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951年11月11日
【山西老區五個農村情況調查報告】
中共山西省長治地方委員會書記 王謙
農業生產的提高,農村經濟的戰爭創傷的復原,使土地改革後的農村階級結構開始了新的變化。五個村的階級分布是:富農(土地改革後新發展的)占百分之零點六,中農占百分之九十五點零二(富裕中農占百分之二點二二),貧僱農占百分三點八四,其他占百分之零點四四。農村中農化,並開始微弱地出現新的富農,這就是今天農村階級關係新的特點。
》編者注
黨報文章的作者王謙後來成為山西省委書記。文中他介紹山西長治地區的農村時提到,“中農占百分之九十五點零二”。這駁斥了毛澤東提出的農村的階級劃分,因為中共一貫宣傳在農村“必須依靠貧農僱農作中堅並且鞏固的團結中農”。①如果農村貧僱農只有3.84%,他們怎麼去團結占95.02%的中農呢?
進入六十年代、七十年代,黨報仍舊沒有放棄“貧下中農”這一說法。如“五月一日,早上在‘包片’的隊同幹部研究,哪些菜送蔬菜公司,哪些菜分給社員吃,派誰上市賣。上午開了個支委會,下午接待外來的幹部。晚上開了貧下中農社員座談會,一直開到深夜十二點。”②這是黨報登載基層幹部訴苦工作太多,不知如何處理,希望得到指導的一篇文章。如果貧下中農只有區區3%左右,有何必要在晚上召集他們開座談會,而且還要開到深夜呢?
文革開始後黨報提到“貧下中農”的文章簡直多如牛毛,像“所謂超階級的思想,能夠代表兩個對立階級的思想,是根本不存在的。對人民公社這面紅旗,廣大的貧下中農說‘好得很’,而一小撮地富反壞分子卻說它‘糟得很’,真是‘什麼樹開什麼花,什麼階級說什麼話’。由於階級立場不同,他們的思想、觀點和言行也就截然不同。”③事實上只占農民中一小撮的貧下中農,再怎麼大聲喊人民公社“好得很”,也無法掩蓋住“糟得很”的聲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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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民日報》1950年6月24日“京市協商委員會副主席 錢端升的發言”
②《人民日報》1963年7月24日“工作多得做不完,怎樣經常參加勞動”
③《人民日報》1966年1月3日“史學工作者必須到工農群眾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