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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主義概論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2月07日03:14:2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中國網友 寫於 二零一三年

  導言

  中國等待女權主義的大眾化已經很久了。從五四時期女大學生女性自我意識的萌芽產生至今,女權主義在中國大眾中間生根發芽了嗎?很遺憾,還沒有。但不意味著中國女性的地位沒有進步。

  中國女性地位至今取得的壹切進步,都來自於三個方面的動力:

  第壹是 建國時憲法對男女平等的強制規定;

  第二是 科技和生產力的發展淡化了體力在勞動生產中的重要性;第三是 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所帶來的眼界開闊和自我意識的強化。

  也就是說,我們迄今為止的地位進步都是外界的改變施加給我們的,而非我們主動的,有意識的追求女權主義的結果。那麼在未來,中國女性地位能否仍舊依賴這三個因素繼續進步呢?

  讓我們先從法制方面來看。 建國時那種從無到有的突破性立法時期壹去不復返了,男女平等在當今的立法者們眼中是個不痛不癢的話題,不是他們首要投放精力的地方,要依靠立法來繼續推動女性地位的提高是不太現實的。舉例來說,現在普遍困擾女性的職場性別歧視,尤其是對年輕未育的女生,用人單位不願意承擔將來孕產假給他們帶來的損失,不願意僱傭女生---按道理來講這種局面很容易通過壹項簡單的人性化法律來扭轉:也就是讓妻子懷孕生育的男員工也享有同樣的孕產假。這樣的法律不需要國家掏錢來補貼女性就業就可以把企業僱傭未育男女的成本扯平,從而消除職場性別歧視的主要動機,而且可以使孕產女性得到更多來自丈夫的照顧。西方壹些發達國家已經是這樣實行,中華女子學院女性學系 2008 年的系刊上也發表了這樣的論文 【1】,對於立法者來說這更應該是壹個很簡單的道理。但是他們並沒有這樣立法的意圖,只能說明壹個問題---女性受到就業歧視的問題並不是他們所關心的,他們不能看到這個問題得到解決能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為什麼要花精力去管呢?不僅是新的法律頒布困難,連早已頒布過的法律也有很多至今沒有找到執行之路。最簡單的例子是家庭暴力。法律在規定人與人之間不可以互相進行肢體傷害的時候,並沒有說非親非故的人之間和家庭成員之間有何不同,暴力就是暴力,按理說發生在什麼關係的人之間都應該同罪論處。陌生人之間發生暴力很容易判決,但是到了夫妻之間,就有壹股無形的力量在保護施暴者,讓法律的公正無法實現。 28 歲的董珊珊被丈夫活活打死,之前被打的時候曾八次報警,警方雖然出警但都沒有採取有效行動。如果兇手是跑到街上把壹個不認識的人打死,那就是死刑無疑了;但是打死董珊珊的兇手最後獲刑僅僅 6 年半。印度丈夫打死老婆也是判六七年,也就是說我國家庭暴力的量刑和落後的印度是壹個水平的。由此可見,如果要依靠法律來提高女性地位,先等立法等上壹個世紀,然後頒布法律之後等可以有效執行的那天,再等上壹個世紀,中國女性能等得起嗎?不行的。

  再從生產力發展來看。 科技生產力的發展能帶來女性地位大變化的那個時期也已經壹去不復返了。過去生產力的發展降低了體力勞動的社會價值,提高了腦力勞動的社會價值,減小了男女分工的差異,幫助了女性地位的提高。但是現在重體力勞動的價值已經低到不能再低了,沒有再繼續降低的餘地了,以後科技和生產力在怎麼發展,也不會再縮小男女社會工作的分工差異了。現在我們周圍的職場性別歧視,也不是因為女性比男性體力小而造成的; 壹個根本不屬於體力勞動的崗位,仍然可以明確表示不要女性員工。而且中國是人口大國,隨著科技的進壹步發展,用人的崗位會越來越少,找工作的競爭會越來越激烈,女性在男權社會搶飯碗會越來越艱難。所以靠等待科技生產力進步來改善中國女性的地位也是遙遙無期的。

  最後來看教育的作用。 女性受教育水平提高帶來的女性意識覺醒是最終實現男女平等的決定因素。女性的思想決定她的行為,決定她如何做人生中每壹步重要的選擇,也決定她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男權只能依靠女人的認同來傳承,來得逞,當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女性都用女權主義思想來協助自己的人生的時候,男權也就失去抓手,只能枯萎死亡。男權是依靠把某些少數女人定義為‘離經叛道者’來排斥和打壓的,而當大部分女性都是男權輿論所指的這種‘離經叛道者’,她們也就稱不上離經叛道了,男權的打壓和譴責對她們也就失去效果了。可以說當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女性都是女權主義者的時候,男權勢力就沒

  有能力強加給女性任何東西了。即便法律仍然不健全,女性的大眾行為也可以把法律缺失的不良效應抵消。如果每個女性在教育孩子的時候都把深刻的男女平權思想傳給下壹代,那麼男權思想在下壹代的男孩中也會絕根。

  但是,如今具有女權主義思想的女性是絕對的少數。女性自我意識的覺醒還不等於具有女權主義思想。缺乏系統理論基礎的女性意識,往往局限於女性個人或小團體中,只是壹種趨利避害意識,或者樸素的姐妹間互相認同理解和幫助的意識。這是壹個很好的開端,但是要為所有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找到根本原因和解決途徑,僅僅具有女性意識萌芽還是不夠的。

  以日本為例,日本經濟發達,政體民主,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很高,趨利避害的意識也很強,她們的‘現實’是出名的,都可以做到無利可圖則不成婚,不生育,但是她們的地位卻卻和她們受教育程度不相稱,與她們趨利避害的能力也不相稱。這是為什麼呢?

  女性地位的提高需要眾多女性的行為匯成壹股方向統壹的洪流來推動。男權社會中產生的女性自我意識是很容易被歪曲,污衊,打壓和聲討的;沒有系統女權主義理論作指導的女性,在自我意識遭到男權輿論的歪曲和攻擊的時候,很可能產生困惑和迷茫,也搞不清楚什麼是女人真正的敵人,哪條路是通的,哪條路不通。於是女性們對女性問題的理解四分五裂,在大的方向想法不能統壹,於是她們各自在生活中作出的抉擇也不能匯成壹股推動女性地位進步的潮流。

  2010 年《全球性別差異報告》報告顯示,中國女性在受教育方面已經超過男性,但是相對地位仍沒有進步。所以單純的女性自我意識萌芽,在推動女性地位進步方面已經遭遇了瓶頸,這個瓶頸的突破,只能依賴‘大眾女性意識’向女權主義思想的轉化來實現。西方女性相對地位較高的國家,都有過半數的女性認為自己是女權主義者。而我國女性大部分都不知道女權主義到底是什麼,更不要提自稱女權主義者了。如果我國的女權主義者達不到壹定的比例,不論經濟再怎麼進步,社會在怎麼往民主方向發展,女性地位也不可能達到那些國家的水平。

  女權主義的普及,總是自上而下的。這是由女權主義這個概念的學術性決定的。大眾女權的第壹步就是傳播,傳播即是行動,傳播即是實幹,任何壹個女權主義思想較普及的國家,都是先有受教育程度較高,而且不為基本的生存擔憂的女性人群以及高素質的男士來接受和推廣女權主義,向其他女性人群詮釋女權主義,用自己的身體力行來引領女權主義思想潮流。

  我們推出這個完全非營利的公益小冊子,是為了把女權主義思想從艱澀難懂,枯燥乏味的學術著作中梳理出來,結合現實講給大家,讓女權主義思想大眾化,在女性進步的中堅力量---大學女生中間首先發揮積極作用,成為我們解讀身邊現象和協助我們做出決定的工具。

  第壹章 什麼是女權主義

  第壹節 為女性主義和女權主義正名

  什麼是女權主義?女權主義就是支持男女平等,平權。這裡的‘權’是權利的權,而不是權力的權。女權追求的是平等權利而不是特權。

  我們的權利狀況如何?

  權利包括兩種,第壹是基本人權,第二是 附加權利。

  基本人權是人壹出生就應該無條件具有的權利,只要這個人沒有犯罪,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其基本人權。現在的男權輿論有壹種聲音說‘我們認為女性盡的義務少,作的貢獻少,所以女性就不該和男性具有同等的權利’ ---這種說法是以‘權利義務對等’為名來偷換人權概念。可以明確地告訴他,基本人權從人壹生下來就應該具有,不以此人盡了什麼‘義務’做了什麼‘貢獻’為轉移。基本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獲助權和公正權。

  附加權利就是那些不是與生俱來,需要盡義務和付出才能換取的權利。這部分權利我們可以用壹個簡單的公式來說明。

  享受附加權利的機會=所得/付出。

  (公式中的所得,指的是基本人權之外的所得。付出指的是勞動。)壹個人僅僅所得少,不能說明此人的附加權利受到了侵犯,必須把所得與付出相比才能看出此人有多少機會享受附加權利。

  我國的男女地位平等嗎?

  2010 年的《全球性別差異報告》顯示,中國男女地位差異得分 0.6881,也就是中國女性享有的權利是中國男性的 68.81%。我國男女地位不平等是鐵的事實,不管是國際上,還是國內官方,對此都是認同的。男女的不平等,不僅存在於落後的農村,和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群,同樣普遍存在於城市中產到上層人群之中。我們每個女性,從小都在看到或者遇到男女不平等的現象。妳周圍有沒有偏愛兒子不想要女兒的父母?妳們有沒有發覺考大學,考“工務員”女生的分數線被人為設定的高於男生?有沒有用人單位莫名其妙的不要女員工?有沒有單位招聘的不是禮儀小姐也不是演員,卻對女員工的外貌有苛刻的要求?

  有沒有感到職業女性升遷的機會少於男性?有沒有感到女性受到年齡相貌歧視,婚姻狀況歧視,私生活選擇的非議,而社會對待男人的容貌,年齡,婚姻狀況和私生活都是很寬容的態度?有沒有發現女性受到家庭和工作的雙重壓力,而男人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以稱為成功?有沒有看到有成就的名人,富豪,政府官員都是男人占絕大多數?有沒有女性遭到丈夫的暴力時法律成為壹紙空文?

  我們每個女人,在壹生中早晚都要感受到以上某些現象,沒有幾個女人可以倖免。這些不是由於男女先天有別而本該如此,不是自然造物所定不可動搖,更不是因為女性自己無能,不夠努力所致;這些是男女不平等的體現,是男權壓迫女性的結果。

  讓我們先從生命權,尊嚴權,公正權幾個方面看看中國女性基本人權狀況。

  拿生命權來說,中國女性的境況在全球來講都是有它的特殊性的。中國是唯壹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的國家,也是唯壹女童死亡率高於男童的國家。這是很不正常很非自然的,是女性生命權受到侵害的表現。到 2010 年中國男女生存與健康狀況的差距排在全球第二(第壹名是阿塞拜疆),也就是說中國女人的生存權比中國男人差的太多。

  再看尊嚴權,當男人和女人做出同樣的行為的時候,輿論會把他們享有的尊嚴拉開差距。比如有婚前性的男女,當第三者的男女,離過婚的男女,長相不好或不再年輕的男女,他們的口碑是壹樣的嗎?不壹樣,而且差距很大,女人的名聲要比男人差得多。再比如‘潑婦’這個詞,是專門造出來侮辱女人的,但是沒有壹個相對的詞來形容男人撒潑的行為。

  (古代是有‘潑皮’這個詞用來形容男人撒潑的,但是現在已經不用了)我們都知道男人比女人暴力多了,也比女人會撒潑多了,但是這個‘潑’字只用來罵女人不罵男人。這些都是女性的尊嚴權受到侵害的體現。對此,男權輿論會說,‘這不是誰故意造成的,而是自然造物所規定男女有別,本該如此’。這是壹個特大的男權謊言,早就被西方女權學者們接穿得很徹底了。我們在本冊的後面再給大家做詳細講解。

  再看公正權。公正權多指在法律和規章面前享有平權。比如高考時人為設定男女學生分數線不同,人為控制男女入學比例,就是侵害了女生應該享有的公正權。再比如用人單位故意不錄用女性,性別第壹學歷經驗第二,即使工作崗位本身並無性別需求也是如此辦理---這也是侵害了女性的公正權。

  說完基本人權再看附加權利。和其他女性地位明顯低於男性的國家壹樣,中國女性享受附加權利的機會明顯少於男性。

  也就是說,中國女性的很多付出,都得不到回報或者被社會無償占有了。何以見得呢?

  2005 年世界經濟論壇首次發布全球性別差異報告的時候,壹共只有 58 個國家參與排名,中國女性的‘經濟參與’排在第 9 名,但是‘經濟機會’卻排在第 23 名。這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中國女性出門工作的比例是第 9 名,但是出門工作得到的回報(包括工資和升遷機會等)卻是第 23 名。(2005 年後的性別差異報告把經濟參與和機會合併計算了,無法再看到兩者的區別)中國女性如此積極出門工作,如果說她們到了工作崗位上又不想努力了,顯然不合常理。工作積極性高和工作回報少,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就是女性的附加權利受到侵犯的表現。職場歧視的表現除了故意不錄用女性,還有把女性只安排在低工資或無發展的職位,故意不提升女性等。這種現象有個名稱叫做‘玻璃天花板’,就是無形的力量擋住女性的上升。之所以稱為‘無形’的力量,正是因為企業找不到正當的理由來證明女性不能勝任某類工作,或者不該得到升遷。

  有些人可能會狡辯說,企業老闆有權從維護企業效益的角度出發,選擇不錄用誰。這種藉口是說不通的。壹個人不是生下來就該享有註冊企業的權利的,妳要符合很多要求才可以註冊---這就說明,老闆開辦企業,經營企業的權利不是壹種基本人權,而是壹種附加權利(也就是需要靠盡義務來換取的權利)。而女性的公正權是基本人權。基本人權高於附加權利,老闆行使自己的附加權利是不能以侵犯他人的基本人權為代價的。也就是說,即使他認為僱傭女性對他的公司盈利是不利的,也不能成為他對女性實施就業歧視的藉口。

  從附加權利和義務對等的角度來說,企業能夠照場業是依賴社會環境支持的,所以企業也有回報社會的義務,起碼它的行為不應該阻礙社會發展。男女不平等會阻礙社會發展,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在國際上已有定論(本冊後面會有講解)。所以搞性別歧視的企業就沒有盡到它應盡的社會義務(這種義務叫做 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是不以對企業效益有利為前提的)。

  還有壹種狡辯的聲音說‘我不是歧視,我們公司以前用了女生效果很不好,所以現在決定不用了’。妳把妳和別人之間的成見,算在我頭上,只因為我和別人是同壹個性別的,這不是歧視又是什麼呢?現在來到妳面前求職的這個女生是壹個獨立的個體,妳聲稱以前僱傭過的幾個女生或者幾百個女生有什麼不好,那是妳和她們之間的問題,與我有什麼相干呢?況且男權的思維定式往往先入為主,對女性的貢獻的評價並不準確。如果僱傭女生真的可以使企業的效益受損的話,那些有法律嚴格禁止職場性別歧視的國家,企業必須僱傭壹定比例的女性,是不是他們就不要盈利,不要經濟增長了?是不是他們在國際競爭上就要輸給歧視女員工的中國公司了?

  不僅在職場,在學校里女性的付出與所得也不對等。到 2010 年,中國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得分是 98%,接近滿分,也就是和男性差距微乎其微,而且從小學到大學,女生的平均成績都要好於男生。但是中國女性經濟參與和經濟機會得分只有 69%,也就是她們的經濟權利不到男性的 7 成。如果說女生學習的時候可以做到努力,但是壹工作就懶了,顯然也不合常理。這也是女性付出和所得不成比例的體現。說到這裡,男權輿論有壹個詭辯‘女生成績好但是工作能力差,才導致女生在職場不受重用’。筆者認為,只有考試成績能夠準確說明壹個人某方面的能力,如果沒有成績數字作支持,說誰工作能力差,完全就是看誰掌握著話語權,嘴唇皮壹動的事情。如果認為學校的考試是‘應試教育’,不能夠反映壹個人的工作能力,那好,妳可以設計專門考核工作能力的考試,擇優選拔。比如公務員考試就是針對工作特點的考試,但是也常有不同性別設立不同分數線的現象。對於這種依靠強勢話語權來實行職場歧視的現象,美國的對策是這樣的:如果有女性狀告壹個公司有性別歧視,這種弱勢狀告強勢的情況,不是像中國那樣誰主張誰舉證,而是強勢壹方有義務證明自己的清白,也就是說企業有義務拿出證據證明他對這個女性採取的行為不是因為性別原因。如果公司說,‘我通過和她談話就是感覺她的能力不強,就是我的直覺’,這個是不行的,妳要拿出證據說這個女性的哪句話,哪個行為反映出來她能力不強的;如果說不上來那就是歧視。女生在升學和就業方面付出和所得不成比例,除了危害女生的眼前利益之外,還有壹個更可怕的危害,就是打擊女性工作學習的積極性。如果從前面 20 年的經驗看,女性努力學習努力工作都沒什麼用處,還不如什麼都不做省力,不如做點投機取巧的事情效果好,那女生上進的動力會被削弱的,這樣就正好遂了男權的所願,給男權輿論造成‘女人不行’的口實了。所以儘管學院和職場很多性別歧視,女生努力更不可以放鬆,對付歧視只能用努力來衝破,繞道是行不通的,想繞道只能讓歧視變得更加順理呈章,牢不可破。

  除了升學和就業方面女性的附加權利被侵犯,男權社會壹個更加嚴重的罪惡,就是無償占有女性生育和家務的付出,導致女性的付出和所得嚴重失衡。這種無償占有,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女性在其他各個領域的低下地位。男權社會為了不向女性的生育和家務勞動支付相應的回報,壹直是在貶低女性的這些付出,將其稱為是自然而然就發生的,很容易做到的,不重要的;久而久之人們壹提起誰做全職太太,就覺得這個女人過得很輕鬆。女人這些被無償占有的付出,是男權從女性身上占到的最大的便宜,也是男權的命根子。所以整個男權體系在從各個方面試圖把女性限制在無償付出的地位。職場歧視就在起著這種作用---女人事業上受阻力大就會把家庭當作最安全的地方,在家庭中要換取安全感妳就要在家庭中無償付出。女人出去工作給工資再少也是要給工資的,但是做家務生育就壹分錢也不用付給她,後者對男權社會整體是最合算的。所以壹個女人即使事業做得再好,如果不做家務不生小孩也要受到非議的。詭辯的男權輿論在這裡會說‘男主外女主內是自然分工,是發揮兩性天然優勢’。姑且不論男女之間是否真的存在這種自然分工,這裡面有個概念被偷換掉了,分工本身不是問題,只要分工的雙方都得到合適的回報就沒有問題;但是把有回報的工作分給壹方,讓另壹方做無回報的工作,這就不叫分工,叫壓迫。和家務勞動相似的壹個例子是非洲的農耕社會女人的勞動:家庭里有壹塊地專門用來種植壹家人的食品,壹塊地專門用來種經濟作物拿去換錢,女人沒權利種植經濟作物,只能種植食品,種出來的東西沒有變成錢,直接被家人吃掉了;男人種的經濟作物變成了錢,於是男人手裡有了錢,女人卻兩手空空。這種所謂的分工,就是赤裸裸的性別壓迫。

  女性的基本人權擁有程度低於男性,取得附加權利的機會少於男性,付出大大超過所得---這就叫做男權社會,有的人說‘女性只要努力工作,做出成績,地位早晚就會改善的’。

  這種說法太過樂觀了。奴隸社會的奴隸努力幹活可以換來地位的改善嗎?不可以的,最多換來壹條命。他們幹活越努力,奴隸主越開心,奴隸制度就越牢固。女性努力上進是絕對必要的,但是努力的方向要有選擇,向著順應男權需要的方向去努力幹活,努力忍受,只能強化男權體系,不能改善女性地位。

  綜上,女權是女性相對於男性的平等權利,包括基本人權和附加權利,也就是以同等付出換取同等回報的權利,也講了中國女權的現狀是很不令人滿意的。 2010 年中國男女平等情況在國際上 134 個國家中間排在第 61 位,是否就證明中國女性享有的權利在各國女性中間排第 61 呢?不是的。這是壹個需要澄清的概念。全球性別差異排名排的是每個國家男女地位的差距,是女男權利的比值,不是絕對值,這個比值越小說明男女權利差距越大,男女越不平等,排名越靠後;但這個排名不能顯示各國女性具體享有的權利誰多誰少的。

  用比值來排名,中國在 61 名,不能說明中國女性享有權利的絕對值就是 61 名。日本韓國性別差異排名分別是第 94 名和第 104 名,所以壹提到中國女權狀況不好就會有人說,‘那日本韓國女人還更差呢’。其實這樣說是不正確的,中國女性和日韓女性究竟誰享有更多權利,還沒有定論。比如日韓女嬰受的待遇好,婦女也具有單身生育的權利,這都是女性權利比中國高的表現。

  與女性的平權受到侵犯相對的,就是男性享有相對於女性的特權。男權是壹種特權,男權這個詞是象徵腐朽落後的壹個貶義詞。 男權和女權的對立,是特權和平等之間的對立,不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對立。男權的受益者和受害者是錯綜複雜的。大多數的男人,同時既是男權的受益者又是受害者;而大多數女人,都是男權的受害者。也有女人可以成為男權的純粹受益者,但是這樣的女人是很少的。

  男權是與生俱來的特權,不光是有地位的男人擁有男權,就算是貧民家裡的男孩也可以壹生下來就享有相對於女孩的特權。這壹點從重男輕女的父母對待兒女不同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如果壹個社會認可男權特權的話,也就是認可人與人之間生來是不平等的,這種思維方式擴展到其他方面,也必然導致社會普遍認可各個階層的人之間理應不平等,利用權錢來壓迫別人是順理成章。男權和其他特權都是連在壹起的,從根本上都是對‘人生而不平等’的認可,具有男權思想的人看到其他特權壓迫現象也會在潛意識裡認為那很正常,沒什麼。除非別人的特權壓迫到他本人了,他急了委屈了,開始疾呼控訴了,說憑什麼用特權來侵犯我的人權;這時候妳問他對男權壓迫女性怎麼看,他還是不覺得男權有什麼不妥,因為他覺得自己是男權的受益人。這樣的人妳說是不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樣的人來喊人權,不用理他,如果他當權的話還會和現在的特權階層壹樣壓迫其他人的---就像古代的起義者自己當了皇帝就變得和以前的皇帝壹樣。男權者叫喊‘人權問題’,女性尤其不用理他不用崇拜他,因為他說的人權是男人的權,不包括女人的平權,沒把女人當人,女人去支持他是不是自作多情?

  有人說,中國再過 500 年還是男權社會,這是無法改變的。如果女權主義思想不在女性大眾中間生根,廣大女性不使用女權主義思想來指導自己的生活,可以說這種說法是對的,我們坐等女性地位自動提高是不太現實的。但是,女權主義是男權的剋星,當大部分女性從思想上成為真正女權主義者的時候,男權就要急速下坡;女權女性教育的孩子長大成為社會主流之際,就是男權衰敗之時。這個過程可以有多快呢?香港 70 年代才終止了納妾制度,現在女性地位在亞洲名列前茅;美國 70 年代女性地位還不如中國目前的情況, 90年代的調查就顯示女權主義大大改善了女性的生存狀況,現在美國男女平等程度全球位居第 19 名。所以,在女權思想普及之後,讓廣大女同胞獲得收益只需要不到 20 年,讓男權夾起尾巴只需要不到 40 年的時間,絕對是在我們有生之年就可以享受到成果的,對我們的女兒輩更是壹筆寶貴的遺產。

  第二節 女性主義的學術分支

  《中國婦女報》總編助理馮媛說:“說到科學,沒有研究過的人不敢發言;但說到女權,不論懂不懂,誰都能站出來品頭論足。”她認為這是女權主義在中國面臨的壹種尷尬。什麼樣的人不懂女權卻熱衷於對其品頭論足呢?男權既得利益者,希望男權千秋萬代的人。如果壹個人對女權感興趣, ta 壹定會想辦法把基本概念搞清楚;如果壹個人對男權女權這兩個概念沒感覺漠不關心,那 ta 就不會花時間對女權品頭論足。如果有人長篇大論的評論女權,最後的結論是‘女性現在的狀態就挺好’‘女權沒辦法實現’‘女權不應該實現’‘女性應該更多地向男權社會奉獻才能實現女權’等等,那麼妳要注意了,這個人絕對是在為男權講話。這種長篇大論是依靠通篇的偷換概念,歪曲概念和自造概念,來得到看似通順的效果的。為了拆穿對女權主義的歪曲,讓我們來正視女權主義的真貌。

  女權主義是壹個學術概念,學術概念是學術圈子以外的人都無權更改的。再有權力的人(國王,總統),如果不屬於這個學術圈,他想去更改女權概念都做不到。再大量的民眾,想要更改女權概念,不通過學術圈認可就做不到。

  民眾可以製造日常用語,比如‘剩女’這個詞講的人多了,就被收錄成為壹個新詞,還被賦予壹個定義;但是學術詞彙,再多的民眾也不可以變更它的定義;再多的民眾想給它造派生詞,也不能被直接認可。比如男權者為了詆毀女權專門生造壹個詞‘偽女權’ ---對不起,學術界沒承認這個派生詞,妳把這個詞講再多遍它還是壹個不存在的概念。

  女權主義是非主流嗎?女權主義方法論是社會學的四大方法論之壹,而且被稱為對當代學者影響力最大的方法論。在社會學界,女權主義理論可以說是絕對的主流。為什麼在生活中我們聽到這個詞少呢?因為它還需要更多宣傳。‘萬有引力定律’的正確性是無可置疑的吧?但是如果中小學課堂上壹概不講它,只有大學物理專業的課堂上才講,那‘萬有引力’這個詞在大眾中間也會變非主流詞彙。現在中文的女權主義著作是不少的,但是都是象牙塔里做學問的人寫出來給學術圈裡面看的,語言艱深,即使想給女性大眾看看,大家也看不進去。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把女權主義的大眾化版本遞到大家手裡,讓需要它的人先從中受益。

  下面講兩個男權者常用來妖魔化女權,貶損女權的用詞:激進女權主義和極端女權主義。

  女權主義的學術流派分為四種:自由主義女權,社會主義女權,激進女權和後現代女權。每種流派都有壹套理論來解釋男權的成因,描述男女不平等的表現,和提出消除男女不平等的展望;流派之間互相評價與被評價,每個流派的理論都有其優缺點;但是它們的最終目的都是壹樣的,就是消除男女不平等。激進女權主義和其他流派平起平坐,並未被證偽;但是由於名字裡面沾了激進兩個字,嚇到男權者,而且激進這個詞和男權社會對女性性格的框定不符,說哪個女人‘激進’,就成了貶義詞。於是有的時候,女性開口倡導女權,男權者就用‘妳是這激進女權!’來攻擊她。在這裡可以告訴大家,激進女權作為女權的四大學術流派之壹,是壹個正當的理論系統,激進這個詞也並沒有貶義,不要被男權對它的妖魔化迷惑了。下面講壹下激進女權主義理論都有什麼,如果妳認同這個理論裡面的大部分,妳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對人說‘我是激進女權主義者’。

  激進女權主義說:男性統治女性,男性長輩統治晚輩,男性通過家庭內部體系來壓迫女性,通過生育和家務來剝削女性。女性從小被灌輸父權認同,長大會造成自我歧視。僅僅推翻經濟壓迫,不能保證女性的其他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女性之間應該不分種族和國界的團結友愛,來結束對女性的壓迫。

  上述這些可以說是沒錯的。如果有人非要抬槓的說‘有的女性也可以統治男性’‘女性長輩也可以統治晚輩’,那就很無聊了。同階層的男女之間,男性相對女性享有特權占主流,這是不爭的事實,還沒有哪個國家女性相對地位得分等於 1;女性長輩對於晚輩的撫養照顧為多,而男性長輩對晚輩的撫養照顧雖少,但是家長權卻沒有相應的減少,反而在冠姓權上占優勢。在夫妻離婚,子女跟母親的情況下,父親可以說基本不盡什麼義務了,判決的那很少壹點撫養費,如果他不想給,也很難執行的;然而他的冠姓權卻可以不受干涉,母親想給孩子改姓,沒有父親同意就改不成。 這都是明目張胆的占女性的便宜,壓迫女性的表現。

  激進女權主義還主張:維護和平,保護生態環境,支持女性生育權,反對淫穢色情的傳播,保護同性戀者權利。這些明顯也沒有錯。

  關於激進女權爭議較多的三個方面:第壹是‘女性和男性利益對立’說,也就是‘男人是女人的敵人’說。這種說法絕對是不全面的,因為女權和男權的矛盾決不是兩性對立那麼簡單,而是很錯綜複雜的。但是也沒有人能證明這種說法普遍是錯誤的。如果某企業要招聘壹個員工,資歷相同的壹男壹女去應聘,但是這個企業不要女員工,只要男的,豈不就是男性和女性利益對立了?當然這不能怪罪那個得到了工作的男性,只能怪男權體制,就是男權體制把男女利益對立起來的。對於‘男人是女人的敵人’的說法,應改為‘男權是女權的敵人’更為貼切;而且,男權派男人雖然現在是女人的敵人,但只要放棄男權思想就不再是女人的敵人了, 所以需要用女權思想來影響男人。但是誰也不能證明‘男人是女人的敵人’的說法是普遍錯誤的,因為男權的主要堅持者是男人,女權的主要堅持者是女人,Marilyn French 寫的《針對女人的戰爭》陳述的很清楚,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還有壹個受爭議的點,就是‘女性生來優越,但是男性生來更具攻擊性,男女生理不同造成了女性受壓迫的境地’。很多人對女性優越論感到不滿,但是誰也不能證明女性的優越性不實,也不能證明男性固有的攻擊性不實,只能說這是壹個尚無定論的說法。學術界的理論中尚無定論的很多,這很正常。可笑的是,男權製造‘男性優於女性’的論調是拿手好戲,並慣於以‘雄性生來具有攻擊性和競爭性’來作為壓迫女性的藉口;壹旦女權理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或者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有男權派不能忍受了。

  其他女權流派對‘男女生理不同造成女性受壓迫’的理論批評的聲音較大,因為男女生理差異是不可能消除的,這種理論不利於尋找消除性別壓迫的出路。於是激進女權理論在 70 年代進行了改進,轉為歌頌女性的生理特性,讓這些特性發揮積極作用,並主張男性也應該學習女性的優點。這就是激進女權理論的壹個很不錯的進步。

  第三個受爭議的點是,激進女權主張女性疏離男性。女性徹底的不與男性有瓜葛,當然是不現實的,也是沒有必要的。但是誰也不能證明壹定程度上的疏離是錯誤的。比如女性晚婚,戀愛不結婚,或戀愛不同居等, 都是對男性壹定程度上的疏離,在女權較發達的國家這都是很正常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女權和男權在性質上的不同:即使最激進的女權派別,也不過是說要疏離男性,而不是壓迫男性;雖然激進女權也指出女性先天優於男性的地方,但並不以此作為壓迫男性的理由---但是男權的全部含義,就是要壓迫女性。

  為什麼激進女權派受到外來的詬病最多呢?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還因為它做的實事最多。它救助遭到強暴的女性,為遭到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庇護所,倡導環境保護。做的實事越多就越容易被槍打出頭鳥;呆在象牙塔里搞學問不問世事倒是不容易被詬病,卻也起不到什麼作用。無數年積澱下來的男權勢力,如果沒有‘激進’的精神去破冰的話,是不可能見到效果的。可以說,沒有激進女權主義,就沒有西方今天的女權狀況。

  根據其他女權流派的意見,激進女權主義理論有兩個主要不足:第壹是不能確切的解釋男權的起源,第二是不能提出詳細的達到男女平等的方案。

  社會主義女權理論對男權的起源有個系統的解釋,但是僅僅把男女的不平等歸因於經濟因素,這顯然是很不全面的。男權的起源是壹段沒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不光是女權主義理論,包括歷史和考古科學都不能拿出證據證明男權是如何壹步步形成的。但這不意味著我們不可以認識當前男權的實質,也不意味著我們不可以讓男權走向消亡。事實上,男權已經走在消亡的路上了。

  至於達到男女平等的詳細方案,學者們壹直在摸索完善中。社會主義女權理論在這方面是最完善的,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馬克思主義和激進女權主義的融合,產生了馬克思主義的壹個新的分支:女權馬克思主義---可見激進女權主義的影響力。

  綜上可見,激進女權主義是和其他三種女權理論並列的壹個流派,和其他派別壹樣,也存在爭議點和不全面的地方。但是它絕對是壹種主張和平,不主張壓迫的正當理論派別,也是為女性地位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的派別。其他的女權主義者可以為之提出建設性的批評和意見,可以幫助它改進,為其添磚加瓦;但是男權者來對女權流派品頭論足,還是不要理睬的為好。就好比妳的小孩有缺點,妳可以批評他幫他改正,但是如果妳的仇人走過來說‘妳這個孩子如此不好,妳把他丟到井裡不要了吧。’妳是不是會說‘妳自己怎麼不去跳井呢?’

  下面我們來看‘極端女權’。這個詞在詆毀女權方面,比‘激進女權’更常被用到,市井大眾也有不少會講這個詞。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女權理論派別里根本不存在‘極端女權’壹派,‘極端女權’就是壹個被男權生造出來,沒有經過學術界承認的詞,是壹個尚不存在的概念。我們來看壹下這個詞造得有多麼拙劣。不平等的狀態是有輕微和極端之分的,好比天平兩臂是斜了壹點還是斜得厲害---也就是說不同社會的男權程度是有‘極端’

  和‘輕微’之分的。而女權追求男女平等,平等的狀態是唯壹的,就是天平兩臂完全水平的狀態,哪裡有‘壹般平等’和‘極端平等’的區別?那什麼叫做極端女權?男權者會說所有真正的女權主義者追求女權的方式都太‘極端’。可是即使最激進派別的女權者,也是崇尚和平方式的,也不主張壓迫男性或剝奪男性的正當權益,比起既暴力又壓迫的男權來說已經是雲泥之別了,極端在哪裡呢?男權者這樣說,只不過是因為他們不能忍受失掉性別特權,聽到女權兩個字就渾身不自在,就是要給它扣上壹頂‘極端’的帽子才舒服。有人把壹些女性個人的極端行為拿出來,貼上壹個標籤說,‘看到沒有,這就是極端女權’ ---拜託,那些女性往往連什麼叫女權主義都不懂得,把她們的個人行為按到女權主義的頭上,是不是很讓人無語?更有甚者,男權者編造了壹大堆‘極端女權的危害’,除了指責‘極端女權’使他們失去特權(把男權特權稱為‘正當權益’),還連‘危害國家民族’都搬出來了。極端男權社會好比壹只開水鍋,‘極端女權’的‘危害’就好比外星人要侵略地球的幻想故事,在極端男權社會講‘極端女權的危害’,好比告訴女性‘外星人要來侵略了,妳們都在開水鍋里躲好不要出來’,簡直是把人像傻子壹樣愚弄。

  前面提到的‘偽女權’,也是壹個未經學術界認可的生造詞,壹個不存在的概念。下面我們來分析壹下它的詞義通不通。女權就是追求男女平等,那麼‘偽女權’壹定是追求男女不平等的,但它作為貶義詞從男權者口中說出來,就不可能是指男權,也就是說它指的是女性壓迫男性。而女性壓迫男性,即便在母系社會都是沒有的事情,在男權社會,並且全世界沒有壹個國家完全實現男女平等的情況下,‘女性壓迫男性’更相當於是‘外星人侵略地球’的幻想故事。所以不論是‘極端女權’還是‘偽女權’,都是男權者臆造出來的神話猛獸,專門用來打壓,貶損女權。不了解女權的女性,聽到這些詞,就下意識的認為女權者的名聲很壞,不願意讓自己的名聲和女權主義者扯上關係,認為自稱女權主義者是壹件很難堪的事情,這就是男權者的目的。

  男權輿論對女權概念的歪曲,可以在網上或者書籍中,有時候偽裝成很壹本正經很權威的口吻。要了解女權問題,非學術類網站(包括身份不明的人可以任意編寫的‘百科’)以及學術圈外的人寫的書籍,信息質量都是沒有保障的,大家閱讀的時候要警惕。

  第三節 女性主義對女性及其生存環境的影響

  女權主義和我們每個普通女性有什麼關係呢?它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呢?我們為什麼要關心女權呢?

  首先,女權思想可以賦予女性敏銳的洞察力,使我們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受那些看似強勢,而實為錯誤的大眾觀點的左右,在人生的每壹步都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做出不令自己後悔的選擇,從而最大程度的保證自己的利益。男權社會布滿了坑女性的陷阱,但是陷阱邊上可不會寫著‘男權’兩個字,很多女性掉進去了,被坑了還不知道自己是被男權坑的,只道是自己運氣不佳,遇人不淑,自己做得不夠好;更有甚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掉進陷阱了,認為自己的處境很自然,是女人的正常命運。或者看到別人掉進陷阱了,也不認為這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也不知道躲避,所以不斷有人重蹈覆轍。我們宣傳女權思想,就是要幫女性們看清楚什麼是陷阱,什麼地方有陷阱,陷阱是怎麼挖的,陷阱下面是什麼圖景---從而最大程度的躲避陷阱。女權主義女性是最難上當的;不上當的女性,即使身處男權社會也可以幸福成功。

  正如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忍受和犧牲也不是女權主義;我們的直接目的就是讓每個能接受女權主義的女性先幸福起來,先成功起來。掉進陷阱的女人越少,男權也就越枯萎。

  其次,有了壹定數量的成功幸福的女權主義者,女權主義的普及才能勢如破竹;認同女權主義的女性數量多起來,女性才會正大光明的將自己稱為女權主義者,而不是害怕自己被當作‘非主流’。當女權主義在大眾中不再被認為是非主流的時候,女權主義就可以利用其大眾話語權,來創造新的倫理和民俗。不要小看倫理和民俗,它們是可以左右對法律的詮釋的。男權就是依靠它積澱下來的倫理和民俗來生存的。舉個例子: 2010 年 12 月,廣州首例婚內強姦案訴訟被駁回,理由就是丈夫強暴妻子如果判刑不符合倫理民俗。案件中的丈夫對強暴的事實是承認的,憲法中也規定違背了婦女意志與之發生關係就是強姦,並沒有說不適用夫妻關係。但是這裡男權民俗就起到了扭轉法律的作用。為什麼說是男權民俗呢?因為這個所謂的婚內性義務是壹邊倒的---丈夫可以在妻子不願意滿足他的時候強暴妻子,但是妻子以丈夫不滿足她為由來提出離婚,卻不能受到法律支持---大家去查查看就知道。法律本來是大於民俗的,並擔負著糾正不良民俗的使命,但這裡卻被民俗給影響掉了,妳說民俗的力量大不大?面對男權民俗,與其消極的說‘它太強大了,我們沒辦法’,還不如從現在開始積極製造我們的新民俗。創造新民俗需要好幾代人的時間嗎?不見得。

  比如 1979 年憲法裡的流氓罪,處罰範圍包括男女之間的‘不檢點’(不壹定發生關係),連跳貼面舞都有被判刑;而到了 1997 年,這個罪名就被取消了。為什麼取消呢?是因為立法者突然想起來應該尊重人們的私生活權利嗎?這絕對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個人生活自由的人數量多起來了,變成主流了;民俗變了,法律再處罰‘作風不檢點’就顯得與民俗衝突,顯得很蹩腳了。

  壹些法律本該處罰而不處罰的犯罪,也是由於得到了民俗的庇護,造成法不責眾。家庭暴力為什麼法律不愛管?因為犯罪人數太多了,都抓起來監獄都沒有地方裝;全村人購買婦女的山村,把婦女解救出來也就不判購買者的罪了,因為要把整個村子的人都抓走不可能。這就是法不責眾。在政府不肯幫忙的情況下,女性要保護自己,就要精明果斷起來,堅決避免陷入到這些糟糕的境地中去---我們宣傳女權主義,就是要幫助女性精明果斷起來的。這樣受害的女性越來越少了,那麼能夠成功施害的人也就少了,施害者也就不再受‘法不責眾’的保護了。所以我們的女權從每個女性精明果斷的保護自己做起,保護自己就是間接保護其他女性。

  第二章:寫給女大學生

  第壹節 學業與發展篇

  我們每個女大學生都是在艱辛的努力之後幸運的進入了大學校園,我們從高中之前就知道學業對我們人生的重要性了。在進入大學之前,家長和老師對待男生女生的學習,都是壹樣嚴格要求的;我們可能也沒有覺得學業的重要性對於男女,有什麼差別。但是進入了大學,我們就會感到壹股股社會之風向我們吹來,比以前家長和老師的教育對我們的影響力還要大;這壹股股風很可能會沖淡學業在我們心中的重要性,削減我們努力學習的信心和勁頭。在此我們要提防四個陷阱和障礙對我們的未來施加不利影響:

  第壹是‘新讀書無用論’

  第二是 學院性別歧視

  第三是 職場性別歧視

  第四是‘女性家庭第壹論’

  1. 新讀書無用論。

  現在大學生就業有難題,找工作時學歷和成績比不上家長的人際關係靠譜,對我們來說這種現象已經是常識了。所以有很多人會說大學學歷不值錢,在大學裡面努力學習沒有用了;說讀碩士博士是因為找不到工作,是沒能力的表現,浪費時間;甚至有了知識不能改變命運的說法......

  但是稍微有點頭腦的人想想就知道,現在連有大學學歷的人都有可能就業難,那麼沒

  有大學學歷會怎麼樣?同壹個人,讀了大學去去找工作絕對不可能比不讀大學找得更差。

  社會選擇人才的標準提高了,人們除了往更高標準去攀登沒有別的辦法--好比洪水不斷上升,人們只有不斷登高才有可能活命,妳覺得登高也沒用就不登了,那妳就比別人淹死的快些。雖然說學歷低的人也有發達的機會,但是全社會這種機會沒有幾個名額,這些名額再輪到沒關係沒背景的人們身上,就更少了,大部分人還是要用文憑來證明能力。

  上壹次讀書無用論泛濫在六七十年代,那時候大家都深信不疑,都認為世道就是永遠這樣下去了,讀書永遠不會有用了,能夠分配到國有企業去才是最實惠的;後來社會壹下子變過來了,變成文憑很值錢。但是大部分那些荒廢掉學業的人卻再也拾不起書本來了,那些當初幸運的分到國有企業的女工,也紛紛在中年下崗了。

  人青年的時候經受點挫折不見得是壞事,但是中年沒有學歷加上下崗就是純粹的倒霉,即使少數下崗女工奮發創業了,那也是要以折壽為代價的。我們現在選擇讀研究生,也許看似錯過了壹個就業崗位,但是就業崗位永遠是可再生資源,妳研究生畢業的時候還會有新的崗位冒出來;但是妳如果工作了幾年再想重返校園,拾起書來讀研究生,可就沒那麼容易了,到時候會有各種因素牽扯著妳。

  為什麼說高學歷將來必然有用呢(在妳不改行的前提下)?就是因為現在的社會氛圍不夠尊重知識。尤其是理工科的學生,本來學業最難,但是找工作不受待見,工資低,搞得很多學生沒動力不好好學了,好好學的也出國去了---大學生雖然可以說‘泛濫’,但是好的理工科學生可不泛濫,永遠只有那麼點。中國不靠自主科技研發過了這麼多年,還能再維持多少年不重視自主研發呢?十幾年後要依賴自主研發了,但是人才上就斷檔了:當初沒好好學的人沒法任用,出國讀書後沒找到工作不得不回國的人水平不夠好(從現在的‘海待’趨勢可以看出來),在國外有了不錯的工作經驗的人才呢?人家在國外定居的好好的,要把人家大批的搬回來,要給人家多少工資人家才肯呢?所以還是用國內高學歷,有多年工作經驗的理工科人才最合算。也就是今天好好學習的的理工科本科生。十幾年後我們三十多歲不到四十,不論對於男人還是女人都是人生中最好的時光。

  如果妳已經是壹個理工科女生,專業已經是無法更改的了,不妨好好學習多鑽研,壹定要讀研究生(理工科如果只讀本科基本沒發展)。如果男生們本科就可以找到工作了,所以不屑於上研究生了,那就讓他們不上好了,如果有人說妳們是因為找不到工作才上研究生的,那就讓他們講好了;造成若干年後持有研究生學歷的理工科人才是女多男少,不是很好的事情嗎?理工類行業不像其他行業---有些專業,沒讀過大學的人也可以通過自學和培訓來勝任相應職業---但是理工科是沒學歷就等於沒知識,學歷低就等於知識少;學歷不如妳的同輩人再想學起來也是為時晚矣。

  讀大學,考出好成績也不僅僅是為了參與國內的就業競爭,也是為了出國。有本科學位和好的成績可以用來申請美國的全額獎學金出國碩博連讀,比在國內讀省時省錢學歷還更值錢(國外給全額獎學金的學校不會是很差的);如果在國內讀完博士並有好的科研經歷,再申請出國做博士後,就連 GRE 和托福都不用考了。女生出國的動力應該大於男生,因為女生在國內無特權,受歧視多(除了工作方面還有很多其他方面),國內外女性享受的權益差別很大,有條件出去感受壹下的女生都應該出去壹次。不管妳是定居國外還是回國,將來具有海外高學歷的中國女性越多越好。

  2. 學院性別歧視

  女生能不能和男生學習壹樣好,壹樣有才能呢?全國高考錄取女多於男,女狀元多於男狀元已經說明了問題。 但是‘女生不如男生腦子靈’‘女生不如男生有創造力’等聲音還是頑固的像壹只只揮之不去的蒼蠅,從我們小學壹直嗡嗡到大學。從小我們是聽著不少大人說著‘女生靠細心小學初中成績好,到高中智商就低於男生了’的話長大的。很長壹段時間,大學女生錄取分數線是高於男生的,招生體制用霸道的手段強行維持著‘女大不如男’的傳說。後來,當男女分數線差異受到挑戰,女學生們受到了來自家長更多的鼓勵和來自社會更大的前途壓力的時候,女生在高校被錄取的人數開始趕超男生。

  ‘女孩不如男孩’的傳說站不住腳了,另壹種為老套性別論辯解的聲音開始不絕於耳:

  ‘應試教育適合女生,不適合男生’‘女生不過是靠用功,細心和死記硬背取勝,並沒有什麼創造力’‘高考題目變容易了,於是細心的女生就占便宜了’,現在居然又有教育界的人公開宣稱對女生在高校人數增多‘深惡痛絕’。誰不知道中國千年科舉制度,八股文是應試教育的極品樣本,應試是中國男人自古的拿手強項,怎麼會是男孩的應試技巧不如女孩?

  當女生的高考分數線被人為設定高於男生,造成校園男多女少的時候,這位對女生增多‘深惡痛絕’的老師是否曾經感到‘教育體制出了問題,太不適合女生的發展了’?英國與美國的教育並非和中國壹樣的‘應試教育’,為什麼也是大學的女生多於男生?連伊朗允許女生上大學之後,大學裡同樣是女多於男。

  這種對大學女生增多‘深惡痛絕’的根源就是‘厭女症’。厭女症是滲透在包括教育界的各個角落的,它的壹個表現就是,凡是被認為是女性特有的特性,都被冠以‘無足輕重’

  甚至是缺點的頭銜。比如‘用功’‘細心’這些本來是褒義的詞,用在女生身上居然有了貶義的意味,居然成了缺乏創造力,死讀書,只會書本上的知識的代名詞。難道壹個學生用功細心的讀書不是必要的優點?難道用功細心是壹種作弊或不正當競爭的手段?難道不用功不細心的學生有理?難道用功細心和聰明有創造力互相矛盾,只有不用功不細心的人才可能具有創造力?什麼叫做‘女生只會書本上的知識?’現在的高考,任何壹道題都是應用書本教材上教過的東西來解決問題的,如果出來跟教材上的知識毫無聯繫的題目,是哪個考生都不會做的。難道給男生出壹道教材知識範圍以外的題目他們都能答對嗎?至於女生是否比男生缺少創造力,還是等到中國的教育系統什麼時候有了可以準確衡量創造力的考試,把男生女生都考壹考,再拿結果來說話吧。

  自古男權社會就是依靠剝奪女性受教育的機會和外出工作的權利,以及從小對她們灌輸‘女孩不該讀書’‘女孩讀書無用’‘女孩讀書有害’‘女性不該外出工作’的認知,來壓抑女性的創造力的。現在雖然法律上不能禁止女性上學和就業,但是男權輿論仍然在給女性吹耳邊風:‘女生不如男生聰明’‘讀了書就業不行也是枉然’。舊時代的壞影響還沒有消除,現今的壞影響又加上去,導致有成就的女性名人少於男性,更給男權輿論造成‘女子不如男’

  的口實。

  女人在歷史上創造的成就真的少於男人嗎?恰恰相反,對人類生存和進化至關重要的語言文字,農業,紡織,造船,陶藝都是遠古女人發明的。給現代科技奠基的數學,也是女人發明的(女人最早利用月經周期發明了加減乘除法)【1】。男人壹掌握書寫歷史的權利,就把女人的成就抹掉了,什麼倉頡造字,神農嘗百草,燧人氏,有巢氏。。。這些名人不是直接被寫成男身,就是史書上雖然沒有明確寫出性別,後人也自動認為 ta 們是男的。要知道,萬事開頭難,從無到有的發明是最難的。女人在遠古就有了破冰式的發明創造,為什麼到後來發明就少了呢?那就是由於男權的壓制和迫害造成的。不僅是階級社會女人的發明創造比男人少,現在華人的發明創造也比西方人少。如果說中國男人不如西方男人,中國男權派恐怕要跳起來了。

  男人比女人聰明嗎?有人可能會說‘當然,因為有研究表明男性的平均智商比女性高 3-4分’。首先,人的大腦這麼複雜,智商涵蓋的方面這麼多,是不是壹套智商測試題就可以測試清楚的呢?讓我們來看壹下男女大腦工作方式的不同。女性大腦的兩個半球能力均等,而且隨時在協作,半球之間不斷地進行信息交換,除了具有邏輯思考的本領之外還有直覺判斷的本領---也就是不經過推理直接預感到壹件事情的因果---這種能力現在還沒有科學可以解釋,所以沒有被承認為智力的壹種。男性兩個大腦半球就比較的不均等,右腦往往不如左腦發達,所以所謂‘男性理性強’,其實是指男性的‘理性腦半球’強於他自己的‘感性腦半球’,而不是男性的理性強於女性。更重要的是,男性兩個腦半球之間協作能力差,信息交換不順暢,所以男人往往只能交替使用兩個腦半球。智商是如何測算的呢?是把左腦得分和右腦得分相加的結果。處理實際問題的時候,女性可以做右腦同時使用,男人只能交替使用的話,在任何壹個瞬間,誰的可用智商更多呢?也就是說男女各拿著兩把手槍,兩把槍的射擊頻率總合是男人的比女人的高 4%,但是女人可以兩把槍同時開火,男人只能交替開火,那麼能射出更多子彈的是誰呢?這就是為什麼男性智商測試分數比女生高几分,但是學習成績不如女生,投資理財的淨收益不如女人多,創業的成功率也不如女人高的原因。

  而且,男孩的智商遺傳全部來自母親,女孩的智商遺傳來自父母各半。如果女人比男人笨的話,聰明的男人是誰肚子裡生出來的呢?如果哪個兒女雙全的父親認為自己的女兒比兒子笨,按照智商遺傳規律來講,只能說明壹個問題---他比他老婆笨。

  既然女生成績好,為什麼還有教育界的人對大學女生的數量優勢深惡痛絕呢?除了厭女症之外,還有壹個原因就是女生的就業率不如男生,拖低了大學的‘就業成績’。這是職場性別歧視的直接後果。如果大學不是積極的幫助女生反抗這種歧視,解決女生的就業問題,而是迴避問題,厭惡女生的話,就是和男權同流合污了。

  根據我們在兩個論壇網站上的發帖調查,發現了壹個現象。如果理工科女生發帖詢問自己學科的就業前途,男女回帖情況截然不同。男性 ID 的回帖幾乎不提供什麼建設性意見,而是熱衷於嘲諷和潑冷水---比如說妳做這行會影響美麗,影響嫁人,或者說妳肯定做不好,如果‘執迷不悟’就沒好果子吃。仿佛在家庭幸福和做自己喜歡的事業之間,女性只配選擇其壹,不配都擁有。而男人家庭事業雙豐收則是理所當然。其實,男人得以輕鬆的家庭事業雙豐收,就是建立在迫使女性在家庭與事業之間作出痛苦抉擇之上的。與男性 ID 相反,回帖的女性 ID 給提問者熱情的鼓勵和中肯的建議。如果有女性發壹個自信帖,表示自己要以事業為重,婚姻第二,而且相信自己壹定能行,壹定不會比男人差的話,招來的回帖男性大部分是持仇視態度的。他們會用所有常用來攻擊女性的男權輿論來打壓發帖者,他們語言不見得有什麼邏輯,甚至不見得含有什麼實質內容,只是傳達汩汩恨意的載體。

  因為男權者最見不得女性自信,最見不得女性不信男權那壹套了。與男性 ID 相反,女性ID 的回帖則大多持支持鼓勵態度。可以想象,如果壹個女性從小浸泡在男權的打壓洗腦輿論中,對她的自信心會是怎樣的摧毀作用。

  針對女博士的偏見,已經開始逐漸被撼動,因為我們周圍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女人不會因為讀博士造成不幸福。但是男權輿論還是不肯對女博士善罷甘休的,‘女博士不美麗,沒

  情調’的謊言仍在三人成虎。壹個女人長相生下來就決定了,性格成年前就確定了,怎麼可能壹讀博士就不美麗,沒情調了呢?這裡面深藏的壹個性別歧視思維就是:女性天生沒

  有意志力,沒有長遠目光,如果她長得漂亮有男人喜歡,她就會找不到北了,就沒心思學習沒心思進取了;哪個女人可以集中精力學習進取,只不過是因為喜歡她的男人太少的緣故。這不僅是對女博士的偏見,更是對全體女性的挑釁。要壓倒這種挑釁,沒有別的路可走,只有讓高學歷女性的比例越來越高,讓追求知識,享受事業成為女性大眾生活的常態。

  3. 職場性別歧視

  職場性別歧視不僅包括故意不錄用女性,還包括對女性求職者的外表提出無理要求,故意把女性安排在無發展的崗位,不給女性在崗學習提高的機會,以及不給女性以平等的升遷機會等。上世紀美國有壹種明顯的過分的性別歧視方式---讓女人給自己培訓上司。 也就是說公司想要壹個男人來填充壹個管理職位,但是公司內部的男人沒有能勝任的,只有某女人可以勝任;但是公司就是不願意讓女人當領導,於是弄個男人來讓這個女人培訓,培訓好了讓他給這個女人當上級。 職場性別歧視的其他表現及其不合理性我們在前面兩章已經講過,在此不再贅述。在這裡我們講壹下男權社會實行職場性別歧視的根源性原因,以及應對的出路。

  男權社會不喜歡女人享有好的經濟機會,壹邊進行職場性別歧視,壹邊以性別歧視的後果為理由說女人不行,兩面夾擊是為了什麼呢?就是為了犧牲女性利益來暫時緩解社會問題---直接的就是就業問題,間接的是男權的穩定問題。

  讓女性‘優先失業’就可以更多滿足男性的就業需求。

  上世紀 80 年代和本世紀,人大有兩次提出‘讓女人回家’的提案,就是為了把工作機會讓給男人。為什麼要犧牲女性的經濟機會來保護男性的經濟機會呢?因為要維繫男權社會。

  如果的女人的收入不夠養活自己和未來的小孩,而男人的收入比女的多,女人擇偶就要把愛情往邊上放,以吃飯穿衣為重,於是只要是收入還可以的男人就可以找到老婆。這樣女人經濟不能獨立,地位低,不敢離婚,但是她和小孩又有口飯吃,不會餓死。哇啦,於是男權社會‘和諧’存在,‘皆大歡喜’。但是如果女人經濟上沒壓力了,她們擇偶就是以愛情為重了(女性的愛情就是自然的性選擇本能,對男性的基因和情操都有較高的要求),而且擇偶也不見得是以婚姻的形式了。自然界大部分雄性是沒有機會被雌性看上的,壹旦女性的擇偶觀回歸自然法則,回歸愛情至上,男人要找老婆就不是有點錢那麼簡單了---長得好的男人可以憑長相,而大部分長得壹般的男性想要老婆就只能在討女人歡心方面下功夫,那麼男權就要崩潰了。清末自梳女現象就是壹個例證。女人沒有自己養活自己的機會和權利則已,壹旦有了(絲綢業),就形成壹種局面---全村不結婚的女人是大多數,結婚的才是少數。因為那個年代的男人實在沒有什麼值得女人去愛的地方。現在能夠養活自己的女人之所以還會選擇婚姻,是因為現在的男人比舊時的男人可愛了。如果女人的經濟機會再提高,對男人的情操要求就要水漲船高,拒不改進的男人就沒女人愛---女性的經濟狀況就是這樣推動女權發展的,所以男權堅決要壓制女性的經濟機會。

  職場性別歧視還有壹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企業不願意承擔女性生育帶來的成本。連紐約時報也報道了國內這壹現象:中國大齡未育的女性就業難,和用人單位說自己近期不想生育人家也不相信。當然懼怕女員工的生育成本,並不能成為企業歧視女性的理由,面試時詢問女性的婚育私事也是沒有道理的。但是法律是無意糾正這個問題的,我們只有自己用行動來糾正它:就是大家都晚育。現在女性 26, 7 歲生育的很多,妳 25 歲碩士畢業去求職,用人單位必然認為妳壹兩年內就要生育了。如果大部分女性都是 30 歲以後生育,妳 25 歲去求職,用人單位就會認為妳至少 5 年才會生育, 5 年對於現今這些短視的企業來說是很遙遠的事情, 5 年之後妳有沒有跳槽還說不準,他們也就不太會考慮妳 5 年之後的生育問題了。大家都晚育對我們別的方面也有很大好處,可以讓我們自由得久壹些,美麗的久壹些,給孩子更好的經濟條件和更成熟的教育。(女性最佳生育年齡在 27-34 歲之間,是很寬的壹個範圍,我們後面會講到。)中國在女性就業方面只有兩個可以拿來當‘長處’說的地方:第壹是女性就業率高---但是這只不過是因為能養的起家的男人太少;第二是‘男女同工同酬’ ---這也是上個世紀的歷史了,現在公司管理方式已經西化,同事之間也不能確知對方收入,老闆不給員工同工同酬也不用承擔後果,誰知道現在還是不是同工同酬呢?所以中國的女性職場狀況,現在已經沒有任何可以拿出來在國際社會上炫耀的地方了。

  面對職場性別歧視,在法律不聞不問的情況下,女生堅決不要想繞道而行,用婚姻來取代事業。我們必須要迎著困難上去,來衝破這種歧視。妳去繞道就正和男權的意,再說妳也繞不過去。拿出妳最好的成績,最出色的表現去求職,去工作,如果妳遭遇了性別歧視沒

  有被錄用,或者要離開那個單位的話,寫壹封正式的公開信給他們表示譴責和抗議,讓他們聽到壹個又壹個女性的聲音。

  4. ‘女性家庭第壹論’

  ‘女性家庭第壹論’不知害了多少女人,現在還在繼續害人。這裡的家庭指的是婚姻之家。男權輿論說女人應該家庭第壹,因為男主外女主內是‘自然分工’ ---也就是說女人先天條件決定了她只擅長‘內務’,所以讓女人以‘主內’為主是壹種資源優化配置。

  在這裡我們先看這個自然分工的說法講得通講不通。

  人類起源的時候是大家族住在天地之間,不存在固定的婚姻,沒有什麼家庭‘內務’

  ‘外務’的區別,男女都要外出攝食才能保證部落生存,媽媽阿姨和舅舅都要壹起照顧小孩才能保證小孩安全長大。男女的分工區別僅有兩點:

  第壹就是體力上輕重有別。比如壹同外出打獵的時候,女人負責揮舞棍棒尖叫著把野獸趕進男人的埋伏圈裡,男人撲上去殺死動物。

  第二就是嬰兒的哺乳只有母親可以,其他人無法代替。但是當小孩斷奶會走路之後,就融入部落中去由阿姨舅舅們壹起帶了(摩梭古經中的語句‘甥男俊偉偉,全靠舅舅牽’

  指的就是母系氏族中男人帶孩子的責任)。

  人類在全自然狀況下生存的時候,尚不存在男主外女主內的所謂分工,現代人類已經脫離了自然狀態了,不可能回歸自然了,男主外女主內就更沒道理。首先現在稍微體面點的工作都是對體力要求不太高的,男女都可以做,男人的體力除了在違法犯罪方面有優勢,在工作方面已經沒有優勢了;其次,現在小孩大多與父親同居,爸爸當然應該和媽媽壹樣照顧小孩;原始人的小孩是媽媽阿姨舅舅壹起照顧的,而現在是婚姻核心的小家庭制度了,阿姨舅舅成了外人,不對小孩負有責任了,爸爸取代的是阿姨舅舅的位置---壹人取代多人的位置,責任理應更大。

  ‘女人適合在家庭,男人適合搞事業’這種觀念是怎麼確立下來的呢?就是靠把男孩女孩分開施以不同的家庭教育和社會輿論影響,人為的塑造出男女‘能力範疇’和‘性格特徵’

  的不同,然後告訴妳,‘妳看男女做事思考方式都是不同的,所以男女就是有別嘛,就該有不同的分工嘛。’這就叫做性別二元論。性別二元論就是強行製造非自然的‘男女有別’,對於‘越界’的男女,可能還會給妳扣壹個‘擾亂自然分工’‘淆亂乾坤’的帽子。比如細緻溫柔愛打扮的男性被男權輿論說成‘不男不女,噁心’,粗線條雷厲風行的女性就是‘沒

  女人味,有毛病’ ---這種輿論就是男權社會在保衛它所確立起來的性別二元論。其實人性中本來沒有所謂‘男人性格’‘女人性格’,每個人都是壹個不同的個體, ta 與生俱來的性格是什麼樣,和 ta 是男是女都沒有關係,剩下的就是教育造成的。壹個比較極端的強行製造男女有別的例子就是纏足。男女的足骨結構是壹樣的,但是男權社會覺得女人不可以和男人壹樣,就要把妳的腳折斷造成和男人不同;然後妳殘廢了,他們發明個詞出來‘裹足不前’來形容女人多麼沒本事。馮驥才的小說《三寸金蓮》中大腳姑說‘咱閨女家裹腳,為的就是不叫妳跑。妳瞧誰家大閨女整天在大街上撒丫子亂跑?沒裹腳的孩子不分男女,裹上腳才算女的。’小腳就是壹個非自然形成的,被男權社會強行創造出來的‘第三性徵’。

  男性陽剛,女性陰柔也是強行創造出來的性徵。我們耳熟能詳的古代哲學‘陰陽說’,講男為陽女為陰是不是?但是研究過正統唯物的中醫的人應該知道,陰陽和男女沒關係。陰是物質,陽是功能,每個人體都是壹樣的陰陽調和才能健康。所有的新生嬰兒,不論男女都叫‘純陽之體’;人死亡的過程叫做‘陰陽離決’,也就是人體陰陽如果二元分開,人就要死了。

  回到‘女人家庭第壹論’,它就是通過性別二元論來捏造‘女人幸福感來源與男人不同’來勸說女性的---也就是說家庭第壹的女人是最幸福的---這是壹個彌天大謊。其實男女的幸福源泉是壹樣的,誰都喜歡衣食無憂,喜歡對未來的安全感,被愛被尊重,以及付出後得到回報的成就感;並不是女人就喜歡寄人籬下,命運捏在別人手裡的感覺,或者白勞動不給回報的感覺。‘女人家庭第壹論’就是讓女人少去涉足男人想做的領域,多做男人不願意干的工作。男人只想做那些有回報的工作,但是沒回報的工作也要有人完成阿,所以安排給女人干。誰做無回報的付出多,誰的地位就低;地位低妳就不得不做更多的無回報付出,惡性循環。男權社會為了不對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作出補償,刻意貶低女人做的事情的重要性,說那些都很清閒,沒有什麼,或者說是女人自願做的;同時對不願意白白付出的女人大加詆毀,說為家庭付出不夠的女人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不是完整的女人(可是男人完整不完整從來不受到質疑);時不時還要讚美壹下有的女性對苦難的忍受,把女性忍受苦難‘提升’為壹種‘美德’。

  女性無回報的付出不僅僅是家務勞動,還包括為了家庭放棄學業,放棄事業發展的機會,這種損失更是不可測量。

  有的女孩可能會認為,我是為了愛情作出付出的,很高尚的。但是別忘了愛情的兩個性質:善變性和相互性。愛情不是永恆的,今天還存在的愛情明天就不見得存在,但妳當初為了愛情作出的犧牲不可逆了。愛情也是相互愛才有意義,如果壹個男人要求女友或妻子放棄自我進取的機會,即使他是以愛情和體貼的名義,其實也是利用男權來坑女方的表現。壹個男人這樣坑妳是不是不愛妳的表現? 那麼就可以說妳們之間不存在愛情。

  還有的戀愛中的女孩可能認為,他的就是我的,支持他就是為了我自己的未來。什麼才真的是妳的呢?妳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誰也搶不走,終身為妳所用,妳百年之後到了墳墓里這些也是妳的。但是這個男人,今天是妳的明天就可以不是妳的,就算妳們結婚,他也可以有辦法使他的東西不與妳共有(參見現在的婚姻法),就算他想要與妳分享壹切,事業帶來的滿足感和成就感也無法過戶給妳。如果妳和妳男朋友在升學就業方面有衝突,必須壹方作出妥協兩人才能繼續在壹起的話,妳不要去做妥協的壹方;就是男方的發展前景看起來比妳要好壹些,也不是妳妥協的理由,因為他的前景再好那也是他的,不能成為妳的。

  現在很多男人喜歡教育女性不要把愛情和利益摻雜起來,那麼我們就把愛情和利益分開---不要讓男人以愛情的名義來侵害妳的利益。

  不僅在我國,社會期望女性犧牲自己的事業來成全男人,在女權狀況較好的美國,這種現象也很明顯。有壹項美國的社會調查,統計了男女辭職的主要原因。結果顯示,男女辭職者中,分別有 25%和 23%是出於回學校學習充電的原因,男女很相近,意味著男女的進取心和求知的緊迫感是壹樣的。但是女性辭職者 44%是為了多點時間照顧家庭,而男性辭職者只有 12%是出於同樣原因;女性辭職者 17%是因為丈夫換工作而跟隨丈夫搬家,但是男性辭職者幾乎沒有是因為妻子換工作而跟隨妻子搬家的。【2】

  現在女性對‘女性家庭第壹論’的認同,主要是因為家務責任和經濟責任的雙重重壓造成的。這種雙重重壓不是現代才有,而是自古伴隨女性的。古代女性只做家務帶孩子照顧老人是不行的,她們也要下地幹活,紡織,養畜,給家裡掙出錢來。現在的男權社會對女性也是有收入要求的,現在相親的男人好像沒有不問女方工作收入的;但是女人的工作又不能太忙,不能耽誤對家庭的免費奉獻。 90 年代女工下崗潮中,根據北京的統計,就有40%多的下崗女工由於沒了收入而遭到丈夫的離棄。【3】 已婚女人在男權社會要想讓人說不出她的不是,有兩條路:

  1. 維持壹份可以養活自己並給孩子提供壹半生活費的工作, 8 小時之外所有精力都放在服務家庭,保證讓夫家滿意。

  2. 如果妳事業紅火,那麼妳對家庭的付出也要同樣紅火,人還要長得精神才行。

  這兩條路都不能逃脫家庭和工作的雙重重壓,第二條路幾乎是不可能的。有人可能要說,‘家庭事業雙豐收的女能人有的是,人家撒切爾夫人不就是要花很多時間在廚房裡?妳不能做到還不是妳沒能力?’如果妳是個女名人,想要顯示壹下妳自己多能幹,妳穿上圍裙表演壹下,是不是很容易的事?但是有誰看到過真實的撒切爾夫人每天做幾個小時家務?第壹條路倒是可以做到,但是女人都走這條路會嚴重加劇職場性別歧視---老闆不喜歡女職員以家庭為重,如果女員工都因為家庭原因不能加班不能出差,上班的時候還想著家裡的事情,只能讓他們更加不願意雇用女性。

  總之,付出不能決定地位,只有付出後所得的回報才能決定地位;‘女人家庭第壹論’

  主張女性用有限的精力優先去做無回報的付出,這對每個女性的前途和女性整體地位都是極其有害的。

  即使重視家庭,女性也應該優先重視自己與父母構成的血緣家庭,應該多珍惜做閨女的時光。因為只有血緣關係才是不會改變的,只有父母才會沒有原因的為了妳好。我們知道,日本女性壹旦結婚,事業就會受到很大影響, 往往都要辭職回家。但是什麼樣的已婚日本女人基本不會辭職,事業可以照常呢?就是婚後不離娘家,仍和父母同住的女人【4】。

  第二節 戀愛篇

  什麼年齡女生適合談戀愛?從高中就適合。 16 歲的年輕人絕對可以產生愛情了,但是由於升學考試的壓力,家長老師為了管理方便,就壹刀切說不準‘早戀’,說 18 歲以前那種感情不是愛情。女生到了大學絕對應該抓緊時間談幾次戀愛,釋放被壓抑過的人性,享受戀情的愉悅;更重要的是把戀愛當作壹個學習的過程,探究和了解不同男人的人性,給將來正式的擇偶鋪路。我們的口號是,要戀愛,但不要“畢婚”。

  大學可以增加我們的知識和經驗,但我們的性格情操在 18 歲的時候已經定型了,將來不可以再改變只能夠掩藏。大學的時光給我們女生提供了壹個絕佳的機會,以最小的風險,在男人們開始深度掩藏他們的性格情操之前,充分的認識他們並了解自己的需要。在戀愛中我們可以解答‘男人能不能為愛人改變自己’的傳說;我們可以觀察男人的日常言行如何暴露他們的真實特質;我們也可以體驗什麼對於我們可以真的無所謂,什麼我們絕對沒

  法做到無所謂。

  大學的戀愛也是壹種順應人性、享受生活的方式,是對學習生活的調劑;但是大學戀愛的目的不應該是結婚。所以壹定要避免大學戀愛可能對我們造成的壹切傷害:在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時候不要去做任何賭博,凡是能夠預見到對未來有不利影響的可能的情況,寧可中斷戀情更換男友也不可以妥協自己的關鍵利益。大學戀愛不過是壹場場正式的軍事演習,再正式也是個學習的過程,士兵如果在演習中真的被打死打傷了是不是很冤?

  在眾多對女性有害的男性特質中,男權思想是最災難性的。所謂‘大男子主義的男人有責任感’,完全是男權輿論自吹自擂造成的誤解。男權的本質就是特權,特權就是別人需要無條件的滿足他。在他沒用任何實際行動證明他有‘責任感’之前,妳要先滿足他壹大堆無理要求,他會暗示妳只有滿足了他這些要求的女人才值得他去‘負責’;但是妳去滿足他那些要求,給妳帶來的損失,他所謂‘負責任’ 的方式根本抵償不了那些損失。比如讓妳不要讀研了,不要出國了,他有沒有辦法抵償妳終生的損失?沒有。他的意思是‘有我愛妳了妳還想要什麼其它利益?’而且男權男做任何付出,都是為了維持他的特權,壹旦他這個付出換不來特權了,他就絕對不做了。比如離婚後小孩跟母親的情況,這些所謂的大男子主義負責任的爸爸,花在孩子身上的錢絕對比離婚前要縮水好多,甚至不給撫養費。

  孩子仍然是他的親生孩子,但是不和他住壹起和他可能不親了,他認為將來父權得不到保障了,他就可以不管小孩。對親生小孩尚且可以無利不起早,對別人他更好意思。他認為妳這個女人對他有價值,他可能還會做‘負責任’的姿態,壹旦他認為妳沒價值了,分開的時候他可以連道義都不講。社會上例子很多。男權思想在男人身上絕對不是魅力,在女人身上也不是,男權女人也是絕對不可深交的。

  為什麼有的男人戀愛時對女人很殷勤,很體貼,結婚後卻變得冷漠,沒有溝通,好像她欠他的,她做什麼事情都是應該的,戀愛時表現出的殷勤和體貼,怎麼就沒有了呢?

  壹個聲稱可以為妳去死的男人,他真的可以為了妳跟人家去決鬥,甚至去自殘,他是不是真的愛妳呢?這樣的男人,更容易在女友決定離開他的時候歇斯底里的瘋狂報復。

  這就是男權的男人,他們表現出的,不是愛,而是占有欲,他們功利性的付出,在他們成功或者失敗確定下來以後,就完完全全地走樣了。

  男權男人可以從日常小事,他的隻言片語識別出來。只是在戀愛中的我們往往沒有提起重視,認為那些男權言行是細枝末節,或者是他說著玩的,聽到也就過去了。女人結錯婚就是這樣結錯的,就是因為戀愛時忽視細節,然後婚後再感嘆當初為什麼沒看出他是這樣的人。男權者的幾大特點:自大,自私,沒有同情心。

  自大就是把不是自己努力的結果拿來炫耀自己的優越性。比如說因為男性偉人多, 而他也是男性,所以他就該比妳高壹等。

  自私不是指保護自己的利益,而是想要侵占別人的利益,也就是平白的覺得別人都欠他的,欠他們家的,妳做事情要以他或他家利益最大化為準。

  沒有同情心指的是不同情弱勢群體,儘管他自己可能也是弱勢群體的壹員,但他不同情比他還弱勢的群體。有趣的是這種沒同情心的人有時候也會顯得憤世嫉俗,對社會上壹些‘仗勢欺人’的事情表示憤憤不平,那是因為他認為那些事情將來是有可能發生在他自己身上的,所以他會緊張。但是對於永遠不可能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他也不同情。比如聽說小孩子被父母虐待他就會沒反應,因為他永遠也不可能再變回小孩子了,他父母也沒法虐待他了,所以他就漠不關心。

  除了小細節可以揪出大缺點,我們也可以用女性問題來試探男生。比如把社會上女性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新聞或故事講給他聽,看他的反應。如果他的態度漠不關心,或者說性別歧視不存在,或者說那都是女性自己的錯誤造成的,或者說他中立,那他絕對是男權男。

  前面幾種態度是很明顯的,但是這個‘中立’就比較有迷惑性。但是妳仔細想壹下,壹邊強勢壹邊弱勢的時候,妳說妳中立,其實和站在強勢壹邊是壹樣的,也就是對弱勢方的遭遇沒有感覺。在男權和女權問題上,只有不了解,還需要繼續學習的,沒有了解了之後還可以中立的。因為平等與不平等之間是沒有中立帶的。

  如果妳認清了壹個男生是男權者,並不是說妳就不可以和他再交往了,妳還是可以把他當作學習材料來交往的,只是不把他當作可能的結婚對象就好了。

  如果問女孩子,妳選擇戀人的最基本要求是什麼,大家會說‘基本要求他需要是個好男人’。好男人這個詞被講都講爛了,但是到現在還沒有壹個確切的定義,還是個空洞的概念,對我們選人還是沒有什麼指導意義。何況自稱好男人的男人太多了,妳會發現很普通的男人也會自稱好男人,因為他們沒有其他突出的優點可以引以為豪;或者會有男人聲稱他真心的愛妳了所以就是個好男人,但是不要忘了,男人的天性決定了他們很容易愛上異性,這種愛其實挺廉價;沒有女性青睞的男人也會自稱好男人,聲稱自己沒有‘沾花惹草’

  也算是個不小的優點。。。

  到底什麼才是‘好男人’應該具有的基本特徵呢?讓我們來下壹個符合女權社會圖景的定義:

  1. 好男人知道被女人愛是壹種榮幸, 而不是他應當應份的權利。他首先應該知道除了他母親之外的女人都沒有愛他的義務,女人並不因為被他愛上了就有義務去愛他。他也應該清楚,並不因為他為女人做了什麼,他就有權要求女人愛他。他所能做的就是去向女人證明他有什麼與眾不同,為什麼值得女人去愛。

  2. 當他被女人拒絕或疏離的時候,他可以傷心沮喪,可以思考以後如何做得更好來贏得女人的心,但他絕不可以有埋怨女人,怨恨女人的想法。

  3. 他可以只愛美女,他可以不想和醜女約會,但是他對待醜女必須和對待美女壹樣具有禮貌和尊重;對待同樣不是他女朋友的美女和醜女,他必須樂於提供同等的幫助。

  好男人是稀有的,好男人的頭銜沒有那麼廉價,如果壹個男人缺乏以上三點鐘的任何壹點,那他絕對不配被稱為壹個好男人。

  為了更好的了解男生,同居有沒有必要?大學裡沒有這個必要。同居是為了模擬婚後生活,試驗壹下兩人在近似婚後的狀態下會暴露出哪些問題,能不能合得來,該不該結婚。

  但是大學裡情侶同居是不能模擬婚後生活的。因為兩個人都不上班,經濟不獨立,生活圖景和將來的婚姻生活談不上相似,面臨的問題也和婚姻生活中的問題不同,搞同居試驗也試驗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要同居應該等畢業有了工作,正式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的時候再說。

  在性方面,女生壹定要做到‘潔身自好’。但我們這裡說的潔身自好不是封建貞操觀里那壹套。潔身,是指不發生無保護的和不潔的性行為。意外懷孕和性病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了,都是終身不可逆的危害;但是不潔性行為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如果兩個人中有壹個衛生習慣差,即使兩人都沒有性病,也會導致女性的婦科病。中國已婚女性至少三分之壹都有婦科病,衛生習慣差就是壹大元兇。自好,就是不和不是自己真心喜歡的人發生性。

  和不真心喜歡的人發生性有以下原因:好奇,趕時髦,同情,不好意思拒絕,或者以前曾經喜歡過的人現在不喜歡了,但是感到無從拒絕。為了自己的安全,選擇性伴侶的人品也很重要,要確保隨時想要終止關係就可以終止,不要受到壞人的脅迫。

  女權包括的性自由權利,不可缺少的壹個組成部分就是:女性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面對任何人,都有拒絕性行為的權力,包括對她的丈夫也不例外。而且女性拒絕性不需要說第二遍。當妳明確說過妳不想和他發生性之後,他肯定就明白妳不想,至於妳為什麼不想,不關他的事。如果他再反覆提出同樣的要求,無非是想把妳的腦子搞混,讓妳做出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這個目的他心裡是很清楚的,這就是卑鄙無恥,他壹點都不無辜。遇到這種人,不要對他抱有幻想,不用和他解釋,也別考慮他還有什麼其他優點或可憐之處,應當立刻絕交。這種男人的可怕之處在哪裡呢?女性違背自己意志發生性行為之後,將遺留下伴隨終生的深重心理痛苦(這種心理痛苦和性行為是否第壹次無關,和性行為中身體是否受傷也無關),他為了滿足自己的壹次欲望,就可以不在乎妳留下壹輩子的痛苦,這是何等的殘忍,這都做得出來他還有什麼做不出來的?這種‘把妳挫骨揚灰也要滿足我壹時之快’的自私,就是男權習氣的體現。這種男人的壹個常用伎倆,就是責備妳不滿足他給他帶來了痛苦,試圖讓妳感到妳是有過失的壹方。要知道女性沒有滿足任何男人性需求的義務,即使這個男人是她的男朋友,丈夫或曾經的性伴侶;男性有欲望時不得到滿足也不會對其生理或心理造成任何創傷;而違背自己意志發生性行為的女性,其心理創傷如果不經過治療就是永久性的。這種‘女人有義務滿足男人’的思想,也是不折不扣的男權思想。

  我們前面講過,大學女生要戀愛但不要當畢婚族---就是不要壹畢業就和大學戀人結婚。

  畢婚族女生搶時間結婚第壹位的原因是珍惜純潔愛情,渴望婚姻。其實大學愛情之所以被稱作純潔,是因為它沒有經過雙方共同面對現實難題的考驗,所以尚未出現硬傷的裂痕。如果愛情未出現裂痕的原因只是因為它沒有經歷考驗,則不能說明它是穩固的真愛。

  結婚是為了把大學的愛情定格在這種沒有裂痕的狀態,但是剝去了象牙塔的保護,校園中產生的愛情終究要承受現實的試練。渴望婚姻而結合的雙方也是從未工作過,沒有社會經驗,前途未卜的年輕人,他們的愛情有多穩定呢?約壹半的畢婚者表示後悔早結婚,也有約壹半的畢婚夫婦以分手告終。越早結婚則婚姻越不穩定,是任何壹個結離自由的社會的普遍規律;美國的高離婚率也是由 30 歲以下初婚的人們支撐的。

  女生畢婚的第二位原因是怕將來工作忙無暇戀愛,也就是害怕成為剩女。看來製造剩女恐慌的宣傳在不少女大學生身上起了作用,讓她們在最容易做出結婚決定的年齡結了婚,但是最終把其中的壹半畢婚女變成了離婚女。

  女生畢婚的第三大原因就是為了躲避就業壓力,找不到工作先把婚結了也算是辦成了壹件事。不用說,如果是和不富裕也沒‘關係’的人家聯姻,是避不掉就業壓力的,蜜月之後還是要去擠招聘會找工作。如果是嫁到有錢人家做家庭主婦不用找工作,或者嫁到有‘關係’的人家可以給安排工作呢?首先人家既然可以給妳這個利益,也就有本事把這個利益收回,就看妳能不能永遠讓人家高興了。其次,如果男方真的愛妳的話,即使妳決定等工作上先有點起色再結婚,他也同樣會給妳安排工作的;如果妳不嫁他他就不給妳安排工作,是不是可以說明他對妳留壹手呢?

  廣大畢婚族女生不過是迷信愛情,輕信輿論,或是為了壹點蠅頭小利,她們中的大多數也不會因畢婚而比晚婚壹族更加壹帆風順。還有壹些女孩,篤信‘幹得好不如嫁得好’

  ‘嫁得好少奮鬥二十年’,希望以年輕美貌為資本,依靠婚戀走捷徑,壹步到位。她們中大部分還是以年貌相當的未婚少年為目標,只有極少數是對於任何年齡任何婚姻狀態的男人,只要有錢有地位,都可以考慮。

  對這些女孩,我有三點建議:

  1. 不要招惹已婚男人

  2. 王子不愛灰姑娘

  3. 關鍵利益不能妥協。

  1. 出軌的已婚男人,如果是長期和第三者保持關係,那他的人品是很差的,可以說是禽獸壹般。對他來說,不論是妻子還是第三者還是其他女人,都是生來就欠他的,就是為了服務於他,實現他的利益最大化而存在的;不能服務於他的女人對他來說就沒有活著的必要,全都死了也不傷害他的感情。他們的壹切表演,都是為他自己爭取長遠特權的努力;能夠哄住妳他認為他很有本事很自豪,說明他對特權當之無愧。妳受害了,他認為是‘弱肉強食’的法則,他作為這個‘法則’的執行者不但沒有罪過反而有功勞。

  這裡要說到,男權者的壹大特點,就是把惡行當作‘付出’的壹種形式,然後說我付出了我當然應該有特權。如果小偷強盜說:‘我們偷人搶人是需要有技能的,也是需要承擔風險的,所以我們的所得不是非法所得,而是我們付出之後的正當所得’,那我們肯定認為這種邏輯渾蛋之極。這就是男權者的基本邏輯之壹。比如男權者認為侵略搶掠別國是壹種功勞,理應換來特權---‘我能把妳燒殺搶掠說明我有本事,我當然有資格統治妳’;從兩性方面說,男權者認為‘男人能夠壓迫得了女人說明男人比女人強,所以女人活該被壓迫’;體現在這些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男人心理就是‘我能吸引到妳們,哄騙住妳們,控制住妳們,都是我自己的本事,我有本事我當然有權同時占有兩個女人。妳們被我占有,不是因為妳們善良有情義,而是因為妳們是弱者,應該應份被我占有的。’這種男人的世界裡只有他自己,其他人都是用於取悅他的工具,所以他必然會嚴格控制妻子和第三者可以得到多少補償,絕對不會讓女人拿到他財產的壹個大份額。否則他豈不是失去了他特權的基礎,把自己的‘未來’葬送掉了?

  男權者喜歡‘援引自然法則’,講壹夫多妻,弱肉強食。這些概念被男權輿論長期歪曲了。自然界的弱肉強食是指不同物種之間,爭奪配偶的戰爭也是雄性之間,沒有哪個物種雄性可以壓迫控制雌性同類的。自然界或者原始人類中,有多個雌性看上同壹個雄性的情況,但那不是壹夫多妻的體現,那是雌性作為性選擇的主體,為了生育強壯的後代去共同使用壹個雄性。但是雄性不可以限制雌性離開他,他被雌性拋棄只能去向情敵挑戰,但不可以給雌性施加任何不良後果。只有人類的婚姻制度,可以限制女性離開男人的自由。那些出軌男的妻子就是被男權婚姻制度限制住沒法離開婚姻的。表面上是她們自己非要維護婚姻,實際是男權社會給她們離開婚姻製造了太多的不良後果,把她們綁架為男權利益共同體,逼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已婚女性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我們將在後面章節講到)。

  婚姻是如何把女性控製成為男權利益共同體的呢?就是靠在婚內剝削女性,把本來應該掌控在女人自己手裡的利益拿過來捏在丈夫手裡,如果妳好好的跟著我,我就讓妳看到這些利益兌現的希望,妳要是走掉了,我手裡捏著的這些白條就壹概不給妳兌現了---到時候看誰求著誰不敢離婚。

  如果出軌男不離婚,那麼他可以家裡控制著壹個外面哄騙著壹個是不是很不公平?如果他離婚和妳結婚,妳就要變成被控制的那壹個了---被控制到什麼程度呢?就是妳不再愛他也不敢和他離婚的程度,可怕嗎?

  這種出軌男應該是所有女人聯合起來共同淘汰的對象,但有的時候卻成了女人們爭搶的對象。女人之間打得昏天黑地,男人悠哉游哉坐山觀虎鬥;女第三者獨自承受社會的攻擊譴責,出軌男只要不主動和原配離婚,就可以算是個正常的有情義的男人。這也是男權社會當初得以確立的方式---把本來只應該存在於男性之間的矛盾轉嫁到女人之間,讓女人為了不值得的東西去爭鬥,甚至為了做奴隸的機會去爭鬥。

  丟開破爛出軌男,世界上值得爭取的好東西太多了。

  2. 很多女孩子覺得自己年輕,比較漂亮,但其他的自身條件很壹般,就希望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其實在現實里,王子不愛灰姑娘。

  男女擇偶,擇的是什麼?比較優勢。什麼叫比較優勢?就是妳找到的配偶,是不是其他人得不到的?成功男人之所以追求成功,壹個很大的動力就是他要找的女人不是壹般男人可以追到的。這就叫比較優勢。因此很多比較膚淺的女孩會嫉妒郭晶晶,心裡覺得她不夠漂亮,可能溫柔善解人意啥的也不如我,憑啥把富 3 代霍啟剛少爺吃定了?

  我來告訴這些女孩吧:世界上年輕,漂亮,溫柔,善解人意的女人有多少?妳年輕,又比妳更年輕的;妳漂亮如范冰冰,保不齊男人想再試試林志玲;至於女人的溫柔善解人意,說白了,在成功男人眼裡就更是容易得到的了......

  請這些女孩再想想,郭晶晶,壹代跳水女皇,世界上是不是只有壹位?!能站在這個巔峰的女人,必定有常人無法達到的毅力,耐力,天才,勇氣,自信,全世界幾十年才出這麼壹位,壹般女人和她比,有什麼比較優勢?能追到郭晶晶,遠比能追到壹些女明星更能體現比較優勢,這也正是霍家的選擇。成功男人也真有壹些找那種“溫柔賢惠小鳥依人”的老婆的,但是基本都被‘雪藏’,根本不帶這個女人出席任何公共活動。原因很簡單,聚會上,甲男帶著女明星,乙男帶著奧運女冠軍,丙男帶著大富之家的千金小姐,丁男出現了,帶著壹個還算年輕漂亮但在圈裡挺眼生的老婆,別人聊天時難免會問:妳太太是做什麼的啊?家裡是做什麼的啊?丁男回答:我老婆就在家,她家......大家都免不了尷尬。

  現在壹些女孩對灰姑娘嫁王子的故事還相信,是因為受了 90 年代壹些過時事例的影響。 90年代剛剛出現壹批富豪,窮漢乍富不懂事,有了壹股休妻潮,然後壹些富豪續娶了壹些年輕漂亮的草根女。但是現在有地位的男人都懂得了強強聯合的重要性,很少會找草根女了。

  我們不時可以在媒體上聽說轟轟烈烈的富豪徵婚,要年輕要美貌要處女,應徵的女子壹大堆---但是我們從來沒有聽到過這些徵婚的結果,到底有沒有選上新娘,百分之幾的徵婚富豪選上了新娘?這裡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更重要的是,草根女孩子和有財有勢的家庭通婚,妳根本不是人家的對手。人家完全有辦法控制妳能得到什麼,不能得到什麼。人家想讓妳‘出點事故’也可以做到。妳看名人離婚事件中女方能夠拿到壹大筆錢的,都是女方自己也是名人也有事業也有背景的;什麼時候妳看到草根女從有財有勢的人家離婚出來,拿到的錢足夠她過下半輩子富裕生活的?

  年輕女生如果有機會和有錢有勢的家庭的公子談談戀愛,未嘗不可,也是個體驗生活的學習機會。但是和他們生育或結婚,還是謹慎考慮為好。

  講到這裡,不能迴避的壹個問題就是現在社會中形形色色的錢色交易(包括婚戀形式和其他形式)。不少女性認為這種現象是女性地位的倒退,因而感到緊張。其實沒有必要。我國是從封建時代直接切換到新社會的,錢色交易的現象是封建男權向資本主義男權轉變的標誌,雖然仍然是壹種不良現象,但是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就像奴隸社會變成封建社會,雖然還是階級壓迫的社會,卻也是壹種進步。在封建時代,女性除了身體和外貌沒有其他的資本,但是當時的男權社會也不允許女性用外貌來交換金錢和地位---出身是什麼地位就是什麼地位,地位低的女人再美貌也是給窮人家做妻,或者給大戶人家做妾,反正都是抬不起頭來。整個社會都不認可女性用自身資本給自己謀利,也不認可男人把權利交到漂亮的女人手裡(男人如果寵愛漂亮女人,就是沉迷女色不理智,不是個好兆頭, 將來肯定要誤事)。現在的社會,人們的意識中已經普遍認可,美貌的女人就是有從男人那裡得利的資本,憑美貌平步青雲也沒什麼稀奇;同時也認可上層男性放縱色心,千金買美人壹笑。從不認可女性用自身資本贏得地位,到認可,本身就是壹種進步,同時促進男權的瓦解。怎麼促進男權的瓦解呢?依靠激化各階層男性之間的矛盾, 離解男性之間的默契。封建時代的底層男性是有機會娶到漂亮女人的,因為出身低賤的漂亮女人要想做正妻只能嫁給底層男,而且嫁了就跑不掉了。但是現在底層男能找上漂亮女人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了,因為漂亮女人可以嫁小康男,傍上層男,底層男娶到了美女也不見得留得住---雖然由此引發的矛盾不小的壹部分被轉嫁到了女人身上,但是也導致廣大底層男對上層男不像以前那麼服氣了。

  3. 我們前面講過,女性地位低是因為長期付出多於所得,所以我們要女權就壹定不要再去做得不償失的事情,關鍵利益不能妥協。

  比如為了男朋友未婚夫,該讀研究生不讀了,該出國不出了,該找工作不找了---即使男方是很有錢的家庭,或者妳認為和他很有愛情,也是得不償失的。眼前這點利益或愛情可能現在看來很誘人,其實長遠來看這個利益就是蠅頭小利,這個愛情就是耗材加可再生資源。但是妳失去的機會是永久的,妳被套牢的後果是不可限量的。(婚姻可能給女性帶來哪些風險和損失,如何拖低女性地位,我們將在後面的《婚育篇》中講到。)但是女權也不是拒絕從男人那裡得到利益,如果有個男人不要求妳賣身給他,也不要求套牢妳,也不要求妳放棄妳的利益和前途,他就願意幫助妳的學業和事業,那就是很好的事情,接受他的幫助和女權壹點也不牴觸。

  最後,我們雖然應該相信真愛的存在,相信真愛的美好,但是不應該相信愛情能夠解決我們其他方面的問題,滿足我們其他方面的需求。尊嚴,成就感,安全感,友誼,親情。。。

  等等生活必需品是不能用愛情來代替的。愛情是壹件稀有的好東西,不是人人都能擁有,也不是壹生都能擁有。如果妳能遇到,就應該好好享受它。但是,愛情又是壹件非必需品,是不值得不惜壹切代價去交換的。沒有愛情的人,同樣可以有幸福的人生。

  第三節 婚育篇

  在戀愛篇中,我們講過,大學期間要戀愛但不要畢婚。但是我們參加工作之後,我們大部分人還是要走進婚姻的。我們這個小冊子不是壹個愛情心語指南,不是為了教大家如何選丈夫,如何維護愛情的。我們是要從女權主義的角度讓大家清楚地認識婚姻制度的本質,以便大家自己作出準確的判斷,掌握自己的命運。

  婚姻制度的起源與私有制相連,是男人實現父權的唯壹途徑,本質是犧牲女性自由來緩解男性之間的矛盾,以便男性之間確立合作關係 (我們會在《男權思想的謬誤》 壹章中詳細講述。

  犧牲女性自由是怎麼回事?有人說,我們現在是文明社會了,女人決定不結婚沒有人能把她捆到婚姻登記處去,女人非要離婚不可也沒有離不掉的(除非離婚判決下來之前被丈夫殺死了);那麼是不是可以說,婚姻制度發展到現在,已經不限制女性自由了呢? 不對,現在的婚姻制度仍然在限制女性自由,只不過是壹種更隱蔽的方式。

  首先,‘女大當嫁’幾千年來已經滲透到每個人的思維里了,儘管這個諺語沒有作任何解釋為什么女大就要當嫁,但是壹個習俗實行得久了,也就沒人去問它的理由,就會都不由自主地照做。人是社會動物,思想行動不可能壹點也不受社會主流文化的影響的,不可能在全社會都非議妳的時候妳可以做到無動於衷的,女人到了壹定年齡不結婚,在 2007年專門創造了壹個歧視性的詞叫‘剩女’,不僅民間男性集體攻擊妳,磚家們都要合起伙來捏造事實,用蔫壞損的方法來擠壓妳(我們本章後面會講到)。所以受主流文化擠兌而做出的舉動就不能稱為壹個完全自由的舉動。

  其次,讓壹個人壹輩子都和壹個配偶生活在壹起本來就是反自然的。人是沒法控制自己愛誰不愛誰的,在不同的人生階段,壹個人很有可能愛的人不同,結婚的人如果要換愛人,是要離婚的。 離婚是自由的嗎?法律上說是。但是女人離婚之後有好多的不良後果,都是男權社會的歧視造成的,所以才有這麼多女人已經不愛丈夫了,忍受著丈夫的出軌和打罵也不肯離婚---就是因為怕這個離婚的後果。口頭上給妳說離婚自由,然後給妳製造點不良後果出來,這叫自由嗎?壹個社會的男權程度,壹個很重要的標尺就是,女性離開婚姻要承擔多少不良後果。這個標尺不僅適用於壹夫多妻和壹夫壹妻的社會,同樣適用於壹妻多夫的社會。比如尼泊爾的寧壩族就是壹妻多夫制,兄弟幾個為了省錢合娶壹個妻子---妻子不能自由脫離婚姻,就是男權社會,壹點也不比壹夫多妻制的社會強。

  最後,我國規定不結婚的女人不能生育,所以想要孩子的女人就只有結婚,這也是壹種強制女人結婚的手段。

  女人如果不想結婚就想要個小孩,去找醫院人工授精的話,人家不給做的。如果自己找個男人非婚生的孩子,哪怕是她所生的第壹胎,也按照超生處理。

  男權社會喜歡指責自主決定單身生育的女人,說她們對孩子不負責任,讓小孩沒有爸爸。

  只要不是到醫院購買精子生的孩子,怎麼可能沒爸爸呢?有幾個單身媽媽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誰的?非婚生育的情況下,從法律上來講未婚爸爸和已婚爸爸對孩子負有同樣的撫養義務,未婚爸爸對小孩不負責任,那是他的過失,男權輿論卻對單身媽媽反咬壹口。

  未婚爸爸逃避對自己親生孩子的法律責任,是因為小孩對父權社會來講只是男人實現父權的工具,為了實現父權就要控制住這個小孩,也就是要控制住小孩媽媽。但是小孩媽媽不是爸爸的老婆,爸爸控制不了人家,他對小孩有沒有權威,他自己做不了主,全是媽媽說了算的。於是,小孩對爸爸來講也就變得沒用處,沒用處爸爸就不願意在這個小孩身上浪費金錢和精力,留著金錢和精力以後再生能夠受自己控制的小孩。

  中國有個怪法律,夫妻離婚時女方收入不足可以作為把小孩判給男方的理由。 小孩由媽媽來出力撫養,爸爸出錢交撫養費這種分工情況下,媽媽收入多少又有什麼關係呢?這個怪法律說明了立法者也心知肚明,男人對於自己控制不了的小孩,是不大願意付出的,就算判決了撫養費,他也可以拒絕執行。

  所以男權分子就是什麼都要對他有用處他才幹,哪怕是親生骨肉也不例外的。 但是女人就不同了,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就算以後再生的機會再多,媽媽也不願意放棄第壹個小孩。

  不僅是經濟實力差的女人因為怕壹個人養不起孩子,無法單身生育,男權社會還會嚇唬有錢養孩子的女人,說沒有爸爸的孩子心理不健康,說孩子在小朋友們中間要受嘲笑。

  這樣認為的人真是電視劇看多了,小孩子嘲諷同伴的理由五花八門:長相不好,學習成績差,戴眼鏡,會流鼻涕,等等,都可能成為被其他孩子嘲笑的原因,那就不讓孩子上學了嗎?即使有少數小孩嘲笑單親同學,也不是孩子的自發行為,而是因為成年人的誤導而造成的。單身媽媽生孩子真的不道德嗎?遺腹子也是註定生下來就沒有爸爸的,為什麼大家都不說生遺腹子不道德呢?為啥還要在媒體上大加讚揚呢?因為男權社會寧願讓女人為壹個死的男人生孩子,也不容她為自己生孩子。

  男權社會為什麼這麼熱衷於把女性限制在婚姻里呢?因為婚姻的本質壹直沒有變過,婚姻之家壹直是男權社會剝削女性的社會單位,對男權生存至關重要。

  婚姻剝削的方式主要是兩種:

  第壹是剝削女性的免費家務勞動。 不僅是我國,就算是西方女性地位比較好的國家,妻子做家務也比丈夫多。這些勞動是沒有報酬的。以我國的妻子包攬 80%的家務計算(女性地位排前幾名的挪威是 70%),家務的 50%是為她自己服務和承擔她的那壹半育兒責任,那麼 30%的家務就是她免費給丈夫做的。每個家庭 30%的家務,如果都變成有償服務,那全社會加起來就是壹筆巨款了。女性在免費的勞動中花費了過多的時間精力,於是做社會工作就受到了妨礙,於是加劇職場性別歧視,於是更加需要依賴家庭,這樣惡性循環。

  第二是維護社會穩定。‘光棍多了影響社會穩定’,想必這個說法大家都不陌生。這句話不僅是民間,學術界和官方都承認。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有人說男人結婚了雄激素降低了,暴力程度就降低了,於是有利於穩定。可是美國已經有研究證明,雄激素不是男人暴力程度的決定因素,單單注射雄激素是不能增加男人的暴力行為的【1】。太監身上沒有多少雄激素,但是很多太監很兇殘的。壹個人的暴力程度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 在他成年之前就定型下來了,不會因為他以後結婚不結婚就有所改變。沒有暴力傾向的男人光棍壹輩子也不會做暴力事情,但是有暴力傾向的男人如果不能時不時地發泄壹下,給他的暴力找點宣泄口,就可能蓄積並爆發為更極端的行為。

  如果他結婚了,他就可以細水長流的把情緒發泄在妻子孩子身上,於是在外面社會表現為犯罪率較低。

  這種犯罪率‘降低’不是真正的降低。毆打妻子虐待孩子和在街上鬧事打人壹樣,都是犯罪行為,但是前者極少被起訴,極少被計算在犯罪率里,致使犯罪率看上去比實際要低。丈夫打死妻子不用償命,丈夫強暴妻子不算犯罪,現行的法律甚至是在誘導男人把暴力發泄到家裡。

  有暴力傾向的人如果做了父母,他們的孩子在問題家庭長大,將成為下壹代的問題公民,社會穩定問題陷入惡性循環。為了有利於社會真正長遠的穩定,應該儘量減少有暴力傾向的男人結婚和繁衍下壹代的機會,讓他們的暴力基因絕種,而不是促成他們結婚生子。

  男權寧可犧牲女性利益,犧牲民族未來,來追求壹時的表面風平浪靜,是短視的。

  婚姻之家剝削女性,體現在丈夫是獲得方,妻子是輸出方,女性地位低於男性【2】。

  在家務方面,妻子做的比丈夫多,在情感方面,丈夫得到的慰藉是妻子的兩倍,在自我犧牲方面,女性所作的犧牲最致命。丈夫對妻子的經濟付出,也是微乎其微,連壹個全職保姆/代孕/奶媽都請不起的,更不要說抵償妻子包括情感在內的全部付出,或者補償妻子由於結婚而喪失的事業機會成本。

  口口聲聲說‘女人結婚條件太現實’的男人們,其實全是無利不結婚的: 100 個這種男人說愛妳要和妳結婚,妳如果告訴他妳先天沒有生育能力, 90 個就不想和妳結婚了;妳再說妳不想和公婆同住而且不做多於壹半的家務,又有 9 個改變主意了;妳對剩下的壹個說,我們兩個的事業有衝突的話妳要支持我,那這剩下的壹個也要逃之夭夭。 而且這 100個男人個個都好意思對旁人說‘我這麼愛她要娶她,但她卻不愛我,跟我提這些條件’。

  讓我們看看《2010 年中國人婚戀狀況調查報告》顯示的男女擇偶條件。

  男人的擇偶條件:他們不但追求女方的年齡外貌,也希望女方的工作穩定---也就是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但工作不要忙,壹來可以承擔照顧家庭的重任,為夫家省下大筆的家政服務開支,二來不忙的工作沒有發展,免得有朝壹日妻子威脅到丈夫在家的權威。雖然男人們在家務和育兒方面沒打算和妻子 AA 制,但在家庭財政方面男人卻比女人更熱衷 AA制。

  女人擇偶條件:由於剩男的增多,女人也可以對男人的年齡提點要求了。剩男的年齡門檻被女性框定在了 30 歲,而不再是韓寒口中的 100 歲。但是女性其他方面的擇偶條件,卻仍然顯得如此卑微:要求男方收入比自己多壹倍,僅僅是為了保證未來的孩子經濟上不受委屈;希望男方的工作有些發展,是因為她們知道自己婚後將家務纏身不便發展事業;她們要求男方有房,但並未拒絕共同還貸,近七成女性甚至不要求男方出結婚開支的大頭(結婚開支除了房子的首付,還有婚禮,房屋裝修,加具家電等);超七成的女性可以接受婚前財產公證。

  男人和女人的擇偶標準已然如此,有專家居然還站出來說‘有些女性存在弱者心理,覺得男方購房理所應當,這是典型的封建觀念,與現代社會所倡導的女性獨立的精神不符’。

  弱者和弱勢完全是兩碼事。難道女性客觀的認知自己的弱勢處境並自我保護是‘弱者心理’?難道女性在社會上的弱勢只是她們自己的幻覺?難道職場性別歧視並不存在?難道‘女性理應承擔大部分家務’不是典型的封建觀念?難道‘女大當嫁,不嫁就是有問題’

  不是典型的封建觀念?至於該專家提起‘女性獨立精神’,這就更加可笑。婚姻制度就是將男女利益進行捆綁的壹種制度---經濟收入再獨立的女性,壹旦結婚, 就不能再獨立的處置自己的收入,還有自己的時間,也不能再獨立的決定自己的命運---這是婚姻制度決定的。

  現代社會既然倡導女性獨立,為什麼不從告訴女性‘妳們不壹定需要婚姻’開始呢?

  專家們,這句話這麼難說出口嗎?

  我們女性在婚前和婚內捍衛自己的正當利益,經常容易被男人用‘愛情’兩個字來堵嘴。在這裡我們要明確給大家講,愛情和婚姻就是兩碼事。

  愛情是人類本能,不受人主觀意識控制,隨時可能變化;而婚姻是人類生存了幾萬年後才產生的,非本能非自然的東西,是壹種人為的制度,不能隨便想終止就終止, 抬腳就走。愛情不是婚姻的基礎,法定婚姻自由沒有幾年,漫長的過去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當初設計出婚姻這個東西的時候就沒考慮愛情。婚姻也不是用來維護愛情的,愛情是當事人都沒法控制的事情,怎麼可能用制度來控制呢?當兩個人不再相愛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能夠分開再去找新的愛情,但是婚姻制度妨礙兩個不相愛的人分開,讓離婚女性飽受歧視,增加她們再次找到愛情的難度。如果僅僅是為了實現愛情,相愛的兩人直接搬到壹起居住不就行了,為什麼國家要鼓勵去辦結婚手續?

  有人說,那是為了兩個曾經相愛的人壹旦不再相愛了,分開的時候需要有制度保障雙方利益。其實婚姻制度確立的時候根本沒有這種打算,舊社會女人被休棄什麼都帶不走,連自己生的孩子都不能帶走。現代社會規定了離婚時候雙方應該得到什麼利益保障,純粹是因為怕女人看到什麼保障都沒有乾脆不結婚了。然而真到了離婚的時候,法律制度根本不能保障女性的利益。

  女性在婚姻中是輸出方的情況占主流,但是離婚的時候有多少情況下法院會判決女性分到多於壹半的財產的?孩子歸女方,是責任多於利益,判決男方付的那點撫養費根本不夠支撐孩子的生活,況且男方不執行撫養費也拿他沒辦法。

  2010 年 11 月 15 日最高法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徵求意見稿,其中有這樣的條目:

  “婚前壹方貸款購房擬認定為個人財產,婚後由壹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壹方的贈與。”

  '婚戀專家’王治國的話挑明了《徵求意見稿》就是沖著女人來的,就是來封堵女性可以從婚姻中獲得的‘利益’的。他說,‘當下婚事中不少女性將婚姻視為壹種社會保障,不久前公布的新婚姻法《徵求意見稿》,正衝擊著“傍大款”“房子都比男人可靠”等被扭曲的婚戀觀。

  傍大款的女人有幾個?房子比男人可靠是扭曲的婚戀觀?扭曲的怕是現行婚姻制度本身,以及女大當嫁的觀念吧。正是婚姻制度剝削女性,降低女性地位,才導致女性需要尋求保障。

  婚姻制度就是要把經濟利益捆綁凌駕於愛情之上。為什麼這麼說呢?看壹看婚姻法律常識:只要婚姻關係還存在,夫妻之間不再存在愛情也不能成為他們之間經濟權利和義務消失的理由;婚姻中任何壹方不履行婚內經濟義務可稱為違法,但是不愛自己的配偶則不違法;當夫妻中的壹方已經明確表示已經不再愛對方,也就是兩人之間不再存在相互的愛情,也不足以作為判決離婚的充分條件---可見婚姻制度就是把經濟捆綁凌駕於愛情之上的壹種制度。

  婚姻本來就是壹種經濟制度,但是現今的男權社會卻喜歡對女性試圖保護自己婚內經濟利益的行為大加指責。所以拜金女這個詞現在是被濫用的。拜金女的帽子是很好扣的,女人在擇偶時,不僅是追求豪宅名車的會被定義為拜金女,那些僅僅為了不讓自己和將來的孩子過窘困的生活的女人,拒絕了經濟條件差的男人,也同樣被罵作拜金女,成了因為沒錢而討不上老婆的男人的討伐對象。仿佛女性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不把愛情放在比經濟更重要的地位就是不道德的。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經濟安全是比愛情更加基本的需求,壹般的人都是要滿足了最基本的需求才會追求更高層次的需求,所以沒有理由說愛情需要就比經濟安全需要更加高尚。如果有女人願意在求偶的時候把愛情放在比經濟重要的位置,那是她的自由;如果她不願意,也只是順應婚姻制度的本質而已,她們不因為愛了哪個男人就欠了他的,就需要損害自己的其他方面利益與他結婚。

  如果壹定要給拜金女下個定義的話,應該是‘先想到要怎麼謀取經濟利益,然後把結婚作為其途徑’的女人,而不是‘先想到我應該結婚了,然後給結婚對象設立壹定經濟要求’的女人。現在被指斥為拜金女的女人,大部分是上述第二種女人。而第壹種真正的拜金,也不是壹種專屬於女人的思維。自古就有‘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的說法,也有蔡伯喈,陳世美,王魁,莫稽等為娶權貴女而拋棄糟糠妻的故事,可見用婚姻來謀取利益同樣是男性人性中的東西。如今又有幾個男人能夠在比自己富有百倍的女人的青睞下,仍然守著窮女不離不棄呢?但是沒有‘拜金男’這個詞。拜金主義這個詞最初傳入中國的時候是沒有性別的,也不是單指婚戀方面的價值觀,而是指壹種對待所有問題的價值觀。而經過了中國式厭女文化和以婚姻制度為核心的男權文化壹加工,就變成了批判女性擇偶條件高的專用詞,成了強迫女性做出無回報的付出的道德大棒。

  可笑的是,當男人們和專家們如此警惕的防備女人從婚姻中‘獲益’的時候,經歷了不幸婚姻的年輕壹代高知女性已經是‘若為自由故,財產皆可拋’了。根據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民壹庭對近期 80 後離婚案件的觀察發現,女性為了能成功離婚,寧願‘淨身出戶’,孩子的撫養費也不要了。在男權輿論口口聲聲嫌女人太拜金的時候,女人們已經被婚姻制度噁心得沒心思要金錢了,男權對此知不知道羞恥?

  當男人認為他們有了錢有了地位就有資格物化女人,把女人的年輕與美貌當做奢侈品來追求和占有的時候,當現行婚姻制度不能有效保障女性作為弱勢群體的利益的時候,當社會需要依賴女性積極結婚少離婚來維護‘穩定’的時候,是誰如此好意思來討伐女性對未來丈夫的經濟要求?是誰如此好意思給女人唯壹可以依賴的‘自我保險’行為扣上拜金的大帽子?女人擇偶找不到達到要求的男人,頂多不結婚而已,不影響誰的利益;她們不要求占誰的便宜,只希望不要吃虧就好。而被女人淘汰的男人因為不能滿足女人的條件而找不到老婆,就要仇恨女人,指責女人不愛他不道德。

  婚姻制度本來就是經濟制度,不是愛情制度,而且女性處於弱勢連法律也不能有效保護,讓她們放棄經濟保護去走進婚姻,就像資本家要求工人捐款給他。況且,如果女人真的只和她們愛的男人保持夫妻關係的話,結婚登記處就要比離婚登記處冷清好多了---因為在自然界,註定大部分雄性都是沒有雌性去愛的。女人如果真的都以愛情為重,不愛的男人堅決不要,結婚後不愛丈夫了就離婚,男權社會早就垮台了。可以說男權社會就是靠迫使女人和不愛的男人做夫妻,才維持到現在的---可笑的是,男權分子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碗來就罵娘,指責起女人不以愛情為重來了。

  西方早有研究證明,越是與經濟因素無關的‘真愛’聯姻,離婚率越高。【3】 愛情真不真,和它是否持久完全是兩碼事,壹般來講真愛只能維持 30 個月的時間, 30 個月之後夫妻兩人就是依靠共同利益的紐帶維持婚姻(所謂‘親情’就是小孩和財產外加習慣)。缺乏利益紐帶的婚姻,在愛情自然消逝之後就很容易解體。這更加說明婚姻制度的本質是將利益捆綁凌駕於愛情之上。對於那些礙於利益捆綁,明明不再相愛卻不能離婚的夫妻來說,婚姻制度就是反愛情的。

  我們經常聽到,當女方對男方有經濟要求的時候,男方不滿的說‘妳是嫁自己還是賣自己?’這種男人真夠無恥,讓我們看看女人到底是如何‘賣掉’自己的。

  所謂‘賣掉自己’就是收了人家的錢,哪怕只收了壹點點蠅頭小利,也必須放棄自由很難反悔了,是不是?現在我國已婚女人就是這種情況,她們中的大多數甚至沒有收到男方的錢,賣掉自己換來的只是摘掉剩女的帽子而已。

  2010 年秋被提案的《婚姻法解釋三》時隔不到壹年就被通過成為了現實。根據該法,婚前壹方貸款買房,或婚後其父母贈與房產,只要沒寫配偶的名字,配偶就永遠不可能分割到該房產的壹部分。此法壹出,壹度在女性中間引起軒然大波,因為它赤裸裸的暴露了男權婚姻制度坑女利男的惡毒用意。從表面上看, 此法對於男女並無區分,壹視同仁;實際上,它對男女的影響有天壤之別。不可否認,女性在婚姻中付出大於男性,離婚後‘貶值’也甚於男性,所以女性才會在婚前要求男方的財產作為壹種抵押,來償付她將來不可避免的損失。而《解釋三》把這條止損的路給女人堵死了。男家給兒子買了房子之後不給女方寫名字,讓女方拿不到任何抵押;那么女人結不結這個婚呢?因為沒拿到財產就不結了,那妳就是無良的‘拜金女’,拿唾沫星子淹死妳。妳結了,接下來開始了妳作為妻子的‘義務輸出’:做家務,生孩子跟父姓,為家庭損失事業機會,參與房子的還貸。。。最後如果離婚,即便是男方過錯造成,掃地出門的也是女方。這相當於女人找了個房主租房住,租金要交,還要外帶給房主白幹活,生孩子---這和舊社會長工與周扒皮的關係有什麼區別呢?長工就算被周扒皮趕出去,再找壹個地主家當佃戶也很容易,但是女人要是離了婚,再想找下家,還要面對被歧視的問題。有人可能會說,女方婚後參與還貸的那筆錢是可以要回來的,是有這樣的條文的。但是條文和判決之間是有很大差距的,判決和執行之間也有不小的距離;弱勢的女方想從強勢的男方手裡要回錢來,談何容易。別忘了欠債的是爺爺,討債的是孫子。加上中國的現代婚俗,是男家提供房子的首付,女家負擔裝修,家具和電器的花銷。

  女家出的錢不見得少於男家。但是過幾年如果離婚,只有房子是保值和增值的,而裝修家居家電這些都可能貶得壹文不值了。那《解釋三》對於裸婚,父母也不贈房的夫婦是否就沒有影響呢?不是。我們知道男人通過轉移財產規避財產分割方面是能手,《解釋三》給男人轉移婚內財產提供了絕好的抓手。設想男方婚後偷偷取出夫妻共同財產,交到他父母手裡,讓他父母出面去買壹套房,寫上他壹個人的名字---哇啦,婚內共同財產立馬變成了他的個人財產了。女方想證明這筆房款不是男方父母出的,拿證據有那麼容易嗎?有人認為,如果是女方買房子,找上門女婿,離婚也不必擔心被男方分走房子,所以《解釋三》對男女是平等的。這樣想就太小看民俗的力量了。雖然男家把女方當成外人來提防是‘天經地義’的,反過來女家要是在婚前提防著男方,房產證上不給男方寫名字,那豈不是‘跟老公都要留壹手,必定不是個好女人’,‘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沒有誠意,不愛丈夫’?而且婚後丈夫可以以‘妳家防著我,給我帶來心理壓力’為由去出軌,甚至虐待妻子。這樣,即便法律賦予女家不在房產證上寫男方名字的權利,妳敢不給他寫嗎?

  《解釋三》不僅適用於該法通過後結婚的人, 也用於以前結婚的夫妻。 新法實行當天,就坑了壹個 2007 年結婚的女性,她丈夫多次出軌,離婚時淨身出戶的卻是她。接下來不知道還有多少早先的結婚的婦女要受其害。那麼現在的未婚女,就不需要親自結婚去領悟男權婚姻制度的罪惡了,看看老大姐們的遭遇就該長點記性了。這種法律是防不勝防的---妳今天為《解釋三》採取了防備手段,然後結婚了,認為自己很精明;但是人家以後可以給妳蹦出來壹個《解釋四》,把妳為《解釋三》所作的防範全部歸零,妳怎麼辦?除非妳不結婚,不然說不定哪天婚姻法就要坑到妳頭上。

  中國已婚女性婦科病發病率在三分之壹到二分之壹以上,在高校和機關工作的高知已婚女性也不例外---因為她們很難拒絕丈夫的性要求,不潔性行為時有發生,丈夫強姦妻子不算違法。我國已婚婦女人工流產率在 25%以上,有的地區則高達 60%以上---因為妻子意外懷孕需要墮胎,只有她獨自承受痛苦,對丈夫的名譽卻並無損害---所以丈夫往往會把避孕的責任全放在妻子壹人身上。

  已婚婦女面對的另壹個問題就是在夫家的壓力下,違背自己的意志多生育。女人在可以完全自主的情況下,自然而然的生育意願是不會造成人口過剩的。比如北歐女權發達的國家,女人可以完全自主決定生育與否和生育數量,則國家人口數量不存在過多的危險;日韓雖然男權嚴重,但是男人迫於養孩子的經濟壓力和孩子沒有贍養義務的現實,也不再逼迫女性多生育,於是國家人口面臨負增長;在我國母系摩梭民族,女人生育與否,生育數量也不受男權勢力干涉,所以摩梭族的生育率也壹直維持在低水平。可見當女性的生育意願不受干涉的時候,不管是現代化社會還是原始社會形態,人口都不會有過剩的危險,都不需要強制計劃生育。

  我國的人口數量是如何到了需要用計劃生育來強制控制的地步的呢?因為已婚婦女壹直在夫家的壓力下,違背自己的意志多生育。有些時候,表面上是已婚婦女本人想要多生,實際上是男權長期灌輸錯誤的女性價值觀的結果,加之女性被剝奪了取得其他成就的機會和自主獲取未來經濟安全的機會,所以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生育上,希望通過生育換取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未來的養老保障。對於那些完全沒有生育意願的女性,壹旦和有生育意願的男人結婚,出路往往只有妥協生育或離婚;那些只想生育壹個子女的女性,壹旦和想要‘多子多福’的男人結婚,也就開始了漫長的抗壓之路。已婚女性如果在夫家的壓力下超生了子女,不但要承擔更多的子女負擔,還面臨被計劃生育法規懲處。

  2003 年婦聯的調查就顯示, 40%的已婚女性不願意生育;而她們中的絕大多數最終還是生育了子女,再加上本不願意生育二胎,最終卻生育了二胎的女性,已婚女性違背自己意志生育的比例至少也有壹半左右。

  2011 年的新婚姻法《解釋三》首次以法律的名義認可,妻子不願意生育丈夫無權強迫她生育。 但是,與之搭配的是丈夫以‘妻子不願生育’為由提出離婚可以受到法律支持。兩個意見不合就分開,看上去公平合理;但是反過來為什麼不說‘不願生育的妻子可以以丈夫不斷糾纏她要孩子為由提出離婚’呢?可見主動權還是放在男人手裡的,妳不給我生我就休掉妳,但是我非讓妳生妳卻不能離開我。筆者可以肯定地說,如果女人們到法院說‘丈夫逼我生育’,單方面提出離婚的話,她們得到的答覆肯定多為‘這是妳們的生活瑣事不合,感情尚未破裂,不允許離婚’。要知道,女人以丈夫是同性戀,或夫妻間無性為由提出離婚,尚且不能保證被法院支持,何況逼迫妳生個孩子這種‘小事’呢。

  家庭暴力對於我國已婚女性來說,仍是壹個無解的問題。 夫妻關係是施暴者的護身符,丈夫打妻子,連警察都不愛管。我國大約 30%的家庭都存在對女性的家庭暴力。不打死打殘,打了就是白打;就是打死打殘了,丈夫判得也不重(28 歲被丈夫打死的董珊珊,報警 8 次不起作用,死後丈夫判了 6 年半了事);而受虐的妻子反抗殺夫,判的卻不輕。在 2000 年前,受虐婦女以暴制暴殺死壞人,多被判死刑。 2000 後此類案件開始減輕對婦女的判決,但是女性殺死暴力丈夫仍然比殺死陌生施暴者的情況判的重。已婚女性犯罪率高於未婚女性, 獄中服刑的女性殺人犯不少是因為反抗暴力殺夫。有些人責備受虐婦女為什麼不離婚,但是妻子向暴力丈夫提出離婚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有可能使丈夫喪心病狂的將家庭暴力升級為殺人。中國是唯壹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的國家,每年有超過 15 萬女性自殺,主要是已婚女性由於夫妻矛盾和姻親矛盾自殺。

  從有些方面來看,現在中國妻子生命受到法律保護的程度,還不如古代妻子。古代丈夫殺妻,只有‘因姦殺妻’才能能免罪,其他情況壹律要償命。古代小說《左維明巧斷無頭案》

  中,陳濟川供述‘因妻忤逆不孝,將刀殺死,拽屍門外。。。’結果被判了死刑。可見因妻子對婆婆無禮而殺妻也是不能免死罪的。現在丈夫打死妻子,就算是沒有任何緣由,也不會償命。古代丈夫如果由於袒護小妾,致使妻子自殺,那也是要判刑的。《金瓶梅》中的陳敬濟就是這樣因‘逼死’妻子而被判刑的。換到現在,丈夫包二奶致使妻子自殺,那是不會判任何罪的,因為人是自殺的,不是他殺死的嘛。

  我國已婚婦女面臨這麼多無法解決的問題,可以想象她們的心理健康是堪憂的。但是我國尚無壹項研究把已婚和未婚女性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對比。

  西方從 70 年代到 90 年代的研究多發現已婚女性的心理健康程度低於單身女性【4】;而且,把男女分成未婚組,已婚組,離婚組和喪偶組來看,只有在已婚組內女性的精神疾患發生率高於男性。【5】 如今的西方,女性處境相比上世紀 90 年代已經改善,女性婚內權益可以得到良好的保護,已婚女性的身心健康已不再比單身女性差;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已婚女性的境遇也比 20 年前有所改善。我國已婚女性自殺率遠遠高於未婚女性,犯罪率也高於未婚女性。

  但是不少受害的已婚婦女往往表現出對婚姻制度的積極維護,對主要過失方的丈夫的積極維護,有時候不惜打擊無辜者和次要過失方,表現出‘我離開婚姻就活不成’的心理。

  這是為什麼呢?這就近似於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呢?舉個例子就像奧地利被囚禁在地牢裡十幾年的那個女孩:她被和外界隔絕,她的生命就在綁架者手裡捏著,她活的每壹天都是綁架者讓她活的。而且她和綁架者成了拴在壹條繩子上的螞蚱---綁架者每天送食物給地牢裡的她,如果他外出出了什麼事不回來了,女孩也就會餓死。久而久之,女孩對綁架者產生了感情,不但不恨他,還在被解救之後買下了當初被囚禁的房子,獨自住進去追憶過去。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產生的根源,就是被隔絕外援之後對施害者產生的依賴。女性在婚後會壹定程度的被與外界的支持隔絕。女性受到夫家的不公正待遇,即使涉及暴力或嫖娼這樣的犯罪行為,女性也得不到什麼外界精神支持。主流輿論常見的反應是‘誰叫妳自己選人選的不好’‘男人這樣很正常’‘離婚再找也找不到更好的’‘妳自找的’‘活該’‘好好檢討壹下自己 ,改進妳自己’

  久之,不少女性會意識到,

  數說夫家的不是,不但不能給自己換來支持,反而會使自己的名聲更差,受到傷害更多,還不如打落門牙肚裡咽,家醜不可外揚,轉而向外人‘曬幸福’來換取尊重。 而已婚男人吹毛求疵的批判妻子的既不違法也不違反道德的所謂‘不是’,卻能引起主流輿論的共鳴,對妻子口誅筆伐當女性在婚內遭遇問題的時候,連外界的精神支持都被如此隔絕,更不要談其他的實質幫助了。加上長時間與丈夫之間的法定利益捆綁關係,於是受害的已婚女性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就不奇怪了。

  已婚女性的境況如此種種,不壹而足,如果這不叫‘把自己賣了’,什麼叫‘把自己賣了’?就算是壹分錢沒有收,也相當於把自己賣了---出賣了。

  現在的男權輿論上下壹心,不謀而合的擠壓剩女討伐拜金女,第壹是要敦促女性快結婚,第二要求她們放棄自我保護,從而實現男性利益的最大化,可見維護男權,婚姻是關鍵,女人結不結婚如果不影響男權,就不會有這樣的反響---這更說明婚姻之家是剝削女性的基本社會單位。

  我們談戀愛,只談愛情不考慮婚姻的時候,沒有必要太計較得失,順其自然即可,哪壹天不愛了,同樣順其自然的分開;但是要進入婚姻的時候,就應該謹慎付出, 理性權衡對方的條件---畢竟婚姻不等同於愛情,不是哪壹天不愛了就可以抬腳走掉,妳可能還要和妳已經不愛的配偶共同生活相當長的壹段時間。要走進婚姻制度,就要順應婚姻制度的本質。擇偶的時候,我們應該做到‘信愛分離’。男人出軌的時候不是經常喜歡用‘我們男人可以性愛分離’來辯解嗎?我們提出信愛分離,就是不要因為愛壹個人就相信壹個人。信和愛完全是兩碼事,愛是不受自己主觀意識控制的,是沒有緣由的;而信任從來就沒有白來的道理。信與愛的距離,要比性與愛的距離大得多。‘愛我就信任我,不然就是不愛我’

  是個無理要求,因為理性是不應該被感性所干擾的。女人也絕對有信愛分離的能力。考察妳所愛的人,頭腦要保持清醒,不能盲目信任。要知道那麼多結婚後發現結錯的女人,婚前都是信任丈夫的,都認為不幸的事情都是別人家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妳越認為不可能發生在妳身上,將來就越可能發生在妳身上。

  如果妳壹輩子不想生育,妳則沒有結婚的必要,談壹輩子戀愛就可以了。婚姻是不能用來挽留愛情的,當相戀的任何壹方不再愛另壹方的時候,最符合妳的利益的結局就是妳可以方便的分手以便妳另覓知音。對不想要孩子的女人來說,婚姻只有羈絆沒有用處。不想生育的妳如果結了婚,就難免被夫家強迫生育了。

  結婚為了老來有人照顧的說法,也不適用於不想要小孩的女人。首先老太太想找壹個老公公談戀愛並不是什麼難事,其次,同齡的老公公和老太太,往往是老太太的身體好,需要照顧老公公,而且老公公去世早,女人晚年基本享不上丈夫的福。(任何國家任何年代奴隸制的時候,同齡的老年奴隸,都是女的價格高於男的,奴隸主不是傻子,老太太身體比老公公強是常識。)如果妳想要小孩,目前妳只有結婚壹條路。擇偶的第壹個原則應該是:結婚後生育前,妳的生活總體狀況要比婚前強,這個婚才值得妳結。具體怎樣才算生活總體狀況比婚前強,需要妳運用理性自己來判斷。第二個原則就是,妳生孩子是為妳自己生的,不是為了妳丈夫生的,丈夫有壹天可能就不是妳的了,但妳的孩子永遠是妳的,要陪伴妳壹輩子的。生育成本高的是妳,生孩子反正要吃這麼大苦,為什麼不為自己生壹個高質量的孩子來傳承母系血統呢?所以選擇丈夫的先天資質馬虎不得,他的家族病史,直系親屬壽命,他的長相,體格,和性格都要看,看他是否適合給妳未來的孩子提供基因。

  不論妳生下女孩還是男孩,把 ta 教育成女權主義者都不會錯。女孩子成長為女權主義者,男權分子都接近不了她,她壹輩子不吃別人的虧,不上當,會保護自己的利益,媽媽多放心。男孩子成長為女權主義者,他的心理總是平衡的,外在就有不患得患失,大氣的魅力;而且思想層次高,最能受上層女性的尊重和青睞。

  為了說明男權輿論的可怕,我們來揭穿壹些長久矇騙了我們的謊言。這些謊言,專家和大眾顯得眾口壹詞,導致女性們壹直深信不疑。他們的口徑如此統壹,難道僅僅是巧合嗎?

  母親大齡比父親大齡對孩子不良影響更大?錯!以 86 類主要的和嚴重的新生兒缺陷的總和發病率來看,高齡父親對新生兒健康的負面影響大於高齡母親。 【6】 40 歲以上的男性生出缺陷兒的幾率比 40 歲以下的男性高出 20%。然而,研究未能找到母親年齡與新生兒缺陷總發生率的關聯。母親高齡的確會使孩子患唐氏綜合症的機率增大,但是嬰兒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和幽門肥大性狹窄發病率隨母親年齡增大而直線下降,先天性胯骨脫位的發病率則與母親年齡構成鐘形曲線---母親 30 歲以前,隨母親年齡上升;母親 30 以後,隨母親年齡下降。【7】 所以各種先天病機率的升降抵消,最後的結果是母親年齡與新生兒先天病發病率無關。中文網文都咬住唐氏綜合症不放,但對其他主要由高齡父親造成的病種閉口不談,是何居心?

  年輕女人和大齡丈夫生育還有什麼不好?父親的年齡與胎兒的流產幾率有明顯的關係。

  【8】 壹個女人與 35 歲以上的男人懷孕,她面臨的流產風險約是與 25 歲以下的男人懷孕的 3 倍。當然,女人自身的年齡對她流產的幾率影響要比她丈夫的年齡顯著得多;但是不管是誰的問題造成的流產,帶來的生殖健康的創傷都是由女性壹方承擔的,因此女人選擇與大齡丈夫生育,不利於降低自己的生育健康風險。

  女人生孩子越早越好嗎?錯!女性在 20-24 歲所生的孩子,比 30 多歲所生的更容易在壹年內夭亡。 【9】 而且女性生殖能力最強的時期並不是她們生育的最佳時期。【10】 由於生物社會學因素的影響,從性成熟到 34 歲的女性,產後長遠健康狀況遵循‘生育越晚越健康’的規律。【11】 在中低收入國家,在母親 27 歲以前,新生兒的健康程度壹直是隨母親年齡遞增的。【12】 所以,考慮我國國情,女性最佳生育年齡在 27-34 歲之間皆有可能,是壹個比較寬的範圍。

  生孩子有利於女性健康嗎?錯!不生育不會縮短女性壽命。【13】

  女人不生育不哺乳導致乳腺癌嗎?錯!終生不生育的女性乳腺癌幾率與 25-29 歲初育者壹致 【14】;終生不生育的女性,得乳腺癌的可能性小於 35 歲以後生育的女性。【15】 健康飲食是預防乳腺癌的首要途徑,生育只能算次要因素。【16】

  壹次完整妊娠使女性提高十年免疫力嗎?沒找到!我們試圖尋找這個結論的學術文獻出處,終無所獲。

  剩女生理心理健康容易出問題嗎?沒人做過研究!網上不乏‘剩女健康’類文章,如‘剩女健康隱患多’‘婦科病最愛戀上剩女’‘小心剩出婦科病’‘乳腺病總是鍾情剩女’

  ‘剩女易成乳癌高危人群’ ......種種嚇人的標題直指大齡未婚女。但是,不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沒有做過剩女健康方面的研究。(剩女特指 27 歲以上從未結過婚從未生育過的女性)第四節 性騷擾和性暴力我們在戀愛篇中講過,性自由權利是女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性自由不僅包括選擇戀愛和性愛對象的自由權利,也包括拒絕任何人的性騷擾,拒絕任何人的性要求的權利。

  男權既不認可未婚女性發生性的權利,也不認可已婚女性拒絕丈夫的權利,因為男權是把女性的身體或‘貞操’當作男性的財產來‘保護’的,他們對女性的身心健康毫不關心。

  違背女性意志的性行為給女性帶來的傷害,除了身體方面(疾病,意外懷孕,以及在強迫過程中被毆打等),更加罪孽深重的是其對女性精神的摧殘。當女性感到對自己的身體都失去主權的時候,伴隨而來的是自尊心自信心受挫,對施暴者的仇恨無處發泄,對自己的厭惡感蓄積,最終她的心靈會留下永久的傷痕。

  性暴力不僅包括使用體力來對女性實行傷害的行為,也包括用語言威脅或趁女性意識不清而得手的情況。性暴力的受害者,在事情過去並重獲安全之後也不能完全恢復,受害的陰影會時不時的浮現,困擾她壹輩子。違背女性意志的性行為給女性帶來的傷害,不因女性是否有過性經驗而改變,也不因施加著者是誰而改變。所以女性面對丈夫, 男友,或曾經的性伴侶提出的性要求,不願意就是不願意,堅決不可以妥協。

  性騷擾給女性帶來持續的焦慮,恐懼和厭惡感,更直接的影響女性的日常生活,使她不敢去某地,使她心驚膽戰沒法正常做事情。但是性騷擾的問題並未受到普遍的重視,很多人認為小事壹樁不理他就過去了。其實,性騷擾並非指偶爾壹次的不良行為,而是指反覆多次的行為。壹種看似輕微的不良行為,如果對人持續重複多次,給人造成的痛苦可以是令人發瘋的。 性騷擾不見得含有身體的觸碰,可以是跟蹤,語言,信件,也可以是無休止的眼神瞪視和打量。性騷擾的語言也不壹定是黃色或恐嚇的語言,如果壹個男人在妳已經明確表示不想和他外出的情況下,還不斷的重複同樣要求,很明顯其目的就是為了噁心妳或者攪渾妳的腦袋,這就是壹種性騷擾行為。由此看來,‘死纏爛打’式的追求行為,如果引起了妳的反感,那就是性騷擾。但是我國法律不健全,很多明明是性騷擾的行為在法律上並無認定,所以我們靠不到法律要靠自己,要主動的自我保護,而不是壹味的忍讓和息事寧人。

  未婚女性受到性暴力和性騷擾的主要來源,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和男友。

  責備受害人是男權的傳統,女性遭到熟人的性暴力和性騷擾時,往往有以下男權輿論歸咎受害者,為壞人開脫:‘妳打扮得如此暴露和風騷是為了什麼,還不是自找,男人誰能抵擋那種誘惑的’,‘誰叫妳和他相處那麼近的,也難怪他會誤會’,‘妳對他本來就有好感,還不是妳想這樣發生的’或者‘妳對他拒絕得不夠明確,有半推半就之嫌’。

  ‘女性打扮得性感就是為了誘使男性作出行動’是典型的對女性思維的錯誤揣度。 女性想要展示美麗是為了心理滿足感,是壹種增強自信,得到好心情的方式,和希望不希望男性作出行動是兩碼事。甚至在不出門的情況下,女性也喜歡把打扮自己作為調劑。美國有位醫生說,當他巡視女病房,詢問每個病人是否好壹點的時候,如果看到哪個女病人拿出化妝品和小鏡子開始化妝,就不用問也知道她今天身體好轉,心情舒暢了。

  沒有哪個正常女性會故意光著身體跑出去,所謂的穿著暴露不暴露都是相對的,是男人心理的問題。比如古代女人穿得嚴嚴實實的時候,女人如果解開第壹個上衣扣,只把脖子(粉頸)露出來就可以引起男人想入非非。現在到了游泳池,每個人女人都穿泳裝也不會導致整個游泳池的男人都瘋狂。校園裡的女學生穿得再暴露會比泳裝更暴露嗎?即使如果壹個女生真的穿著和泳裝壹樣暴露的衣服走在校園裡,男人正常的反應應該是感到她很可笑,而不應該是有什麼性衝動---因為她的穿著很不符合場合。話說回來,壹個女生的穿著舉止再怎麼傻,妳可以笑她傻但是不可以侵犯她---因為傻和笨不是壹種罪,不能以此為由去侵害她的人身權利。

  如果要求女生不要打扮得性感來避免性侵害的話,就是要女生在美麗的自由和人身安全之間做出抉擇。而這兩種權利本來就是每個人都應該同時具有的。比如妳家電路被電工接錯,妳每次開電視都要被電壹下,妳找來電工要他改正這個問題,電工對妳說‘誰叫妳想看電視的,妳不看電視不就不挨電了嗎?’妳是不是要問‘我憑什麼沒有權利在不挨電的情況下看電視?’同理,女性憑什麼沒有既性感美麗又安全的權利?

  男權還有壹個有趣的邏輯:把女性的所謂‘缺點’作為壓迫女性的理由,而把男性的缺點當作男性作惡的通行證---男性天性如此,不可改變,所以男人作出這種舉動很正常。

  比如辯解說男性很難抵抗性感女性的視覺誘惑,所以女性被性侵她自己也有責任。這就好比我帶著很貴的鑽石項鍊走在街上,項鍊被人搶了,對簿公堂的時候強盜說‘是人都很難抵抗金錢的誘惑的,她戴著這麼值錢的項鍊招搖過市才導致我心生歹意,所以她也有責任,我請求輕判。’是不是很可笑?人人都應該有自控能力,如果妳自控能力差說明妳有毛病,妳自己去治療,不要把妳的毛病轉嫁成為我的責任。

  女生想交男性好友,想與有好感的男生多交往,或者主動追求喜歡的男生都是正當的。

  這些都不意味著女生想和這些男生發生身體關係;如果她因而受到了性侵,絕不可以說她是自找的。在戀愛篇中我們講過,女性拒絕男人不需要講第二遍,她講壹遍男人就應該明白和尊重。可是偏偏有的男人喜歡自作聰明,壹廂情願的認為女生是在半推半就,明拒暗迎;或者明知女生的想法,還要試圖用別的辦法讓她失去判斷力。我們壹定要先明確性侵的責任人不是我們自己,才有辦法去反抗這種現象並保護自己。

  預防熟人性騷擾和性侵害的方式就是---防微杜漸,勿存幻想,廣而告之。女生要相信自己的直覺,在感覺到自己不喜歡的端倪和小動作的時候,要直言表達自己不喜歡,請勿如此。不要因為怕誤會了對方,或者給對方造成傷害,或者把關係搞僵就不好意思明說。

  如果他是壹個性格健康的好人的話,妳的直言是不會把妳們之間的關係搞僵的。這個時候有少數男人會惱羞成怒說妳自作多情,說我怎麼可能對妳有想法,妳的條件沒有那麼好之類的話。這就正好暴露了他是壹個心理極其陰暗的人,必須要終止和他的交往,並及時把他讓妳不舒服的事情告訴其他好友。 第壹時間告訴他人是最好的證據,是防止事情被扭曲傳播而變味的最好措施,是防止以後發生更惡性的事件的保險鎖。將來說起哪個傳說版本才是真?打開電子郵箱看時間,最早的述說最受信賴。在妳明確表達過妳的想法之後,如果他第二次做出妳不喜歡的事情,就已經說明他人品不好,內心對女性絕無尊重之意。不要對他再抱有幻想,不必再對他勸說解釋,應該直接斷絕交往。如果由於學業安排無法做到絕交,也應該不再與他在任何非公共場合會面。後續可能發生的每壹次騷擾,都應該及時告知妳周圍的人和他周圍的人(如果有證據則也應該出示給他人),切勿幫他保守秘密。

  妳把他的行為搞得越透明,他終止的就越快。有時受害女生反而名譽受損是怎麼造成的呢?

  就是因為事情剛剛發生的時候女生不願意得罪人,不好意思說,沒有及時告知旁人,等到忍無可忍告知了旁人的時候,作惡的壹方可能已經傳播了壹個不同版本的故事了,或者可以質問妳,‘既然這麼早就發生了,當時妳為什麼不馬上反對,還不是妳自己願意?’妳豈不是更有口難辯?

  性侵害的實施者是男朋友的情況更為普遍,常見性僅次於婚內性侵,受害女生更難得到旁人的理解和支持,施害者受到輿論譴責的可能性更加趨近於零。但是受到男朋友的性侵害給女生帶來的痛苦要比壹般熟人的情況更嚴重,因為對妳實施殘酷傷害的人正是妳最信任的人。不良的男朋友對女友實施性侵的藉口往往是‘妳沒有盡到女朋友的義務’‘妳的拒絕給我的生理心理帶來了傷害’‘妳不是真心喜歡我的’---把錯誤都放到女友的頭上去了。

  首先女朋友沒有滿足男朋友的義務;其次如果被女士拒絕就可以傷害到妳的話,說明妳有毛病請去治療;最後,如果妳說我拒絕了妳就說明不是真心喜歡妳的話,那麼恭喜妳說對了,我從現在開始不喜歡妳了,請妳滾出我的生活。

  在原則上,預防男友的性侵和預防壹般熟人的性侵方式是壹樣的:防微杜漸(從他的第壹步使妳不喜歡的行為開始明確拒絕,不讓他發展成為第二步),勿存幻想(妳明確反對過的行為第二次發生的時候就足以證明對方的人品惡劣,應該立刻終止交往),廣而告之(除了妳和他周圍的人,還應該告之自己的父母和他的父母)。但是由於男女朋友關係,女生更容易原諒不良的男友;而且由於‘熟不講理’,男友更可能死纏爛打迫使女友原諒。這就只有靠女生自己提高判斷力,需要認識到這種男人是不可能改正的,他現在所暴露出來的自私與無恥可以在將來給妳帶來更深重的災難。

  為了讓不良男友終止對妳的無理要求和騷擾,可以在他做出令妳反感的舉動時用髒話高聲惡罵,讓他喪失興趣;在他企圖侵犯妳的時候,直接伸手在他臉上製造越明顯越好的傷痕,讓他知難而退。

  男性是終止性暴力的責任人,任何男性對女性施加性暴力的事件皆是男性的責任。

  有研究表明,男人飲酒和性犯罪之間有直接的關係;而女人飲酒和遭到性侵之間卻找不到數字關聯---所以不要責備女人醉酒招致性侵,應該戒酒的是男人。

  有壹種‘強姦’文化:當女人不願意答應性關係的時候,男人往往想辦法讓她放鬆點,勸誘她答應下來,然後認為他們的行為就不是強姦了,就正當了。 但是我們說的女性要‘自願’,是完全主動的自願,不是人為製造的自願(don?t manufacture consent)。在‘被自願’

  的情況下發生了關係的女性,將來必會產生懊悔,自責,而且投訴無門,這種痛苦是很嚴重的。

  任何含有強姦情節的笑話都不好笑!不要交往講這種笑話的人。

  壹個男人對待餐廳服務員的態度很可能就是將來他對待妳的態度,不要忽略細節。

  不可交的男人的十種危險信號:

  占有欲和嫉妒心強

  責備別人導致了他不順利不如意

  什麼都要他作主

  很突然的情緒變化

  通過給別人施加負罪感來達到他的目的

  用語言暴力攻擊他人

  威脅使用武力

  對小孩殘忍,對動物殘忍

  對自己和他人的期望不切實際

  試圖把妳從家人朋友中間孤立出來

  第五節 審美篇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對美的追求的欲望是很強的,強到可以塑造壹個人的價值觀。

  所以從我們女人 12, 3 歲知道愛美開始,我們的價值觀就開始被周圍的審美標準所左右了。

  同時,我們對美的發現與實踐,也可以反過來影響周圍社會的審美觀,這就是為什麼流行時尚不是壹成不變的。 我們女權,就是要把定義‘女人身上什麼是美’的話語權拿到女人自己的手裡,營造有利於女性身心健康,有利於女性生活成功的審美觀,讓男人去認同我們定義的美,而不是為了追隨男人定義的‘女性美’,不惜扭曲自己的天性,摧殘自己的身心。

  首先, 什麼是女性的內在美?很簡單,和男性內在美的標準應該是壹樣的。是優點的東西,在男人女人身上都是優點(溫柔,直爽豁達,善解人意,銳意進取,有愛心,堅強......);是缺點的東西,在男人女人身上都是缺點(粗魯,不負責任,殘酷,麻木不仁,目光短淺,軟弱......)。不存在什麼內在特性,在男人身上是優點,到了女人身上就變成缺點的。我們經常可以感受到,如果女人具有的壹些優點,男人認為是本來男人才配具有的優點,他們就可能會說,這個特性到了女人身上不是什麼好事,讓女人變得不可愛,沒女人味。比如男博士被視為有才華,但女博士被說成‘第三性’‘滅絕師太’,儘管女博士幾乎沒有找不到愛人的情況,男權輿論還是要壹口咬定她們生活不會幸福。還有‘男強人’顯得只有優點,缺點都可以忽略,但是壹提到‘女強人’這個詞,不少人就感覺到她的生活必然存在問題,然後瞪大眼睛去找她‘不正常’的證據,抓住什麼小事就無限擴大。比如兩個知名政客公開演講,男的穿著整齊就行了,而女的打扮的有壹點不精緻的地方,比如髮型不好看,人們就把注意力從她講話的內容上移開,去討論她的打扮:‘這個女人這麼不會打扮,壹定是個枯燥沒情趣的人’。這些現象有兩大原因:

  第壹個原因,是男人知道某些優點對於壹個人的成功與獨立是至關重要的,他們就希望‘獨霸’這種優點,不希望女人也具有它們,以維持他們的統治地位。用什麼辦法獨霸呢?就是用輿論給女人洗腦,告訴她們這些在女人身上不是優點是缺點,最好不要學。就像《壹休》裡面的老和尚,為了獨自享用糖稀,就告訴徒弟們,這個大人才可以吃,小孩子吃了會毒死的。如果是男人認為沒用的特質,他們是不會和女人搶的,比如守貞,忍受苦難不反抗這些‘優點’,男人們自己就不要,而是很‘大方’的用於誇獎某些女人了。

  第二個原因,就是用男權審美標準來塑造‘有使用價值的女人’。女人怎樣做能夠讓男權利益最大化,他們就說女人什麼行為最美。其實壹個人追求美最終目的應該是為了自己服務的---讓自己的生活更精彩更成功,而不是為了讓自己對特權階層有更多的使用價值。

  壹只火雞被精心烹調壹番,擺在感恩節的宴會上,大家都會說‘太美了’‘好美味’,壹陣刀叉之後,食客們滿意的離去了,火雞狼藉的骨架丟在那裡,它跟‘美’還扯得上關係嗎?

  對火雞來說這個‘美’有意義嗎?它早就是死的了。古代的大部分女性都是具有現在男人夢寐以求的所謂‘內在美’的特質的,但是她們幸福嗎?她們被當作‘美味’的盛宴給男權社會享用了壹番,然後變成壹堆枯骨丟在壹邊;男權抹抹嘴巴,又開始用這‘美’的標準來要求下壹輩女孩子,為自己的下壹頓盛宴作打算了。

  如果女性不具有男權所規定的‘女性內在美’,就對男人沒有吸引力了嗎?如果妳這樣認為,就是太小看自然造物給人類設定的機關了。如果壹個人生理上 100%是女的,則不管她性格如何,對男性都可以產生吸引力---這是人類本能。男權人為定義的‘性別二元論’

  (男人應該什麼樣,女人應該什麼樣)無法與人類的自然本能抗衡。如果妳認同男權所定義的,畸形的‘女性內在美’,並依此改造自己的話,妳的‘魅力’吸引來的就只能是壹幫男權分子。跟男權分子走的越近,交往男權分子越多,女人就越倒霉。這就叫‘燒香引來鬼,磕頭碰了釘’。

  是缺點的東西,在男人女人身上都是缺點。有的女性進入的另壹個誤區就是,過分崇拜男人,希望通過效仿男人的‘特性’來獲得力量和尊重。但是又沒有什麼內在優點,是男人具有而女人不具有的,於是她們就去效仿男人常見的缺點,比如暴力和殘酷。納粹德國時期,就有壹批女納粹分子,希望通過顯示和男人壹樣的兇殘,來得到男權社會的認可,來獲得和男人相同的地位。文革時期,女紅衛兵打死人不比男的少。現在也有年輕女生,學男生的樣子暴力鬥毆。因為男權社會把男人賦予了他們本不該具有的魅力,連他們的缺點也顯得像魅力,受毒害的女性就去追捧效仿。男人身上的這些缺點,我們堅決不要效仿,地位和尊重不是這樣得來的。況且妳是女的,不管做出什麼行為,男人也不會把妳當作男人來看的;妳學他們的缺點,他們正好把他們的缺點帶來的不良後果推到女性身上去了‘女人不也這麼做了麼?可見不是我們的錯誤’。

  女性外在美的審美觀,同樣要由我們女性自己締造,不應該由男人隨便制定然後女人都去追風。因為女性的外在美是人類優化繁衍的保障---什麼樣的外型更有利於生出聰明健壯的孩子,什麼外型就應該被稱作美。但是男人不具備優化繁衍的本能,【1】 在性選擇方面不明智,常常以女人不健康的形象為美。什麼纏足,束腰,高跟鞋,隆胸,骨感,錐子臉,都是曾經或者正在廣受男人喜歡的女性‘外在美’。如果把女性外在美的定義權交給男人,下壹代的健康就要受影響。

  男人對女性美的判斷, 不是出於性選擇的本能, 而是壹種社會塑造出來的口味。男人對女性的審美, 容易跟著名人,上層人士的操控走。有幾個名人在審美方面變態,足以把壹群男人都帶成變態。 唐代的青樓,決不是單純滿足男人性需求的地方,而是壹個重要的文化場所。文化包括審美,審美是青樓女子的命根子---如果人人都認為她丑,她就要活不下去了。於是有這樣壹批混跡青樓的文人,專門吃她們。由於他們在青樓混得久,在圈子裡比較有名,於是就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裁定妓女們的美醜,掌握她們的命運。比如有個詩人李宣古,寫詩嘲諷妓女雲娘嘴大,於是雲娘的名聲立刻臭了,沒人來找她了。雲娘只好跪在李氏門口哭泣,最終李宣古改寫說她的嘴很性感,於是雲娘又有飯吃了。這就叫做?譽之則車馬繼來,毀之則杯盤失措?。我們知道很多時候妓女會倒貼壹些?才子?,不要以為她們全都是因為喜歡這些才子,裡面的審美交易不簡單呢。 審美只是男人手裡把玩的壹個概念,與女人實際的美醜完全可能風馬牛不相及。

  女性追求外在美的唯壹禁忌,就是不可以犧牲健康---因為沒有誰配讓妳傷害自己的身體去取悅。現在的‘以瘦為美’就是個惡毒的男權審美觀。女人只靠運動不靠節食的話,是減不掉多少體重的, 當女人節食減肥的時候,迷走神經萎靡,是不可能有好心情的,飢餓狀態下也不可能有性嚮往的;追求美是為了自己心情愉快,但妳不愉快的事情還要做,只求不被男權輿論所歧視就好,是不是說明妳被人控制了?避免被歧視,順應男權審美觀絕對不是出路,男權的幺蛾子是無窮無盡的,今天說不骨感的是醜女,大家都跟從了,大家都壹樣骨感沒區別了,他們就可能說胸部不到 C 的都是醜女,要全體女人都去做隆胸;大家再全都跟從,都是大胸了,他們就可以說臀部形狀不夠圓的是醜女,大家又要全去醫院切屁股了---男權對女人身體的控制是得寸進尺永無止境的,他們才不管下壹輩孩子的健康狀況。

  東亞男人肥胖的問題遠比女人嚴重。台灣的壹項調查表明,男人不論是青中年期,還是中老年期,肥胖者的比例都要大於同年齡段的女人。尤其是中老年男人,肥胖發生率是中老年婦女的近三倍。【2】 男人胖子比女人多,但是他們掌握著審美話語權,就可以管正常體重的女人叫胖子,同時告訴女人同樣身高的男女,男人比女人重是正常而不叫胖。

  現在我們來看看‘骨感美’是如何摧殘女性健康的。女性的很多健康優勢,比如抗病,耐飢餓,不良生存條件下易存活,有耐力。。。這些都是因為女體脂肪含量高於男人。另外,女性的皮下脂肪對她的內分泌是很重要的,脂肪含量低於 17%的女人月經都不能正常。低脂肪的女人雌激素低,直接影響骨質密度。骨密度和骨骼負重量也是直接相關,體重太輕,骨骼負重少,人就要骨質疏鬆。中醫有雲,腎主骨生髓,內分泌和骨骼不好了,腎不強壯了,結果是什麼呢?腎乃先天之本,腎氣在人生下來的時候是多少,就永遠不能增加,不可再生,只能維護;什麼時候腎氣用完了,人就死了。所以盲目減肥就是折壽,結果是不能逆轉的。

  用來描述人的胖瘦的指數,叫做 BMI 值,是體重千克數,除以身高米數的平方。 BMI小於 18.5 是過瘦, 18.5-24.9 是正常, 25-29.9 是超重,大於 30 是肥胖。但是現在社會上的標準不是這樣---1 米六的女人, 120 斤的話, BMI 值本來屬於‘正常’範圍,但是這個體重說出去不少人就會認為她超重,說她應該減肥。成年女人體重 90 斤的話,說出去大家都不認為她太瘦了,但是她的身高需要是壹米五幾,她的 BMI 值才能落在正常範圍內。猜壹猜什麼樣的女人最健康長壽呢?是超重的女人【3】體重正常的女人和肥胖的女人壽命沒有差別,體重過輕的女人最短命。

  難道不是脂肪越多的人心血管越容易被血脂堵塞嗎?不完全是這樣。除了體表脂肪和血脂同步增減的人之外,還有兩種人---兔型人和鴨型人。兔型人皮下不怎麼合成脂肪,但是他們吃的脂肪都堆進血管里。大家知道兔子是不長肥肉的,但是兔子不能吃油膩食品,給它每天吃點高脂肪食品, 4 個月它就要死於心肌梗塞。而鴨型人就是,不論怎麼吃,血管里都是乾淨的,合成的脂肪全都堆在體外。鴨型人比兔型人更健康,但是更容易發胖。

  所以胖瘦和健康不健康的關聯性,並不像多數人想象的那樣。何況有些女人執著減肥,連蛔蟲卵都用,墮胎減肥法都用上了;有得厭食症,內分泌紊亂的,還有喪命的,更和維護健康扯不上任何關係。所以男權者說什麼胖女人不健康,妳可以告訴他,妳的審美觀變態就變態了,何必捏造健康的藉口,妳真的在乎女性的健康嗎?

  悲哀的是,有的女人減肥的時候給自己鼓勁的宣言是‘女人不對自己狠,男人就要對妳狠’。他們讓妳承受減肥的痛苦,讓妳折壽,這已經是對妳狠了,還要怎麼樣才算狠?歧視妳?妳既然有減肥的毅力,既然承受得了損害健康的痛苦,為什麼沒有反抗男權歧視的勇氣?怕審美觀畸形的男人不喜歡妳?被那種人喜歡上還不如跟吸血鬼約會。何況男權社會對女人的審美觀,公開和私下有兩套:公開的輿論對女人的外表很挑剔,這個矮,那個丑,這個胖,那個皮膚不好,這個平胸,那個顯老。。。說女人丑,是男權社會的壹種武器,專門用於以打擊女人自信,不自信的女人好追,容易下嫁。這些公開愛對女人的外表品頭論足,說這個丑那個丑的男人,就是希望女人們都認為,‘我自己條件不怎麼樣,有個男人追就很不錯了’,然後形成‘只有男人挑女人,沒有女人好意思挑男人’的局面,然後可以讓男人追女人更加容易。但這些人私下裡不得不面對現實,他們喜歡的女人,娶的女人,都很難符合他們公開說的標準,或者生活中能找到個女人就要燒高香了。就像阿 Q 沒有女人理睬,還在那裡挑這個女人有疤,那個女人腳大的。

  最可悲的壹類女人,莫過於自己遭到歧視不敢反抗男權審美,轉而找個所謂更丑的女人來踩壹踩,來襯托自己不算最丑的。比如轟動壹時的‘小月月’的作者,就是這樣壹個女人。她自己的長相就不怎麼符合男權審美,想必也是受到了歧視,於是她就編造壹個更‘丑’的女人形象供男權踐踏,滿足他們的變態厭女症,然後自己再亮相。她是為了什麼呢?無非是期待被‘醜陋的小月月’洗刷過的眼睛回眸看到她,立刻覺得她是個大美女。

  但是這種想法很愚蠢。男權對女人是不講‘良心’的---就算妳再怎麼諂媚他們,甚至不惜把同性貢獻給他們踐踏,但是妳長得不合他們的意,妳就永遠得不到他們的肯定。

  男權設立的審美觀看上去很可怕,但是對付它只需要大家都不予理睬就行了。就像從前中國女人怕極了嫁不出去,因為男人說‘不娶大腳女’就纏足壹千年,結果壹下子沒人纏足了,男人‘堅決不娶大腳女’的‘志氣’也都跑到爪哇國去了。

  韓寒曾說,壹個女人如果漂亮善良,那她的人生就不會出什麼大問題。 這種話,其實是誤導女性去放棄其他方面的努力,把精力集中到‘漂亮善良’上去,用‘漂亮善良’來迎合男權,以圖換得個順利人生。其實,漂亮和善良這兩個特性的搭配,對於男權社會的女性來說絕不是什麼好消息。漂亮則垂涎者多,加上人善被人欺,受害的可能性並不比別人小。

  讓我們來按照男權社會給女人設立的標準,算算壹個美女的美貌能從男權社會換到利益的‘有用年限’。首先,大學畢業之前,女人的美貌是換不到什麼利益的,因為周圍接觸的都是前提未卜,發展尚未定型的男學生,無論是前途還是真愛,這些男生都給不了女人。

  而且上學不是工作,也沒有什麼複雜的人際關係需要女人去施展美貌。 22 歲大學畢業開始工作,美貌開始有作用了。但是現在剩女的界限是 27 歲訂婚與否(幾年前還是 25 歲),訂婚前怎麼也要談兩年戀愛才能了解對方吧---那就是 25 歲就要找到未來的結婚對象。而且我們的社會崇尚女人從壹而終,最好不要換人,也不要騎驢找馬。那麼只有 22 歲到 25 歲之間的三年,女人可以是真正單身的,她可以使用自己的美貌為自己疏通人際關係,尋找金龜婿。但是壹切按照男權社會標準來的話, 22-25 這三年,女人只能把美貌給人觀賞,不能和人發生關係。萬柏青柏阿姨不是說了麼,貞操是女孩最好的嫁妝。我們知道柏阿姨絕對不是墳墓里鑽出來的古董,要不然不會連‘夫家任何人都無權動用妻子嫁妝’這樣的古代民俗常識都不懂的。既要用美貌來換利益,又要守身如玉,這個就如履薄冰了,搞不好就要遭到心理不平衡的男人打擊報復。然後女人從 25 歲談上了將來要嫁的那個人開始,就不可以再把美貌使用在別的男人身上了,她的美貌只應該由未來的丈夫壹人享有。我們知道,兩個人熟悉了之後,很快就會產生審美疲勞,最多兩年,再美再丑的女人在熟悉她的男人眼裡也變得相貌平平,容貌也就不發揮作用了。結婚之後,女人更不能夠到外面去用美貌換利益了,而且在家裡,美貌也換不來丈夫的特殊優待。這樣算起來,壹個女人再美麗,也只有 5 年的時間可以名正言順的從男權社會換取利益。 5 年的時間轉瞬即逝,女人把保壓在美貌上,生命好比從搖籃直接墮入墳墓。

  第六節 年齡歧視篇

  男權社會對女性的年齡歧視,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妳現在還沒有感受到,隨著妳的年齡增長妳壹定會感受到。

  對女性的年齡歧視,就是‘女人老了沒價值,男人老了不貶值甚至更有價值’的觀念。

  不少女性長期受男權輿論灌輸的影響,也認同了這種觀念,對自己的年齡妄自菲薄,而且過於高看老男人。

  從身體健康上講,男女達到巔峰的年齡只相差 5 歲。《黃帝內經》的《素問篇》中就講,女性三十五歲,陰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墮。男性四十歲,腎氣衰,發墮齒藁。男人的陽氣開始走下坡路的時間,僅僅比女性晚了 5 年。但是,男人身體狀況的下坡壹旦開始,就比女性下滑的快。這就是為什么女性的壽命比男人長,為什麼任何國家任何時代的奴隸制時期,同齡的老女奴都比老男奴賣價貴。這也是為什麼退休的老太太更有精力到處去交際,唱歌跳舞,到居委會做事情走家串戶,而老公公就只能做些比較緩慢靜態的活動。可以說女性到了中年後,比男性更健康。

  經常被用來當作‘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貶值’壹個藉口是,女人絕經後就不能生育了,而男人到 80 歲也能生育。大自然這樣設計是有它的道理的:因為媽媽的照顧對於孩子的成長太重要了,所以要保證女人可以看著她最後壹胎所生的孩子長大成年。如果女人到 80歲還可以生孩子,生出來孩子沒幾歲媽媽就去世了,那孩子該多麼可憐呢?而父親的作用就沒有那麼大了,小孩子有沒有爸爸,壹樣都可以健康長大,男人今天給女人受精,明天就去世,對孩子生存也沒有太大的影響,頂多媽媽再找個後爸來幫忙就行了---所以男人可以壹直生育到晚年。

  女人較早的停止生育還有壹個原因:因為女人晚年有能力照看孫輩。小孩子得到越多女人的照顧,成長就越好,所以把女人從生育中解脫出來,她們才有時間幫子女帶孫輩。這就是大自然設定的壹個人口數量和質量的平衡---女人中年之前為種群增加人口數量,到了中年之後就專心呵護孫輩人口質量。而男人老了,體力和心智能力都不行了,承受不了帶孫輩的任務,頂多陪孫輩玩壹會兒,而要把屎把尿,半夜起來哄孩子,抱孩子餵飯這些,老男人是累不起的。那老男人對人類繁衍還有什麼用處呢?就只好讓他們有生育能力,才算還有點用。這個理論在西方已經很普及,包括自然雜誌在內的學術刊物都有刊登過文章。

  【1】但是,即使老男人有生育能力,也只在人口數量很不夠的古代才有意義,現在全球人口數量過剩,應該注重的是人口質量。而正如我們在《婚育篇》的附錄中講到了,老男人生育對後代質量影響是不好的。古代奴隸主選男奴配種生下壹代小奴隸,都不會讓老男奴去配。現在如果哪個 80 歲的老男人非要生個孩子出來,那就是拿孩子壹輩子的健康做賭注,而且孩子不成年他就註定要不盡父親的義務駕鶴西遊了,孩子出什麼問題他也閉眼不理了,光榮嗎? ---只有男權分子把自己逃避責任的行為當光榮。

  男人生育期長不能說明男人比女人青春更長,關鍵原因在這裡:男人在生育過程中的付出,是壹種輕鬆的不傷身體的行為,輕鬆的事情當然可以做的久些。而女人生育付出很大,強度太大的事情當然不好做到老。比如圖書管理員的工作很輕鬆, 70 歲不退休也沒什麼了不起;而特種兵的工作很艱苦,所以不到中年就要退役,不可能做到 70 歲。難道因此就要說,70 歲的退役特種兵比 70 歲的在崗圖書管理員衰老,身體差嗎?

  何況,男人生育期維持得長,不等於性能力保持得久。有研究顯示,東亞女人只要健康無病,那麼她從 40 歲到 80 歲之間,獲得高潮的潛能是不會下降的;而東亞男人,即使身體健康, 40-80 歲間勃起能力也有 6-7 倍的直線下降。【2】 可以說,在性能力方面,男人比女人老得快多了。

  從心理上講,男性定型早,也就是較早的停止心理成熟的進程,較早失去改變志趣的能力。何以見得呢?男人長到 20 多歲,開始喜歡 20 多歲的漂亮女人;到了 80 多歲,他們還是喜歡 20 多歲的漂亮女人。而且男人對女人其他特質的喜好(比如是喜歡潑辣的女人還是小鳥依人的女人,喜歡內向的女人還是外向的女人),也是 20 多歲定型了就終生不變。

  壹個人對異性的喜好不變說明什麼?說明他自己的心理也是定型不變的。如果壹個男人 30歲之前還是個志趣膚淺的人,那他到了 80 歲還是志趣膚淺。 即使他由於求學,工作,遊歷增加了科學技能和辦事經驗,也只是知識量的增加,他的志趣層次並不會隨之提高。那些有風度的老男人,也都是從年輕的時候就有風度,而不是老了才有風度的。這就是為什麼男人不會因為變老而‘增值’。而女性就不同了---女人的心性可以壹直成長,她們在不同的年齡對男人的需求不同,喜歡男人的類型也不壹定相同,有時候還可能超脫男女情感,對男人不再感興趣。女人求學,工作和遊歷不僅可以增加她的知識量,也可以改變她的志趣和世界觀。可謂女大十八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觀察到,同樣是 20 多歲出國留學獲得博士學位的男女,女博士的思想層次都不會太差,但是男博士就相當良莠不齊---有不少人知識量增加了,但是思想層次還停留在出國前。

  從外貌上講,男人任何年齡段都不比女的好看。把 40 歲的女人的皮膚和 40 歲的男人比,往往是女的皮膚更好。大部分男人壹輩子也沒有美過,所以年輕和年老的時候沒什麼區別,美其名曰‘沒貶值’,其實他的外貌從壹開始就沒有過價值,有什麼可貶的?為什么女人不像男人挑自己外貌那樣,去挑男人外貌的毛病呢?這就是男權運用輿論灌輸搞的陰謀詭計了---‘男兒無丑相’‘男人外表不重要’‘粗柳簸箕細柳斗,世上誰嫌男兒丑’‘郎才配女貌’,這種話聽多了,女人就對男人的丑麻木了,把性選擇的自然本能也淡化了。

  年輕女人愛老男人是個偽命題。即使有年輕女人貪圖某些老男人的地位和財富,也不是因為愛他本人。如果讓有錢有地位的老男人和同樣有錢有地位的年輕富二代男孩比試比試,在年輕女孩面前老男人肯定會敗下陣來。前些年,第壹批富二代還沒有成長到婚戀年齡的時候,有錢有地位的老男人可以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但是現在富二代男孩長大了,老男人受年輕女性青睞的機會就要減少。 2008 年就有網絡調查顯示,願意接受與 40歲男人結婚的女人,只有 15%。更重要的是,這 15%是包括了所有會上網的年齡段的女士,而不僅限於年輕女人。如果只算 25 歲以下的女人有多少願意找 40 歲男人的,比例就更小了。《2010 年中國人婚戀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女人心目中男人的適婚年齡是 28-30 歲。

  女人的表態都已經這麼明確了,再鼓吹男人老了不影響魅力真是很沒意思了。

  男權社會雖然鼓吹女性年齡危機,卻也對‘男人老了魅力下降’心知肚明,心照不宣。

  在古代婚姻不能自主的時候,如果小說戲曲里寫哪個年輕女人嫁了老頭子,這個女人必定是個悲劇角色;現在婚姻可以自主的社會,如果指著哪個女人說她要嫁給老頭子,不是為了罵她貪財沒自尊,就是為了詛咒她將來交厄運。

  比起現代男人,古代男人倒顯得更樂於承認大齡女性的美。例如《夜雨秋燈錄》中《麻瘋女邱麗玉》壹文中,邱麗玉的母親被描寫為‘四十許美婦人’。《聊齋志異》中《愛奴》

  壹文中的蔣夫人被稱為‘四十許麗人’,《黃九郎》中九郎的母親被形容為‘約五十許,意致清越’。這些描寫都顯得很自然,而且是從男主人公的角度所寫---也就是說男主人公們在能看出這些婦女是四五十歲的情況下,仍然覺得她們美麗有氣質,而不是說這些女人長得象二十多歲的樣子。而換到現在,如果誰說‘這是個四十歲的美女’‘那個五十歲的女人很有氣質’,恐怕大家都會覺得古怪。古代人的婚齡早,壽命也不如現代人長,怎麼會古代對女人的年齡比現代還寬容呢?原因有二:第壹,在古代,男權勢力強大,社會不必擔心女人不結婚,晚結婚,所以也沒有必要刻意貶低大齡女性的外貌。而現在男權開始走下坡路,‘女人不願意早結婚怎麼辦’成為了男權的擔憂的時候,‘女人三十豆腐渣’的叫囂就被當作了壹種武器來用。 第二,古代女人不上學,不外出工作,壹輩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所以她們沒有什麼機會增長見識, 40 歲的時候見識和 15 歲的時候差不多。古代女人‘見識短淺’在男權社會被當作壹種‘女性魅力’,因為讓男人有安全不受威脅的感覺。所以說古代女人從 15 歲到 40 歲,所謂‘魅力’都沒怎麼下降。但是現在的女人隨著年紀增長越有閱歷越精明,而男權分子對女性的愛好壹千年沒變了---就是女人要好控制才可愛,大齡的精明女人太難控制了,所以對他們來說魅力就下降了。

  大齡女性的價值被男權社會貶低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是因為男權社會是用‘女性對男性的使用價值’來定義她們的人生價值的。男人認為自己需要什麼,就把什麼叫做有價值;男人認為自己不再需要什麼了,就把什麼稱作沒價值。儘管很多時候,男人的需要既不代表人類進步的方向,也不代表真正的美,有時候短視,有時候淺薄無意義,有的時候甚至對社會發展具有破壞性---但是現在是男權社會,就是用男人的需要來定義社會主流價值觀。我們要和不健康的主流價值觀對抗,就要學習女權主義理論,清楚地看到什麼是女性長遠利益的需要,什麼是下壹代長遠利益的需要,什麼是社會長遠健康發展的需要,然後用這些需要去選擇男人,要求男人,淘汰某些男人,用我們每個人的抉擇,匯成壹股潮流來正面的影響社會價值觀。 從提高我們選男人的標準,寧缺勿濫做起。

  第七節 性禁錮篇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觀察到這樣壹種現象:只要是直接或間接與‘性’相關的話題,都可以被惡人用來攻擊侮辱女性。壹個女性不管是有性伴,還是沒有性伴,是已婚,還是未婚,是已育,還是未育的狀態,都可以成為辱罵她的素材和說辭。為什麼只要‘涉性’的攻擊,就可以讓女性感到恥辱呢?因為男權社會強行將‘性自由’設置成了女性的禁區,女性不論是獲得性,還是拒絕性,不論是享受性,還是反感性,都可能踏入男權設置的‘性禁區’。而且當惡人想要用語言來侮辱女性的時候,‘性’是他們的首選武器,可以說是張口閉口不離性。對於女性來說,性只是她生活中很小的壹個部分,很少有女性會滿腦子都是‘性’。但是為什麼男權男性對女人的‘性’這麼感興趣,比女人自己對性都要感興趣呢?因為掌控女人的性,也就是對女性進行‘性禁錮’,對男權來說簡直太重要了,可以說是男權的壹大生命線。

  男權社會對女性的性禁錮,古往今來的表現已經太明顯,不需要再贅述了。這裡我們針對性禁錮,要講壹些不是人人都能看清的方面。

  首先,男權社會性禁錮的根本目的是什麼?有的人認為是為了霸占女性為生育工具,為男性生育‘純淨血統’的後代。男權社會最開始的時候,這的確是性禁錮的主要目的之壹。那為什麼已經過了生育年齡,不能再生育的女性也被要求守貞呢?而且現在 DNA 檢測已經可以輕鬆確定親子關係了,男人要知道孩子是不是親生是很容易的,為什麼對女性的性禁錮依舊呢?

  男權社會性禁錮的永恆目的,就是為了把男性之間的競爭矛盾最小化,讓男性之間可以最大程度的互相認同。再加上婚姻制度離間女性之間的關係,男權制度才能‘江山永固’。

  男權社會的女性,是男人的財富,其作用不僅是生育,還有很多‘用途’:裝飾,家務勞動,掙錢,性安慰,精神安慰,當情緒發泄靶子等等。女人這樣有‘價值’,她們在男人當中的流動性越強,也就越容易引起男人之間的爭端。如果女人可以隨意更換伴侶而不遭受任何不良後果,那麼男人要想留住女人就要壹直想辦法讓女人對他滿意,就要不斷的去進步---那多不放鬆,多累得慌啊。如果壹個女人和誰有過性關係,以後就只能跟他壹個人在壹起了,這個男人以後不管以後退步成什麼樣子,不管如何惡劣對待這個女人,都不影響他對她的占有,豈不是很爽。這樣不僅男人可以通過壹次性行為就壹勞永逸的控制住壹個女人壹輩子,而且底層男人也有了占有高質量女性資源的可能---只要想辦法和高質量女性發生壹次關係,就算是再上層的男人,也搶不走她了(富豪徵婚不都是要無性經歷的麼?)---這就是大眾男權分子的如意算盤。廣大底層男性有了這個占有優質女性的可能途徑,就覺得‘公平’壹些了,對上層男性的意見就不那麼大了,矛盾就沒那麼激化了---男權社會就維持的久些。

  古代的性禁錮不僅是針對女性,男性遭到的性禁錮也是很嚴重的。‘淫人妻女’的男人受到的懲罰不比女方輕,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發生關係,男女是同罪的。‘捉姦不得單戮’

  的規矩,就是說捉到了‘通姦’男女,要殺就必須兩人都殺死,不能只殺女的留著男的。

  古代的男人要想有婚前性,婚外性,只能去找妓女才是合法的。但是有錢找妓女的畢竟是少數,大部分男人受到的性禁錮和女性是壹樣的。

  為什麼男權社會還要禁錮男人呢?因為男權社會把每個女人都當作壹個特定男人的私有財產,動了‘別人的財產’就是有罪了。為什麼古代男人嫖娼沒有罪?因為妓女的身體不是專屬於壹個男人的,嫖娼者沒有偷動‘他人財產’所以沒罪。現在的社會和古代不同了,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從法律中看到這種思維的痕跡。比如男人強暴男人很難判刑,丈夫強暴妻子乾脆無罪。這些強暴案中,受害人遭到的尊嚴傷害和精神打擊和任何其他強暴受害者都是壹樣的;但是男人被看作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財產,妻子的身體被看作丈夫的財產,所以男人被強暴,妻子被丈夫強暴並不破壞男人社會的‘身體所有權關係’,法律也就不愛追究。可見,男權社會把保護‘身體所有制’的重要性凌駕於保護男人和女人個體利益之上。

  現在要想繼續保護男權社會的規矩,就不像古代那麼容易了。因為要對女人實行性禁錮,就必須同時禁錮男人才能有效。而現在的男人,已經受不了禁錮了。壹邊放縱男人,壹邊還想長久的禁錮女人,無異於痴人說夢。但是現在的男權分子不懂得這個道理,製造男權輿論拼命叫囂‘女性貞操’,希望能夠逆反性解放的方向。誣衊女性的性自由,與維護舊婚姻制度相輔相成。常見的男權輿論對女性性自由的誣衊有以下幾種‘策略’:

  1. 非婚性的女性不道德。

  2. 婚前性使女性的身體不再‘乾淨’。

  3. 婚前性使女性失去愛別人的能力。

  男權社會對女性的性禁錮,本來就是不道德的,它反而生造壹套道德觀讓女性去遵守。

  女權主義女性自有女權道德觀來約束自己,沒有必要理睬男權道德觀。我們如何判斷壹套道德觀是不是男權的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它是否對男女壹視同仁。對男人寬容,對女人苛刻的道德觀,必是男權道德觀無疑,女權主義女性必須摒棄它。

  執著認為婚前性使女人的身體不再乾淨的男人,其實是壹種心理疾病,強迫症。這種人就不要指望改變他,壹定要遠離他。即使是先天肛門閉鎖這種病都可能用手術治好的,但是成年人的心理疾病是不可能根治的。為什麼說這是壹種強迫症呢?讓我們用網上廣泛流傳的‘非處女相當於被用過的筷子’的說法來打比方。他到飯店去吃飯,廚師用手給他做菜,服務員用手給他端菜,這些人的手都被它們的主人上廁所的時候用過了,他都不覺得有問題;裝菜的盤子和碗也都有人用過了,他也不覺得有問題,單單筷子不是新的他不答應了,是不是有病?女人是人,要比喻也應該用廚師,服務員來比,他卻用物品(筷子)來比,是不是有病?

  還有人說婚前性的女性不乾淨,是因為她們有墮胎史,有婦科病。墮胎和婦科病的確對女性健康有很大的傷害,但這些問題決不是未婚女性的專利。要避免這些傷害,全依賴女性在性行為中積極保護自己,堅決不發生無保護的性。已婚女性與丈夫不潔性行為,與在外不檢點的丈夫性行為,生育後丈夫拒絕承擔避孕責任,都會直接導致已婚女性婦科病,性病和墮胎。有這些遭遇的已婚女性加起來,是占相當比例的。我們在《婚育篇》中有講到。話說回來,如果男性僅僅是為了擇偶時不想選擇婦科健康有問題的女性,做壹個婚前檢查就完全可以查明了。說婚前性必然導致婦科問題,純粹是誣衊女性性自由的藉口。

  還有壹種更‘強大’的說法,就是‘先父遺傳’ ---說女性生的孩子都會帶有她以往性伴侶的基因。我們就來扒壹扒先父遺傳偽科學的皮。先父遺傳的說法起源在 14 世紀,是壹種建築在壹系列傳說上的民間迷信。原先壹直也沒有人試圖用實驗來證明先父遺傳的真偽。

  到了 19 世紀,先父遺傳突然又盛行了壹段。因為仇視黑人的美國種族主義者希望找到依據來強化種族隔離政策,所以大肆宣揚先父遺傳,目的在於不讓白人女性和黑人男子接觸。

  直到 19 世紀的最後十年,才有英國,德國和巴西的科學家試圖驗證先父遺傳的真偽,結果發現先父遺傳根本不存在。在被證偽之後,納粹又把先父遺傳死馬當作活馬騎的利用了壹番,【1】用以證明他們種族滅絕政策的合理性。納粹完蛋了, 21世紀中國男權分子仍然在利用先父遺傳來誣衊女性。同壹個謬論,被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反動派輪流抓過來用,可見種族主義和男權稱兄道弟不分家。

  有些比較‘聰明’的男權分子,知道從生理上貶低非婚性的女性說不通了,就把‘心理因素’拿出來說事:‘女性不能性愛分離,只能永遠愛第壹個男人’。這就是信口雌黃了,壹個人能不能做到性愛分離,和性別是沒有關係的。愛情的變化,對男人女人也都是常有的事,根本不存在能打上包票的永久愛情。至於‘女性永遠會愛著第壹個男人’,更是與另壹種男權輿論相矛盾---女人身體出軌必然伴隨心也跟著走了,而男人身體出軌不意味著心不在家裡。如果女人的心總是在第壹個男人那裡,怎麼會心又跟著第三者走了呢?男權輿論要咬女人,也不把謊話編的圓全些。在現實中,確實妻子出軌比丈夫出軌更容易引起離婚,但這不是因為女人更容易愛上第三者,而是因為男權道德對女性比對男性更苛刻。男人出軌之後往往可以得到妻子的原諒,甚至只要他不提離婚,妻子就謝天謝地了。而女人出軌之後就在丈夫那裡留下了永遠的把柄,壹輩子都會被丈夫記恨報復,還不如壹不做二不休的離婚。

  有科研證明,性經歷越多的女性,在性方面越能自主(sexual subjectivity),越能行使自由選擇權而不受他人脅迫(sexual agency)。【2】 性自主,當然包括自主的要求性,獲得性,和拒絕性。性自主是有益於女性的心理健康的,但是男權分子很不喜歡女性能夠主宰自己的性行為,因為這意味著他們不能再控制女性的身體。我們需要清楚,我們是為自己而性,而非為男人而性。我們的性經歷必須對我們自身起到正面作用,能夠能為我們自身的財富,我們才會去做;專門為了奉獻於某男人,取悅某男人的性行為,我們絕對不應該讓它發生。

  性禁錮和民族主義也是壹對難兄難弟。因為民族‘血統’是依靠妨礙女性的性自由來實現的。讓我們先從古代神話傳說中的仙凡婚姻說起。凡是凡人和妖/仙結婚,夫妻恩愛的故事,都是凡人男子娶仙女妖女。如果是男性妖/仙想娶凡人女子,就是淫邪,強搶民女,最終都不能得逞。這表現了壹種什麼心理呢?就是男人娶外族女子無可非議,而女人嫁外族男子就不是好事,就該被制止。古代傳說中仙凡生的孩子,多是像父親但不像母親。比如白蛇和許仙的兒子,和他父親壹樣是個文弱書生,沒有繼承母親的任何法力;三聖母與凡人男子所生的兒子沉香,也是原本沒有任何法術,是遇到仙人點化才有的神力;後唐李存孝,原名安敬思,相傳為民女和仙人壹夜情所生,就繼承了父親的神力,可以徒手伏虎;《聊齋》中的《蘇仙》,女主人公被仙人用法術受孕,生出來的兒子也是繼承父親法力,無人傳授就可以飛的無影無蹤......這都是與遺傳規律相悖的。常識告訴我們,獅子和老虎雜交,公獅母虎所生的是獅虎,母獅公虎所生的是虎獅;母狗公狼所生的是狗,母狼公狗所生的是狼;母馬公驢所生的是馬騾,母驢公馬所生的是驢騾---從誰的肚子裡生出來,就繼承誰的基因多,孩子的血統應該隨母系---這是農民都懂的道理。但是男權民族主義者壹廂情願的希望血統這個東西隨父系,希望其他國家民族的女性都可以為他傳宗接代,同時指責與外族男子婚育的女子是為外族傳宗接代。現在男權分子對異國戀情,有著嚴重的男女雙重標準。其實, 按照孩子的種族隨母親,中女外男所生的孩子是華人孩子,中男外女所生的才是異族孩子。如果男人自己都不介意和異族女性結婚生下異族孩子,那么女性就更沒必要杜絕異國戀情來維護所謂的‘本族血統純潔’了。所謂的血統純潔,無論是對於女性自身,還是對於人類發展,都沒有任何積極意義,女性也沒有義務犧牲自己的性選擇自由去協助男權分子的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者也從來不會考慮女性的利益。清兵入關的時候,搶掠了許多婦女用船運送,就有老百姓把船燒掉,把自己的女同胞們都燒死,寧可讓她們死也不讓她們被‘異族’占有。在外族生活條件惡劣的時候,古代統治者把本族女子送去邊外和親來維護自己的統治,女子不去就是不愛國。現在外國的生活條件不差了,女性要是和外國人自由戀愛到外國,就被指為貪圖物質享受自賣自身。既然民族主義男權分子不關心女性利益,那麼有志氣的女性,做事情就不要去考慮他們高興不高興。女權主義女性選擇男人,永恆的基本標準就是要懂得尊重女性,對待不管是哪個國家哪個民族的男人,都是尊重女性的往前排,不尊重女性的靠邊站。女性要行使性選擇的本能和權利,需要有自己的判斷力,不要被重複了壹千遍的男權謊言所蒙蔽(比如外國男人比中國男人更不忠,外國性病橫行,外國夫妻都要 AA 制,外國男人都歧視華人女性,華人女子與外國人的婚姻不穩定等等)。

  現在的男權社會,已經不能使用武力對女性實施性禁錮了,他們現在的主要武器是向女性灌輸悖謬的榮辱觀---即女性要積極放棄性選擇權利才是光榮的,充分行使選擇權反倒是恥辱的。其實,女性在性方面的尊嚴最好的詮釋是這六個字‘無限制,有選擇’。‘無限制’就是不讓任何人干涉妳可以選擇男人的範圍,‘有選擇’就是在可選擇的範圍最大化之後,根據自己的喜好和需要,使用嚴格的標準來挑選男人,寧缺勿濫。無限制和有選擇是相輔相承的。如果可選擇的範圍遭到限制,就很難做到選擇標準嚴格了---因為候選的男人少了,再嚴格選擇起來,恐怕就選不到人了,於是只好降低標準---這樣壹來受益的是誰?

  是條件最差的,本來不配被任何女性選做配偶的男人。

  性禁錮的危害,不僅僅有侵害女性人身權利,損害女性尊嚴,還有壓抑愛情,妨害人類基因優化。

  人的愛情是不以人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而且是隨時可能產生變化的。 現在愛著的人,以後就可能不再愛。已婚女性如果不再愛丈夫了,就應該離婚另外尋找愛情。但是離婚女受歧視,即使年齡不大,只有壹年婚史,再找對象也是嚴重的‘掉價’。因為離婚女性不用問就不是處女了。於是很多女性即使不再愛丈夫也不敢離婚了,只要能忍受就忍受了,愛情不愛情的放到壹邊去。女人世世代代都是這樣,愛情得不到充分實現,也就漸漸得不知道什麼是愛情了。現在的女性對愛情的界定就很模糊,有的女人把對男人的壹點好感,壹點喜歡就認為是愛情;有的女人和壹個男人在壹起久了習慣了,就認為那種慣性就是愛情;還有的女人,把對男人的同情或感激誤認為是愛情......性禁錮導致愛情被長久壓制, 愛情定義就會模糊泛化,帶來的就是濫情。這裡的濫情不是說談戀愛次數太多,而是把不是愛情的感情認作愛情---即使只有壹次,也算是壹次濫情。

  性禁錮對人類最大的危害,就是妨礙人類基因的優化。 人類基因的優化依靠隨機變異,自然環境淘汰,女性性選擇和男性之間的競爭這幾個因素。基因的隨機變異是人自己無法控制的,自然環境的淘汰也就是讓基因不夠好的人自己死去,這是很殘酷的,不適合現代文明社會。 我們現在力所能及的優化基因的途徑就只有女性性選擇和由之帶來的男性競爭。【3】只有女性具有優化下壹代基因的性選擇本能,而男人不具有。 但是女性在性禁錮的男權社會,不能任意行使這種本能---我們上面講到,女性性經歷越多,在性方面才能越自主,選擇才越不受外界干涉---但是男權社會要求女性與壹個人發生性行為就要把關係固定下來,也就是還沒來得及到達性自主的境界,就沒機會了,在性自主沒有達到的情況下做出的選擇,自然也不能體現性選擇的本能。研究表明,最新近的人類基因優化的證據,是在約 260 多代人以前【4】 ---也就是說人類基因已經好幾千年沒有優勝劣汰了。 巧的是,基因優化的停滯,發生在男權確立之後。男權性禁錮,是不是罪魁禍首呢?有的學者擔憂,如果女性的性選擇本能再被社會和經濟因素干擾,女性將失去對男人進行基因優選的能力,不能再優化下壹代的質量。

  禁錮女人是為了更牢的占有女人。為了避免女人在性方面疏離男人,男權在對女性實施性禁錮的同時,推崇對男性生殖器的崇拜,誇大男根的作用,所以努力否認壹個普遍的事實:陰道不是女性性快感的首要來源。如果僅僅依靠陰道內的感覺,女性可以達到高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女性性快感的主要源泉是陰蒂。這個早就為多數有性經歷的女性所知的事實,終於在 2010 年被科學數據證明。【5】 女性在陰道性交中能夠獲得高潮的幾率,直接取決於她陰蒂和陰道口之間的距離,距離越近,性交中陰蒂被觸碰的幾率越大,獲得高潮的幾率越大。 所謂‘G 點’,由於位於陰道內,屬於男根的活塞運動可以刺激到的位置,所以多年來備受推崇和宣傳,以至於成為了壹個被知識女性熟知的概念。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G 點到現在還是壹個假設概念,很多科學家試圖用行為學,解剖學,生物化學等工具來證明它的存在,但是都失敗了。【6】 超聲波研究顯示,所謂 G 點可能只不過是陰蒂根部活動引起的壹種感受。【7】 即使陰道內 G 點真的存在,它的作用也是不能和陰蒂相比的。那些有割禮陋俗的民族,就是因為男權勢力很清楚女人性快感的真正源泉在那裡,所以割除幼女陰蒂,杜絕女性性快樂,也就杜絕了她們追求性愛的動力,以便控制她們。

  然而,男性向的成人文學,影片,以及商品廣告為了給男性以自豪感,和意淫?女性崇拜男根?的空間,枉顧事實壹味捏造和誇大女性陰道快感和男根的作用,以及女性對男根的需要。加之女性極少公開討論性感受,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感受在其他女性中間的普遍性,導致很多女性誤認為?對陰道性交沒有感覺?是自己的個人問題,而非女性的正常生理。而且不少女性為了取悅男人而偽裝高潮,使男人在性方面更加不明真相或自以為是。

  在這裡我們要告訴大家,如果妳不能通過陰道性交獲得高潮或快感,那是很正常的現象,很多女性都是這樣,不能說明妳有?性冷淡?的問題。 對陰道性交無感覺的女性,也不是說更換?更好的?性伴來做陰道性交,就能有感覺了,而是應該嘗試別的性行為方式。

  別的非插入式的性行為比陰道性交更加安全,更加衛生,使我們既可以充分享受性帶給我們的益處,又減少不必要的風險。而且,在年齡歧視篇中我們也講到,東亞男女的性能力到了中年就不再匹配了。 筆者建議,女性在 30 歲左右走向性能力高峰之前,就應該探尋其它自我滿足的方式,脫離對男根的依賴,以免中年後造成習慣性的壓抑。

  第三章 男權的產生與危害

  男權者認為男權的產生是順應自然,天經地義,壹旦產生就具有了永遠存在的合理性。

  是這樣嗎?讓我們從男權的起源看起。很多人,包括壹些學者和教科書上都說,男權的起源是生產力的緣故---人類由採集向狩獵過渡,男人在狩獵中作用重要,所以男人地位就開始提高了---這種說法存在嚴重的問題。大型靈長類動物幾乎都會打獵, 比如狒狒就會群體合作獵鹿,會打獵的靈長動物有 38 種【1】,人類進化為最高級的靈長動物時,怎麼可能壹開始不會打獵,還要從採集學起? 既然人類從壹開始就打獵,為什麼不是從壹開始就是男權社會,而是母系社會呢?這個就是馬克思女權理論的‘唯生產力論’所解釋不了的了。

  同理,說農耕社會男人有力氣大的優勢所以才保持男權,也不全對的---力氣大不見得生產的價值多。非洲和印度刀耕火種的農業地區,都是女人勞動生產的價值多於男性。中國女人自古不僅要干農活,還要承擔養畜和紡織,畜產品和紡織品價格都比糧食貴,而且冬季農閒的時候男人幾乎沒有事情做,但是女人還是要養畜和紡織不能停下。所以這些活雖然需要肌肉力量小壹些,但是創造的價值反而更大。何況男人力氣大破壞能力也大,用他們在農業社會創造的價值,減去他們破壞治安造成的壞結果,他們貢獻的淨價值就更不能和女人比了。所以誰勞動的貢獻大誰的地位就高,純粹是男權騙人的鬼話,奴隸主和奴隸誰勞動貢獻大?誰又地位高呢?

  男權的確立,也不是順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男人雖然有體力優勢,但是壹個人類群落從母系氏族變成父權社會,男女比例始終是接近 1: 1,男權的確立並沒有給人類增添更大比例的男性勞動力。而且原始共產主義的母系氏族,人人都是盡最大努力去勞動的;到了男權社會就增添了壹些不勞而獲的人,做貢獻的勞動人口比例不可能比母系社會更高。

  所以人類的生產力發展,完全是由於勞動中積累的經驗推動工具和技術的發明,而不是男權的功勞。

  男權產生的根本原因是人心的變化---男人私心萌動,有了確立私有制的意圖,然後通過創造婚姻制度來實現,就成了男權。

  在母系社會,男女都不離開自己母親家,在母家共同勞動,共同照顧老幼,共同決定群體事務,大家都不遺餘力地幹活,都沒有私心,在外面得到什麼都拿回來家來大家分。

  男人成為了父親之後,仍然在自己母親為核心的家庭生活,幫助自己的姐妹養育孩子。這不能完全用‘原始社會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來解釋。動物界尚且存在長時間的專壹兩性關係(天鵝,鴛鴦,貛等),人類的原始社會也會存在壹定時間內壹對男女專壹交往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確知孩子的父親是誰的。 男人成為父親後之所以還回母家,只是因為那是自己的出生地,留在自己出生長大的家庭是壹種自然而然的狀態,而不是任何制度來規定的。由於誰也不離開出生的家庭,家庭就只有越發展越大,大家庭不解體就不會有私有制。

  男性生育成本低,所以他們只關心生育數量;而女性生育成本高昂(在哺乳動物中,女人生育的生命危險最大)她們自然更關心下壹代的質量,於是選擇性伴標準非常高。這就導致相當壹部分男性沒有性機會,壹少部分很優質的男性則有多個女子青睞。這種壹個男子有多個女子青睞的情況,並不是‘壹夫多妻制’的意思。因為女性作為性選擇的主體,為了孩子的素質選擇共同使用壹個優質男的精子,使用完畢後,她們可以自由離開不受限制,男人精子多多,共用壹個男人精子的這些女人也沒有必要互相爭鬥。女人的地位也不因為共同約會壹個男人而變低。享有多個女人青睞的男人不能夠強制控制女人,那些少有女人眷顧的男人,也不是去仇恨女人,報復女人,而是只能去向情敵挑戰。

  那個時候人類還在進化中,進化的不僅是身體,思想上也在起變化。漸漸的人心變了,不再願意為了群體的利益努力勞動,然後和大家平均分享勞動果實了,變得想要私人多占有了。這就是為什麼母系社會的原始人‘吃大鍋飯’可以抵禦惡劣的生存條件,繁衍發展,而大躍進的時候讓人們吃大鍋飯就搞得三個和尚沒水吃,餓死人---就是因為人心的變化。

  男人也變得不再滿足於照顧教育姐妹的孩子的天倫之樂,也不再滿足於充當壹個母系大家庭的文化傳承者,享受與姐妹們平等的權威,轉而追求通過自己的後代傳承自己個人的思想,樹立個人權威。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就要通過控制女人來確知自己的小孩,控制住自己的小孩,並讓自己成為小孩心目中的‘第壹家長’。而且少數有潛力有條件成為統治者的男性,也開始萌生統治多數人(包括男人和女人)的欲望。

  私有制,男性控制自己的後代,少數人統治多數人,這些進化過程中萌生出來的欲望怎麼才能變成現實?依靠婚姻制度。

  如果壹個家庭出生的女孩都要嫁到別人家,男孩長大娶妻,都有了自己的妻子為自己傳宗接代,就不需要和兄弟姐妹有什麼經濟共有的瓜葛了,於是分家析居,親兄弟明算賬,母系大家庭拆分成壹個個父權小家庭;家庭單位小了,私有制才有了意義。被男人娶來的女人就被男人控制住了,不能像無婚時代那樣抬腳就走了,走掉後果很嚴重。她們依然要勞動,但是沒有了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勞動的成果不屬於她們了;她們依然要生育,但是她們不再是生育主體,而是生育工具,不是為了自己生育,不是為了延續壹個大族群來生育,而是為了壹個男人生育。她們不再能夠為了優生優育來按照自己的意志選擇男人,甚至小孩是否該出生,是否該存活,都取決於丈夫的意志。她們的生育貢獻不再被視為對大族群的功勞, 而是被視為為她丈夫壹人所生,或者她自己為了在丈夫面前提高自己的地位所生,或者為了將來她自己的養老保障所生,總之和別人都沒關係,沒必要受到感激。加之女性和她們娘家血親的關係被婚姻制度離間,她們沒有了‘婚姻之家’就相當於無家可歸了。所以,婚姻制度的確立是女性地位下降的最初原因。婚姻制度就是專偶制度,不論是壹夫壹妻,壹夫多妻,壹妻多夫,還是壹夫壹妻多妾,只要是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在她的離開婚姻的時候有了不良後果,就是削弱了女性的地位。

  婚姻制度對於少數男性實現對大多數人的統治,尤其至關重要。最初有意統治大多數人的,是少數優質男性,也就是廣受女性青睞的那批男性。他們再優秀再強壯,畢竟他們數量少,是不能夠和大量的壹般男性抗衡的。所以他們的位置不能穩當---就像我們觀察猴群,猴王要不斷地接受後起之秀的挑戰,隨時有被打敗取代掉的可能,而且猴王的位置也不能自動世襲---這種‘王位’對於思想進化了的人類就沒什麼吸引力了。為了讓統治地位穩固世襲,統治階級必須和被統治的大眾達成壹種妥協,給其他男性大眾壹些利益,讓他們輕易不想聯合起來挑戰他的地位,甚至協助他們維持統治地位。於是想登上統治地位的男性,就需要用壹些男性大眾都想要的‘東西’去送人情,淡化他和別人之間的矛盾。最初被當作‘人情’送出去的,就是女性的身體與自由。婚姻制度就這樣產生了---讓大多數的壹般男性都有壹個固定的女人,並能對這個女人行使權威,禁止她離開。這樣他們有了權威感,而且擁有後代的機會增加了,也有了保障。這些大多數無才無貌的男人,至少還可以擁有男權,比以前任何特權都沒有的時候感覺要好得多。(直到今天,最怕男權消亡的男人還是那些無才無貌又無錢的男人。)少數占據統治地位的男性仍然可以擁有多個女人,而且也不再依靠女性的自由選擇而是把固定的幾個女人控制住;雖然不如以前能夠享受到的女人數量多了,但起碼他地位穩定了,可以世襲了,不需要終生不斷接受別的男人的挑戰了。這樣壹來,完全不具有性機會的男性變成了絕對的少數。他們的數量少,質量差,無法與聯合起來的上層男性和其他男性大眾抗衡,不能威脅上層男性的統治。這樣壹來,私有制,階級特權統治,男權(父權)這三胞胎就壹同通過‘婚姻制度’的確立而產生了。

  婚姻制度起源的壹種說法是搶婚---男人依仗體力上的優勢強搶別人家的女子和他共同居住,同時為了獨霸家庭生產資料養活老婆孩子,背叛自己的姐妹,讓她們也被別的男人搶走。於是女性被強行剝奪了生產資料,開始淪為男人的私有財產和生育工具。婚姻始於搶婚的說法是有壹定道理的。從以前和現在壹些婚俗中還可以看到搶婚的影子:新娘蓋頭或蒙眼,哭嫁,模擬搶婚,以及西方‘蜜月’壹詞的來源也是和搶婚有關。人類發展史上大規模的生產資料易主,多伴隨著暴力行為。比如資本的原始積累,羊吃人的圈地運動,所以馬克思才說,資本來到這個世界上,每壹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婚姻制度的形成伴隨著剝奪女性的生產資料,也就是男權的資本原始積累,它不論是否源於搶婚,都不可能是壹個美好的過程。

  男權社會確立後,就開始了對婦女兒童漫長的壓迫。其壓迫手段主要有以下幾個。

  1. 剝奪女性的生產資料和經濟權益。 在古代,體現為剝奪女兒的繼承權,女人在夫家無權擁有任何財產,她們對家中財物的支配都是要得到夫家人的允許的。‘七出之條’中的‘盜竊’並不是單指偷別人家的東西,沒有經過夫家人允許把自家東西拿走也叫盜竊。有的民族,丈夫死後妻子也無權繼承他的財產,妻子將被作為丈夫的遺產被人繼承;中國古代雖然寡婦可以繼承丈夫的遺產,但是夫家的男性兄長或者長輩隨時有權剝奪這些遺產,比如大伯可以將寡婦弟媳掃地出門,叫做‘替弟休妻’。女人勞動的成果,處置權也是夫家的,而不是她自己的。為了保證女人所有的勞動所得都在夫家的監視之下,女人被規定只能在家勞動,不得出外工作。到了男權走下坡路的現代社會,法律上女人有了與男人同樣的繼承權,財產權,工作權;但是有些地方還是按照以前的習俗辦事,繼承財產方面對女兒不公,而且現在我國任何地方,女性都面臨職場歧視,丈夫想剝削女性的免費勞動力也簡直太容易。對於有收入也有孩子的女人,丈夫如果想要剝削她的工作收入也很容易---只需要不給孩子出生活費就可以了---女人更心疼孩子,丈夫不出她只好全出。

  2. 用父權將孩子控制為父親的私有財產。 自古以來,孩子被當作母親的責任,父親的財產,用於傳承父親的思想,給父親爭光,給父親養老。雖然孝敬母親也是壹大傳統,但那是在父親首肯的情況下,孩子才可以孝敬母親---我們是不是沒有聽說過,古代哪個父親允許孩子去孝敬被他休棄的母親?傳統文化壹直是把父親的權威擺在比母親更重要的位置。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但不是‘母教子亡’。而且在父權社會,父親的權威不是靠對孩子盡責任換來的---孩子是母親生的,但父親只要是母親的丈夫,那麼他的父權就不可剝奪,即使他沒有對孩子盡任何責任,即使他對孩子的成長有害, 他也要對孩子享有權威,孩子也要跟父姓。壹個孩子該不該出生,該不該活下去,都取決於孩子對父親‘有沒有用’。

  如何‘使用’孩子,也要按照父親的意志:是留著養大服務於自己,還是賣掉換錢,是捐入寺院給自己‘祈福’,還是殺掉做成菜討好上級(易牙),都是父親的自由。現在男性擁有後代的機會減少了,成本提高了(因為女性進入婚姻的條件提高,養育孩子的成本高了,女性也有了壹些拒絕生育的權利),於是就迫使他們對孩子更加負責任,更加珍視了;但是仍然是母親對孩子負責任多,父親從孩子身上收益多(隨父姓)。而且現在還是存在父親的利益為核心,決定孩子該不該出生的習俗慣性---比如未婚女子懷孕,男方如果不想和她結婚的話,會極力要求她打掉孩子,因為他認為孩子對他來說是個累贅。如果女方決意要生下孩子,連社會上的人都會指責她不負責任,生出‘沒有父親’的小孩來。如果是寡婦懷著丈夫的遺腹子,孩子生下來也是註定沒有父親的,但是社會輿論就不支持寡婦墮胎了,認為她墮胎就太狠心,侵犯了丈夫傳宗接代的權利了。 男權社會不僅讓女性把生出來的孩子拱手送出,成為男人實現父權的工具,同時也使孩子成為人質,用以限制女性的自由。

  不知多少女性,為了孩子不敢離開已經無愛的婚姻。 女性在婚姻制度的捆綁下,久而久之,思想受到男權文化影響,有時也會壓迫孩子,利用孩子給自己謀利,或者不顧孩子的死活。

  在動物界,剛剛生出幼仔的母親是很兇的,誰來害它的孩子它可以和誰拼命;但是受到男權毒害的女人可以把自己剛生下來的女嬰拋棄或殺害---可見男權扭曲人的自然天性,閹割母性的力量有多強。

  3. 妨害自然性選擇,泯滅真愛。 人的天性決定人在不同的時期可能會愛上不同的人,女人愛上誰都有它的道理---因為大自然把性選擇的任務賦予女性,女人天性愛什麼樣的男人,就說明什麼樣的男人是有利於人口優生的。【2】只有純自然的性吸引,才是真愛。而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告訴我們,只有壹個人低層的需要得到滿足,才會去考慮更高層次的需求。生存是最低壹層的需求,在往上是安全和舒適的需求,然後才是心理滿足感(愛與被愛)。古代的男權社會可以剝奪追求真愛的女性的生命,逼迫女性不得不把愛情放到壹邊;現代社會也給女性離婚製造不良後果(離婚女利益無保障,受歧視),給未婚女性灌輸‘不結婚就如何悲慘’的不安全感,都迫使女性把真愛的需求放到壹邊。壹代又壹代,女人的真愛被泯滅得久了,愛的定義就被模糊扭曲掉了,再恢復也很難。男權就可以壹方面犧牲女性真愛的權利來禁錮女性為自己謀利(讓大批本來不配有老婆的男人可以有穩定的老婆),壹方面可以欺騙女性讓她們把壹些不是愛情的東西當作愛情,從而甘願受控制,壹方面還可以指責為了基本需要而不得不放棄愛情的女人‘褻瀆愛情’(如指責擇偶時對男方有經濟要求的女性是‘拜金女’)。

  4. 利用婚姻制度將男女利益捆綁,離間女性之間以及女性和娘家血親的關係。 婚姻以制度的方式將夫妻的利益捆綁在壹起,這種捆綁並不以夫妻之間是否存在愛情為轉移的。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諺語告訴我們,結婚的女人和丈夫構成了利益共同體,就算丈夫再不對,再不好,已婚女人也要優先維護丈夫的利益。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就是指女性被控制在婚姻的利益捆綁中,讓非血緣的婚姻關係凌駕於自己和父母同胞的血緣關係之上。而男人就不需要在血親和妻子之間做出抉擇,讓他在老婆老媽之間做抉擇的妻子必然是‘不賢’的。男權社會壹方面離間女性和娘家血親的關係,壹邊給女孩的父母造成‘養女無用’的想法,造成父母重男輕女。《左傳》中有個故事,講的是壹個女人在丈夫要謀殺她父親的情況下選擇了保護父親,最後她父親出於自衛殺死了她丈夫。故事中說保護父親放棄丈夫的理由是:丈夫可以更換,但父親只有壹個---故事情節本來與‘蕩婦’這個詞毫無關係;但是這個典故後來演化成了‘人盡可夫’這個成語,專門用於辱罵女人不貞---可見男權社會是多麼痛恨女人和娘家壹條心。我們古代戲曲故事和傳說中,有不少所謂的‘愛情故事’, 說的是女人為了跟隨壹個男人,不惜與娘家斷絕關係,然後獲得個貞節烈婦的美名。 比如王寶釧,柳迎春,三聖母,七仙女。。。表面上這些是衝破封建家長制,追求自由戀愛的故事,實際是鼓吹女人要輕視娘家重視夫家。我們誰在古代傳說故事中聽說過,男人和父母斷絕關係然後流芳百世的?沒有。既然已婚女人要把丈夫的利益擺在第壹位,連娘家都要往後站,就不用說和別的同性之間的友誼和團結了。女人之間的團結被瓦解,男女矛盾被轉嫁到女女之間(已婚婦女維護丈夫斗小三),讓女性違背自然法則,為了男人同性相殘,對女性地位是致命的。在自然界雌性只關心雄性爭鬥的結局,並不欣賞其過程。

  女人更是不喜歡看兩個男人打架。但男性對觀賞女性鬥爭有種特殊的愛好。比如男性向成人片中專門有兩女廝打的片子(cat fight) , 美國還發明了女子內衣橄欖球賽(橄欖球是壹種危險的運動,男運動員都要帶厚厚的保護,卻讓女運動員穿著內衣互相衝擊)來滿足男人的獵艷心理。女性之間爭鬥的越凶,男權的位置坐得越穩。

  5. 利用輿論製造性別二元論和群體無意識。 性別二元論就是,框定壹些所謂‘男人的特質’和‘女人的特質’,認為從小灌輸男女有別,如果妳的性別和這些特質不符,就說明妳‘不正常’。而且那些‘攤派’給女性的特質,往往有貶義的意味(比如感情用事,不夠理性,小心眼。。。)如果壹個女性不符合這些特質,就是‘不像女人’‘男人婆’;如果她符合呢,就是‘女人果然是這樣’‘果然有這樣的缺點’。我們可能在生活中能感受到輿論吹來的風:因為妳是女的,所以妳是怎樣怎樣的,妳只能怎樣怎樣,妳應該怎樣怎樣---這些觀念滲透久了,就造成了女性對自己的地位,對自己身上發生的不公群體無意識了,也就看不到自己遭遇男權的壓迫,只是認為自己承受的壹切只是自然規律決定的,甚至不覺得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犯。就是這種群體無意識,讓男權穩穩噹噹幾千年。

  男權在對女性施害的同時,還將恥辱感強加在受害者的頭上,讓受害者抬不起頭來,施害者卻耀武揚威。遭遇性侵的女性感到羞恥,遭到家庭暴力的女性感到羞恥,遭職場歧視事業不順的女性感到羞恥,遭年齡歧視求偶受挫的女性感到羞恥。。。在網絡上我們常見的攻擊女性的句式,就是說‘妳生活中遭到不幸導致受刺激了,精神不對勁了’。當‘妳是受害者’成了壹句罵人的話的時候,真正不對勁的是這個男權社會。

  男權的惡果,不僅僅是對女性的摧殘壓抑和剝削,還有長期以來對人類發展的負面效應---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女性的智慧和其它潛力得不到充分發揮,阻礙社會進步。 壹個人的智慧潛力能不能充分發揮,是由教育,機會和動力決定的。幾千年來女性被剝奪受教育的權利和外出工作的機會,即使在家自己做學問,興趣和動力也要受到‘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打壓(‘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典故出自班昭的《女誡》,本來是說女子不見得非要聰明絕頂才算得上有德,被後來的男權輿論歪曲成‘女子的才與德相矛盾’)。現在情況有些好轉,但是女性仍然面對學院歧視,職場歧視,家務拖累和性別二元論的男權輿論來削弱女性成就的機會,打壓女性進取的動力。就是這樣,女性仍然表現出學習成績好於男性,投資理財收益率高於男性,創業成功率高於男性等優勢。想想看男權社會幾千年壓制女性,讓人類社會蒙受了多大的損失:女人的感性理性兼備,能同時處理多個任務,目光長遠等優點如果幾千年來都得到充分發揮,我們現在的世界就是比現在美好的多的另壹番景象了。可是男權寧可阻礙人類的發展,也要維護男性特權。現在每個國家女性地位情況和國家發展情況關係是怎樣的呢?壹個國家的發展情況不是女性地位這壹個因素就可以決定的,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歷史,地理資源,地緣政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女性地位對壹個國家的綜合競爭力和人均 GDP 都有正面的影響(參見 2005-2010 年《全球性別差異報告》中的圖表)。

  不壹定女性地位越高的國家發展程度就越高,但是對於同壹個國家來說,女性地位越高的時期必然發展程度越好。讓我們看看女性地位不佳的富國,比如有些阿拉伯國家,是依靠石油,但是 40 年後石油就沒有了,他們也就要壹夜回到舊社會了;日本,男人為了保衛男權精神過度緊張,過勞死,自殺率全球第壹,女人不滿意生活現狀不願意生育,人口負增長,照這樣下去他們能有什麼未來呢?他們從 90 年代起就沒有真正的經濟增長了。

  2. 父權不利於人口發展和下壹代的成長。首先,男權危害下壹代的基因質量。 科學已經證明,雌性是性選擇的主體,為下壹代的基因質量把關,這是由雌性的高昂生育成本決定的。【3】男權社會不能很好的滿足女人較基本的需要(生存,舒適和安全),於是性選擇,也就是愛情,作為更高壹層的需要只好靠邊站。女人不能充分發揮性選擇的本能,不能以真愛為基準來選擇男人,後代的基因質量就要受到影響。雄性由於生育成本低廉,大自然給他們的設計裡面就沒有賦予他們通過性選擇來優生的本能。但是男權社會對女人的審美觀是男人設定的,用男人的標準來改造女人身體,不符合自然,不符合優生:古代男人以女人纏足束腰這樣的殘疾為美,現代男人喜歡女人的身體脂肪下降到健康水準之下,用他們的標準來選擇女人,是逆向選擇,劣幣驅逐良幣。所以優生優育只能依靠以女人的真愛標準來選擇男人,讓女人來定義什麼樣的男人美;用男人設立的標準來挑‘美女’簡直就是胡鬧。其次,男權社會不利於養育孩子健康成長。母親生育孩子身體上激素會起變化,會有生理上的母愛激發出來;而男人做了父親身體上沒有變化,父愛只是心理作用而非生理,所以父愛自然就比母愛差了壹截。何況還存在完全不愛孩子的父親。這就是為什麼自古就有‘跟著叫街的娘,也不跟當官的爹’的說法。父權社會初期,有的民族還有殺首子的風俗,就是男子把妻子所生的第壹個孩子殺死,原因是孩子有可能不是他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還有很大的可能性孩子就是他的, 但是他寧可錯殺親生子,也要杜絕不是親生子的可能。可見如果讓父親的家長權普遍高於母親,孩子會面臨什麼境地。所以為了孩子的利益,父親作為監護人的權利不應該與母親壹樣,而是應當在孩子出生之後,父親盡多少責任才可以換取多少家長權,不盡責任就自動沒有家長權。但是,男權社會讓父親對婚內所生的孩子享有不可動搖的父權,也就是父親對孩子的事務作出決定的權力不可動搖。

  那如何保證父親作決定的時候是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壹位,而不是他個人利益第壹位呢?

  天津殘疾女嬰‘小希望’的父親,違背母親意願把小希望送去臨終關懷醫院的時候,他是為孩子著想的嗎?還是不想讓孩子拖累他?最後愛心媽媽們的努力都變成了徒勞,小希望也無助地死去了。但是這樣的父母,在我們的男權社會是不受法律制約的。而且男權世世代代破壞母性。 2010 年有最新研究表明,如果女嬰受到愛撫不夠,她的大腦里母性的區域就不能發育完全,她長大做了母親,母性就會差。【4】男權社會重男輕女,女孩從小不受重視,長大也就不夠重視自己的小孩,代代相傳,整個民族女性的母性就受到損害,於是就有了母親虐待親生孩子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母親的境遇和孩子是直接相連的。西方學者曾經到非洲做研究,發現把女性的文盲率降低 10%,嬰兒的死亡率就降低了 10%;而把男人的文盲率降低 25%,都沒能降低嬰兒的死亡率。研究者們給非洲男人提供了種植經濟作物的工作,讓他們掙到更多的錢,但是兒童的營養狀況反而下降了,因為手裡有了錢的男人染上了不良嗜好,並沒有拿錢來提高孩子的生活。【5】在印度有句諺語:給女人壹分錢,就是給了她家壹分錢;給男人壹分錢,就是給了他個人壹分錢。印度女性工資增長壹點點,都會直接反映在孩子健康的改善,而男人工資的同等增長,卻沒有讓孩子們過得更好。【6】 非洲和印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民族,但是調查結果如此相似,說明父愛和母愛的不同,在任何文化背景都存在。不僅是經濟上母子境況相連,在心理健康上也是。如果媽媽生活的不痛快, 她養大的孩子心理就要受影響。我國的壹項政府調查,發現四分之壹的在職人員心理都不健康。想想看,如果加上務農人員和無業人員,心理不健康的比例就會更大。這麼大比例的國民都神經兮兮的,國家民族能不能受得了?小孩子的性格在 5 歲之前就形成了, 5 歲之前正好是和母親相處最多的時光。

  3. 男權社會造就母胎化國民性格。 筆者所指的母胎化性格就是,成年人像孩子向母親要求無條件的愛壹樣,去要求他人,希望他人也和他母親壹樣無條件愛他支持他;如果得不到就要怨恨他人,怨恨社會。母胎化的人格就是任性,沒責任感,要求不低但是擔當小。

  男孩女孩都可以形成母胎化,而以男孩為甚。這種人格形成的根源,就是男權社會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家庭模式。男主外,則父親與孩子交流不夠,孩子只看到父親在家當權,看不到家長要在外努力工作,於是男孩子就會想當然的認為,因為我是男的,所以我就有權這樣那樣。女主內,則母親被限制在家裡只能圍著孩子團團轉,很容易寵壞孩子。男孩從母親身上看到隱忍和‘奉獻’,加之男權社會把女人的隱忍和奉獻稱作美德,男孩也就認為像他母親壹樣隱忍奉獻,無條件地滿足他的要求也是任何女人都理應具有的‘美德’。母親在兒子面前是個經濟和精神都不獨立的形象,於是兒子也學樣,形成了不獨立的人格。這樣的男孩長大之後就會拿他母親的標準要求戀人或妻子,而且認為自己只因為是個男的,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就應該有特權,沒人買他的帳他就要像小孩子壹樣撒潑或者鬱悶壹蹶不振。母胎男孩這種思想---因為我是男的所以女的都欠我的---就是壹種典型的男權思想。最有責任感,有男子氣,心胸開闊的男人是母系社會培養出來的---騎士文化就是起源於薩爾馬特母系氏族。傳承母系氏族文化的男騎士,不僅驍勇善戰,行為也有道德準則,對女士尤其尊重(騎士精神舉例:永不暴怒和謀殺。永不背叛。 永不殘忍,給予求降者以寬恕。

  總是給予女士以援助。永不脅迫女士。永不因爭吵而捲入戰鬥。)【7】他們行俠仗義的範圍包括捍衛別人的愛情,比如有人被家長強迫與不愛的人結婚,就在遊俠騎士干預的範圍之內---這樣的俠骨柔情,這樣的男子氣,哪個姑娘會不愛呢?是不是比父權社會造就的母胎男可愛得多?

  男權在我們身邊的表現,除了那些很明顯的地方,還有幾點比較隱蔽的。

  1. 給女性頭上扣‘義務’。 當女性埋怨自己的權利不夠的時候,我們經常會聽到壹種男權聲音的回應:‘那是由於妳盡的義務少,所以權利才少,想要權利妳要多盡義務’,或者當女性決定不再做壹些無回報的付出的時候,男權聲音會說:‘女人這點義務都不想盡了,就不該讓她們有權利’。聽到類似的論調大家要當心了,這種‘女義務主義’和女權主義絕對是背道而馳,女性地位就是被這麼扣義務給扣低的。權利和義務對等的關係是這樣:有了權利之後當然要盡對等的義務;但是如果妳還沒有得到某項權利,妳依靠盡別人分配給妳的‘義務’是不見得能夠爭取到權利的。比如奴隸主給奴隸規定了壹大堆義務,奴隸全都照做,能夠脫離奴隸地位嗎?不能,因為他幹活幹得好,奴隸主更不會放他走。舊時代的資本家給工人規定了壹大堆義務,工人全都努力去做,也沒有換來好的待遇,工人的地位和待遇是靠鬥爭,也就是和資本家作對得來的(罷工,消極怠工,破壞機器等)。洪秀全起義的時候承諾給女性,打下江山就分給她們和男人壹樣多的土地,結果騙來女兵女將和男人壹樣浴血奮戰,最後洪秀全當上皇帝,就開始殘酷的對待女性。所以大家不要遺憾古代的女將軍少,女將軍再多,也是白白給男權社會的爭鬥當炮灰,不可能提高女性地位。

  男權社會就是靠讓女性以‘義務’的形式出讓她們的正當權利,來支撐男性特權的。

  女人沒有生育的義務,沒有比丈夫做家務多的義務,沒有把公婆當成自己親生父母的義務,沒有放棄學業事業支持男人的義務,也沒有容忍男人不良行為的義務......只有妳讓別人都清楚,妳所做的貢獻不是妳應當應份的義務的時候,妳的貢獻才可以換來權利和尊重。如果人家認為妳做的就是妳的義務,那還有必要回報妳嗎?

  2. 在社會出現問題的時候,把責任推卸給女性,或依靠犧牲女性來‘解決問題’。 古代亡國的時候責怪紅顏禍水,打敗仗之後把女人送給人家求和,就不用多說了。現在社會出現道德滑坡的時候,也是把責任全推給女性,指責女人拜金,女人失去了‘傳統美德’,女人不夠專壹,女人‘猖狂’ ......甚至有領導提出, 要從小對女性進行特殊教育來杜絕未來社會的拜金行為。不要忘了現在是男權社會,也就是社會風氣是男人主導的,女人的行為變化只是男人行為的鏈式反應或者自我保護反應,如果女人這些行為造成了男權的動搖,也只能算是男權自掘墳墓。當社會上出現就業問題的時候,就有人大代表提出讓女性回家,妄想犧牲女性地位來解決就業問題。‘讓女人回家’在 80 年代和本世紀被提了兩次,都沒

  有得逞,但是犧牲女性婚內利益來維護‘穩定’,是壹直以來都在發生的事情。這點我們在《婚育篇》中講過了,現在簡要總結壹下,就是靠放鬆丈夫對妻子兒女犯罪的懲罰,或者將丈夫對妻子兒女的犯罪非罪化,來鼓勵男人把暴力衝動發泄在家裡,不要到外面鬧事,來追求表面的‘穩定’。

  3. 以男人的利益為核心,來定義女性價值。也就是以壹個女人能給男人帶來多少利益,來定義她的價值大小,並告訴女人這就是她的人生價值---把女人的人生給她自己帶來的價值,偷換為她對男人來說的‘使用價值’,從而按照男權標準來塑造女性價值觀。男權把能夠最大程度服務於男性利益的女人,稱為好女人,出色的女人;把男人從她身上撈不到什麼利益的女人,稱為壞女人,失敗的女人。可笑的是,對‘好女人’,男權社會卻吝嗇得很,不屑於獎勵也獎勵不起,充其量把她們的苦難當作美德來讚美讚美,以至於她們大都壹生過得比較鬱悶失敗;而對於‘壞女人’,男權社會往往也沒本事給她們施加懲罰,只能詛咒壹下她們,捏造點她們的‘悲慘結局’,所以‘壞女人’不乏過得很滋潤的。

  在把男權了解了壹番之後,我們可能要問,有沒有不支持男權的男性呢?有沒有男性也有能力理解男權的落後性呢?如果我們希望和男性宣傳女權思想,應該以什麼樣的男性為目標呢?反對男權,支持女權的男性是有的---中國撰寫女權書籍(《女界鍾》)的第壹人,金天翮就是男性。現在也有壹大批支持女權的男性學者。西方的女權運動也是得到了政界開明男性的幫助。這都是些什麼樣的男性呢?有壹定地位的男性。女權運動有自上而下的規律,參與其中的男性尤其是以上流社會男性居多。為什麼呢?男權是短視的,沒有立刻可預見的利益的事情,男權男性是不會做的,而壹般的男性本來權利就不多,再讓他去放棄‘凌駕於同階層女性頭上’這點特權,不符合他的利益,他是不會幹的。但是上層男性已經有穩定的地位,條件優越,不需要依靠男權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利益,女權不僅不會損害他們的利益,反而會使他們在上層女性眼中顯得更有魅力。所以他們更容易不受利益蒙蔽,看到男權的本質。我們選擇這類男性交流女權,有效的可能性較大;而且他們的身份決定了,他們對其它男性和女性都有自動的榜樣作用,可以引領社會的新風尚。

  第四章 女性主義推廣的困境及我們能做些什么女權主義思想在西方女性中間早就普及了,所以在 60-90 年代她們才迎來了女性地位的突越進步。女性地位就是這樣---什麼時候大部分女性覺醒了,什麼時候才會有明顯改善;女性不覺醒,等著地位自然而然的提高,再等 500 年也是這樣。

  說到西方女權運動的成功成果,有的男權分子可能會說,‘那是因為人家西方女性能幹,會賺錢,所以人家配享有女權,中國女性掙錢沒人家多就不要奢談女權。’ 我們不要被這種謬論騙了。拿美國女性來說,她們開始搞女權運動的時候,沒有幾個女性有全職工作的,大部分女性都是壹分錢也不賺的。即使是二戰的時候,由於男性參軍,後方需要生產物資,導致女性就業率比以前任何時候都高的時候, 18-51 歲的女性就業率也才不到 40%。【1】

  平等就業的權利是她們後來爭取來的。如果像男權分子說的那樣,先要掙到錢,才有資格要求權利,豈不是邏輯混亂?為什麼二戰之後西方女權運動更加順利了呢?因為女性團結起來了。 以前沒有走出家門的時候,女性除了親戚鄰居之外,就不怎麼和別人聯繫。但是二戰期間壹部分女性到工廠參加有償工作,還有不少女性加入無償義務勞動,走出了家門,壹下子就認識了好多姐妹。認識的人多起來,再加上人家有團結組織的意識,於是女權宣傳就便利了。現在中國女性的就業率大大高於美國女性當年,但是女權普及還是舉步維艱,就是因為中國女性思想覺悟普遍不高,而且不夠團結。

  如果女性整體地位不提高,妳想靠個人的聰明才智來贏得和同級男性同樣的地位是不大可能的。比如居里夫人是這樣壹個偉大的科學家,生了個女兒也被她教育成諾貝爾獎得主,她對人類的貢獻應該是很少有人能比了。但是她寡居時寫情書給有婦之夫被發現,就落得個‘波蘭蕩婦’的惡名,舉國痛罵,眾叛親離。以居里夫人的地位,她還是深深地感到了男女不平等。但是有名的男科學家,比如納什,背叛妻子,嫖娼,卻沒有面臨主流輿論的譴責。在男權社會,女人獲得較高的地位只能讓她更容易被苛責---既然妳地位高行為就應該高標準嚴要求;高地位只有對男人來說才能當道德的擋箭牌---既然人家貢獻大,人家就有資格如何如何。

  女權主義在中國的困境的根源,其實不在於政策法規對女性的不利。西方女權運動之前法律對女人也是相當不利的,但是女權運動普及了女權思想,法律對女性不利的地方就只能修正,不修正女性也可以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讓它成為壹紙空文(不結婚,不生育,單身生育等);如果女性不覺醒,即使法律寫的很齊全,男權也可以讓它們成為無法執行的廢法。

  女權主義在中國困境的根源也不是文化積澱。文化看起來是很強大的東西,其實在利益面前是很不堪壹擊的。比如纏足的文化壹千年,清王朝都禁止不了,最後民國時期壹採取罰款的方式,很快就讓這壹文化陋習消失了。文化是人思想的集合,人的思想大面積的壹改變,文化也就改變了。現在的男權就是出於利益的緣故,把傳統文化中對他們有利的方面拿出來,作為壓迫女性的說辭,但是文化中對他們利益不利的地方,他們就給統統革除不承認了---比如男人不可以和良家婦女發生婚前性行為,妻子沒有犯七出之條不能休棄,結婚男方全額提供房子,女方提供房子的孩子跟母姓,丈夫不可以使用妻子的嫁妝。。。這些都是我國的傳統,但是男權分子把它們革除的多輕巧阿,現在男人支持婚後 AA 制的比女人多。這說明了,人是隨時願意根據自己的利益來修改傳統的。如果女性也都意識到自己的長遠利益所在,對自己不利的傳統壹概都不配合,歧視女性的文化也就是壹條牛皮紙繩子,似乎很結實,壹浸水就爛。

  香港與大陸傳承的同為中華歷史文化,但如今女性地位明顯高於大陸。 許多人可能認為,香港在英國統治期時已經成為西化社會,是西方文化使香港女性享有了較高的權利。

  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英國殖民政府雖然運用了西化的法律程序和經濟管理方式來發展香港經濟,但他們為了避免遭到反抗,並未刻意革除香港的傳統男權習俗。而且香港並未經歷摧毀傳統文化的文革等運動,因此不能說香港的傳統父權制度和文化遺留壹直就少於大陸。直到上世紀下半葉,香港還是實行男丁繼承制。直到 70 年代,納妾制度才得以廢除,1974 年,男女同工同酬的才在部分崗位有所實行。推進香港女性地位提升的是香港的經濟發展和女性之間的團結意識。 從 80 年代起,大量大陸移民湧入香港成為勞動力,促進了香港的經濟繁榮, 90 年代早期,高等教育得以擴展,大學中女孩子的比例持續上升,到 2006年超過了男生比例。教育程度提高了的香港女性展現出對女權事業的熱情,成立女權組織(新婦女協進會,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女流》等),為女性地位的方方面面奔走呼告。香港女性遠比大陸女性團結,香港女性主義者也非常關心香港婦女中最弱勢的群體---也就是內地來港的新移民婦女,包括幫助她們成立團體"同根社",教她們組織起來、爭取權利並聯繫、團結其他新移民婦女。可以設想,如果香港婦女沒有廣博的女性主義團結意識,對新移民女性也採取漠不關心或者排擠的態度,以致產生衝突隔閡,香港的經濟發展不會如此順利,女性的共同權益也很難得到聲張。

  綜上,法規的不健全和男權文化的積澱都不是女權主義在中國困境的根源,我們困境的根源是女權主義在廣大女性頭腦里推廣的困境,獲得認同的困境,女性群體無意識的困境。

  很大比例的女性認為女性地位已經很好了,認為現在女性面臨的很多問題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男女生理差異造成的,而非遭受壓迫的結果,怨不得誰。還有很多女性在看到別的女同胞遭到不幸,不會分析受害者境遇的根本原因,認為別人是做得不夠好才自找不幸的---比如埋怨受虐婦女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不分手,可憐之人必又可恨之處;或指責全職主婦懶惰無用沒能力;或說離婚女性自己不會取悅丈夫,讓丈夫不滿意才被離婚的。。。然後不幸的事情發生在她們自己身上了,她們也不思考,僅僅認為是自己遇人不淑,運氣太差。還有更多的女性雖然認識到男權社會對女性有壓迫,但是認為自己做什麼都沒

  用,或者自己不需要做什麼,坐等女性地位自己提高就行了。

  我國女性被男權文化離間得太久了,團結意識很差,很難意識到女同胞之間的利益的相關性,對其他女性的利益漠不關心或者認為她們的利益與自己相衝突,認為取悅男權順應男權才能給自己牟利,甘願充當男權文化的傳承者。

  龐大的農村婦女群體地位尤其低下,她們受教育程度低,而且命運受到牽制多,約束多,當代很難靠自己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向她們傳播女權主義思想她們不壹定難接受,但是她們很難做到用女權思想來指導自己的行動。

  女權推廣困境的另壹個原因,是女權的純公益性---人們很難通過推廣女權為個人牟利。

  市場上為什麼有那麼豐富的商品可供我們選購?因為廠商可以通過商品來牟利,於是他們開發銷售就很積極, 於是我們消費者就能買到價廉物美的東西。為什麼聲稱‘維護人權’

  的人這麼多?因為人權是壹個人人都懂的淺顯概念,是壹個道德概念,壹提起來大眾就知道是什麼,所以靠宣揚‘人權’很容易得到大家的認同和追捧,也就容易出名,壹旦出名就有好多牟利的可能性跟在後頭。還有壹類‘人權衛士’,就是為了自己個人的權利得到伸張。比如我國有反對歧視乙肝攜帶者的組織,是乙肝攜帶者構成的,但是他們只管乙肝攜帶者的權益,其他病人的權益他們都不管,雖然乙肝和艾滋病同為兩種受歧視的傳染病,但是艾滋病人受不受歧視,乙肝權益組織不關心。同理,多數出名的‘人權衛士’都不理睬女權,雖然女權包含婦女的人權。在中國,推廣女權不能成為壹個給個人牟利的途徑,只能是壹種公益活動,因為女權是個學術概念,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明白的,要想讓大家認同,就要花費很多時間精力做大量的科普,科普工作是沒有利益可圖的。現階段寫女權主義書籍都賣不出去幾本,收回成本就不錯了,賺錢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女權自上而下的規律決定了,首先倡導女權的都是個人生活中沒有什麼難題的人士,倡導女權不是為了解決個人問題。於是現在在我們看來,為女權奔走呼告的人是很少的。這倒不壹定是壞事,這樣可以保證女權陣營比較乾淨,沒有什麼別有用心的人借女權來利用女性達到個人目的。

  現在猖獗的男權輿論是女權思想的又壹只攔路虎。人是社會性動物,於是不可避免地受到周遭主流輿論的影響。目前中國男權輿論占據壓倒性優勢,女性從壹懂事起就可能開始被灌輸男權認同了,在這種情勢下,幻想女性們單單依靠良好的心理素質來屏蔽男權輿論給自己帶來的不良影響是不現實的,是壹種消極的態度。只有讓女性地位迅速提升,女性才能真正做到不在乎男權輿論怎麼說,不讓男權輿論左右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女性聲音微弱,女權輿論勢力不足,還不能和男權輿論抗衡。現在的女權言論(包括壹般言論和書報,著作,論文等),不是缺乏深度缺乏理論性,就是缺乏可讀性缺乏號召力。所以女權主義的概念對於大眾仍然模糊不清,男權趁機散布輿論歪曲女權含義,將女權主義妖魔化,醜化女權主義者形象,將她們形容成性情偏激,精神不健康,心腸惡毒,個人生活壹團糟的怨婦,以至於大部分女性都把自稱‘女權主義者’看成壹件丟人的事,而不是正大光明的。男權輿論用這種方法試圖讓女性永遠不要了解女權主義,讓女性把女權主義永遠拒之千里之外才最好。

  事在人為,我們能為推廣女權主義思想做些什麼?

  1. 女權的推廣只能是自上而下,未來的有較高社會地位的女性於大多要產生於今天的女大學生中間。當妳有了穩定的社會地位之後,不要忘記其他需要妳的女同胞,正大光明的講女權主義,正大光明的自稱女權主義者,就是對其他女性的巨大幫助。

  2. 我們壹邊不信男權,壹邊還要活得漂亮充實,用我們的精彩生活打破男權的‘河伯娶妻’的傳說(如果妳不按我們說的服從犧牲,妳就要倒更大的霉),讓我們的生活方式成為其他女性羨慕追隨的新潮流。

  3. 向妳周圍的人介紹女權思想,推薦女權讀物。當周圍的人遇到和男權,女權相關的事件的時候,幫助他們用女權理論來分析他們的所見所聞。

  4. 網絡女權。 互聯網可以成為女權主義宣教的最佳工具。上世紀西方女權運動轟轟烈烈的時期,女性上街示威遊行不外乎也是對民眾的壹種宣教活動。互聯網使女權主義者不必要舉行示威遊行就可以有效地向大眾傳播他們的思想。網絡女權(cyberfeminism)已經成為了西方學術界使用的壹個名詞,不論是組織團體,實名的個人還是匿名的個人,只要在互聯網上進行女權宣傳活動,就是女權運動的壹部分。早在 2004 年,壹篇出自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論文就探討了中國的網絡女權主義【2】,對比那個時候,現在網上的女性主義聲音更加響亮,在女性中間的共鳴更加強烈。網絡女權這壹富有時代特色的女權形式,完全可以取代壹些西方上個世紀的女權運動形式,在促使女性意識覺醒方面發揮強大的力量。

  網絡女權的形式有:講述女性故事,向女性提出問題解決的建議,社會現象剖析和女性主義理論觀點的探討。

  網絡女權的作用:

  a. 對抗男權輿論,使男權輿論的蒙蔽性減弱。

  b. 讓反女權的思潮充分暴露,男權分子在網上隨意吐露在生活中難以啟齒的想法,便於女性洞悉男權的思想根源及實質,同時直觀的感受到男權思想的普遍性,免於沉浸‘中國男女平等已經搞得很好’的假象,認識到女權運動任務的艱巨性。而且,本來對女權主義沒有什麼想法的女性,也可以被男權分子暴露的嘴臉激發出女性意識。

  c. 網絡發表和討論平台可以促成有見地的女權主義者相識, 匯合,共同進步的同時更好的幫助推動其他女性的覺醒。

  網絡女權的未來發展方向:

  女性的參與以主要是自發的情感宣泄轉變為目的明確的女權宣教公益事業。理論清晰,鬥志高昂的女權主義者們匯聚聯合起來,創作具有可讀性,普通女性樂於閱讀的女權主義文學讀物,締造女權主義的話語權。

  5. 女性之間寬容友愛,對於男權受害者要給于堅決地精神支持,不站在男權的角度上評價女性,不做男權的炮灰和傳承者。

  6. 提高思想層次,占領致高點。

  思想的層次,是指人們立場的高度,這個高度決定了人們觀察和思考事物時的視角,以及行為的動機。思想層次由低到高,分別是自己、家庭、社區、國家、全人類的環境。

  當女性從自身角度觀察和考慮事物時,她們應當能夠看到男權不平等對自己的影響,自覺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拒絕盲從男權審美對自己身體造成傷害、拒絕男尊女卑封建思想、重視自己的事業和前途,不被男權男人所迷惑,不為男人的男權思想做不必要的犧牲;當人們從家庭角度觀察和考慮事物時, ta 們應當能夠看到男權不平等對家庭的影響,充分了解現行的婚姻制度,謹慎、負責任的選擇配偶,避免和不適當的人組成家庭,這樣才能保證家庭的安全和溫暖,保證自己的孩子能夠傳承優秀的基因,讓孩子能夠在愛心中健康長大。作為家庭里的成年人,有義務讓每壹個家庭成員都有平等的生命權,尊嚴,讓不同性別的孩子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拒絕性別歧視影響家人,對家庭成員的男權不平等輿論傾向勇敢的說不。

  當人們從社區角度觀察和考慮事物時, ta 們應當能夠看到社區里女性生存環境的不足,男權不平等導致的不和諧,比如:性別歧視、不健康的審美、基於傳統文化糟粕的女性倫理、道德和風俗習慣,等等。女性主義者應當堅決並持續的團結各階層的群眾,讓 ta 們了解女性主義的核心思想,領導大家促進社區的男女平等,和諧文明,讓女性美和母性關愛的溫暖充滿社區,從而影響更多的人加入女權運動。女權運動的目標,主要是宣傳女性主義文化,改善人文環境,對於女性利益受到損害的個別案例,應當採取最有效的方式幫助她們解決實際問題,在男權不平等觀念占據主流至高點的時候,尤其不要在解決個別案例的時候導致大規模的文化衝突,這反而會使問題複雜化,不利於當前問題的解決。理性務實的幫助受損害的女性取得儘可能多的利益,就是最有效、最快速的方法。我們的社區會在若干的成功案例中得到持續的改善。失敗的案例只會產生負面效應,讓男權笑得更好,因此我們壹定要耐心,選擇最有效的方法,不能急於求成。

  當人們從國家角度觀察和考慮事物時, ta 們應當能夠看到女性主義思想對國家內部價值體系的積極影響。女性主義,實用主義,矛盾學說和互動學說作為社會學的四大方法論,應當共同發揮它們分析解決社會問題的作用,使國家真正變得強大和安全。倡導平等,博愛,公正,關懷的女性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消除特權的負面影響,促進社會公正,維護公民基本權益,改善各階層人們思維中的狹隘和自私成分等等方面,會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國家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的持續改善,也離不開女性主義思想。環境保護,兒童保護,動物保護等公益事業也是女權主義者的責任範疇。

  女性主義者在推動女權運動的時候,應當儘量避免極端思想的負面作用,不要把人進行粗暴的“分類處理”,在討論某人群普遍存在的差距的時候,說‘某人群的人都怎樣’要謹慎,因為有很多時候人歸屬於某個人群,是不以他們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 粗暴的分類方式,不利於激發人們‘靠自己的努力改變別人對自己看法’的動力,是阻礙女性主義思想傳播和女權運動發展的。女性主義倡導者要時刻注意自身的極端主義傾向,把改善和幫助放在第壹位,不要把“歧視”的大帽子自己戴在自己頭上。

  當人們從人類共同的環境利益出發去觀察和考慮事物時,國家的分界線就變得不重要了。國際女性主義志願者對其它國家人們的無私幫助,也可以對受幫助國家的女性生存環境產生深遠的影響。國際志願者在積極幫助其它國家的人們時,需要與當地的女性主義者和官方保持良好的溝通,畢竟自己身處的環境不同,無法充分了解當地的實際情況。除了滿足當地組織者提出的幫助請求,其它的活動壹定要謹慎,不要因為自己的壹廂情願和不切實際的想法,給當地女權組織的努力造成負面的影響。

  結語

  幾千年男權文化,女性血淚浸泡茫然不自知;今天的女性看到了自己所承受的不公,卻看不到它的終結之日---就是因為中國女性還沒有真正醒來,沒有能夠利用女權主義理論來指引我們的生活。

  男權何時開始衰落呢?它已經在全球範圍踏上了衰落之路。男權是世界學術界公認的腐朽落後,不合時宜的東西,它也是聯合國和世界主要國家都公認應該剷除的東西。而女權是學術界和聯合國公認的正大光明和進步的東西。《現代漢語詞典》上‘反動’這個詞的解釋是‘思想上或行動上維護舊制度,反對進步,反對革命’,可見反對女權,維護男權就是壹種反動。

  美國著名女權作家瑪麗琳.弗蘭士在她的書中說過,人類是所有物種中,唯壹壹種雄性固定以雌性‘為食’的動物,這樣下去人類必將自我滅亡。另壹位美國著名女權作家蘇珊.

  法露迪在她的書中說,男權為了與女人為敵,不惜也與他們自己的孩子為敵。她們所說的‘為食’與‘為敵’就是剝削壓迫和搶掠的意思,就是靠犧牲婦女兒童正當權益來滿足男性特權。孩子本應是全社會共同呵護的民族未來,卻成了實現父權的工具,男權手中的人質,被用於脅迫女性就範;女性偉大的母性,被捏在無恥男權手中,成了女性受制於人的軟肋。母性在男權的摧殘下正在走向泯滅。所以男權不衰,則民族不振。

  我們的希望在哪裡呢?有多少女性醒來,男權就衰落多少; 大部分女性醒來,男權就要踏上不歸路。任他幾千年頑固男權文化,在女性覺醒的時代也是脆弱的。因為現在的男權已經不能依靠暴力機器來維護自己的地位,只能依靠女性的認同與傳承來生存;但它又無力提供足夠的利益讓女性甘願為它服務,相反它只有依靠女性不斷的提供免費的養料來維持它的生命。所以,現今男權的實現,所有重量全都系在壹根救命稻草上---就是女性思想的沉睡於蒙昧。

  女權主義推動女性覺醒,女性覺醒是打開男權枷鎖的鑰匙,所以傳播就是實幹。讓我們幫助自己,幫助周圍的女性保護好自己的利益,中斷給男權的養料輸送,中斷它的傳承,讓這棵毒草快些枯萎。除了我們的內心,沒有什麼其他東西可以阻止我們,我們不需要等待男性思想的轉變,也不需要依賴保護婦女的法規事先健全,因為那些只能順應我們覺醒的腳步而動,無力違逆女性大眾的思想潮流。在正在醒來的的女性面前,男權任何更加惡劣的舉動也只能更加暴露它的反動本質,促使更多的女性徹底的背離它,從而自掘墳墓。

  大學女生作為女性主義的中堅力量,有能力率先向男權特權說不,覺醒的她們不僅僅能夠主動把握自己的事業和幸福,而且會把女性主義思想傳播開來。在她們的帶領下,男女平等的社會制度和尊重女性的社會氛圍將會到來,所有熱愛生活、懂得尊重的人們都會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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