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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為鄧貪功諉過所自詡“核心”做粉飾亦無改假“改開”而涉嫌犯罪
送交者: 東田楓葉 2022年10月01日21:09:0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為何那些鄧右胡亂邦偽共“特色”帶路黨們,今天不再高調其當年那一直高調重複而理直氣壯的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來一視同仁地論證其那欺世盜名的所謂“改革開放”了呀?因為,早已名不符實而淪為貨不對版的“地溝油”式假貨贗品,而乏善可陳、充斥着邪惡罪惡了!
       何那些鄧右胡亂邦偽共“特色”帶路黨們,今天不再高調其當年那一直高調重複而理直氣壯的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來一視同仁地尊重法律規範所允許人們重新論證“文革”的人權了呀?因為,他們自己所有涉嫌違法犯罪式的倒行逆施、禍國殃民行徑所形成的反面教材,已完全驗證了“文革”之英明正確而及時了嘛!
       因此,在今天人民的網絡文革中,人民紛紛自發性實事求是地勇敢站出來:理直氣壯地擁毛,旗幟鮮明地批鄧。紛紛戳穿和揭批鄧右生前那些有着官方歷史所記載其涉嫌違法違規犯罪式假話謊言着篡改歷史的點點滴滴。結果,在國人網絡媒體那絕對民主民意之一片擁毛而倒鄧的輿論潮流面前,還真慌了他們的方寸。這不,又開始換個方式,另行重複“地溝油”式制假販假,而生搬硬套些牽強附會地搬出些鄧右的歷史上曾與毛共事的陳年舊事,似以此意欲向民意“示好”而反過來欲佐證鄧右歷史上如何如何“堅定擁毛”之類意思。無非意欲為鄧右做點文過飾非、塗脂抹粉以矇混過關罷了!不就始終還是“地溝油”式謊言欺騙的假貨贗品嘛!
        這不,不久前又偶看了這一視頻鏈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G7rSSLTSdg&lc=UgyGFjUogSWqzXadSVt4AaABAg.9dqvQ-xm5HQ9e9w4fuAV4u
      之後,不妨透過整個旁白內容現象看本質,而透視到如下經不起歷史法理的邏輯、實踐檢驗真理的驗證的如下邏輯漏洞:        1)鄧大人,自他以政治背信棄義的手法,欺騙了他時任上級領導的華國鋒主席,恢復其工作之後,他從來都沒有擔任過中共中央主席、也從未擔任過國家主席。即便在華國鋒首先時,在軍委任職,也是軍委副主席。然,他卻居然立穩腳跟之後,帶頭違法違規、破壞制度地喧賓奪主,以副職或助手的地位,篡政亂綱地謀上級之權。此舉,無論於任何朝代或國家社會,就社稷法理而言,則純屬違法犯罪嫌疑之倒行逆施而名不正言不順。更何況還違法違規地弄虛作假地貪功諉過。華時代,凡屬好事,都貪功歸他頭上。凡屬壞事,全諉過卸責地來到正職身上。        比如,明明77年恢復高考,而搞首次搞全國統考這事兒,實質上,就是時任中共主席華國鋒的決策。卻還硬是被時任副主席、副總理的鄧大人後來強權政治式假話謊言、篡改歷史地貪功到自己頭上。鄧當時無非就是:受命於華國鋒主席之委託,參加該中央政府原規劃中的科技大會。並在會議分組討論會上,接收到了下面反映上來的建議,而自己也很支持。便履行職責地轉呈華國鋒來由其決策定奪罷了。        而華國鋒本人也從未反對,更何況本來就支持之。而這麼小蔥拌豆腐:一清二白而明確無誤的先後秩序的歷史真相,怎麼就可以居然被鄧右們自毀為人道德操守地信口雌黃、指鹿為馬地歪曲為鄧小平的“決策之功”了呢?這種做法之本身,就法理邏輯說不過去的歷史性笑話!整個就是法盲無知之類篡改歷史!而毫無起碼的黨規國法的常識依據可援引以名正言順地支持其強權政治的歪理謬論!他鄧小平憑什麼可篡改歷史着喧賓奪主貪功為己呀?難道就憑他是老革命的資歷,便可“功高震主”而凌駕於法理規範下之黨國中央政府的權力運行機制的“遊戲規矩”之上、而可亂政亂綱先搶硬奪嗎?那不自毀政治道德操守,而純屬自私自利地在為自己做百年後之樹碑立傳、揚名立萬了嘛!         為什麼鄧大人連華國鋒法理名正言順主政的年代所履責的業績,也居然能如此厚顏無恥、明目張胆地貪功諉過卸責呀?不正是因為,他自己除了在毛主席英明正確的主政下的年代裡,還曾有過點短暫高光的年月以外,他在後毛時期、自己得逞了篡政謀權之後,啥正經好事也沒幹成,而乏善可陳嘛!因此,若不在輿論上弄虛作假地篡改歷,而將法理名正言順的華國鋒執政年代,給人為強權政治地“核心”過來的話,還如何給自己後來所有那些倒行逆施、胡作非為而禍國殃民的惡果,做文過飾非、塗脂抹粉的欺騙呀!       2)而所謂“改革開放”這個提法之本身,就是華國鋒首先以“承前啟後,繼往開來”之根本在於繼承毛澤東遺志提出來的。而鄧右在後來其篡政謀權得手之後,便非公非正、非法非規地強權政治式,貪功盜版地戴到了自己的頭上。然後,卻又巧立名目下,做掩人耳目之狀而另起爐灶,搞綁架整個黨國中央高層之“掛着羊頭賣狗肉”的制假販假式倒行逆施的政治背叛。同時,還選擇性不去承擔自己以副職助手之位、違法違規亂綱篡權篡政而導致的所謂華國鋒的“錯誤”之問責。       既然認為華國鋒的“兩個凡是”是所謂的“錯誤”的話,作為輔助崗位之副職的鄧右胡亂邦們,咋不事先提醒呀?既然你都自詡“核心”了一切了,咋又沒有及時“糾錯”呀?整個就是邏輯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後語!而且,即便華犯了所謂的“錯誤”的話,就能被逼宮那法理上名正言順的時任自己的上級,在任期未滿時,就下台嗎?那麼,所謂“依法治國”的法理黨規根據又何在呀?這種做法之本身,就法理邏輯說不過去了!        然而,歷史之實踐檢驗真理所驗證其恰恰適得其反的是:正是鄧右在他自己晚年臨去世之前的那些年裡,所有政治上被中外所公認的公開以官方性質之背信棄義而自毀公信力而所謂“不換思想就換人”、“無需再看群眾的臉色行事”,以及無論違法犯罪與否之被詮釋為不管黑道白道,撈到錢就是王道的所謂“不管黑貓白貓論”、再以及故意政治人為劃分階級而自毀其所謂“共同富裕”之謊言偽裝的所謂“讓一部分人富起來......”等之類的歪理謬論及其違法犯罪式倒行逆施而禍國殃民的邪門歪道亂象敗像,無不以其反面教材的實踐,反而驗證了當初鄧右胡亂邦顏色革命集團曾欲加之罪於華國鋒而曾一度被詬病的那所謂“兩個凡是”(無論哪個版本),完全經得起時間的推移中實踐之驗證為完全正確無比!        3)即便華國鋒被逼下台,而鄧右胡亂邦集團全面上台之後。鄧大人,也從未擔任過中共總書記、也從未擔任過國家主席。而無非就是他自己搶着當了軍委主席罷了。問題是,鄧小平卻以軍委主席的身份指揮整個國家、並在後來完全未事先經過黨中央高層集體討論的情況下,自詡“二代核心”,那不等於他以自己的言行變相承認了自己已經一直違法違規地先後在搞“槍指揮黨”或“垂簾聽政”了嗎?那麼,試問:以公平公正、依法依規而論,難道以知法犯法之違法違規之舉,還能印證一個黨國高層權力運作之合法性以及其司法制度信譽之莊嚴性嗎?難道世界上還有哪個先進國家是由副總統、或國防部長、或退位下野的前任政治人物,來替法理時任在朝的總統做決策的嗎?沒有吧?那是愚昧落後的舊社會,而非所謂“改革開放”的新時代國度社會吧!        4)試問:毛澤東思想之根本,在於全部都是其個人社會革命活動和實踐文字著作,及其政治理論之論斷性總結的學說。卻居然可由鄧小平強權政治地將其說成是所謂“集體結晶”的話,有啥法理版權條款的依據嗎?否則,不就是典型的法盲、抑或法理和政治之雙重標準下之盜版侵權了嗎?那麼,問題就來了:請問,該執政黨治下國家社會,其法律還有什麼嚴肅性的信譽嗎?        設若按此邏輯推演的的話,是否孫中山之“三民主義”的政治理論體現,也還得說成是:國民黨的“集體結晶”呀?而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主義的理論學說,也都該歸類為鄧右之所謂其“布爾什維克的集體結晶”呀?那麼,繼續以此類推,再進而追溯到中外古今,所有那些偉大思想家、軍事家、政治家、科學家等,他們所著述中的相關理論思想,全都是當年其團體或軍隊或機構等之“集體結晶”呀?邏輯謬論之貪功諉過性質的“摘桃”言行,實在可謂“強盜”了。假設鄧這類雙重標準下之盜版剽竊邏輯成立的話,那麼,是否,假設鄧右那些“特色理論”,實踐上驗證為正確的話(好在全都經不起實踐檢驗),那麼,是否若鄧理論成功的話,也該成了鄧右胡亂邦“特色”偽共集團之“集體結晶”了呀?否則,該如何定義這類純屬法理文盲、政治文盲類“出版標準”之準確度呀?         5)而視頻中的旁白中,為了歌功頌德鄧之引以為豪的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的那什麼“包產到戶”政策,而援引了那什麼“華西村”大辦企業後大量招收農民工的例子,其“大量招工”後又如何如何、生產效益又如何如何提高等,這一切事實之本身,不恰恰以事實說明了:那不完全就是回歸之前毛時代的人民公社下之集體生產隊式的集團勞作模式了嘛!       那麼,毛主席時代的人民公社集體合作化,不恰恰正是農業集團式性質的“企業”農村“企業化”方向嘛!這不又是不得干回歸了毛時代之集體、集團式作業嗎?而這一實踐,卻又跟鄧右那復辟倒退性質而原汁原味的“包產到戶,分田單幹”之故意人為弱化農業生產力而自廢武功農業耕種的倒行逆施政策,有啥必然之關聯呢?那不典型又欲做貪毛功為己功之企圖了嘛!       而所謂華西村那活生生的實踐檢驗真理為例子之事實驗證,不正是由於自己原先之“包產到戶,分田單幹”實在干不下去了,所以,才不得不被迫悄悄地回歸集體合作化之操作,才達至了後來之實現了“共同富裕”的因果收效嘛!否則,他們何必還集體湊到一起,合力做強做大之後,再另行擴大集體勞作之力量而招兵買馬呢?因此,小編所舉的這個例子,恰恰反過來啪啪打臉了鄧右根本經不起實踐檢驗的所謂“包產到戶,分田單幹”!結果,最後還是不得不回歸了毛澤東思想的農業發展之理念,而還原了毛澤東思想的勝利了嘛!        6)視頻中,還不恰時宜而自取其辱地舉例步鑫生那個浙江海燕襯衫廠來說事兒,就更啼笑皆非了。那個例子,整個不就基於原國營工廠之法理法規的根本基礎上,再對企業的管理問題層面,換了個領導。而該領導之管理手段上,強化並改善原來松松垮垮的管理體制之具體手段問題嘛。這跟政治性質的所謂“改革”有啥必然本質性必然關聯呀?然而,後來該廠真的滑向“特色”邪門歪道之所謂“改開”之後,賤價賤賣國企之後,該原本國營企業的工廠,不就立馬“灰飛煙滅”、職工被下崗而淪落貧窮無奈了嗎?正好印證了毛主席那句話:“政治路線確定以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這麼個常理邏輯嘛!因此,這跟鄧小平那歪理謬論、邪門歪道,有啥必然關聯呀?舉這麼個類似文盲的例子之本身,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式自打臉了。        7)而再後來之所謂鄧右“特色”涉嫌違法犯罪之名非符實的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之下,更是打着“引進外資”的幌子掩人耳目,而導致更多的國企陸陸續續被內外勾結着賤賣、而更多成千上萬的國營職工下崗失業,也就淪落為貧窮無奈。再加上,那些不久之前,為了收買民意,而才被匆匆解散了的兵團或不少知青點中,那些被允許返城而回到了自己原所在城裡、而匆匆落實了的就業工作崗位、才剛剛沒幾年的知青們。他們連屁股都還沒坐熱呢,連十年都未滿,就被鄧右集團們打着“改開”幌子下,所賤賣了他們所在單位的國企,而被全部下崗失業。據說,有人甚至連想返還原來的知青點農場、或兵團、或什麼原上山下鄉知青點的單位,以維持個人生計的機會,都不再有了!結果,這全國性成千上萬的下崗失業職工,除了“坐吃山空”那麼點被鄧右們所違法違規着忽悠其分流下崗,而微薄所得的那麼點所謂“買斷工齡”的最後收入之後,連在自己想自謀生路地在大街上擺個攤兒,都被城管們實行資產階級轉正式的血腥暴恐毆打。當地政府根本不再顧人民死活。        而有些夫妻雙職工同時被下崗分流而失業者,如果男方受限於種種社會上之毫無具體法理規範下不公而諸如:學歷問題、年齡問題、身體問題、長相問題、個子高矮等純屬非法非公之人格歧視性的問題,而總找不到工作時。其家中另一半的女方,倘若還有那麼點青春或姿色的話,則被生活所迫而淪落風塵或被私下包養賣身而維持家庭生計。真是慘不忍睹!這不就正是鄧右“特色社會主義”之典型的弄虛作假而貨不對版的假改革、而真欺詐嘛!卻還居然處處高唱着所謂“改革開放富起來”呢......       而問題之更為諷刺的還在於:所謂真正的“共產黨員或幹部”,若按照其黨章規定的話,在困難面前,不正是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必須“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而率先以“榜樣的力量”來示範帶頭下崗失業嘛。怎麼他們卻本末倒置地逼迫群眾、老百姓們首先下崗失業、而自己卻倒是繼續獨享所謂“高薪養廉”的優惠待遇了呀?真夠諷刺的了!那不其整個所作所為,早已政治性質變質而完全形同“偽共”了嘛!跟那馬列毛中共宗旨,還有啥必然之關聯呀?          而這幾十年來,所有自願也好、被迫也好而遠洋移民海外,到了歐美國家謀生的海外華人,在當地社會,都遠不至於被如此違法違規地隨意解僱職工下崗呢!因此,真不知鄧右那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的影子在哪裡。難道所謂“改開”就是本末倒置地由其統治下的社會,人民普遍性被國家統治者給逼離職場而失業,而非保護、鞏固並創造更多的社會就業機會嗎?那麼,這還如何達至鄧右那邏輯自相矛盾的所謂“穩定壓倒一切”呀?還如何達至他那所謂“共同富裕”呀?那不正是“葉公好龍”而適得其反之根本因果所在了嘛!那不恰恰就反過來,印證了毛澤東思想之英明正確、而文革也同樣英明正確無比、而當年的政治運動中,也根本就沒有冤枉鄧右胡亂邦們了嘛!       8)而所謂審判“四人幫”,就完全式非法非公之強權栽贓陷害了。完全就是國際司法史上的荒唐笑話了!整個違法違規之庭審過程,根本就沒有客觀公正地審出個具體的、被告人心服口服的所謂“罪證”來。而審來申去的整個過程,卻無不事實驗證為,他們在所有涉及黨國大事的問題上,無不是依法依規地履行自己崗位職責,而執行他們的上級黨中央集體通過的決議,以及毛主席的明確指示!且所有這些毛主席指示的歷史記載,卻無不完全合法合規。且隨着時間的不斷推移,也經得起後來實踐的檢驗,而在今天證實了其正確無比。       因此,試問:執行上級“老闆”的具體命令,難道不全是“與世接軌”而合法合規嗎?假設果真有問題的話,卻為何不直接審判他們的上級呀?這不整個就是違法違規之類似“缺席審判”毛澤東,而死無對證、任意栽贓加罪了嘛!因此,還如何吻合其所謂“四個堅持”呀?那不就是明明白白地在自毀政治道德信譽之假話欺騙嘛!         9)而鄧右後來之“六四”下令開槍之舉,射殺了那麼多當時大街上一直在抗議其假“改開”而倒行逆施、縱容其家族涉嫌貪腐性質搞“官倒”等違法亂政亂綱之實的遊行示威學生和群眾們。其這種卑劣的行徑,那就更是涉嫌違法犯罪式典型的“槍指揮黨”的例子了!那完完全全就是竊取了中共黨政軍的資源,而倒過來以涉嫌違法犯罪式手法,對人民合法合規之“造反有理”而抗議其胡作非為、倒行逆施行徑,所實行地資產階級專政式非法暴力鎮壓了。而這一政治性質,純屬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的定性,實質上,已經在當時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趙紫陽,在他與戈爾巴喬夫官方見面中,就已經公開化地戳穿了出來,稱:第二天,戈式與鄧的會談,才算得上是兩國的“高峰會談”!這不正是歷史記載着明白無誤的“槍指揮黨”的真相反映了嘛!        而這種違法違規之亂政亂綱之舉,無論擱在哪個國家社會、或朝代,都無不法理定性為涉嫌違法犯罪,必被收到依法起訴而被嚴懲!        10)而其後來卸職下台之後,又擅自另行的所謂“南巡”之舉,就更是繼續違法違規之“垂簾聽政”之典型了。而且,還違法違規地帶頭,帶領全家大大小小來了“公款消費”性質的旅遊。作為政黨政治而言,真可謂史無前例、舉世無雙。自毀敗壞了整個中共的名聲!而這一事件,同樣,即便無論擱置在哪一個國家社會、或朝代,都無不法理定性為涉嫌違法犯罪!必被收到依法起訴而被嚴懲!給中共海內外的政治敵對勢力,那完全是在“完美”地遞了刀子,而極度被遭詬病而一罵一個準!根本沒有冤枉!因此,黨國社會的政治道德環境、風氣,不正是這麼給點滴積累、非一日之寒地給徹底蠶食敗壞掉的嘛!       而今天,所有標誌中國輝煌而經濟巨大產出的硬實力,卻無一不是毛時代之遺產的那些自主打造的尖端科技和國家工業體系,以及後續之以毛澤東思想之“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理念、以及兌現毛時代所戰略規劃之“四個現代化”的因果成效!而跟鄧右那些以純粹為追求邪門歪道金錢第一的”貓論”下之所謂“造不如買”性質而本末倒置着胡作非為、弄虛作假、貨不對版的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更是毫無必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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