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起初 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創人紀》後來,耶和華神又創造人,但是人犯罪,墮落,敗壞,虧損了神的榮耀,不斷褻瀆造物主的耶和華的“名”。墮落敗壞的人是愚蠢,野蠻,自私狹隘,欺騙與撒謊,暴力與逼迫,內部精神空虛與混沌,政治腐敗與外部製造廢墟與塗鴉。淵面裡面與外面都黑暗無光(並且拒絕神的光,排斥邏輯憎恨理性)。神的聖子與聖靈降臨並且運行在充滿罪惡的世界上。神說,要有文明人,就有了文明人(歐洲人與亞洲人)。神看文明人是好的,就把文明人與野蠻人愚昧人分開了“分別為聖”(亞洲,歐洲與非洲人)。神稱文明人為人,稱野蠻人為禽獸和大淫婦(他們的數是666)。有歐洲為晝(光明,接受神的光,基督教,他們的靈魂與精神家園在銀河系,星系維度,獨立自由彼此遠離,公民社會),有亞洲相對於早晨(陰陽交替,光明與黑暗共存,他們的精神家園在行星系,相互交替,總是心思誰是紅太陽?誰是行星與月亮,誰圍繞誰轉,無法獨立),有非洲相對於晚上(黑暗,混沌,無知無光,他們的精神家園是原始叢林,暗黑森林,夢想成為黑猩猩,或者獅子王,喜歡權術政治,暴力與混沌),這是頭一太陽紀。有歷史預言:光明夷數將第二次降臨大地,成為審判者(平等王),分開善人與惡人(與造物主在創世紀中把光明與黑暗 分開一樣)。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同理,神看文明人(追求光明的人,追求真理的人)是好的,就把文明人與野蠻人暗分開了。
神既不喜歡把光與黑暗,混合在一起。同理,也不願意把善惡混合在一起。所以,上帝要把不同類型的人,分別開來,分別為聖。而不是讓他們一起墮落,同流合污。
我們人類應該理解並且配合神的心意,和知道造物主的秉性,減少自己遭遇的災難。
造物主在世界上,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耶穌基督降臨到物質世界,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把人類“分別為聖”!
約翰福音 - 第 17 章 第 19 節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這是福音書的全部目的)。
凡是一切,討厭真理,憎恨邏輯,排斥理性的。都與追求真理,喜歡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的人分別開來。不能夠再混為一談,同流合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