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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的劳动哲学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2月21日11:06:34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王江松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劳动哲学

为什么普通劳动者也需要哲学

  今天我们开始“劳动哲学专栏”。在进入“劳动哲学”这门特殊的哲学学科之前,我们先来谈一谈哲学与劳动者的关系。

  对哲学的种种误解

  误解之一:哲学只是“形而上学”或“玄学”,与具体事物没有什么关系。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人又把哲学叫做形而上学(Meta-physics)。这个词的本义为“在物理学之后”,意思是说,哲学是与研究具体事物的具体科学(如物理学)不同的一门学问,即研究具体事物的本源、基础、终极原因、一般规律的学问。中国人翻译这个词时,从古人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出发,巧妙地把这个词译为“形而上学”。应该说,这个翻译是很准确的。中国的道家认为“道”是很玄妙的东西(“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据此“形而上学”也可以叫做“玄学”。是啊,那些看不见摸不著的“形而上”的东西,难道不是很玄乎的吗?

  于是一种误解由此蔓延开来:哲学是一门高深玄妙、难以理解的学问,或许只有极少数具有“天才”或“慧根”的人才能进入其中,而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整日专注于具体事物和具体事务,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探讨那些远远超出我们的生活和眼界的、玄而又玄的东西。任意翻开一本哲学书看一看,或许其中的每一个字我们都认识,但整本书到底在说什么,大概只有天晓得!就让这些哲学书自生自灭去吧,别让它们来打扰我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很多从事具体科学研究的知识分子,也对哲学充满怀疑、反感乃至厌恶:

  ——哲学家们眼高手低,整日沉浸在抽象的概念王国中,从来不对具体事物进行艰苦、细致的研究,写出来的书一本比一本莫名其妙,完全是在故弄玄虚;——哲学家们自相矛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种体系争长论短,你方唱罢我登场,其中没有一种是能够用实践和实验加以检验的,没有一种能够得到公认的哲学真理;——哲学不能够解决哪怕是一个具体问题,给人们带来哪怕是一点点实际的好处,说得好听一点不过是精美的摆设,说得不好听只不过是一堆废物和垃圾;——居然还有哲学声称能够指导具体科学,简直是不自量力、痴人说梦……

   误解之二:哲学只是“有闲阶级”的消遣,与普通百姓和劳动人民没有什么关系。

  一般来说,哲学的确是知识分子中的少数人专门研究的学问;由于哲学问题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也的确需要研究者投注全部身心和生命才能有所成就,而这又需要以研究者能够摆脱日常的谋生活动为前提。在历史上,大部分哲学家的确都是一些物质生活得到保障的“精神贵族”,其社会地位处在“有闲阶级”和“统治阶级”之列。

  于是又一种对哲学的误解产生了:哲学是那些既有知识又有财富的人才能玩得起的奢侈品,我们这些终日为生活而奔波劳碌的人天生注定与哲学无缘。那些“吃饱了撑著的”的人或许需要去研究那些高、大、玄的哲学问题来打发时光,以排遣无所事事的无聊和痛苦,而我们大多数人都必须养家糊口,为基本的生存而努力和斗争,既没有兴趣和时间,也没有知识和能力去关心这些问题。对我们来说,社会稳定太平、人民安居乐业比什么都重要。哲学家们不给我们添乱就阿弥陀佛了,我们用不著他们对我们指手画脚,给我们什么教导和启蒙,事实上,他们也帮不了我们什么,他们不能提供给我们任何好处,反而可能打乱我们的平静,增添我们的烦恼。如果他们能够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的话,或许还能减轻一些我们的负担呢!

  误解之三:哲学只是统治阶级控制人们思想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工具。

  由于哲学家们一般出身于社会的中上层,与统治阶级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他们的哲学思想也一定或多或少地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价值、倾向、趣味、愿望和要求,即使不是赤裸裸地为统治阶级辩护,至少也很难公开地批判和反对统治阶级,并站在被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说话。的确,在社会分工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包括哲学在内的精神文化生产,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掌握著社会经济政治资源的强势阶级的控制,它们必然要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精神文化生产中去,为自己的统治制造合理的依据,以取得被统治阶级的“同意”。这使得哲学很难摆脱政治权力的影响。

  于是对哲学的第三种误解便产生了:哲学只是统治阶级控制人们思想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工具,是一种与“武”的、暴力的统治工具相辅相成的“文”的、非暴力的统治工具,它产生一种“软暴力”,或一种隐蔽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让人们心甘情愿地认同于某种“神圣的”、“形而上的”、牢笼万物主宰众生的“秩序”和“意志”,服从于一种不应该也不可抗拒的“命运”和“规律”。

  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智慧

  应该说,上述三种误解绝非空穴来风,它们都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历史依据。之所以说是一种误解,是因为它们只看到了事情的一个方面,而没有看到事情的全部,没有看到哲学所蕴含的全部属性和丰富的可能性。

  首先,哲学这种“形而上”的学问只能来自“形而下”的具体科学和经验知识,它只能是对具体的科学知识和人们的生活经验的提炼、概括和总结。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一种完全缺乏科学和经验基础的哲学,脱离这些科学和经验,哲学甚至不可能形成自己的语言,哲学家甚至不可能张口说话。最早的哲学本身就是与具体科学知识杂糅、混合在一起的,只是到后来,科学才从哲学之中或者说哲学才从科学中分化出来。最早的哲学家同时也是科学家,比如希腊自然哲学家们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古代的亚里士多德和近代的黑格尔等哲学家,都是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即使在哲学与科学高度分化的现当代,一个想在哲学上做出一点成就的人,如果不拥有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或社会科学知识,他就永远不可能突破前人而创造出新的哲学思想,永远只能跟在前辈哲学家后面鹦鹉学舌。这个道理其实比较简单:排除掉多姿多彩、纷繁复杂的具体事物,哪里还存在什么“道”、“理”、“普遍规律”呢?所谓“世界”,所谓“宇宙”,不过就是无数具体事物的总和而已。

  第二,迄今为止,哲学固然主要是由专门的哲学家们发展起来的,但人民群众对哲学发展的贡献是绝对不能忽视的,他们的生活智慧,他们对世界与人生的认识与领悟,本身就是哲学的活生生的源头活水,在那些传说、故事、寓言、谚语、箴言、俚俗等等民间文化和民间智慧中,包含著多少哲学思想啊!我本人现在算是一个专业的哲学学者,不过说到对我的哲学思想影响最大的人,不是任何一位哲学家,而是我的母亲,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的农村劳动妇女,她对生活的那种坚韧和执著、自主和自强、豁达和淡定,培养了我基本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此外,说劳动者不能从事哲学研究和创造哲学学说,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我国春秋时期的大哲学家墨子是一介工匠,佛教哲学家六祖惠能是一介樵夫,明朝时期泰州学派的创始人王艮是一介盐丁,明末清初的哲学家颜元是一介农夫。在西方哲学史上,古罗马哲学家爱比克泰德是一个奴隶,荷兰伟大的哲学家斯宾诺莎一生以磨眼镜片维持生存,德国工人狄慈根通过自学独立地成为一名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家,美国工人埃里克·霍弗著有影响很大的《狂热分子:码头工人哲学家的沉思录》,获得了职业哲学家的尊敬。可见,哲学并非“有闲阶级”的专利,劳动者并非注定不能从事哲学研究。

  第三,说哲学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也是不全面的。不仅出身劳动者的哲学家大都不是统治阶级的辩护士,就是出身于统治阶级的哲学家也不全是,他们往往在很多方面超越了狭隘的阶级偏见和眼界,而表现出对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关怀。我国历史上的庄子、嵇康、郭象、李贽、黄宗羲、顾炎武、戴震、唐甄、龚自珍、谭嗣同等哲学家就非常富有批判意识,尖锐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意识形态。西方哲学史上的赫拉克利特、普罗塔哥拉、苏格拉底、阿伯拉尔、奥卡姆、洛克、休谟、伏尔泰、卢梭、狄德罗、康德、费希特等哲学家,坚定不懈地追求自由、平等和正义,使西方人文主义传统和批判精神薪火相传,到19世纪40年代,终于产生了两位与资产阶级社会彻底决裂并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哲学家,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由他们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从劳动者出发、为了劳动者、依靠劳动者、属于劳动者的哲学,这不仅体现在这种哲学的目标、使命、宗旨、立场上,而且体现在它的体系结构中(“劳动”在其中占有极为关键和核心的地位),哲学因而第一次成为劳动者和工人阶级改造世界、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向导。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越来越多的哲学家成为资本主义的批判者和社会主义的追求者,以至可以说,非统治阶级的哲学家已经与统治阶级的哲学家至少处于分庭抗礼的地位了。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哲学也完全可以成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宝贵思想财富。

  归根究底,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生活的智慧,“哲学(Philosophy)”这个词的本义就是“爱智慧”,“哲学家(Philosopher)”这个词的本义就是追求智慧的人。当然,处在社会上层的人们可以表达他们的生活智慧,既然他们也是人,他们也可以说出某些对人类来说具有普遍意义的智慧。但是,处在社会下层和底层的劳动者也是人,他们当然也会有自己的生活智慧,其中也会有对全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活智慧。

  哲学与劳动者的相互需要和相互促进

  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创了哲学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事实证明,哲学只有与劳动者相结合才能获得更为深刻的发展动力和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否则,哲学就只能总体上停留在作为有闲阶级的消遣和统治阶级的工具的水平上,就只能自闭于象牙塔或狭小的圈子里,这对哲学来说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对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哲学家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对此深有感触。他自己承认,作为存在主义思想家,他所表达的是他出身于其中的小资产阶级的哲学和生活智慧,他所提倡的存在主义式的反抗和选择是“前无依托、后无辩护”的,是绝望的和没有前途的——“他人就是地狱!”“人是一堆无用的激情!”自从他接触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后,他感受到一种新的希望,觉得自己可以投身到一种比自己的个人反抗更有力量的社会改造运动之中,从而寻找到一种新的生活意义。正是这样一种转变,使他获得一种新的思考动力和创作激情。在他的哲学生涯的后期,他写出了《辩证理性批判》这一巨著,力图把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从而使自己的哲学发展到一个超出了其早期代表作《存在与虚无》的新的高度。

  另一方面,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劳动者需要哲学的帮助,需要培养哲学思考能力,需要提高自己的哲学修养,需要属于自己的生活智慧。

  哲学的最重要的功能不是推理和辩护而是反思和批判,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造世界。这正符合劳动者的需要。即使是在当今时代和当代社会,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代价和负面后果,绝大多数是由劳动者来承担的,而这种情况是需要改变的。劳动者要在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的同时推进人类的自由、平等和正义,需要积极地行动,而积极的行动需要理论的指导。哲学可以帮助劳动者认清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认清自己在世界和社会中所处的真实地位及其原因,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正确的道路和有效的方法。在现代的“宪政、民主和法治”社会,在各阶级和阶层按照宪法和法律进行公平博弈的“公民社会”,如果劳动者缺乏明确的历史意识、社会意识、阶级意识和自我意识,在与其他阶级和阶层的社会政治博弈过程中,就会因为缺乏足够的“理念”、“理论”、“理由”,因为缺乏辩论能力和谈判能力而明显处于下风,从而加剧本来就已经存在的弱势地位。如果是因为轻视和拒斥哲学等理论资源和文化资源而导致这样的结果,那么公正地说,这个责任应该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即使是在日常的个人生活中,提高哲学思考能力和哲学修养,对劳动者来说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人和自然的问题、生和死的问题、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问题、自由和必然的问题、平等和个性的问题、社会和个人的问题……所有这些千百年来哲学讨论和关注的似乎很抽象的问题,无一不是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会碰到的极为实际的问题,它们“剪不断、理还乱”地纠缠著我们,不管我们身处社会高层还是社会底层。有人说,对于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就业问题、收入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哪有心思去关心你所说的那些“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的问题?应该说,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这不仅是因为我们劳动者是人(而不是“劳动机器”和“工作动物”),人所具有的我们无不具有,更为重要的是,正因为我们回避这些问题而把全部心思集中于“面包和黄油”问题,才使得我们目光短浅、眼界狭窄、思维僵化、智力萎缩,从而抓不住历史提供给我们的机遇,任凭自己在历史大潮中随波逐流,而不能主动地把握自己的命运。

  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作为人活著,在文化、语言和历史中活著,不可避免地要以某些抽象观念或理念为指导,区别不在于有人有理念有人没理念,而在于有人经过反思自觉地选择乃至创造适合于自己的理念,有人却只能被动地接受前人和环境“渗透”和“灌输”给他的理念。从来不知道哲学为何物的中国传统农民也有自己的“哲学”,那就是“天”、“命”的哲学,算命先生就是他们的“哲学家”;算命先生是盲目的,却能给视力很好的农民指出一条他们自己看不到的出路!现代的劳动者如果不能寻找属于自己的哲学,也只能不自觉地接受别人有意无意地强加于我们的哲学,从而沦为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像早期无产者一样的“听天由命的可怜虫”!

  俗话说得好,不是冤家不聚头。哲学就是这样一个我们生活中必然要碰到的、惹人恨又招人爱的“冤家”。朋友们,那就让我们去会一会这个“冤家”吧!

  什么是劳动哲学

  世界上有很多种哲学,哲学内部又有很多分支学科。今天我们来谈一谈“劳动哲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

  劳动哲学是贯通哲学与劳动科学之间的桥梁

  现代科学和哲学的发展证明,在最一般的哲学或世界观与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著一些贯通两者的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一方面可以说是由一般世界观向具体的、特殊的科学的下降,故而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之为“第二层次的世界观”,另一方面,它们又可以说是由具体的、特殊的科学向一般世界观的上升,故而我们又可以把它们称之为“部门哲学”或“哲学分支学科”,如自然哲学、科技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管理哲学、历史哲学、社会哲学、道德哲学、艺术哲学等等,它们分别建立于与其对应的具体科学的基础之上,但又没有停留在各门具体科学的层面上,而是对各门具体科学涉及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考,从而使具体科学和最普遍的哲学对接起来。

  劳动哲学,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工会等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哲学思考,正就是最普遍的哲学与劳动和工会领域的诸多社会科学(如劳动经济学、劳动社会学、劳动关系学、劳动管理学、劳动保障学、劳动保护学、劳动法学、劳动生理学、劳动心理学、劳动伦理学、劳动美学、劳动教育学、劳动组织学、工会学、职工民主管理学等等)之间的中间环节——就劳动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而言,一方面,它必须直接依托于上述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上述各门社会科学又的确不能取代劳动哲学,相反,如果绕开劳动哲学这个中间环节,哲学就很难具体化入这些社会科学之中。事实上,这些社会科学之所以在近30年间相对其他社会科学而言发展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是由于它们缺乏劳动哲学基础,因而也很难得到最高哲学层面的支持。

  就劳动哲学与哲学的关系而言,劳动哲学固然必须以某种最一般的世界观为基础,但后者也不能绕开劳动哲学而直接去指导上述各门社会科学。这些年来,我国的哲学研究和哲学发展之所以未能对劳动领域、职工生活和工会工作产生应有的影响,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之所以远离哲学这一“形而上的”的抽象王国,也正在于缺乏劳动哲学这一中间环节。

  哲学、劳动哲学、劳动科学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劳动哲学与其他哲学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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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哲学是把马克思主义与工人阶级和工会联结起来的中介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是写入我国宪法的国家意识形态,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仅一般地强调国家意识形态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指导是远远不够的。的确,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就是工人阶级的特殊意识形态,但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这种直接同一状态已经被打破了,出现了分化,出现了分工,出现了差别,出现了矛盾,这就不能直接把国家意识形态照搬过来指导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实践了,这就需要一种相对独立的特殊意识形态,一种必不可少的中介,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具体实践连接起来,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与具体的有关工人阶级和工会的社会科学连接起来:

  第一,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作为载入宪法的国家意识形态,不仅是工人阶级和工会这一特殊的阶级和政治团体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所有阶级、阶层和政治团体的指导思想,是全体人民实现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共同理论基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不仅要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要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这就是说,国家意识形态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共同意志和共同理想,并不包罗万象地反映和规定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特殊利益、特殊意志和特殊理想,在共同的意识形态框架和政治框架内,各阶级、各阶层人民可以而且必须从自己的特殊位置和特殊视角出发,对马克思主义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诠释,在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而且必须拥有自己特殊的、第二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外,又产生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家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在市场经济中,在新的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格局中,在新的资源(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和财富分布中,相对普通劳动者而言,处于优越和强势地位。同样不能否认的是,虽然这些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成我国的现代化过程中不可或缺,但在具体的经济竞争中,它们与普通劳动者之间,存在著相当明显的差距和矛盾,这种差距和矛盾必然要反映到政治和意识形态层面。

  第三,在相对单一和一致的社会结构分化为多元和矛盾的社会结构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和政府必须并且正在由社会各阶级阶层的直接代表者,变成间接代表者、总体利益代表者和最终代表者,即变成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居中协调者或居间仲裁者。这实际上是形成了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三方格局”或“三方机制”。应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即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种“父爱主义”和“权威主义”治理结构,正在向一种“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治理结构转化。社会各阶级、阶层因此而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不言而喻,它们也要对自己的存在和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在经济竞争、政治对话和社会博弈过程中,存在著差距和矛盾的各社会阶级阶层,为了更有力和充分地证明自身权利、利益和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了更多地得到作为社会利益总体代表者、协调者和仲裁者的执政党和政府的支持,为了获得整个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更大的认同,必然要从“意识形态”的高度来论证其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必然要以一整套“宏大话语”来彰显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从而获得知识上和道义上的制高点。比如,《中国工会章程》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中国工会的指导思想,与此同时,中国企联也明确宣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双方在以国家意识形态为终极理据这一层面上是完全一致的,而这一点也的确表现出双方在根本利益上的某种一致性,如双方都以实现中国的现代化作为奋斗目标。但如果停留在这一层面上,双方就完全一体化了,彼此之间就不存在利益矛盾和冲突了,就没有必要有这么两个组织来代表市场经济中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劳动关系中两个相对而立的方面了,而中国工会就没有理由定位为“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就没有理由提出“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另一方面,中国企联也就没有必要提出“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了。既然已经认可了中国工会和中国企联代表和维护两个不同的、特殊的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那就不仅要从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意识形态出发,而且要从双方各自的特殊意识形态出发,来论证其特殊利益的合法性,只有这样,这两个“自在的阶级”,才会分别获得其自我意识,从而转化为两个“自为的阶级”。

  改革开放以来,随著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经济上的迅速崛起,它们的自我意识也在逐渐形成,它们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家意识形态的同时,还在努力寻找自己特殊的意识形态——它们不仅在较深或较高的理论层面论证自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而且咄咄逼人地贬低乃至否认普通劳动者和工人群众的地位和价值。比如,认为所有者、企业家才真正代表了新的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而工人则代表了比较落后的生产力和文化;认为企业股东才是企业的主人,而工人只是出卖劳动力的雇员;认为职工和工会是改革不应加以考虑的变量,应当建构经营者壁垒以遏制职工和工会;认为改革的主体是政治家、知识分子和企业家,应当建立由他们组成的改革的政治同盟,而劳动者和工人则是改革的客体和对象,只需要让他们保持基本稳定就可以了;认为一切利润应当归企业家;等等。所有这些观点,不仅仅是以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理论为基础的,而且自90年代中期自由主义思潮浮出水面后,又获得了一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道德哲学和法哲学的支持。不能否认的是,经济上的强势集团,正在获得理论上乃至学术上的强势话语权,并且表现在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政治博弈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体现在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过程中。

  返观劳动者阶层和工人群众,不仅已经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而且正在逐步失去其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在这种巨大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他们显得茫然失措、困惑不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他们重新成为一个“自在的阶级”。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仅仅死守著“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和公有财产的主人”、“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这些最一般的国家意识形态话语不放,而应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公民社会的“三方格局”中,在“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治理模式中,发展出一整套与企业家、私营企业主、高收入群体不同的意识形态,在高层次的理论和学术领域,有力地回应各种贬低和否定工人阶级的言论,以强有力的理论和学术依据,加入到国家层面的经济管理、政治决策、文化导向和社会建构中去,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劳动哲学恰恰可以成为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特殊意识形态,从而把国家意识形态与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实践连接起来。

  劳动哲学有助于重构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意识并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劳动哲学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把国家意识形态“下传”和下降到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实践之中,还在于概括、提炼、总结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意识、意志、愿望和要求,推动中国工人的自我意识的更新和重构,并使之“上达”和上升到国家意志和国家意识形态中去。

  “更新和重构中国工人阶级意识”这个命题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的、巨大的变化,工人阶级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地位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固守大一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下形成的那套观念和意识形态,就会使工人群众产生如下较为消极的心理和心态:(1)看不清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而留恋并希望回复到从前的“美好时光”和“黄金时代”;(2)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以及过于强烈的挫折感,对社会现实和自己的前途悲观绝望;(3)看不到改革开放的历史进步意义以及给自己带来的解放、权利和机遇,消极被动地被卷入历史潮流之中。这三种心理和心态都表明他们处在一种没有达到真实的自我意识的“自在的”、随波逐流的状态,只有重新建构一种较为真实的、积极向上的自我意识,他们才能达到一种“自为的”、独立自主的状态。

  第二,目前写入宪法的国家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其他各阶级阶层也可以从自身出发对之加以理解并接受其指导,执政党不能再直接为工人阶级和工会提供现成的“阶级意识”、“思想武器”和“理论体系”了,原因很简单——它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执政党只能以国家意识形态作为标准和尺度,协调和仲裁各阶级阶层意识形态的论争,各阶级阶层应当自己承担起创立和发展其特殊意识形态的责任,而不能抱著“等、靠、要”的心态,希望执政党像慈父一样为自己提供思想工具和精神食粮。

  第三,对宪法仍然保留的关于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国家主人地位的规定,不能做一劳永逸、高枕无忧的理解,即使过去一直是这样,也并不意味著将来永远会这样。在市场经济、社会分化、利益集团多元化的历史条件下,工人阶级能否保持其领导地位和主人地位,取决于工人阶级能否在现代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及其“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治理结构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力量、政治力量和文化力量。这表明,中国工人阶级要重新形成和建立这样一种明确的自我意识:一方面不要乐观地相信某种外在的、超人的历史必然性一定会保障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主人地位,另一方面也绝没有必要悲观绝望,因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倒有可能追求和实现某种真正的而不是虚幻的领导地位和主人地位。

  第四,“更新”、“重构”的主体无疑首先是工人阶级本身,因为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的,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如果工人群众本身不愿变、不能变,再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也无法从外部强行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中去。但这并不意味著知识分子只能无所作为或不必承担特殊的责任,历史证明,知识分子应该而且可以在工人阶级的思想启蒙和意识发展方面作出较多的努力、做出较大的贡献。比如,“劳动哲学”就应该而且可以成为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意识的集中体现和表现。

  100多年来,中国工人阶级处在艰难曲折的形成过程中。然而,正如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还没有完成一样,我国工人阶级也没有终止其形成过程,在未来几十年内,还有数亿农业劳动者将转化为工人。工人阶级的形成不仅在数量方面还没有完成,在品质、能力、思想、文化等更为重要的方面,也远远没有完成,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国工人阶级尚未达到清楚明白的自我意识,而工人阶级是否具有独立而完整的阶级意识,是其是否成为一个成熟的、自为的阶级的主要标志,直接关系到它能否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积极负责的、建设性的阶级,强有力地加入到我国现代文明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建构过程中去,关系到劳动者能否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积极公民和真正的主人。在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哲学相对于其他具体的劳动科学而言,能够更为宏观、全面地反映和提升工人群众阶级意识的变化和发展,并且使之加入到国家意志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形成过程中去。

  如何建立和发展当代中国的劳动哲学

  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发展阶段,对劳动的哲学思考只零星地出现在少数哲学著作中,直到近现代,才出现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劳动哲学思想。只有在劳动与资本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劳动哲学才能充分发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劳资关系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面对我国当前“强资本、弱劳工”的劳动关系格局,建立和发展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哲学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的历史贡献

  与其他现代劳动哲学流派相比,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具有三个极为鲜明的特点:在政治上它是最激进、最革命的,在思想上它是最哲学化、最思辨化的,在历史影响上它是最大、最深远的,至今不仅仍然在发达国家有相当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运动,尤其是对于那些正处于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的国家的劳动运动,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不仅具有对于劳动问题的最为全面和完整的哲学思考,即狭义的劳动哲学,而且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说就是一种广义的劳动哲学,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从劳动出发、以劳动为核心和辐射点解释社会历史乃至自然界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一种可被称之为唯物史观、劳动史观、实践史观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以及相应的价值观和认识论;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历史上第一次公开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为劳动者伸张权利、要求按劳动者的本性和价值观改造世界,可以说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劳动者的哲学”、“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工人阶级争取解放的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的要点如下:

  ——所谓劳动,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活动,是人类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活动,是人类的基本存在方式。

  ——劳动作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的一种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正是在劳动活动的基础上,才产生了人类的政治实践活动和文化实践活动。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整个所谓人类历史,无非就是人通过劳动把自己创造为人的过程;只有在劳动过程中,人类的生产力、思维、情感、语言、社会关系等等才逐步发展起来。

  ——劳动具有双重属性,即一方面它是满足人的物质需要(这是从动物那里继承的需要)的手段,是服从“外在目的”的必要劳动或谋生劳动,另一方面它也是人的创造性需要(这是只有人才具有的需要)的满足,是从“内在目的”出发的自觉、自主、自由的活动。

  ——强制性的社会分工和私有制,尤其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把劳动变成了“异化劳动”,一方面是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另一方面是劳动活动本身成为单纯的谋生活动,使劳动者的创造天赋和创造潜能得不到发挥和发展,使人性遭到严重的戕害。

  ——所谓“人的解放”或“人类解放”,本质上就是劳动者的解放,就是消灭劳动的异化性质和异化方式,从而使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那时,劳动不再成为谋生的手段,而成为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人类因此而实现了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然而,马克思的历史贡献不仅仅在理论上,而且是在实践上为19世纪的无产阶级、工人阶级提供了一种阶级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正像他自己所说的,他的哲学不仅是要解释世界,而且是要改变世界。他的哲学果然改变了世界。我们固然不能把他的理论和实践教条化、神化和绝对化,但我们应该承认,正是他所指导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迫使资产阶级做出让步,从而把西方社会和西方文明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所做出的伟大历史贡献,使得它的一些思想在现代和当代西方社会逐渐过时了——不是因为它们在其产生时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它们后来没有必要了。然而,这只是就它在西方国家的情况而言,对很多刚刚开始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而言,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还具有极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正确性,对这些国家的劳动运动还具有宝贵的指导意义——原因仅仅在于,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还处在贪婪地、不择手段地追求剩余价值的阶段,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还处在原始的、野蛮的、惨无人道的阶段。许多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历史经验表明,没有工人运动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殊死抵抗,这些国家绝对不会自动进化到比较文明的历史阶段。

  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的反思

  当然,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只是劳动哲学的奠基形态,并不是劳动哲学的终极形态。马克思主义最讲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矛盾具体解决,最重视真理适用的时空范围,最承认历史的变化和发展,因此,正好是马克思本人,一定会反对把他自己的劳动哲学,照搬到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去。从20世纪西方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和我国的现代化实践这两个视角出发,反思马克思的劳动哲学,可以提出如下需要重新审视的问题:

  第一,在马克思所处的社会和时代,资本对于劳动、资产阶级对于无产阶级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无情的政治压迫,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代表无产阶级提出一种“彻底决裂”、激烈反抗的劳动哲学,要求一举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充足的历史合理性——只有空想社会主义才寄希望于资产阶级的大发慈悲。然而,也正是由于无产阶级的坚决斗争,迫使资产阶级不断做出让步。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劳资矛盾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不断趋于缓和,出现了劳资合作、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向中产阶级合流的新动向,杠铃型的社会结构正在向橄榄型的社会结构转化。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没有必要重新探讨劳动与资本的相互关系呢?把一切价值归结为劳动而完全否定资本和资本家的经营管理对价值创造和经济发展的贡献,是否在学理上有所偏颇呢?比如说,随著劳动向资本转化和资本向劳动转化,出现了一种带有一定资本性即要求得到利润回报并且的确具有讨价还价能力的劳动形态——知识劳动,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知识劳动也可以说是一种带有劳动性的资本形态——人力资本。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拥有知识产权的高级劳动者,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融入风险资本而迅速创业并成为巨富;反过来,资本也正在大量向教育和人力资源领域投资,并因此而获取丰厚的利润。从哲学的视角来看,这正好是一个正、反、合或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当然,这绝不是说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已经不复存在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已经完全合为一体了。

  第二,在我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过程中,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本和资本所有者的地位、职能、作用和贡献,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由于资本的相对稀缺和劳动的相对过剩,便不可阻挡地形成了资本的买方市场和强势地位,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劳动的卖方市场和弱势地位。这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必须面对的一个严酷的现实。在这一方面,“经济必然性”的确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当然,这并不意味著工人阶级和工会是完全无能为力、只能被动适应的,更不意味著工人阶级和工会应该“识大体”、“顾大局”、自觉并且无偿地为社会转型付出代价,做出牺牲,理由很简单,劳动是任何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然而,同样不能忘记的是,当工人阶级奋力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时候,的确不能像马克思当年那样,提出彻底消灭私有制、资本、市场经济、商品货币关系的激进要求,不能提出重新建立大一统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极端主张了。工人阶级和工会只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公民社会”格局与“宪政、民主和法治”框架内,维护和提高自己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

  第三,从前,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工人阶级和劳动者如果也被承认有所谓人权、自由和个性,那的确仅仅是形式上的,而在产权关系、劳动关系等等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并没有实质上平等的人权、自由和个性。不过,20世纪西方社会的发展证明,形式上的平等是可以逐渐转化为实质上的平等的,人权、自由和个性正在逐步落实到社会的下层和底层,尽管上下之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但毕竟不是一方全有、一方全无了。一般而言,在当代社会中,社会强势群体倾向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而社会弱势群体则倾向于平等主义和集体主义,不过,极端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与极端的平等主义和集体主义,已经被证明是死路一条,而双方的交流、对话和取长补短,能够帮助人们走出这两条死胡同;20世纪的历史发展表明,社会正义(表现为法治)正就是在自由与平等之间、在个人与社会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从而,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与平等主义、集体主义也应该并正在从两个极端向中间靠拢。

  这就意味著,当代中国劳动哲学不能再像当年马克思那样坚持极端的整体主义思维方式和极端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了(马克思把个性的自由发展推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在通向这一理想社会的过程中,主张实行整体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社会革命,一举消灭异化劳动和资本主义,从而一举实现无产阶级的人权、自由和个性,而反对通过一点一滴的社会改革和社会改良逐步扩大工人阶级的人权、自由和个性)。如果说,马克思当年是被逼无奈、别无选择的话,那么,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失败已经证明,过高的要求和理想以及为实现此一要求和理想而采取的过于极端的方法和手段,只能事与愿违地导致相反的后果。当代中国劳动哲学当然是一种“集体行动的逻辑”,但也应当吸收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一些合理成分,吸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资关系的经验和方法,吸取西方劳动科学的研究成果和合理内核,并结合中国国情,创造出中国特色的劳动哲学、中国特色的劳动科学以及中国特色的工人阶级和工会理论。

  从中国国情出发对现代西方劳动哲学资源做出多角度和多层面的取舍在方法论上,当代中国的劳动哲学,应该从三个视角或在三个层面上择取现代西方劳动哲学资源:

  第一,择取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作为当代中国劳动运动的否定性维度、批判性视角和底层理论结构。这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对当代中国强资本弱劳动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正当反应,是工人阶级保持人性尊严、追求社会最低公平、抵抗超经济剥削的战略选择,是以革命和罢工等激烈行动和最后手段对可能出现的过度剥削和压迫行使否决权——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奴隶起义、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已经无数次宣布了弱者的这项历史权利和底线人权。之所以说是“最后手段”、“底线人权”,是指不到走投无路、忍无可忍的时候,被剥削和被压迫者都不想使用和行使它们;被剥削和被压迫者是否使用和行使它们,取决于剥削者和压迫者是否给人留下一条活路。当然,在当代文明社会,强者们不一定会把弱者们逼上绝路,弱者们也不必行使最后的否决权,这实际上也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但弱者们不能不保留这项权利以防不测之祸。不仅如此,弱者们也永远有权利对资本和权力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不公进行不间断的批判和抗议,把垄断性经济和政治力量约束和限制在公众勉强能够承受的限度和范围之内。

  第二,择取民主社会主义、工联主义和互助合作主义劳动哲学作为当代中国劳动运动的替代性维度、建设性视角和主体理论结构。做出这样一种战略选择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人类是善于学习和纠错的动物,他们完全有能力避免前人犯过的重大错误,他们不必把前人走过的路亦步亦趋地重走一遍。我们中国所要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全盘模仿19世纪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基于这样的社会共识,执政党、政府和社会各界就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社会和政治力量,监督和制约中国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发展。从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正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早期,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处于激烈尖锐的对立和斗争一样,20世纪以来,民主社会主义、工联主义和互助合作主义与改良的和受到管理的资本主义之间正好处于一种既对立又统一、既对抗又合作、既承认对方又限制对方的关系之中。也就是说,现代劳动运动的趋势是用对资本主义的制约、管理、监督、参与来取代、替代对资本主义的全盘否定和彻底摧毁,这样,一方面社会生产和财富增长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结构不会崩溃,另一方面劳动运动也会得到一些实质性的成果,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也会得到一些实质性的改革和进步。这是一个边破坏边建设而不是一个大破坏之后大建设的过程。我们不希望中国重蹈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老路,不希望出现剧烈的阶级斗争和社会动荡,而希望民主社会主义、工联主义和互助合作主义劳动哲学成为当代中国劳动运动的主要指导思想。

  第三,择取自由主义劳动哲学作为当代中国劳动运动的参照性维度、开放性视角和辅助理论结构。自由主义在资本哲学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在劳动哲学方面则少有建树,因为现代劳动运动作为一种集体行动主要遵循平等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逻辑和价值观,难以接受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逻辑和价值观。尽管如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把自由主义,尤其是管理的自由主义作为当代中国劳动运动的参考系和辅助理论,理由是:(1)在劳动运动的历史中,屡屡出现权力集中和垄断、官僚主义以及对个人自由和个人民主权利的损害,对此,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不失为一副有效的解毒剂;(2)劳动运动不能永远停留在平等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水平上,不能永远指望靠人数的优势和群体的力量消解和弥补个体力量的弱小,也就是说,劳动运动要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让每一个弱势个体都变得强大起来。这样一个更高的价值目标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存在一致之处,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也可以成为劳动哲学和劳动运动的理论资源。

  以上三个方面是互补的,共同构成当代中国劳动哲学的理论品质和思想张力;针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可以而且必须突出强调和发展某一方面,但这种互补关系应该始终保持不变。

  什么是劳动

  什么是劳动?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但实际上每个人的理解可能很不一样。当然,农民种地、工人做工是典型的、没有人可以质疑的劳动活动,但是,对于投资理财、经营管理、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国防等等政治和行政活动,有人认为是劳动,有人认为不是劳动。于是,我们不得不再一次追问:什么是劳动?

  对劳动的四个层次的定义

  让我们由浅入深地对劳动做一个界定:

  定义1:劳动是人类的一种特有的活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有的生存方式这个定义表明劳动是一种人类活动和人的生存方式,而不是一种动物活动或动物的生存方式。当然,人也是一种动物,也有许多动物性的活动,但这些活动比如吃喝拉撒睡就不能称之为劳动。虽然说人的吃喝拉撒睡这些动物性活动于今在很大程度上也人性化了,但因为最初使人区别于动物的是劳动而不是这些活动,而且这些活动之所以能够人性化,也是建立在劳动基础之上的,所以劳动与这些活动的本质区别仍然是存在的。

  定义2:劳动是一种运用体力、智力、知识和工具实际地改变外部世界和周围环境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人类特有的活动至少有两种,主客观相统一的实践活动和没有客观化的思维活动,劳动只能是第一种而不是第二种活动。诚然,实践活动中一定包含思维活动,而思维活动也会转化为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但在很多时候思维活动的确只停留在人的头脑中,这种停留在人脑中的主观思维活动就不能称之为劳动。

  实践是主客观、主客体相统一的过程,具有主观性与客观性、主体性与客体性、创造性与对象性双重特性,而单纯的思维活动只具有主观性、主体性和创造性,而不同时具有客观性、客体性和对象性。劳动无疑是一种实践活动而不是一种主观思维活动,它必须同时运用体力和智力并且实际地改变对象世界。

  定义3:劳动是一种实际地改变自然界并生产出满足人类需要的物质财富的实践活动,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作为人类生存的永恒基础的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是人类与自然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和变换过程劳动是一种实践活动,但并不是所有的实践活动都是劳动,以社会结构、人际关系和人本身为改造对象的实践活动,如阶级斗争、政治活动、社会管理活动、社会交往活动、科学实验、社会调查,还有教育、医疗、体育、娱乐、消费等人本身的生产活动,不能称之为劳动;如果我们把所有这些实践活动都称之为劳动,劳动概念与实践概念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定义3突出了劳动改造自然界、创造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的特性,在哲学的层面上,把人类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用“劳动”这个概念加以概括和指称,从而明确了劳动在人类全部活动和整个实践活动体系中的优先地位,这对于我们认识人类历史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无论人类文明发展到何种程度,我们都始终要记住,人类依赖于大自然而又必须改造大自然,只有物质资料生产即劳动才能实现人类与自然的这种对立统一,其他一切人类活动和实践活动都要以劳动作为基础和出发点。

  定义4:劳动是人们以自主或受雇的方式改造自然界并创造物质财富的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是人与自然界直接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和变换的活动过程这是对劳动内核的最终把握,也就是说,虽然劳动是物质资料生产,但并非所有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都是劳动;只有活劳动、直接生产劳动才是本质意义上的劳动,而投资活动、资本运营活动,虽然也是重要的实践活动,也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和体系中的重要方面,但是,第一,它们只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改造自然并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第二,它们是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的“高层建筑”,而不是直接与自然界发生对立统一关系的“底层基础”;第三,资本是死劳动,是过去劳动的物化、积累和凝结,在历史上,先有活劳动,后有转化为活劳动之对立面的死劳动(资本)。

  至于企业管理活动,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资本雇佣劳动的情况下,它主要是一种监督活动;在劳动雇佣资本的情况下,它属于劳动而且是一种复杂劳动;在劳资共决或劳资合作的情况下,它具有半劳动半监督的性质。

  到此为止,劳动的定义就显得非常狭窄了。不过,这不应该被看成是这一定义的弱点而毋宁说是这一定义的优点。实际上,这一定义既是对人类活动的静态结构进行抽象分析的终极结果,也是对人类历史的动态过程进行追溯还原的终极结果:在人类历史的开端,劳动乃是唯一的人类实践,后来所有的人类实践最多只是以萌芽的形式蕴藏在劳动之中;劳动是人类历史的开端、发源地和原型,是打开社会历史奥秘的钥匙。

  以上抽象思维过程可以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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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与相关范畴的关系

  现在我们可以简单讨论一下“劳动”范畴与相关范畴的关系了。

  一、劳动与实践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一个表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诸多相互关系的总体性范畴,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又被有些人称为实践哲学,或实践唯物主义。相比之下,劳动虽然是实践的原型,是最基础的实践活动,但在概念的外延上,劳动小于实践,只是实践的一部分。我们再回顾一下整个西方哲学史,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实践也是远远大于劳动的。

  二、劳动与工作

  劳动与工作经常是通用的,但劳动肯定是一种工作,而工作不一定是劳动。我们把劳动界定为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因此,很多工作,比如资本的经营管理工作、政治思想工作、文化工作等等,就不是劳动。所谓工作,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分工体系中所从事的职业活动,因此,人类的绝大部分实践活动,除了以消费活动或人本身的生产为主的日常生活实践外,都叫做工作或职业活动。工作或职业活动,是一个其外延仅小于实践的范畴,比劳动范畴的外延要大得多。

  人们通常不加区别地使用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工这两个概念,其实,社会分工比劳动分工要大得多。的确,追根究底,所有其他的社会生活领域都是从劳动领域分化出来的,但一旦这样一种社会分工格局形成了,劳动分工反而只是整个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凡是在社会分工体系中从事一定职业、履行一定职责、得到一份报酬的活动,都叫做工作,不管它是不是直接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

  三、劳动与生产

  在日常语言乃至学术语言中,劳动与生产经常是互换的,是一对同义词或近义词,而且两个词又经常连用而组成新词,如生产劳动、生产性劳动、劳动生产力、劳动生产率等等。不过,生产范畴在外延上是大于劳动范畴的:首先,有些生产活动并不是物质资料生产,比如人口的生产(实际上,在中文中,“生产”的本义就是指小孩的分娩,后来才引申到其他类似于小孩分娩的活动),比如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现在,知识、文化的生产已经成为一个产业了);其次,物质资料生产包含著比劳动更多的内容,谁也不能否定投资和资本经营活动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我们肯定不能把投资和资本经营活动也称之为劳动。

  此外,生产范畴小于工作范畴,因为很多工作或职业活动,比如政治和社会管理活动,不能叫做生产活动。

  根据上述论述,实践、工作、生产、劳动这四个范畴的关系可以用下式表示:

  实践 > 工作 > 生产 > 劳动

  劳动的内在矛盾

  人类本身就是宇宙中最自相矛盾的存在:它来自自然而又力图超出和改造自然;它秉有自然赋予它的本质同时又力图自己规定、选择和创造自己的本质。人类的这种矛盾境遇和矛盾本性到处表现在人的活动尤其是劳动活动之中。

  一、劳动的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矛盾

  劳动是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自然物质世界的活动,是物质与精神、客体与主体、客观对象与主观创造等等的对立统一过程。劳动的物质性表现在,劳动不是主观思维过程,而是与客观物质世界实际地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而劳动的产品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把已有的自然物质元素按照人的需要和构想组织和结合起来。劳动的精神性表现在,劳动是有目的、有意识、有计划地进行的,并且能够创造出自然界本身不存在的自然物质结构和功能,从而满足人类所特有的需要。

  要把两种如此不同和对立的性质有机地结合起来,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实际上,能够实现物质性(客体性、对象性)与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完满统一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在原始社会,人类的精神性只是处在萌芽状态,采集和狩猎这两种主要的劳动和产业,都是获取自然界提供的现成的食物;在古代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虽然人类的精神性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劳动的物质性方面对于劳动的精神性方面仍然处于主导地位,畜牧业和农业一方面高度依赖自然地理条件(土壤、气候、阳光、水资源),高度依赖植物和动物的生长节律和生死循环规律,也就是说,高度依赖外部自然力,另一方面,也高度依赖内部自然力即人的体力,科学技术和生产工具还没有成为主要的生产力。

  近代以来,人类的精神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和发展。工业文明取代了农业文明,科学技术和机器体系成为主要的生产力,对自然改造的强度、广度和深度都大大增加了,物质财富如井喷一样涌流,这些财富主要不再是保留原来自然形态的产品,而是通过对自然物质元素进行重组而形成的自然界本身并不存在的人工制品。然而,现代社会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精神性原则压倒了物质性原则,从而导致了极为严重的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由此又导致严重的社会危机。一个悖论出现了:人的精神性的极度发展使人类自己走到悬崖的边缘,面临著毁灭的危险。

  二、劳动的因果性与目的性的矛盾

  这是上述第一个矛盾的深入展开,因为劳动的物质性集中体现为劳动的因果性,而劳动的精神性集中体现为劳动的目的性。

  马克思就是在因果性与目的性的张力场中界定劳动的:一方面,人的劳动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另一方面,由人的目的所设定和主导的劳动过程仍然是一个严格的因果过程,并且必须严格依据自然界的因果规律,劳动的成功正在于自觉地、有目的地、有效地利用自然规律,而不是肆意改变和违背自然规律。

  当今时代,由于人类有目的的劳动活动导致了种种损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重后果(如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和惩罚、人类由于过度争夺自然资源而产生的战争和杀戮),如何解决劳动活动中因果性与目的性的矛盾,便成为整个人类所面临的共同的和首要的问题。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即使很多人认识到了,各国各民族之间也远远没有建立一种解决这一问题的共同的、有效的机制和制度。发达国家固然不愿放弃其经济上的领先地位,它们通过把那些破坏自然和生态环境的低端产业转移到不发达国家来重建自己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不发达国家则不惜通过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方式奋力追赶与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距离。于是这个问题便成为一个世界级的难题。

  三、劳动的被动谋生性与自我实现性的矛盾

  人不仅受到外部自然界及其规律的制约,而且受到内部自然界及其规律的制约,这主要表现在,人是有死的生物,和动物一样服从支配身体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规律,像动物一样贪生怕死、趋利避害,像动物一样需要吃喝拉撒睡;迄今为止,物质需要、生理需要、自然需要,仍然是绝大多数人首要的需要。这就决定人的劳动首先具有谋生的性质,首先是被物质需要和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所推动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是人们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从事的活动,而不是因为劳动本身具有什么吸引力,以致当人们可以用不劳动和非劳动的方式解决谋生问题时,人们会像逃避瘟疫一样地逃避劳动。

  然而,就是在这种被强制地进行的谋生劳动过程中,一种新的、我们可以称之为主体性的人类潜能在悄悄地、慢慢地生长发育起来,发展到后来,这种人类潜能,就其本身也要求得到实现和满足而言,它也成为一种内在的需要,一种真正的人性需要。主体性这种内在的人性财富最初是作为满足人的自然物质需要的手段而出现的,到后来它终于表现出自为目的的趋势。

  任何历史阶段和任何人的劳动都同时具有被动谋生性和自我实现性。比较乐观的预期是,劳动的被动谋生性逐步降低,而劳动的自我实现性逐步提高,直到后者成为劳动的主导属性,直到实现席勒、傅立叶、马克思等人所展望的劳动成为游戏、乐趣和生活的第一需要的理想程度。令人忧虑的是,人类在达到这一理想之前,很可能早就因为残酷的生存竞争而同归于尽了。

  四、劳动的社会性与个人性的矛盾

  劳动不仅仅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而且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或交往过程,因为像原子一样孤立自在的个人是不可能完成劳动过程的,任何个人的劳动都具有社会性,任何个体的劳动都具有总体性,任何个别的劳动都具有一般性,任何特殊的劳动都具有普遍性,任何具体的劳动都具有抽象性。看似孤立的劳动如漂流到荒岛上的鲁滨逊的劳动,其实含有深厚的社会内容,反过来说,看似铁板一块的集体劳动,如拉纤、打夯、流水线作业,无不以个人的最低限度的自主性和自由意志为前提。这两类属性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工与协作之间的矛盾。即使是最原始的劳动,如用粗笨的石器打死一头野猪,也有简单的分工和协作。分工要求个人负责和完成一定的动作和任务,协作要求承担不同任务和职能的人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结合成为一个紧密的共同体。正是分工和协作,极大地放大了个人的生产力,使系统之和远远大于个人力量的简单相加。人类先是本能地感知到然后是自觉地意识到分工与协作的神奇作用,于是有意无意地使分工更加细致,与此同时,也使分工基础上的协作更加紧密。现代经济就是一个庞大的分工协作体系;一方面,国民经济分为许多产业,同一产业分为许多行业和职业,同一行业和职业又分为许多道工序,同一道工序又分为许多岗位;另一方面,岗位之间、工序之间、行业和职业之间、产业之间又是紧密依赖和联结在一起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经济系统也会出现问题。

  分工与协作的确是互补的和相互促进的,然而,这种互补和相互促进却并不是自发的和自然而然的,如果缺乏有意识的计划、管理、调节、控制,到处可见的倒是岗位之间、工序之间、行业和职业之间、产业之间的脱节、分离、相悖乃至严重的冲突。

  2、个体劳动生产力与总体劳动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劳动的分工和协作的发展,直接导致个人、个体的劳动生产力与总体(集体、社会、人类)的劳动生产力的不同步的发展。诚然,总体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究底来自于个体生产力的发展,但迄今为止,总体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来自于各个个人的生产力的平等而自由的发展,反而更多地来自个人生产力的不平等和不自由的发展:首先,分工使个人能力得到专门化的、专业的发展,但也导致非常片面的和单调的发展,以致很多人整个的一生都局限在某个劳动岗位上,而对劳动世界的全过程和结构一无所知;其次,人们之间在劳动生产力上的发展是极不均衡的,拥有流动和上升机会的人能够得到较大和较全面地发展,而许许多多没有这种机会的人则陷入愚钝无知之中,沦为机器体系上不足挂齿的齿轮和螺丝钉。

  于是出现了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类力量的扩张和个人力量的萎缩之间的二律背反:人类生产力的壮大和个人的无能为力、人类需要和能力体系的丰富和个人的贫弱,正像马克思所沉痛地描绘的:“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努力。”3、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在分工与协作构成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的个别、特殊、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作为个人劳动总和的社会的一般、普遍、抽象劳动创造交换价值。由于交换成为产品实现自身价值的绝对中介,以致当某种产品不能取得交换价值时,即使这种产品可能的使用价值非常高,它也无法实现自己的功能,从而成为一堆实际上没有使用价值的废物;反过来说,由于交换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由于交换过程中产生新的利益驱动,交换价值便经常游离乃至背离于使用价值之外,以致许多使用价值不高乃至没有什么使用价值的东西却获得了很高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一种高层建筑和一个抽象王国,它固然能够有力地推广、扩大、普及使用价值,但也很容易从中产生出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

  总而言之,劳动到处表现出自相矛盾的特性,而劳动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些矛盾不断产生、解决、再产生、再解决的过程。

  重新审视劳动在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劳动在社会生活和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争讼纷纭的问题。一些论者倾向于夸大劳动的地位和作用,一些论者倾向于贬低劳动的地位和作用。本文试图对劳动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更为客观和理性的认识。

  一、劳动范围的绝对扩大与劳动边界的相对缩小所谓劳动范围的绝对扩大是指,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广度、强度、力度和深度,人类劳动的平面的和立体的、横向的和纵向的半径,一直在并且还将要不可遏止地增加。所谓劳动边界的相对缩小是指,劳动在社会生活结构中所覆盖的范围在逐步缩小、所占有的比重在逐步降低,相对而言,人类其他的实践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范围逐步扩大、比重在逐步提高。

  这似乎是两种方向相反的运动,但其实是指向一个方向——人类自由的扩大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这是因为,第一,劳动边界的相对缩小恰好是劳动范围的绝对扩大的结果,相反,人类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的范围越狭窄,人类改造自然的程度越低,劳动在人类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的边界就越宽、比重就越大,乃至劳动就是唯一的和包罗万象的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第二,其他人类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比如政治实践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和人性化、文化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等等,反过来也在极大地推动劳动生产力的发展。

  并不是每个人都理解了这种相反相成的运动。很多人看到劳动改造自然界的范围的绝对扩大,就误以为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范围和边界也在绝对扩大,于是在人们的潜意识和意识中,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了劳动概念的泛化。

  一是把劳动混同于生产,于是进行人口再生产的家务活动被称之为“家务劳动”,进行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的活动被称之为“脑力劳动”或“精神劳动”, 政治活动被称之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而又被称之为“管理劳动”。如果顺著这一逻辑,性爱活动能够“生产”出小孩,那么男女恋爱和做爱也是一种劳动了。

  二是把劳动混同于工作或职业,于是举凡一切在各个社会生活领域提供一定的投入、产出并获得相应报酬的职业活动,都被称之为劳动。日常用语和学术研究中经常提到“不劳动者不得食”、“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实际上都是把劳动等同于工作或把一切工作等同于劳动了。为了与黄、赌、毒等非法牟利活动相区别,我们可以把工作或职业界定为是合法的谋生或赢利活动,但许多这样的活动也显然不能称之为劳动。比如股票交易活动也要付出一定的体力而且要付出极高的智力,这种活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很高的回报并且因为繁荣了资本市场而促进了市场经济和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这是一种合法的并且受到社会鼓励和保护的工作或职业。我们还经常在各个彩票售卖点上看到若干彩民在非常认真地从事他们的职业活动。社会上还有许许多多与物质资料生产没有直接联系的工作或职业活动,它们都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都在为社会提供这样或那样的产品和服务,都在以某种方式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把它们都叫做“劳动”。

  面对著劳动概念的泛化,本文坚定地把劳动界定为活劳动或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这样一种活动的确在绝对地增长和壮大其改造自然的力量,但在人类实践和社会生活体系中也的确在相对地缩小自己的范围和边界。

  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Labour的本义指分娩时的痛苦(与中文“生产”的原义同义),也指人的身体的令人焦虑的损伤、张力、压力、重负等状态,因为人最初的确主要是运用其体力去与比自己更强大的、异己的自然力量作斗争的。古希腊和中世纪把劳动看作是由奴隶或穷人所从事的卑贱的养家糊口的活动,而把自由人的摆脱了谋生压力的活动叫做Art。这种理解虽然带有阶级的偏见,忽视了劳动所包含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内容,但还是比较忠于劳动的词源学意义,强调了劳动所具有的直接地改造自然的含义以及劳动的辛苦与艰难。无独有偶,中国古人也很强调劳动的这一方面。本文认为,应该在继承对劳动的这一传统理解的基础上,确定现代劳动的范围和边界。

  我反对用劳动泛指一切生产活动、经济活动、职业活动、实践活动,并不是要让劳动保持在某种原生状态,或停留在某种原始水平上,实际上,现代劳动在量和质两方面都远远超出了原始的和古代的劳动。首先,虽然劳动在现代人类生活结构中的比重已经并还在不断降低,但现代劳动的绝对量和总量已经千百倍地大于原始劳动和古代劳动了;其次,现代劳动在质上也已经无可比拟地高于原始劳动和古代劳动,这主要表现在现代劳动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自由自主性、自我实现性正在上升为主导的方面,智力与知识要素、科学技术和管理要素正在成为主要的劳动生产力。因此,如果说在原始和古代社会,只有那些利用简陋的工具、运用初级的经验知识并受血缘和地域条件制约的物质资料生产才叫做劳动,那么,在现代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已经发育和发展为分工极为细密、层次极为丰富、结构极为复杂、范围极为广大的网络体系,所有加入这个网络体系的活动,除了资本的投资经营活动,都可以叫做劳动,即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那些体力支出虽然很小但直接加入物质财富产出链条的科学技术活动和组织管理活动,也是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而且是比较高级的复杂劳动。

  当然,在现代社会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与其他生产活动、经济活动、职业活动、实践活动密切联系和依赖、相互转化和渗透的情况下,要在劳动和其他活动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是不可能的,在两者之间会有一块比较模糊的区间,其间的很多活动兼有劳动和其他活动双重性质。但是不管怎么说,离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比较远的活动,就不再属于劳动的范围。

  二、劳动在人类实践和社会生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厘定了劳动的性质、范围和边界,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来探讨劳动的地位和作用了。

  1、劳动是一种最核心、基本、关键和重要的实践活动人类实践活动包括物质资料生产、社会变革活动、文化产业活动和日常生活实践四种形态,在这四种实践中,迄今为止,物质资料生产仍然是人类第一位的实践活动,这不仅仅是因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自然界的永恒的制约,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人类的其他实践提供物质条件,而且还因为其他实践活动最初都是从物质资料生产中发展出来的。物质资料生产又可以进一步被区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种形式,即劳动和资本经营活动,其中劳动对于资本经营活动具有本体论的和历史的优先性:被开发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生产工具、作为交换媒介和储藏手段的货币等等生产条件和生产资料是积累和凝固起来的活劳动,是劳动的产物;只有在相当发达的劳动分工和交换的基础上,资本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被产生出来并被运营起来,虽然被集中经营的资本相对于分散的劳动表现出强大的优势,但资本之所以能够被集中经营,本身又是分散的劳动长期积累的结果。

  2、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世界和社会结构的基础人类的动物性活动、实践活动和精神活动,构成了人类生活的总和,构成了人类的生活世界和人类社会,而劳动正是这座宏伟的建筑物的基础。事情正像马克思所说的,只要人类停止劳动哪怕是一周的时间,这座建筑物就会轰然倒塌。我们不妨反过来想一想,在人类的所有活动中,人类的动物性活动能够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基础吗?不能!人类的精神活动能够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基础吗?不能!人类的政治活动能够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基础吗?不能!人类的文化产业活动能够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基础吗?不能!人类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够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基础吗?不能!人类的资本经营活动能够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基础吗?不能!这一切被排除之后,只剩下劳动可能具有这样的功能,而劳动也真的具有这种功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为此作证:一旦我们失去劳动提供给我们的吃穿住的资料,我们就会活活地被饿死和冻死;我们的确需要其他人类活动所创造的条件才能够活得更好一些,但没有劳动所创造的生活资料,我们连活著都是不可能的。

  三、劳动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说过所谓世界历史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恩格斯也说过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并相信可以在劳动中找到打开社会历史奥秘的钥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也可以说是一种劳动主义历史观(劳动史观),或劳动决定论,或劳动一元论。不过,从马克思、恩格斯也很重视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能动作用而言,劳动的地位和作用又是受到限制的。借鉴19、20世纪其他历史哲学的成果,我们试图重新确定劳动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劳动是人类历史的出发点、入口、奠基石和母腹,但并不能决定和解释一切劳动使人直立行走从而扩大了人的视野和脑容量,劳动使语言交流成为必要并得以实现,劳动创造了人赖以生存和进一步发展所绝对必须的物质财富,劳动过程孕育了人类全面发展的萌芽,劳动使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又使人与自然相统一……所有这些都表明劳动是人类历史的当之无愧、无可替代的出发点、入口、奠基石和母腹。但出发点并不预先决定终点,入口并不是出口,奠基石并不等于整个建筑,从母腹中产生出来的儿女后来会长大成人并成为独立的个体。问题的关键在于,从劳动这一原点中分化、分叉、滋长、蔓延出来的东西,比如语言、巫术、宗教、政治、战争、法律、习俗、社会管理、社会交往、科学、技术、哲学、艺术等等实践形式和生活领域,后来都得到了独立的发展,并且反过来促进劳动的发展,这些东西是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劳动诸要素的;它们和劳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不能简单地用劳动发展的逻辑和辩证法去说明它们本身发展的逻辑和辩证法。

  最初,正是劳动的发展使这些非劳动领域的产生和发展成为必要和可能,但人类的创造力一旦投入到这些领域,这些领域就不仅在范围上不断扩展起来,而且在地位和作用上也不断提高起来。于是就在这些领域之间以及这些领域与劳动之间形成了极为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当然,相互作用并不等于各个领域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作用,而是它们交替地起主导作用,有时是革命和战争,有时是经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有时是科学技术,有时是思想意识形态,而劳动则始终是所有这些矗立于其上的基础。

  2、劳动是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但不是唯一的动力劳动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并且至今仍然是主要的动力。马克思主义指出,劳动生产力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变革,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革,推动了政治制度、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推动了人们的社会心理、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那么,又是什么推动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呢?是人类与自然的永恒矛盾,是人类物质需要的永不满足和物质财富的永恒匮乏。这样的一幅历史画卷看起来是脉络清晰、简明扼要的。

  但这种分析对于深思熟虑的头脑来说还是过于简单的。它至少忽视了另外两种推动历史运动变化的力量:精神的创造力量和反精神的破坏力量,前一种力量在性质上高于劳动生产力,后一种力量在性质上低于劳动生产力。

  精神的创造力量来自于又高于劳动生产力。劳动本身中包含了精神的创造力量,但劳动中的精神创造力量是局限于当前劳动过程、服从于眼前利益和目标的,因而是受到很严格的限制的。从劳动中分化出去的精神创造活动则超越了物质利益的局限和当前劳动任务的限制,而取得无限发展的自由和空间,使得人类创造出辉煌灿烂的精神文化,这些精神文化表面上是不实用的甚至是无用的,但却通过种种管道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渗漏到劳动过程中去了,从而大大地提升了劳动的水平、层次、生产力和财富创造能力。

  如果说精神的创造力量是与劳动生产力呈正相关的,它们共同推动了人类历史的进步,那么反精神的破坏力量则是与劳动生产力呈负相关的,它破坏了劳动生产力和精神的创造力量,把人类历史拉向后退的方向。

  反精神的破坏力量主要有两种:暴力和狡智。

  我国当代历史学家吴思通过对中国历史的解读,提出了著名的“血酬定律”,揭示了暴力在历史中触目惊心的地位和作用。

  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体现著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从晚清到民国,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

  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血酬是对暴力的报酬,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报酬、利息是对资本的报酬、地租是对土地的报酬。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抢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

  为了将暴力行业性命交易中买主和卖主两大集团区别开来,我们称皇帝、军阀、匪首等暴力集团首领为“血本家”,称卖命的士兵为“卖血者”。血本家在招兵买马之后就对平民百姓获得了生杀予夺的暴力强权,平民百姓要想活下去,就要向血本家缴纳贡赋或保护费。

  血酬第一定律:匪变官。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

  血酬第二定律:官变匪。为了追求短期血酬收入的最大化,合法的暴力集团也可以退化为土匪。

  血酬第三定律:匪变民。随著血酬逐步降低,生产行为的报酬相对提高,土匪可以转化为农民。

  血酬第四定律:民变匪。假定血酬不变,随著生产收益的减少以至消失,大量生产者将转入暴力集团。

  血酬第五定律:变法改制。为了追求血酬的最大化,土匪既然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那么,当某种秩序带来的收益超过旧秩序时,立法者和执法者也应该愿意变法,提高或降低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

  暴力靠硬抢,狡智靠巧夺。仿照吴思的“血酬定律”,我们也可以在历史的生存游戏中发现某种“狡智取酬定律”,而且这条定律起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一点不弱于“血酬定律”。

  血淋淋的历史还告诉我们,在很多时候,靠发展劳动生产力和精神的创造力量并不能遏制和战胜狡智和暴力,劳动者和创造者为了奋起反抗、战胜邪恶,也不得不使用狡智和暴力的手段。马克思就说过,暴力是历史的助产婆;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于是阶级斗争和用正义的暴力武装反抗邪恶的暴力就构成了另一条历史的进化路线,补充了劳动推动历史进化这一条主线。我国当代作家姜戎在其蜚声中外的《狼图腾》一书中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劳动创造人”的命题是片面的,必须补充“战斗创造人”这个命题。

  从上述论述可知,劳动虽然是极为重要的但不是决定一切的力量,仅仅拥有劳动力对人类和个人来讲都是不够的。贬低劳动当然是错误的,但盲目崇拜和夸大劳动也是片面的。

  劳动者的矛盾特征和矛盾处境

  作为劳动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作为劳动的一个最为重要和关键的要素,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是无可置疑的。但是,我们不可以盲目地迷失于一片对劳动者的赞美和歌颂声中。如果我们冷静地观察一下劳动者的真实状况,就会赫然发现劳动者处在相当困窘的内在矛盾和相当尴尬的外在困境之中。

  一、劳动者的矛盾特征和矛盾处境

  如同劳动是一个悖论,劳动者也是一个悖论,具有一系列自相矛盾的特征。虽然劳动者是劳动体系和劳动过程的起点和终点,但在整个社会生活体系和过程中,劳动者,不论是作为群体还是个体,其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自由自主性、自我实现性、个性的发展程度,相对而言都是最低的。

  1、劳动者为整个人类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其自身的主体创造性和精神文化程度最低复杂劳动当然具有较高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即使是简单劳动也具有最低限度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不过,相对于其他社会成员而言,劳动者的主观方面或主体方面的发展程度仍然是最低的,这是因为劳动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在很大程度上被抽走了而变成劳动过程的外部动力,以至劳动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机械的、被动的、单调的执行过程。席勒、黑格尔,尤其是马克思,早就指出过劳动的这种异化性质:科学知识和一般生产力的积累,同劳动和劳动者相对立而被吸收在资本当中,从而表现为资本的能力、权力和属性,比如,在机器生产体系中,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表现为一种由资本家加到劳动过程之中的、外在的、异己的东西,而活劳动只是机器生产体系中的一个被动的环节,以致在自动化程度极高的企业,工人将逐步成为多余的。到了20世纪,布雷夫曼等人进一步详细地研究了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去技能化(deskilling)——设计、构想、计划过程与执行过程相分离,知识集中于管理者手中,留给工人的只有一种重新解释过的并且不幸是不充分的技能概念、一种特殊的灵巧、一种有限的和重复进行的操作,等等。通过对工人劳动的这种去技能化、同质化、碎片化,资本得以同时实现三重目的:降低劳动力价格、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对工人的管理控制能力。这种去技能化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去精神化、去主体化、去创造化、去目的化的过程。

  2、劳动者为人类的自由发展和自我实现准备了经济条件,但自己的劳动却主要是甚至不过是一种谋生活动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在通常的健康、体力、精神、技能、技巧的状况下,也有从事一份正常的劳动和停止安逸的需求。即使是在奴隶主强迫奴隶劳动的情况下,每当奴隶克服自然界对人类构成的困难而创造出种种人间奇迹时,奴隶们也会感到由衷的骄傲和自豪。马克思把这种对外部自然界的克服看作是人的“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在这里,马克思看到了劳动的双重性质:谋生性、被强制性与自由自主性、自我实现性。但马克思在其整个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始终强调的是,有史以来直至资本主义时代,劳动者都不过是在必然王国争得一点点自由,他们的劳动主要是一种被迫的谋生活动,即使他们也具有自由自主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很少有机会得到满足。马克思的这一判断基本属实。20世纪以研究和倡导自我实现而闻名世界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理论,实际上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马克思的观点,因为他拿来作为范本和典型的自我实现者、高峰体验者,绝大多数都不是劳动者,而主要是一些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

  3、劳动者为人类个性的发展提供了历史前提,自己却被模式化、同质化、平均化、标准化受制于社会分工的必然性、阶级统治的强制性和谋生的被迫性,劳动者的个性自然就得不到充分的发展,相反,他们为了能够活下去,不得不在规模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劳动生产体系和过程中从事一份被规定好的工作,承担一项高度片面化和专业化的职能,成为机器体系中的齿轮和螺丝钉。他们只有在劳动过程之外的业余生活中才有可能发展一点自己的个性、兴趣和爱好。劳动者中当然也有一些非常富有个性的人,但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较,应当承认,无论是所占数量的比重,还是整个阶层的个性发展程度,劳动者都是最低的。

  4、劳动者是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但最后分配到的人均财富却是最少的自然资源是财富的重要来源,不过,自然资源是通过劳动才转化为人类可以享用的财富的,况且自然资源是大自然平等地、一视同仁地赐予所有人的。因此可以说,劳动者是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没有劳动,人类至今还处在与动物一样茹毛饮血的阶段。然而在财富的实际分配过程中,劳动者所得到的相对份额是最少的,其人均财富占有量是最低的。存在著种种“抽血机制”和“输血管道”,源源不断地把财富从劳动者那里转移到其他社会成员那里。马克思等社会主义思想家们所揭露的剥削(或对剩余劳动的掠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差别只在于剥削程度有高低之分,剥削方式有粗暴和巧妙之分。劳动者积极的或消极的反抗程度高一点,剥削程度就会低一点,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达到了消灭剥削的、真正平等的状态。

  5、劳动者支撑了整个社会大厦,但其社会地位最低,社会权利最少即使在现代工业社会,我们也能够看到,很多终日流汗劳动的人,不仅经济收入最少,而且享受不到政治权利、思想文化权利、社会保障权利,享受不到作为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他们的前辈——奴隶、农奴、依附农,情况就更为悲惨了。

  6、劳动者人数最多,但却成为社会弱势群体

  没有哪一个阶级或社会群体比劳动者数量更大了,但劳动者却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乃至日常生活中全面地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仿佛像中了魔咒一样,默默地挣扎在社会的底层、下层,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上升到中层而已,除非他们摇身一变而成为非劳动者。

  二、劳动者特征和处境的历史变化

  以上对劳动者矛盾特征和矛盾处境的描述看起来是令人悲愤和悲观的。不过,也正是在这种矛盾的特性和处境中,孕育著新的萌芽和希望。

  1、劳动者不仅保留了人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而且使之得到了新的发展劳动者的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核心、基础和腹地,非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劳动。只要劳动承担著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功能和职能,它就必定成为人类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的熔炉、储藏所和助推器,一旦劳动者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被摧残净尽,劳动就不成其为劳动了。从黑格尔对主奴辩证法的深刻论述中,可以揭示出劳动的这种陶铸人性的作用:正是在严酷的、艰苦的、被强制和压迫的劳动过程中,奴隶成为依靠自己的主体力量而生存和发展的人,倒是主人由于长期脱离劳动而坐享他人的劳动成果,导致其主体力量的衰退和萎缩,最后成为依赖于奴隶而生存的寄生虫,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运用暴力控制和镇压奴隶的话,他们早就会成为奴隶的奴隶,而奴隶就会成为这些昔日主人的主人了。

  经过漫长的劳动过程的陶铸,从原始的集体劳动者,到后来的个体劳动者,从古代的奴隶和依附农,到近现代的工人,总的来说,劳动者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是在不断提高的。马克思是资本主义最严厉的批判者,但他也看到了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因为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这同样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一个条件”;“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恩格斯肯定了马克思所指出的这一变化趋势:“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大工业又通过它的灾难本身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的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大工业还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用适应于不断变动的劳动需求而可以随意调动的人,来代替那些适应于资本的不断变动的剥削需要而处于后备状态的、随时可以利用的、大量的贫穷工人人口;用那种把不同的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这种趋势并不是资产阶级大发善心的结果,而是由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本身的内在发展规律决定的,资产阶级只不过是自觉不自觉地适应了这种规律而已。

  2、劳动者的自由自主性、自我实现性和个性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虽然迄今为止,劳动者的需求结构总体上仍然以物质需要等较低层次的需要为主,但他们在劳动过程中锻造成长的巨大的主体精神潜能和创造潜能也正在转变为一种内在的、必须得到满足的需要和冲动,并且要求作为目的而得到实现。在现代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要求作为“自我”、作为“个人”而得到表现和实现的呼声越来越高,迫使仅仅把工人当作工具和资源加以开发和使用的泰罗主义和福特主义的管理,向更多地重视劳动者的人性尊严、自主和创造、参与权、发言权的后泰罗主义和后福特主义的管理转变。劳动过程的人性化、雇佣关系的人性化已经被提到议事日程上了。不仅如此,劳动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使得必要劳动时间大大缩短,自由时间大大增加——工时的一再缩短就是证明,在这些自由时间里,劳动者可以摆脱谋生的强制性而自由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和个性。实际上,不是劳动者的日益贫困化和由此产生的革命要求,反倒是他们在主体力量和个体力量上的发展,才对资本主义制度构成真正的威胁。实际上,不是别人,正是马克思最早看到了这一点:“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挥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从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出发,完全可以得出另一种不同于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资本主义的改造路线,从更高的人本主义要求出发改变资本主义的劳动制度和生产关系。

  3、劳动者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的地位和权利有所提高,弱势状况有所改善奴隶的命运比被杀甚至被吃掉的俘虏要好一些,依附农的命运比奴隶要好一些,获得了人身自由和劳动力所有权的工人的命运比依附农要好一些,这些都是确凿的历史事实。

  资本主义经济不同于此前任何一种经济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资本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就要全面而深刻地开拓整个自然界,就要大规模地发展和利用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具,为此,就需要大量能够运用和操作先进的生产工具的劳动者。不言而喻,工厂工人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他们所拥有的劳动生产力和所达到的劳动生产率,远远地高于此前的任何劳动者。工人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客观地位的提高,加强了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而可以不断地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

  资本主义经济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资本的扩张和利润的增长依赖于对市场的横向的和纵深的拓展,而市场的实质和核心就是有购买力的需求,没有这种有购买力的需求,所有商品都会因为其价值得不到实现而变成废品,投资者因此也会血本无归。劳动者人数众多,是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最深广的“市场腹地”,如果他们仅有需求而无购买力,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就会急剧萎缩。因此,资产阶级即使毫无人道主义动机,仅仅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也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和实际的购买力。这样一来,劳动者即使在社会财富这整块蛋糕中所分割到的比例并不公平,但其绝对总量却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

  随著经济状况的改善,工人阶级在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状况也在不断改善。19世纪下半叶,在劳工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落实了工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与集会权、言论与出版权、罢工权等一系列政治权利。到了20世纪,劳动者基本的文化与社会权利又得到落实,各资本主义国家在教育、劳动保险、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立法和执行体系,二战以后,这一体系得到加强和完善,以至这些国家自称为“福利国家”和“社会国家”。

  无论劳动者还在遭受多少剥削和压迫,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近一个半世纪以来,劳动者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不仅在主体力量方面,而且在客观社会地位方面,劳动者所取得的成果,几乎超过了前此全部历史发展所取得的成果的总和。

  为什么劳动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

  劳动者,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平民、大众、群众、民众、人民、劳动人民、劳苦大众、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或者至少是其主要部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创造历史的观点,劳动人民是历史的真正创造力,是历史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一般教科书大致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证:第一,劳动人民是主要的生产者,是大部分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第二,劳动人民通过阶级斗争,推动了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的发展;第三,劳动人民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或者说,是精神文化创造的基础和源泉,知识分子正是通过总结、概括劳动人民的经验和智慧而创造出精神文化成果的。这种观点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却无法解释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为什么这些作为历史主体、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劳动者、劳动人民,虽然人数最多,千百年以来却一直处于被统治被剥削的社会底层地位,而人数很少的剥削者却能稳稳地高踞统治地位?为什么奴隶起义、农民起义、无产阶级革命只能“动摇统治阶级的基础”而不能从根本上推翻这些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反倒是新兴的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能够取而代之?为什么劳动人民即算推翻了某一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却又从自身内部产生和形成一个新的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既然劳动人民是历史的主宰者,把那一小撮统治者和剥削者消灭了,不就万事大吉了吗?本文试图来破解这一历史悖论。

  一、劳动者在历史上处于弱势社会地位的原因

  1、社会结构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化过程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这主要是指社会分工的客观必然性对劳动者地位和作用的限制。劳动分工不等于社会分工。劳动分工指人类物质资料生产先后经历的几次分工:农业从采集业中分化出来、畜牧业从狩猎业中分化出来、手工业从以上各业中分化出来、商业从以上各业中分化出来、大工业从农业手工业商业中分化出来。社会分工则是指某些社会实践活动从劳动中分化出来:一是生产资料的经营活动从劳动中分化出来,二是精神文化生产从劳动中分化出来,三是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从劳动中分化出来。正是劳动分工所带来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范围的扩大和复杂性的增加,内在地产生了对专门的资产经营、精神生产和社会管理的需要,而这些专门的实践活动一旦分化出来,便得到独立的发展,并且反过来推动劳动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种社会分工,人类至今还会停留在原始状态。

  这三种社会分工对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的影响是极为重大的:

  (1)物质资料生产分化为生产资料的经营(间接的)和劳动(直接的)两部分,应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和进步。投资或资产经营活动脱离了劳动,不再直接与自然界发生相互作用,而是在劳动过程之先和旁边,为劳动过程准备、组织、筹集、整合材料、工具、资金等客观生产条件。这样一种分化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一,它满足了生产资料的生产应该优先于生活资料的生产的客观要求,因为由专门的人对生产资料进行专门的经营管理无疑比由劳动者直接进行的一般性的经营管理,更能够使稀缺的生产资料的效益和功能最大化,也更能够促进生产资料品质的改进和提高;第二,对生产资料的相对集中化的经营管理比单个劳动者所进行的分散的经营管理,更能够扩大物质资料生产的规模,增进人类改造自然的广度、力度和深度。

  美国经济学家奈特比较准确地指出了投资活动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社会进步的所有形式本质上都是通过当前消费的牺牲或‘投资’来增进生产力的发展:(1)将现在物品投资于创造新的设备物品;(2)投资于发现和开发新的自然资源;(3)投资于发展自己的个人才能(或在某种程度上发展他人的才能);(4)投资于技术发明;(5)投资于改进企业组织;(6)投资于创造新的社会嗜好和欲望。”从本质上说,投资活动是每个人都应当做的,只不过在一定历史时期,有一些人专门去做比每个人分散而低水平地去做,更具有经济合理性,因此也必然出现投资与劳动的分工而已。

  如果上述理由基本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就能比较容易地理解如下历史事实:在原始社会的公有制解体后,根据原始的平等和民主传统,土地等生产资料被劈分到各个家庭,从而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平均的私有制,但是这样一种私有制很快就被一种特殊的、不平均的、阶级对立的私有制所取代了——一些人成为穷人和债务奴隶,很少拥有或完全失去生产资料;另一些人成为富人和奴隶主,拥有较多以至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无疑比全社会共同所有更有效率,同样,生产资料的有差别的个人所有又比无差别的、平均的个人所有更有效率。这样的故事不仅发生在古代,而且发生在当今。比如,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制无疑比人民公社体制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这种分散的小农经济的效率也远远比不上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企业化的现代大农业。

  生产资料的经营与劳动的分离,同时也意味著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虽然人数少,但却处于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高端和顶层,控制著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全过程;劳动者虽然人数众多,却处于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低端和底层,不得不接受所有者、经营者的领导、支配、控制、指挥。

  (2)精神文化生产从物质资料生产和劳动中分化出来,也是历史的必然和进步。人类劳动不同于动物活动的重要区别就在于人类劳动具有理性和精神性,具有意识和目的,它们被语言、符号、象征等等表达出来并因此而把各个劳动环节整合起来。在劳动生产力低下、每个人不得不用几乎全部力量和时间进行劳动才能维持生存的情况下,劳动的智力因素的积累和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较快地提高劳动的水平和整个人类的发展程度,那就是把分散在整个社会的不多的剩余财富和自由时间集中起来,让一部分人专门去发展人类的智力和精神文化。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历史上没有出现这种社会分工,人类现在的情形会怎么样呢?一定与原始人类相去不远。

  精神文化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的分离,同时也就意味著知识分子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与劳动者的分离,其中知识分子与劳动者分离最远,因为知识分子直接依赖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对生活资料的分配,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也比劳动者更需要知识分子的帮助,于是两方面结合得非常紧密。因为在劳动者与知识分子之间隔著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两者之间的联系就比较间接和比较少,劳动者从人类精神文化发展中得到的益处也比较间接和比较少,这无疑不利于劳动者精神文化水平的提高,加剧了他们的弱势地位。

  (3)社会公共管理从物质资料生产、精神文化生产中分离出来,当然也是历史的进步和必然。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带来了经济规模的扩展、经济交换和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社会成员的增多、社会层级结构的复杂化和社会冲突的经常化,于是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分配、公共设施的建设等等超越私人、家庭和地方范围的问题便产生了,客观上要求由专门的社会管理机构来治理和解决。如果没有国家政权等公共管理机构,不仅公共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即使是私人之间的争端也会缺乏权威的裁决者。

  社会公共管理从私人生活中独立出来,同时也意味著政府官员与社会成员的分离。在劳动者、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知识分子等社会成员中,毫无疑问,劳动者离政府和政府官员最远,受到公共权力的保护和眷顾最少,政治地位最低,政治力量最弱。

  总的来说,三种社会分工形成了三个新的社会集团: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知识分子、官员,这三个集团分别掌握较多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政治资源,都是比较强势的社会集团。这三个集团又是互补的和互通有无的,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利益同盟,共同构成为整个社会中的主导阶级。与此同时,劳动者虽然人数众多,但不论是作为群体还是作为个体,都只拥有较少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政治资源,他们便构成为整个社会中的被主导阶级。

  2、统治阶级和强势社会集团对劳动者人为的而且恶意的掠夺、剥削和摧残如果说社会分工的客观必然性对劳动者社会地位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那么统治阶级和强势社会集团对劳动者的掠夺、剥削和摧残就是完全不能得到辩护的。社会分工固然要求并一定会造成社会分层和利益差别,但并不会也绝不要求一种两极分化、两极对立的社会结构。正是强势社会集团对劳动者贪婪无度的掠夺、剥削和摧残,才会使主导阶级与被主导阶级之间的差别演变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压迫阶级与被压迫阶级之间根本的对立和激烈的对抗。

  其实,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知识分子、官员由于在社会分工中占有较高位置、做出较大贡献而得到较多权益(财富、权力、声望),基本上是正当合理的,也是劳动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的。遗憾的是,无数历史事实和历史经验表明,强势社会集团从来不满足于其所得到的正当权益,而是无一例外地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对经济、政治、文化的控制权谋取不正当的权益,为此不惜大量使用暴力和狡智。

  暴力是对生命和财产等目标物的强制、威胁、攻击、伤害、毁坏力量,是一种与生产力和创造力性质相反的力量。狡智是用欺骗、伪装、讹诈、阴谋等不道德方法达到目的的工具理性,也具有反生产性和反创造性。暴力和狡智不仅在现代社会仍然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原始和古代社会,它们甚至是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力量。

  在人类的野蛮和蒙昧时代,氏族之间、部落之间、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非常频繁和血腥,实际上,既然那时的人并没有今天的“人类”、“人性”概念,原始群落的成员并不把其他原始群落的成员当“人”看待,而是把他们当“野兽”看待,那么攻击另一个群落就与攻击其他的野兽一样是一种狩猎活动,是原始人主要的劳动和生产方式,被杀死的敌人和没被杀死的俘虏是这种狩猎活动的重要收获,甚至是原始人重要的食物来源。进入“文明”时代后,其他人不再被当作狩猎的对象和食物来源,但使用暴力强迫他人为自己劳动或直接夺取其他人的财产、通过战争抢劫其他民族的财产,仍然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而且,虽然暴力的程度和范围有所控制,但另一种邪恶的力量——狡智,却得到极大的发挥,不仅在暴力活动中得到利用(如兵法),而且在非暴力活动中也得到广泛使用(如经济、政治和文化阴谋)。

  暴力和狡智的结合成倍地增加了它们分别起作用时的力量,以狡智为指导的暴力和使用暴力的狡智具有强大的攻击力和战斗力,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杀伤性。由几个富有狡智的人和一小群亡命之徒组成的小集团,可以控制和奴役、剥削和压迫数量上超过他们几十成百倍的善良的劳动群众。

  暴力和狡智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们参与所有权的劈分,参与产品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参与政治决定过程和文化生活过程,参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上的垄断肯定是以政治权力为支持和保护的,而政治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合法的和有组织的暴力。而所谓“文化”,所谓“精神”,其中包含有多少有意无意的欺骗,包含多少狡智啊!

  3、劳动者自身的缺陷和弱点

  以上两个原因足以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了,然而,雪上加霜的是,这种弱势地位又限制和压抑了劳动者的精神性、主体性、目的性、自由自主性、自我实现性和个性的发展,而强化了劳动者身上也天生具有的人性弱点,使劳动者形成一种弱者精神和弱者性格,这种精神和性格又反过来使劳动者处于更加弱势的社会地位。

  (1)在总体的需求层次和人格结构上,劳动者大都具有一种生存型、安全型人格,或中性型、中庸型人格,其特点是:第一,物质需要、生存和温饱需要、避险求安或趋利避害的需要是其最强烈、最主要的需要;第二,攻击性、破坏性、侵略性等邪恶的需要比较弱;第三,自主性、独立性、创造性、积极性、主动性、进取性和成就欲、发展欲、自我实现欲等主体性需要和品质,也比较弱。这样一种人格结构,在其社会存在或社会表现层面即外部行为特征方面,表现为温和、服从、安分守己、知足常乐等等,是别人眼中的“好人”和政府眼中的“良民”,但同时也明显地缺乏上进心、个性、首创精神和业绩、价值、成效;不仅个人的发展速度很慢,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也因此而极为缓慢。

  (2)在知识和精神的发展上,劳动者大都满足于经验、习俗、神话、传说、宗教等低层理性或非理性的对事物的解释,缺乏反思和批判意识,缺乏强烈的求知欲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对知识有一种既向往又自卑的感情,对知识分子有一种既崇拜又鄙视的态度。因此,在历史上,劳动者并不是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

  (3)在价值观和伦理道德上,劳动者大都受到两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受统治阶级虚伪的、高调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蒙蔽,不敢甚至羞于追求正当的世俗价值、世俗利益和世俗权利;二是受自身弱点和偏见的限制,表现出否定个性的自由和发展、嫉妒强者、抹平一切差别、追求行为一律和结果一致的平均主义和原始共产主义思想。因此,在历史上,劳动者只是比较传统的底线伦理的保存和守护者,而不是新型的张扬和发展个性的伦理道德的主要创造者。

  (4)在经济上,劳动者大都缺乏投资和经营、分工和交换、竞争和合作的意识和能力,而只能靠从事比较简单劳动或某种被指定的职业来维持生存。资本意识、融资投资意识、利润意识、风险意识、投入产出意识、会计核算意识、资本扩张和扩大再生产意识、信用意识和无形资产意识……举凡一切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知识、意识和能力,都是普通平民所相对缺乏的。因此,在历史上,劳动者并不是新的生产关系和管理方法的主要创造者。

  (5)在政治上,劳动者大都长期地忍让服从、苟且偷安,或者在忍无可忍时火山一样地爆发,推枯拉朽,横扫和席卷一切,在平时缺乏积极参政议政、推动政府不断地改良和改革而在社会危机时缺乏冷静克制、限制破坏性冲动的公民政治品质。在大多数时候,他们缺乏自组织能力和行动,像一盘散沙一样任凭有组织的强势社会集团揉搓,其中每一个人都很难靠个人弱小的力量、靠自身的努力改变其经济和社会地位,他们唯一组织起来的集体行动,就是在强势集团陷入统治危机的时候,试图以政治暴力方式来整体性地达到经济上的解放。不过他们总是在暴动不久后发现,他们追求的目标是人间天堂,而造成的不过是新的人间地狱。因此,在历史上,劳动者并不是宪政、民主和法治等新型政治制度的主要创造者。

  二、劳动者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局限性

  由于以上诸方面的基本劣势和弱势,使劳动者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出以下特征:

  1、劳动者在历史上仅仅具有一种最终否决者的地位和作用迄今为止,劳动者仍然不是社会结构中的主导阶级和推动一种社会结构转变为另一种社会结构的决定力量,不能从根本上消灭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但任何一种统治和剥削,也不能损害劳动者的最低生存权和最低限度的行动自由,不能超过劳动者的最高承受能力,不能让他们的生存状况悲惨到再也活不下去因而再也无法忍受的地步。由于他们占人口绝大多数,所以,一旦他们起而造反,完全有能力推翻任何统治集团,尽管他们不可能创造出一种新质的社会制度。劳动者可以制止社会崩溃,制止社会向一种完全灭绝人性、惨无人道的方向演变,但却不能决定社会向何种更高、更进步、更文明的阶段发展。

  2、劳动者在历史上仅仅具有一种基础或基本条件的地位和作用劳动者为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基本条件,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的物质财富都是通过劳动者艰辛的劳动直接创造出来的,劳动者停止这种劳动,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停滞、倒退和崩溃;第二,任何一种先进的科学技术,都必须通过劳动者这个中介才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除非劳动者不再存在了);第三,任何一种社会理想和新的社会制度,都只有取得劳动者的认同、拥护和支持,才能得到实现,只有他们表示接受,才能得到延续和发展;第四,任何一种先进的思想和艺术作品,都必须反映占社会绝大多数人口的劳动者的某些利益、愿望和要求并从他们那里吸取精神养料才能产生,都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渗透到民间并从民间得到进一步认同和支持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可见,劳动者虽然不能成为历史发展的引导者、领导者和先行者,却是任何一个引导者、领导者和先行者获得成功的基础或基本条件。没有这个基础或基本条件,一切所谓社会精英之间的斗争,就只不过是他们自己之间的斗争,不可能对社会的发展有任何积极的作用。

  总之,在迄今为止的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历史发展的牺牲者和奉献者,是一个受苦受难的阶级,是承担人类大部分罪恶、灾难和痛苦的阶级,而没有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历史主体、历史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即没有创造和建设出一种能够保持和更好地激发社会的创造力、活力、凝聚力的新型的、新质的社会结构。迄今为止,劳动者仍然是一个残缺不全的、有待完成的、挣扎前行的历史主体。

  三、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社会历史地位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最近一个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劳动者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事实证明,劳动者地位的提升,并没有损害整个社会的效率和发展速度,正相反,由于自由、人权等从前主要由强势社会集团享受的价值推广到了社会底层,便更全面和彻底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潜能,从而使社会得到高速而又稳定、可持续的发展。这充分表明,劳动者的社会历史地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提升劳动者社会历史地位的必要性

  首先,继续提升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有利于使占人口多数的无产阶级、下层阶级上升到中产阶级、中间阶级的地位,从而填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鸿沟,把两极分化的、杠铃型的社会结构改造为两端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为各阶级和阶层创造一种安全与和睦的生活环境;其次,继续提升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有利于改造强势社会集团、强者和弱势社会集团、弱者在人格、性格、道德和精神上的片面性,使双方都能够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有利于劳动者和非劳动者都能够成长为真正和完整意义上的历史主体、历史创造者和建设者;第三,继续提升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实现自由与平等两个基本价值目标在更高水平上的统一,从而达到更高程度的公平和正义;有利于重塑整个人类的价值观,使人类能够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共同面对人类文明所陷入的危险和困境。

  2、提升劳动者社会历史地位的可能性

  劳动者社会历史地位的提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

  首先,劳动者像其他人一样赋有平等的人格,他们同样在自己身上保存和发展了丰富的精神性、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自由自主性、自我实现性、个性等宝贵的人性财富,这是他们能够成为平等的社会主体和完全意义上的历史主体的内在根据。

  第二,在几千年社会分工所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各部分已经进入了高度整合和相互渗透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与政治的整合与互渗、经济与文化的整合与互渗、政治与文化的整合与互渗;社会结构变得越来越开放、多元、富有弹性和流动性;阶级对抗已经向阶级合作转化。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劳动者完全可以具有多重的社会身份:他们可以同时是所有者、投资者,是选民和竞选者,是科学研究者或文学和艺术创作者,等等;劳动者可能是他们的主要身份,但不再是他们唯一的身份了。

  第三,在劳动者付出了几千年的牺牲和代价后,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力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劳动和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直接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解放出来,即使是继续留在劳动过程中,其必要劳动时间也越来越短,而自由时间越来越多。这就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真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过上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都在其一生中获得了自己的成功、幸福、价值和意义,谁还在乎自己在垂直的社会等级阶梯上处在什么位置上呢?

  第四,19、20世纪的风起云涌的劳动运动证明,虽然作为个体的劳动者是孤立、分散、弱小的,但他们可以组织、结合和团结起来,以集体行动对抗强势阶级对自己的剥削和压迫,从而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迫使社会结构向比较公正、合理的方向演化。

  劳动在经济价值创造中的中地位和作用

  本文试图通过对经济学上诸种价值理论之间的争论的简要评述,重新核定劳动在经济价值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 经济学价值理论的三种思路

  经济学价值理论有三种基本思路:供给价值论、需求价值论、供需均衡价值论。

  1、供给价值论

  供给价值论,也可以称之为生产要素价值论,大体上相当于哲学上从客体、客观角度规定价值的理论。由于人们对于经济价值形成过程起作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强调不同,供给价值论又可以分为自然资源价值论、资本与投资价值论、科学技术价值论、管理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在19世纪,科学技术和管理还没有被当作独立的生产要素提出来,生产要素价值论内部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土地、资本、劳动三要素共同决定价值论和劳动决定价值论之间。亚当?斯密的体系内已经包含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在他之后,李嘉图和马克思发展了劳动价值论,而萨伊、托伦斯、詹姆斯?穆勒、凯里、巴师夏等人发展了要素价值论。到了20世纪,熊彼特、奈特等一大批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都把管理或“企业家才能”当成重要的乃至起决定作用的生产要素,而哈贝马斯等人则把科学技术看作是第一生产力。

  2、需求价值论

  需求价值论,也可称之为效用价值论,大体上相当于哲学上从主体、主观角度规定价值的理论。由于人们对需求和效用的理解不同,这派理论又可分为同质需求论和客观效用论与异质需求论和主观效用论。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西斯蒙第最早明确地表述了他的效用价值论,用以补充劳动价值论:“人一生下来,就给世界带来要满足他生活的一切需要和希望得到某些幸福的愿望,以及使他能够满足这些需要和愿望的劳动技能或本领。劳动能力——是他财富的源泉,而愿望和需要则为利用这些财富指明了方向。”西斯蒙第所说的需要,是指人作为“消费实体”一生下来就具有的生理需要,而个人需要的总和就是社会需要,满足这种社会需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即由“全社会的需要和足以满足这种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决定的。在萨伊看来,物品的效用是物品价值的基础,当人们承认某东西有价值时,所根据的总是它的有用性。对萨伊来说,决定价值的效用是商品本身所固有的。与西斯蒙第和萨伊不同,边际效用学派则主张异质需求论和主观效用论,因为人与人的需要是不同的,他们满足需要时的主观感受是不同的。门格尔说:“所谓价值,就是一种财货或一种财货的一定量,在我们意识到我们对于它的支配、关系于我们欲望的满足时,对我们所获得的意义。”庞巴维克则直截了当地把价值归结为主观价值即人们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只有一个人主观上认为商品对他有用处时,这样的商品才具有价值。那么,效用的大小或价值量的高低由什么决定呢?由它的边际效用量来决定。在不断增加消费时,物品的效用是递减的,最后增加的那个单位所具有的最低的效用就是边际效用;边际效用决定该种商品的价值量。

  3、供需均衡价值论

  供需均衡价值论试图消除上述两种价值论的片面性而提出一种较为全面的价值论,大体上相当于哲学从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角度规定价值的理论。第一个进行这种尝试的就是萨伊。首先,他认为满足需要的效用是价值的基础,没有效用的物品是没有价值的;第二,效用是由劳动、资本和自然三个生产要素共同创造出来的,没有资本的帮助和各种自然力量的作用,劳动无论怎样巧妙和聪明,也不可能创造出价值;第三,价值决定于产生效用的生产费用,因为要获得生产效用的劳动、资本和土地,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即生产费用,于是产品的全部价值又分解为工资、利息、地租三种收入;第四,价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因为没有需要固然不可能有效用和价值,没有生产要素和生产费用也不可能有效用和价值,双方都不能单方面决定价值,于是只有供给与需求双方的相互关系才能决定价值,或者可以反过来推论,既然供求关系直接决定了价格,而价格又是测量价值和效用的尺度,那么供求关系也就决定了价值和效用。到了19世纪末,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边际效用论和边际价值论取得长足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次综合,用边际效用和生产费用分别说明需求和供给,认为边际效用决定需求,生产费用决定供给,而两者之间的均衡决定价值。马歇尔的供求均衡价值论奠定了整个20世纪西方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基础。

  以上三类价值理论的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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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一切经济价值,或物质财富,不管是产品还是服务,不管是商品还是货币和资本,都包含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方面。

  1、使用价值

  通常人们把使用价值定义为产品和服务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效用和功能。的确,使用价值是最基本的经济价值,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永恒的基础。转化为商品的产品和服务,也首先具有使用价值。问题是,货币和资本也具有使用价值吗?应该说也具有。货币和资本本身当然不能用来吃喝,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但它们却能够购买和生产使用价值,因而具有间接的使用价值,归根到底,人们之所以追求更多的货币和资本,至少其原始动机是为了更多更好地满足其吃穿住行等物质需要。资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就是货币,也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生产要素;货币犹如一项新的技术,节省人们计算和比较财富的时间,加速商品流通速度,打破商品生产在时空上的限制,扩大人们交换商品的范围,从而促进了使用价值的生产。

  在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价值总是由个人、家庭、企业等微观生产单位生产出来的,但这些使用价值只有一小部分是供其生产者自己消费的,甚至完全不是为其生产者自己生产的,因此,它们要变成消费品,就有赖于与别的使用价值进行交换。

  2、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是商品所具有的交换其他商品的属性和功能,某些产品可能对生产者本人具有某种使用价值,但因为不用它们去交换别人的产品(自己不愿意或别人不接受),它们就没有交换价值,但绝大多数产品都具有交换价值,故而叫做商品。交换价值也具有所有价值都具有的共同本质——满足人的需要,只不过它不像使用价值一样满足人的直接的物质需要,而是满足人的分工和交换的需要:人们为了更多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有必要专注于某种自己具有优势的生产以获得更多更好的产出,然后拿自己产出中的一部分去交换自己不直接生产的必需品。即使是在原始社会,也有最低程度的分工存在:男人打猎,女人采集,因此,那时的产品也可以说是一种原始的商品,也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

  3、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相互关系

  亚当?斯密说得好:“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含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两者的关系可以简要论述如下:

  一方面,作为价值内容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是维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绝对必要的物质条件。无论一个人、一个国家的金银有多少、货币有多少,这些作为交换价值的集中体现的财富,如果不以足够的使用价值为基础,就不能叫做财富,而只是一堆废物或废纸。神话和寓言中那些能够把一切点化成金子的人最终全都活活地饿死了,杰克?伦敦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为了能够在荒漠中节省体力以死里逃生,极为明智地把拼命得来的全部金子都扔掉了。正如李嘉图所说:“一种商品如果全然没有用处,或者说,无论从哪一方面都无益于我们欲望的满足,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另一方面,交换价值作为价值的形式,相对于使用价值又的确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甚至会与使用价值发生严重的异化。在物物交换时代,这种独立性隐而不彰,随著交换的发展,作为交换的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应运而生,交换价值的独立性就明显表现出来了。摆脱了直接物质形态多样性的束缚的货币,的确极大地促进了物质资料的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因为有了货币,人们可以购买到一切必要的生产要素而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因为有了货币,人们可以购买到一切自己不能生产的生活必需品;因为有了货币,一切不动产可以变成动产,一切不能永久储存的货物可以变成能够永久储存的财产;因为有了货币,人们获得了一种方便的成本收益、投入产出的计量手段和评估工具,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认为有了货币,人们还能够冲破种种血缘的、宗法的、性别的、阶级的、等级的、身份的、地方的、种族的、国家的深沟故垒,而获得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广阔发展空间。但也正因为货币具有这种形式化、普遍化的功能,它也逐渐表现出一种脱离物质生产和使用价值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自为目的、自成体系,以至导致了疯狂的金钱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

  当然,不管交换价值和货币走多远,最终总要回归到使用价值的基础之上。无论如何,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全面认识两者的关系,足以解释基本的经济现象。马克思在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引进一个叫做“价值”的东西,用它来作为交换的尺度和标准,使交换价值脱离了使用价值这个具体和复杂的基础,而把它放在一个过于纯粹、抽象和单一的基础——一般人类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上,表面上绕开了问题,实际上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了,因为用这种单一的、一元论的“价值实体”是无法说明复杂的商品交换现象的。经验表明,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没有一个人是以单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尺度和标准的,而是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一种相对满意的交易。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当然是使用价值决定和交换价值决定过程中的关键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三、经济价值的多种来源

  经济价值,不论是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都具有多种来源,都是各种相关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就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没有消费产品就没有意义而言,需要乃是价值形成的起点和价值实现的终点。不过,对于价值的形成、生产和创造过程本身而言,需要及其满足已经内化为生产的动机和目的,因此我们只要把影响生产过程及其结果的诸种因素一一列举出来就可以了。

  1、自然资源

  土地等自然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价值的重要来源,尤其是稀缺的自然资源。人类生产和劳动并不能从无到有地创造出使用价值,而只是改变自然物的存在形态,使之由人类不能直接消费的自在之物变成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为我之物。因为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所以也具有交换价值。从前,阳光、空气、水,作为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非常充裕,以至人们无需付费就能获得,但正因为人类以为这些资源是无限供给的,就掠夺性和破坏性地利用这些资源,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污染,所以现在洁净的空气和水开始成为稀缺之物了,为了获得它们,人们不得不以个人支出和公共支出的方式付费了。可以设想,如果全球气温持续升高,自然的阳光也必须经过人工处理才能为人类所享用。许多不可再生的资源眼看就会被开掘完,它们的价格会越来越昂贵。为了重建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的生态平衡,人类正在投入巨额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所有这些都强烈要求我们把自然资源看作是价值和财富的宝贵来源。

  如何计量自然资源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一个具体的经济学问题。在理论上,我们可以设定某种“自然资源的平均稀缺程度或平均丰裕程度”作为参考标准,而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自然资源的价格大体上已经反映了自然资源的价值量。

  2、资本与投资

  资本与投资是比自然资源更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价值来源。如果人类永远停留在用最粗陋的工具改造自然界的简单再生产的阶段,资本与投资活动的确不会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如果扩大再生产是人类必然的选择,那就必须把一部分生产劳动成果转化为资本,以便为更大规模的生产提供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这种把剩余产品转化为资本的活动就叫做投资经营活动。最初,这种活动是由原始社会所有成员集体地进行的,随著社会分工的发展,它逐渐转化为一种由少数人专门从事的活动。应该说,资本与投资活动并不是到了资本主义时代才有的,严格地说,自从人类历史已开始,它们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它们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其他的力量,如自然界的力量、血缘和宗法力量、暴力和政治力量、简单再生产的惯性力量、宗教和道德等意识形态力量压到了资本和投资活动的力量,直到近代,它们才成为一种主导的经济和社会力量,才产生了一个叫做资本主义的社会。与其他许多人类活动不同,资本与投资活动不是一种保值活动而是一种增值活动,不是指向过去而是指向未来,不是瓜分现成的财富而是创造新的财富。它们具有强烈的开拓性、扩张性、超越性和创造性。设想一下,一个人自己积累或继承了一笔钱,他不是把它们用于消费而是用于投资(把这笔钱转变为资本),用它们购买自然资源、生产工具等生产条件并雇佣劳动者进行生产,他当然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繁荣昌盛正有赖于越来越多的人成为这样的投资者。

  可以用“资本与投资活动的平均稀缺程度或平均丰裕程度”作为衡量这一生产要素的价值量的标准。

  3、劳动活动

  劳动是比资本与投资更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价值来源。在社会或人与人的关系层面上,是资本与投资活动把其他生产要素组织和连接在一起,但在技术或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上,却是劳动把其他生产要素组织和连接在一起。没有投资者的资本和投资活动,劳动者还可以在简单和原始水平上进行生产,但没有劳动,就完全不可能进行生产,或者说投资者不得不把自己变成劳动者进行小规模的简单生产,从而使资本和投资活动失去意义。劳动就像一团永恒的活火,又像一个沸腾的熔炉,陶铸万物,把所有生产要素组合成为一种新的产品和使用价值。资本是死的,投资活动并不直接与自然界打交道,并不直接创造使用价值,只有劳动,才具有直接创造物质资料的功能。

  劳动的价值量由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也就是用“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来衡量。本文反对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价值量的唯一计量标准,并不否认它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实际上,马克思所设定的“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正好包括前述自然资源条件、资本和投资活动以及后面还要提到的科学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可以而且必须把它们抽象掉,但这不意味著要把它们从整个价值形成和创造过程中抽象掉,就像计算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量时可以而且必须把劳动要素抽象掉(置入括号或隐为背景或设为条件),但决不可以把它从整个价值形成和创造过程中抽象掉一样。

  4、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最初并不是独立的生产要素,而只是劳动的智力方面,或者虽然在物质生产领域之外得到独立的发展,却并没有进入物质生产领域而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工业文明的出现意味著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直接的生产力,正像马克思所说的,机器大工业简直就是科学技术的物化。当然,说科学技术是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并不是说人类所有的科学技术成果都已经变成了生产要素,而只是指已经并正在进入物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变成了强大的生产力,不包括那些暂时不能进入物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成果。一般而言,科学技术通过三种方式转化为生产力:发现和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发明和制造新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

  可以用“科学技术的平均发展程度”来评价和计量这一生产要素对价值形成和创造的贡献。

  5、管理

  管理原来也不是独立的生产要素,而蕴涵在投资活动和劳动活动之中。进行比较简单和小规模投资活动的投资者和资本家本身就是管理者,以自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独立劳动者本身也是管理者。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了资本与劳动、投资活动与劳动活动的大规模的结合,简单的管理已经不够了,一种专业的管理活动和一个职业的管理阶层应运而生。管理活动具有双重属性和双重职能:一方面,要代表资本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资本的增值和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收入的增加和其他劳动、经济权益的实现。这两种职能日益结合为一种职能:实现劳资合作。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以泰罗制为代表的管理,尽管也宣称追求劳资合作,但实际上主要代表资方的话,那么,二战以后管理的主流就日益转向人性化的即追求公正、雇员发言权和参与权的方向,劳资合作和双赢日益成为管理的主题。伟大的管理者或企业家一定是能够充分地调动和发挥所有生产要素的潜能并使之达到高度融合状态的人,而绝不是资本意志的简单的执行者或单方面的劳工利益代表。

  同样,可以用“管理的平均发展程度”来评价和计量这一生产要素对价值形成和创造的贡献。

  四、劳动在经济价值形成和创造过程中的优先地位

      本文反对把劳动当作唯一的价值来源。把任何一种生产要素夸大为绝对的价值决定力量,都犯了一元论和本质主义的错误,都不能够解释丰富的价值现象,而且都会得出极端的社会政治结论。比如马克思就从劳动价值论得出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结论,然而,问题在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就一定能够消灭投资、经营、管理与劳动之间的社会分工并使一切价值以劳动券的方式归属于劳动者吗?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自己就指出,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事先要进行六种“社会扣除”,其中第一项用于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第二项用于追加投入以进行扩大再生产。试问,这不是投资活动又是什么?只不过这不是私人的投资活动,而是“社会”的投资活动,但总归要由一些专门的人而不能由所有劳动者直接进行投资活动。

  但是,本文也反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把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等同视之甚至贬低劳动要素的做法,而坚决认为在上述五种生产要素中,劳动具有相对优先的地位和特殊重要的作用。

  1、自然资源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转化为价值

  虽然对于整个人类的存在和发展而言,自然界具有本体论上绝对优先的地位,但就价值的形成和产生而言,自然资源却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转化为对人有用的价值。当然,某些自然资源如阳光、空气和水,对人具有直接的生理学价值,但在这些对动物也同样适用的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乃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所以,从人类学的角度看,事情的顺序就倒过来了:只有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上,阳光、空气和水这些一般的自然条件才对人成为价值,比如,不吃饭光喝水是没有用的,不穿衣并住在比较温暖的房子里,冬日的阳光和空气对人也是无价值的。众所周知,吃穿住所需的物质资料都是人改造自然的结果或通过劳动从自然资源转化而来的价值。

  2、资本和投资活动、科学技术和管理等人为的生产要素都是从劳动中分化出来的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而投资活动最初是劳动的一个方面,后来才分化出去成为一种专门的经济活动。同样,科学技术活动和管理活动最初也是在劳动过程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后来才分化出去成为专门的职业活动。要是没有劳动这一原始的基础,后来的社会分工是不可能的。

  3、只有活劳动才是唯一把所有生产要素熔铸为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过程有了自然资源、资本和投资活动、科学技术、管理这些生产要素,并不等于就能得到产品及其使用价值,进而得到相应的交换价值,只有把所有这些生产要素与一个更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即劳动相结合,才能形成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只有把这些要素投入到活劳动的熊熊烈火之中,才能够锻造出、建构出、制造出人类所需要的物质财富。这个论证还可以倒过来进行:我们在五种基本的生产要素中,首先去掉专门的管理活动,当然生产效率会降低、生产规模会缩小,但生产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进而我们又去掉专门的科学技术活动,生产水平会降低,产品质量会降低,但生产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进而我们又去掉专门的资本和投资活动,整个生产的确会倒退到原始社会的状态,但生产仍然会继续进行下去。在所有非自然的生产要素中,只有活劳动及其直接拥有的生产工具(最直接的生产工具就是双手)是最后的、不能再简化的要素。

  由以上三点可知,只有活劳动及其直接制造和使用的工具才是联结、填平、打通人类与自然之间的鸿沟的绝对中介,才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最深层的基础。人们平常可能会忽视劳动的这种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但一旦抽掉劳动这块基石,整个人类社会大厦就会轰然倒地。

  强调劳动的这种优先地位,并不是要贬低其他生产要素和社会力量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而是要提醒人们饮水思源,对劳动和劳动者抱有足够的尊重和敬意。人们常常说,往上数三代,几乎所有的城里人原来都是农民。我们把这句话做一点引申:往上数二百代,所有的人都是劳动者。今天有那么多不必从事直接物质资料生产而占据较高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的人,全都要感谢人类劳动的恩赐,全都要感谢那些默默无闻的劳动者所做出的牺牲和贡献。

  强调劳动的优先地位,也不是要让每一个劳动者都取得比其他社会成员(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知识分子、政府官员等等)更高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迄今为止,劳动者仍然是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因此,即算这个群体作为整体拥有最大份额的社会财富(在发达国家,劳动收入已经占到国民收入的75%以上),分摊到每个人头上,其人均财富占有量仍然是最低的,而人数不多的其他社会群体,即算作为一个整体只占有社会总财富中较少的一块,其人均占有量仍然是较高的。但是,只要财富的分配是遵守公正原则即按贡献分配利益的原则,这种经济上的差距就是合理的。此外,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还要保证社会的上层结构向所有的劳动者开放,让劳动者能够上升到更高的社会地位,而让身处上层结构却不称职的人到基层去老老实实地做一名合格的劳动者。

  剩余价值、利润、剥削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推导出他的剩余价值论:劳动者创造了全部商品价值,但他们只以工资的形式得到他们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剩下的部分被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这种无偿占有就叫做剥削;剩余价值在各个职能资本家之间进行再分配,便转化为资本的利润。与此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否认剩余价值,否认剥削,认为各个生产要素按照它们对产品和价值形成所作的贡献得到其应得的部分:劳动得到工资、资本得到利润、土地得到地租;资本利润来源于资本要素对生产的贡献,来源于资本家的勤劳、节俭、冒险、创新和经营管理,不存在对工人的剥削。究竟谁对谁错呢?

  一、剩余价值的三种含义

  1、剩余价值1:一定历史时期满足人们最基本生存需要后的剩余产品即使在原始社会,也有少量剩余产品,当然是按当时消费水平而言的剩余产品。任何一个社会总要节制眼前的消费欲望,而把一部分产品转为剩余产品,与解决人类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的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对未来很有可能发生的变故、灾祸、危险有所储备,二是把一部分人从直接物质生产过程中抽出来,让他们从事劳动工具的改进和发明,进而又让他们从事专门的社会管理和精神文化创造。把一部分生活必需品变为剩余产品,充分体现了人的理性、人对自己未来的规划能力和人的节俭的美德。

  2、剩余价值2:产品中所包含的超过投入生产过程的各生产要素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在进入生产过程之前,各生产要素的价值是一定的:多少资源、多少资金、多少设备、多少经营管理、多少劳动。它们的价值量是可以按一定的价格计算出来的。进入到生产过程后,这些本来分离的生产要素发生了一种相互作用和“化学反应”,结果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整体之和小于各要素的简单相加,这意味著生产出次品和废品,从而导致亏损;整体之和等于各要素的简单相加,基本上等于白干,最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整体之和大于各要素的简单相加,这意味著出现了一部分新增价值,即补偿各要素价值后的剩余额,或者叫做利润。毫无疑问,只有第三种情况才能成为人类生产的常态(扩大再生产),因此可以说,追求剩余价值或利润是人类物质生产的本质特征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应该说,所有生产要素都对剩余价值2的形成做出了贡献。正如青木昌彦所说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合作博弈会产生一种企业剩余,应当在股东、经营者和员工之间合理地分配这种剩余。与剩余价值1一样,剩余价值2本身也与剥削无关。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生产剩余价值2,而在于如何分配剩余价值2。

  3、剩余价值3: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人从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那里无偿占有的一部分产品和价值正是在剩余价值1的基础上,从劳动活动中分化出来投资经营活动、社会管理活动和文化创造活动,实现了社会分工;正是在剩余价值2的基础上,产生了剩余价值3——从劳动者中分化出来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利用自己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和社会生活中的优势地位,除了得到自己按其贡献应该得到的那部分价值外,又额外占有了由劳动者生产出来并且应该由劳动者占有的一部分价值。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且也存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当然,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并没有独占剩余价值,为了得到政治上的保护和思想上的支持,他们分出一部分剩余价值给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

  这个定义与马克思的定义既有一致之处,又有不一致之处。一致之处在于,剩余价值的确是劳动者失去的而由非劳动者无偿占有的价值,的确是非劳动者对劳动者的剥削;不一致之处在于,剩余价值和剥削这一事实的成立并不以假定劳动者创造了全部价值为前提,事实上,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也应该得到一份报酬,即使是不参与物质资料生产的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由于他们的工作具有对物质资料生产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必要性和建设性,也应该得到其应有的报酬。问题的关键和核心不在于非劳动者完全不创造价值而劳动者创造了所有价值,而在于非劳动者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对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和分配过程与社会生活过程的控制权,剥夺了劳动者一部分应得的报酬。

  我们像马克思一样坚决指认剥削的存在,但不像他那样认为剥削的程度有那么高,也不把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绝对对立起来,把非劳动者妖魔化而把劳动者耶稣基督化;我们也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承认其他生产要素对价值形成和创造的贡献,但不像他们那样认为这种贡献有那么高,也不像他们那样否认剥削的存在。

  二、合理的利润来源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全部由劳动者创造,其在各个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就叫做利润。这就在剩余价值2和剩余价值3之间划了一个等号。本文认为各生产要素对剩余价值2都有贡献,马克思所认为的资本家所获得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并非全由剥削得来,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资本和资本家对生产的贡献,因而是合理的和应得的。

  1、资本家本人的劳动

  资本家的生产劳动,指资本家亲身参加直接的生产活动。早期的资本家同时也是生产劳动者,他往往只雇佣少数的工人,甚至只“雇佣”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他身先士卒、赤膊上阵,其劳动的强度和劳动时间的长度,往往超过他的雇员。他们往往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甚至连白天和夜晚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他们或早起晚睡、披星戴月,或抛妻别子、长途奔波,付出比一般人更多更辛苦的劳动。后来成为大资本家的人,往往都经历了这样一个白手创业、筚路褴褛、背水一战的过程。他们甚至是名符其实的“劳动模范”。

  资本家的劳动当然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但资本家并没有得到一种叫做“工资”的收入,他的工资全部包含在利润中了,是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扣除这一部分工资的话,他的利润量就会相应减少。

  2、资本家的投资经营活动

  资本家的投资经营活动,指资本家的融资筹资、投资决策、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向的确定、市场定位和市场营销方略的制定、企业长远发展规划的制定等资本运营活动,是有关企业发展的战略性决策活动。早期的资本家同时也是资本运营家即企业家。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企业家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最关键的生产要素,并要求给予较高的报酬,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投资经营活动确实能创造出很大的价值和效益。把不同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好的,不是所有人的经营效果都是一样的,实际上,在同等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资料、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的条件下,不同的资本家的经营活动会产生出非常不同以至截然相反的效果,于是一些人惨淡经营、停滞不前,一些人破产了,另一些人则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故有人把纯粹物质资本获得的回报叫做“利息”,而把资本运营活动即企业家活动所得到的回报叫做“利润”。

  3、资本的风险报酬

  世界上没有万无一失的投资,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包括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劳资冲突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如战争、社会动乱、革命、国际争端等等)。

  大部分创业者都要经历一个学会规避风险和“交学费”的过程。因此,让投资者得到一个比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回报以抵偿经常发生的风险,增强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应该视之为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基本条件。这种回报是完全应当的,得到这种回报也是完全正当的。这种较高的回报又叫做风险利润。反过来说,如果投资创业所得之利润完全与银行存款利息相等,那么,就没有人去投资创业了。设想一下,一个国家的银行里有许多存款,但是没有人去投资办企业,这个国家的经济必定是非常落后的。让资本得到更高的利润,固然会鼓励资本家更大胆地去加大投资力度并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但整个社会也因此而得到更大的好处——这个社会的经济更发达、就业更充分、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更快、国民财富积累更多,反之,取消风险利润,固然使资本家受到损失,但整个社会也将蒙受更大的损失。问题不在于要不要风险利润,而在于把风险利润控制在何种水平上,才能既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又不至于让这种利润高到雇员、消费者和社会无法容忍的地步。

  4、资本家的节俭和积蓄

  早期资本家都是节制消费、拼命积蓄的人,他们对自己及其家庭的消费欲望可能达到苛刻和吝啬的程度。他们恨不得把每一分钱都变成新的投资。这种节俭和积蓄固然本身并不直接再生产出物品,但却扩大了资本的数量和规模。那么,对这种节俭和储蓄的行为应不应该有一个“奖励”或“回报”呢?我想应该有一点,至少,这部分“奖励”或“回报”应相当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人们都把挣来的钱用于即时消费,当然就不可能扩大再生产,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维持不了;如果社会鼓励高消费,那么资本的积累速度就会大大减漫,这一点对于一个资本匮乏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众所周知,日本经济高度发展,大大地获益于日本国民较高的储蓄率,与此相反,我们看到,虽然目前我国的资本还很稀缺,但对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和享用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并且到处盛行吃喝之风,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有人说,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需求,积累再多资本,也是白搭,因为产品卖不出去,因此,应当鼓励消费以扩大社会总需求。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所谓节制消费,不是不要消费,而是要把消费的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建立在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这里,积累、生产是第一位的,是前提,而消费是第二位的,是结果。积累应当大于消费,这样,社会才能有更多的资本用于远期投资和经济的长远发展;如果积累等于消费,经济就会停滞不前并减慢发展速度;如果消费大于积累,那么很显然,经济就要退步了。

  5、资本家把科学知识转化为生产技术、生产工具而带来的生产力的提高两个企业,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条件下,由于采用了知识含量不同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会生产出质量和数量上完全不同的产品,因此也获得完全不同的利润。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具和先进技术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一般而言通过企业内部创新和从外部买进两条途径。

  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自身有一批研究和开发人员,专门从事新机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但是仍然不能把全部超额利润都归结为这些研究与开发人员的剩余劳动,因为研究和开发需要更大的资本投入,而且这种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如果研制费用过高、研制时间过长甚至研制没有结果,或虽然研制出来新产品,但却不能适销对路,就会使整个企业陷入巨大的财务危机,甚至导致破产。所以,研究和开发费用这种风险投资要求一定的回报即上文所说的风险利润。新机器、新技术和新产品是这种风险投资和科研人员的劳动共同作用的产物,因此,它们所带来的新增产值、附加值、超额利润,不能完全归结为科研人员的剩余劳动。

  在第二种情况下,企业从外部买进新机器、新技术、新设计等专利产品,那么,这是一种市场交换行为:发明家和专利拥有者转让其知识产权,资本家支付一定费用,这里很难说有什么剥削成分。专利拥有者自己投资办厂,未必能够取得比这种知识产权转让更好的回报,而资本家买进知识产权,固然有可能获得较高的利润,同样也要冒一定风险。资本家和专利所有者取长补短,共同把新的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并且双方都得到好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贡献,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资本家对本企业工人的剥削。

  三、不合理的利润来源:剥削以及其他

  1、剥削: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

       Exploitation,本义为开发、利用,后引申为一种旨在获得他人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开发和利用。剥削所得就是上文所说的剩余价值3。劳动者对剩余价值3的创造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们得到的只是他们所创造的总价值中相当于补偿劳动力耗费或事先约定的劳动力价格的那一部分,超出这一部分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

  奴隶主对奴隶、地主对农奴的剥削基本上或在很大程度上是运用暴力、政治权力进行的,这种剥削可以直截了当地称之为掠夺和抢劫。与奴隶主对奴隶、地主对农奴的剥削相比,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基本上是一种经济性剥削:

  ——剥削方式的不同:奴隶主对奴隶、地主对农奴的剥削,是一种超经济的、强制性的剥削,奴隶、农奴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劳动力所有权,被沦为会说话的牛马和生产工具。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则以工人获得人身自由和劳动力所有权为前提,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愿交换行为和契约来实现的。不管这里面有多少被迫的因素,也比奴隶劳动、徭役劳动要文明不知多少倍。资本家对劳动力的使用也要尊重工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尽管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普遍盛行限制工人人身自由、体罚、强迫冒险作业、强制延长劳动时间等现象,但后来都遭到法律的禁止。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颁布《劳动法》,以保护工人的基本权益,而工人也组织了工会,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工人取得成立工会和罢工的权利,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从而加强了自身与资方讨价还价和限制剥削的能力。

  ——剥削程度不同:奴隶主和地主除维持奴隶、农奴最基本的生存外,剥夺了他们的全部剩余劳动,而工人的工资水平都可以随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不断地提高,从而大大地改善了工人的生活条件。

  如果从利润中扣除掉前述五种合理因素的话,资本家对直接生产工人的剥削程度远不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高。实际上,随著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资本家直至可以把生产工人排除出直接生产过程,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已主要由资本家与简单劳动者、直接生产工人的矛盾转化为资本家与复杂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而复杂劳动者的劳动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从而使复杂劳动者获得高于简单劳动者的讨价还价的能力,甚至到底是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劳动,也会成为一个重新需要定义的问题。这是后话。我们这里探讨的是资本与劳动的初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由于资本是主要生产要素,由于在资本与劳动的力量对比中,资本处于强势和优势,劳动处于劣势和弱势,由于资本取得买方市场的主动地位,而劳动处于卖方市场的被动地位,因此,资本确实拥有对劳动者剩余劳动的索取权,劳动者的部分劳动确实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但剥削程度并不如马克思设想的那样高。按马克思的计算公式,工人每天劳动12小时,创造了6先令的价值,其中3先令用来补偿资本家预付给他的工资(必要劳动),剩下3先令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率达到100%。但根据本文的分析,如果从前五个方面做出种种扣除,则剥削程度即剩余价值率就会大大降低了。

  但马克思虽然过分强调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直接剥削,却忽略了下文将要指出的其他两种对劳动者的间接剥削,或者说他借助于劳动价值论,把这两种间接的剥削全部转入直接的剥削之中了。

  2、对一部分大自然赐予整个人类的资源的无偿占有

      自然资源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理应为整个人类共同拥有,具体来说由一定范围内的人群和社会(氏族、民族、国家)共同拥有,如果个人要占有自然资源,必须支付一定的代价或给予一定的回报。不管是谁(个人、集体、国家、跨国公司)来组织和控制物质资料生产,都应该把其中因为无偿或低价运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价值分配给全体社会成员。然而,自古以来,自然资源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占有、利用和分配,在经济、政治上捷足先登的人们,运用暴力、狡智、权力等等手段,无偿或低价获取、支配、使用许多自然资源并因此而得到丰厚的利益和利润,这实际上是对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共同财产权的侵占和剥夺,而劳动者则因为很少或完全得不到自然资源,而丧失了劳动的客观条件,不得不从资源(如土地)拥有者那里高价购买或租用自然资源,或者不得不受雇于人。

  3、对一部分人类一般智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成果的无偿占有

      科学知识应用于生产过程,具有一个更为深广的背景,那就是整个人类一般智力的提高、科学知识的积累和伟大的科学家们的贡献,没有这个更大的前提,无论是企业内的科研人员还是企业外的技术专家、发明家、工程师,都不可能进行生产工具、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家也好,发明家也好,工人也好,消费者也好——整个社会的全体成员,都不费分文地无偿地享受了先辈的遗泽。像牛顿和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科学家,不知给人类带来了多少剩余价值。这是社会和人类的共同财富,但对这一共同财富的分享却是不公平的。资本家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无意中提高了整个人类的文明程度和福祉,因而有其特殊的贡献,理应得到新增价值的一部分,然而,由于资本家控制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整个过程,他们把很大一部分理应分配给劳动者和其他弱势社会成员的价值据为己有了。这是对劳动者公共权利的剥夺和剥削,要知道,正是因为劳动者承担了直接物质资料生产的职能,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发展人类的一般智力、科学技术和精神文化;劳动者有权因为自己的牺牲和贡献而得到回报。

  4、非法利得

  马克思曾十分尖锐地指出:“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著血和肮脏的东西!”的确,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机制以及新型的伦理道德,确实普遍存在种种非法行为,如偷税漏税、行贿寻租、钱权交易、假冒伪劣、缺斤短两、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侵犯工人人身和劳动权益等等,通过损害国家、社会、竞争者、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以加速资本的积累。不过,这些行为只是一种零和对局的、非生产性的行为,只能造成财富的转移,而不能造成财富的增加,而且会极大地扭曲市场机制,搞乱市场秩序,一般很快会导致公众的反弹和法律的制裁;资本家长期进行这种不正当竞争,也会感到提心吊胆、身心疲惫,感到归根到底大家都会受到损失,所以,这种普遍的混乱时期不会太长,一般资本主义国家都会逐渐建立起法制经济和与此配套的新型经济伦理,从而使非法行为减少到社会公众能够容忍的程度。

  四、对剥削的反思和评价

  资产阶级经济学肯定所有者、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肯定他们获取全部剩余价值和利润的正当性,否认剥削的存在,他们潜在地或显在地基于这样一种哲学思想:凡在历史上存在过并在现实中继续存在的现象,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根据,都符合自然与人性的规律。这是一种无批判性的、庸俗的、辩护论的历史观,无视人类积极、能动地改造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则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非劳动生产要素和非劳动者对剩余价值和利润的正当索取全部归之为对劳动者的剥削,而认为劳动者虽然创造了全部价值、剩余价值和利润,却走向相对贫困化和绝对贫困化。这样一种巨大的反差和绝对的不公平自然会激起马克思对一种对绝对公平和平等的社会制度的追求。然而,经过一百多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造运动以后,人们惊奇地发现,曾经似乎被革命暴力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了的剥削现象,随著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的开展又死灰复燃了,于是大家再一次面临如何评价剥削的问题。

  一些人重新接受并狂热宣传在西方已经过时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另一些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的人,则对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论和剥削理论作了某种变通,承认剥削在历史上的暂时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强调最终消灭剥削的历史必然性。他们的办法是区别两种剥削现象——借用市场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罗默的“社会必要剥削”的概念,当消灭一种剥削将造成经济激励机制的严重破坏、技术或其他生产要素的严重衰退时,该种剥削就是社会必要剥削,这种剥削对社会发展具有某种促进作用和激励性——由于剥削的存在使得社会成员受到生存的压力,从而会产生对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激励作用,因而是可以甚至必须接受的;阻碍和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剥削则是多余的、不必要的、邪恶的剥削,应当予以消灭。

  本文认为这种变通是缺乏理论思维能力的表现。剥削成了激励机制,那还是剥削吗?可以说剥削是某些贪婪之人的激励机制,怎么能把它普遍化为一种社会激励机制呢?没有剥削,经济和社会就不能发展吗?果然如此,剥削或被剥削就是人类永恒的宿命。导致这种思维混乱和道德失准的原因是,论者一方面像马克思一样坚持把非劳动要素对剩余价值和利润的索取归之于剥削,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实际上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对价值形成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以便与现实社会中“按劳分配与按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分配”的政策相一致,于是便照搬罗默所杜撰出的“社会必要剥削”这个怪胎,从而放弃了马克思对剥削的严正谴责态度!其实,他们所说的“社会必要剥削”正就是指非劳动生产要素对剩余价值和利润的追求!如果我们把这种正当的追求排除在剥削之外,那么,一切剥削,包括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专制国家或其他暴力集团对劳动者的剥削,资本家之间的剥削,劳动者之间的剥削,乃至某些流氓无产者、懒汉、自愿失业者、职业乞丐对整个社会的剥削,总之,一切利用手中掌握的某种优势或力量无偿获取他人所创造的价值的行为,都是不正当、不道德的,都是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动行为,消灭它们,绝不会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和动力机制,反而会激励和促进更多的人发挥、发展出更高的创造力。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消灭它们,而在于人类什么时候才有能力消灭它们;它们现在还有机会存在,丝毫也证明不了它们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正当性——人类现在也没有能力彻底消灭掠夺、侵略、垄断、专制、独裁、压迫、欺诈、凶杀、黄、赌、毒……等种种丑恶之物,难道它们也成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激励机制吗?

  五、对合理利润的反思和评价

  资产阶级经济学把剥削当作合理的利润,马克思则把合理的利润当作剥削。本文认为,资本所有者的投资经营活动,正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那些与种族利益相一致的特殊个体的“力量”和“优越性”所在,应该得到合理的回报。资本主义有其道德合理性,也有其道德不合理性。从对资本的利润来源的分析可知,在前五种情况下,资本基本是道德和合理的,在后四种情况下,资本基本是不道德和不合理的。应当在力所能及地限制和消除资本的不合理利润的同时,保护并且激励资本得到合理的利润。

  即使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劳资激烈对立和斗争的情况下,资本方固然不能把劳动的价值贬低到使其工资接近于社会低保的水平,否则劳动者坐在家里吃低保就可以了,劳动方也不能把资本的价值贬低到使其利润接近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否则资本所有者坐在家里吃银行利息就可以了。

  如果从劳资合作和调和的角度出发,劳动和资本则可以共同努力,争取到一个“双赢”和“共享”的局面。比如,资本家如果吸收工人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工人也认同企业为一个利益共同体,那么企业的凝聚力和生产力将大幅度提高,资本家和经营者也会增加决策的知识、信息来源和减少决策失误,从而使企业的利润大幅度增长。那么,这部分新增利润就可以由劳资双方共享。实际上,由于劳资双方真诚合作,由于企业内部各生产要素高度协同有序地运营,还会创造出一种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品牌和企业知名度,而这种无形资产会成为一种崭新的生产要素,并且成为企业新的利润来源。毫无疑问,这种无形资产乃是劳资双方的共同资本,而由此带来的利润也应该由劳资双方共同分享。

  再比如,劳资双方可以坐下来认真谈判,客观地计算各种生产要素对利润的贡献,工人方面可以提出消除剥削即全部获得其劳动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的要求。但由于企业是一个共同体,而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是有风险的,因此,工人方面也应作出与资方共担风险的承诺,如果不愿意作出这种承诺,那么理所当然应当向资方让渡一部分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如果工人方面既不愿意与资方共担风险,又要求全部获得自己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那就超出了自己合理的权利边界,并且自己这一方面也会出现某种道德不合理性。当然,由于资本方面占著强势和优势的历史地位,比工人方面有更大的风险承担能力,资本方面理应作出更多的让步。

  不管发生上述哪种情况,只要资本相对劳动还处于一种强势的历史地位,而劳动相对处于弱势,只要社会还是由占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和占人口多数的无产阶级组成,那么,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就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的,剥削还会存在,而且即算剥削程度减轻,贫富分化还会很严重。

  什么是产权和产权制度

  为什么迄今为止人数众多的劳动者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社会地位?为什么人数很少的投资者和经营者获得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前面的文章已经涉及到了一个主要原因:所有权、产权与劳动者的分离。从这一篇开始要展开论述劳动与产权的关系问题,进一步深入探讨劳动与所有权、产权分离的原因,探索重建“劳动产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所有权与产权

  所有权(ownership/proprietary right)与财产权/产权(property rights or rights of property)是两个经常被人们不加区别地使用的概念。这两个概念的确具有某些共同的含义,故而可以交替使用,但细究起来,两者又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所有权和产权都是指人们对生产要素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这两个概念是通用的。但所用权强调的是所有物与所有人之间直接的归属关系和严格的对应关系,通过取得他人同意而获得的对他人财产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不能叫做所有权。产权的含义比所有权宽泛得多,既可以是指对归属于自己的财产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也可以是指对经他人自愿同意而获得的对他人财产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比如,早在古代,就存在借用、借贷和租赁的行为,一个人只要支付一定的代价,就可以取得在一定时间内占有、支配、使用他人所有的财产的权利,并因此而获得相应的收益。这种通过租借而获得的权利显然不是一种所有权,但却是一种产权,不仅享有在一定时间内占有、支配、使用他人所有的财产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尽到保管、维护等项义务,如果产生双方约定外的损坏,或者发生丢失,租借人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或以别的什么方式予以赔偿。在现代社会,所有权与产权的分别就更明显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股份公司这种企业制度和财产组织形式的出现,非所有者的经营者取得了对投入企业的资本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部分处置的权利,这种相对完整的产权又叫做“法人财产权”;所有者主要保留对投入企业的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分红权和最终处置权,他们转让给经营者的部分产权转化为他们对经营者的选择权,他们自己则退出生产经营过程,他们的这种产权又叫做“股权”。

  所有权与产权的关系可以这样来表述:所有权是原生的、核心的产权,而产权是衍生的、扩大了的所有权;所有权一定是单一的、与所有者直接统一的,而产权却可以是多元的、可以与所有者是间接统一的;所有权是基础和出发点,不论产权衍生成为多么复杂的结构,最终都要追溯到所有权,但产权又不能还原为、化约为、等同为所有权,它把所有权放大了,它包含所有权,其外延和范围大于所有权。那么,为什么所有权会演化为产权呢?主要原因来自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规模经营会带来比所有权人直接经营自己的财产更大的产出、更高的效益。

  在后文的论述中,我们会更多地使用产权、产权制度,而较少使用所有权、所有制,因为前者包括了后者。但在必要的时候仍然会交替使用这两组概念。

  二、产权的双重含义

  1、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力所有权

  所谓产权和产权制度,是指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生产工具、劳动力)归谁所有和经营的制度安排,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一种首要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它决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产品的交换方式和产品的分配方式。

  过去我们对所有权、产权的理解,局限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或财产所有制,是指对生产要素中“物”的因素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置;至于生产要素中“人”的因素,包括人的体力、智力、技能、知识、组织和管理才能等,则没有作为一种“财产”、“财富”,作为一种占有的对象来理解。产权,应该是指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既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且包括人的生产能力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澄清产权的基本含义,对于我们理解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2、产权制度的发展历程,既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发展的过程,也是劳动力所有制发展的过程原始公有制是氏族公社对全部生产要素(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共同所有;奴隶主所有制是奴隶主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双重占有,奴隶主不仅拥有生产资料,而且拥有劳动力,奴隶则不仅不拥有生产资料,而且不拥有自身的劳动力,而成为像牛马一样被奴隶主所占有的财产或“会说话的工具”;封建地主所有制是封建地主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对劳动力的部分占有,农奴的处境比奴隶的处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不能随便被买卖、鞭挞和处死,至于佃农,虽然没有摆脱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比农奴又取得了更多的自由;资本主义所有制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但不直接占有劳动力,劳动力由工人直接拥有,资本家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来购买劳动力,而且是仅仅购买劳动力,而不是购买工人的全部身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产权的发展过程,是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劳动力由别人占有变为自己占有的过程,是劳动者不断获得解放和自由的过程。如果不从这个角度来看,单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实际上就很难把奴隶主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从本质上区别开来。  

      3、劳动者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是促成产权制度结构不断高级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到目前为止,就整个人类而言,生产资料仍然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人的生产能力、劳动力仍然处在次要地位,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在产权结构中仍在主导地位,而劳动力所有制只占次要地位。但是,促成产权制度演变的最终力量是劳动者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即人的生产能力、劳动力在生产要素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众所周知,人类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生产出能够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财富。不同的生产要素,对形成物质财富,有不同的贡献。在远古原始社会,劳动的对象即采集、狩猎的对象——野果、野兽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于形成物质财富、维持人类生存的贡献最大。所以,那时的人类对他们赖以维持生存的这些劳动对象顶礼膜拜,以至每次狩猎前都要举行隆重的巫术、祭祀活动,来祈求被狩猎动物的宽恕。后来人们从狩猎活动中学会了畜养动物,从采集活动中学会了种植植物,于是出现了原始的畜牧业和农业,自然,牲畜和粮食成为最重要的物质财富,而土地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一直到封建社会末期,土地都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次是生产工具,最后才是劳动者;农业(包括畜牧业)是主导产业,手工业和商业只是派生的、为农业服务的产业。谁拥有了土地,谁就主宰了经济和社会。

  到了资本主义时代,人类不再主要从自然界表层获取物质财富(粮食、牲畜),而从自然界深层获取物质财富(煤、铁、石油、矿物),于是,以简单生产工具从事的手工劳动便被机器生产所取代,生产工具一跃而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农业文明被工业文明所取代,工业取代农业成为主导产业。机器和工业的发展反过来改造了农业,使农业生产也朝机械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生产工具,谁就控制了经济和整个社会。

  但是,生产工具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同时也就意味著人的生产能力这一生产要素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固然,直接的生产劳动者(以简单劳动为主的产业工人)作为机器体系的一个环节,只需要付出比较简单的技能,但是机器本身并不是自然界的产物,而是人的智力的物化,是科学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这就是说,在生产工具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背后,隐含著科学技术向生产要素转化的过程。那时,科学技术还没有成为直接的生产要素,而是存在于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之外,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存在,它必须转化为生产工具、转化为直接生产劳动者的技能,才能成为生产力,这就决定了,科学技术工作者,还不能成为物质资料生产的主导能力,而只有那些拥有货币,能够购买生产资料、科学技术和简单劳动力的资本家,才能成为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主导力量。科学技术工作者从上层建筑进入经济基础,通过出卖自己的科技成果而成为资产阶级的一部分,而广大的以简单劳动为主的产业工人,依然是生产过程中次要的因素,依然是无产阶级。由此可见,资本主义所有制仍然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主,但是人的生产能力所有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第一,一般的以简单劳动为主的劳动者获得人身自由,成为自己劳动力的主人;第二,特殊的以复杂劳动为主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凭著对自己特殊的劳动能力的所有权,通过交换来获得生产资料所有权或比较丰裕的物质财富。

  4、发达国家的产权制度出现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主向以劳动力所有制为主的趋势

      二战以后,发达国家经济社会结构出现如下变化:

  第一,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转化。工业文明是建立在对非再生性能源、资源(如煤、铁、石油、矿物等)的开掘和利用基础上的,但是,这些非再生性能源在地球上的储存量是有限的,至今已被工业文明耗竭得所剩不多了。因此,文明必须寻找新的基础,即由对非再生性资源的利用转化为对再生性资源(如太阳能、原子能、生物能)的开发,这种开发极大地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就是说,极大地依赖于复杂劳动和人的创造能力的普遍而全面的发展。

  第二,物质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从前,知识的生产只是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进行,它要通过许多中介环节,才能转化为物质经济、物质生产;现在,知识的生产、交换、流通和分配本身正在成为经济的基础,物质生产反而只是知识生产的外化和物化;从前,知识是为满足农业(第一产业)、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而被生产的,现在,知识产业本身成为主导产业,反过来大规模地、深刻地改变其它产业。这些物质生产产业的发展对知识的依赖程度已经超过了对资金、资源的依赖程度,或者说,知识对物质经济发展的贡献、对社会物质财富增长的贡献,已经超过了50%,甚至于达到了80%左右。

  第三,简单劳动者向复杂劳动者转化。因为直接物质资料生产的知识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使产业工人从机器体系中解放出来,而转变为直接物质资料生产的控制者和监督者,转化为复杂劳动者,大量就业人口转向非物质生产部门,转向知识产业、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在知识经济发达的国家,传统的产业工人将只占全部劳动力的极少的一部分(5%—10%),一个新的复杂劳动阶级将取代传统的简单劳动阶级。

  在这样一种新的历史条件下,产权制度也会随之发生巨大的变化:劳动者生产能力所有权将取代生产资料所有权而成为首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将取代物质产权而成为首要的产权,人力资本将取代物质资本而成为首要的资本;与此同时,一个新型的、以复杂劳动为主体的、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有产劳动阶级,将取代传统的、以资本所有者为主体的、占社会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而成为社会的主导阶级。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只有少数发达国家已出现这种发展趋势,大部分国家、人类的大多数还处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阶段,而劳动者生产能力所有制仍处于低级发展阶段。

  三、决定产权制度性质的三个基本矛盾

  人类社会为什么有产权制度?为什么它会成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因素影响和决定产权制度的构成以及演变和发展方向?这是有关产权制度的另一个基本问题。

  1、稀缺性和丰裕性:人类与自然的矛盾

  这是制约产权制度的第一个基本因素。人类在自然中生存和发展,自然界不会自动地满足人,人必须靠自己的努力从自然界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根据人利用和改造自然能力的高低,从理论上,我们可以设想出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四种生存状况:极度匮乏状态、相对匮乏状态、相对丰浴☆态和极度丰浴☆态。

  极度匮乏状态,指原始人类的生产力极低,只会使用最简单的工具,智力贫弱,主要依靠简单劳动,在与其它动物的生存竞争中并不占太大的优势,不得不依赖于自然而生活,主要靠从自然界获取现存的食物和住所而得以勉强维持生存,基本没有什么剩余产品;相对匮乏状态,指人类生产力有所发展,人类学会利用生产工具、通过延长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除维持人类的基本生存外,出现了剩余产品,在生存问题基本解决的基础上,人群出现初步的分工,智力得到专门的发展;相对丰浴☆态,指分工进一步发展,智力、科学技术得到很大的发展,生产工具得到极大的改造,使人类能从自然界获得巨大的物质财富,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过上了小康生活,相当一部分人过上了富裕生活,只有极少数人处于贫困状态;极度丰浴☆态,指人类智力、科学技术得到普遍和高度的发展,人类从自然获取丰裕的物质财富,人人都能过上富足的生活。

  一般而言,只有在物质财富极度匮乏和极度丰裕这两种极端的情况下,单一的、完全的公有产权制度才是充分必要和可能的。

  毫无疑问,在极度匮乏状态,公有制便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而且是使人类能够存活下去的唯一选择,因为只有公有制才能把原始人群结成一个整体,以整体的力量去与自然界抗衡。这种情况就是在今天也可以见到:比如当某一人群遭受地震、火山爆发、海难、旱灾、水灾等不可抗的自然灾害,从而使他们陷入绝境时,他们会迅速抛弃自己的私有财产观念和损人利己之心,而团结成为一个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否则,这个群体就会因为相互疏远、 对立而迅速陷入瓦解,完全失去幸存的希望。

  反之,在极度丰裕的状态,物质财富充分涌流,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私有制和财产的排他占有也会成为多余的,全人类将共同占有和享有一切生产要素。

  可以说,除了这两种极端的情况外,在相对匮乏和相对丰裕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私有产权制度就是必然会产生和发展的,因为一方面,社会物质财富不可能同时同等地满足所有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因此,人们必然会为争夺有限的物质财富而展开斗争;另一方面,这种斗争又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展开的,只要这种斗争不是过度恶劣,就不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崩溃和瓦解,使人类倒退到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

  2、个体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阶段性:个人与社会的矛盾这是制约产权制度的第二个基本因素。如同人类在自然界中会处于极度匮乏、相对匮乏、相对丰裕和极度丰裕四种状态一样,个人在社会中也会处于个性极度贫困、相对贫困、相对丰富和极度丰富四种状态。实际上,人类之所以在自然界中处于匮乏状态,正因为个体力量的弱小和个性的贫困,而人类在自然界中之所以能达到丰浴☆态,也正因为个体力量的普遍强大和个性的丰富。

  一般而来,只有在个性极度贫困和极度丰富这两种极端的情况下,单一的、完全的公有产权制度才是充分必要和可能的。

  很显然,当个体力量极度弱小,个性极度贫困时,个人自身是无法独立生存的——就个体力量而言,他比他所要猎取的猛兽弱小得多:与许多动物相比,人没有那么锋利的牙齿和爪子,没有那么锐利的目光和灵敏的嗅觉,没有那么快捷的奔跑速度和持久的耐力,没有那么完善的趋利避害本能。因此,他们必须团结成一个整体,以整体的力量对付自然界个别的力量,才能生存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原始公有制是必然的、唯一的选择。

  反之,当个体力量极为强大、个性极为丰富时,当个人所能创造的财富远远多于他所需要的财富时,私有产权对他来说也是多余的:他不需要私有制来保护自己,以使自己得到比别人多余的一份,他也不用从别人那里去掠取,也不必担心别人从自己这里掠取,因为所有的个人都是高度和全面发展的。

  除了这两种极端的情况,当个体力量处于相对弱小、个性处于相对贫困和个体力量处于相对强大、个性处于相对丰富这一漫长的历史阶段,个人与他人、与共同体的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私有观念和利己主义欲望就会从他的内心深处滋长蔓延出来,私有产权制度就会占主导地位,因为个体的能力(包括先天素质和后天努力)是不平等的,个人所能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自由时间是不平等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强制要求物质财富在所有个人之间平均的分配,显然是不公平的,是不利于分工、个体能力和个性的发展,因而也是不利于整个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和精神文化发展的。

  3、善恶交织性:人性的内在矛盾

  这是制约产权制度的第三个基本因素。所谓人性的内在矛盾,是指人类和个人人格结构中的内在矛盾,是人的善性与恶性、生物本性与社会本性、低级需要与高级需要之间的矛盾。人的本性中有善性(主体性)、恶性(反主体性)和自然本性三种要素。善性即主体性,包括人的自觉性、自主性、创造性、合群性和自我确证性,表现为自尊、爱、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等人的高级的精神需要;恶性即反主体性,包括人的惰性、奴性、侵略性、破坏性,表现为人的一些黑暗的、恶劣的心理需要;自然本性是人作为动物、生物的自然属性,非善非恶,表现为饮食、求偶、安全、休息及机体运动等自然需要。人的这三重本性是相互矛盾又相互联系的,根据个体人格结构中哪一种本性占优势,可以把多种多样的个性划分为三种类型:主体个性或优秀个性;反主体个性或恶劣个性;中庸个性。主体个性是主体性占优势的个体人格,包括智慧型、创造型、自尊型、仁爱型和审美型个性;反主体个性是反主体性占优势的个体人格,包括惰性—奴性型、侵略—破坏型、惰性—破坏型、奴性—侵略型个性;中庸个性是自然本性占优势的个体人格,包括生存型、安全型、享受型个性。历史经验表明,来自人性深处的恶(集中表现为暴力和狡智),以及依靠暴力和狡智控制他人的个人和利益集团,在产权形成和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曾经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是说,要建立高度公正的产权制度,不仅要以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前提,而且要以人格的健康发展为前提,以人的主体性的极大发展和反主体性的最大限度的抑制和消除为前提,以高级的精神需要取代人的生物性自然需要成为人的主导需要为前提。如果不具备这样的前提,即算人类生产力可以达到创造充分物质丰裕的水平,人类也仍然摆脱不了一个人统治人、人压迫人、人控制人、人剥夺人的社会结构。

  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的历史演变

  一、原始公有产权的局限性

  原始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双重的公有制:氏族公社作为一个集体、一个整体占有自然资源、土地、牲畜、生产工具和劳动力本身;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生产,劳动成果平等分配;没有私有财产,甚至没有私有观念;没有剥削、压迫和统治,人与人是完全平等的;没有国家、官吏和法律,氏族首领没有可以加以支配的政治强制力量,他们按照氏族所有成员公认的习惯和道德,来调解氏族内部的纠纷。

  “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社会!”许多对私有制深恶痛绝的思想家忍不住赞美道:“这是人类的黄金时代!”于是,在他们看来,私有制毁坏了原始人类的公正、无私、诚实、正直、善良和仁慈,毁坏了原始人类的美好的人性,使人类堕落成为自私、狡诈、虚伪、贪婪、残暴、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衣冠禽兽”。他们以原始公有制为蓝本设想一种理想的公有制社会,以代替现存的罪恶滔天的私有制社会;有些人甚至要求罢黜私有制社会的一切(包括其文明成就),而直接退回到原始社会的田园牧歌生活。

  这显然是一种道德至上主义的偏激判断。如果我们用一种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与道德判断相结合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分析原始公有制,我们就会赫然发现,原始公有制原来是一种极为粗陋的、低级的所有制。

  1、原始公有制不是出于原始人类的善良本性,而是出于原始人类生存的必然性有一种观点认为,原始人类是善的,犹如婴儿是善的(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只是后来被私有制败坏了。这种观点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原始人类没有恶性的话,他们后来怎么会造出一个恶的社会呢?事实上,与现代人类一样,原始人类也具有善恶两面性,只不过出于生存的必然性,原始人群必须抱成一团,形成紧密的共同体,才能维持生存,因而至少在氏族范围内,恶的一面如攻击性、侵略性、破坏性,是被压抑的——如果这一面也发挥出来,就会使原始人群陷入相互倾轧而解体,并被自然界一个一个地消灭掉。所以,原始社会就有极为严酷的图腾禁忌制度、习俗和道德准则,对任何危及共同体生存的行为,都要施行严厉的惩罚。

  2、原始公有制具有强烈的狭隘性、封闭性和排他性原始人群作为一个又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联结的氏族公社,在狭隘的范围和孤立的点上自发地繁衍和发展,公有制的原则只适用于氏族内部,而不适用于氏族之间,相反,在氏族之间经常爆发激烈的争夺资源、土地和财富的战争,恶性只在氏族内部受到压抑,而在氏族之间却作为“集体恶性”得到释放。氏族成员同时也是战士,战争是他们经常的并且引以为骄傲和自豪的职业,获取敌人头皮最多的人成为氏族最勇敢的战士,甚至成为氏族首领;俘虏最初统统被杀掉,后来被蓄为奴隶,他们不被当作人、当作同类看待。不同的氏族群体之间或者相互仇杀,或者“老死不相往来”,缺乏经济上、精神上的横向联系。这种狭隘的、封闭的和敌对的群体关系,比动物群体之间的关系好不了多少,普波尔形象地把这种社会形态称之为“部落囚笼”或“野兽的囚笼”。实际上,由这种狭隘的群体所有制演变为个体私有制,也可以说具有内在的逻辑必然性;氏族群体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本身的排他的独占以及对其他氏族群体的掠夺,把其他氏族的成员蓄为本氏族的奴隶,已经埋下了私有制、阶级对立、剥削和统治的种子,私有制只不过把这一变化趋势引向氏族内部,从而完成这一变化而已。

  3、原始公有制束缚了个人的发展,也使分工、生产力和人类能力的发展极为缓慢在原始社会,个人劳动力,连同他本人的全部,都是属于共同体所有的,个人处于一种血缘依附关系中,还没有割断与共同体的脐带。氏族共同体有一种“一体感”,就像是一个人一样,而个人乃是这个更大的生命体的一部分。所以,共同体对个人是全部负责的,如果某个人被其他氏族的人所杀,整个氏族就会激动起来,为他进行血族复仇。另一方面,氏族共同体也对个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个人没有任何独立和自由可言,他不可以随意地从一个集体转到另一个集体,他也不可能脱离集体或违背集体的习俗、规范而进行独创性的活动,一切发明和创造通常都是被禁忌的。这就是说,原始公有制在压抑人的部分恶性的同时,也把人的一部分善性,把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压抑住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没有分工(每个人都是“多面手”),人的才能没有分门别类的发展,生产能力、技术和经验长期处于低水平的重复和极其缓慢的积累状态,在几十万年间,没有明显的进步。自人类诞生至今,竟然有99%以上的时间处在原始社会,私有制社会的历史还不到全部人类历史的1%!

  二、私有产权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

  私有制的产生,不仅是人类所有制历史、经济关系史上的一大革命,也是全部人类历史上的一大革命,它全面而深刻地影响了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使人类在短短几千年的时间内,在不到人类历史1%的时间内,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占人类历史99%以上时间的原始社会所积累的全部成就,或者用摩尔根的话说,原始社会不过是野蛮和蒙昧时代,真正的文明时代是从私有制社会才开始的。

  私有制的历史合理性表现在经济和道德两个方面:

  1、私有制的经济合理性

  第一,社会物质生产建立在个体自利的基础上,解决了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个人和个体家庭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和自由,从而大大激发其投资、创业和劳动的积极性。

  个人的自私自利本身并不是“恶”的东西,而是一种中性的(非善非恶的)、自然的本能,是一种自我保存、自我发展的本能,趋利避害的本能;自私自利并不一定损害他人,只有损人利己才是恶的。在原始社会,个人的自私自利是被压抑和受到控制的,因为个体的生存同时表现为集体生存,个人只有维护集体才能保存个体,而维护集体也直接地保存了个体,因此个人的相对独立和自由是不可能的。私有制把个体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这一宝贵的资源开发出来,无疑大大地刺激和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从此以后,个人和个体家庭由注重眼前的物质利益,转向注重长远的利益、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由消费转向积累和投资,由安于现状转向开拓进取。

  第二,个人和个体家庭同时承担著经济上的责任和风险,这就解决了经济发展的约束机制问题。人们学会了精打细算,节约成本和开支,最有效、最合理、最安全地利用和开发自己拥有的资源。应该说,在人类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由这些自利的个人和个体家庭去拥有和支配这些资源,更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能干的家庭主妇可以把一分钱掰成两半用,可以巧妙地平衡家庭收支,利用非常有限的财富使全家人过上体面的生活。很显然,在公有制统收统支的情况下,缺乏这样一种内在的约束和责任机制——这一缺陷在原始公有制下还不太明显,因为那时经济上极度匮乏,除勉强维持生存外,没有什么剩余可以浪费,因此公共收支和公共生活还是一种很节约的方式;但一旦人类生产力有所提高,虽然资源有限、财富相对匮乏,但毕竟在维持生存外有所剩余时,继续维持原来的公有制,就会缺乏对剩余财富或公共财产的责任机制,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的个人对公共财产负责任,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第三,个人和个体家庭之间必然会展开竞争,从而形成一种经济发展的压力机制,使个体生产获得一种持久的外部压力和推动力。很显然,在原始公社个体与共同体直接同一、个体与个体之间缺乏利益差别的情况下,不可能形成这样一种竞争机制。竞争机制作为外部动力,推动个体生产经营,同时,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竞争机制又是一种强大的内部动力,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第四,个人和个体家庭以及不同人群之间的竞争,大大地促进了分工的发展,而分工的发展又促进了交换的发展,从而使经济发展大大冲破了血缘关系的限制,使人们建立了广泛的经济上的联系,使市场经济得以发展起来。因为每一个经济单位要在竞争中获胜,必然要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和独特优势,必然要充分开发自己在资源、自然条件、生产技术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于是社会分工便大规模地发展起来,发达的分工又导致发达的交换,于是一种相互竞争而又相互合作的经济机制——市场经济便发展起来了。很显然,在原始公有制下,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有在私有制下,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当然,早期的、古代的私有制是不发达的、不成熟的和野蛮的,比如,劳动力归奴隶主封建主所有而不是归劳动者自己所有,妻子、子女的劳动力归家长所有而不是归他们自己所有——这种形式的私有制限制了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了主导地位,而市场经济只能在古代世界的夹缝中生存。随著生产力、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劳动者本身的不断反抗,古代的私有制向现代发达的、成熟的和文明的私有制发展,也就是向普遍化和公平的方向发展,劳动者获得劳动力所有权,越来越多的人、社会上绝大多数成员获得生产资料所有权,在这一基础上,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得到大规模的发展,已达到发达和成熟的状态。应该说,分工、交换、市场经济与私有制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没有最原始的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有私有制,反过来说,没有私有制,也不可能有分工、交换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私有制的道德合理性

  说私有制具有经济合理性,许多人是赞成的;说私有制也具有道德合理性,那是他们万万不能同意的。他们发现了一个著名的“二律背反”:在整个私有制社会,经济不断进步,而道德在不断退步;伴随物质文明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日益增长的,是人性的沦落、人格的败坏、道德的颓丧和腐败以及精神的空虚和贫困。事实上,这正是他们强烈要求废除私有制和建立公有制的主要理由。

  当然,经济与道德的矛盾一直是存在的(原始社会也存在),但说两者达到这样一种极端的“二律背反”,则是一种人为的虚构和夸张。应该说,公有制有公有制的道德合理性和不合理性,私有制有私有制的道德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如果原始公有制没有道德上的缺陷,它也就不会转化为私有制;如果私有制没有道德上的支持,它就不可能获得经济上的巨大成就;私有制不会单凭其经济上的合理性而取得其历史合理性,或者说,私有制的历史合理性内在地包括了一种道德合理性。人类的恶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私有制造成的,私有制不过是使被原始公有制压抑住了的某些恶性释放出来并助其泛滥而已,但同时,私有制也释放出被原始公有制压抑住的某些善性并培育出新的道德要素和道德品质,培育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得以成长和发展所要求的新型道德:

  首先,在私有制基础上,生长出一种个体本位道德。私有制原则上是要以个体为本位的,当然,私有制并没有一开始就落实每个个体的本体地位,而是演变为一种阶级对立的私有制——社会上少数人拥有生产要素而多数人一无所有,甚至失去人格的独立和自由,但私有制正在向普遍的个体私有制发展。私有制大大地解放了人的被原始公有制所压抑的积极性、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个体的自主能力和自我负责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社会合作和交往的能力,这就为一种新型的道德——个体本位道德的形成奠定了制度基础。私有制经济要求每个人对自己负责,要求每个人自立、自强、勤劳、节俭、开拓、进取、冒险,要求与他人进行平等的交换与合作——只有符合这些道德原则,私有制经济才会迅速发展;掠夺、剥削、压迫、偷盗、抢劫等不道德行为归根到底是不符合私有制道德原则的,因为它们会毁坏私有制的基础,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乱和激烈的阶级斗争,使经济不能正常发展。

  其次,私有制使个人和个体家庭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和自由,使他们按其投资、生产、经营和劳动的绩效和效率获取相应的报酬,这实际上公平地把勤和懒、精明和糊涂、能干和无能、强和弱、勇敢和懦弱、节俭和浪费等等区别开来了,从而让勤劳、精明、能干、强健、勇敢和节俭的人先富起来,让懒惰、糊涂、无能、羸弱、怯懦、浪费的人落于人后,并逼迫他们改变自己、提高自己、强化自己,而不是指望通过公有制无偿地获取别人的财富,这对于鼓励社会竞争,防止和避免“搭便车”、“吃大户”、吃“免费午餐”和“枪打出头鸟”等另一种形式的不公正,是非常必要的。在这个意义上,私有制既符合效率原则,也符合社会公正的理想,因为社会公正一方面要求让所有的人(包括最弱的人)平等地得到参与竞争的机会,让所有的人按照大家一致同意的规则参与竞争,另一方面,也要求承认人与人先天素质和后天努力的差别,保护那些优秀的人并鼓励每个人都成为优秀的人,而不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平庸的人。

  如此看来,私有制既有符合个体道德的一面,也有符合社会道德(社会公正原则)的一面,千百年来,这种道义的力量、道德资源也是私有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无形支持力量;如果私有制完全是不道德的,也就会使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不能接受或无法承受,它也就绝不可能长久存在和发展下去。

  三、私有产权制度的弊端

  私有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弊端有些是经济上的,有些是道德上的;有些是其固有的和不可根除的,随私有制本身一同生灭,有些则是在其本身的发展过程中可以逐步改变和消除的。

  1、私有制的经济不合理性

  第一,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私有制只是少数人的私有制,即少数人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而大多数人一无所有,并且对少数人处于人身依附关系。这种情况不能使社会上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都发挥出来,广大劳动者缺乏生产热情,他们仅仅迫于生存而劳作,其潜力远远没有得到发掘。这种情况随著少数人的、阶级对立的私有制转向多数人的、普遍的私有制而得到改善,但至今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这种情况可以叫做私有制的“微观不经济”或“内部不经济”,即同一生产单位(家庭、农庄、作坊、工场、工厂、公司)内的每个人的生产积极性和人力资源未被充分利用起来而处于压抑、沉睡或浪费状态。   第二,各个私有者和私有生产单位虽然可以通过相互交换产品进行协作和社会化生产,但不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直接地进行大规模的协作,这样会导致两种负面后果:一是因为各个私有者都追求自己狭隘的目的、追求私利的最大化,很少注意也很难顾及其行为的外部影响、社会影响和长远的后果,因此,往往对私人有利的,客观上对他人、社会和后代不利(虽然私人生产者主观上可能并没有害人之意),这种情况叫做“外部不经济”;二是因为私人生产者之间盲目竞争,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生产某种程度的以至严重的混乱和无序状态,造成诸如重复发明、重复投资、生产过剩、产业结构趋同等极大的浪费,这种情况叫做“宏观不经济”。由于私有制的“外部不经济”和“宏观不经济”,使人类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对自然界进行非理性的、掠夺式的、征服式的经营,造成本来有限的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的严重失衡,使人类陷入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之中。也就是说,私有制在节约资源和能源的同时,也在浪费资源和能源。当然,可以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减少私有制这种经济不合理性,但只要私有制存在下去,这种情况就很难从根本上消除。

  2、私有制的道德不合理性

  与私有制的经济不合理性相比,其道德不合理性是更加引人注目的。

  首先,私有制让被原始公有制压抑住的人性中恶的一面释放出来了:在原始公有制下,攻击性、侵略性和破坏性只是针对其他氏族群体的,现代转而针对氏族内部了,于是暴力、欺诈、偷盗、抢劫、贪污种种恶劣行为加入到了生产要素、财富的占有和分配过程中,也就是说,生产要素和财富的占有和分配,不完全是由正常的投资、生产、经营和劳动活动决定的,同时也是由暴力、欺诈等“非生产性”活动决定的;一些人不是通过正常的经济活动,不是靠发展主体能力、生产能力而拥有和获得财富,而是靠暴力、欺诈等非生产性活动成为所有者,这些人因为其本身的生产能力低下而无法生产财富,由于其好逸恶劳、懒惰而不愿意从事艰苦的物质资料生产,于是便变本加厉地去掠夺别人。

  其次,私有制带来阶级对立、剥削、压迫和统治,导致触目惊心的不公平和不正义现象。在原始公有制后,有一个普遍的、平等私有制阶段:按照原始社会的公平原则,每个人都平等地得到一份生产资料,但是,由于正常的私有经济活动本身带来的贫富差别和由于非生产性活动的巧取豪夺,生产资料很快就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普遍的私有制被少数人的私有制所取代,社会分化为有产者和无产者两大阶级。更有甚者,有产者利用其对生产资料的独占权,剥夺劳动者的人身自由,逼迫他们卖身为奴,对他们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不仅如此,有产阶级和剥削阶级还建立起国家政权,把这种阶级剥削合法化、永久化,利用政治暴力、公共权力和国家强制力,对劳动者进行政治压迫和统治,迫使他们永远安于被剥削的经济地位。   由于私有制不能防止甚而纵容个人的不道德行为和阶级的不道德行为,从而导致两方面的恶果:一是使私有制的经济合理性大打折扣,使其经济效率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二是导致剧烈的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社会经常陷入动乱和革命状态,而每一次大规模的动乱和革命都使千百万生灵涂炭,人口大规模减少,社会的经济、文化、技术、生产力、财富等等受到毁灭性的破坏,从而导致一次又一次的历史大倒退。

  四、公有产权的重建

  正是由于私有制在经济上和道德上的弊端,又导致人们复兴和重建公有制的强烈愿望。当然,公有制自始至终并没有从历史上彻底消失,我们所说的“私有制社会”,并不是一个私有制是唯一产权制度的社会,而只是私有制是主要产权制度的社会,在这种社会形态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著公有制经济因素,包括家族范围、村落范围、地方范围、国家范围内的“公田”、“公地”、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公共产品等等,它们是私有制经济的必要和重要补充。

  除了这些遗留下来的和自然而然地存在的公有经济成分外,人们还努力针对私有经济的弊端,寻求公有经济作为替代物。这种重建公有制的努力,又被称之为社会主义,如果从16世纪初托马斯·莫尔提出乌托邦构想算起,将近有400年的历史了。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有各种各样的流派和形态,但从如何对待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来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

  1、整体替代与打碎重建型

  这一派要求以一种全社会大一统的公有制整体上替代私有制,即建立一种处处与私有制形成根本对立的公有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和要求,就必须彻底否定私有制,在打碎旧世界的基础上建设一个新世界。当然,私有制下所取得的物质成果还是要保留和继承的,甚至某些技术层面的管理体制也是可以继承的,但私有制本身及其政治文化上层建筑却是应该完全抛弃的。这种类型以科学社会主义为代表。

  2、部分替代与内在转化型

  这一派认为公有制与私有制既有对立的方面也有统一的方面,应当以自己之长取代对方之短,以对方之长弥补自己之短。因此这一派主张部分替代私有制或部分重建公有制,在公有制没有优势的领域保留私有制,在私有制没有优势的领域发展公有制。这样一种部分替代显然不是推倒重来、打碎重建,而是要在继承私有制本身在经济、政治、文化上所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将私有制内在地转化为公有制,而不是借助政治暴力从外部摧毁私有制。这种类型以民主社会主义为代表。

  从20世纪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来看,科学社会主义运动曾经取得势如破竹、摧枯拉朽的胜利,在十几亿人口居住的数十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过急过快的社会革命代价太高、负面后果太多、反弹太大,对私有制的长期历史合理性估计不足,对公有制得以建立和发展所必备的历史条件准备不充分,结果是,到了20世纪末,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像绷得过紧的神经一样终于崩溃了。相比之下,采取渐进和改良战略的民主社会主义虽然在很多方面不尽如人意,却毕竟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就。

  劳动产权的产生、丧失和重建

  上两篇文章对产权一般、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的关系及其历史发展做了一个提纲式论述,为本文的讨论提供了一个基础。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劳动与产权、劳动与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劳动是产权的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来源

  洛克在历史上首次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建立了他的劳动产权论。的确,正是劳动改变了自然资源的原始状态,因此,劳动者对于他制造和使用的工具以及他利用其工具改造过的劳动对象,便天然地、天经地义的、无可争议地拥用所有权,这是由人类的存在方式决定的,是由人依靠劳动获取维持生存所需之物这一本质的、本原的、“自然的”、“天然的”的前提直接推演出来的;事实上,原始人类也是这么进化而来的。

  受到洛克的启发,黑格尔用对象化理论为劳动产权提供了一种思辨哲学的论证,他认为主体只有对象化、外化、客观化在客体中,才能摆脱其主观性、空洞性和任性,而成为现实的、真正的主体,翻译成我们的习惯语言就是:第一,只有拥有一定的财产,一个人才能活下去,才能成为现实的主体;第二,每个人都应该凭借自己的劳动去获得这种财产,所谓占有,不是去把别人的东西抢过来据为己有,而是人通过劳动把自己的意志投射在对象之中,从而把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

  马克思进一步发挥了黑格尔的思想:人正是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反过来说,他也只有在他自己所占有的无机物上才能自由地实现自己的意志。与洛克和黑格尔以劳动确立私有财产权的思路不同的是,马克思依据劳动价值论,提出了劳动者应当以共同所有的形式获得全部产权即建立公有产权的要求。

  洛克、黑格尔、马克思的劳动产权理论受到其他许多经济学家的批评,他们纷纷指出了产权构成的其他来源。本文整合了对立双方的观点,认为产权的来源的确是多重的,因而产权也是多层次的,而劳动乃是产权的最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来源。

  1、自然产权是一种直接来自于人的生命权的先天性

      产权洛克在论证劳动产权时也承认一个更大的前提,那就是土地及其自然产品是上帝恩赐给人类的共有财产。我们无法证实上帝恩赐这个假定,但我们却可以从人类与自然的直接同一性、人是自然存在物、所有人都是自然的儿女这一前提出发,来论证所有人都平等地拥有自然资源这一天赋的自然权利。只要我们承认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都有不可剥夺的生命权,那就必然要承认他拥有最起码的维持生存的自然资源的权利。洛克可以辩解说大部分价值和财富都是劳动的产物,但是第一,毕竟劳动不能单独创造价值和财富,劳动与自然一起“合作”才有价值和财富;第二,有些自然资源,如阳光、空气、水,对于维持人的生命是极其宝贵、不可或缺的价值或效用,它们无须经过劳动的加工改造。

  应该说,就时间上的先后而言,自然产权才是第一产权,劳动产权是建立在自然产权基础上的第二产权。

  2、劳动产权是来自于人类特殊生存方式的后天性产权

      自然产权虽然是先赋的第一产权,但却只是一个普遍的前提,因为第一,人类是以个体、小群体、较大的群体而现实地存在的,从来没有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按照统一的意志而存在,因此,自然界赐予人类的资源必须按照更为具体的原则在各个群体和个体之间分配;第二,自然资源并不自动地满足人类需要,真正决定人类生存尤其是人类发展的力量是人类自身的活动,因此,人类自身的活动才应该是决定产权构成的直接原则。毫无疑问,在所有影响产权的具体构成的非自然的、人为的、后天的因素中,劳动是最为重要的因素。自然产权虽然是第一产权,却只是构成产权的最初的前提、最低的标准、最后的界限:在保障每个人的生命权这一底线基础上,劳动以及其他社会因素才真正具体地决定产权的构成。因此,就其重要性而言,劳动产权成了第一产权,而自然产权成了第二产权。

  劳动同时具有私人性和社会性、个体性和集体性,因此劳动产权必然同时具有公有性和私有性,只不过在不同历史时期,两者所占的比重不同、在产权制度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已。原始社会以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但也有最低限度的私有产权,比如对分配给他的那一份食物的无可争议、不可转让的所有权;文明社会以私有产权占主导地位,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公有产权,小到家族、村落范围的公有财产,大到国家范围的公有财产。洛克仅仅从个体劳动出发论证了私有产权,而忽略了集体劳动建构了集体产权。马克思则相反,从劳动的社会性论证了公有产权,而否认私有产权的长期的乃至永久存在的必然性。

  3、非劳动产权是社会分工和其他力量所导致的后天性产权

      非劳动产权是第三种产权,也是第二种后天性产权。很多人把劳动产权等同于公有产权,把非劳动产权等同于私有产权,进而又把私有产权等同于剥削性产权,这是一种双重的误解。首先,劳动产权既可以是公有产权,也可以是私有产权,前文已经论及;其次,非劳动产权既可以是私有产权,也可以是公有产权,比如任何一种以暴力、掠夺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其所拥有的财产至少有一部分是公有的,即反哺于社会全体成员的;此外,非劳动产权既可以是剥削性产权,也可以是建设性产权。据此,我们可以把非劳动产权大致划分为两种:

  (1)作为劳动产权之延伸并推动劳动产权发展的、建设性的非劳动产权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曾经指出劳动分工必然要求社会分工,于是投资经营活动、社会管理活动和文化创造活动从劳动中分化出来了。与此同时,从劳动产权中自然也就分化出非劳动产权,投资者、社会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逐渐获得了产权,其中投资者获得直接的产权,社会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通过国家政权获得间接的产权。应该说,这种社会分工和产权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必要的和合理的,事实证明,这种分工和分化尽管是拐弯抹角地但最终还是促进了劳动和劳动产权的发展,我们只需要反过来推理就能明白这一点:如果没有这种分工和分化,结果会怎么样?只会停留在原始共产主义阶段,由此还可以推论,产权的相对集中也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投资经营活动的专门性发展必然会导致产权的集中,一些人获得了很大的产权,另一些人减少乃至失去了产权,但只要这种集中符合以下两条原则:

  a.导致了稀缺资源的优化组合、产生了规模经济效益、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增加了产出;b.能够为减少了乃至失去了产权的劳动者提供和扩大就业机会,或提供另外某种社会补偿,使之能够维持比在原始的产权平均状态下更高的生活水准——这种集中就是合意的、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而且也为后来的劳动者在更高的历史水平和文明程度上重建劳动产权准备了前提和条件。

  (2)作为劳动产权和建设性非劳动产权之异化并损害其发展的、剥削性的非劳动产权我们曾经指出,恶——贪婪、暴力、狡智等等在历史上也是一种原生的、本体的、现实的、产生巨大作用的力量,它们加入到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工过程中,加入到产权分化过程中,推动产权由相对分化和不平等向极端的两极分化演变,致使一些人拥有巨大的产权,而另一些人成为赤贫者和无产阶级。

  从理论上我们可以断然肯定,没有适当的社会分工、私有制和一定程度的不平等,人类社会就不可能向前发展,而会永远停留在原始状态,但绝不可以像有些理论家那样,进一步推论说,没有产权和财富的两极分化,没有剥削、掠夺、压迫,不把一种相对有差别和不平等的、多数人的普遍私有制变成一种绝对悬殊和不平等的、少数人的特殊私有制,人类社会也不可能向前发展。正是一部分在客观上占据社会优势地位的投资者、社会管理者和知识分子,又从自己的贪欲出发,运用暴力和狡智等手段,联起手来剥夺了很多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甚至剥夺了劳动者与生俱来的劳动力所有权和人身自由,直至剥夺一些劳动者(但不是所有劳动者)的生命——他们的这种破坏性活动也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吗?当然没有,恰恰相反,是阻碍了历史的发展,假设没有这种活动,历史会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只是因为劳动者以自己的辛劳和血汗创造了社会存在所需要的物质财富从而奠定了历史发展的基础,只是因为建设性的非劳动活动与劳动活动发生的“化学反应”所产生的倍增效应,只是因为建设性的非劳动产权的正面作用部分抵消了剥削性的非劳动产权的负面作用,人类历史才在总体上表现出向前发展的态势!

  上述产权结构可用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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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产权、建设性非劳动产权和剥削性非劳动产权的关系是:建设性非劳动产权依托于劳动产权,剥削性非劳动产权依托于劳动产权和建设性非劳动产权,反过来对后者又成为一种破坏性的力量。结论只有一个: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重建劳动产权与建设性非劳动产权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劳动产权的严重丧失、部分重建和全面重建

      1、从普遍的、比较平等的私有制到特殊的、严重不平等的私有制原始公有制解体后,按照氏族平等主义和民主主义传统,建立了一个比较平等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私有制。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必然导致贫富差别;社会分工的发展又进一步使财富和产权向一部分人集中,再加上贪婪、暴力和狡智的推波助澜,这种私有制很快向一种严重不平等的、两极分化的私有制演化,以致很大一部分劳动者不仅失去生产资料所有权,而且不得不变成债务奴隶(另一部分奴隶由战俘转化而来)。奴隶制意味著一部分人的劳动产权的彻底丧失。不过,我们不要把“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理解为只有奴隶主和奴隶、封建主和农奴两个对立阶级的社会,实际上,在那个被称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历史阶段,还存在大量没有失去劳动产权的自由民如自耕农、自由工匠、小商人,或虽然失去或基本失去生产资料所有权,但还没有失去人身自由即劳动力所有权的自由贫民。在这些人身上,基本保留了或部分保留了劳动产权。

  2、从重建劳动力所有权到重建劳动产权

  奴隶向农奴、奴隶主向封建主的转化,意味著劳动者通过英勇的反抗和斗争,争回了部分的人身自由和劳动力所有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则以承认劳动者全部人身自由和劳动力所有权为前提。当然,在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下,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资本家剥削去了,他们的工资被压低到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和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水平,于是,18、19世纪的工人运动主要致力于在资本主义制度内提高劳动力价格、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保护完整的劳动力所有权。到了20世纪,劳动者由部分重建劳动产权即重建劳动力所有权的斗争转向全面重建劳动产权(包括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的斗争,诸如利润分享、劳资共决、工人持股等制度创新此起彼伏,它们已经或深或浅地涉及到产权层面,已经或多或少地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完整意义上的劳动产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劳动产权的这种实现,也就是所有权的普遍化或资本的社会化;在历史发展阶段上,这也就是特殊的、少数人的、阶级对抗的私有制重新向普遍的、多数人的、阶级合作的私有制转化。

  此处有必要对我国学术界所使用的“劳动力产权”和“劳动产权”这两个概念作一点辨析。使用“劳动力产权”这个概念的学者实际上所要求的也是劳动者可以以自己的劳动贡献在企业中获得一定的产权或股权,即严格意义上的“劳动产权”,也就是最初洛克所讲的劳动者对于自己创造的产品拥有的财产权,只不过洛克的劳动者是独立进行生产,而现代劳动者是在企业中进行生产,因而其劳动产权就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而只能以股权的形式联合地存在。但“劳动力产权”这个概念并不能准确地表达上述完整的内容,从字面上讲,所谓劳动力产权也就是劳动力所有权,也就是斯密意义上的劳动财产权,即每个人对他的劳动能力(体力和技巧)所拥有的财产权。劳动者得到工资,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他的劳动力所有权或斯密所说的劳动财产权,但这不是本文所讲的现代意义上的完整的产权在劳动者身上的实现,这样一种实现只能用“劳动产权”概念而不能用“劳动力产权”概念来表达。

  在现代历史条件下,重建劳动产权当然不是要回到单个劳动者与少量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小农经济或手工业经济,而主要是指在普遍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大中型企业内获得部分产权(股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部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这里,劳动要素就像资本要素一样获得相应的股权和利润。这是在继承资本主义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真正的改造,理应取代以保护劳动力所有权和劳动者社会保障福利权为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的民主社会主义运动,而成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和方向。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美籍华人学者曹天宇甚至把劳动产权提到基本人权和宪法权利的高度:“劳动产权指的是劳动者根据其在企业运行过程中付出的劳动而享有的一系列财产权利,其中最重要的与非人力资产投入者一起分享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作为劳动者不可让渡、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劳动产权应该在宪法文本中有充分明确的表述,从而使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尊重,并在法律上得到政府的保护”;“劳动产权的最终依据在于,劳动者作为自主自决的道德主体,对其行为和活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享有不可让渡的权利。劳动产权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投入自己的劳动这一道德行为的法律表示。因此,对它的任何侵犯,都构成对人类社会生活道义基础的挑战。基于同样的理由,它也不能转让和买卖。任何涉及劳动产权转让和买卖的契约,即使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也与自愿卖身为奴的契约一样,不仅在道义上不能接受,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在这个意义上,劳动产权与生命和自由等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一样,应该被确认为是一种宪法权利,在宪法的文本中得到明确的表述。”三、劳动产权与当代中国工会的改革与发展

  在近20年我国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工会一直把自己的活动局限在劳动关系领域,力图保护的是工人的劳动权益,最多也就是工人的劳动力产权,而没有纵深进入产权关系领域,争取工人的劳动产权。这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比较现实的。但这同时也留下了严重的历史后遗症。比如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工人阶级在数十年社会主义建设过程获得的公有产权基本上被虢夺殆尽,这是目前相当严重的腐败、社会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我们在公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让劳动者实现和分享了一部分产权,那就真的能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而遏制住权贵资本主义、钱权勾兑型资本主义的滋长蔓延。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虽然公有企业改制已经尘埃落定,但仍然可以在改制后的企业和大量新生企业中进行劳动产权的制度创新。实际上,传统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最近10多年建立起来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股份合作制,已经留下了实现劳动产权的制度框架,进一步需要做的是:(1)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将劳动产权写入宪法和相关法律;(2)在上述制度中把劳动产权的理念具体化,并进行新的制度创新;(3)通过人大、政协、独立工会、独立司法、自由新闻和舆论,监督这些法律和制度的实施。

  劳动者应不应该争取私有财产权

  一、劳动产权应当是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的统一

      劳动产权包括劳动者的私有产权和劳动者的公有产权,前者是指劳动者以个人身份对财产的占有,后者是指劳动者以社会成员、集体成员的身份对社会、集体财产的占有;前者是完全量化到个人的、个人对财产的直接占有,后者是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对一定财产的联合的、共同的占有,通常不能量化到个人身上、由个人直接占有,而是由社会和集体的代表机构按照一定的民主的法律程序行使权利。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奴隶和农奴甚至没有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更谈不上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工人拥有了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但缺乏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倒是独立的个体生产者如自耕农、小手工业主和小商人,比较完整地拥有对自身劳动力和少量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此外,不仅奴隶、农奴和工人,而且自耕农、小手工业主和小商人,都不能通过某种民主的法律程序间接地行使对社会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私有制社会,劳动者的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都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更谈不上实现这两种产权的统一。

  20世纪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初衷都是要充分地实现劳动者的产权要求,但人们简单地把劳动产权片面地理解为公有产权,而取消了一切公民包括劳动者的私有产权。这种实践的结果是很不好的:一方面劳动者的私有产权化为泡影,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公有产权也成为空中楼阁。我国自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放开了对私有制经济的限制,并且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鼓励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加大了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终于,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做出了如下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发展史上划时代的进步。然而,相当多的人把宪法的这些规定仅仅理解为对已经拥有较多私有财产的富人的保护,而没有意识到这一法律规定对于普通劳动者和穷人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在中国实现劳动产权的长远的战略意义。劳动者无疑是“公民”的最大多数,他们的公有财产权无疑应该继续得到保护,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他们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要知道,一个拥有私有财产权的穷人完全可以成为富人,而一个没有私有财产权的穷人是永远不可能咸鱼翻身的,即使他得到了大笔意外横财,转瞬之间也会被人以法律的名义加以剥夺。

  二、劳动者应当争取私有产权

  因为过去的奴隶主产权、地主产权和资本产权是一种私有产权,一些主张用劳动产权取代奴隶主产权、地主产权和资本产权的社会主义者,就不假思索地认为劳动产权是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也就是说,劳动产权一定就是公有产权。如果说当年马克思在他所处的历史时代提出这样的主张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那么在今天如果依然坚持这样的观点,就显得相当缺乏理性了。

  首先,在当今时代,劳动与资本正在从对抗走向合作,劳动产权与资本产权相结合的可能性已经大大提高并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变成现实。据统计,美国已有60%左右的人拥有一定的股权,其中一大部分就是劳动者。新加坡倡导全民持股。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相的英国保守党政府就把国有企业股权大规模出售给职工和公众。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在推动员工持股计划。这种情况从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劳动者获得产权,从另一方面可以看作是资本的社会化和普遍化,其实当年马克思就已经看出来了,他把股份公司当作在资本主义内部资本的一种自我扬弃。

  其次,从历史渊源来看,原始公有制解体后的私有制就是一种劳动产权制度,而且即使在后来阶级对抗与阶级剥削的私有制社会,也一直存在大量私有劳动产权,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制或者以自己财产为基础的个体劳动。产权与劳动相分离、劳动者成为无产者乃至奴隶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能证明私有制天然地、本质上一定与劳动者相对立,或劳动者天然地、本质上一定拒绝和否定私有制,而只不过证明劳动者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而没有成为私有者或没有保持住私有者的地位而已,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了,他们又可以、能够重新成为私有者。

  第三,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们还不能预测这个时期有多长)——有人甚至还认为只要人类存在和发展——每个人都应该、应当努力使自己成为私有者,理由有二:只有私有财产才能确保每个人的基本自由;只有私有财产的普及化才能实现基本的社会公正。

  斯蒂芬·芒泽在论证私有产权时,在“并入与投射”这一基本理由之后,紧接著就提出了另一重要理由:“支配、隐私和个性”:“如果所有人在私有财产制度和经济中有排他的权力,那么他们就能确立和保护多种个人的善。它们是与自治、人格、自尊(self-respect)、自重(self-esteem)、自由、隐私和个性存在交叉的项目。”进一步说,私有财产对于每个人拥有“社会中全面的人类生活”——一种自尊和合理自信的生活能力免受损害的的生活——是必要的条件。的确,维护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个性和独立人格,一直是自由主义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为私有产权辩护的主要理由之一。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自由主义的观点和立场也同样适用于劳动者吗?仅仅因为这一观点和立场首先是由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提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就应该予以否定和抛弃吗?

  本文的观点是,对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个性和独立人格的追求,同样也是劳动者的基本人性需求和基本人权。的确,个性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甚至是历史的产物,而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自然事实,也不是什么自然人性或天赋人权;的确,在历史上,首先是那些在经济、政治、文化上拥有较多资源的个人和集团具有较多发展个性的机会,并且其个性也确实首先得到了较高的发展。但是,历史不仅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不断从自然界的统治下得到解放的过程,而且是个人不断从社会整体的禁锢下得到解放的过程,是个人从贫乏到丰富、从弱小到强健、从片面到全面发展的过程。这样一个纵向的历史过程同时也就是个性的发展由社会上层(中心)扩展到社会下层(边缘)、由少数人扩展到多数人的横向的结构性变化,历史的发展高度正好是由社会上有多少人的个性得到了自由发展来衡量的。的确,“个人”、“个性”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和结果,但这一产物和结果同时又作为前提影响著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说,在劳动者的个性因为受到限制而相当微弱的状态下,他们对私有产权的要求也比较微弱并且得不到满足,那么,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当劳动者的个性意识和自由需求日益强烈的时候,建立私有劳动产权就必须提上历史的日程。应该说,劳动者激烈地否定和仇视私有产权,仅仅是他们处于不成熟的历史发展阶段时的绝望心态,他们越是软弱无力,就越是热烈地向往某种绝对平等的公有制,这样一种向往实际上是对他们实现不了的私有产权需求的一种补偿或替代性满足。然而,放弃对私有产权的要求,实际上是放弃劳动者应得的历史权利,是让几千年来劳动者的牺牲付诸东流,尤其是在公有制的尝试因为不具备基本的历史条件而失败的情况下,继续否定和抛弃私有产权,对劳动者来说是极不明智和具有极大损害的。

  罗马教皇利奥十三世在1893年所发布的一则通谕中指出:“社会主义者们力图消灭私有财产,并坚持主张个人财产应当全部变成共有财产,接受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管理。……但是,他们的这些建议对于所有的实践目标来讲是如此明显的无益,以致如果这些建议得到实施,劳动者本人将成为第一个受害者。……社会主义者们在力图将个人财产转移给社会的过程中,打击了每一个挣工资的人的利益,因为他们剥夺了他处置他的工资收入的自由,并因而剥夺了他增加他的股份和改善他的生活条件的所有希望和可能。”我认为,罗马教皇对传统社会主义运动的这种指责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他不能理解这种形态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当代社会主义运动要真正取得成功,第一步的确不应该像19世纪那样,把私有财产全部收归国有,而应该是把自由主义的原则平民化、把私有产权普遍化,为劳动者的个性发展和自我实现创造必要的物质的和社会的条件。

  私有产权的普及程度还是平等和公正的主要指标之一。如果说,少数人垄断产权、多数人一无所有是极端的社会不平等和社会不公正,那么,取代这种状况的绝不可能是一个一刀切的、一碗水端平的、高度结果平等的社会——在一个人数众多而又无差别的社会平面上必然高耸起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代表机构,结果又会出现新形式的剥削和压迫——而只能是一个私有产权普遍化的社会,一个比较普遍的、平等的私有制社会,只有它才是通向更高社会历史阶段的必经之路。这个社会保留了阶级、阶层差别,鼓励自由竞争和个人首创精神,同时又实现了每个人在争取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发展的机会、权利、资格、规则和基本社会保障方面的平等。自然,在竞争的结果即财产拥有量和个人发展程度上,是一定有差别的,但由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个社会领域向所有人无限制地开放,由于公民权利的实现、社会民主监督和法治的实施,就会严厉限制垄断和剥削,严厉限制贪婪、暴力和狡智等恶性力量的作用,这样的差距就必定不是悬殊的,并且是健康的和良性的。

  三、劳动者应当建立公平而有效率的公有产权制度

      强调劳动者首先要争得私有产权,劳动产权首先是并主要是私有产权,是因为看到了在相对匮乏和相对丰裕的漫长历史时期,私有产权具有长期的历史合理性(经济合理性和道德合理性),但这并不是说,私有产权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前面的文章已经指出,私有产权制度具有经济不合理性和道德不合理性,正因为如此,公有产权就是对私有产权的必要的补充和制约,在具备充分历史条件时,还可能是对私有产权的替代。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公有产权,而是公有产权在多大的范围内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公有产权采取何种组织和运行模式?

  在两极分化的私有制社会,劳动者所能构想的公有制只能是一种绝对平等的共产制,正因为他们在当时的私有制框架内完全没有出路,他们便设想出一种与这种私有制绝对对立的公有制。他们为争取这种公有制而进行的斗争是可歌可泣的,表现了人类对平等和公正的不死的追求。问题在于,由于当时劳动者的个体能力普遍低下,他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即算他们通过浴血奋斗建立了公有制,他们也无法驾驭这个公有制,结果这个公有制又会不可避免地演变为某种变相的私有制。19世纪中国的太平天国和20世纪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就是明证。当然,不能因为社会主义遭受挫折,就像哈耶克那样断言社会主义根本上就是一条“通向奴役之路”,或像福山那样宣布资本主义已经是“历史的终结”。现在我们面临的“真问题”是,在私有制开始走向大众化、平民化、普遍化的时代,公有制应该采用何种可行的模式?

  只能是一种与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相融通的公有制,一种在一定范围内“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一种在一定范围内社会化的私有产权。这是一种私有产权向公有产权的内在扬弃和转化,是保留了私有产权的公有产权,或者说就是一种公私混合产权和公私混合所有制。其主要企业组织形式就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

  可以在两个层面构造这种新型公有制。一是在宏观经济层面,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进行改造。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以便向社会提供民营企业提供不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些企业的特定职能决定其产权不能完全劈分到自然人,至少必须由国家保持控股权。问题是要使这些企业在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框架内运营,使之接受国家立法机构的控制和国家监察机构、公众舆论的监督,防止官商勾结和内部人控制,从而真正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从企业内部员工和企业外部经理人市场通过公开竞争而产生。企业内部劳动者分享一部分股权及其利润并参与企业管理,企业还可以向外部投资者和公众发售股票,通过“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两种机制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

  在微观经济层面,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大力发展职工持股,直至普遍实现“劳者有其股”的理想。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产权,一是以自有资金购买企业股权,二是以其劳动贡献获得一定的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劳动与产权的直接结合。劳动者股东由此可以进入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全过程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获得部分(在股份制企业)或全部(在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如果我们不是把公有制设想成为一种与私有制绝对对立的、没有个人产权的、劳动者作为一个混沌的整体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要素的那种共产制,而是把它设想为一种在其内部有明晰的产权主体和一定程度的产权与利益差别的联合所有制,是一种继承了私有制的合理内核(个人所有权)的“社会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语),如果公有制的本质不是要消灭个人所有权,而是要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那么,上述产权制度不是公有制又是什么呢?只不过这里所谓公有,不再是平均无差别地共有,而是指:(1)每个劳动者都成为产权主体,成为企业的主人;(2)由个人所有权所联结而成的企业法人所有权对于个人的股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能还原和劈分为个人所有权,为了企业的永续成长,企业当期剩余的相当一部分要转化为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再投资和其他企业公共事务。

  只有这样建立起来的公有产权制度,才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因而才是真正可行的。

  是资本产权还是劳动产权

  讨论劳动产权时迎头碰上的就是已经存在数百年之久的资本产权这一强硬的事实。资本有资本的逻辑,劳动有劳动的逻辑,两者可以达成基本的共识吗?

  一、资本的逻辑:资本雇佣劳动

  资本的逻辑可以归纳为:“谁投资、谁所有、谁得益”;资本雇用包括劳动的其他生产要素,在支付给这些要素事先约定的报酬后,获取全部利润或承担全部亏损。其论证简述如下(参见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奈特、张维迎等人的著作)。

  1、资本的稀缺性与劳动的过剩性

  资本是积累起来并且不用于当前消费的货币、生产资料等财富,这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对于这种稀缺资源,必须加以优化配置和有效的利用,而最能够做到这一点人只能是与其利害直接相关的所有者,而不可能是不具有或极少具有这种资源的劳动者。与此相反,劳动这种资源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富富有余的,能够在市场上卖出去就已经很不错了。这两种资源在市场上相遇并进行交换时,资本的主动性和劳动的被动性就显而易见:资本可以从容地选择劳动者,而劳动者为了得到满足即时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必须立即答应资本所有者的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是:获得一份约定的工资,服从资本方的管理,尊重资本方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资本所有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必定会对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尽心尽力,如果反过来,资本所有者把自己的资本出租给劳动者,则劳动者很难对不属于自己的资本的保值增值尽职尽责,倒是有一种强大的冲动使眼前利益最大化以满足迫切的生活需要,从而把稀缺的资本转化为生活资料。因此,即使是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由资本雇佣劳动也必由劳动雇佣资本的效率和效果好得多。

  2、资本的专用性和可抵押性与劳动的流动性和不可抵押性

      资本,尤其是为特定交易和生产目标而量身定制的固定资本,具有专用性,一旦投入就被长期“锁定’或“套牢”,难以变现、转作他用和退出企业,因此对于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更为重要,付出代价更大,贡献更大;与此同时,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资本具有可追索性和可抵押性。与此相反,劳动这种要素具有通用性,因而也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可以随时从一个企业撤出而转移到另一个企业,而且劳动是不可追索和不可抵押的。当这两种生产要素组织成为一个企业时,流动性要素有更多偷懒、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而非流动性要素有更多长远发展动机和监督的动机,因此,只能把管理、监督的权力归之于资本家。

  3、资本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劳动对风险的厌恶

  经营企业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业,资本家既然不愿意把资金存放在银行或租借给其他人,而选择自己办企业,而且敢于在雇佣劳动者之前事先就投入一笔资本购买机器、土地、厂房、原材料等等,表明他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他由此也得到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包括劳动者的信任;由于使用自己的资本办企业,他的投资经营决策也会更为谨慎,更为理性地规避风险。与此相比,劳动者没有自己的资本和财富去承受风险,大多数人会选择得到一份比较稳定的工资收入,他也得不到市场上其他交易主体的足够的信任。应该说,由资本雇佣劳动对双方都是一件有利的事情,是一种合理的社会分工,而由劳动雇佣资本则无人承担风险:“工人所拥有的企业收入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意味著,工人管理式经济中没有在不同风险类型个体之间将风险承担专业化的可能。此外,工人被迫集体承担哪些实际上通过多样化就嫩发得到保险的风险。因此,工人管理式经济不能激励风险承担者和风险厌恶者去从事那些能使资源流动到高价值用途的交易。”

      4、资本方面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劳动方面的短期行为

      资本显示出一种有效的信号,即资本家过取得成果表示他拥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上其他交易主体包括劳动者通过这一信息很容易就能识别谁可以充当企业家,不仅如此,“一个资本所有者,当他选择成为企业家时,会更加诚实、可信、尽职和勤奋。他没有积极性夸大(谎报)自己的经营能力,也没有兴趣从事过滥的投资活动。相对而言,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却更有积极性谎报自己的经营才能并从事过度投资。……资本雇佣劳动是一种能够保证只有合格的人才会被选做企业家(/经营者)的机制;相反,如果是劳动雇佣资本,则企业家(/经营者)市场上将会被东郭先生所充斥(即是说,太多的无能之辈将从事经营活动)。”经验表明:(1)同时拥有个人资产和经营能力的人成为企业家;(2)拥有经营能力但缺少个人资产的人成为管理者;(3)拥有个人资产而缺少经营能力的人成为纯粹的资本所有者,他们与由自己挑选来的管理者一起成为联体企业家;(4)既无个人资产又无经营能力的人成为工人。前三种人专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并获取利润,工人则专门从事生产活动并获得工资。

  5、资本雇佣劳动降低交易成本而劳动雇佣资本增加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包括搜寻信息成本、谈判与签约成本、决策成本、执行成本、管理成本、监督成本等等,总的来说,资本雇佣劳动的交易成本低于劳动雇佣资本的交易成本。比如,有所有者充当监督者比由非所有者充当监督者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为此,必须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以激励他们进行监督的积极性;经营决策者的活动在阴影下进行,很难对他进行监督,而工人的生产活动在阳光下进行,比较容易对他进行监督,因此让经营决策者监督生产者的成本小于让生产者监督经营决策者的成本。又如,少数几个经营者作出决策的成本远远低于由团队普通成员作出决策的成本,因为“所有工人参与企业经营的权利排除了任何一个人作出重要决策的权力”,南斯拉夫工人自治企业的决策就是“那些不具备用于辨别和评价各种经营决策的专门知识的人所进行的旷日持久的过程。”再如,如果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总监督者得不到全部剩余索取权,而是由团队所有成员分享利润,固然会减少普通成员的投机取巧行为,但会增加核心成员的投机取巧,由此造成的损失会超过实行利润分享而得到的收益;在利润分享制度下,随著团队人数的扩大,由此激发的投机行为也会按比例扩大。德姆塞次甚至说:“如果要实行有效的控制,财富分配就会不平等。如果要的是财富平等分配,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财富分配和有效的控制之间这种关系存在的原因在于:如果要使控制有效,就需要把企业的所有权集中在少数所有者手中。在这个意义上,要使大规模的企业有效率,就不能实行财富的平等分配,因为那会把我们集中所有权的能力毁掉。”平桥维奇也说,南斯拉夫企业的经理具有很强的动机用一种与工人的集体偏好相一致的方针来代替那些能够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针,其结果就是交易费用的上升和社会机会集合的收缩;“要想让工人管理式企业更有效率,就必须做到:(1)将范围广泛的产权转交给经理,其中最重要的是雇佣、解雇工人的权力和不受集体偏好束缚的权力;以及(2)为经理设计一套新的奖惩制度,以激励他或她寻求和奉行能最大化市场价值的方针政策。问题是如果这些产权上的变化实现了,它们就会在事实上,如果不是在法律上,脱离工人对企业管理的参与。”总之,由于资本雇佣劳动在经济上、技术上、管理上的种种优越性,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主导的企业组织形式,否则,在西方国家法律既不鼓励也不禁止劳动雇佣资本的情况下,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比如合作制)为什么没有成为主导的企业组织形式呢?

  二、劳动的逻辑:劳动雇佣资本

  应该说,上述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大体上符合古典资本主义的实际情况,但是把这种逻辑绝对化和永久化,如果说不是别有用心,就是闭眼不看历史条件的变化。殊不知,正是在资本雇佣劳动的几百年历史进程中,劳动雇佣资本的逻辑也在悄悄地孕育生长。许多左派学者,也有一些主流经济学者,纷纷对上述论据提出了质疑。

  1、关于资本稀缺性和劳动过剩性

  经过资本主义和工业文明几百年的发展,资本的稀缺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甚至出现了发达国家资本过剩的现象,这些国家不得不把大量过剩资本向后发展国家输出,即使这样,也还有大量游资在国际金融市场横冲直撞、兴风作浪。与此相反,由于人口的趋于零增长、生活水平的改善、教育的普及和发达、经济信息化和知识化程度的提高等等原因的协同作用,从前那种简单劳动过剩的情况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复杂劳动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讨价还价的能力越来越强,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稀缺性。

  2、关于资本的专用性和可抵押性与劳动的流动性和不可抵押性

      由于资本的过剩和资本的证券化,资本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而固定的专用投资部分相对减少,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专用性固定资产租赁业和租借市场的发展,使得资本所有者不用自己建立企业而只需要把这些专用资产出租给非专用资产所有者就可以获得足够丰厚的利润,并且能够省去自己经营企业的辛苦;“理论上,只要在租借同一专用性资产上互相竞争的非专用资产所有者足够多,以致他们之间的竞争是完全的,则专用性资产的所有者同样可以在对其投资之后通过将它出租而获得其全部回报,而不需要利用自己的资产来自己经营企业。”与此相反,在许多国家的企业中都出现了劳动要素的专用性的明显增长,以致很多劳动者的专用性知识和技能在市场上失去了可交易性,而只能在特定的企业才能发挥其功能,这些劳动者牢牢地被锁定在某一企业中了,这样一来,劳动也像资本一样具有可抵押性了。日本企业制度就承认了劳动的专用性和可抵押性,实行年功序列制、终身雇佣制和利润分享制,德国的共决制度也显然不再把劳动看作仅仅具有流动性和不可抵押性的简单、廉价的生产要素。实际上,提出资产专用性理论的威廉姆森,也把因“实践出真知”而形成的专用人力资产看作与专用场地、专用实物资产、特定用途资产同样重要的专用性资产。既然公司不能随便到外部劳动力市场招人来取代拥有公司不可或缺的特殊技能或人力资产的在职工人,反过来,在职工人所特有的人力资产的不可撤出性又使得公司成为其唯一的买者,那么,与其双方相互挟制、相互对抗,不如达成一个能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产权合约。

  3、关于资本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劳动对风险的厌恶

      由于资本的证券化,其流动性大大提高,又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本独立承担风险的意愿大大减弱,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大部分已经失去对企业的所有感和忠诚感、主人意识和责任意识,而仅仅把企业看作投资赚钱的工具和中介,一旦企业出现危机和风险,立刻就用脚投票,一走了之。资本规避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与此相反,由于劳动专用性的提高,劳动者倒是把自己的命运与企业的生死存亡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了。在西方国家企业并购的狂潮中,企业的股东只要企业能够卖个好价钱,甚至拱手让出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企业的所有权,倒是工人和工会挺身而出,坚决反对恶意收购,他们甚至自己筹资从股东手里购买严重亏损的企业的股权,把企业改造成为以员工持股为主的劳动者自治企业或工人管理型企业。这足以证明劳动者已经具有了风险承受的意愿和能力。对这一点,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也是承认的,比如E.C.B.高尔就认为,雇员作为其所在公司的一分子,他们为公司做的工作远比法律认定为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所做的要多得多,而法律和法理对这种确凿无疑的事实竟然视而不见;青木正彦也同意这种说法,而萨莫斯说得更明白:“如果把公司看作……一个把所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并且持续经营的企业制度,那么,{为公司}提供劳动的雇员就与提供资本的股东一样,都是企业的成员。的确,与很多股东相比,雇员可能为企业投入了更多的服务年头,可能更难撤出这种投资,与企业未来的利害关系也可能更大。”

     4、关于资本家的强经营能力和劳动者的弱经营能力

     首先,资本并不一定是其所有者拥有经营能力的准确信号,因为这些资本不一定是经营所得,而可能来自巧取豪夺,或来自馈赠和继承等外部偶然性。其次,企业发展历史表明,很多企业都是创业者依靠自己的劳动积累白手起家建立的,进而又通过把劳动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发展起来的,倒是他们的继承者们或者把企业搞垮了,或者不得不退出企业的经营而成为单纯的食利者。第三,随著经济、政治、文化的大众化和民主化,许多劳动者越来越具有投资、经营、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像一个企业家一样发现和发展自己的相对优势,并把它们像资本一样拿到市场上去保值增值,他们也直接购买股票而成为企业的小股东,说他们眼光短浅、行为短期、容易撒谎、不负责任,无异于污蔑和毁谤。

  5、关于交易成本

  说所有者、经营者比劳动者更难监督,因此如果不把经营权、监督权、剩余索取权全部交给他们,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听起来很像是承认坏人或道德低下者对企业和劳动者的恐吓和绑架,而且在逻辑上也是倒果为因或者是把需要证明的东西当作理由:所有者和经营者之所以比劳动者更难监督,正是因为他们在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制度中长期处于强势和专制地位的结果,这本身就是成问题的,怎么能够把它作为资本雇佣劳动的理由呢?而且说资本监督劳动的成本低于劳动监督资本的成本也是难以成立的,实际上,以少数几个所有者和经营者去监督成百上千个劳动者,成本更高、效率更低,更重要的是,效果更不好,因为劳动者是活生生的、有自我意识和自主意志的人,他们也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劳动积极性、劳动热情、劳动创造力“关闭”起来,消极怠工,甚至公然罢工,这样造成的效率损失实际上是更大的,更不必说资本专制所带来的社会的、道德的和心理的损害了。另外,少数人垄断利润所带来的边际损失无疑大于其边际收益,而多数人分享利润所带来的边际收益无疑大于其边际损失,这也是可以得到经济学上的证明的。至于民主决策的成本高于集权决策而其效率低于集权决策,的确是劳动管理型企业或劳动雇佣资本型企业应当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但绝不能武断地说这个问题是不可解决的——在历史上已经发生了政治民主取代专制的事实,证明了民主的效率是高于专制的,而民主的成本是低于专制的,这个道理在经济民主问题上就行不通了吗?

  总之,历史已经发展到劳动可以雇用资本的时候了,实际上,在许多合作企业、员工控股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已经早就或正在实行劳动雇佣资本,没有什么理由断言它们一定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三、资本与劳动相互雇佣

  资本有资本的逻辑,劳动有劳动的逻辑,两者看起来针尖对麦芒,各不相让。本文则试图打通这两种逻辑,指出资本与劳动相互雇佣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雇佣的广泛性和价值中立性

  说到雇佣、雇佣劳动,许多人立即就想到剥削、控制和人格的不平等等负面的和贬义的含义。的确,在历史上,这些东西曾经是与雇佣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但不能因此就说,雇佣就会永远成为对劳动者的一种诅咒。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使雇佣劳动表现出一种去剥削化(de-exploitation)的趋势,又由于劳动雇佣资本现象的出现,“雇佣”就逐渐变成一种普遍的、价值中立的现象和概念,其主要含义无非就是租用、借贷、产权的部分转让。在现代社会,即使一个人是亿万富翁,根本不用工作也有花不完的钱,但只要他有工作的意愿,有成为一个社会人、完整的人、自我实现的人的意愿,他通常会自己创办一件事业,或者受雇到某一企业或非企业组织从事某种自己想干的工作。反过来说,普通劳动者虽然肯定是某一企业的雇员,但他通常也拥有其他企业的一定数量的股权,顺著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说,他也在雇佣别人为自己工作。

  2、劳资博弈的三种模式

  博弈论指出了三种可能的博弈模式:正和博弈(positive-sum game)、零和博弈(zero-sum game)、负和博弈(passive-sum game)。正和博弈又叫双赢(win-win),是双方同时获益或取胜的博弈,双方利益之和通过博弈增加了(1+1>2)。零和博弈又叫一输一赢(win-lose),一方获胜另一方失败,一方所得即是另一方所失,一方的增加额是另一方的减少额,总和不变(1+1=2),纯增加额为零。负和博弈又叫双输(lose-lose),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双方利益之和比博弈之前减少了(1+1<2)。系统论也看到了这三种情况,但所用术语不同,叫做“系统之和大于要素的简单相加”、“系统之和等于要素的简单相加”、“系统之和小于要素的简单相加”。

  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对立与统一或斗争与合作,也可以看作是一场博弈。第一种博弈,罢工或闭厂,乃至暴力冲突和武装起义,应该被看作是一种负和博弈,因为双方的利益都严重受损了。第二种博弈,双方消极合作,即不得不把对方当作合作对象,但彼此怀有深深的敌意和不信任,把对方之所得看作是自己之所失,于是各自都极力按照以最低投入获取最大产出、以最低付出获取最大回报、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原则,使对方利益最小化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这样的博弈显然是一种零和博弈。第三种博弈,双方积极合作,虽然也意识到利益的差别,但能够建立某些共同的目标,形成基本的乃至高度的共识,一起把蛋糕做大,一起使企业得到长远的发展,由于这种协同的合力作用和化学反应,便产生一种远远超出各要素简单相加的总和;通过公正的分配,双方的利益同步增长,这又进一步推动双方更高程度的合作,如此良性循环,水涨船高,以至无穷,这种促进企业以及劳资双方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博弈,就是典型的正和博弈。

  应该说,劳资关系的历史,大体上表现出一个从零和博弈到正和博弈的发展趋势,其间负和博弈时有发生,但不能算是常态,也不可能持久进行,双方作为理性的人类,又会使博弈回到正常的轨道。

  3、资本与劳动相互雇佣的可行模式

  应该说,无论是资本单方面雇佣劳动还是劳动单方面雇用资本,都是片面的,都会碰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后起的企业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由于融资渠道较窄、决策成本较高、对经营者激励机制不足、产权结构相对封闭等诸多原因,使之在与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至今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当然,客观条件的限制如资本强势的惯性、传统企业制度的路径依赖、政治法律制度的滞后、传统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阻碍等等,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解决的问题,但劳动者本身经营素质的提高、劳动雇佣资本型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鉴于资本是重要的生产要素,鉴于资本产权所具有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资本产权与劳动产权的结合、资本与劳动的相互雇佣,乃是一种最为合理的选择。根据目前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以下三种具体模式时可以继续采用并值得进一步改进的:

  (1)利润分享模式。这种模式最初是资方在劳方的压力下采用的,因而还是由资方主导的,但既然是利润的分享,实际上潜在地承认了劳动产权及其剩余索取权。在利润分享制中,工资依然按市场规则和价格支付,分红部分则依企业利润多寡而决定,如果企业没有利润,雇员的契约工资不受损失。在美国一些企业,雇员分享到的利润可达公司利润的40%以上,而日本产业工人的收入的四分之一是由奖金分红构成。

  (2)劳资共决模式。这种模式是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制度。既然是共同决定,当然是以承认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平等地位为前提的,而且共同决定的范围不仅限于直接涉及劳方工资、劳动条件、福利等眼前利益,而且涉及整个企业的发展和利润分配等与劳动者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相关的问题。这是一种典型的劳资相互雇佣的模式,只不过还没有明确界定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产权。

  (3)员工持股模式。这种模式首先由美国产生,而被各国相当数量的企业仿效,各国政府也在税收、金融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员工购股资金部分来自工资和奖金,部分来自公司的股票奖励和利润转让,部分来自银行低息贷款。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员工持股不是员工以整体方式获得某种默认的产权,而是以个体形式获得公开的产权。这种模式大大推进了资本产权与劳动产权的结合,使资本雇佣劳动和劳动雇佣资本两种对立的企业制度在更深、更具体的层次上结合起来了。

  以上三种模式只是目前影响较大的模式,随著人们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必将有更多更好的模式产生和发展起来。

  什么是资本

  前面的文章已经多次涉及到了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的确,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一个问题比这个问题更为重大、深刻和全面的了:在经济上,劳动与资本两种基本经济力量(生产力、价值、产权)在这里交汇;在政治上和文化上,劳动与资本也是两种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力量。

  在很多人眼里,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似乎早在19世纪就已由马克思加以彻底明白的解答了,似乎以后的历史运动,只需要按照马克思所指明的社会图式前进就可以了。然而,随著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由兴盛转向衰落,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资本力量的崛起,随著西方先进国家由工业文明转向信息文明、由物质经济转向知识经济过程中新型资本形态的出现,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又重新成为一个扑朔迷离的问题。

  一、资本的词源学解释

  Capital来源于拉丁词Caput。Caput的主体意义是“头”(脑袋),其余的意义有:开端(起源)、顶点(顶端、尽头)、脑筋(理智)、实质(基础、主要部分)、人(人口)、生命(生活)、头目(首领、首长、领袖)、公民权、首都(首府、中心)、篇章(篇、章、节)、资金,等等。Capitalis是Caput的形容词,有四个意义:头的、脑袋的;生命的、生死攸关的;致死的、不共戴天的;基本的、主要的、杰出的、卓越的。在西方文化中,Capital是一种具有引领作用的、具有主动活力的、能给其他事物赋予自己意愿的、对其他对象实行覆盖的事物。例如Capital作为“首领”,就是人;作为“首都”,就是对一个国家或者民族有引领和决定意义的城市。虽然在西方古代Capital也被用来称呼“资金”(钱、货币),但这也是在“资金”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和决定作用的意义上来说的。Capital概念与资金概念相比较,前者是一个大概念,它在“引领”和“决定”等意义上覆盖后者;也就是说,后者只有在具有引领和决定作用的时候,才称得上是Capital,并非一切资金都可以被称作Capital。

  那么,怎么来理解资本的这种引领和决定作用呢?资金是怎么成为资本的呢?我们来看看马克思和其他经济学家的解释。

  二、两种资本理论

  1、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经典定义,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用公式来表示就是G—W—G′,即资本家预付一笔货币(G),用来购买进行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W),然后再卖出产品,收回一笔更大的货币(G′),这笔货币的数量等于原来预付的货币额(G)加上一个增殖的货币额△G,这个△G就叫做剩余价值。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剩余价值并非来自生产资料,因为生产资料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了,其中并没有价值量的变化;剩余价值来自资本家对工人劳动力的剥削,即资本家通过绝对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或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办法,迫使工人在生产出补偿其劳动力价格(工资)的产品外,又生产出一部分剩余产品。货币、生产资料本身并不一定是资本,只有当资本家利用货币和生产资料来剥削工人的劳动并获得剩余价值时,货币和生产资料才转化为资本。

  可见,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纯粹的物,而是以物的形式体现出的社会关系即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经济关系。它得以产生的两个历史条件,一是部分地主、商人和手工业主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货币,并可以自由地购买厂房、生产工具和原料等生产资料,扩大生产规模;二是大批劳动者失去土地等生产资料,一无所有,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且由于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已经打破,劳动者获得人身自由和迁徙自由,可以到劳动力市场去寻找买主。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本一旦来到世上,由于受著追求剩余价值的强大驱动,便疯狂地榨取工人的血汗,疯狂地向外部世界扩张,抢劫海外殖民地的黄金和白银,掠夺落后国家廉价的原料,从而使自己迅速膨胀起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著血和肮脏的东西!”与此同时,马克思出于其伟大的历史感,又高度评价了资本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地位:它打破了种种狭隘的血缘、宗法、等级、地域和行会的限制,使商品经济普遍地发展起来,并建立起统一的世界市场;它驱使人类全面、深入地探索自然界,引发和推动了工业革命,使科学技术广泛地应用于生产领域;它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在短短不足二百年的时间里创造的成果超过了过去全部人类历史创造的成果的总和;它还培养出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摧毁了封建专制制度,初步实现了政治民主;它为一个新的更高的社会阶段的到来准备了物质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前提。

  2、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资本概念

  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在《资本实证论》一书中,逐一清理和分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各种资本理论,提出了自己对资本的解释:资本是在迂回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里出现的中间物的集合体。所谓迂回生产方式,是与直接达到其目的的、直接运用体力从自然获取消费品的、“赤手空拳”的生产方式相对的;在这个迂回过程中,人们运用一系列中间物即以生产工具为主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与那种直接的生产相比,这种用迂回的方法进行的生产具有如下特征:

  (1)它具有更高的生产力,能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品;(2)它要经历许多的环节和更长的时间,不能立刻获得消费品,为此人们必须为了实现一种对未来的预期而耐心地等待和节制自己的消费欲望;(3)它所运用的资本即生产资料不是自然界现成赐予的,而是人们在生产和积蓄、勤奋和节俭的基础上,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制造出来的;(4)它能够带来远远超出直接生产的预期的收益即利息,也就是说,资本既是生产性的,也是获利性的。庞巴维克因此把这种用迂回方法进行的生产直截了当地称之为“资本主义的生产”。

  3、两种解释的根本区别

  马克思对资本的解释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的解释,有如下重大区别:

  (1)马克思认为,资本不是纯粹的物,而是通过物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或者说资本是某种社会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的物质载体;资本体现了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此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则认为,资本就是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生产要素本身。

  (2)马克思认为,资本是一种历史产物,它萌发于简单商品生产过程,其最初的形态是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间接地剥削农民和手工业生产者;资本的成熟形态是生产资本、产业资本、工业资本,此时,货币完全转化为资本,它直接剥削工人的劳动,榨取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与此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认为,资本是一个自然的、永恒的范畴,自从人类运用简单的生产工具进行生产以来,资本就已经出现了,并且永远不会消失。

  (3)马克思认为,资本的增值来源于资本家对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占用,随著剩余价值在不同的资本(工业资本、农业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等等)领域的瓜分,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这一转化掩盖了资本增值的秘密,仿佛资本能够自动地产生利润,实际上,不同的利润都来自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与此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资本来源于生产与积蓄、勤奋与节俭,资本之所以增值,完全来自于生产资料、生产工具这种生产要素所带来的更高的生产力。资本家越投资于这种生产要素,提高这种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就越能够得到回报,利润也就越高;资本、土地、劳动力,各按其在生产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能、所起的作用和所作的贡献,而分别得到了利润、地租和工资三种不同收入,这是一种极为自然、公平和天经地义的过程,其中不存在谁对谁的剥削。

  (4)马克思认为,在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是无法解决和消除的,只有消灭私有制,把生产资料由资本家私有制变为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才能从根本上消灭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实现人类的自由、平等和正义。与此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来没有怀疑私有制的合理性,认为资本与劳动之间不存在什么根本对立而只存在利益分配上的差别,认为工人也是其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并以其对劳动力的所有权而获得其工资收入,工人也可以通过努力工作、节俭和储蓄而积累资本,也可以投资创业,加入到资本的自由竞争过程中去。

  4、两种解释的互补性

  这两种解释看起来是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如果我们完全认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看法,那么很显然,一切社会主义运动都失去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但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完全认同马克思的看法,认为资本就是剥削的工具,利润完全来自于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那么,对于像中国这样急欲实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重新确立资本的合法地位,培育资本主体和资本市场,恢复按资分配,就会遇到巨大的观念上和道德上的障碍。中国文化中本来就有著根深蒂固的重农轻商的传统,20世纪初又形成了一种重劳轻资的新传统,而在数十年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本又一直作为“剥削”的同义语而加以绝对的鄙弃和否定,因此,从理论上重新厘定资本的含义,重新评估资本的历史地位,对于推进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站在21世纪的历史高度来看,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应该说,双方都说出了各自的真理,同时也有其各自的弱点,因此,两者既是对立的也是互补的。比如,资本既有自行增值的一面,也有剥削劳动的一面,既有与劳动对立的一面,也有与劳动合作的一面,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抓住了其中一面并发挥到极致,但资本真实的含义和历史地位恰好应该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去理解。下面,我们试就资本的起源和资本的本质问题,做一个初步探讨。

  三、资本的起源和本质

  1、资本是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按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观念,资本就是生产资料、生产工具或能够带来更多产品的物品,这样一来,原始人类所制造和使用的最粗陋的石斧、石刀也是资本,因为原始人类只有相对或暂时放弃“赤手空拳”地采摘野果或搏杀野兽以获取生活资料的活动,而利用一定的“自由时间”对石头进行加工,才会制造出这些生产工具。这是把人类活动最基本的特性当成了资本的特性。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正在于他能制造和使用工具、延长和放大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让物质性的工具、中介与自然物发生相互作用,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一点被黑格尔称之为“理性的狡计”。很显然,运用生产工具进行生产,比赤手空拳地进行生产,具有更高的生产力,能获取更多更好的生活资料。这就是庞巴维克所谓的“用迂回方法进行的生产”,但庞巴维克同时把这种生产称之为“资本主义生产”,这样一来,自从人类产生以来,人类就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这显然是对资本主义的拙劣的、赤裸裸的辩护。

  资本固然是一种生产资料,但生产资料不一定就是资本;历史上,生产资料的出现远远早于资本的出现,资本也不一定会永恒存在下去。马克思指出,资本是一种历史产物,是在一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出现的事物,它不仅是生产资料,而且包含著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它不仅是一种物,而且包含著一种财产关系和经济关系。

  资本的第一个历史前提是私有制。

  资本是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这是资本的第一层含义。这一含义意味著:第一,资本是生产资料,而不是生活资料;第二,资本是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而不是原始社会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资本是一种排他性的占有物。

  2、资本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那么,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和地主也排他性地拥有土地、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甚至拥有劳动者及其劳动力,它们是不是资本呢?当然不是。

  资本产生于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的夹缝中,是作为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的否定因素出现的,它是与工业文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同发育成长起来的,当它终于成为主宰经济的力量时,也就意味著人类进入了工业文明和自由市场经济时代。

  资本的第二个历史前提是商品经济,它的前身就是货币。资本的最原始的含义是指用于贷款并生息的本金或资金。可见,没有商品经济及其一般等价物即货币,就不可能有资本出现。资本的最初历史形态就是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

  资本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这是资本的第二层含义。在这种条件下,生产资料可以表现为货币并通过货币而进行自由交换。

  3、资本是在工业文明条件下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资本的第三个历史条件是工业文明的出现,即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以至生产资料中的生产工具已开始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而土地等自然生产条件或自然生产资料降为次要的要素。商品经济以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以及商业的出现为前提。在手工业中,手工业产品以及制造这些产品的生产工具,都远离了自然物质形态,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弱,自然只是给手工业提供原料而已,对这些原料加工改造,完全有赖于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至于商业,不论是异地农产品之间的交换,还是农产品与手工业产品之间的交换,还是手工业产品之间的交换,都有赖于先进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技术——而这正是商业活动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资本之所以能够带来很大利润,很大程度上正在于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有较高的生产力,从而使产品的附加值或商品交换的差值大大地提高了。

  资本是在工业文明(生产工具成为主导生产要素)条件下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这是资本第三层含义。在这种条件下,首先是生产工具成为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才获得资本的品格。

  4、资本是在商品经济和工业文明条件下私人所有的、与自由劳动力结合的生产资料

      资本的第四个历史条件是劳动者从人身依附条件下解放出来,成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这样,不管他自身还拥不拥有生产资料,他都能够不受阻挠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在失去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他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在没有失去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他也可能为获得比自己独立生产更高的收入而出卖劳动力。当然,手工业者或商人也可以仅仅雇佣自己及其家庭成员,但这与资本的扩张本性是矛盾的。资本必然冲破这一限制而雇佣外部劳动力,从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资本是在商品经济和工业文明条件下私人所有的、与自由劳动力结合的生产资料,这是资本的第四层含义。

  显然易见,资本是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的否定物。在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中,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不具有资本的品格:

  第一,在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中,生产力很低,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因而也是最主要的财产,是人们争夺的主要对象。由于土地产出较低,而可耕土地资源又有限,人们对土地的争夺达到这样激烈的程度,以致仅靠经济本身的运动根本不能解决土地和财富的分配问题,人们不得不用政治的、军事的、宗法血缘的、宗教的、道德的种种非经济手段来直接解决经济问题——人们不是凭自身的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来分配财富,而是通过弱肉强食的暴力手段来决定财富的分配,于是建立起普及全社会的极权专制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所有生产要素,包括土地、生产工具和劳动力都是不能自由竞争和自由流通的,不仅土地所有者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生产资料,而且奴隶和农奴根本失去了对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而沦为“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地主、贵族、国王只有通过超经济的剥削和奴役,通过把劳动者紧紧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且榨光他们的血汗,才能使自己达到一种比较体面和富裕的生活。在这种制度下,财富的再分配只有通过以暴易暴、周期性的造反和动乱来解决,从而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生产力。可见,土地是封闭的、静止的、低产出的、低积累的,这与资本的开放的、自由的、扩张的、变动不居的、高产出和高积累的本性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在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中,土地是等级专制制度的物质载体,它身上嵌盖上了封建的纹章,它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不动产,而且是社会意义上的不动产,不可能有空间位置的移动,也不可能通过自由买卖完成所有权的置换,不可能通过产权交换向最有才能的生产经营者手中和获利最大的生产领域流动——这种变动将动摇等级专制制度。因此,土地所有者根本没有对土地进行投资、改良土壤和种子、完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提高劳动力素质的动机,不仅如此,通过生产经营而扩大财富,会使他逾越其在等级制制度中所处的位置而招致严厉的惩罚。于是他们便把剩余产品挥霍殆尽,而整个国家也不会把剩余产品用于发展科学技术,而是用于修建象征皇帝、国王威权的巨大工程。与此相反,资本正如商品,是天生的自由派和平等派,它冲破一切等级的、政治的、血缘的、宗教的、地域的各种限制,按其追求利润的本性在全世界自由流动,流向能干的经营者和高效益的经营领域——它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动产(尤其是作为其集中体现的货币),而且是社会意义上的动产。

  第三,土地所有者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夺是超经济的、强制性的、直接受专制政治和国家权力保护的,劳动者或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或者只有极为有限的人身自由,即使是自由农、小农,也被束缚在土地上及血缘宗族和村社中;资本对劳动者剩余产品的索取则是经济上的、非强制性的、非暴力的,是通过缔结契约方式来达到的,是通过资本家作为买方的优势地位和劳动者作为卖方的弱势地位来实现的。因此,资本与劳动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流动和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资本萌生于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过程中,与简单商品经济一同经历了几千年缓慢的发展,在工场手工业阶段得到比较迅速的发展,而在工业革命中,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力量,资本力量由此也转化为资本主义——一种在工业文明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体系。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在《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一书中,对资本力量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极为精辟的概括:“资本主义在历史上展开时,表现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它要存在于一个国家,务必得到资金广泛的流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的雇佣,和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讯、保险、律师的聘用等)全盘活用。既打开如是局面,则信用之流行必受法制保障,然后所有权和雇佣才能结成一张大网,而且越编越大,终至民间的社会经济体系与国家互为表里。”四、与早期资本相对应的早期劳动

  1、劳动相对资本是一种处于弱势的生产要素

  与早期资本相对应的劳动,是一种以体力为主以智力为辅的简单劳动,科学技术知识还不是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而是被资本家所掌握和控制,按照资本家追求利润的要求把其中一部分转化成了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资本家运用手中的货币购买原料、科学技术、生产工具和劳动力投入生产,自然也就掌握了对整个生产和劳动过程的控制权。反之,劳动者除了出卖劳动力外,没有别的出路。

  2、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

  在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中,资本掌握了对整个生产、流通、交换和分配的控制权,掌握了最为关键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由于资本具有这种几乎不容挑战的强势,便驱使资本家超出人类道德的底线,通过过度的剥削榨取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并通过控制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来保护和加强这种剥削和压榨。这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故事,而且在许多后发资本主义国家,这些故事还每天都在重演,不是马克思等社会主义思想家编造出来的。作为对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正常和正当反应,工人阶级进行了英勇的反抗,而马克思等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则为他们的斗争提供了精神武器。今天看起来,马克思主义显得有些偏激和片面,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它却同工人运动本身一样,具有足够的历史合理性和正义性。

  资本与劳动各自的历史演化

  以上我们探讨了资本与劳动的“初始关系”,在这种初始关系中,资本和劳动都分别是从狭窄的、简单化的意义加以定义的,即“资本”是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而“劳动”则是指直接生产的劳动者即典型意义上的产业工人、监领工人的劳动力,一种以运用体力和简单生产技能为主的劳动力。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初始关系和狭义定义,反映了早期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劳资关系的实际情况;从逻辑分析的角度看,这种初始关系和狭义定义,通过抽象分析,突出了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和区别,而忽略了资本和劳动各自向对方演化的趋势。

  一、资本与劳动的区别是其相互作用的前提

  马克思和古典经济学家都会承认资本与劳动的相互作用:资本离不开劳动(即使是资本家本人的劳动),劳动也离不开资本(即使是劳动者本人的资本),两者只有结合起来,现实的生产过程才会出现和进行下去。马克思和古典经济学家也都会承认资本与劳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首先,资本转化为劳动。资本家预付工人一笔货币,工人用它来购买生活资料维持自己和家庭成员的生存,并再生产出劳动力来。此外,资本家可以进行一定的教育投资,提高工人的知识和劳动技能水平,从而获得更高质量的劳动力。

  其次,劳动也可以转化为资本。按马克思的说法,劳动可以创造出新的财富和剩余产品,资本家把这部分剩余产品转化为新的资本;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是劳动的物化,是死劳动。古典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虽然否定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但他们也认为,工人可以通过勤奋工作,挣更多的收入,将一部分积累起来转化为资本。

  但是,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前提是两者之间的区别,因此,马克思和古典经济学家肯定都会否定劳动就是资本、资本就是劳动这种直接的同一性,他们肯定不会接受劳动资本、人力资本、知识资本这类取消了资本与劳动对立、消除了两者的边界、混淆了两种含义的“混乱的”概念。尽管亚当?斯密等人也经常把劳动力或人本身纳入资本的范畴,尽管马克思也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将成为最大财富的说法,但是,他们在原则上均坚持资本与劳动的本质区别,取消这一区别,也就等于抽掉了古典经济学家和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大厦的基石,这些理论大厦就会轰然倒地。

  二、劳动和资本各自的历史发展

  1、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的发展

  在农业文明时代,物质生产劳动主要是一种以体力为主的简单劳动,知识在其中的作用很有限:直接生产劳动者固然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很低,就是专门从事智力工作的知识分子,绝大部分人和绝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宗教和哲学等非实用性的、“形而上”的研究,自然科学极不发达,即算有,也很少运用于直接物质资料生产过程。

  在工业文明时代,知识成为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具体表现为科学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即以机器体系为代表的先进生产工具的发展和使用,因此,谁能够拥有这些先进的生产工具,谁就掌握了最主要的生产要素,谁就会在生产过程中占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占就业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仍然从事简单劳动,成为机器体系中的一个被动的环节。虽然全部简单劳动之总和在整个生产体系中(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工业中)是非常重要和不可缺少的,但单个工人的劳动则是无足轻重的,因此,在没有组成工会之前,单个的工人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十分被动和软弱的地位,资本与劳动的区分和对立就是建立在这种历史状况的基础上的。

  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时代的劳动可以归结为一种旧式的劳动,两者的区别在于,少数人所创造的知识在农业文明时代还没有应用于直接生产过程,而在工业文明中得到了应用,但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总劳动结构中,两者都以简单劳动为主,都以简单劳动者占劳动人口的绝对的多数。

  信息和知识文明时代,则出现一种新的劳动形态,这时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更为全面和更为深刻的运用,以至劳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已由简单劳动者变为复杂劳动者、由蓝领工人变为白领工人;不是少数人的智力和知识及作为其物化的生产工具,而是绝大多数人的智力和知识,成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成为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主导力量。

  这种新型劳动的出现,使它的对立面即资本也改变了自己的形态。

  2、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发展

  20世纪中叶,传统的以物质资本为主导原则的经济学受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难解之谜的强烈挑战。

  (1)现代经济增长之谜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计算,从1929—1957年,美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大大快于物质资本投入的增长速度。“大量的估计数字表明,国民收入的增长比国民资源的增长要快……与用于产生收入的土地、实际劳动量和再生产性资本的数量三者结合起来的数量相比,美国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速度要高得多。而且,最近几十年间,从一个商业周期到另一个商业周期,两个增长之差变得越来越大。”比如,尽管美国农业的投入并没有实质性的增加,而产出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那么,这个巨大的差值、差率和差额是怎样产生呢?

  (2)库兹涅茨之谜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发现,在美国经济增长的同时,其资本形成的速度却相对下降了,这就是说,相对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美国的净资本形成却在减少。例如,美国资本与产出之比,1869—1888年间是3.2∶1,1909—1928年间是3.6∶1,而1946—1955年间却只是2.5∶1。“换言之,在最近几十年中,更多的产出是用较少的资本生产出来的。”国民收入中由资产所创造出来的份额从大约45%降至25%,而在劳动工时相对降低的情况下,归于劳动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却由55%提高到75%。那么,这部分贡献是怎样产生的呢?

  (3)工人收入增长之谜

  20世纪以来,美国和西方国家工人实际收入水平普遍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劳动工时却大大缩短了:1900年—1920年,工作时间减少37%,而收入却增长34%;1920年—1940年,工作时间减少20%,而收入却增长35%;1940年—1970年,工作时间减少了17%,而实际收入增长了37%。从1900年至1909年期间,雇员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约占55%,而在1970年则占了75%。与此相反,财产所有者收入从24%降至8%,租金收入从9%降至3%,净利息从5.5%降至4%。当然可以用工人阶级的斗争和资产阶级的让步这种政治原因来加以解释,但除此以外,还有没有纯经济原因在起作用?

  (4)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缩短之谜

  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以后,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的个人收入差别呈现出逐步缩小的趋势。当然可以用累进税制和公共转移支付等第二次分配来加以解释,但是否有更加深层的原因和必然性呢?

  舒尔茨等人认为,以上这些谜,绝不能仅仅用资金的投入,也不能用就业人数和劳动工时的增加来解释,而只能用“人力资源质量的改进”来解释。这就是说,高质量的劳动力、“知识、技术、有关工作机会的信息以及移民方面的投资”的提高,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来源;这种新型劳动力,舒尔茨等人称之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

  为什么要把高质量的劳动力称为“人力资本”,以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力呢?原因如下:

  第一,同物质资本一样,人的知识、技能等质量因素的形成和维持都要花费成本,这一成本要高于形成和维持普通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费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的简单劳动力只需很少的费用就能维持,但高质量的劳动力则需要接受长期的教育和培训,而教育和培训需要较多的投资。自20世纪以来,各国政府和劳动者本人花费在教育上的投资在不断增长。美国劳工教育资本存量,按1956年美元价值计算,在1930—1957年间由1800亿美元上升到5350亿美元。

  第二,同物质资本一样,人们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是为了获得将来更大的收益而放弃了眼前消费和眼前收入,这种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机会成本比较高,比如为了完成大学教育,就必须放弃不上大学而马上就业获得的收入。相对而言,简单的劳动力则不具备这种特征。

  第三,与物质资本一样,知识、技能、智慧、创造力等等具有稀缺性,在劳动力市场上求大于供,可以获得较好的价格,与此相反,简单劳动力则不具有稀缺性,且供大于求,在价格谈判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第四,与物质资本一样,高质量劳动力具有较大的生产效率,能够创造较多的财富,因此,理所当然也应该得到较高的收入,与此相反,简单劳动力则只有较低的生产效率,因此收入也较少。

  由于有了人力资本的理论,上述经济之谜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理解:从1929年—1957年,美国经济增长中有20%来自教育,而工人收入的增长和个人收入分配差别缩小的根本原因,也是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

  国外有关专家曾研究过教育对提高个人劳动生产率的作用,认为相对于未受教育的人来说,小学教育能提高人的劳动生产率43%,中学教育能提高108%,大学教育能提高300%。换句话说,大学毕业者的劳动生产率是未受过教育者的4倍,是受过小学教育者的2.8倍,是受过中学教育者的2倍。

  一些经济学家依据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对近一百年西方经济增长进行了分析。以美国为例:荷兰经济学家蒂恩贝尔通过计算认为,美国在1870~1914年间,粗放性因素(资金、劳动力投入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约占73%,集约性因素(技术、管理等)的贡献率只有27%;而美国经济学家丹尼尔逊对1929~1982年的美国经济进行定量分析则表明,美国人均实际国民收入的增长中已有55%是知识进步因素所作的贡献。二战后日本的情况是:1960~1973年,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3%;1969~1984年这个贡献率是58.6%;1982~1986年是60%。表13—1中的西方主要国家技术进步的贡献率在二战以后都达到很高的比例,平均达60%以上,即超过实物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国家(年份)

  国民收入增长速度

  劳动贡献率

  资本贡献率

  技术贡献率

  日本(1953~1971)

  8.81

  21.0

  23.0

  55.2

  美国(1948~1969)

  4.00

  32.5

  19.7

  47.7

  法国(1950~1962)

  4.70

  9.6

  16.8

  73.6

  联邦德国(1950~1962)

  6.27

  21.8

  22.4

  55.7

  意大利(1950~1962)

  5.60

  17.1

  12.5

  70.4

  英国(1950~1962)

  2.38

  25.2

  21.4

  53.4

  3、人力资本的定义

  人力资本,由于它主要通过教育途径而形成和获得,因而又可以称之为教育资本;由于它的主要内容是信息、知识,因而又可称之为信息资本、知识资本;由于它的非物质性,因而又可称之为精神资本、无形资本;由于它与体力、简单劳动力的区别,因而又可以称之为智力资本。

  在所有这些称号中,知识资本、人力资本最为贴近,在全世界也叫得最响,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教育资本、精神资本、无形资本、信息资本、智力资本等概念都只是反映了人力资本的形式、外部特征,知识资本则反映了人力资本的内容;第二,信息经济、信息时代、信息文明等概念,作为工业经济、工业时代、工业文明之后的过渡阶段,被知识经济、知识时代、知识文明所取代,知识、知识经济又把信息、信息经济扬弃地包含于自身之中。知识成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生产力和财富,整个经济都建立在知识的生产、使用、交换和分配的基础上。

  现在可以正式对人力资本或知识资本加以定义了。

  (1)人力资本是指“个人的生产技术、才能和知识”(萨洛,1970);是“居住于一个国家内人民的知识、技术及能力的总和,更广义地讲,还包括:首创精神、应变能力、持续工作能力、正确的价值观、兴趣、态度以及其它可以提高产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人的质量因素。”(M.M.麦塔,1976)我国学者李建民将人力资本定义为“存在于人体之中的、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上述定义突出了人力资本两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它是人的“知识、技术及能力”等质量因素,而不是体力等简单劳动力;第二,它不是泛指一切知识、技术和能力,而特指“具有经济价值”的、“可以提高产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知识、技术和能力。

  (2)狭义的、直接的人力资本是指具有直接市场价值和经济意义的知识、技术和才能;广义的、间接的人力资本是指一切直接或间接、现实或潜在地具有市场价值和经济意义的知识、技术和才能。

  具体而言,狭义的、直接的人力资本是指已进入市场或者马上能够进行市场运作的、可以提高产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和才能。一般来说,这些知识、技术和才能或者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经济可行性,能够取得直接的产出、增值和利润,或者拥有相当的市场需求和顾客群。这是它们成为人力资本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仅仅具有客观条件还不够——由于人力资本直接存在于人身上,与它的主体、所有者有直接的同一性,是直接为它的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因此,如果所有者本人没有关于人力资本的自我意识、没有把它投入运营并获取利润的市场观念、没有基本的运营能力,那么,这些知识、技术和才能对它的所有者来说,就不具有资本的意义。可见,知识、技术和才能的所有者本身的产权意识、市场意识、经营意识,是构成人力资本的主观条件。否则,这些知识、技术和才能就会被他人(比如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家)当作简单劳动力加以廉价使用,并因此而获得巨大的超额利润。这可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剥削。

  广义的、潜在的人力资本,指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不具备,很难或暂时不能进入市场、不能提高产出和促进经济增长、不具备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和才能,或者说,在这种知识、技术和才能与物质财富和经济效益之间,有太多中间环节,以至它们只具有间接经济价值,因此又可以叫做间接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固然肯定是人的知识、技术和才能,但并非一切知识、技术和才能都直接具有人力资本的意义。比如许多哲学、宗教、道德、艺术、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知识并不能带来直接的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这些知识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也往往是赔本的。但不能说它们就不重要或根本不具有人力资本的意义,因为第一,这些知识是那些实用型知识的理论基础或精神背景,从历史上看,后者大都是从前者中分化出来的;第二,这些知识、智慧从整体上提高了人的基本素质、扩展了人的视野和精神境界、熏陶了人的气质和情操,从而间接地提高了人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第三,随著人的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这些知识作为商品也会获得越来越多的顾客和消费者,从而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实际上,凡是成了经典的哲学、宗教、艺术和理论科学作品,都是畅销书、常销书,只不过他们的作者已经享受不到它们带来的经济利益了。

  对人力资本作这种区分具有非常大的经济意义:人们在对人力资本进行运营时,要进行深刻的市场分析,选择那些在现阶段具有市场需求并能够运用于直接生产过程的知识、技术和才能加以运营,以获取近期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要投资于那些对于未来发展具有重大价值的知识、技术和才能的生产,以获取远期的经济利益。不论对于一个国家,或是对于一个企业,还是对我们每一个个人,都必须确立这样一种人力资本的发展战略。

  4、人力资本的构成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和才能”,可以发现它们是由以下四个基本方面组成的:

  (1)经营管理性人力资本。这一部分人力资本,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隐匿在物质资本概念中,后来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叫做“企业家才能”,也可以简称为“管理资本”、“结构资本”,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计划、决策、组织、沟通、领导、指挥、协调、控制、市场分析、价格谈判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和才能。无论是在传统工业经济中,还是在知识经济中,这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本。

  (2)科技性人力资本。这是整个人力资本的内核部分,也即狭义的“知识资本”,是直接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及经济效益的科学知识、专利、生产技术和工艺、劳动技能等。在工业经济时代,这部分资本隐匿在物质资本和劳动力等概念中;在知识经济时代,它们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成为“第一生产力”,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核心和基础。

  (3)价值导向性人力资本。这部分人力资本是宗教、哲学、价值观、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既包括勤奋、节俭、理性、创新精神、冒险意识、自我现实需要等个体性人格素质(马克斯?韦伯称之为“新教伦理”),也包括诚实、合作、信任、团队精神、职业道德和责任感等群体性人格品质(科尔曼、福山等人称之为“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科尔曼指出,除了人的技能和知识之外,人力资本还有很重要的部分,那就是个体和他人共事的能力,即人们为共同目标而一致努力的能力;而福山则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在社会或其下特定的群体之中,成员之间的信任(对彼此常态、诚实、合作行为的期待)普及程度,这种社会资本与其他人力资本不一样,它通常是经由宗教、传统、历史习惯等文化机制所建立起来的。这种资本不仅对于减少冲突、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对于凝聚力量、增加产出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上的社会资本,人们又称之为“道德资本”、“精神资本”或“文化资本”。

  (4)综合性人力资本,指企业或个人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形成的品牌、信誉、形象以及顾客的忠诚和满意、注意力和偏好等无形资本,这种资本是前述三种人力资本的统一和协同发挥作用的结果,没有前三种人力资本长期的运营,是不可能形成此种资本的,而此种资本一旦形成,反过来会给企业或个人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有人把这种资本称之为“顾客资本”或“市场资本”。

  在诸多关于人力资本结构的分析中,还有“健康资本”、“迁移与流动资本”等提法,我们认为,它们或者只是人力资本的条件,或者可以归并于前四种人力资本,而不能成为独立的人力资本。

  健康,如果仅指生理、身体的健康,则不能构成人力资本,正像体力、简单劳动力不能称为人力资本一样。健康固然是人力资本的先决条件和自然基础,但它对直接提高产出和经济效益意义不大,因为在现代医疗、保健条件下,人的健康状态普遍提高,而且知识生产过程和知识化的物质生产过程对人的体力的要求并不特别高。健康的重要有二:一是对人力资本构成一个否定性限制,即如果失去健康,身陷疾病,那么一切人力资本都是无用的;二是对生活、生命的价值很高,远远高于对直接生产过程的经济意义。现代医学和心理学进一步提出“精神健康”、“心理健康”、“人格健康”概念,这种健康倒真是一种人力资本,只不过它完全可以归入上述第三种人力资本即价值导向性人力资本之中。

  关于迁移和流动资本,舒尔茨等人指劳动者因为地理位置和职业位置的移动而获得更高的收入。这种善于通过地理位置和职业位置的移动而增加收入的能力,正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经营管理能力,属于经营管理性人力资本。

  劳动资本化和资本劳动化

  从上述对复杂劳动和人力资本两个概念的论述中可知,相当一部分人力资本就是复杂劳动,如劳动性营管理和全部科技劳动,而全部复杂劳动都是人力资本,这两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现代经济中,经营管理活动具有二重性,就其代表资本而言,它是资本活动或投资活动,本书将其称为资本性经营管理;就其代表劳动而言,它又是一种复杂劳动,本书将其称之为劳动性经营管理。我们来看一下劳动与资本是如何向对方转化的。

  一、劳动与资本各自向对方演变

  1、劳动向资本演变

  劳动由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向以复杂劳动为主,复杂劳动、知识劳动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知识、技术、才能成为大部分新增产出、物质财富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在这个意义上,知识、技术、才能具有了资本的基本特征,并且对物质资本有日益强大的替代功能和替代效应。

  2、资本向劳动演变

  由于知识、技术、才能具有潜在的和现实的经济价值,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纷纷向人力资源的开发、教育、科技领域投资,于是,物质资本大规模地向劳动者身上转化。自20世纪初以来,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劳动者身上积累了巨量的人力资本。按舒尔茨的计算,美国劳工“教育资本”的存量,按1956年美元价值计算,在1930—1957年从1800亿美元上升到5350亿美元,所估算出的劳工“教育资本”收益增长约占该时期经济增长的1/5。与此同时,赋有人力资本的雇员的收入也相应提高,到1970年时,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已由1909年的55%上涨到75%,而纯粹的物质资本收入和财产占有收入由45%下降至25%。按这个增减速度估算,到2000年时,人力资本收入应占国民总收入的87.5%,而物质资本收入仅占12.5%。

  原来,劳动和资本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劳动和资本这个对立著的正题和反题,已形成一个历史的合题——人力资本,或者也可以叫做“劳动资本”。

  这个过程可以图示如下:

QQ图片20211207211641.png

      说明:箭头表示相互依赖、互相作用以及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从劳动和资本各自的构成来看,它们各自已经把对方包含于自身之中了,即使是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在总劳动中也存在著具有一定人力资本意义的复杂劳动,这正是后来劳动与资本得以相互转化的基础。

QQ图片20211207211714.png

      说明: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复杂劳动即人力资本不占主导地位,简单劳动和物质资本占主导地位。前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约占20%左右,而后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约占80%左右。这是工业经济为主的历史阶段。   

QQ图片20211207212300.png

      说明:在发达资本主义阶段,复杂劳动即人力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已大为上升,而简单劳动和物质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则大为下降。双方处于某种均衡状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均占50%左右。这是半工业经济半知识经济历史阶段。

QQ图片20211207212334.png

      说明:20世纪末以来,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已进入晚期发展阶段,其显著的标志是就业人口的70%以上都是复杂劳动者,而复杂劳动或人力资本对经济的贡献也超过了70%。这是一个以知识经济为主的历史阶段。相比之下,从事简单劳动的就业人口,以及简单劳动和物质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的比例,已降至30%以下。

  从理论上推演,资本与劳动重合的部分会越来越大,以至最终出现劳动与资本的完全统一:

QQ图片20211207212544.png

      说明:这时,“资本”被消灭了,但同时,“劳动”(狭义的、谋生意义上的、经济意义上的劳动)也被消灭了,那时,正如马克思所热情展望的:劳动(作为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成为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成为目的本身,而投资活动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一方面。这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了,而可以称之为人本主义社会,也就是马克思当年所展望的共产主义社会。

  不过,这样的理想社会是很玄妙的,离我们还是非常遥远的。实现这一理想,至少必须具备这样一些历史条件:

  (1)生产高度发达,物质财富充分涌流,全人类都可以充分地满足其物质需要,对物质财富、“财产”的争夺和私人占有已毫无必要了,因此,物质财富的私有制也将被消灭。

  (2)在物质财富生产领域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也没有了。因为生产力发展到这种高度,人类只需要用一小部分时间和精力就能生产充分富足的、能满足所有人需要的物质产品,这一任务,由为数不多的一些巨型企业就可以有计划地完成,而且电子信息技术肯定能发展到这种高度,以至全体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由一个中央处理器整理出来。

  (3)由于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消失,商品、货币、资本等等自然也就成为过时的东西。

  (4)取“劳动”、“资本”、“物质财富”的生产而代之的是“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本身的生产”。在这一全新的历史阶段(马克思称之为“真正人的历史”,而把之前的历史称为“人类史前史”),也许“财产”、“财富”、“劳动”、“资本”、“公有制”、“私有制”、“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经济必然性”等等概念都不适用了,将有完全新的理论和概念来描述和理解那个社会。

  至于我们现在,还不得不回到劳动与资本的现实关系中来。

  二、劳动与资本的矛盾依然存在

  不管是在工业经济背景下,还是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区别和矛盾还是存在的:

  1、简单劳动和物质资本的区别和矛盾

  简单劳动不具备人力资本的性质,即使在知识经济高度发达的未来,也很难绝对消灭简单劳动。物质资本的地位虽然下降了,但仍然是物质资料生产和知识生产的重要条件,仍然拥有很大的剩余索取权。在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存在简单劳动和物质资本的矛盾。至于不发达国家,那么,这个矛盾则依然是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

  2、物质资本与复杂劳动(人力资本)的区别和矛盾

      应该说,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这是主要的矛盾:双方都在争夺经济生活的主导权——物质资本还不会轻易在放弃其曾经拥有的王者地位,而人力资本则咄咄逼人,要求取而代之,并获得绝大部分利润。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两者又是互相依存的。目前,有一些宣传知识经济的作品,给人的印象是,仿佛知识经济、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等等能够凭空变出物质产品来,仿佛有了信息、科技、知识产业,传统的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初级服务业)都不需要了,这是一种很大的误导。所谓知识经济,绝不是凌空独立的,在人脑或电脑中能够独立完成的,而是指整个经济包括物质经济,都建立在知识的生产、流通、交换和分配的基础之上;使科学、技术、知识,更快地转化为物质生产;使物质生产不再依赖于自然提供的非再生能源,而是依赖人类科学技术本身能够控制的再生性能源;整个生产过程虽然从根本上讲是一种高科技知识物化的过程,但最终产品毕竟是用物质因素生产出来的,不管它们的体积多么少、它们的质量多么高、它们的能量多么大,它们毕竟脱离不了物质存在形态。因此,传统物质资本(包括土地、资源、能源、物质设备、资金)仍然在物质生产过程中起不可或缺的作用,就是知识本身的生产过程,也离不开这些客观条件。于是,物质资本与复杂劳动(人力资本)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便展开了:可能依然是物质资本雇佣复杂劳动(人力资本),也可能是复杂劳动(人力资本)雇佣物质资本,也可能是双方之间互为雇佣、平等合作。

  3、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人力资本)的区别和矛盾

      简单劳动因为其不具备人力资本的性质,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不过,由于知识经济条件下简单劳动的数量很少,此一矛盾及由此而产生的体力劳动者与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不会太突出。但在发展中国家,这一矛盾是很突出的。

  4、物质资本本身之间即大物质资本与小物质资本之间的矛盾

      这一矛盾在工业经济时代较为激烈,在知识经济时代较为缓和。

  5、复杂劳动本身之间即小人力资本与大人力资本之间的矛盾

      这一矛盾在工业经济时代较为激烈,在知识经济时代,随著整个科学文化教育的普及、人力投资趋于平均化,人力资本的差别将会相对缩小——这种差距不再取决于出身、家庭地位、阶层差别、民族差别等种种限制教育机会均等的外部条件,而取决于先天素质和后天努力,其中后天努力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否认,在人力资本普遍提高的过程中,尤其是在物质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的过渡阶段,富有物质资本的家庭会把相当多的物质资本转向人力投资,从而使其家庭成员获得较高的人力资本,而相对贫困的家庭在这方面投资较少——虽然人力资本积累最重要因素是后天的努力,但毕竟优越的外部条件更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而恶劣的外部条件则会对人力资本的积累构成很大的阻碍。因此,在这种时代转换或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由于先前历史过程的延续,会形成一种先赋性的、起点上的不平等。好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主要是人本身才能之间的竞争,而人本身才能的竞争,首先取决于人本身的努力,这种努力会克服客观条件的相对不利——应该说,这是有史以来一种最公平、最人道、最富有生产性的竞争,这是最能消除制度性不平等(权利不平等)而确保平等,同时又是最能消除平均主义(结果平等)而确保自由、个性和创造性的一种竞争。

  三、劳动与资本的现代定义

  由于复杂劳动的普遍发展及其对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的主导作用,由于“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知识资本”这种新型资本形态的出现,我们就必须改变资本和劳动的初始定义以及两者的初始关系,而发展出一种现代定义和现代关系。

  记得我们曾对资本有一个这样的定义:资本是商品—市场经济和手工业—工业文明条件下私人所有的、与自由劳动力相结合的生产资料。在这一定义中,资本基本上等同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只是隐蔽地包含在物质资本之中:“经营管理”包含在“资本的所有”之中了,知识劳动及科学技术也包含在生产资料、生产工具中了,与此同时,“劳动”也基本上指简单劳动者、蓝领工人所从事的简单劳动或熟练劳动,如果劳动者身上也具有人力资本因素,那在经济分析中是忽略不计的。于是,资本与劳动简化为物质资本与简单劳动的关系,而且两者处于一种对立的、紧张的状态,而人力资本和复杂劳动则仿佛消失不见了。

  人力资本和复杂劳动正是在劳动与资本这种古典的初始关系中生长起来的:它们作为整个生产体系中否定性和创造性的因素而发展壮大,终于由依附性的,虽然是最先进的但在总劳动和总资本中却是次要的因素,变成独立的、在总劳动和总资本中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要素。

  于是,我们有必要对资本和劳动加以重新定义:

  资本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和信息知识文明条件下能带来较高产出和利润的生产要素,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但以人力资本为主导。劳动则指对信息、知识、技术进行创造、加工、经营、管理并转化为物质生产的过程,包括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但以复杂劳动为主导。

  与古典的初始定义相比,现代定义既有很大的拓展,又有一定的连续性:

  (1)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并不仅指生产资料,而且包括经营管理、科学知识和技术、专门的和稀缺的劳动技能等生产要素,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能够带来更高的产出和利润。而且与货币、生产资料等物质资本比起来,人力资本是更为重要的资本。

  (2)古典、初始意义上的资本利润,有一部分来自对工人的剩余劳动的索取:由于产业工人占就业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即算资本从某一个单个劳动者那里只索取微乎其微的剩余价值,总的结果却是一个庞大的数目。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利润,则主要来自人力资本本身的生产性和创造性以及物质资本的“利息”部分和“风险利润”,来自于简单劳动的部分大为减少:因为简单劳动力、蓝领工人在总劳动人口中的比例将越来越低——从1/2降到1/5、1/8、1/10以至更低的比例,因此,即算对某一个单个简单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索取更多,但总的结果仍是数量很小的,更何况,简单劳动已不再生产出什么剩余价值了。

  (3)由于人力资本这一中间物的出现和壮大,劳动与资本由对立走向统一,两者结合为一个新历史合题、新的统一体:“劳动化的资本”或“资本化的劳动”。对于理解劳动与资本这种新的历史关系具有十分关键意义的环节是:复杂劳动、知识劳动就等于人力资本、知识资本。两者是同一个东西,只不过从劳动和资本不同的角度加以不同的称呼而已。

  一般而言,劳动是指一种运动状态,而资本乃指一种静止状态:劳动是一种“活”的运动著的资本,而资本是一种“死”的、凝固的劳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复杂劳动和人力资本,那么,它们两者的区别不过在于:

  (1)复杂劳动是一种运动著的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是一种静止的复杂劳动;复杂劳动是人的知识、技术和才能等人力资本的使用和运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又凝结为、结晶为更高的知识、技术和才能等人力资本。

  (2)复杂劳动概念侧重于描述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表现为有用财富(知识、货物、服务)的积累,而人力资本概念则侧重于描述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交换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表现为货币财富的积累;复杂劳动追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人力资本追求利润率的提高。

  一切复杂劳动都具有人力资本价值。即使是远离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的高远的、脱俗的、形而上的精神创造活动,由于它们与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有著千丝万缕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关系,因此也多多少少地、现实地或潜在地、直接地或间接地具有人力资本的意义。

  一切人力资本都是复杂劳动的产物。某些非常特殊的“人力资本”(如美貌、特异功能、文艺或体育的天赋等),如果仅仅是父母给的、纯自然的产物,而没有经过有意识的开发、培育和塑造,尤其是其所有者本人没有产权意识、投资意识和经营意识,那么它们就始终是一种原始的、粗糙的东西,只能像土地一样获得某种“级差地租”或像简单劳动力一样被人雇佣、利用和剥削,而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力资本。

  从本质上而言,人力资本价值的高低,除物质资本的投入因素外,主要取决于复杂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取决于复杂劳动的独特性和创造性。越是高级的、复杂的、独创的复杂劳动,就越具有高级的人力资本价值。

  但是,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由于人力资本的交换不完全取决于人力资本本身包含的价值,而同时取决于对人力资本的供求关系,取决于大众消费者、顾客对人力资本的需求档次、水平、类型,因此,人力资本价值高,未必价格也高,而人力资本价值低,未必价格也低——人力资本和精神产品也正像物质资本和物质产品一样,往往优质的商品,由于市场需求较小,其价值便被低估,而次优的以至一般的商品,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其价值便被高估。这种价格与价值悖离的反差现象,只能随著消费者、顾客的需求水平、消费水平、欣赏水平、接受水平的提高而逐渐消失。

  劳动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根据前面文章的论述,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复杂劳动成为一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知识、技术和才能成为一种最大的生产力,劳动对于资本在历史上第一次从总体上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那么,为什么不实行由全体劳动者共同支配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呢?为什么不取消商品、货币、资本这些历史范畴,反而却把复杂劳动称之为“人力资本”、“知识资本”,把劳动归结为资本,这不是使资本普遍化和泛化了吗?这不是让资本主义获得了更加广阔的统治范围和发展天地了吗?

  ——社会主义理论家如是问。

  这个问题提得好,也符合社会主义理论家一贯的思维逻辑。

  一、私有制、市场经济的长期历史合理性

  我们姑且按照社会主义理论家的思路进一步推演如下:西欧或美国的的某一社会主义政党通过选举掌握了政权,广大选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白领劳动者、知识劳动者)都赞成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开展起来,私有财产和资本所有权被剥夺,一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并按统一的中央计划进行全社会的生产,商品货币关系也趋于消亡。不错,这正好是当年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有人高呼,知识经济和互联网络打开了通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大门!

  可是,为什么那里至今还没有任何动静?为什么连主张混合所有制的民主社会主义运动和追求劳资共决的工会运动,自最近几十年以来,准确地说,自进入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以来,却表现出明显走下坡路的迹象,仿佛它们的黄金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难道知识劳动者(有人称之为“新工人阶级”)没有任何阶级意识而甘愿永久地承受资本的统治和剥削吗?难道西方发达国家,真的已经永远失去了革命的主体和动力了吗?

  还是让我们老老实实地回到马克思:在根本的历史条件还不具备时,不可能实行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包含的种种潜力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之前,资本主义是不会灭亡的。  第一个根本的历史条件: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人们不再为了争夺生活必需品而展开斗争,因而私有制也没有必要存在了。应该说,这个条件,就是在最发达的工业国家和步入信息知识文明的先进国家也不具备。知识经济出现只是打开了通向创造这一条件的门坎,但是现有知识经济的发展程度,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先进国家的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问题。考虑到世界上还有5/6的国家和人口仍处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时代,而在全球经济、信息、知识、商品、资本和劳动处于一体化的互相作用的前提下,即算那些先进国家率先实行社会主义,也会作为一种“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而被世界市场所吞噬——发达的资本向不发达国家转移和不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向发达国家转移,会使发达国家也永远处于某种物质匮乏状态,会使公有化和计划经济的努力流产,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又会复活。如果要让全球60亿人口(据保守的估计,21世纪中叶,全球总人口将达到150亿,而且新增人口中大部分为贫困人口)都达到现在发达国家人口的生活水平,那么地球上一切可用的非再生性资料和能源都会被消耗光!知识经济(一种开发和利用再生性资源和能源、使物质财富的生产建立在永久性基础之上的经济)实在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为了促进这种经济的发展,就必须确保“知识”这种宝贵的、稀缺的资源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就必须鼓励人们不断地去进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就必须进行充分的竞争和合作——而所有这些,都要求私有制和建立于其上的市场经济作为其制度保障。可以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知识经济仍然是一种以私有制经济和市场经济为主的经济,公有制经济和计划经济只能作为其补充而得到存在和发展。

  第二个根本的历史条件:劳动者需求结构发生重大转换、人性水平有极大提高,用马克思的话说,物质需要不再成为人的主要需要,从而生产也不再建立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劳动即人的主体力量的发挥不再成为谋生活动而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人性中恶的因素受到根本抑制,人的道德水平根本改观;利己与利他的对立已经消失。这是主观条件。应该说,单有客观条件,并不能自动地带来社会主义。如果人们心中仍然有强烈的贪欲、物欲、占有欲、权力欲,如果人性中仍然具有强烈的攻击性、侵略性、破坏性,那么,即算人类的生产能力能够达到高度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物质需要的水平,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也是不可能的——它们必将因为人的主观条件不具备而陷入破产。很显然,当今人类,即使是最发达国家的人们,还远远没有具备上述主观条件,相反,工业经济和物质经济时代的逻辑、文化、精神、思想、价值、观念仍在深深地支配著他们,物质需要趋于餍足,但新的高级的精神需要并未形成,至少不占主导地位,新型人格远未形成;人的统一的生活被分割成为两块:为谋生而劳动(尽管已降至每周30小时左右)和无所事事的、无聊的甚至于病态的闲暇活动,而远远没有达到一种充满创造性的整合和统一。很显然,在这种条件下,贸然取消私有制和市场经济而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其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其结果必然是悲惨的。

  二、劳动资本主义的历史理由

  既然社会主义的根本条件仍不具备,既然匮乏和生存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既然私有制和市场制度仍然将是知识经济的基础,那么,“资本”、“劳动”这些范畴就仍然有效,而“资本劳动化”和“劳动资本化”,即物质资本通过人力投资转化为复杂劳动而复杂劳动通过生产经营转化为人力资本,就具有充足的历史理由:

  第一,既然私有制还有继续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既然人们(不仅是资本家,而且是劳动者)的私有观念和财产占有欲望还根深蒂固(实际上,劳动者的财产占有欲望从来没有被普遍地满足过),那么,物质资本就还有继续存在的合理性。不仅如此,在私有制下,劳动力本身也有一个归属和所有的问题,这一点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就已经解决,那时,工人已成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只不过劳动力总量过大而单个劳动力的生产率不高,因此,总体上对资本处于从属地位。知识、技术和才能这些高质量的、高生产率的劳动力,当然也有一个所有权的问题,而且除了某些集体共有的知识产权外,绝大部分知识、技术和才能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如果财产、财富,不仅指物质财产、物质财富,而且也指精神财产、精神财富的话,那么,知识、技术和才能正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私有财产或私人财富——不仅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这种财产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便激励人们加大人力投资,使这种稀缺的财富变得富裕起来,使这种财产得到保值和增殖,就是劳动者本人,这些在物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时代除了简单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这些刚刚由于所有权而得到实惠、由于拥有一种稀缺而典型的生产要素——高质量的劳动力而得到较高回报的“经济人”,是绝不会把自己这笔财产拿去充公,交由社会共同所有和支配的。由于不同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有较大差别,这些劳动者不可能结成一个“平均主义”的共同体来共同地、平均地拥有和支配生产资料和复杂劳动力本身(只有那些拥有同样简单的、同质的劳动力的劳动者,才会倾向于实行“共产主义”)。从理论上。可以设想出两种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模型:

  模型Ⅰ:资本雇佣劳动,这是早期资本主义和工业经济时代一种典型的形态,在知识经济时代,简单劳动密集型和物质资本密集型的产业、行业和企业,仍然会采取这种模式。

  模型Ⅱ:劳动雇佣资本。这种模式在早期资本主义和工业经济时代已零星地出现——合作社就是一种典型的试验。合作社的每一个成员都带入一定资金或生产资料,并且可以通过贷款或租赁、“雇佣”合作社以外的资本。合作社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实行以按劳分配和按劳分红为主的分配方式。当然,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半资本主义的——在资本主义大环境下,它也带有资本主义企业的基本特征:它与别的企业有明确的产权边界,而企业内部也有股权的差别(尽管不大)。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私有制和市场经济。

  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雇佣资本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只不过,这时的劳动已不再是简单劳动,而是高级、复杂的复杂劳动——几个或一批拥有雄厚知识、技术和才能的劳动者,凭著少量的自有资金,并贷款、借款或融入风险投资而获得客观的生产条件,很快地就能建立起一个高速发展的企业,并且赚取丰厚的利润。由于物质资本相对富裕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下降,而高质量的复杂劳动相对稀缺并在国民经济中起越来越大的主导作用,因此,在资本与劳动的谈判和合作过程中,劳动相对处于优势,而物质资本处于劣势——高级劳动可以很快找到物质资本,而物质资本,如果不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话,在发达国家内部就很难找到高回报的投资机会——除非有高质量的复杂劳动对它发出微笑。这与早期资本主义形成多么鲜明的对比:那时资本稀缺,劳动力过剩,资本可以随时抓到大把大把的劳动力,而劳动力虽然可以“自由选择”,却只能在饥饿和服从于某一资本的控制之间进行选择(这种情况在工会和集体谈判出现后有所好转)。

  问题是,这类“劳动雇佣资本”型的企业,与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企业,有著本质的区别,而与传统的资本主义企业则极为接近:(1)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不是劳动者整体地、共同地、不分彼此地占有,相反,不同的劳动者之间对企业拥有数量非常不等的产权,在这些企业中,个人的终极所有权即私人财产所有权是确定无疑的,只不过这些人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企业进行整体运营而已;(2)虽然物质资本在企业产权结构中地位大为下降,而高素质的劳动力则获得极高的地位,但与传统资本主义企业一样,仍然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股份制,企业成员按其掌握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及其对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贡献,而获得一定的股份,其中,拥有不同数量和质量的知识、技术和才能等无形资产的劳动者,对股份或股权的要求是不同的,对利润和收入回报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在企业中的责、权、利都是不一样的。

  第二,既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知识经济仍将是一种市场经济,那么商品、价格、货币、资本、利润、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市场仍是一些不可缺少的交换方式、运行机制、核算工具、竞争手段和评价指标。在这种总的、不可逾越的的历史背景下,如何确定“知识、技术、才能”及其运用即复杂劳动在整个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过程中的地位呢?如果复杂劳动在不依赖于物质资本的前提下,也能直接带来巨大的产出、效益和利润,如果不是物质资本雇佣复杂劳动,而是复杂劳动雇佣物质资本,如果大部分利润都回报给复杂劳动,而少部分利润只以“利息”或“租金”的方式回报给物质资本,那么,应当怎么来称呼这种比“物质资本”更具有“资本”性质的东西呢?

  在以上两段论述中,我们竭力回避“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劳动性资本”这些概念,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些概念已经蠢蠢欲动、呼之欲出了;正因回避这些概念,更显出这些概念的不可缺少,因为只有运用这些概念,才能说明正常的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过程。不错,把劳动当作资本,会带来一定程度概念上的混乱,但是,如果不确立“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劳动性资本”这些概念,那就会产生更大的理论混乱;前一种混乱是暂时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疏理,是可以理顺的,而后一种混乱则是破坏性的:人们既不能用传统的资本主义理论,也不能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来描述分析、阐释这种信息经济时代的市场经济和以人的复杂劳动为核心和主导的私有制经济,同时又不得不用那些已经不适用的分析框架和话语来勉为其难地言说,自然要陷入彼此矛盾和自相矛盾之中。

  我们的思路则是非常清晰和流畅的:既然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和利润这种客观核算工具、竞争手段和评价指标是不可缺少的,既然物质资本这种生产要素已退居次要地,而“知识、技术、才能”和复杂劳动已经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并成为主要的利润来源,那么,与其再纠缠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再争夺资本对于劳动或劳动对于资本的控制权,不如直接把“知识、技术、才能”和复杂劳动称之为“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劳动性资本”。这是一个历史合题,是劳动与资本的直接统一体。从此以后,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演化为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复杂劳动)、大人力资本(大复杂劳动)与小人力资本(小复杂劳动)以及人力资本(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矛盾。这当然是资本的泛化、普遍化,是资本的属性向劳动领域的扩张和普及,但同时,这也是劳动取代了物质资本的地位,是人的地位、劳动者地位的提高——劳动者因此而成为人力资本家、知识资本家,并因此而成为物质财富的拥有者。

  在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可以称之为早期的、初始的、传统的资本主义)之后,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就其以高质量劳动力为主要资本而言,可称之为“人力资本主义”;就其消除了资本与劳动的对抗性矛盾而使两者直接统一于劳动者一身而言,可以称之为“劳动资本主义”;就其资本的普遍化、人人均可成为资本家而言,可以称之为“社会资本主义”或“人民资本主义”。

  管理与人性

  任何一种管理理论、管理制度、管理方法都自觉或不自觉、明确或潜在地以某种人性假说为基础。历史上有多种人性理论,从价值判断的角度大体上可以区分为性善论、性恶论和性亦善亦恶论;从事实判断的角度大体上可以区分为“自然—物质—生理—经济人”理论、“社会—精神—心理—文化人”理论和“多层次需求人”理论。

  一、对人性的价值判断

  对人性的价值判断著重指出人性是好的、善的、美的还是坏的、恶的、丑的,抑或是好坏、善恶、美丑交织的。近代以来,意大利的马基雅维里、法国的拉罗什富科、英国的休谟等人都是鲜明的性恶论者。马基雅维里断言,“人都是忘恩负义的、易变的、奸诈懦弱的、趋吉避凶的、贪得无厌的。”拉罗什富科则认为人都是损人利己的,但却极力以无私的美德装饰自己。休谟提出了著名的“无赖假定”,认为每个人,尤其是政治家,本质上都是无赖,因此应当建立相互监督的社会机制。与此相反,人文主义者、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家,大都是性善论者。管理学家道格拉斯·麦格雷戈根据历史上这两种人性论,提出了著名的X理论和Y理论。

  X理论提供如下假设:

  (1)一般的人,天性就是好逸恶劳的,而且只要他们能够做到,就设法逃避工作;(2)因为人的这种厌恶工作的特性,所以对绝大多数人,都必须用强迫、控制、指挥并用惩罚相威胁等手法,使他们做出适当的努力去实现组织的目标;(3)一般的人,情愿受指导,希望避免担负责任,相对地缺乏进取心,而把个人的安全看得最重要。

  Y理论提供如下假设:

  (1)工作中消耗体力和脑力,正如游戏或休息消耗体力和脑力一样,都是自然的,一般人并非天生不喜欢工作;(2)外力的控制和处罚的威胁都不是促使人们为组织目标作出努力的唯一手段,人们在为承诺的目标的服务中,将会实行自我指导和自我控制;(3)对任务所作的承诺与完成任务后所得到的回报成正比,例如,这类回报中最为显著的就是自我满足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一回报的直接作用之一就是产生献身于组织目标的努力;(4)在适当的条件下,一般人不仅学会接受任务和承担责任,而且也会寻求任务和承担任务,逃避责任、丧失进取心、强调安全感,通常是后天经验的结果,并非是人天生的本性;(5)在解决各种组织问题时,大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具有运用相对而言的高度想象力、机智和创造的能力;(6)在现代工业生活的条件下,一般的人只是部分地发挥出了他们的智慧潜力。

  按照X理论,所谓管理,就是由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资金、原料、设备、人员等各要素的整合和组织以获得产出和利润,为此有必要用劝说、威胁、惩罚、奖励等办法去指导、监督雇员们完成被指定的任务。原则上,泰罗的科学管理,法约尔的行政管理,韦伯的科层管理,都是建立在性恶论和X理论基础之上的。

  泰罗指出了工人磨洋工的两个原因:一是人的天性趋于轻松随便,这导致“本性磨洋工”;二是人与人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思想和重重顾虑,这导致“故意磨洋工”。既然人的天性是在没有压力和动力的情况下就不会高度紧张地工作,为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就必须在诱之以高工资的同时加之以高的工作定额。

  法约尔把管理的要素归纳为五个: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其中每一个都是以对雇员的不信任为前提的;他所提出的十四条管理原则的针对性也是非常强的:分工、权力、纪律、统一指挥、统一指导、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报酬、集权、等级链(权力线)、秩序、平等、人员保持稳定、主动性、团结精神,除了“平等”、“主动性”两条,其余都是监督和管制工人的。

  韦伯认为科层制的基本要素有:

  (1)实行劳动分工,明确规定每一个成员的权力和责任,并且把这些权力和责任作为正式职责而使之合法化;(2)各种公职或职位按权力等级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指挥链或者等级原则;(3)根据通过正式考试或者训练和教育而获得的技术资格来挑选组织中所有的成员;(4)所有担任公职的人都是任命的,而不是选出的;(5)行政管理人员领取固定的“薪金”,他们是“专职的”公职人员;(6)行政管理人员不是他所管辖的那个企业的所有者;(7)行政管理人员要遵守有关他的官方职责的严格规则、纪律和制约。

  韦伯认为,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集权式行政组织能够取得最大的效率,在精确性、稳定性、严格的纪律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它比任何形式都要优越,因此,这种组织是对人进行绝对必要的控制的最合理的手段。

  麦格雷戈是Y理论的倡导者。根据这一理论,管理不是强制、管制人,而是为雇员创造机会、释放潜能、除去障碍、鼓励成长、提供指导的过程,其基本任务是促使雇员们通过实现组织目标来实现个人的目标,其具体方式是:

  (1)通过授权和委托,使人们从传统组织制度过于紧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拥有一定程度的可以支配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责任,实现自我需要;(2)通过工作范围的拓展,能够使得基层的员工更乐意承担工作任务,并为他们实现社会需要和自我需要提供机会;(3)通过员工参与管理和决策,使他们在事关自己的问题上能够发表意见,这不仅有利于员工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而且有利于把员工的创造力引向组织目标的实现;(4)通过对个人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所作的贡献进行评估,不但可以激励员工为组织做出更大贡献,而且能满足员工个人的自我实现需要。

  从Y理论出发,德鲁克提出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简称为MBO),它是德鲁克所发明的最重要、最有影响的概念,并已成为当代管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标管理的出发点是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认同,而不是老板或管理方单方面地把目标强加于员工。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种把个人需求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的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是平等、尊重、依赖、支持,下级在承诺目标和被授权之后是自觉、自主和自治的。目标管理不是一个机械的过程,而是一个有机的过程,类似于培育和浇灌树木。它的运行原则是通过个人的发展最终求得组织的平衡发展。就像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一场愉快的婚姻一样,个人保留了自己的尊严和自由,但同时要向组织履行职责。所有这些最终将有助于创造一个自由和人道的社会。德鲁克因此称目标管理为管理的哲学。德鲁克认为:组织的目的是使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组织不能依赖于天才,因为天才稀少如凤毛麟角;考察一个组织是否优秀,要看其能否使平常人取得比他们看来所能取得的更好的绩效,能否使其成员的长处都发挥出来,并利用每个人的长处来帮助其他人取得绩效;组织的任务还在于使其成员的缺点相互抵消。

  目标管理的第二步是把总目标层层分解为子目标,即通过专门设计的过程,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转换为各个子目标,从组织目标到经营单位目标,再到部门目标,最后到个人目标。在目标分解过程中,权、责、利三者得到明确,而且相互对称。这些目标方向一致,环环相扣,相互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目标体系。只有每个人员完成了自己的分目标,整个企业的总目标才有完成的希望。

  通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两个向度的结合,目标管理把管理者的工作由控制下属变成与下属一起设定客观标准和目标,这些共同认可的衡量标准,促使被管理者用目标和自我控制来自我管理,也就是说,由自我评估和控制,而不是由外人来评估和控制。目标管理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它使得我们能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由别人统治的管理,把客观的需要和可能性转化成为个人的目标,通过自我控制取得成就。这是真正的自由。

  但是Y理论和目标管理理论显得过于理想化,实践起来难度太大。于是,另一些管理学家力求综合X理论和Y理论,而提出所谓超Y理论。当代著名管理学家孔茨的观点可以说代表这种趋势,其要点如下:

  (1)个人的确以自我为中心,并且始终表现出嫉妒和多疑的特性,但人们在取得成就后,也会为他人的成就而高兴,并且也会经常表现出无私和甘愿为他人献身的方面;(2)个人会为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工作,但当人们接近满足的临界点时,他们就不再愿意积极地致力于特定的劳动;(3)个人会有惰性或好逸恶劳的倾向,但如果领导者能以富有想象力的方式,利用人们的自尊、物质欲望、地位以及人性的其他许多特征而去引导和激励他们,他们是能够受人引导和激励的;(4)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要求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生活和工作,但也肯定会有因不能忍受别人的干扰而要求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独自工作的情况;(5)个人只有通过组织和合作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如果能得到超过代价的利益,他很可能接受对他的个性的不言而喻的限制;(6)没有一般的人或相同的人,所有的个人都是不同的,而且个人本身也会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表现出不同的品质;(7)个人可能会对日常工作感到厌烦,显得不愿意负责任,但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具有应付挑战的能力,他们非常想了解一下自己最高水平的能力到底有多大。

  应该说,超Y理论接受了X、Y理论的合理内核,同时力求排除两者的偏颇,是一种更为合理的理论。

  以上介绍了几种基于对人性的价值判断的管理理论。当然,对人性的价值判断也来自于一定的人性事实,正如对人性的事实判断也一定包含了某种价值意向一样。

  二、对人性的事实判断

  对人性的事实判断致力于对人的本然、客观状态的认知,但由于实际上人们很难得出一种对人性的全面的、符合人的本来样子或真相的看法,而总是自觉不自觉、或多或少地以偏概全,把某种只具有有限真理性的观点夸大为绝对真理,这些所谓事实判断也就演变成为价值判断(意识形态),其中最著名的有三种。

  第一种是“自然—物质—生理—经济人”理论,其正确之处在于看到了人性中自然的、物质的、生理的、经济的方面,错误在于把这一方面夸大了,从而得出人是经济动物的结论。整个古典经济学便建立在“经济人”假说的基础之上。泰罗把这一观念移植到管理学中,认为人们干活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生存而挣钱,只要能够多挣钱,工人们就会拼命地干活。为了驱使工人们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定额,泰罗制定了差别计件工资制,对于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定额者支付高工资,而对于达不到定额者支付低工资。用工作定额和差别计件工资制鞭策工人拼命工作,是科学管理的一条重要原理。

  第二种是“社会—精神—心理—文化人”理论,是由行为科学学派及人际关系学派的代表人物梅奥等人提出来的。梅奥通过为期九年的霍桑实验发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等“经济需求”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而与人们的社会性需求有著密切的关联,由此他提出了著名的“社会人”假说:

  (1)不能把工人看成单纯的经济人,而要看成社会人,影响工人生产积极性的因素,除了物质条件外,还有社会和心理方面的因素,这就是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安全感和受人尊重等等;(2)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等不是影响工作效率的第一因素,工作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士气,而士气又主要取决于上下级之间和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状况;(3)与正式组织相伴生的还有非正式组织,这些组织是以人们的社会情感为联结纽带而结成的自发性群体,有其特殊的惯例、习俗和倾向性,无形地左右人们的行为。

  根据上述观点,梅奥认为管理者要倾听员工的意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工人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使正式组织的经济功能与非正式组织的社会功能保持平衡;通过提高工人的满足度来提高士气。

  第三种是“多层次需求人”理论,主要指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和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他们综合了前面两种观点,又加上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并把各种人类需要整合为一种由低到高的层级结构。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所皆知,此处不再介绍。赫茨伯格对这个理论的贡献在于,通过把它运用于企业管理研究而修正和补充了这个理论。赫茨伯格发现,公司管理中有一些因素,诸如公司政策与行政管理、监督、工作条件、人际关系、薪金、地位、职业安定和个人生活等等,只能成为不满意的因素而不起激励作用,换句话说,假如这些因素在工作中大量存在而且相当优越,便不致引起工人的不满,但这类因素的存在并不能使人们在思想上产生满意感,因而不能起到激励作用,然而缺少它们时,必然引起不满。因此这类因素可以称之为“保健因素”。与此同时,研究发现,有一些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因素,包括成就、赏识、工作富有挑战性、晋升和工作中的成长等等,可以使工人产生满意感,或者即使没有达到满意,也不至于产生不满。这类因素可以称之为“激励因素”,因为只有这类因素才具有产生满意感的能力。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与赫茨伯格的双因素论的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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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与赫茨伯格的双因素论的比较马斯洛和赫茨伯格的需求理论比较起前两种理论还是比较全面的,但在整个人性论范围内,它们又是片面的,因为它们没有考虑到无数前辈思想家已经反复指出过的人性恶的方面。

  三、性亦善亦恶论与多层次需求人理论的结合

  本文主张把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结合起来、把性亦善亦恶论与多层次需求人理论结合起来,这就是本文作者曾经在《悲剧人性与悲剧人生》一书第四章中所提出的人性假说。此处图示如下:

QQ图片20211207212733.png

      人性的要素和结构

  这个人性假说和模型比较全面地总结和概括了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丰富成果,具有较大的解释力,在管理学理论和管理实践中也是比较有效的。比如,企业管理中的激励机制,既要注重物质刺激,根据贡献确定收入差别,也要注重精神刺激,满足员工的自尊自主、自我实现等高级需要。再如,合理的管理制度当然在于激发人性中善的因素,尊重每个人的人格、需要、潜能,提倡公平竞争、合作互助,但鉴于人性当的确存在著诸如惰性、怒性、破坏性、侵略性等恶的因素,因此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互监督就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才能防止一些员工的机会主义行为(偷奸耍滑、搭便车、吃免费午餐等等),同时也防止管理人员的专制主义行为(以权谋私、滥用权力、铁腕统治等等)。

  劳动与管理关系的历史行程

  一、从劳动与管理的直接结合到劳动与管理的分离1、原始劳动与管理的直接结合

  原始劳动也包括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的方面,不过这种活动不是由专门的、脱离劳动过程的人承担的,而直接就是劳动过程的一部分。这倒不是说在原始劳动中就没有领袖和权威,而是说,领袖和权威是从劳动者中自然而然地被推举而产生的,他们本身就是最有经验、最勇敢、最有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他们自始至终置身于劳动过程之中,并且也像其他劳动者一样平等地分享劳动的成果;他们的地位和身份也不是终身不变的,其他更有经验、更勇敢、更有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会取代他们;自然,他们也不能独断专行,而要接受其他根据古老习俗和传统而享有民主权利的劳动者的监督和制约。

  劳动与管理的这种直接统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和必然的。当时的人类刚刚从动物中进化而来,个体的力量很弱,往往不如个体动物,因此无法独立生存,而只能抱成一团,以团体的力量战胜其他更凶猛的野兽。就是个体力量最强的人也不可能独立完成一次狩猎活动,而必须依靠他的同伴和整个团队;另一方面,“头儿”如果不身临其境、身先士卒,也不可能成功地组织和指挥任何一次狩猎活动。

  劳动与管理的这种直接统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是可能的和可行的。当时的劳动团队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因此信息、知识、技能的交流和整合可以是直接的、平行的、面对面的,决策过程也比较简单,团队成员之间的直接协作通常就可以解决劳动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用不著一个专门的、职业的管理机构进行高度集权的、自上而下的指挥和控制。

  把原始劳动与原始管理的关系还原到这种历史条件下来理解,一方面能使我们避免某种对原始民主的浪漫主义的向往,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种原始民主解体的历史必然性。

  2、管理与劳动的分离

  对管理与劳动相分离的原因可以作出如下分析:

  一是劳动分工与社会分工的客观需要。劳动分工使得整个劳动领域演化成为一个复杂的分工和交换的体系,劳动者即直接生产者即使能够直接控制他本人的劳动过程,也不能完全控制他的产品在市场上的交换过程。由于客观上必须有一部分人来组织和协调社会生产,这就产生了管理与劳动的第一步分离;商人最初自发地承担了管理的职能,后来由专门的市场管理部门和政府机构有意识地承担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管理与劳动的第二步分离是由社会分工即投资经营活动、社会管理活动和文化生产活动从劳动中独立出来推动的,这导致了所有权的集中,使普遍的、平等的私有制演变为特殊的、不平等的私有制,掌握大量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脱离直接生产劳动而成为专门的投资经营者和管理者,而减少或失去生产资料乃至失去劳动力所有权的劳动者,自然也就失去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他们成为被管理者。这是劳动与管理的更为深刻的分离。

  二是发展规模经济的客观需要。对于原始的小规模的劳动集体和后来的自耕农、手工业者和小商人,劳动与管理是直接统一的。但人类劳动和生产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这个层次和水平上。随著分工和交换的发展、所有权的集中,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和经营就不仅成为必要的,而且成为可能,进而成为现实。在几百人的手工业工场和在几个人的作坊中,对专门的和专职的管理的需要是完全不同的,而在成千上万人的大工厂和大企业,专业的和层级化的管理更是不可缺少的。这个道理跟希腊城邦可以搞直接民主而疆域广大的国家不可能搞直接民主是一样的。

  三是恶性的人性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推波助澜。一方面是管理者把客观上需要的权威和权力的必要集中转变为专制、独裁和权力的垄断化,进而又转变为权力的终身制和世袭制,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挖出一条不可逾越的万丈深沟,把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转变成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并且以种种邪恶的手段来维持和巩固这种关系。另一方面,在这种两极分化的管理格局中,劳动者人性中所固有的惰性、被动性、依赖性也被强化,他们变得越来越失去自主性和独立精神,越来越失去联合的和自组织的能力,很多人甚至甘心情愿地认同对他们的统治、剥削、压迫和奴役,或者通过把自己变成帮凶来保全自己,这种情况又反过来使专制独裁的管理变得牢不可破。

  应该说,管理与劳动的分离,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管理活动、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得到专门化的发展,从而也推动了生产劳动力和经济的发展。但是,两者的二元对立和对抗,既使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也使劳动者方面遭受了太多的痛苦、付出了太大的代价,进而也阻碍和破坏了劳动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二、从劳动与管理的分离到劳动与管理的重新结合就是在劳动与管理分离的历史阶段,一些促使两者重新结合的新的需要和力量也孕育生长起来了。

  1、劳动者的个性、个体生产力、人性水平的提高要求劳动与管理的重新统一

      20世纪以来简单的蓝领劳动向复杂的白领劳动转化的趋势、劳动者的个性和个体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的趋势和劳动者的需求层次高级化的趋势,这是劳动要求主动参与乃至主导管理过程的重要原因。正如麦克雷戈、明茨伯格、德鲁克、约翰·巴德等人所反复强调的,劳动者参与管理,不仅仅是为了更加公平地分享经济成果,而是为了捍卫劳动者作为人的人性尊严,为了更充分地实现其人性潜力,为了作为人、作为目的得到自由发展而不是作为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和手段苟且偷生。的确,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劳动者的高级需要和潜能,如认识的、创造的、自主的、交往的、审美的需要和潜能,处于一种潜在的、沉睡的、被压抑的状态,还没有要求得到像生理需要那样急迫的实现,但是当基本需要的实现已经不成问题时,这些高级需要的实现和高级潜能的发挥自然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这种历史地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需要,为人的生存提供了一种新的、历史地形成起来的人性尊严,这种人性尊严必须在劳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体现。劳动参与管理正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劳动者作为主体之一、作为主人之一加入到企业合约之中,对劳动条件、劳动程序、劳动过程、劳动结果,与资方一起实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和控制。

  2、劳动产权的确立、劳动资本化的趋势直接要求劳动与管理的结合

      劳动与管理的分离曾经是劳动与产权分离的结果,产权的逻辑直接决定了管理的逻辑。20世纪以来,劳动产权又重新恢复和重建起来,人力资本成为重要的资本。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仅仅按照产权与资本的逻辑,作为股东(即使是小股东)的劳动者,也理所当然有权参与企业的治理和管理,更何况个别的劳动者的股权虽然微不足道,但企业所有劳动者联合起来的股权却可以占到企业股权结构中很大的份量,没有什么经济上、政治上、法理上、道德上正当的理由禁止雇员股东以联合股东的身份进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最高的管理权力——经营决策权、选择专业管理层的权力和剩余分配权。

  3、劳动与管理的二元对立所造成的效率损失要求劳动参与管理由所有者和资本方独享管理权的最主要理由就是效率,而效率不仅仅有关所有者和资本方的利益,而且有关整个社会(包括劳动者)的利益。这就给管理与劳动的分离制造了一种来自社会公益的辩护,从而取得了某种道德合理性。这种辩护对于一时一地的情况很可能是适用的,但却不适用于长期的、全面的历史情况。首先,少数人的决策和管理固然具有迅速、快捷、简便、节省成本的优势,却会冒管理者由于信息不灵、知识欠缺、人格缺陷等原因而导致决策失误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多数人不能直接作出有效的决策,至少他们能提供无数有价值的创意和建议,拒绝这些宝贵的资源是一种严重的效率损失。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少数人独享管理决策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多数人处于无权地位,必定导致劳动者“关闭”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导致他们消极怠工,在严重的情况下,导致尖锐的劳资冲突,从而产生巨大的损失。第三,进一步又产生企业的负的外部性,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总福利遭受损失。由此观之,从长远来看,基于效率和社会总福利的理由对资本单方面雇佣和管理劳动的辩护是不能成立的。

  4、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民主化进一步要求经济民主化和产业民主化

      资产阶级及其经济学家赞成普选制、议会民主制、多党制,赞成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和游行自由等等,但在社会生活中划出了一块非民主的领域或民主的禁地——私有财产和私有企业,理由恰好是,只有维护私有产权和私有企业的独立经营权利,才能为政治民主提供自由的、独立自主的公民主体,才能防止国家权力向私人领域的无限制的扩张;至于私人领域范围内的事情,就让这一领域的当事人自己按照自然的和人类的本性,通过自由竞争去解决:一些人获得产权并雇佣别人工作,另一些人失去产权并受雇于人,因而前一种人管理后一种人,这是一种正常的并值得加以保护的结果和秩序,相反,用政治的或其他人为的方法平分产权和管理权,必将破坏经济领域的自治并拆除政治民主的基础。他们的论证是以经济竞争必定导致产权和劳动的二元分离这一假定为不容置疑的前提的,他们的论证也割断了经济专制与政治专制、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在逻辑上的连续性和一贯性,而得出经济专制与政治民主可以兼容、结合和互补的怪论。无数历史事实表明,工厂内的垄断、专制和霸权,必定延伸到政治和文化领域,而更高阶段的政治和文化民主,必定以经济民主、产业民主和企业民主为基础。这就是20世纪经济民主化和管理民主化运动方兴未艾的根本原因。

  当然,劳动与管理的重新结合不可能恢复到原始劳动与原始管理之间的那种直接同一状态,因为人性的水平不一样了,个人的素质不一样了,劳动与经济活动的规模不一样了,劳动的分工与协作、社会的分工与协作的复杂程度不一样了,因此应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寻求和创造劳动与管理相结合的新形式。

  劳动与管理重新结合的可行模式主要有三种:参与管理、自主管理、共同管理。

  三、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的劳动者参与管理

  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的管理当然是由所有者以及代表所有者的经营者来主导的管理,但在这样的传统企业里,劳动者也可以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企业的管理了。考虑到这类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大量存在,发展这些企业中的劳动者(职工、工人)参与管理,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

  劳动者参与管理已经采用的形式有:

  1、劳资集体谈判

  指劳资双方就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福利等有关劳动权利的事项进行谈判,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集体合同。集体谈判有各种级别。在企业一级,谈判在雇主与企业工会之间进行。在地方一级,谈判在地方雇主组织和地方产业工会之间进行。在中央一级,谈判在全国性雇主组织和全国性产业工会之间进行。虽然工会并不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但工会与雇主签订的集体合同对雇主的日常管理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因而劳动者一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管理了。此外,作为集体谈判的前提条件之一,工会享有对企业相关信息的知情权。

  2、工人委员会

  欧洲许多国家的企业都有工人委员会,并且得到法律的保护。工人委员会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在职培训、休假等有关劳动权益的问题享有参与决定权,对工人雇佣、调遣、解雇等有关人事的问题,对企业生产、财务、销售、利润分配等有关经营的问题,享有知情权、讨论权和建议权。

  3、基于雇员持股的雇员董事

  在实行雇员持股的企业,雇员股东有权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代表雇员股东参与企业重大事务和问题的决策。

  4、合理化建议

  很多企业鼓励雇员就企业多方面的事务和问题提出建议,对其建议被采纳并且产生经济效益的员工,企业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

  5、班组或小群自主管理

  很多企业鼓励雇员在班组以及进行自主管理,或者建立技术革新小组、质量管理小组等小型团队,他们围绕一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工作,在一定范围或一定时间内享有比较充分的自主权。

  所有这些形式当然都没有触动资本方的决策权和最高管理权,但毕竟是劳动者获得了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参与管理权,比赤裸裸的资本专制要文明得多。此外,没有参与管理上的长期的积累和训练,劳动者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跳跃到更高的管理台阶和水平之上。应该说,参与管理是劳动与管理重新结合的最初的也是必要的步骤。从发展的观点看,参与管理经历了伪参与(pseudo participation)、部分参与(partial participation)和完全参与(pull participation)三个阶段,而完全参与是较高层次的参与,雇主在劳动、人事、经营各方面的决策,都要征得雇员的同意才能通过并生效。这实际上已经不只是一种参与,而是共同决定(joint determination)了。

  四、劳动雇佣资本型企业的劳动者自主管理

  劳动雇佣资本的企业的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自然而然就是劳动者的自治或职工民主管理。历史上出现过合作社、工人自治企业、雇员控股企业,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劳动者自主管理模式。

  1、合作制的思想和实践

  合作制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生长起来的,是以劳动合作为主,资本合作为辅,劳动支配资本的一种企业制度,是建立在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基础上的一种共同所有制。

  合作思想产生于19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其主要倡导者是英国的欧文和法国的付立叶、圣西门。他们认为,公共村社和生产合作是理想社会产生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是每个人的才能都得到充分发挥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早期的典型合作实践有欧文的“新协和”合作计划、付立叶的门徒孔西得朗的合作居民区和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是英国曼彻斯特附近的罗虚戴尔镇28个纺织工人于1844年组建的消费合作社,其运作原则主要有自筹股金、一人一票、利润按交易额或股金比例分配。

  合作社是典型的强调公平的民间组织,特别适合于抵抗市场冲击能力较弱的产业,因此,农业成为合作制发展最广泛而持久的产业。现代西方合作社主要有三类,一是以农民为主的农业合作社,二是以工人为主的劳动合作社,三是以城乡居民为主的消费合作社。

  2、前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

  前南斯拉夫是唯一一个实践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和社会所有制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的《宪法》、《工人自治法》、《企业管理基本法》、《国民经济计划法》,废止了国家所有制和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使企业成为由劳动者集体占有生产资料、集体享有劳动成果的自治企业。

  在前南斯拉夫自治企业中,工人直接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直接控制企业、直接享有企业的利润,国家只以投资收益和税收的形式参与分配。作为原始投资的国家在向企业注入创业资本后,企业资本的实际占有权和经营使用权转归企业的工人委员会。企业必须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如果严重亏损,则由国家接收,进行关闭或重组。企业全体工人选举产生工人委员会作为企业权力机构;由工人委员会选举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经营事务。

  应该说,前南斯拉夫的自治企业制度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一种有益尝试,激发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曾一度改变了国家所有制和国有企业的低效率状况。   3、工人管理的市场经济理论实行雇员持股计划(ESOP)以来,在美国出现了一些雇员持股达到控股程度乃至雇员获得全部股权的企业。针对这种情况,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经济学教授范尼克发表了《工人管理的市场经济通论》,系统地提出了工人管理企业的思想。范尼克的劳动管理型经济模型具有如下特征:

  (1)企业全体工人平等地参与企业管理,按一人一票的原则,选举产生工人委员会、行政管理机构和企业经理;工人委员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拥有最高的控制权。

  (2)企业全体成员共同分享利润,这种分享对同等强度和质量的劳动是平等的,由一个民主的一致同意的分配方案来分配,纯粹的资本所有者只拥有一份稀缺价格的享用权,相当于获得一笔租赁资本的租金。支付资本租金后的企业利润,一部分直接分配给工人,另一部分作为筹备金,是企业全体成员的集体帐户,每个成员凭各自的贡献,以利息的形式享有集体帐户中资金的增值。

  (3)企业成员有就业自由。企业拥有对工人的雇佣、解雇的权力,工人在企业的地位完全取决于他对该组织的贡献;工人也有择业权,可自由选择工作岗位,并按劳取酬。

  范尼克认为,在这种工人管理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发展的动力不再是资本对利润的无休止的追求,也不再是上层经理人员对私利的贪婪,更不是对计划指令的纯粹的服从。企业的动力真正来自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的结合,企业持续的高效率来自于个人与集体的协调统一。同时,由于利润的内部化,形成成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命运共同体。

  4、劳动自主管理的优点和局限性

  合作制等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是一种劳动支配资本、以劳动联合为主资本联合为辅的企业制度,这种制度消除了物对人的统治,使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主人,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

  但是,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也具有内在的局限性:

  (1)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限制资本所有者和出资人的利润要求,因此,大大地降低了资本所有者和出资人的投资积极性,使企业很难获得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外部资本,而只能靠企业本身缓慢地积累来扩大生产规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与资本主导型企业进行有力的竞争。

  (2)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一般都带有平均主义性质和福利性质,因为参加合作企业的成员所投的股金的差别受到严格限制,按资分红水平很低,企业成员的收益主要不取决于其拥有的资本,而取决于其劳动的贡献,而劳动贡献又取决于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这就很容易产生部分人“吃大锅饭”、“搭便车”的现象,影响能力强贡献大的劳动者的积极性。

  (3)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的生产目的是为成员服务,而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因此,缺乏强烈的扩张冲动,很难向规模经营发展。

  (4)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遵循自愿原则,既可自由加入,也可自由退出,使企业资本很难成为一种具有不可分割性质的法人资本,限制资本规模的保持和发展。而如果采取强制原则,不准自由退出,又会使许多人不愿进入。因此,它们处在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5)有的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的合作的性质更强,不以资本合作为条件,即不以个人所有权为基础,而实行劳动集体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如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和中国50年代的农村高级合作社,这种集体所有制具有产权模糊的特点,个人利益没有得到产权界定,更容易产生平均主义和短期行为,高分配、低积累,无人对企业的保值增值负明确的责任,没有强大的自我约束,使企业发展失去后劲。

  (6)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采取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这对于小企业是适用的,但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造成决策成本高、效率低,难以抓住商业机会;同时,由于纵向管理体系等级多,监督成本就高,而一旦监督失效,又容易造成严重的官僚主义。因此,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很难与规模经济相容。

  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制度的局限性,使它大多只能适用于小企业或市场竞争较弱的行业,而不适用于大企业和市场竞争较强的行业,这使得它很难与以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制相抗衡。这就是为什么股份公司成为一种主导的企业制度,而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则处境危艰,很难有较大的发展。

  可以说,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得以大规模发展的历史条件仍不具备:

  第一,虽然资本与劳动的力量对比已有很大的改变,资本地位相对降低,而劳动地位相对提高,但是,到目前为止,由于在世界范围内,物质财富和物质资源相对于人类欲望和需要的满足,仍处在短缺和匮乏状态,因而资本对劳动,仍然处在相对优势的地位,以资本主导的企业制度,仍然在很大程度上适合于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严格地说,典型的合作制和劳动自主管理,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适用的:一是在生产力极端低下,比如在原始社会,人们不得不以原始合作制、原始公社的方式来进行生产和分配,否则,人类就会被自然界各个击破,连生存下来都不可能;二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资本充裕,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情况下,对资本、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争夺已没有必要,劳动对资本的完全控制才能实现。在这两者之间的漫长历史阶段,对资本主导型的企业制度的主要替代模式,只能是劳动与资本相互雇佣和劳动与资本共同决定,而劳动主导型的合作制则只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以有限的规模存在。

  第二,虽然世界经济已越来越社会化和一体化,但市场经济仍然是一种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必然存在激烈的竞争。很显然,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由于存在上述种种局限性,很难在市场经济中得以大规模的发展。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要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在市场经济下得到扩大和发展,就必然会改变自身的性质,而转化为股份公司。这就是为什么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会成为主导的经济体制,而纯粹的合作制只能作为某种补充而存在和发展。

  五、资本与劳动相互雇佣型企业的劳资共同管理在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中,适合于实行劳动产权与资本产权的结合、劳动与资本相互雇佣和劳资共决。德国和日本已经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

  1、德国的共决制

  共决制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性特征,其宗旨是通过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来协调劳资关系,特别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德国有关法律规定,职工人数在5人以上,且其中3人拥有(职工代表)被选举权资格(年满18岁和在本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企业,都需设立包括职工代表的监事会(相当于其他国家的企业董事会;德国企业董事会则相当于其他国家的企业经理层)。监事会成员分别由企业股东大会和工人委员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要职责是任命董事会成员,并监督董事会执行业务。按照1976年颁布的《共同决定法》的规定,凡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企业,监事会中必须有半数职工代表。监事会内的职工监事,与资方监事一起,不仅就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工时、报酬、休假、劳动保护、职工培训等问题),而且就整个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共同作出决定。当然,为了打破可能出现的投票僵局,法律赋予由资方或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会主席最后一票的表决权。

  应该说,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和劳资共决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西德在战后很快就崛起为经济强国并顺利实现了与东德的统一就是明证。但共决制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的问题,因而遭到来自资方和劳方两方面的批评。经济学家们认为,劳资共决损害了产权和经济效率,因为它违反了决策与风险、风险与报酬一致的原则:成功决策的好处由劳资双方共享,而失败决策的损失由股东单方面承担,这样便降低了股东的积极性,增加了股票资本的成本,结果使资本流向非共同决定制企业;与此同时,雇员参与投资和经营决策时,天生就具有使短期收入最大化而不是使企业长期价值最大化的冲动,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从劳动角度来看,共决制也是不充分的,这不仅体现在代表股东权利的监事会主席的最终决定权上,不仅表现在2000人以下企业职工监事处于少数派地位上,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的共同决定权缺乏产权基础,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管理权不是建立在劳动产权的基础之上的,或者说,不是来自于产权和经济发展本身的、内在的发展要求,而是来自于政治上对平等和防止劳资冲突的考虑,并且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这是以集体劳权的形式取得的与产权在法律上的平等,而不是劳动与产权的内在的结合,不利于投资者依照资本本身的逻辑接纳劳动者参加管理,也不利于劳动者以产权主体的身份与其他非劳动股东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从而不利于劳资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并建立真正的劳资利益共同体。本文认为,应当把美国式的、基于个人主义和私有产权的雇员持股制度引进德国式的、基于集体主义和集体劳权的劳资共决制度,缔造劳资共决的产权基础。

  2、日本的劳资合作管理

  日本的主流企业制度可以说是股东一元化控制模式与劳动者管理企业模式的混合物,是股东主权与从业员主权的统一,是金融利益和从业员利益的加权和。企业被看作是股东、从业员、银行、关联企业等各种利害相关者的组织体。战后日本的经济民主化削弱了财阀实力,分散了所有权,使股东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力大幅度降低,而从业员和经营者的发言权大大增加。与欧美企业明确划分经营者和劳动者两个阶层不同,日本企业的经营者或从业员是一个统一的概念,是一个统一的团队或整体,每一个正式职工不仅可以在基层获得自主管理的权利,而且通过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都有平等的机会上升到较高的管理层级。日本企业的管理层当然也要对股东负责,但是,各级管理者,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并不是由股东大会任命的,而是从从业员中经过年功序列阶梯晋升上来的,他们也要代表从业员的利益,因此,管理层带有浓厚的职工集团代表者的色彩。最为有趣的是,在日本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人员也都是企业内工会的成员,而且大多数还是工会组织的领导人,他们经过多年的磨炼,成为企业中出类拔萃的人才,然后被推举到经营管理阶层。

  日本经济学家伊丹敬之说明了从业者主权的形成原因。他认为,长期在企业工作并获得本企业特有的知识、文化和信息的职员,是企业最稀缺的资源,有能力对企业的基本的、重要的问题作出决策。同时,股东(资本所有者)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或“用脚投票”一走了之,分散或转移风险,而“从业员”与企业结成了息息相关的合约,并投入了大量专用性“人力资本”,与企业形成了命运共同体,难以转移风险。因此,从业员合乎逻辑地应当在企业中享有主权。股东的权益应表现为股权的收益,而从业员则应实际控制企业,并因此而获得相应的利润。

  日本经济学家加护野忠男和小林孝雄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从业员主权:从业员从两个方面在企业中作了“资源抵押”。一方面,他们以隐形出资方式押出其人力资源。所谓隐形出资,即长期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在相当长时期内只获得低于其劳动贡献的工资,未支付的部分包涵在企业利润中,逐步积累起来,一旦他们退出企业,就会面临重大损失。另一方面,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从业员自觉钻研业务技术,不索取任何报酬,这些学习成果作为企业的特异能力积存在个人身上,这种特异能力很难在企业外部得到充分评价,但对本企业确是稀缺的财富,因为它是一种难以进入市场交易的对本企业的资源押出,如果这些从业员退出本企业,不仅是他们自己的损失,而且也是企业极大的损失。由于上述两种资源抵押,使从业员与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因此,从业员有资格取得企业的实际所有权和控制权。

  股东主权和从业员主权的结合,使日本企业成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这一点尤其表现在经济衰退和企业危急之时。按照传统的资本主权和劳资对立逻辑,在这种情况下大批解雇员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在日本企业或威廉·大内所说的Z型企业内,可以通过分担不幸来避免解雇:“股东可以通过在一年中少分红利或甚至承担轻微损失来分担损失。作为补偿,一支有高度责任心和经验丰富的雇员队伍,将在以后的年代中回报他们以巨额利润。同样,各级雇员可以通过缩短工作周和少得工资、放弃津贴,以及暂时从事他们不感兴趣的工作来分担不幸。”这样的企业不仅雇用最稳定,自愿离职率最低,而且因为拥有产业中最有经验的劳动力,而成为成长率和利润率最高的公司。

  追求利润仍然是日本企业的主要目标,只不过利润不是由股东独享,依据企业的经营成绩,通过较高工资、奖金、退职金、企业住宅、保健设施、交际费等等形式,从业员也在广义的企业利润中获得自己的一份:日本的大企业是采取把利润按一定比率分给股东之后,将剩余部分加上工资分配给社员(正式从业员)的方式,以追求公司社员人均收入最大化为目标来决定产品的产出量和资本、劳动的投入量。由于终身雇佣、年功序列和利润分享等等机制的协同作用,企业成为从业员托付终生之所和根本利益所在,因此他们虽然掌握了经营决策权,却不会用之于追求短期薪金收入的最大化,而会用之于追求长期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股票价格不断上涨,股东获益良多,他们也就不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而且也同意从业员分享企业利润。

  诚然,日本的企业管理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日本企业的实践提供给人们最宝贵的启示是,原来所谓管理不仅仅是所有者、股东、资本方面的权利和责任,而且也可以是并且应该是劳动者、工人、雇员的权利和责任,进一步说,管理可以并且应该是资本与劳动的合作、互补与共同成长。

  论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对立统一

  一、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对立

  比较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种管理理论和实践,可以发现它们在以下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对立:

  1、以物为本与以人为本

  科学管理以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增值为中心、本位、根本、目的和宗旨,人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生产要素,只是实现提高效率和质量、增加产量和利润这些目标的工具和手段,至于人本身主体性和创造潜能的实现,只能严格限制在物质资料生产所要求的范围内。人本管理则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中心、本位、根本、目的和宗旨,物质资料生产的效率、质量、产量和利润的增加和提高,则是实现人本身的发展的手段。人本管理是从人出发的管理、为了人的管理、依赖人的管理、以合乎人性的方式进行的管理和以员工为评价主体的管理。早在1945年,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院的一项实验研究就表明,“以职工为中心的领导方式”配合以比较“一般”而不是“严密”的监督,能获得比“以生产为中心的领导方式”更高的生产力、更强的团体团结性、更高的士气、更少的工人不安以及更低的的工人离职率。管理学家里斯曼把泰罗时期叫做“考虑工作的”时代,而把梅奥时期叫做“考虑人的”时代。

  2、压制个性与解放个性

  科学管理,不管是泰罗、法约尔,还是韦伯,强调的是专业化、标准化、职能化、定量化,为此要求工人无条件地遵守纪律、规则、程序和制度,整个企业成为一部精心设计的、精良的机器,而人只是其中的一个零部件,从而否定了工人在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自决权,使他们被迫为了争得一份工资而从事单调、枯燥、沉闷、无聊、令人厌烦的工作,如果说他们也得到一定发展的话,那也是一种畸形的发展。人本管理则充分尊重人的个性、自主性和创造性,通过主动参与管理、对整个工作流程的了解、工作的扩大化和丰富化、岗位的轮换、工作小组的自主决策和合作、新知识和新技能的不断培训等等,消除工作过程对个性的异化性质,使工作成为自我实现的过程。

  3、崇尚效率和利润与追求平等和民主

  科学管理提倡“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完全受利润意识形态的支配,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科学管理也反对对工人敲骨吸髓,不再主张以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的方法榨取工人的绝对剩余价值,转而通过动作研究和程序设计,通过提高劳动效率、节省多余的动作、降低身体疲劳等等来获得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在雇主获得更多利润的前提下,也让工人的工资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这就是泰罗反复呼吁和强调的“精神革命”和“劳资合作”的实质。人本管理反对利润至上主义,也反对针对利润最大化而提出的工资最大化,而追求劳资关系和工作场所中的平等和民主,包括利润分享、参与管理和人的全面发展。约翰·巴德不是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不是从效率的要求出发,而是从道德哲学、宗教、人本主义心理学和政治哲学等角度来论证发言权(参与权)和公正的,他认为它们来自生命权与劳动权等基本人权,来自人性尊严,来自政治民主的要求,来自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要求,本身就具有目的的意义。

  4、主张惩罚和奖赏与主张激励和自我激励

  在劳动动力、工作动机问题上,科学管理运用的是“大棒加胡萝卜”,一方面以扣发工资、处分、降职、解雇等强制性措施相威胁,另一方面又以提薪、发奖金、晋级等恩惠性措施相诱导和吸引,从两方面驱使工人更多地付出努力,形构和塑造工人的忠诚和职业道德。如果说这也是一种激励机制的话,那么它完全是建立在劳动者是天性懒惰、好逸恶劳、只追求眼前物质利益等假定之上的,这与其说是一种激励,不如说是一种压抑,即把人局限和关闭在经济动物的水平上。与惩罚和奖赏这种自上而下的、来自他者的、外铄的动力机制不同,人本管理主张基于人本身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激励和自我激励机制,这不是由一种外在的权威给定某种现成之物去吸引人,而是创造宽松的环境和可能性空间,让人们自己去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并通过人们之间的自觉认同和合作创造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组织形式。最终,来自他人的激励被每个人的自我激励所取代。

  5、强调训诫和控制与强调自律和自我控制

  在约束和监督机制的设计方面,科学管理强调用规章制度、纪律和责任不断地去训诫和控制工人,它也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所谓企业目标或组织目标不是从工人个人目标中产生出来的,只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个人目标的企业化和组织化,而不同时也是工人的个人目标的企业化和组织化。为了使这些外在的目标变成工人自己内在的目标,只有实行工厂专制或严格的企业等级制度。人本管理则强调自律和自我控制:既然企业目标与工人的目标是一致的,既然工人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了保障,那么当然,他们也会具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意识,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相当强硬的约束,因为不负责任和不尽义务的行为必将毁掉所有的自由和权利。工人们彼此之间出于自觉的相互监督的效力远远高于管理者单方面对工人的监督的效力,而每个人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控制乃是一种最高的监督和控制。

  6、基于人性恶和人的低级需要的假设与基于人性善和人的高级需要的假设科学管理的基本人性假定是人性恶,并且人受物质需要等低级需要的支配,工作的主要动机就是挣钱,因此管理的任务就是把工人导向多挣钱的轨道——如果他们愿意,就奖励他们,如果他们不愿意,就逼迫他们。科学管理相信,通过引导工人与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一起追求高效率(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和高效益(以最低成本获得最高收益),工人也能实现工资的最大化,同时也能成为勤奋的、能干的、体面的、道德的、文明的公民。人本管理则基于人性善和人的高级需要的假定之上,认为人在本质上是好的,使人变坏的是环境和社会制度;人身上赋有无限的创造潜能,好的管理应该使之得到自由的实现;人们工作不仅为了挣钱,更重要的是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管理的最高目标就是创造条件使“管理”成为“不管理”、使自上而下的他律和他治成为自下而上的自律和自治、使自外而内的被组织成为自内而外的自组织,把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变成所有参与者共同管理的过程,变成自由、自主、自治、自我指导、自我激励、自我协调、自我控制、自我实现的过程。

  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看起来是水火不容的,但细究起来,两者的绝对对立是不能成立的,而相互补充乃至相互融合倒是非常必要而且也是完全可能的。

  二、科学管理向人本管理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科学管理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那时资本主义已从早期发展阶段进入中期发展阶段,原来那种基于资本家个人经验和个人意志的、粗暴而笨拙地榨取工人绝对剩余价值的管理办法开始过时了,于是转向一种更为科学、更有效率、更加标准化和理性化、更为制度化和程序化的管理办法。不过,这种管理仍然是以资本雇佣和统治劳动为前提、基础和基本原则的。“科学管理”相对于早期管理是科学的,但如果说科学在本质上意味著全面性,那么这种建立在资本雇佣劳动的片面逻辑基础上的管理又是不科学的,应当向一种更科学的即更符合变化著的人性的全面性的管理转化。比如,这种管理虽然可以获得更多更高的产出,工人也没有以前疲劳而且获得了更高的收入,但是,由于计划、思考、想象的功能从工人的动作、行为和执行功能中分离出去了,最后导致工人的怠工、故意破坏和限制产量,以及对“效率人”、工业工程师的不信任和仇恨。关键在于,科学管理只是把人当作工具和手段,而不是具有个性的完整的人,正如管理学家哈罗德·莱维特所说的:“事实上,人们无法做到一上班就摆脱他们的个性,摆脱他们的个人目标和利益……组织必须以某种方式处理工作满足感问题,而不能回避。组织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即每天来工作的是完整的人,而不是他们的手或腿。”此外,科学管理隐含著一种关于人性的二元论,它预设了管理者的全知、全善和全能,把管理者当作一种完全在本性上不同于被管理者的特殊人类,或者说像神一样的族类,由他们来保证管理的科学和公正,经验表明,这是完全不可信的。即使是泰罗所设想的那种仁慈的、照顾工人利益的专制,仍然是一种专制,仍然带有专制所不可避免的强权性、任意性、非社会性和反人类性,这种工厂内的专制政体显然与全球民主化浪潮背道而驰,工业民主化、产业民主化、经济民主化势在必行,不可阻挡。

  科学管理转向人本管理又是完全可能的。且不说实行人本管理的种种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性条件正在形成,就是科学管理的原理本身中也蕴含著人本管理的可能性。我们以泰罗的科学管理思想为例来说明一点。

  首先,泰罗认为:“管理的主要目的应是在确保每一个雇主获得最大限度的财富的同时也确保每一个雇员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他主张的是共同得益,主张通过长期增长来保证双方的得益,主张一种合作博弈而不是非合作博弈。

  第二,泰罗所提倡的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因素中包含合理的成分:“构成科学管理的不是任何一个因素,而是各种因素组成的整体。科学管理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它是科学,而不是单凭经验行事的方法;它提倡合作,而不是不和;它要求最大的产出,而不是受了限制的产出;它培养每个人发挥他的最大的效能和获得最多的财富。”第三,泰罗反复说明科学管理的实质是一场心理革命:科学管理不仅仅是提高效率的方法,不仅仅是一种计算成本的新制度、计件工作制和奖金制度、工时研究和动作研究、职能工长制——所有这些都只是科学管理的辅助手段而不是其实质;科学管理在实质上包含著要求工人和管理者同时进行一场全面的心理革命,“就是双方把注意力从被视为最重要的分配剩余的问题上移开,而共同把注意力转向增加剩余上,一直到剩余大大增加,以致没有必要就如何分配剩余的问题进行争吵为止。他们会看到,当他们不再相互敌视,而是肩并肩地向同一方向迈进时,通过他们共同的努力所创造的剩余额多得简直令人目瞪口呆。他们双方都会认识到,当他们以友好合作和互相帮助来代替对抗和斗争时,他们就能共同使剩余额猛增,以致工人工资就有大大增加的充分余地,制造商的利润也会大大增加。”泰罗的这一思想被泰罗协会所接受,在它成立不久后提出的科学管理的13项目标或原则中,已经吸收了一部分人本管理的要求:(1)企业的永续成长;(2)职工的持续就业和赚钱机会;(3)减少浪费,收益由劳资双方共享;(4)提高工人生活水平;(5)通过增加工人收入保证工人有更幸福的家庭和社会生活;(6)工作条件是健康的和令人愉快的;(7)用科学方法分析工作,对工人进行选择、培养、安排、调动和提升,保证人尽其才;(8)负责对工人训练和指导,保证工人有机会培养出更高能力并提升到更高位置;(9)让工人了解自己的工作与一般的工作计划和方法,培养自信心、自尊心;(10)通过对计划和方法的理解以及横向的和纵向的自由接触,在工人中培养出自我实现精神;(11)通过恰当的工作行为来培养工人的品格;(12)在工资待遇和其他方面消除歧视;(13)消除环境中令人不快的因素,促进相互了解、容忍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应该说,泰罗的科学管理是在传统的资本雇佣劳动的单向逻辑下所能达到的最高理论成就,虽然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劳资合作这一基本理念是应该继承和发展的。

  三、人本管理应当继承科学管理的合理内核

  有些主张人本主义的管理学者,把人本管理与科学管理全面对立起来。由于割断了这两种管理的内在联系,于是科学管理便变得恶魔化和不堪回首,而人本管理则变得天使化和类似于乌托邦幻想。这是对两种管理的关系的误解。实际上,如果人本管理要比科学管理更加人性化和人道化,那么它就应该更加符合全面的人性,也就是说,它应该比科学管理更加科学,因此它就不能抛弃科学管理已经取得的合理成果,否则它就会成为某种不科学、非科学、反科学的东西。现在回过头来看科学管理,至少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因素是值得人本管理吸收的:

  一个方面是,虽然科学管理夸大了人性当中的劣根性,尤其是它贬低了劳动者和工人的人性尊严,但我们也必须承认,任何人,包括劳动者和工人,都具有阴暗的和恶劣的人性因素,诸如偷懒取巧、好逸恶劳、搭便车、损人利己、贪婪、妒忌、不负责任、逃避自由等等(经济学称之为“败德”和“机会主义”),即使是在劳动者掌握了经营管理权的工人自治型企业里,再往前追溯一点,即使在由亲人组成的家庭生产和生活中,也是经常可以看到的。对于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这些恶的因素应该怎么办呢?放任自流肯定是不行的,依据神圣的上帝意志、天意之类外在的戒律加以严厉的压制,效果并不显著(因为神明的力量究竟是虚幻的),而且往往副作用大于正作用。经过几千年的社会实践,人们发现由人类自己制定的制度和规则比较能够有效地抑恶扬善,这些制度和规则包括激励/奖赏机制和监督/惩罚机制两大类,其中前者侧重于扬善,而后者侧重于抑恶。我们不能说历史上所有的制度和法律都很好地履行了抑恶扬善的功能,我们甚至知道有些制度和法律发挥了抑善扬恶的功能,但我们总归承认它们部分地履行了抑恶扬善的功能,至少有它们比无政府、无制度、无法律、无规则的混乱状况要好。正是在这一点上,科学管理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企业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虽然不能够做到全面的抑恶扬善,但却做到了部分的抑恶扬善。人本管理所要做的是,去掉科学管理中不合理的、抑善扬恶的成分,进一步发展其中合理的、抑恶扬善的成分,使之能够推动人性的更高的进化和进步。人本管理也要制度化、规则化、程序化,也要预防、监督、惩治人性恶的表现,也要褒扬、激励、奖赏人性善的表现,只不过它要把对被管理者单向的激励和监督变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双向的激励和监督。人本管理当然要让好人、能人、“君子”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价值,但也要防止坏人、庸人、“小人”利用人本管理的宽容、开放、自由而搭便车、揩油、吃免费午餐或者以邻为壑、损人利己。

  另一方面是,科学管理所面对和解决的一些问题,是与特定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无关的,毋宁说,任何一种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都要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比如人的劳动的节奏、动作的协调配合、人与人的分工和协作、人机系统中人所承担的职能与人的本性的矛盾、在集体生产中集中指挥的权威和个人自由的矛盾、层级管理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与平等和参与的矛盾,等等,科学管理流派对它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泰罗的工时研究和动作研究最为有名。所谓工时研究,就是对完成一件工作应该用的时间进行精心的研究,为此要对工人的每一个动作进行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整合、建设和重新安排。在“分析阶段”,每一件工作都将被分成尽可能多的简单的基本动作,然后把无用的动作去掉,通过对最熟练工人的每一个操作动作的观察,选择出每一基本动作的最快和最好的方法,并且把每一基本动作的时间测量和记录下来,在所记录的时间的基础上,还要加上不可避免的耽搁和停顿、因为“没有经验”而损耗的时间以及休息的间歇。在建设(综合)阶段,要建立基本动作和时间的档案材料,尽可能把它们用于其他工作,此外,还要考虑对工具、机器、原料和方法等的改进,以及使与任务有关的所有要素都最终实现标准化。运用泰罗的研究成果,工人们能够花较少的力气而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并因此而得到更多的工资。

  值得指出的是,泰罗在根据工时研究和动作研究而制定工作定额时所遵守的一条原则是,要求每一个工人在不损害健康的情况下生产出他自己级别中头等工人所能生产的最高数量的产品,这不是根据头等工人的突击劳动或紧张劳动来制定的,而是根据头等工人能够连续劳动多年而又不损害其健康的进度和速度来制定的,达到这个标准的工人除获得平均工资之外,还可获得相当于平均工资30%—100%的奖励。泰罗不支持雇主们以最便宜的价格购买劳动力和尽可能少地支付工资的做法,也不支持工人们想以最少的劳动来换取他所能获得的全部东西的愿望,相反,他主张给头等工人以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在标准的和高效率的条件下花同过去一样的力气而生产更多的产品。即使在今天看起来,泰罗的研究仍然是很有价值的;无论如何,以最节约的办法生产最多,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都是两全其美的选择,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一研究成果呢?

  四、科学的人本管理和人本的科学管理

  科学人本主义管理就是要把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结合起来,消除两者的片面性,从而实现科学的人本管理与人本的科学管理。经验表明,不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固然可收一时之功效,久而久之会导致工人的积极的或消极的抵制,最终导致更大的效率损失,而不讲科学的人本管理必然流于浪漫主义的花架子,其效率最终还不如片面的科学管理,而失去效率的管理是没有可持续性的。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结合呢?必须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两个层面进行艰苦的探索。

  在管理理念层面,要把性恶与性善、低级需要与高级需要、个性约束与个性解放、责任与自由、义务与权利、效率与民主、外部激励与自我激励、外在控制与自我控制等等具有一定冲突的价值、目标和观念有机地、动态地结合起来。所谓有机地结合,不是把两者简单地并列或杂糅在一起,而是要扬长避短、相互补充、实现双赢。所谓动态地结合,是指这种结合没有一个固定的标本,而是历史地变化和发展的。总的来说,上述矛盾的前一方面曾经在历史上占据主导地位,现在后一方面的力量已经崛起了,而且整个人类历史都朝著后一方面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的方向发展。

  在管理技术层面,要根据上述理念设计、创造具体的、可行的、有效的管理制度、模式、方式、方法。这方面的创新将是无穷无尽的。

  美国管理学家和劳资关系学家约翰·巴德在《人性化的雇佣关系——效率、公平与发言权之间的平衡》一书中进行了这两个层面的、虽然不是很成功但还是很有启发性的尝试。首先,他从劳资合作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个基本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型——效率、公平与发言权的平衡,其中效率来自资本和财产权的要求,公平(经济报酬的合理分配)和发言权(参与决策)来自劳动和劳动权的要求。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效率,以及与之关系密切的财产权,自然而然地高于公平与发言权吗?或者相反,即公平与发言权高于效率的需要吗?这两种极端的思想都不可取。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应该是寻求效率、公平与发言权之间的平衡。具有效率和带来经济繁荣的自由市场经济力量是很重要的,也是应该鼓励的,但是,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民主思想进一步要求利用经济市场力量为改善人的生活质量服务,并达到广泛的共享的繁荣。按照这种说法,对于雇用的动因,即个人、市场、制度、组织策略以及公共政策,当务之急是要提供一种人性化的雇佣关系。我将这种雇佣关系定义为符合人权标准的、能够创造生产力的、有效的雇佣关系。国际劳工组织索性称其为‘体面的工作’。”效率与公平、发言权既不是完全对立的,也不是完全一致的,而是形成一种对立统一的张力关系,可用一个三角形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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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佣关系的几何图形

  运用这种三角关系,根据效率、发言权和公平之间不同的组合和结合,巴德归纳出五种处理劳资关系的模式,因为它们都兼顾到了劳资双方,都在三角形区域内活动,因而大体上都属于人性化的雇佣关系:

  (1)社会伙伴关系:宏观层次上的效率、发言权以及通过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来实现公平。

  (2)共同决策制、企业工会主义:工作场所层次的发言权和效率。

  (3)弱自愿主义:在劳动力供过于求时以效率压倒公平和发言权。

  (4)强自愿主义:在劳动力供不应求时实现较高的公平和发言权。

  (5)部门谈判和集中裁决:较高的公平和发言权。

  另一个努力寻求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的学者是美籍日裔管理学家威廉·大内,他所倡导的Z理论和Z型组织,并没有一味地强调人本管理,而是吸收了科学管理的某些长处。比如,Z型组织把正式计划、会计制度、准确情报、客观的定量分析等明确的控制方法与基于智慧、经验、敏感、团队精神和共同价值观等带有一定含蓄性的判断和决策结合起来。Z理论认为为,一种管理办法是通过等机制来控制懒惰、逃避责任、工作上的自私等以保障高度的纪律性和辛勤的工作,另一种管理办法是在个人与社团之间建立彻底的一致性,从而使自主的个人自然而然地辛勤工作、合作并为社团谋利。传统的企业管理采取第一种办法,而乌托邦社团则采取第二种办法。Z型组织则同时把两种办法结合起来:“Z型组织,与乌托邦社团不同,的确在使用等级制的控制方法,因为它们并不完全依赖目标的和谐一致在雇员中建立秩序。但它们确实广泛地依赖象征性的办法来促进平等主义的态度和相互信任。其中,部分的做法就是鼓励雇员之间建立整体关系,用自我指挥取代了等级指挥。这对提高责任感、中心和动力都是有利的。”劳动者如何迎接管理革命的挑战

  一个管理的革命时代已经到来,所有人——投资者、劳动者、管理者、被管理者,都面临挑战。投资者和管理者当然首当其冲,他们很可能不愿意放弃手中独享已久的管理权,但他们终究抗拒不了汹涌而至的经济民主、产业民主和企业民主的大潮,而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则懂得主动迎接和拥抱这一大潮,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本文特别强调的是,劳动者、被管理者也要认真迎接这一挑战,首先要认清管理革命的实质和内容,其次要为适应和推进这一革命准备主体条件。

  一、管理革命的实质

  1、管理革命是产权革命和资本革命的必然要求,目标指向经济民主、产业民主和企业民主所谓产权革命,是指两极分化的产权关系向多极相容的产权关系转化,是指少数人对产权的垄断向多数人对产权的分享转化,是指无产阶级的有产化,是指产权与劳动、所有者与劳动者的重新结合。所谓资本革命,是指人力资本取代物质资本、知识资本取代金融资本而成为主要的资本,是指资本的劳动化和劳动的资本化,是指劳动与资本的对抗和零和博弈向劳动与资本的竞争性合作和正和博弈转化。

  产权革命和资本革命必然要求相应的管理革命。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废除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产权革命,但在当时,作为公有财产主人的劳动者由于主客观的原因不能够自下而上地、有效地经营和管理公有财产,而是由一个身份特殊的管理阶层自上而下地、高度集权地经营和管理公有财产,在劳动者对他们的代表缺乏监督通道和监督能力的情况下,结果只能是,这样一种公有制又在不知不觉间演变为一种徒有其表的公有制(空有制)和实有其里的私有制(官僚集团所有制)。因此,如果说当代的产权革命是要建立和发展私有的和公有的、个体所有的和集体共有的劳动产权,劳动者就一定要在经营管理这个环节上实实在在地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执行权的确可以而且应该委托给职业经理人或专业管理者去行使,但决策权和监督权必须牢牢地掌握在产权主体手中;劳动者决不能满足于法律上的所有者这一身份,只有全过程参与经营管理,他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所有者。

  2、管理革命是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统一,其主要形态是资本与劳动的共同管理当科学管理走向极端时,便出现了与之全面对立的人本管理思潮,但人本管理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实际上只能在一些合作制企业或工人管理型企业得到小范围的实践,因此,真正能够大规模地取代科学管理的是把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二者统一起来的科学人本主义管理。大体上说,与资本管理劳动相对应的是科学管理,与劳动管理资本相对应的是人本管理,而与资本和劳动共同管理相对应的是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统一。在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所实行的劳动者参与管理必定是以科学管理为主、以人本管理为辅的管理形态;在劳动雇佣资本型企业所实行的劳动者自主管理必定是以人本管理为主、以科学管理为辅的管理形态,两者都还不可能达到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全面而深刻的结合和统一。因此,这两种企业形态和管理形态在未来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下,不可能成为主导的企业形态和管理形态。只有劳动与资本相互雇佣和共同管理的企业,才能真正达到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高度统一,因而也显示出最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

  3、管理革命旨在消除管理与被管理的二元对立,实现被管理者的管理和管理者的被管理在资本对劳动的单向管理和科学管理中,管理与被管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对立的,双方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和两种完全不同的人,虽然劳动者参与管理部分地改变了这种水火不容的状况,但并没有在两者之间建立一条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顺畅的通道。在劳动者自主管理和人本管理中,管理与被管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界限和区别被取消了,他们只是特殊的劳动者,只是临时和暂时担任管理工作的劳动者,不需要具备特殊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才能,只需要简单地执行管理委员会或工人委员会根据全体劳动者的意志制定的计划就可以了,他们也没有特殊的动机和激励去发展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如果出现杰出的经营管理人才,他们通常会被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吸引走。资本和劳动共同管理的科学人本主义管理则能够较好地处理管理与被管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两者之间具有相对的分工和区别,另一方面,两者又是相互转化的,两者之间流动的通道是经常敞开的;一方面,作为被管理者的劳动者具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利,并且有权随时监督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也是管理者,另一方面,经营管理者享有一定范围独立决策的权力、组织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力、根据市场变化迅速做出权变和应对策略的权力、率先作出经营和管理创新的权力、获取较多企业剩余的权力,但是他们必须服从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决定,并同时接受企业监督机构和普通股东和员工的监督,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又是被管理者。

  二、劳动者参与/自主/共同管理的主体条件

  不用讳言,在传统的资本雇佣劳动的体制或传统的大一统的国家所有制下,许多劳动者的确形成了一些依赖意识、平均主义观念、被动受雇心理、懒汉思想、厌恶风险的倾向、短期收益最大化的冲动、搭便车等机会主义动机,缺乏较高的管理素质、管理能力、管理知识和管理水平。这些也成为众多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反对劳动者参与管理、自主管理和共同管理的理由。本文认为,这些问题的确是应该予以重视和解决的。劳动者要成功而有效地参与管理、自主管理和共同管理,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如下一些思想观念问题:

  1、劳动者也要有产权意识、投资意识和利润意识每个劳动者都必须认识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资源和资本依然相对稀缺、劳动相对富裕,在资本对劳动的优势和控制地位依然存在,在资本索取剩余权依然有其历史合理性的情况下,对资源、产权的争夺和控制乃是一切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的出发点,拥有产权或资本所有权,是其他一切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基础。因此,一是要改变单纯雇佣劳动的观念,因为单纯的雇佣劳动必然被相对剥夺,而且越是高级和复杂的雇佣劳动被剥夺的就越多,因此,即算你是一个白领劳动者或高级雇员,你依然处于弱势和被控制、被剥夺的地位;二是要打破追求短期消费的观念,为了自己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应当节制消费,因为你有限的收入被消费掉了,你就不可能积累能产生利润、能实现价值增值的资本;三是要打破单纯储蓄的观念,因为你把钱锁进保险柜或存放在银行,你就只能获得很小的回报,甚至你的钱还会不断贬值,你应当善于理财,使钱生钱,也就是说你要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你要有强烈的投资意识、经营意识和利润意识,使死钱变为活钱,使小钱变为大钱。

  2、劳动者也要有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任何一种投资,都不会百分之百的安全,都有如影随形的风险。但反过来说,你把钱放在银行,也有贬值的风险,要是把钱放在家里,更有失窃的风险。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冒险,哪有丰厚的“风险利润”?我国开始实行职工持股制度时,职工们普遍不愿意和不敢入股,害怕因此使自己血本无归,一旦看到那些“敢吃螃蟹的人”,手中的股票几十倍地增值,自己心理又像是打翻了醋坛子。说实在的,这只能怪你自己。因此,在实行职工持股制度时,职工要有必要的风险意识。古人云:“置之死地而后生”,何况我国正著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政府、社会和企业都在多方面安置破产企业的职工和下岗职工,为什么不可以搏一搏呢?有些企业目前经济效益不好,但只要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前景看好,职工可以大胆入股,甚至可以出资买断企业的产权。已经有许多这样成功的例子。只要职工们能积极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时刻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监督和制止某些经营者的无能、非法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群策群力、同心同德,绝大部分亏损企业都可以走出困境。

  3、劳动者要克服短期行为,追求自己的长远利益,与企业结成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有些职工希望自己公司的股票尽快上市溢价发行,自己可以抛出手中的股票,趁此机会捞一票,有的职工热衷于炒股,对本职工作没有兴趣和热情。应该说,这是一种短期的和不健康的心理。要知道,一旦你转让自己的股权,你又会重新变为一个雇佣劳动者,失去自己的股东地位和权利。当然,有能力并甘冒风险的人,可以实施别的投资计划,甚至可以辞职创办自己的企业,也可以专门从事股票买卖,但是,大部分企业职工都去这样做,是很不现实的:主观上没有这么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客观上也没有这么大的发展空间。对他们来说,长期拥有公司的股权并且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乃是一种最好的选择,而且公司职工股东可以结成一种集体力量,影响董事会的决策,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有头脑的公司经营者,也会对职工的长期投资和劳动贡献给予丰厚的回报,这样的公司会稳定甚至跳跃式发展,职工的股权价值也会成倍增值。

  4、劳动者要协调好自己作为股东与作为员工的关系

      作为股东,你希望自己的股权收入最大化,作为员工,你希望自己的劳动收入最大化。但是,作为一个职工股东,你首先要看到你作为股东和劳动者两者的统一性,因为你既是这个企业的股东,又是这个企业的劳动者——资本离开劳动是不会自动增值的,因此,你应该努力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多作贡献;劳动离开资本是不会自动创造价值的,因此,你应该为企业的资本经营献计献策,企业的总的效益提高了,你作为股东的收益,与作为劳动者的收益都会提高;反之,你既不关心企业资本的运营,而只想拿更多的红利,又不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而只想拿更高的工资,企业怎么会得到发展呢?企业得不到发展,你的利益又何在呢?应该说,“职工股东”,这是一种崭新的身份,这个身份有其自己的客观要求,那就是要破除过去那种要么是雇主要么是雇员、要么是老板要么是员工、要么是所有者要么是劳动者的心态,而是要把两种身份结合于一体,消除过去那种资本与劳动的对抗性意识,树立自己做自己的老板同时自己做自己的员工的崭新的权利义务意识,这是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同时也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5、劳动者要克服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一种建立在平等竞争和效率基础上的公平观念为实现资本与劳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为实现产权民主和经济民主,股份公司的职工持股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股东大会,一般都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但是,如果这种表决由平均主义思想严重的人来行使,将会产生极大的弊端,首先,这种表决会侵犯持股多、劳动贡献大的职工的利益,因为平均主义者患有嫉妒狂和红眼病,会利用手中的多数票对少数人实行剥夺和“专政”;其次,这种表决使杰出的企业家难以脱颖而出,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第三,这种表决会造成决策成本高、决策效率低,会使经营者失去应有的决策自主权,使投资大、责任大、承担风险大的职工难以集中作出迅速决策所需的多数票,使企业容易失去转瞬即逝的商业机会;第四,这种表决可能会造成谁都不负责任、急功近利、分光吃尽的短期行为。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为什么会失败呢?一是因为企业产权仍然没有得到明晰的界定,职工个体仍然没有对企业产权的所有权和关切度,二是因为这种平均主义价值观和思想方法,致使企业失去长远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使一人一票制真正奏效,要真正实行产权民主和经济民主,关键在于提高每一个职工股东的素质,建立一种机会平等观,而不是传统的结果平等观,一种有效率的、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公平,而不是那种“一刀切”的、无效率的、“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公平。历史告诉我们,这种平均主义的公平在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就是失败的,在市场经济和新的公制形式下,也必然失败。为了确保一人一票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速度,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家和经营者的潜能和作用,为了激励职工股东投资的热情和劳动积极性,使企业获得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必须允许职工股东之间股权和能力之间的差别、风险和贡献之间的差别、权力和利益之间的差别。持股多、责任大、贡献大的职工股东的意见,只要符合企业长远的发展利益,即算利益分配对他们有所倾斜,一般职工股东也应予以支持。要知道,一个小面包,即算你获得均等的一份,也只有可怜的一小块,而一个大面包,即算你得到的只是其中的一小块,仍然比你平均获得的小面包的那一块要大得多。关键在于把面包做大。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现在是小股东,能力也较弱,但你可以通过节制消费、继续增股而扩大自己的股权,也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劳动技能,在企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利用弱者手中的多数票优势压制强者,只会使自己永远处在弱者的地位上。一旦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败北,你同你的股权、投票权、劳动权都会遭到灭顶之灾。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异化劳动的扬弃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关于异化劳动的扬弃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种激进的、彻底的模型。本文认为,如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可以突破资源稀缺和人性弱点这两种瓶颈制约,可以达到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状态和人性善全面压倒人性恶的道德状态的话,马克思主义的理想模型的确是令人神往的。

  一、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

  应该说,马克思设想的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还是十分严格的,他已经指出,如果达不到这些条件的话,私有制、异化劳动是无法消除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不可能的。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是:

  1、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

  在生产力发展的较低水平上,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质和量都很有限的情况下,即使改变了一种私有制,“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夺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在资本主义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到这种高度,以致生产工具——机器体系可以自动生产,用不太多的时间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生产大量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财富,而劳动者本身成为最主要的生产力,成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劳动者在一种异化的社会形式中“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他们已经能够而且应当完全占有生产资料体系(这种物质生产力因为是社会化的,所以狭隘的地域性的个人是占有不了的),以全面地发展自己。马克思还强调指出,只有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它们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才不会被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扩张所渗透和蚕食。

  2、自我实现的需要取代物质需要成为人的第一需要这个条件与上一个条件是相辅相成的,否则,即使有了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丰裕的物质财富,人们仍然会沉溺于对物质财富的追逐之中,仍然不能使劳动由谋生活动转变为 “生命的自我表现”,这也是为什么“过去的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外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的根本原因。只有当劳动者本身成为最大的生产力并且觉得有必要掌握全部生产资料以用于“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时,才能够真正“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消灭劳动”;“只有完全失去了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才能够获得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适应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著私有制。”3、主体性取得对于反主体性的绝对优势

  自我实现需要、主体性需要并不能自动地、并不会必然地取代自然物质需要而成为人的第一需要,因为反主体性也在强有力地要求得到实现并争夺第一需要的地位。我们见过许多人,他们的物质需要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却不能培养和壮大自己的主体性需要,而是让自己的反主体性需要得到了滋长;还有一些人,对物质需要的满足并不感兴趣,但却热衷于对权力和名望的争夺,热衷于统治和控制他人,他们为此而不择手段、无恶不作。要彻底消灭异化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必须要在全人类形成一种共识和共同抑制人性之恶的机制。只要人性恶继续存在,异化就是不可避免的。人类固然不可能彻底消灭人性之恶而使自己变成天使和神明,但把人性恶控制在相对无害的程度和范围,还是很可能的。

  二、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从人类史前史到真正人的历史

      一旦具备了上述充分而必要的历史条件,也个理想的、真正人的社会就能实现了。这个社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描述:

  1、人本身的自我实现取代谋生劳动、自由王国取代必然王国

      当然,人类总是先能生存,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活动,因而劳动即物质资料的生产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永恒的自然基础,是一切社会不可缺少的东西。但是,的的确确,不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认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性质会发生变化。那个时候,就是直接的物质生产也是人的一种自我发展和自我现实,并且表现为一种“内在必然性”,一种“需要”(“富有的人和富有的人的需要代替了国民经济学上的富有和贫困。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甚至不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和制约人的全面发展,而是随著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就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摆脱了贫困的对抗性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劳动”(“物质资料生产”)、“物质需求”、“经济的必然性”这些范畴必然联系在一起。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它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它们就只以另外一种方式、以另外一种地位和比重存在于其中。并不是说,共产主义社会就没有生产力,就不要物质生产劳动了,就没有物质需求了,就没有经济基础的影响了,而是说,所有这些都作为不言而喻的前提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中。在这里,生产力虽然仍是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但同时更是人的全部能力的一部分(正如人是最大的生产力,生产力也是人的最大的能力——征服和开拓自然的能力);劳动虽然仍然生产物质资料,但已不是单纯的谋生活动,而是一种自由创造活动,是整个人的自由活动的一部分;物质需求的满足是作为人的自我创造需求的满足的自然前提;经济的必然性只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性的物质基础。马克思精辟指出:“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为按照事物的本质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生产关系当然仍然存在,犹如生产仍然存在一样。但是,第一,它的外延扩大了。“生产关系”已不再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而是整个人本身的“生产”中发生的关系,或者说,本来意义上的“生产关系”,只是扩大意义上的“生产关系”的一部分。第二,它的内涵发生了变化。过去的生产关系都是通过人与物的关系而表现出的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则是直接的人与人的关系。人人皆兄弟,人人互相交流、互相奉献是比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和生活资料的共同享受更神圣的东西。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只是作为前提、条件和手段为人本身的发展(包括人与人的关系的发展)服务。共产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不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和按需分配,而是人的自由发展。共产主义决不能仅仅理解为拥有和享受,而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如果说,支配过去历史发展的是物质财富的生产,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那么,在共产主义社会,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乃是“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在这个时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统一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之中。正如生产力成为人的总体能力的一部分,生产关系也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地指出:“共产主义——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正是指的这个意思。至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得到真正解决;“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著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活动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著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一直统治著历史的客观的异己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在主要的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的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探讨史前社会生活的本质以及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的科学。马克思和恩格斯用深邃的目光透视历史,在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在无数意志的相互冲突中,在各个个人有目的有意识的主体实践活动中,发现了一种支配历史发展的客观的经济必然性,物的必然性。但是我们一开始就不能认为历史运动的原因在人之外,不能认为历史是一种纯自然的发展过程,不,历史发展始终有人在其中作用,这种作用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终于,人成为最大的生产力,并要求冲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向前发展。于是,在经济的必然性之中生长出一种人的必然性,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生长出一种历史人本主义。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关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解放(的条件、道路、手段)的学说,历史人本主义则是关于人本身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

  对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在那种情况下,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这是因为一种历史形成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 “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消灭劳动” 、“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应该作一种历史的和辩证的理解:第一,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永恒基础的劳动即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当然是不可消灭的,尽管从事劳动的社会成员会越来越少,但总得有一部分人继续致力于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关键在于,他们的劳动也将成为自我实现的活动,为此,就必须把劳动中笨重的、单调的、机械的、重复的部分交由机器去承担,而让劳动者从事机器的设计和改进、生产过程的控制和协调等创造性的活动;第二,这样一种自由、自觉、自主、自我实现的活动,虽然能使人得到高度的满足和快乐,但仍然是一个严肃的和科学的过程,仍然要求人付出紧张的努力和专注的投入,而不能被理解为一种轻松的“游戏”或“享乐”;第三,既然劳动与其他人类活动一样,都是人的自我实现,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在所有自我实现活动中进行选择和变换,自然而然地,劳动就不再是一种专属于某些人的活动,而是所有人的活动领域之一,而劳动者就不再是一种固定的社会身份,而只是人的多重社会身份之一。

  劳动在人类活动结构中的范围越来越少,从事劳动的人数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重越来越低,这是不是意味著劳动和劳动者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低呢?如果我们继续在必然王国内以劳动与非劳动、劳动者与非劳动者两极对立的方式思考问题的话,的确是这样的,但在“自我实现”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更高范畴或“普照之光”的照耀下,这一对立是不存在的,劳动转化为自我实现、劳动者转化为自我实现者(而不是剥削者或单纯的消费者),表明劳动和劳动者在完成其艰巨的历史使命之后终于获得了解放,在付出巨大的代价以后终于得到了历史的回报。在必然王国范围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这是劳动和劳动者的终结,而在自由王国范围内,在历史人本主义的意义上,这是劳动和劳动者的新的开端。

  2、自由劳动取代异化劳动、人的存在复归于人的本质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就是人的存在复归于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实现或现实,是人类发展史上一次灿烂的日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人的存在与本质的矛盾的解决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人与自然的矛盾的解决。这种解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人在很高程度上驯服了自然,能够轻易地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从而超越了自然必然性、经济必然性,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由于物质需要退居次位并被人化,而人的主体性的发展成为目的,因此,“劳动”已不是指狭义的物质资料生产,而是指人的全面的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实践活动。

  人与自然的矛盾的解决的第二个方面是,由于解决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们能够既合乎自然又合乎人性、既合乎规律又合乎目的地调节自己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因而在更高程度上复归于自然(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人制造出第一件粗陋的石器,也就宣布了人对自然的反叛,从而对自然界犯下了“原罪”。由于人的劳动以一种新的力量加入自然界,从而破坏了自然界的天然的和谐和平衡,因此,人对自然的每一次胜利都带来自然对人的更厉害的报复。人于是必须不断认识自然,按照自然的本性来改变自然,才能“赎罪”。在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了人对自然的肆无忌惮的暴虐统治的社会原因,因而人能够在不违反自然本性的前提下加入自然循环过程,从而控制自然。因此劳动不仅具有创造性,而且也具有科学性,而且正因为具有科学性也最富于创造性。这样,人就在掌握自然的基础上重新达到与自然的统一,在人的统一性下重新返回物的统一性。

  (2)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的解决。在私有制社会,由于人对人的统治,造成社会关系对人的异化。无产阶级革命消灭了人对人的统治,从而也把人的关系还给了人,使劳动成为人的社会性的真正现实。马克思这样生动地描述了这种社会性的劳动和劳动的社会性:“(1)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征,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2)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既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3)对你来说,我是你与类的中介人,你自己意识到和感受到我是你自己的本质的补充,是你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我认识到我自己被你的思想和你的爱所证实。(4)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共产主义消灭了私有制生产关系中包含的人与人的对立,从而人们能够自由自觉地调整自己的社会关系,自由自觉地生产自己的“交往形式”。“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适应的”。人成为社会的主人,“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因此社会关系作为所有全面发展的个人的共同的关系,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人是最有社会性的人,同时也是最有个性的人。个人为社会为他人而工作、创造,同时也就是个人的自我现实过程;同样,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他的生命表现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个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社会本身的再生产、再创造。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又是每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3)人与历史的矛盾的解决。在原始社会,大家共同支配自己的社会生存条件,共同劳动,但是另一方面,只有一种单一的劳动方式,因而无所谓个人选择。在私有制社会,劳动者所接受下来的生产方式对劳动者成为一种异己的外在必然性,一开始就把人限死在某一位置上。奴隶的儿子永远是奴隶,农奴的儿子永远是农奴。但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著私有制”。如果说在阶级社会是过去支配现在,在共产主义社会则是现在支配过去。共产主义是这样一种自由的联合体,“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这些生存条件就是先辈人所创造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塑造出自由全面发展的新人,个人自由选择的必然性和普遍性消灭了生存条件对个人的外在必然性和偶然性。社会创造一切条件为新一代人培养全面的需要和全面的能力,而新一代人又自觉地运用既得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进行新的自我创造活动。

  (4)对象化和自我确证的矛盾即人和他所创造的成果的矛盾的解决。在异化社会,既然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现实化表现为非现实化,因此人的对象化本质无法返回人自身。共产主义消灭了人的存在对人的本质的异化,从而既能使人的本质得到自由的表现和发展,也能使人得到全面的自我确证、全面的享受和满足。“随著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通过人同世界的多种多样的人的关系,通过多种多样的肯定方式——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感觉、愿望、活动、爱——人在对象中全面地享受到自己的本质从而使之返回自身。

  按照本文作者一贯的思路,异化劳动的扬弃也就是劳动与其他人类活动、劳动与投资经营活动、劳动与产权、劳动与资本、劳动与管理重新恢复了统一。自然,相对的分工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一定时限内存在的,然而,双方面之间绝对的、两极分化的、固定不变的、强制性的分工将会一去不复返。

  需要指出的是,谋生劳动与异化劳动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范畴。一方面,谋生劳动条件下的确更容易产生异化劳动,而异化劳动必定加深和固化劳动的谋生性质;谋生问题的解决将消除异化的一大原因,也就是说,能够帮助人类更为有效地克制自己的反主体性和发展自己的主体性,而异化的限制和消除也会加快谋生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谋生劳动指涉的是劳动的动力、动机、目的问题,而异化劳动指涉的是劳动者与他的劳动过程及其结果的关系问题,这毕竟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所以谋生问题的解决并不会自动地导致异化问题的解决,反之亦然,在历史上也的确出现有些富裕的劳动者仍然身处异化之中、有些自由职业者的劳动仍然是谋生劳动的情况。人类需要利用谋生问题的解决这一历史契机,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设计一系列可以控制人性之恶的制度和机制,也需要利用异化问题的部分解决这一历史契机,转变和提升自己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平,从两方面努力来实现人的自我实现和自由全面的发展。

  在资源和人性约束条件下扬弃异化的可能性

  追求一种消灭了匮乏和异化、剥削和压迫与实现了富有和公平、自由和平等高度统一的社会,不仅是马克思的愿望,也是一切富有理想的思想家、艺术家、宗教家、政治家、科学家、企业家的共同愿望,区别只在于他们达到理想的方法、手段、途径不同而已。但是,马克思等人所构想的自由王国需要具备极高的历史条件,这些条件要同时具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仅从学理、知识、技术层面而言,他们只看到了历史发展的一种最好的可能性,而没有看到历史发展的其他可能性;他们的理想建立在——(1)人类可以而且一定会突破资源的约束;(2)人类的高级需要可以而且一定会生长起来并且成为第一需要;(3)人类的主体性可以而且一定会完全压倒反主体性——这三个假定的基础之上,而这三个假定本身是需要论证的。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1)如果这三个条件不能具备,我们应该怎么办?(2)假定这三个条件最终都能够具备,但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应该怎样面对劳动的谋生性质和异化性质?(3)假定这三个条件最终都能够具备,但在这三个条件具备以前,人类很可能会遭受被毁灭或自我毁灭的危险和威胁,针对这种情况,人类有没有有效的应对之策和解救之道?

  一、发达国家和整个人类所面临的困境

  1、发达国家出现需求发育停滞、需求结构畸形、人格平面化和发展动力不足的困境

       什么是“自然需要的界限”?什么时候“历史形成的需要”才超过“自然的需要”?这里有没有一个量的界定?马克思没有具体说明,马斯洛也没有具体说明,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和物质富有程度已经远远地超出了自然需要的正常合理满足所要求的程度。然而,发达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机制、经济增长方式却仍然是按照过去历史所形成的、以“匮乏人”、“经济人”、“自然人”为出发点的“必然王国”逻辑的惯性运行的,至今没有表现出根本转型的重要迹象。不管是维护传统资本主义的保守党和保守人士,还是对资本主义持批评态度的社会党和社会民主人士,都没有对工业文明和现代经济的人性基础作出深刻的反思,都没有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哲学和经济价值观,都没有提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目标,区别只表现在如何发展经济和如何分配经济成果上,而不在为什么发展经济这个更根本的问题上。“高投资/高就业/高增长—高利润/高工资/高收入—高消费/高支出/高享受”,是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派别共同遵守的“经济人”行为逻辑;投资和需求从两头拉动经济发展,通过更全面、更彻底地激发、调动、引导甚至塑造、伪造、编造人的物质需要以扩大“市场需求”、“总需求”,从而挖掘广泛的投资机会和保持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于是出现了一系列奇怪和荒谬的现象:

  ——人均资源和财富占有量已经很高,但贫富分化仍然相当严重,少数人拥有富可敌国的巨额财富,但按照现有经济机制的惯性还在增加更多的财富,他们的财富已经失去满足自然需要的正常功能了,而仅仅是满足某种病态的占有欲、成就欲。

  ——物质上的富有并没有带来幸福、身心健康、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没有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而只不过带来数量上的扩张,带来繁忙而变态的消费,带来无数身心疾病,带来人际关系上的疏远、冷漠和孤独。

  ——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已经使人不用工作就能够过上相对不发达国家的大多数人来说算得上是富足的生活,为谋生而工作的紧迫性已经不存在了,于是出现大量搭便车、揩油、寄生于社会、好逸恶劳、偷奸耍滑等等所谓“自愿失业”现象和“福利病”,驱使他们重新工作的动力和动机无非是赶上比自己更富足的人、过更富足的生活以维持自己的脸面和尊严这种较低的需要,而并不是出于本质上超越经济人逻辑和经济需要的新需求。

  ——工作时间越来越短、自由时间越来越多,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用这些宝贵的自由时间去发展人的天赋和才能,不知道如何去为自己创造一种更富有意义的生活,于是这些闲暇时间只不过使人陷入更加花样百出的物质消费和准物质消费(娱乐)而已。

  ——一方面是自愿失业的增加和就业时间的不断缩短,另一方面,国家和社会仍然把“高就业”和“低失业”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以高工资和高收入来激励人们追赶更富有的人们并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增长,而这样做又会导致更多的自愿失业和工作时间的进一步缩短。一种所谓“收入刚性”和“福利刚性”的铁律(Iron Law)把所有人都绑在经济的不可逆增长的战车上了,因为一旦出现经济的萧条和危机,出现大规模失业和通货膨胀,必然导致收入和福利的降低,而这一定会引起政治和社会危机。

  发达国家已经陷入骑虎难下、进退失据的境地。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首先是因为人的需求层次的提高并不是按照较低层次需要满足后较高层需要就会自动形成这种“自然机制”进行的,其间很可能会出现断层或时差,能否消除断层或尽快缩短时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自我认知、自我控制和自我塑造,取决于精神的和文化的力量,取决于价值观上的转换和更新。

  导致需求发育停滞、需求结构畸形、人格平面化和发展动力不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西方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和文化价值观,固然在“必然王国”范围内、在“经济人”逻辑层面上解决了许多问题,造成了一种两头小中间大的、比较合理的橄榄型经济社会结构,但在鼓励人们积极提高需求层次、引导人们由经济人转向精神人、自我实现人方面乏善可陈,致使人们行为的主要动机仍然集中在对经济利益和物质财富的追求上。

  2、后发展国家陷入物质需求相对过旺而资源过于匮乏的追赶困境

      受到发达国家经济成功的正面刺激和发达国家对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侵略的负面刺激,不发达国家纷纷开启了追赶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经过短则几十年长则上百年的追赶,它们发现自己与发达国家的距离仍然很大甚至有加大的趋势,它们的追赶陷入了物质需求相对过旺而资源过于匮乏的困境,其原因在于:一是发达国家高收入和高消费的榜样激起了后发达国家人们过于旺盛的物质需要;二是后发展国家处于人口高速增长时期,人均资源占有量越来越低;三是发达国家过去掠夺了这些国家的部分资源,现在又通过经济全球化迫使后发展国家处于世界产业链条的末端,这些国家的收入和利润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和输送到世界产业链条的高端去了,发达国家利用自己对资本、技术、知识产权、人才的垄断实现了对后发展国家的经济剥削;四是发达国家对后发展国家的政治、文化上的渗透以及它们认为必要时的军事侵略,加剧了经济上的不平等和差距。

  这样一来,后发展国家也被绑在经济主义的战车上了,并且欲罢不能、进退两难:紧跟发达国家的步伐、依样画瓢地照搬发达国家曾经用过的模式、重走一遍发达国家的工业化道路,固然会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但必然失去经济上的自主性,甚至失去政治上和文化上的自主性,同时导致国内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工农大众之间剧烈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闭关锁国,试图靠自己的力量发展经济和实现现代化,又已经被许多国家证明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而且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必定会越拉越大。

  当今世界最大的国际矛盾已经不再是“东西矛盾”即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之间的矛盾,而是“南北矛盾”即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矛盾。这个矛盾不解决,将会使整个人类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甚至陷入危及人类生存的绝境。我们现在来设想一下,假定在未来一百年内,世界经济秩序、规则、机制继续沿用现在的经济主义思路和经济人逻辑,发达国家继续按照自己的要求主宰和控制世界经济,那么第一,由于一定历史时期不可避免的“马太效应”,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第二,在地球上非再生能源已接近枯竭而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还不可能解决的情况下,同时不发达国家的人口将要翻一倍以上、全球人口将超过150亿以上的情况下,世界大战简直就是不可避免的,在现代高科技战争条件下,人类的毁灭也将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

  这样说起来,改变现在的经济价值观和经济发展模式决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有关人类生存的根本问题。不容置疑的是,发达国家要率先承担责任,这不仅因为它们更有能力和条件,而且因为它们欠债更多,因而应该对这个世界做出更大的补偿。大量消耗地球上的资源、破坏生态平衡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是发达国家。例如,发达国家的人口只占世界总人口的15.9%,但能源消费却占到世界消费量的52.9%,而人口占世界人口76.4%的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消耗只占28.1%。如果全世界都像美国人那样生活,那么,地球上的石油储量只够用3年,天然气只够用4年,煤炭只够用15年。美国居住了占世界5%的人口,却消耗了世界28%的天然气、23%的固体燃料、20%的硬煤、23%的石油、42%的汽车汽油、26%的电力、10%—30%的铜、铝和锌。美国每天平均有26.8万吨一氧化碳被释放到空气中。可见,要拯救地球,拯救人类文明,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可欲的生态环境,必须从发达国家入手。但是,不发达国家也要承担相应的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与发达国家一起,通过谈判、协商、合作,共同建立一种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进行一次全人类范围内的文化革命,从根本上转变人类的价值观念,把高层的人性需要的满足放在低层的人性需要的满足之上,把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性尊严、人类和平和永续存在等更高价值的追求置于对经济利益、物质利益的追求之上,同时通过相互监督和制约,抑制人性中恶劣的倾向和欲望,保证人性层次的顺利升华。

  二、资源和人性瓶颈下扬弃异化的替代模型

  当今世界所陷入的困境,表明人类的发展遇到了资源与人性两种瓶颈,能否突破这两种瓶颈,我们不能断然给出肯定的或否定的回答。如果人类能够顺利突破和闯过,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如果突不破、闯不过呢?我们还能够依然按照那种建立在能够突破和闯过的假定基础上的经济主义思路、经济人模型和经济增长模式往前走吗?显然不能,因为这是一条死路。即使人类不是本性善良的生物,而只是理性的、会计算利害的生物,我们也应该避免这条道路。为了能够在两种瓶颈制约下扬弃异化并实现人类的永续存在和成长,必须探寻其他可行的替代模式。也的确有很多有识之士设计和构想了种种替代模式。

  1、零度增长模式

  这是由罗马俱乐部在1972年提交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所提出的。其主要观点是:由于人口按指数模式增长,从而要求粮食等人类生活用品也必须按指数模式增长,但是地球的可耕地和其他矿物资源是有限的,势必使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面临资源不足的困境;人口和经济的增长,引起环境污染的种类、范围和绝对量也循指数增长规律日趋严重,而地球吸收污染物的自净能力十分有限,从而使环境恶化、生态平衡失调。因此,世界若按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在未来100年内总有一天会到达极限,出现全球性灾难。为避免这一危机的发生,他们提出了使全球均衡发展的“零度增长”对策。

  下面是报告中两段最重要的的文字:

  我们的结论是:(1)如果在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方面现在的趋势继续下去,这个行星上增长的极限有朝一日将在今后100年中发生。最可能的结果是人口和工业生产力双方有相当突然和不可控制的衰退。(2)改变这种增长趋势和建立稳定的生态和经济的条件,以支撑遥远未来是可能的。全球均衡状态可以这样来设计,使地球上每个人的基本物质需要得到满足,而且每个人有实现他个人潜力的平等机会。(3)如果世界人民决心追求第二种结果,而不是第一种结果,他们为达到这种结果而开始工作愈快,他们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这些结论是如此深刻,而且为进一步研究提出了这么多问题,以致我们十分坦率地承认已被这些必须完成的巨大任务所压倒。我们希望,这本书将适合于许多研究领域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引起其他人的兴趣,提高他们所关心的事情的空间和时间的水平,和我们一起理解和准备这个伟大的过渡时期,即从增长过渡到全球均衡。

  由于为生存选择相当长的时间水平,以及较长的平均寿命作为理想的目标,我们现在对全球均衡状态得到的一套最低要求是:(1)工厂资本和人口在规模上不变。出生率等于死亡率,资本的投资率等于折旧率。(2)所有投入和产出的速率;包括出生、死亡、投资和折旧保持最小。(3)资本和人口的水平以及两者的比例安排得与社会价值一致。随著技术进步创造新的选择自由,它们可以深思熟虑上加以修正,慢慢地加以调整。

  报告补充说明,在均衡状态中,需要不变的量只有人口和资本,而那些不需要大量不可代替的资源,或不产生严重的环境退化的人类活动,可以无限地继续增长。特别是那些被许多人列为人类的最理想和最满意的活动,如教育、艺术、音乐、宗教、基础科学研究、体育活动和社会的相互影响,是能够繁荣的。

  《增长的极限》发表后,在全世界引起巨大的反响,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但该书的悲观主义结论和态度也引来激烈的批评。批评者的主要观点是:(1)罗马俱乐部没有看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的不可再生能源;(2)《增长的极限》试图以数学模型代替知识和理解,忽略了技术进步、价格制度、公共政策和规章制度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有效促进,罗马俱乐部不懂得,持续增长和加速发展的主要障碍不是物质方面的,而是政治、社会和制度方面,在良好的制度引导下,人类可以突破所谓增长极限的瓶颈;(3)罗马俱乐部的这个报告是新殖民主义的辩护词,在发达国家已经获得了高速增长后,却要求发展中国家维持现状,不要走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道路,这是极不公正的。

  2、有限增长模型或中间技术模型

  面对诸多批评,罗马俱乐部委托美国人梅萨罗维克和德国人佩斯泰尔发表了另一篇报告《人类处在转折点》,该报告提出了一个“有限增长模型”。他们认为,在21世纪中期到来以前,在世界各地由于各自不同的原因,在不同的时间,可能会发生区域性的崩溃。解决的办法必须是全球各个国家联合采取行动,由物理的增长方式向生物体增长方式转变,用有机分化方式解决人与自然关系,以绿色革命和科技进步应对人类面临的共同危机。这个报告提出的这些关乎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引起了的人们广泛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同舟共济的全球意识的形成。

  英国经济学家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一书中,提出了一种类似于有限增长模型的中间技术模型。这本书的独特和深刻之处在于对传统经济学和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一种元经济学或经济哲学层面的反思:“(1)从对人类的研究中衍生出经济学的目的和目标;(2)从对大自然的研究中衍生出经济学最关键的方法论。”他指出,我们正在消耗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本性资产,那就是宽厚的自然所能提供的容忍限度,或者说,我们根本没有把自然资源、大自然的容忍限度及人类本质当作不可再生的资本,或“自然界资本”,而只是把它们当作一项收入加以挥霍;如果承认人对自然的依赖,那么很大一部分“经济”就是“不经济”,很大一部分增长其实是一种退化,因为它们是一些病态的、不健康的、解体式或毁灭式的增长。经济学要成为智慧,首先要摆脱贪婪和妒忌,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放弃“理性人”、“经济人”的假说,放弃“利益、效用、利润、收入最大化”的要求。那么,什么才是经济学的智慧呢?那就是放弃大量生产所运用的超级技术,而采用和运用中级技术、人性化的技术、自助式和民主式技术,低消耗、低投资、非暴力、充分利用人民聪明的大脑和灵巧的双手的技术:“智慧能让科技享有机性、温和、非暴力、悠闲及美丽方向重新进发……我们需要的方法和设备是:

  ——够便宜,每人都能确实掌握。

  ——适合于小规模的应用。

  ——能与人类对创意的需求相吻合。”

  ——可帮助男女从雇主那里独立出来而成为自身的雇工,成为自我管理的、合作的以及替当地市场而工作的团体的一员。

  ——能带来政治和经济权力以及人口的逐步分散。

  ——能给更多平民带来更具人性的生活,一种真实的自我管理式民主,一种摆脱大规模消费和广告媒介的自由。最终的消费是简朴的,即以相对的低消耗率产生高度的满足感,使人们得以生活得没有压力和紧张。

  中间技术也可以叫做一百磅技术,介于原始的一磅技术和发达国家的千磅技术之间;它们可以开辟大量的工作场所。如果不在发展中国家大量发展中间技术和中小企业,必将形成贫富、城乡两极分化的“二元经济体系”。

  有限增长模型或中间技术模型比零度增长模型要乐观一些,但要求人类放弃富有效率的高科技、大生产以及寻找能够使人类永续成长的可再生能源的努力,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只要人类的智慧和制度能够控制高科技和大生产,它们仍然是能够使人类摆脱匮乏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小规模生产和中间技术也难以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坚实的基础,而且也很难找到实施这一模型的社会力量,也很难避免从中产生新的集中和垄断。

  3、可持续发展模型

  20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成立了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主席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以制订长期的环境对策,帮助国际社会确立更加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经过3年多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该委员会于1987 年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经过充分论证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将注意力集中于人口、粮食、物种遗传、资源、能源、工业和人类居住等方面,在系统探讨了人类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之后,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个定义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类要发展,尤其是穷人要发展;二是发展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

  与前两种模型相比,可持续发展模型的优点是,把人们从单纯考虑环境保护的角度引导到环境保护与人类发展相结合,而不是把两者对立起来。能够把两方面结合起来的关键条件是,能源使用可在两方面获得新生,一方面是可以提高传统能源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是在不远的将来,可以使用以太阳能为基础的可再生能源。美国能源部研究表明,在未来的40年里,美国可从太阳、风、水、地热、生物中获取现在使用的能量总量的57%—70%,至少可以使该国现在使用的能源节约一半,这意味著将来完全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可行的。虽然资源需求还会不断增加,但人类可以通过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教育制度的改革全面改善资源的使用方式、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可以建立以循环经济为主体的能源体系,以生物方式取代物理方式。资源的循环利用,可以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可靠的基础,使资源供给的增长能够满足人类需求的增长。

  可持续发展模型的最新发展是低碳经济模式。“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和资源并不丰富的岛国,英国充分意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它正从自给自足的能源供应走向主要依靠进口的时代,按目前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2007年9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著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也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背景下,“低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即:摈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4、各种发展模型的有机整合

  本文认为可持续发展模型是介于马克思的无限发展模型与零增长模型和有限增长模型、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之间的比较合理的模型。这是一种主要依赖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绿色/低碳/环保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从本文基本思路出发,可对这一模型提出如下梳理:

  (1)可持续发展既要尽最大努力去突破资源和人性瓶颈、实现人类的永续成长,又要为无法或暂时难以突破瓶颈制约时避免人类灾难做好充分的准备。后工业文明不是回复到前工业文明人与自然的原初统一状态,而是要在继承工业文明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达到人与自然的更高统一,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继续发展科学技术和大生产,以高生产率和规模经济优势解决物质资料的生产问题,但与此同时,不能等到物质财富充分涌流时再去转换人的需求结构和人格结构,而是要在物质需要适度合理满足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提升人的需求层次和人格层次,把建立在“物质人”、“经济人”、“消费者”、“自然征服者”基础上的经济模式转变为建立在“文化人”、“社会人”、“创造者”、“自我实现者”基础上的经济模式。

  (2)关键在于在全人类范围内实现价值观的转换以及相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换。面对人类所面临的危机,需要人类从根本上反思和重新确立经济增长和物质资料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更多、更好、更高级、更奢侈的消费品以无限地满足日益膨胀的物质欲望,而是为了给人类的健康、安全、幸福和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一个物质基础。怎么界定“物质需要的适度合理的满足”?以身体健康为唯一标准,依此标准获取必要的食物、衣服、住宅、交通工具等生活必需品。一个人拥有好几套豪宅、好几辆豪华轿车、好多昂贵的衣服和首饰,吃顿饭花费成千上万元,住一夜宾馆花费成千上万元,洗浴按摩一次花费成千上万元……所有这些,都远远超出了正常的自然需要,都是一种病态的、无聊的、不道德的、有罪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而现行经济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高消费—高投资—高收入—高消费……的恶性循环过程,并且激励那些还没有进入这个过程的人进入这个过程。一种荒谬的经济学观点认为,如果没有对高档和奢侈消费品的追求,经济发展就会失去动力,而现在被认为是高档和奢侈消费品的东西,将来会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这是一种不负责任和丧失良知的经济学!这种观点闭著眼睛看不见,把有限的资源用于解决急迫的民生问题会在更大程度上扩大内需或市场需求,即算民生问题得到了解决,或人类的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人类也可以并且应该把剩余资源和剩余财富用于人类的高层次需求的满足上,而不可、不该浪费在物质需求的无度满足上。人类完全可以做到在低碳、绿色环保、健康的物质生活的基础上,把工作和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不必消耗太多能源、物质资源的精神文化需要的满足上去。事实上,很多人已经做到了这一点,有什么理由认为其他人就一定做不到呢?

  (3)一个社会的产业或经济结构应当这样来安排:

  ——制造业,主要从事生产资料、耐用消费品、基本消费品等物质资料的生产,采用高科技和大规模生产方式,提供标准化、批量化、大众化、高质量低能耗、高性能低价格的产品,控制乃至禁止昂贵奢侈品的生产。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要达到这样的高度,以致为数不多但由公众广泛持股的大企业就可以完成制造业的任务。这些企业仍然应当获取一定的利润,以鼓励投资并进行扩大再生产,但不再以股东利润最大化为最高目标,而是要以股东、员工、社区、消费者等利害相关者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最高目标,为此,它们必须接受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全社会的监督。

  ——文化产业,或者叫做精神生产,马克思称之为“人本身的生产”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一个把传统的“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融为一体的新兴产业,大量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将要转入这一产业,成为精神产品或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创造者,包括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哲学、宗教、艺术、教育、体育等精神和文化生产部门。一般来说,文化产业不适合于标准化、批量化、规模化、大众化生产方式和大企业组织形式,而是由各式各样的中小型合作团队来进行生产,可以采用合伙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种种组织形式。它们提供的产品仍然是必须参与文化市场交易的商品,既可以价格和货币为中介进行交换,也可以实行活动与活动、产品与产品的直接交换。精神文化生产具有三大特点:第一,由于其产品是将丰厚的精神文化内容附著于简单的物质载体之上,因此只需消耗很少的物质资源,不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第二,这种生产作为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作为人类潜能和天赋的发挥,本身就是目的,本身就能够提供高度的满足、快乐和幸福,因此必然不会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标;第三,由于人们的素质和精神文化需要的普遍提高,对这类产品的市场需要会很旺盛,因此生产者也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润,用于满足他们基本的物质需要并用于精神文化的可持续生产或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追加投资。

  ——服务业,主要为物质生产、精神生产、日常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提供服务,包括商业、金融、通讯、信息、餐饮、住宿、医疗、卫生、保健、旅游、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其中适合于大规模标准化运营的服务也可仿照制造业采取大企业的形式,但大量服务将会采取中小企业的形式,并像文化产业一样采取合伙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

  各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实行由政府宏观调控和计划指导的市场经济。这是由劳动与社会分工将更加细密因而交换将更加全面、个人选择和发展将更加自由和多样化、精神生产将更具有自主性和创造性所决定的,不可能由大一统的中央计划和集权经济取代市场经济。货币和价格仍然是主要的经济调节和核算手段,正如米德所坚持的:“货币和价格机制毫无疑问应该属于人类最伟大的社会发明之列。恰当地运用价格机制,它就应该能够给每个人下一道具有普遍意义的命令,使每个人都公平地分享社会资源中的一个份额;它能够让每个人自主地决定(在个人选择确属恰当的时候)他将以什么方式执行这个命令;在每个生产者和商人(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按照最经济的方式,生产出市场上最需要的产品,在最需要的市场上出售。简而言之,只要恰当地运用货币和价格制度,就能够在社会事务中把自由、效率和公平结合在一起。”(4)在产权制度上实现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或米德所说的“财产占有的民主国家”。虽然马克思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倾向于社会所有或国家所有,但他说的在协作和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社会个人所有制)的伟大构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却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公有,由一个民主的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运营,主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其余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实行个人所有和个人联合所有,主要用于保障个人的自我实现和自由全面发展。

  (5)就业观念和就业形式的大变革。在现行经济体系中,所谓就业,是指进行投资经营活动或雇佣别人进行生产,或者受人雇佣从事生产活动,前者得到利润,后者得到工资,一旦你不再雇佣别人或受人雇佣,你就失业了,前者变成坐吃老本的闲人,后者变成领取失业救济的贫民,由此带来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心理问题。所以就业、失业成为困扰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的大问题。按传统经济的逻辑,将来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会把大量劳动者排除在劳动市场之外,他们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失业者,或者只能把就业时间压缩到一天工作一、两个小时以安排更多的人就业。但是,如果所谓就业或工作仅仅是指为社会提供有价值、有意义的贡献,不管这种贡献是物质产品和初级服务,还是精神产品和高级服务,不管是以雇佣别人或受人雇佣的方式提供,还是以自主独立的方式提供,那么,就业的范围就会大大拓展,就业的形式就会无限多样。我国学者林春设想出一种在社会保障公民最低收入基础上的以参与代替传统就业的新的就业模式:

  ——参与覆盖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社会必要劳动”以及一切社会承认的、最宽泛意义上的工作,包括艺术创作和其他有益的精神活动。通过参与,人们作为个人和集体的一员进入合作和交换的领域。合格的参与者身份换来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及回报。参与由此成为取得人性内在需要的社会认同的唯一途径。

  ——从终日劳作中因技术和社会的进步而解放出来的人们将有更多的闲暇发展各自的兴趣才能,更多的时间彼此照顾,从而形成一种“关怀经济”(caring economy)或“共享经济”(solidarity economy),它建立在自治合作、社区网络、义务劳动和多种形式的换工(通常无须货币做中介)的基础之上。

  ——熟悉的工作之外,包括家务(由两性分担,与公共参与和非家务角色相结合)和非正式、季节性、临时性和随意性工作,灵活时间,自由职业,自我“雇佣”,志愿义工,互助公益,社团联络,以及任何其他公认有价值的“干活”形式。

  ——每个人以公民参与身份获得一份社会收入(social wage)或基本生活费,包括义务教育和一般的防疫治病费用。在此基础上,人们根据愿望和机会参与正式或非正式、有(固定)工资或无工资、订长期合同或不签约的各种工作/活动,凭贡献而可得到生活费以外不同形式和数量的其他收入。大致等额的公民收入一方面使最低水平上的经济平等得到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又非但不限制、反而创造个性选择、良性竞争的条件,从而根本性地消除了就业、无业、失业、待业、半就/失业、灵活从业等地位的差别。

  詹姆斯·米德的“财产占有的民主国家”,也是按照这样一条思路来解决困扰西方发达国家的就业和失业问题的:“这样一个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更加变成了一件完全是个人选择的事情。笨重危险的艰苦工作,不得不支付特别高的工资,以便吸引劳动者,有些人情愿去做这些工作,目的是为了明显地增加自己的收入。在另一个极端,有些人立志献身于非商业性的活动,他们也能如愿以偿,只要他们愿意降低自己的生活标准,当然他们也不至于在阁楼里忍饥挨饿。最重要的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与旧式的国内服务不同)将会繁荣起来,有人愿意为另外一些处于相同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的人们提供这些服务、演戏、跳芭蕾舞、绘画、写作、体育运动,以及所有这类被亚当·斯密称为‘非生产性’的活动,都会在半职业、半业余的基础上兴旺起来,提供这类服务的人,也不会在堕落为巨富保护人的贫穷的谄媚者了。”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取代资本主义的更高历史阶段,科学、艺术等精神创造活动不仅是而且是更高意义上的“生产性活动”——人本身的生产;按照我们的理解,还需要补充的是,这类活动通过其产品的出售也能够获得相应的物质的或经济的报酬。

  劳动者积极扬弃异化劳动的路径和方法

  不管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突破资源和人性瓶颈条件下彻底扬弃异化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模型,还是在资源和人性瓶颈无法突破条件下的替代模型,都要求人们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忍受一定程度的乃至严重的异化,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当然不能够被动地等待那美好的明天的到来,而应该尽其所能主动地、积极地、一点一点地消除异化和一步一步地自己的发展。

  针对那种毕起功于一役、一举铲除异化并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的想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异化劳动仍然是一种劳动,仍然包含著对象化、部分回归和一定程度的自我实现,仍然不能说是一种完全非人的活动因而只能通过整体的社会革命彻底消灭之。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不可跳跃和跨越的历史条件下,异化劳动的扬弃或劳动的解放,只能通过量变和部分质变的积累,即通过不断地增加劳动的肯定性、自我实现性程度和因素与不断减少其否定性、异化程度和因素,一步一步地实现。社会革命是一种最后的选择,鉴于社会革命一般都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并带有严重的后遗症,因此,只要有和平地、建设性地解决社会矛盾的可能性,只要改革和改良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就不能诉诸于社会革命;只有在改革和改良的一切可能性都已经丧失殆尽的时候,才能进行社会革命。正因为如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要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框架内提升自己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就必须极大地强化其劳动生产力、投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讨价还价能力、自组织能力、集体谈判能力、政治参与和对话能力与精神创造能力。

  一、强化劳动生产力

  劳动者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提高,首先取决于其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劳动生产力主要表现为特殊的、专有的生产知识、技术、技能和经验,以及基于个体生产力之上的团队协作能力。分工对于劳动者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限制劳动者的发展,使之在很长历史时期都只能成为拥有体力和粗浅知识、技术、技能、经验的简单劳动者,但随著分工的高度发展,生产过程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分工也给劳动者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使劳动者能够专注于发展某种特有的、高知识技术含量的生产力,成为复杂劳动者和主要的生产要素。与此同时,分工越细密,协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这也给劳动者的团队合作能力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劳动者这两方面的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企业不得不把劳动者看作重要的、具有极高经济价值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分工不可超越的经济必然性面前,劳动者最明智的选择,不是否定和逃避分工,而是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发展和提高自己生产力的质量、水平和专用性。事实表明,现代化大生产要求大批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他们也能凭借自己的技术获得较高的收入。与其让自己消极被动地充当机器的附庸,不如通过干中学(nerning by doing)、在职培训和业余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劳动素质和技术水平。这是完全可以由劳动者本人自主控制的,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实现。

  客观地说,我国大多数普通劳动者还没有成为先进生产力。媒体一方面高调肯定工人阶级是先进的、最先进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却无法解释几十年来工人阶级的经济政治地位不断滑落的事实。劳动者不要被一些意识形态层面的奉承之词弄得晕头转向,不如老实承认自己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方面相对外国工人和本国科学技术人员的差距,这样才能奋力缩小这个差距。生产力是硬道理,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劳动者只有掌握这一生产力,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在与其他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

  二、强化投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

  劳动者不能把自己终生定位于单纯的劳动者的位置,还应该像资本家和企业家一样成为投资者和经营者,成为一个准资本家和准企业家。首先,在工资较高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并且可以把一部分收入积累起来转化为资本,投资于本企业、投资于股票市场、投资于其他资本市场;其次,劳动者应该并且可以把自己作为投资对象,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把自己的知识、技术、技能和经验作为有增值能力的资产进行追加投资,使之达到更高的水平并产生更高的回报。第三,劳动者要培养、训练和提高自己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总之,劳动者应该像企业家一样发现自己所拥有的资源、资产的相对优势,寻找最好的市场机会,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使之获得最高的回报,而不能仅仅满足于获得一份固定工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劳动者应该勇于自主创业,或联合创业,成为独立的或联合的企业主。事实上,历史上许许多多的大资本家都是通过白手创业而获得成功的。应该说,越来越多的人成为股东或资本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会有力地限制资本垄断化的趋势,会有力地促进资本和财富的普遍化、社会化、平等化,会有力地推动经济制度朝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劳动者自己和整个社会都是一件好事。

  劳动与产权、劳动与资本、劳动与管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曾经处于分离和对抗的状态,但这并不等于说必然永久处于这种状态。一举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是不切实际的,大一统的公有制和覆盖全国的社会主义实验也没有取得成功,最为切实可行的是一步一步地渗透到产权、资本和管理领域之中去,从而使每一个劳动者也能够分享产权和资本并参与管理。这是劳动者经济地位的一种真正的提高。

  三、强化讨价还价能力、自组织能力和集体谈判能力

      劳动者仅仅拥有某种先进生产力和人力资源是不够的,要善于在市场经济中尤其在与企业建立合约过程中为自己的资源获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通常,拥有较高生产力的劳动者也就拥有较大的“本钱”或话语权,而只拥有简单劳动力的劳动者很容易处于权利失衡、失去话语权的地位。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在资本雇佣劳动的总体格局中,一对一的谈判总是不利于劳动者的,因此,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机制,工会(Trade Union)或劳动者联盟(Labour Union)就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工会才能把分散的劳动者组织起来,以集体的力量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从而改变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改变资本与劳动权利严重失衡和倾斜的状态。为此,劳动者是否具有自组织意识以及相应的自组织能力就显得至关重要。这里会出现一个基本矛盾,那就是劳动者个人追求收入最大化和稳定就业的合理要求与劳动者组织对劳动者个人之间的竞争的合理控制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既是劳动者个人也是劳动者组织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今天,中国的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还处在自发、分散、无序的状态之中,这使得他们不能以集体的力量抗衡资本霸权和工厂专制,血汗工厂、超经济剥削、劳资分配极度不平等等种种现象触目惊心。劳动者只有组织起来依法维权,只有通过强有力的集体谈判,才能真正遏制资本的无度扩张和剥削。

      四、强化政治参与和对话能力

  劳动者不仅应该在企业或工作场所、产业层面有效地组织起来,还应该在整个阶级层面和全国范围内组织起来,这已经超出经济领域或市民社会的范围,而进入了政治领域或国家权力的范围。通常,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劳动者及其工会组织可以与已有的左翼政党或社会主义政党结成联盟,或者在工会联合的基础上直接产生左派政党或社会主义政党,这样,劳动者及其工会就能够通过这些政党,把自己的利益、愿望、要求、主张带进国家政治生活层面,或者有力地影响国家立法,或者有效地监督行政和司法。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一种合理而有效的战略联盟是,劳动者和工会成为左翼政党或社会主义政党的选举基础,而左翼政党或社会主义政党成为劳动者和工会的政治代表。事实证明,这种联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成就是宏观层面的国有化和社会保障与微观层面的集体谈判和工人参与管理等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

  五、强化文化素质和精神创造能力

  这常常是被劳动者和社会各界所忽视的方面,因为大家都把注意力直接集中到劳动者的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权利、地位的改善上了。其实,劳动者文化素质和精神创造能力的提高有关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值得引起劳动者和工会的高度重视。首先,如果劳动者文化素质低下、精神创造能力薄弱,即使法律赋予他们较高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或者即使劳动者通过革命夺取了政权并建立了公有制经济制度和人民民主政治制度,他们最终也会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管理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而重新跌回过去低下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其次,劳动者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精神创造能力,一部分可以转化为劳动生产力,一部分可以转化为投资、经营、管理能力,一部分可以转化为自组织和集体行动能力,一部分可以转化为政治参与和对话能力,这样就能够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素质,使他们不仅有资格提出更高的权利要求,而且能够胜任更重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职能。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劳动者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精神创造能力,初看起来好像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以致很多人强调,只有在具备足够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后才能够做好这件事,但实际上,这件事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主观的努力,任何一个人,只要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并拥有一定的自由时间,都能够自学成才,都能够发展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兴趣、爱好、潜能和天赋,只要持之以恒,必有所成,而这些最初显得无用的知识或技能,一旦遇到适当的机会,就会发挥其作用,并改变自己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

  六、与其他社会成员一起致力于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劳动者应该成为全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革命的强有力的推动者,成为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强有力的支持者和实践者,而不能亦步亦趋地去模仿和追赶资产阶级和特权阶级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成为经济主义、经济人模型、高投资高收入高消费模型的炮灰和牺牲品——在这种模型下,劳动者只能得到某些残羹剩炙而已。劳动者的确应该强化其劳动生产力、投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讨价还价能力、自组织能力、集体谈判能力、政治参与和对话能力与精神创造能力,但这并不是说每个劳动者也要成为亿万富翁和暴殄天物的高消费者,而是说,只有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公平的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并在此基础上获得真实的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和精神文化权利,一旦全面拥有了这些权利,在宪政、民主和法制的制度条件下,劳动者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把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经济观变成主流文化和公共舆论,甚至变成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强有力地制约、限制和改造那些掌握巨额财富和特权的阶级和阶层。千百年来,劳动者身上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美德,如勤劳、节俭、朴素、真诚、互助、合作、尊重自然、爱护后代等等,全都可以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模型和道路的精神资源和道德资源。劳动者因而会成为避免人类灾难、保持人类永续成长的主要依靠力量,为人类的存在和发展做出比以前更大的贡献。

  《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马克思恩格斯也反复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在19世纪,他们能够找到的解放道路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正是因为19世界工人阶级的英勇奋斗,迫使资产阶级做出了让步,从而开辟了工人阶级解放的更广阔的道路和空间,以及更和平的方式。不管走什么道路,采用什么方式,消灭异化劳动实现劳动解放的目标是坚定不移的,而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力量只能是劳动者自己。

工人阶级是如何形成的

工人阶级是现代工业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与资产阶级相对而立的阶级,至今已经历了工场手工业阶段、机器大工业阶段并正在经历后工业化阶段。我们并不打算对这个过程做历史学的描述,而是著重研究一下它的产生发展规律。

 

一、工人阶级形成的客观过程和主观过程

 

1、关于阶级形成的理论资源和研究方法

主要是借助于马克思、恩格斯、卢卡奇、葛兰西、赖特、汤普森等马克思主义思想家的研究,今天的人们大都公认工人阶级的形成是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客观过程和主观过程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借用黑格尔的术语,把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区分为自在的阶段和自为的阶段,认为只有当工人阶级具备了真实的社会意识和自我意识即社会主义意识并进行积极主动的阶级斗争时,它才从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针对第二国际的经济主义和客观主义,卢卡奇突出强调工人阶级的历史主体性,认为工人阶级只有突破其具有拜物教和异化性质的、内在分裂的意识状态而达到自己真实的总体性的阶级意识时,才能成为真正能够推翻资本主义、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主体—客体。葛兰西进一步把无产阶级革命理解为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综合性、总体性革命,强调文化革命的重要性,要求无产阶级掌握“文化霸权”即对于整个社会的文化主动权和领导权。

为了更为清楚地说明阶级形成的客观过程和主观过程,赖特使用了“阶级结构/阶级位置”与“阶级形成”这对不同的范畴。阶级结构是宏观分析层次上阶级关系的整体状况,是微观层次上阶级位置间的所有关系的集合体,而阶级形成则指在追求阶级利益的阶级结构中集体组织的社会力量的形成;“如果说阶级结构是通过阶级位置之间的对抗性社会关系来定义,那么阶级形成则是通过在阶级结构中的合作性社会关系来定义。”阶级形成是重要的,因为它们在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之间构成一个关键的链环——由于单独行动时个人追求其阶级利益(尤其受剥削阶级中的人们)的能力是很弱的,所以人们不断地试图锻造各类集体以提高他们的斗争能力,阶级形成就是阶级能力形成的途径,并因此使阶级斗争达到力量的平衡。

赖特认为,马克思的自在阶级与自为阶级的区分暗含了一种目的论的观点,而且必然指向无产阶级的彻底革命,而“阶级形成”这个词不蕴含在阶级结构里集体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有任何内在的趋向,即围绕“基本”阶级利益发展成革命组织,它只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包括潜在变化的广阔范围:对任何一个给定的阶级或阶级位置群体,人们可以说“强”或“弱”的阶级形成;具有强烈团结一致和个人牺牲的阶级形成或没有强有力团结和约束的阶级形成;一致的或分裂的阶级形成;革命的、反革命的或改良主义的阶级形成;创立正式组织(政党和工会)的阶级形成,或借助于非正式社会网络、社会俱乐部、社团甚至教堂等任何有利于团结一致的集体的社会关系样式的阶级形成。

至于阶级意识,特指个人主观性的方面,因为“阶级”不是有思想、能思考、能衡量选择和有选择机会等等的实体;阶级意识只能是个人意识,但主要是指个人意识中带有独特的阶级特性和阶级内容的意识;阶级结构是阶级形成的客观条件和客观过程,阶级意识是阶级形成的主观条件和主观过程,而阶级斗争就是这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统一过程。

赖特的贡献在于拓展了阶级形成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把工人阶级的非政治、非革命的意识和组织形式也包括在阶级形成之中,从而承认了许多非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的工人组织和工人运动的地位和作用。此外,他正确地强调个人是“阶级意识”的最终主体,强调个人意图和选择的重要性,强调个人获取知觉、推测、偏爱的特殊性促进或阻碍了他们对阶级利益的追求,从而避免把“阶级意识”抽象地理解为某种仿佛独立于个人的整体的阶级实体所具有的意识,由此人们可以开始发展出性质不同的阶级意识形式的相当复杂的类型学,例如,根据知觉、推测和偏爱的特定组合,在“霸权的”、“改良主义的”、“对立的”和“革命的”工人阶级意识间进行区别是可能的。赖特并没有因此而走向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还原论,把宏观社会现象简单地分解为微观的个人行动,他运用系统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部分共同构成整体的原理,认为“整体等于部分之和加上部分之间的所有的相互作用”,这使得他一方面能够注重阶级斗争的微观基础,即占据特定阶级位置和参与特定阶级形成的个人的属性、选择和行动对集体行动方式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宏观层次的条件和过程对个人意识和选择的影响,比如,在一个已经集体组织起来的阶级结构中的个人意识和选择,就不同于一个还没有集体组织起来的阶级结构中的个人意识和选择。

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也较好地把握了阶级的客观形成和主观形成的关系:“我使用‘形成’,因为这是一个在动态过程中进行的研究,其中既有主观的因素,又有客观的因素。工人阶级并不像太阳那样在预定的时间升起,它出现在它自身的行程中。……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各各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我强调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把它看成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我把它看成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而且可以证明已经发生)的某种东西。……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不管这种经历是从前辈那里得来还是亲身体验),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产生了。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人们在出生时就进入某种生产关系,或在以后被迫进入。阶级觉悟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如果说经历是可以预先确定的,阶级意识却不然。我们可以说具有相似经历的相似职业集团对问题会作出合乎逻辑的相似反映,但决不能说这里面有‘规律’,阶级觉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会以相同的方式出现,但绝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方式。”

汤普森认为,1790—1830年之间这段时期内最明显的事实就是工人阶级的形成,它首先表现为阶级意识的成长,即各个不同群体的劳动人民之间的利益认同以及它与其他阶级利益对立的意识。其次,它表现为相应形式的政治和工业组织的成长。到1832年,已经成立了基础雄厚的、自觉的工人阶级的社会事业机构(工会、互助会、教育和宗教运动、政治组织、期刊等等),形成了工人阶级的知识传统、各种工人阶级群体社交的形式和工人阶级的感情。工人阶级的形成不仅是经济史上,而且是政治史和文化史上的事实。它不是工厂制的自发产物,也不应当想象有某种外部力量(即“工业革命”)作用于某种难以形容的、混沌的人类原料,从而在另一端产生出一种“新人类”。工业革命过程中变动著的生产关系和劳动条件并非施加在这种原料上,而是施加在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身上。这些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是由潘恩或由卫斯里宗铸成的。工厂工人或织袜工人也继承著班扬的传统,继承著人们记忆中的村庄的权利,继承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继承著行业的传统。他们是民众宗教信仰灌输的对象,又是新政治传统的创造者。工人阶级被别人形成,同时也在形成自己。

总之,工人阶级既是客观地被形成的,又是主观地形成的。

汤普森在理论上的不足在于过于强调主观方面对于阶级形成的作用,从而忽视了马克思所说的,阶级形成的确有一个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或者说阶级的主观形成与阶级的客观形成之间的确会出现一个时间差。如果他的意思是说,没有阶级意识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阶级形成,而具有阶级意识是完整意义上的阶级形成的标志,他是对的,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在阶级主观地形成以前,它已经客观地(尽管是不完整地)形成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非常精彩地论述了19世纪中叶法国农民客观上已经形成为阶级但主观上还没有形成为阶级的矛盾状况:“既然数百万家庭的经济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相互敌对,所以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统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就是指法国农民没有从自在阶级转化为自为阶级因而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阶级的情况,这是导致他们选择路易·波拿巴作为他们的政治代表的主要原因。而且随著法国工业化的发展,法国农民最终在客观上也蜕化为一个阶层,更谈不上他们的阶级意识和主观方面的发展了。马克思的这段话不能用来证明阶级存在与阶级觉悟的直接统一性(没有阶级觉悟就没有阶级存在、阶级不能先于阶级觉悟而存在),因为阶级的客观存在的确会先于阶级的主观存在。但这并不是说阶级意识和阶级觉悟不重要,恰好相反,这正好说明,没有阶级意识和阶级觉悟,就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阶级,只不过这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而不可能从一开始就达到这一历史高度。

2、工人阶级形成的客观方面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工人阶级形成的客观历史条件和客观过程是:(1)生产方式由家庭手工业发展到工场手工业,由工场手工业发展到机器大工业,与此同时,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农民转化为工场手工业工人,工场手工业工人转化为工厂工人;(2)封建的生产关系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雇佣劳动,利润和工资制度的建立,使劳动者由独立的或处于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的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劳动者或以挣工资谋生的人。

马克思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或财产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阶级的,依此标准,工人阶级就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靠出卖自己劳动力而获取工资的雇佣劳动者,是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受资产阶级剥削和统治的无产阶级。马克思的这种划分是符合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历史状况的。至于随著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其他影响阶级构成的客观因素,那是后来的事,并不否定马克思的分析范式的有效性,而只是补充了马克思的分析范式。

3、工人阶级形成的主观方面

工人阶级的主观构成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工人的自我意识(个体意识和阶级意识)和社会意识的发展,指工人对自己所处的社会结构、阶级结构与自己的阶级归属、自己所属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自己在所属阶级中的地位等等的知觉、认识和理解,一般来说要经历被灌输的和虚假的阶段、初步自觉和独立的阶段与真实和理性的阶段;(2)团结、合作和自组织的意识和能力的发展,这是一个扬弃自己的孤立自在性而走向自觉地联合的过程;(3)对资本的统治和剥削的抵抗行动和斗争能力的发展,这是一个由分散的个体行动走向以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展开具有实际威力和效果的集体行动的过程。

下面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的结合来追溯工人阶级形成的过程。

 

二、工人阶级形成的三个阶段以及工会的产生过程

 

1、自在的、分散的、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无集体行动阶段

在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初期,工人阶级处于自在的、分散的、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无集体行动的阶段,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为什么他们在这一阶段不可能有明确的阶级意识和积极的集体行动。

(1)许多工人已经失去了过去当农民和小手工业者时拥有的少量生产资料和家园,他们已经回不去了,只能在新的环境下谋取生存资料;另一方面,虽然工业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工资低、条件恶劣,但相对于濒临破产的农业和小手工业而言又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和比较收益。正像海尔布伦纳在《经济社会的形成》中所客观地指出的,即使在城市贫困的情况下,工厂的生活也比农业制度和家庭生产制下的生活更为好些;贫穷并不是新出现的现象,它只不过是把农村孤立而分散的贫穷现象集中到了一个地方,集中在城市里,因而使人触目惊心而已。不管怎样,工业的发展带来了人口的增长和婴儿死亡率的下降,也就是说带来了国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问题不在于工业的发展本身而在于工业所生产出来的大量财富被极不公平地分配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资本的相对稀缺和劳动的相对过剩,工人还不得不为争夺有限的工作岗位而展开激烈的竞争,正像在车少人多时车站的乘客们不得不为挤上公共汽车而蜂拥而上、奋勇向前一样。

(2)资产阶级及其国家机器一方面极力宣扬工业经济的优越性,宣扬工厂制度、雇佣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是最合乎人类本性和自然本性的制度,极力掩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和不公平现象,另一方面,又制定禁止工人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在这种双管齐下的控制下,许多工人形不成真实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而甘心忍受对自己的剥削和压迫,而最先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阶级意识的少数工人也不得不考虑积极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必然会遭受严厉镇压的巨大危险,还有一部分工人虽然也很不满,但出于自身安全和利益的考虑,等著别人出头露面,而自己则既可以规避出头露面的风险,又可以获得别人出头露面可能给大家带来的好处——集体行动内在的瓶颈制约已经在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既然冒险犯难不仅得不到更大的好处而且会得到很大的坏处,而不冒险犯难不仅没什么坏处而且可能分享好处,那么,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就是不可能的了。从理论上似乎可以假定和预期,具有共同利益或遭遇共同困境的工人阶级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应该采取目标一致的集体行动,但在实际上,尤其是在工人阶级的早期形成阶段,由于工人阶级的分散性、自发性,由于他们的需求、素质、认知能力和道德水平的个体差异性,集体行动基本上没有出现。后面我们还将看到,集体行动的这一方面的逻辑一直伴随著整个工人运动,只不过集体行动的另一方面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它的作用而已。

(3)从博弈论角度分析,由于早期工人在主观上尚未达到整体认同而联结为一个阶级,他们采用的是非合作博弈策略,从而陷入了典型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模型是:有两名嫌疑犯被拘留所分别看管,地方检察官确信他们犯有某项罪行,但缺乏确凿的证据,需要取得他们的口供。于是检察官分别告知这两个人,他们可以选择承认有罪或不承认有罪,判决将根据其认罪态度做出,其中认罪者轻判,不认罪者重判。检察官的对策是,如果两人都不认罪,就给他们编造某种小罪予以轻判;如果他们都认罪,就按照他们所犯罪行起诉并建议酌情减轻一点处罚;如果一人承认一人不承认,则对承认者予以轻判,对不承认者予以重判。毫无疑问,如果两人可以见面交流并相互信任,作为理性人,他们一定会选择都不承认,因为这会得到最好的结果。但问题是他们既不能见面,也缺乏相互信任,于是他们从自己利益最大化出发,争取通过认罪而得到最轻的处罚,而不管对方是否认罪,结果他们不约而同都选择了认罪,而这恰好落入了检察官的圈套。他们的个人理性恰好导致集体的不理性。早期工人不能够做出团结一致进行集体抗争这种能够给他们带来最好结果的策略,而是从确保自己个人安全和利益并避免最大损害这种个人理性出发,选择了不抗争的策略,结果自然是加重了资本对劳动的整体上的控制和剥削,而在集体境况得不到改善的情况下,个体工人的处境自然也得不到改善。

2、以部分觉悟和有限团结为前提的消极集体行动和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阶段

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初,机器大工业和工厂制度得到大规模发展,工人在更大规模上聚集在一起,共同的劳动条件、劳动过程、劳动报酬,长时间的劳动协作和交流,劳动技能和劳动生

产力的提高等等,一方面使早期工人本身力量的极端弱势有所改善,另一方面使他们获得了更为清楚明白的阶级认同和阶级觉悟,于是他们开始在一定程度上组织起来并开始采取一定的集体行动。工会就是在这一时期从中世纪行会传统中脱颖而出并登上了历史舞台的。尽管有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但工会和兄弟会、共济会、互助会等准工会组织还是到处成立起来并进行半公开半秘密的活动。在各类工人团体的秘密组织下,工人开展了两种类型的抵抗和斗争。

第一种我们称之为消极的集体行动,主要表现为怠工(磨洋工)、降低生产速度和效率、降低产品数量和质量、缺乏工作兴趣和积极性等等,有人称之为“集体无行动”(collective inaction),与上文所提到的以服从和承认现存制度为主调的无集体行动不同,这是一种另类的集体行动。但因为“无集体行动”与“集体无行动”在字面上不好区别,本文采用“消极的集体行动”这个比较清楚明确的概念;显然,“无集体行动、消极集体行动、积极集体行动”这种三分法比“无集体行动、集体无行动、集体行动”那种三分法要合理得多。

第二种我们称之为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它具有双重特性,一方面表现出公开地表示对现存制度不满、积极地改变现状的意向,正面主张自己的权利和要求,而不是像消极的集体行动那样只是不合作、不投入;另一方面,它又具有零散的、局部的、暂时的、临时的、偶然的、不确定的特性,而不是一种持久的、影响广泛的、高度组织起来的集体行动。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世纪初期英国的卢德运动,主要目标是捣毁机器和工厂甚至杀死个别的厂主。此外,个别工厂、个别地区进行的短期罢工行动,由于某种突发事件而引起的群体行动,也可以归入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之列。

不过,即使是积极集体行动的出现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意味著集体行动的第二种逻辑出场了。奥尔森揭示了集体行动动力不足的机制:当大型潜在集团的个别成员看到他的支持对集体目标的实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起决定作用时,以及当他看到无论他对集团目标的实现有没有出过力他都能从他人的努力中获益的时候,他就会倾向于放弃参与集体行动,或者拒绝为集体产品的生产支付成本。这当然是一个相当深刻的洞见,但这只是揭示了集体行动的一方面的逻辑或集体行动逻辑的一个方面,而不能把它当作集体行动的全部逻辑。本文将指出集体行动的第二重逻辑:(1)我出的力虽然很小,但很多这样小的力汇合起来会形成排山倒海的巨力;(2)我不出力固然也可得利(分享集体产品),但人人都像我一样不出力,结果将是谁也不可能得利(根本就不可有集体产品)。幸运的是,人类并不总是受第一种逻辑支配,至少有时候有些人(如果不是所有时候所有人)会打断第一种逻辑而遵循第二种逻辑,于是,在这些人的带动下,积极的集体行动(哪怕最初只是零散的和带有偶然性的)就出现了。当然,这是一些敢冒风险的英雄豪杰,是历史发展的推动者和创造者。

正是一些最早觉悟的工人和一些积极献身于劳动群众的知识分子、社会活动家率先号召工人们团结和组织起来、以集体的力量与资产阶级相抗衡,这才有第一批工会组织的出现。罗伯特·欧文显然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工会的出现还意味著工人阶级初步在主观上也形成为一个阶级,意味著工人阶级已经打开了“囚徒困境”的第一个缺口,开始从工人之间的非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

3、达到了相对完整的阶级意识的、自为的、积极的集体行动阶段

1824年,英国废除了禁止工人结社的条例,工会运动得以蓬勃发展起来,各个行业都成立了工会和全国联盟,而欧文所建立的“全国职工大联盟”,在几个月内就集合了50万成员。到了三十年代,英国的宪章运动、法国和德国的工人起义,标志著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工人阶级基本上由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工人的集体行动不仅有工会的组织和领导,还有其他社会主义政治团体和政党的组织和领导,因而不再是零散的、局部的、暂时的、临时的、偶然的、不确定、秘密的、非法的、非制度化的,而是经常的、普遍的、国际国内相互联系的、持续巩固和发展的、公开的、合法的、制度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成为国际工人运动的指导思想,而各国社会民主党取得了工人运动的政治领导权,同时,其他的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政党也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工会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同时在微观和宏观、经济与政治、社会与国家两个层面展开,并且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然,不能说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已经完结了,应该说,即使在其进入自为的、自觉地、积极行动的阶段之后,它仍然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进一步形成和发展。也不能说工人阶级成为自为阶级之后,其内部就不再存在自在的、自发的、分散的、离心的、内耗的成分了,而且,随著工会组织的扩大和发展,随著工会运动的体制化和制度化,新的问题也随之而出现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和“囚徒困境”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并取得了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

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与工会的阶级基础

中国工人阶级和社会正处在一个“千年未有之变局”之中,具体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加以描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从农业文明、半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的转化;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化;从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的转化;从低度分层和僵化的社会结构向高度分层和流动的社会结构的转化;从等级—身份社会向平等—契约社会的转化;从政府集权社会向公民权利社会的转化;从权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化。这八个方面概括为一句话,就是中国正在完成现代化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根本转型。

在这个激烈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面临著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一是市场经济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挑战和机遇,包括产权关系的变化和劳动关系的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二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双重挑战和机遇;三是社会结构的分化和演变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挑战和机遇;四是经济全球化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挑战和机遇;五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确有关工人阶级的前途和命运,也有关中国工会的生死存亡。应当看到,同处于社会根本转型过程中,其他社会阶层,比如干部阶层,比如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阶层,比较积极和主动地对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做出了回应。相比之下,工人阶级及其工会组织则显得反应迟钝、步履蹒跚。



一、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



1、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工人阶级的初步和部分形成

所谓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是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又重新开始了、再一次开始了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进一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才真正开始了全面形成和发展工业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相比之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工业只不过是在传统农业经济的裂缝中略具雏形(到1949年工业经济不过占国民经济的10%左右而已);改革开放前以高度集权方式建立起来的工业体系,虽然其产值在数字上已占国民经济总值的70%,但那不过是农业产值向工业产值的部分转移和工业自我循环、自我增值的结果,不仅90%的人口仍然依靠农业为生,而且他们还要为单骑独进的工业体系不断输血以维持其畸形的增长。真正讲来,在改革开放以前,工人阶级不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阶级(在1949年和1978年,工人阶级都只占总人口的10%左右而已),而且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都处于相当幼稚的状况。由于我国近现代历史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曲折性,虽然经历了大约一百年的发展,中国工人阶级也只是在量和质两方面部分地形成而已,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全形成的程度,甚至没有达到基本形成的历史阶段。

不错,在法律和国家意识形态上,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社会的生产资料和国家政权的主人,或者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主人。但是,由于先天历史条件的不足,由于工人阶级的主体条件和主观素质不足以胜任直接管理企业、国家和社会的任务,甚至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监督自己的代理人行使管理企业、国家和社会的职权,因此,虽然说作为总体的工人在法律和意识形态上的地位极高,但每一个个体工人在实际上不过是高度依附于国家的雇员,接受自上而下的严密的管治和控制。工人阶级是企业、国家、社会的主人的自我意识和阶级意识,不是依据工人实际的地位和作用而自由自觉的形成起来的,而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以政治形塑、外部灌输等形式“被形成”起来的。有学者针对新左派把“两参一改三结合”极力推崇为经济民主的典范的做法指出,在劳动力国家所有制下,劳动者不是一个自由、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没有形成自我个人利益的所有制基础,没有追求自我个人利益的权利,没有寻找职业权、选择职业权、流动权,没有自我设计、自我奋斗、自我发展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搞的所谓职工民主管理,具有如下消极被动的特点:(1)不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力产权所有者和具有民主权利的公民主动积极地、自下而上地参与管理,而是自上而下地被赋予与被动员的;(2)工人只是并只能是作为整体的一分子、为了整体的利益而被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旦他们抱著争取和维护个体权利的目的参与管理,他们就必然会被剥夺参与管理的权利和资格;(3)工人在某种他们必须服从的框架内被运动,或者说他们被赋予运动自己的权利,这种民主管理不过是工人否定自己、服从集体并进而服从集体的化身(领袖)的实现形式而已。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和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为大规模而又有效率地推进和完成我国的工业化开辟了一条正确的市场经济道路,中国工人阶级在量和质上进入了一个再形成的过程。短短30多年,2.4亿多农民转化为工人,而且在未来30年,还将有更改多的农民转化为工人,届时,工人阶级将成为我国人数最多的阶级。这是量上的剧烈扩张。当然,我们更为关注的是工人阶级在质上的提高,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工人的阶级意识和集体行动能力、结社意识和结社能力的发展。

在过去的30年中,“老工人”即国有企业工人经历了许多难言的辛酸和痛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他们虽然并没有成为真正的主人翁,但拥有稳定的工作和福利,并且在名义上、形式上、制度设计上、程序上有一系列工人当家作主的权利。80年代的承包制改革赋予企业管理者以很大的、不与工人分享的经营自主权,从而使工人的地位相对降低;到了90年代,工人一方面遭受下岗失业,另一方面,此前仍然保留的主人翁希望被彻底打破,工人阶级回复到它的本来面目即无产阶级,而且是就业得不到保障的无产阶级。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在稳定而有力的国家规制下,绝大多数工人在惩罚性制度和预防性制度面前选择了退出、服从和个人倾诉,而基本上没有利益组织起来的公开的集体行动。工人阶级的无集体行动表明他们遭受到了集体行动的瓶颈制约:工人出于自己的情境理性,以自己对社会境况的了解和对集体行动成本的估计,认为采取集体行动对自己弊多利少,通过这种理性的利害计算,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在岗工人都丧失了集体性和凝聚力而趋于碎片化;“工人阶级的碎片化与工人阶层内部的非同质性型塑了工人在重大事项上利益偏好的不一致性,使集体因为工人没有共同命运、没有共同利益偏好而失去了共同的行动目标”;即使有了共同目标,由工人阶级的分割和非同质性所带来的集体行动能力的低下也使他们难以诉诸集体行动。但是,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都遭受过来自工人的消极的集体行为(怠工、缺勤、低效率、不合作等等)的困扰,而且有一小部分工人已经达到较高的集体认同并开展和发起了积极的集体行动,在一些企业和城市出现了为数可观的“群体性事件”(罢工、罢运、罢教、停工、集体上访、游行、请愿、静坐、堵路等等)。

与此同时,“新工人”即刚刚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工人,由于获得的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工人与农民的比较利益差别,由于他们走的是一条上升的路而不像“老工人”那样走的是一条下降的路,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具有像“老工人”那样被灌输的主人翁意识和正规的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因此他们比老工人更能够接受经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更能够忍受城里人和资本家强加在他们头上的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和严重的剥削行为。当然,他们中也会发生消极的集体行动和零星的积极的集体行动,不过与“老工人”还是相差很远。

这就是说,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整体上正处于自在的、分散的、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无集体行动阶段与以部分觉悟和有限团结为前提的消极集体行动和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阶段之间,其中绝大部分“老工人”偏于第二阶段,绝大部分“新工人”偏于第一阶段。

对于处在这种历史发展阶段的工人阶级,现存的合法工会是一种“先赋的”、“现成的”、“外生的”的组织模型,宪法所规定的结社权的落实就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把工人“嵌入”、“装入”工会或工人不加思索地、随著大流自然而然地加入工会。应该说,有一个现成的工会形式可以利用对工人阶级来说很可能是一件好事,至少比根本就不允许有任何工会要好,至于现存工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工人,或者工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把这个工会改变为让自己满意的工会,这取决于工人与工会之间长期的互动。



二、中国工会的阶级基础和会员来源



为了使工会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组织,首先要在会员来源上做一些必要的限制:

1、工会不应接纳国家、社会和企业的管理者阶层作为自己的会员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对此不会有人有什么异议。问题在于,按传统的工人阶级定义,国家、社会和企业的管理者阶层也被归入工人阶级范畴。但在现代公民社会的三方格局中,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是依法协调和仲裁社会矛盾的独立的阶层,不应当再归入工人阶级之列;至于企业经营管理者,他们或者本身就是资产所有者,或者是资产所有者的代理人,更不能归入工人阶级之列了。即使在国有企业,由于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的普遍推行,其经营管理者也已经部分地成为资产所有者了。更何况,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社会和企业的管理者阶层实际上无需工会来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他们或者以其个体的力量就已经处于强势地位,或者有另外的社会政治团体,如民主党派、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来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因此他们也没有必要加入工会,即使加入了,工会也难以、也不可能代表和维护他们,他们反倒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工会会员身份对工会施加不利于普通工人群众的影响。因此,工会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和企业管理者不能加入工会。当然,不加入工会并不等于反对工会,实际上,国家、社会和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以非工会会员身份同情、支持和参与工会的活动,工会方面也需要并欢迎他们的帮助。

2、工会也没有必要接纳所有部门的雇员和从业人员作为自己的会员

非直接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从业人员能不能加入工会?比如第三产业中某些既不生产物质资料产品也不生产物质资料服务的部门,尤其是从第三产业中进一步分化出来的文化产业,其中的雇员可否加入工会?现行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这是以雇佣关系为标准定义劳动者的,自然不仅把上面所说的国家、社会和企业管理者包括进来了,更是把所有在第三产业和文化产业就业的雇员统统包括进来了。这个标准太宽泛了,仅仅把雇主排除在外。按本文作者的定义,劳动者是物质资料的直接生产者,包括简单劳动者和复杂劳动者;工人阶级是现代劳动者,包括蓝领工人和白领工人。作为现代劳动者或工人的组织,不能够包罗万象,不能够把非直接物质资料生产者包括进来。实际上,一个社会团体,能够把数以亿计的工人组织起来,已经很大很大了,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组织了,如果他能够真正有效地代表和维护数亿工人的利益,已经非常非常了不起了,根本就没有必要对其他非工人的就业人员进行量上的扩张,这样反而会模糊工会的目标、分散工会的注意力、增加工会的内部矛盾和工作难度。那么有人会杞人忧天般追问,非工人从业人员,比如知识分子,究竟由谁来代表和维护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有了现成的答案:我国已经有了许多职业性、行业性、产业性协会、联谊会、研究会,在它们基础上可以整合和重构更高级别、更具规模、更能够强有力地代表和维护其会员利益的组织。

中国工会的职责、地位、权利

一、职工合法权益的科学内涵



我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中国工会章程》总则规定:“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中国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角色和职能的这一科学规定,已经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但对什么是“职工合法权益”、它包括什么具体内容,由于角度和方法不同,人们并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比较流行的一种看法是,所谓“职工合法权益”,就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劳动权益”,主要指就业、劳动时间、工资、劳动安全、职业培训、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权益。本文认为,这只是狭义的“职工合法权益”。中国工会所代表和维护的,应该是广义的“职工合法权益”,即从人权和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界定的“职工合法权益”,或者可以反过来说,所谓“职工合法权益”,就是指职工作为人、作为公民所拥有的、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

1、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

应该说,劳动法所称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工会法所称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不完全一样的。劳动法是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并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以及政治、文化关系等社会关系,因此,它所称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指劳动关系之一方的劳动者的直接与劳动有关的权益,又称劳动权益或劳权。工会法则是调整工会与工人阶级以及工会与党、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的法律,其内容不仅涉及劳动关系,而且涉及其他经济关系;不仅涉及经济关系,而且涉及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等社会关系,因此,工会法中所称“职工的合法权益”当然包括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四个基本方面的内容。

——经济权益。不仅包括狭义的劳动权益,而且应包括产权权益。

——政治权利。不仅仅是职工在企事业单位所享有的政治权利,而且是职工作为公民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上所享有的政治权利。

——精神文化权利。首先是在劳动过程中的精神文化权利,因为劳动者不仅仅为谋生而劳动,作为人,他们也要求自己更高层面的需求得到一定的满足;其次是劳动者作为公民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依法享受的精神文化权利。

——社会保障权利。不仅仅包括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失业、医疗、工伤、养老、生育等方面的劳动保险,而且包括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

2、职工的经济权益包括职工的产权权益和劳动权益

职工合法权益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经济权益。由于在目前历史条件下,劳动权益确实是普通职工主要的经济权益,由于是劳动法首次在一般的意义上把工会确定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于是,很多人(包括一些工会界人士)便把劳动者或普通职工的“经济利益”或“经济权益”等同于其“劳动权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思维误区。劳动权益固然是一种经济权益,但经济权益还包括更为重要和根本的产权权益,不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认为产权比劳权、产权关系比劳动关系更为重要和根本。

我国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有许多区别,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我国市场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起步的,而西方市场经济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起步的;我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全体人民都能够分享所有权的市场经济,而迄今为止西方国家所建立的基本上是少数人独占所有权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于是便产生了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第一,在对传统的公有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时,如何兑现和落实职工作为公有财产主人的所有者权益?如果只有少数人得到产权而多数人都失去产权,人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者过去的公有制是假的,或者虽然是真的,却是应该被废黜和取代的;或者过去的社会主义是骗人的,或者将来要建立的是资本主义;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就是要建立一种普通劳动者也能分享产权及其收益(资本及其利润)的新型的产权制度,否则,我国的市场经济就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

财产权和产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和公民权利。根据“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中共十七大已经明确提出了保护和提高劳动者经济利益的两条根本途径:一是“在初次分配中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产权(所有权)所产生的收入,正是典型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落实普通劳动者的产权,无疑属于我们应该创造的条件和机制。根据近二十年来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某些实践经验,落实劳动者产权可供选择的途径和方法有:

——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改制时,将一部分公有资产折抵量化为职工股份;

——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企业职工除了获取劳动报酬外,有权享受一部分资产收益或利润;

——在上述企业中,将对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相关的权利具体分解到企业内部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身上,使职工以模拟市场的方式在其所在的岗位上当家理财(邯钢经验);

——在新建企业和各类企业(包括私有制企业)增资扩股的过程中,鼓励职工以现金购买企业股权,广泛实行职工持股制度;

——在中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时和部分新建企业中,实行以职工持股为主体的股份合作制,从而在劳动结合的基础上实行资本的结合,或者以资产结合为纽带实现劳动的结合;

——由传统的集体所有制发展为劳动者社团所有制(横店集团、万丰集团);

——在各类企业中,职工可以以其高新技术成果或“人力资本”拥有企业股份;

——劳动力产权与劳动力股本化的探索,即将企业职工的劳动力(包括简单劳动力)折算为部分股权,劳动者在获取工资的同时,逐步获取部分股权收入;

——鼓励自主创业,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以上列举了落实劳动者产权的一些重要途径和方法,实践中还会涌现出更多的途径和方法,落实劳动者产权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越来越大。我国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在产权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普通职工也成为所有者和产权主体,使我国广大职工群众和劳动者都成为有产者和“中等收入者”,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庄严承诺。



二、对工会职责和角色的全面界定



1、工会不仅应是职工集体劳权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且也应当成为职工集体产权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工会的维权职能和维权内容,取决于工人阶级在经济关系即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中的双重地位。如果上述对“经济权益”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工会就不仅要协调劳动关系,而且要协调产权关系;不仅要维护职工的劳权,而且要维护职工的产权;不仅要成为职工集体劳权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且也应成为职工集体产权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然,此处所谓集体产权,非指计划经济时期产权模糊的”集体所有制”,而是指在本企业职工持股的股份公司中,由于单个职工所持股份数量甚微,不足以对大股东形成有效的制约,因此,可以而且应当把分散的职工股权集中起来,由职工持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集体产权权利,并由职工持股会派遣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工会之所以要成为职工集体劳权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乃因为普通职工作为单个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和劳动力市场中是分散的、软弱的、无力的,因此应当把单个人的劳权组合为集体的劳权,通过结合和组织成为工会,并由工会作为代表与劳动关系的另一方进行集体协商、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以此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与此同时,普通职工或者还不直接拥有产权,或者只拥有少量的、分散的产权,在产权关系和产权市场上也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应当把单个人的产权组合为一种集体的产权,通过结合和组织成为工会,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持股会、职工董事监事等有效的机制加入到企业治理结构中去,与产权关系的另一方共同决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分配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从而维护职工、劳动者的所有者权益或产权利益。不言而喻,中国工会比西方工会肩负著更为艰巨的任务,这也正是中国工会不同于西方工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及其维权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而言之,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工会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工会是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中弱势一方的代表者,必须以维护劳动者、普通职工的产权利益和劳动利益为自己的天职;产权关系领域和劳动关系领域是工会基本的活动领域;工会要以构建、协调、发展公正的产权关系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和基本任务;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与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是工会的基本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由此也引发出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比如,如何从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来修改现行的职代会条例、改革现行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新界定职代会的基本职权?如何理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持股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机制之间的关系?如何理顺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之间的关系?应当说,这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模式的核心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不仅在中国工会发展历史上,而且在发达国家工会发展历史上,都没有现成的答案。

2、工会不仅应是职工经济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且也应该是职工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工会应是职工合法的政治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宏观层面,全国总工会要代表全国职工群众,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以及全国劳资政三方协商机制等渠道,参与立法、参政议政,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源头维护,落实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在中观层面,各级地方总工会要通过地方人大、地方政协以及地方劳资政三方机制等渠道,表达职工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在微观层面即基层,工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应是职工合法的文化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各级工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促使文化界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要与企事业行政一起共同建设企事业文化,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工会应是职工合法的社会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体论述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应该说,工会在我国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大有可为的,另一方面也是义不容辞的。



三、中国工会的权利和社会政治地位



中国工会肩负如此重大的社会职能和历史使命,必然客观上要求具有相应的条件和权利;如果工会仍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仅仅是执政党和政府的一个附属部门或群众工作部门(俗称“三等科室”、“二等后勤”),那么工会断然不可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必将被工人群众所抛弃。

1、工会应依法享有能够保障其履行职责的基本权利

首先,工会的法定权利实际上、本质上就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集合体,常凯等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学者称之为由个体劳权派生和汇集而成的集体劳权。劳动者作为个体,享有劳动力所有权、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权、教育与培训权、保险与福利权、劳动争议权等等,当他们个别地行使这些权利时,是分散的和软弱无力的,只有联结为集体权利才具有强大的讨价还价能力或谈判能力。集体劳权也就是国际上所公认的工会代表和维护权(或称“团结权”)、集体谈判和集体争议权、产业行动权或罢工权、参与或共同管理权和监督权。其次,工会的法定权利还指它作为社团法人像其他社团法人一样所享有的财产权和诉讼权。

我国法律已经规定和保障了上述大部分权利,但对工会的产业行动权或组织罢工权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既没有加以禁止,也没有加以保护。工会的产业行动权来源于工人的劳动力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当他们以集体的形式从生产过程中撤出其劳动力时,就被称之为产业行动或罢工,通常这是由工会来组织的,或者说是以工会形式表现出来的。工人以个体形式撤出劳动力,可以叫怠工、缺勤,但不叫罢工;一伙人不约而同地怠工或缺勤,充其量也就是消极的集体行动,可以叫做停工,还是不能叫做罢工。罢工是由工会组织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程序、有纪律的积极的产业行动和集体行动。我国政府已经签署了含有罢工权条款的国际公约,但在国内法上还没有立法保护工人的罢工权和工会的组织罢工权。然而,这些年来变相的罢工现象或所谓“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工人和工会无法可依,雇主、政府和法院等其他各方也无所适从,造成我国产业行动在体制外发生、体制外运行、体制外治理的不正常现象。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冲突和产业行动是正常的,与其让它们处于无序的蔓延状态,不如将其导入和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有鉴于此,我国许多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学者已经反复呼吁加快我国的罢工立法进程。

2、工会应当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扰依法独立履行职责

中国工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这是对工会地位和工会作用的正确规定和高度评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的根本前提和政治保障,但对此完全可以并且必须做出新的解释。关键在于,随著社会分层和利益集团多元化,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条件、执政任务和执政方式已经大大地改变了,从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都是国家的劳动者,“人民”、“公民”的概念比较单一,现在,新的社会阶层尤其是资产所有者阶层也加入了“人民”、“公民”的行列,执政党和国家政权也要代表和保护它们,甚至还要把其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和国家政权里来。可见,党和国家正在拓宽自己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像中国企联之类的组织,完全可以并且也应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自己定位为“共产党联系广大私营企业主、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如此说来,中国工会和中国企联都是“桥梁和纽带”,都是“重要社会支柱”。当双方利益一致时,或在双方共同利益层面上,这说得通,当双方发生冲突时,党和国家究竟应该向著谁呢?究竟谁才是“桥梁和纽带”以及“重要社会支柱”呢?站在协调者和仲裁者的公正立场上,党和国家应该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来“判定”谁更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谁更符合全社会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而不能事先做出带有倾向性和偏爱的“判决”。于是双方就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并伸张自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它们必须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而这以它们是两个平等、独立的“诉讼主体”和“民事主体”为前提。

中国工会的独立政治地位和社团法人地位由此昭然可见。有人说,“工会独立”必将导致工会脱离党的领导,这是杞人忧天之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国人民的政治共识,是载入宪法的法律规定,脱离和反对党的领导,就是违法,就可以加以法律制裁;中国共产党也是以法律来领导和治理国家的。因此,用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来治理工会就足够了,没有必要由党来直接领导工会;党和国家政权管全局、抓总体,工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内部的事情,必须由它们自己去管理,把什么事情都堆到党和政府身上,党和政府也会不堪重负,并且不得不负无限责任,这是违背现代公民社会的治理原则即“小政府、大社会”与“宪政、民主和法治”的。

3、工会要实行思想上、经济上、组织上的独立自主

工会不是政党,它不会直接去争夺最高国家权力,而是通过具有劳动主义和社会主义立场的政党去影响国家的政治和立法进程。它必须与社会主义政党结成亲密的联盟,但除了在政治大原则和大方向上保持一致外,必须实现思想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独立自主,而不能让政党包办代替或控制决定工会的内部事务。这是保证工会履行自己职责的必要条件。

工会思想上的独立是由工人阶级构成的多样性和思想上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决定的,就是说,工会不能像政党一样要求自己的成员达到思想上的一元化。政党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制性地、自上而下、自外而内地灌输给工会成员,工会成员只要按照工会章程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就可以了,不必在工会内部强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伦理道德观、审美艺术观赏的一致。

工会经济上的独立是指工会自行筹措和使用自己的经费、自行决定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投资经营,自行承担自己的经费支出,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专职工会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工会自行支付,而不能由政府或企业管理层支付。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工会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不受企业行政方面对工会专职干部的解雇威胁;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强工会干部对会员的忠诚和责任感。

工会组织上的独立是指各级工会干部由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不受任何其他机构的委派和任命;工会会员对工会干部享有充分的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弹劾权和罢免权;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人由下级工会组织提出候选人名单,并由本级工会全体会员秘密投票选举产生。

反过来说,如果工会仍然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在思想上、组织上、经济上完全隶属和归属于党政系统(这在当时是必然和必要的),那么它如何履行其在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中的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呢?如果工会缺乏独立的职权和积极进取、主动负责的精神,不能够大胆地、及时地、卓有成效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是等、靠、要,或一等、二看、三琢磨),它就会失去工人群众的信任,工人阶级就会像一盘散沙,无法以集体行动的力量弥补个体力量的不足,就会越来越处于弱势,社会的贫富分化、不公平、非正义就会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引发剧烈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动荡,从而也使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面临颠覆的危险。如果这种推论是正确的,那么,这正好说明了一个深刻的真理:正因为工会没有成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它也就不可能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可见,怎样使工会成为宪法和法律规定下独立自主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怎样使工会真正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是我国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最重大、最关键的问题。

从需要层次论和社会冲突论 看工会的本质、属性和功能

国内对工会的本质、属性和功能的研究,强调的是工会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结构中客观的地位和作用,而且直奔劳资和谐与社会和谐的目标,而看不到这种和谐只能通过劳资冲突才能实现。本文侧重从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来看工会的属性和功能,而且强调从劳资冲突的建设性作用出发来看工会的社会功能。

 

一、工会是以工人为主体的雇佣劳动者自愿结合的群体组织

 

从工会产生过程来看,工会最初是以工厂工人为主体的、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处于被雇佣地位的简单劳动者的联合,至于复杂劳动者组织或加入工会,那是一百多年以后的事了。简单劳动者或蓝领工人之所以率先组织工会,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并集中于工厂从事集体劳动,具有组织工会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在与资本家的生产关系和市场交换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单个工人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制约资本家的权力、限制资本家的剥削,因而具有组织工会的主观愿望。高级技工、技术人员和低层管理者等复杂劳动者虽然也是雇佣劳动者,但他们最初人数很少,又拥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或韦伯所说的“市场能力”,因此对他们来说,理性的选择不仅不是成立或加入工会,反而是与资方合作,而资方也愿意把他们拉拢和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只是在进入20世纪后,随著复杂劳动者人数的增多,部分复杂劳动者才逐渐加入工会。

简单劳动者或蓝领工人又包括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两部分。熟练工人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技能,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力量;非熟练工人(含学徒工)只有很低的技术和技能,是生产过程中的辅助力量。工会的出现有赖于这样一个历史契机,那就是劳动者已经具有一定的“市场能力”并在生产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具有了一定的与资本讨价还价的意识和能力,很显然,非熟练工人不具有这样的条件,因此率先成立工会的只能是熟练工人。按照中世纪手工业传下来的行会传统,最初的工会都是由拥有一定技术和技能的熟练工人组成的行业工会。但工会的发展有赖于把所有工人都组织到工会中来,而这是一件需要努力争取才能完成的事情。按照产业原则把同一产业里的工人不分职业、技能、熟练程度、新老和男女区别组织成为产业工会,在英国直到19世纪末才实现,在美国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实现,其间发生了老工会主义即行业工会主义与新工会主义即产业工会主义之间的激烈争论和斗争,最后,产业工会终于基本上覆盖和统一了行业工会,从而使工会运动达到了较高的组织水平。美国的劳联和产联经过长期争执最后合并为劳联-产联,生动地说明了工会运动的这一内在发展逻辑.

20世纪以来,复杂劳动者或白领工人也逐步加入了工会。不管情况如何变化,工会是雇佣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运动是劳动运动这一本质规定,在工会消亡之前是不会改变的。

 

二、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看工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属性和功能

 

工会是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属性的社会组织,是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工会具有经济属性,是工人为了加强与资本家的市场交易能力或讨价还价能力、提高自己的工资收入等经济利益而成立的“劳动联合”,获得较高和更高工资、较短和更短工时、较好和更好劳动条件(换一种说法就是避免较低和更低工资、较长和更长工时、较坏和更坏劳动条件)是工会的直接目标。工会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是在企业和产业这些更大经济实体中与资本方和雇主组织相对立的方面。

其次,工会不可避免地具有政治属性。仅仅是为了成立工会组织,工人们就不得不与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和政府的残酷镇压进行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这已经是一种政治行动了。在工会合法化之后,工会的发展表现为由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的过渡:(1)企业工会、行业工会、地方工会之间的联合,直至成立全国性产业工会乃至全国总工会;(2)全国性工会组织通过游说议员、通过支持代表或同情工人阶级的政党,把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带入国家政治生活层面,使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性质发生部分质变。工会不是政党而始终是群众性组织,但工会肯定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即使不涉及别的理由,仅仅因为如果不进入政治层面工会就不能有效地维护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工会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政治组织。

第三,工会也具有特定的文化属性。工人阶级一定会把自己的价值观、情感、信念、道德和习俗带入到工会之中;他们成立工会,不仅仅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同时也是为了满足自己作为个人和社会成员的精神需要和文化需要,其中最重要的是想过一种可以归属于其中的、有尊严的社团(society)生活的需要,对这一点,泰尼鲍姆在其《真正的社会:一种劳动哲学》中说得最为清楚明白。除此之外,工人们还希望自己的组织能够满足自己提高知识、技术和技能水平的职业教育需要,以便能够反过来提高自己的劳动生产力和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和赫茨伯格的双因素论对于我们理解工会的属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两种理论的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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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工会作为经济组织,主要是为了满足工人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工会作为政治团体,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工人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工人的归属需要和自尊需要,那么,工会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则主要是为了满足工人的归属需要和自尊需要。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发达国家,至今还很少有工会能够把满足工人的自我实现需要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后面我们研究工会的内在矛盾和发展前景时,还会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工会,都同时具有经济、政治和文化属性,只不过由于其所处环境不同,这三种属性的比重和组合方式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属性是所有工会最重要的属性,即使在某些特定历史条件下,某些政治工会及其成员会毅然牺牲当前的经济利益,甚至甘冒牺牲生命的危险,但那也是为了在未来获得更大更长远的经济利益。在不同历史条件和不同国情下,工会的政治属性和文化属性会有很大的区别,以至有些国家的工会似乎仅仅只是一个经济组织。不过,仔细观察之下,这些工会也具有哪怕是非常微弱的政治属性和文化属性。

工会既然是工人阶级为了满足其生存、安全、归属和自尊等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工会既然就有经济、政治、文化属性,那么反过来说,工会的功能、职能、效用和作用就在于充分地实现其经济属性、政治属性和文化属性,就在于满足工人阶级的生存、安全、归属、自尊等需要,进一步说,工会的功能、职能、效用和作用,就是要在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中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工会的经济功能就是要维护工人阶级的经济权益,提高工人阶级的经济地位;工会的政治功能就是要维护工人阶级的政治权益,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工会的文化功能就是要维护工人阶级的文化权益,提高工人阶级的文化地位。

 

三、从社会学的冲突论与工会的社会功能

 

那么,工会有没有一般地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社会功能”呢?当然有,但这种社会功能正好是通过履行其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权益的职能来实现的,而不是作为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直接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来实现的,这是因为,在存在阶级矛盾和对抗的条件下,没有抽象的社会共同利益,而只有具体的、对立双方都认可的共同利益,也就是通过劳资双方的斗争达成妥协和合作以后才能实现的共同利益,如果劳动者和工人阶级不积极主动地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而是消极被动地屈服于资产阶级,如果仅仅由资产阶级单方面来界定社会利益,那么,这种“社会利益”就不可能是真正的社会利益,而只是一种打扮成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狭隘的阶级利益,由此来指责工会运动破坏了公共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就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不能抽象地谈论工会的社会功能,一定要在阶级斗争和阶级合作的具体场域中来界定工会的社会功能:工会很好地履行了维护工人阶级权益的职责,也就从根本上履行了自己的社会功能。在现代民主政治框架内,社会共同利益的直接代表者和维护者,既不是工会也不是雇主协会这些社会组织,而应该是国家这一最高的政治实体。

这一观点能够得到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广泛支持。限于篇幅,此处仅仅引证著名社会学家齐美尔、科塞等人的相关论点。齐美尔的《冲突论》和科塞的《社会冲突的功能》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如下:

(1)社会冲突并不像帕森斯等人所认为的是病态的、反常的社会现象,只具有破坏性、分裂性的后果,它们也是一种社会化的形式,一定的冲突是群体形成和群体生活持续的基本要素;

(2)冲突通过加强群体意识和分离感而在社会系统中的各群体间建立起边界线,由此使系统内的群体身份得以确立,相互的排斥通过在不同群体间建立一种平衡而使整个社会系统得到维持;

(3)经常的和制度化的冲突可以释放和宣泄敌意和紧张,因此冲突对社会秩序具有保护或安全阀功能,相反,如果不提供这种出口,敌意就会被堵塞并累积起来,最终导致社会关系的解体;

(4)建立在多重群体关系之上的多元社会,有可能通过群体间的多重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冲突而被“缝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多种冲突可以相互抵消,使社会不至于沿著一条主要的分裂路线走向二元化并最终走向崩溃;

(5)公开地表达出来的冲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为正是冲突机制使社会面对挑战时能够进行积极的调试和调整,能够推动规则和法律的修改,从而使社会能够在变化了的条件下延续下去,相反,一种不允许冲突存在的僵化的社会制度,不仅达不到真正的稳定和牢固,而且一定会因为阻止必要的调整而走向灾难性的崩溃;

(6)与外部群体的冲突会增强内部的团聚力,而专制主义并非团聚力增强的结果,反倒是内部完全失序的结果;

(7)冲突能使对立双方高度组织化和斗争规范化,劳资斗争的历史证明,对方的统一和组织化对己方是有利的,因为这可以在对立双方之间引入共同规范,即双方约定用常规武器进行斗争,所以雇主方面希望工会能协调统一工人的行动,以免遭受好斗之士的号召和野猫式罢工,而工会方面也希望甚至帮助雇主方面组织起来,这样它就不必去与许多不同的雇主讨价还价,这样一来,资方的联合与工会的联合同步增长,两个组织互为存在的条件,就像外部的冲突加强了各自内部的团结一样;

(8)在冲突没有发生时,对立双方对各自的力量并没有确切的了解,通过冲突和较量,双方都展示了自己的力量,而和解正好发生在双方通过冲突使各自的实力得到鉴定之后,与此相反,互不了解会使和解变得更加困难;既然冲突成为确定对立双方相对实力的最有效的手段,那么它也就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平衡机制。

科塞最后总结说:“在一个对冲突根本没有或只有不够充分的容忍和制度化的社会结构里,冲突易于导致机能失调。冲突导致分裂的威胁的强度和对社会体系公认的基础的破坏程度,与这个社会结构的僵化程度有关。威胁这样一个社会结构内部平衡的不是这样的冲突,而是这种僵化本身。这种僵化使得敌意能够积累起来,一旦冲突爆发,这种积累的敌意就会集中到一条导致分裂的主线上。”

问题不在于人为地遏制和消灭一切冲突,而在于使冲突公开化、正常化、经常化和制度化,使之变成一种良性的社会推动力量。这是社会学的发展留给我们的宝贵思想遗产。这也证明了,工会在履行自己的天职和使命的同时,也在推动工业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发展。



四、略论中国工会的本质、属性和职能



从上述理论观点来看中国工会,我们可以得出三个基本的观点:

第一,中国工会是以工资收入为主的被雇用劳动者的群众组织,即使国企工人也存在著与国家及其委托的管理者的雇佣关系,国企与国企工人也是一种劳资关系,只不过不是私人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而是国家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因而工会与企业之间也必然存在著利益矛盾和冲突。私营企业工会就更不用说了。

第二,中国工会也必然具有经济属性、政治属性和文化属性,应当全面地代表和维护工人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文化权益。中国工会不能代表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而是通过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来促进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实现。

第三,劳资之间、工人和工会与企业和雇主协会之间一定会存在利益、立场和观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在工业社会和市场经济中是常态而不是非常态,因此切忌由政府出面强制性压制这种矛盾冲突,而是要引导这种矛盾冲突在法制的轨道上,用和平民主、协商谈判的方式得到解决。

当代工会面临的挑战和工会的未来

工会运动发展到今天,虽然取得了无数的成果和重大的发展,但又面临著新的挑战。工会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工会运动将会走向何处?



 一、当代社会对工会的挑战

 

当代社会对工会的挑战是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对工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多重的需要。我们在这里仅讨论其中主要的几种。

1、产业结构升级和后工业社会对工会的挑战

二战以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先是服务业或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然后是文化/知识产业从服务业中分化出来并得到迅猛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已经成为引领整个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后工业社会、信息文明、知识经济已经基本成型。众所周知,工会一向是以工业为依托、以蓝领工人为主体的,现在,不仅服务业和知识产业是以复杂劳动者为主体的,就是传统工业产业也在很大程度上知识化了,其中的复杂劳动者(白领工人)数量已经超过了简单劳动者(蓝领工人),于是出现工会会员数量急剧减少的现象。如果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下去,将来蓝领工人的数量一定会像当年的农业劳动者一样降到10%以下乃至趋近于消失,传统工会也就面临著消亡的前景。工会的当务之急是如何把复杂劳动者或白领工人吸引和组织到工会中来,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工会遭遇到极大的挑战,因为大量白领工人、职员和知识分子对加入工会缺乏欲望和兴趣。

施奈德在《德国工会简史》中讲述了这种情况:“随著后工业社会的形成,工会的社会基础即男性的、工业(专业)技术工人数目也在减少,1987年职员的数目第一次超过了工人。工会在一些重要领域——煤炭、钢铁、造船业中充当了几乎已无法长期生存的产业结构的捍卫者的角色,而新兴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的雇员则对工会表现冷淡,甚至采取拒绝的态度。于是‘工会的终结’这句话四处流传。”

2、产权结构的社会化及其管理制度的创新对工会的挑战

产权结构的社会化表现为企业股权的多元化和大众化以及雇员养老基金持股、员工持股等等,这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掌握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经营管理层已经不是少数几个股东的受托人,而且是包括员工股东在内的数量众多的股东的受托人,因此,即使仅仅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单一经营目标,也要调动企业所有利害相关者(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感和忠诚。经营管理层(按传统习惯继续被称为“资方”或“雇主”)一方面继续通过与工会的集体谈判来调解劳资关系或产业关系,另一方面又绕过工会,运用某些人本主义的管理思想和人力资源政策,直接向员工个人灌注和形塑激励机制,于是出现了托马斯·寇肯等人所说的工会化产业关系向非工会化产业关系、集体谈判体系向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转化:“新型的更加精细的非工会制度是以20世纪60年代早期出现的激励理论为基础的。个人被假设为:本质上愿意努力工作,有很强烈的心理成长需要,对组织目标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当时,行为科学中关于工作扩大化和工作丰富化的理论也受到管理者的关注,一小部分勇于创新的企业在新的工作场所的设计实践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这些新的理论促进了有利于引进更加多变的、有挑战性的和利于个人成长的工作安排的技术发展。最后,研究工作设计的后续者得出如下结论:一个好的工作是能够提供高度反馈、具有任务多样性、挑战性、自主性和有机会学习新技术的工作。社会技术专家对这一思想进行补充,他们推荐通过小组或团队的方式组织工作,而不是通过分配个人任务和工作描述的方式。”

面对这种形势,工会方面缺乏积极主动的对策。寇肯等人指出,传统集体谈判模式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管理者管理,工人及其工会通过集体谈判提起或者协商来施加与管理层决策有关的影响。工人领袖对于参与管理层的共同协商或分享决策权的忧虑,反映了劳工运动中长期存在的商业工会主义传统,工会担心被诱骗支持不令人满意的选择,或者在政治上被认为过于接近管理层,以至于疏远了各阶层工人的利益。由于有这些疑虑,又加上传统的集体主义思路,工会领导人和工人代表即使进入了董事会,注重的也主要是集体谈判模型中所注重的问题,还不能满足工人的个性发展要求,而直接面向个体工人的新需要和新诉求,正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

3、社会结构和阶级结构的变化对工会的挑战

马克思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准划分阶级的,他没有预料到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有产化、劳动产权和劳动资本化的可能性。韦伯的多元论阶级划分方法则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在韦伯的体系中,生产资料所有权固然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其他具有重要市场能力、行动能力和讨价还价能力的要素,如经营和管理的资源和能力,技术、技能、知识、教育和手工劳动力等资源和能力,总之,通常人们所说的“财富、权力和声望”,都影响和决定阶级的构成;市场能力的组合是多种多样的,但大致上会形成几种主要的组合从而形成几个主要的阶级类别:主要拥有最重要生产要素即生产资料或财产或资本的人们构成上层阶级,主要拥有个人职业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获利能力的人们构成中层阶级,主要拥有劳动力的人们构成下层阶级。韦伯由此在马克思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植入一个中间阶级,由此形成一个等级阶梯式的而不是两极对立式的阶级结构;更重要的是,他认为人们的市场处境和阶级处境是可以改变的,他们可以从一个阶级上升或下降到另一个阶级。

新马克思主义者赖特吸收了韦伯的多元方法,建立了一个以雇佣关系、生产资料(资本资产)、管理权力(组织资产)和技术专长(技术资产)为四个维度的阶级分析模型,认为在后工业社会存在著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不雇佣劳动,处于阶级结构的边缘,不是主要的阶级,构成阶级结构之两极和主体的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由职业经理和技术专家构成的“中产阶级”,处于阶级关系中的矛盾位置上,兼具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双重属性,其中位置较高的接近于资产阶级,位置较低的接近于工人阶级,因此它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毋宁只是一个中间的过渡阶层。赖特最终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二分法,否认独立的中产阶级的存在,按他的计算,到1990年,发达国家的工人阶级仍占就业人数的50%以上。

更多的社会学家则确认后工业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中产阶级,这个阶级不论在人数还是在财富占有量上都已经成为社会的主体和主流,因而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由一个两头大中间小的杠铃型社会结构转化为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社会结构和阶级结构的这种变化对工会运动的影响甚巨,因为这些国家的人们一半以上甚至高达80%以上自我认同为中产阶级,而工会向来被认为并就是工人阶级的组织。施奈德分析了德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对德国工会的影响:

(1)工会组织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传统的工人生活环境正在消失。不容否认的是,随著绿色环境居住运动的展开,随著自己的小住宅自成一体、晚间家庭电视消遣和自驾车在住宅和劳动场所之间长途往返,一方面促进了分散倾向和非集体化倾向,另一方面缩小了社会差别。

(2)寻求安全成为一项重要的生活准则:职务晋升、家庭稳定、消费能力提高和拒绝积极的政治活动。职业上是谋生,而生活愿望只在业余时间内实现,以“业余享受”形式表现出来的“生活质量”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决定了广大工人(雇员)阶层的社会现实。

(3)经济奇迹和社会市场经济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改善,使广大雇员重新肯定私人资本主义制度,他们相信在这个制度基础上可以公正地解决利益冲突,工会是否必要成为问题,个人晋升似乎也是一条大有希望的改善生活状况的途径。

(4)很大一部分工人把自己认为是中间等级的一部分,许多技术工人、职员、公务员即使不认为集体利益代表形式“有损自己的尊严”,也会认为这是可以放弃的。工人与职员在收入差别和享受消费消遣的机会差别趋于消失。

4、经济全球化对工会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对工会的直接影响是,资方和雇主为了规避工会化而关闭工会化工厂,把它们迁到工会力量薄弱的国家和地区,或通过订单控制和技术控制把制造和加工部分外包给不发达国家的工厂,这就使发达国家的大量工人面临失业的危险,当然,还有不发达国家流向发达国家的相当数量的移民也在以低价与发达国家的工人争夺就业机会。面对这种情况,工会不得不降低集体谈判的要求或劳动标准,或者让地方和工作场所一级的谈判取代全国和产业一级的谈判,而这又加剧了工会结构本身的矛盾。当然,经济全球化促进了不发达国家工业的发展,也给不发达国家的劳动运动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但对于走在世界劳动运动前列的发达国家的工会来说,却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

5、工人需求层次的提高对工会的挑战

工会存在的理由归根到底是要满足工人的需求。前面我们谈到过,由于在工业社会阶段工人的需求层次还比较低,因此工会主要是满足了工人的生存/物质/生理/经济/安全需要,其次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工人的归属和自尊需要,但这一方面只是在工会内部得到较大的满足(尽管工会本身的等级化和官僚化对此又打了不少折扣),但工会并没有为工人的归属和自尊需要在更大的社会生活范围内的满足提供足够的帮助。至于工人作为独立个体的自我实现和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则基本处于工会的视野之外。工会作为一种团结互助的组织,本质上是弱者的一种集体生存和斗争方式,因而在本质上惧怕个性的发展和个人对成长、成就、自我实现的追求;它提供的是一些满足工人基本需求的标准化产品和服务,而不能提供满足工人特殊需要、高层次需要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但是,随著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随著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的转化(其背面是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的转化),工人新的需要和价值观也逐渐成长起来了。莫斯·堪特尔指出,1977年在美国,工作有两个主题:一个主题仍然延续著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模式和轨迹,但是另一个是正在发生的新的或者是强有力的改变,工作是一种自我尊重和非物质性的奖励——挑战、成长、个人成就、工作的乐趣和意义、发展和积累的机会,以及健康和安全的生活;工作还应该满足在个人权利、正义感和公平等方面不断增长的员工意识和意愿。一个受到更好教育的工作群体,同时也是更加具有批判性、质疑能力和更多要求的劳动者群体正在形成,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期望,就会使他们产生失败感和挫折感。这当然不是说传统的集体谈判模式所取得的那些基本的和历史性的成就不重要了,或者说对工人的物质奖励的需要——收入、安全、健康和雇佣保障的满足已经不重要了,而是说工会应该积极回应工人的新需要,正是在这一点上,工会还无力满足雇员的新需要和新预期。调查表明,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工作的满意度依次是:(1)获得更好的薪水——84%;(2)保护工人免受不公正的待遇——83%;(3)获得更好的福利——76%;(4)处理申诉——69%;(5)使工作更有趣——46%;(6)在管理决策中代表工人的利益——41%;(7)让工人拥有关系到他们如何完成工作的发言权、提高劳动生产率——40%;(8)让工人拥有关于业务的发言权——27%。

德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德国工会倾向于把工人和雇员的个性愿望当作一种错误意识,而不能明确肯定这种新的个性自由需要与可能性的发展,既然如此,传统的集体调节模式就开始失去作用;于是,“工会已落到它们自己参与创造的一种发展后面。今天人们之所以能激烈地阐述塑造个人生活的需要,也是而且恰恰是由于工会参与创造的普遍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当然,“承认雇员内部及其不同的生活样式和利益,并不意味著工会必须放弃一种广泛的社会秩序观念,但是,它们必须要比以前更加明确地把一个团结互助社会的目标具体化,并且要以雇员多种多样的需要和愿望为准绳。这个社会的中心既非技术亦非经济,而是人。”

适应和满足工人的新需要和新期待,促进他们的自我实现和自由全面发展,并不是要彻底放弃工会的组织权威和团队纪律,而是要使团结互助原则与个人自由原则相协调,正像施奈德所指出的:“工会确实没有理由放弃它们的基本原则:社会公正、人们的团结互助、自由、民主以及国际合作,这些都是工会政策的基本要点。鉴于世界范围的贫困、剥削、各种政治阴谋、伎俩和压迫,鉴于环境破坏与战争危险,这些基本要点都没有失去现实意义。工会正处于估计将比它们的历史中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深刻和根本的变化之中,但是它们没有终结。”

 

二、工会的对策和发展战略

 

各国工会都在想方设法应对上述挑战,此处不赘。我们要想说的是,从本书的劳动哲学思想出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对策呢?

1、工会要重视对工人的劳动产权的维护和追求

工会最初是由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劳动者所结成的劳动力联盟,因此,长期以来工会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为工人争取更高的劳动力价格或工资水平上,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然而,经过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工人的经济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工人的劳动力素质和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前者使工人能将一部分收入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所有者,后者使工人能以职业技能和人力资产直接提出对企业的产权要求,因此工会不能停留在维护工人狭义的劳动权利即就业、工资、工时、工作条件、福利保障等基于劳动力的权利上,而且要理直气壮地追求包括劳动产权、劳动者的资本权利在内的广义的劳动权利,或者说劳权与产权相统一的经济权利(说法可以多样,但实质和内容是一样的)。

2、工会要重视对工人的职业培训和人力投资

根据我们前文所说的,在工业经济高级阶段和知识经济中,复杂劳动就是人力资本,因此,不断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力和职业技能,是获取劳动产权的主要依据,也是实现劳动与资本合作乃至劳动雇佣资本的重要条件。举办多种多样的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不一定能收到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甚至还要求工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花费很多的闲暇时间,但这是一种长期投资,能够带来非常可观的未来收益。工会如果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就是没有维护工人根本的和长远的利益,工人就会因为只拥有简单的劳动力和缺乏人力资本而永远处于弱势的经济地位。

3、工会要组织工人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实现劳资共决

经营管理绝不仅仅是雇主或经营管理者的事情,不管工人是作为劳动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还是作为股东,都有必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当然,工人最初缺乏经营管理的必要的经验、知识和能力,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也会以工人参与经营管理缺乏效率为由制造种种障碍,但谁也不是天生的企业家,普通工人经过学习和实践,也会对经济民主、产业民主和企业民主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工人委员会、劳资协商会、团队自主管理、工作生活质量管理、质量圈等等,都是工会引导和推动工人参与管理的可资利用并可进一步完善的形式。当然,参与管理也好,劳资共决也好,并不是要取消管理与被管理的相对区别,即使是在劳动自主管理型企业,也需要有专门的、职业的管理者,但工人的参与管理和民主管理,可以消除管理与被管理的二元对立,从而把企业创造成为高效而又人性化的组织和利益共同体,在这里,工人的的归属、自尊、合作、认同等中层次需要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

4、工会要推动工人的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和劳动过程中异化的消除

工会要积极吸收由资方和雇主方率先提出和实行的人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能够消除劳动活动的异化性质的办法,而且作为工人的组织,工会应当也能够比资方和雇主方做得更好。如果劳动者和工会方面继续以劳资非合作博弈或劳资之间永恒冲突的眼光看问题,那么,所谓人本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的确就是资本剥削劳动的种种花样翻新、温情脉脉的形式。比如,劳动过程理论家布洛维在一家芝加哥工厂做社会调查时发现,那里的工人热衷于一种“赶工游戏”(the game of making-out),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游戏激发了技巧和斗志,提供了自我表现的机会,增添了成功和胜利的感觉。布洛维认为,工人认同了这种游戏规则,异常努力地工作,殊不知中了资本家的狡计:资本家以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升迁、物质的和精神的奖励、人为地设计和制造的“满意”,诱使工人主动地、积极地接受资本主义秩序,从而成功地实现了从“工厂专制主义”向“文化霸权”的转型。另一方面,工人由于在赶工游戏中得到了种种满足,在不知不觉间积极参与了对自己的剥削;工人们在一定的工作设计和工作组织中获得了选择的自由和自我表现的机会,按照自己同意的游戏规则进行竞争,出人意料的结果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剥削结构的再生产。应该说,布洛维的观点有其深刻之处,他指出的这种深层异化现象也的确是存在的,但工人追求自我实现和自我表现的需要也是天经地义的,因此,问题不在于工人们应不应该参与这种“赶工游戏”,而在于消除对这种游戏的操纵、控制和剥削。工会的责任就是要为工人的自我实现创造一种自由的、平等的、公正的环境,在消除资本对劳动结果的剥削的同时使劳动过程变成一个劳动者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工会的未来与工会的终结

 

如果工会在以上几方面做得很好,那么工会就会得到全面的发展吗?从一方面来说是的——如果我们对工会做一种广义的、扩展的理解的话,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所有就业者、工作者、雇员和自雇者都叫做“劳动者”或“工人”的话,工会的确有可能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把传统意义上的工人(蓝领和白领)和所有职员、公务员、知识分子统统吸引到工会中来。但如果我们坚持工会是劳动者或工人的集体组织这一原初的定义的话,那么我们不得不说,工会的未来就是工会的终结或工会的消亡。

工会的终结是在以下两个层面上说的:

1、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将会融合为统一的职业组织和产业组织

按照人类社会一种理想的发展趋势,劳资共决、劳动与资本相互雇佣、劳动产权与资本产权相互渗透的长期发展,会使劳动与资本的边界渐渐模糊。当然,相对的区分还是会长期存在的,但问题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同时兼有劳动者与所有者、雇主与雇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多重身份,那么,与其他们以不同的身份参加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不如实现这些从前是对立的组织和团体的融合和统一。那时候将有遍布于各个产业的多种多样的职业组织和产业组织,由它们来协调和解决各自范围内的利益矛盾和纷争。在这个意义上,未来的职业组织和产业组织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复归于中世纪的行会组织,因为行会是整个行业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师傅和帮工)的共同组织,而后来的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正是行会一分为二的结果。区别只在于,未来的雇佣关系根本上不同于行会内的雇佣关系,因为那时每个人将同时是劳动者与所有者、雇主与雇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2、原来意义上的劳动者趋于消失因而工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

按照我们的劳动哲学构想,物质资料生产会缩小为人类社会生活中很小的领域,其中的从业人员只占社会总人口的很小一部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活动本身也与其他产业人们的活动一样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实现的活动。因此,那时已经没有专门的劳动者或专门的工人这种特殊的社会身份了,作为他们的特殊组织的工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同氏族组织、家族组织、村社、行会等等发挥完它们的历史功能自然就趋于消亡一样,甚至如同阶级专政、强制性国家完成它们的历史功能自然就趋于消亡一样,工会在完成它的历史功能后也会愉快地告别世界而得到安息,在此之前,工会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不过是为这一天的到来准备历史条件而已。工会的终结这个乍一看非常悲观的结果,其实是一个非常乐观的结果。代替工会和雇主组织的,将是那样一些自由的社团和自由的联合体,再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语)。

所以,我们不必担心工会的消亡,真正需要担心的倒是工会的不消亡。在我们曾经预想的其他比较不确定的乃至悲观的人类未来前景中,劳动与资本将永远处于冲突状态,因而工会与雇主组织也会成为永远对立的社会组织。

为建立公平正义的劳动关系而奋斗 ——《江松劳动哲学专栏》告别语

为期三年之久的《江松劳动哲学专栏》终于落下了帷幕。感谢亲爱的读者伴我一路同行,感谢《中国工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开放的交流对话的平台。

正如《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1—2012)》所指出的,在过去两年里,由工人自行组织和发起的集体维权行动已经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主流,并反映了中国劳动关系在市场化转型完成之后的一种必然趋势。工人集体行动自上个世纪末兴起之后,在彰显工人诉求的正义性、推动劳动立法、促进劳资关系调整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渐显现。这类行动向社会各界表明,中国工人在市场化的劳动关系中,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理解了自己的权利,并为实现这些权利而行动。尽管这类行动仍然存在组织性程度低,并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临时性等缺陷,但行动本身仍然表明,工人们的阶级意识和行动意识正在形成。

这也正是本专栏赖以产生并持续存在三年之久的背景、推动力及其责任和使命所在。劳动哲学,也可以说就是劳动关系或劳资关系哲学。它是对过去和现在的反思,也是对未来的一种展望;它是对现实劳动关系的批判性审视,也是对理想劳动关系的一种顶层设计。这样一种反思、批判、展望和设计,不应该仅仅是劳动者一方一厢情愿的自说自话,而应该同时面向劳、资、政三方;不应该仅仅是劳动者的自我意识,而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社会意识,只有这样,它才能够推动公平正义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劳动哲学首先是面向劳动者的,是一种为了劳动者、依靠劳动者、属于劳动者的哲学。

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30余年间,劳动者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益和地位,呈现出一个不断下滑的趋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各种各样的统计数据和调查资料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中国的GDP和经济总量已经跃升到世界老二的位置,与此同时,劳动者并没有同比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相反,却承担了改革得以不断推进的绝大部分成本和代价:数千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两亿多在城乡分治体制之间来回奔波的农民工、5800万留守儿童和2000万流动儿童、6000万以上的劳务派遣工、600万以上的尘肺病农民工……这些冰冷的数字中包含了多少劳动者的血泪、痛苦、屈辱和无奈!他们的这种牺牲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所谓“人口红利”,变成了国家财富以及先富阶层豪富的一部分。对这种不公平的现实,哲学不能够漠然视之,不能够以一句“历史进步的不可避免的代价”轻飘飘地打发掉,而应该进行深入的批判和基于学理的抗议,应当从哲学的高度伸张劳动者的权利和要求。劳动哲学是一种为了劳动者的哲学。

然而,这样一种劳动哲学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知识分子在学院和书房里一厢情愿地进行的构想,它应该也只能来自于、植根于劳动者的思考、呼声和抗争。从90年代国企改制过程中工人的抗争,到近十年来方兴未艾的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潮,无不表明:历史并不是一个自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进程,历史其实就是各种具有意志力量的个人、人群、阶层和阶级之间的博弈过程,在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逐渐觉醒了的劳动者正从消极被动地承受转向积极主动地对历史进程施加影响。工人们在思考,在议论,在聚会,在上网发声,在网上网下团聚和组织,在发动此起彼伏的集体行动,一种新的历史主体正在形成和发展。正是他们,内在地需要也内在地支撑一种劳动哲学。不仅如此,在我几年来与工人们的接触中,还惊喜地发现,这些普通的工人,正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媒介和网络自媒体,用各种各样的体裁和形式,诸如小说、诗歌、音乐、绘画、戏剧、小品、相声、影视、口述历史、行为艺术、博客文章和微博帖子等等,表达自己对于历史、社会和人生的思考,其中不乏哲学思考,而这正是劳动哲学最直接最丰厚的思想资源。不言而喻,劳动哲学是依靠劳动者的哲学,否则只能成为知识分子的自说自话。

只有那种紧紧地依靠劳动者的哲学,才能够也必定能够成为属于劳动者的哲学。的确,自古到今,劳动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自己独立的哲学,而只是接受统治阶级自上而下地灌输给他们的哲学。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墨子哲学可以说是属于劳动者的哲学,但秦汉以来即被打入冷宫,几乎失传,直到近代才被重新挖掘出来。在西方历史上,也是到了近代以后,才涌现出为了劳动者、依靠劳动者、属于劳动者的哲学,其中最有影响的当属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东方国家的命运另当别论,在西方,它至今仍然是劳动者的重要思想资源,仍然是底层社会赖以批判和抗争的理论武器。哲学是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是存在论、价值论、认识论,是灵魂、理念、信仰,是有限之无限、相对之绝对、无用之大用,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维度,没有哲学的人生,其实是懵懂的人生,至少是没有深度、广度、力度和强度的人生。每一个人都需要和应该有一定的哲学,每一个劳动者也都需要和应该有自己的哲学。历史上人数最多的劳动者之所以总是处在弱势的社会位置而被少数人统治和奴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正是因为劳动者没有与统治阶级分庭抗礼的哲学,他们被统治者的哲学洗脑和控制了,这反过来使他们像依赖鸦片一样依赖于统治者的哲学。劳动哲学,正就是一种属于劳动者自己的的哲学。

但是劳动哲学的对象又不仅仅限于劳动者,它同时也应该对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说话。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本和企业家才能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就个体而言,单个资本家和企业家的能力甚至远远高于单个劳动者,这个事实也是不容忽视的。劳动哲学并不主张消灭资本和管理,而是主张劳动与资本、管理的理性博弈和制衡,最终主张劳动与资本、管理的合二为一——劳动者人人成为资本家和管理者。这是一个在保留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框架前提下解决劳动、管理的对抗性冲突的顶层设计。本著这样一种构想,劳动哲学从如下角度向资本家和企业家说话:

——即使是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出发,资本家和企业家也不应该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而应该追求长远利益的最大化,即追求企业的永续发展和整个阶级的整体利益。其实,这才是一种最理性的选择,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先进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反复证明,唯有建立一种劳资理性博弈、和平竞争、协同合作的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永久性的动力机制。相反,对劳动者的无度剥削和严厉控制,虽然能够取得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但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并且最终必然导致巨大的贫富两极分化和剧烈的阶级斗争,从而从根本上损害乃至毁灭资产阶级本身的利益。

——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在世界范围内,泰勒制和福特主义已经过时,人本主义管理已经成为世界管理思想和管理实践的主流。以人为本,固然包含以资本家和企业家为本位,但更重要的是要以劳动者为本位,这样才能激发企业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发生产力和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源头活水。

——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劳资博弈有三种模型:零和博弈、负和博弈和正和博弈;早期资本主义属于零和博弈,资方之所得在很大程度上是劳方之所失,结果导致激烈的阶级斗争,也就是导致一种负和博弈,斗争的双方两败俱伤。经历这个惨痛的教训后,西方国家逐步进入一个正和博弈的轨道,就是在宪政民主法治的框架范围内展开劳资双方之间的理性的、和平的、制度化的、有序的博弈,结果基本上可以说是双赢的。作为后发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应当也完全可能避免负和博弈,尽量缩短零和博弈的时期,争取尽快进入正和博弈。

——劳动哲学严厉谴责一切剥削和压迫,谴责无良企业和无良资本家,但不仅不反对而且支持具有长远目光和社会责任感的资本家和企业家,支持资本和管理要素的健康发展,支持合理的利润追求,我相信,中国绝大多数劳动者也持有这样一种理性的态度。如果说现在还存在一种仇富的心态,这主要是由为富不仁的行为造成的。我们呼吁中国新生的资产者和企业家,首先确立本阶级的自觉意识和理性共识,尽快完成自组织过程,建立行业规则和行为守则,进而追求与劳方和整个社会的相互理解和合作。

最后,劳动哲学还要向政府说话:

——政府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和裁判者,没有政府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要求实际上更高了,无论是在知识、信息还是道德、品行上,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执行能力上,我国政府都面临严峻的考验。

——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具体到劳资关系领域,政府既不能单纯充当资方的代言人,也不能单纯充当劳方的代言人,而需要站在客观、公正、中立的角度,站在全社会管理者的立场,协调和处理劳资矛盾。有工人说得好:我们不需要政府偏袒我们,只需要政府保持中立就可以了。迄今为止,在大多数劳资冲突中,地方政府是站在资方或自身维稳的立场打压劳动者的维权行动的,这个思路必须得到纠正。政府现在最需要做的是,推动而不是阻碍劳资自治和劳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劳动者目前急需要政府做的事,不是在某一场劳资冲突中站在劳动者一方打压资方,而是兑现政府对于劳动者主人翁权利、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承诺,尽快推进有关劳工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使劳工运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这才是从源头上履行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从源头上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如果政府在劳资关系问题上没有顶层设计,没有长远的战略,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政府就会疲于奔命,不仅缺乏执政效率,而且缺乏公信力,久而久之,必将导致劳资政三方乃至整个社会全盘皆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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