們知道我們不用害怕,因為我們有這樣一位愛我們的天父,而我們是祂的兒女。
第二個應許,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羅馬書8章:“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29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28節現代中文譯本這樣翻譯“我們知道,神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就是祂按照自己的旨意呼召的人,都得益處。”簡單地說,人生中無論發生什麼事情,神都在掌管,祂使萬事都互相地效力,最後讓愛神的人得益處。馬太福音“7: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我們做父親的都不完全,但是我們都知道把好東西給孩子,何況在天上的父,祂是完全地愛我們,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希伯來書12章9-11節再次把我們在地上的父親跟天上的父親比較:“9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10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11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我們地上的父親,也就是生身的父親,都會管教我們;愛我們的天父即使讓我們受一些管教,給我們一些困難、苦難,也是為了叫我們得益處。
到底得什麼益處?經文告訴我們得兩個益處,一個是讓我們的生命能夠像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神用各樣的方式,甚至把很難相處的人放在我們身邊,給我們很難的處境,就是讓我們的生命經過磨練,能夠像耶穌基督的生命。第二個益處是讓我們能夠得榮耀,得到神的榮耀。
我們這位天父,祂愛我們,無論你現在的人生是什麼樣的處境,你周圍是什麼樣的人,祂要讓萬事互相效力,叫你得益處。我們人要做什麼呢?我們要做的就是愛神就夠了,跟祂有一個愛的關係,有一個親近的關係,神會使萬事互相效力,讓我們得益處。這是祂的第二個應許。
最近看到一個見證,是一個台灣的姐妹寫的。她原來是一間大公司的廣告總監,事業非常成功,為了讓孩子受更好的教育,一家人移民到美國。八年之後,她發現孩子吸毒,而且毒癮很深,身心都嚴重受害。她當時正在讀神學,準備服侍神,而自己的孩子卻沒有教養好,染上了毒癮,她覺得是極大的羞辱。她說“神沒有用我輝煌的經歷來使用我,卻用人生的苦難、最大的羞辱來使用我。”她開始研究毒癮,寫了一本書,成為一個戒癮的專家。
人生的經歷就是這樣,很多時候我們很難想象,這樣一個苦難帶給我的到底是什麼?但是就像這位姐妹,神使用她的苦難和羞辱的經歷。所以我們在神裡面不必害怕,因為神叫萬事都互相效力,會叫我得益處。我要做的就是好好地愛神,好好回應神對我的愛。
選自:義人必因信得生 - 羅馬書釋經講道集(十八)仍舊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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