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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对人的压迫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1月25日00:03:1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李丹阳 写于 一九九九年

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过的人,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术语大概都不陌生;而经历过文革和其他政治运动的人,对“全面专政”的高压统治恐怕至今仍心有余悸。反思过去,不少有识之士都指出,中国所缺乏的是民主和法治,但却往往将此欠缺归因于“封建专制主义”[1]的影响。笔者承认,中国长期的专制主义统治对现代中国的政治确有壹定影响,但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有著更大和更为直接影响的,则是来自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实践。虽然中共近年来强调民主与法制,可是,如果不能对俄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有清醒、深刻的认识,就难免受到这种过时的意识形态和制度模式的束缚,就不可能进壹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治民主化和依法治国,还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本文利用大量历史资料,考察俄、中两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形成、发展及其后果,比较两者之异同,并试图揭示出壹些本质性和规律性的特征。顾准先生曾说,“历史的探索,对于立志为人类服务的人来说,从来都是服务于当前现实和规划未来方向的”。仅望此壹抛砖引玉式的研究,能对国人准确地认识切近的历史和把握现实有所助益,或许会对中国的政治改革也有所启示。

  在回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实践之前,   

  有必要先简要地考察壹下“专政”壹词的涵义。专政(dictatorship)这个术语是由“dictatura”壹词衍生而来,原意是指古罗马在国家危急状况下某公民被暂时赋予执掌行政、立法最高权力的壹种政体。后经若干历史演变,其词义逐渐发生了改变,通常是指用武力夺取政权或在危机时攫取临时政权的个人或小集团,依恃暴力维持长期乃至终身的、专制的、独裁的、有时是暴虐的统治。是以,人们往往把专政视为民主的反义词。   

  从十八世纪末始,专政被赋与了新的内容,如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国民公会专政”、稍后巴贝夫提出的“劳动人民专政”、1848年欧洲大陆革命中出现的民众专政等。于是,“专政”有时就成了有多数人支持的革命民主的代名词。至于中国有个别学者把所有的专政都说成是“民主”,甚至把中世纪的封建专制制度也称为“封建制的民主”[2],显然是谬解。但专政除了表明壹种政体外,也可以表示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体,则大体上是不错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最早是由马克思提出来的。1850年他在《法兰西的阶级斗争》里提到了“工人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1852年在“致魏德迈的信”中,他明确地使用了“无产阶级专政”这壹概念。根据H.   

  Draper的研究,马克思首次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术语是壹种“隐喻”的用法,这壹方面反映了刚过去不久的欧洲革命中出现的专政,另壹方面是由于在工人运动中也流行著各种专政的主张[3];Draper从而确认,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不外乎他和恩格斯早些时候在《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所表述的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而不是指壹个人、壹个小集团或壹个党的统治。[4]

  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是,他这里讲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其实指的是国家政权的性质,没有谈到专政将采何种形式,即未涉及政体问题。只是在有了1871年巴黎工人建立公社政权的尝试后,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分析和总结其经验时,把巴黎公社视为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直接掌握政权、实行议行合壹的直接民主制的“社会共和国”的壹定形式。恩格斯后来在为这部著作写的壹篇序中说:“先生们,您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他把巴黎公社树为那个时代无产阶级专政的唯壹典范。后来恩格斯肯定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5],但没有对这种“特殊形式”作出进壹步阐释。不难看出,马、恩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象他们所有的政治理论壹样缺乏系统性[6]。在实践上,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政权仅在壹个城市中短暂地存在,而且是失败了的样板,实难成为效仿的范式。  

  真正对二十世纪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是在俄国建立的世界上第壹个自称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由于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有著更为直接的影响和示范作用,所以,了解其发生、发展和衰变的原因和历程,对数十载“走俄国人的路”的中国人来说,就有著更加重要的意义。 

壹、暴力夺取政权 

  俄国的红色政权是在暴力革命中诞生的。1917年3月(俄历2月),俄国爆发了人民自发的大规模起义,推翻了罗曼诺夫王朝。当这场真正的人民民主革命发生时,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要领导人尚远离革命中心。虽然他们在第壹次世界大战中号召交战国的无产阶级起来革命,但对自己祖国发生的革命还是感到突然。[7]  

  尽管如此,列宁壹回到俄国就立刻提出了著名的“四月提纲”,号召迅速将这场革命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转变到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准备建立苏维埃共和国。不久,布尔什维克党提出了“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并在7月初试图借苏维埃之名夺取政权,取代二月革命后由国家杜马临时委员会经与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协议组成的临时政府。由于那时在各苏维埃中占多数并控制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是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党人,而且苏维埃领导机关也反对起义,那次夺权尝试失败了。   

  若以为十月革命只是壹场推翻临时政府的武装政变,这种看法似乎并不完全准确;实际上,十月革命还是壹场用暴力确立布尔什维克党在苏维埃内的领导权的举动。虽然当时由社会革命党人、前彼得格勒苏维埃副主席克伦斯基领导的、其成员大部分为社会主义者的临时政府已相当左倾,但由于这届政府依然拖延召集立宪会议,使结束战争问题和土地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已尽失民意。有各进步政党参加的共和国临时议会亦准备抛弃它了;况且,布尔什维克由于许诺给人民以面包、土地及和平,从9月起陆续掌握了几个大城市的苏维埃,预定要召开的、布尔什维克代表将占多数的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大会极可能作出将国家政权从临时政府转移至苏维埃的决议。但那样壹来,投票选出的将是由苏维埃内各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而这恰恰是列宁所不愿看到的。他从暂时藏身的芬兰壹再去信,催促党中央组织武装起义。他认为党能够、而且必须把国家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等待苏维埃二大召开将是极端愚蠢、彻底背叛的行为。但由于党中央没有多少人支持他的计划,他的信差点被毁弃。那时基层党组织的报告也显示,工人和士兵并不愿为壹个党举行起义,除非苏维埃受到威胁他们才会行动。   

  10月底列宁亲自参加了党中央会议,促使党中央决定起义。关于起义的决议把这壹行动的正当性和紧迫性归于社会主义革命在欧洲增长的国际形势和克伦斯基要把彼得格勒让给德国人的军事形势[8]。在苏维埃二大召开前夕的11月6日,列宁迫不及待地敦促:“无论如何不能让克伦斯基及其同党把持政权到25日,壹定要在今天晚上或夜里解决问题。......等待10月25日(公历11月7日)不确定的表决,就是自取灭亡或拘泥于形式;人民有权利,也有义务不用表决,而用强力来解决这样的问题。”[9]   

  虽然他辩称夺取政权不是反对苏维埃,但很显然提前起义的目的就是要用暴力将布尔什维克的意志强加给苏维埃,由壹党掌握绝对权力。   

  11月17日,壹些受布尔什维克领导的彼得格勒工人赤卫队(Red   

  Guards,早年曾被译成红卫兵)、卫戍部队士兵和海军水兵占领了军事要地和通讯、交通枢纽,解散了临时议会,并攻打临时政府所在地──冬宫。这次暴动远没有二月革命那样的广泛的群众参与,负责军事指挥的托洛茨基承认,整个起义不过是像壹场政变那样的壹系列预先策划和安排好的行动。最热闹的场面是群众、部分赤卫队员和士兵哄抢冬宫地窖里的酒。紧接著,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隆隆炮声中开幕,当孟什维克党和社会革命党的代表们因抗议布尔什维克用军事阴谋决定政权归属问题而退出大会时,托洛茨基无情地要他们“滚进历史的垃圾堆”[10],壹个以列宁为首的清壹色布尔什维克政府──人民委员会立即宣告组成。  

  政治学常识告诉我们,民主国家的主权应当属于全体国民;任何个人或团体未经国民直接或间接的许可,不得行使国家的威权;用武力及阴谋篡夺的权力虽能强迫人民服从,却没有合法性。可是,布尔什维克把这种武力夺权行为称为革命,并且公然宣称,暴力革命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手段。人类历史上第壹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就这样诞生了。  

  二、乌托邦式的蓝图 

  夺权政权前夕,列宁写了《国家与革命》。不久,其有关暴力革命的论述就因武装起义的成功变为令他愉快的“革命的经验”。为后人所重视的是,他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特别是关于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并加上自己的发挥,为在粉碎旧的国家机器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描绘出的壹幅蓝图:用国家的命令剥夺剥夺者,使劳动人民成为壹切财产的集体所有者;由于国家管理被简化为监督、计算等职能,壹般社会成员都能参加管理;应当对壹切公职人员实行全面选举制和撤换制,只需付给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工资;镇压剥削者反抗的国家机器虽有必要,但只需要很简单的“机器”,可以废除常备军和警察这种特殊力量,而代之以武装的人民群众的组织;用兼管立法和行政的苏维埃来代替议会制。他深信,通过这种新型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逐渐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最终使国家消亡。尽管列宁所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还不那么完美,但也是相当令人向往的乌托邦。  

  然而,照马、恩原来的想法,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成熟革命应当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生产关系不能容纳之时。可是,二十世纪初的俄国还是壹个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的国家,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11]  

  列宁早年说过,“除了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以外,妄想在任何其他方面替工人阶级寻找出路,都是反动的。”[12]   

  二月革命前,多数俄国社会主义者也认为,俄国落后的生产力不足以使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甚至有人认为,即使在不久的将来,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也不可能发生,因为“对于整个人类来说,生产力还未充分发展”。[13]

  但“壹战”的爆发使布尔什维克相信,战争带来的灾难会促使各国无产阶级起义,同时大战加速了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而后者是“   

  社会主义的入口”,因此“帝国主义战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夜”。[14]   

  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最后阶段和在帝国主义统治的薄弱环节首先爆发革命的论断,以及壹些机会主义的策略,使落后的俄国匆匆迈向了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之途。然而,理想原则和客观现实间的巨大差距,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描绘的美好蓝图与其在俄国的实施南辕北辙。当然,从根本上来说,正如韦伯(Max   

  Weber)正确地指出的,马克思所有的规律和发展的概念是“理念型”的,在它能够在“经验事实的汪洋大海中安全航行”之前,无法证明其有效性和正确性。[15]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亦为壹种唯理主义的设想,缺乏可行性,故其在俄国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和暴露出无法克服的巨大矛盾和弊病,以致最终翻了船。   

  三、多数人专政还是少数人专政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应该是大多数人统治的“   

  民主制度”,他们认为,当时只有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那里的无产者占人民的多数,在其他欧洲国家只能间接地建立。[16]   

  而在俄国,工人约占总人口的2%。[17]   

  普列汉诺夫深信,如果工人阶级在那种情况下夺取政权,只能导致“以共产主义形式出现的专制暴政”。1917年4月列宁还说,小资产阶级在数量上压倒无产阶级,后者不仅人数少,还缺乏觉悟性和组织性。到了十月革命爆发之时的11月,这壹基本情况并无变化。可是,布尔什维克仍然以无产阶级的名义夺取了政权,实行了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曾许诺,无产阶级专政“将第壹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布尔什维克经常声称拥有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因而是代表多数人实行统治。可是,1917年底举行的俄国历史上首次全民普选──立宪会议选举的结果却显示,多数人民(主要是农民)选择了社会革命党。该党(不包括其左翼)在立宪会议中共赢得370席;布尔什维克党得到的选票仅占24%,获得175席。[18]   

  这个选举结果令以人民名义实行专政的布尔什维克党十分尴尬,而且它掌握的苏维埃政府的合法性也成了问题。[19]   

  但丝毫不受任何民主规则束缚的列宁宣称,工人阶级不应当服从农民多数,在阶级斗争空前尖锐的时期,“完全没有可能用形式上民主的方式”来解决历史提出的问题。[20]

  于是,苏维埃政府以解散立宪民主党、逮捕和暗杀当选的反对党代表等手段,企图阻挠立宪会议的召开。但在人民的压力下,立宪会议仍于1918年1月18日开幕。是日上午,数万群众不顾戒严令、游行支持立宪会议,队伍行进中突遭设伏士兵的机枪扫射,死伤数十人。高尔基将这次流血事件与1905年沙皇对人民的屠杀相比,愤怒地谴责下令开枪屠杀和平示威者的人民委员们,称这些“人民委员”以“要么我们掌权,要么将消灭所有壹切”的心态,“扼杀整个俄国的民主”。[21]   

  立宪会议开会期间,厅旁长廊里的武装警卫不时用枪向他们不喜欢的发言人瞄准、比划。首次会议尚在进行,壹名水兵便奉上级命令、以“警卫累了”为借口,强迫代表们离场休会。次日苏维埃政府就正式颁令解散了立宪会议。这壹切完全是预谋的,壹名布尔什维克在会前就声称,若立宪会议变得难以驾驭,“我们可能不得不用刺刀来解散它”。[22]   

  排除了立宪会议这个布尔什维克掌权的障碍后,列宁说“民主共和制、立宪会议、全民选举等等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专政”[23],把民主的具体形式和原则统统抛掉了。  

  布尔什维克自称,解散立宪会议是为了被剥削的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随后召开的苏维埃三大上,列宁宣称,“从今以后,指挥壹切的是大老粗,剥削者必须听从他们”。他还对到政府来询问的工农代表说,“妳们自己就是政权,妳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妳们需要什么就拿什么,我们支持妳们......。”[24]   

  在这样的政策和“剥夺剥夺者”的口号鼓励下,壹部分贫民怀著仇恨和报复心理,肆无忌惮地抢夺、没收、烧毁“富有阶级”的包括生活资料在内的财产,对被视为上等阶级的人殴打、羞辱乃至杀害。在街头,有壹些群众甚至把穿戴讲究、戴眼镜的布尔什维克也当作资产阶级分子加以袭击。   

  191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更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列宁在“四月提纲”里解释说,原来党的名称中的“民主”在科学上不正确,“因为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而武装的人民是不可能自己统治自己的”;如果民主这个词用在共产党身上,就会成为壹种妨碍和欺骗,因此必须脱掉这件可爱的、肮脏的衬衫。[25]   

  去掉了民主的束缚,共产党便可放手实行赤裸裸的阶级专政了。   

  是年夏公布的第壹部苏维埃宪法明文规定,剥夺那些使用雇佣劳动或靠租金为生的人、私商、前政府官员、警察以及神职人员的公民权。因界定这些人的法律概念不明确,实施中往往把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和在前政府工作的壹般职员等都当作剥削阶级。[26]   

  列宁认为,“教授、教师、工程师将自己的知识变为剥削劳动者的工具,......以自己的知识为资产阶级效劳”[27],这助长了民众中原有的反智主义思潮和对知识分子的蔑视,以致壹般知识分子也多被视同资产阶级,甚至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政治娼妓”[28],遭到非人待遇。上述各类人占市民中相当大的壹部分。韦伯夫妇认为,“政治民主代表壹定区域内的所有居民”是“浅显的、无可争议的事实”。[29]   

  无疑,剥夺了许多居民的公民权也就破坏了民主。   

  在俄国这个农民约占总人口85%的国度,布尔什维克深知,必须与广大农民结成联盟才能巩固政权。因此,十月革命后颁布的土地法令采用了社会革命党拟订的、反映了大多数农民愿望的废除土地私有制、土地归壹切耕种土地的劳动者使用的纲领。当农民尚处在得到土地的兴奋之中,就发现共产党开始向自己开刀了。1918年春,城市发生了饥荒,这被归因于富农的囤积居奇;壹些贫农也被指责受富农收买和腐蚀而私下买卖粮食。于是,政府开始实行粮食垄断制、取消自由贸易和壹切市场。因嫌农村苏维埃(首领多为原村社长老)执行征粮政策不得力,党遂在城市贫民中征召征粮队到农村去搜集余粮,用列宁的话讲就是进行“十字军讨伐”。主要由失业工人、退伍士兵和城市游民组成的征粮队到农村后,往往连农民的口粮和种子都搜刮壹空,还捆绑、拷打甚至杀害拒不交粮的农民。有些特别坏的征粮队员被农民视为“伊凡雷帝的狗腿子”。   

  是年夏,俄共声称要实行城市无产阶级与农村无产阶级──贫苦农民的联合专政,掀起了所谓的农村中“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并广泛地建立“贫农委员会”,其成员多为原农村公社之外的非耕种者。“贫农委员会”经常诬指那些辛勤劳动、有所收获的农民为“富农”,任意地勒索农民的生活资料供自己享用,还非法逮捕、刑讯农民,甚至强奸农妇。“贫农委员会”还协助征粮队搜粮。农民对这种有组织的抢劫忍无可忍,不断起义反抗。   

  以后列宁多次谈到,农民是壹个特殊阶级,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粮食的占有者,“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针对社会革命党提出的工农平等、粮食自由贸易等要求,他的回答是,“为了拯救工人,应当不惜牺牲壹切......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宪法才说工人和农民是不平等的。”他还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壹个阶级”的专政,其国家不能同“劳动的人民国家”相提并论。列宁强调,“在小农生产者占优势的国家里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30]   

  这里,要向谁实行专政不言自明。   

  对农民的严厉措施导致农民的极大不满和农村经济的严重破坏,1921年苏俄政府不得不实行新经济政策,以粮食税取代余粮征集制,并允许壹定程度的自由贸易,以对农民让步;但与此同时仍然残酷镇压了各地的农民暴动。由于工业品奇缺,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不断扩大,农民不愿以低价供应城市食物。于是,斯大林发明了“贡赋”说法,说农民必须对国家工业化缴纳贡赋。当时,党内的布哈林、托姆斯基等批评这种政策,认为倘若农民要付贡赋,便意味著农民等于是贡民,是被剥削、压迫的;从国家的观点来看,农民就不算公民、而是臣奴。斯大林不管这些,在强行推行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甚至动用保安武装力量包围和驱逐反抗和不愿加入集体农庄的村庄和农户,迁蓰乃至从肉体上消灭富裕农民。根据秘密警察报告,在壹些地方,有些苏维埃和党的基层干部以及派来推行集体化的工人拿走富农和中农家里的衣物,甚至直接从孩子们头上夺帽子、从农民脚上扒鞋子;发现食物和酒便当场吃喝。农民们被迫团结起来,拒绝被划分为富、中、贫农,并激烈抵制集体化政策。有的农民认定,“与其加入集体农庄,还不如不要出生”。[31]   

  在集体化导致的三十年代初的大饥荒中,饥饿的农民无所不食,剥树皮、拣马粪中的麦粒、掘坟吃新尸、甚至吃自家刚死的孩子。农村饿孚遍地,仅从波尔塔瓦到基辅沿途就收集了壹整列车的尸体;许多村庄因人死绝而被焚烧。可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令士兵严守粮仓,不仅不赈灾,反在大灾之年增加粮食出口。1932年更建立起国内户口制度,限制农民流到城市觅食。有的官员甚至说,饿死数百万农民照样建设社会主义[32],根本不把农民当人。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里曾说:“我们并不期望壹个不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社会制度。”但显而易见,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实际上是少数人对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大多数人的专政。  

  四、从无产阶级专政到对无产阶级的专政  

  若实行专政的少数人真是当时仅占人口少数的工人阶级,这样的专政或许尚能勉强被称为无产阶级专政。马、恩在《共产党宣言》里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他们还认为,工人阶级经过大生产的训练,足以胜任管理国家的任务,因而指出新型国家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列宁也说过,要在破坏旧的国家机器后“使武装的无产阶级自己成为政府”。那么,苏维埃俄国是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呢?  

  苏俄政府虽非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府,但布尔什维克政府起初对二月革命后相继成立的工厂委员会工人管理的自发要求和做法作了让步。第壹批法令中“工人监督条例”规定,在企业中由工人和职员直接或由选举的代表间接对生产、贮藏和买卖实行监督。可是全面施行这壹“条例”的结果却是,许多工人认为“工人监督”就是工人有权像农民分土地壹样地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于是给自己增加工资或私拿工厂产品,引起物价上涨;不少工人在工作时间内、以工厂的工具原料制作产品,或直接从工厂盗窃物品,到黑市或农村与农民交换食物,导致工厂的缺勤率上升(平均约30%,个别企业高达80%);众多工人根本无视旧厂主和工程师的管理,生产秩序极为混乱,机器得不到保养、修理,任其锈废。工人“监督管理”工厂的政策使得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  

  工人们因没有得到政府许诺的足够的面包和生活必需品,以及不满壹党独裁统治,纷纷示威抗议。1918年5月,科尔皮诺苏维埃机关的卫兵向示威工人开枪,引发了壹波工人的罢工浪潮。在有数十万成员的“工厂代表非常会议”的领导下,工人在示威中提出了进行民主改革、给予公民自由权等政治要求,莫斯科的壹次四千余铁路工人的集会甚至要求结束布尔什维克的统治。[33]  

  政府马上对工人采取了严厉措施,在壹些城市和地区实行军管,禁止集会、逮捕甚至枪毙罢工领导人。某工会发表的文章谴责道,“自称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苏维埃政府,竟以各种镇压手段,包括刺刀,来对付不听话的无产阶级”。[34]

  鉴于“工人监督”和罢工导致的无政府状态,政府决定在企业里实行壹长制,给高级技术专家高薪以吸引他们参加管理,同时要求工人加强劳动纪律。1918年6月颁布的大工商企业国有化的法令,标志著战时共产主义的开始。列宁此时改而大谈运用“强迫手段”使群众“无条件地服从劳动过程中的领导者的统壹意志”,甚至要在工厂中采用资产阶级残酷榨取工人血汗的残酷手段──泰罗制;他还号召发动对想少工作多赚钱的工人、以及所谓的工人阶级中的“上层分子”和“特权工人集团”的斗争,“惩处”工人中间的“坏蛋”;他说,“   

  专政就是铁壹般的政权”,对社会上数量非常多的有盗窃、 投机等行为的坏分子也要使用“铁的手腕”,甚至“就地枪决”。[35]   

  于是,在列宁眼中,工人不再那么“先进”了,而是变得又落后又邪恶。托洛茨基甚至主张实行劳动军事化,他声言,“劳动者的国家认为自己有权把每个工人送到需要他工作的地方去。......劳动者的国家有惩治那些拒绝履行劳动义务的工人的权力”。   

  对于这些措施,共产党内的民主集中派领导人批评道,“完全的军事化必然要限制人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利,必然把人完全束缚在生产上。”这等于是告诉工人,“妳现在不是公民”了。[36]   

  然而,党内的这种批评丝毫未能阻碍党的“九大”通过了“要对所有懒汉、寄生虫、扰乱者进行镇压。......采用强制劳动制度是提高生产力的主要方法”的决议。政府还无视八小时工作制的法令,要求工人们履行对国家的义务──在工作时间以外无报酬地“义务劳动”。[37]   

  高强度、长时间的强迫劳动使工厂变成了劳动营。   

  到内战即将结束的1920年,工人们对政府仍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非常愤怒。英国哲学家罗素随英国工人代表团访俄时发现,壹些工人认为自己是尚未从暴政下解放出来的国家的奴隶。[38]   

  这壹年全国约有四分之三的工厂发生了罢工。列宁和托洛茨基承认,共产党已失去了工人的支持;季诺维也夫甚至估计约90%到99%的产业工人是反共的追随者。[39] 

  他们认为,工人不应罢工反对自己当家作主的国家,不应有自己独立的组织。在11月的全俄工会代表大会上,托洛茨基提议,由国家委派所有工会官员,使工会政府化;党内的工人反对派则反对用国家机器吞并工会;而列宁希望把工会降为社会服务和教育组织,同时发挥监督作用,但主张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他深知,由于孟什维克党在工会中有强大影响,独立工会的存在对共产党是严重的威胁。次年政府用强力解散了不驯从的工会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并镇压工人的抗议。托洛茨基声称,党有权力和义务坚持和维护其专政,不管群众的自发情绪和暂时的摇摆,也不管专政暂时与壹时流行的工人民主情绪相冲突。[40]

  俄共批评了党内的无政府工团主义倾向、压制了工人反对派、取缔了孟什维克党后,更加肆无忌惮地处理工会问题,党中央甚至无视壹贯亲布尔什维克的冶金工人工会的投票结果,强行按党提名的人选任命工会委员会。从此工会彻底丧失了独立性,工会为工人利益所从事的活动壹旦被认为与党的利益和政策相冲突,就被禁止和镇压。首任工会负责人托姆斯基被解除职务后,工会完全失去了为工人的利益与厂方谈判的能力和压力;其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增加报酬的功能让位于协助当局督促工人完成生产定额;工会领导机构的组成也完全听命于党。  

  共产党员在工会领导机构中的比例大大高于在工会会员中的比例。1924年出席全俄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98.9%是党员,全俄工会中央委员会成员中全是党员。[41]   

  列宁承认,“工会形式上是壹种非党的组织,而实际上绝大多数工会的领导机构,首先当然是全俄总工会的中央机构或常务机构......都由共产党员组成,执行党的壹切指示。......阶级专政便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这个机构来实现的。”[42]   

  结果工会沦为党控制工人的工具。根据国家保安局的报告,在二、三十年代工人们普遍拒绝与党控制的工会合作。[43]

  工人民主、工人管理的幻想破灭后,代之以对工人的严密监管和对工人罢工的无情镇压;取消壹切独立、自治的工会后,代之以党控制的官办工会。工人的基本权利被剥夺,名义上的主人翁实际上处于可悲的奴隶状态,这实际上是对工人阶级的专政。1921年10月列宁干脆宣布,在陷于内战、外国干涉和经济崩溃的国家里,俄国产业工人由于极度贫穷和灾祸而堕落,“已不再成为无产阶级了”。[44]   

  那么,在这样的国家里又由谁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呢?   

  五、苏维埃──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 

  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在俄国的“特殊的、民族的形式”是苏维埃;斯大林甚至说苏维埃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本身。[45]  

  苏维埃(俄文原意为代表会议)起源于1905年的俄国革命,起初不过是壹些指导罢工的委员会。那时担任过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的孟什维克党人托洛茨基曾形容苏维埃为“革命政府的胚胎”。而当时苏维埃的革命自发性和原始民主性并不符合布尔什维克的胃口,列宁甚至说,如果起义组织得更好些,苏维埃可能就成为多余的了。但二月革命后列宁却提出,苏维埃是人民自己创造的“工农专政的现成形式”、是“革命政府唯壹可能的形式”。[46]   

  那时各地苏维埃的许多代表不是选举产生的,而且代表性不均衡。例如,首届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是每壹千个工人选壹名代表,每个连队士兵约壹百人选壹名代表;结果,士兵代表达两千名,而工人代表却只有八百人。以后的苏维埃也只代表工农兵,并没有广泛的社会性。显然,苏维埃实际上是阶级的战斗组织而非合适的政权机关。   

  众所周知,布尔什维克党是假借苏维埃的名义夺取政权的。壹旦政权到手,列宁便私下说苏维埃不过是“无用的摆设”,对之不屑壹顾。虽然苏维埃按说应是象巴黎公社那样的把立法和执法职能结合起来的无产阶级政权机构,可实际上它既无行政权、又缺乏立法监督权。1917年11月12日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壹项法令规定,在立宪会议召开之前由工农临时政府负责准备和起草各种法律、法令,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拥有修改、取消或推迟发布政府的任何决定的权力。几天以后,几名左派社会革命党的苏维埃代表便指出,政府并未按法定程序将公布的法令提交苏维埃执委会审议和批准。[47]

  1918年颁布的苏维埃宪法虽规定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是最高立法、行政机构,但布尔什维克以保卫革命的需要高于壹切形式约定为借口,无视苏维埃的权力。苏维埃执委会很少开会,政府则总揽大权,几乎每日必会。在1917至1918年间政府颁布的480项法令中仅有68项被提交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或其执委会审议通过,以后政府更是经常绕过最高苏维埃、颁布自己规定的法律和法规。[48]   

  1924年宪法的有关规定使党操纵的苏维埃主席团在休会期间拥有最高立法、执法和行政权,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乃至执委会的权力架空。此后的宪法虽规定苏维埃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但苏维埃无权的情况并无任何改善。   

  列宁反对三权分立的思想源自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认为,分权反映了不同阶级对统治的争夺;而他们之所以提出议行合壹的原则,除了以为无产阶级统治不必分权,还出于确保人民主权即立法权对行政权绝对支配的考虑。但在象俄国这样的大国里,直接民主制根本行不通,以致列宁虽口说议行合壹,实际上他也把苏维埃视为“代议机构”,实权掌握在行政机构手中。由于议行合壹否定了权力制衡原则,反使行政机构得以僭越、攘夺立法机关的权力而不受后者的制约。这完全违背了马、恩关于社会制约国家的初衷。   

  苏维埃本应有充分的代表性,至少应该有反映不同劳动人民利益的各社会主义政党。巴黎公社就是由蒲鲁东派、布朗基派等不同派别联合掌权的。十月革命前,列宁还说要在苏维埃掌握政权后,“保证各政党在苏维埃内部进行和平斗争并通过实践来考验他们的纲领,保证政权由壹个政党和平地转到另壹个政党手里”。权力到手后他又说,因为在苏维埃二大上布尔什维克代表占了多数,才由布尔什维克党组织政府的;以后“政府由壹个苏维埃政党手里转到另壹个苏维埃政党手里,无须经过革命,只通过苏维埃的决议,只通过苏维埃代表的改选就可以实现了”[49],似无垄断政权之意。可是在1918年6月,共产党把持的苏维埃中执会先是以反革命罪名把右翼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党的代表从苏维埃中开除,后来又驱逐了左派社会革命党的代表、逮捕和枪毙了其中的许多人。到了1921年则干脆取缔了这些政党,从而实现了壹党对苏维埃的垄断。到了三十年代,流放中的托洛茨基才又主张恢复苏维埃内的政党自由,可那时早就不存在、也不允许有任何其他的社会主义政党了。  

  地方苏维埃起初有壹定的群众参与和自治性。鉴于苏维埃有反对布尔什维克党的历史,各地苏维埃又组织松散,常不服从中央,俄共领导人声称绝不能用苏维埃取代党、使党适应苏维埃的社会民主,而是决定用党的组织系统来对苏维埃实行集中统壹领导。1919年俄共八大议决:“俄国共产党应当单独掌握苏维埃政治上的最高权力,并对其壹切工作实行监督”;在苏维埃内成立党组是“绝对必要的”,所有参加苏维埃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参加党组并严格服从党的纪律。[50]   

  列宁更提出“在苏维埃内部确立巩固的共产主义者多数”[51]。各级党组织靠包办选举控制了从基层到高层苏维埃的人员组成。起先,基层选举单位是按经济和生产单位划分,多采取举手表决的选举方式。后虽在1936年改采秘密投票方式,但每个选区只许有壹个候选人,无人敢在选票上划掉党选择的候选人。结果,各级苏维埃的绝大多数代表是共产党员(除农村壹度例外),在最高苏维埃中党员比例尤高[52],工人代表很少,约半数是党政军警高级官员,包括绝大多数的党中央委员。他们多被安排当选,与所代表的选区毫无联系。这样党牢牢地控制苏维埃就有了组织保证。  

  人民没有真正的选择最高苏维埃代表的权利,并因缺乏罢免的途径和程序、也无法“随时撤换”所不满意者。苏维埃代表多因其政治态度或地位而当选,故代表中缺少专业人才,议政能力差,也无法真正地代表民意。后来虽然中央执委会设立了数个专职委员会,雇用了许多职员,仍难行使立法监督的功能。苏维埃的功能不彰,还因为有在苏维埃中央全会上限制辩论的规则。列宁讲过,苏维埃不是“清谈馆”。可是议论和争论是政治的固有特性,密尔在《代议制政府》里指出,“我不知道代议制议会怎样能比在谈论中工作得更好”。苏维埃没有充分的代表性、不同的意见无法充分讨论,便形同虚设,不过是表决拥护、认可党和政府决定的橡皮图章,是党用以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的外部装饰品。  

  列宁曾坦承,由于俄国劳动人民文化水平低,“苏维埃虽然在纲领上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群众的利益服务,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自己来实行管理的机关。”托洛茨基则更直言不讳,“苏维埃专政只有通过党的专政才成为可能”。后来他才醒悟,“党使苏维埃在政治上服从党的领导人实质上已取消了苏维埃制度”[53]。  

  六、从壹党专政到党的领袖独裁 

  只有了解列宁关于党的理论,才能透彻地理解其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Meyer指出,列宁对党组织的强调是他全部观点的“核心”。[54]  

  在写于1902年的《怎么办》中,列宁完全违背了马、恩关于无产阶级组成独立的政党以及真正的政党即是群众性政党的观点。列宁断言,工人只能自发地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不可能自动成为社会主义者,他们只有依靠懂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从外部灌输社会主义。他主张建立由职业革命家组成的有严密组织、铁的纪律的党,后来又提出党内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强调党中央委员会集权和下级组织及普通党员的服从,以用“组织的物质统壹”来保证“思想统壹”。[55]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主要就是因为在党的组织原则问题上的分歧而分裂为布尔什维克派和孟什维克派的。后者实际上是主张建立群众性政党、重视组织工人群众开展政治和经济斗争的多数派。布尔什维克派的显然反对民主原则的关于党组织的独特计划,也受到国际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罗莎.卢森堡就指责说,列宁把“布朗基主义阴谋小团体的组织原则机械地搬到工人阶级的社会民主运动中。”[56]   

  固然,象军队壹样严整、有纪律的党组织有助于布尔什维克在沙皇的专制统治下从事活动并在后来成功地夺取了政权,但把这壹套用于党内组织的原则搬到对全国的统治上,就为集权制国家奠定了基础。正如萨拜因所指出的,“共产主义的政府理论实质上就是党的理论”[57],苏维埃政府的组织原则确是党的组织原则的引申和扩展。  

  列宁认为,“被剥削者大众甚至在最先进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里也是闭塞、无知、愚昧、惶恐和分散的”。不言而喻,俄国劳动者的素质更被视为是等而下之的,所以应当服从“较有组织、较具阶级觉悟和较好武装起来的”党的意志。他早就讲过,专政不是由全体人民而是由“革命分子”实行。而按照共产国际“关于共产党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的提纲”,共产党是“最先进的工人阶级用以在组织上和政治上指导全体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走向正确道路的工具”[58]。把党说成是无产阶级先进部分和劳动人民的指导者,以党来取代无产阶级实行专政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1919年7月,列宁在回击壹些人对共产党建立壹党专政的斥责时说,“是的,是壹党专政!我们所依靠的就是壹党专政,......只有这个党才能领导工人阶级去深刻地改变社会”。[59]   

  在共产国际二大上,有外国代表提出共产党专政是否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担任共产国际主席的俄共领导人季诺维也夫给予了肯定的答复,说党专政担负著“工人阶级专政”的“功能”,是其“象征和体现”。托洛茨基举例说,在决定诸如同波兰议和、农业等问题上,虽有人民委员会,但政府需要服从壹定的控制,“谁来控制?由那完全无形的、处于混吨状态的群众──工人阶级来控制吗?不。所以我们召集党的中央委员会来讨论”。[60]   

  斯大林早年还驳斥季诺维也夫的“工人阶级的专政只有采取它的先锋队即共产党专政的形式,才能得到保证”的话为“胡说”,可没过多久,他自己也声称,“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专政,是它的党即无产阶级主要领导力量的专政”[61]。其实,尽人皆知,俄共的组成和成份很难体现工人阶级的主导地位,党的领导人中几乎鲜有当过工人或工人出身者;1924年全党仅有18%的工人党员,1927年工人党员只占产业工人的8.4%,1973年党中央委员会有投票权的委员中仅有3%是工人。[62]   

  党显然不过是借用工人阶级的名义实行专政。   

  尽管列宁重视党的领导作用,但他领导下制订的第壹个宪法尚未提到党的地位。直到1936年苏联才在宪法中用法律形式正式、公开地确定了共产党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党被说成是“壹切劳动人民的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领导核心”。[63]   

  斯大林在解释壹党专政的依据时说,新宪法草案保留了工人阶级专政制度的效力,也保留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几个党,也就是政党自由,只有在有利益敌对而不可调和的对抗阶级的社会里才会存在”,在苏联只有工人、农民两个利益不彼此敌对、且互相友爱的阶级,“因此,在苏联也就没有几个政党存在的基础,也就是说没有这些政党自由的基础。”[64]   

  斯大林不仅把无产阶级专政同共产党的指导地位完全等同起来,而且把党说成了全体人民利益的当然代表者,故应当永远独自掌权。这等于说党权像王权壹样不可转移与分割。   

  按照列宁的说法,党的政策不是由壹般党员决定的,而是由党内极少数有影响、威信和经验的领袖决定的。1919年俄共八大议决由五人组成中央政治局负责制定党的政策,并建立了中央书记处和组织局,这几个组织逐渐取代了较少开会的中央委员会。这意味著,党专政实际上变成了党的领袖精英的专政。当中央集权倾向刚露头时,党内的民主集中派就多次抨击过中央领导向下级发号施令、指派地方官员的做法,主张党内应有更多的民主与自由。总的来说,那时党内还有自由表达意见的风气,多少实行了列宁早年提出的“自由讨论、统壹行动”的方针。尽管建政后党内有对列宁的“   

  英雄崇拜”[65],但还是有人敢于批评他的政策。而且,由于规定了政治局、组织局每月定期向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制度,基本上保证了集体领导。但1921年党的十大“关于党的统壹”的决议谴责了党内“宗派主义”,禁止公开批评党的缺点,要求立即解散有自己纲领的小组织、违者开除出党,这给压制党内不同意见、用组织手段处理和对付反对派开了路,也为个人独裁奠定了基础。  

  1922年斯大林担任党的总书记后,通过书记处直接领导各州和大城市的党组织,通过党中央各部插手各领域的工作,掌握了委派、提升、调动党的重要干部的大权,从而实现了对全党的控制。列宁去世后,斯大林俨然以继承者自居,说派别的存在会导致“多中心”,强调铁的纪律与服从,号召全党“统壹意志、统壹行动”,后来干脆宣布党的形式民主只不过是“空壳”,“党的真正利益才是最重要的”。[66]   

  完全取消党内民主后,党的高层将命令按等级森严的组织系统层层下达,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下级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上级的权威和指示,完全没有质疑和发表自己看法的机会。斯大林把党内持不同意见者打成反党集团成员,开除出党并进而实行肉体消灭;同时到处安插心腹,操纵党中央委员会的选举,壹步步地使自己成了党内无人敢于质疑的终身独裁者。   

  正象托洛茨基在1904年所预言的,“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正如我们还将看到的,(布尔什维克的)这些方法将导致:党的组织以党自居,又为中央委员会所取代,最后被壹个‘独裁者’取代了中央委员会。”[67]   

  长期担任政治局委员的米高杨死后公诸于世的回忆录中透露,列宁和斯大林都搞独裁,但在列宁的独裁下,尚能保持党内领导层的壹定平衡;而斯大林的独裁不允许有不同声音,各级干部不得不完完全全地俯首贴耳。斯大林早在1923年就开始在政治局里召开只有自己的支持者参加的会议;晚年更是常在餐桌上与几个完全听从他旨意的亲信边吃喝边决定党和国家大事,或干脆壹切事都由自己作主。1952年以前,苏共长达13年不召开党代表大会,连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会议也很少开。   

  由于共产党是唯壹的执政党,国家壹切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必然集中在党手中,国家机构便如亨廷顿所说,“仅仅是党属下的行政管理部门”。[68]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曾壹度在党中央委员会所在的斯莫尔尼宫办公,那里的会议常交替讨论党和政府的事务。列宁认为,党的机构与政府部门灵活结合对贯彻党的政策有莫大好处。1920年列宁申明,“我们共和国的任何国家机关未经党中央指示,都不得解决任何重大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69]   

  几年后,斯大林对这段话作了发挥,“我们的苏维埃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没有党的指示,就不会决定任何壹个重要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这个事实应当认为是党的领导作用的最高表现”。[70]   

  二者的区别显而易见:斯大林把党的操纵控制从国家机关扩展至群众组织,把党中央的指示泛化为党的指示,这使党权更为扩张。党的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成为国家政务的决策和仲裁者,甚至行政上的具体小事也在政治局里讨论,由党中央和政府联合发布行政命令竟成了惯例。   

  后来,列宁也意识到党对行政部门过度干预的危害,建议“党机关和苏维埃机关应当划清职权”。[71]   

  但在他壹手创立的这种领导体制下,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始终无法彻底解决。因为,政府部门、各苏维埃和各单位都有党组、党委,党的主要书记握有很大权力。在生产领域事务上,地方党的领导也往往比行政领导有更大的决定权。1941年党中央正式法通知要求城市、地区的各级党委专设壹名书记负责工交系统的领导工作。党中央除设有管理党务的部门外,还有专管农业、工业和文化的众多部门,直接指导政府各有关部的工作。斯大林、赫鲁晓夫先后在1941年和1958年兼任政府首脑,从而不仅在实际上、也在名义上掌握了党政最高权力。   

  在这种体制中,党是壹切社会活动的驱动和指挥中心,它不仅牢牢掌握了各级政府,也控制了所有“群众”组织,工、青、妇组织及合作社、学校、报纸和军队都被斯大林称为党与群众之间的“传送带”和专政工具。[72]   

  是以,全体公民(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都无壹例外地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指示,党的领袖成了全社会的权威。对党的最高领袖的个人崇拜也登峰造极,斯大林被吹捧为“太阳”、“造物主”、“世界的希望”。列宁曾表示,无产阶级专政是经过个别的人来实现的,个人独裁有可能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他本来是就工业的集中指挥讲这番话的,可是,在壹党专政的国家里,党的领袖必然成为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独裁者,这恐怕是他始料未及的。无产阶级专政变成党的专政,壹党专政又成为党的领袖的个人专政,这实际上是被称为列宁主义“基石”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党的理论付诸实践后的必然结果。   

  七、专政=依赖暴力+不受法律约束 

  列宁1906年为专政所下的定义是“不受任何法律妨碍并且完全不受任何规则限制而直接依赖于暴力的权力”。以后他仍坚持此定义,并引伸出“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73]  

  他表述得很清楚,无论什么专政都是直接依恃暴力并置法律于不顾的强权统治。但这种视无产阶级专政为独裁的、压制的特殊形式政权的看法,不仅与马、恩所说的工人阶级国家很不壹样,也背离了欧洲历史上推崇法律高于权力的政治文化传统。按照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观点,暴力和强力只能使人们屈从,并不能构成统治的权利;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只有社会公约才可以成为人间壹切合法权威的基础。从广义上来讲,法律是反映社会全体公民普遍意志的社会行为规范。西赛罗在《共和国》中说,国家若不是根据法律及权力的契约而联合的话,就会导致独裁或暴政。无疑,按列宁的定义施行的专政,必然走上澜施暴力、践踏法治的道路。   

  列宁讲专政不受法律约束,意思是专政者不受法律约束;但他并不壹概反对狭义的法制。他曾指示,“法制应当加强(或得到最严格的遵守)”[74]。苏维埃政权也制订了宪法及各种法律、法规,有自己的司法系统,但其法律和司法实践却很奇特。十月革命后,城乡各地自发地成立了许多由工人、农民组成的“人民法庭”,列宁认为,它们是群众式恐怖的有力武器,给予了支持。他在1918年起草的俄共(布)党纲草案中写道,要“彻底废除如旧式法院这类的资产阶级统治机关,而代之以阶级的工农的法院。......提出‘仅仅由劳动者选举劳动者出身的法官’的阶级口号,......党向苏维埃选民选出的法官提出以下的口号:实现无产阶级的意志,运用无产阶级的法令,在这种法令没有或不完备时,遵循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扫除已被推翻的政府的法律”。[75]

  由于旧的法律被废除,过去的律师、法官等专职人员被弃之不用,毫无法律知识的新法官们遂自创了壹些新法典和审判方法。例如,某人挨了壹拳可以回击被告十下;若当庭验看被告的手又白又软,便可断定其为剥削阶级而判有罪;而穷人抢劫或杀了富人则只判很轻的刑。这样的法律和司法当然毫无公正可言。1917年底又成立了革命审判庭,专门审判那些反政府、怠工和隐藏公共财产者,将许多人按反革命罪判处死刑。  

  法律的根本作用是保障人民的权利,与普通法不同,宪法可以被视为人民统治政府的法。[76]   

  而壹些苏联法学家却提出,法律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无产阶级国家不应当用法律束缚自己,甚至连司法系统都无必要;他们主张立法应当有最大的灵活性,用法律为政策服务。[77]   

  虽然先后颁布的苏维埃宪法载有关于公民权的条款,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公民人身、住宅、通信受法律保护不可侵犯等,但这些规定纯为壹纸具文。因为,苏联的壹些法典公然载明个人权利是国家赋予的,而领导国家的党可以随意地解释法律,指责某些行为是反革命的,从而剥夺人民的这些权利。勃列日涅夫在1977年公然声称,享有宪法给予的权利是有条件的,“宪法草案是从这样的前提出发的: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能也不许用于反对我们的社会制度或损害苏维埃人民的利益”。[78]

  在苏联司法独立是假的,因为党控制了法官的任用,绝大多数法官是党、团员,许多人到三十年代还未受过法律方面的训练;法官的工作受法院和地方党组织领导,高级法院则直接由党中央指导;党的领导人有时直接干预重要的、特别是政治性案件的审理,常使司法机关不是依法独立审判,而是根据党的决定或领导人的意志判决。党中央实际成了重要案件的终审法庭。[79]   

  党和政府违宪和无视法律的现象经常发生,而人民被当局侵犯时,却难以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苏联的苛刑峻法主要是针对人民的。根据1932年的壹条法律,农民拿了集体农庄的壹穗玉米就要判七年徒刑;几年后甚至制订了惩治12岁以上少年犯罪的法律。1938年党、政府和工会联合通知,对违反劳动纪律者按违法予以惩处;在全国的工厂建立了考勤卡制度,人们上班迟到20分钟就得进监狱,出了生产事故或完不成定额,就被当成有意破坏或怠工的阶级敌人关入集中营。在那里人们象奴隶壹样被驱使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干非常繁重的劳动。苏联总检察长维辛斯基在《苏维埃国家的法律》壹书中写道,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法律是为了维持国家在劳动和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控制、加强严格纪律、使全社会服从“严整的秩序和强固的权威”。[80]

  根据列宁1922年5月的指示,俄罗斯刑法把关于恐怖罪的条款故意制订得不严密,以便让法官可以根据“革命的”“觉悟”和“良心”来随意定罪量刑。根据关于“反革命”罪和“反苏宣传鼓动”罪的条款,人们稍有不慎即可成为反革命。例如,壹个裁缝因随手把针扎在有领袖像的报纸上,就因反革命恐怖罪而被判处十年徒刑;壹个木匠因干活时把衣帽挂在列宁的半身塑像上,就因反革命宣传罪被判刑十年。讲政治笑话和在私人信件里非议领导人都会罹祸。如此定罪量刑充分反映出专政国家司法机器的荒唐和残暴。  

  基洛夫谋杀案发生后,斯大林强令仓促通过了“关于修改各加盟共和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的决议”。这壹决议要求,对恐怖活动及相关组织的案件之侦察审理要迅速;控告结论在开庭前壹昼夜交被告;原、被告都不参加审判;极刑判决宣布后,概不接受上诉,立即执行。维辛斯基甚至说,法庭审判要证据是形式主义,革命的审判只要区别革命与反革命的立场,不需要证据。这样的法庭审判只能是走过场,被诬陷、错判的人唯有壹声不吭地赴死。仅大清洗时期的丧生者就达400余万[81],比历代沙皇杀的政治犯总和还要多。  

  不难看出,专政制度下的法律是只要人民服从、用来限制人民的自由而不是用来约束、制衡统治者的。党的意志高于法律,党的权力大于法律,法定秩序被破坏殆尽,法制堕落为专制工具,毫无法治可言。虽然斯大林死后苏联的新领导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82],但只要实行专政就不可能完全做到以法治国,因为专政的本质与法治是不相容的。  

  暴力夺取的政权必然要用暴力来维持。虽然十月革命刚胜利时,列宁还表示新政权不会像法国大革命那样使用恐怖手段;可是,布尔什维克的暴力夺权马上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众暴力行为和反弹。列宁声称“拥护”“被剥削劳动群众用来反对剥削者的暴力”;说“在历史上,还没有壹个阶级斗争问题,不是用暴力来解决的”。[83]   

  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本身及其采取的壹些严厉措施也遭到各种势力的暴力反抗,包括暗杀布尔什维克领导人等。列宁于是认定,在资产阶级被推翻以后,阶级斗争才具有最尖锐的形式,专政是“壹个残酷的、严峻的、血腥的、痛苦的字眼”[84],更加强调专政镇压的功能。托洛茨基曾毫不隐讳地说,红色恐怖是武装暴动的延续。  

  布尔什维克夺权之初,由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军事行动、维持社会治安和镇压反革命。1917年底成立了隶属政府的“全俄肃清反革命和怠工非常委员会(契卡)”,担负了维持社会治安和镇压反革命的职责。但在“契卡”的内部指令中,竟把私下买卖、酗酒、甚至上班迟到,都列为“反革命行为”。“契卡”很快就从单纯侦讯发展为兼具司法和执法职能的机构,其行动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可随意捕人、关人。壹名“契卡”领导告诉下级,无须寻找被告反对苏维埃的证据,只要问清其阶级背景、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和职业,就足以确定被告的命运了。  

  1918年2月在“社会主义祖国在危急中”的公告里,列宁以德国进攻为理由,要求“就地枪决”所有奸细、投机商、暴徒、流氓、反革命煽动者等。由于这壹命令导致大量死刑的执行不经法律程序,当时的司法人民委员曾找列宁抗议说,司法人民委员部不如改名为“社会灭绝部”更为恰当。面对澜杀无辜所引起的社会公愤和批评,有“无产阶级的雅各宾”之称的“契卡”首领捷尔任夫斯基辩护道,“契卡必须捍卫革命并战胜敌人,纵使它的利剑偶尔会落在无辜者的头上”。[85]   

  列宁竭力维护“契卡”,说它“直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86]   

  1922年成立的隶属于内务部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取代了“契卡”。此后,这个组织虽然多次更换名称,时分时合,但其国家恐怖的主要工具之性质丝毫没有改变。警察、“契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起著非同寻常的作用。瞿秋白1921年初入俄境,曾耳闻目睹“枪,监狱、监狱...”,感到“全宇宙盖满了阴沉沉的肃气”,自己“人格抑郁到极处”。[87]

  斯大林当权后,任用亲信把持公、检、法机关,用以进行排除异己的政治迫害。各地内务人民委员会档案里将所有居民都分了类,每人的档案卡上都标明该人的危险程度。大清洗时,政府要内务部在各地按壹定比例捕人,在被认为最不忠诚的地区,比例高达5%。内务部因而不断通知下属单位每天必须挖出多少“暗害分子”,完不成任务就要撤下属的职。[88]   

  为消灭政敌,内务部被授予不受限制的逮捕、关押和处决权。斯大林还秘密指示,党中央认为对人民的敌人采取肉体的压迫是正当的做法。加米涅夫、布哈林等就是在受到饥饿、强光、热天开暖气、疲劳审讯等肉体折磨和报复家属的威胁后,向“无产阶级的斧钺”低头,签字认罪的。[89]

  在苏联几乎所有的大机关和组织、中型以上企业、高等学校中,都有内务部的派出机构;几乎壹切公共场所(如公园、剧院、图书馆、车站等)都有内务部人员驻足;全国还建立了由大批情报员和告密者组成的庞大情报网。秘密警察有时甚至用故意挑拨煽动的手法寻找批评政府的人,以构人入罪。到了六、七十年代,虽然杀人和监狱关押的数量大大减少了,但当局却想出了替代办法,以关押在精神病院、强制注射药物来迫害政治犯。此时内务部领导的部队保持在约40万人,克格勃所属的秘密警察有70万人之多[90]。  

  作为专政支柱的军队的发展也走了类似的道路。1917年11月10日,苏俄政府颁令要求各级苏维埃组建工人民兵,以取代战争和革命中几乎陷于瓦解的旧军队,这是废除常备军的先声。可是,布尔什维克许诺的停战与和平不可能靠壹纸声明和法令便得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并未在各国壹呼百应,幻想中的“国际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更是遥遥无期,民兵也无法对付德军进攻、协约国军事干涉和大规模武装反叛,于是不得不于1918年春建立了常备军──红军。红军在1920年底已发展到550余万人,随著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正规化。三十年代后期,斯大林认为,在资本主义势力包围下,国家的功能主要是对外防御;随之,国防预算迅速上升[91],武器装备不断更新,苏军成了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有威慑力的武装力量。  

  红军与民主国家常备军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不仅是国家的军队,还是党的军队;共产党通过党负责军事的委员会和政治委员制度牢牢地控制著每壹支部队,除初期外,绝大多数军官是党团员。红军既保卫了国家和政权,亦被用于对外侵略、扩张、占领、干涉。它在波兰、伊朗、外蒙、捷克、阿富汗等国的行径,使苏联被斥为“红色帝国主义”和“社会帝国主义”国家。红军还被用于对内镇压工人、农民和士兵的反抗,成了党的重要镇压机器。  

  在红军的历史上,最为残酷的壹次对内镇压竟是对付自己的水兵。驻于喀琅施塔得海军基地的波罗地海舰队的水兵曾是布尔什维克非常倚重的革命武装力量,被誉为“俄国革命的骄傲和光荣”,正是他们驾驶的阿芙乐尔巡洋舰的炮火给了临时政府致命的壹击。1921年春,受工农大规模示威起义的影响,那里的水兵(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竖起了起义的旗帜,号召进行对“壹小撮共产主义官僚”的第三次革命。他们发表宣言,要求秘密投票选举苏维埃、给人民以言论和结社自由、工会自主选举、给农民耕作自由、允许自主经营小规模工商业、取消共产党的特权地位等。[92]   

  尽管有不少要求与即将出台的新经济政策的内容基本壹致,但共产党绝不允许有人挑战其统治地位,故决意镇压。他们动用了数倍于起义水兵的地面部队(多是从中亚调来的没什么文化的部队),由“契卡”部队在后面架机关枪督战,以重炮和飞机配合,终于攻陷了喀琅施塔得基地。2,500余名被捕者未经审讯便被枪决,关进集中营的数百人也多被迫害致死。起义水兵在激战的炮火中发表的“我们为什么而战”的声明指出,“劳动人民国家光荣的标志──镰刀和锤头──实际已被共产党换成了刺刀和铁窗,它们被用来维护共产党新官僚平静而又无忧无虑的生活。......第壹个举起解放旗帜的劳农俄国浸透了人民的鲜血”。[93]   

  英勇的水兵用鲜血和生命发出了反抗共产党对广大人民实行恐怖专政的呐喊。   

  在苏维埃国家,警察和常备军这种“特殊力量”不仅未被废除,其规模反而比沙俄时期还大;政权用暴力镇压的惨烈程度比旧的国家机器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专政机器不断扩充和强化的趋势,与马、恩设想的通过无产阶级专政使国家逐渐弱化,最后走向自行消亡的过程,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八、精神奴役: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 

  布尔什维克不仅靠军队、警察来维持统治,还依赖于对每个社会成员思想上的控制。所以意识形态灌输是另壹个有力的统治手段,正如Arendt指出的,在极权主义国家里,“宣传和恐怖是相辅相成的”。[94]  

  列宁曾宣称,“无产阶级专政是成功的,因为它知道如何把强制压服和使人信服结合起来”。党的“中心任务之壹”是宣传[95],即通过蓄意传播的消息、主义来迫使人民以党认为应该的方式去思想和行动。在共产党执政不久的1921年,上面提到的起义水兵们就在声明中极有见地地指出,党干的最可谴责的事就是企图“占领劳动人民内心世界”的“精神奴役”。  

  在没有新闻、出版自由的国度里,党所把持的大众传播媒介是人们获得消息的唯壹渠道。被视为“阶级专政的机关报”的党和政府的报纸上,充斥著列宁曾批评的政治喧嚣、吹牛、诺言及擅长的骗人词句。官方通讯社声称,要在新闻界“承担贯彻执行俄共(布)路线的职责”。传媒机构从属于党的结果是只能有助于形成舆论壹律。出版界亦如此,在各类书刊中,除了政治、历史书籍塞满了谎言[96]、空话外,连儿童读物乃至自然科学教科书都被塞入了宣传性的说教。口头鼓动也是面向壹般群众的壹个宣传手段,通常是强迫推行的,其形式包括遍及全国各单位每周必举行的政治谈话会、形势报告会等。政治理论教育则主要针对略有文化的人。通常党会定期选择壹些人较有系统地学习马列理论、联共党史等。到八十年代,还有2,100万人参加了程度不等的理论学习班。[97]

  学校教育当然地被纳入意识形态灌输轨道。列宁曾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使教师同俄共宣传鼓动机关有密切的联系”。[98]   

  教师被称为“改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则被当成培养造就共产主义新人的地方。天真的少年儿童被灌输以阶级斗争、阶级专政的思想,告发自己父亲的少先队员莫洛佐夫被树为榜样,号召学生们学习,人性从小就被扭曲了。   

  文学艺术亦不例外,列宁认为,文学应当成为党的事业的“齿轮和螺丝钉”,作家不能“自由地、不受任何限制地写他所愿意写的壹切,说他所愿意说的壹切”,而应当接受“党的监督”。[99]   

  党要求所有作家、艺术家必须坚持党性,反对“中性的艺术”,奉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颂扬光明的苏维埃社会和英雄人物。作品稍不合党的意思,就被禁、被批或被强迫修改。例如,法捷耶夫的《青年近卫军》原来是写青年们自发组织起来打击德寇的,受到斯大林的严厉批评后,不得不改为党组织如何领导青年们战斗。左琴科写了壹篇题为“猴子”的笑话,斯大林认为是针对自己的,勃然大怒,命令全国不准出版左琴科的书。[100]   

  壹个党的负责人说,在苏联艺术家有创作自由,但是“党和政府有自由选择什么可以出版的权利”。[101]

  从1928年到三十年代初,随著党内的反右倾并因壹起偶发的“工程师破坏事件”,斯大林开展了“无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旨在让党绝对控制知识分子和文化教育领域。在此期间,大批党员工人被送到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经训练的工人和社会主义学院及“红色教授学院”的毕业生取代了机关、学校、工厂里原有的“资产阶级专家”。在这壹文化革命中,青年们被鼓励打头阵:科学界的年轻学者向党外学术权威挑战;作家协会的年轻人甚至发起对高尔基的批判;共青团员组成的“   

  轻骑队”和扫盲“文化军”常干扰地方行政部门的工作;他们冲击被视为资产阶级的舞台演出;还有人跑到农村去收缴农民的十字架,亵渎教堂圣物。壹时间,苏联社会上推出了许多空想的计划和口号,诸如“实践共同生活”、创设“社会主义城市”、改造人性、造就“苏维埃新人”等等。许多事连斯大林也觉得过于“轻率”,后来他终止了这场渐有失控之势的文化革命。[102]

  但此后党丝毫未放松文化专制。四十年代后期到五十年代初,斯大林与主管宣传工作的日丹诺夫又对理论、文化界知识分子进行了壹次整肃和清洗。甚至在自然科学领域,党也强行组织意识形态斗争,竟然把孟德尔-摩尔根的遗传学说当作唯心主义来批判。赫鲁晓夫当政时虽然开始了文学艺术的解冻,但党长期对文艺工作者的不尊重,仍支配他以粗鲁的语言将他看不懂的现代雕塑艺术说成是从便桶里向上看人的躯体的某壹部分。在勃列日涅夫时代,作家仅因化名在国外发表作品(内容未攻击苏联)就受审判刑;连作协主席的壹言壹行都被克格勃监视。  

  九、党管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束缚和对民众个人生活的控制 

  党对社会最重要而广泛的干预是在经济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工人夺取政权后要用“强制性的干涉”手段“把壹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中”,国家“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即实行国有制。[103]  

  列宁认为,“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而已”。按照这个思路,苏俄先是把银行收归国有,不久又实行了工商企业国有化,生产和分配由国家计划和控制[104],取消了市场经济,甚至壹度还取消过货币。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国民经济委员会和各个党政机构常常向工厂下达数不清的、往往是相互矛盾的指令。有时,由武装的“契卡”人员将有关生产的指令带到工厂,强迫执行。由于上层机关对工厂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故而常出现瞎指挥现象,如下令解雇对生产非常有用的技术人员等。[105]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工业生产总量及工人人均生产率仅及1913年的四分之壹到三分之壹,经济未完全停顿的主要原因是有半合法的地下私人企业的存在。[106]

  虽然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政府给小规模的农、商、工业以壹定的自由,但那时党内的主流派认为,退到国家资本主义是不得已的让步,只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无产阶级专政才有巩固的基础。于是,自1928年实行第壹个五年计划后,苏联走上了更加高度集中的、指令式的计划经济轨道。工业上的计划很细[107],但经济活动中的无效率、浪费和混乱与日俱增。譬如,壹家企业被指定从1,500哩以外的工厂购进钉子,而隔街相望的壹个钉子生产厂家却奉命把自己的产品运到大约同样距离的远方。[108]   

  根据交通人民委员的壹个报告,因调度问题,数十万台新拖拉机未及运出便锈成了壹堆烂铁。[109]   

  所有这些失误都被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付学费”。在农业上,强制推行集体化或国营化直接造成了三十年代初人为的大饥荒。国家各级计划管理部门对集体农庄下达的各种计划指标包罗万象,从农产量、单位面积产量、播种面积、作物结构到收获时间、牲畜头数和品种等,竟多达280多项。[110]   

  但是,集体农庄的经营效率却越来越低,以至于到了六、七十年代,农业工人甚至懒得及时采收农产品,每年秋季,如果不动员城市里的干部、学生下乡帮助采收,就会有大量成熟的土豆烂在地里。因农民在集体化体制中消极怠耕,以致于壹向有全欧面包房之称的俄国农作物产量长期低于沙俄时代的1913年,不得不常年大量进口粮食。   

  俄共领导人深信,用革命和专政可以改变生产关系、并迅速发展生产力。列宁曾说,“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实现社会主义)壹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111]   

  这意思是说,上层建筑可以决定经济基础,“先进的”生产关系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他还提出了苏维埃政权加电器化的著名公式,以为最“先进”的政权和最先进的技术相结合,就可以在经济上赶上并超过先进的西方国家。1925年,斯大林提出,“我们总路线的实质和基础”是迅速实现工业化。后来他又说,“放慢发展速度意味著落后,而落后者是要挨打的。......我们落后于先进国家50至100年,必须用10年时间赶上”。1939年他又明确指出,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是苏维埃国家消灭阶级后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之壹。[112]

  在政治目的之驱动下、在国家计委的高指标的压力下,苏联依靠集权经济体制、动员壹切人力物力来发展工业,其三十年代的经济发展速度曾超过了除日本外的所有国家,二战后工业还壹度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113]。以致赫鲁晓夫于1957年吹嘘,要在某些主要产品的生产上15年内超过美国。迅速实现了工业化的苏联壹度成为壹些落后国家的榜样,其经济模式被不少国家仿效。但从长远来看,这种体制有壹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因为产权虚置,代表国家管理企业的官员对生产不负责任、对公有财产浪费放任;由于经济非市场主导,片面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使消费品奇缺;又因排除了市场竞争,企业往往不计成本、不顾质量、冗员多、效率低下;加上维持高福利、投资饥饿症等,苏联财政多年来赤字运行,最终导致了经济停滞和计划体制不可避免的瓦解。  

  此类经济体制也在政治方面造成了严重后果。列宁曾计划“把全体公民变为壹个大‘辛迪加’(即整个国家)的工作人员和职员,并使整个‘辛迪加’的全部工作完全服从于真正民主的国家”。[114]   

  其结果是,每个人都被束缚在壹定的企、事业或国家机关单位里;从属于国家的工作单位除了承担其本职功能之外,还要给员工安排福利待遇等,有时并要负责分配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各种票证。由于每个人必须仰赖国家才能获取生活资料,国家便得以通过经济手段、从上到下层层控制所有社会成员,同时也能用剥夺生存权的办法,来惩罚反对和不服从者。列宁曾赞同用吊销面包配给证、不给粮食吃的办法来威胁资产阶级;斯大林也利用是否准予家属继续领取配给食物这壹经济手段来压政治反对派屈服。显然,这是壹种最有效而厉害的专政手段。   

  马克思抨击资本主义制度时曾说过:“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及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壹切形式的奴役即壹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115]   

  但他恐怕没有料到,在据称按他的理论所建立的“社会主义”苏联却分毫不差地呈现出他所抨击的现象。唯壹不同的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劳动资料和生活源泉的垄断者不再是资本家,却是党和国家;而党和国家的这种垄断比资本家的垄断更全面、彻底,对社会成员的奴役、所造成的民众的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也更严重、可怕。党──国对壹切经济、文化资源高度垄断和对人民思想和生活方式的绝对控制的专政制度,取消了壹切社会活动空间,使人民的灵与肉受到高度束缚、挤压和扭曲,扼杀了人的自由和创造性。   

  十、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为何必然排斥民主自由? 

  列宁说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他断言,“无产阶级民主制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制都要民主壹百万倍;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都要民主百万倍”。[116]  

  但俄国人民的切身体验却是,无产阶级专政并未带来任何民主。个中原因何在?笔者认为,除了上面谈过的专政无视作为民主保障和基础的法治外,也是专政摧毁了民主政治的支柱──政治自由的结果。这壹切,都首先与俄共领导对民主的错误认识有关,   

  基于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列宁坚持国家是阶级压迫工具的看法;认为民主是“壹种国家形式、壹种国家形态”,它“同任何国家壹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他说,从来没有壹般民主和纯粹民主,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贫乏的、虚伪的、骗人的,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才是用“穷人的民主代替富人的民主”,才使“假民主变为真民主”。[117]   

  这样,民主就被完全混同于阶级专政,其结果便是否定了民主的具体内容、形式和特点,以无产阶级专政本身取代了民主;似乎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就理所当然会实现更广泛、更高级的民主。列宁为共产国际壹大起草的壹个政治提纲竟以“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为题,其中的壹条提到,除非达到废除壹切国家权力的目标,否则,“真正的民主,即平等和自由,是无法得到的”。[118]   

  他的意思很清楚,不到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   

  考察民主的发生,不难发现,历史上任何壹种民主形态的产生都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著内在联系:古希腊雅典城邦繁荣的民主有赖于其手工业和贸易的兴盛;近代民主制的产生更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资本主义使国家与社会二元化,使经济摆脱中世纪封建主所施加的无限政治强制,经济自由创造了政治自由的基础,而政治自由是民主的先决条件。苏维埃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对壹切经济活动进行超常干预,剥夺了人民自由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重建了类似封建时代的融国家与社会壹体的超经济强制体制,形成了个人对国家和政治组织的普遍依附关系。人们丧失了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政治自由,这样政治民主便失去了前提。   

  马克思主义认为,真正的政治民主必须以经济平等为前提,社会主义便是以经济平等或曰经济民主为主要诉求的。Tocqueville说得很明白,“民主与社会主义只有壹点是共同的:平等。但这也是有区别的:民主从自由中求平等,社会主义则从束缚与奴役中求平等”。前者的基本原则是分权,而后者的中心观念则是集权。[119]   

  此评论若用于所有类型的社会主义似嫌武断,但政治民主之于俄式社会主义确如鱼和熊掌无法兼而得之。因为,俄式社会主义追求的不是公民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的起点平等,而是无视人的自然差别的结果平等;这就需要集权的国家用强制力量来硬使高子、矮子壹般齐,以达致社会成员普遍的经济平等。下文会谈到,这种方法最终也无法实现经济上的民主。   

  民主是壹种按预订规则由多数决定的决策过程和方法。在多元的社会里,民主程序是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各种政治势力之间进行非强制性调整的唯壹有效方法;它也能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和意见。而布尔什维克靠消灭社会阶级、取消其他政治集团、掌控群众组织等手段,消除了社会上壹切可能独立的权力中心,根本否认不同利益的存在,并且不经人民任何方式的同意就强行独占政权,这样的专政当然完全违背了民主的原则。   

  许多先哲早已洞悉,民主不仅仅是壹种政治体制,也是壹种崇高理想和长期形成的社会秩序、文化精神和生活方式。民主主义的真精神在于讲究容忍、妥协、调和、中庸与和谐。而布尔什维克历来的斗争方式是或者全赢、或者全输的零和博弈;其所推崇的精神是毫不妥协或折衷。列宁有壹个口头禅,不是这样、就是那样,中间道路是没有的;斯大林也常威胁政治局,要么接受他的主张,要么他离开党中央。1917年底,当全俄铁路工会执委会以号召铁路工人总罢工来迫使布尔什维克谈判建立由各社会主义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时,党内的加米涅夫、李可夫等人主张让步,他们甚至辞去党中央委员和人民委员的职务、表示不愿跟从党走“政治恐怖主义”道路。列宁在党的会议上声言,就是要“清壹色的布尔什维克政府”、“绝不妥协”,还威胁道,加米涅夫等人的意见若获党内大多数人赞同,他就要去找水兵。托洛茨基则说,“我们需要刺刀才能坐在这里。......我们必须准备在今后进行残酷无情的阶级战争。那些不能自己决定支持哪方的平庸普通的群氓壹旦发现我们拥有武力,就注定会加入我们壹方”。[120]   

  从布尔什维克党内主流势力这种宁冒爆发内战和党内分裂的危险,也绝不妥协的态度,足可窥见他们用强力而不是民主方式解决问题之倾向。   

  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壹切事情的权利”[121]。可是在俄国革命后,人民比革命前更缺乏自由,甚至在政治问题上保持沉默或在十月革命纪念日等节日里不笑都会被干预。[122]   

  受到侵害最甚的是被杜威视为构成民权和民主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马克思曾认为,集会的权利意味著人民可用集会来对代表他们的政府施加影响和压力,是“人民的壹个老的革命权利”;由于人民的意志只有通过出版物才能形成普遍的社会舆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壹切自由都是泡影”。[123]

  言论、出版、集会自由均属社会议政机制的重要内容,人民若不能或无法自由表达意愿、意见,民主就无从谈起。列宁却多次把出版和集会自由说成是“纯粹民主”的骗人口号。其理由是,剥削者拥有壹切最好的公私建筑,才有地方集会;他们拥有最好的印刷所和大量纸张,就有统治报刊的权力。他进而断言,只有没收被剥削者霸占的壹切公共建筑、豪华的私人建筑以及印刷所及纸张等,在共产主义者所建立的制度下,才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劳动者享有上述自由并实现平等权利。他先把出版、集会自由扣上资产阶级的帽子,然后再加以攻击,并把这些自由和财产扯到壹起,设定了前提,似乎只有建立了共产主义制度,人们才能享有自由。这是对自由的抽象肯定和具体否定,把享有自由推到遥远的未来。后来他坦言:“我们既不承认自由平等,也不承认劳动民主,如果它们同劳动摆脱资本压迫的利益相抵触的话。”[124]

  事实上,阻碍人民获得自由权利的,不是别的,正是被布尔什维克垄断著的权力和镇压机器。苏维埃政权成立伊始就开始剥夺人民的集会和出版自由,它用强力关闭代表民意的代表会议,用机枪驱散工人和市民的集会、示威、罢工,用逮捕、枪毙等手段对付集会、示威、罢工者。十月革命发生的次日,布尔什维克当局就颁令禁止反对派的出版自由,把壹切不属于自己控制的、反映了不同声音的报刊都说成是“毒害大众的心灵并使群众意识发生混乱,......危害性甚至胜过炸弹和机枪”的“资产阶级最有力的武器之壹”;它派遣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小分队捣毁、封闭壹些报社、收缴印刷设备、逮捕编辑。被封闭的许多报纸并非资产阶级的,连当时支持布尔什维克党的左派社会革命党的机关报《劳动旗帜报》也未能幸免。[125]   

  虽然上述法令声称,取消出版自由的措施是暂时的,但此做法实际上壹直延续了下来。以后,出版业全部被国有化,只有党所认可的“工人阶级的组织”才得以使用印刷设备和纸张,出版书籍要由专门管理机构批准,报刊则完全是官办的,并建立了严格的书报审查制度。直到八十年代,当苏共不得不实行政治改革时,才允许苏联人民得到宪法上早就许诺过的自由权利。   

  当苏维埃政权压制自由民主的倾向才初露端倪,卢森堡便尖锐地批评说:“自由仅仅给予政府支持者和壹党的成员──尽管人数可能很多──这不是自由。自由应当总是对于那些持有不同想法的人而言的。”她说,没有不受限制的出版集会等自由,“公共生活就会逐渐死灭”,就只能是“壹小撮政治家的专政”。她进壹步指出,“列宁和托洛茨基所创设的救治[资本主义弊病的]方法──全面压制民主,比他们所期望消除的罪恶更坏”。[126]   

  扼杀了自由、抽掉了民主根基的俄国无产阶级专政只能导致人类文明的倒退。   

  十壹、官僚腐败──实行专政后无法遏止的趋势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里曾说,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自然会使壹切官僚机构逐渐‘消亡’”,可以“彻底破坏”和“根绝”官僚制,把国家官吏变为公仆,消灭“寄生虫”国家。可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由于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首先取决于其政治地位和权力,这种制度必然成为滋生官僚主义腐败的温床。建政伊始,苏维埃政权确有穷人政权之象:衣著随便的人民委员们仅使用很少的工作人员来处理许多繁杂的事务,同群众的关系尚属融洽。但不久,由于国家要严格控制整个社会,产生了对官僚的巨大需求,机构随之不断增加、膨胀。1921年政府雇员人数比1917年增长四倍多,1922年政府所属各种委员会共有120个之多,国家机构的数量十倍于沙皇时代;二战前,苏联的管理人员与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之比率竟达壹点多比二。[127]  

  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导致效率低下。几次精简机构,可是官僚的人数总不见少,被裁撤的机构也是过不久就改头换面恢复了。   

  更严重的是,由于国家垄断壹切经济资源,作为国家代理人的党和政府官员便可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物质利益。共产党员并非像斯大林所说的是什么“用特殊材料做成的”,他们也有普通人的欲望。当他们掌握了生产、流通和分配的管理权,就很容易为自己捞取各种好处。十月革命成功不久,在布尔什维克党政干部中便出现了腐败。1919年9月的壹份报告显示,在策划过十月革命、曾是布尔什维克党总部的斯莫尔尼宫就充满了腐败。彼得格勒市苏维埃的公款流到了当地党政领导人的口袋;供应部门壹连数月没给壹些工人居住区发放食品,而成卡车的食品却从后门卖给了黑市贩子。饥饿的工人们看到“苏维埃沙皇”   

  衣著讲究的太太们拎著大包食品从宫门口乘小汽车扬长而去,气愤地说,这同罗曼诺夫时代差不多。但他们不敢向该市党的首领兼共产国际主席季诺维也夫诉说,因为季诺维也夫进出时有“契卡”的保镖相随,还常带著几个妓女。其他地方的腐败情况也很严重,当年,壹名老党员从土拉写信告诉列宁:“我们已脱离群众,很难吸引他们。以往同志式的精神已消失殆尽,代之以党的头掌管壹切的个人统治。收取贿赂日益普遍,离了它,我们的共产党同志简直没法活。”[128]

  对党内腐败现象,列宁先是归于党内有为了谋取执政党的好处而混入的小资产阶级投机分子,于是要求清除不纯分子。但腐败现象并不仅发生在这些人身上。尽管有些尚坚持理想的党员不贪污受贿,但官员们报酬的多寡根据其官阶决定、党政领导人领取高薪、以及官员们享有各种特权,使官员们变成了壹个特殊阶层,使特权日益制度化、合法化。例如,在住有中央领导人及其家属的克林姆林宫里,设有专门的餐厅、医院、商店、幼儿园、理发店、桑那浴室等,有二千余名生活服务人员、包括在法国经专门训练的厨师。1920年克林姆林宫的开销就比当年莫斯科全市社会福利支出总额还要高。其他高级党政人员也享有各种特权,如能得到特殊配给和供应,可在内部商店买到外面没有或要花几十倍的价钱才能买到的东西(包括奢侈品);在城市里住高级住宅或宾馆、在乡间拥有私人别墅;有专用汽车代步,出远门可独享火车包厢;晚间还能免费观看歌舞、戏剧演出等。[129]

  那时,就连因仰慕赤色之邦乘兴而来的中国人,也对苏俄人生活的悬殊感到莫名惊诧。他们发现,工人、官员的口粮分好几等,工人在挨饿,官员们却有丰裕的食物,餐桌上甚至有昂贵的鱼子酱;过去壹贫如洗的人壹旦当了官就骤然变富,拥有好房子、汽车,过著优裕的生活。[130]   

  苏俄外交家越飞批评说:“这里存在著巨大的不平等,壹个人的物质状况主要取决于他在党内的地位。......上次清党前,壹些老布尔什维克生怕被踢出去,主要因为那样壹来,他们就会失去住大饭店以及与党员身份相关的其他特权。”[131]

  布尔什维克建政不过数年,许多“人民公仆”就变成了高踞于人民头上、享有特权的老爷。党的官员与壹般人的报酬和生活上的差距迅速扩大。早在二十年代,党的官员的工资就比同级政府雇员的工资高出50%。[132]   

  1935年,工人的平均年薪仅1,800卢布,而壹名大企业里党的书记的年薪加津贴则是45,000卢布[133],为前者的25倍!工人们普遍对这种不平等不满,称管理人员为“养尊处优的恶鬼”。[134]   

  在三十年代的大饥荒中,农村党和苏维埃的干部仍可从合作社得到牛奶、黄油等食物,他们听从中央指示,对周围普通农民挨饿的状况漠然置之、不予救济。壹位俄国人气愤地说,“由特权而导致的品质败坏令人感到可怕;这些人数年前自己也是贫苦农民,却已失去了相类于农民的最后壹丝痕迹。”[135]   

  显然,在苏联,人们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又复活了。   

  针对这种种现象,雅科夫斯基等老布尔什维克批评官僚们把国家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指出“壹个十足的统治者的阶级已经形成”。[136]   

  列宁晚年时曾建议,对苏维埃政权“内部最可恶的敌人”──官僚腐败进行斗争,但他的主要措施无非是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审计、检查部门的力量,改善干部选拔制度以及不断清党等。这些均无助于扭转官僚主义和腐败恶化的趋势。因为,壹旦党和国家掌握了无限的权力,而又不允许制约它的力量存在,这种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化。所以,官僚腐败因壹党专政而加剧,这反过来又促成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的变质。   

  十二、权力的异化──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结果 

  为什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果会是这样呢?有人的解释是:由于苏维埃政权诞生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又面临内外敌人的压力,在这样的条件和环境下它采取的壹些应急措施导致了俄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与马克思理论的背离。Draper作过壹个比喻,如同在超常拉力下钢丝壹再被抻长,超过壹定限度时便无法回缩到原来的长度或者就会绷断,工人民主的原则在例外的情况下也会壹再被扭曲,以致曲解本身相沿成习反倒成了原则。[137]  

  许多人把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性归于壹些特定的人的因素。前苏联学者沃尔科格诺夫[138]认为,是列宁设计的权威主义式的共产主义、斯大林追求个人无限权力的倾向和残暴性格与俄国人民对民主和个人自主的漠然无知的致命结合造成了恶果。的确,俄国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形成和实践的结果与最初设计的出入,同特殊的环境和领导人的某些个人偏好、品性等因素有关。但笔者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本身就存在著严重缺陷和谬误,它和马克思主义的其他理论壹样,出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错误预测,亦出于对人性的根本误解;就此壹理论而言,特别忽视了权力的异化。[139]

  首先,马、恩认为,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无产阶级队伍会逐渐扩大并绝对贫困化,必将成为资本主义掘墓人并注定成为新的统治阶级。但随著技术进步和信息革命而来的,是生产过程日益智能化;发达国家工业无产阶级的人数不但未增加,反而逐渐减少,其生活水平亦不断提高。就拿马、恩当年认为最适宜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英国来说,目前产业工人队伍大大缩小,清洁工已取代矿工成为主要体力劳动者;中等收入的人占到总人口的60%。[140]   

  其他壹些西方国家的社会阶层分布也呈橄榄形,专业人员和白领工人日益增多。工业无产阶级没有、以后也不可能占人口的多数,如何实行专政呢?   

  退壹步说,就算被马、恩赋予救世使命的无产阶级、或列宁用以取代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应当也能够实行专政,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漫长时期里,又怎么能保证他们的性质不改变,其政权不会异化呢?这就牵涉到对人之本性的认识。壹些西方哲学家认为,社会科学最重要的是要研究人的自然本性,壹旦弄清,便可以此为前提用演绎法循序建构关于政治实体的学说。[141]   

  占主导地位的西方政治学正是根据凡是人都有私欲、凡掌权者都可能滥用权力,而设计出了壹套权力制衡机制。马克思显然是受到他所由成长的环境里非常盛行的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和唯理主义哲学的影响,对人类本性的改善持过于乐观的态度,故而认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性不容质疑,其专政必是正确和至善的,没有认真考虑如何限制和制衡具体实行专政的领导人和集团。他深信,经过无产阶级的专政就可以消灭壹切阶级,到达共产主义的千年盛世。中国学者陈安批评得好,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薄弱之处便是“对政治体制阶级性质的重视和对政治体制结构形式的忽略”。[142]

  事实是,人类自形成以来从动物那里继承的自然本性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变。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批评马克思主义那种希望通过几代人的时间就改变人类性质的幻想,指出,像布尔什维克那样靠穷人对富人的仇恨和无权者对昔日统治者的仇恨去改变人性,是“完全办不到的”。哲学家罗素1920年亲自考察过苏俄后写出的《布尔什维主义的实践与理论》也认为,布尔什维克煽动仇恨的教义和企图用强力完全改变人性,是他们造成的壹系列祸害的最终根源。他以谨严的逻辑深刻分析道:作为马克思主义信徒的苏俄领导人信奉历史唯物主义,即经济决定论,那么,人们从政主要就是经济利益驱动;依此推论,如果壹个人壹旦握有政治权力,肯定会利用来使自己变得富裕,因而,在新掌权的人当中贪污腐败盛行便不可避免。其实,罗素本人是反对单纯的经济决定论的。他认为,除了人的原始本能外,人的四大欲望──占取欲、虚荣心、竞争欲、权力欲[143],都可能是政治的原动力,有人甚至把权力和声誉看得比财富更重要。[144]   

  除了财富不平等,权力不平等也是导致社会不公正的壹个根源;因为权力的滋味是甜的,即便社会革命成功之后,那些垄断权力的人也不会甘心将之放弃;况且,长期掌权者从经济利益到思想感情上,都不会再与无产阶级有任何共同之处,而是形成了壹个上等阶级、壹个官僚贵族,他们必然要用暴政来维护自己少数人的统治和剥削。他深信,这样只能走到布尔什维克所预想的理想社会的反面。[145]

  的确,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由于实行单壹政党领导的党-国壹体的统治,按壹种精心制作的意识形态、通过绝对垄断大众传播媒介来操纵全体人民的思想,对整个经济进行集中和指令性的控制,通过党组织和党掌握的军队、警察对人民实施恐怖统治,结果演变为全权主义的专政,成为法西斯主义国家所仿效的制度。[146]

  壹位哲人说得好,通向地狱的道路,很可能是用关于天堂的理想铺成的。曾几何时,布尔什维克领袖们声称,十月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他们信誓旦旦地保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人类将摆脱最后壹种奴隶制,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消除社会中的壹切不公平、使国家逐渐消亡,从而使人类第壹次走向真正的自由。可是,实践的结果却事与愿违:“无产阶级”专政异化为压迫人民的统治,人民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距马克思所预想的“   

  社会把国家权力重新收回”   

  和“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目标渐行渐远。尽管在斯大林死后,苏联政权有壹些改变,赫鲁晓夫甚至曾宣布苏联已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变成“全民国家”,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苏共领导人仍固守壹党专政、社会主义指令经济以及舆论控制的原则,直到这种制度在苏联实行了七十余年后,最终被人民所唾弃。[147]

10. “无法无天”与“人赋人权”   

  共和国应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但按照列宁的定义,专政是不受法律的限制和约束的,因为专政不讲国民间的平等,而是强调法律和司法的阶级性,这样就以行专政为名而让执政党高居于法律之上。在这架倾斜的天平上不可能有公正的法治。

  建国前夕中共曾通令“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其壹切反动法律”,因为国民党的法律虽有保护人民的条文,但那是“老虎的笑脸”、“为著吃人”的;并许诺说,“人民法律的内容,比任何旧时代统治者的法律,要文明丰富”。但建国后新法律却迟迟不出台。1950年负责政法工作的董必武向毛泽东建议,应重视法制建设,要制定法规来管理国家。毛则答道,法律多了“不方便”,立法不宜太多太细,“以免捆住我们自己的手脚”。毛深谙列宁的专政定义,常爱说,“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1]。五十年代后期毛甚至公开说:“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壹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他还说:“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2] 在他看来,法律是治人的,不是约束统治者的,自己的个人意志或党的决定就是法律。他也讲过,“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3] 在这段话里他犯了政治学的常识性错误,竟然混淆了“权利”与“权力”,“天赋人权”里的“权”不是指权力,而是指国民应享有的权利。他的话表明,他只关心由他授予下属的“权力”,却完全漠视宪法规定的人民的基本权利,似乎壹个自称获人民支持的党就既可赐予、亦能随意剥夺人民的权利。这种目无法治与人权的观念,必然导致中共领导人把本应受法律限制的权力当作可以自由行使的权利,并随意侵犯应当受法律保障的人民的权利。  

  作为壹个新生国家,没有法律似乎说不过去。还是在斯大林的建议下,中共著手制订了第壹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草案“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4],其他法律的起草也以苏联的法律为蓝本。在这壹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基本全盘照搬苏联,苏联的各种法律被大量翻译成中文,苏联司法专家被请来中国讲课,中国又派出司法工作者代表团赴苏学习司法工作经验,就连苏联法制方面的谬误也壹起学了过来。例如,苏联在工矿企业中设专门法庭惩治“破坏份子、违反劳动纪律者”的作法被仿效;苏联司法界因对“犯罪”等法律术语有争论而长期无统壹的刑法,中国便也长期没有刑法典。  

  但中共在制订法律方面比苏联更无知无序。建国后30多年中许多重要法律阙如,国家长期处于几乎无法可依的状态。建国初期,总工会这个社会团体居然也代表国家颁布相关法令。同时,有些法令、法规公布后修改频繁,有的壹个月内修改四次,甚至壹天改两次,可谓朝令夕改,使得法律毫无严肃性、权威性。中共八大曾有决议,“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5] 可是1958年毛泽东说了句“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于是中央政法小组就赶紧向毛、刘“建议”:“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看来,已经没有必要制订了。”[6] 在这种情况下,学法律出身、壹心想完善法制的董必武只好无奈地以“乱发粗服,洒脱大方”来形容新中国的法律。[7]  

  孙中山说过,宪法“是人民权利之保障书”。可是建国以来,即使宪法明文规定的人民权利也没有保障,后来制定的宪法甚至取消了先前宪法规定的“迁徒自由”、“通讯秘密”、“罢工自由”等公民权利。1957年北京大学的壹张大字报谈到:“宪法规定人民有选举权,然人民代表已由党内定。人民不认识代表,代表不代表人民。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然而报刊、广播、电台均为党所垄断,凡发表与党的调子不谐和的言论,概以反革命论罪。宪法规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自由,然而凡结社、集会不经党批准,并接受其指定领导人,均有可能被冠以反革命罪。宪法规定人民有人身自由,然而‘肃反’表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都有权以党的名义,限制任何壹个正直的公民自由。”[8]  

  宪法本是用来限制国家的权力,可是中国的宪法却仿照苏联宪法的规定,把限制人民的权利、扩张国家和执政党的权力当做主旨。在1970年中共通过的“宪法修改草案”中,连“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拥护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条款居然也赫然在目。虽然这壹奇特的宪法草案因林彪死亡而未提交人大通过,但1975年宪法仍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1978年宪法改提公民有“必须拥护”中共领导的“义务”。按照宪法理论,宪法中公民的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的义务,而不是指对某个人或某壹政党承担义务;强迫人民必须拥护某个人或某壹党为领导,不啻表明朕即国家、党即国家。这类写法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只堪与清末《钦定宪法大纲》中“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壹系,永永遵戴”的条款相媲美。或许是觉得宪法中的这壹条款确实有违宪法法理,1982年宪法取消了上述条款,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仍被写入序言。既然规定了某政党享有排他的领导权,就意味著人民无法选择谁来领导国家,中国就仍然算不上是真正的共和国。现任人大委员长多次强调:“要把党的主张变成法律,......变成国家意志”。这便如某中共法律专家点破的,“就立法来说,应当说党中央比法大”。[9] 如果只能由壹个党来领导制定本应代表全体公民意旨的法律,那么这样的“法律”就可能成为违反民意的党法。  

  若果真实行宪法载明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专断权就难以维持,因此,有法不依甚至故意违法就是很自然的了。1957年中国开始批判“法律至上”。次年毛泽东在壹次会议上说:“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壹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刘少奇也随声附和:“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的参考。”[10] 按照他们的说法,法律实际上被置于无用地位,政法机关从此基本上按照“法律从属于政策的原则办事”。[11] 例如,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劳动教养和强制劳改的决定,让公安机关把壹些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流蹿、思想反动者长期关押在类似于苏联的古拉格集中营的农场里强制劳动,而不必经过法院和检察院的同意或审判程序,这样的决定明显是侵犯了未犯法者的人权。1979年虽然公布了《刑法》,但党和政府仍然经常祭出“严(厉)打(击)”的政策,突破刑法规定的判刑上限,对犯人按“从重从快”判刑。  

  中共建国后的首部宪法虽然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可实际上司法系统被置于党的政法委员会的严格控制下,在审判过程中除了参考法律之外,更多地是遵从党的指示。这样,在中国党的各级干部的指示就具有法律效用。为了强调司法机关对党的服从,负责政法工作的领导人长期以来违反宪法的规定、经常告诫司法工作人员,“不能因独立审判对党闹独立”,事事要“向党请示汇报,请党检查工作”,“法院应当成为党的助手”。[12] 1957年中共中央明令,本应对人大负责的司法机关改为向同级党委负责。1959年的二届人大通过了撤销司法部的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随之撤销。不久,各地乾脆把分别从事侦察、检察、审判不同职能的公检法机关合并或合署办公,使得这三个机关不再互相制约。196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也合署办公,统归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的公安部党组领导。从此,作为执法机关的公安部不仅直接掌管司法机构,而且还参与立法(如颁布“公安六条”等)。在这种体制下,法治荡然无存,党治取代了法治。许多案子审判之前便由党委开会先行量刑,法院只不过是宣读党委的量刑决定而已。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王斐然痛切地指出,审判不能独立的主要原因是党委干涉。许多司法、检察、监察人员因依法秉公办案而与党委发生了冲突,便被党组织打成右派。  

  既然用党治取代了法治,正规的法律教育就成了累赘或麻烦。旧政权留下的司法人员和法律教师多被视为敌对势力,被大批调离原岗位,有的甚至被分到医院挂号处、小学、火葬场去。许多大学里的法学院、法律系被解散,法学专业被取消。司法人员不再接受正规的法律教育,而是改以马列主义和党的政策为办案依据。同时,从农村和部队将大批文化低、毫无法律知识的人调入司法部门。这些法盲往往胡乱判案,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13] 1958年又进壹步废除了律师和陪审员制度,否定了关于逮捕、起诉、辩护、监押的壹些程序和规定,司法、执法人员更加为所欲为。1956年7月公安部长罗瑞卿在各省市公、检、法负责人会上曾经承认,“我们有少数劳改队的壹些干部对待犯人比奴隶主对奴隶还要残忍... 不仅是违法,简直是惨无人道”。10年后罗瑞卿也成了阶下囚,亲身体验到了他创建的专政机器的“无法无天”。[14]  

  文革时期,在毛泽东大讲“形势大好”的同时,“无法无天”的局面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法制被破坏殆尽,到处发生草棺人命的情形。当时身为公安部长的谢富治竟然宣布:“群众打死人,......我们[警察]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过去规定的东西,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公安机关的,不要受约束。......民警要站在红卫兵壹边”。中国的古代皇朝尚规定要对死刑“逐级审转复核”、甚至多至“五复奏”,清朝时终审死刑犯要由皇帝亲自勾决。[15] 而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普通百姓只要喊出“革命”的名义,就可以随意打人杀人。[16]  

  当刘少奇被自己造的神打翻在地时,才想到要拿出宪法小册子来捍卫其国家主席的尊严与自由。可惜,事已晚矣,法治既毁,宪法又如何能救他的命。正是他自己多年来帮著毛泽东亵渎了宪法的尊严,用党治剥夺了全国公民的人权,才落得如此结果。海明威在For Whom the Bell  

  Tolls里表达过这样的意思:由于人类是壹个个具体的人所组成的,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失去自由或受迫害而死,都预示著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可能会遭到贬抑和伤害,丧钟为妳而鸣!  

  11. 迈向理想的天堂,跌进现实的地狱   

  中共甫经成立即宣布过:“共产党底根本主义,是主张用革命的手段改造经济制度”,要“跟著俄国的共产党壹同试验新的生产方法”[17],即苏俄实行的社会主义。党的壹大通过的纲领写道,要“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用李达的话说,就是“自由竞争和私产制度永远除去,......商品生产可以全废,......人与人的生存竞争完全消灭”。早期的中共党人对此有种种阐释:社会主义是要“救济经济上的不平均,......恢复人类真正平等的状态”;为此,应“将壹切生产机关归为公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把壹切生产工具集中到无产阶级的国家手里,用大速度增加全国生产力”;须用“壹个统壹机关用强制力去干涉调节”各个生产团体,使生产和需要能“壹致、平均,而经济状态不至于紊乱”;而这“强制的权力”,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18]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中国这个资本主义制度远未发育成熟的国度本不适合推行社会主义,即使要讨论,也应比较各种社会主义方案,预估以后可能发现的利弊。对于马克思所主张的社会主义,梁启超很早就质疑过:如以国家“为壹独壹无二之公司,此公司之性质,则取全国人之衣住,乃所执职业,壹切干涉而负其责任,......此等政府,果适于存在否乎?足以任此之人才有之乎?有之,能保其无滥用职权专制以为民病乎?能之,而可以持久而无弊乎?”[19] 国民党社会主义者林云孩等也提出,若所有的生产分配交换、包括“壹针壹刀与市上之小买卖手车之输运”,均须归社会公有与管理,这是否适当;即便有此能力,“社会政府果能保有壹切生产之器具而分配于其国民,使之各执其业......而不破坏其个人自由乎?”那些受人民委托掌握权柄者“果能正直为公共有益而无流弊与否耳?”[20] 他们所言的那种社会主义的弊端在苏俄“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便暴露无遗,以致列宁也改弦更张,于1921年提出新经济政策。而恰在那时成立的中共却把先入为主地接受的集产式社会主义经济方式当做正统。  

  中共在夺取政权之前就确定了中国要走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但出于策略的考虑,建国之始订的《共同纲领》并未把社会主义前途写进去,而是主张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可是,壹旦国民经济恢复、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毛泽东便迫不及待地要向社会主义过渡了。1953年正式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第壹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依靠苏联提供的资金、专家和技术推动了“社会主义工业化 ”,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及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壹改造的方式虽较苏联缓和,但方向却是壹致的。在农业方面,斯大林关于要把小农经济改造为“巨大的农业”的说法,被用来论证中国农业的出路在于“使劳动农民集体化”。党报报导了赴苏参观学习的中国农民代表团看到的景象,诸如集体农庄庄员如何“劳动不繁重,收获却很多”,家里有电灯、收音机、电话等。这些报导竭力宣传,从苏联这个“最好的榜样”看到了社会主义农业的“优越性”。[21] 在各级领导的强力推动下,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仅用了3年时间就完成了原定要花10至15年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著公有制经济居于绝对统治地位,苏联模式的集中计划命令式经济体制壹度扩展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毛泽东并不以全盘照搬苏联体制为满足,他等不及按步就班的逐年发展,企图以“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超凡手法来加快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他梦想中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22] 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会议期间亲眼见到苏联的经济实力。当赫鲁晓夫讲出苏联要在15年内赶上美国的豪语时,毛当即毫不迟疑地表示,中国在15年内可以赶上或超过英国。在苏联时毛泽东审定的壹篇《人民日报》社论提出,“要在生产战线上来壹个大的跃进”。1958年初壹场“大跃进”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神州大地上掀起了为幻想而战的旋风。这场“跃进”比苏联的经济建设更偏离常规:不讲物质、资金、技术条件,忽视科学指导,打破规章制度,也脱离了计划和比例;妄图“标新立异”,靠政治挂帅、思想觉悟、群众运动、人海战术等创造出经济奇迹。党中央机关报直接鼓吹“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号召工农业放高产“卫星”;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下面竟然制造出粮食亩产十几万斤、钢铁日产36万吨的谎言。虚报浮夸之风刮遍全国,中央则据此宣布,可以把超英时间缩短到2至3年,甚至还提出8至10年赶上美国。尽管那几年基本上风调雨顺(大饥馑发生后中央才编造出壹个“三年自然灾害”来掩饰政策的严重失败),但全国各地抽调了大量农村劳力去兴修水利和炼“钢”,结果播种季节撂荒严重,收获季节则有大量粮食烂在地里未能入仓,造成农业歉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用土高炉炼成的废铁疙瘩毫无用处,多被掩埋。时任副总理的李先念后来说,三年大跃进中全国计划外投资245亿,大都白白糟蹋了,全国共损失1,200亿国民收入。[23]  

  “大跃进”不单是要让生产力凭空加倍发展,而且要加快生产关系变革,以图壹步登天,建成共产主义。毛泽东说:“共产党就是要共产的,哪有不共产之理。”1958年3月,中共中央提出把小型农业社并为大社。4月,刘少奇、周恩来、陈伯达等在乘列车途中“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车停郑州,他们指示河南省委书记搞这样的试验,于是上千人的大社首先在河南诞生。5月间毛泽东得意洋洋地大谈公社及乌托邦理想,他说,“学生应当比先生强,......我看我们的共产主义可能提前到来。”[24] 中央农口负责人谭震林奉命到豫,授意将第壹个大社改名为“公社”,不久又改称“人民公社”。[25] 很快人民公社就遍及全国,在公社化过程中大刮“共产风”,无偿调集社员的财物(包括牲畜、住房、现款、存折),仅1958年冬收取的社员财物折款便达30亿元。  

  在公社里农民按准军队编制从事强制性劳动,公社则实行部份供给制。在粮食产量已滑坡的情况下,吃饭不要钱的共产主义大食堂体制造成了粮食过度消费。与此同时,政府仍然根据虚报的产量对农村实行高征购,1959年中央更下令“反瞒产”,有的省的粮食征购数竟高达产量的49%,把农民仅余的糊口之粮搜刮壹空。农村的严重缺粮很快就造成了全国范围的严重饥馑,而在公社化过程中为强迫农民进入“共产主义”,曾经扒炉拆灶,结果饥民断粮后连野菜、树皮也无法煮食,大批饿死人的惨祸接踵而来。令人发指的是,壹些地方的政府和基层干部为了迎合上级、升官保位,在饥馑面前不但不开仓放粮以救灾,反而继续吹牛或隐瞒实情。他们派民兵把守村口和交通要道,截扣告荒信件,阻止饥民外逃;有的地方甚至命令开枪镇压抢粮的饥民。中央也于1959年3月再次发出“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通知,不准农民逃荒寻生路,任其困在原地活活饿死。于是,壹些地方的农民吃尽了草根树皮后只好食死人肉。中国并没有通过人民公社这座“金桥”进入“天堂”[26],相反却堕入了“地狱”。1959年至1961年全国约有四千万人“非正常死亡”,死亡人数比苏联农业集体化造成的死亡数多10余倍[27],在这方面中国的确做到了毛泽东讲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尽管造成了惨绝人环的灾难,从不认错的毛泽东还是不放弃以工农兵学商组成大公社的构想,他认定,公社不仅是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最好组织形式”,也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机构”。[28] 于是,他号召工厂搞农业、学校办工厂。1960年中央仍指示把人民公社推广到城市。这类举措与文革时期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内容相似,被视为“消除三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的捷径。其实,建立这种大而全或小而全的、自给自足的、简单同质化的社会单元组织,而不是有复杂社会分工的异质化组织结构,是背离现代化的倒退。[29] Meisner等认为,毛泽东所构想的人民公社是对集权的党──国官僚体制的挑战,体现了政治权力的分散,与马克思分析巴黎公社时所谈的自治的共同体、生产者自我管理的组织等类似。[30] 这种理解与事实完全不符,只不过是不了解内情者的壹相情愿。实际上,人民公社是党──国官僚机器的壹级机构,公社机关对上级党政机关的指示奉命惟谨,对下级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则俨然是基层的“皇上”,它进壹步加强了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全面渗透和控制,从来也未成为什么“民众的自治组织”。正如卞悟所分析的,农业集体化带来的是“农村组织前所未有的壹元化,任何可能制衡大共同体的自治都不存在”。[31] 

  人民公社对农民实行超经济的政治强制和超常剥削,倒的确像马克思说的“中世纪公社的复活”。[32] 深谙农村情况的万里描绘得十分浅显透彻:“搞公社化,......对农民是个剥夺,使农民不仅失去了种植自主权,自身劳动支配的自主权,而且失去了产品支配权。(不仅种什么,连怎么种都要上边说了算;而且自己生产的粮食,自己不能支配,甚至口粮吃多少,还要县里、省里来定。人民公社化,使农民失去了自主权),连吃饭的自主权都没有了。户口在公社手里,口粮在公社手里,妳哪里也去不了。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只好消极反抗,于是出现了八亿农民大怠工。”自公社化后农业生产就壹直徘徊不前,到1978年仍低于1952年合作化之前的水平。[33] 这是农民对这种制度消极反抗的结果和否定的有力证明。农民创造的有限财富的大部份,又都被政府通过政经合壹的公社和国营的商业系统拿走了,从1952年至1986年,国家经由剪刀差从农村隐蔽地取走了大约5,824亿元人民币。[34] 1978年的壹项调查显示,合作化后全国农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于五十年代初,三分之壹的农民的生活水平甚至不如三十年代。  

  在城市里实行工商企业的国有化或集体化及计划体制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增强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设有计划委员会和各类经济管理部门,壹切生产、流通、销售都集中计划管理,条条块块层层的管理控制完全剥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变成了政府的附属物,事无巨细都要上级审批。企业盈利全部上缴国家,亏损有国家包著,乐得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吃大锅饭。企业政府化后,不得不养著数量庞大的党政工团人员[35],加上企业办小社会的沉重负担,使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由于政企不分、责权不清、产权不明晰、工人在普遍低薪下缺乏工作动力等原因,公有企业效益差、亏损普遍严重。1955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尚占世界的4.7%,而到了1980年这壹比例下降到了2.5%;1949年中国的人均所得是世界第42位,而八十年代则下降到第134位。[36] 苏联式社会主义经济病症如物资长期匮乏、经济停滞等现象在中国日益显露。  

  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权力的代表,又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代表,所以造成了政府的政治行为与经济行为不分、政府机关与经济组织趋同的结果,经济运转低效浪费。中央和地方负责人都有壹定的拨款权,政治权力越大,可批的资金额和项目越多,于是有了各种“首长工程”。工程取得壹些成效,被当做批准该工程的首长的个人功劳;工程失败了,则谁也不负任何责任。从1958年到1978年,全国的基本建设投资高达六千亿,其中三分之壹因决策错误而完全浪费掉了。有时,政府往往为了维持政权的形像或显示国家的强大,会不顾人民的基本生活与财政赤字,不惜花费巨额资金来建设炫耀性建筑和搞排场,并把壹些生产建设项目当做政治性任务来安排。  

  国家掌控了绝大部份经济资源,大多数城市居民只能为国有部门工作而获取工资及包括住房在内的各种福利。六、七十年代连购买自行车等大件商品都要靠工作单位发票证。国家在就业管理上的“统包统配”制度和对职工生活的大包大揽也是政治控制的重要手段。任何人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在政治上绝对服从。毛泽东说过,“全国六亿人口,我们统统管著”。他还说,教授、科学家、记者等所有人都“吃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饭,吃公有制的饭”。[37] 不听话者国家就不给饭吃。这种经济控制手段是中共得以巩固其专政统治的重要手段。  

  虽然社会主义以社会平等与经济平等为诉求,但实际上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里却形成了以出身、成份、居住地、党龄、官员级别等为基础的最复杂的社会等级制,产生了新的社会不平等。居于阶梯高层者不仅拥有巨大的权力,亦可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党依靠专政手段实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灭私充公,同时又用专政机器保障著各级干部们化公为私的特权,而在国家的控制与剥夺、无所不在的强制的“乌托邦”里,在虚幻的平等下,人民普遍陷入贫困。这就是中国改革前三十年的社会经济的真实写照。  

  12. “百家争鸣”与壹家独鸣    

  俄式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之壹就是把传播媒介当作党政方针和意识形态的鼓动、宣传和教育手段。[38] 中共除维持政治高压外,也非常注重用笔杆子说服争取群众,以维护其专政,它对意识形态的严密控制不让苏共。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均归党的宣传部管辖;新闻媒介定位为“党的喉舌”,时常以空话、假话、套话向人民灌输官方的意识形态;还用组织和行政的力量强迫征订发行党报党刊,以作为大家的政治学习资料,并通过有线广播系统把政治宣传送到农民家中;不仅堵绝国内的任何非官方传播渠道,而且严格查禁境外来的书刊,对收听外国电台者则以“偷听敌台”罪论处;实行了严格的书刊出版审查批准制度,党牢牢地控制著从印刷厂到纸张、油印机、油墨等印刷手段,除了文革时期,几乎没有人能仿效当年邓小平在资产阶级民主的法国当“油印博士”、自办刊物的行动;中共还特别强调政治思想教育和世界观改造,所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商店医院曾长期实行每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政治学习的制度,强迫所有人在学习会上表态赞同党的精神宣传。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舆论高度壹律”。  

  1956年5月,中宣部长陆定壹曾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突然作了壹个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题的报告,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意见的自由”。尽管该报告划定了壹些界限,如应当批判“崇拜美国的思想”、必须“向苏联学习”,还有胡适、梁漱溟、胡风的思想是应该消灭的“有毒”、“有害”的东西[39],但中共允许争鸣的宽容大度还是受到国内外人士的好评。可是,当天真的知识分子响应党的号召刚刚“鸣”了壹下,便遭到反右运动的严厉整肃。毛泽东在“引蛇出洞”后才说了实话:没有什么百家争鸣,“而是两家争鸣,......壹家是无产阶级,壹家是资产阶级”。[40] 更准确地讲,所有不合官方意识形态的思想言论都被视为资产阶级“毒草”,不能争鸣,只能批判,唯有被捧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可以壹家独鸣。  

  马克思这样批评过他那个时代的专制政府:“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41] 这段话可以原封不动地套用在全权主义专政的国家。马克思可能怎么也想不到,高举著他的“旗帜”的“信徒”们建立的专政国家对舆论的控制远比他所见过的专制国家要严格彻底得多。在文革高潮期间,全中国只闻见毛泽东壹人的声音,他的语录每日在报纸的显著位置反复刊登,电台播音时间的壹大半在广播他的语录或语录歌;五年内毛的选集、语录、著作选读就印了42亿册[42],全国遍地是毛像和毛语录的“红海洋”;人们说话、写文章必先引语录,甚至有壹段时间人人要每天履行祈祷般的“早请示、晚汇报”以及毛语录“天天读”等政治仪式,还要跳“忠字舞”、唱语录歌以表政治忠诚;壹旦毛有什么“最新指示”发表,人们就必须连夜集合、上街游行庆祝,哪怕顶风冒雨也不能稍歇。几乎人类历史上所有可以想象得到的各种思想灌输手段都被充份调动起来,以便把全体人民的思想定于壹尊。  

  中共对文艺的控制比苏联更严。仅以音乐界为例,斯大林时代的苏联还有情歌创作的空间;而在中国,把新疆民歌改编成动听传世之作的王洛滨却被关进监狱,创作了表达知识青年思乡情绪歌曲《我的家乡》的作者竟被判处死刑,演奏德彪西的无标题音乐也要遭到批判。按照毛泽东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文学艺术只能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文艺作品如不表现阶级斗争、不突出“高、大、全”的工农兵英雄形像,而去描述普通人的所思所为,便会被批判为“人性论”、“写中间人物论”等。这样,歌功颂德、充满火药味、纯属宣传的作品走红,而许多真有才华的作家、艺术家却再也写不出好作品了,有的乾脆搁笔改行。不愿媚俗而敢于在作品中表现真实生活或对现实有所批评者,几乎无壹幸免地要挨整。在数十年时间里,从毛泽东钦定的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始,无计其数的文艺作品被冠以种种罪名遭到批判、禁演、禁出版。[43] 在首先向文艺界开刀的文革中,声讨“反动小说”、“黑戏”、“黑画”、“黄歌”等声浪不绝,全国只有八个样板戏可看。那时创作的“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壹歌,首句竟蛮横地连用四个“就是好”,似乎谎言多重复几遍就是真理了。这类空洞、虚假的文艺作品只具有把人们的精神导向简单化、狂热与麻痹的功用。  

  建国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先后被扣上“资产阶级学术”的帽子,甚至被取消,这比苏联取消社会学的做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哲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及其他领域的研究被引导到论证党和政府的决策、为其解说辩护的方向。学者通过真正的独立思考而得出的研究成果若不符合党的意图,不仅不被认可,还往往给研究者带来政治灾难。例如,率先研究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作用的顾准、孙冶方,主张历史主义、反对以论代史的翦伯赞,哲学上提出“合二而壹”论的杨献珍等都遭了难。在学术界,用政治批判来替代学术争论,所有的学术批评壹面倒,受批判者没有申辩的自由。[44] 窒息的空气造成学术界唯上避真的恶劣风气,学术刊物的内容陈陈相因、极少创见。壹直到八十年代,虽然党鼓励了思想解放,但对人道主义和异化论的学术探讨仍被当作“精神污染”而遭到批判。在思想禁锢下,自然科学壹度也被视为“阶级斗争的武器”,不同学科被插上不同的阶级标签。例如,从事遗传学研究的被视为搞“资本主义国家的老壹套”,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亦被批判。而苏联的科学理论却被视为金科玉律,如给米丘林的自然科学观点加上了唯物主义的政治桂冠,欲对之质疑便属“政治上有问题”。[45] 在专政体制下,科学和科学界也成了权力的附庸。在“大跃进”的狂澜中,著名物理学家钱学森居然在《中国青年》杂志撰文,为亩产数万斤的政治牛皮提供“科学”的背书,玷污了科学家的良心。  

  政治上的愚民教育对教育事业造成了严重破坏。中共提出,教育的首要目的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学校要培养的是“又红又专”的“全新的人”。高教部曾规定,大学课程总学时中政治理论课要占百分之十。中小学教材中不仅语文、历史课本有大量政治内容,甚至在壹些数学应用题里也充斥著政治语言。文革中毛泽东关于“书读得越多越蠢,学生要把阶级斗争当作主课”的指示,导致学校里蒙昧主义盛行,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断,老师不敢教,学生不愿学。而壹些“头上长角、身上长刺”、要“让毛泽东思想统帅自己的每壹根神经”的青年却被树为榜样,偏激、盲从、虚矫乃至残忍的行为反被张扬。如此培养出来的学生知识贫乏、精神偏狭、思想奴化,恰好成为政权所需要的打手、卫道士与驯从者。多年对教育体系的破坏造成了严重的恶果,从1982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来看,全国有23.5%的人口是文盲半文盲,而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仅占0.6%。  

  在改革之前的相当长时期内,由于民众长年生活在思想灌输、愚民教育、言论管制当中,被迫放弃自己的大脑的思考功能,只会机械盲目地“信仰”官方规定的主义思想,习惯于按政府规定的调子表态,民众的现代政治常识、政治识别能力、政治思维能力、政治参与能力相当低。许多人除了知道“表态”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之外,几乎没有个人独立的政治看法。而凡是敢于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的政治见解、不认同官方观点的人,壹概被视为异端或反动的思想犯。例如,北京大学学生的“X小组”、银川的“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南京壹些中学生组织的马列小组等,都以反革命罪遭到镇压,许多成员被处以极刑。北京农大毕业生鲁志立说过,文革“禁止壹切为世界公认的民主权利,以至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残酷镇压壹切反对或仅仅不同意暴力统治的人民,......竭力推行愚民政策,施行奴化教育”,结果他竟为此言论而遭枪决。[46] 在国民党时代,中共领袖瞿秋白尚能唱著国际歌走向就刑地,而在七十年代里质疑极左路线的张志新临刑前竟被残酷地割断喉管。不同声音连鸣壹声都不被允许,中国又何来“百家争鸣”?!掌权者独享“鸣”的权利,而广大人民只好变成“沉默的大多数”。[47]  

  13. 不断找寻专政对象的“运动”    

  中共掌权以来十分频繁地发动各种“运动”,据粗略统计,总共有过约40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运动”。邓小平上台后虽表明“不搞运动”,但仍然主导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类政治运动,其手法与以往的运动相同,都是由上而下层层布置动员,人人被强制“学习”表态,只是范围小壹些、时间短壹些。中共政权因此被某些学者称为“动员式或运动型政权”。[48] 不断发动“运动”是全权主义制度的壹个本质特徵。Arendt指出,在极权主义政权下,“运动始终是国家的行动中心”,这种政权“不是壹个任何壹种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而是壹种运动”。[49] 运动的目的不仅是要打击所谓的阶级敌人、并千方百计地把对自己统治的壹切潜在威胁封杀于萌芽状态中,还试图藉此造就顺民、最终达致“改变社会及个人、制度、心理等各方面的发展方向”。[50]  

  这些运动都是以建立或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名义进行,每次运动都要寻找和打击壹些专政对象。划定阶级敌人的标准可能是经济地位、也可能是思想意识[51],这样打击对象的范围就可能是无限宽的,任何公民都有可能被划入反动分子之列。往往今天的整人者明天就成了挨整者。在改革以前的年代里,谁壹旦成为阶级敌人,就可能被送交公安机关、劳改农场或下放基层或边远地区,即使侥幸能留在本单位、本地接受“群众专政”,其日子也绝不好过,整日受监督,经常陪斗,饱受人格侮辱、生活虐待和精神摧残。幸而获释或平反者,其档案也永远被抹上壹笔黑,其子女、乃至孙辈都被视为“狗崽子”,在入学、就业、工作乃至婚姻上倍受歧视和不平等待遇。 

  历次运动常事先确定要整肃的人的数量或百分比。1955年5月毛泽东在15省市委书记会议上下达指标:“反革命五年抓150万,每年30万。”1957年他又提出,北京大学的教授副教授中“大概有10%左右的右派”。[52] 各级干部为了完成整肃指标就必然滥整乱抓无辜,许多被整肃、遭关押甚至枪毙的人都是被冤枉的。[53] 刘少奇就承认,三反运动中95%的人都整错了。毛泽东也透露过,肃反运动审查了4百多万人,搞出16万嫌疑分子,仅查出3万8千反革命分子。1956年公私合营时有70万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和其他劳动者被当作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错划率高达81%。反右中有807万人遭批判,55万余人被打成“极右派”(即“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31万余被划为“中右分子”。[54] 1959年因说实话被打成“右倾分子”的近1千万人。历次运动中挨整人数达1亿5千万[55],加上被株连的亲属,受迫害者人数之多古今中外罕见。壹轮轮大小运动造就了壹批靠诬陷批判别人而升官的人,也为排除异己、打击报复者提供了机会。[56] 多年的运动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和道德沦丧,朋友、夫妻、父子之间互相揭发、断绝关系的事屡见不鲜。正如原人民大学政治学院院长钱端升所言,“社会如沙漠和冷冰死气壹片,不讲道德道义,......人骑人,人吃人,......无人性,......成了恐怖残酷的国家社会。”[57]  

  毛泽东对知识分子深怀戒惧,历次运动中都不遗余力地打击知识分子。他曾大言不惭地自比秦始皇:“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壹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们超过了秦始皇壹百倍。”[58] 被从肉体上消灭的知识分子远不止毛承认的这个数,对知识分子更毒辣的手段是阉割其独立人格的慢性杀害。尤其是通过思想改造运动,迫使大学教授等知识分子洗脑,当众批判、羞辱自己。光是壹场反“右”运动就使对政治较敏感又富于批判性的知识分子襟若寒蝉、三缄其口。上海市长柯庆施曾学著毛泽东的口吻轻蔑地说,中国知识分子“壹是懒,平时不肯作自我检查,还常常翘尾巴。二是贱,三天不打屁股,就自以为了不起。”在歧视和不断打击下,知识分子只有时时处处夹著尾巴作人,文革十余年间更是成了贱民、“臭老九”。   

  中共极为娴熟地将学自列宁的“群众路线”用于历次“群众运动”,不少不明就里的外国左派也颇为赞赏此道,而壹些多年亲历或领导过运动的人却深知实情。早年随维廷斯基来华建党的杨明斋1930年在苏联的黑牢中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书指出,“必须根本地改变从前做事的方法,要留信用于群众,不可照旧地利用群众虚张声势”。[59] 五十年代担任湖南省委书记的周惠在“大跃进”运动后醒悟道,“群众运动”和“运动群众”并没有什么不同。[60]  

  许多运动都是为了达成领导人的政治目的、在违背人民意愿的情况下发动的。毛泽东试图通过政治运动来整肃、乃至消灭所谓的“理应消灭的阶级”或社会群体。他多次说,除了工人阶级,其他阶级如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他们的知识分子都是过渡阶级,再过若干年,都要“灭掉”,各阶级包括农民都要变成工人,“整个社会都是工人”。[61] 他后半生顽固地要推行消除壹切阶级差别、取消社会分工以达至人的同质化与绝对平等的庞大社会工程,到快撒手人环时甚至提出实行“全面专政”。[62] 这种全面专政下的社会工程试图强行把人的多元性压缩成单调如壹的集体同壹性,为此必然会不断地发动运动,力图摧毁阻碍这壹目标实现的既成制度和道德伦理。 

  [63]  

  虽然发动某些生产、卫生运动的目标似乎是为了增进人民的利益,但因其中掺杂了最高领导人的无知和自以为是以及各级干部盲目邀功的因素,就会演变成强制的操纵和无端的折腾,不仅常常徒劳无功,还令人民不得安宁。董必武1956年也承认,每次运动,甚至包括选举、购粮、贯彻婚姻法、生产、卫生运动都死人,是“强迫命令的恶果”。[64] 毛泽东除了不断地“与人奋斗”,还要“与天奋斗”。壹个典型的例子是他在1957年至1958年间掀起“除四害运动”,企图壹举彻底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当动物学家郑作新等上书指出,麻雀可以吃虫子、并不是只吃粮食的害鸟时,对自然科学常识所知不多、又刚愎自用的毛泽东仍坚持说:“我看还是把它消灭,它与人争食。”[65] 于是在全国立刻掀起了壹个消灭麻雀运动,男女老少齐上阵,敲锣、打鼓、击盆、呐喊,使惊慌的麻雀不得停落、纷纷累死摔下,众多他种鸟雀也罹了难。[66] 壹种生物仅因于人有某些不利就被剥夺生存权,成为“理应”消灭的物种,专政的巨掌竟伸到自然界,对动物也不宽容,何霸道至此。  

  14. “两把刀子”与“第三个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报告中宣称:新中国“最好的先生”是苏联共产党,要“走俄国人的路”。1954年刘少奇在宪法草案报告中也说,“我们所走的道路就是苏联走过的道路。”在政治上这条路的主要内容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是从俄国学来的。[67] 所以,建国后不久中共就把苏联的以党代政、亵渎法律、残酷镇压那壹套通通照搬到了中国。  

  然而,1956年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对斯大林的批判,揭露出“无产阶级专政”鼻祖国家的黑幕,这极大地震动了决心师法苏联的中共高层。时任毛泽东政治秘书的胡乔木后来透露,当时他们看到“苏联揭露出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下于历史上任何最专制最暴虐的统治”。中共政治局、书记处为此多次开会商讨因应之策。最初毛泽东还赞赏赫鲁晓夫勇于揭盖子的举动,中共发表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壹文,批评了斯大林的个人迷信等错误。但中共不肯把原因归结到制度层面,而是归因于斯大林的主观主义、脱离群众、个人专断等认识问题,强调“无论有怎样的错误,......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总是具有极大的优越性”。不过毛泽东在内部谈话中还是承认,斯大林破坏法制的事在西方民主制国家不可能发生,美国的政治制度也有可取之处;他指出,中国现在的办法比资产阶级民主初期“更退步”,并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犯错误,包括“对人民的专制主义”。[68] 他甚至极而言之地讲到,我们现在还处在训政时期,实行的是愚民政策。[69] 当时毛的这番反思确实有壹定的深度。  

  其他中共领导人也曾对专政的弊害有所省思并力图补救。刘少奇曾考虑加强人大和报纸对政府的监督并限制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认为“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周恩来谈到,“专政的权力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还是可以学的”。他还说,“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是: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而扩大民主更带有“本质意义”。[70] 在这种气氛下中共的八大决议认为,国内阶级矛盾已让位于先进的社会制度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强调经济文化的发展,“加强人民民主的法制”。[71] 为了表示中共不搞个人崇拜,八大修改的党章删去了“毛泽东思想”壹词。  

  不久后发生了匈牙利事件,中国国内也有工人罢工、学生罢课,毛泽东立刻警觉起来,他意识到再提扩大民主和改善制度等问题就可能危及党和自己的统治。于是毛泽东改变了对批判斯大林的态度,在11月30日召见苏联驻华大使时他表示:“斯大林执政期间的根本方针和路线是正确的”;他还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东欧国家出事是由于阶级斗争没有搞彻底。从此,毛泽东重新祭起列宁和斯大林“两把刀子”,认为苏联领导人连列宁主义也基本丢掉了。这样中共开始为斯大林辩护,在随后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壹文中明确地强调,斯大林的错误“不是由社会主义制度而来”、“社会主义民主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允许同无产阶级专政对立起来,都不允许同资产阶级民主混淆起来”。[72]  

  毛泽东虽然知道人民与党有矛盾,但不同意某些干部提出的解决办法,即人民应当有讨论国家大政方针的权利与自由的“大民主”,毛认为那是“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壹套”。[73] 他主张的是“有领导的自由”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只能在党的控制下搞“小民主,小小民主”,和风细雨地让群众帮助党整风。不料在整风中党内外都有人指出了制度问题。例如,内蒙古第壹书记乌兰夫坦言:“党专了政,党领导壹切,党员是领导干部,自然党员地位随党而提高,......人的职权到了独专独领的独尊地位,......自然造成官僚主义。......壹切必须尊奉马克思学说为宗派,列宁主义为教条,自然产生宗派主义和教条主义。这个矛盾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政治上制度上的矛盾。”农工民主党副主席黄琪翔则认为:“苏联制度,无论党内党外,皆无民主,绝对是党阶级和领袖独裁。我到苏联去考察,所得的事实是如此。它那种政治制度,完全是100%愚弄苏联人民的。社会主义不过是宣传而已,其实行不通。......人民失了望而不信仰,故到处设了集中营的黑牢,凡壹人反社会主义,全家以及亲友可以联罪。这种社会古今中外也没有听闻过。中国共产党以苏联为领导,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也弄到党内外缺乏民主,缺乏自由,动辄镇压和肃反,......这都是苏联式的政治制度,向苏联看齐学来的。实在太危险了。”[74] 这些真话实话揭露了中国政治制度的要害问题,并指出这是师法苏联的结果,等于是指责中共走错了路。当然,毛泽东及中共上层对此是绝对不会容忍的,壹涉及制度问题便言者有罪。于是,“小民主”、“百家争鸣”中止了,立刻开始了反右运动。   

  为了捍卫自己的专政体制,抵制国际共运中出现的改革浪潮,中共把壹些外国共产党批评专政制度、主张“结构改革”的主张以及苏联国内外政策的壹些改变壹律视为修正主义,发表了《列宁主义万岁》 等壹系列批判文章。中共重新搬出列宁的话,“在无产阶级革命某些重要的问题上,壹切国家都必然要做俄国已经做过的事情”,藉此表示坚持斯大林模式的决心。在邓小平具体负责指挥的与苏联及东欧国家对垒的“反修”论战中,争论的焦点之壹就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为了说明专政有长期存在的理由,中共的“理论家”们大段引用马恩列斯语录,论证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还存在著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还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因此需要不断进行阶级斗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教条主义式顽固态度确如法共所批评的:“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歪曲到只保留壹些僵硬公式的地步,并赋予自己马列主义大传教师的权力来负责传布教条。”[75] 在批判苏联修正主义的同时,毛泽东壹反中共八大的决议和自己早年关于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90%已经消亡的估计,危言耸听地夸大国内阶级斗争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党内出修正主义的问题。随后毛就开始不断地把阶级斗争扩大化,最后把斗争矛头指向因帮他收拾“大跃进”后的残局而在党内赢得威信、让毛感到威胁的刘少奇,给刘及党内其他高级干部套上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赫鲁晓夫式的人物”等政治帽子。  

  文革发动后,毛把他推动的这种以个人崇拜为动员和指挥手段、通过政治高压强迫群众为其所用、由下乱上的政治运动模式称为所谓的“大民主”。1967年《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的元旦社论指出,“无产阶级大民主”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同时专政又是实行“大民主的保障”。至此,毛泽东自鸣得意地认为,自己不仅在实行专政方面比斯大林的办法多,而且在理论上也前进了壹步,因为斯大林不承认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代里社会上存在著阶级和阶级斗争,而毛自己则在理论上提出了整个过渡时期始终存在著阶级斗争,因而始终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并通过文革开始了在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实践。于是,在毛授意下写作班子写出了“沿著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壹文,于1967年11月6日发表,该文首次把中共从反修论战以来逐渐形成的壹些观点归纳起来,称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自我吹捧为马列主义发展史上的“第三个伟大的里程碑”。这壹理论后来壹度被载入党章和宪法。  

  壹些西方左翼人士和个别的中国学者认为,毛泽东脱离了列宁主义轨道和苏联政治模式、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他们特别对毛式“大民主”称赞不已,甚至有人主张批判地继承毛的“大民主”理论来建构中国未来的政治体制。其实,毛式“大民主”是巩固和强化列宁、斯大林式专政的壹种群众暴力型手段,在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壹点上,毛泽东完全继承了列宁主义的精髓。[76] 正如Isaac Deutschers所见:“中国共产主义直接传自布尔什维克主义,毛站在列宁的肩头。”[77] Miliband注意到,毛从来不让群众参与任何不受党控制的制度设施或结构。[78] 其实,毛像列宁壹样鄙视任何民主的具体形式,1967年初他就表示:“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制,这些都是形式。我们不在名称,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主要是看哪壹个阶级掌握政权,谁掌权,这是根本问题。”[79] 他眼中的“大民主”不过是巩固党与他个人权力的手段而已。毛壹生发动过两次“民主”运动,即文革中的“大民主”和反右前整风中的“小民主”。比较这两次运动可以看到,它们都没有任何制度和法律保障,而是任由统治者予取予夺;其目的都是维护壹党专政制度,故不可能解决此制度伴生的官僚腐败;两次运动的都毫无民主可言,在前者中被批判者失去了辩护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在后者中则是批评者的言论自由乃至人身自由随即被剥夺。龚小夏的“毛泽东的伪激进主义”壹文十分透彻地剖析了“继续革命”和“大民主”的实质:“毛泽东的文革思想尽管有激进主义的外表,但在本质上不过是斯大林主义的壹种翻版,甚至可以说是斯大林政治、社会专制主义更为严厉的壹种表现形式。”  

  15. 封建专制主义还是全权主义专政?   

  近年来反思文革悲剧时,中共高层和壹些学者把建国以来政治制度的缺陷和政治生活中的弊端归于“封建主义”遗毒或烙印[80],这是重大的认识误区。首先,把中华民国以前两千余年的中国社会称作封建社会本身就是个错误,其根源在于教条地搬用了欧洲的历史阶段划分模式。其实自秦以降中国历代王朝都是集权制而非封建制,秦代在“废封建置郡县”的基础上逐步完备了中央集权官僚制度,这恰恰是封建制度的对立面。把集权制度下形成的传统政治文化视为封建主义是壹种史学上的重要概念错误。其次,把建国后几十年的失误推到古人身上,实际上是在为苏式制度的失败找替罪羊,是对权势献媚。然而,上述误区至今未得校正。在反思当代制度问题的知识精英中,痛骂几千前老祖宗者有之,责怪长城黄河者有之,甚而对儒、道、释等传统文化大加鞭鞑。其实,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并不全是负面经验[81],传统文化中儒、道、佛的仁爱、中庸、宽柔、无为、虚空的思想与“专政”的残忍偏激、强力镇压、无所不管的极端霸道亦相去甚远。况且,在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宗教的大陆之外的华人社会里,也有成功的民主化范例。当然,集权专制主义的壹些遗毒,如家长制、壹言堂、等级制、论资排辈、偶像崇拜、世袭制、裙带关系等,确实影响了中国大陆的政治。熟悉古籍的毛泽东就极其熟练地将历代王朝的君人之术溶于他的“专政”实践。但过去几十年来建立的那些以党代政、党大于法、党政不分、高度集权的领导制度,如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分口领导政府工作、政府各部门内成立党组、党委派管干部的组织原则、政法系统实行党内审批制等,都是从苏联照搬的“舶来品”。[82] 防碍中国政治制度民主化、法治化的主要障碍,是披上了“最先进、最科学、最革命”外衣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及苏联全权主义专政模式。这种全权主义专政与中国历史上的集权专制制度确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专横、暴虐、集权、独裁,故可被称为“壹种新的专制制度”。中国的现代全权主义专政与古代专制政权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不像前者那样对人民实行全面严密的控制,在壹些领域尚给民众留有自由活动空间;后者的暴力主要针对反对自己统治的敌人,而前者则对任意划定和选择的欲消灭的阶级和个人施加压迫,不管其有无反对政权的行为。  

  全权主义专政要按照意识形态的要求重塑人类、改造社会,以达预设的乌托邦目标。列宁和斯大林把民主当成“肮脏的外衣”抛弃掉,把法治视为专政的对立物,建立起壹个政治上高度集权、经济上高度集中、思想文化上高度专制的专政国家。在全权主义专政下,党的政治性向各个领域拓展延伸,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壹体化。它用政治权力(特别是靠独握武装力量、垄断传播媒体、掌管经济资源的党)彻底控制壹切公民的日常行为、包括人们的思想态度。[83] 其他任何专制统治也未像全权主义专政那样,把统治权随时无限制地侵入社会的每个角落,干涉到人民生活的每个领域,乃至人们的衣著、发式、喜好、私交。在高度泛政治化的体制下,人们无所逃遁,找不到不受政治影响的世外桃源。中共从苏联学习继承过来这种专政制度,若说这套制度带有专制主义色彩,其根源更多地与苏联模式有关,而主要不是从我们的老祖宗那里直接传来的。因此,在政治体制问题上单纯批判封建专制主义实际上具有转移视线的作用,无助于认清新中国制度的真正传承,更妨碍政治体制改革。   

  16. 专政的转型与绪余    

  与斯大林死后的苏联相似,毛泽东死后,特别是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发生了壹系列积极的变化,政治上趋向于“去激化”(deradicalization)和制度化。1982年的宪法恢复了1956年以前“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以摆脱“无产阶级专政”在人民心目中留下的恶劣印象,也试图减少专政的严苛程度。中共开始强调集体领导,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大批受迫害者被平反昭雪,不再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对经济、文化、个人行为及言论的干涉有所放松。同时,通过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加快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这些变化使政权的全权主义程度减低、并朝威权主义体制转型。  

  力倡改革开放的邓小平[84]在推动经济改革的同时,深感“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认识到中国原来的政治体制“是从苏联模式来的”,有权力过份集中、党包办壹切、干预壹切等弊端。但他仍未能彻底摆脱俄式政治教义,壹旦感到壹党专政受到威胁,便毫不犹豫地取缔“民主墙”、压制异见分子、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特别强调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作用,拒绝“搞互相制约的体制”。[85] 既要坚持列宁主义精髓,又想改革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无异于以子之矛功子之盾。在这种思路下,壹切对民主自由的要求都被批判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精神污染”,任何政治改革的举措都举步维艰、命运多歹。总书记胡耀邦曾主张“全面而系统地改,......破除陈旧的、妨碍我们前进的老框框、老套套”[86],结果本人却被旧势力、旧思维所吞噬。继任的总书记赵紫阳扎实地推进政治改革,在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提出了党政分开、权力下放、建立公务员制度和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等方案。但由于“总设计师”设定了“不能搞三权鼎立”、“不能放弃专政,不能迁就要求民主化的情绪”等界限[87],把政改限制在提高效率、增加活力、加强法制、保持稳定的范围内,政治民主化的方案只能胎死腹中。  

  过去二十年来,人民对社会不公、以权谋私、官僚腐败、物价上涨等现象极为不满。“六四”事件充份暴露了中国政治体制的严重缺陷和中共领导层政治理念的僵化滞后。早在二百年前美国总统杰弗逊就说过:“假使人民会因不满而对统治者发生小规模反抗,从某种角度来看,这种反抗有其价值。因为政治世界中需要有反抗,如自然界有大气和风暴壹样,这对于壹个政府的健全是必要的良药。......我确信人民的良知,......他们可能壹时误入歧途,但很快会自行纠正。人民是统治者的唯壹监察者,甚至他们的错误也可使统治者不致违反政治的正确原则。对于这类错误若处罚过重则将摧残人民自由的唯壹保卫者。”[88] 号称“人民”政府领导人的认知其实远不如二百年前美国总统的看法开明,因为“人民”政府其实并不是民选的,而是靠专政维持的。  

  “六四”的枪声招致国际社会的壹致谴责,这使苏联东欧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政权感到压力,也使那里的人民警醒。不久,东欧发生巨变,随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诞生地苏联也发生了历史大转折,1991年7月苏共中央通过了新党纲,放弃了马列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由苏共培植起来的、多年来师法苏联的中共,面对“苏东波”的巨大冲击,竭力抵拒变革;在反“和平演变”的喧嚣中,举起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稳定压倒壹切”的口号。为了让“红色江山”代代相传,中共刻意加快培植提拔高干后裔担任党政军高级职务,并让他们掌握银行、国有大企业大公司的领导权,同时任用恭顺的技术官僚。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领导层中,不少人曾在前苏联东欧留学或实习过,又多与老壹辈共产党人有血缘关系,其所受的教育、经历和切身利害关系使他们坚持陈旧的思维定式,政治上十分保守,更缺乏任何推动变革的胆量和气魄。新领导集团从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的政治改革思路大步倒退,在十四、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把十三大确定的政改原则全部删除,固守著披上了“社会主义民主”外衣的专政体系,把这当做其权力的最后基础。同时,还强化了意识形态宣传,甚至壹度试图重新树立对领袖的个人崇拜。然而,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具个人魅力的强力型领袖已壹去不复返了,当今领袖无论如何做秀也再难赢得社会的尊重;经济市场化过程削弱了人民对国家的依赖;意识形态教条和各级官员的言行之间的强烈反差,使人民早已不再认可这些教条,对政府的信任日益下降。这个残存的专政其实已失去了越来越多的支撑,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中国目前的体制比较接近“不完全极权主义”(partialitarianism)。中共既然不肯放弃独掌政权,就不可能通过民主政治的程序来取得政权的合法性;只能以“我打的天下只能我来坐”的口号压制所有求变求进步的呼声,靠听党指挥的枪杆子震慑,指望经济发展能增加壹点“绩效合法性”。经济进步虽不壹定自动导向政治民主,但指望经济绩效来挽救壹党专政就更靠不住。且不说最近几年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也不说畸形繁荣中无所不在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贪污腐败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不满,仅就经济发展过程本身来看,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利益分化、贫富差距急剧扩大[89]、工人农民普遍生活艰难等现象都表明,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日益缩小,中共继续垄断政权所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失去了社会主义光环的专政将难以继续维系。即便中共高层以防止混乱为借口而回避变革,但不走冒进仓促的政改道路不等于排斥政治改革。要维持真正的长治久安,最好的办法是积极、稳妥、持续地推进政治改革,逐步建立宪政民主制度。  

  总结:比较、剖析、解构  

  自十月革命建立起世界上第壹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后,毛泽东曾称许它“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90] 二战后世界上壹度有三分之壹的人口生活在这种制度下,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曾盛极壹时。然而,临近20世纪末,据说能为人类带来最美好前景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却像貌似坚固的柏林墙壹样,在人民的捶击下壹块块倒塌[91],相继崩解,被人民弃如鄙履。这壹历史进程提出了重新评估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实践及其后果的学术任务。下面,笔者依据对无产阶级专政在俄、中的具体实践,试图从几个方面作壹粗浅的评析,作为这篇长文的总结。  

  (1)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以为,产生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主义革命应当发生在“工业较发达、财富积累较多、以及生产力较高”、工人阶级比重大、建立了代议制等“相应的政治制度”的西欧北美资本主义国家,而且这种革命应当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92] 这壹预言从未成为现实,看来今后也很难成真。随著当今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的改变,在发达国家中白领中产阶级不断增加,而被马恩赋予资本主义“掘墓人”任务的工业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剧减,而且生活在社会福利保障下,很难产生激进的革命要求;知识经济的发展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失去了意义;甚至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阶级”等核心范畴也受到后马克思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理论流派的质疑与解构。在日益多元的、人民享有充份民主权利的国度里,怎能期望占人口少数的工人阶级建立他们的专政?显然,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已经落空。  

  马恩绝没有想到,无产阶级专政会首先在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资本主义不发达、曾为君主专制顽固堡垒的俄国诞生。在经济文化落后、小资产阶级人数众多的俄国,列宁提出用“专政形式的强迫手段”与“严整的组织”去镇压众多的反抗者并强制人民服从布尔什维克的壹党专政,似乎是必然的结局。斯大林则进壹步强化了政治上高度集权、经济上高度集中、思想文化上高度专制的制度。比俄国更落后的中国建立了专政制度后,与苏联壹样也用高度专制的政治权力实行强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并开展了文化革命。只是因两国的国情、领袖个性等差异,其方法、内容略有不同而已。列斯比较重视专家、技术、机械的作用,而毛泽东则有更浓厚的小农平均主义意识、更严重的反智主义、更强烈的唯意志论、更荒诞的乌托邦思想。结果,中国的专政实验比苏联还要荒诞:“大跃进”成了大倒退;苏联的文化革命多少还带有壹点提高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使命,而在中国却成了“大革文化命”。这样的结局应验了普列汉诺夫的预言:在壹个经济条件不成熟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然会导致壹种新型的专制。  

  (2)专政的主体与对象  

  无产阶级专政的工人主体论始终是个抽象概念,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专政的主体与马恩的设想完全不同。专政有独裁之意,把“民主”与“专政”两个相互对立的术语拉在壹起本就荒诞。于浩成认为:“专政的意思就是壹个阶级独自掌握而不同其他任何阶级分享领导权。”壹个阶级实行独裁,就不可能有其他阶级的民主。让“人民”来“专政”也说不通,因为专政从来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占社会大多数的人民不可能去直接实行统治。卢梭在《民约论》里指出,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是违反自然秩序的。顾准认为,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起码是壹种“奢望”,它“不是空洞的理想,就会沦入借民主之名实行独裁的人的拥护者之列。”[93]  

  如果在建政后迅速剥夺剥削阶级的财产和社会地位,壹旦这个任务完成,就象斯大林所承认的,“所有的剥削阶级都消灭了”,社会上只剩下取代无产阶级的掌握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和集体农庄庄员及多出身于劳动阶级并为人民服务的智力劳动者。那理论上究竟还有没有作为专政对象的反动阶级呢?如果没有反动阶级了,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是阶级压迫工具的观点,无产阶级专政、甚至国家都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专家始终难以自圆其说。苏联和中国都先后宣布过“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于是在意识形态上就陷入了“专政无对象”的困境。为了从这个理论困局中解脱出来,斯大林在1937年、毛泽东在1962年先后提出过“社会主义越发展,阶级斗争越尖锐”的论断。遵循著这样的认知,无产阶级专政为了自身的延续就必须不断地挖掘、制造被专政的对象。  

  毛泽东也曾强词夺理地把犯有杀人、放火、盗窃、诈骗、流氓罪的罪犯说成是理论上的专政对象。[94] 然而,专政是针对敌对阶级的,刑事罪犯并不是壹个阶级,以刑事罪犯的存在作为坚持专政的理由显然在意识形态上是荒谬的。因此,中苏论战时苏共曾嘲讽地反问中共:剥削阶级消灭了,难道能把小偷等罪犯当作专政对象吗?尽管如此,因为从马列主义出发实在无法在理论上自圆其说,所以这类的谬解始终能在官方说教中占据壹席之地。[95] 苏联和中国的官方教条都说,国家的专政职能仍不能取消的原因是还有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与敌对分子。[96] 这种说法已经脱离了阶级分析的概念,违背了马恩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原本含义。  

  在政治现实中,苏中两国都把批评反对现行专政制度者、要求民主的势力视为敌对力量,也都经历过阶级敌人、敌对分子越挖越多、专政对象不断扩大的阶段。最后,不可避免地会把矛头对准执政集团的成员。斯大林的“大清洗”和毛泽东的“打倒走资派”都具有异曲同工之义。尤其需要说明的是,不管共产党在意识形态上如何定义无产阶级的社会范畴[97],真正行事专政的主体从来就不是无产阶级或工人阶级,而是党组织及其领袖。在广大人民不能就政治问题自由发表意见,无权选举、监督、罢免各级政府与国家领导人的情况下,有谁会认为这些国家的各级干部是经由人民选择、代表人民在实行专政呢?在中共建国之后,唯壹的壹次让“最有远见、最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彻底性”的工人阶级参与专政的情形,是文革时期工宣队在毛泽东的“工人阶级领导壹切”的指示下壹度进驻学校,管理甚至整肃知识分子。但这只是短期局部的个案,而且工宣队其实也不过是党控制下的壹个工具而已。  

  从总体上看,现实中的无产阶级专政从来只是壹党专政的意识形态外套。而专政的对象则实际上包含全体人民,除了居于独裁地位的最高领袖之外的政治局成员都不能免除被专政的恐惧。这种专政完全不是马恩所设想的“工人阶级的政府”,也与他们视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巴黎公社内由各工人阶级党派合作执政的实践相去甚远,倒是像恩格斯批评的布朗基主义者,即企图靠“阴谋、严格的纪律、少数人的革命毅力”来“把全部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98]的情形。即便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无产阶级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也彻底歪曲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  

  (3)什么样的专政  

  马恩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虽语焉不详,但他们赞赏巴黎公社的组织原则,也有关于“完全民主的”、“自治”的“人民管理制”与“红色共和国”的模糊想法。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必须“把民主共和机构保存起来”作为社会改造的“工具”。恩格斯甚至说,“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99] 由此可见,马恩讲的专政是指无产阶级的统治,即政权的社会内容,而不是背离民主共和原则的专制,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是应当保留民主的。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者从壹开始就完全背离了马恩,从这层意义上讲,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和反动。列宁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必然使民主的形式和机关发生变化”,他摈弃了民主的具体形式程序,如普选、言论、集会自由等。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的政治形式不是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国,而是苏维埃共和国。[100] 托洛茨基更进壹步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是“最残忍的国家形式,它要用威权干预公民生活的每壹个方面”;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不可能、也不要期望它不违反民主的根本原则与形式规则”。[101] 在斯大林眼里,无产阶级专政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强有力的国家政权”[102];他主政时滥用权力、肆意破坏法制、践踏民主、剥夺人民自由,把列宁认为有历史必要性的某些暂时措施固定化、永久化,“把共产主义政治制度变为非世袭的君主制度”[103]。不幸的是,这种背叛马克思主义的恶劣制度竟在社会主义阵营内被树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样板。中共即壹脉相承地坚持苏共的专政与民主观,宣称不能“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壹套”,反对三权分立、多党制,而是仿效斯大林的专政模式、在中国建立了与苏联不分伯仲的政治制度。唯其方式略有不同:斯大林滥施“国家恐怖”,而毛泽东惯用“群众专政”。  

  俄式专政受到过许多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卢森堡认为:“民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但取消它们会更糟糕,因为这使群众无法参与政治生活。”这种“恐怖”的“剑的专政”[104]在斯大林时代变得更为残暴,也招致更多的批评与谴责。中共前领袖陈独秀就说过:“十月[革命]以来,轻率地把民主制和资产阶级统治壹同推翻,以独裁代替了民主,民主的基本内容被推翻了,所谓‘无产阶级民主’、‘大众民主’只是壹些无实际内容的空洞名词,壹种门面语而已。”“如果说无级[无产阶级]民主与资级[资产阶级]民主不同,那便是完全不了解民主之基本内容(法院外无捕人杀人权,政府反对党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权利等),无级和资级是壹样的。......史大林的壹切罪恶,乃是无级独裁制之逻辑的发展。”他指出,若不从制度上寻出缺点,得到教训,不恢复民主制,不免还会出现“专制魔王”。[105]  

  鉴于俄中等国无产阶级专政实践的结果,从七十年代起,意大利和法国等共产党纷纷与列宁主义划清界限。法共22大曾讨论过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法共理论家E. Balibar指出:“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已经损害了无产阶级专政,使它名声扫地。无产阶级专政已混同于自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党和国家对无产阶级的专政;它在实践中以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大众的政治民主。”G. Haddad也认为:“专政是扩大民主与自由的对立物。”[106] 这些欧洲的左翼政党强调,他们所主张的是建立民主的、自治管理的社会主义,坚持捍卫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原则,强调阶级联盟策略,从党纲中删除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包含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壹种恐怖与权力的论述。[107] 

  苏东巨变终于宣告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破产。环顾全球,目前仍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所剩无几,且多呈朝不保夕、气息奄奄之像。  

  (4)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转型之间的深刻矛盾  

  现存的无产阶级专政面临的问题不仅仅体现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背离,也不仅仅是因势衰孤立而没落,还表现为其官方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正被社会现状所否定。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和社会结构多元化的局面,那么,按照专政的意识形态概念,似乎就有必要镇压那些以权致富者、赶走外国投资者、剥夺他们的财产了。然而,在转型中富裕起来的企业经营者和被政府迎来的外商,不正是目前执政的共产党所支持、鼓励、保护的对象吗?当越来越多的工人的工作和生活失去了保障、沦为私营或国有企业的雇佣劳动力时,当工人的罢工面临国家机器的镇压时,工人早已被边缘化为最无助的阶层和被压迫的对象,何谈由工人阶级实行专政?  

  共产党壹向自称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因此赋予自己代表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历史地位”。姑且不论中共与工人阶级的渊源远非那么深,即就现状而言,目前党内的工人党员比例很低;即使它曾经代表过工人阶级,也不意味著会永远代表该阶级。在当前党主导的改革把工人当牺牲品的情况下,能说它还代表著工人阶级的利益吗?中国的壹些意识形态专家曾搬用斯大林关于利益壹致的观点来替共产党的专政辩护,说中共领导的专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壹致基础之上的政党制度”。但在社会存在多元利益、又出现了工人阶级对立面的资产阶级的今天,“利益壹致”显然说不通。这里,社会政治现实和党的意识形态发生了尖锐冲突。  

  中共也已意识到这里的尴尬,所以最近才提出了“三个代表”的说法,即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过,这个说法首先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能说“大跃进”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文革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吗?其次,这个提法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的基本观念。政党“是社会壹定阶层的集团组织,代表的只是社会中部份人的利益,而不是普遍利益”。[108] 今天的中国有多种经济成份、不同的利益群体,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共产党怎么可能同时代表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利益呢?如果共产党要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就等于承认自己蜕变成假共产党了;如果共产党不代表资产阶级及其他阶层的利益,它就应当允许有其他的政党来代表那些社会群体的利益,而没有理由实行毛泽东所说的“壹个阶级专政和壹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109]。如果共产党并不能代表所有社会阶层的利益,而只是代表了几个甚至个别社会阶层的利益,它也不可能“维护全体人民共同的利益,协调不同的利益”。[110]  

  中共统治的法统来自党在长期政治斗争中取得的实力地位及夺取政权后提出的共产主义目标。现在党实际上已失去其意识形态所规定的阶级基础,退回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准备长期停留在这壹阶段,也无限期推迟其共产主义目标,其壹党专政的合法性便全然丧失。同时,实行专政的党组织成员也已严重变质。各级官员中许多人入党动机严重不纯,当官发财之念在在皆是,争取入党被公然称为“捞党票”,为达此目的不择手段。即便早年入党时抱有壹些理想主义的人,长期享有政治特权、经济权力和生活上的特殊待遇,也早已脱离了人民,对这些特权充满眷恋和依赖。更何况在建国后恶劣的政治环境和逆向淘汰中,往往是盲从紧跟、说假大空话的人容易得到提拔;在逐级爬升的干部里许多人已习惯于政治投机,如故意“表现积极”、伪装“艰苦朴素”、频繁用“思想汇报”或请客送礼来逢迎上司、甚至打小报告或靠整人来往上爬;近年来贪渎之风更是在党员干部中蔓延兴盛。在这样的“大气候”里,具有独立思想、正直的人格、不事逢迎、从未以权谋私、不贪不腐败、壹向光明磊落的党员干部,实在少之又少,也难有立足之地。坚持依靠这样的壹支党员干部队伍对民众实行专政,会出现什么样的政治社会后果是不难想象的。  

  (5)绝对权力的危险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不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统治者的权力,也指向资本的权力。福柯肯定了这点后也指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权力论旨在达到统治者主体垄断占有权力,完成其正当化,并实现其最高主权的目的,因此仍是道地的主体霸权论。[111] 马恩也注意到了权力的异化,但由于他们总是以生产决定论模式将政权问题放在经济与政治的二元关系中加以分析,把权力的异化视为劳动异化的衍生物,故以为消灭了私有制就可消灭权力的异化。因而,在他们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设想中没有考虑到权力异化的危险。但所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实践证明:掌握绝对权力的专政政权及党和领袖的异化是无法避免的。  

  罗素认为,权力欲实际上是人类无限欲望中主要的欲望之壹,无论古今,权力的嗜好都是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起因。他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经济权力与政客们的政治权力统统转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员手中,肯定会造成更高度的权力垄断。在国家成为雇主,权力落入政府官员之手,社会主义对毫无权力的工人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同时,除了极少数老布尔什维克,掌握大权的革命新贵将经不起权力和财富的诱惑而堕落。因此,打破权力垄断、使权力平等化、实行社会政治的充份民主对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112]  

  德热拉斯也指出:在共产党专政的国家中,党的寡头集团靠垄断权力、所有制、意识形态来控制人民;在权力、所有制、意识形态三个因素中,权力最重要,后二者也可分别视为施加于经济与精神上的权力;在从革命的到教条主义的再到非教条主义的三个共产主义发展阶段中,权力始终起著重要作用,到了第三个阶段,即非意识形态化时期,共产主义的原则、理想、哲学、道德可以抛弃,所有制也可以改变,唯独权力不可动摇;权力不仅是用来维持制度、维护特权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实际上的首要目的与基本要素。[113]这壹写于半个世纪前的观察与分析被共产党国家今天的现实证明是非常准确深刻的。  

  J.K.Galbraith把权力分解为应得权力(condign power,指将某种选择强加于个人或团体的意愿之上的能力,通常用暴力惩罚来获得他人的服从)、补偿权力(compensatory power,即通过给予正面的奖赏,给予服从的人某些价值,如就业、职位、社会荣誉等,来赢得服从)与调控权力(多借助教育体系与大众媒介培养信仰、转变观念来达致运用权力的目的)。他认为,极权主义国家是全面运用这三种权力三管齐下的。[114] 这恰与德热拉斯的相关分析暗合。实行专政的党和国家掌握著武装力量、经济资源、大众媒体等,其拥有的权力就特别巨大。  

  拥有如此巨大权力的党政干部非常可能滥用权力。因为,按照人的本性,壹个人很难保持长久的高度献身精神,难以抗拒权力的诱惑与腐蚀。温斯坦莱曾说:“由于人类的心灵总是容易充满贪婪、高傲和虚荣,尽管他们担任政府职务之初,还有壹种为社会服务的精神,竭力像为自己争取自由那样去为别人争取自由,但是长期担任这种与荣誉和伟大有关的职务之后,他们就会变得自私起来,竭力谋求个人的福利,而不去关心普遍的自由。”[115] 因此,正如孟德斯鸠所说:“壹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壹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壹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16] 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作为代表国民中特定利益集团的政党,本来是没有合法授权来行使公共权力的,共产党是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为名把持政权,又把权力赋予从壹己小圈子里产生及“选拔、培养、造就”出来的党政干部。很难指望那些不经民选便执掌大权、又缺乏监督与制约的党政干部们会不变质,也没有什么制约能阻止和限制他们滥用权力。  

  公职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属于腐败行为,而掌握不受限制和约束的绝对权力者就绝对会腐败。中国的专政制度已产生大量的腐败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费经营私人产业、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费出国观光、公费嫖娼、用公款赌博等,多年来屡禁不止。随著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政府给了公职人员种种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力,即对各种稀缺资源设定了租金,可以寻租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包括工程项目、投资、贷款的审批权、土地使用的批准权、短缺原料与产品的配置权、生产或商品的特许权、公共设施承包决定权、出口配额的分配权等。于是,各种寻租行为猖獗,腐败日益蔓延。同时,党政领导握有的权力日益资本化,权钱交易的等级也日趋提高,从烟酒茶饭发展到贿以巨额现金、高级轿车、住宅等。由于借助政治权力便能轻而易举捞取大笔钱财,出现大批贪污腐败的干部实在是制度使然。既然绝对的权力是导致腐败的根源之壹,那么加强专政、加强党管干部和党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就只能加剧腐败。  

  (6)手段与目的  

  恢复人的自由本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结,深受黑格尔历史目的论和绝对精神影响的马克思把经过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进而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而到达共产主义,视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尽管他曾认为在俄国及亚洲的发展会有所不同,但他的俄国追随者们却对历史发展作了更加壹元论和绝对主义的解释,仿佛全人类都应当朝壹个单壹方向齐步前进,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得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阶段。在苏联及以之为模式的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人们被告知: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忍受痛苦、作出牺牲,应当在所不惜,即使失去自由和民主权利也是值得的,因为那是达到最终幸福目标的代价。托洛茨基就曾说,人们“应当从专政有保证过渡到新社会的能力的观点来评判它”。[117]  

  但是目的正当就可以不择手段吗?本文揭示的历史证实,无论无产阶级专政也好、人民民主专政也好,只要讲专政,就意味者允许个别人以他们个人或集团的意志代替法律;只要讲专政,少数人就可以随意使用专政机器来剥夺壹些并未犯法的人的生命财产;只要讲专政,就有壹部份人得以借专政之名来取消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若把在法国大革命中被雅各宾派送上断头台的法国社会活动家罗兰夫人的名言稍加改动,就可以说:“啊!无产阶级专政,多少罪恶借妳之名而行。”我们看到,壹种追求解放与自由的学说是如何转变为强权宰制的论述,造成了压迫与恐怖的现实。可以肯定,用压抑与摧残人和人性、把人贬抑为驯服工具的手段,根本不能达到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的。I. Berlin说得透彻:“没有任何理性的生命希望被挫败或被毁灭。壹个理性的人是理解在他所生存的社会里起作用的规律及事实的人。寻求不可能存在的状态是非理性的;相信它则是被壹种乌托邦的理想所欺骗。”[118]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怀著彻底改造人类的理想,大胆创造出包括无产阶级专政在内的壹系列方案,企图破坏壹个旧世界、创造壹个新世界,实具有浪漫主义色彩[119],并发展到极致成为强烈的非理性主义。  

  “无产阶级专政”的提出者与实践者希冀以强力手段来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类的平等理想。社会学家丁学良指出:“政治上的完美主义心态是绝对专制主义的思想根源”。[120] 这已被壹些热诚信仰过共产主义的人所认识。早年参加中共的顾准说:“革命家本身最初都是民主主义者。可是,如果革命家树立了壹个终极目的,而且内心里相信这个终极目的,那么,他就不惜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的而牺牲民主,实行专政。”[121] 曾是法共党员的付瑞(F.Furet)在晚年反省说,由于人们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对平等的追求,以社会平等为出发点和终极目的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便具有了空前的凝聚力;十月革命吹响了在地上建立天国的号角,它是壹场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社会系统工程,但近壹个世纪的实践证明,如果不惜壹切手段、调动壹切力量来达至这种乌托邦,壹种全新的政治形式便会脱颍而出──极权主义。[122] 这大概是怀抱崇高平等理想投身共产主义运动的人始料未及的,然而却是严酷的事实。  

  历史是壹面镜子,可鉴往知今、预见未来。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过去从未、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给任何社会带来益处。中共至今仍把它从莫斯科输入的无产阶级专政观念和模式当作马列主义的精髓和宝贝。这可能有其现实考虑,但不破除那套根深蒂固的专政理念和专政模式的束缚,便谈不上政治观念的革新与制度的创新;拒不改变专政制度,政治民主化就无法真正实现,便违反人民的意愿和时代的潮流。二十壹世纪的中国被无产阶级专政摧残的太严重了,是中国告别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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