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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巴維克主義的錯誤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10月29日03:26:0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尼古拉 伊萬諾維奇 布哈林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邊際效用理論和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方法論基礎

每個稍些嚴整的理論都具有某種統一性,其各個部分之間都由堅實的邏輯鏈條緊密相連。因此,進行徹底批判必然會碰到理論基礎及其方法問題,因為正是理論方法才把整個理論體系的個別原理聯繫在一起。因此,我們從批判邊際效用理論的方法論前提着手,絕不是影射該理論的演繹性,而是指出它在抽象演繹法範圍內的特點。任何經濟理論既然是一種理論,對於我們來說都是抽象的,這裡馬克思主義與奧地利學派是完全相吻合的。[1]但這種吻合是純形式上的。若沒有這種吻合,甚至不可能把奧地利人的學說與馬克思的學說作為理論相比較。我們這裡感興趣的是奧地利學派所固有的並使其與馬克思主義尖銳對立的那種抽象方法的具體表現。問題在於,政治經濟學是社會科學,其基礎是對社會及其一般發展規律的這樣或那樣的認識。經濟學家們能否意識到這一點,在此種情況下對我們並不重要。換言之,任何一種經濟理論的基礎都包含有某種社會學性質的前提,並從該前提出發來研究社會生活的經濟方面。這些前提條件可能是明顯的或模煳的,也可能是成系統的或“不確定的觀點”,但前提條件總是應當存在。馬克思主義的政治經濟學在歷史唯物主義的社會學理論中就有這樣的根基。至於奧地利學派,它沒有完整的和多少比較真實的社會學基礎理論,該理論萌芽源自奧地利人的經濟理論。而且應當指出,這裡有關“國家經濟”本質的一般原理,時常與確實作為奧地利人經濟理論基礎的原理發生衝突。[2]因此,我們將注意力主要集中於這後一種原理。經濟科學的下列社會學基礎是馬克思主義特有的:承認社會比個人占首要地位,承認一切經濟結構的歷史暫時性,最後,承認生產的主導作用。相反,奧地利人的特點是推崇方法論上的個人主義和非歷史觀點,認為對消費的分析是最重要的。我們在“序言”中試圖對奧地利人與馬克思主義之間的這種根本分歧加以社會起源方面的闡釋:這種分歧,更確切地說是這種對立,曾被我們描述為是社會心理方面的對立。這裡我們則力求從邏輯方面對其加以分析研究。

1.政治經濟學中的客觀主義和主觀主義

  威爾納·桑巴特在其關於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的一篇着名文章中,把政治經濟學中的兩種方法即主觀方法和客觀方法互相對立,把馬克思的體系說成是“極端客觀主義”的表現。相反,按照桑巴特的觀點,奧地利學派則是對對立派別的“最徹底的發展”。[3]我們認為,這個評述是完全正確的。實際上,研究一般社會現象,其中包括經濟現象可以採取兩種方法:一方面,可以認為,科學應當以分析作為某種整體的社會為出發點,而該社會無時無刻不在決定着個別經濟生活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其任務是揭示存在於社會制度各種不同現象之間並決定着個別現象的各種各樣的聯繫和規律。另一方面,可以認為,科學應以分析個別生活的規律性為出發點,因為社會現象是個別現象的某種結果。在此種情況下,其任務是將社會經濟現象和規律從個別經濟生活現象和規律中分離出來。
  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在社會學還是在政治經濟學中,馬克思無疑是“極端客觀主義者”。因此,必須把馬克思的基本經濟學說即“價值學說”與古典學派尤其是斯密的價值學說嚴加區分。斯密的勞動價值建立在按所耗費勞動的數量和質量而對財貨進行個別評價的基礎上,這是主觀的勞動理論。馬克思則相反,他的勞動價值是客觀的即社會的價格規律,因而他的理論是客觀的勞動理論。該理論根本不是以任何個別評價為基礎,而僅僅反映社會生產力提高與市場上確定的商品價格之間的聯繫。[4]桑巴特正好以價值和價值理論為例證很好地闡明了這兩種方法的區別。他說:“馬克思根本就沒有想到要研究交換者的個人動機或從計算生產費用出發。沒有。他的思路是這樣的:價格是競爭形成的,而如何形成則未受人注意。但競爭同樣受利潤率調節,利潤率則由剩餘價值率調節,這後者又受本身是社會制約因素的表現和社會生產力表現的價值來調節。這在體系中表現為相反的序列:價值—剩餘價值—利潤—競爭—價格。如果我們想用一句話表述,那我們可以說:馬克思從來沒談過動機,卻總是只講限制,在這種情況下是指限制經濟主體的個人意願。[5]相反,在主觀學派那裡“到處都把個人經濟行為的動機作為體系的核心”。[6]
  這種區別十分正確。事實上,在當時,馬克思“把社會運動看作受一定規律支配的自然歷史過程,這些規律不僅不以人的意志、意識和意圖為轉移,反而決定人的意志、意識和意圖”。[7]對於龐巴維克來說,分析的基點是經濟主體的個人意識。
  他寫道:“社會規律(研究社會規律是政治經濟學的任務)是相互間協調一致的動機的變化結果……既然如此,解釋社會規律時就必須弄清決定個人行為的主導動機或將這些動機作為出發點,這是毫無疑問的”。[8]因此,客觀方法和主觀方法的對立就是社會方法和個人主義方法的對立。[9]但需要對上述兩種方法的定義作更明確的描述。首先要,第一,清楚確定馬克思所說的不以人的意志、意識、意願為轉移的那種獨立性;第二,清楚確定成為奧地利學派出發點的那個“經營個體”。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中寫道:“這些一定的社會關係同麻布、亞麻等一樣,也是人們生產出來的。”[10]但絕不能由此得出使社會結果、使馬克思所說的那個“產品”作為目的或作為主導動機進入個人意識中這一結論。按無政府主義建立的現代社會(而政治經濟學理論正是研究這種社會)以其市場自發力(競爭、跌價和漲價、交易所等)提供了下述思想的無數例證,即“社會產品”主宰着自己的創造者,單個的(但不是孤立的)經營主體的動機結果不僅不符合這些動機,而且還可能與其發生尖銳的矛盾。[11]這種現象以價格形成為例就能得到十分清楚的解釋。許多買主和賣主是以對自己和別人的商品的某種(大致的)評價進入市場關係領域,並由於他們的競爭而確定一定的市場價格,但該價格與絕大多數訂約人的個人估價根本不相符。更何況,這確定的價格對於許多“經濟主體”來說簡直就是致命的,他們在低價的壓力下被迫中止自己的企業經營活動,他們正在“破產”。這種現象在有價證券市場上表現得更突出,交易所角逐的全部“狂熱”就以此為基礎。在對於現代社會經濟組織很典型的所有這些情況下,可以說社會現象“獨立於”人的意志、意識和意願。但這種獨立性全然不是兩個相互毫無共同之處現象的絕對獨立。如果認為人類歷史不是通過人的意志,而是不經過人而創造的(這種“對歷史的唯物主義理解”是對馬克思主義進行資產階級醜化),那是可笑的。相反,個人行為和社會現象這兩類現象在形成過程中相互緊密相連。對這種“獨立性”僅僅應從下述意義上理解,即個人行為的客觀化結果單獨控制着自己的每一個部分,“產品”主宰自己的“創造者”,而且在任何一個當前時刻,個人意志決定於已經形成的單個“經濟主體”意志關係的結果:在競爭中獲勝的企業家或破產的銀行資本家,雖然他們以前曾是有名望的活躍人物,是社會過程的“創造者”,但該社會過程最終會反過來反對他們自己,他們都得被迫退出戰場。[12]這種現象是商品經濟範圍內經濟過程的非理性和“自發性”的表現,這在馬克思首次揭示並由他作出色分析的商品拜物教心理中清楚地表現出來。這就是,在商品經濟中發生着人們之間關係的“物化”過程,而且這些“物質表現”由於發展的自發性而開始過一種特別的“獨立”生活,這種生活服從於特殊的只有該生活才特有的規律。
  這樣,我們有各種不同的個性現象排列並由此形成社會性現象的排列。毫無疑問,無論是在這兩個範疇(個性和社會性)之間,還是在一個範疇的不同排列之間,特別是在處於相互依存的社會現象不同排列之間確實存在某種規律性。確定社會制度不同現象之間的規律性聯繫,正是馬克思的方法。換言之,馬克思研究的是個人意志結果的規律性,但並不研究個人意志本身。他研究社會現象的規律性而不管社會現象與個人意識方面的現象有何聯繫。[13]
  我們現在看一看龐巴維克的“經營個體”。
  在自己關於門格爾一書(研究等)的一篇文章中,龐巴維克不僅對奧地利學派反對者,而且對門格爾本人的下述觀點均表示完全同意,即“經營個體”和新派別的代表人物是社會的原子。新學派的任務是“推翻作為社會科學理論研究主要方法的歷史方法和有機方法,……恢復精確的原子論派別(着重號系我們所加。——尼·布哈林注)”。[14]
  這裡,分析的出發點不是與自己的“同類人”具有社會聯繫的該社會的個人,而是魯濱遜式與世隔絕的“原子”。龐巴維克為證明自己的論點所引進的那些例子完全符合這一概念。
  我們的作者是這樣開始自己對價值的分析的:[15]“在水量充足的適於飲用的水泉邊坐着一個人,然後從我們面前走過的有:荒漠旅行者、[16]與全世界隔絕的農業主、[17]其小木房孤零零地處在原始森林中的移民”,[18]等等。這樣的例子我們在門格爾那裡也見到過:“原始森林的住戶”、[19]“綠洲的居民”、[20]“孤島上的一個近視者”、[21]“與世隔絕的莊稼人”、[22]“遭受船舶失事者”,[23]等等,等等。
  我們這裡看到的還是“最甜言蜜語的一位”經濟學家巴斯夏曾經清楚表述的那種觀點。他在自己的《經濟和諧》一書中寫道:“經濟規律單獨地發揮作用,是否是指許多人的總和,是指兩個人甚或是環境迫使過與世隔絕生活的一個人。一個人如果能與世隔絕地生活一段時間,那他一下子就會成為資本家、企業家、工人、生產者和消費者。一切經濟進化就都會在他身上發生,他在觀察經濟進化的每一個組成部分——需求、努力、滿足、免費效用和頂得上勞動的效用時,可以從整體上形成全部機制的概念,並用最簡單方式表述出來”。[24]
  以前,“我斷言,如果政治經濟學能夠徹底證明,對(一個)人是正確的,則對社會就是正確的這一點,那麼政治經濟學就能達到自己的目的並履行自己的使命”。[25]
  傑文斯的原話也是這樣說的:“政治經濟學規律的一般形式無論對個人還是對民族都是一樣的”。[26]
  但不管該觀點是陳舊還是受人重視,它是絕對不正確的。社會不是(正如這裡有意或無意認為的那樣)單個人的數量相加,相反,個人的經濟活動先要有一定的社會環境作為條件,在這種社會環境中表現着單個經濟的社會聯繫。一個與世隔絕的人,他的動機與作為“一個社會動物”的人的動機是迥然不同的,因為對於第一種人來說,他的外部環境僅僅是自然界,物質世界處在原封不動的狀態中。對於第二種人來說,外部世界不僅僅是“物質”,而且還包括特殊的社會環境。只有經過這個社會環境才能從一個與世隔絕的人轉向社會。實際上,如果我們只有單個經濟的總量,而它們之間又沒有任何共同點,就不會有洛貝爾圖斯所恰當稱為“經濟交往”的那種特殊環境,那我們就不會有社會。當然,從理論上說可以用統一的概念來囊括分散的和與世隔絕經濟的簡單數量,將其壓縮成一個“總體”。但該總體與社會這一作為相互緊密聯繫並處於不斷相互作用中的經濟制度所具有的總和相比,完全是另一回事。同時,在第一種情況下,這種聯繫是我們自己創造的,在第二種情況下,該聯繫是實際賦予我們的。[27]因此,只能是將單個的“經濟主體”視為社會經濟體系的一員,而不是作為與世隔絕的“原子”。他的行為要適應社會現象的這種狀況;社會現象限制並“制約”(桑巴特語)經濟主體的個人動機。[28]這裡不僅要說“社會的經濟結構”,即不僅是生產關係,而且還要說在該結構基礎上產生的社會經濟現象。例如,個人的估價總是要適應已經形成的價格,將資本存入銀行的意向取決於存款時的利率有多高,將資本投入某一生產領域決定於這裡形成的利潤率,評價地塊取決於地塊的收入量和利率有多高,等等,等等。誠然,個人動機會產生“相反影響”,但對於我們來說重要的是要確定它們本身已經事先具有的社會內容,因此,從與世隔絕的主體的動機那裡不能引申出任何“社會規律”。[29]如果我們不是把與世隔絕的個人作為研究的出發點,而假定他動機中存在着社會因素的東西,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得到循環論證:雖然我們想從“個人的”即“主觀的”之中引申出“社會的”即“客觀的”,但我們會從社會的引申出個人的,即從龐廷到彼拉多。
  正如我們從上面看到的,奧地利學派(龐巴維克)是以與世隔絕主體的動機為出發點。誠然,在其代表人物的着作中我們可以找到有關社會整體本質的相當正確的見解。但事實上該學派從一開始就對經濟主體的動機進行分析,將其從一切社會性聯繫中抽象出來。對於新的資產階級理論家來說,正是這種觀點才是典型的,而奧地利學派恰恰將這種觀點始終貫穿於其全部理論體系之中。由此十分清楚,如果奧地利學派想要推導出某種社會現象,它就必然會以秘密的方式把“社會的東西”變成自己“社會原子”的個人動機。但那時候它就會不可避免地進行大量的循環論證。
  的確,這種不可避免的邏輯錯誤在分析奧地利學派的主觀價值論時就已經暴露出來,而該理論是奧地利學派代表人物如此引以為自豪的整個理論體系的基石。其實只有這一個錯誤貶低了極其巧妙地建立的現代資產者科學經濟思想的意義。正如龐巴維克本人所正確指出的那樣:“當然,因為如果有誰在科學研究中忽略本應當闡釋的東西,那就是致命的方法論過失”。[30]
  這樣,我們得出結論,奧地利學派的“主觀主義”、“經濟主體”的有意隔絕和社會聯繫的抽象化[31]必然會導致整個體系的邏輯破產。該體系就像在魔圈中無力兜圈子的陳舊費用論那樣不能令人滿意。但這裡就產生一個問題,除了個人動機的規律外,是否能概括地從理論上認識經濟生活,確定經濟生活的規律性。換言之,作為馬克思理論基礎的那種“客觀主義”是否行得通。
  甚至龐巴維克也肯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沒有合乎規律的動機就不可能有合乎規律的行為,但不認知有關的動機卻完全可能認知合乎規律的行為”。[32]但按龐巴維克的觀點,這種“客觀主義的認知來源”最多也只能提供十分貧乏而本身又根本不充分的一部分普通知識,因為在經濟界中“我們主要是與人的有意識活動打交道”。[33]
  但我們從上面看到,正是在奧地利學派所宣揚的那種乾癟抽象的個人心理性的土壤上才收穫甚微。[34]而且這裡的問題還不單單是抽象。我們已經有機會提到,抽象是認識活動的必要因素。奧地利人的錯誤就在於,他們研究社會現象是從這些現象本身進行抽象,施托爾茨曼十分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他說:“通過孤立和抽象可以建立起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經濟類型,但這些類型應當是社會性的,應該以社會經濟作為自己的對象”。[35]因為不能夠從純個人過渡到社會,儘管實際上確有這種過渡的歷史過程,即人們從隔絕狀態過渡到了“社會存在”,那麼也只能是歷史地和具體地描述這個過程,從而解決純表意性(電影藝術性)的問題。即使是這樣也不能構築列線型的理論。實際上,我們可以設想,單個的和孤立的生產者相互碰到一起,他們通過交換逐漸建立聯繫並最終轉化成現代發達的交換社會。我們現在再來看一看現代人的主觀估價。這種估價來自事先形成的價格(我們將在下面詳細證明這一點)。這些價格也是在某個或多或少較久遠時期由經營主體的動機形成的。但這些價格在當時又決定於更先前形成的價格,後者依然是作為建立在更早的價格基礎上的主觀估價的結果而出現的,等等,等等。這樣,我們最後涉及孤立生產者的估價,這種估價的確已經不包含價格成分,因為其背後已經沒有任何社會聯繫,沒有任何社會。但分析這些主觀估價(從現代人的估價到假設的魯濱遜)不為別的,正是要對孤立個人的動機轉變成現代人的動機這一過程進行歷史描述,而且對該過程將以相反的方式加以表述。除了這種描述而外,類似的分析不可能再有別的什麼,而且在此基礎上也不可能建立任何一種一般價格理論或交換價值理論。建立這種理論的企圖必然會導致理論體系的循環論證,因為既然我們想留在一般理論的範疇內,那麼我們就應當承認社會因素為已知數,而無須解釋這個因素。另一方面,超出這個範圍,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就意味着把理論變為歷史,即轉到完全是另一個方面的科學研究。
  我們只能有一個研究方法,這就是把抽象演繹法與客觀方法結合起來,這種結合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最典型特徵之一。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自身不會永遠存在矛盾的理論,而且這種理論是科學認識資本主義現實的有效工具。

2.歷史觀點和非歷史觀點

  馬克思在《剩餘價值理論》中寫道:“重農學派的巨大功績是,他們把這些形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形式。——尼·布哈林注)看成社會的生理形式,即從生產本身的自然必然性產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為轉移的形式。這是物質規律。錯誤只在於,他們把社會的一個特定歷史階段的物質規律看成同樣支配着一切社會形式的抽象規律”。[36]
  單純社會觀點和社會歷史觀點之間的區別在這裡十分明顯。可以研究“整個社會經濟”,但卻並不了解特定社會歷史形態的全部意義。誠然,在最新時代不懂得社會聯繫的意義這一點通常是與非歷史觀點相符合,但應當區別這兩種方法論問題,因為“客觀主義”的可能性絕非是歷史地提出問題的必要保證。這一點我們從重農主義者的例子中就可看到。在現代文獻中我們在杜岡—巴拉諾夫斯基那裡也能找到同樣的情形,他的“社會分配理論”對於一切分化為階級的社會都適用(正因此什麼問題也不能說明)。[37]
  馬克思特別突出強調經濟理論的歷史性和經濟理論規律的相對性。按他的觀點,“每個歷史時期都有它自己的規律。一旦生活經過了一定的發展時期,由一定階段進入另一階段時,它就開始受另外的規律支配”。[38]當然,絕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認為馬克思否定了決定不同發展階段社會生活進程的全部的和一切可能的普遍規律。例如,歷史唯物主義理論揭示了對於整個社會發展都適用的規律。但這絕不能排除政治經濟學的特殊歷史規律,與社會學規律相反,這些規律反映了社會結構之一即資本主義社會結構的本質。[39]
  這裡要適當提示一個可能提出的不同意見。這就是,可能有人會說,承認歷史必然性會得出表意性的純描述型的理論,即所謂“歷史學派”捍衛的那種觀點。但這種反對意見是建立在混淆完全不同事物的基礎之上。我們可以看一看統計學傑出的表意性科學的某種一般原理。例如,人口統計得出這樣一個“經驗主義的規律”:出生100個女孩就出生105—108個男孩。這個“規律”是純描述性的,其中並不直接反映任何一般的因果關係。相反,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政治經濟學中的理論規則屬於因果關係的公式:如果有了A、B、C,下一個就是D。換言之,一定條件和“原因”的存在導致一定結果的產生。很清楚,這些“條件”可能是歷史性的,即它們實際上只有在一定的時期才能遇到。從純邏輯的角度說,實際上在哪裡和在什麼時候能遇到這些條件,甚至是否能遇到這些條件,這些都完全無關緊要。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面前是“永恆的規律”;而從另一個角度說,卻是這些規律的實際表現,它們是“歷史規律”,因為它們與只有在一定歷史發展階段才能遇到的“條件”相聯繫。[40]但既然這些條件已經存在,也就存在它們的結果。正是基於這一經濟理論規律的性質才有可能將其“運用於”社會發展達到相應高度的那些國家和時代(因此,例如俄國馬克思主義者能夠成功地預見“資本主義在俄國的命運”),不過馬克思的分析是從涉及英國的具體經驗材料出發的。[41]
  因此,政治經濟學規律的“歷史”性絕不能將政治經濟學變成表意型的科學。另一方面,只有歷史觀點才可能是該領域認識上有價值的觀點。
  政治經濟學作為一門科學,可以僅僅把商品(資本主義商品)社會作為自己的對象。事實上,如果我們面前有某種有組織的經濟形式,假設這是洛貝爾圖斯的家庭經濟、原始公社、封建莊園或社會主義“國家”有組織的公有經濟,那麼我們在那裡也找不到應是理論經濟學所解決的任何一個問題。這些問題涉及商品經濟,尤其是商品經濟的資本主義形式。這些問題包括價值、價格、資本、利潤、危機,等等。這當然不是偶然的:目前在或多或少“自由競爭”的體制下,恰好最清楚地表現了經濟過程的自發性。這裡個人意志和目的在社會現象的連續客觀發展面前退居次要地位。只有商品生產及其最高形式即資本主義生產才具有馬克思稱之為“商品拜物教”的那種現象,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其作了精闢分析。正是在這裡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個人關係表現為事物間的無個性關係,而且後者採取價值的“社會象形文字”形式(馬克思語)。由此就產生了資本主義生產所固有的那種“神秘性”,產生了在這裡首次出現用於理論研究的問題的那種特殊性。“正是由於對競爭體系理論認識的獨特性,而這種競爭體系既帶來大量的理論問題,又給這些問題的解決增加了極大的難度”,[42]所以,對資本主義現實的分析才具有特殊意義並賦予經濟科學以特殊的邏輯形式。經濟科學研究現代社會自然生活的規律性,並得出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律,這些規律“就像房屋倒在人的頭上時重力定律強制地為自己開闢道路一樣”。[43]即使是這種從十分複雜關係中產生的自發性,其本身是只有商品生產才固有的歷史現象。[44]在沒有組織起來的社會經濟中所形成的特有現象,即“生產機體”的各種單獨部分的相互適應,僅僅是在沒有人們有意識要去適應這種明確的意志下實現的。在社會經濟有計劃運行下,社會生產力的分配和再分配是以統計數字為基礎而有意識進行的過程。在現代生產無政府狀態下,這個過程是通過有目的的價格轉換機制、價格下跌或上漲,通過將這些價格壓榨成利潤,並經過一系列危機等而實現的。一句話,不是集體的有意識的計算,而是表現在一系列社會經濟現象中的社會盲目自發力(首先是市場價格),這才是現代社會特有的,才是經濟科學的對象。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政治經濟學喪失了自己的意義:它只是“經濟地理學”,是表意型科學和“經濟政策”的規範科學,因為人們之間的關係將是簡單的和清楚的,他們的一切物質的和盲目崇拜的表述都會消失,而集體的有意識行為的規律性將取代自然生活的規律性。僅從這一點看就很清楚,研究資本主義時應當注意到使資本主義“生產機體”同其它任何事物相區別的那些資本主義基本特徵:因為研究資本主義就是要研究使資本主義區別於其它任何社會結構的東西。如果我們丟棄這些對於資本主義來說是典型的特徵,那我們將只能與適用於所有社會生產關係的普遍的範疇打交道,因而這些範疇不能解釋“現代資本主義”一定歷史的和十分獨特的發展過程。正如馬克思所說,竭力證明現存關係永存的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的“全部智慧”,恰恰是忘記了這個原理。[45]這裡應當注意的是,分析作為不是以一般交換,而是以資本主義交換為特徵的發達商品生產的資本主義——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市場上會出現作為商品的勞動力,生產關係(“社會經濟結構”)不僅包括商品生產者之間的關係,而且包括資本家階級與僱傭工人階級之間的關係——對資本主義的這種分析除了要研究商品經濟的一般條件外(只要具備這一個因素就符合簡單商品生產理論),還要求研究資本主義的特有結構。只有這樣提出問題才能建立真正科學的經濟理論。如果不是去讚揚和永遠保存資本主義關係,而是要對其進行理論研究,就必須區分它們的典型特徵並分析這些特徵。馬克思正是這樣做的。他的《資本論》一開始是這樣說的: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的財富,表現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單個的商品表現為這種財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們的研究就從分析商品開始”。[46]
  因此,從頭幾行字起就把整個研究定位在歷史的軌道上。接下來馬克思的分析證明,經濟科學的所有基本概念都具有歷史性。[47]
  馬克思關於價值寫到:“在一切社會狀態下,勞動產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歷史上一定的發展時代,也就是使生產一個使用物所耗費的勞動表現為該物的‘對象的’屬性即它的價值的時代,才使勞動產品轉化為商品”。[48]
  關於資本,馬克思也是這樣說的:“資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會的、屬於一定歷史社會形態的生產關係,它體現在一個物上,並賦予這個物以特有的社會性質。資本不是物質的和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的總和。……這種生產資料本身不是資本,就像金和銀本身不是貨幣一樣”。[49]
  同時想引證龐巴維克對資本所下的定義,他說:“我們把那些作為財富獲取手段的產品總和統稱為資本。從資本的這個總概念中產生更狹義的社會資本概念。我們將作為財富的社會經濟獲取手段的產品的總和,或簡要地說是中間產品的總和,稱之為社會資本”。[50]
  可見,存在着基本觀點的完全對立。大凡馬克思作為基本特徵劃分出來的該範疇符合歷史事實的東西,龐巴維克都將其視為歷史因素的抽象。大凡馬克思作為人們的一定歷史關係看待的,龐巴維克都認為這是人對物的普遍關係形式。事實上,如果脫離開人們之間變化無常的歷史關係,那麼剩下的就只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來取代社會歷史範疇即“自然的”範疇(natürliche Kategorien)。但十分清楚,“自然的”範疇一點也不能說明社會歷史範疇,因為正如施托爾茨曼所十分正確指出的那樣:“自然範疇只是為經濟現象的形成提供技術條件”。[51]
  事實上,勞動過程、“財富獲取”及其分配過程總是在只能引起一定社會經濟現象的一定的不同歷史形態下進行。不會看到像“托倫斯上校”以及龐巴維克認為的那種情況,即“資本起源於野人的石頭上”,[52]而資本家則產生於野人本身。只有在商品生產的基礎上[53]生產資料成為一個階級的壟斷財產,並以此與惟一歸工人支配的商品即勞動力的所有權相對立時,才能產生叫做資本的那種獨特關係,因而也只有那時才產生“資本家的利潤”。地租的情況也是如此。在不同地段土壤肥力的差異這個事實或是臭名昭着的“土壤肥力遞減規律”(甚至於該規律是以最極端的馬爾薩斯主義者所承認的那種形式存在),這些都不會致使地租出現在世間。只有在商品生產基礎上土地被土地所有者階級壟斷時才產生地租。不同地塊肥力的差異和上面提到的“規律”只是社會現象即地租的技術條件和“可能性”。[54]因此,龐巴維克對自己的一些批評者的抱怨是徒勞無益的,龐指責他們未把“事物的本質”與“表現形式”(“Erscheinungsform”)區分開。資本的“本質”並不在於資本是“中間產品的總和”(這是生產資料的“本質”),而在於資本是引起其他時代所完全未曾有過的一系列經濟現象的特殊社會關係。當然,可以說資本是當今社會生產資料的表現形式,但不能說現代資本是與生產資料完全相同的一般資本的表現形式。
  價值現象也具有歷史性。甚至如果承認奧地利學派的個人主義方法是正確的,並力求從“主觀價值”即從幾個人的個人估價中算出價值,那也應當注意這樣一種情況,即在現代“生產者”的心理和在自然經濟條件下生產者的心理中(尤其是在“坐在小溪旁的那個人”或在荒原挨餓的那個人的心理中),具有完全不同的材料。現代資本家無論是產業資本的代表者還是商業資本的代表者,都對產品的使用價值完全不感興趣:他藉助於雇用的“人手”僅僅是為利潤而“工作”,他感興趣的只是交換價值。
  由此十分清楚,甚至對於政治經濟學來說是基本的現象即價值現象都不能加以解釋,不能將其從對於所有時代和所有民族都是共同的原理中“引申”出物品能夠滿足人的某種需要這一點。而這正是奧地利學派的“方法”。[55]
  這樣,我們得出結論,奧地利學派離開資本主義的特徵,走的完全是錯誤的方法論之路。想要解釋社會經濟關係即人們之間關係的政治經濟學,應是歷史科學。正如恩格斯十分恰當和惡狠狠地說的那樣:“誰要想把火地島的政治經濟學和現代英國的政治經濟學置於同一規律之下,那末,除了最陳腐的老生常談以外,他顯然不能揭示出任何東西”。[56]可以為這些“共同之處”找出或多或少巧妙的根據,但即使是這種情況,也無助於解釋事先不存在的資本主義制度的特殊性。因此,龐巴維克“構建”的那種假設“經濟”和他所研究的“規律”是如此遠離我們的罪惡實際,以至於不再能與其相比較。
  新學派的創始者也開始在某種程度上認識到這一點。例如,龐巴維克在其關於資本的新版着作中寫到:
  “我特別想填補一個空白——這指的是研究那意味着什麼的東西和什麼能夠影響‘社會範疇’——產生於社會機構的強力關係。社會經濟學的這一章寫得並不令人滿意……邊際效用理論的擁護者們也沒寫這一章”。[57]
  不過可以事先預言,邊際效用理論的擁護者們不可能把這一“章”寫得“令人滿意”,因為他們把“社會事物”看成不是“純經濟事物”的有機組成部分,而看成是經濟以外的值得注意的外在的量。
  與龐巴維克相反,施托爾茨曼這位“社會有機方法”的代表人物之一,而且是我們經常引用的這位施托爾茨曼指出(當然是關於自己的着作):“客觀主義進入了新的階段,它不僅變成社會的,而且變成‘歷史的’;在系統邏輯研究與歷史現實主義研究之間不再存在鴻溝”。[58]然而,把經典作家的抽象方法與“客觀主義”和“歷史主義精神”結合起來的這項任務,早在施托爾茨曼以前就由馬克思解決了,而且解決得毫無任何倫理道德上的不妥之處。
  因此,這裡展現在所有人面前的是“陳舊的”無產階級理論。[59]

3.生產觀點和消費觀點

  馬克思寫道:“對現代生產方式的最早的理論探討必然從流通過程獨立化為商業資本運動時呈現出的表面現象出發。……真正的現代經濟科學,只是當理論研究從流通過程轉向生產過程的時候才開始。”[60]相反,龐巴維克和整個奧地利學派則認為分析消費是最重要的。
  儘管馬克思把社會首先看成是“生產機體”,把經濟看成是“生產過程本身”,[61]但在龐巴維克那裡把生產退居次要地位,而把分析經濟主體的消費、需求和願望放在首位。[62]既然如此,不是把作為產品的經濟財富,而是將其數量,其不知從何而來的“儲備”當作這種分析的出發點,就不令人費解。這也就完全決定着作為理論體系中心點的整個價值學說。如果要事先消除生產因素,那很清楚,就應當建立“非生產的”價值理論,因而就存在着“孤立的抽象”方法的獨特附加條件:例如,龐巴維克在分析價值時迫使自己的魯濱遜式的人們不生產財富,而丟掉或“喪失”財富;而且生產或再生產的可能性本身也被僅僅看作是“複雜的因素”,而看作不是應當首先需要分析的現象。[63]完全合乎邏輯的是,“有用性”是奧地利學派的基本概念,從有用性中先是引申出主觀價值的概念,然後是客觀價值的概念。有用性這個概念絲毫不要求任何“勞動耗費”和任何生產;該概念所表達的是對事物的不是積極的而是純消極的關係,不是“具體直觀的活動”,而是對不變條件的關係。因此,在那些“遇難者”、無人島上的“近視者”、挨餓的“旅行者”作為當事人和教授所幻想的其他產物的實例下,有用性概念才能成功地發揮作用。
  但很清楚,這種觀點事先排除了在社會現象發展過程中了解社會現象的任何可能性。而社會現象的動力就是發展生產力、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擴大人類社會的生產職能。沒有消費就不會有生產,這是毫無疑問的:需求總是經濟活動的主導動機。但另一方面,生產對消費產生最決定性的影響。馬克思將這種影響分為三種類型:第一,因為生產創造用於消費的材料;第二,因為生產決定消費的形式和消費的質量性質(Weise);最後,第三,因為生產創造新的需求。[64]
  如果我們一般性地研究生產與消費之間的關係,即不依賴於一定的歷史結構,就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我們將要研究資本主義,還要把一個重要的方面包括進來,用馬克思的話說,這就是:“社會需要,也就是說,調節需求原則的東西,本質上是由不同階級的互相關係和它們各自的經濟地位決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全部剩餘價值和工資的比率決定的,第二是由剩餘價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潤、利息、地租、賦稅等等)的比率決定的。[65]各階級的這種相互關係也在生產力發展的影響下形成和發生變化”。
  這樣,首先:需求的變化決定於生產的變化。由此得出結論:第一,分析需求的變化時必須從生產的變化出發;第二,以生產領域平衡為前提而提供的產品量,還要求有消費領域的平衡,即全部經濟生活從而也包括其他任何生活的平衡。[66]
  馬克思正是認為“生產力的發展”是最重要的:要知道,馬克思所從事的所有巨大理論研究工作的目的,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揭示現代社會的經濟運動規律”。[67]但在並無任何運動且在此種情況下要求有“從天上掉下來”的產品量時,揭示“運動規律”則是相當困難的。[68]因此可以事先預料,以奧地利人的理論構架為基礎的消費觀點,在涉及社會變動的那些所有問題即政治經濟學所研究的最重要問題上都會表現為理論的貧乏。“資本主義社會技術怎樣發展,資本主義利潤從何而來,所有這些問題他們(即奧地利學派的代表人物。——尼·布哈林注)都不能正確提出來,更談不上解決”。[69]
  在這方面,邊際效用理論的狂熱擁護者之一約瑟夫·熊彼特所作的坦白倒是很有意思。他有勇氣公開宣稱,在所有情況下,大凡談到發展,奧地利學派什麼都說不出來。
  他寫道,“……我們的靜止體系不能解釋所有經濟現象(例如,該體系不能解釋利息和企業主的利潤)”。[70]
  “……我們的理論既然有充分的根據,它就拒絕解釋現代生活的最重要現象”。[71]
  “……該理論不適用於僅可以從發展觀點理解的任何(着重點系作者所加。——尼·布哈林注)一種現象。資本形成問題和其他問題尤其是經濟進步和危機問題均屬於這一類”。[72]
  因此,資產階級“讀死書的學究們”的最新理論面對當代現實提出的最根本問題就顯得蒼白無力。資本的巨大和急劇積累、資本的積聚和集中、異常快速的技術進步,最後還有資本主義特有的現象即徹底震撼整個社會經濟體制的工業危機的周期性,所有這一切都被熊彼特斷定為是“根本無法理解的東西”。而恰恰在很有學問的資產者的思想所不及的這個領域內,馬克思的理論卻作了特別多的闡述,以至該學說受詆毀部分在馬克思主義的兇惡敵人那裡經常被認為是水平很高的深奧理論。[73]

4.小結

  我們分析了奧地利學派的三個不正確的出發點:它的主觀主義、非歷史主義和消費觀點。與食利資產者的三個基本心理特徵相關的這三個邏輯特徵,必然要導致奧地利學派在一般理論“體系”的不同部分經常重複出現三個主要理論缺陷:與主觀主義方法相關的循環論證;不會解釋資本主義的特有歷史形式,這是非歷史主義觀點所造成的結果;最後,在經濟發展的所有問題上完全破產,這種破產與消費觀點有着必然聯繫。但不要認為所有這些“動機”的作用是相互獨立的,作為心理動機,它們也如邏輯複合體一樣,是複雜因素,其不同部分相互交織在一起,其作用視其他同時出現的因素而得到加強或減弱。
  因此,在進一步詳細分析龐巴維克理論時所暴露的每一個具體錯誤,都可以以食利者新理論家們不是一個而是一下子若幹個思想“動機”為“依據”。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從一系列相互交織的因素中劃分出龐巴維克無數的“疏漏”與之結合的三個主要因素,這些疏漏清楚地表明“世紀末”的資產階級完全沒有能力進行理論思維。

價值理論

1.價值問題的意義

  自政治經濟學產生之初直到目前,價值問題一直是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問題。其他所有問題——工資、資本和地租、資本積累、大生產和小生產的鬥爭、危機等問題都直接或間接與這個根本問題相聯繫。
  龐巴維克說得完全對:“價值學說可以說是全部政治經濟理論學說的中心”。[1]這是清楚的。對於整個商品生產特別是對於政治經濟學是其產物的資本主義商品生產來說,價格從而也包括其標準——價值則是包羅萬象的基本範疇。商品價格調節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的分配,而以價格範疇為前提的交換形式是社會產品在不同階級之間進行分配的形式。
  價格的運動使商品供應適合於商品需求,通過提高或降低利潤率並由此使資本從一個生產領域流入另一個生產領域;廉價——這是資本主義用以開闢道路並最終奪取世界的工具。資本以廉價來排擠手工業,而大生產戰勝小生產。
  以購買勞動力形式即以價值關係形式在資本家與工人之間訂立合同,是資本家發財致富的先決條件。利潤,即剩餘產品的貨幣表現和價值表現而絕非“實物”表現,是現代社會的主導動因。摧毀舊的經濟生活形式的整個資本積累過程正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該過程作為經濟進化的十分獨特的歷史階段,在其發展中與舊的經濟生活形式有着十分明顯的區別,等等,等等。因此,價值問題遠比政治經濟學領域的其他任何問題更能引起並正在引起經濟理論家們的關注:斯密、李嘉圖、馬克思把對價值的分析作為其研究的基礎。[2]奧地利學派把價值學說當成其理論學說的基石,因為它一方面反對古典派和馬克思,另一方面又建立了其自身的理論體系,它主要從事價值問題的研究。
  這不,儘管穆勒認為價值學說已基本上完整無缺,[3]但該學說的確是現今理論爭論的焦點。與穆勒相反,龐巴維克認為,價值學說“從來都是經濟科學最模煳、最混亂和研究最不夠的部分之一”。[4]但他希望奧地利學派的研究能結束科學的這種狀況,否則“還會給通過本身卓有成效的發展可以期待完全和徹底解釋價值問題的這種創造性思想帶來思想的模煳和混亂”。[5]
  我們下面會盡力對這種“創造性思想”給以應有的評價,我們先指出如下情況。奧地利學派的批評家們常常指出,該思想把價值和使用價值“混為一談”,其學說與其說屬於政治經濟學,不如說屬於心理學,等等。所有這些就其實質而言是對的。但我們覺得,這些說法還遠遠不夠:必須以受到批評的那種理論的作者們所持的觀點為準,從體系的內在聯繫來弄清整個體系,然後再指出體系的自相矛盾性及其由於基本錯誤而站不住腳的原因。例如,存在着對價值所作的大量的不同定義。比如說龐巴維克的定義就與馬克思的定義截然不同。但不能僅限於指出龐巴維克說的非應當所言。必須要指出,為什麼需要說的不是這些,這是其一。其二,需要指出,受到批評的那種理論所採取的前提不是導致相互矛盾的結構,就是確實不能解釋和不能包括一系列重要的經濟現象。
  然而,這種情況下批評的立腳點在哪兒?要知道,如果價值概念本身在各種不同學派那裡完全各不相同,也就是說,如果馬克思的價值論與龐巴維克的價值論毫無任何共同點,那麼,總的來說批評何以成為可能?這裡下列情形救了我們。無論價值的定義如何不同,甚至有時相互矛盾,但所有人總還有某種共同點。這個共同點是,價值被想到是一種交換標準,價值概念是為我們用以解釋價格的。[6]誠然,事情並不僅僅限於對一些價格的解釋,或者更正確地說是不應當受此局限,但價值理論畢竟直接成為價格理論的基礎。如果該價值學說解決價格問題不存在內在的矛盾,它就是正確的;如果不是這樣,它就應當受到批駁。
  我們是根據這些看法來着手批判龐巴維克的。我們在上一章看到,按照龐的觀點,價格是個人評價的結果。與此相關,整個“學說”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個人評價的形成規律——“主觀價值理論”;第二部分研究的是形成這些評價合量的規律——“客觀價值理論”。

2.主觀價值與客觀價值。定義

  我們知道,按照主觀學派的觀點,應當在個人心理現象中尋找社會經濟現象的基礎;對於價格來說這就表現為,分析價格應歸結為分析個人的評價。如果把龐巴維克提出的價值問題與馬克思提出的同樣問題加以比較,就會立即看到兩者原則上的區別。在馬克思那裡,價值概念是兩種社會現象之間、勞動生產率與價格之間社會聯繫的表現,而且這種聯繫在資本主義社會(與一般商品經濟相反)表現為一種複雜的聯繫;[7]在龐那裡,價值概念是價格的社會現象與個別評價的個人心理現象之間聯繫的表現。
  這種個別評價需要有評價人(主體)和受評價的對象。這兩者之間相互關係的結果就是奧地利學派的主觀價值。因此,主觀價值不是事物的某種本質:它只是評價人的某種心理狀態而已。如果談及事物,那也是該事物對該人具有意義。這樣,“我們把一定物質財貨所具有的意義或用於人的福利的某種物質財貨的總和稱之為主體意義上的價值”。[8]這就是主觀價值的定義。
  龐巴維克的客觀價值則有某種不同。他說:“我們將事物產生某種客觀結果的能力稱之為客觀意義上的價值”。從這個意義上說,只要我們想指出存在哪些外部效果,就會存在哪些價值形式。有各種菜食的營養價值,各種肥料的施肥價值,爆炸物的爆發價值,柴草和煤炭的供暖價值,等等。在所有這類表述中 ,把價值對於人的幸福或不幸有何意義的任何一種認識都從價值概念中排除。[9]龐巴維克認為具有經濟性質的客觀價值如“交換價值”、“收入價值”、“生產價值”、“租賃價值”和其他價值均屬於這類對於“人的幸福或不幸”來說是中性的客觀價值。其中的客觀交換價值具有最重大的意義。“交換價值指的是交換領域中物質財貨的客觀意義,或者換言之,當談到物質財貨的交換價值時,是指交換物質財貨來獲取一定數量的其他物質財貨的可能性,而且這種可能性被看作是物質財貨本身所具有的力量或屬性。”[10]這就是客觀交換價值的概念。
  這最後一個定義就其實質甚至從龐巴維克本人所始終不渝堅持的觀點來看都是站不住腳的。實際上,商品的交換價值作為商品的“客觀屬性”,在這裡與商品物體的物理化學屬性是同一的。換言之,“有益效果”從該詞的技術意義上說是與交換價值的經濟概念等同的。這是拙劣的商品拜物教的觀點,商品拜物教是庸俗政治經濟學的特徵,因為實際上“商品形式和它藉以得到表現的勞動產品的價值關係,是同勞動產品的物理性質以及由此產生的物的關係完全無關的”。[11]根據龐巴維克本人的觀點,實際上不能確定他自己所肯定的東西。如果客觀價值是主觀評價的結果,那麼,客觀價值就不能與物的物理化學屬性同一;相反,它與物的物理化學屬性有原則性的區別:客觀價值中不可能有“物質原子”,因為它是由非物質成分產生和形成的,各類“經營主體”的個別評價就是這樣的非物質成分。不管這如何奇怪,但這裡都須確認,奧地利學派和龐巴維克所特有的純“心理主義”都可以與庸俗的超唯物主義的拜物教,與實質上是十分幼稚和不加批判的觀點同時存在。龐巴維克反對作為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取決於評價人的主觀價值觀點,與此同時,在確定客觀價值時卻又將後者等同於對於“人的幸福或不幸”來說是中性的物的技術屬性,從而全然忘記了在此種情況下不可能有他自己的理論所要求的主觀價值與客觀價值之間的那種起源演化聯繫。[12]
  這樣,我們面前有兩個價值範疇,其中的第一個範疇是基本的,第二個範疇是派生的。因此,我們不得不首先分析研究主觀價值理論。況且這部分理論正是在新基礎上作出論證價值學說的最獨特嘗試的那部分理論。

3.效用與(主觀)價值

  對於奧地利學派來說,“效用是原則性的概念”。[13]雖然在馬克思那裡效用僅僅是價值產生的條件,對於形成任何一種價值量毫無作用,而在龐巴維克那裡價值脫離效用,是效用的直接表現。[14]
  但龐巴維克(照他的意見,與那些效用和使用價值似乎總是同義詞的舊術語不同)將一般意義上的效用與可以說具有專門效用的價值區別開來。他說,“對人的福利關係可以表現為兩種截然不同的形式。當該事物為人的福利服務具有一般能力時,我們看到的是低級形式。相反,對於高級形式來說,就要求該事物不僅是原因,而且要同時是人的福利的必要條件……低級形式稱為效用,高級形式稱為價值。”[15]
  舉兩個例子來說明這種區別:第一個例子,我們面前是一個坐在“水量充足的適於飲用的水泉邊”的“人”;第二個例子,還有“在荒漠旅行的另外一個人”。很顯然,這裡一杯水會有不同的“實用意義”。在第一種情況下,這杯水根本不是“必要條件”,而在第二種情況下,效用表現為其“最高”形式,因為從我們這位旅行者的儲備中喪失每一杯水都會對其產生十分巨大的影響。
  由此,可以對“價值的起源”做這樣的表述:“當一種物質財貨所具有的儲備對於滿足相關的需求為數不多,或者這種儲備完全不足,或者勉強夠用時,物質財貨才具有價值。因此,如果拋開在這種或那種場合下所評價的那部分物質財貨,那麼,一定的需求量就會得不到滿足”。[16]
  因此,財貨的“專門效用”,即恰恰是馬克思從自己的分析中作為與事無關的量所刪除掉的,才是分析商品價格的基礎,因為任何價值理論都直接為了解釋價格。
  我們現在來進一步分析這個問題。我們不應忘記,奧地利學派所關心的,是經營主道體以“純真的”即最質樸的形式所表現的動機。龐巴維克本人寫道:“我們的任務正是應當如鏡子一樣反映那些強詞奪理決定的實際,並將有實地經驗的普通人所本能地有信心掌握的那些規則,提升到正確的但同時又是有意識有科學原則的程度。”[17]我們看一看新學派領袖的理論“鏡子”是如何反映“日常實際”的。
  現代生產方式的特徵,首先在於它就是面向市場而不是為了自身消費的生產。該生產方式是各種生產形式的最終鏈環,這裡生產力的發展和與其相適應的交換關係的發展摧毀了原有的自然經濟體系,並形成了全新的經濟現象。可以把自然經濟轉變為商品資本主義經濟的這個過程區分為三個階段。
  在第一階段,重點是為自己生產,而面向市場的生產只能是在出現“剩餘產品”的時候。這一階段是交換關係的初級發展形式所特有的。生產力的逐漸提高和競爭的加劇使重心轉向面向市場的生產領域。經濟單位內部使用的只是不多的部分產品總量(這種關係現在常常會在農業和在農民經濟領域看到)。但發展過程並沒有就此中止;社會勞動分工在向前發展,並最終達到這樣的程度,即面向市場的大規模生產變得十分普遍,而且在經濟單位內部 ,其所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用完。
  那麼,應當與該過程同時發生的經濟主體動機中及其“日常實際”中的那些變化有哪些呢?
  對此可以這樣簡要回答:建立在效用基礎之上的主觀評價的意義在減退。最初,“man stellt(um in heutiger Terminologie zu sprechen)noch keine Tauschwerte her(die rein quantitativ bestimmt sind),sondern ausschliesslich Gebrauchsguter,also qualitativ unterschiedliche Dinge”。[18]相反,在更晚的發展階段,用這樣一個諺語表達更為合適:“der gute Hausvater soll mehr bedacht sein auf den Profit und die lange Dauer der Sachen,als auf eine momentale Befriedigung und gegenwartigen Nutzen”。[19]
  真是這樣。自然經濟要求其所生產的“財貨”對它要具有使用價值;在下一階段,“剩餘產品”的使用價值不再具有意義;再接下來,大部分產品並不是由經濟主體按這部分產品的效用進行評價,因為產品的效用對他來說已不存在;最後,在最後階段,單個經營者所生產的全部產品在經濟單位內部不具有任何“效用”。因此,來自財貨生產單位的完全缺少以效用為基礎的財貨評價就變得十分普遍。[20]但不要以為這種情況只是對賣方而言。買方的情況也不會好多少。這在分析商人的評價時就表現得尤為明顯。從最大的批發商到最小的商販,沒有一個商人會根本不關心自己商品的“效用”或“使用價值”。在他的心理上確實不存在龐巴維克所枉然努力尋找的那種材料。為自己購買消費品(下面還將談到生產資料)的買主的情況就更複雜些。但即使是這樣也不能沿着龐巴維克所建議的道路走。因為每個“主婦”都在自己的“實踐”中一方面根據規定好的價格,另一方面根據可供支配的貨幣的數量行事。只有在這些範圍內才能按效用來進行一定的定價。如果用一定數量的錢可以購買種A類商品,或種B類商品,或種C類商品,那麼,任何人都會寧願購買對他更有用的那種商品。但這種評價須要求先有市場價格。接着說。對每一種該商品的評價也絕不是由商品的效用決定的。生活資料就是明顯的例子。每一位去市場的主婦無不按無限大的主觀價值給麵包評價;相反,她的評價卻是圍繞已經在市場上規定的價格波動。其他所有商品的情況也如此。
  因此,龐巴維克這位與世隔絕的人(他是坐在小溪邊還是“在曬得滾熱的沙漠中”旅行,反正都一樣),不論他是起資本家的作用還是起商人的作用,從“經營動機”的角度看,他不僅不能與提供自己商品的資本家或是購買商品再賣的商人相提並論,而且也不能與商品貨幣經濟條件下的普通購買者相提並論,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不能把“使用價值”(馬克思語)或者“主觀使用價值”(龐巴維克語)的概念作為分析價格的基礎。後一種觀點與龐巴維克所要解釋的現實極其矛盾。
  我們關於不能把使用價值的分析作為價格分析的基礎這一結論,即使是對於向市場銷售的不是全部產品,而是“剩餘產品”的那個商品生產時期來說也是正確的,因為這裡涉及的不是經濟單位範圍內的使用價值,而恰恰是這“剩餘產品”的價值。價格是根據對商品而不只是對產品的評價而形成的;對經濟單位內部所使用產品的主觀評價,並不影響商品價格的形成。既然產品變為商品,使用價值不再發揮其原有的作用。[21]“該商品對其他人有用,這一點僅僅是商品交換能力的前提,但對我無用的我自己的商品的使用價值,絕不是我個人評價的範圍,更不用說客觀價值量的範圍了”。[22]
  另一方面,按產品的交換價值對產品的評價,在相當發達的交換條件下,甚至還涉及到屬於生產者本人消費領域的那部分產品。維·萊克西說得非常好:“在貨幣經濟交換體系中,一般來說所有的財貨都被視為商品並作為商品計算,即便是這些財貨用於生產者自己的消費也是如此”。[23]
  但使用價值喪失其原有的作用在大規模生產面向市場的條件下表現得尤為明顯,這時全部產品都投入到流通領域,因為這裡對於該經濟單位所生產的全部產品而言,根據效用作的主觀評價十分明顯地在消失。
  由此可見,龐巴維克將現代社會經濟組織描述為是不發達的商品生產的意圖是可以理解的。“在以勞動分工和交換為基礎的生產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多半是剩餘產品能夠上市”;[24]在現代勞動組織條件下,“每個生產者只生產某些產品,但他是超過其自身對這些產品的需求來生產這些產品”。[25]龐就是這樣來論述資本主義“國民經濟”的。這種論述當然經不起任何批評,但它卻又在那些想把價值理論建立在效用基礎之上的作者那裡重新浮現。因此,也可以一字不差地像馬克思論孔狄亞克那樣去說龐巴維克:“我們看到,孔狄亞克不但把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混在一起,而且十分幼稚地把商品生產發達的社會硬說成是這樣一種狀態:生產者自己生產自己的生存資料,而只把滿足自己需要以後的餘額即剩餘物投入流通”。[26]
  因此,馬克思批駁作為價格分析基礎的使用價值,是完全正確的。相反,奧地利學派的一個根本錯誤在於,其理論的“指導性原則”與現代資本主義的實際毫無共同之處。[27]正如我們下面將要看到的那樣,這一點不能不反映在以後的全部理論中。

4.價值量。評價單位

  用什麼來確定主觀價值量?換言之,對“財貨”個人評價的這種或那種水平取決於什麼?奧地利學派的代表人物及其“國外的”擁護者們所說的“新詞”就主要回答這個問題。
  既然某種物品的效用是該物品滿足這種或那種需求的能力,那麼,對需求作某些分析自然就是必須的。按照奧地利學派的學說,這裡應當是指,第一,需求的多樣性;第二,在某一種需求形式範圍內需求的緊張程度。各種不同的需求可以按其對於“人的福利”的重要性的增減程度來排列。另一方面,一定類型的需求緊張程度取決於需求的飽和程度:需求滿足的程度越高,需求就越不“迫切”。[28]
  卡爾·門格爾就是把着名的“需求尺度”建立在這些看法的基礎之上。這個“需求尺度”以這種或那種形式出現在涉及新學派價值問題的所有着作中。我們原封不動地引用龐巴維克的表格:

  用羅馬數字標出的縱列,這裡表示從最重要需求開始的各種不同類型的需求形式;每一縱列內的數字是說明隨着需求的飽和而使該需求的迫切性減少。
  順便說一句,由上表可見,比較重要類別的具體需求就其規模而言可能低於不太重要類別的具體需求,這取決於需求的滿足程度。縱列中的“飽和”[29]可能會把第Ⅰ列的需求量降低到3、2、1,同時,第Ⅵ列飽和不足時,這種抽象的不太重要的需求量具體可以保持在數字4或5上。[30]
  現在為了解決該物品符合何種具體需求的問題(因為這決定着根據效用對物的主觀評價),“我們只不過是應當看一看,如果不存在被評價物時,究竟何種需求得不到滿足;這就是我們將要確定的那種需求”。[31]
  龐巴維克利用這種“剝除”法得到這樣的結果:因為任何人都更願意從應當得到滿足的需求中所得不到的滿足僅僅是其重要性最小的需求,那麼,對財貨的評價就將決定於該財貨所能滿足的其重要性最小的需求。“物質財貨的價值量決定於這樣一種具體需求(或部分需求)的重要程度,這種需求在該種物質財貨的全部實有儲備量所滿足的好些需求中處於最末一位”;或簡言之,“物的價值以該物的最大效益量來計算”。[32]這就是整個學派的着名論點,該理論本身也因此而被稱為“邊際效用理論”,這就是從中引申出其他所有“規律”的那個普遍原則。
  上述確定價值的方法要求有一定的評價單位。實際上,價值量是計量的結果;任何計量都要求一定的計量單位。龐巴維克在這方面是什麼情況呢?
  奧地利學派這裡遇到極大的困難,它至今未能從該困境中擺脫出來,也不可能擺脫。首先,應注意到從龐的角度選擇評價單位所起的那種巨大作用。他說:“我們在同一時間、在同一條件下對同一類物質財貨的評價,只能依據我們是只評價當作整個單位的這些物質財貨的某些份額或其更大的數量來採取各種不同的形式”。[33]同時,由於選擇評價單位,不僅價值量將產生波動,而且還可能提出有關整個價值本身及其存在這樣的問題。如果(龐的例子)農民每天需要一千公升水,而他有兩千公升水,那麼,百公升水不具有任何價值。相反,如果我們以多於千公升的量為單位,那這種量將具有價值。因此,價值現象本身將取決於單位的選擇。與此相關還有另外一種現象。假定我們有好多財貨,其邊際效用隨着這些財貨數量的增加而降低;讓我們用數字6、5、4、3、2、1來表示這降低的效用。如果我們有6個這樣的單位財貨,那麼其中的每一種財貨的價值量將決定於這一單位的邊際效用,即等於1;如果我們現在以以前兩個單位的總和為單位,那麼這兩個單位之中的每一個單位的邊際效用將不是1×2,而是1+2,不是2,而是3;三個單位的價值將不是1×3,而是1+2+3,即不是3,而是6,等等;換言之,“對數量相當大的財貨的評價與對這些物質財貨本身之中的一份財貨的評價是不相符的”。[34]因此,評價單位在這裡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個單位是什麼樣的呢?龐巴維克(還有其他“奧地利人”)對這個問題不能給以明確的回答。[35]龐本人是這樣反駁上述說明的,他說:“我們認為這種異議是沒有根據的。問題是,人們完全不能夠自己任意選擇評價單位,不能,在那些最表面情況下……他們看到的是有關評價時應當以哪些數量為單位的強制要求”。[36]但十分明顯,評價單位的這種規定性可以主要存在於交換對於經濟生活是偶然的不常見的那些情況下。相反,在發達商品生產條件下,交換的代理人在選擇“評價單位”時恰好感覺不到強制標準對自己的壓力。銷售自己的粗麻布的工業資本家、買賣粗麻布的大批發商、許多的小型經紀商——所有這些人可以用俄尺、用俄寸、用一塊布(即以俄尺為單位的總和)來計量自己的商品,而且在所有這些情況下他們的評價都將不會採取任何“不同形式”。他們可能“喪失”自己的商品(現代銷售就是商品從生產它們的或只是占有它們的經濟單位有規律的退出過程),而何種實物比例將用於計量售出的“財貨”,對此他們完全漠不關心。分析購買商品用於自己消費的買主的動機,我們也發現這種現象。要說明這個問題非常簡單:現代“經營主體”的評價取決於市場價格,而市場上的價格根本不取決於評價單位的選擇。
  與此相關的還有另一種情況。以上我們看到,龐的單位總和價值絕不等於用單位數相乘的單位價值。如果我們有數列6、5、4、3、2、1,那麼,6個單位(全部“儲備”)的價值就等於1+2+3+4+5+6的總和。這從邊際效用理論的基本前提出發是完全合乎邏輯的結論。但這並不妨礙該論點是絕對不正確的。龐巴維克的理論出發點及其對經濟現象的社會歷史性質的輕蔑態度在這裡又錯了。實際上,現代生產和交換的代理人,無論是賣主還是買主無一不按龐巴維克的方法計算“儲備”價值即一定財貨總和的價值。新學派領導人的理論鏡子在這裡不僅僅是歪曲“日常實踐”:他的“反映”實在是沒有相關的事實。對於N單位的任何一個賣主來說,在N那裡一次多於一個單位,對於買主也出現同樣的現象。“對於工廠主來說,他工廠里的第50台紡紗機與第1台紡紗機具有同樣的意義和同樣的價值,而全部50台機器的總價值不是等於50+49+48……+2+1=1275,只不過是50×50=2500而已”。[37]然而,龐的“理論”與“實踐”之間是這樣驚人地不相稱,以至於他本人甚至能夠這樣或那樣地提出問題。關於這方面他是這樣寫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遠不能經常看到以上所描述的強詞奪理的特點(即缺少總量價值與單位價值之間的比例關係。——尼·布哈林注)。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在以勞動分工和交換為基礎的生產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多半是(!)把完全不用於滿足所有者個人需要的剩餘產品(!!)投入市場”。[38]好得很。也很糟糕。如果這個“強詞奪理的特點”在現代經濟制度中看不到,那麼很明顯,“邊際效用”規律就什麼都是,但就是不是資本主義現實的規律,因為上述“特點”是邊際效用規律邏輯上的繼續,它與邊際效用規律一同產生(在邏輯上),並一同消失。
  因此,缺少總量價值與一部分數量之間的比例關係對於現代經濟關係是一種假象;而且它與生活如此相矛盾,甚至連龐也不能始終不渝地實現自己個人的觀點。龐在指出間接評價的情況時寫道:“……既然我們有可能確認,一個蘋果對於我們像八個李子那樣值錢,而一個梨對於我們像六個李子那樣值錢,那麼我們有可能……得出第三個立論,一個蘋果對於我們要比一個梨貴三分之一”[39](談的是主觀評價)。這個推論就其實質而言是正確的。但根據龐巴維克本人的觀點恰恰是不正確的。也就是說,為什麼我們在此種情況下會得出一個蘋果要比梨“貴”三分之一的“第三個立論”?是因為八個李子的價值比六個李子的價值多三分之一。但這同時就要求有總量價值與單位數量之間的比例:只有在八個李子的價值比一個李子的價值多八倍,而六個李子的價值多六倍的情況下,八個李子的價值才比六個李子的價值多三分之一。
  這個例子再一次證明龐的理論和我們面前實際發生的經濟現象的不相容性。他的推論也許對解釋“迷路的旅行者”、“移民”、“坐在小溪邊的人”的心理時適用,即使是這樣,也只是因為所有這些“個人”喪失了生產的可能。在現代經濟中,龐假定的那些動因在心理上是不可能的和毫無意義的。

利潤理論

1.分配問題的意義。問題的提出

  如果總的來說政治經濟學的任何篇章總是要視誰來研究該篇章而在不同方向得到發展,那麼,這種情況尤為明顯和直接地在分配學說特別是利潤理論中看到。這個問題與正在進行鬥爭的階級的“實踐”幾乎直接相關,深深地關繫到這些階級的利益,因此時而十分粗魯,時而又相反,令人驚奇的文雅但還是容易外露的對現代社會制度的辯護,恰在這裡築成了堅固的巢穴,這就不足為怪。從邏輯方面看,早先李嘉圖認為是政治經濟學最重要問題的分配問題,[1]無疑具有頭等重要的意義。就現代社會而言,如果不分析社會資本的簡單和擴大再生產過程,就不可能懂得社會發展的規律。了解資本運動的首次嘗試之一(我們指的是着名的魁奈“經濟表”),應該因此而把分配問題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甚至如果不對自己提出諸如從整體上和從“整個社會範圍內”認識全部資本主義生產的機制這樣的任務,分配問題就依然具有巨大的理論意義。不同社會階級之間的價值分配過程服從哪些規律;利潤、地租和工資的規律有哪些;這些範疇之間的相互關係怎樣;它們的量在每一種情況下取決於什麼;決定這個量的社會發展趨勢是什麼;所有這一切就是分配理論對自己提出的基本問題。如果價值理論分析的是商品生產的基本和包羅萬象的現象,那麼,分配理論應當分析資本主義世界的對抗性的社會現象,分析現在以商品經濟固有的特殊形式體現出來的階級鬥爭。這種階級鬥爭是如何獲得自己的資本主義表現,即換言之,它怎樣在經濟規律的形式中表現出來,對這些加以證明就是資本主義分配理論的任務。[2]當然,遠非所有的人都這樣了解分配理論的任務。僅在問題提出的本身就可以區分為兩個基本方向。最新研究者之一的沙波什尼科夫寫道:“這裡存在着兩種完全相反的觀點,其中可能只有某一種觀點是正確的”。[3]這種區別是,一部分經濟學家尋找在人類生產經營的“永恆”和“自然”條件下所謂“非勞動收入”的起源,另一部分經濟學家則相反,認為非勞動收入是特定歷史關係的結果,具體來說,他們這裡看到的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結果。然而可以更廣泛地和用更概括的表述來提出問題,因為第一,這裡談的不僅是“非勞動”收入,而且是全部“勞動”收入(因為例如,“工資”的概念與“利潤”的概念相關,工資的概念在邏輯上與利潤的概念一起產生和消失)。第二,可以提出一般的分配形式問題,即不僅研究資本主義的分配形式,而且研究分配形式對生產形式的總的依賴關係。如果我們提出這後一個問題,那麼,對這個問題的分析會揭示下列情況。分配過程就其職能作用而言不是別的,正是生產關係本身的再生產過程,每一種歷史上一定的生產關係形式都有能夠再生產該種生產關係的相應的分配形式。資本主義的情況也是如此。“資本主義生產過程是一般社會生產過程的一個歷史規定的形式。而社會生產過程既是人類生活的物質生存條件的生產過程,又是一個在歷史上經濟上獨特的生產關係中進行的過程,是生產和再生產着這些生產關係本身……的過程”。[4]正是在完全固定的歷史形式中(勞動力買賣、資本家支付勞動力的價值、獲取剩餘價值)進行的資本主義分配的過程,是這一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組成部分和一定的方面。因此,如果資本主義世界的基本生產關係是資本家與工人之間的關係,那麼,資本主義的分配形式——工資和利潤範疇——就再現這種基本關係。因而,如果不把“整個”生產和分配過程與該過程所採取的、僅僅形成“社會經濟結構”即人們之間某種類型關係的那些歷史經濟形式相混淆,如果不混淆這兩個範疇,那麼就會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我們在解釋某種具體的社會結構時,應當將其作為歷史獨特形成的即具有歷史界限和“特點”只屬於它的那種關係形式。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由於其自身的局限性恰恰不能擺脫一般的定義。洛貝爾圖斯正確指出:“政治經濟學家們把自然生產過程與受土地和資本所有權制約的社會生產過程搞混亂了,由於這個原因,他們得出了在實際民族經濟生活中毫無類似情況的資本概念”。[5]但洛貝爾圖斯本人卻與馬克思始終不渝和一貫的觀點相對立,創造了很方便的應急辦法,劃分出作為所有人和任何經濟結構共有範疇的資本的“邏輯”概念。然而這從術語的角度看卻是完全多餘的(對於相關的概念有一個術語:“生產資料”),而且就其實質而言也是有害的,因為十分經常地在正常談論生產資料(“資本”)時會試圖把解決實質上是完全另外的社會性問題塞進去。
  因此,如果我們面臨着分析現代社會中分配本質的任務,我們唯有注意資本主義的特點才能達到所希望的結果。馬克思用簡短的語句對此作了精彩表述:“像資本一樣,僱傭勞動和土地所有權也是歷史規定的社會形式;一個是勞動的社會形式,另一個是被壟斷的土地的社會形式,而且二者都是與資本相適應的、屬於同一個社會經濟形態的形式”。[6]
  正如應當從研究龐巴維克的價值理論所預料的那樣,他在自己的利潤理論中完全是沿着認為可以將利潤從總的而不是從社會生產的歷史條件中“脫離”的那些經濟學家的道路走。這本身實質上預先決定了對他“新事物”的評價,[7]因為關於把利潤、地租和工資看成是“邏輯範疇”而不是歷史範疇的所有經濟學家,可以說他們“偏離了正確的道路”。[8]我們已經看到,非歷史主義地提出問題在價值理論領域給龐巴維克造成了怎樣的結果。它在分配理論特別是利潤理論中造成與實際的更大衝突,造成更大的矛盾。

2.資本的概念。“社會主義國家”的“資本”和“利潤”

  龐巴維克是從迫使自己最喜愛的“與世隔絕的人”要麼“徒手”,要麼利用該“個人”自己製造的生產工具輪流工作來開始分析資本概念的。由此得出結論,一般來說存在着兩種生產方法:或是我們直接達到目標,或是採用某些預先的工序(生產資料的生產),正如龐巴維克所說的那樣,利用生產的“迂迴方法”。[9]由於在後一種情況下人獲得“比人手更有力的”自然力的幫助,因而“迂迴方法”的使用會帶來比“徒手”工作更大的成效。
  這些總的原則為龐巴維克提供了足夠的資料來給資本和資本主義生產下定義:“使用合理的迂迴方法的生產不是別的,正是政治經濟學家稱為資本主義生產的那種生產,而徒手就能直接達到目的的生產恰恰是非資本主義的生產。資本不是別的,正是在迂迴方法的……某些階段產生的中間產品的總和”。[10]我們再列舉幾個龐巴維克的定義。他寫道:“我們一般將作為財貨獲得手段的產品的總和稱之為資本。從資本的這個總概念中產生作為更狹義概念的社會資本的概念。我們將作為財貨的社會經濟獲得手段的產品的總和,或者……因為財貨的社會經濟獲得正是通過生產實現的……簡言之,中間產品的總和稱之為社會資本”。[11]
  從上面列舉的定義足以看到龐巴維克利潤理論的“基礎”;該理論掩蓋了現代生產方式的歷史性,掩蓋了作為真正意義上的資本主義生產即建築在僱傭勞動和一定社會階級壟斷生產資料基礎之上的生產的性質,而這在此種情況下則更加重要:由於內部矛盾和激烈階級鬥爭而受到瓦解的社會的階級結構,這種特徵完全在消失。對於這種結構可能有哪些邏輯根據?龐巴維克是這樣論述的:在社會發展的所有階段,存在着藉助“迂迴方法”進行的生產(“Produktionsumwege”):與此相關的是最終生產結果領域的某些現象。以上描述的現象可以依據具體的歷史條件(例如私有制)而採取不同的形式。但是應當把“事情的實質”(“das Wesen”)與“表現形式”(“Erscheinungsform”)區別開。因此,正是科學研究的充分根據要求對“資本”和“資本主義生產”的“利潤”進行抽象分析而不是對其進行現實的表述。龐巴維克大概就是這樣看待事物。[12]不過這就是為捍衛龐巴維克的立場,以及針對把資本和利潤看作是“永恆”經濟範疇的任何相類似嘗試可以說明的全部。無論對“事物的本質”和“表現形式”的區分本身如何正確,[13]在此種情況下這種區分只不過是不合時宜。實際上,與“資本”和“資本主義的”等概念聯結在一起的不是有關社會和諧的概念,而是關於階級鬥爭的概念。龐巴維克本人對這一點非常清楚。龐巴維克在批判把勞動力包括在資本概念之內的一些經濟學家的觀點時寫道:“科學和人民早就習慣於利用‘資本’這個術語來解釋某些重大的社會問題,他們這裡指的概念不包括勞動概念,而是與勞動相矛盾的概念。”他接着寫道:“資本和勞動、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資本利潤和工資,當然不是無可非議的同義語;相反,這是一些表示最強烈發生的社會和經濟對立的術語”。[14]很好。但如果是這樣,就需要進一步深入;需要不是停留在“人民的習慣”甚至“科學的習慣”上,而最重要的是意識到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中的階級矛盾。這意味着在“資本”這個概念中承認商品經濟條件下生產資料的階級壟斷是最實質性的和基本的特徵。對於龐巴維克的資本概念來說,保留的是生產資料的舊概念(見他的“中間產品”),而在現代社會中“資本”將是生產資料的表現形式。因此,資本家所壟斷的生產資料不是現代社會所固有的資本“表現形式”,而是資本本身;但它們是一般生產資料的“表現形式”,而不管具體的歷史形態如何。
  可以從另一方面來觀察問題。如果任何“中間產品”都是資本,那麼,怎樣劃分現代經濟制度中的“中間產品”呢?我們暫且假定(儘管這種假定實質上全都是荒謬的),在“社會主義者的國家”里也有利潤;這些利潤在龐巴維克看來也落到整個社會的手裡,在現代經濟制度中則是落到一個階級的手裡。這有本質上的不同。而在龐巴維克那裡沒有用於“現在”利潤的術語。但我們看一看龐巴維克是如何嚴厲地評論自己的對手,看他如何批判他們那些恰恰是包括他自己也錯了的觀點。他在反對把土地稱為“資本”並引證“術語經濟”(“terminologischer Oekonomie”)原則的同時指出:“如果我們對獲得的全部物質資料都將採用資本的名稱,那麼更狹窄的競爭概念和與之相關的收入領域儘管都很重要,也都會落得個沒有名稱”。[15]但很清楚,以無階級為前提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利潤”與現在“利潤”之間的區別,要比利潤和地租之間的區別更大和更重要得多:第一種情況談及的是階級社會和無階級社會之間的區別,第二種情況談及的實質上僅屬於一個(私有占有)階級範疇的同一社會兩個階級之間的區別。
  實際經濟情況的任何現實因素都不符合龐巴維克的“非資本主義”生產的概念,這種狀況更加重了其術語的荒謬性:“徒手”進行的生產屬於龐巴維克大量虛構的一種,這種生產只可將其作為生產中死勞動份額不斷減少情況下的理論上最大的量來談。而相反,用棍棒挖土的野人卻變成從事“資本主義”經濟甚至是獲得“利潤”的“資本家”!但如果任何生產(因為不存在無生產資料的生產)都是“資本主義生產”,那麼,在這種“資本主義”生產的範圍內還需要分成若幹部分,因為終究要區分“資本主義的”——資本主義生產、“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生產和“資本主義的”原始共產主義生產等。而在龐巴維克那裡這三種情況都是“資本主義生產”,一個術語用於完全不同種類的概念。
  “社會主義者國家的利潤”(“Der Zins im Sozialistenstaat”)這一節是龐巴維克引起極大混亂的極好例證。原來,在這個“國家”中竭力保留着現在被認為是剝削之結果的利潤原則。龐巴維克是這樣解釋這種“社會主義剝削”的:他說,假定有兩個生產部門,一方面是麵包師工作,另一方面是栽植樹木工作。由於麵包師一天的工作,得到了產品——麵包,龐巴維克將其價值確定為2盾(在龐看來,“在社會主義國家”也還保留有盾);植樹人一天的工作是栽植100棵幼橡樹,而這些樹無須補充追加勞動再過100年就能變成大樹,每棵大樹的價值為10盾;這樣,植樹人創造價值的總額將為1000盾。正是這種狀況即生產時間上的差異(對屬於這種情況的所有看法的總評價,我們將隨後闡述)才是形成利潤的基礎。龐巴維克說:“如果植樹人的工資也和麵包師的一樣,每天只有2個盾,那麼,對他們來說也是採取了資本主義企業主現在所採用的那種‘剝削’”。[16]在百年的時間內實現了價值的增加,而社會將這種“剩餘價值”(“Mehrwert”)從實現它的工人那裡奪過來並將其“據為己有”;這樣,“另一些人正如現在一樣(!),不是根據勞動,而是根據所有制或參與所有制”來享有工作成果。[17]
  所有這些議論自始至終都不正確。即使是在社會主義社會,也不會憑空出現價值的產生過程。[18]對於社會主義社會來說,耗費在消費品直接生產上的勞動和耗費在“遠期目的”上的勞動都具有相同的重要性,因為有事先制定的經濟計劃,個別的勞動範疇被看做是生產、再生產和消費過程不間斷進行所必須的總的社會工作的一部分。正如不間斷和同時地消費各種遠期勞動單位的產品一樣,各種遠期目的的勞動過程也同樣是不間斷和同時地進行。社會總勞動的所有部分連接成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整體,在這一整體中,要確定每個人的份額最重要的只有一點(作出用於生產資料基金的扣除):所提供勞動的數量。這從龐巴維克本人的例子中也看得很清楚:當他談及其產品是麵包的麵包師時,他完全忘記了,麵包根本不僅僅是麵包師的勞動產品,而是從曾經從事農業的那些人開始的所有勞動者的勞動產品;麵包師的勞動只是最後的環節而已。因此,如果我們的植樹人按照自己的勞動獲取產品,那麼,他們就會得到不同遠期程度的社會勞動單位,即對於其餘社會成員而言,他們正是處於同其他任何類別工人完全一樣的狀況,我們再重複一遍,因為在該經濟計劃下工作的重要性不取決於工作目標的長遠性。[19]
  但問題還有另外更重要的方面。我們假定,社會主義社會在該生產周期獲得了某些“價值”剩餘(社會主義社會為什麼會獲得價值剩餘,它根據何種“價值理論”給產品定價,在此種場合對我們都一樣)。龐巴維克同意,這種“剩餘價值”是“為了普遍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比例”。看來,這一點能夠破壞對所獲得的作為利潤的餘額作出解釋的任何一種基礎。但龐巴維克在這裡提出了這樣的異議。他說,鑑於將利潤最終用於的那種目的,利潤不會不再是利潤。龐解釋道,要知道,誰也不敢肯定,如果某位企業家“積累千百萬的財富,而後將這些財富用於對社會有益的目的”,[20]那麼,資本家就不再是資本家,而他的利潤也不再是利潤。
  就是這個“異議”一下子揭露了龐巴維克觀點全部內在的虛偽性。實際上,為什麼在此種情況下誰也“不敢肯定”利潤會由於資本家的慈善意向而不再存在?因為這是對社會經濟生活的總結構沒有任何影響的個別情況:利潤的階級本質絕不會消失;在這個階級壟斷生產資料基礎上提供給該階級使用的收入範疇也不會消失。如果資本家作為一個階級,開始放棄利潤並將其用於對社會有益的目的,那麼就會出現完全另外的情況。在這種實際上完全不可能發生的情況下,利潤範疇就會消失,社會的經濟結構本身就會採取與資本主義形式不同的另外的形式。甚至是從私人企業主的角度出發,生產資料的壟斷也喪失任何意義,資本家也不再是資本家。這樣,我們又碰到了資本主義及其範疇即利潤的階級本質。[21]只有不能看見這個階級本質的高度色盲,才可能斷言,似乎“甚至在某位魯濱遜式人物的單獨經濟中也應當存在利息現象的基本特徵”。[22]用什麼來解釋這種色盲呢?龐巴維克自己給我們作了十分正確的解釋。“……在我們之間(即在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中間。——尼·布哈林注)十分熱中於掩蓋不適當的矛盾,掩飾令人頭痛的問題”(“Auch unter uns liebt man es so sehr,unbequeme Gegensätze zu verkleistern,dornige Probleme zu vertuschen”)。這種直言不諱的承認,絕好地向我們描繪了迫使人們離開對充滿矛盾的社會現實的認識,而轉向要用事實證明現實的人為杜撰和勉強湊成的結構這樣一種心理內幕。迪策爾先生寫道:“來源於邊際效用理論的龐巴維克的利潤理論,應當(按龐的意圖。——尼·布哈林注)不僅要解釋利潤現象,而且要與此同時提供用來駁斥那些抨擊利潤制度的人的材料”。[23]這種辯護的心弦迫使龐巴維克認為甚至在沒有階級、沒有商品交換時(魯濱遜,“社會主義國家”)也有利潤;迫使他使利潤的社會現象完全擺脫“人的心理的一般屬性”。我們正是要分析這種奇怪的理論,該理論也只有因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極度衰落才可能有成效。

3.資本主義生產過程概述;利潤的形成

  我們已經知道,龐巴維克將藉助於生產工具或用龐巴維克的術語是藉助於“迂迴生產方法”(“Produktionsumwege”)進行的任何生產都稱之為資本主義生產。這種“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既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有利的一面是,這裡可以得到更大量的產品;不利的一面是,產品的這種獲得會伴隨着時間的喪失;由於預備的工序(生產工具的生產和全部“中間產品”的生產),消費品並不是一下子而是經過比較長的時間才開始出現:“與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相關的缺點是犧牲時間。資本主義的迂迴方法是有利可圖的,但卻奪走了時間;它們提供更大量的或更好質量的消費資料;但它們只能是在時間順序上更晚的時候提供這些消費資料。這種狀況屬於整個資本學說的基本狀況”。[24]“不可避免的時間差”(“fatale Zeitdifferenz”)就決定了必須要等待:“在最大量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在我們必須等候一些時間,而且十分經常地是等候很長時間才能獲得用於最終產品消費的成品這樣的技術條件下採取迂迴生產方法”。[25]“資本主義生產”的這個特點在龐巴維克看來是工人在經濟上依附於企業主的基礎。工人們不可能“等候”消費品在長時間“迂迴方法”條件下才開始出現;[26]相反,資本家不僅能自己等待,而且還能在一定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向工人預付消費品,以便換取工人現有的商品量也就是勞動。整個過程總的來說是這樣進行的:企業主購買“單獨種類”的財貨(原料、機器、土地的使用,主要是勞動),並通過生產過程將這些財貨變成一級財貨即準備用於消費的財貨(genussreife Güter)。在這種情況下,資本家那裡扣除對其本身勞動的報酬等費用外,剩下某些價值餘額,其總量通常與投入到企業的資本總額等比例。這就是“最初的資本利息”(der“ursprüngliche Kapitalzins”)或“利潤”(“Profit”)。[27]怎樣解釋利潤的起源?龐對這個問題回答道:解釋利潤就在於要指出,“遠期財貨雖然在物質上是現時的財貨,但就其經濟本質而言則是未來的財貨”。[28]這裡應當對龐巴維克引用的並在其整個“體系”中發揮極其重要作用的“現時”財貨和“未來”財貨的概念做些深入研究。決定財貨價值的需求可能分布在不同的時間內;它們或者屬於現在的時間,這時能直接和最強烈地(“aktuell empfundene Gefühle”)感覺到這些需求,或者屬於未來的時間(按合理的看法,這裡不研究過去的時間)。龐巴維克將滿足現時需求即與現在時間的需求有關的財貨稱之為“現時財貨”(“Gegenwartsgüter”);相反,滿足“未來需求”的財貨在他那裡稱為“未來財貨”(“Zukunftsgüter”)。例如,如果我現在有一定數量的貨幣,因而我能夠藉助於這些貨幣量來滿足我現在的需求,那麼,該數量的貨幣在龐巴維克看來就將是現時財貨;如果我能夠確切得到該數額,但卻要經過一定的時間間隔,那麼,這個數額就不能成為滿足我現在需求的手段;它用來滿足未來的需求,是“未來財貨”。未來的需求和現時的需求,無論它們出現在何種不同的時間段內,彼此之間可以相比較,因而也可以將現時財貨和未來財貨的價值加以比較。在這種比較中確定下述規律:“現時財貨比處於同一數量的同一種類的未來財貨始終要具有更大的價值。”[29]龐巴維克就是把這個規律認為是自己利潤理論的基本規律。[30]確實如此。我們現在回過頭來再描述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關係。在其他生產資料之中,資本家還購買勞動。勞動也如任何一種生產資料一樣,“就其經濟本質而言”是未來財貨,因而它應當比藉助於它而生產的那些財貨具有更少的價值。我們假定,從X勞動單位可以獲得Y商品單位a,其價值現在等於A;這時,價值(Ya)在遠離現在的未來在生產過程的整個周期都將小於A;勞動的現時價值就等於產品的這個“未來的價值”。
  因此,當現在購買勞動,而且勞動的價值表現為現時的貨幣盾時,可以用比產品售出即生產過程結束後企業主得到的現時的貨幣盾更少的數量購買勞動。“這種情況任何別的東西都不是,而是‘廉價’購買生產資料尤其是勞動的原因,社會主義者正確地認為該原因是資本利潤的源泉,但卻不正確地……宣布該原因是統治階級剝削工人的結果”。[31]因此,“導致利潤形成的過程是由現時財貨對未來財貨的交換開始的”。[32]不過從交換行為本身還不能產生利潤,因為企業主是按勞動的全部現時價值即未來產品的價值來購買勞動。但在生產過程中,“他的未來商品……在生產過程中逐漸成熟為現時的商品並以這種方法與現時商品的全部價值成為一體”。[33]這就是在未來財貨轉變為現時財貨和生產資料變成消費品過程中形成的價值增值,即是資本利潤。這樣,利潤的基本原因就在於對現時財貨和未來財貨的不同評價,這是“人的本性和生產技術的起碼事實”的結果,而絕不是現代社會結構所固有的社會關係的結果。
  這就是龐巴維克所建議的利潤理論的大體情況。該理論的最實質性部分,是要與現時財貨相比較來論證未來財貨的價值理論;龐巴維克對這一部分作了詳細研究,我們將在下面對其加以論述和分析評論。這裡,我們做一些一般性的初步評論。
  我們看到,由於“資本主義生產”將成品的獲得延期到相對較長的時間,因而必須等待和延緩消費的論點也與屬於“整個資本學說基礎”的論點有關;龐以此為論據來論證工人對資本家的“經濟依附關係”。無論我們以何種生產周期為例,由於這個簡單原因實際上沒有必要“等待”也無須延期消費。如果我們已經有社會生產過程的進程,那麼,社會消費品就同時處在所有的生產階段。馬克思早就弄清了勞動分工以“空間連續性”替代“時間連續性”的問題。洛貝爾圖斯是這樣描述這個過程的:“勞動是在所有生產階段的所有部門的所有‘企業’同時和不間斷地進行的。與此同時,在生產原料部門的生產單位,從地下開採新的原料,也在此時,在生產半成品部門的生產單位,上期的原料被加工成半成品,而在生產工具的生產單位,生產出新的工具來替代已消耗的工具,等等。最後,正在此時,在最後生產階段用於直接消費的產品又一次受到最後加工”。[34]因此,正如不間斷地從自己的領域推出已經準備用於消費的產品的生產過程不間斷地進行一樣,消費過程也能如此不間斷地進行。在現代社會由於“迂迴方法”而不可能“延緩消費”,因為生產過程不是始於原料和各種“中間產品”的生產,也不是結束於消費品的生產。它是這兩個一個挨近另一個過程的統一。當我們研究現代國民經濟時,我們當然是研究已經形成的社會生產體系;而這本身我們就認為必須以被劃分的社會勞動和同時並存的生產過程的不同階段為前提。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二卷中寫道:“如果我們考察年再生產,——即使是原有規模的年再生產,也就是說,把一切積累撇開不說,——我們也不是從頭開始。我們考察的是許多年中的一年,而不是資本主義生產剛誕生的一年”。[35]馬克思闡釋的整個過程是這樣進行的:假定(我們假定簡單再生產)不變資本等於3c,其中每年有1/3變為消費資料,即c;假定每年周轉的可變資本為v,每年積累的剩餘價值為m。這時每年生產的產品其價值將等於c+v+m;但每年生產的新價值將只等於v+m;c則完全不能再現,它本身作為過去的生產即上年甚或是前幾年生產的產品時,只是轉入產品中。因此,c部分每年“發育成為”“消費性財貨”,但每年勞動時間量(v+m)中c小時應當用於生產資料的生產。這樣,在每一個該生產周期我們既有生產資料,也有消費資料的同時生產;消費並沒有“延緩”,生產資料的生產不具有事先進行的性質,生產、消費和再生產過程不間斷地進行。因此,與克制理論思想相似的龐巴維克有關必須“等候”的思想[36]是經不起任何批判的。
  鑑於龐巴維克對利潤的社會本質的評價,我們仍然要弄清這個思想的意義。我們從上面看到,龐巴維克認為需要等待是工人在經濟上依附於企業主的原因。龐寫道:“只是因為工人們要等待直到從原料獲取和工具生產開始的迂迴方法能夠提供給自己準備用於消費的產品,從而才使他們在經濟上依附於那些占有上述已經準備好了的中間產品的人即‘資本家’”。但正如我們所知道的,工人完全沒有必要“等待”;他們可以是自由的,不必等待“成品”(即“消費性財貨”)的獲取就可以銷售自己的“中間產品”,也不會陷入經濟上的某種依附的境地。事情的實質並不是工人們只能按龐巴維克的意思“延緩消費”,而是工人們現在失去了獨立生產的可能性。這有兩個理由:第一,“完全無資本的生產”在資本主義經濟條件下是技術上不合理的。即使為徒手生產哪怕是簡單的犁,也需要人生的一段時間(某位龐巴維克第二也許會從這種狀況中得出結論,工人的經濟依附性和利潤出現的基礎是人生的短暫性);第二,甚至“ganz kapitallose Augenblicksproduktion”(“完全無資本的瞬間生產”!),例如採集食用的菜根或諸如此類的東西,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在資本主義社會土地絕不是無價值的,而是被私有制鎖鏈十分牢固地束縛着。因此,資本主義所有者階級對生產資料(其中包括土地)的壟斷是“經濟依附性”和利潤現象的基礎,而絕不是“等待”。“等待”理論掩蓋了現代關係的歷史性,掩蓋了現代社會的階級結構和利潤的社會階級本質。
  我們現在轉入另一個理論問題。“Der Korn und Mittelpunkt der Zinstheorie”(“利潤理論的核心和中心”)在於龐指出了與現時財貨相比對未來財貨估計不足。羅雪爾的着名野人對借給的90條魚一個月後還給180條,而且還有720條魚的可觀剩餘。[37]因此,他對90條魚“現時財貨”的評價要高於180條魚的“未來財貨”。現代社會發生的情況也大致如此。龐巴維克說:“只是價值的差額將不會是這樣大。”那麼,這個差額的量總的來說是由什麼確定的?對最後一個問題龐巴維克回答道:“這個量更多的是對那些勉強度日的人而言,對那些占有某些財貨儲備的人來說,……這個差額要小一些”。[38]因為這類人很多(“異常多的僱傭勞動者”),因為由於他們的“數量優勢”,從而這樣形成現時財貨的價格,即由於主觀評價的結果,得出形成利潤的某種溢價,因而下述情況是很清楚的:如果承認與未來財貨相比對現時財貨評價過高是形成利潤的中間原因之一,不同階級財產狀況上的差別依然是這個“事實”的基礎。“評價的差異”甚至在這裡也必須要求有“社會的差別”。[39]然而龐巴維克卻千方百計試圖根除關於利潤社會基礎的思想。他說:“當然,可能會發生一種情況,即除了在文中闡明的表面看來是廉價購買(購買勞動。——尼·布哈林注)的理由外,在某些場合也還有確實不正常廉價購買的其他理由,例如,靈活利用有利的市場行情,高利壓榨賣者尤其是工人”,等等。[40]龐接着說道,但所有這些都應視為是不正常的情況;這裡得到的收入是“超額利潤”,應將其與所分析的基本收入範疇相區別;它源於其他原因,並具有另外的社會政治意義。但認真分析研究時就會看到,這裡毫無任何原則區別。“利潤”或“利息”無不是從現時財貨交換未來財貨和從購買勞動中獲得的;無論在哪起作用的都是對現時財貨較之未來財貨的過高評價;無論在哪這種過高評價都是受賣者和買者社會地位的制約;“利用有利的市場行情”當然不可能有任何特徵,這在此種情況下無異於“高利壓榨賣者”,因為資本家從來都是竭力使用總是對他們“有利”而對工人“不利”的行情。另一方面,什麼被認為是“高利貸的”壓榨,什麼是“非高利貸的”壓榨,完全不清楚。正如我們看到的,對此無任何經濟根據。為什麼在一種情況下要認為對勞動的購買僅是“表面看來”廉價,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則認為“確實”廉價,仍然完全不清楚。按照龐的理論,如果發生“高利壓榨”,情況也完全會像“正常”獲取利潤過程中所發生的一樣。區別僅僅是,在第一種情況下,工人對現時財貨估價過高,比方說比未來財貨高15%,而在第二種情況下,僅高10%或5%,無任何原則性的區別。如果龐巴維克斷言,“社會範疇”在他的“正常情況下”是無關的,那麼,他在解釋“不正常偏離”時否認這個論點,就只會暴露他自己觀點的前後不一致性。但另一方面,他同時遵循着一種正確的敏感意識:因為承認甚至在“不正常情況下”缺少社會壓力,這就意味着最明顯地將全部理論引入荒謬。
  我們分析研究了龐巴維克利潤理論的一般原理和論點,因為他試圖避開與必須加以解釋的實際的社會方面有任何接觸。我們在這裡只是想闡述龐巴維克藉以詳盡描繪自己圖案的那個理論背景。同時,已經很清楚,他的理論的基本前提要麼與實際直接矛盾(“等待”),要麼偷偷地確定社會因素並千方百計地加以掩飾(根據評定人的社會狀況來評價未來財貨)。格·卡拉索夫說:“剩餘勞動的事實絲毫也不能被後一種情況所否定,只能是對其給以邏輯上經不起推敲的解釋,或者更正確地說是以事實證明的表面現象”[41]另一位作者帕魯斯十分巧妙地嘲笑這個理由:“現時價值和未來價值——這什麼都能證明!如果有人以暴力相威脅,搶走另一個人的錢,這是什麼行為?搶劫?不,龐巴維克應該說這只是正當的現貨交易:強盜認為貨幣的現實價值要比無上幸福的未來價值好,而被搶劫者則認為保全性命的未來利益要比自己貨幣的現實意義更重要”。[42]
  然而真可惜!甚至藉助於對現實價值和未來價值的巧妙看法,龐巴維克也不能弄清楚問題。如果在他的體系的基礎中已經暴露出利潤和一般分配的科學理論所完全不允許的成分,那麼,在他已經接受並且已被我們分析所提出問題的範圍內,就不可能不暴露出那些缺陷;這些缺陷必定會以某種形式浮到表面上來。
  我們因此而轉入可以說是對龐巴維克理論內部方面的批判,首先是批判他對現時財貨價值優越性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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