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頒布實施後,無數愛港人士為香港迎來新生歡呼雀躍之際,亂港分子上天無門入地無路,只能龜縮在陰暗角落裡等待被法律清算的命運。廉署繼上周拘控戴耀廷、葉劍青和石守正三人,此次又落案起訴區諾軒、黃耀明二人,這釋放出的信號表明,港府絕不容忍亂港分子逍遙法外,任何禍亂香港的人或事都要被徹底清算。
“港獨”議員和“黃絲”歌手狼狽為奸、沆瀣一氣,舞弊選舉獲勝,“獨”害香港。區諾軒一貫以囂張跋扈的態度聞名,人送諢號“金教練”。“金教練”在“港獨”、“反中”里名聲在外,他屢屢充當“黑暴”先鋒,是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的帶頭人之一;他還公開焚燒香港基本法,叫囂引入“民主自決”,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黑暴”、“港獨”分子。為了贏得2018年的香港立法會補選,“金教練”多次發文宣傳“黃絲”歌手黃耀明會為他站台,黃耀明果真在舉辦的集會上獻唱,並且現場完畢後要求集會現場人員在選舉中給“金教練”投票,“獻唱賄賂選”即以實錘。何以黃耀明如此力挺“金教練”?無外乎他本身的“黃絲”歌手身份, 2014年與幾名歌手合唱聲援“占中”歌曲《撐起雨傘》,在2019年多次參加“修例風波”中的“反中亂港”暴力活動,公然煽動“港獨”。此二人本就是一丘之貉,廉署落案起訴真是“一箭雙鵰”。
“國安法”正本清源,清熱解“獨”。早在2018年就有民眾舉報區諾軒,結果換來區諾軒的一頓嘲諷。“國安法”頒布施行後,區諾軒即被香港警方帶走調查;在2019年12月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去年4月被裁定兩項襲警罪名成立,今年3月被判即時監禁9星期;今年4月因8.18流水式集會案被判囚10個月。廉署8月2日落案起訴區諾軒和黃耀明,控告二人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黃耀明和區諾軒面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兩人可能被判坐牢最長七年,外加最高50萬港元(8萬6900新元)罰款。“獨”議員“金教練”和“黃絲”歌手終成過去式,這兩人曾經犯下的罪行必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要給香港解“獨”,還得依靠“國安法”這副靈藥。
事實證明“港獨”和“反中”只能給香港帶來滅頂之災,想要繁榮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制度下穩定發展必不可少。香港的未來絕不能是動亂和衰退,香港容不下任何亂港分子,觸碰法律底線遲早被徹底清算。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國安法”保駕護航,港府依法對亂港分子和其幫凶一一清算,定能還香港一片清淨安寧。你我在穩定繁榮的香港,才能收穫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