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惡之華,華之惡 |
送交者: 信釋 2021年02月21日15:32:1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華,惡之華,華之惡 三個話題,從“惡”說起。 惡,是“善”的反義詞,簡單定義一下,從《論語》,就是“己所不欲”。 那麼,所謂的“人生黃金法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翻譯一下,就是更簡單的“勿作惡”。 人性善惡的問題,成為困擾人類的莫名其妙,貫穿了文明歷史的古往今來。如此看來,人對於自身的認識,也不過如此。 如果從基督教的觀念來看,人性歸惡——人類的善,在被逐出伊甸園那一瞬間,就已經蕩然無存。人類的一切作惡,罪惡,惡作劇,都是知識,即自我認知以後的發達頭腦和意識的產物。而且,惡,罪惡,惡作劇的重重加劇,給予一代代人的疑問永遠是,人類作惡幾時休? 於是,人類也開始從善,比如重視Climate Change,Environmental Pollution等問題,救助瀕臨滅絕的生物,但是還沒有到達“害怕踩死一隻螞蟻”的菩薩心腸。 是不是有點像是共產主義的口號,“只有放棄滅絕其他生物,才能最後不滅絕人類本身”? 其實,正如馬克思所說,人性只不過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人們看見的,感到的善惡之分,都是人類在特定時間地點環境下的自我表現而已。 從某種觀點來看,善永遠不會成為人類歷史前進的動力。人類發展有今天,無疑是我們的“惡之華”的歷史結晶——而且在走向更加輝煌的“華”。 如果這種觀點可以被接受,你就可能會翻過來理解了“華”。 我們祖宗的所謂“華夷之分”,就在於他們鄙視或者蔑視“夷”們的沒文化,少文明。 所以,我們自稱“華人”,多少有某種“自我美化”,“自我貼金”的陶醉——尤其是當梁啓超先生“鑄造”出“中華民族”一詞的一百多年以前。 那麼,我們也不至於墮落到“惡之華”的地步吧? 也難說,如果你把“惡”定義在“專制獨裁種族滅絕”等人類頭等罪孽,你就知道什麼是今天的“惡之華”或者“惡之最”。 包括那些助紂為虐者。 惡之華,算是有了交待。“華之惡”大概就不用大費干戈,我們可以說,社會精英倒行逆施為非作歹作惡的總體,也可以說某些華人的噁心行為。其中後者就有兩個最近的,現成的,也是最典型的例子。 2021年華人中突現“絕代二陳”——一個是陳平,一個是陳剛。兩個“腳踩兩隻船”的主兒,貪慾十足地兩邊通吃——他們的行為特點,統一在“赴美是生活,愛國是工作”。這種“華”人,在大洋兩岸,都有分布,不要以為司馬南現象是個人行為,還有許多隱藏很深,沒有突顯的難看吃相者在“做同樣的事情”。 最後,我們再來說“華”的善的一面——如今的“華”,超出“中土”走向世界,不再局限在國界之內。只有那些仍在國內,目光短淺的井底之蛙,才會在把“中共”與“中國”混為一談之後,再更進一步地把“中共”與“中華”搞成一團——中共和它的大外宣的拿手好戲就在於混淆概念,以惡入善,然後達到渾水摸魚的好處。 他們不失時機地在善惡兩清的“分割中共與中國人民”的歷史關頭拋出巨大又不實在的一頂“高帽子”。 可惜,“反華”的弱智高帽,是針對“大中華”泛稱的種族主義的範疇,不屬於政治領域。就跟“黑命貴”是政治領域,不是種族主義反水一樣。 “反華”,被一些人作為高帽子,大棒子高高祭起,無非是要改頭換面地把對本來聚焦於“中共”的批判與指責嫁接到“中國人民”,或者“中國人”身上——中共大外宣的主導人肯定認為自己這一招比余茂春高明,華麗。 可是,如果那樣的話,大陸對台灣的種種打壓擠兌,都是對台灣人民的犯罪——而台灣人民也是,而且是地地道道的,中國人民。照此推理,中共就是“反華”的頭號推手啦。 結果是:一頂高帽子自己給自己量身定做,御製特供,也可以稱得上“惡之華,華之惡”之雙毒大梟之對號入座,自毒自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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