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再大也應謹遵“為大於其細”的原則
——兼致馬化騰董事長的一封公開信
王衛星
筆者已是退休多年的人,像騰訊這樣的巨無霸企業,並不曾有任何機會接觸的可能。
但是,自從上周在微信公眾號企業群,加了一個910人的“上海遠東文化群”,發送了兩條信息,看到提示還需要如何如何操作才能發送。於是,順手便從該群退了出去。
9月22日晚上19時38分,我在自己的“《道德經》、中醫、精神信仰修煉群”,發出最後一條信息後,不久,身為群主的我,便將自己移出該群,再也不能發送消息。拿同一個群人的手機查看,我仍然為該群群主,由於我在群里設置的拉人進群時,須經群主同意才可以進群。
假如我不是該群群主,或者真能退出該群的話,另外重新建一個群不就萬事大吉了嗎?!然而,現在的情況是既不能退出該群,又不能請人拉我再進該群。倘若此時群里有人發送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恐怕我自己真要承擔“吃不了兜着走”的連帶責任了。
由於我的微信,還留有上海遠東文化的企業標籤,次日,給上海遠東文化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學斌手機13939851886打電話,接電話的徐學斌先生說:“我們沒有這個群”。
因此,一系列猝不及防的迫切需要聯繫騰訊公司的機會,就開始發生了。
就這麼一件事情,騰訊公司的客服,至今還沒有將該問題解決。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我實在不願意做一番剖析,只想呼籲騰訊公司的董事長馬化騰先生:請儘快安排人員辦好這件事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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