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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的社會環境的基本屬性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1月06日00:35:4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王慶民 寫於二零二零年

 2020年9月10日,由眾多學者和機構參與統計分析和撰寫、美國非政府組織“社會進步勢在必行(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發布的2020年世界各國“社會進步指數(Social Progress Index (以下簡稱SPI) )”揭曉,中國以66.12分排名第100位,位於163個上榜國家和地區的中下游。本次發布的SPI排名得到了包括《紐約時報》在內各大媒體的報道,以及學界政界的廣泛關注。

    該指數分為三大維度、12個子項,共含50個具體指標,涵蓋營養保健、醫療衛生、水電供應、社會治安、教育事業、網絡通信、環境保護、政治權利、公民自由、社會平等、婦女權利等各重要領域,既全面的反映了壹個國家整體的社會進步/落後程度,又透視出這些分支領域各自的發展水準,在評述全局的同時可貴的展示了其不同側面,是了解、研究和評述壹個國家宏觀和微觀現狀的極佳參照。

    簡單的看中國綜合指數排名,只能得出中國仍處於發展中階段,經濟和社會、政治與文化都還有很大提升空間等有限的、淺顯的結論。而如果我們對中國在SPI中具體的每個領域、每個分項上的得分及排名進行深入分析、進行橫向和縱向對比,則會有更加深刻的認識,了解到中國特色專制主義下複雜的社會現實,洞悉中共政權得以長久維持統治的原因,辨明中國經濟社會畸形發展的真相。有了對當下中國全面而深入的認知,各界人士才能就如何改變中國、幫助中國人民,做到有的放矢、對症下藥,促進中國的文明與進步。

    (壹)2020年中國SPI各項目具體分數及排名

    本文是圍繞著SPI進行探討的,因此我首先將中國在2020年SPI中各項指標的具體得分及排名摘錄於此,而後再依據這些數字進行具體的分析和闡述。

    該指數的三個維度(大項)分別為“人類基本需求(Basic Human Needs)”、“幸福的基礎(Foundations of Wellbeing)”、“機會(Opportunity)”。這三大項中,中國的得分和排名依次為82.93分、第81位;64.79分、第112位;50.63分、110位。

   在“人類基本需求”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5個具體指標(小項)。

   其中,“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子項得分為95.85分,排世界第46位。

其所含各具體指標得分及排名如下:

    “營養不良比率(Undernourishment)”:2.5分(分數相對越高說明該指標量越高/程度越深,下同。且不同項目賦分數值涵義不同(如有些“分數”是相關數據的比例、有些是總量、有些是數值、有些是指數)、同分數的權重也不同,不同項目間分數不能直接比較),第1位(名次越靠前說明該項表現越好,有些名次是並列,下同);

“傳染病死亡率(Deaths from infectious diseases)”:20.62分,第37位;

“兒童發育遲緩率(Child stunting):10.29分,第76位;

“兒童死亡率(Child mortality rate)”:13.21分,第45位;

“孕產婦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rate)”:8.60分,第60位。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子項:87.65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不安全的水、衛生設施及其衛生問題導致的死亡率(Unsafe water, sanitation and hygiene attributable deaths)”:0.60分,第51位;

“使用不安全或未經處理水源的人口比率(Populations using unsafe or unimproved water sources)”:17.39分,第79位;

“使用不安全的或未經改良衛生設施的人口比率(Populations using unsafe or unimproved sanitation)”:22.43分,第95位。

     “居所(Shelter)”子項,82.73分,第10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清潔燃料和環保烹飪技術使用比率(Usage of clean fuels and technology for cooking)”:64分,第112位;

“通電比率(Access to electricity):100分,第1位;

“可歸因於室內空氣污染的致死率(Household air pollution attributable deaths)”:52.76分,第104位。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子項,65.46分,98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率(Traffic deaths)”:15分,第95位;

“政治殺戮和酷刑(Political killings and torture)”:0.42分,第135位;

“犯罪感知(Perceived criminality)”:4.00分,第88位;

“謀殺率(Homicide Rate)”:0.53分,第16位。

     在“幸福的基礎”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7個具體指標。

     “獲得基本知識”子項,82.90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接受優質教育(Access to quality education)”:1.57分,第109位;

“未入學婦女(Women with no schooling)”:0.01分,第66位;

“中等教育中的性別平等(Gender parity in secondary attainment)”:0.09分,第91位;

“小學入學率(Primary school enrollment)”:無數據;

“中學畢業率(Secondary school attainment)”:78.60分,第63位。

    “獲取信息和通信(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子項,71.61分,第82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使用在線治理(Access to online governance)”:0.96分,第9位;

“媒體審查(Media censorship)”:0.28分,第159位;

“互聯網使用者比率(Internet users)”:54.30分,106位;

“移動電話普及比率(Mobile telephone subscriptions)”:115.53分,第1位。

     “衛生與健康(Health and Wellness)”子項,65.77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獲得優質醫療保健(Access to quality healthcare)”:1.39分,第120位;

“獲得基本醫療服務(Access to essential services)”:81.60分,第45位;

“非傳染性疾病導致的過早死亡比率(Premature deaths from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328.76分,第71位;

“60歲時的預期壽命年限(Life expectancy at 60)”:21.04分,第74位。

     “環境質量(Environmental Quality)”子項,38.89分,第180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s)”:13000.00分,第189位;

“顆粒物問題(Particulate matter)”:52.06分,第165位;

“生物群落保護(Biome protection)”:0.79分,第79位;

“可歸因於室外空氣污染的致死率(Outdoor air pollution attributable deaths)”:49.37分,第163位。

    在“機會”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8個具體指標。

    “個人權利”子項,29.21分,第162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1.00分,第186位;

“表達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0.11分,第164位;

“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0.24分,第170位;

“尋求司法公正(Access to justice)”:0.47分,第121位;

“女性財產權(Property rights for women)”:3.52分,第132位。

     “個人自由與選擇權(Personal freedom and Choice)”子項,71.55分,第58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脆弱性就業比率(vulnerable employment)”:45.38分,第107位;

“腐敗(Corruption)”:41.00分,第79位;

“早婚比率(Early marriage)”:3.02分,第45位;

“避孕需求的滿意度(Satisfied demand for contraception)”:91.20分,第1位。

    “包容性(Inclusiveness)”子項,27.79分,第14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社會經濟地位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socioeconomic position):1.44分,第128位;

“社會團體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social group)”:0.67分,第156位;

“性別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gender)”:1.32分,第140位;

“對少數群體的歧視和暴力(Discrimination and violence against minorities):7.40分,第122位;

“對同性戀者的接受度(Acceptance of gays and lesbians)”:0.20分,第83位。

     “接受高等教育”子項,73.96分,第3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優質大學加權指數(Quality weighted universities)”:521.00分,第2位;

“可引用文章(Citable documents)”:0.48分,第65位;

“接受高等教育的婦女比率(Women with advanced education)”:0.70分,第70位;

“職業教育年限(Years of tertiary schooling)”:2.51分,第60位。

     在該機構官網頁面上與SPI壹同展示的,還有2019年中國的人均GDP(ppp,即購買力平價,非為常用的以國際匯率為參照指標),為16117美元,排世界第68位。而中國SPI第100位的排名,與此有明顯的落差。換句話說,中國的社會進步程度,是明顯不及中國人均GDP即經濟發展水平、平均的物質繁榮程度的。

    而查看SPI中各項具體數據,所反映的種種差異、內情,遠不止如此。在本文中,我將分析這些數據各自反映的中國現狀與問題,探討這些現狀與問題的影響、成因,並對比不同領域發展水平的差異,從而為中共治下的當代中國做出壹幅數字畫像,將複雜的中國相對完整的呈現出來,供各界人士參考。

   (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高覆蓋、低質量、不均衡

    SPI中的第壹個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某種程度就是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覆蓋程度及質量的評價。而後兩個維度中關於教育、醫療(非基底性)等方面的數據,雖也可歸於公共服務範疇,但由於相對更為重要和特殊,將在後面單獨列舉和分析。本章僅就第壹個維度中的各項數據及第二個維度“幸福的基礎”中個別相關數據進行解析和評論。

    “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

    根據前述數據,在“營養和基本醫療”的方面,中國處於中等偏上水平。中國自古以來是農業大國,而建國後也對農業高度重視。雖然在1950年代中後期至文革結束這段時間內,中國農業因政治因素遭到巨大破壞,國民基本的食物供給出現嚴重短缺。但改革開放之後,中國農業迅速恢復和發展。尤其在袁隆平等學者做出開創性成果後,中國農業從數量到質量都取得了真正的“躍進”。

    中共政權早年的革命鬥爭及後來的政權建設,都非常依賴農村、農民。長期占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穩定與否,極大影響著中共統治。因此,中共對“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相當重視(當然這種重視並不代表將農民利益放在第壹位,更多是依賴和利用“三農”),每年均下發大量文件、出台政策促進農業生產,糧食和經濟作物產量也得到保障。當然,中共政權對農民及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剝削是沉重的,壓的農民難以喘息。甚至可以說,建國後至今,中國城市居民得到較好的營養供應(包括饑荒時代寧可讓農民餓死也保障城市“定量戶”口糧,票證制度對城市居民的偏袒),正是以犧牲農民階級利益為代價換來的。而如《中國農民調查》和《淮河的警告》等知名調查報告,也將改革開放後許多年來農民的苦況做了詳細調查、描述,對“三農”所涉的問題做了尖銳的剖析,為改革農村醜惡現實和改善農民生存狀況發出了真誠的呼籲。

    但僅就農業生產的效率,尤其對城鎮人口的糧食供給方面,中共政權做的很是成功,哪怕這些成就是建立在城鄉“剪刀差”、曾長期實行的強制征糧和課稅等對農民殘酷剝削之上的。而且,自胡溫時期取消農業稅、發放種糧補貼、推動農業保險覆蓋以來,農民生存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種植和養殖積極性都有所提高。此外,政府通過大量購買糧食進行儲備和糧食緊張時投放儲備糧平抑糧價等措施,也保障了糧食的相對低價和穩定供給。

    因此,中國人的營養不良比率很低,還排到了世界第壹位(雖然是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而非唯壹第壹)。而相對充足穩定的糧食供應,自然也降低了兒童發育遲緩、因飢餓夭折的情況。不考慮其他而僅就保障“吃得飽”方面,中國比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及部分發達國家都要成功。當然,這也有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中國的城市流浪人口、長期失業流動人口極少等。這就涉及到戶籍制度和維穩體制等更多問題,我會在後文詳細分析。

    但在“兒童發育遲緩率”上,中國僅排在世界第76位,屬於中間水平。這說明中國對於少年兒童的營養供應存在明顯不足。與極低的“營養不良率”比起來,“兒童發育遲緩率”較高,凸顯了營養供應質量的相對差劣。眾所周知的是,中國各地區和城鄉發展不均衡,各階層收入差距大,自然在兒童營養供應上存在差異。在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居住、中產以上階層居民的子女,幾乎完全沒有營養不良、發育遲緩的情況(除非有特殊疾病)。

    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主要集中在本應是糧食產地的農村。有些農村地區是地理環境如山區地帶不宜種植糧食作物造成貧困和缺糧,還有的則就是城鄉差距、地域差距、階層差距以及社會保障水平低下導致。10.29分(10.29%兒童存在發育遲緩情況)、居世界第76位,只是中國整體的、平均的情況。顯然,在貧困落後地區,兒童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問題遠比平均情況糟糕。這即是中國資源配置和相應保障不均衡的壹個例子,但SPI並未將這種國家內部營養供給的不均衡直接描述出來。

     “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和“傳染病死亡率”反映的是最基礎的醫療衛生條件。在這兩項上中國都居於中等偏上水平,在發展中國家中則名列前茅。這說明了中國在最基礎的醫療服務上取得了很大成功。自從建國後帶有政治色彩的“愛國衛生運動”以來,中共政權就逐步建立了低質量但高覆蓋面的醫療衛生系統。雖然這個系統質量堪憂(如改開前乃至直到20世紀末的農村醫療系統中,是由大量缺乏系統教育和專業訓練的“赤腳醫生”擔當重任),但至少是“從無到有”,實現了全國範圍、深入鄉村的廣泛覆蓋。得益於近現代以來世界範圍內醫療衛生技術的巨大進步,以及中共政權對基層細密的滲入,建國至今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建立了可以“救命”的醫療系統。這其中也包括針對常見傳染病的預防系統。

    固然這樣的醫療系統是“廣而薄”的,落後地區的醫療無法治療疑難雜症,日常醫療的質量也堪憂,但足以將建國前醫療技術不發達、缺乏醫護情況下各種不治療可致死的“小病”治癒,也能相對及時的阻斷傳染病的大範圍傳播,大大減少死亡率。而現代醫療系統對於預防和治療流行性傳染病、兒童疾病,以及孕產婦生育安全方面,有著傳統醫療不可比擬的優勢(如婦產科團隊即便接生和保育功底再差、設備再落後,也強於傳統的“接生婆”和極為粗陋的接生環境),經過壹定訓練的醫療團隊可以很容易的實現“保命”。

    因此,中國的兒童和孕產婦死亡率遠低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中共政權影響力向鄉鎮和村落下滲,也帶動了醫療等公共服務更深更廣的覆蓋,解決了最基礎的、需要壹定專業化門檻但技術要求不高的醫療需求。

    而在“傳染病死亡率”方面中國表現的相對更好(排第37位,而“兒童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分別排45位和60位),不僅有以上原因,還在於中共政權強大的社會控制力和對人口流動的鉗制。在戶籍制度、公安系統的羅網下,加上強制收容等各種變相監禁手段,以及特殊時期採取的高壓管控、大規模的群眾防疫動員,足以將以人際感染為主要染病方式的傳染病迅速扼殺。

    最近的新冠病毒在全球流行,卻在首先爆發的中國幾乎絕跡,就是因為中國實行了幾乎所有國家都無法做到的徹底的、高強度的封城和隔離措施,生產生活停止,部分地區幾乎處於“休克”狀態。即便到了疫情被控制之後,中國依舊實行極為嚴厲的社會管制,如通過健康碼追蹤民眾行動軌跡、封閉大學校園等(雖然其他壹些國家和地區也有類似措施,但力度、密度均不及中國。最重要的問題是,中國是專制政權,這些隱私數據使用和強制管控缺乏透明度和監督,與民主體制下的相應措施不可等同視之),並有將疫情期間確立的管控機制和技術手段應用長期化的趨勢。而2010年代前,對麻風病與艾滋病的防治,也是將病人集體囚禁在封閉村落的方式實現的。改革開放以前,甚至存在政府主導的集體屠殺麻風病人的行為(在那時,即便不直接動手屠殺,也是讓他們與世隔絕自生自滅)。

    也就是說,中國在防治傳染病方面的成功,是以犧牲公民個人權利和自由尤其自由遷徙權為代價的,反映了中國現行體制的極權主義特性。在壹些時期和壹些地點,壹部分防疫措施甚至是毫無人性的。這樣背景下防疫取得的相對成功,當然是不值得稱讚和效仿的,甚至許多措施是應被廢止、唾棄的。只有在集中優勢醫療資源撲滅疫情、動員民眾廣泛參與防疫、高密度檢測和系統性持續性診療、普及衛生防疫常識等方面,中國有可取之處。但從根本上,“中國式防疫”是弊大於利的。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

    在“水與衛生”這壹領域,中國排名第79位,處於中等略偏上的水準。但與營養供應問題類似,相關數據同樣未能反映中國城鄉、地域及階層間用水衛生方面的差距。中國的城市自來水供應系統較為發達,居民普遍也可得到純淨的生活用水。而在農村,使用清潔度差的水源,甚至使用井水和河湖水作為生活用水的情況依舊較多,其水質處理系統完善程度和處理質量均較城市和發達地區為差。不過,中國的水價還是較低的,民眾基本都能承受用水開支。

    因此,中國居民用水及用水衛生問題,主要還是在於不同人群用水便宜度及水質的差距大,而不是整體或平均上落後。而SPI的數據未描述這種重要的國內差距,無法展示差距所反映的必需品供給質量的不平等現象,是很遺憾的。

    “居所(Shelter)”

    “居所”子項中,除了“通電”涉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其他兩項均是與環保有關的,在此不細述,留後與其他環保方面的指標數據壹起評論。

    中國所有縣級行政單位均實現了通電,理論上電力服務覆蓋了100%的人口,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第壹,顯示了中國電力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的電力機構幾乎完全由國家掌控,“國家電網公司”及其在全國的分支擁有大量撥款和供電收入,還有“壹路綠燈”的政策支持,足以支撐其建立覆蓋全國包括偏遠地區的供電系統。這同樣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供電能力差(供電覆蓋範圍有限、經常拉閘限電、不堪負荷或因系統故障而停電等)形成鮮明對比,顯示了中國集權體制資源配置能力的強大。

    但數據沒有告訴我們的是,中國電力系統腐敗和利益分贓嚴重,從最上層控制電力系統的李鵬家族,到各省、市、縣電業機構的官員和職工,都是中共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有著比普通民眾優越的多的收入、工作條件、社會保障和生活福利。中國電力事業取得巨大的成就背後,是嚴重的制度性腐敗、官僚資本對資源性產業的壟斷,以及大量德才不配位、坐享福利、收入與付出不相匹配的利益集團的形成、占有、控制及代際傳承。

    電力系統與醫療、煙草、鐵路、石油等行業所屬的國家機構及成員壹樣,是中國“體制內”的組成部分,在支撐國家發展建設、為國民提供壹定服務的同時,攫取了巨量的、遠超其應得的利益,享有各種各樣的特權和政策傾斜,其成員是中共政權的受益者和擁護者,其收入是維繫政權存續的重要資金來源。這些名義上是“國有”、“公有”制的企事業單位,已將理論上屬於全民所有的資產和收益據為己有,是對“社會主義”的巨大諷刺。

    至於涉及居所空氣質量的數據,我個人認為相對於房價、周邊治安乃至物業服務等對中國民眾更急迫的問題,並不很重要。當然SPI將“居所”的三個指標中兩個都和環境掛鈎,說明發達國家的專家學者更看重自然環境宜居問題。而就我看來,中國民眾更憂慮於房價過高及鄰里素質低等人文環境差劣等問題。在連買房都困難的情況下,室內空氣質量之類並不會是多數國人關心的重點,或者說只是精英階層才很在乎的“貴族指數”。

    SPI未在“居所”項目中包含房價(尤其大中城市常住人口擁有自住房比例)和人文環境,不得不說是壹個重大缺憾,也讓“居所”的評分難以充分反映中國民眾在住房方面的實際困難。即便如此,“居所”方面中國以82.73分只排108位,若加上房價等因素,中國的排位將更靠後。

   值得壹提的是,“Shelter”還有“庇護所”、“避難所”、“遮蓋處”的含義。既然SPI在該項命名上不使用“Housing”而使用“Shelter”,理應考慮到關於家暴受害者、流浪者、其他特殊原因失去家園者的庇護場所/臨居地點的有無及環境好壞,但SPI卻未收錄相關數據,令我不解。或許“Shelter”在此表達的並非我所理解的意思,但我還是希望SPI能關注到我所說的方面。我之所以關注中國的“庇護所”等問題,也是因為中國在弱勢群體保護方面非常落後,與西方發達的庇護機制相比,中國的庇護機構屈指可數,如家暴受害者等弱勢群體常年處於傷害和危險之中。這是國際社會應該關注的、不應遺忘的。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

     “個人安全”方面,中國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處於國際中游,治安處於中等偏上,涉政治的酷刑情況則相當嚴重。

    與中國道路交通網絡迅速發展同步的,是中國交通事故的數量及死傷人數的不斷攀升。根據中國官方統計,中國平均每年有7萬人左右死於交通事故。而世衛組織等國際機構則認為,中國每年有超過20萬人死於交通事故。而根據得分表示的死亡率乘以中國人口計算可知,SPI採用的是世衛組織等國外機構的數據。根據中外數據統計的口徑差別(中國官方使用交管部門的統計,國際上則採用醫療機構所認定死於交通事故人數的統計)及中國官方數據可信度的低下,顯然SPI採用的數據是更接近真實的。

    這說明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還很嚴峻,交通環境建設和安全治理還需要加大投入和制度性改革。相對於對罰款和交通管制的熱衷,交管機構在預防交通事故方面所做的是不足的。而中國官方數據與國際機構數據的巨大落差,則反映了中國統計領域普遍存在的人為干預、瞞報少報負面數據、為政績和面子不惜弄虛作假等情況,說明了中國官方部分統計數據的不可信。具體到交通方面,由於交通管理機構為政績和私利,以及瀆職等,瞞報、少報、漏報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在中國各地和各層級均普遍存在。

   此外,如近幾年“壹刀切”式禁止電動車的行政手段,雖然壹定程度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各城市道路上看起來更乾淨、有序,卻造成平民百姓出行的極大不便。這是壹種變相的“懶政”行為,再次體現了專制政權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忽視缺乏話語權的平民利益、漠視複雜民情的政策特性。這並非是說政府怎麼做都是錯的,而是強調政府決策必須兼顧各方利益,在解決或緩解問題時要統籌兼顧,在不犧牲其中壹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實現人民整體上利益的最大化。這也不是在為難政府和管理人員,這些難題本就是壹個合格政府理應合理對待的;對於民眾的苦衷,“食民之祿”的公務員們也是有責任傾聽、妥善解決的。

    中國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比率,說明中國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務與發達的交通網絡(如較高的道路質量)不相稱,改善交通安全十分重要和急迫,關繫到億萬國人的生命和健康,涉及數十萬人的生死和殘疾與否。不容樂觀的數據和排名,也說明了中國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包括安全系統在內的配套保障等“軟件”還明顯不足。

     “犯罪感知”和“謀殺率”則都可以歸於社會治安領域。這是本文中重點論述的壹個部分。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這兩個關於社會治安領域具體指標的排名,有著明顯差異。“犯罪感知”排名世界第88位,只是中間水平;而“謀殺率”則是10萬人中僅0.53起,只有15個國家好於中國。這說明了中國在打擊命案和壹般犯罪上,有著非常不同的態度和力度。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的“嚴打”中,對於涉嫌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從快從重處理,且大多數均被判處死刑。即便到了21世紀,還有“命案必破”原則及對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限期破案”等要求,同樣對公安機關偵破命案施加了巨大壓力,促使警方集中資源優先偵破命案,並不惜影響其他非命案的處置。這固然嚴厲打擊了致人死命的惡性犯罪,形成的震懾作用也大大降低了命案發生率,但導致刑訊逼供的泛濫,造成了不少冤假錯案。前些年平反的如呼格吉勒圖案,以及前不久才曝出的張玉環案,都是這種矯枉過正、“用力過猛”處置命案造成的惡果。換句話說,中國的低謀殺率壹定程度是建立在擠占其他案件資源、不惜刑訊逼供和“疑罪從有”的情況下實現的。這樣換來的可與瑞士等國媲美的低謀殺率是否值得,是相當有爭議的。

    另壹個關於社會治安的數據“犯罪感知(指數)”,則反映了中國治安情況的複雜。值得說明的是,SPI在評價各國犯罪嚴重程度方面,並未使用“犯罪率(Crime Rate)”這壹指標,而是以“犯罪感知(指數)”代替。這或許和“犯罪率”在各國都不易統計,且各國犯罪標準及立案比率不同,以及統計數據往往多有遺漏等原因有很大關係。

    而SPI不採用“犯罪率”作為評價中國社會治安的標準,就更是合理的選擇了。因為中國官方不僅對犯罪率諱莫如深,不願向國際上公開犯罪率,各地有關罪案的統計也存在各種貓膩。據疑似為對公安系統內部很知情者的說法,中國存在報案率低、公安機關立案不實(如“不破不立”、“難案不立”、“立案不准”、“已破不立”、“低估低立”)及造成的“犯罪黑數大”等問題。而中國專制政權公信力的低下和營造“和諧社會”的需要,更讓官方統計的犯罪數據不可相信。即便國際組織通過各種途徑拿到了中國官方的犯罪統計數據,也必然是經過層層修飾的。因此,SPI採用“犯罪感知(指數)”代替犯罪率,更利於評估中國真實的治安狀況。

   在分析SPI的“犯罪感知(指數)”之前,首先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治安歷史及現狀做個簡單梳理。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由於文革結束、百廢待興,社會管制又較此前鬆弛許多,以及經濟發展的副作用,社會治安壹度嚴重惡化,殺人、強姦、綁架、搶劫、偷盜等犯罪異常猖獗。因此就有了後來的“嚴打”運動。但由於社會矛盾的尖銳及那時刑偵手段的落後,即便在高強度嚴打下,犯罪率仍居高不下。直到21世紀初,惡性刑事犯罪才在高壓下由高峰下落。在打擊犯罪的過程中,“收容遣送”、“勞動教養”、“被精神病”等法外手段被大規模使用,數以百萬計人員受害,如孫志剛、唐慧、王靜梅(楊佳之母)只是最具代表性的而已。

    而自2008年北京奧運會至今,中國公共場所的治安狀況得到了急劇的改善。這是由兩個原因決定的。第壹是中共政權強化了維穩體制,為維持社會穩定和爭取民心以提高統治合法性,對如“兩搶壹盜”等明面上的刑事犯罪進行了高強度的打擊,並建立了高密度的安檢系統,以及在正式武裝力量之外聘用了大量社會人員無孔不入的維穩維安(這壹點在北京最為突出)。第二個原因,則是視訊與互聯網科技的爆炸式發展、普及成本的大大降低,以及所伴隨的刑偵技術的突飛猛進。近些年來,中國建立了覆蓋大中小各級城市的“天網”系統,在農村也推進了所謂“明亮工程”,利用監控攝像頭及互聯網大數據,對民眾的出行、住宿、通訊、購物、理財等工作和生活的幾乎所有重要領域實現了全方位監控,實現了古今中外都未做到的高壓管控。得到大數據的加持,極權主義名副其實。


互聯網科技的發展,徹底改變了社會治安管理的面貌。在以前,許多搶劫、殺人案件長年無法破獲,而如今則往往僅需數天甚至數小時即可告破,嫌疑人也幾乎100%難逃法網。因此,惡性治安案件呈直線下降。至於偷盜,雖然仍廣泛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但偷盜難度已大大增加,破案難度則大大減小,大件物品的盜竊更是急劇減少。此外,移動支付也讓搶劫和偷盜變得非常困難和面臨更大風險。


根據蓋洛普10月27日發布的《全球法治》報告中的民調,中國的治安良好程度以94分排名世界第三,僅次於新加坡和土庫曼斯坦。(民調中的問卷共提出四道問題:對居住地的警方是否有信心、晚上獨自行走是否覺得安全、過去壹年自己或家人是否遭竊,以及過去壹年是否曾被襲擊或打搶)。

    但互聯網、大數據、刑偵、安檢等技術在全球都迅猛發展,為何中國的治安得到改善更多呢?這關鍵在於專制的中國可以完全不考慮個人隱私權,不必面臨侵犯公民隱私與自由導致的抗議和法律挑戰。在美歐等國,警察和情報機構也希望通過加強安檢措施、廣布監控探頭、採集大數據監控個人行為軌跡等方式打擊犯罪、強化治安,卻遭到國民的激烈抵制,壹些公民組織就此進行了激烈抗議,並通過訴諸法律等方式,迫使警察和情報機構放棄這些侵權措施,安檢系統從未能夠達到中國這樣的範圍和密度,壹些已布置的監控系統不得不拆除,已實行的數據採集也被迫中止。雖然這些反抗並未完全阻止公權力機構使用現代技術加強治安管控和情報搜集,但至少讓政府不敢明目張胆的利用科技擴展權力觸角,不能毫無顧忌的利用大數據侵入公民的隱私範圍。

    然而在中國,則完全沒有這樣的反對力量。壹方面是國民的權利和隱私意識不足,抱著“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的心態,對安檢的冒犯性無感,也不在乎被監控,甚至還覺得這樣更安全。而最主要的原因,則是民眾根本無力抗拒官方推動的監控措施。

    如今的中國是世界上罕見的高度極權國家,帶有政治性質的遊行示威會被扼殺於萌芽之中,而公民組織沒有任何存活的空間,更無力挑戰政權的決策。壹盤散沙的民眾除了發些牢騷外,處於無能為力的狀態。而中國也沒有司法獨立,同樣不可能像西方那樣通過法律途徑捍衛隱私權利。因此,中共推行的壹系列旨在建立“大數據極權”的措施,沒有遇到任何實際的阻力,也沒有任何來自政權之外的監督和約束,數字化監控體系得以肆無忌憚、無止境的擴張。這反過來又強化了政權對民眾的管控和威嚇能力、使民眾無力感更深,更難挑戰大數據極權政策的推行,形成惡性循環。

    但即便如此,中國的“犯罪感知(指數)”還是達到了4分(0分為最低,5分最高),居世界第88位。這是因為,“犯罪感知”的定義為“對國內安保程度以及其他公民可以信任的程度的評估(An assessment of the level of domestic security and the degree to which other citizens can be trusted.) ”不得不說,這樣的定義的很巧妙的,比簡單比較治安水平,更能人性化的、去表層化的反映社會安定和諧的程度。

    如前所述,中國利用廣設安檢、密布監控攝像頭和肆意收集分析大數據,以高壓穩控、維持治安,安保程度自然屬於高警戒水準。中共政權以戶籍制度和網格化管理為基礎、由基層派出所到公安機關為主力、黑暗的司法和獄政系統為支撐、武警和軍隊為後盾而建立的社會管制體系,組成了環環相扣、密不透風的“警察國家”。顯然,其社會表層的相對安定是以嚴酷的壓制實現的,是通過“弱民”、“辱民”等方式做到的,而非通過實現民主法治、改善人民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發展和改革教育、允許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等方式自然而然地降低犯罪率。


無論通過媒體了解還是個體感受,都可以感到國人之間是嚴重缺乏互信的,“老人摔倒不敢扶”僅僅是相對最明顯、突出的例子罷了。而依靠高壓極權、大數據監控,以及如“菜刀實名制”等極端管控措施(甚至在新疆等地,還有“白糖實名制”措施以防止利用白糖製造炸藥),,是換不到人與人之間信任的。相反,中共政權通過強化暴力機器和使用侵入式手段維持治安,剝奪人民壹切表達不滿的方式,恰恰反映了社會矛盾的尖銳和民眾互信程度的低下。極權高壓可以讓社會表面上和諧安寧,營造壹種亦真亦幻的安全感,卻無法消除制度黑暗和結構性不公帶來相互嫉恨、衝突、猜疑和欺騙,以及導致的互不信任和人心敗壞,還使得人民更為壓抑和沉淪,社會問題更無法得到發現、討論和解決。


何況,中國的大數據和監控體系主要用於維穩目的,在處理治安及維護人權方面,反而故意限縮相關功能的應用。例如在中國,發生壹些具有爭議的案件後,總是發生“監控壞了”的情況,事實上並非真的監控壞了,而是公檢法方面出於包庇犯罪者、避免形成負面社會影響有害於穩定等目的,而有意銷毀或藏匿監控錄像、拒絕調取大數據。例如在“人大雷洋案”、“豐縣李秀娟案”中,作為證明警方施暴的重要證據執法記錄儀的實時錄像均缺失。而對於各種偷盜、人肉搜索、互聯網上侮辱誹謗等,官方也拒絕使用大數據進行調查和打擊,與針對“誹謗領導人”及“辱罵民警”時的迅速出擊、嚴厲處罰,形成鮮明對比。換句話說,中國的監控錄像和大數據系統在很多時候是無助於社會治安甚至有害於執法公平的。這種選擇性執法,加劇了社會不公平和弱勢民眾的不安全感。

    這樣壹個安保嚴酷、缺乏互信、總是選擇性執法的國家,即便表層的治安環境要明顯好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甚至部分發達國家,其“犯罪感知(指數)”排名依舊靠後,也就不奇怪了。

    事實上,中國的治安環境還有更加令人不安的壹面。相對於公共空間治安的相對良好,單位的、個人的、私密的環境中各類犯罪包括暴力行為是嚴重缺乏法律介入的。例如,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壹套完善的反家庭暴力(這裡的“家庭暴力”不止包括夫妻之間的暴力,還包括虐待老人、虐待兒童、虐待殘疾親屬等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暴力;不僅包括直接的肢體攻擊,還包括長期辱罵、精神控制、餓飯、剝奪財產使用權等其他形式的暴力與冷暴力)體系。在發達國家,對家暴者的懲罰與受害者的保護機制更是非常成熟。而在中國,絕大多數家庭暴力案例均未進入法律程序,常年遭受家暴者不計其數。雖然中國近年也在建立反家暴機制,如實行“人身保護令”和設立家暴庇護機構等。但相對於四分之壹的家庭存在家暴的比例與巨大的總量,得到法律保護和獲得救濟的人微乎其微。

    同樣,如鄰里衝突、職場暴力、熟人性侵、校園暴力、虐待動物等較封閉空間的違法犯罪,都是中國治安的“黑數”。顯然,無論發生在公共空間還是私密環境,同樣是對個體的傷害,同樣是違法犯罪行為。而且,非公共空間的傷害行為往往更加持久、惡劣,受害者更為無助,遭受更大的身心痛苦。可是,中國的公檢法等機構在為保持表面安定的需要,而大力打擊發生於公共空間的犯罪時,卻嚴重忽視較封閉環境、私密空間的暴力行為,毫不顧及更加弱勢的受害者權利。每當在公共場域發生刑事案件甚至僅僅是治安案件時,公安系統和各路媒體都爭相通報相關信息,全縣、全市乃至全國皆知,警方也會快速偵破。但到了私密空間的暴力時,即便對當事人傷害遠大於公共空間的治安案件,也得不到警方足夠的重視,社會更是會忽略這些隱秘的悲劇。這也塑造了國民敏感於公共安全、麻木於非公共領域犯罪的心理特徵。(誠然,各國都存在重公共案件輕私密暴力的情況,但中國顯然尤為嚴重,重表層治安而輕真正全方位個人安全的情況尤其突出)

    甚至,中共政權和社會中的既得利益者,出於維穩需要,還故意放任非公共空間的暴力行為,作為社會發泄、抒壓手段,用心陰險惡毒。如在動物保護方面,中國遠遠落後於世界大多數國家,迄今未制定反虐待動物的法律法令,再惡毒的虐待動物行為都無法入刑。在中國的“知乎”等既得利益者聚集的互聯網平台上,其輿論普遍反對立法懲處如虐貓等殘忍行為,對主張立法保護動物免受虐待者極盡侮辱謾罵。他們字裡行間都在表達著希望允許虐待動物以釋放社會戾氣、緩解社會矛盾的扭曲心態。而虐貓群體甚至結成團伙,通過人肉搜索等方式對曝光虐貓者的動物保護人士進行網絡暴力,猖狂之極。

    窺斑知豹,中國虐待動物行為的普遍和猖獗,以及既得利益者拼命反對動物保護的輿論現實,也側面說明了中國社會不公造成的黑暗與壓抑已達到何種程度、人心敗壞到多麼惡劣的地步。只有骯髒和敗壞到喪心病狂的社會,才會出現數量如此之多的國民(而且辯護者多為精英階層成員。相反,平民大眾倒是對虐待動物有樸素的憤怒。這從知乎和微博對虐待動物事件的不同輿論風向就能看出來),千方百計、處心積慮、“苦口婆心”、歇斯底里的為虐待動物辯護、反對立法保護動物。

    中國針對非暴力性的犯罪更是存在執法不嚴、不公。如對互聯網上的詐騙、誹謗等違法犯罪行為,極少予以追查和懲辦。而對於公務員、企業主、白領階層的職務犯罪,更是存在普遍性的“放水”和選擇性執法,法律很多時候就是壹紙空文,只是偶爾拿來懲罰“不聽話”者的整人工具而已。這與發達國家執法嚴明形成鮮明對比。通過這些手段壓低犯罪率、製造“和諧”的社會觀感,是各國專制政權慣用的伎倆,中國也不例外。


與暴力犯罪對比,中國對非暴力但實際危害更大的犯罪懲罰量刑畸輕。相對於搶劫等刑事犯罪的處罰,官員貪污受賄的處罰明顯較輕(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說,對於搶劫等犯罪量刑極重)。如多個案例說明,對於僅搶劫數百元的行為,往往都會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而貪污受賄高達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才會判處同樣的刑期。如2019年江蘇儀徵壹起搶劫案,外賣小哥搶劫520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北京市政協副主席李士祥受賄8819萬元,同樣被判十年。即便公開在媒體上的類似判罰,就不勝枚舉,更不消說未被媒體披露但如山堆積的類似案例。中國司法體制對百姓的苛酷、對官員的寬容,可見壹斑。


此外,無論對於暴力犯罪還是非暴力犯罪、公共場域犯罪還是私人場所犯罪,執法和司法不公都是極為嚴重的問題。中國的公安、司法系統到處是利益勾兌,本是最應有公平正義的地方暗無天日,執法不公、司法腐敗,都極大侵蝕著真正的安定祥和。沒有公正,穩定就沒有意義,甚至後者起到了掩蓋醜惡的作用。執法與司法不公,遠比社會治安本身更需關注和改變。

    中國治安領域還有壹個更具爭議、對民眾影響十分重大的問題,即黑惡勢力/黑社會問題。誠然,黑惡勢力/黑社會/幫派在任何國家都是重大的治安問題,對民眾造成嚴重的身心威脅、危害。但中國的黑惡勢力與專制體制之間的關係更加密切而微妙,對中國社會方方面面也有著更為獨特的影響。

    壹方面,中共政權為鞏固統治、壟斷權力,以及爭取民心,對黑惡勢力採取高壓態勢,經常發動“掃黑除惡”行動,也的確取得了壹些成果。至少在表層上,中國比拉美、中東、非洲等地黑社會大庭廣眾肆無忌憚搶劫、殺人、販毒的惡劣狀況要好的多,民眾也有更高安全感。但另壹方面,則是黑惡勢力與各地政府、權貴乃至整個體制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的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雖然各國都有不同程度的官黑勾結,但如中國這樣的專制國家情形普遍更為嚴重和缺乏曝光與制約。

    從僱傭黑惡勢力恐嚇異見人士、迫害上訪人員,到官黑勾結謀取多種利益,再到基層派出所與地方幫派的曖昧關係,黑惡勢力與體制、“白道”上的既得利益群體聯繫緊密,成為中國維穩體制、專制體制乃至整個社會運轉的組成部分。而“打黑除惡”後黑惡勢力“春風吹又生”,“年年打黑年年黑”甚至“越打越黑”,就反映了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強大、與現行體制剪不斷理還亂的複雜現實。

    因此,中國的黑惡勢力對治安的危害,既有相對於其他發展中國家顯性酷烈度為輕的壹面,又有官黑勾結更深及體制依附性更強的另壹面,民眾在涉黑涉惡問題上的犯罪感知也應處於中游。

    總之,中國治安體系表現為各種形式的不平衡不公正、以維持統治和社會穩定為優先而輕忽個人權利與尊嚴的保護、以高壓和極端及侵入式手段維穩、選擇性執法、重表面輕裡層、重公共安全輕個人權利、重打擊暴力犯罪輕忽非暴力犯罪、罪與刑不對等(量刑畸重或畸輕)、有罪不罰情況普遍、重懲罰輕教化、執法與司法不公及不透明等。這些無法直觀的反映在SPI的“犯罪感知”指標得分中,但比整體的安全度感知及治安狀況更值得了解和關注,並促使對這樣惡劣現狀的改變。

   “政治殺戮和酷刑”這壹指標,是第壹個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中唯壹直接涉及政治的。中國以0.42分僅排名135位,也是第壹個維度各指標中排名最低的,足見中國政治壓迫遠比經濟與社會狀況惡劣。

    進入21世紀後的中國,“政治殺戮”是極少見的,但“政治酷刑”案例卻眾多且情形嚴重。不同於俄羅斯普京政權對極具威脅的反對派人士頻繁進行暗殺,也不像盛行於中東、南亞等動盪地區的政治殺戮、涉及民族與宗教的政治性仇殺,中國在國內大多數地區(新疆除外)採用的是以拘禁、軟禁、監視等手段為主的政治迫害措施,很少直接致人死命。

    這並不是中共政權比其他國家的專制政權或宗教極端勢力寬容溫和。相反,正是中共有著絕對的社會控制力,可以以多種方式限制個人自由,不需直接殺害即可令反抗者在公共場域包括互聯網空間徹底銷聲匿跡、喪失影響。

    以俄羅斯為例,俄雖為威權國家(某種程度也可以認為是專制國家),但有壹定程度的政治自由,國民可以示威遊行、結社抗爭,反對派人物也有很大活動空間。即便被拘捕,他們的支持者也可以通過相對自由的媒體和自媒體發聲聲援,甚至將其在獄中的言論播散出來。而且,普京政權無力完全限制反對派人士的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因此,面對壹些聲望卓著的反對派領導人,或挖出政權巨大“黑料”的記者,只能採取暗殺以肉體消滅。

    而中國與俄羅斯等國不同,如今公民組織沒有任何生存空間,傳媒也都在政權控制之下,反對派人士、維權人士能動性十分有限,根本難以形成大的聲勢、引起廣泛呼應。同時中國又有著堪稱世界上最嚴密的監控與監禁體系,完全可以在不“肉體消滅”的情況下,實現“毀聲滅跡”或將其影響削弱到忽略不計的程度。此外,如此密不透風的極權下,也沒有哪個反對派人士的影響力和威脅性值得政權必須去殺掉。當壹切都扼殺在搖籃里,抗爭者沒有多少閃轉騰挪的餘地,局勢沒有“失控”的危險,自然不需要實施容易引起國際注目、可能導致國內某些圈子騷動的暗殺了。顯然,鮮少殺戮不僅不能說明中共仁慈,反而說明了極權空前強大、可將國民完全操弄於股掌之中。

    關於中國的“政治酷刑”,最典型的莫過於中國維權律師群體所受的各種酷刑。包括“709大抓捕”在內,王全璋、余文生、江天勇、李和平等律師均遭受殘酷折磨。而早前已被捕的高智晟律師更是被曝出遭受電擊和竹籤捅生殖器等殘酷刑罰,雖壹度獲釋,如今又下落不明。而還有人數更多的普通上訪者、維權者,遭到地方政府長期騷擾、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官方僱傭的黑惡勢力綁架、毆打,甚至性侵。而中國的政治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普遍飽受殘酷的監獄環境折磨。這些都可以歸於“政治酷刑”中。

    “政治酷刑”的危害不僅在於對當事人的傷害,還在於其製造的恐懼感對民眾參與政治的阻遏、對潛在維權者的震懾。而參與政治生活、維護個人和權利和公共利益,本是人類不可剝奪的基本自由、基本需求。中共政權通過包括酷刑在內的各種手段,讓整個中國變成壹個政治無處不在,民眾卻無法自由自主參與政治的“政治監獄”,是剝奪公民生存和發展權的醜惡行徑。

     “人類基本需求(Basic Human Needs)”維度分析綜述

     綜上所述,中國在“人類基本需求”這壹維度總體表現尚可(尤其和後面要闡述的另兩個維度相比),以第81位勉強超過總共163個國家的排名中線。其中,中國在基礎設施方面表現良好、基本公共服務和供給方面壹般,環境和安全方面較差,而涉及政治的指標非常糟糕。這即是中國在國民基本需求方面整體及各局部的表現。

    但遺憾的是,“人類基本需求”中的各指標均未能反映出中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資源的配置在國內不同階層、不同區域(尤其城鄉之間)存在的巨大差異和深刻的不平等。對於階層差距懸殊、城鄉和地域間差異明顯、存在“國家摺疊”現狀的中國,SPI僅從全國整體和平均水平進行描摹,顯然是不足的、不能揭示中國資源分配嚴重不均衡這壹極為重要的事實的。這殊為可惜。

    即便如此,“人類基本需求”還是相對真實的反映了中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在總體上的狀況、在世界上的水平及與其他國家的對比。可以清楚的看到,即便在中國相對“擅長”的領域,也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三)教育、通訊、醫療與環境:有得有失、有成有敗

     SPI的第二個維度“幸福的基礎”,涵蓋國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幾大方面,是中國民生狀況的寫照。相對於第壹個維度偏向於生存性的指標,本維度主要是對人類發展性需求的考察。

     “獲取基本知識(Access to Basic Knowledge)”

    在“獲得優質教育”方面,中國僅以1.57分排名第109位,或許會讓部分人士感到有些意外。因為在壹些人看來,中國的教育系統還是比較完善的,基礎教育覆蓋面廣、高等教育也算發達。

    但SPI中“獲得優質教育”的定義是“高質量的基礎教育保障所有人,足以使他們能夠行使成年公民的基本權利”。換句話說,“優質教育”指的通過基礎教育,即足以培養能夠建立和參與公民社會、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現代公民,包括擁有參與政治生活的能力,而不僅僅只是學會識字、作文、算術、做工等工具性技能。

   顯然,中國的基礎教育中,關於公民教育的方面基本是空白的。雖然小學的“社會”科和中學的“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有類似的意味,但無論內容還是教育形式都與民主國家真正的公民教育大相徑庭。進壹步說,中國的相關科目不僅沒有真正的教育學生行使公民權利,相反在不斷灌輸忠於中共政權、忠於“社會主義”制度、服從公權力機關的思想,進行洗腦教育、愚民教育。雖然中學教育中也有關於監督政府、行使公民政治參與權等內容,但都流於形式,普遍是“假大空”,且只是作為很次要的內容進行說教式宣傳。最重要的問題,是現實中相關參與的途徑不通,專制體制下民眾根本無法履行公民責任。社會現實是反民主的、禁錮公民的,沒有與現實的連接,又怎麼可能有真正的公民教育呢?

    此外,中國的教育還存在嚴重的應試化、功利化現象。中國自小學至高中的教育均以贏得高考勝利為核心目標,廣大師生長年累月陷於“做題競賽”之中,使教育喪失了其本來面目。即便到了大學,以應試和功利為目的的教與學,仍舊無處不在。這樣的教育下,培養出的是大量的“做題機器”和精緻利己之徒,而非德才兼備的現代公民。

    這也反襯出中國推行公民教育、人文教育、實用教育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我在另壹篇關於教育改革的文章中就提到,要在總體上改革教育的內容與形式,要加強人文素質、公民素質教育,尤其要強化法治教育,讓中學教育真正成為塑造學生、激勵學生、升華學生的手段,增強語文、思想政治等人文科目的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提高學生分辨是非、認識世界上各種人和事情複雜性的能力,培養具有平等、自由、自尊、自信、博愛、公正、法治理念的學生,讓他(她)們有愛心、同情心、同理心、正義感、責任感,尊重多元,扶弱救貧,敢於與惡勢力作鬥爭,成為真正的現代公民。讓公民教育取代愚民教育,讓通識性教育超越工具性教育,是中國未來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

    當然,這壹切在中共專制極權體制下,是無法實現的。沒有民主,就沒有真正的公民教育。只有推翻專制,建立自由民主的共和國之後,中國教育才能迎來轉機,實行徹底的大變革;民主體制建立之後,也必須要推動公民教育,才能鞏固和發展民主,讓公民們懂得如何參與民主、積極捍衛民主,主動而高效的維護公共利益、自身和他人的權利。

     而在“未受過教育的婦女”指標上,中國排名第66位,高於多數國家,但也並不十分出色。中國在女性教育方面還是相對進步的,這得益於中國世俗主義的社會形態,以及建國後中共壹度大力推動的婦女解放運動。雖然近些年中國女性權利有退步趨勢,但當今中國婦女還是享受了前幾十年女性權利發展的餘蔭。

    而中國另壹個指標“中等教育中的性別均等”中排名第91位,低於前壹指標。也就是說,中國婦女雖然普遍接受了以識字為主的小學教育,卻在進壹步提升知識和技能的中學教育中落後於男性。這與中共政權並無直接關係,只是說明在中國社會中的重男輕女觀念影響著對不同性別子女的教育培養,對女性接受教育方面的重視和投入不及男性。如果要說與體制相關的,那就是政權沒有做到在教育上對女性、女孩的足夠扶助。

    SPI的“小學入學人數”缺乏數據,是令人意外的。事實上,中國在這方面的數據並非空白,官方有相關信息公布。據中國教育部官網的《2019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9年,(全國擁有)普通小學16.01萬所,另有小學教學點9.65萬個;招生1869.04萬人;在校生10561.24萬人;畢業生1647.90萬人。小學學齡兒童淨入學率99.94%。”中共政權在這方面沒有造假的強烈動機,且與現實中許多人感受到的情況基本相符,因此數據應是可靠的。

    根據以上數據,中國在基礎教育中的基礎,即小學教育領域,做的還很到位,基本實現了適齡孩子全部入學的要求,要好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但這僅僅是從數量和比例而言,並沒有體現小學教學的質量,更未描述不同小學之間師資、硬件、服務等教學環境和教學質量方面的差距。顯然,在北京朝陽、上海浦東就讀的小學生,和在中西部農村的小學生,所享有的教育質量是差距懸殊的,日常的課內外生活也是天壤之別的。這種差距,是遠大於多數國家內部存在的教育差距的。這既與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而導致的各地發展水平迥異造成,也和政權資源配置不公、製造差別和放任差距有關。

    而擁有中學程度學歷的,占適齡人口的78.60%,居世界第66位,同樣是劣於發達國家但好於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與前述許多指標相同的問題是,該指標同樣沒能反映不同階層、城鄉、地域等異質群體所受中學教育質量的差距。簡單從入學比例看,中國的中學教育的確不算落後,但不同中學之間的質量天差地別,比小學之間的差異更大。由於中學涉及中考、高考,因此不同教學質量的學校對學生的前途有著巨大的差別化影響,關繫到學生壹生的前途命運。即便在壹個城市、壹個縣城,不同中學之間的師資水準、教學水平、升學率、教育模式等,都差別巨大。這些中學及所屬學生當然不能等同為壹體來評斷。而SPI涉及教育的指標,均未能反映這種同級別教育中不同學校的巨大差異,以及其所反映出的階層、家庭、城鄉、地域之間存在的教育鴻溝,是非常令人遺憾的。


而且,即便考察總體的教育水平,簡單的以入學率/畢業率作為標準,也是失之偏頗的。因為這只能從數量上、名義上、表面上看到其教育的成就,卻無法從質量上、實質上、裡層中評判這個國家/地區實際的教學水平和教育成果。而中國作為深受“斯大林體制”影響的國家,權力自上而下賜予而非自下而上授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盛行,往往只強調數字上的政績而忽視實實在在的成果,導致只重視數量卻輕視質量、在數字上弄虛作假等情況盛行。因此,中國在教育上取得的成就,即便拋開存在的巨大內部差異,從總體上看也是很有水分的。


需要特別提及的是,中國在基礎教育、中等教育方面的投入是不足的(高等教育也有發展畸形的問題),例如教育工作人員的收入就遠低於醫療領域人員。這說明了中國體制缺乏對長遠益處的關注,社會急功近利,對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教育事業沒有真心的關注和扶植。相對於醫療領域瘋狂的“吸血”使醫療管理人員及醫護人員(尤其醫生,護士收入還差不少)賺的盆滿缽滿,大多數教師及其他教職工則較為清苦,有些甚至處於貧困狀態。這是不應該的,教師教書育人、責任重大,理應獲得豐厚的物質回報和更多尊重。如果壹個國家、社會及每個個人只討好急救者而輕視育人者,只知道肉體疼痛的煎熬而不在乎知識的貧乏和思想的空虛,是沒有靈魂和前途的。

    當然,對中國教育做出這麼多批評,並不是要完全否定中國在教育上的成就。如果只談工具性的教育,中國還是有很大成績的。但是既然是評論,自然以批評為主。何況中國的教育存在系統性的、根本性的弊病,沒有起碼的教育自由和教育公平,其主流本來就是負面的,以批評為主是理所當然的。

    “獲得信息和通訊(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在“使用在線治理”方面,中國以0.96分位居世界第9。它反映出的事實是兩面性的。壹方面,這說明中國政府在使用信息技術進行在線治理、推動電子政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另壹方面,卻可以透出大數據極權已發展到極高水平的可怕現實。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在信息技術的使用方面,無論官方還是民間都已達到很高水平和覆蓋面。從民間是的網購、電子支付、外賣業務的高度發達,到官方電子政務的管理和服務系統的建設和普及,都超越了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和部分發達國家和地區。這與中國良好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非政治層面的互聯網生態較為寬鬆、社會對於信息化生活需求強烈等密切相關。

    在電子政務方面,由於中國政府可以不計成本的投入,足以讓信息化治理得以迅速發展。而且,由於線下辦事程序繁瑣、官僚主義濃厚等帶來的極大不便,民眾也對電子政務有著強烈的需求。雖然事實上電子政務並未非常有效的改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下的各種“辦事難”現象,但至少對此有所緩解。相對於態度冰冷,甚至經常口出惡言、侮辱刁難的公務人員,民眾當然更喜歡和沒有感情但是至少不給自己臉色看的信息化顯示頁面打交道。

    但正如前段所提到的,信息化並未真正解決中國民眾在與政府打交道時遇到的各種問題,電子政務也未充分替代線下辦事流程。大多數事情還是要親身的、多次的跑腿解決,辦事效率依舊低下。而那些需要找關係、走後門及其他受“潛規則”支配的事情,就更是電子政務無法解決的了。因此,中國的電子政務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它在技術上是領先的,但在實際應用時受制於官僚主義的大環境,不能全面發揮其相對優勢。

    更令人擔憂的,是專制主義下政權以信息化的政務警務手段,加強社會管控,鞏固極權統治。在前文關於社會治安方面,已提及技術革新對於強化極權的重大作用。而電子政務、在線治理方面也不例外。對民主政權而言,提高的是為民服務的效率;對專制政權而言,增強的卻是肆虐暴政的能力。在缺乏監督和透明度的情況下,以互聯網為主要媒介的在線治理,很容易異化為大數據極權,信息技術加持的極權主義對公民的監視和控制無處不在,遠超歷朝歷代任何專制社會。所以,專制的中國在“在線治理”方面排名很高,從本質上看,不僅不是可喜可賀的,反而十分令人擔憂。

    關於“媒體審查”,在中國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老生常談、已被反覆議論的問題。中國以0.28分(滿分4分)排名第159位。我未能查詢到該項排名總共包含多少個國家和地區,但根據“無國界記者”發布的2019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指數”,中國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的177位,位列倒數第四,僅高於土庫曼斯坦、朝鮮和厄立特里亞。據此推斷,SPI中“媒體審查”指標中,中國差不多也應是排名倒數的。換句話說,排除那些影響力很小的國家,中國是世界上媒體審查最為嚴酷的國家。而“自由之家”在評估世界上65個國家的互聯網自由度(不包括朝鮮)後,在報告中指出,“沒有哪個國家比中國的審查制度更嚴格、更系統”。

    自2013年的“南周新年獻詞事件”始,再到2016年《炎黃春秋》被停刊和“偷梁換柱”,中國的敢言媒體早已被“整頓”殆盡,輿論界萬馬齊喑。到2019年,中國已沒有了任何具獨立性的傳統媒體、規模化媒體。自媒體則同樣普遍受到嚴厲審查,且在審查機構“拉偏架”情況下,呈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態。除了部分低調委婉、借古諷今、借外喻中的隱晦批判,激烈的、正面的、直白的批判性言論基本已不復存在,歌功頌德和選擇性發聲/沉默成為常態。

    根據SPI“媒體審查”的定義,中國的分數屬於“直接且常規的審查”類別,即擁有最直接和常態化的審查機制,而非僅在特定時間、針對特定信息進行有限度的審查或干預。事實上,中國的媒體審查比這樣的描述更加嚴重。中國所有的傳統媒體均被中宣部及其下屬機構直接而嚴密的控制,沒有絲毫的出版自由、言論自由。而互聯網平台上的刪文、刪帖、限流、封號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至於“五毛”水軍參與引導輿論、製造謠言、惡意舉報,在中國已成為龐大的國家產業。當然,還有“防火長城”對境外輿論的屏蔽,以及越發收緊的對VPN使用的控制。中國的媒體審查可謂是“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即時性”的,無人可以倖免。

    雖然由於互聯網的龐大繁雜,民眾有壹定的發言自由,也能在特定的圈子裡談論較敏感議題,但是這種自由是相當有限的、被框在極小範圍內的、無法形成廣泛影響和聯動效應的。同樣,各大媒體和自媒體也會有壹些旁敲側擊宣傳普世價值的內容,但相對隱晦、節制,且經常面臨被刪除、限流等禁制措施,無法明確的闡述要真正表達的觀點,也不能形成有規模的輿論效應。這些進步的話語也很容易淹沒在官方主導的反動輿論環境中,難以發揮其廣泛的啟蒙與喚醒作用。(值得特地說明的是,涉及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互聯網言論,尤其謠言、誹謗性的言論,是不屬於“言論自由”的。這方面中國倒是沒有積極禁制。如BBC壹篇文章稱,中國互聯網“既是高牆圍困的牢籠,又是極端放任的叢林……只包括履行政治審查的義務,而不包括其它;處於歐美國家無法想象的放任狀態……”這顯然不代表言論自由的蓬勃,只能說明中國互聯網的叢林化和低劣化)

    在這樣的審查機制下,中國有著幾乎為世界最低的新聞自由指數,在SPI的“媒體審查”指標中也位列倒數,也就不足為奇了。

    “互聯網的使用者(Internet users)”,中國以54.30%的比例排名第106位。這說明了中國仍有龐大的非網民群體,這壹群體主要由老年人、偏遠地區的農村居民及部分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構成。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網民人數會繼續攀升,網民比例也會大幅提高。

   而手機的擁有比例高於100%,平均每百人有115.53部手機,與世界上其他人均手機超過壹部的國家並列第壹。這包括使用智能手機和非智能手機兩種情況。有賴於移動通訊技術的發展和通訊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在手機的普及比率上遠好於各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相比也不遑多讓。

    中國手機普及率之高和政府在線治理技術能力之強,與中國媒體審查(包括自媒體審查)的嚴酷,形成鮮明對比。壹方面,中國在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領域成績喜人,技術成熟、硬件完備;另壹方面,在使用的目的和管理上卻非常反動,千方百計鉗制民眾獲取信息尤其政治信息的自由,將信息技術作為強化統治和實現政權意志的工具。這很清楚的體現了中共專制極權的特色,即在技術、工具及其應用方面成績斐然甚至領跑世界,但在價值觀念、意識形態上卻保守反動,用心險惡,並以技術上的成功鞏固其專制統治,利用工具的發達達成惡毒的目的。

    “衛生與健康(Health and Wellness)”

    在“獲得優質醫療保健”方面,中國僅以1.39分(滿分4分)排名第120位。但在“獲得基本醫療服務”方面,卻以81.60分(全覆蓋為100分)排名於45位。這兩項數據對比,清晰的說明了中國醫療的現狀,即高覆蓋之下整體上質量較低,醫療體系壹方面可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但另壹方面醫療質量、醫療環境遠達不到優質。這與第壹個維度“幸福的基礎”中有關於中國醫療衛生成就的數據及排名情況契合。

    中國的醫療領域的最大問題,與教育等其他公共服務問題壹樣,均為資源配置的不均衡、不同階層、城鄉、區域間存在嚴重的不平等。

    在中國,優質的醫療資源被政府、軍隊、重點企事業單位及其成員和家屬占有,其中又以高級幹部占有其中最為優質的部分。當占人口比例很少的特權階層占用了核心的、優質的醫療資源(包括優秀的醫護人員、高水準高質量的醫療保健設施及服務、巨額的資金和昂貴的醫療物資等)之後,剩餘的醫療資源才被薄薄的攤給超過十億的普通民眾。

    根據“環球網”在2013年引述“21世紀經濟報道”的文章稱,“2006年原衛生部副部長殷大奎曾披露中科院調查報告的數據,政府醫療投入的80%為850萬以黨政幹部為主的群體服務了。但在此後,官方則很少再具體披露此類數據。這也使得公眾很難了解幹部醫療的具體情況。而該問涉及公立醫院服務結構的調整、醫保制度的改革等公立醫院改革的諸多方面,牽壹發而動全身。”連高度支持政府的《環球時報》旗下的“環球網”都曾引述了如此言論,可見中國醫療資源不平等情況何等嚴重。

    而中國的多軌制醫療保障系統,更是在讓特權階層普遍享受優質免費醫療的同時,令平民背負了沉重的醫療負擔。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平民名義上享受免費醫療保障,但實際上只能得到極低水準的醫療服務。在改革開放後的約20年間,中國部分城市居民和絕大多數農村居民處於幾乎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的惡劣境地,許多得病的民眾被迫放棄治療,忍受病痛甚至等待死亡。直到21世紀初,才開始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普遍的醫療保障。但無論是城鎮居民醫保,還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報銷比例都是有限的,民眾還是需要負擔很大壹部分醫療開支。

    在中國,醫療產業化、商品化是眾所周知的事實。雖然中國絕大多數醫院為公立,且冠以“非營利性機構”的名號,但實際上醫療行業在瘋狂的吞噬著中國民眾的財富。其中,以“以藥養醫”、“過度醫療”為典型特徵的盈利模式是中國各地醫院的“標配”。需要說明的是,“過度醫療”並不是所提供的醫療物品和服務過度充分,而是指醫療的性價比之低。這不僅讓民眾面臨巨額醫療開支,也讓國家醫保系統承受著沉重的負擔,消耗著國家財政儲備。而國家財政的收入,也都是來自人民的稅款。

    廣大普通民眾是現行醫療體制的受害者,受益者則是中共統治集團及醫療利益共同體。中共統治集團通過把醫療開支轉嫁給民眾,作為低人權低福利的壹個環節以刺激勞動生產,並將更多原本可投入醫療領域的財政收入用於直接和間接的中飽私囊。而從中央到地方,從衛生系統官員到醫護人員,均更加直接的從醫療行業巨大的收益中分得各自的利益,還進壹步利用其地位和資源優勢獲取各種特權,並相互聯繫、相互庇護、同聲共氣,形成了龐大的階梯型利益共同體。當然,其中越是身居高位的、身為管理人員的,其攫取的利益相對也就越多。他們為壹己私利,利用其積累的權勢、財富、人脈,把持著醫療議題的話語權,阻撓著力度本就有限的醫療改革,讓民眾面臨的“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雪上加霜。

    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和其中幾乎所有發達國家(美國除外),均實行免費醫療。免費獲得醫療保障已經成為國際主流社會公認的壹項基本人權。而在中國,受到中共專制體制的壓制和醫療利益共同體的阻撓,全民免費醫療遙遙無期。而醫療資源的配置更是越發呈現不均衡、不公平的狀態,無論是不同階層之間,還是不同地域之間,醫療資源都存在著極大的不平等。例如北京許多戶籍居民尤其其中的權貴階層,享受著免費、優質而舒適的醫療服務;中部小縣城和農村居民則需要日夜排隊,才能等到三甲醫院醫生粗糙的診療,在異地還要承擔異地診療更低的報銷比例。數十萬甚至百萬計家庭的資產被無底洞般的醫療費用耗盡。還有更加貧窮和弱勢的家庭,因無錢看病只能坐等家人死亡,連“過度醫療”都享受不到。

    但正如前文所述,由於中國的集權體制和政權對基層的下滲,中國有著比多數國家更完整齊備、覆蓋全國的基層醫療體系,哪怕它是低質的、粗糙的。這不僅是前述的在防治傳染病及婦產領域取得成就的原因,也是中國在民眾獲取基本醫療方面排名較高的重要因素。在這壹點上,我們的確需要讚揚中國基礎公共服務的相對完善。

    同樣因此,中國在“非傳染病導致的過早死亡比率”和“60歲時預期壽命年限”方面,表現也位居中等略偏上。顯然,中國的醫療體系在“保命”方面的表現要好於“治病”。中國醫療的現狀在中短期內沒有改變的可能,“看病難”和“看病貴”將繼續困擾大多數民眾,醫療領域的種種問題積重難返。醫療結構僵化和醫療資源分配固化,將成為中共治下中國的壹大基本國情。即便未來中國走向民主,如今積累的醫療問題和不公正也很難解決,因為已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團,無論何時(民主化之前和之後)都會竭力阻撓對醫療問題做根本性的改革。

    “環境質量(Environmental Quality)”

    “環境質量”是中國在SPI中除涉及政治的指標之外,表現最差的領域。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中國超過美國與印度,排放量“高居”世界第壹;“顆粒物問題”則排名第165位,與“室外空氣污染造成死亡”的高比例和低排名相吻合;在保護生物方面,中國排名更低。

    中國的環境問題,從建國以後的工業化時期就已存在。雖然當時工業生產規模遠不如改革開放之後,但如“大煉鋼鐵”中各種極度粗放的工業生產模式,造成了相當程度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改革開放以後,隨著中國工業規模的不斷擴大,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但秉著“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先發展,後治理”的理念,環保問題長期居於次要地位。即便官方有時在強調環保,並列入基本國策,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可以說,建國以來中國都在以透支資源和環境來促進經濟發展。

    直到胡溫執政時期,由於國內日益增加的中產階級對改善環境的訴求,以及國際上要求中國負起保護環境責任的壓力,中共政權才開始真正關注和著手改善環境問題。中國政府強化了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還壹度提出了“綠色GDP”的概念,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環境惡化的趨勢壹度得到遏制。習近平執政之初,還搞起“環保風暴”,以粗暴激烈的手段實現環保目的,短期內取得了壹定成效(不過,習的“環保風暴”往往是揀“軟柿子”捏的,有明顯選擇性和運動式的。如政府經常禁止露天燒烤、禁焚燒秸稈,但對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工業排污排廢卻治理不力)。

     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加大,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之間又形成了顯著張力,加之專制體制導致的環境治理實效不彰,中國的資源與環境問題重新惡化。到了習近平的第二任期,穩定經濟又成了主軸,環保再次被放在次要位置。至於“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之類的口號,只是壹種政治宣傳罷了。雖然習近平在包括聯合國大會等場合宣稱要保護環境、節能減排,甚至誇口聲稱要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但可信性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從國際形勢來看,在美國特朗普政府已退出巴黎氣候協議等國際環境規約,以及世界各國反環保的民粹主義、孤立主義大行其道之時,難以想象中國會逆流而動,承擔起保護地球環境的責任。相反,美國等國放棄環保原則,只會使中國在環境問題上少了外部的壓力與約束,加劇中共治下中國對境內及全球環境的破壞。例如,中國從亞馬遜雨林的破壞性開發中得利,並且毫無停止跡象,很大程度可以反映如今中國在全球環保問題上的奉行的實際政策。

    不同於經濟和就業,大多數環境問題造成的危害並不是立竿見影的,而是需要很長壹段時期才會以各種形式顯現出來。中國民眾只有在涉及PX工廠建設等“鄰避問題”時,會積極甚至過度關注和發起抗議。但對於諸如氣候變暖、顆粒物污染等更重要的環境危機,只要還沒形成非常直觀的、貼近自身的重大危害,包括國人在內的各國民眾往往對此麻木和“順其自然”,沒有強烈改善環境的欲望。國內外甚至有許多人,還把氣候變暖等環境危機視為環保人士製造的“大騙局”,根本不承認、不相信,遑論重視和解決了。

    而當改善環境需要壹定程度上以犧牲就業、個人和家庭收入為代價時,民眾更是會普遍抵制節能減排的努力。即便在發達的美國,“鏽帶州”的民眾也普遍對氣候變暖等環境問題不屑壹顧,不願意為改善環境付出影響自身生活的代價。在經濟和民生都很薄弱的中國,民眾自然更不願意讓環保影響到個人生計。而以維持政權穩定為第壹要務的中共政權,更是會放任環境污染和過度耗能,以保證經濟引擎的轉動,穩定就業和國民收入。至於長期性的環境危害,他們顧不得,本身也缺乏長遠意識和為子孫後代著想的責任心。

    對於“生物群落保護”,也有必要做壹個單獨的說明。首先,在資源和環境遭受破壞的大前提,對生物群落、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自然不容樂觀。中國雖然建立了許多自然保護區,壹定程度拯救了許多珍貴的生物及生物群落,但存在管理不善的情況。而在保護區外,如濫砍濫伐濫捕、盜獵搶掠等情形很是嚴重。官方和民間雖均努力進行過生態保護工作,但成效有限。如“三北防護林”防風固沙、黃土高原治理水土流失,沿海地區實行“休漁期”等,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這既有環境自然變得惡化的不可抗力,更有人為的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不過個人對於中國在保護生物群落方面排名如此之低,還是略感驚訝的。畢竟,中國還是有著壹套較完善的生態保護系統,或許它太腐敗和低效了。

    根據未來中國國內經濟下行和社會矛盾激化的狀況,以及國際形勢的演變,中國的環境問題只會更趨惡化而不會好轉。新冠疫情讓本已下行的中國經濟雪上加霜,中共政權為“促就業、保增長”,維持統治穩定,就更顧不得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了。而國際局勢目前雖然混沌難明,但大體是越趨民粹化和本土主義化,各國無法就全球環境問題協調壹致、共擔責任。相反,各國會為壹己之私,不顧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問題造成的各種長遠危害。

   這樣的情形下,中國在環保領域所受的國際壓力大減。而國內關注環境問題的民間組織,也在前幾年對公民社會的掃蕩中被迫解散或轉趨低調,已無力對政府及企業進行監督。沒有了國內外對節能減排的約束,中國各地過度的耗能和超限的排污將更加肆無忌憚。這對於中國和世界的生態環境,都將是巨大的不幸,國內外生態災難的加劇不可避免。

    “幸福的基礎(Foundations of Wellbeing)”維度綜述

     第二維度即“幸福的基礎”,中國以總分64.79分排112位,明顯低於在第壹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方面82.93分、第81位的分數和排名。與各項具體數據所體現的特徵壹致,即中共治下的中國,民眾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可以獲得較好保障,但生存質量和進壹步的發展性權益的獲得就相對差劣了。

    具體說來,中國在教育和醫療方面總體排名中游,通訊和互聯網治理排名很高,但媒體審查和環境保護方面表現極差。這反映了中國在保障民眾生存和發展權方面的複雜現狀:既有進步和優點,也有落後與缺憾;在技術性、工具性、兜底性方面成就不俗,但在涉及人權、自由及提升性指標上與世界平均還有很大落差。

    總之,國人“幸福的基礎”是不牢固的、不平衡的,個人基本的生存和發展需求還不能得到較好滿足。這既有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限的因素,也有制度性結構性的原因。

(四)權利、自由、包容性與高等教育:低人權下個體有限的自由與機遇

     第三個維度即“機會”反映的是基本人權、選擇如何生活的自由、社會對於弱勢群體的包容性,以及人類實現超越性發展的載體高等教育的水準。相對於前兩個維度,本維度具有更強的政治和意識形態色彩,也是SPI各類別指標中中國短板最明顯的。

   “個人權利(Personal Rights)”

   在個人權利方面,中國很悲哀的以29.21分排名第162位。這並不出人意料,反而是情理之中的。

    其中,“政治權利”壹項,中國以1.00分(滿分40分)排名世界第186位。我們雖然不意外於中國如此低的得分與排名,但至少要搞清楚,中國民眾喪失的是哪些政治權利。

    那麼,何謂“政治權利”?根據百度百科援引中國學者鄒瑜編撰的《法學大辭典》所述,中國公民應享有的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同時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定的政治權利與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而根據維基百科闡述的世界上壹般性的政治權利,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被告人權利等法律上的自然公正(程序公平),例如有權受到公正審判、正當程序、有權獲取法律救濟,還包括參與公民社會和政治的權利,例如結社自由、申訴權、選舉權等”。而“通常意義上的政治自由,包括了言論自由、著作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遊行示威自由、人身自由和無罪推定原則。政治自由亦通常體現在選舉權及民主體制,公民有權對權力及政府發表不同的意見,包括支持及反對的意見”。

    權利與自由是缺壹不可、密切相通的,因此政治自由也可視為政治權利的壹部分。根據以上中外關於“政治權利”的闡述,我們可以大致了解到什麼是政治權利與自由、公民應該有哪些政治權利與自由。以上這些權利與自由,共同構成了“政治權利”的基本內容。

    根據中國的《憲法》及法律角度對“政治權利與自由”的定義,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最核心的、最重要的政治權利。選舉與被選舉,是實現民主最主要的保障,也是參與民主最重要的渠道。

    中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落實情況如何呢?這又是眾所周知的事。中國沒有普選制度,從國家元首到名義上的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均為間接選舉產生。最能體現其非民主性的,是所有選舉均毫無競爭性與透明度。“差額選舉”中的差額也是內定了當選者和落選者的。國家領導人和地方政府首長均由間接選舉、等額選舉產生。而縣級及以下人大雖名為直接選舉和差額選舉,但實際上早已指定了參選人、當選人、落選人。“六四事件”之後,雖然有極個別的“獨立候選人”參與縣區級人大代表競爭,但除其中個位數人士之外,皆以落選或被迫棄選告終。這極少數的“獨立候選人”,在數百萬計全國各地人大代表及候選人中,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即便如此,這極少量的“獨立候選人”還遭遇各種威脅和騷擾,因參選而無法正常生活。這足見公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之虛假,以及政權專制獨裁的本質。

    在中國的選舉制度中,只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村委會、居委會)的選舉有壹定的真實性。但選舉出來的只是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領頭人,並非國家公職人員,村民和居民也非在履行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在中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特指選舉國家公職人員)。從實際影響角度,基層自治組織的選舉對國家政策、社會民生影響甚微,不足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多元政治和規模化的公民力量。而且,村民委員會選舉存在大量舞弊行為,也沒有來自民主政府和公民社會的監督,選舉程序和結果的公正性很差。

    至於“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也是以普選制和代議制為前提的。沒有真正的普選和代議制度,人民也就無法參與國家各項事務,無力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為控告、申訴、檢舉最主要途徑的信訪機制,本就是壹個非法治的、十分折磨民眾的、不應該存在的制度。而司法上的“民告官”不僅程序繁雜,且鮮有勝訴。

    言論、出版、結社、示威等各項政治自由,中國更是蕩然無存。在中國,黨的宣傳機構掌控壹切傳統媒體、管制壹切自媒體,包括傾向自由派的媒體其實也被中共宣傳機構鉗制;嚴厲禁止任何政治性的示威遊行,只要有發起的跡象就會被扼殺於萌芽之中,僅有有限的非政治性的、因具體民生事宜引起的遊行示威;嚴禁組黨,非政府組織也被嚴厲打壓,如“中國民主黨”、“公盟”均被取締,參與者普遍被判刑,其中領頭人更是被判處十年徒迄今中國大陸已無政治性的公民組織存在,政治多元化程度為零。


中國在政治領域管控之嚴厲、“紅線”之低,是除朝鮮等極少數國家外,各專制國家都無法比擬的。例如發生“阿拉伯之春”之前的中東各國,普遍被視為專制政治文化濃厚的地區。但即便在那時,多數中東國家也還是允許人民有壹定的言論和出版自由,也能有限的結社、集會、遊行。正是之前這些相對“寬鬆”的條件(哪怕本身也並不真的很寬鬆),促成了後來席捲中東的變革的發生。而在中國,根本不可能營造進行思想啟蒙和革命預備的輿論環境,更沒有籌備示威遊行的基礎,壹切都在政權的禁制之下。


如前所述,中共政權還有效利用了信息技術,作為強化統治的工具。這極大強化了中共管控的能力和強度,使得壹切自由更容易被扼殺,人民也失去了“游擊戰”反抗的可能。這就像巴以衝突中,此前幾十年裡弱勢的巴勒斯坦曾能夠與以色列周旋、互有損失。但進入信息時代後,巴勒斯坦人壹舉壹動,都被高科技發達的以色列利用大數據和監控錄像偵測,形勢呈“壹邊倒”趨勢,巴人已經徹底喪失對抗以色列的空間。而中國人民與中共政權/中共權貴集團的關係,很大程度就是類似於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軍警及情報部門的關係。

    關於中國的“表達自由”,我在上述的“政治自由”及前述關於“媒體審查”的部分,已經做了與之相關的闡述分析,在此就不重複了。

    而中國的“宗教自由”,則是壹個比看上去複雜得多的問題。表面上看,以無神論為官方信仰的中共政權,必然是敵視、壓迫宗教的。在某種程度上,也的確如此。在“前三十年”尤其文革時期,中共對宗教進行了激烈的摧殘,民間的宗教信仰被摧毀和壓制的幾乎歸零。但改革開放以後,處於穩定人心和發展經濟的需要,宗教又被中共所容忍甚至鼓勵。

    具體來說,中共對不同宗教採取了不同的態度。對於佛教、道教等中國本土宗教,中共態度較為開明、開放,除要求其擁護中共統治外,未加過多的干預,沒有打壓反而積極扶植,作為穩定社會、提振傳統、對抗西方“文化滲透”的重要工具加以使用。而對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外來宗教,中共則持警惕、限制、打壓的態度。例如對基督教,就成立了“三自教會”以圖削弱中國基督徒與國外尤其羅馬教廷的聯繫,避免外國滲透和保證所謂“獨立自主(實際上是更好的被中共控制)”。對獨立性強、信徒以聚居為主的伊斯蘭教,中共則採取種種手段限制其影響力的擴大和信徒數量的增加。

    但至少就基督教而言,在中國的發展並非表面上那樣飽受壓制。事實上,無論官方的“三自教會”,還是民間的、與外國往來密切的“家庭教會”,在改開後的四十餘年間都有著迅猛的發展。直到最近幾年,習近平領導下的中共才比較積極的打擊“家庭教會”,此前則是普遍默許和容忍“家庭教會”的存在和發展的。據不同口徑統計,中國現有各派別基督徒共計2000萬至8000萬人(之所以有如此大的估計差值,是因為在官方打壓下其相對隱秘,很不易統計),且仍在迅速增長中。中共壹方面忌憚組織化強的宗教力量對政權的挑戰,但另壹方面也希望利用宗教以麻醉人心、調和階層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因此,中共如今仍對包括“家庭教會”在內的基督教力量睜壹隻眼閉壹隻眼,並不全力的進行打壓,只選擇性鎮壓其中明確反對中共獨裁統治的教會組織。

    與對待基督教的相對寬容相反,當下中國嚴厲鎮壓伊斯蘭教,穆斯林處境痛苦。其中最典型的莫過於在新疆設立集中營,拘禁超過百萬維吾爾、哈薩克等族穆斯林,並實施殘酷迫害。而對於回族及其他民族的穆斯林來說,雖沒有受到對維族人那般殘忍對待,但前者同樣生活在恐懼不安之中。這種不安不僅來自於中共政權,也來自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非穆斯林的仇穆情緒。中國的伊斯蘭教問題還和民族問題纏繞在壹起,使得穆斯林與非穆斯林、漢族與維回等少數民族的隔閡與對立越發加深。而少數民族極端分子製造的恐怖襲擊和中共的系統性暴力清洗,使雙方的矛盾火上澆油。中共自以為以超高壓手段壓服了穆斯林實現了“安定祥和”,但卻積累了更深的仇恨,終有壹天會釀成更大的悲劇。

    關於“宗教自由”,我還有另壹方面的看法。我並不認為高度的“宗教自由”是壹件純粹的好事。宗教帶有強烈的反智性、排他性、保守性,對於現代社會發展有明顯的阻礙作用。世界的潮流應是走向世俗化、“祛魅”化、現代化、文明化。以人本主義、理性主義為基礎的世俗社會,才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方向。宗教雖然在某些歷史階段起到過壹些積極作用,但早已到了退出歷史舞台、回歸到僅保留於個人信仰和愛好的時候了。


中共建政後,中國在專制統治下取得的有限程度的經濟發展和局部的社會進步,某種程度恰恰在於其堅持了世俗主義。當然,在1950年代末至1970年代中期,手握大權的毛澤東曾經以壹種類似於“神”的身份,以“毛澤東思想”及該思想指導下的實踐,構建了壹種恐怖的紅色宗教(或者說是類宗教的思想信仰)。但毛也至少推動了“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女性解放運動,而不是像許多宗教對婦女百般束縛,以各種清規戒律壓迫人性。而在1980-2000年代,崇尚科學的中國社會更是迎來了經濟的高速發展。雖然毛澤東、習近平都在神化自己,並都在很大程度上抗拒理性與科學,但他們畢竟不是宗教中的神,其構建的思想體系也遠不如宗教影響之久之深。中共政權建政以來為數不多的正面舉措,即包括打擊了宗教保守勢力,促進了世俗主義的發展和科學精神的弘揚。


而且,中共政權為避免宗教極端勢力坐大,也扶植相對溫和的宗教派系,客觀上使得中國的宗教勢力保守程度較低。例如基督教領域,中國官方操控的“三自教會”普遍屬於基督教派系中的自由派,對待世俗問題較為開明。反而是壹些脫離中共管制的“獨立教會”、“家庭教會”、“地下教會”多屬於福音派基要派等保守的宗教派系。後者對於宗教有著迷信式的忠誠,政教不分,以宗教的教義指導現實生活,愚昧而頑固。因此,中共對中國基督教會的“操辦”,其實是有利於社會進步的。

    當然,這不代表我支持鎮壓宗教。相反,我堅決反對對宗教進行無端的、過度的鎮壓。如對新疆穆斯林的嚴酷鎮壓,就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但是,中國及中國人民,尤其中國的婦女,的確很是得益於中共政權整體上的世俗化政策,才免於受到更嚴酷的宗教禁錮。宗教必須回歸到私人的、個體的信仰和愛好,而不能成為指導國人、引領社會的意識形態。

    在“尋求司法公正”方面,中國以0.47分排名第121位。雖然此排名很低,但可以看到,相對於政治權利、表達自由、宗教自由等,中國的司法是略好的(或者準確說是不特別差的)。

    從根本上說,中國沒有真正的法治,因為沒有民主。沒有民主,法律就只是專制統治者壓迫人民的工具。中國也沒有司法獨立。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就公然聲稱,要“堅決抵制西方的‘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相對於推動司法改革的80年代,以及法制環境還沒那麼差劣的江胡時期,習近平時代正將“黨指揮法”發揮到極致。

    但另壹方面,習時代也在法治範疇中有關非政治的方面、形式層面做了壹些工作,配合所謂“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以滿足國家表面上的法治進步與中產階級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因此,近年來中國在部分微觀領域的法治建設方面,取得了有限的進展,頒布和完善了壹些法律法規,填補了不少法律方面的空白和釐清了壹些法律的模糊地帶、彌補了以前法律法規存在的不足與滯後、進行了有限的司法體制機制改革、補上了建國以來法制體系不完備等各種歷史欠賬和遺留問題。此外,同樣是在非政治領域的法律實踐中,也更加重視程序公正和規範化工作,在技術層面提高了法制體系運轉的質量。


就狹義的民眾尋求司法公正來說,中國中產階級及以上群體的確比以前在非政治層面得到了相對更好的保障。如今的法制體系明顯帶有社會達爾文主義傾向,並以保守和穩定為優先。如前所述,中國的治安體系嚴厲打擊個體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底層暴力犯罪的同時,對白領階層犯罪、職務犯罪、非暴力但危害嚴重的犯罪處罰畸輕。中國的司法體系與治安體繫緊密相連、壹脈相承,有著同樣的指導思想和實踐內容。這就導致不同階層民眾的個人權利得到的保護程度大相徑庭,法律變成鮮明的用以逐層階級壓迫的工具。


在司法實踐中,不公和腐敗無處不在。即便根據中國官方的披露(如最高法和最高檢的官方網站信息),司法人員受賄、徇私案件也不勝枚舉。在缺乏輿論監督和權力制衡的情況下,中國司法不公的嚴重性可想而知。權力和金錢廣泛涉入司法領域,普通民眾深受其害。沒有體制的根本變革,這些不公和腐敗就難以根除。


此外,中國司法體系與行政體系壹樣,有著嚴重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之風,工作效率十分低下,民眾需要為控告、申訴等司法流程付出極大的精力、漫長的時間。雖然這在各國也都不同程度存在,但中國的無效率性更高,更難在社會監督下改進。尤其公檢法人員的惡劣態度,是許多經歷過司法流程的人都記憶猶新的。

    但對於絕大多數民眾而言,司法還是其尋求正義最後的渠道。即便他們深知司法的不公和體制的顢頇,也理解古人“屈死不告狀”的格言,但在無可奈何之下還是會尋求法律給予的正義。就像得了絕症的患者,即便知道治癒的希望渺茫,還是願意去醫院試壹試壹樣,受害的民眾也只好求助於這樣敗壞的司法體制了,因為其幾乎別無選擇(信訪渠道在中國某種程度也類同於司法渠道,但是更加艱難和危險)。相對於完全堵死的政治權利和個人自由,司法領域至少還有供民眾遙望正義的縫隙。在不涉及政治、體制及權貴利益的法律糾紛中,民眾還有壹些討還公道的勝算。

    歸根結底,中國並不是壹個法治國家,專制的政治屬性決定了人治的司法屬性。有民主政治和司法獨立,人民不壹定能得到完全的正義;沒有民主和司法獨立,人民就沒有通往正義的路徑。雖然在司法實踐中,許多非政治案件會得到正義的結果,但是這更多是來自恩賜而非權利,是幸運而非必然。只有建立自由民主的體制,讓司法擺脫專制的枷鎖,法律才會成為捍衛人權的利劍而非專制的權杖,才會有真正的法治與正義。

    在“女性財產權”指標上中國的更低排名,即可以展示中國法治不公的壹角。雖然中國女性在生育、醫療、勞動等方面地位居世界前列,但在財產分配上卻受父權傳統束縛,並受保守的中國法制體系影響。中國司法體制雖為大陸法系,卻也在很多時候遵循傳統的習慣和文化。因此,在財產分割、分配中,中國的司法實踐傾向於男性而不利於女性(這壹點在內陸中小城市和鄉村地區最為明顯)。這也說明了中國女性權利的脆弱性和相關法律保障的缺失。

    沒有經濟獨立,就很難有人身獨立和人格獨立,就需要依附於人。因此,女性的財產權對於女權至關重要,關乎女性是否可以真正獨立自主。SPI之所以將此單獨作為壹項指標,與政治自由、司法環境等並列,正是在強調它的重要性。捍衛女性的財產權、繼承權、分配權,就是捍衛男女平等和推動婦女解放。

    “個人自由與選擇(Personal Freedom and Choice)”

     在這個子項中,SPI並未選擇主流、精英、核心群體作為考察自由度和選擇能力的對象,而是更強調弱勢者的權利多大程度得到保障,以及阻礙自由與選擇的因素所產生的影響。這是很值得讚揚的。在中國,權貴階級擁有著“超級”的自由度與選擇權,而精英及中產階層同樣在非政治領域有著相當的自由和自主性。如果考察這些人或社會自由度的平均水平,那得出的結論壹定是扭曲的,甚至與真相相反的。每個個人包括弱勢群體都能自由發展,才是壹個真正自由和擁有選擇權的社會。

     該子項中的第壹個指標,是關於脆弱性就業者比例的。根據SPI官網解釋,所謂“脆弱性(或弱勢性)就業”,是指產生勞動價值的家庭式僱工和自僱工人(個體戶)占全體就業者的比例(原文為“Contributing family workers and own-account workers as a percentage of total employment”)。這些人缺乏組織和獨立性,也普遍沒有如“五險壹金”等各種社會保障,更易失業、被欺凌和剝削,是本就處於弱勢的工人中的更弱者。中國的這類僱傭人員占全體就業者的45%,足以說明中國有數量龐大、比例很高的處於幾乎“無依無靠”被僱傭者。

    個體經營者用辛勤的勞動,利用分散的資源,提供著廣大人民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服務(如早餐點、小賣鋪),為經濟社會注入很大活力,促進了商品流通,繳納了不菲的稅款,也有利於吸納人員就業和促進社會穩定,貢獻巨大。但中國政府並未給予他們應得的保障和尊重,大多時候未提供社保、信貸、公共服務等支持。相反,各地政府機關為城市乃至鄉鎮的形象等,動用城管人員肆意驅逐、謾罵、毆打這些個體經營人員。而從事家政服務等工作的個人則普遍遭受身體和精神虐待,如同舊社會的奴僕,任人擺布,完全沒有與雇主平等的地位與做人的尊嚴。這是對中共政權標榜的“推翻了封建主義大山”的巨大諷刺。

    脆弱的就業群體是中國勞工喪失權利與自由、飽受剝削壓迫的突出見證。其實,無論是這些個體就業者,還是在各大企業勞動的工人集體,都沒有作為工人應有的尊嚴與權利。無論是勞動報酬的多少,還是休息時間的安排,以及諸如工作安全、工傷補償、社會福利等各方面的待遇,都未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工人階級是國家發展建設的主力軍,是推動中國經濟騰飛的中堅力量,沒有工人階級,就沒有現代化的中國。可是,他們卻未能得到應有的待遇,權利和自由被剝奪。

    這必須要改變。其中脆弱的個體就業者,更需要制度保障、法律保障、組織保障。應該允許這些脆弱的就業群體成員組織起來、團結起來、互幫互助,共同對抗權貴集團和精英階層的壓榨與不公對待,維護基本的權利與尊嚴。當然,這壹切實現的前提,是推翻中共的獨裁專制,建立民主和多元的新國家。

    而腐敗問題,則是包括中共政權在內,幾乎所有國人都承認的嚴重的社會問題。令人意外的是,中國以41分排名第79位,位於世界中間水平。這個排名似乎不算很高,與國內民眾普遍認知有明顯落差。而該數據來源為頗具公信力的機構“透明國際”的“腐敗感知指數”。也就是說,它還是有很高權威性的。

    那為什麼排名與許多中國民眾的看法有落差呢?在很大程度上,是國人低估了其他發展中國家腐敗的程度。就像魯迅先生壹直在批判中國人的國民性,但實際上這些人性的缺點弱點不是中國人獨有,而是世界共通的普遍現象(當然不同民族也有壹定區別,但整體上共性大於個性)。就腐敗問題而言,如印度、尼日利亞、南非、印尼等發展中大國情況都很嚴重,即便他們是民主政體、有著中國不可比擬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但我們也不能忽視“透明國際”本身判斷存在的偏差。不同於以上所述的發展中自由民主國家,中國是專制和封閉的,許多腐敗無法被揭露,各種形式的隱形腐敗(如不當得利分成等灰色收入,以及如字畫賄賂等“雅賄”手段)不易察覺等,都可能讓“透明國際”在評斷上出現錯誤。雖然中國壹些學術機構甚至政府方面與“透明國際”有著合作,但我相信他們不會把中國腐敗的全況透露給後者。因此,在民主國家可以輕易獲取的腐敗情況,在中國只能依賴官方途徑及各種猜測。這也應是“透明國際”低估中國腐敗狀況的壹大原因。

   至於習近平的反腐運動,如今早已過了風暴的中心階段,已不再有多少威懾力。習反腐本身就是出於肅清政敵、確立權威的目的,而不是真正為廉政而反腐。這種“運動式反腐”和“選擇性反腐”,自不可能對解決腐敗問題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那麼,腐敗與“機會”及“個人自由與選擇”有何關係呢?當然有關,而且關係密切。腐敗就會導致人與人因權力、金錢、人脈等各方面差異產生不平等不公正,自然也會影響到人與人在工作、學業和生活中的機會平等。腐敗讓有權、有勢、有錢、有關係門路者有了更好的機會,也有了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選擇。官員通過“進貢”上級升遷、商人勾結官員牟利、患者賄賂醫生優先獲取優質醫療、家長請託校長走後門占名校名額……都在破壞著平等與正義,損害著其他人的自由與機遇。相反,那些無權、少錢、人脈寡的人,其機會被奪走、自由被擠占,只能選擇餘下殘損的資源。

    有人以“高薪養廉”為中國的制度性腐敗開脫,認為腐敗某種程度就是在以高薪提高行政效率。這正是忽略了腐敗與“高薪”的關鍵區別,即高薪下是平等的為國民服務,腐敗則是利用權勢和金錢破壞平等。腐敗帶來的“效率”只是有利於參與腐敗的既得利益者們,損害的則是弱勢的廣大民眾。況且,“高薪養廉”是給予公務人員與貢獻相對匹配的合法收入,而不是讓那些選擇性辦事、尸位素餐者中飽私囊。“高薪養廉”與腐敗得到的高收入有著本質的不同,也有著完全不壹樣的作用和影響,豈可類同視之。

    所以,反對腐敗,就是反對不平等和不自由,就是追求公平正義。而中國,距離哪怕相對程度的平等,也還有很遙遠的路程。

    在“早婚”方面,中國以3.2分排名第45位。根據定義,分數的含義是,中國15-19歲女性中有3.2%存在實際已婚或同居的情況。這好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在南亞、東南亞、中東、非洲等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女性早婚早育的情況都遠比中國更為普遍。甚至在美國南方及內陸壹些州份,也存在普遍的早婚甚至童婚情形。

    而中國表現的相對良好,又是得益於早年中國推動的婦女解放政策,以及中央集權體制對相對落後地區更好的開化作用,推動了婚姻的規範化。

    但我們也不要忽視,中國還是有壹些貧困、落後、偏遠地區存在著壹定程度的早婚現象,甚至還有買賣婦女和童養媳等更加惡劣的情形。例如在重慶巫山,就有壹位叫馬泮艷的女性,12歲時被親戚賣給了他人作為童養媳,還因此被強姦生子。這樣的案例絕不是孤例,只是她的案例得到社會較廣泛的關注而已(即便她的個案得到較多關注,也並未改變她的命運,犯罪者也沒有受到懲罰)。這類案例,哪怕壹例都是多的、不應該的。所以,即便中國整體上早婚情況較輕,也不能忽略部分地區部分女性因早婚早育受到的重大傷害,保護女性尤其少女和兒童,是極為重要、不可輕忽懈怠的。

    而在“滿意的避孕需求”方面,中國以91.20分高居世界第壹位。這是中國為數極少極為值得稱讚的成就。之所以中國有這樣出色的表現,是因為中國的世俗主義和非宗教化的社會形態、對計劃生育的大力干預和投入、社會風氣對墮胎等行為態度十分開明、各種阻礙避孕和墮胎的制度和文化障礙較少等多方面的原因。

    但令人憂慮的是,這種情況如今正在向壞的方向轉變。隨著中共政權政策的變化,原來的“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政策正在轉變為支持較早結婚和生育。據說,已經有壹些地區在墮胎方面設置了障礙,例如需有不宜生育的疾病、親屬同意才可墮胎等情況。同時,隨著基督教等宗教在中國的迅速傳播(尤其福音派、基要派等保守派別力量的膨脹),以及傳統“女德”等糟粕文化的還魂,反墮胎、反避孕等思想逆流正在中國加速涌動。這非常值得警惕,需要堅決的反對。

    女性作為胎兒的母體,毫無疑問應擁有對胎兒的處置權。胎兒不是完全的生命,只是由受精卵發育的不完全體。女性的墮胎自主權,關繫到女性大半生的自由、就業、生活,也和女性基本生存和發展權利、男女平權有複雜而密切的關聯,不應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剝奪。

    中國婦女解放事業的有限成就來之不易,是自清末民初至今無數仁人志士包括巾幗英雄奮勇抗爭得來的,不能被從體制到民間、從國內到境外各種反動勢力的反撲所摧毀。婦女擁有包括自由生育權、墮胎權在內的各種權利與自由,是現代文明理性社會所必須的選擇,是每壹個正直進步的國人(無論男女)都應該參與捍衛的。

    在“個人自由與選擇”中,有兩項是專門關於婦女的,其他分項也多有涉及女性權益的指標,可見SPI對於婦女權利問題的重視,也反映了婦女權利受損的嚴重和改變的必要性與急迫性。女性占世界人口的約壹半,維護女權就是捍衛人權,捍衛人權也必須維護女權,二者是不可分割、緊密相連的。女性作為男權社會中的弱勢群體,需要從制度、法律、文化、風俗習慣上加以保護和賦權,讓男女實現全面的、真正的平等,讓世界上的所有男女公民都安全、自由、平等的生活。

    “包容性(Inclusiveness)”

     在“包容性”子項中,其實主要考察的是社會平等的問題。這其中涵蓋了社會經濟地位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社會團體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性別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對少數群體的歧視和暴力、對同性戀者的接受度這五個方面。對於相對弱勢者而言,如果生活在較為平等的環境中,也就意味著社會的包容性強。因此,以“包容性”壹詞描述本分項,也是很有道理的。

    “社會經濟地位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的定義及相關分數解釋為,“對以下問題的綜合評價:“政治權力是否根據社會經濟地位分配?” 以0到4的分數尺度衡量。0:富裕的人實際上享有政治權力的壟斷;普通人和窮人幾乎沒有影響力。1:富裕的人擁有政治權力的主導地位;位於收入平均線的人幾乎沒有發言權;窮人基本上沒有影響力。2:富裕的人對政治權力擁有很強的控制力;中等收入或收入較弱的人有壹定程度的影響力,但只在那些對富人而言不太重要的問題上有影響。3:富裕的人比其他人擁有更大的政治權力。但是,中等收入的人幾乎具有同等的影響力,而窮人也具有相當程度的政治權力。4:富裕的人民沒有經濟地位中等或較差的人民更多的政治權力。政治力量或多或少地在各個經濟集團之間平均分配。”


而中國在該項中以1.44分排名第128位。這也就意味著,權貴階層主導了政治權力,中產階級在政治上的影響力總體很低,而中產以下尤其貧困者基本沒有任何政治影響力。


同樣,在“社會團體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方面,其定義為,“對以下問題的綜合評價:“政治權力是否根據社會群體(由種姓、族群、語言、種族、宗教或它們的某種組合定義)分配?” 以0到4的分數衡量。0:政治權力由壹個由少數人口組成的社會團體壟斷。這種壟斷是制度化的,即不受頻繁變化的影響。1:政治權力由少數人口組成的幾個社會團體壟斷。這種壟斷是制度化的,即不受頻繁變化的影響。2:政治權力由占人口多數的幾個社會團體壟斷。這種壟斷是制度化的,即不受頻繁變化的影響。3:所有社會團體都有壹定的政治權力,有些團體比其他團體更有權力;或不同的社會集團交替執政,壹個集團在壹段時間內控制著大部分政治權力,其次是另壹組–但是所有重要的集團都在權力所在地發生轉變。4:所有社會群體的政治權力大致相等,或者沒有強大的族裔,種姓,語言,種族,宗教或地區差異可言。社會團體的特徵與政治無關。”


在這個指標上,中國排名更低,僅以0.67分排名第156位。顯然,這反映了中共統治集團對權力長期的、制度化的絕對壟斷,也側面證明了中國獨立政治力量和公民組織的空白狀態。


這非常符合中國的政治現實。在中國,權貴階層以中國共產黨這壹組織為主要載體,壟斷了國家權力。其中,核心統治階層掌握了國家最高層次的、核心地帶的權力;各級次級權貴則在地方和其他相對外圍層次複製了核心統治集團的所作所為,構成了金字塔型的權力結構和利益分配結構。越是有權有錢,所擁有的權勢越大,所得到的金錢、美色越多,形成馬太效應。但相對於民主法治國家,中國的“馬太效應”是建立在貪污腐敗、官商勾結、官官相護、朋黨相攜、任人唯親等惡劣行為的基礎上的。或者確切的說,中國權貴階層不僅同樣有民主法治國家既得利益者的骯髒,還比他們獲利更多,也無恥的多。


而專制極權體制,則是他們維護權力和獲得利益最重要的依靠。當權力集中在這少數人的手中而非全民共享,沒有制衡和監督,他們就可以利用自己擁有的政治權力壟斷資源、巧取豪奪。他們反對多元政治、打壓新聞自由、壓制言論自由、實行愚民教育、動用暴力機器鎮壓各種形式的反抗,歸根結底都是為了保住和擴展他們及其子女的龐大利益。

    這對於廣大人民來說,無疑是災難、是對平等和尊嚴的踐踏。但對於權貴階層及其子女乃至擴大到整個既得利益階層,這樣的體制反而是有利的、值得捍衛和鞏固的。

    我曾在《關於中國各領域現狀及對民主轉型的看法》壹文中,描述了中國既得利益階層在中國所處的地位及其心態:

    “事實上,中國“民間力量”內部是有深刻的矛盾的,有些甚至是不可調和的、大於與中共專制的矛盾的。不同階層、不同區域、不同利益集團,有著巨大的利益分歧、意識形態差異。例如許志永先生的公盟在未解散時,推動教育平權,反對最強烈的,並不是中共政權,而是京滬等地戶籍居民。京滬戶籍居民和外地務工者都是“民間力量”,但是卻有著近乎生死攸關的矛盾。

    從改革開放到鄧小平南巡,再到中國融入全球化進程,數十年間中國已經培育了壹批“先富起來”的既得利益階層,並且正在或已經實現了代際傳承,利益逐漸鞏固,身份地位越趨清晰,其階層所屬也已穩定下來,形成了龐大的求穩苟安、仰上俯下的精緻利己主義群體。

   對於這些處於相對有利地位的中產階級中上層、京滬等特大城市戶籍居民、部分國企央企及事業單位(如三桶油、醫療、煙草、鐵路等行業群體)成員,高知理工“工業黨”成員(以上群體部分重合)……他們寧可選擇與中共合作,也不願意放棄相對的特權;他們寧可壹邊沒有民主和政治自由、被上層剝削,壹邊剝奪比他們更弱勢者,保持相對於平民大眾更優越的地位和特權,也不要人人平等。這既是這些精緻利己、因私為惡者習慣了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價值觀,也是由他們精密的算計決定的。至少從他們角度,成為次於核心特權階層的“二等人(或稱為‘優勢集團’)”,以壓迫下面“三等人”、“四等人”……也比人人平等更有利於他們(至少從經濟上和他們的價值判斷上)。

    因此,在“民間力量”內部就極度分化、階層固化且這種分化、固化日益加劇的情況下,談“如何看民間力量在民主轉型中的作用”,必須考慮不同階級、不同利益集團的差異、矛盾,以及選擇側重於與哪些“民間力量”合作。關於這些,我在《十論民運》和《人民憲章》中都做了闡述,我是傾向於維護廣義的工人階級(產業工人、工薪階層、普通職員)、農民與農民工、及各相對弱勢群體的權利為優先的。當然,這更多是基於正當性、急迫性方面的考量。而從實用角度考量,究竟是側重於動員我前面說的那些“二等人”、“優勢集團”,還是相對弱勢的工農大眾,就各有利弊了。

    首先,那些“優勢集團”成員掌握著巨量的財富、知識、人脈、話語權等資源,遠比工農大眾有更強的推動變革的能力。但既然他/她們如今在習近平統治下,享受著較為優越的生活,又缺乏對自由民主的嚮往(專制獨裁、反自由民主的洗腦教育是其次,更重要是利益。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他們在非民主環境下有額外的“自由”,例如在專制而非法治下,這些既得利益者更容易搞潛規則獲利、胡作非為乃至違法犯罪更易於免責和“疏通”。相對於弱勢者,蔭庇於鼓勵弱肉強食體制下的“優勢集團”成員,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便於攫取財富,公共資源配置也更傾斜於他們,更能不擇手段的拓展生存和發展空間……),他們有什麼動力去選擇變革呢?


這些“優勢集團”與工農大眾的關係,很大程度就像種族隔離時代南非的白人與黑人的關係那樣。如前所述,他們甚至在專制下過得更好,可以享受廉價勞動力、戶籍特權、相對良好的治安、相對優良的公共服務(教育、醫療、住房、養老),他們為何要選擇失去相對特權、甚至面臨戰亂和財產再分配的風險,去推動中國的改變呢?尤其在如今漸變不可能的情形下,他們更不會贊同革命、“打倒舊社會(如今的社會)”了。對相對弱勢者,習近平時代是尊嚴和權利上相對的“最壞的時代”,但對這些“優勢集團”,恰恰是“最好的時代”。(而且,這些“優勢集團”中的許多人是有能力移民到發達國家或在國外長期生活的,可以既在中國大陸爭權奪利、聚斂錢財,又可以去享受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至於中國是否民主,其他國人是否自由,他們並不關心)……”


因此,如今中國的權貴乃至整個既得利益階層,對於這種不平等不公正的社會,反而是堅決擁護和全力捍衛的。在我們眼中這個體制的斑斑罪惡,他們卻會當成“美好(對他們也的確是美好的、值得維護和繼續存在的)”、“壹片大好”,我們所看到的中國的各種缺點,恰恰是他們心中中國“優越性”的體現。當今中國這個極度不公平的社會,我們視之為醜惡的時代,對弱者更是人間地獄,對強者、既得利益者來說,卻是美輪美奐的人間天堂。就像快速舒適的高鐵與骯髒緩慢的綠皮車並行不悖壹樣,中國數個階層各自過著品質截然不同的生活。

    如今等級化的、弱肉強食式的叢林秩序,不僅有利於從中大受其益的既得利益階層,這樣的秩序也是催動“中國模式”前進的內在動力。有了懸殊的不平等,才形成了嚴酷的競爭;嚴酷的競爭之下,人們才能迸發出無比強烈的爭勝心和拼搏的意志,繼而提高勞動生產率,在總量上創造更多的財富。

   不同於許多因體制完全腐敗和階層全面固化而全無競爭性的衰弱國家,中國社會有壹定的階層流動空間,並給人以閃轉騰挪的餘地,甚至因其競爭的激烈與殘酷,反而比民主國家有更多的活力和更強的前進動力。不平等的競爭雖然不能實現過程和結果的公平,卻可產生別樣的刺激,激發人們的爭勝心。中國的統治者們將不公平的現實對國民產生的負面影響,有效的轉化為促進個人奮鬥的推動力,而非成為經濟停滯的障礙。中國的體制在保障既得利益階層整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同時,給占人口大多數的普通民眾有限卻可見的機遇,以擴大統治基礎、強化競爭和維持社會穩定。


例如高考制度和公務員競聘制度就是實現“土窩窩飛出金鳳凰”的路徑,哪怕它有相當程度的局限性,且路徑正在越發變窄。在中國,即便出身於普通甚至貧困家庭,如果肯努力拼搏,是有出人頭地的機會的,當權者是會吸納他們,讓他們“入體制彀中”、分得壹杯羹的。當然,這個“拼搏”不僅包括認真工作、辛苦勞動,還包括攀附權貴、拉幫結派、媚上欺下、奔走鑽營,利用體制的空隙和社會的“潛規則”,最終達成階層躍升、實現“榮華富貴”的目的。


中國目前這個體制和社會,既考慮“關係”又考慮“能力”,既要“守成”又要“效率”,有關係門路背景者與有能力者瓜分和共占了既得利益(往往二者身份是重合的,即既得利益者既有關係門路,也有能力,因為能力本身很大程度就需要壹定條件比如接受良好的教育,而這往往又需要有優越的家庭條件,二者循環,即階層固化)。這樣,中國的既得利益群體就有了活力和技術性素質,有了更強的可持續性和代際傳承的能力,讓這個龐大的利益共同體得以長存,專制體制也能長治久安。那些沒有關係門路背景也沒有機會取得“能力”的弱者,包括大多數工人、農民和個體經營者,就成了這個社會的犧牲品、被剝削者,從事低階的、勞動報酬低下的工作,為生存而苦苦掙扎,個人權利得不到保障,成為時代的受害者。


另外,中國還在壹種特殊的“包容”方式上很下功夫,即通過不平等的制度與法律,自動將社會群體進行隱形的切割,以結構性的壓榨與剝奪,淡化個體對個體的傷害明顯度,並且通過壹系列手段將各階層在物理空間和精神層面有效的相對隔絕開來,讓受害的弱勢者很難清晰的明白誰是掠奪者與加害者,並將其與權貴及精英隔離在不同的生活軌道上,減弱其發起反抗的心理動機,增大其接觸現實中真正壓迫者的難度,並“適時”引開矛盾焦點,最終弱化大眾心理層面社會矛盾嚴重程度和反抗烈度,再利用高壓維穩和“奶頭樂”軟硬兼施的制服之。當人們找不到真正的壓迫者或物理上難以靠近,反抗的怒火(及潛在的行動欲望)也就被自我安慰熄滅,甚至轉化為維持不公正現狀並擠入既得利益者行列的動力。

    關於“性別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中國排名同樣很低。無論是中國政治高層的性別構成,還是兩性在國家政策方面話語權的差距,都在表明中國政治層面的男女不平等極為嚴重,遠比經濟、文化方面兩性不平等為嚴重。沒有政治的平等,經濟和文化上的相對平等就是脆弱的,是容易被顛覆的。何況,中國女性在經濟和文化層面的與男性也有巨大差距,且近年該差距呈擴大趨勢。男女平權的惡化,與女性在政治地位上的低下是分不開的。中國最高實際決策機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7人,均為男性;25位政治局委員中僅壹位女性。而全國各地方的黨政機構中,大多也是如此。女性沒有權力,也就無法真正牢固的擁有權利。沒有權力的衡平,就沒有權利的平等。

    在“對少數群體的歧視和暴力”方面,針對不同的少數群體,中共政權採取了不同的政策。如前述的針對宗教群體問題上,對待佛教、道教,和對待基督教,對待伊斯蘭教,各有不同。


而針對不同民族,態度也是不同的。中共政權對於維吾爾族的迫害是最為嚴重的,對藏族次之。中共對維吾爾族採用關入集中營及監獄,並施以酷刑的方式,並輔以派遣漢族幹部大規模入戶進駐等手段,以超限手段對付維族的分離主義活動;對於藏族,則採用嚴密監視、高壓管控等手段,壓制藏人獨立和自治的浪潮,以軟硬兼施的手段維持在西藏的穩定。對回族則持警惕和監視態度;對西南諸少數民族(藏族除外)實行恩惠政策,以扶貧開發等手段籠絡人心;對蒙古族,則是有防範也有拉攏,給予其相對優越的政策支持,換取北疆的寧定。最特殊的是滿族,它不是受害或與漢族平等的少數民族,而是滲透於中央和東北地區,占有特權和襄奪了中國部分歷史文化話語權的民族,所享受的政策紅利甚多,在實質上凌駕於包括漢族在內所有民族之上,並逃避其歷史責任。

    而中國體制和社會對於殘疾人等弱勢的少數群體,則是很不友好的。不同於西方國家對殘疾人的各種扶助措施,如無障礙設施的廣泛設置、殘疾人得到充分的就業機會,中國身心殘障者處境艱難。國內的無障礙設施僅在較發達地區有壹定數量和覆蓋,且經常遭占用和破壞;殘疾人普遍無法獲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失業率遠高於普通人,且多從事類型較低端、薪酬較低的工作,機關和大型企事業單位需聘用壹定比例殘疾人的規定形同虛設;社會上普遍存在對殘疾人的歧視,發生在家庭和福利機構中對殘疾人的毆打等虐待行為很普遍。但由於對新聞自由和個人維權的壓制,這些信息大都不被公眾了解。即便如此,從個別新聞中還是能夠窺探其中內情,例如廣東的練溪托養中心,因少年雷文鋒死亡事件,牽出49天內20人死亡的新聞,引爆輿論。這足以窺見中國殘障弱勢群體生活之悲慘、處境之恐怖。

    在“包容性”最後壹項,即“接受同性戀者”方面,中國以0.20分排名世界第83位。同性戀群體在中國的處境又是壹個複雜的議題。壹方面,中國官方拒絕同性婚姻合法化,也不允許LGBT群體進行大規模公開的平權活動;但另壹方面,受益於世俗主義的意識形態,中國社會對於同性戀持壹定程度的開明態度,而非如許多宗教色彩濃厚的國家及人群那樣堅決拒斥同性戀行為及相關群體。不過,中國的互聯網及線下同時也有大量反同言論,不同人對LGBT群體的接受度參差不齊。


令人擔憂的是,與女權壹樣,中國對同性戀雖然曾經有過較為開明的時期,但政策正在收緊,打壓日益增多。如中宣部控制的廣電總局在2019年7月發布的《通則》中就將同性戀稱為“非正常的性行為”,要求在視聽節目中加以禁止。而已持續10年的同性戀群體組織的“上海驕傲節”也於今年宣布停辦。這都證明政權對於同性戀及LGBT群體的打壓日益升溫。未來數年,中國的LGBT群體處境將更趨艱難,而同性婚姻合法化、公開化則遙遙無期,LGBT群體還要長期生活在相對的暗處。


“接受高等教育(Access to Advanced Education)”


教育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也是個人得以在社會上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高等教育則是人獲得進壹步的提升、得到超越性發展機遇的前提。如果說基礎教育是人生的奠基,高等教育就是地基之上四通八達的高速公路,讓人生充滿了無限的可能。


在該指數中,中國以73.96分位居第35位,處於“優良”程度。這既得益於中國龐大的高等教育規模,也和教育領域對個人機遇的提升的確較多有關。


在“優質大學加權指數”中,中國以521分高居世界第二,僅次於美國。這無疑與中國龐大的人口及教育體量有直接的關係。正是由於中國龐大的人口、國土面積及教育規模,才讓中國擁有了從總量上鮮有匹敵的教育資源及優秀生源,也就有了眾多排名世界靠前的優質大學及所擁有的大量學生。依靠龐大的基底和集聚效應,以及通過行政手段對教育資源的集中,中國的高等教育排在了世界前列,令全球許多國家艷羨。這就是大國的天然優勢,會在整體的競爭力與總值方面遙遙領先。

    而在涉及人均的教育數值上,中國排名壹下子就跌到了60多位。在“可引用文件”及“預期的高等教育年限”方面,中國分別排名第65位和第60位。而“接受高等教育的(適齡)婦女”也是以70%位列世界第70位。


即便如此,這仍然比在“機會”維度中其他大多數排名要好的多。相對於政治自由、公民權利、社會包容性等而言,中國在教育領域的確給了民眾較多的機遇與空隙。


但這些機遇與空隙僅限於給予技術性教育和提供進身之計方面,並不代表中國的教育有真正的自由,更不代表它可以培養真正自立自強的現代公民。相反,中共政權嚴密把持從中小學到大學的壹切教育的內容與形式,嚴禁獨立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啟蒙。雖然有個別教師試圖向學生傳遞自由民主理念和公民意識,但只是零星的、短促的、隨機的、非正式的、有限度的,且如今連這點自由都面臨嚴酷的摧殘,如“五毛”學生對老師的舉報以及自上而下對極少數敢言教師的迫害。如翟桔紅、楊紹政、許章潤、蔡霞等高校教師的“下場”就是例證。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高等教育的確有了長足的發展,這是不爭的事實。可是,這種發展是嚴重畸形化的、工具化的,是重手段輕思想、重應用輕通識、重理工輕人文的。


中國的教育有著無比突出的工具性特徵。它既是政權推動愚民教育的工具,也是培養技術型工具型人才的工具,還是個人用以出人頭地、競爭上位的工具。它也未能承擔使民眾獲得通識知識、獨立思考能力、追求正義的品質和參與公民社會的功能,成為徹頭徹尾的功利化工具。教育工具化,也讓民眾自我工具化,繼而讓整個社會工具化。在工具化的教育下,人人成為社會固定的部件,沒有作為人基本的人文素養和精神品質,喪失了自我的主體性和獨立性,儼然是只會服從和逐利的“工具人”。


在這樣的前提下,中國高等教育取得的成就是要大打折扣的。雖然中國有眾多知名高校,也有著可觀的“可引用文件”數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數也算眾多,但因其教育內容和形式的劣質和工具化,這些成就都遠沒有數字看起來那樣好、那樣高。相反,忽略內質的統計誇大了中國高等教育的成就。


即便只考慮給予個人出人頭地的機遇平等方面,中國高等教育的作用也日益衰減。隨著階層固化的加深,不同階層子女所受教育的質量差別越來越大,教育不僅沒能成為打通階級壁壘的隧道,反而成為了階層固化的幫凶。在以前,如清華北大等知名院校農村學生曾高達半數,如今只有壹至兩成左右。權貴階層子女基本壟斷了最珍稀的那部分教育資源,中產階級勉強分壹杯羹,普通民眾則只能從小就“輸在起跑線上”。階層之間、城鄉之間、地域之間的教育差距日益擴大,學歷水平越來越和家庭階級地位呈正相關,通過高考實現階層躍升越發艱難。


還有“可引用文件”的品質問題。中國近些年來在專利、引用文獻等方面的數量上有迅猛的增長,但質量卻乏善可陳。例如專利領域,中國每年專利數量已居世界第壹,但專利的轉化率卻很低,即有效性低。而“可引用文件”中的文章、文獻同樣會有類似問題。在文件質量堪憂的情況下,只談數量,就很容易被形式主義、形象工程製造的假象蒙蔽。我想SPI引用的SCImago數據也未能考慮到中國學術方面存在的巨大水分,同樣會受此類形式主義和數據造假的影響,而導致公開的光鮮數據與學術領域的真實狀況存在很大落差。


總之,中國高等教育在取得壹定成就的同時,更存在著巨大的問題。而SPI的數據和排名僅僅展示了成就,至少客觀上無法充分有效的反映出存在的問題。這就是數據、指數的局限性。它很難反映具體數據內部的質量、內容、均衡性、細節等重要方面,只能給出壹個相對宏觀的數字,以及根據這個宏觀而粗糙數字而得到的排名(當然,SPI本身就是由許多具體數據共同構成,可以說是由各種細節、具體質量、內容組成了宏觀的“社會進步”狀況。但具體到高等教育這個子項、“可引用文件”這個小項,它們本身又成為了壹個較為宏觀的、粗糙的數據,缺乏更低壹級的子項、小項進行解釋和補充)。


“機會(Opportunity)”維度綜述


在本維度上,除最後壹個子項即高等教育及前面個別小項如婦女避孕和墮胎自由之外,其餘方面中國均遠遠落後於世界平均水平,在政治權利和媒體審查等方面更是幾乎排名墊底,與朝鮮等極度專制和落後的國家相近。這就是當代中國可怕的現實,令有識之士絕望而窒息。


凡是涉及政治的問題,根本原因都在於這個獨裁專制的體制和龐大的特權階層的統治。不發起革命(包括不流血的和平革命)、不改變根本的制度與社會形態、不剷除權貴集團,這些問題都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改觀。而在習近平政權日益強化的專制統治之下,連有限的改善都沒有,反而越趨惡化。


但我們也要注意到,中國社會的“機會”不可謂不多,哪怕是需要依靠服從、鑽營、依附得到的“機會”。這就使得中下層民眾並未對階層躍升完全喪失希望。這個體制對中下層有壹定才能和欲望的個人,有著很強的容納、吸收能力,能夠讓這些人為權貴階層所用,雙方心照不宣的合謀共同剝削大多數人,構建起金字塔型的社會結構,實現壹種不平等的穩定秩序。這就讓中國社會在專制體制下始終保持活力(在弱肉強食環境的逼迫和成王敗寇的刺激下,甚至比西方國家在某種程度更有活力),而不會走向衰亡。這正是中共專制極權令人生畏之處,它有著邪惡卻強大的生命力。

   (五)繁榮下的不公與邪惡:SPI反映出的當下中國複雜現實

     SPI用這三個維度、12個分項、50個指標,勾勒出了中國特色專制極權社會的數字畫像。這幅畫像既有閃亮的光斑,也有幽暗的黑洞,更多的則是晦暗難明、間有明亮的灰色圖景。


SPI在這50個指數之外,還列出了中國人均GDP及排名。SPI的50個指數本身是排除了有關經濟發展水平、個人收入等直接的經濟指標的。但SPI中許多數據的高低,如教育、醫療、基礎設施等,卻與經濟問題密不可分。


就中國的經濟而言,至少部分地區、核心地帶是繁榮的;而個人收入方面,中上階層也是富裕的,改革開放的確“讓壹部分人先富起來了”。不談今年才發生的新冠疫情,近年來中國的經濟的確是相對繁榮的,尤其和印度、拉美、非洲等地相比,中國是發展中國家中最良好的經濟體之壹,尤其在穩定性和低失業率方面無可望其項背。中國也在相當程度上學習了西方的科學技術、純熟的運用了西式科學邏輯,極大的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創造了中國前所未有的繁榮。


但在經濟繁榮與科技發達的背後,卻是公民政治權利與自由的喪失、民主法治的蕩然無存、社會不公的日益加劇。僅僅就經濟和收入分配本身,也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貧富差距懸殊、階層固化嚴重。壹部分人過著物質極度豐富、優質優雅優等的生活,另壹部分人卻還在為基本的衣食掙扎,艱難悲苦的活著。


至於這種不公和壓迫為何沒有與他國壹樣,形成顯性的政治動盪和社會不安,就和中國特色的極權統治分不開了。它有著世界上最嚴厲的管制系統(如果還有可比的只有朝鮮),是典型的剛性體制。壹切集體行動都在政權的控制或禁制之下,國民沒有起碼的結社、遊行的權利和現實可能性。對於民主運動和公民運動人士,他們不惜以鐵腕手段予以抓捕,處以長短不壹的、形式多樣的監禁,並千方百計阻止相關人士的串聯和組織化。通過將民眾原子化,高度組織化的政權對分散的民眾形成了壓倒性的統治優勢,並輔以分化瓦解等手段,實現了“以少制多”的專制統治。


它還利用信息技術,極大的延伸了統治的觸角、細化了統治的結構、強化了統治的力度,讓壹切苦難與憤恨被擠壓在小範圍乃至私人的、個體生活之中,不能夠正常的爆發出來。無孔不入的監控錄像和網絡監控,讓組織化的抗議與集體政治抗爭完全不可能出現,連互聯網上都難以出現持久性和系統化是政治反抗浪潮。這使得社會的不公與黑暗再嚴重,也不能以激烈的、規模化的、現實性的反抗、對抗方式呈現出來。相反,無處不在的維穩系統,讓中國社會看起來比世界上任何壹個國家都更加寧靜祥和、欣欣向榮。


中共成功實現了極權統治的“長治久安”,不僅依靠信息技術和高壓穩控,更在於實行了社會達爾文化、叢林主義、高度激勵型的政策與制度模式。如前所述,在中國,各階層都有壹定的提升空間,才能與“關係”二者都是個人上升的路徑。只要能夠為這個不公平的統治機體做出“貢獻(無論是何種方式、受益者是誰)”,就能占據相對優越的位置,獲得與個人“實力”相當的回報。這就使得有壹定身份地位、金錢、人脈、學歷、視野等條件和能力的人,在這個社會中過得並不差,雖然受權貴壓迫,卻還能享受更加弱勢者以低廉價格提供的生產與服務,並在生活中的各層面凌駕於後者之上、在與後者的各種紛爭和衝突中占得優勢。


因此,中國社會的精英與中產階層,普遍並不怎麼厭惡當下的制度,甚至還樂於維持不公平不自由的現狀,以免更弱勢者獲得和自己相同的地位與權利。通過我從多種渠道了解到的信息,這些“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普遍是相當保守的,甚至覺得如今的特權和其損人利己的“自由”還遠遠不夠。他們並非是被強迫擁護現行體制,而是積極主動的(至少是不加抗拒的)支持和維護現行制度和政策的。


有了這起碼兩億位於權貴之下、弱民之上的既得利益階層成員(及其子女)的支持或默認,中共政權的統治就很穩固、安全了。這些既得利益者遠較比他們人數更多的弱勢民眾有進行反抗、參與變革的各種資源。他們安於現狀,那潛在的反抗力量必然大大削弱。僅靠那些缺錢缺地位缺人脈缺知識的弱勢民眾,是不足以威脅到權貴集團統治的。輕忽中共吸納各行各業“能人”的能力,無視叢林社會“自發”的穩定性,是西方和中國自由派屢屢誤判“中共即將倒台”、“中國即將崩潰”的最主要原因。同樣,這種社達化的發展模式與叢林式社會結構,也是中國特色極權得以長存並相當穩固的最主要原因。


這樣的誤判和認知缺陷很可悲,而這種社達與叢林式的社會的存在更可悲。它否定了“平等”這壹人類最值得捍衛的價值,以“強者生存”、“適者生存”的方式將人類社會動物化,將中國變成人壓人、人踩人、人吃人的殘酷國度,剝奪了因種種原因處於弱勢地位的人的基本生存權、發展權、選擇權、尊嚴權和自主權。而完全不平等和不透明的競爭,讓這種叢林社會更加陰暗。


而教育、醫療、居住、養老、供水供電、交通通信等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的量與質的水平,以及對以上資源的差異化分配,還有極低的直接稅,則是中共政權維系統治的重要基礎。中共維持專制為“體”前提下,在物質等“用”的領域大膽學習西方,通過高強度的激勵機制,讓人民積極參與生產建設,大力發展科學技術、任用技術官僚,極大的促進了物質總量的相對豐富和部分領域與區域的繁榮。其平均繁榮程度超過了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印度等發展中大國都被拋在身後。但這種豐富與繁榮顯然是不均衡的、受益程度有巨大差異的,整體水平也並不很高。不過,差異化的資源分配讓少數人獲得了大多數資源,反而促使這些人維護特殊化利益,進而捍衛現行體制、忠於中共政權。這種“中體西用”的經濟政治模式,使中式的極權制度與等級文化有了西式的經濟技術加持,物質更充分、激勵更豐厚,極大的鞏固了統治的基礎。


這種利用實際利益維系統治的方式,遠比毛時代通過洗腦和政治狂熱更能長久的、牢固的保障既得利益者對政權的忠誠。再狂熱的政治浪潮都終將冷淡下來,但對利益的追求則可保持終身並世代相傳。尤其在物質相對短缺的社會中,人們更會為有限的資源而拼命相爭。當只有依附或進入體制才能獲得更多利益時,忠於專制政權反而是“理智”的,反對政權則成了“不食人間煙火”的“呆子”。而在經濟社會取得有限發展的中國,人們既面臨物質及服務短缺與劣質,又有獲取優質資源的可能性,恰好可以極大激發人們為現實利益而不顧壹切的熱情。這為中國特色專制政權的延續提供了很“適宜”的條件。中共政權將“中體”和“西用”都發揮到極致,讓這個封建頑固政權煥發出青春般的朝氣,讓人們感覺壹切不公不義都能萬世長存。


不可否認的是,中共政權也在試圖解決貧困問題。例如習近平上台後,在扶貧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派駐了數以百萬計的幹部和企事業單位人員下鄉,以進行“脫貧攻堅”。對於落後地區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中共政權也有很多著力。他們當然也願意治下的百姓過上好日子。而SPI數據中中國在壹些基礎性物質和服務供給上優於其他發展中國家,也在壹定程度得益於政權影響力下沉帶來的相關物質供給。相對於毛時代及改革開放初期,中國下層民眾尤其農村貧困百姓的生活的確得到了巨大改善。


但是,包括扶貧開發在內的各種手段,並未從根本上觸及不公平的社會結構與分配製度。扶貧中給予下層民眾的“恩惠”,只是特權集團將絕大多數資源分贓後,留給前者的壹點殘渣罷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沒有分配公平,沒有稅收的有力調節,更沒有法治與對個人權利的有效保障,弱勢者終究是被欺凌、剝削的對象。即便得到有限的物質補償,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何況,即便是這些扶貧工程,也不乏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實際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中共政權終究還是不希望下層民眾物質豐盈的,那樣會使得後者產生更多權利意識,進而有更多非物質的、關於個人尊嚴的追求,這是中共政權十分不願看到的。因此,他們寧可讓下層民眾既不徹底絕望,但也會因勞碌與不安而喪失進壹步追求權利與尊嚴的欲望。由於這些原因,廣大城鄉下層居民仍舊生活在艱難困苦之中,成為被侮辱與被損害者。


於是,壹幅複雜中國的圖景就展現無疑了。有壹部分人錦衣玉食,壹部分人衣食無憂,還有壹部分人在為溫飽勞作;有壹部分人享受著優越的教育醫療養老條件,“從搖籃到墳墓”都幸福的度過,壹部分人為學區房專家號爭得不可開交,老年時和子女在親情與利益間糾結,還有壹部分人則從兒童和青少年時就被社會拋開,有大病只能在家等死,老了無人照料甚至自行了斷;有壹部分人有著高度的個人自由,生活隨心所欲,壹部分人為有限的自由和獨立空間而奮鬥,還有壹部分人從未體會過什麼是自由和隨性;有壹部分人有著政治經濟社會各領域諸多特權,掌握著國家命脈和社會變動方向,壹部分人無力改變現狀而沉浸於娛樂與物質中自我麻痹,還有壹部分人則任人擺布,被自己以上階層欺壓同時底層互害……


三個宏觀的階層,三個不同的中國,在社會生活中充滿著交集與非交集,交叉式的並存於中華大地。第壹部分人有官員和“紅二代“官二代”、富豪資本家與“富二代”、公務員、軍官、事業單位和國企領導與高管等,第二部分人的稱謂包括白領、工程師、醫生、教師、媒體人、技術員等,第三部分人被稱為工人、農民、農民工、殘疾人、“老少邊窮”居民……他們共同構成了複雜的中國。


因此,簡單的講中國人“幸福”還是“不幸”,中國是在“崛起”還是“衰落”,都是有失偏頗、以偏概全的。中國的繁榮受益的只有壹部分人,而體制的受害者同樣也只有壹部分人。不同群體在中國有不同的生活境況,也對中國現行體制和社會有著不同的感知。中國不同領域也有著不壹樣的發展水平和變動軌跡,有些的確優越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甚至部分發達國家,而還有的方面就落後於世界平均甚至墊底。但國內外許多人士,都往往只從某些人群、某壹方面的角度評判中國,自然是盲人摸象,不知全貌了。沒有對中國正確的認知,也就不可能對症下藥的改變中國。SPI很可貴的壹點,就是相對全景式的展現了中國複雜的社會樣貌,讓人們能夠以更客觀全面的視角看待中國。


當然,中國不同群體有著不同的生存境遇,並不代表中國不應該做出根本的改變。相反,這正反映了實現變革的必要性。因為,那壹部分相對幸福的人的幸福,正是以另壹部分人的不幸為前提的,這使得許多人的“幸福”本身就是壹種罪惡。壹個美好的、良善的社會,是建立在互利共贏而非損人利己的基礎之上的。同樣,公平正義、自由民主,也是大於高壓統治維持下的社會安定、“各安本業”的。真正的秩序不是以不公正的壓迫手段實現的,而是在保障各階層各群體平等參與前提下得以維繫的。強迫得到的“情緒穩定”,是對人性的侮辱。“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即便為了追求正義而發生動盪,也好於這種壓迫造成的窒息式寧靜。


“曾經闊氣的要復古,正在闊氣的要維持現狀,未曾闊氣的要革新”,魯迅先生之言誠不欺我。其實,在民國時期及上世紀80年代,還有大批人跨越階層追求社會平等和建設理想社會的。但如今,在社達化、犬儒化、功利化的環境與氛圍中,人們都只關心自己的壹畝三分地,對於他人的痛苦缺乏感知。如前所述,中上階層都在極力維護自身的既得利益,並無動力推動變革。而弱勢民眾雖處於受害境地,但對變革卻有心無力。何況,在如今科技高度發達、物質供給遠比古代和近代充足、基本醫療服務有壹定保障的情況下,底層也比以往任何壹個時代都更容易苟活下去。面對大數據下的高壓管控,沒有反抗路徑、不可能再“斬木為兵、揭竿為旗”的弱勢民眾,只能如動物壹般在滿足溫飽與“奶頭樂”中渾渾噩噩的活著與死去。


這樣的“繁榮”是不值得捍衛的,這樣的“穩定”也是不應該繼續的。我們需要的,是實實在在的共同富裕、平等下的社會和諧、普選基礎上的民主、以權力制衡為前提的法治。口口聲聲要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習近平政權,卻在製造和放任更大程度的資源供給不平等。中國國民的貧富差距及所享受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數量質量差距,如今都在擴大,擴大後造成的差距也在固化。在如今奉行權貴資本主義政策、傾向強者的形左實右體制下,這很難得到扭轉。“貧者愈貧,富者愈富”既是當下中國的現狀,也是可預見的未來。只有推動政治革命、經濟革命和社會革命,進行權力、財富和資源的再分配,才能改變如今殘酷和不公的現實。


我們還要警惕中國在女權、LGBT權益等領域明顯的倒退趨勢。由於中國是世俗化的政權和社會,而曾經在這些領域有較其他國家有相對優勢,如今這些優勢卻在下落,甚至已經變成了短板。新頒布的《民法典》中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就是婦女權利退步的明證。各種“女德班”的興起與互聯網上無處不在的對女權主義的污名化,都在反映著中國女性處境的越發惡劣。LGBT群體也成為這個高度禁錮社會的利益犧牲者,其權利與自由將重新被限縮。除了面對中共政權的壓制,女權和LGBT權益還面臨著來自民間、外部男權主義與宗教勢力的威脅與侵蝕,遭受著親體制者與反體制者的雙面夾擊。而環保方面,中國也很可能走向退步。尤其在氣候變暖等遠景議題上,中國大抵會放棄長遠利益而注重短期經濟發展,不惜過度消耗資源和透支環境,對國內和全球造成巨大傷害。


在通訊與互聯網領域,中國正在構建密不透風的大數據極權,以信息化手段實現人類歷史上最強力的社會控制。信息化社會極度拉大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官方與民間、強者與弱者之間的實力差距、信息差距、影響力差距,使得前者對後者形成了“降維打擊”的壓倒性優勢,讓管制變得密不透風和得心應手,受管制者則幾乎毫無反抗的餘地、喪失了反制和周旋的可能性。像歷史上國內外暴力革命乃至農民起義那種遍地烽火的局面,已不可能在政權無孔不入、軍警無所不能的信息時代再現。


信息技術尤其互聯網科技的發展,不僅沒能如壹些人想象的那樣加速獨裁政權的瓦解,反而成為中共集團更“高效”馭民的手段,將民間的大規模政治反抗變為幾乎不可能。索羅斯所說“習近平是開放社會最大的敵人”,很大程度正是緣於近年來中共政權在信息技術方面的所作所為。互聯網、大數據、信息化數字化,本是人類最新壹輪科技革命中最耀眼的成果,如今卻成了獨裁政權最得心應手的專制工具,其治下的民眾則變成了數字時代的奴隸。中共及其他壹些國家獨裁政權利用互聯網對民眾的嚴密管控,與西方國家飽受假新聞等互聯網無秩序的傷害,共同構成了人類前所未有的、由信息化帶來的人權危機。這壹危機僅靠技術無法解決(危機本身很大程度就是因為技術爆炸而引發),需要制度、文化教育、國際合作等諸多手段,才可能將這不是核武勝似核武的人類新危機解除,將互聯網和大數據“關在安全與理性的籠子裡”。


SPI數據清晰的指明了中國最落後保守的,就在於政治制度和個人權利。中國今天的壹切問題,歸根結底都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不解決,經濟、文化、社會等範疇的種種問題就沒有根本改變的前提條件。經濟模式、收入分配、科技應用、社會管理、司法公正、社情民風、民族宗教、對外關係……這壹切都需要在政治民主化、公民權利得到伸張、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趨向合情合理、文明進步。


反過來說,如今以上各領域存在的問題,都是由於專制的政治所造成或拖累。政治意味著權力,權力的力量是巨大的,左右和影響著壹切是是非非。政治專制則意味著權力壟斷,掌權的人可以肆意妄為,將壹切操控起來,任其生殺予奪。民主政治就是打破權力壟斷,讓權力最大限度的受到制約並服務於公民權利;沒有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壹切醜惡都掩埋在黑暗裡,惡人就可毫無顧忌的作惡。當壹切都透明化,有了輿論的監督與公民的吶喊,罪行將曝光於光天化日,被譴責、制止、追責,繼而震懾其他試圖為惡者,實現社會相對的文明與良善。


當下的中國是複雜的,但也是清晰的。它的核心問題是不公不義,關鍵缺陷在於政治與公民權問題,物質基礎不差可是分配不均,不乏激勵與機遇卻導向叢林秩序,科技發達但用於歧途。SPI關於中國的寶貴數字畫像,讓人們更好的認識了祖國的現實。在明晰事實的基礎上,才會有切合實際改變中國的藍圖、恰如其分的變革實踐。


希望未來有壹天,國人在SPI和各種權威指數中看到的不再是惡劣的極權政治、腐敗的司法體制、歸零的公民權利、懸殊的貧富差距、殘酷的叢林主義,而是發達的民主政治、完善的法治體系、強健的公民社會、普惠的經濟成長、包容的文化氛圍,中國人民也能夠擺脫專制的枷鎖,贏得真正的自由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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