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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谈劳资冲突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11月10日04:02:51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二年


罢工事件:2018年9月10日,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出租车司机集体罢工,抗议滴滴打车造成强烈竞争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滁州市总工会(权益部曹部长)

——全椒县总工会(权益部沈部长;组织部晋部长)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滁州市总工会和全椒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较好。

滁州市和全椒县两级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都不了解。滁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建议找全椒县总工会了解情况,全椒县总工会组织部晋部长称其刚刚调到岗位,什么也不清楚。滁州市和全椒县两级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滁州市和全椒县两级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滁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曹部长强调工会并不知道发生在本地的出租车司机罢工行动,原因是工人们没找工会,“如果他没找工会,我们就不知道啊”。当谈到工会是否可以主动走出去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的权益时,曹部长则不太赞同,并认为只有工人们“找到我们,我们才会给他维权。他不找我们,我们怎么给他维权”。面对日益激烈的劳资冲突,尤其是处于行业利益调整期的出租车行业,滁州市总工会的领导干部,仍然抱持着等客上门的心态从事工会工作。

全椒县总工会组织部晋殷强部长,出租车司机罢工期间担任权益保障部部长,但对于自己任内所发生的罢工事件(权益保障)却一无所知。谈话中,转任组织部长已经一个月的晋殷强部长,仍不清楚这些出租车司机是否有工会(组织入会)。关于出租车司机如何成立工会,晋部长坚持:“职工有意愿成立工会组织的话,不能马上就可以成立了。他需要以一个单位来成立”。他强调建会“要有一个单位,要有一个性质”,而且“我们工会的组织,不能以一个群体来成立”。在企业组织建立工会是为了最终与老板建立集体谈判制度,因此,最好是老板从一开始就可以接受。但是,在晋部长这里,却成了老板的意愿应该是工会在该企业建会的大前提,同时,更把党对工会的领导等同于老板的领导。其实,晋部长对于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的这种错误理解,在我国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当中属绝大多数。这正是我国工会在劳资关系协调中无所作为的最重要症结之一。

值得称赞的是,全椒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沈晓波部长,上任仅一个月,便在工会名册上发现了不少僵尸工会,并已经开始着手清理。同时,上任仅一个月,沈部长便完成了当年度工会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当然,培训的主要对象,并非身处劳资纠纷最前线的企业工会干部,而是企业主管和地方工会干部。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认识问题,事关工会是否能够做到来自工人群众以及永不脱离工人群众。

工会改革建议

1 滁州市总工会的心态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工会不必等客上门,而是可以主动走出去、走到工人群众中去。

2 建议全椒县工会工会干部培训的对象,应该主要针对企业工会干部、委员、会员,而非所谓主管局工会和主管。

罢工事件:2018年10月2日,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美团外卖骑手集体罢工,抗议被拖欠工资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工会:

——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组织部)

——萧县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宿州市总工会和萧县总工会相关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并能提供其他部门的联系方式,“贵族化”改善较好。

宿州市总工会和萧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都不了解。宿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建议找萧县总工会了解罢工情况,又建议找省总了解关于八大群体入会落实情况。宿州市总工会的“机关化”和“行政化”仍然严重,萧县总工会的“行政化”有待改善。

增“三性”方面

宿州市总工会和萧县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2018年3月起,安徽省被列为全总开展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集中行动5个试点省(区)之一,外卖送餐员正属于八大群体之一。宿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工作人员既不知道外卖骑手罢工事件,也不知道外卖骑手是否有工会。问及八大群体入会状况,宿州组织部工作人员需要先去了解才能答复。经了解,现在网约送餐员还没有工会,目前“发展得不是太好”。送餐员今年没有发展工会,而八大群体里有些群体发展了工会,“像货车司机,像护理工,还有什么房地产啊,我知道,我看到这上面有数字。但是具体怎么组织的,我也跟你说不清楚。因为我没有经手这一块,我自从来到这儿,三个星期以来,也没有接触这一块。”关于八大群体入会,宿州组织部工作人员是通过看其他同事做的表格才知道数字,但除了数字之外,她并不了解详情,因为是新来的,问什么她都得先去查资料。作为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可谓没有实际的组织工作经验。

萧县总工会办公室和组宣部工作人员也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骑手罢工事件。萧县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作人员提及,外卖骑手入会实际上的推进工作很困难,还没有将他们组织入会。这里的工会仍然把组建工会的重点放在企业的同意。如果企业不想入会,工会就觉得很麻烦,“毕竟企业是他自己的呀!”萧县组宣部工作人员还认为,工会不是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还是需要由政府推,要政府部门跟这些企业先沟通,因为“政府支持一点,比较好做一点,不然的话人家不会理我们的”。实际上,工会是工人的代表者,既不应该仰仗于政府部门借力,也不应该倾斜于企业助力。

当被问及是否可以由行业工会来推动送餐员入会工作时,萧县组宣部工作人员认为,虽然现成的有餐饮、金融等几个行业工会联合会,但网约送餐员在其中却找不到“属于具体哪个行业”。而且这些行业工会联合会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因为没有“一个上面可以领导他们的(机构)”。从萧县工会的左右为难可见,太固定的部门设置、太固定的行业工会设置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新工人的需要。关于主动地去找外卖骑手入会的建议,组宣部赞同是一个新的思路,表示愿意就工人的要求去积极沟通,但仍然会是跟企业去沟通,归根结底,“肯定还是要去找他们那个单位的领导”。工会组织工人入会,在萧县总工会的实际工作中仍然被等同于要让企业答应建会。

工会改革建议

1 宿州总工会和萧县总工会不应该从政府或是企业主的角度组织建会。

2 萧县总工会不应该拘泥于过往的行业工会设置,如果已有的行业工会不能覆盖新行业、新业态的工人,不妨大胆尝试去建立新的行业工会/工人联合会。

罢工事件:2018年10月21日,安徽省黄山市,复华丽朗度假村拖欠员工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三个工会:

——黄山市屯溪区老街街道办工会

——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办党工

——屯溪区总工会(王主席、张主席、大病救助吴先生)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屯溪区市总工会、老街和昱中两个街道办与街道办工会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有所改善。

多个地方的地方总工会均不知道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老街街道办工会说这事不归他们管;昱中街道办说,他们不知道这个度假村,认为不属于他们街道;屯溪区总工会张主席建议应该去找市总宣传部。在经过八通电话询问之后,屯溪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吴先生建议可以去找老街街道办工会。这些地方工会的“机关化”和“行政化”问题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屯溪区总工会、老街街道办工会、昱中街道办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老街街道和老街街道办的工会不知道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他们认为这事不归他们管,而且他们也不清楚如果员工来找他们怎么办,因为这种事情“也没有发生过”。这里虽然有工会,却几乎没有处理劳资纠纷的任何经验。

昱中街道办说,他们不知道这个度假村,认为不属于他们街道。该街道办工会就曹主席一个人负责,而他已经出去做科级干部培训了,要“一个月以后再回来”。显然,昱中街道办工会如果要进行一个月培训,不应该将唯一的一名工会主席调离岗位。

屯溪区总工会三个办公室没有一个人知道复华丽郎度假村工人讨薪事。其中,工会主席张主席建议去找市委宣传部。

值得赞扬的是,在屯溪区总工会办公室值班的有一位负责大病救助的吴先生,他回复可以帮忙问一下。不过他一开始就认为,欠薪是不可能的,该地区“没有什么拖欠工资”的事发生。他坚持,屯溪区过往都没有发生过劳动纠纷。对于这次工人事件,他认为该度假村是五星级企业,不存在欠薪问题。我们经搜索确认,复华集团大型裁员欠薪确有其事,黄山市复华丽郎度假村只是其中的一起。我们希望黄山市屯溪区没发生过一起劳动纠纷,我们也希望劳动法规都能严格执行,工人能拿到工钱,劳动有尊严、生活有指望。但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罢工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工会改革建议

1屯溪区总工会在知悉工人罢工事件后,不必否认问题的存在,而应该更积极主动走入工人中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2 针对老街街道办工会毫无处理劳资纠纷问题的经验,应该着重培训地方工会关于劳资集体谈判的理论与实践,这样工会在辖区内发生劳资纠纷时就可以代表工人的利益进行谈判。

罢工事件2018年10月28日,安徽省六安市,客运西站农班车罢工,抗议客运车辆在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下被迫退出经营权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工会:

——六安市总工会(纪检组、组宣部汪女士、权益保障部吴先生)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六安市总工会纪检组、组宣部、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有所改善。

六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虽然对于工人事件并不了解,但说如果有建立工会组织的话,工会对于损害职工权益的事情肯定会出面的。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均有所改善。

增“三性”方面

六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

权益保障部吴先生对于工会工作各方面都思索颇多。吴先生提到,签订集体合同“有一种流于形式的担忧”,而就这个问题他和别的地市工会也交流过,大家都有遇到形式主义问题。

虽然有些权益问题还没有明确,六安市工会正力推行业工会。六安市目前成立了出租车行业工会,还为快递业成立了工会联合会,总工会也有调查过物流货运行业成立联合会的可能。六安市总工会的行业工会推进工作在安徽省算是不错的,而这里的工会工作人员还有决心要把这些工作做得更好。

吴先生也赞同,“建会是为了谈判、为了权益,而不是为了建会而建会”。他提到,不同行业“受行业的一些特色或者行业特点的影响,一些工作确实不好开展”,但吴先生这样的工会工作人员并没有气馁,他们还是努力推进行业建会,因为那些不成规模的,就得“集合起来才能成规模”。

观察和印象

六安市总工会组宣部的办事员汪女士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农班车司机罢工不知情,“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工会的会员,所以我们也没听说”。至于农班车司机的权益,她认为政府应该会给他们安抚好的,不会不管他们。问到组织这班农班车司机入会时,组宣部汪女士认为,农班车司机没法入会,他们没有单位,是零散的私人个体经营户,“没有一个单位我们怎么建(工会)呢?”

六安市总工会组织宣传部仅有两名工作人员,既要完成统筹市政府交办的文明行业评比活动,还要承接如劳动经济技能大赛、文明行业评比、劳动模范提名等工作,还得做全市工会组建的本职工作,难免工作中容易出现流于形式的情况。六安市政府多年来常设在工会的活动是工会“不务正业”的源泉。

问及八大群体入会等工作,组宣部的办事员对业务太熟,很多事情部长不说、领导不说,她就不知道,因为“领导只会跟部长这一级开会,开会他们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而她自认为只能干一些零零碎碎的工作,部长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组宣部工作人员把自己当“办事员”,外在于工会和工会改革。可见,工会改革有一个重要的关口要过,那就是,工会领导们要信任普通工会干部。否则,像六安市总工会组宣部这名工作人员一样的工会干部,都将会一直带着“我只是办事员”的心态工作。这种心态之下,前线工会干部会认为自己是工会的外人、工会改革的外人,而工会改革就难免沦为各级工会领导的独角戏。

六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吴先生也不知道本地农班车司机罢工这件事。这里的工作人员提到,六安市总工会在推动八大群体入会过程中,发现靠企业建立工会是不可能的。不过,六安市总工会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找到了组织工人加入同行业工会这条路。六安市总工会推动八大群体入会,到物流快递公司建立工会,发现这些小公司人数太少很难组织工人入会,尝试发展出租车入会也遇到了新型劳动关系的困扰。但不成想,困难变成了机遇,六安市总工会意外发现了跨企业组织行业工会的可能性。六安市总工会在物流和快递行业,已经跳出了企业,抓住了行业,下一步就应该不失时机的先把快递员和物流运输司机组织到行业工会中来。一旦会员人数足够多了,就可以推动本地物流和快递行业集体谈判,逐步建立行业用工规范。

六安市总工会推动建立行业工会的过程表明,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以及层出不穷的劳动关系表现形式,工会的工作必须是动态的。只要工会工作能够从依靠企业“建会”的旧思维中跳出来,进入组织行业工会,大方向就对了。同时,面对企业经营方式的不断变化,工会要跟上这种变化,就必须走出办公室,走进各类工作场所。一方面,发展各种就业形式的工人加入工会,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将工会这个平台开放给这些新的工会会员,让他们可以聚集起来,与工会一起探讨,在新的劳动关系形态下,如何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从无工会到有工会,从企业建会到组织行业工会,从量变到质变,我们有理由期待,安徽省既曾出过拉开改革序幕的小岗村,也能再出现实现工会改革飞跃的六安市总工会。在六安市总工会实现了工会改革质的飞跃之后,安徽省应该大力推广此地的经验,令“六安精神”如同当年的“小岗精神”一样传递到其他各地总工会,为工会改革翻开新的篇章。

工会改革建议

1 六安市政府应该把强加在工会部门头上属“不务正业”的工作内容拿走,让工会轻装上阵,度过工会改革开头难这个难关。

2 六安市应该扩散其在物流和快递行业组织行业工会的经验,以此为契机组织其他行业的工会联合会。安徽省应该大力推广六安经验,鼓励其他地方尝试建立行业工会。

罢工事件:2018年10月28日,安徽省阜阳市,碧桂园阜阳颍州府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工会:

——阜阳市总工会(办公室,保障部,组织部),

——颖州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阜阳市总工会及颖州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友好,乐意提供可能了解情况的部门电话。“贵族化”改善较好。

两地工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不知道此事。阜阳市总工会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职工,就是工会的帮扶对象。颖州区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愿意让工人直接来找他们,并且主动去搜索工人在网上提出的诉求。两地工会的“机关化”和“行政化”改善较好。

增“三性”方面:

阜阳市总工会及颖州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阜阳市总工会几个部室都没有听说过这起欠薪案。阜阳市总工会组织部提出,由于受辖区管理的限制,他们不清楚碧桂园是否有工会。如果碧桂园有工会且欠薪工人是工会会员,工会才可以帮助讨薪。否则的话,工会就不能负责了。

值得赞扬的是,保障部的工作人员作风不大一样。他主动提出,没有入会的农民工也是“工会的帮扶对象”。而且他愿意去了解一下情况。不过,工会也只能是“配合其他的政府部门去做”,因为政府还是主力,而工会只是有监督职能、配合工作。保障部还认为,建筑行业的欠薪都不是问题,因为他们每年春节前都能处理掉,“确保农民工们春节之前能拿到工资。”工会保障部这样说是因为,每个工地都贴了劳动监察室的举报电话,工人一个举报电话就完了。同时,建筑商都向劳动监察室里交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话虽如此,保障部同时也承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大概有十多年了吧”,而且是全国性的问题。建筑行业年年讨薪年年欠薪,多年来政府年年发指令也无法解决问题。这块领地其实亟待工会出面来组织工人、代表工人谈判,但工会的工作人员显然还不知、不愿、也不会去组织和代表建筑行业的工人。

颖州区总工会也不知道此事,声称工人“没有到我们这边来”。颖州区总工会提到建筑行业工会还没建起来。建议欠薪工人可以到人社局的清欠办,或者是到住建局去投诉碧桂园。如果工人来找工会的话,需要先提交申请,工会考虑是否受理。即便受理了,工会也是要协调有关部门来解决。如果要走到法律那一步,工会也有一些法律资源。但是,工会是没有办法独立处理的,只能同其他部门配合协作。区总工会组织部工作人员还提出,“工会其实也是属于党政机关,也是政府部门。”但这样把工会当政府部门的心态却有点儿错位。

工会改革建议

1 颖州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会属于政府部门,这样错位的身份和心态必须尽快改变。

2 阜阳市总工会和颖州区总工会不应该等着配合人社局、住建局等处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

罢工事件:2018年10月31日,宣城市宣州区多条农班线停运,抗议出租车跑农班线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工会及交通部门:

——宣城市总工会(办公室)

——宣州区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

——交通部门(宣州区运管所,宣州区交通局)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宣城市总工会、宣州区总工会、宣州区运管所、宣州区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较好。

宣城市总工会的人因为属地管理而不了解此事,建议去找宣州区总工会,而宣州区总工会接听电话之后又建议去找宣城市总工会。这两个地方工会的“机关化”和“行政化”问题非常严重。

宣州区运管所及交管员一直在参与此事,一名许交管员提及宣州区交通系统工会在协调。不过,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试着拨打宣州区交通系统工会的电话,每天不少于五次,但一直没人接听。

增“三性”方面

宣城市总工会及宣州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宣城市总工会的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农班线司机罢工不知情。工作人员坚持,由于属地管理,任何事情都要“去找他们所在的区、县。”。就农班车司机建立工会的情况,这名工作人员证实,当地交通局里面设有交通系统工会,但没有农班车司机工会;她认为农班车司机是“私人的”,不属于工会的工作对象。而在询问交通局工会的联系方式时,她指出宣城市总工会与宣州区交通系统工会不接触,“我们没有他电话,因为他跟我们不接触,他跟区里接触。”在属地管理的遮盖之下,宣城市总工会的行政化和机关化似乎变得合理化。

宣州区总工会办公室和组宣部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发生在本地的农班线司机罢工事件。组宣部的工会人员认为罢工不归他们管,而是政府运管所的事情,建议去找宣州区运管所询问。全总《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方案》所提出的八大群体之首,是货车司机。作为全总“工作方案”试点之一的安徽省总工会,所属宣州区总工会组织部工作人员却认为,自己责任区内跟货车司机同属一个群体的农班车司机罢工事件是运管所的事情,而就农班车司机是否加入工会,他们闭口不谈。

宣州区运管所一名工作人员确认,的确发生了农班车司机罢工事件,并确认,农班车司机没有工会。宣州区运管所一名许交导员一直在代表政府主导协调罢工,了解农班车罢工背后的原因。许先生提及,这些农班车司机并没有工会,区总下的交通系统工会有参与协调此事。但是,许先生也无法提供区交通系统工会的联络电话,“因为我们只管这个…我刚才还是在协调农班车驾驶员这个情况,刚协调回来。”

安徽省宣城市总工会和宣州区总工会,在责任区内发生罢工后,不但对事件一无所知,而且,市工会往区工会推,区工会往政府那里推。最后,还是靠政府部门的运管所去参与协调此事。交通系统工会作为直属工会、区下属工会,虽然据说也有参与协调此事,却无法联络得到。而在事件发生后,既有的交通系统工会既不能将这些农班车司机吸纳入会,也未能代表农班车司机们的利益进行谈判。农班车司机及更多未被容纳入交通系统工会的司机们的利益还缺乏代表,这些司机们还缺乏行业性的工会。反而,宣州区交通局、运管所等政府部门在事发后积极参与协调,但他们却把工会的职责给揽了过来。政府部门应该鼓励的是劳资双方的问题由劳资谈判解决,应该鼓励工会代表工人进行谈判,以便促进行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工会改革建议

1安徽省总工会应该取消宣城市和宣州区两级工会设置,用省下来的资源,加强包括交通系统工会在内的行业工会。

2 宣城区应加强行业工会的建设,组织包括农班车司机等群体的司机行业工会。

3 建议政府部门不要在罢工发生后成为协调罢工的主要角色。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华府279项目售楼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成都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成都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成都市总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并不了解。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表示,工人可以带齐证件过来申请工会介入,但程序上还需要受理。而且,因为属地化管理,成都市总工会建议直接去找区工会,也建议工人应该向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更为有效。

成都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成都市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成都市总工会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华府279项目售楼部建筑工人讨薪事件。

成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对于拖欠工资这样的事,工会不能代表工人出面,而“只能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关于协调能够做到什么程度,法律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很明确“没有办法给你说,能做到什么程度。”

成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所认为的调解是要看双方的配合程度,“对方愿意拿这笔钱出来,就这笔钱;如果说,他对方认为不该给这笔钱,那你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给。”毕竟,“工会只是一个调解的职能。也是你情我愿。你情我愿。别人愿意拿得出来这个东西才行。”简言之,工会不认为自己应代表工人谈判,而只愿意充当劳资以外的第三人。遇到资方愿意谈判算运气好,如果遇到资方不愿意的情况,工会就只能推荐工人去走法律途径。

工会工作人员体现了对工会角色的认知错位,认为工会是准政府部门,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成都市总工会同时推荐我们应该去找劳动保障部门,因为他们才有行政执法权力。工会认为,只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才能解决问题。工会抱怨自己没有执法权,其实是认为“有了行政执法权才可作为”。

关于建筑行业建立工会以及工人入会,成都市总工会仍然沿用由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方法。当谈到成都市刚刚成立了“交通建设产业工会”,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人不能自己申请加入工会,“必须以单位的形式加入,个人不行”,而且申请建会是要“公司”派人过来。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成都的建筑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成都市“交通建设行业工会”应该进入建筑工地,直接动员各工种工人入会。

3 建议各地建筑工会不要再延续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方法,应该全面推行建筑工人个人入会制。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5日,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上百名尘肺病工人集体要求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汉源县总工会(办公室)

——雅安市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雅安市总工会和汉源县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汉源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案例比较了解,并分享了地方工会对这部分特殊群体提供帮扶的经验。汉源县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雅安市总工会因为电话号码显示问题而不做回答。并称要有公函或者来人确认,才能再回复。雅安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雅安市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汉源县总工会具有一定的政治性、群众性。

观察和印象

汉源县总工会对发生在本地的尘肺病工人维权案件比较熟悉,表示工会一直在给他们维权。因为这些尘肺病工人是基于十几年前的工作关系,他们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花名册,而工伤鉴定是有时效和条件的,因而这些工人无法做工伤鉴定。工人们现时并无务工,也无法买工伤保险。

工会在过去几年不断接受工人的求助,持续为这部分工人申请专项资金,对他们提供生活救助。除了能够拿到几百块钱的现金补助,这些工人在医疗方面可以免费看病就诊,如果不幸过世,会有丧葬补助金,如果其子女考入大学,也会有助学帮助。汉源县总工会表示,自己县里财政困难,但还是尽力为尘肺病工人解决医疗困难、生活困难。“我们是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职业病专项帮扶基金,对他们进行帮扶救助”。县政府和工会每年的工作计划都有涵盖这群工人,还会找省工会申请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工会人员指出,汉源县“对矽肺病鉴定、对矽肺病帮扶、救助是做得最好的,其他县都没有我们这种情况。”

工会已经尽力而为,对于尘肺病工人提供医疗服务和生活救助,但也知道自己对工人的帮扶是“杯水车薪”。

工会改革建议

1 中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当发生了企业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时,工会应该代表工人与企事业单位交涉并要求其改正,工会应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出解决建议。

建议汉源县总工会在继续帮助已经患病的工人的同时,还应该对现有的矿场进行监督、发展工人入会。

2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建议雅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6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交运局公路运输管理所不给员工购买社保,拖欠工资达半年之久,员工拉横幅抗议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遂宁市船山区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遂宁市船山区总工会,办公室(信访电话、组织部)和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接电话的两位工作人员态度很好,船山区总工会“贵族化”改善良好。

讨薪维权的工人由于不信任基层工会来找区总工会,表明工人对区总工会是信任的。但区总工会却以属地管理为由,将工人推回到基层工会。船山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船山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遂宁市船山区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了解和参与有颇多值得肯定的地方。这里的工作人员都知晓发生在本地的运管所员工拉横幅讨要工资与社保事件。接到工人上门投诉后,区总工会能够接待工人,并给出法律援助的建议。区工会的工作人员也向我们提供了交运系统工会主席电话。就此询问,船山区总工会保障部还给交运局打过电话,了解到对方正在处理。

船山区总工会能够在口头上表示自己立场上坚定地站在工人这一方。

工人明确表示希望调解而不希望诉讼,但由于不信任基层工会所以才来找区总工会,要求区总工会主持调解。区总工会却还是要求工人回到基层工会,接受基层工会主持的调解,否则只能诉讼,区总工会可以提供法律援助。“他那天是来过的呀,我做那个……我也给他说了,我们工会可以从哪方面做。但是的话,我说给他提供法律援助,他又不愿意,他还是想调解,调解的话我们就是基层工会帮他调解呀。”

船山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区工会将工会工作化简为“两步走”:一是找利益双方来协调,二是协调不成就给工人提供法律服务。“一般的话,我们首先肯定是进行调解嘛,就是双方把当事人然后还有他们的工会主席,包括他们的行政这块,约到可能进行一个当面的调解,或者说我们分开进行调解。如果说调解不了的话,才会进行下一步。”“从我们工会维权这块来讲的话,他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者说调解不成功,然后我们可以给他委派专业的律师,给他提供法律援助。”

此案中的工人主动寻求工会的帮助,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当事者之一工人不断要求本单位基层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但发现基层工会并不站在员工这边。工人于是到船山区总工会求助,他们对自己的诉求很清晰,要调解而不要诉讼。

此案中运管所的工人不愿意走法律程序而希望调解,换句话说,工人希望工会能够代表工人,与单位通过谈判争取合法权益。这是一次区总工会帮助促成基层工会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的良机。但区工会却把工人推回到到工人已经不信任的基层工会,并将法律援助视为工会的最后手段,从而错失了一次尝试集体谈判的机会。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船山区总工会,将工会角色重新定位,工会是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而不是劳资之外的第三方。

2 建议船山区总工会,当基层工会失去工人的信任时,作为上级工会,应该协助工人对基层工会进行问责。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金鼎建设永宁镇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温江区总工会(办公室、业务科)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温江区总工会办公室和业务科。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办公室不清楚具体案件问题,因而直接给了业务科的电话。业务科对于问题常常推说不清楚,又要求直接去工会的办公地点。

温江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温江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温江区总工会业务科的工作人员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金鼎建设拖欠农民工事件,了解工人发了微博,知道工人后续没有再发微博。

温江区总工会维权部、组织部均设在业务科,共用同一个电话号码。

温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仍然将工会视为劳资关系之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利益的代表。当谈到建筑工人维权事件的解决情况,工作人员不断重复此事由政府部门——主要是公安部门在处理。而且对于事件处理的进度、结果,工会工作人员则反复强调不清楚。

温江区总工会组建建筑行业工会、以及组织建筑工人入会的工作,做得不到家。当谈到成都市2018年11月便成立了建筑行业工会,温江区是否也建立了建筑行业工会时,工会工作人员坦承“没有”。并解释说,是因为建筑工人“都属于是流动性的”。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温江区的工人们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温江区总工会应该回归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在工人权益受侵害时,工会应该第一时间进入工人当中、了解工人的诉求、代表工人与包括资方和政府在内的各方协商谈判。

    3 建议温江区总工会尽快成立建筑行业工会,并主动进入建筑工地组织工人入会。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北京东方园林平昌县金宝森林康养产业园建设项目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工会:

——平昌县总工会(办公室)

——平昌县建设局建设工会(工会主任)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平昌县总工会及平昌县建筑行业工会。工会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两个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都不了解。平昌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工人没有来找过,上面也没有人给工会打电话说明此事,工会完全不知道此事。工会建议打电话去问政府,或者问建委的建筑行业工会了解情况。而建筑行业工会的刘主席当时正在扶贫,表示不知道此事,没有收到过报告。

平昌县总工会以及平昌县建筑行业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平昌县总工会以及平昌县建筑行业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平昌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当地重点建设项目的欠薪罢工事件“一头雾水”,甚至“这里这个公司,到现在为止,你跟我说的这些,我都一头雾水,我没有听说过。”

平昌县总工会工作人员,更关注的是打电话关注此事的人是什么人和什么用心, “我不知道你的动机是什么。”“你给我打电话说这些,好象是,好象是……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动机,也不知道你是什么单位”。“你的动机是什么,我跟你说那么多,你一个劲的咬住我我们工会要怎么怎么。我们工会没有说不帮助农民工讨薪啊,我们工会也有那个义务啊,但是他要来找嘛!”

平昌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人被欠薪的遭遇毫不知情,并把工会不知情的责任推给被欠薪的工人,责怪工人不主动找工会。“工会是应该站出来说话,但是他没来,他没有给工会任何的一个电话,或者是任何的一个人来,或者任何的一个申请,或者什么,什么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平昌县总工会对工人维权设置了前置条件,即工人得主动找工会才行。

最后平昌县总工会同意将此事向领导汇报,去了解一下。习近平反复强调工会改革要“坚持眼睛向下”,但平昌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却坚持眼睛向上看领导。

平昌县建设工会仍然在依靠企业建立工会,而不是组织工人直接入会。平昌县建设工会刘主任坦承,“因为现在很多的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有的干一两个月他就不干了,正式员工入会比较多一点。”当谈到建筑工会是否可以进入建筑工地登记工人信息、组织工人入会时,刘主任表示赞同。

平昌县建设工会刘主任坦承,集体谈判“很多方面都没有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来。基层有基层实际的情况。”例如“工资协商,实际上是用人方自己决定的,根本就没有协商。”

平昌县建设工会没有理清工会的主业和副业。刘主任作为建设工会唯一的一位专职干部,却被安排去农村扶贫,“我们目前重点工作是脱贫攻坚。”建筑工会发展建筑工人入会、维护建筑工人权益这一主业被忽视。以致于,发生建筑工人被欠薪事件,工人们只能以罢工的方式维权。工会扶贫可能缓和了农村贫困,却加剧了建筑工人欠薪。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平昌县的建筑工人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去找工会。

2 建议平昌县党政负责人,不要再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扶贫指标而强迫工会“不务正业”。这样,工会干部们便可以回到代表工人利益、协调劳动关系的主业上来。    

3 建议平昌县总工会改变等工人上门的工作作风,主动走进工人当中。

4 建议平昌县总工会学习习近平2018年10月讲话中强调的“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在接到电话问询和监督时无须揣测动机,不要把监督视为咬住工会不放。

5 建议平昌县建设工会定期进入建筑工地,登记工人信息,组织工人入会,为在建筑行业实现真正的行业谈判打好会员基础。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26日,四川省遂宁市,遂宁圣莲岛万豪酒店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遂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经济法律部、保障工作部)

——船山区总工会(保障部、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遂宁市总工会及船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两级工会均对工人罢工事件有所了解。遂宁市总工会经济法律部知道此事,并将此事转给了船山区总工会及辖区管委会,对方正在研究解决。目前船山区还没有给市总工会回信息。遂宁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船山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知道此事并指出由保障部经办。保障部负责人则要求到办公室核实身份才能提供信息。船山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船山区工会在谈话中带出了工会工作在“四化”以外的另外一个问题,即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看待外界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这种心态难以归类于“四化”中的任何一类,但却对工会工作人员接受监督和问责——尤其是来自工人和舆论的问责,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增“三性”方面

遂宁市总工会及船山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属地管理”似乎成了工会工作人员新的口头禅。过去,工会工作人员往往是建议工人去找信访办、劳动局、仲裁和诉讼;现在,则是一句属地管理,便能把工人的求助和问责推出去。属地管理听起来好像责任更分明,但实际上却是新瓶装旧酒。

遂宁市总工会经济部杨部长态度诚恳。假设是工人拨打的这通电话,最少杨部长的态度不会令到工人对工会反感。

但是,遂宁市的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的角色错置。工会被视为舆情的传递者,而非劳资纠纷当中的工人利益代表者。杨部长说,这件事“已经接到了,我们当时没过来,就是十几个人打横幅那个事。我们已经作为舆情,已经给船山区……”

遂宁市总工会的部门划分看起来很细致,但没有一个部门具备避免工人侵权事件发生的功能;没有一个部门具备在侵权事件发生后,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避免问题升级的功能;也没有一个部门具备在侵权问题升级后,尽快使问题降温、从而解决问题的功能。

船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遂宁市的建筑工人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去找工会。

2 建议撤销遂宁市的区级总工会。

3 建议遂宁市总工会以协调和服务各个行业工会为原则,对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重新定位。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27日,四川省绵阳市,绵阳鑫明达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工人讨薪被打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绵阳市总工会(经济部、办公室、法律部)
——涪城区总工会(工会综合部、组织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绵阳市总工会及涪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绵阳市总工会及涪城区总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均不了解。

绵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将此事推给办公室,办公室又推给法律部,法律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今天才过来也不知情,而后提供了法律部部长电话,但该电话无法接通。绵阳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较严重。

涪城区总工会组织部立即查询工会登记资料,发现该企业并无成立工会。

涪城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绵阳市总工会及涪城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科技公司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绵阳市总工会对发生在本地的工人事件毫不知情,从经济部到办公室再到法律部,工作人员都习惯性地往其他部门推。

涪城区总工会工会综合部及组织部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鑫明达欠薪案。

涪城区总工会组织部对工会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并不了解,因此仍然沿用由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方法成立工会。“老板不愿意的话,里头工作就不好做”。

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发生了侵权事件,区工会组织部却看不到这是工会组织工人的良机,反而认为工人应该去找维权部门。当讨论到工会是否可以通过进入企业去组织工人入会来避免拖欠工资,蒋部长认为“这个可能性不大”。听起来,在工会组织部长看来,组建工会与协调改善劳资关系、预防工人权利遭受侵害无关。

涪城区总工会把工会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利益的代表者。工会综合部的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说我们这边就是通过人社局,他有专门的一个监控的一个网站……然后如果有,如果有相关的啊,比如说像工会,如果需要工会介入的,那么工会就会介入到这个案件里面进行调查,然后跟那个人社局一起来做这个事情。因为工会没有执法权……人社他们有执法权。我们可以通过跟他们衔接,然后一起来处理这些案件。”

涪城区总工会向工人提供的终极协助是免费法律援助。当谈到既然政府司法部门已经提供了法律援助,工会为什么还要提供同样的服务,工会人员也承认“效果应该是一样的,只是说这个费用解决的问题。”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涪城区的工人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去找工会。

2 建议撤销绵阳市总工会。

3 建议涪城区总工会改变由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工作方法。投入更多资源组成全职工会组织员队伍,直接进入工作场所,组织工人入会。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30日,四川省绵阳市,远成运输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半年工资,工人集体讨薪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绵阳市总工会(办公室、法律工作部)
——游仙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绵阳市总工会及游仙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两地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货车司机欠薪事件均不了解。

虽然绵阳市总工会及游仙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罢工事件不知情,更没听说过发生罢工的远成运输公司,也不知道有没有公司工会。但是,绵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表示,工人可以过来申请法律援助。游仙区总工会也表示,可以帮助工人维权。

绵阳市总工会及游仙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绵阳市总工会、游仙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远成运输公司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绵阳市总工会一方面愿意向工人提供法律援助,“我们整个四川省,我们每个市都有我们的工会法律援助,包括我们的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上面都有反复提到我们有资讯的。”但另一方面,工会仍然是被动地等工人来找,“只要他有相应的证据,他可以来找我们。我们有职工维权律师,根据他提供的资料,我们再看”。“你那里如果有他相关的信息,你可以告诉他,可以带上他相关的资料来我们总工会,我们这边了解情况后再说。”

值得称赞的是,游仙区总工会目前在探索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并表示货车司机已经有了行业工会联合会。但不知为什么,对行业工会联合会组建的进展情况却“不方便透露”。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绵阳市工人们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撤销绵阳市总工会,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并入司法部门。

3 建议游仙区总工会,对于新建立的货车司机行业工会联合会,在发展司机入会的同时,协助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具有代表性的工会委员会,使货车司机工会联合会具备与运输公司企业协会进行集体谈判的能力。

罢工事件:2018年12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望建集团保利上城项目部被指拖欠工资,工人集体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2个地方总工会:

——武汉市洪山区工会(维权部)

——洪山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及洪山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洪山区总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事件并不了解,提供了洪山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的电话。建筑业工会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对于本地建筑工人讨薪事件也不了解。

洪山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洪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洪山区建筑业工联会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工作人员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政治性),感受到了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群众性),也感受到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别人如果不愿意来调解的话,我们就不能调解”。 “农民工来联系我们的话,他们很多的都是没有(老板的)电话,我们都联系不上。这些,所以他们就只能是找劳动局。”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对外界的询问,不愿意告知姓名和职务,使“工会干部要接受监督”成为一句空话。

洪山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协理员回复说,“我问一下领导”,“ 我问一下领导再来回复你好吗”,“ 我需要问一下领导”…凡事都得问领导,已经成为了工会工作人员的潜意识。做下属的只能跟着领导走,绝不能走在领导前面,换句话说,工会的各级领导,其实就是工会改革的最大阻力。

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的鲁主席说“我们现在的国情呢,就是不依赖行政资源的话,我们还不好开展工作。”工会依靠行政支持开展工作,现实中,其实就是行政如果不支持,工会就可以不作为。

工会主席鲁德军早在2009年就多次进入工地,实地了解工人的工资收入与实际生活开支,并据此跟建筑行业协会展开行业集体谈判。但鲁主席这一早期的“超前”做法,应该未受到工会“领导”的重视,因此没有得到推广。就探索工会新的工作方法,鲁主席几次说道“先弄到一起再说”、“实现零的突破”、“到工棚里面去”。鲁主席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在总工会系统算是稀有之物。

鲁主席对建筑行业和建筑工人权利状况的了解,与全总政研室处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鲁主席依据现实状况提出了建筑工人有三怕:一怕拖欠工资,二怕生病,三怕出工伤。也就是建筑工人最关心的是工资兑现、医疗和安全生产保障的问题。但是,全总处长却执意要讨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问题。

一方面,早于2016年,工人日报便报道说“武汉市所有区均启动了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普遍签订了集体合同,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筑企业与职工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均衡点,实现了‘双赢’”。另一方面,2018年,武汉市下属的洪山区,来总工会求助的建筑工人,大部分都没签劳动合同。是工人日报急于求成,早在2016年便想为工会改革下结论呢?还是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当初搞的工资集体协商本来就是走过场呢?或者两者皆是呢?从2018年洪山区建筑工人大多数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实来看,最少,2016年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与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关系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武汉市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应该放弃项目部工会这种为“完成定额”而搞出来的做法,让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同时,实行全市/全省建筑业工会会员实名制及信息联网,做到工人一次/一地入会,终身会员。

  3. 建议湖北省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在鲁主席到退休年龄后,应该返聘他作为工会顾问,继续为工会改革发挥作用。

  4.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依据鲁主席提出的建筑工人三怕(一怕拖欠工资,二怕生病,三怕出工伤),结合会员实名制和信息联网,由工会完成建筑工人进入工地开工前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罢工事件:2018年12月6日,湖北省宜昌市,融创融公馆在建工地拖欠工资,工人堵门讨薪被捕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2个地方总工会

——宜昌伍家岗区工会(服务中心、组建部)

——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工会和建筑行业工会。两个地方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伍家岗区工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有所了解,并能认真接待外界就工人事件及工会工作的各方面查询。对于不了解的信息,伍家岗区工会还通过查找资料和联络相关负责人来迅速提供相应的答复。伍家岗区工会工作人员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建筑行业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及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宜昌市融公馆建筑工地工人被拖欠工资后找了工会,工人知道工会的存在,而且对工会有所期望。看起来,伍家岗区总工会在工人中做了一定的工作。

本次事件发生前四个月,2018年8月,融公馆工地的工人便因被拖欠工资而向工会求助,伍家岗区工会也从中进行了协调,但是“没有协调下来”。工会并未以此为契机探索工会工作的其他可能性,比如,协调劳动行政部门向项目部施加压力,同时组织工地更多工人加入工会,壮大工会的组织力量。反而却建议工人走司法程序,并认为工会的任务到此为止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仍然视工会的角色为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

伍家岗区总工会说“我们这个工地都在我们宜昌市这边建委统一管,我们所有建筑工地都在建委这边统一的”。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却说,“宜昌工会,都是属地管理。他属于伍家区,就属于伍家区工会管理。不是我们这里。”伍家岗区总工会组建部和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都认为组织建筑工人入会的责任在对方,在伍家岗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工人加入工会有多难,可想而知。

很多地方工会工作人员在谈话中,“属地管理”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词语。另一个经常出现的词语是“要问上级工会领导”。也就是,涉及问责的时候,就“属地管理”了;涉及改革创新有可能冒风险的时候,就要等上级领导决定了。工会工作人员带着这样的心态参与工会改革,效果难如人意。

难怪,工会改革从2015年启动,到现在三年半过去了,在宜昌市伍家岗区,该由区工会还是由建筑行业工会出面组织工地上干活儿的建筑工人入会,仍然不清不楚。

此案中的工人主动寻求工会的帮助,这种做法值得推广。当事人希望工会能够代表工人,与管理方通过谈判争取合法权益。这本来是区总工会进入工人促成基层工会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探索工会改革工作方法和路径的良机。但区工会却把这一事件弄成了一个司法诉讼案件。既错失良机,又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宜昌市伍家岗区工会工作人员,将来如果有工人前来寻求帮助,要主动代表工人,不要过急的让工人进入司法诉讼。

  2. 建议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工作人员走进当地的建筑工地,直接组织建筑工人加入会。

罢工事件:2018年12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娱加传媒公司拖欠女主播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2个地方总工会

——武汉市总工会

——洪山区工会(维权服务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及洪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并不了解,提供了所在区域洪山区总工会的联系方式。洪山区总工会也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并表示他们不能私下回答问题,建议联系领导办公室获得许可。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洪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的观察和印象参见:

第1/5个案例:武汉保利上城项目部欠薪

工会改革建议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建议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罢工事件:2018年12月30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感广电职工拉横幅抗议拖欠工资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1个地方总工会:

——孝感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孝感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孝感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有所了解。帮扶中心知道此事并听说过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不过并不知道具体是如何解决的。并告知基层工会有向办公室提供情况介绍。

孝感市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说,具体的业务部室才能提供详情。并强调必须走系统内的正规渠道,通过省总工会了解具体情况。

孝感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较严重。外界对于工会介入工人事件的具体情况必须通过省总工会才能了解到,令外界对工会的问责失效。

增“三性”方面

从孝感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身份困惑,但仍未达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层面(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工会帮扶中心开始在一些个案中代表工人与企业就欠缴社保进行交涉,但仍然没有感受到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的主动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孝感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刘先生对自己的定位是“办事员”,认为自己只能收集工人材料,而后转到主席那里由主席来解决,“上门那是领导们,主席们去解决问题,我们就是坐班的”。可能刘先生本人天生没有成为具有“三性”的工会工作人员的潜力,但是,也有可能是由于孝感市总工会的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方式,窒息了工会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得与刘先生一样的工会工作人员,只能将自己定位为无所作为的办事员。从刘先生的谈话中,我们倾向于相信后者。

“办事员”心态使得孝感市总工会成为了舆情的传递者,而非劳资纠纷中的工人利益代表者。“因为有舆情啊,我们工会就介入了,问了一下情况。”本来,每一个工人集体行动案件都是工会进入工人当中、并在工人中建立信任的良机。但是,始于“舆情”,终于“舆情”的办事员心态,不但使工会工作人员错过了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的机会,更使各地工会错失了无数探索工会改革新路径的时机。

在孝感市,企业工会——尤其是私营企业工会,仍然是企业老板的附庸,受企业管理者和老板的控制。“私营企业的工会,它只能是维护它企业,它吃它的饭的,你总工会又没发他的工资。”

刘先生的这一说法,其实只说出了事实的一半。

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作为企业职工,在企业劳动,拿劳动报酬。因此,拿老板的工资,就应该尽职尽责完成岗位上的工作。与此同时,如果这些员工当选为企业工会的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委员,在工会内的工作职责,便是代表企业工人争取和维护权益,履行工会工作职责,没有(也不需要)从老板那里获得报酬,更无需由工会组织支付报酬。

我们经常听到各地工会干部们抱怨企业工会主席“拿老板的钱,当然就要听老板的话”,正是出于上述对工会和工会干部身份的这一严重误解。这种身份误解,经过时间的沉淀和固化,已经成为我国工会改革的最大障碍。

换句话说,作为职工,做好岗位上的工作获取劳动报酬,与当选工会职务后履行工会职责是两回事。

孝感市总工会改革取得了一个重要进展,那就是,在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群中建立工会联合会。“你看,我们组织了好几个联合工会,一个是出租车的联合工会,一个是货运司机的联合工会。”希望孝感市总工会,不要把前面提到的企业工会的身份误解,带到工会联合会中来。

刘先生介绍了工会帮扶中心介入过的一起企业欠缴社保案件,工会代表工人与企业交涉,最后只补缴了60%。对此,刘先生说,工会“是付出了努力,但是职工不满意啊。他愿意交100%,你只给60%,他也不舒服啊”。从刘先生的这番话,我们已经可以听出来,工会帮扶中心已经在尝试走出对工会身份的误解,开始尝试扮演工人代表的角色。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孝感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在地优势,及时了解本地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并介入其中,充分利用每一起工人集体行动,重建工人对工会的信任,在具体行动中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三性”。

  2. 建议孝感市总工会,依靠广大出租车司机和货车司机,通过已成立的“出租车司机工会联合会”和“货车司机工会联合会”,代表本行业从业者通过集体谈判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待遇和收入。

  3.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孝感市总工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部门工作人员面对外界就工会履责情况进行询问时,能够坦诚作答,逐步形成工会工作应该接受公众监督的共识。

罢工事件: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鄂州市,中建三局拖欠工资,湖北建筑木工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1个地方总工会

——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基层组建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与基层组建部。

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的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及基层工作部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欠薪事件均不了解。办公室建议去找权益保障部,权益保障部因为“没有人向我们上面反应”,也不清楚。基层组建部不愿意接受询问。

鄂州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鄂州市总工会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鄂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没有加入工会的工人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既没有工会组织保护,也没有劳动合同保障,这部分人最需要工会。而鄂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认为工会无法介入,并认为,劳动合同“这个是劳动局的事情吧,人社部门的事情”。对于私营企业未组建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则认为,“他个体的私人的话,他也没有成立工会组织,那我们就约束不了他。”听起来,工会对于工人权利的保障没有主动作为的空间。

鄂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把工会当成是信访接待的部门,也就是准政府部门,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所以,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人应该上门来上访,“到我这边来上访的话,我们就会协助他”。而在春节前后欠薪和讨薪事件高发期,权益保障部接连两个月没有接到一起建筑工地讨薪相关的信访,对此工会工作人员认为,主要原因应该是工人去了找信访局那边,“他们是权力执法部门”。似乎,工会在工人权利受到侵害之后,也没有什么作为的空间。

鄂州市总工会放下工人权益代表这一主业,却跟风搞送温暖。权益保障部的部长“最近特别忙,到企业里去送温暖,去慰问”,工会工作人员也在忙于送温暖,“现在手头上还有很多人要过来拿钱,领慰问”。

鄂州市总工会基层组建部的熊部长就农民工、八大群体入会的问询存在误导。“那是我们的事,跟你不相干。”“你要入会就写一个声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就行了,入会很容易的。”如果是媒体打来电话了解工会改革和组建情况,工会有可能被视为 “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而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是普通工人打来电话询问入会程序,工人对工会将失去兴趣。

总体印象,鄂州市总工会并未真正进入工会改革。

罢工事件:2019年1月5日,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区,安宁淀粉公司倒闭,拖欠工人工资1年,工人集体抗议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宣教部、帮扶中心、劳动保护部、保障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和保障工作部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秦部长听说过本地淀粉厂倒闭引发的工人讨薪事件,并介绍工会从劳动仲裁开始就一直参与到这些工人的维权行动中。目前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正在协助破产企业的资产清算,之后计划将欠薪发给工人。

武鸣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观察和印象

安宁淀粉厂欠薪工人在集体维权过程中,得到了工会的帮助。

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主动介入本地安宁淀粉厂工人讨薪事件,体现了工会是工人的利益代表者。武鸣区总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仲裁,对拖欠的工资进行审核,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并打算用企业资产首先支付职工被拖欠的工作,武鸣区总工会的做法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武鸣区总工会关心工人、主动介入和帮助工人维权的做法值得推广。保障工作部的秦部长“每个月基本都到劳动仲裁那里”,目的是了解工人的维权案例,并以工会的身份介入帮助工人,“工会带着大家来,通过劳动仲裁,我们三方来办案参与,来解决”。

企业工会的不作为已是常态,但在劳资纠纷中,企业工会能发现自己对工会身份的误解、转换工会真正的角色,成为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安宁淀粉厂在破产之前已经建立了工会,但企业工会没能关注企业的经营动向,“一破产了,没有钱了,什么都没有了。”企业工会没能发挥作用的结果是,工会主席也被欠薪,也要上法庭,上劳动仲裁要求讨薪。而在经历了企业破产倒闭之后,企业工会主席带领工人一起讨薪,也增进了与区工会的联系。企业工会通过在劳动仲裁中代表工人,与区工会一起争取破产清算之后首先发放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无论是基层企业工会还是区总工会,都对企业老板的权力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老板给工会委员发工资、可以随时替换员工,因此企业工会难以发挥作用。“老板对你工会,首先本质的是他不会说听你的,而是发钱是你听他的。”实际上,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作为企业职工,在企业劳动,拿劳动报酬。因此,拿老板的工资,就应该尽职尽责完成岗位上的工作。与此同时,如果这些员工当选为企业工会的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委员,在工会内的工作职责,便是代表企业工人争取和维护权益,履行工会工作职责,没有(也不需要)从老板那里获得报酬,更无需由工会组织支付报酬。我们经常听到各地工会干部们抱怨企业工会主席“拿老板的钱,当然就要听老板的话”,正是出于上述对工会和工会干部身份的严重误解。这种身份误解,经过时间的沉淀和固化,已经成为我国工会改革的最大障碍。换句话说,作为职工,做好岗位上的工作获取劳动报酬,与当选工会职务后履行工会职责是两回事。

南宁市武鸣区的企业工会普遍存在形式化、流程化问题,企业工会更多像摆设,而不是劳资纠纷当中的工人利益代表者。区总工会基本上拿不到企业方面第一手材料,大部分企业工会“报喜不报忧”,也不会主动就企业的运作不顺来跟区工会交流。区工会指导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变成了形式化的工作,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的选举也“大部分是企业方报上来的”。

保障工作部的秦部长对于工会工作的局限性与不足有真诚的反思。她承认,区工会的维权工作还局限于被动地维权,目前做的维权工作“还没有真真正正地展得开”,并坦承,工会被动的局限性正是因为工会目前还“没有能够真真正正地了解(企业)他们的运行情况。企业有的什么现象的,我们应该维护职工权益的这方面,我们没有能够做得到。这个是一个弱点。”

假如武鸣区总工会能够就此加强基层工会,区总工会就不会局限于事前不知工人被侵权、只能侵权发生后赶去维权。通过企业工会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就预警、与区工会交流,并由企业工会代表工人与企业方交涉,最终既能令企业工会真正成长为具有代表工人利益能力的工会,也会令工人们信赖工会、依靠工会,不再认为只有劳动仲裁才能解决问题,“找领导也没办法,找工会主席也没办法,所以一有问题就通过劳动仲裁来提交。”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南宁市武鸣区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武鸣区总工会不仅应该帮助已发生纠纷的工人,也应该在尚未发生纠纷的企业宣传工人的权利与工会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发生之前。

  3. 建议武鸣区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干部进行劳资纠纷和集体协商方面的实务培训,通过加强基层工会的能力建设,令基层工会能够代表和维护工人的利益。

罢工事件:2019年1月10日,广西省桂林市,窝窝头连锁超市突然关门,拖欠工资货款上百万,工人和供应商集体维权

致电详情: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桂林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工作部)、

——桂林市象山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桂林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工作部,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桂林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超市欠薪事件,也无法提供法律工作部或者权益保障部的部门电话。桂林市总工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有限。桂林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我们也联系到象山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超市欠薪事件。

象山区总工会表示,办公室都没有人听说过窝窝头超市欠薪事件,而如果工人不来找工会的话,工会就不会知道此事。同时,如果人社局和劳动仲裁部门不来找工会的话,工会也不会参与处理此类事件。象山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象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超市员工在集体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桂林市总工会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超市欠薪事件,工会“没有接到这方面的情况”。

桂林市总工会组建工人入会的方式是被动等待申请,而不是主动组织工人入会。首先,工会按照行政区划的片区来管理,而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是等有人电话申请之后“批复”。听起来,桂林市总工会的组建工作是在各属地办公室内就可以完成,工会人员不需要走入工人群众当中去了解工人、发展会员。

象山区总工会对工人被欠薪的遭遇毫不知情,并将劳资纠纷推给政府部门解决。象山区总工会建议,被欠薪的工人应该“事先、第一时间去找人社才对”。 工会认为,工人事件要靠行政权力才能解决,至于工会,是没有“法律实权”的。将劳资纠纷推给政府解决,这既令行政部门增加工作量,令工人更加远离工会、不信任工会,也令工会失职变得理所应当。

象山区总工会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对待工人求助,象山区总工会被动地等待工人上门,如果工人“没有来过我们这里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对于工人侵权案例,象山区总工会被动等待人社局和劳动仲裁部门“有需求”时联系工会。象山区工会能提供协调或是法律援助服务,但又强调工会“并不是说只代表员工这边”。事实上,工会如果不是代表员工,还能代表谁呢?工会既不可能代表企业老板,也不可能代表政府部门。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桂林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桂林市总工会停止按照申请-批复模式、依行政区划组建工会的办法,由总工会派人进入企业、行业,动员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象山区总工会不应把劳资纠纷推给政府部门解决。工会应该主动了解工人的需求,在事发前预防劳资纠纷、在事发时站出来代表工人、在事发后展开谈判解决劳资纠纷。工会的职责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利益,令劳资纠纷能在企业层面而不是政府层面解决。

罢工事件:2019年1月11日,广西省南宁市,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

(宣教部、帮扶中心、劳动保护部、保障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宣教部、帮扶中心、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鸣区总工会宣教部提出,建筑工人讨薪事件不归他们部门管,建议找帮扶中心了解情况。帮扶中心没有听说过此事,认为这类事件应该由劳动保护部负责。劳动保护部指出此事由保障工作部负责。而劳动保护部部长同时兼管保障工作部的工作。

武鸣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并不知道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工人集体讨薪事件,保障部秦部长热心询问相关工人的情况。随后,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发现的确存在此事,并指出这是几个管理人员施工不足半年却想领半年工资而乱闹。

武鸣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问题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保障部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政治性),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群众性),但还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详细观察与印象请参见案例一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南宁市武鸣区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南宁市武鸣区总工会,定期进入建筑工地,登记工人信息,组织工人入会,为在建筑行业实现真正的行业谈判打好会员基础。

罢工事件:2019年1月16日,广西省南宁市,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财务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财务部,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青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建议找人社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指出,青秀区的建筑行业目前都归南宁市建设行业工会管。但青秀区总工会未能提供南宁市建设行业工会的联系方式。

青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面对关于工会工作的询问,要求以函的方式来了解。要发函才能了解工会职责,令普通工人望而却步,这种行文请示的作风体现的是官本位而非工人本位。

经查询得到南宁市建设行业工会的电话,但无法拨通。

青秀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将区总工会的角色视为准政府部门,而非劳方的利益代表者。工作人员指出讨薪工作由人社部“主导”,人社部门“更有实际的操作性”,更能解决问题。而工会的角色“是配合讨薪的政府安排”,例如疏导职工,谈话谈心。就讨薪工作而言,工会似乎不能解决问题,只能辅助政府。当谈到区工会财务目前全部由政府财政拨款,而不是靠会员会费,青秀区总工会解释说,“工会是属于行政事业单位”。

青秀区总工会的工作与企业工会的工作脱节。青秀区总工会工作者表示,区总工会是“不属于基层工会”的。区总工会工作者认为,发生劳资纠纷之后,应该是由基层工会,也就是企业工会出面,以劳方利益代表者的角色,代表员工就企业劳资纠纷“跟企业的领导层进行交涉”。

青秀区总工会不与建筑行业工会联系,可能导致工会将本区被侵权的建筑工人拒之门外。

《工人日报》2016年曾报导,南宁市青秀区建筑行业是吸收农民工入会的重点行业,但到了2019年,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称,区工会已将建筑行业全部移交给了南宁市建筑行业工会。这种规划的结果是,建筑工人入会或者被欠薪都不归区工会管。这既令该地建筑工人无法加入工会,也使权益受损的建筑工人无法寻求区总工会的帮助。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南宁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寻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申请加入当地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主动进入建筑工地组织工人入会。

  3. 建议青秀区总工会不要把工人案例推给人社部门,工会应该回归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在工人权益受侵害时,工会应该第一时间进入工人当中、了解工人的诉求、代表工人与包括资方和政府在内的各方协商谈判。

罢工事件:2019年1月22日,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花香村广西建工恒宸建设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 (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桂林七星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七星区总工会对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罢工事件并不知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自称还在学习,对于建筑工地欠薪、建筑工人入会时工会的职责均表示“不清楚”。

我们试图联系七星区总工会主席,但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七星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仍然以被动等待工人上门的心态从事工会工作。听到该地工人在微博上发出被欠薪的消息,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提出,“我们的工作是用不上微博的”,而办公室里“也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等谁的通知呢?等老板上门来通知工会说自己拖欠了工人工资吗?等劳动部门通知工会有工人的工资被拖欠吗?工会要有所作为,就不能被动地等待劳资双方上门来。

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把工会当作劳资关系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者。对于发生在本区的建筑工人被欠薪事件,工作人员认为“那个跟我们没有关系”,建议工人应该找建筑工地的相关负责人。而且,工地工人如果不是工会会员,工会也“没有办法去干涉这个事情”。

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欠缺成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能力。从街道办调来的工作人员,对于建筑工人如何入会、企业是否有工会、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怎么办一概不清楚。如果工人前来工会咨询,可能因无法得到清楚的答复,而不再信任工会、加入工会、找工会代表和维护其权益。

这并不是这些年轻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们的错。桂林市七星区工会领导似乎并不重视和培训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他们“没有职责、也没有职务”,只能在工会系统里打杂,导致工会前线工作者们没有能力代表工人争取和维护权利。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桂林市七星区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申请加入当地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应该着重培训工会工作者及企业工会干部、委员、会员。应该着重培训他们关于劳资集体谈判的理论与实践,这样在辖区内发生劳资纠纷时,工会就可以代表工人的利益进行谈判协商。

罢工事件:2019年1月24日,广西省玉林市,广西一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玉林市总工会(办公室、法律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玉林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法律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玉林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建议找法工部了解情况,法工部有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玉林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的工作人员也对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并不知情。法律部杨部长说要问一下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情况,看他们有没有“案底”。 对于讨薪工友在微博发出的求助帖子,工会法律部的杨部长也怀疑其真实性是否可靠。

玉林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玉林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玉林市总工会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向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听起来不错,但却跳过了工会的代表职能,使工会成为了法律援助机关。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总工会非常普遍。工会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首先应该代表权益遭受侵害的工人,与实施侵害的雇主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问题。工会应该在谈判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才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

玉林市总工会法律部把工会当作政府部门的附庸,而不是劳资关系中的劳方利益代表者。在玉林市,每年春节前后欠薪高发期的欠薪检查工作,甚至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督促和检查工作,这些本来属于工会的基本职责,玉林市总工会法律部的杨部长却说,要等政府劳动部门启动工作流程之后,工会才以辅助的角色参与进来。“主体是他们政府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而工会的角色“定位的就是协助,做好配合”。

玉林市总工会淡化工会的组织和代表角色,延续工会作为宣传和服务机构的角色。凭借政府部门在劳动关系方面的作为,玉林市总工会可以顺理成章地不作为。玉林市总工会将自己的角色限定在“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也就是遇到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工会最多帮忙看看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再就是宣传劳动合同法。

现实中,建筑行业常常要面对的问题是,企业不愿意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也不懂或者不敢要求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依据劳动法律,还是依据工会章程,工会都应该是确保建筑工人有劳动合同,代表和保障工人权利不受侵害的主体。杨部长却指出,工人和老板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而劳动人社部门是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主体。工会的角色呢?工会只能是协助,却进入不了主体的身份。杨部长总结,“人社部门是有执法的行政部门,我们工会就是一个群众组织”,主体还应该是人社部门才比较合适。难怪,玉林市的建筑工人“一般现在他们都懂了,一般都是去劳监支队那边,去那边去反映”。

工会的不作为,导致被欠薪的工人求助的首选,仍然是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而不是找工会求助。习近平要求工会改革要做到“哪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在工会改革的实践中,却变成了“哪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劳动部门就要协调主导做好维权工作,哪里的工会就要跟着劳动部门做好辅助工作”。如此一来,习近平对工会改革提出的要求,在工会的实际工作中被修改得面目全非、本末倒置。而各地工会网站上,工会领导干部们嘴上所说的工会改革,以及各地工会所标榜的工会改革成就,与习近平所期望的工会改革,恐怕还是两回事。

杨部长坦承地跟我们分享了他对工会工作现状的了解,让我们看到了工会改革的误区,以及跳出这一改革误区的必要性和急迫性。杨部长认识到,“工会怎么样去更好地体现这个群众性,确确实实还有一个过程,还有挺长的路要走。”我们认为,玉林市总工会需要在工会改革方面多下工夫。工会要走进各行业工人当中,一方面组织各行业工人加入工会,另一方面,协助这些工人选举产生谈判代表,与雇主或行业协会通过集体谈判,确定本行业的待遇标准,并签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如此便不难找到工会改革的出路,也就不需要什么适应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玉林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申请加入当地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玉林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玉林市总工会要积极主动走进工人当中,主动介入到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中。在工人当中,以及在介入劳资纠纷时间的过程中,才能找到工会的恰当定位。

罢工事件:2019年1月27日,广西省柳州市,何瑜鲜生超市关门,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柳州市鱼峰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我们联系到柳州市鱼峰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鱼峰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超市欠薪事件。工会工作者称,没有接到超市方面的信息,“他们没有建立工会,也没有职工来投诉”。工作人员记录此事并表示稍后会去联系工人,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再给他们提供服务。

鱼峰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问题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鱼峰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对工人的阶级感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超市工人在集体讨薪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鱼峰区总工会对于工人维权事件的主动性不大,面对超市倒闭而引发的员工讨薪事件,因为超市没有建会,职工也没有来投诉,工会认为自己能做的不多,也很难去联系工人,“第一没有人来我们这里,我们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到他们”。

鱼峰区总工会在劳资关系方面能发挥的作用不大。对于劳资纠纷,工会建议找劳监大队了解具体情况;对于工人讨薪,工会依赖政府部门介入解决,“劳监部门有执法权,我们没有”。工会工作人员强调,工会“没有办法强制商家怎样给职工维权”。而且,对于组织建会,工会也认为这是企业方的事,“建会是企业自己本身,我们没有强制性的”。的确,工会没有权力、也不应该强制雇主给工人维权,或是强制企业建会。但工会应该随时随地站在工人的立场,为工人说话,捍卫工人的权利与利益。听起来,鱼峰区总工会仍然将工会理解为劳资关系以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利益的代表。

鱼峰区总工会在发动建筑工人入会方面,仍然沿用项目部或企业自愿建会的方法,而不是发动工人个人入会。鱼峰区总工会认为,由于“他的工作性质造就”,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呆不长,也坦承很多工地并不配合建会,“小型的工地还是存在着入会难的问题”。当谈到是否可以组建建筑工人行业工会,所有的建筑工人都可以加入这个行业工会,鱼峰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赞同,但工作人员认为很难操作,原因是鱼峰区总工会自己也存在人员不稳的问题,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的流动性也很大”。看来,工会改革要解决工会不作为的问题,也要留得住工会工作者,给他们创新发挥的空间才行。

鱼峰区总工会正在推动行业工会的组建和发展会员,已经有货车司机、快递员的行业工会,这一点值得推广。但也要防止建会工作成为另一种形式主义,以免加入工会的行业工人并不认为工会真能代表和维护他们的权益。

面对工人维权事件,有时媒体的表现反而比工会更活跃,对工人事件更知情,这种情况不应该成为常态。其实,媒体的报导力度也是有限的,一百起工人维权案件当中,能得到媒体报导的可能不超过十起。工会应该要追上媒体的表现,走入工人当中、推广自己的联系方式,起码做到工人事件发生时,工会就能知情。不过,在听到相关媒体已经有所报导之后,鱼峰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愿意记录事件,并表示之后会去了解,以便向有需要的工人提供帮助,这一点很值得鼓励。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柳州市鱼峰区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鱼峰区总工会,在工人权益受侵害时,工会应该第一时间进入工人当中、了解工人的诉求、代表工人与资方协商谈判。

  3. 建议鱼峰区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4. 建议鱼峰区总工会,要积极主动走进工人当中,主动介入到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中。在工人当中,以及在介入劳资纠纷时间的过程中,培训工会工作者代表和维护劳方利益的能力。

罢工事件:2019年1月29日,广西省柳州市,明硕科技商业大厦工地拖欠工资,工人堵门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社会信访部、法律保障部、权益保障部)

——柳州市柳北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柳州市总工会和柳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建议我们联系信访处,也就是社会联络部去了解情况。但我们多次致电信访部,均无人接听电话。

柳州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表示工会并不知道发生在本地的装修工人讨薪事件,并表示解决欠薪问题“这块业务不在我们保障部”。

柳北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没有听说过本地工人讨薪事件,也没有收到政府下达的要求法律援助的通知。工会建议工人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如果是工会会员可以来找工会求助,如果不是会员可以找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

柳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与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柳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柳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装修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当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在柳州市,讨薪工作成了政府专项工作,工会无法发挥代表工人利益的功能。关于工资支付和讨薪案例,柳州市设立了联动机构,由人社局劳动监察科负责召开相关的会议。如果有需要,要由人社部先派人通知工会,随后市总工会再指派工会工作者去参加。政府牵头,工会的角色只是“配合参与”。

柳州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将工会视为劳资关系以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利益的代表。当问到工会如何解决建筑行业欠薪问题,柳州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工作人员称,这个部门没有这块业务。保障部自称部门工作是提供经济权益的帮助,也就是培训下岗职工、给困难职工送温暖,但并不保障被侵权的工人权益,“涉及到解决机制,既涉及条件,也涉及诉讼,这个我们保障部目前还没这块职能,我也回答不了你这么专业的问题”。

柳北区总工会也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维权事件。柳北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仍然沿用等工人上门求助的工作方式。如果工人自己不主动过来,如果工人也没有加入工会的话,柳北区总工会没办法帮助工人。

柳北区总工会跳过工会的代表职能,使工会成为了法律援助机关。对于上门求助的欠薪工人,柳北区总工会只能以法律援助来帮助工人,而不是代表工人维权、与雇主就劳资争议展开谈判。对于非工会会员的工人,工会的建议是找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既然政府司法部门已经有法律援助服务,工会为什么提供同样的服务?这既对工人的吸引不大,也是弃工会的本职工作于不顾。

值得赞赏的是,柳北区总工会在组织建筑工人入会方面提出了新方法。柳北区总工会以辖区、社区为主组织工人个体入会,而没有沿用建筑企业或项目部主动建会的方法。工会组织工人加入辖区工会、社区工会联合会,这样一来,即便工人从一个企业项目部换到另外一个,也不影响其会员身份,更不用重新加入工会。

柳北区总工会在以柳钢为核心的产业链组建了行业联合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维权服务,这一点值得推广。柳北区总工会应当将其钢铁行业工会的集体谈判经验推广到建筑行业及其他行业工会。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柳州市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申请加入当地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柳州市政府部门,在劳资关系处理方面应该退出主导角色,由工会来充当发起人。

  3. 建议柳北区总工会,在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一主业的基础上,再去搞送温暖、法律援助服务等其他的副业。

  4. 建议柳北区总工会,在建筑行业的下一步重点工作,应当是推进建筑行业集体谈判。

罢工事件:2019年1月30日,广西省柳州市,中铁二局地铁八号线莲花站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柳州市鱼峰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鱼峰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鱼峰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工会工作者称,“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具体职工也没有过来维权,我们这边都没有收到”。工作人员记录此事并表示稍后会去联系工人,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再给他们提供服务。

鱼峰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问题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鱼峰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对工人的阶级感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详细观察与印象请参见 案例七。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鱼峰区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申请加入当地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鱼峰区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罢工事件:2019年1月31日,广西省柳州市,碧桂园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城中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柳州市总工会和城中区总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柳州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称工人被欠薪维权应该联系法律信访,随即提供了社会联络部的联系方式,但该电话无人接听。

城中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并建议找人社局询问详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虽然也不了解此事,但询问信息渠道是哪里,认为“这边没有发生这个欠薪的情况”,对于信息的真实性存疑。

柳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城中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存在。

增“三性”方面

从城中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当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城中区总工会在本次发生欠薪维权事件时,正好在涉及的碧桂园工地附近举办暖流活动,但并没有工人找到工会求助,工会也没有接到这方面的举报或者投诉。看起来,工会工作并没有得到工人的足够重视。

城中区总工会提出,讨薪事件通常都是人社、劳监部门处理。工会建议去询问人社局,他们才“具体管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政府部门负责,工会对于解决劳资纠纷的作为空间不大。

城中区总工会把自己当作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的利益代表者。对于劳资纠纷的处理,工会仍然沿用等待工人上门求助的工作作风。“如果接到相关投诉或者维权要求”,工会可以提供律师帮助,但需要工人主动来找工会求助。

在建筑工人入会方面,城中区总工会依然沿用企业方自愿建会的方法,而非由工会主动组织工人入会。施工方“如果有意愿的话”,工会会“接受他建立相关的工会组织”。同时,工会到工地上也做宣传,但是以送清凉、送温暖、送暖流为主,具体入会仍要工人自己来找。听起来,城中区总工会组织工人入会是以企业的意愿为主。

城中区总工会建议,如要了解工会职责作为,“可以发函过来”。 要发函才能了解工会的职责,这种行文请示的作风体现的是官本位而非工人本位。这种做法既令普通工人望而却步,也会阻碍工会工作人员接受监督和问责——尤其是来自工人和舆论的问责。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城中区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申请加入当地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城中区政府部门,在解决欠薪问题方面应退出主导角色,由工会担当主导角色。

  3. 建议城中区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4. 建议城中区总工会在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一主业的基础上,再去搞送温暖等其他副业。

  5.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城中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罢工事件2019年 2月18日,山东省临沂市,美团外卖骑手罢工三天,抗议配送费下调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临沂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办公室、组织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临沂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组织部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分别接听了电话。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外卖送餐工人罢工事件。

临沂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和组织部以不清楚为由挂断电话,这两个部门的“贵族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临沂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能提供组织部的联系方式,该部门的“贵族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临沂市总工会“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临沂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美团外卖送餐工人在罢工之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市总工会求助。

临沂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及组织部的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工作人员以“不知道”为由挂断电话,组织部还将对工会履责的问询推给山东省总工会。

临沂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没有做到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临沂市总工会在收到本地外卖工人罢工的讯息之后,既没有进一步了解工人侵权事件,也没有考虑以工会身份代表工人,维护工人的权益。

临沂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组织工人入会,却对组织工作并不了解。对于包括外卖送餐工人在内的八大群体入会工作,组织部工作人员重复表示“不清楚”。看起来,临沂市总工会组织部还没有真正进入工会改革。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临沂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总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八大群体之一、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临沂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临沂市总工会,成立外卖工人行业工会,工会组织动员工人入会,并由工会代表本行业从业者通过集体谈判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待遇和收入。

  3.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临沂市总工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部门工作人员面对外界就工会履责情况进行询问时,能够坦诚作答,逐步形成工会工作应该接受公众监督的共识。

罢工事件2019年2月25日,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山东光大日月集团拖欠社保,工人集体抗议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泰安市东平县总工会(办公室,社保科)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东平县总工会的办公室和社保科,工作人员分别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东平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清楚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追讨社保事件,建议联系工会社保科,如果维权则建议联系劳动人社部门。

东平县总工会社保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此事,但认为工人没来找工会,工会不参与。

东平县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东平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光大日月集团欠缴被拖欠社保的工人在集体抗议之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涉事企业早就成立了工会,但企业工会和县工会都没有介入职工维权事件,没有在劳资纠纷中做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和劳资纠纷的谈判者。

东平县总工会办公室还没有做到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提到本地发生的工人抗议欠缴社保事件,办公室工作人员建议维权“找社保局”,协商不成可以走劳动仲裁,但就是不提由工会出面维权。当一再问及工会是否可以出面代表这批工人维权,东平县总工会表示工会“不可能出面跟你聊”,只能由劳动者自己找企业、自己去协商。

东平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工会角色的认知错位,认为工会是政策部门,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面对工人因为五年被欠缴社保而集体抗议,东平县总工会强调工会“没有实权”,只能“政策维权”,把工会的功能当成是给劳动者指路。假如工人上门来求助,也可能被东平县总工会拒之门外、指到其他部门。

东平县总工会社保科虽然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劳资纠纷,但仍延续等工人上门的工作作风,没有走入劳资冲突的前线,做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和劳资纠纷的谈判者。

东平县总工会社保科的工作人员坦承分享工会工作存在不足,工会自身“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工会面对工人的不信任,发生劳资纠纷的工人不来找工会求助,而宁愿去“找信访局,找政府,找人社”;另一方面,工会组织不强,给员工撑腰“只能撑一部分腰”,同时还要维护企业利益和遵从国家政策。在这种制度化的困局之下,东平县总工会社保科很难将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落到实处。

“体制就是这样”的看法在各地的工会工作者当中也不少见,遇到现实的困难,工会工作者们感到无能为力也是正常。但是,假如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权益只能存活于理论中,那还要工会这个机构做什么呢?进一步说,假如遇到现实中的障碍就停步不前,那还要工会改革做什么呢?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东平县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是,打完这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东平县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东平县总工会,当基层工会失去工人的信任时,作为上级工会,应该协助工人对基层工会进行问责。

  3. 建议东平县总工会,走进劳资冲突前线,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

罢工事件2019年2月27日,山东省青岛市,饿了众包骑手罢工,抗议平台降价,缩减配送时间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财务部,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的财务部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城阳区总工会财务部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于本地外卖工人罢工事件并不了解。财务部建议我们联系办公室,办公室建议我们联系法律部,并提供了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但法律部正在市总培训。我们无法联系到法律部和组织部。

城阳区总工会的“机关化”改善良好。

城阳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城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饿了么外卖工人在罢工发生前和过程中都没有来寻找城阳区总工会的帮助。

城阳区总工会几个部室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外卖工人罢工均不知情。负责的工会人员不在,有需求的工人难以联系到工会相应的部门问询。

城阳区总工会还没有做到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城阳区总工会的部门划分虽然细化,但并非为应对劳资纠纷、代表工人谈判而设。能联系到的财务部认为工人罢工不属于财务部范围,建议联系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称这不属于办公室的“综合业务”范围,建议“相关的业务需要咨询法律部”。但看起来唯一处理劳资关系的法律部却无法联系。当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工会只有专门的部门才介入。如果专职部门不在,工会就没有作为的空间。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城阳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八大群体之一、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青岛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城阳区总工会,要有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访,职工有需求很容易就能找到工会。

  3. 建议青岛市总工会,成立外卖工人行业工会,工会组织动员工人入会,并由工会代表本行业从业者通过集体谈判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待遇和收入。

罢工事件 2019年3月7日,山东省烟台市,万达华润万家将超市业务卖给家家悦,员工集体抗议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三个地方总工会

——向阳街道办工会

——芝罘区总工会(综合办公室)

——烟台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向阳街道办工会、芝罘区总工会、烟台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向阳街道办工会由党建办工作者接听电话,表示工会只有一位负责人,刚好出差一周。

芝罘区总工会只有一个对外联络电话,无法联系或转接其他部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不清楚发生在本地的超市工人抗议事件。但工作人员能把案例记录下来,并去向阳居委会调查事件,也及时通报烟台市总工会。芝罘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烟台市总工会维权部工作人员虽然也不清楚这起工人事件,但在接到芝罘区总工会通报后,表示芝罘区总工会正在核实情况,市总工会也愿意出面。烟台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芝罘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烟台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因华润万家超市被托管而集体抗议的工人,在抗议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值得肯定的是,芝罘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效率非常高,在接获工人抗议信息之后,就去企业所在的街道社区了解情况,同时也向市总工会通报情况。烟台市总工会也表示,在区总工会核实情况之后,市总工会愿意出面协调。

华润万家超市虽然建有工会,但超市工会没能担当劳方的利益代表者,与雇主就劳资纠纷进行谈判。基层工会的不作为,导致劳资纠纷发生时工人仍然选择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诉求,而不是由企业工会代表他们解决。

烟台市工会系统的属地管理似乎变质成了等级制度。工会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如果不是基层企业工会的直属上级,就“不掌握”工人入会情况和劳资纠纷状况。烟台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超市工人入会、发生劳资纠纷如何解决等,均由属地芝罘区总工会负责,而市总工会对此的了解主要靠区总工会“上报”。芝罘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称,依照属地管理他们不直接对接企业,也没有超市工会的联系方式,区总工会属于“更上一级的工会”。

芝罘区总工会介入劳资纠纷前线值得肯定。在接到超市工人集体抗议的案例之后,工作人员即刻向市总工会通报情况,又多次去社区走访了解情况,并向宣传部核实相关情况。芝罘区总工会可以以劳资纠纷案件为契机,吸引工人入会,培养工会工作者代表工人和处理劳资纠纷的能力。

到截稿为止,芝罘区工会介入有关案件的情况和结果都没有在工会网站上出现。如果芝罘区工会可以提供这方面信息就更好了。工会既然介入了,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也应该通过工会各种平台来广为人知。因为工会的努力已经是迈出了第一步,结果如何并不是工会可以说得算的。工会的参与本身就很重要。工会各级领导、决策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工会改革应有一个认识:工会首先要做的是“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换句话说,工会有行动最重要,在行动中工会才能积累经验,积累力量,才能让今后的结果越来越好。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烟台市总工会和芝罘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很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芝罘区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芝罘区总工会,当基层工会失去工人的信任时,作为上级工会,应该协助工人对基层工会进行问责。

  3. 建议烟台市总工会和芝罘区总工会,走进劳资冲突前线。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

罢工事件2019年3月19日,山东省威海市,点我达骑手罢工,抗议价格过低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威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威海市总工会的办公室与基层工作部。

威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办公室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外卖骑手罢工事件,建议找负责的业务部室——也就是基层工作部,了解情况。威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威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多次挂断电话,“贵族化”仍然严重。工会这样的做法是拒绝接受外界的问责与监督。

增“三性”方面:

从威海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威海市点我达外卖骑手在罢工之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威海市总工会求助。

威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拒绝接听电话,令外界对工会的问责与监督失效。

此案相关行业的一群外卖快递工人曾经来找威海市总工会,询问组建行业工会和加入工会的事宜,但威海市总工会拒绝了这群工人,声称送外卖和快递物流的工人不属于八大群体,“解决不了”。

表面看来,这是威海市总工会操作不当,失去了一次组织工人入会和组建行业工会的良机。但这反应出一个深层的问题:全总将八大群体确定为吸收入会的重点群体,但在现实中变成了一种格式化的操作。换句话说,八大群体入会的提出者也许根本没想过,把八大群体吸引入会以后——工会应该代表他们,通过谈判维护权益。

既然工人入会以后,工会既不一定跟进,也不需要谈判;那么,有些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快递工人不需要加入工会,也就不奇怪了。

看起来,威海市总工会与组织威海市工人入会没有多大关联,与工人入会以后该做些什么也是脱节。

最后,假设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威海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八大群体之一、知道习近平要求“工会站出来说话”——但是,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威海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威海市总工会,依靠广大外卖送餐员骑手,成立外卖工人行业工会,代表本行业从业者通过集体谈判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待遇和收入。

  3.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威海市总工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部门工作人员面对外界就工会履责情况进行询问时,能够坦诚作答,逐步形成工会工作应该接受公众监督的共识。

罢工事件2019年3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临邑县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山东德州市临邑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办公室一位新来的工作人员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照明科技公司工人讨薪事件,工作人员建议联系法律部,但当天办公室只有她一个人上班,其他人据称都在家里。

其后另一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不了解欠薪事件,但指企业工会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反而认为在网上发的帖子真假存疑。

临邑县工会只提供一个对外接待电话,有需求的工人难以联系到工会相应的部门问询。

临邑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临邑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亚明照明科技公司多次讨薪的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亚明照明公司工人以集体行动而不是依靠工会维权,反映基层工会工作失效。据临邑县总工会称,企业工会“成立得挺齐全,制度落实得很到位”,但工人仍然越过工会、通过拉横幅来讨薪。基层工会的不作为,导致劳资纠纷发生时工人仍然选择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诉求。

临邑县总工会没能做到习近平要求的“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就发生在本地的照明科技公司工人多次讨薪事情,工会毫不知情,“没有职工上门来反映这个问题”。 面对侵权案例,工会坐等工人上门,而非主动参与。工会工作人员同时强调,被侵权的工人应该一级一级协商,最后才找县总工会。这种作风实际上阻碍了工人向县工会求助,也令临邑县总工会远离劳资关系前线。

临邑县总工会工作人员把工会当做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的利益代表者。工会认为劳资纠纷只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走劳动仲裁,工会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临邑县总工会坚持企业工会在案例中“肯定起到了作用”,相信企业工会“能够控制事态”、可以解决问题,提及临邑县总工会的各项任务均已完成。但是,这一家企业的工人没有找基层企业工会,也没来向上级工会求助。工人没找工会,工会也不知道这件事,种种现象令临邑县总工会的说法可信成分大打折扣。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临邑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是,打完这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临邑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临邑县总工会,当基层工会失去工人的信任时,作为上级工会,应该协助工人对基层工会进行问责。

  3. 建议临邑市总工会,走进劳资冲突前线,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

罢工事件2019年3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韵达公司拖欠工资,工人集体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青岛市北区大港街道党群科

——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办公室、基层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和青岛市北区大港街道办党群科,两个地方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韵达快递工人讨薪事件。办公室贾主任建议找分管的法律维权部门了解情况,但维权部郭主任当天在外开会,无法联系。市北区工会负责组建工作的薛主任也不了解韵达快递工人讨薪事件,称这类事件一般要由市总工会提供信息。

大港街道办党群科的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发生在社区的快递工人讨薪事件,同时表示有专门的同事负责工会,但负责人出差而无法联系上。而过了周末再致电,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青岛市北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大港街道党群科的行政化和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讨薪的韵达快递员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来找工会求助。

值得赞扬的是,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协助联邦快递公司在该区街道成立了单独的工会组织,该公司的快递工人可以找工会代表他们。不过,对于联邦快递这么大的公司,区总工会负责组建基层工会的薛部长,却不知道该公司有多少快递员。

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办公室和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韵达快递员堵门讨薪事件。青岛市北区工会基层工作部的薛主任认为韵达工人讨薪这样的“信访”事件,一般要由市总工会提供信息。但工会是工人的代表,理应处于劳资关系的最前沿,应该最先掌握劳资冲突,而后组织工人、代表工人以谈判来解决冲突。假如在薛主任眼里,快递员权利遭到侵害被拖欠工资这种事情,不再仅仅是信访案件,更不再仅仅是一些需要上传下达的舆情信息,而是组织快递员加入工会的机遇的话,青岛市的工会改革就有看头了。

青岛市北区没有快递员的行业工会,建会是以公司为单位建会,由公司所在的属地管理。市北区工会组建部的薛主任指出,建会工作具体在街道总工会,而不是区工会这一级;同时,针对行业的谈判却要由市工会来出面协调,因为在区或者街道一级的谈判“有难度”。看起来,青岛市北区工会在快递行业组建工会和行业谈判方面都不大能发挥作用。

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凡事都要问领导。面对快递员劳资争议解决、快递员如何入会等询问,工作人员多次强调要找领导,“需要找我们领导跟您说说”,“得找我们领导落实一下”。凡事都得问领导,已经成为了工会工作人员的潜意识。做下属的只能跟着领导走,绝不能走在领导前面,结果是,工会的各级领导成了工会改革的阻力。

工会改革始终强调“强基层”、“促创新”,但在青岛市北区总工会,工会改革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指导,而非基层改革创新。当提到工会改革要组织八大群体入会,青岛市北区办总工会贾主任认为,工会改革的层面至少得跟青岛市总工会谈,而市北区工会只是按照市总工会的“指导”来工作。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青岛市北区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八大群体之一、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是,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青岛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青岛市总工会,成立快递行业总工会,组织全市的快递员个人入会,而不是由公司在各区单独成立工会。新成立的快递行业工会应该要代表快递员与快递公司就工作待遇与保障方面进行谈判。

  3. 建议青岛市北区总工会,走进劳资冲突前线。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

罢工事件2019年3月24日,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拖欠社保40月,员工集体维权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东营市总工会(办公室、法工部)

——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办公室、维权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东营市总工会和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东营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法工部都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动力机械集团职工维权事件。办公室建议找法工部了解,法工部指出该企业不隶属于市总工会。东营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维权部了解并参与了动力机械集团职工追讨社保事件。作为代管该改制企业的上级工会,石油管理局工会与企业多次沟通,但没有结果。石油管理局工会表示目前已经无能为力,同时提供了动力机械集团公司工会联系方式。但公司工会电话无法接通。

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东营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意愿、但还没有能力做到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难能可贵的是,东营动力机械集团职工在多年追讨社保的过程中,多次向公司工会和上级工会求助。

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多次出面就动力机械集团职工被拖欠社保事与公司协商。虽然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但石油管理局工会的努力值得肯定。

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多次与企业进行协商,也给企业“下通牒”,代表职工维权,做到了习近平要求“哪里的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因为企业强调经营不善而姿态强硬,工会感觉束手无策。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维权部李部长指出,工会已经做过了所有可以做到的,但工会不属于“强制机构”,“没有行政权”,没有办法制裁企业,而企业“不把工会放在眼里”,依然不管不顾,石油管理局工会目前已经无能为力。

维权部长提出的问题的确是事实。在我国工会系统中,企业方无视工会确实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工会应该代表职工,为职工说话,但是除了说话还能做些什么?如何才能令企业不小看工会、进一步接受工会的协议?看来,工会需要做到的,不仅仅是要为职工说话,还要能在劳资纠纷的实践中捍卫工人权利与利益。

就本地持续多年的动力机械集团职工追讨欠缴社保事件,东营市总工会表示不知情、不参与、也不过问。工会之间踢皮球,映射出资源分配的问题,但影响的是大局和人心。

工会系统仍然以“属地管理”为由推脱责任。属地管理听起来好像责任分明,却令工会逃避问责,理直气壮地不进入本地劳资纠纷事件。东营市总工会称,胜利油田是“单列出去”的省属大产业,和东营市总工会“没有隶属关系”,市总工会和油田工会“没有过多的联系”。即便事发地在东营、即便数千名维权职工都生活在东营市,但东营市总工会依然对此事不闻不问。山东省总工会也以属地管理为由,“要求地方来管”,同样不插手、不过问数千名山东职工多年追缴社保的劳资纠纷。

东营市总工会法工部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来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面对外界对工会工作的咨询,法工部表示需要“以公函的形式”,或者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介绍来了解。这种保密工作的心态对工会改革有负面影响,是阻碍工会接受监督和问责的主要障碍。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东营市北区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是,打完给东营市总工会的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东营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联合东营市总工会,代表动力机械集团职工,与企业通过集体谈判来解决多年来社保欠缴等劳资争议。

  3.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东营市总工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部门工作人员面对外界就工会履责情况进行询问时,能够坦诚作答,逐步形成工会工作应该接受公众监督的共识。

  4. 建议东营市总工会,走进劳资冲突前线。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

罢工事件2019年4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对湖路逸园小区楼房外立面翻新工程拖欠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福州市总工会(值班室、组建部、权益保障部、社联部)

——仓山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福州市总工会和仓山区总工会,福州市工会值班室、组建部、权益保障部、社联部的工作人员,及仓山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福州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均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值班室推荐找权益保障部了解情况;权益保障部没有听说过此事,认为询问他们“没有多大意义”,推荐找社联部了解情况。社联部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事情,认为应该由仓山区总工会介入。

仓山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本地建筑工人讨薪事件,没有人来工会“报告”。此外,福州市总工会就此事询问了仓山区工会之后,仓山区工会联系了区人社局和劳动监察大队,都反馈没有收到相关的投诉。但工会工作人员记录了具体情况并表示会跟主席汇报。

福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福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具有一定的政治性),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具有一定的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讨薪的建筑工人在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值得称赞的是,仓山区总工会在日常工作中收获了一些工人的信任,工人有事会主动找工会求助。在接到工人讨薪的询问之后,福州市总工会采取行动,找了仓山区总工会了解情况。仓山区总工会也主动认真调查,联系并询问了本地街道、人社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

福州市总工会仍然把工会当作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的利益代表者。工会将劳资纠纷当作“信访”事件,以“舆情”工作的心态对待劳资冲突事件,被动等待工人上门。

福州市总工会的部门划分非常细致,但对于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却没有一个部门提早发现、预先介入并解决劳资纠纷。福州市总工会的组建部、权益保障部、社联部的工作人员在分别被问到讨薪事件时,都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并建议找其他部门了解。

属地原则在福州市总工会似乎成为了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福州市总工会社联部的工作人员强调“最先都是属地原则管理”,即便工人来市总工会求助,市总工会也会转介到区总。假设是当事工人来求助福州市总工会——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福州市总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仓山区总工会有心主动帮助工人维权,但在对工会身份的认识上堕入了行政执法权的误区。工会人员以准政府部门心态办事,而不是以工人的利益代表者身份来与企业沟通谈判达成妥协。遇到劳资纠纷,工会“只能联系人社局”,因为“他们有相关执法权”,由人社局来解决劳资纠纷。顺理成章地,仓山区总工会在解决农民工欠薪方面,也是由人社局牵头,工会只能配合。

仓山区总工会主席理解一线建筑工人的辛苦,积极“协调处理”建筑工人的投诉,也要求工地项目部全部建立工会,如果能够借机将工人纳入工会组织,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建筑工地项目的流动性问题,使得工地建立了项目部工会之后,当项目结束时,工人会员也就流失。其实,假如以建筑行业工会的形式组织建筑工人个人(而不是依托项目部)入会,由工会负责工人的合同、保险、培训事宜,并就各工种工人的工资等级与建筑企业协会达成协议,既可以省去因流动性过大而会员不断流失的问题,也可以以工会的保障吸引更多建筑工人加入工会,反过来增强工会对建筑企业的谈判议价能力。

仓山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以开放听取意见和采纳建议的心态从事工会工作,这对工会工作者、特别是工会改革而言意义重大。当提到传统项目部工会很容易撤销时,仓山区工会工作人员坦承自己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同时认真记下来这个提醒。对于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来组织工人个人入会的建议,工作人员认为“可以去试一试”。对于国外一些建筑行业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就保险、合同、培训、工资待遇等进行集体谈判,工作人员赞同这样的做法挺好。工作人员也愿意发挥主观能动性,而不是凡事听领导指挥、等上级指示。有这份认真的劲头、有这种开放的心,在工会工作者当中已属难能可贵,假如再有领导鼓励支持,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打破旧传统、走出新路子是很有可能的,仓山区总工会的工会改革也会大有可为。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福州市仓山区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很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福州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福州市总工会要积极主动走进工人当中,主动介入到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中。在工人当中,以及在介入劳资纠纷时间的过程中,才能找到工会的恰当定位。

  3. 建议福州市总工会仓山区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成立建筑行业的行业工会。建筑行业工会应该要代表建筑工人与建筑公司就工作待遇与保障等方面进行谈判。

罢工事件 2019年4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香港食博汇美食广场停业,拖欠经营费和工人薪资,工人和商户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办公室、保障部)

——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的办公室、保障部及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办公室,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都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丰泽区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装修工人讨薪事件,认为工人应该找劳动部门解决问题。维权保障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指事件已有街道工会跟进,工人是去找了劳保所,区工会不了解具体进展。之后再致电询问进展时,维权部表示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小李负责处理欠薪,但小李在外工作联系不到,其他同事既不知道这个事件、也不知道工会参与情况。

丰泽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泉州建设建材工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也不了解本地建筑公司欠薪事件,查询该公司并没有成立工会,专门的业务科室建议欠薪问题可以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问题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丰泽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丰泽区美食广场被欠薪的装修工人在讨薪之前和过程中都没有找工会求助。

值得赞扬的是,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保障部工作人员指出街道工会已经介入此事。

丰泽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看作准政府部门,而不是工人的利益代表者。面对劳资纠纷时,丰泽区工会认为自己没有行政权力,只能束手无措。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指工会“没行政权力,要政府牵头”,保障部工作人员也数次提出工会没有执法权,“我们不是行政单位,我们没有行政权力。我们只有调解的一个职能”。

“工会没有执法权”是一个各级工会常常抱怨的话题。表面上看,工会是支持政府以行政权力解决劳资纠纷,实际上反映的却是,工会错误地认为自身属于政府一份子,但因自己没有执法权,只能依赖其他有执法权的部门解决劳资纠纷。政府部门作为依法授权组成的行政机关,工会作为群众组织、工人的利益代表者,这两者的权力来源与组织结构本来完全不同。换句话说,工会与政府两不相干,工会既不是政府组织,也不是准政府部门,工会没有行政执法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工会根本无权执法,也不是依靠行政执法权来维护职工权益。各地各级工会工作者屡屡抱怨工会没有执法权,正是因为对工会组织认知不清,错误地将工会当作准政府部门,当作是政府的一分子,而不是工人自己的组织。

丰泽区总工会以法律途径介入解决劳资纠纷,工会扮演的是司法援助的角色而非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和谈判者。当发生劳资纠纷时,丰泽区工会会尽“调解的职责”,协助工人申请劳动仲裁,或去人社部门劳保所。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固然可以解决部分劳资纠纷,但这属于司法部门的职责范围,不需要工会来重复这一职能。

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倾向以行政途径解决劳资冲突,而不是由工会出面代表工人与企业谈判。这些讨薪建筑工人所在的公司并没有成立工会,而泉州市建设工会推荐工人联系住建局解决问题。建设工会的一位工作人员指出,建筑行业的工人不能以个人身份入会,“要以一个单位”在所属辖区成立工会。建筑公司是否建立工会全凭自愿,建设工会本身对企业“没有管束的职能”,工会只是为其会员服务。看起来,泉州市的建筑行业工会并不急于组织工人,也不由工会出面替行业工人维权,建设工会更像是在为成立了工会的建筑公司提供服务。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丰泽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已经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泉州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泉州市建设行业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并由总工会代表工人与建筑企业就工人的合同、保险、安全等事项进行行业谈判。

  3. 建议丰泽区总工会放弃准政府部门的工作心态和以法律援助帮工人维权的作风。工会工作者应该走入劳资冲突,在劳资纠纷的前线培养自己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

罢工事件 2019年4月23日,福建省三明市,中铁三局二公司兴泉铁路二标项目部拖欠工资,工人讨薪被恐吓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三明市总工会的办公室和权益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部的工作人员均不清楚发生在本地的铁路工人讨薪事件。办公室推荐联系权益部了解情况,而权益部表示最近没有铁路工人来找工会。

三明市总工会的行政化问题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三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三明市被欠薪的铁路工人在讨薪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三明市总工会将建筑工人的权益问题推给了政府部门或是企业组织,工会并没有发挥作为的空间。三明市总工会权益部的工作人员提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保证金制度这些由住建部在负责实施,市总工会不清楚实施情况,也不清楚有哪些障碍。而建筑行业的集体合同则由主管部门,也就是由企业组成的建筑行业协会牵头展开。权益部工作人员也坦诚,目前只有部分县的行业工会发挥的作用比较好。不难想象,三明市总工会既未依靠实名制来组织工人入会,也不与企业协会就提升工人的工资待遇而展开集体谈判,工人的权益并不由市总工会来捍卫和争取,建筑工人也不一定就要加入工会。

三明市总工会更像是司法部门的援助部,而不是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权益部工作人员表示,工会会定期到各级工会和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对有需要的工人可以提供如调解、仲裁、律师代理等法律援助。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固然可以解决部分劳资纠纷,但这属于司法部门的职责范围,不需要工会来重复这一职能。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三明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已经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三明市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三明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三明市总工会以工人的组织者、权益捍卫者和谈判代表者的身份,依靠实名制平台组织建筑工人入会,积极与企业协会展开集体谈判,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的这一主业。

罢工事件: 2019年4月23日,福建省莆田市,华林工业园区一工厂拖欠工资,工人堵路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莆田市总工会(政研室、办公室)

    ——城厢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莆田市总工会(政研室和办公室)、城厢区总工会及华林工业园区值班室,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问题改善良好。

莆田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工厂工人讨薪事件。政研室的工作人员推荐找办公室了解情况,而办公室工作人员建议联系城厢区工会。

莆田市城厢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听说过工人讨薪事件,工作人员表示,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会一般会通知他们去“协调”,如果没有通知,可能是已经自行解决了。工作人员提供了华林工业园区工会电话。但这个园区工会电话只是值班室,不能联系到工会工作人员。

莆田市总工会和城厢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莆田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城厢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讨薪的工厂工人在讨薪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找工会求助。

值得赞扬的是,城厢区总工会愿意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他们在收到劳资纠纷事件的报告后,会进入劳资冲突现场,安抚职工情绪,了解职工诉求,并就职工的诉求跟劳动部门和企业方协商。

莆田市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以“不清楚”来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这会阻碍外界对工会的问责和监督。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莆田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已经心灰意冷,再回来找莆田市总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城厢区总工会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实际上成了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如果收到报告,工会会出面协商参与。但只有下级工会或其他部门解决不了的劳资纠纷才上报区工会,有选择的报告制度之下,如果地方不报,区工会就对劳资纠纷完全不知情。区工会对劳资纠纷的信息掌握程度和作为空间不大。“他们如果说没有解决的,他们会报上来,然后由我们直接来参与。那他们如果说他们底下自行解决了的,就不用报上来了,就等于他们自己就解决了。”

正是因为属地管理划分了责任,城厢区工会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工厂工人讨薪事件,却先入为主地推测华林工业园区工会应该已经完全解决,因而他们才没有收到报告。这种做法实际上令工会错失了进入每一起劳资纠纷、捍卫和代表工人权益的良机。

城厢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走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第一步,但还需要更进一步组织工人就集体诉求与公司方展开集体谈判。城厢区总工会表示,对于劳资冲突,“先安抚稳定职工的情绪;然后看一下,职工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上访,根据他们所要的诉求进行协商……如果说协商不成的话,我们再由劳动局这边叫职工走劳动诉求这样子。”工会已经迈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第一步:接受工人求助,帮助工人整理诉求。但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工会不应该将工人推向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工会应该更进一步——协助工人选出自己的代表、协助和指导工人进行集体谈判,这样既能引导工人的集体行动进入集体谈判的轨道,也可以对于工会改革发挥示范性作用。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城厢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城厢区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莆田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莆田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3. 建议城厢区总工会不要按属地管理和有无报告来决定是否介入劳资纠纷。城厢区工会工作人员应该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集体谈判的代表者。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厦门市同安区总工会(办公室、法律保障部)

——厦门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厦门市总工会和同安区总工会,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及同安区总工会办公室和法律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同安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均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没有收到“上报”,建议找法律保障部了解情况。法律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只是“值班”,建议找职工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办公室也不了解建筑工人如何加入工会,建议找基层组织部询问。

同安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厦门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因为“没有负责劳动纠纷”而不了解事情,建议找办公室了解情况,并且要求通过“公函”往来。办公室表示工会没有参与到这个案子,建议找职工服务热线了解情况。

厦门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厦门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从同安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值得赞扬的是,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认同工会应该代表员工进行协商。针对多数职工会遇到的问题,厦门市总工会表示,要“由基层工会跟(企业)行政方去协商”。

同安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理解为第三方,而非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当谈到工会是否可以代表讨薪工人与企业协商时,工会指如果工人找上门,可以与工人一起去“监察大队”。工会认为,讨薪事件的经办人是“住建这一块”。 实际上,工会工作者将常态的建筑工人讨薪问题推给了政府部门,而不思考工会有何发挥作用的空间。工会既不了解劳资关系现状,也不打算以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只是重复着完成向上交差的形式任务。

同安区总工会同样认为,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工作“由工会去处理也不妥当”。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上头的文件为指引,他们对企业的指导也是“发文下去”。工会上传下的发文延续,结果是,各级工会既不了解紧急疫情下工人的现状,也不思考如何主动走出去,依靠企业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来监督防疫的措施、维护和保障紧急情况下工人群体的权益。

看起来,同安区总工会将常态化的欠薪事件推脱给政府部门,又将紧急的防疫工作推给政府部门和企业,因此工会从常态工作和紧急工作中抽身出来,只有被动听命的角色,缺乏主动作为的空间。

厦门市总工会在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老问题上,把工会定位为协助者,而非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严格来讲,“治理拖欠工资是市政府在做”,而工会只是“配合政府”。工会放弃了自身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和谈判者的角色,对于频繁发生的常态欠薪无所作为,习惯性地依赖行政力量。

同样,在疫情防控方面,厦门市总工会也习惯性地依赖行政角色。工会会按照下发的文件来完成政府的防控要求。工会搜集到受疫情影响的员工诉求之后,只是“向政府反映”。其实,工会反映情况仍然是被动地听命于行政安排。面对紧急的疫情,工会完全可以主动走出去,不再等待上级指示或仅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而是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了解情况,走到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现场,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厦门市总工会在常态化的欠薪事件和紧急的防疫工作中都可以多走一步,不要只是反映情况、配合政府。工会应该主动有所作为,承担起工人利益代表者和谈判者的角色。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厦门市同安区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厦门市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同安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厦门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厦门市总工会,在常态的组织工作和谈判工作中,要从被动参与政府主导的欠薪治理工作,到主动代表被欠薪的工人,为工人争取权益,并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就工人关心的工资发放、工伤、社保、合同签订等问题展开建筑行业的集体谈判。

  3. 建议厦门市总工会及地方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罢工事件 2019年12月4日,广东省信宜市,一装修公司拖欠工资,工人讨薪爆料。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信宜市总工会(组织宣教部、权益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信宜市总工会。信宜市总工会组织宣教部和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信宜市总工会组织宣教部的工作人员建议找权益保障部了解情况。信宜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工会工作人员已经将事件当作“舆情”按照程序上报给了省总,并认为这样就算解决了问题。实际上工会并不清楚工人讨薪的进展。

信宜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信宜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信宜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工人来找工会反映问题,工会愿意去“调解、处理”,工会愿意介入参与劳资纠纷,这种态度值得肯定。

信宜市总工会将劳资纠纷当作“舆情”, 遇到事件需要“上报”。当上报之后,信宜市总工会就认为事情已经“解决了”。工会这种做法,只是向上级交差、以便完成任务;工会既不知道目前的讨薪进展,反映了工会本身隔绝于劳资纠纷的现场之外;同时,工会也没有及时走到劳资纠纷的现场,了解和解决工人的困难与需求,工会错失了通过介入劳资纠纷而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的良机。

信宜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把工会当作劳资关系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工人的利益代表者。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指出,工会很少接到就欠薪案例的求助,而工会介入欠薪案例的方式就是“和人社局一起”。人社局负责处理,工会则负责上报。既然当工人找工会之后,也还是要去找人社局,那工人还不如直接找人社局解决。无怪乎,在信宜市,工人有问题“一般都是到人社局反映”。对于常态化的欠薪工作,工会似乎没有多少作为。

本次事件当中,讨薪工人已经找过人社局,但仍然没有拿到工资。工会也提到案件正由公安局负责,现正追查跑路的老板。看起来,人社局和公安局都对讨薪事件有所行动,只有工会作为工人的利益代表者,仍然没有动起来。

同样的,面对突发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工会也没有多少作为。工会提到自己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就是“跟劳动局把公告发出去”。工会工作人员也被委派到所负责的社区,“进户做调查”。在防疫工作中,工会没有发挥自己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角色,只听行政命令行事。工会依赖行政命令而非代表工人利益,结果是工会又错失了通过紧急情况来了解和接触工人的良机。工会也难以主动走出去,和基层工会与一线的工人一起,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进行督促和监察。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信宜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不大可能再回来找工会。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信宜市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信宜市的建筑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信宜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信宜市总工会,不要再将求助的工人推给人社部或公安局,工会应该主动走出去,到劳资纠纷的现场,培养工会人员组织工人、代表工人谈判的能力。

  4. 建议信宜市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罢工事件2019年12月5日,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中国水电七局项目部拖欠工资,工人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丰宁县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丰宁县总工会。丰宁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丰宁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工会希望先了解这个案例的具体情况,看看是不是符合劳动争议。如果相关工人需要咨询,总工会乐意提供咨询服务,但建议在疫情结束之后,工人再派代表和整理好的材料来找工会。

丰宁县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丰宁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找丰宁县总工会求助。

值得称赞的是,丰宁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工人来找工会,就算这些工人不符合工会管辖范围,工会也可以提供面向社会各界的咨询服务。

丰宁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未能把工会当作劳资关系当中的劳方利益代表者。工会工作者对于工会的法律定义、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都了解得非常清晰,因而,工会工作者也很明确工会只是连接党政和工人的群团组织,而非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工会人员坦承,国家的体制还有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是弱势的,“工会只是跟着行政部门”。

工会章程和党政规范实际上成为了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工会没有想尽办法组织未能加入工会的工人入会。在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时,丰宁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认识到,一部分建筑工人可能半农半工,或是不符合加入工会的几大条件: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这些不符合条件的工人如何能加入工会?丰宁县总工会认为这不符合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不可能招纳这些建筑工人入会。尽管国家提出了“农民工入会”、“八大群体入会”等政策,但在工会工作者看来,这些政策无法与法律法规相吻合,号召农民工入会只是国家的政治需要。

同样出于对工会身份的误解,工会工作者认为没有了行政权力,工会就没有作为的空间。丰宁县总工会工作人员指出,由于工会只是群团组织,没有行政执法的职能,也没有劳动仲裁的职能,因此对于解决劳资纠纷的作用不大。丰宁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建议,有劳资纠纷的工人走劳动仲裁,如果不行就走法律程序。而工会对于劳资纠纷的作用,只能是呼吁一下。面对劳资纠纷,工会似乎作为不大。

类似的,面对紧急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工会也没有多少主动作为的空间。工会提到自己不是防疫的专业部门,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就是“听从地方党委政府的安排”。在防疫工作中,丰宁县总工会依赖行政命令而非代表工人利益,结果是工会又错失了通过紧急情况来了解和接触工人的良机。工会也难以主动走出去,和基层工会与一线的工人一起,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进行督促和监察。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丰宁县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不大可能再回来找工会。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丰宁县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丰宁县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丰宁县总工会应该回归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在工人权益受侵害时,工会应该第一时间进入工人当中、了解工人的诉求、代表工人与包括资方和政府在内的各方协商谈判。

  3. 建议丰宁县总工会尽快成立建筑行业工会,并主动进入建筑工地组织工人入会。

  4. 建议丰宁县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罢工事件2019年12月9日,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西港仔新建设新港口一工程拖欠工资,工人封闭道路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徐闻县总工会(维权保障部)

——湛江市总工会(保障部、基层组织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徐闻县总工会和湛江市总工会,徐闻县总工会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和湛江市总工会保障部、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徐闻县总工会保障部的工作人员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这起建筑工人讨薪案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个案没有到工会“报告”,工会并不知情。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各方面的询问都能公开回答。

徐闻县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湛江市总工会保障部的值班人员也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这起讨薪案件。工作人员认为,这种情况如果有“上访”,工会就会处理,并建议联系保障部科长。保障部麦科长表示这起案件工会了解情况,但强调需要走相关程序或者发函才能提供详细信息。

湛江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认为这类事情应该联系职工服务部,基层部不了解情况。对于建筑工人入会情况的询问,则建议要找办公室了解,也建议可以找他的领导询问。

湛江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徐闻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湛江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来向工会求助。

徐闻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将工会视为劳资关系之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的利益代表者。当谈到工会如何代表工人解决欠薪问题时,工会强调“一般是调解”,但调解无效会建议工人找人社局,请政府介入。至于如何预防欠薪,工会认为平时是由住建局来负责,因为“工地是他们管的”。看上去,徐闻县总工会把劳资纠纷推脱给政府部门,工会自己的作为不大。

徐闻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于本地建筑工人缺乏劳动合同、欠缺工伤保险和时常被欠薪的状况均有了解,值得肯定。不过,工会没能走到工人中间、走到工作场所去代表工人,以新思路、新方法解决这些与工人利益攸关的问题。面对建筑行业欠薪、工人缺乏劳动合同、很少加入工会的这些老问题,徐闻县总工会认为,这都是因为建筑行业“流动性比较大”。然而针对这明显的行业特性,徐闻县总工会仍然要求建筑行业沿用公司建会的旧模式,以至于建筑工人仍然无法以个人身份加入工会,工会仍然未能代表流动中的建筑工人。无怪乎,这里的建筑工人仍然没有加入工会,有事情发生了不找工会帮忙,工会也远未能成为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和劳资谈判的代表者。

湛江市总工会保障部的麦科长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工会干部要求“走程序”或是“来函”才能回复关于工人事件的情况。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湛江市总工会基层组织部的工作人员遇事都要询问领导。针对建筑行业工会是否存在、建筑工人入会情况的询问,基层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要去询问其他部门。针对建筑工人如何加入工会的询问,工作人员则表示要咨询领导,“领导会更清晰一点”。不管是出于不想承担责任也好,还是真的不知道工会业务也好,凡事问领导,已经成为了工会工作人员的潜意识。

面对紧急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无论是湛江市还是徐闻县总工会,防疫主要是听领导的通知。工会提到自己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就是“上面通知说需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在防疫工作中,工会没有发挥自己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角色,只听行政命令行事。工会依赖行政命令而非代表工人利益,结果是工会又错失了通过紧急情况来了解和接触工人的良机。工会也难以主动走出去,和基层工会与一线的工人一起,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进行督促和监察。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湛江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不大可能再回来找工会。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湛江市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徐闻县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湛江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湛江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湛江市总工会,不要再将求助的工人推给人社部门,工会应该主动走出去,到劳资纠纷的现场,培养工会人员组织工人、代表工人谈判的能力。

  4. 建议湛江市总工会,学习习近平2018年10月讲话中强调的“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在接到电话问询和监督时无须揣测动机,不要把监督视为咬住工会不放。

  5. 建议湛江市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望京街道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会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望京街道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绿地集团不属于望京街道管,而归东湖街道管辖。建议具体事项可以联系东湖街道,并且提供了东湖街道工会的电话。

望京街道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望京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绿地集团被欠薪的工人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找工会求助。

望京街道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强调绿地集团不归他们管。我们未能联系到其他的工会确认绿地集团归哪级工会管。

望京街道工会以行政命令为依托,对于劳资状况的了解不够,参与度不佳。对于疫情过后,望京企业在复工过程中如何保障工人的权益和监督防疫,望京街道工会的工作人员承认工会没有计划,主要是听行政命令。同时,工会工作人员建议,对于这类保障劳动关系的询问,应该直接找政府劳动科查询。

望京街道总工会看上去有明确的权职划分,但这种划分不是针对劳资关系的处理,工会的职权设置没有放在如何尽快了解一线工人状况、迅速介入劳资纠纷、解决劳资纠纷之上。面对工会如何监督企业复工后的防疫工作、如何确保一线工人如环卫工等人得到充分保障的查询,工作人员还多次表示,这类问题“超出了我们的职权范围”。

望京街道工会还以“只负责建会单位”为挡箭牌,不主动了解其属地的工人权益问题。针对环卫工在疫情期间缺乏口罩等防疫用品,望京街道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工会只是针对非公企业和有建立工会的单位,而环卫工人属于“国家的”、有“卫生系统单门的工会”,不归他们管。

不管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还是工会参与紧急防疫,望京街道工会似乎都以听领导的命令为行事准则。诚然,工会是在各级领导之下,但这不表示工会工作者只能完全被动地等待一个个行政命令。工会应该从被动等待到主动作为,以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为基础,建立常态的沟通机制,尽快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监督督促企业复产复工的防疫工作等。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望京街道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北京市朝阳区的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望京街道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罢工事件2019年12月22日,云南省瑞丽市,景成路桥公司拖欠工程款,民工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瑞丽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法律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瑞丽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和法律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瑞丽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建筑工人讨薪事件有所了解。组织建设部的工作人员推荐找维权保障部了解情况,也建议等疫情过去了再找工会。维权保障部部长表示,这些工人没有来找过工会帮忙,工人主要找人社局反应,目前人社局要求他们补充材料,还不知道最终的结果。

瑞丽市总工会的行政化和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瑞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讨薪前和讨薪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值得称赞的是,瑞丽市总工会没有固守公司建会的老方法,而是因应建筑行业细分为不同的工种,据此建立了行业联合会。

瑞丽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仍然把工会当作劳资关系之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工人利益的代表者。针对建筑行业的欠薪问题,总工会表示如果“职能部门需要的话”,工会才会去。工会能够做的也只是“协调”,而非代表工人的利益与雇主展开集体谈判。此外,针对建筑工人缺乏劳动合同,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这要由劳动部门来督促企业签订合同。如果督促签订劳动合同和解决劳动纠纷的责任都交给了劳动部门,那还需要工会做什么呢?

瑞丽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于工会职能的理解仍然是对上级领导负责,而非对工人负责。应省总工会和州总工会询问此事,瑞丽市总工会保障部曾经将政府和人社局的回复上报给了上级工会。工会对于人社局方面的最新情况有所了解,不过,工会自始自终没有去找这群工人了解情况。工会由此错过了借此事件深入工人、代表工人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的良机。

工会章程和规范成为了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工会没有想尽办法组织未能加入工会的工人入会。在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时,瑞丽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发现,本地的建筑工人很多都没有加入工会,也没有劳动合同。针对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人如何加入工会,瑞丽市总工会认为这不符合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不可能想办法招纳这些建筑工人入会,而“一定要按照章程的规定”,也就是要有劳动合同、要有工资收入。大量的建筑工人无法加入工会,工会按规定也不能为非会员提供服务。

在这次紧急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中,瑞丽市工会参与了疫情防控,不过主要是按上级的规定办事。工会工作人员被委派到所负责的社区做排查和跟踪汇报。在防疫工作中,工会没有发挥自己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角色,主要是听行政命令行事。工会依赖行政命令而非代表工人利益,结果是工会又错失了通过紧急情况来了解和接触工人的良机。工会也难以主动走出去,和基层工会与一线的工人一起,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进行督促和监察。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瑞丽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瑞丽市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瑞丽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瑞丽市建筑行业工会定期进入建筑工地,登记工人信息,组织工人入会,为在建筑行业实现真正的行业谈判打好会员基础。

  3. 建议瑞丽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在地优势,及时了解本地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并介入其中,充分利用每一起工人集体行动,重建工人对工会的信任,在具体行动中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三性”。

  4. 建议瑞丽市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图片来源:口罩广州

志愿团体口罩广州发布调查发现, 广州多区(包括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番禺区)受访环卫工人仅有30.77%口罩完全由用人单位派发,27.88%的环卫工人必须完全由自己购买口罩;近70%的环卫工人平均下来一天只有不到一个口罩;36%的工人确认单位派发的不是防疫标准的口罩,不少工友佩戴劳保棉纱口罩进行清洁作业。另有多地志愿团体组织了对一线环卫工人的调查走访,揭示了口罩、手套、消毒免洗洗手液等物资缺乏,环卫工人防护不足的问题。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荔湾区总工会 (办公室)

——越秀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荔湾区总工会和越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越秀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非公开信息自己不能负责回答,要由主管部门统一回应,建议联系市总工会、省总工会、区宣传部了解情况。或者可以到工会办公室去面谈。

越秀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荔湾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环卫工缺乏口罩的情况,认为环卫工人的主管单位是城管局,具体情况应向城管局了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强调,所谓环卫工防疫物资短缺的信息来源不一定真实,并要求按公文往来。

荔湾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越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荔湾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广州市缺乏口罩的环卫工人在疫情期间没有找工会求助。

环卫工人在疫情期间要持续值班而口罩供应不足,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广州市总工会网站上也有关于在疫情下慰问环卫工的新闻,口罩广州小组发布的信息完全是公开的。广州市多个工会对环卫工缺乏口罩的情况不了解、不相信,甚至以非公开信息为由拒绝回应外界对工会履责的监督。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广州市各工会的回应一方面反映出工会组织运作不公开不透明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在防疫中作用的理解进一步凸显了工会职责的模糊不清。换句话说,平时工会不作为或不知如何作为也许后果并不明显,但疫情当前,各地企业复工在即,工会如果继续不作为,企业复工后防疫措施的落实得不到有效监督,后果不堪设想。

疫情中,自发的民间组织已经走在了工会的前面。面对防疫的紧急情况,各地工会应该放下架子,担起责任,不再等待上级指示或仅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要急一线工人之所急,想防疫之所想,走到复工企业的生产现场,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如此,疫情的考验可以成为推进工会改革的最佳动力。

值得赞扬的是,口罩广州的报告发出,我们的电话打出去不久之后,工会开始有所作为。荔湾区所在的区城管局和街道加大了对于环卫工人防疫物资的供应,向工人发放口罩、手套、消毒水、慰问金等。荔湾区总工会也下拨了专项经费向环卫工人倾斜。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梁小玲表示,目前每名环卫工每天至少能领到一个口罩。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越秀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荔湾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广州市各行各业的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广州市总工会及地方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工会可以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3.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越秀区总工会和荔湾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工人事件2020年2月1日,北京市志愿团体揭示一线环卫工人的口罩等防护不足的问题。

微信公众号“时代前进”上转发了一个“北京口罩环卫工项目组”的调查报告。报告对北京市西城、房山、海淀、石景山、东城、朝阳等地的环卫工进行了调查,发现西城和房山做的不错,而海淀区、石景山、东城区和朝阳区的环卫工口罩不足。有些地方甚至得环卫工自己自备口罩,公司根本就不发。调查报告呼吁,大家向环卫工自发捐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洗手液等。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海淀区总工会(集体协商办公室)

——东城区总工会 (网络部、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海淀区总工会和东城区总工会。海淀区总工会集体协商部的工作人员,东城区总工会网络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海淀区总工会集体协商部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本地环卫工缺乏口罩的情况,建议找权益部门了解情况。同时表示自己不负责这一块,建议联系专业对口的部门,并会将建议转达给领导。

海淀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东城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不了解本地环卫工缺乏口罩的情况。网络部的工作人员建议找办公室了解情况,表示办公室才会有官方的渠道答复,而网络部没有对外答复的权力。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太清楚环卫工的具体情况,表示会向领导反映汇报。

东城区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海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东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北京市缺乏口罩的环卫工人在疫情期间没有找工会求助。

对于本地环卫工等易感人群缺乏防疫保障的状况,海淀区总工会集体协商部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也就没有抓住时机适时启动紧急情况下的集体协商。海淀区总工会集体协商部还不具备在紧急情况下尽快介入工人事件、避免工人权益缺乏保障、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的能力。

海淀区总工会集体协商部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集体协商当作一个静态的“任务”,而非动态的工会工作,工会的集体协商与工人需求是脱节的。当谈到工会常态的集体协商工作时,工作人员表示“整体的一套都已经做完了”。带着静态工作完成任务的心态,工作人员只会重复每年的要求向上级交差,而不会因应紧急的事态随时启动具体的集体协商。实际上,集体协商应该是劳资双方就实际情况而随时沟通和谈判的动态机制,而不是按部就班重复的静态形式。多年来,我国工会展开的集体协商每年大体都能完成指标任务,但工人根本不依赖这些集体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是因为集体协商早已沦为了形式化的走过场,既无法体现工人的需求,也没有多少工人的参与。

东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要求联系官方渠道、并表示按照工作纪律需要请示。东城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因此回避了外界对工会履责的部分问询。带着这种敏感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不管是海淀区总工会还是东城区总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身份认同都是一线员工,只能执行领导命令,工作中没有多少发挥主动性的空间。显然,凡事都要问领导,找领导请示,已经是多年来的体制惯习。这妨碍了工会工作者全心全意地代表职工的利益,向一线的工人负责。两地工会工作人员了解状况之后,都赞同工会可以从环卫工等易感人群入手,调查和了解本地工人的防疫状况,并以工会的身份来帮助工人。但是,他们仍然囿于“凡事等领导”的枷锁,只能向领导反馈、等领导下令,而不能以自己的工会工作者身份说干就干,探索出紧急情况下工会保障工人权益的新路径。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北京市各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不大可能再回来找工会。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海淀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东城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北京市各行各业的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北京市总工会及地方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工会可以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3.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东城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工人事件:2020年2月1日,一群职业学院学生于深圳某工厂被要求疫情期间签署“自愿复工”声明开工,否则开除。

微信公众号“尖椒部落”原创首发的报道指出: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各地政府通知“延迟复工”的当下,一些过年期间滞留在工厂的工人和学生工却要面临“自愿加班”和拖欠工资。来自重庆一家职业学院的五百名学生,被学校安排,自2019年9月起到广东省惠州市、东莞市和福建省厦门市三个地方实习。一群学生在2019年11月16日转入深圳的一家工厂,11月19日入职。过年时,学生工需要留守,放假四天。因疫情严重,政府部门发表声明说2月9日24时之前不得开工,但是工厂于2月1日八点半和上午十点在停车场聚集了所有留守正式工和学生工,共四五百人左右,强制性签署复工协议。强制工友签署的声明是:“如公司生产需要,本人自愿加班”,有部分学生工没签,厂方打电话威胁说要把他们赶出宿舍,并辱骂老师。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值班室)

——广东省总工会(职工热线12351)

地方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深圳市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深圳市总工会的值班室和广东省总工会职工热线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深圳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均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疫情期间工人被强迫复工的事情,并且均表示自己只是值班,不清楚如何处理这类事情。工作人员翟先生建议找职工热线反映情况,因为他们也只能汇总到职工热线那边去处理。工作人员李先生则建议,应该逐级上报,从最基层的工会反映情况。

深圳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广东省总工会职工热线的工作人员也不了解情况工人被强迫复工的事情,并建议找深圳市总工会反映情况,认为当地的情况要由当地的工会去介入。

广东省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深圳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广东省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强迫要求签署“自愿复工”协议的学生工在发生劳资纠纷时没有找工会求助。

值得肯定的是,深圳市总工会值班室的翟姓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之后,找到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上报情况。

深圳市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设立了接听工人投诉的值班室和热线电话,并会对工人反映的个案做登记和了解。不过,接听工人求助的热线似乎变成了职业化的登记平台,平台只负责记录和反映这些求助个案,而不是找工会负责的部门直接介入劳资纠纷的现场。深圳市总工会虽然设置了值班室,但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如何处理劳资纠纷。如果工人有问题找工会咨询,还得去找其他的负责部门。广东省总工会的职工热线虽然接收工人投诉,但也是将工人转介到属地工会。热线电话只是记录情况,并不介入解决劳资问题;热线如何转介到属地工会,属地工会是否解决和如何劳资纠纷,这些情况并不透明。

工会层级系统原意是通过各个级别的工会广泛地联系劳动者、代表广大的工人群体。但在现实中,逐级体系使得各级工会可以将正在发生的工人事件层层转移,推卸本级不作为的责任。疫情时期被强制要求复工的学生工没有找到工会求助,而是向新媒体反映情况,这种现象反映了基层工会可能有失职之处,令到工人在有需要的时候没有想到工会,也没有找工会介入劳资纠纷的现场解决问题。而当劳资纠纷的个案被反映到深圳市总工会之后,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任何事情都找市总这边,而是建议“逐级的,往区里报,区里往市里报”。也就是说,本该贴近工人的基层工会失效时,市总工会仍然固守逐级上报的体系,置紧急情况下的劳资纠纷于不顾。工会的层级体系不解决问题,反而成为了问题的来源。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深圳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深圳市的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深圳市总工会,及时了解本地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并介入其中,充分利用每一起工人集体行动,重建工人对工会的信任,在具体行动中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三性”。

  3. 建议深圳市总工会在紧急疫情期间,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工人事件2020年2月4日,山东济南银座商城燕山店发生员工传染

媒体报道,山东济南银座商城燕山店发现多起关联病例,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要求测量体温,一病例发病后竟然连续12天带病上班未被发现,每天违规召开晨会,造成人员密集,通风和隔离措施不到位,还存在不配合提供密切接触者名单等问题。最终连同3名员工在内共8人被传染。银座商城燕山店闭店,门店员工及家属大多被隔离观察。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济南历下区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

地方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历下区总工会,办公室和组宣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历下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银座商场员工传染事件,认为商场属于姚家街道管辖范围,建议找街道工会查询。同时提供了组宣部的电话。

历下区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银座商场员工传染事件,但质疑信息属于误传。组宣部表示,这个事件并非在企业复工后发生,而是早前就已经发生了。同时提出,银座商城归市总工会管,或者是省商务厅系统工会,而不属于历下区总工会管辖范围。组宣部建议联系省商务厅或者银座集团了解情况。

历下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历下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银座商城发生感染的商场工人没有找工会求助。

属地管理原则原本应便利各级工会就近接触和了解工人事件,尽快介入解决工人的劳动保障问题或劳资纠纷状况,在现实中却被演绎成了工会之间互相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发生疫情感染的银座商场,其地理位置位于历下区总工会所在的地理范围。但历下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有的认为,商场归街道工会管辖,有的认为,商场归市总工会管辖,或者是属于省商务部系统管辖。总之,这件事就是归不到历下区总工会管。尽管商场员工都在历下区总工会属地范围、这些员工平时生活和工作接触的都是本地人士,但历下区总工会却囿于“属地管理”的界限,不会主动去了解本地工人的权益状况。

历下区总工会对于工会的身份定位不清,把工会当中劳资关系之外的第三方,而非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当听到本地企业发生群体感染事件之后,历下区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作人员首先是质疑信息的可靠性,而非主动走出去调查是否存在工人于工作场所权益受损的情况。其次,尽管本地发生了复工后的疫情传染现象,历下区总工会仍然未能行动起来,制定出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来督促监督工作场所防疫的工作计划。我们试图探讨工会就督促防疫的工作计划时,办公室和组宣部的工作人员都只知道工会有“活动拨款,下达通知”,但具体落实的情况一概说不清楚。

同样的,历下区总工会参与防疫工作也是完全服从政府部署,工会不会主动作为。历下区总工会组宣部工作人员认为,工会参与防疫就是依靠地方政府,听“防疫指挥部精心部署”,工会接着从工会职能方面进行部署。历下区总工会完全依赖行政命令,而非从代表工人的利益出发,结果是工会又错失了通过紧急情况来了解和接触工人的良机。工会也难以主动走出去,和基层工会与一线的工人一起,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疫工作进行督促和监察。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历下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不大可能再回来找工会。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历下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济南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历下区总工会,重新树立工会作为工人组织代表的身份认同。工会是工人利益的代表,不应该等着政府的指示才有所动作。工会工作人员应该调主动走出去,掌握常态状况和紧急情况下的工人权益状况,通过代表工人的利益与企业雇主方进行集体协商,重建工人对工会的信任,在具体行动中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三性”。

  3. 建议历下区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转变成主动走到工人中间。工会可以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工人事件2020年2月10日,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复工后发生聚集性感染疫情。

媒体报道,2月10日,巴南区攀钢重庆钛业公司“由于复工后未严格按照市疫情管控要求进行管理,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事件,该公司2例确诊,1例无症状阳性感染者,造成131人密切接触”。对此,大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士称确有其事。据该人士介绍,目前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已经整个封锁隔离,其所在的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正加强企业排查。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巴南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巴南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巴南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攀钢重庆钛业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该公司地理位置属于巴南区,但攀钢企业的工会组织关系并不在巴南这边。工作人员建议找防控指挥部了解情况。同时表示可以将来电者的建议转告给领导。

巴南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巴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攀钢复工而聚集感染的企业工人没有找工会求助。

巴南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仍然把工会当作行政体系的附庸,而不是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工作人员称,在紧急疫情时期,工会要配合体制的运行机制,只能听从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工会人员表示,在“党的统一指挥和行政强制措施之下”,工会没有什么创新的空间,工会能做的最好就是“不给政府添乱”。如果说,政府可以做到全知全能、为一切可能的变化做好预案和安排,那么听从政府绝对领导当然没问题。可是,此次新冠病毒之所以未能提早预警引起国民重视,之所以在年前必须用突然封城的大手笔来遏制疫情扩散,其实提醒着我们,行政体系并非全知全能,精心设计的预报体系也会在紧急情况下失效。疫情时期,当依靠行政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时,群众组织和自发抗疫的志愿者们迅速介入并发挥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船小好掉头,可以“见风使舵”地针对各个突发情况做出紧急应变,并成为其他人可效仿的榜样。工会作为工人的组织,本也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而不是事事等待行政命令安排。

在企业复工发生聚集性感染之后,巴南区总工会对于工作场所如何防疫仍然没有工会方面的工作计划。再一次,工会把自己当作了劳资关系以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利益的代表者。巴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复工企业不能瞒报疫情,复工时也会通过审核批准。可是,巴南区发生的企业聚集性感染事件,正提醒着复工企业的防疫工作也有疏漏的可能。企业的行政方也如同政府行政一样,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时,工会组织的群众力量就显得至关重要。工会是工人利益的代表,不应该等着政府的指示才有所动作。巴南区总工会应该主动走出去,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了解和参与防疫工作。而基层工会作为一线工人的代表,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工人群众力量,督促和监督工作场所的防疫工作,并由工会出面代表和维护疫情时期工人的合法权益。

当问到基层工会是否可以发挥最前沿的作用,就一线工人的防疫状况及时通报和反馈时,巴南区总工会习惯性认为,这些工作应该依靠行政,只有行政才有“强有力的措施”。工会多年来在行政体系的“大树底下好乘凉”,但对于如何依靠一线工人和发挥会员的作用,却很少有思考和行动。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巴南区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不大可能再回来找工会。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巴南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重庆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巴南区总工会,重新树立工会作为工人组织代表的身份认同。工会不是行政方的附庸,也不是只听领导办事的政府机构。工会工作人员应该调动主观能动性,掌握常态状况和紧急情况下的工人权益状况,通过代表工人的利益与企业雇主方进行集体协商, 重建工人对工会的信任,在具体行动中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三性”。

  3. 建议巴南区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被动参与地方政府统领的疫情防控,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工人事件2020年3月2日,陕西安康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抗议医院补贴不公平。

陕西安康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在网上贴出一份防疫加班补贴表,显示院长和两名副院长,每人分别拿到41天防疫补助,每天300元,共12300元。而在医院防疫一线连续工作“快累瘫了”的护师只拿到19天防疫补助,每天200元,一共拿到3800元,院长拿到的补贴是护师的三倍。发帖人称,医院领导拿的补助比支援湖北一线的医护都多。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汉滨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工人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汉滨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汉滨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指出该医院属于市总工会管辖范围。不过,区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区工会就一线医护人员的慰问补贴也做出了工作安排。工会工作人员坦承工作中仍然有诸多不足之处,很欢迎外界致电交流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汉滨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汉滨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对工人的阶级感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安康市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没有就补贴不公找工会求助。

值得赞扬的是,在了解到市中心医院发生的补贴不公状况之后,汉滨区政府劳动监察和区工会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与制度,工会也会遵守执行。从工会网站也可以看到,汉滨区总工会的确采取了不少行动。同时,汉滨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虚心听取外界对于工会工作的建议,对于可行性的工作办法愿意聆听和探讨,这样的工会工作者令人耳目一新。

汉滨区总工会仍然未能成为工人的利益代表者,与雇主进行集体协商谈判。汉滨区总工会有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对医院行政方提出了要求,但还没有很好地代表职工利益与医院行政方协商,提前预防补贴不公的情况发生。汉滨区总工会属地虽然暂时未发生医护人员分配不公现象,但区工会工作人员赞同,目前工会应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侵权事件发生了、工人权益被侵害了,才去找企业方谈判。

汉滨区总工会参与防疫工作时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和一线工人的作用。区总工会对于一线医护人员和环卫工等易感人群发出了号召文件,但还没有深入了解工人的需求,文件也缺乏可操作的实施及监督方案。汉滨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提到,区总工会目前有走访职工和家属,发放慰问金,媒体做宣传。不过,这类号召文件仍然多少停留在纸面上。区工会的工作人员赞同,总工会应该要拿出具体可落实的细节和行动的方法,也要有问责的方案和跟进的步骤,令工会参与的防疫成为可以运行和监督的机制,并面向所有工人负责。

汉滨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赵女士的工作作风在整个总工会系统都属于难能可贵。赵女士对于工会参与防疫的多项工作有过思考,在与外界的交流中能够坦承工会工作存在不足之处。针对有利于职工群众的建议,赵女士很愿意马上着手去试试。对于医护分配应该协商之后公开补贴标准的建议,赵女士表示赞同,并会在汇报领导之后马上行动,“明天我们就能深入到各个的医院和企业去。”赵女士还诚挚地表示,交流中产生的一些想法“都是我思考的方向,只不过行动还没有到位。”如果工会改革当中可以多涌现一些赵女士这样的工会工作者,如果领导干部能够把权力下放到赵女士这样的工作者,让最贴近工人群体的工会工作者尽可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相信地方总工会一定可以探索到很多新的方法和新的思路,工会改革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其实,只要各级工会领导们换个思维方式,从被动思维改为主动思维,并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一定能想出很多办法。工会不但在紧急的防疫工作中,更在复工后和平时的劳资关系中都大有可为。我们期待看到,汉滨区总工会走进工人群体,代表工人的利益,与企业雇主展开谈判,解决可能存在的劳资纠纷问题。

紧急情况下,工会的参与

汉滨区总工会如何参与新冠病毒防疫: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汉滨区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汉滨区总工会,在紧急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从停留在书面的号召宣传,转变到主动走到工人中间,依靠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劳动权利。在防疫期间,工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展开协商,就劳资问题、防疫保障等受疫情影响的工作问题,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工人行动 2020年3月17日,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者爆料,在经过了14天隔离期后,目前仍有三百多名工人被隔离在武汉不得离开,工人们既无法开工,也不再获发隔离补助。中建三局派了保安员看守他们,但工人们不时和保安员发生冲突。截止到4月11日,爆料工人表示,自己已被强制送出湖北省,至今仍然没有拿到说好的工钱。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基层部、宣教部、值班室)

——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及江夏区总工会,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基层部、宣教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及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的工作人员有听说过雷神山建筑工人劳资纠纷事件,但建议我们联系宣教部或社联部,因为这两个部门才关注“舆情”。基层部的工作人员对于外界的询问不作回复,要求通过“正规渠道”来采访。宣教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大小事宜必须先联系值班室,由值班室转交市工会处理。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否认雷神山建筑工人纠纷一事,表示“我们得到的消息不是这样的,网上的消息不可靠”,工会认为没有问题,所以工会不用出面解决。

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此事,也不清楚建筑工人是否加入了工会,这些事“没人通知”工会。工作人员还表示,工会工作人员都下沉到了社区,目前工会只有他一个人在值班。

武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江夏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江夏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雷神山医院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武汉市总工会将组织工人入会当作是向上级交差的任务,一线的工人会员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报上来的数字,与工会工作实际关系不大。当被询问到这批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有没有加入武汉市总工会时,工会各个部门都表示不清楚。基层部的工作人员指出,雷神山医院由中建三局建设,而中建三局的工会关系在湖北省总工会,不归武汉市工会管。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武汉市总工会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它有一个属地管理的原则,你要问当地。我们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呢?可能它报上来了一个数字,或者是名称怎么样,我们掌握了。但是你要具体问他加入了工会没有,你要问它上级的工会组织,它是层级组织的……你要是问全国总工会,某一个省某一个市某一个地区的某一个人,你问他加入工会组织了没有,全国有几亿工会组织的会员,它哪知道哪一个人加入工会了没有呢?”

武汉市总工会对于工人需求和工人抗议缺乏主动了解、主动行动、主动参与,工会仍然欠缺解决劳资纠纷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补贴和回乡的诉求也没有工会代表工人介入处理,这反映武汉市工会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没有将触角伸进建筑工地、代表工人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就保障工人权益和安全生产进行集体谈判,而在出现拖欠津贴补贴之后,工会也没能及时到场、进入工地代表工人与雇主展开紧急谈判、争取解决劳资纠纷。不过,在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看来,在建设医院的紧要关头,建筑工人还要谈合同这件事很好笑,“你想一下啊,大年三十的晚上,你要跟人家,坐下来,面对面的签合同。人家要在七天内建一个医院,你要签合同?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啊,很到位啊!”工会干部虽然从事集体协商、事后维权的常规事务,但这些任务只是为了向上级交差,远远未能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

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际,武汉市总工会及江夏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大都在社区下沉,其工作职能与工会无关。虽然抗疫期间防疫工作是很重要,但武汉市总工会仍然应该将工会的主业——组织工人、代表工人、维护工人的权益当作日常工作的重点。武汉市总工会宣教部工作人员直言,“工会上班的全部在社区。上班,我们在上班。80%的在社区上班。”同样的,江夏区总工会的30名工会工作人员当中,29人正在社区下沉。工会工作也可以学习下沉,但工会的下沉不只是到社区、街道等防疫一线去下沉、守住卡点登记人员车辆,工会的下沉更应该是去工作场所,监督工作场所的防疫防护,保障一线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合理的工资待遇。在特殊时期,工会仍然大有可为,哪里有工人的需要,工会人员就下沉到哪里去。

就此,我们建议武汉市工会是否可以考虑抽出一半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回来,让他们到企业现场去,调动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监督企业落实防疫防护,防止传染再爆发。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及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工会同意可以将意见反映给上级领导。不过,江夏区总工会值班人员也很坦诚,“第一起码要服从组织、起码要听从安排啊”。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武汉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武汉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一主业。

  4.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基层部的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工人行动 2020年3月19日,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发热病人隔离点的保安员投诉指出,保安员上岗的补助只有250元一天,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1000元一天。街道政府表示政府已全额支付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将组织劳务公司和工人进行协商。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不清楚发生在本地隔离点的保安员被克扣劳务费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称,网上的信息无法求证,自己就是一个值班的人员,不了解任何情况。建议我们如果有人在网上投诉,就到网上去问谁受理了这个投诉。

武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保安员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对武汉市总工会的观察与印象部分,参见第1/6个案例:湖北雷神山建筑工人疫情期间抗议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武汉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2.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一主业。

罢工事件 2020年3月10日,广西柳州,上千名出租车司机停运,抗议公司三四月份的承包费指标,要求出租车公司退车或者减免几个月的承包费。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社会联络部、权益部、基层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社会联络部、权益部、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部都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上千名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但他们均表示此事由社会联络部负责具体业务,其他部门不清楚最后的具体结果。职工服务中心表示没有接到工人来访的信息,基层工作部也没有收到这样的调解要求。

社会联络部的李部长却一口否认柳州有此事发生,表示柳州市“很平静,很正常”,认为外界询问出租车司机的抗议事件属于“传播谣言”。

柳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柳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感受到了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体现了一定的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赞扬的是,柳州市总工会很早就去了各级企业和区县工会做调研,他们发现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初期,基层工会面对的最大困难是缺乏口罩,之后通过五菱汽车集团调动生产线生产口罩,缓解了口罩紧张的问题。另一方面,柳州市总工会对于出租车行业组建企业工会已有一些良好的经验。据基层工作部部长介绍,柳州市目前有好几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成立了工会,这些公司里的出租车司机们会就一些诉求如与网约车司机的竞争关系、跟政府协调等事宜来找工会求助,寻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

柳州市总工会没有将网约车司机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这次停运的司机多数来自OK出行出租车公司,这家公司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工会了解到这是一家网约车公司,而“公司注册不在柳州”。工会针对百人以上企业的建会行动并没有囊括这家公司。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网约出租车司机个人入会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当我们建议能否把网约车司机这块硬骨头也啃下来,把网约车司机们组织加入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很诚恳地感谢了这个提醒。张部长主动提出会去调查网约车司机抗议事件,并争取组织他们加入工会,“我们近期就首先对你说的OK公司这个事件先了解一下,看看有没有这件事。第二就是对OK这个出租车公司的性质以及在柳州的组织行为我们了解,然后尽可能地给他们建会。这是现在我们部门的工作要点。”

同样,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方面,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给出了积极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目前柳州市总工会防止疫情复发的方案,仍然是“政府行为”为主。我们建议工会可以从落实的角度来代表职工,通过发动基层工会、会员们监督方面的主观能动,一起监督出租车公司的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司机和乘客不被感染。组织部张部长承认工会目前在“公共安全卫生这一块的监督,说实在的,我们还没有想到这么细”,同时主动提出,工会可以建立几级联动机制,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就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

值得留意的是,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李部长一口否认柳州市发生过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行动,并提出就算有现场视频也可以是做假、表演。当工会没有调查就否定工人行动事件的发生,我们不想揣测背后的动机,但必须指出,掩耳盗铃的反应只能将工人推得越来越远,也令工会离劳资关系和劳资纠纷现场越来越远。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柳州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很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柳州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进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4.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的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5.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从工会的本职和工人的利益出发,不应该再对发生过的劳资纠纷一口否定。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罢工事件 2020年3月30日,河北任丘,上百名出租车司机聚集市政府门口,要求出租车公司减免和降低租金,对于无法续租的车辆予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任丘市总工会(办公室、经济保障部、法工部)

——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法工部、宣教部、组织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任丘市总工会和沧州市总工会,任丘市总工会办公室和经济保障部的工作人员,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宣教部和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任丘市总工会办公室和经济保障部的工作人员都不清楚发生在本地的上百名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任丘市总工会虽然有不同的部门,但办公室和法工部都是同一批人负责接听电话,什么事情都不清楚,也不了解出租车行业的集体争议应该找谁处理,要求等主任回来再回复。

沧州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听说过任丘市出租车司机抗议事件。沧州市总工会组织部认为,疫情影响的工人维权应该找维权部解决,不过这首先应该归到各属地工会去负责。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则建议找政府信访,因为“工会没有什么发言权”。

任丘市总工会和沧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任丘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从沧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赞扬的是,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表示,如果政府邀请工会出面解决此事,工会可以去参与协商。同样,如果出租车司机提出份子钱减免的诉求,工会愿意出面去跟公司协商。另一方面,沧州市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事件相关情况,如果任丘出租车公司没有组建工会,沧州市工会组织部可以从上级工会的角色指导督促他们成立工会。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入会的建议,任丘市总工会和沧州市总工会没有给出积极的反馈,工会还没有体现出行动的意愿与行动的能力。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表示,在任丘市没有一家出租车公司成立了工会,“这种行业性比较强的建工会的很少”。如果工人想加入工会,仍然需要通过公司主动建会。任丘上一级的沧州市工会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了解沧州市有没有出租车公司工会或是出租车行业工会,也不了解任丘出租车司机工会的组建情况。她认为,出租车建工会应该“属于交通部门”,或是要找区工会及属地工会了解,“按照出租车公司它的属地,它有没有建立工会”。

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方面,沧州市总工会对我们的建议给出了积极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我们建议,工会应该针对如出租车行业这样经营困难并爆发劳资纠纷的行业,向政府建议要求行业援助政策。沧州市总工会宣教部表示赞同,行业纾困政策不一定要由工会出钱,而是工会可以出力,沧州市工会多个部门也提出可以去了解出租车行业的状况,向领导反映,看看复工复产工会能有什么措施。我们期待见到沧州市工会能够采取更多直接有效的行动,帮助受到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任丘市总工会和沧州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很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沧州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沧州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进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沧州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罢工事件 2020年4月7日,河北廊坊,上百名出租车司机到廊坊市信访局上访,抗议瑞通出租车公司催缴租金和恢复正常租金,要求减免租金直到疫情结束或收入达到疫情之前。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办公室、基层工作部)

——河北廊坊开发区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廊坊市总工会和廊坊开发区工会,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办公室和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及廊坊开发区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廊坊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组织部建议联系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机构改革之后办公室已经不管信访案件,建议联系分管信访工作的经审法律部了解情况。基层工作部表示没有收到出租车行业方面的问题,不确定此事是否真实存在,表示需要核实清楚情况。

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听说过此事。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

廊坊市总工会和廊坊开发区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廊坊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廊坊开发区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当提起出租车司机就份子钱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事件,组织部工作人员认为,这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他认为司机们如果来找工会,工会也无法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上信访局,因为“信访局是中间人,工会也是中间人”。

廊坊市总工会及廊坊开发区工会目前还没有能力将出租车司机们都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虽然出租车行业有工会也有行业工联会,但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工作人员指出,“工会联合会不一定是整个的全市的,可能就是覆盖廊坊市的几家出租车公司”。而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也承认,此次集体行动的出租车司机们所在的瑞通公司并没有成立工会。这家公司已经在属地成立了十年,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工会认为,如果想要成立工会,需要“企业来建会、以公司的名义来做”。

廊坊市目前成立的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仍然是公司建会,而非组织出租车司机们个人入会,并非真正的行业工会。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承认,目前工联会的覆盖率不大,且仍以公司建会为主,呈现为公司工会的组合叠加,而非司机个人可自由入会的工人组织。因而该行业工联会在当地缺乏行业代表性,更多的出租车司机仍然被工会拒之门外。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加入工会的建议,廊坊市经济开发区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工会体现出了行动的意愿。工作人员一直以来苦恼于企业不愿意建会,而工会的人力资源不足以及时追踪每一个企业建会。CLB据此建议,就着出租车行业已经爆发了的集体行动,可以由工会工作人员先去启动建会,在出租车司机当中寻找发展一些工会积极分子,由司机来推动组建,这样建会的自愿原则可以从企业自愿到职工自愿、职工推动。对此,廊坊市开发区工会表示认同,可以转变思维,依赖职工督促企业成立工会,而非等着企业愿意接纳工会的时候才能上门做工作督促建会。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廊坊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廊坊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廊坊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进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廊坊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罢工事件 2020年4月11日,陕西省西安市,上百名出租司机抗议,因新冠肺炎疫情要求星海公司退车。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西安市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西安市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和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分别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西安市总工会各部门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星海出租车公司司机集体要求退车事件。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建议联系保障部了解情况;保障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司机们也没有来找过工会;另一名工作人员强调此事是“莫须有”,认为西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工会不可能参与。

西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西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西安市总工会保障部工作人员一口否认此事发生的可能性,一再强调“我们全西安市没出现这个事情”。但我们经搜索确认,星海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行动不仅有现场视频,星海公司也回复了要求退车的司机们。最后,司机们的集体行动还引发了西安出租车管理处、出租车协会、公交分局等部门来人现场协调。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当面对劳资利益冲突时,工会需要代表工人谈判和争取合理的分配。在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之下,几个月来出租车司机生意急跌,出租车司机急需工会代表,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公司营运、分担防疫和复工费用等相关事宜展开谈判协商。不过,西安市总工会却否认了工会介入谈判的可能性。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认为,减免份子钱与否是由政府和主管部门单方面出台政策,这是“政策问题”,而非“工会要介入的职能范围之内”。

西安市总工会同样否定了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可能性,强调西安市“生产生活都非常正常,没有协商的必要”。工会工作者把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不正常划上了等号,显然是对劳资谈判的极大误解。要知道,企业平时定期开展劳资双方集体谈判、达成集体协议并不是一件丢脸、不正常的事情,劳资谈判并不意味着劳资关系不和谐,或者劳资关系出现了大问题。反而,常态化的集体谈判有助于预防企业内的劳资纠纷愈演愈烈,缓和企业内紧张的劳资关系,令员工和雇主可以在谈判桌上和平地就利益问题达成妥协。长远而言,集体谈判的制度化才是解决企业劳资纠纷、促进劳资分配公平、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的长久之道。

西安市总工会同时强调,本市新建企业入会率都已经达到了100%,认为司机们“应该都有”加入工会。我们希望工人们都加入工会,认同并授权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工会可以与企业雇主就工人的诉求一一谈判。但这些出租车司机并没有来找工会求助、工会上下都否认了罢工事件的发生、工会更没有采取行动介入此事,即便入会率达到了百分百,西安市总工会在工人心目当中的地位也令人忧虑。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西安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西安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西安市总工会保障部从工会的本职和工人的利益出发,不应该再对发生过的劳资纠纷一口否定。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3. 建议西安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安全事故: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启动“大干100天”活动,导致工期明显缩短。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拆除模板时平桥整体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江西宜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办公室、建筑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宜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办公室和建筑工作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宜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但部长自己是调岗新来的,对于几年前的安全事故不太清楚。不过,部长认同工会对于安全生产有监督权,企业工会应该发挥更多作用。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表示工会没有参与这起几年前的事故调查,因为“工作范围、职责范围里面没有这一项”。建筑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是由全国总工会的权益保障部负责。

宜春市总工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宜春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丰城“11·24”这起造成重大伤亡、引发国务院调查的安全生产事故,宜春市总工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均没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值得赞扬的是,宜春市总工会虽然没有想过相关工会和工会人员如未对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也应该被追责,但认同工会工作可以考虑这个方面,并表示会和领导探讨。

《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对于工会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规定明确,工会应当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但实际上地方工会却以属地关系为缘由,不去履行监督责任。宜春市总工会同意工会对于安全生产有监督权,企业工会有权提出来且有权阻止违规生产,如果企业不纠正还可以向上级反映。不过,宜春市总工会指出,国企产业工会的工会组织关系不在地方,地方工会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也无法以属地化管理来指导企业工会,“如果工会组织不在这里面的话,我们怎么指导人家开展工作?他也不会听你的。”

从企业工会到地方工会的各级工会本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但他们均没有履责,也没有受到问责追究。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一方面要靠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另一方面,更要靠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两者缺一不可。但是,回看丰城“11·24”事故,从建设单位到总承包单位,再到分包施工单位、劳务作业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在层层分包中一步步被稀释淡化。既然各级工会没有依法履责,便应该依法追究没有尽到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工会责任。否则,我们无非是在等着下一次悲剧的发生,然后再把一伙人送进监狱,如此便难以通过制度性改善预防和阻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作为行业工会本该在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行业工会却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的落实主要在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并不清楚具体工作。也就是说,行业工会实际上也无法保证基层工会落实履责。建设工作部专门负责有关建筑业的工作,然而,此次事故调查只有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和江西当地参与。尽管海员建设工会强调工会一直重视建筑工人的职业安全,但主要做法是通过宣传检查、在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对于基层工会如何落实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海员建设工会表示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对于如何问责不履责的工会、问责监督安全生产不到位的工会工作人员,海员建设工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是我应该讨论的范围”。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宜春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宜春市总工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事故现场和工人中间进行调查,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3. 建议宜春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4. 建议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在各省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工会代表会员(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确保省内所有工地,雇主必须先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才能进入工地开工。

安全事故 2020年3月13日4时30分左右,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氟鑫矿业有限公司在开展清理巷道、疏通管路等开工前准备工作时,发生矿井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9人在井下作业,其中2人安全升井,7人被困井下。事发当天,2人被搜救出,无生命体征,仍有5人被困井下。截至3月19日22时47分,被困5名矿工全部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矿井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全部控制。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信阳市平桥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平桥区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矿井透水安全事故有所了解,强调区工会已经参与了事故调查,但具体情况要等官方调查组对外公布。工会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发生事故之后,区里的安委会会通知工会分管领导,但不会通知具体的工作人员。

平桥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赞扬的是,对于发生在本地的矿井透水造成7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平桥区总工会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有意愿代表和维护安全事故当中受到影响的职工权益,“能为职工争取一点利益最大化,能为他们争取一点利益就更好,维护职工的权益。”

平桥区总工会并不清楚该家矿业公司有没有成立工会,因为“负责组建的相关同事已经退休了”。工会同时承认非公企业建会难,这些年还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过,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赞同在本地建立矿工行业工会、建筑行业工会的建议,认同可以在企业建会之外、通过行业工会组织工人直接入会,并表示会将建议反馈给领导。

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体制问题决定了工会只能听领导的安排去协助事故调查、而不能发挥主力作用。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会没有行政部门的权力,只能听党和政府的安排,如果安委会、应急部门等安排工会去调查,工会才能去参与,而且工会对于事故的调查只能“起一个辅助协助的作用”,“工会毕竟力量还是太薄弱了”。看得出来,平桥区总工会认同工会应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但工会工作者仍然把工会当作准政府部门,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因而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工会没有以劳方利益的代表者身份出面,为受到事故影响的员工争取工伤权益,及时问责发生事故的企业,监督和改善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强调预防为主,但工会从事的仍然是宣传检查和安康杯竞赛、要求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应要求协助事故调查等常规工作。工会认为自己没有执法权和裁决力,因此只能预防事故和在事故发生后参与调查。实际上,这些常规做法一直无法阻止安全事故在中国各大行业的一次次悲剧重演。如果地方工会无法从企业工会、各级工会干部着手,落实工会依法监督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并依法追究没有尽到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每一级工会责任,那么工会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督依然是重复向上级交差的面子工程,实际上却无真正的履责和问责。

此外,平桥区总工会负责安全事故的领导没有理清工会的主业和副业。唯一参与事故调查的分管领导,却被安排去下乡,因为“脱贫攻坚马上检查,下乡驻村了”。结果,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和调查事故善后处理这一主业被忽视,而该区紧接着发生了一起又一起的安全生产意外事故。工会扶贫可能缓和了农村贫困,却加剧了安全生产事故意外。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平桥区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平桥区总工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事故现场和工人中间进行调查,并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3. 建议平桥区总工会停止由企业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成立区矿工工会联合会、建筑工工会联合会,动员所有的产业工人直接以个人身份加入产业工会。

  4. 建议平桥区党政负责人不要再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扶贫指标而强迫工会“不务正业”。这样,工会干部们便可以回到代表工人利益、监督安全生产的主业上来。    

安全事故2020年3月20日20时25分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双元路拓宽工程项目当晚收工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3名工人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生产部)

    ——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基层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生产部及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基层工作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建议联系生产部。生产部对发生在本地的3人死亡意外事故有所了解。生产部工作人员表示,工会有到现场参与事故调查。不过事故仍然在调查当中,具体结果要联系应急局。对于其他问询,工会表示不作对外答复,需要联系上级工会转达。

青岛市总工会对发生在本地的3人死亡意外事故也有了解。生产保护部工作人员表示,市政府就意外事故成立了调查组,工会有参与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初步结束,安抚工作完成,赔偿完毕。

城阳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青岛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城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青岛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赞扬的是,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程意外造成3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城阳区总工会和青岛市总工会均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城阳区总工会对于工会如何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答复并不清晰。区工会生产部承认工会参与了本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但指事故还在处理阶段,并要求我们联系应急局了解具体情况。对于该企业是否存在工会的询问,城阳区总工会表示“工会不对外答复。”城阳区总工会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青岛市总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但对于工地安全生产监督的具体落实状况并不了解,事故发生后也没有对企业工会和相关工会人员追责。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提出,3人死亡属于较大事故,因而市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工会可以参加”。工会认为,事故已初步调查完毕,工人家属得到安抚,赔偿到位,“赔得比正常还要多呢”。但对于事故原因,工会却说不清楚,认为是各种原因造成。

 青岛市目前对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的尝试令人耳目一新,不过,组建工会和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基础职能之间仍然是脱节的,部门之间也互不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地工人有没有加入工会,青岛市总工会并不清楚该项目工地有没有成立工会,因为公司不在青岛注册,建筑工人也不是青岛人。生产部表示,自己只负责经济竞赛和搞调查,组建工会事务要去问基层工作部。基层工作部则介绍了青岛市正在尝试多种方式组织建筑工人工会——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街道社区工联会分别建立工会,同时提出项目工会不可行,按照属地建立工联会更可行。如果建筑工人从一个项目到另一个项目,只需要办理转会即可。我们希望,青岛市组织建筑工人入会不仅仅停留在新增多少工会、提升多少覆盖率的数字游戏,而是要进一步与集体谈判、监督生产结合起来,工会代表更多工人的利益。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青岛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青岛市总工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3. 建议青岛市总工会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工会代表会员(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确保省内所有工地,雇主必须先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才能进入工地开工。

  4.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城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安全事故2020年4月7日上午7时10分,位于平桥产业集聚区城东路上的鼎润科技项目工地,一名卢姓工人在拆除高楼外脚手架过程中,意外从17、8米高的操作台上掉落,经送医不治。据了解,该工人高空操作时,未系安全带,一失手,酿成人间悲剧。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平桥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信阳市平桥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平桥区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鼎润科技项目工地工人身亡事故有所了解。工会工作人员表示有听说此事,但自己不清楚情况,事故还在调查中。一般发生安全事故之后,区里的安委会会通知工会分管领导,但不会通知具体的工作人员。

平桥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赞扬的是,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地意外造成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平桥区总工会有参与事故调查。平桥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有意愿代表和维护安全事故当中受到影响的职工权益,“能为职工争取一点利益最大化,能为他们争取一点利益就更好,维护职工的权益。”同时,平桥区总工会赞同在本地建立建筑行业工会的建议,认同可以在企业建会之外、通过行业工会组织工人直接入会,并表示会将建议反馈给领导。

对平桥区总工会的其他观察与印象,参见第十一期第2/6个案例:河南信阳矿井透水事故7人死亡 。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平桥区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平桥区总工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3. 建议平桥区总工会停止由企业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成立区矿工工会联合会、建筑工工会联合会,动员所有的产业工人直接以个人身份加入产业工会。

  4. 建议平桥区总工会在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一主业的基础上,再去搞扶贫攻坚等其他的副业。

罢工事件: 2020年5月6日,湖北省大冶市,出租车司机抗议,因新冠肺炎冲击,要求公司退车、减租。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大冶市总工会(办公室、基层组织部、维权服务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大冶市总工会办公室、基层组织部、维权服务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大冶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发生在本地的出租车司机集体维权事件有所了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出,这些司机们没有来找工会,工会也不需要做什么。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通过正规的途径给工会发函。基层组织部建议联系维权服务中心了解情况,针对司机入会情况,基层组织部指出租车司机由交通局管,建议联系交通局了解组建工会情况。维权服务中心则多次强调,如要求采访要通过一个正规的程序,要经过相关单位报批。

大冶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大冶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大冶市总工会的工会工作者对工会身份认识不清,没有把工会当作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认为,出租车司机作为个人承包发生的纠纷与工会毫无关系。工作人员之所以知晓此事,是因为司机们抗议的地方就在工会附近。但因为司机们没有来找工会,工会也不会出面。工会对于出租车司机的维权事件事不关己,多次强调司机“他们没有找过来”,出租车管理局也“没有跟我们汇报”。带着这样的工作心态,大冶市总工会不仅难以组织出租车司机加入工会,就算司机们一时加入了工会,工会也难以为出租车司机提供服务、展开集体谈判、政策倡议,从而赢得司机们对工会的信任和认同。

大冶市总工会多个部门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感觉你要写负面报导”而挂断了电话;大冶市总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则表示,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了专班负责此事,工会参与其中,但却不肯透露任何具体情况,因为所有的采访都需要“走一个正规的程序”,得到上级批准。这种保密和敏感的工作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大冶市虽然早就成立了出租车企业工会和出租车行业工会,但总工会对于疫情影响下出租车行业生存问题、发生在眼前的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并无作为。在大冶市,组建工会和工会履责是脱节的,大冶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人不应该直接来地方总工会。也多次要求我们,应该联系交通局了解情况,认为交通局才负责出租车行业。显然,工会不仅是以等客上门的心态从事工会工作,而且就算工人主动上门,大冶市总工会也不一定愿意马上采取行动。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大冶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大冶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大冶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进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大冶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4.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大冶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工人事件 2020年5月17日, 江西省上饶市,滴滴司机抗议公司合规政策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上饶市总工会(办公室、财务部、权益保障部、组织部 )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上饶市总工会的办公室、财务部、权益保障部和组织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上饶市总工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均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办公室和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要先去了解情况再回复。财务部的工作人员不清楚具体情况。组织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记录情况向领导上报。

值得留意的是,通过114查询得到的工会保障部电话实际上是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在接听。上饶市总工会应该将其各部门准确的工作电话公开。

上饶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上饶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不过,在了解到司机集体抗议之后,上饶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和组织宣传部都表示,会将一线司机经营困难的情况向领导上报。

上饶市出租车司机们已经选出来了司机代表,要和公司谈判解决收入和管理问题,这是上饶市总工会介入组织和代表工人利益进行集体谈判的一次很好的机会。可惜的是,上饶市总工会完全不知晓此次行动,也错过了工会就此展开行动、组织工人的良机。

上饶市总工会坚持组建工会必须要通过企业建会而非职工自愿入会。但上饶市总工会过去既没有组建出租车公司工会,也没有出租车行业工会令出租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们可以加入。针对出租车司机缺乏工会组织的问题,上饶市总工会多年来仍然无作为。我们建议上饶市应该摒弃公司建会、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加入入会,组织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到时候会向领导汇报”。同时,我们也建议跟随货车司机行业工会的经验,尽快成立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行业工会,组织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承诺会将建议反馈转达给领导。

上饶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仍然凡事听领导,事事都要向领导反映。凡事都得问领导,已经成为了工会工作人员的潜意识。做下属的只能跟着领导走,绝不能走在领导前面,听起来合情理,但细思极恐。工会的各级领导,其实成为了工会改革的最大阻力。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上饶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上饶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上饶市总工会由总工会派组织员进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上饶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网约车司机关心的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安全事故 2020年5月14日下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大崇镇一在建桥梁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发生折断倒塌事故,有人员伤亡。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凉山州总工会(组织部、权益保障部、基层工作部)

——会东县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四川凉山州总工会的组织部、权益保障部、基层工作部,会东县总工会的办公室和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凉山州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不了解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建议我们联系权益保障部了解情况。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官方渠道没有这个事故的消息,工会没有参与。工作人员同时提出,由于三人以上的伤亡才归州工会管,该事故有可能只是县级工会在参与,并提供了会东县总工会的联系方式。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同样没有听说过此事,也不了解事故所在地的工人有没有加入工会。工会目前只有她一个人,其他负责组建工会的同事整个星期全都下乡扶贫去了。

会东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清楚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建议我们联系具体的经办人,也就是权益保障部,来了解情况。权益保障部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负责这一块的工作人员下乡去联系贫困村了,其他工会同事都不了解情况。

凉山州总工会和会东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凉山州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会东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在建工地塔吊倒塌意外事故,凉山州总工会和会东县总工会尚未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令人遗憾的是,扶贫成为了工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从凉山州总工会到会东县总工会,各级工会部门都有工会工作者们下乡扶贫。在四川省这样的地方,工会本身的人员配置就少,主要的干部还经常要下乡扶贫。凉山州工会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要完成脱贫任务重,工会工作者都得去帮扶村,一去数个星期,而留守工会的是刚调来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具体工会事务并不清楚。扶贫成为了地方工会的主要任务,这令工会无法从事组建工会、集体谈判、监督安全生产等主业工作,工会扶贫也许能缓和贫困问题,却加剧了工人权益被侵害、安全事故频繁爆发的问题,也令工会更加脱离工人群众。

工会不仅在事故发生之后无所作为,对于预防安全生产方面更存在严重失职,这主要源于工会对于自身的身份和职能存在错误认知。凉山州总工会虽然会因应急管理局的邀请,时不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但工会强调,调查处理也需要应政府要求才行,“调查事故是由应急局安排,需要我们参与的,我们就过去”,工会安于辅助角色,缺乏主动行动。凉山州总工会更进一步指出,“安全责任是企业是主责,我们工会只是宣传政策”。实际上,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一方面要靠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另一方面,更要靠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两者不可或缺。凉山州工会对此职能却认识不清。

凉山州总工会仍将自己定位于宣传角色,以宣传工作的方式监督安全生产,徒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工会改革已经快五年了,但地方总工会仍然没有改掉身份认同的误区,工会仍然抱着宣传工作者的身份不放,带着宣传的心态面对劳资利益冲突爆发、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和工人的组织者,应该淡出宣传角色,积极参与到组织工人入会、发起集体谈判、落实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这些工会职能中去。

属地管理似乎成了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凉山州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从调查安全事故、到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工会都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行事。发生安全事故之后,需要按照人员伤亡来划分权限等级,“分县、州、省三级调查”,只有三人以上伤亡事故才会到州工会一级。工人也不可以直接加入凉山州工会。凉山州总工会只是管辖下面的很多工会,“州总工会是行政主管部门嘛,我们只有机关工会”。属地管理原本是希望工人能够找到最近的工会组织,加入工会、由工会代表工人维护合法权益,但现实中,工会通过属地管理把工人推开在工会大门之外。工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也一并丧失。

此外,凉山州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外界的询问也有些敏感,在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时,工作人员虽然提供了一定的答复,但进一步的谈话之后就要求我们联系宣传部门,如果宣传部门同意才再回答问题,最后挂断了电话。这种敏感的工作心态对于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令工会工作人员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凉山州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凉山州政府,不要再安排扶贫工作给当地工会,务必令工会工作尽快回到组织工人加入入会、代表工人集体谈判、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等主业上来。

  3. 建议凉山州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4. 建议凉山州总工会,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5.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河源市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安全事故 2020年5月18日,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的一个在建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该项目名为“金达花园三期”,据了解是一个安置房住宅项目,建设单位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在下午一点多钟,当时工地现场一个塔吊突然倒塌,有工人受伤被送到了医院。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宣城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宣城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宣城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强调工会有参与事故调查。不过,工作人员强调,目前事故调查的原因还需要保密。
宣城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宣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宣城市这起造成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宣城市总工会表示工会有参与事故调查。不过调查结果仍未出来之前,工会不能讲是因为什么原因。

宣城市总工会在预防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失职,在事故发生之后依然无所作为。宣城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生产体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态度。带着这种工作态度,工会既不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也不会对企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培训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一方面要靠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另一方面,更要靠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两者不可或缺。然而,宣城市总工会却坦承工会完全没有开展任何安全生产培训。工会认为安全生产的责任全部都在企业,“他属于哪个企业,等于就是那个企业负责。”而监管则由住建部门来负责,“建筑工地他那儿有行业监管”。工会将原本属于份内事务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推开,结果是,工会和会员未能监督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工地安全事故始终频繁发生。

工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建会指标任务——如“八大群体入会”而宣传企业建会和工人入会,结果却令组织建会成为了形式工程,甚至阻止了真正有需求的工人加入工会。面对刚刚发生了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宣城市总工会既不清楚涉事企业是否有成立工会,也不清楚工地上的工人有无加入工会。但当我们提议工会正应该此时前去建筑工地组织工人加入工会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当前工会的建会工作是以发展八大群体入会为主,“入会,现在等于是八大群体,那个快递员啊什么的,现在主要发展那个”。结果,真正有需求又未能入会的建筑工人仍然被排斥在工会组织之外。

工会仍然沿用依靠企业建会的原则,发展工人会员变成了要企业申请建工会。宣城市总工会强调,“你跟下面的工人讲那个是没用的,你要老板同意建立工会那才可以的。你那个单位,如果老板不同意了,你要怎么建立工会呢?”工会本应是工人的组织,工会应该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益。但在地方工会操作当中,组织建会需要企业同意才能建会。这种做法本末倒置,绕过了工人,将工人推开,违背了组织工人加入工会的初心。而依靠企业同意才建立起来的工会,既没有工人的参与与支持,也不了解工人的需求,即便成立了工会,工会也跟工人无关。

遗憾的是,尽管我们一再建议,宣城市总工会应考虑工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工会应该尽快组织未能入会的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我们也就此向工会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建议,但宣城市经济保障部的工作人员不为所动,并以有其他工作要忙而结束了谈话。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宣城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安徽省总工会,应监督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对于未能履责、安全事故频发的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要进行追责。

  3. 建议安徽省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4. 建议安徽省总工会,应立即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工会代表会员(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确保省内所有工地,雇主必须先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才能进入工地开工。

安全事故2020年5月21日上午,湖南长沙梅溪湖一在建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发生折断倒塌事故。据网友称,该塔吊是在拆除爬架的过程中塔机标准节断裂发生倒塌事故,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长岳麓区总工会(窗口)

——长沙市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长沙市岳麓区总工会服务窗口,长沙市岳麓区总工会建筑行业工联会,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岳麓区总工会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人员提供了工会办公室的电话,建议我们找办公室了解情况,也提供了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的电话。

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在建项目归工会另一个部门管,建议可以向质安站查询。

岳麓区总工会和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的行政化和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体现了一定的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这起工地塔吊倒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岳麓区总工会服务窗口和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办公室都不了解情况,不清楚工会有没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工作人员小曹对工会的职能有非常深厚的理解,对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有真诚的同情与把握,工会日常也努力通过提供服务来为工人们解决基本问题。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从2011年开始就推动区内项目工地建立工会,受到工人日报的表彰,“项目工会像磁铁,有吸引力”;到2020年时,工作人员小曹指建会工作并不是虚的,区内项目工地都建立了工会,“基本上我们目前没有说碰到不愿意组建的,没有碰到过”,可以说做到了哪里有工地,哪里就有工会。此外,工作人员小曹很了解建筑工人常面临的问题,“一个是工资,然后一个是他们住宿的条件,一个是他们生产条件的一个安全性,然后一些职业病的防治,这都是最基本的东西。”而工会工作者也致力于解决这些基本的问题。

值得赞扬的是,建筑行业工联会对于安全生产方面也很重视。工作人员介绍,工会平时对安全生产会有一些统总的基本培训,而每一个工地都需要在上岗前对工人进行单独特别的安全培训。工会认为这样的安全培训是“三级教育,就是企业对项目,项目对班组,班组对民工”,而且“安全无小事,不能想着减少”。

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组建工会的方法仍然是建筑企业建会、工人自愿入会,同时也没有细分不同工种的行业工会。在岳麓区,建筑企业成立项目工会,首先需要企业申报,符合条件就可以成立工会小组;而当项目完结之后,工会也就可以撤销。虽然岳麓区工会多年来成功推动了项目工会的成立,并试图将经验推广到全国;但这一操作遗留的多个问题至今无法解决:第一,岳麓区成立项目工会也需要住建部门等行政部门的支持,“我们管理这些民工也好,管理项目也好,我们是依托于住建局的,因为他们是对项目有这个管理权,对企业有管理权”。然而,小曹也很清楚,如果其他地方的工会没有外力可以借用,工会很难单独成功发力;第二,跨区和跨省的建筑企业无法被区一级成立的工联会覆盖到,“我们管不到,所以我们就不能强制的要求他们设置项目工会。因为我们没有这个行政权的” 。第三,项目工会总会完结,届时建筑工人的会籍存续是个大问题。即便一部分工人转移到有工会的企业去了,“转移的这个方面的问题还在那里。我们还在那里寻求一种解决的方式。因为像有些这些会员籍,他不是说有一个什么全国联通的这样子”。这些年来,工会也一直无法解决省外/区外转移会籍的问题。虽然已经探索多年,但区与区之间、省与省之间仍然无法建立一套统一的系统,也就难以实现工人加入一次工会、会籍终身有效。

归根结底,这些问题主要出在所成立的项目工会是以企业单位建会为原则,而非工人个人入会为基础。项目是短暂的,而工人才是长久的。工人只有一次性会籍是不够的,工人愿意延续会籍甚至终身加入工会,方能令工会长存。当前,虽然建筑行业工联会力行多年的项目工会也能替工人提供服务、也保障了在项目工作的工人权益,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计。以项目工会为基本操作会导致,当项目完结、工人流动到其他企业或工地,原本的项目工会也就瓦解。工人不会带着会籍走,一部分的工会会员因此流失,而另一部分工会会员就算转移到了有工会的企业,不一定会办理转移会籍的手续。我们建议,行业工会可以转化思路,在项目工地组建工会之余,能够改为以工人为基础,组织工人个人入会,将会员的资格、会员的身份、会员的会籍给锁住。当工人带着流动的会籍,从一个工地流动到另一个工地,项目工会就不会仅仅是一次性的存在,只要工地工人有会籍,工地工会就能够自然而然地延续。

工会改革建议

建议岳麓区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建议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事故现场和工人中间进行调查,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建议岳麓区建筑行业工联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应由工会工作人员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以个人身份加入产业工会。探索一次入会、终身会籍,实现建会以工人为基础而非项目为单位。

安全事故 2020年5月21日下午,杭州富阳高桥附近一在建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塔机标准节断裂发生倒塌事故,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富阳区总工会(经济服务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富阳区总工会,经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富阳区总工会经济部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有一个事故调查群嘛,他如果出事的话,群里面都会发通知,让我们去调查的”。但这起事件目前并没有邀请工会参与调查。经济部部长也表示,富阳区很多事故工会都有参与调查,这一起还需要查询过后才能了解情况。

富阳区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富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在建工地塔吊倒塌意外事故,富阳区总工会尚未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富阳区总工会还没有意识到工会应该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会对于自身职能存在认知错误。富阳区总工会在预防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失职,在事故发生之后依然无所作为。富阳区总工会负责安全生产的经济部部长强调,虽然工会经济部会应当地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参与平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发生事故后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但工会只是应政府的要求参与,调查由应急局牵头,而工会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协调的,协助的”。

工会监督安全生产沦为了宣传工作,工会实际上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态度对待安全生产预防监督。富阳区工会自己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也就更加无法监督下级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从区工会到企业工会,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仅仅停留在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宣传,但这些活动依然由应急局牵头,联合三方“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和区总工会”来开展。工会自身与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脱离的结果是,各级工会既未能在事故发生前对工会会员进行足够的安全生产培训,也没有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工厂和事故发生地了解情况,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益。因此,当询问到富阳区就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过往经验时,工会经济部部长承认,“没有什么很好的经验”,而且工会仍然一直在“吸取大的经验教训”。

归根到底,富阳区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成为了政府执法部门全权负责的任务,而工会成功逃避了负起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工会干部也避免了被追究责任。工会经济部部长多次表示,工会“不是职能部门,所以就是协助一下”。实际上,富阳区总工会认为,安全生产在企业里有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在政府层面有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而工会“只不过是宣传、引导他们去做好这项工作”。最终,一切预防安全事故、调查安全事故、追究企业责任,都是由应急局牵头和负责处理。工会经济部部长还提到,区政府会对建筑行业进行年终考核,如果出了一起安全事故,就会从优变成负优,“年终考核你全部都废掉的,就是考核你不会排在前面了”。涉事单位也会受到惩罚,特别是企业内部“管安全的,法人代表他们都要撤职的,都要判刑的”。工会成功地把自己置身于安全生产事外,于是,从企业工会到地方总工会,没有一级工会会被问责,没有一个工会干部、工会主席会被追责。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富阳区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杭州市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应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多管齐下,预防和阻止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

  3. 建议杭州市总工会,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 2020年5月23日中午,广东省龙川县麻布岗镇一在建工地顶层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导致施工人员坠落的事故。经搜救人员全力搜救,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微伤正在医院治疗。目前,事故调查正在有序进行。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龙川县总工会(办公室)

——河源市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维权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河源市总工会办公室,龙川县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和维权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龙川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办公室不清楚工会有没有参与调查,并表示无法回答安全生产相关的制度问题。工作人员要求我们联系负责此事的分管领导——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但黄副主席的电话始终无法拨通。

河源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要求我们联系市委宣传部。河源市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维权部跟踪,建议联系维权部了解情况,并提供了维权部的联系电话。河源市总工会维权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是由他们部门负责,主任有参与调查,工会工作者没有被问责。

河源市总工会和龙川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河源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龙川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这起造成八死一伤、引发省住建厅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龙川县总工会办公室并没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值得赞扬的是,河源市总工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维权部门有参与调查此事。

龙川县总工会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存在失职,在事故发生之后依然无所作为。作为事故发生地所在的龙川县总工会,收到询问时第一想到的是这类事情应由政府负责。“这件事应该是麻布岗政府他们当前调查的事儿”。这反映地方工会逃避监督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全权交给地方政府。事实上,安全生产有企业、工会、政府、立法部门多项角色共同参与,而不仅仅是政府行政方单独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工会要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事故发生前,工会应该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之后,工会应该积极维护受影响的员工权益、调查事故发生原因、阻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尽管发生了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工会负责人没有一人被问责,企业工会、县市工会也都没有被上一级工会问责。根据河源市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这起因违法用地导致的模板支撑坍塌事故当中,有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2人属国土资源领域公职人员(含退休1人);2人属发生事故的麻布岗镇领导,另有1人属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但是,追究安全事故责任时,没有一个工会工作人员或者工会干部被追责。同时,因数天内连发四起安全事故,当地住建部门被广东省住建厅挂牌督办,为期3个月,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被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再一次,无论是企业工会还是县市级总工会,没有一个工会因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责不力而被追究,没有一个工会因此被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和整治安全生产工作。

河源市的建筑工人仍然被排斥在工会组织的保护之外,他们难以获得诸如安全生产培训、工伤意外保险、工会代表维权的多重保障。河源市总工会组宣部坦承,目前建筑工人入会仍然是个难题,特别是乡镇工会仍然薄弱。只有较大型、人员比较固定的建筑企业,才早早组建好了工会。而大量的农民工建筑工都没有加入工会。工人未能加入工会组织,后果是工会缺乏工人在工作场所对安全生产的实时监督,工人出意外之后,工会既不知情、也不能及时代表工人维权和预防事故再度发生。

河源市总工会办公室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不单独接受相关的采访”,要求联系宣传部门,最后挂断了电话。这种保密和敏感的工作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河源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龙川县总工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事故现场和工人中间进行调查,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3. 建议河源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应成立市建筑工会联合会,由总工会进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以个人身份加入产业工会。

  4. 建议河源市总工会,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5.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河源市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安全事故 2020年5月29日11时10分,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泗南江水电站发生疑似爆炸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据当地初步消息,泗南江水电站是在5月29日上午对大坝通风洞(电站泄洪道前端)开展清淤作业过程中发生疑似爆炸事故的。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云南普洱市总工会(服务中心、档案室、办公室、劳动经济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普洱市总工会,服务中心、档案室、办公室、劳动经济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普洱总工会办公室和劳动经济部的工作人员都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会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会副主席是调查组成员之一。不过事故调查的具体结果还要等省里报批后才能公布。

不过,普洱市总工会各部门的电话号码并不好找到。网上公开的电话是由服务中心接听,其后提供的办公室电话其实是档案室的工作人员接听,档案室提供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通过查询电话找到的办公室电话也多次无人接听。费了好一番功夫,最后我们才成功联系到办公室。此外,我们多次尝试联系墨江县总工会,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普洱市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普洱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赞扬的是,对于这起造成六死五伤的水电站安全事故,普洱市总工会派出了工会副主席,工会全程参与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会工作人员认同,工会应该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全国各省、市、区县、街道、工业区分别设立工会组织,一方面增加了工会内部的沟通障碍,另一方面各级工会更可以“属地管理”为由推脱责任。发生事故的水电站属于国企,存在工会,但普洱市总工会跟企业工会没有工作联系,对企业工会如何监督安全生产也并不了解。普洱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认为,该水电站属于墨江县总工会管;劳动经济部的工作人员则认为可能归省工会管,“国企,就基本上都是省管,我们地方上的很少”。

尽管发生了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工会负责人没有一人被问责,企业工会、县市工会也都没有被上一级工会问责。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事故发生后,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立即要求普洱市、墨江县全力开展救援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同时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加强指导,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依法追究责任。”然而,在追究安全事故责任时,没有一个工会工作人员、工会干部因此被问责。在追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时,无论是企业工会还是县市级总工会,没有一个工会因为履责不力而被追究,也没有一个工会因此被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安全生产工作。

普洱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会没有执法权,对于监督安全生产所能起到的作用有限。“像追究责任,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力”。平时工会虽然重视安全生产,会通过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来宣传安全生产意识,高危企业需要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里也各有安全员。但工会工作者意识到,这些都不能阻止企业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工会也无法对企业进行惩处,往往只是通报批评,以及“评优啊、推优啊这一块,可能如果你发生安全事故的话,我们工会这边可能就不再推送了嘛”。其实,工会并不是行政执法单位,不需要通过执法权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会抱怨自己没有执法权,其实是认为“有了行政执法权才可作为”。但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工会不需要通过行政执法的方式,而是可以通过组织工人、代表工人、赢得工人信任并被授权进行集体谈判的方式来保障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让集体合同、工伤意外保险得到落实。

令人欣慰的是,普洱市总工会劳动经济部负责人虽然没有想过相关工会和工会人员如未对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也应该被追责,但认同工会工作可以考虑这个方面,并表示会和领导探讨。针对发动普通的工人加入工会,并让工人从一线生产场所去监督安全生产的建议,负责人也赞同并会跟领导汇报,“看看能不能提出一些积极的措施”。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普洱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有事找工会求助,工作时确保能够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普洱市总工会,以这次安全事故为开始,组织水电行业工人以个人身份加入工会,成立水电行业工人工会。同时,对于存有事故隐患、安全培训不到位、工会监督安全生产不力的企业,市级工会应追究出相应的企业工会和工会工作人员的责任。

  3. 建议普洱市水电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水电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 2020年5月30日7时30分许,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岳罗河劳务队(湖北海鑫达劳务有限公司)在灵璧县灵城镇实施倒虹吸井作业时,1名工人进入井内模板拆除施工时晕厥,之后2名工人自发下井抢救时也发生晕厥情况,3人均重度昏迷,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判断为井下沼气中毒导致。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灵璧县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保障部、经济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灵璧县总工会,组宣部、保障部、经济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灵璧县总工会组宣部和经济部的工作人员都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会表示已经申请了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由于该建筑公司和这批工人均来自外省,并没有加入灵璧县总工会。但工会已经主动联系了应急管理局,争取一起调查原因,拿出解决方案。

灵璧县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灵璧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赞扬的是,对于这起造成三名工人死亡的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灵璧县总工会采取了主动行动,工会已向应急管理局申请,希望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会工作人员高度认同,从企业工会到地方总工会,各级工会都应该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灵璧县总工会经济部的工作人员对于工会职责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就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工作人员指出,工会有“建议权、监督权、检查权”。工会平时会通过安全生产竞赛、技能竞赛来培训工人,培训基层企业工会,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工会也通过各种活动联系企业,“和这里的基层工会经常性地进行开展对话工作”,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预防责任。如果企业不执行,工会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灵璧县总工会提到,当地的一些法律如《安徽省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管理条例》有效地促进了工会监督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也成为了工会常态化的工作。

灵璧县总工会工作人员认同,基层工会对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基层工会无法履责,需要追究相关工会的责任。就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县工会平时会与基层企业工会保持联系,“企业工会你就是企业和职工、还有对上级工会,它就是桥梁和纽带,起到缓冲的作用。对于事故的发生,就是灭火的作用”。同时,县工会也提到,对于发生事故的相关工会,上级干部可以进行追责。“假如说他如果瞒报的话,我们也是会对企业工会的主席进行批评的,如果瞒报、不上报”。假如工会主席不能胜任,县工会会建议重新选举工会主席。

不过,工会人员也意识到,由于一些制度的限制,目前上级工会对于基层工会进行问责的能力仍然十分有限。“有些法律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于这一些基本工会的工会主席呢,我们只能说通报批评,或者交接,进行整改”。看起来,灵璧县总工会已经走在了工会改革的前列,下一步应该考虑的是,如何通过建立工会对安全生产进行问责的制度性机制,预防和阻止安全事故的再度发生,也为工会改革探索出一条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之道。

此外,灵璧县的安全事故绝非偶然,过去五年我们已经见过太多次类似的事件发生。当工人在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其同事会赶去援救,然而援救的同事也常常因中毒而死亡。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自2015年1月以来已经记录了29起这样的案例,通常在此类事故中,如同灵璧县案例一样,往往由派遣公司派遣的外来工人从事有限空间作业,而非由更熟悉工作场所安全操作的本厂工人来操作。我们建议,要落实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工会不仅仅要覆盖企业内的本地工会会员,同时也需要组织和代表这些外来的派遣工人。他们在本地进行作业却缺乏工会代表,在事故发生前没能获得足够的安全培训,在事故发生之后也更加无助。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灵璧县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灵璧县总工会,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并发动基层工会和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多管齐下,预防和阻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再度发生。

  3. 建议安徽省总工会,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 2020年6月17日上午10时许,湖南省双峰县永丰街道某小区一个临街的物流中转门店发生火灾。现场搜救出7人,经送医院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涉事企业实际控制人王某。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娄底市总工会(维权服务部)

——双峰县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娄底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和双峰县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娄底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认为此事可能归双峰县总工会管,建议联系办公室了解情况。对于物流公司是否有组织工人入会,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认为这要去问组织部,但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全都出差了。

双峰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本地物流门店火灾事故,但工会认为这事儿不归工会管,只是个别人在门面搞展销活动,工会对此事故没有任何参与。

娄底市总工会和双峰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娄底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双峰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物流门店火灾事故,娄底市总工会和双峰县总工会尚未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值得赞扬的是,双峰县总工会在此事故发生后,有引以为鉴,参与到应急局等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中去,通过排查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和培训不到位的情况。

令人遗憾的是,在就此事件寻找工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难找到工会的正确联系方式。工会网站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是空号。通过查询,我们得到娄底市总工会、双峰县总工会的联系电话。可惜,娄底市总工会电话接通后即遭挂断,后来多次致电,或是无人接听,或是直接挂断。而双峰县总工会在听到事故相关询问后,直接挂断电话。我们找到114查询,查询得到的电话号码有的是空号,有的电话打过去被告知部门不对,需要重新联系正确的工会部门。最终,好不容易才找到娄底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和双峰县总工会。可想而知,如果是利益受损的工人想要寻找工会求助,或者工人向工会投诉安全生产落实状况,工人也要费好一番周折才能找到工会的电话,还不一定能够找到愿意接听电话的工会相关部门。

双峰县总工会对此事故有所了解,但工会认为事发企业不算物流公司,也和工会没有关系。因此,工会对此事完全没有参与。可以想象,工会也没有组织企业工人加入工会。事故中死去的多名人士,在事故发生之后也得不到工会会员应有的保障。

双峰县总工会宣传组织八大群体工人入会,但实际上建会工作成为了形式化的过程。工会举行入会仪式,只是完成了建会的量化指标与任务,却没有组织起为数众多的物流行业工人。通过搜索可以看到,双峰县总工会也在推进包括物流行业在内的八大群体入会工作,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集中入会启动仪式”;但从涉事物流门店既没有成立企业工会、相关工人也没有加入工会可以看出,大量的行业工人仍然被排斥在工会组织之外。集中入会仪式只是向上级展示工会成绩,而并没有将真正有需要的工人广泛地组织起来加入工会,更加无助于解决行业劳资冲突问题,也无助于工会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预防安全事故。

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双峰县将举办集中入会仪式的时间精力花在组织物流行业工人入会、成立物流行业工会,可能会避免悲剧发生,可能一切会大有不同;如果,发生火灾的物流企业工人在事故发生前就通过双峰县总工会加入了物流行业工会;如果这些工人在开工时就签订了劳动合同,也购买了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如果他们在开工前受过安全生产培训;如果他们知道工会和会员依法可以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对于存在隐患的工作场所,企业应该有所作为,否则工会可以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如果…也许这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或者起码在发生之后,工人和家属们的法定权益能够受到应有的保障。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娄底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有事找工会求助,工作时确保能够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娄底市总工会,以这次安全事故为开始,组织各类物流行业的工人以个人身份加入工会,成立物流行业工人工会。同时,对于存有事故隐患、安全培训不到位、工会监督安全生产不力的企业,市级工会应尽快追责,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应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并发动基层工会和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3. 建议娄底市物流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物流行业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 2019年10月31日,江苏省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在铝棒铸造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817.1万元。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常熟市总工会(办公室,劳动经济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试图联系支塘镇工业园区工会和支塘镇工会,但只能找到支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联系方式。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生事故的凯隆铝业没有工会,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经停产。至于支塘镇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为什么完全没有工会的角色,工作人员多次表示不太清楚,建议我们联系镇工会,或者政府安监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提供了支塘镇工会和政府安监办的联系方式,但我们多次致电这两个地方,电话均无人接听。

我们联系到常熟市总工会,工会办公室及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常熟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凯隆公司,建议联系组织部及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了解组建工会和安全生产的情况,并提供了这两个部门的办公电话。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新入职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清楚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推荐联系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张主任了解情况。张主任对此事故比较清楚,也承认凯隆公司没成立工会是地方工会的工作不到位,但认为工会并非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

常熟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常熟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凯隆公司爆炸事故, 常熟市总工会并未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及对基层工会的问责。

常熟市支塘镇政府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任全部放在行政监管上,但现实中行政方既未有效地落实监督,也忽略了地方工会应负起监督责任。一方面,行政监督安全生产效果成疑——如同很多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公司一样,凯隆铝业公司在事发前也曾多次因违法违规而遭到行政处罚,这并没有影响该公司继续生产,酿成最终的惨烈事故。另一方面,事故发生之后,为吸取“10·31”凯隆铝业较大爆炸事故的教训,支塘镇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上做出了不少调整。虽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工会对安全生产有监督职责,但在支塘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中,方方面面都没有考虑到工会的参与。

在凯隆铝业公司爆炸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后,2019年12月,支塘镇政府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里面竟没有任何工会人员。2020年1月,支塘镇又宣布成立支塘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样没有任何工会人员。同时,支塘镇政府决定展开一个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从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了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却没有任何地方提及工会的监督责任。2020年5月,凯隆铝业“10·31”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出炉,同样未发现任何工会领导干部被追责、地方工会被问责。可以想象,假如继续由行政领导安全生产监督,无须工会参与和负责,类似的安全事故只会日复一日地重演。   

地方工会在基层工会组建方面存在严重不作为,发生事故的企业既没有成立工会,企业工人也无法加入行业工会,这导致企业员工和企业工会无法在生产一线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常熟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张主任承认,镇工会工作做得不到家——没有在凯隆铝业公司建立起企业工会,因此也无法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凯隆铝业事故发生之后,公司本身没有工会,也就没有工会委员出面了解事故状况与职工需求、协助受影响的职工获得法定赔偿,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地方工会对工会身份和职能存在误解,认为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工会也未能吸取各起事故教训、重新定位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角色和履责能力。在常熟市总工会张主任看来,应急管理局(安监办)才是安全生产的主导部门,即便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由支塘镇的安监办来监督安全生产,“我们工会没有抓手的话,在我们工会层面来讲是做不下去的。但是他们有党政、安全部门,去做这个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情”。不仅行政方习惯了主管安全生产监督,地方工会也长期习惯把安全生产监督的责任全推给政府、自己躲起来偷懒。各级工会安于不被重视、不做不错、不被追责问责的状况,令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名存实亡,履责也变成了陪同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劳动技能竞赛等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活动。

地方工会多年来从未建立起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问责机制。爆炸事故发生之后,支塘镇工会、常熟市工会没有任何一级工会被问责,也没有任何工会干部需要像涉案的五名公职人员一样,被要求做检讨并移交到苏州市纪委。对此,张主任认为,通过这些年来的安全事故调查可见,没有人会追究工会的责任,“问责的话,不是我们工会来问责工会。你问我为什么工会不问责,我也不清楚,因为再大的事故也没有见问责工会”。

值得欣慰的是,常熟市总工会的张主任同意,问责已成大势所趋,以前不问责工会、不代表以后工会也不会被问责,他认可工会的本职工作包括在企业内监督安全生产。我们建议,常熟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工作部应该向支塘镇镇政府提议,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应该要包含工会的角色,起码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把工会主席的名字加上去。张主任很认同工会角色的缺失是个大问题,并表示会打电话给支塘镇了解情况,如果属实会解决这个问题。张主任也强调,市工会首先会鼓励基层企业组建工会;其次,在组建工会之后,会以工会为抓手做好本职工作。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常熟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常熟市政府应要求地方政府调整安全生产监督计划,不要再由行政监管,而是令地方工会负起监督的责任。务必令工会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的主体角色,令基层工会和地方工会承担起监督安全生产的主业工作。

  3. 建议常熟市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4. 建议常熟市总工会成立铸铝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铸铝行业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 2020年7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湖南衡阳供电公司衡阳衡南220千伏输变电线路建设工程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施工单位湖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湖南泗联电力建设公司作业人员在G30号塔基础浇筑施工过程中,1名作业人员进入基坑绑扎固定探测管时发生窒息,随后进入基坑施救的4人也发生窒息,5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湖南省衡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

——衡阳市衡南县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衡南县总工会和衡阳市总工会,衡南县总工会办公室、衡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衡南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不清楚工会有无参与,建议我们联系领导了解情况。我们试图联系可能负责安全生产的经济服务部,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的工会工作者都下乡扶贫去了。

衡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的工作人员也了解这起安全生产事故,并表示工会参与了事故调查。不过,调查是由政府主导,目前还没有出结果,工会建议联系市应急管理局了解情况。

衡南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衡南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衡阳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称赞的是,对于发生在本地的衡阳输变电工地5人死亡事故,衡阳市总工会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相反,最接近事故现场的地方总工会——衡南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既不清楚工会有无参与事故调查,也不了解安全生产监管是否由工会的经济服务部负责。而且,衡南县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和经济服务部的工会工作者们“没有在单位,都下乡了,下乡扶贫”。工会本身的人员配置就少,主要的履责部门还经常下乡扶贫。扶贫成为了地方工会的主要任务,这令工会无法从事组建工会、集体谈判、监督安全生产等主业工作。工会扶贫也许能缓和贫困问题,却加剧了工人权益被侵害、安全事故频繁爆发,令工会更加脱离工人群众。

地方总工会对于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能仍然认识不清,大量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在各地方发生,但总工会依然理直气壮毫不作为。国网湖南电力在一个多月时间发生多起人身伤亡事故,而各级工会仍然未能行动起来,发动一线职工和企业工会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吸取教训并预防安全事故再次发生。衡阳市总工会多次强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是“由政府主持”,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也是“市安委会他们在主要负责”。在工会眼中,“安全生产监督的主体不是我们工会,是由那个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安委会”。可以说,工会在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方面完全是被动、消极地等待行政命令。

究其原因,工会常年忽略自身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当作由企业安全部门落实、政府安监部门监管。衡阳市总工会经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工会既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也不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不会由我们去检查。他们有专门的安委会去检查的…我们没有参与他们企业的培训。他们有他们自己独立的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由他们去培训,我们没有参与”。工会躲在行政履责和企业履责的背后,安于一个可有可无的辅助角色,如果行政要求参与、才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安全生产的宣传。

更有甚者,衡阳市总工会将工会的身份定位于宣传角色,以做宣传工作的方式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能。工会表示自己只会应政府要求参与重大事故调查,此外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就只是开展安康杯竞赛、送清凉活动、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会改革已经快五年了,但地方总工会仍然没有摆脱身份认同的误区,仍然抱着宣传工作者的身份不放,带着宣传的心态面对劳资利益冲突爆发、企业安全事故频发。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和工人的组织者,应该淡出宣传角色,积极参与到组织工人入会、发起集体谈判、落实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这些工会职能中去。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衡阳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衡阳市政府不要再安排扶贫工作给当地工会,务必令工会工作尽快回到组织工人加入入会、代表工人集体谈判、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等主业上来。

  3. 建议衡阳市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同时,工会应以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4. 建议衡阳市建筑业行业工会应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2020年7月4日10时33分许,内蒙古通辽市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外委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通辽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办公室)

——科尔沁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办公室、组宣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科尔沁区工会和通辽市总工会,科尔沁区工会的经济技术部、办公室、组宣部,通辽市总工会的办公室、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科尔沁区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均不了解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要求询问领导,但领导开会去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事故并不知情,只能提供各个部门的联系方式。组宣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生事故的公司并没有在区内注册成立工会,对于我们的询问和建议表示愿意向领导反馈。

通辽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清楚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有听说过此事,但表示是领导去参与的,目前还在调查中,还没有出结论。

科尔沁区工会和通辽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科尔沁区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通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维修作业人员中毒窒息造成3死5伤的事故,科尔沁区工会尚未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值得赞扬的是,通辽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这起安全事故发生在科尔沁区,但涉事企业至今仍未在科尔沁区注册成立工会。没有企业工会,既无法在事发之前发动一线员工与会员监督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也无法在事发之后由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会员的权益。事发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对于区工会来说可能只是工作中的一步不到位,实际上却令工会脱离了一线的企业职工,也令工会无法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并及时介入重大事故。

通辽市总工会和科尔沁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问询时,不约而同均建议查询具体的业务部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的相关问询习惯答复以“办公室很多事情都不了解”。虽然工作人员能提供了不少业务部门的电话,但办公室作为对外问询的第一级窗口,其配置的工会工作者对工会的本职工作(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会开展集体谈判)一无所知,这似乎并不符合工会改革“强基层、促创新”的精神。同时,不少工作人员强调凡事都要问领导,也与工会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驰,实际上反映出领导成为工会改革最大的阻碍。

属地管理成了地方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尽管该企业位于科尔沁区总工会范围,区工会也查到企业没有在当地注册成立工会,但当我们建议工会动员企业成立工会时,组宣部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确定一下这个企业到底是不是属于科尔沁区工会管,一般大企业可能都归市一级管”。属地管理原本是希望工人能够找到最近的工会组织,加入工会、由工会代表工人维护合法权益,但现实中,工会却可能通过变味了的“属地管理”原则而把工人推开在工会组织之外。尽管涉事企业就在科尔沁区、当地工人并未加入工会,区工会却因为该企业可能在属地性质上归市一级甚至省一级管理,就对当地工人未能加入工会组织不闻不问。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通辽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加入企业工作时要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通辽市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3. 建议通辽市总工会成立维修作业人员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 2020年7月4日14时50分左右,湖北钟祥市承天壹号院B区施工现场塔吊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总工会(办公室)

——湖北省荆门市总工会(办公室、经济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钟祥市总工会和荆门市总工会,钟祥市总工会办公室、荆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及经济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钟祥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示要去请示领导,之后回电。但我们没有等到工会的回电。

荆门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但表示这起事故是工会的经济部在具体负责。办公室提供了经济部的联系方式。经济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只是实习生,负责劳模评选工作,平时的工作主要是整理表格,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一概不清楚。此事是由部门郭科长负责,实习生也提供了郭科长的联系方式,但我们多次致电郭科长均无人接听。此外,工会经济部只有实习生一人留守,其他工作人员都不在。

钟祥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荆门市总工会的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钟祥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荆门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地塔吊倒塌事故,钟祥市总工会尚未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值得赞扬的是,上级工会荆门市总工会参与了此事调查和善后处理,经济部的郭部长专门负责此事。

钟祥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相关事务一概表示不清楚,具体安全事故情况要“问一下领导看有没有去”,对工会哪个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这类询问,也要“去请示一下领导”再做出答复。凡事都得问领导,已经成为了工会工作人员的潜意识。做下属的只能跟着领导走,绝不能走在领导前面,听起来合情理,但稍加分析便会发现,工会的各级领导,恐怕成为了工会改革的最大阻力。

荆门市总工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无法回应外界对工会工作的问询。荆门市总工会的经济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事务,但该部门只有一名实习生留守,其他的工作人员均不在办公室,而负责处理事故的郭科长也始终无法联系上。从与实习生的交谈中,我们发现实习生只负责劳模工作,帮忙整理表格,对其他事务一无所知。总体而言,经济部的工作人员无法对针对工会工作的问询做出适当的回应。工会这样的工作作风,可能是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无法得到有效监督的原因之一。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荆门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荆门市总工会改善各级工会仍然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的工作作风,。

  3. 建议荆门市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安全事故2020年7月8日,四川德阳广汉市金雁花炮厂发生爆炸,现场浓烟升腾,伴随巨大震响。附近居民称发生几次连环爆炸,家中窗户玻璃被震碎,事故疏散现场周边四个村群众约7100余人,致6人受伤。后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最终1死5伤。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四川德阳广汉市总工会(办公室)

——四川德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广汉市总工会的办公室及德阳市总工会的经济技术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广汉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人员表示这家成立于2006年的金雁花炮厂有企业工会,其他具体情况要稍后回电话说明,但最终我们没有等到工会的回电。

德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并表示在事故发生之后,只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入了事故现场,包括工会在内的其他部门都还在等政府的通知,要政府允许进入,工会才能参与进去。一切信息要以政府发布为准。

广汉市总工会和德阳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广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德阳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金雁鞭炮厂爆炸事故,德阳市总工会和广汉市总工会都未能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花炮厂发生安全事故之后,消防部门接报立刻做出了反应,应急部门也很快做出了反应,政府成立了专家调查组给出初步结论,但唯独工会岿然不动——不管是鞭炮厂企业工会、广汉市总工会、德阳市总工会,似乎都既到不了现场,也安于“不接政府指令就不去现场”的状况。这些工会等待政府的指令安排,却忘了工会的基本职能和工会工作者的身份。工会作为工人的代表组织,应该时刻心系职工的权益,哪里有劳资纠纷、哪里有安全事故,工会就应该及时去了解情况并代表职工的利益。

德阳市总工会将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都推给地方政府,工会顺理成章地对监督安全生产毫无作为。工会长期躲在政府行政部门之后,也就失去了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主动履责、防患于未然的能力。对于事故的调查状况、潜在原因,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小赵一律回应,“所有的信息必须以政府那边发布的为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渠道能够了解到这些东西”。甚至,对该起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的事故,德阳市总工会表示,伤者刚刚做完手术,工会还无法去探望,并强调这也要等政府批准,“我们工会的职责,就是对职工善后的这些,都要以最后的政府这边来为准。所以说,我们下一步要等到市委市政府统一调派”。

我们建议,德阳市总工会其实可以不必通过政府、而是通过工会系统来了解情况。例如,德阳市总工会可以通过金雁鞭炮厂的企业工会,找到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总工会就可了解情况,看是否有职工受到影响、需要工会帮助,尽快搞清楚状况也便于工会吸取事故的教训。但工会经济部小赵强调,这该由广汉市总工会全权负责,如果需要了解情况,建议我们直接联系广汉市总工会。德阳市总工会目前对事故状况、企业工会状况、影响职工状况一无所知,“一切的信息,往外报送的这些,全部是要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来对外宣布。所以我们现在任何的东西都无法知晓”。

当工会对安全事故不闻不问时,工会究竟在做些什么呢?翻查资料可见,今年5月21日,四川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陈黎曾经来到广汉市德阳国家高新区,由德阳市工会和广汉市工会陪同,调研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当时陈黎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只要有生产,工会就要参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尽管鞭炮行业是广汉市的经济重点行业,又是生产高危行业,但德阳市总工会却表示,陈黎一行人并未被安排到鞭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至于为什么不安排省总工会人员到鞭炮行业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工会要求我们给省总致函,经省总同意才有相关信息对外发布。

时隔一月,6月30日,也就是鞭炮厂爆炸事故发生的前八天,广汉市总工会曾经举办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广汉市总工会工会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孙长翠在活动上分享心得,强调工会干部要“引领职工会员积极投入乡村基层治理工作”,以及工会系统要“坚持搞好‘亮身份·做表率·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

我们就此询问德阳市总工会:工会是否应该更多地参与企业基层治理,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维护者职工权益,而非乡村治理?如果工会花费了太多时间在乡村基层治理工作,那岂不是会耽误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会系统是否应该强调在企业里“亮身份、做表率、做好安全生产”,而非在乡村工作做表率?工会经济技术部是不是可以从工会领导那边争取来多一些人,来参与企业基层治理、安全生产,而不是乡村基层治理工作?对于这些疑问,德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不敢回答,多次表示没法做任何答复。

广汉市此次造成6人伤亡的金雁花炮厂并不是首次爆出安全事故。该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81年的广汉市鞭炮厂,于2006年成立金雁花炮有限公司,由谢祥贵全资持股。谢祥贵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聘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多家媒体搜查企业资料后发现(包括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金雁花炮厂多年来因人身伤害、安全检查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多次被安监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受害人也多次将其告上法庭。

在同一个鞭炮厂多年来上演“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惩罚检讨——再发生安全事故”这一个循环时,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对于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参与的效果又如何呢?工会的参与度可以说是零。

作为当地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金雁花炮厂屡次被处罚,市政府屡次督导检查,但工厂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复工复产,最终又一次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厂频繁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源于执法部门执行不力,也应当“归功”于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多年来对工厂安全生产的监督失职、履责不力。

为了逃避责任,地方总工会甚至不敢安排省总工会巡视员到最需要安全生产检查的高危行业如鞭炮厂进行调研。一方面,屡次发生事故的工厂缺乏安全监督、工会对此不理不问;另一方面,工会干部却热衷于分享工会如何引领会员投入乡村基层治理,而非参与企业的基层治理、令企业的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这些工会干部未能履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却也没有一次受到问责追究。这就导致了工会系统习惯性地不作为——事发前,各级工会对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不负责任;事发后,工会系统也未能及时了解情况、介入解决,反而心安理得地等待政府宣传部门发布统一口径的报告。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德阳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加入企业时要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德阳市总工会应监督各级工会改掉不作为的惯性,负担起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如果地方工会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的责任,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3. 建议德阳市总工会成立鞭炮行业工人工会,工会应当在所有鞭炮企业重点建立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安全事故2020年7月18日,湖南省长沙市,比亚迪口罩工厂发生事故,一工人受伤失去手掌。

据“工友之家”网站消息,7月中旬,长沙比亚迪电子厂口罩车间一名工人因机器故障,整只右手被绞断。消息说,长沙比亚迪电子厂2019年9月正式投产开工,两个车间,一个组装华为手机,一个生产口罩。手机车间白班、夜班两班倒,每班十个半小时,每个月倒班,每两个星期才休息一天。发生事故的口罩车间,每班12个小时,早8点到晚8点,晚8点到早8点,从3月到6月,工人每天12小时闷在全封闭的无尘服里做口罩,连轴转干了3个月,到6月中才休息了一天。消息还透露,春节后4个多月里,长沙比亚迪电子厂便有5名工友死亡。其中两人在车间猝死,一人在食堂猝死,一人搭宿舍电梯摔死,一名保安与工人冲突被刀捅死。消息说,该厂底薪只有1900元,比当地最低工资1700元仅仅多200元。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长沙市望城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望城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会有参与调查,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一切都要等宣传部门统一发布。工作人员坦言,没有一个基层工会来区工会反映过比亚迪的用工问题。关于这起事故和比亚迪公司的用工情况,工作人员坚持“以经开区宣传部门的口径为主。我们近期正在调查,然后会有一个报告出来,到时候我们会向社会公布。”

望城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望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比亚迪工人工伤事故,望城区总工会表示,工会已经参与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虽然工会已频繁出现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成员当中,但工会其实既不带头负起责任,也不因事故发生而问责各级工会。望城区工会万先生承认,“我们工会没有问责权啊。这个问责的话,肯定是要看是由政府牵头,看看是个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工会把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推给政府,发生事故之后,也就顺理成章地躲在行政部门背后,既不追责各级工会,也不必问责工会干部。正因如此,当问到会否因为安全生产事故而对各级工会问责时,工会也表示“追究责任的主体不是工会”,这也是多年来整个工会系统对监督安全生产的态度。

出了安全生产事故,所有部门都挂名参与调查处理,唯恐自己被落下。因为调查是调查别人,处理也是处理别人。不参与调查处理,可能主要是怕自己被调查处理。望城区工会介绍,经开区园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工会、区总工会、人社、安监、政府办、工商联这几个部门都参与了调查组。可是,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事后调查和处理虽然也需要,却不及事前花心思预防来得重要。试问这么多参与调查的部门,哪怕有一个部门——尤其是工会组织——能依法履行日常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职责的话,比亚迪公司恐怕不敢让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3个月都不让休息,也不会酿成4个月内5人死亡1人重伤的惨剧!

对于比亚迪的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区工会强调,从程序上来说,应该是先由企业向园区管委会进行报告,管委会再提交到区政府。可问题是,比亚迪企业管理方会把要求工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3个月只让休息1天的这一情况作为事故原因之一,如实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吗?而园区管委会又是否会把本级监察不力写进给区委宣传部的报告里呢?最经典的说法则是工会强调,最后的报告得由宣传部门统一口径才可以发布。经过企业、园区管委会和区委宣传部三家统一口径后发出来的调查报告,恐怕就是一份欺上瞒下、蒙混过关的攻守同盟。

当我们看着照片上长沙比亚迪电子厂口罩车间那名工友,左手攥着没了右手掌、滴着血的右臂,蹲在地上,身旁堆成山的口罩原料,听着这句“相关信息以我们经开区宣传部门的口径为主”,真是恍如隔世。企业在3个月里只准许工人休息1天,连机器都受不了出了故障,造成工人失去手臂,对企业这种违法行为,居然也需要惯于欺上瞒下的“宣传口径”来定调子,真是匪夷所思。

工人要养活自己,只能接受超时加班,出了多起工伤事故仍然马不停蹄赶工。面对如此对待工人的企业,工会做了些什么呢?

就公司工会而言,从三月份到七月份期间,比亚迪公司工会有没有就员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这一安排,向企业提出要求纠正呢?公司工会有没有提出解决建议,比如说,增聘人手而非让工人超时加班呢?或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而向企业提出,如果管理方继续一意孤行违法,工会将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工作场所呢?从多起事故持续不断在比亚迪公司发生,反映出比亚迪公司工会在监督安全生产方面毫无作为。

至于望城区工会,则试图通过回避事实认证而逃避工会责任。望城区总工会多次表示,工会对比亚迪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的事实还不清楚,“我们现在还正在核实,所以我现在不能给您一个准确的回复”。其实,从百度地图上,从望城区政府所在地到区内任何一个地方,开车不超过40分钟。如果望城区工会认真对待事故调查中的工会职责,就应该在第一时间派出工会工作组到比亚迪电子厂,向自己的基层组织厂工会以及工人了解过去4个月里,口罩车间工人是否每天工作12小时,是否3个月里只休息1天,以及工人底薪是否只有1900元,以至于只能靠超时加班养活自己,以至于工伤事故频繁发生。这些情况,区工会完全能在最多一天之内了解清楚。但是,区工会的反馈却表明,截止访问当日,工会仍然没有去到企业现场了解情况。

基层工会、地方工会与工会会员、一线员工们存在严重的脱节,员工有事情不找工会、工会对员工权益受损完全不知情,也就成为再自然不过的现象。虽然比亚迪公司已成立了公司工会,经开区园区也成立了园区工会,但工会和会员都没有向区工会提前反映和投诉过比亚迪涉嫌非法用工。望城区总工会表示,区工会“没有接到过相关的,比亚迪职工包括比亚迪的工会向我们反映他们用工的一些问题”。至于区工会有没有收到过望城经开区工会联合会反映比亚迪超长时间加班等非法用工情况,望城区总工会多次表示“不方便回答”。

不方便回答应该是有苦衷。打开望城区政府网页,有一篇报道,说是今年4月9日,长沙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宏兆到望城经开区调研,望城区总工会主席杨奇才一起参加调研。报道说,市工会副主席周宏兆来到比亚迪电子厂,对企业在“职工关爱等方面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而此时,该厂口罩车间几千名工人,正穿着全封闭无尘服每天12小时赶制口罩,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休息了。

望城区政府网站的那篇报道还提到,市工会副主席周宏兆在比亚迪调研的时候,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高度关注职工的思想状况。这是什么意思?是否早在4月初,比亚迪电子厂工人的思想状况就已被长期超长时间的工作压出了波动,甚至是不满呢?而照片上,几位工会领导背着手,听一名管理人员介绍比亚迪的辉煌成就,但却连工人的影子都见不到。

其实,望城区政府网站上还有一篇报道,说是今年3月26日上午,望城区总工会举行了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会上,区总工会副主席谭舟部署了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显然,望城区工会今年的集体协商,要么是走形式没内容,要么是不包括要求企业缩减工时、依法安排工人休息、确保工人身体健康等内容。否则,比亚迪电子厂口罩车间连续3个月不准工人休息的情况便不会发生。

地方工会虽然忙活出很多政绩和形象工程,但一起起安全事故在企业不断发生时,就能反映出地方工会对企业生产情况不了解、与基层工会没联系,也反映出工会系统僵化、躲在行政背后不作为、地方工会改革不到位的本质问题。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长沙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加入企业开工时要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并且,如果工人所在的企业工会不作为,工人权利得不到保障,作为工人一定要行动起来,向工会负责人问责。积极参与换届,把企业工会改造成工人自己的组织。

  2. 建议长沙市政府不要由政府行政部门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让工会归位,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如果工会不履责,要对地方工会和工会干部进行问责。

  3. 建议长沙市总工会应要求各级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安全事故2020年7月20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高峰煤业有限公司团结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3人重度烧伤,已送往医院治疗。初步了解,该矿从6月开始擅自启封已被责令封闭的东翼密闭,违规布置多个以掘代采工作面采煤作业,且违规承包给多个包工队,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风筒没有安设到迎头,没有安装监测监控,通风不畅造成瓦斯积聚,遇到火源引起瓦斯燃烧,造成人员烧伤。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湖南省桑植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桑植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这起发生在本地的安全生产事故,建议查询生产保护部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发生安全事故后,工会都会被安监局喊去参加事故调查,具体情况由生产保护部负责。但生产保护部没有座机,什么事情都要由办公室转达。

桑植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感受到了对工人的阶级感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对于发生在本地的桑植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桑植县总工会办公室尚不清楚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的情况。

在湖南省,对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完全由政府部署,并没有工会组织的参与。工会沦为可有可无的角色,不会主动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遇到事故发生要等待政府部门通知才参与。根据湖南省煤矿安监局网站资料,安监局要求,从2020年3月开始,湖南省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监察分局配合,对全省煤矿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每月一次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进行考核,每个月考核一次。但这项重要的考核,却没有通知工会参与。

桑植县总工会表示,“安全生产都是安委会去考核嘛,与我们都没关系的,我们都不参与”。煤矿安全生产考核措施直接关系到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工会在其中却没有任何角色。对此状况,桑植县总工会办公室也不清楚为什么没有工会的参与,只知道“安全有什么事就直接通知我们生产保护部的那个负责人”,“反正安监部门他去处理,叫我们去,我们这边就安排一个人去”。县总工会也提出,总工会只六七个人手,没有资源让工会参与对煤矿的月度考核、预防事故的监督。

虽然湖南省启动了煤矿经营的安全考核,而发生事故的团结煤矿,七月份事发之前也曾经历多次考核,但考核结果似乎并不反映煤矿的安全生产真实情况。据省煤矿安监局初步了解,事故原因是这家矿从六月份开始擅自启封被责令封闭的东翼采面,违规布置多个以掘代采工作面进行采煤作业,违规承包给多个包工队。还有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风筒没有按规定安装到迎头,甚至监测监控都没有安装,以至于通风不畅造成瓦斯积聚,遇到火源引起瓦斯燃烧。

而湖南省安监局的网站上则标出了涉事煤矿的考核结果,该煤矿在三月份四月份六月份都考核合格,但五月份不合格。90分合格线,团结煤矿只有79分。而到了六月份,这家煤矿考核成绩有了很大进步,达到94.5分。六月份这家煤矿考核的分数最高,但在同一个月,他们又擅自启封被责令封闭的采面,最终造成了七月份的惨剧发生。煤矿安全考核的预防措施和现实中的事故发生根本是脱节的,考核最多也就是做到了形式上的东西。真实的安全生产情况却无人知晓,也无工会和工人的监督。

假设该企业有成立工会的话,工会就能及时组织工人会员现场井下监督,可能就可以避免六月开始的这种情况。假设企业有成立工会,工会就可以在事发后马上进入团结煤矿,进入井下采掘面,了解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也能对三名重伤的员工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和维护他们的权益。

工会组建工作失职,导致了企业员工一直未能加入工会组织,基层工会和一线员工也无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和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的高峰煤矿由朱南洋注册,注册时间是2011年7月12日,注册地址桑植县空壳树乡龙虎山村,注册资本850万人民币。换言之,这家煤矿注册成立差不多10年了,但桑植县总工会承认,这家煤矿一直没有成立工会。

缺乏基层工会,也就缺乏会员和职工在一线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地方工会也未能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维护受影响的职工权益。在桑植县总工会看来,私营企业建会一直很困难,一方面是因为“他企业老板都不想组建工会”,另一方面,工会自己“我们这边人员也不够”。虽然桑植县工会认可,工会可以越过老板同意建会,去通过法律途径组建工会,或者是成立本地矿工工会联合会,直接发展矿工入会。但工会也一再强调,目前总工会人手太少、资源不够,对于这些基本事务实在有心无力,无法完成。

除此之外,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体现了对于煤矿瓦斯事故中重度受伤三人的关心,并内疚于工会没能预防安全事故、阻止悲剧发生。但是,工会工作者尽管对工人有一定的阶级情感,却始终无法走出工会系统惯性的束缚,也未能在工会改革上走出主动的一步。

那么,桑植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们究竟在忙什么呢?从工会访谈和资料搜索中我们看到,工会偏离了组建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协助基层工会集体谈判的主要职能,却一直忙于从事主题党日活动和扶贫任务。

一方面,湖南省给各级工会下了脱贫的任务,工会干部必须下乡,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的任务,正如桑植县工会工作者所说,“脱贫现在是排在一切任务最前面的任务啊”。另一方面,主题党日等活动也应接不暇,工会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这些偏离工会主业的活动上。通过张家界总工会网站可见,张家界和桑植县总工会于4月14日委托深圳红色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照片上有好几十个工会干部,穿着红军灰色军服,戴着八角帽,扎着绑腿,在“湖南百年红色教育基地党建广场”合影拍照,目的是为了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八个字更深刻的入脑入心,并把这种精神融入到工作中。但现实中,工会人员本身资源不够,连组建工会、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任务都完全不了,却还要拨出人力物力资源去完成党日活动的宣传。

最后,湖南桑植县工会工作者态度良好,记下了我们对于工会的几个建议并表示会向上级反馈,一是确保煤矿事故中受伤的三个工人拿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赔偿,二是成立桑植县的矿工联合会,充分发挥一线矿工会员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三是建议经济技术部要主动找县安监局或是省煤矿安监局提出,要求工会参与对煤矿单位的月度考核,四是进一步跟省里、市里、县里提出来,不要让工会参与扶贫工作。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桑植县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监督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责任。

  2. 建议桑植县政府不要再安排扶贫工作给当地工会,务必令工会工作尽快回到组织工人加入入会、代表工人集体谈判、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等主业上来。

  3. 建议张家界市总工会应要求地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如果不履责应有问责的机制。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应了解各级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状况,并将之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履责不力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及时进行问责,对于相关工会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应进行追责。同时,工会应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借鉴,要求各级工会发动工会会员,监督一线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4. 建议张家界市总工会成立矿工行业工人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建筑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5. 山西市政工程外包项目欠薪,农民工入会仍是老大难

  6. 6月30日,山西省阳泉市元承建业“三供一业”市政府工程改造项目欠薪。承包项目的诚信劳务公司多名外包工人因工资被拖欠两个月,连番向信访局、劳动局求助,然而劳务公司仍然以协商拖延,工资问题迟迟未解决。值得一提的是,与平时工人有事找政府劳动部门的情况不同,这次遭拖欠工资的工人曾经找到阳泉市总工会,并获得工会接待。阳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还提及,工会已经主动与讨薪工人互相留下了联络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工人主动寻求工会帮助值得肯定

    过去两年,中国劳工通讯(CLB)不间断地观察地方总工会就工会改革的进展,并将各地发生的工人事件(如工人集体行动、工厂安全事故、工人工伤意外等)转介给当地总工会。从中我们观察到,事发之后工人主动找工会求助的个案非常罕见。在阳泉市,工人有事会来找总工会,可见阳泉市总工会在职工当中有一定的好感和知名度。

    工会推欠薪事件给劳动局,外包工人难以加入工会

    事发之后,CLB曾联系阳泉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虽然并不负责此事,但对情况有所了解,表示工会已经有工作人员记录此事,“他们那会儿就过来说明了一下情况,这边已经给他们登记记录了”。不过,工会工作者并没有带着工人去找公司直接协商,而是将工人推给了“更有权力的”政府部门。工会工作者对工会的身份角色有所误解,没有将自己当作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并代表工人谈判,而是认为工会没有执法权,难以解决工人燃眉之急。于是,阳泉市总工会建议工人直接找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人社局的监察大队人家是有执法权的,比我们要更有力”。不过,由于工人事后没有再来找工会,阳泉市总工会也没有继续跟进此,阳泉市总工会也就此失去了一次组织工人、代表工人解决问题的良机。

    CLB又联系到阳泉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工作人员同样对此事有所了解,并提及发生欠薪的元承建业公司应该建有工会,其主管单位是“公共交通建设工会”。工作人员建议CLB找公交建通工会去了解情况。不过,阳泉市公交建通工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于元承集团欠薪事件并不了解,表示需要先找元承集团咨询情况。

    当CLB问及如何组织工地上的建筑工人加入工会,公交建通工会的工作人员强调先要由公司成立工会,然后“本单位的职工向工会申请”。但对于外包项目的工人如何加入工会,工会工作者自己也搞不清楚,“外包出去以后那就是属于私人的,我们也不太了解他们私人企业到底成立了工会没有”。该工会人员也直言,在建筑行业方面,阳泉市的国营企业都成立了工会,但工会管不着私人企业。当私人企业没有主动成立工会、工人无法加入工会时,项目上干活的农民工权益若受侵害,只能去找劳动局申诉。

    阳泉市“三供一业”项目欠薪事件,暴露出了农民工长期被工会组织忽略的问题。负责此次“三供一业”项目的元承建业公司建有工会,归属于“公交建通”工会之下,但该工会只组织了建筑公司的正式职工加入工会,而属于企业外包给劳务公司的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则不能加入工会。尽管阳泉市工会不遗余力地宣传,工会已开展八大群体入会和行业工会建会专项行动,并于2020年新增“10350名八大群体职工入会,家政、旅游、快递、建筑、民营医院5家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吸纳3862名职工入会”,但从本案可见,大量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仍然被排斥在工会组织之外。

    工会主题活动宣传多为对上负责,与工人严重脱节

    对阳泉市政府工程项目工人集体讨薪、项目农民工无法加入工会的困境,阳泉市总工会的网站上看不到针对这一类欠薪纠纷、农民工入会的具体解决办法。阳泉市总工会新闻资讯栏可见到的是各式各样的宣传口径,如工会举办的比赛、纪念革命先烈的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圆满、党建带工建研究等等。

    在工人忙于集体讨薪之际,阳泉市总工会忙于6月29号举办的一场“践行领袖嘱托,率先蹚出新路”的主题党日活动。CLB也留意到,阳泉市总工会2020年主要工作要点包括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就这两起活动,CLB询问阳泉市总工会宣教部的工作人员,“三供一业”项目工人被拖欠工资一事,是否会影响工会这类宣传活动,是否会减低工人参与这类活动的积极性,而工会人员均表示,“活动不会影响,积极性目前看来是没有影响”。这再次表明,工会与工人存在着严重的脱节,以至于工会的主题活动跟工人没有任何关系。工会仍然把自己当作宣传机器,办活动是为了完成给上级交差,而非为了吸引工人认识工会和参与工会。

    工会不仅与工人存在严重脱节,工会内部的不同部门也因为分工不同而对工人事件一无所知。这种部门间的割裂影响了工会工作者对工人事件的了解,也令他们丧失了在实践中炼成工人组织者的契机。结果,大量的部门设置和部门任务不是服务于工人的需求,而是为了完成自上而下分派的体制任务。尽管阳泉市总工会已经参与了这起欠薪事件,但宣教部的工作人员坦承,自己并没有听到基层反应过这起欠薪纠纷,“基层是没有打电话过来咨询过,而且也没有任何的其他方面的消息”。同时,其他部门的工会工作者对于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也并不了解。

    谈及工会如何兼顾亟待解决的工人欠薪事件与“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的活动,宣教部的工会工作者没有感到这当中有巨大的矛盾与讽刺——当工会以工会代表者的身份举办大量主题活动时,活动当中并没有多少工人的参与;而当工人在苦苦讨薪时,工会也缺乏跟进和帮助。相反,阳泉市总工会认为这两码事可以分开来看,因为他们分属不同部门的事情,活动是“大力宣传大力搞”,而欠薪就交给法工部和民管部。

    中国劳工通讯最后向阳泉市总工会建议,今后遇到工人维权求助,工会应该往前多走一步,以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与工人一起找相关企业和劳动行政部门,从而增加工人维权成功的几率。同时,CLB也建议工会应该组织农民工加入建筑行业工会,现时以公司建会为主的模式,无法令流动的农民工拥有长期会员身份。此外,CLB还建议,工会主办各类主题活动,应该以一线工人的积极参与为重点,以活动产生的效果为依归,而不应只是走宣传的形式,对上级交差,完成量化的工作指标就过关。


  7. 四川工人受伤求助,工会伸出援手纾困

  8. 工人受工伤,无奈网上求助

    2020年7月2日,涂料工贾晓洪在天涯社区发帖求助,表示自己在四川绵阳市梓潼县许州镇小学新建教学楼工地干活时,在工地过道滑倒,造成左腿两处骨折。分包小老板当天(6月29日)送他到医院并垫付一千元。此后,分包小老板再也没去医院,并声称找不到大老板来负责,医院也催促贾晓洪要继续治疗必须拿钱出来。贾晓洪在工地受伤,但工地无人出面探望他,也无人承担他的医药费。期间,贾晓洪报警找过派出所,但派出所表示没有劳动执法权只能调解;给市长热线致电,但被指点应该去找法院和司法局。最终,贾晓洪拿不出更多的医药费,在拖欠医院费用的情况下,贾晓洪无奈出院,腿也得不得及时的治疗。

    令人欣慰的是,四川梓潼县总工会于7月3日接获此事之后,当即联系到贾晓洪了解情况。贾晓洪表示,在工会的介入之下,工地上的大小老板及项目负责人一改漠视不理的态度,第二天就来到贾晓洪家,结算了工地的工资费用。其后一个月,老板们分两次给了贾晓洪共三千元的医疗费,同时提出条件:在天涯社区删贴,或者回复表示工头已在出钱治疗。由于拉锯式的谈判经常发生,贾晓洪并不能安心躺在医院接受完整治疗。但是,贾晓洪在8月份复诊时被告知,其腿伤仍然麻木肿胀,需要保守治疗两个月,可此时,工地老板们又不再提供医疗费用了。

    贾晓洪的工伤状况是中国大地上千千万万普通建筑工人的缩影。他们往往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就匆匆进场开工,也没有与工地项目部或建筑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更没有加入企业工会或是地方工会。一着不慎,在工地出了工伤意外,他们马上失去收入来源,急需自筹医疗费以助康复,而老板此时就将事实劳动关系推得一干二净,对工人的状况置之不理。当老板不负责任时,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他们,只能无奈地在网上发帖,或是拖着病体奔波于政府部门、法律部门之间,恳求有关部门重视和解决自己的问题。

    贾晓洪又在无数工伤个案中略为幸运,因为他的求助,当地工会在了解情况之后立刻就出面提供了协助——尽管,贾没有劳动合同,早前也没有加入工会。

    中国劳工通讯(CLB)在看到求助之后的当天(7月3日)联系到了梓潼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将这个工伤求助个案转介给工会,希望工会出面联系工人解决问题。

    工会积极行动,介入求助值得肯定

    梓潼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小何甫一了解到此事,立即积极介入。在得到工会的关注之后,工地项目部和包工头对工人贾晓洪的态度有所转变,不仅去到家中探望,也结算了工资、提供了一定的医药费。梓潼县总工会的行动意愿和行动能力的确帮到了受工伤的工人,贾晓洪也开始对工会有了更多的认识。

    几周之后,CLB再次回访梓潼县工会。一方面,CLB希望工会能够履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职责,由工会代表受伤工人贾晓洪申请工伤认定;另一方面,CLB建议工会应邀请这名建筑工加入工会,令他能够得到工会的保护。

    针对工会是否有代表贾晓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梓潼县工会小何表示,贾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工会工作者为了他跑到了乡镇,但最终的结论是,工会并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为工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个是他不属于农民工,二个他不是我们工会的会员。我们没有办法,我们最终调解不成。调解不成,我们就给他转到了区的法律援助中心。我们只能给他转到区政府那边去。”工会还提出自己很忙,如果对此事还有诉求,“建议可以到人社局的劳动仲裁大队去,那里是最快的”。

    问及工会是否邀请贾晓洪加入工会,梓潼县总工会表示由于贾晓洪没有劳动合同,不能组织他加入工会。工会工作者小何表示:“必须他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加入我们工会组织。”但大量农民工、建筑工人、灵活用工的工人缺乏劳动合同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正是全总发起“八大群体入会”“农民工入会”等活动的初心,务求工会能着力组织这些常常被忽视的工人入会,保障他们享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一个缺乏劳动合同的工人更加需要工会的帮助,梓潼县总工会却偏偏对这些没有劳动合同、只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人视而不见,不组织他们加入工会,令这部分工人的权益受损更为严重,也得不到工会娘家人的保护。

    最终,工会为贾晓洪提供了区政府的法律援助律师,并推荐走劳动仲裁程序。CLB多次建议,工会应代表受伤工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尽快组织零散的建筑工人加入工会,但工会小何均认为工会做不到。针对这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工伤案例,工会坚持“这个不在我们工会职责范围”。

    工会体制弊病,主业荒废成习

    不过,小何作为梓潼县工会聘任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能理解工会应该代表工人申请工伤认定这项基本职责,错不在她本人,错在工会领导,错在工会体制。当小何入职后,无论是本级还是上级工会,她所看到的工会恐怕就是一个信息中转站,最多是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入职后,恐怕没有人教给她怎样代表工人维权,更没人培训她怎样不失时机地发展尚未入会的工人加入工会组织。

    梓潼县总工会的工会工作者们虽然积极行动和介入工人求助,却不太了解工会的代表者身份,不热衷于帮工人维权和组织入会的主业,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工会的大部分精力还需要投入下乡扶贫、党建活动等等副业。

    近来,梓潼县总工会一直忙于脱贫攻坚和党建活动,从5月25日到6月10日即开展了四项志愿活动推力脱贫攻坚活动,例如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及机关志愿者深入灯塔村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到负责帮扶的灯塔村及照耀村组织脱贫攻坚宣讲和困难帮扶,派党员干部到农村拉家常、实地察看,以及帮助贫困户推销农户产品以购助扶。工会干部忙于这些活动,既忽略了工人代表者的身份,也出力而不讨好,把工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了非工会的主业工作。

    之后,CLB又联系到绵阳市总工会,将贾晓洪因病困于家中、急需工会代表他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介绍给市工会。市工会的工作人员态度诚恳地表示工会会介入,“我们会与当事人联系,并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又一级工会带着行动意愿和行动能力介入了这起工伤案例。几天后,贾晓洪告诉CLB,梓潼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的小何带着四名工会工作人员,专程到他家详细了解了情况,并承诺,工会将代表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过,未来这起工伤案例恐怕还需要花很长时间走法律程序。

    尽管如此,这起工伤求助个案已经比太多因工伤、工亡造成建筑工家破人亡的案例要强许多。工会工作者积极介入工人求助案例已经值得大力肯定,而工会不懂得如何帮工人维权、如何组织工人和代表及保障工人的利益,则需要工会工作者和工人一起努力。我们相信,通过工人的不懈参与,一定能把远离工人几十年的工会,一步步改造成能够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人组织。


  9. 跨境务工伤亡之后,工会逃避解决劳资纠纷

  10. 自2013年习近平倡议一带一路起,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工人赴海外工作已成潮流,中国劳工通讯(CLB)过往也曾报道过例如越南中资企业以及柬埔寨中资水泥企业里的劳资关系。今年七月,《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一起发生在老挝中资企业里的劳资纠纷。据报道,今年五月,在云南玉溪中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六千万人民币独资兴建的中资企业中亚水泥厂,其所属矿山发生瓦斯爆炸,造成五人死亡。其中三名死亡的工人是中国籍,另有一名受伤的工人是中国籍,且这四名中国工人均来自云南省大理自治州祥云县。事发后,工亡工人被火化运回云南,工伤工人回国在昆明医院接受治疗,但工人家属们追究的工伤赔偿待遇却迟迟解决不了。大理州商务局多次协调工人家属与中亚公司会面,家属希望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中亚公司却建议家属去走司法程序,事件拖延至今。

    劳动关系不规范,工人及家属维权难

    此次工伤工亡中,纠纷的根源在于中亚公司不愿意承认其名下有工人受了工伤,认为工伤工亡责任需要通过法院确认。尽管中亚水泥厂方声称,自己一共拿出了七八十万元用于慰问及支付医药费,但他们拒绝工人家属针对工伤工亡的索偿。中亚水泥厂认为,公司方面和工人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的责任在于雇佣他们的承包商,因而是承包商推卸了应尽的责任。公司建议工人及其家属去走法律程序。一名公司经理更对家属表示,承包工程的是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承包商与工人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此次务工实属“非法用工”。心力交瘁的工人家属一方面要照顾受伤工人,一方面还要奔波于大理州商务局与公司之间要说法。

    CLB了解到这起纠纷之后,分别联系了大理州工会、祥云县工会和大理州商务局。我们认为,地方工会应该出面代表这些出国务工却不幸受伤和死亡的工人,找到应负责任的公司并为工人争取合理的工伤工亡赔偿。可惜,工人家属没有寻求工会的帮助,而两级工会对此事毫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只有大理州商务局一直有参与协调。

    州工会口说解放思想敢想敢干,实际将纠纷推给下级工会

    大理州总工会办公室并不知晓此事,“我们没有得到过任何通知,什么其他信息都没有听到过,也没有报过”。 工会人员还认为,由于工会没收到通知,工会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不作为,“所以,我们这边也不好单独去做牵头”。更有工会工作者在听闻此事之后,非但没有意识到工会应该代表这些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人,反而将本级工会的责任首先往地方工会推,“如果是祥云县这边的话,那也应该是他们先牵头”。

    大理州工会办公室的工会工作者没有进一步了解此事和采取行动的愿望,建议我们联系工会法律维权部。法律维权部的同事却也并不能分身对此事负责,因为他们正忙于与工会主业无关的副业,“(法律维权部)今天下午在搞老干部活动,还有八一的嘛这不是。然后他们有退役的军人一起去参加活动了”。

     观乎大理州总工会,自7月1日开始多次展开了关于“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的研讨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期间,工会表示应该“体现工会担当、作出工会应有的贡献,坚定不移推动全州工运事业创新发展”。州总工会领导更是强调,要“从职工群众的需求出发,做好职工‘娘家人’”。结果,这些主题活动似乎只是表面的喊口号表忠心。现实中,大理州总工会离成为工人信赖和依靠的组织、工人一有需要工会就立刻采取行动的代表角色还远得很。

    上行下效推脱责任,各级工会均不出面代表工人

    大理州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热心地提供了祥云县工会的联系电话,建议应该联系祥云县工会了解情况。实际上,州工会是把工会的代表身份和帮工人解决问题的职责拱手相让。巧合的是,祥云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同样认为此事不属于他们的职责。“工会的话,他首先维护的就是会员的权益。他是属于我们这边工会的会员吗?(真要找)工会的话就应该是他们那个企业的工会了,我们的话,应该不属于,管辖权不在我们这边。”

    祥云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质疑的是,首先这些工人并不一定是祥云县工会的会员;其次,工人找工会应该是找他们所在的企业工会。上行下效,地方工会用属地管理把工会责任往下放,而下一级的工会也有样学样,把责任推给更基层的工会——至于这些工人加入基层工会没有,基层工会是否能够解决问题,却不在地方工会的考虑范围之内。其实,当基层工会不存在或者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地方总工会作为上一级工会,本应自然地负起代表工人解决劳资纠纷的责任,之后再追究基层工会不作为的问题,对相应的工会和工会委员们进行监督与问责。但地方各级工会却纷纷用属地管理逃避了工会的基本职责,既没有代表工人出面解决问题的行动意愿与能力,也对各级工会一贯的不作为习以为常、视而不见。

    当然,工会工作者仍然惯用没有能力作为借口,逃避履行工会的代表职责。祥云县工会工作者称,“工会它没有执法权啊”。可是,拥有执法权的地方政府清楚,他们在劳资纠纷当中其实只是第三方的角色。大理州商务局自事发以来积极介入并协调公司参与。当我们联系商务局负责此事的代科长时,被告知代科长正在召开协调会,因为“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信访局,他们都到大理实际召开这个协调会了”。同时,当协调无法达成的时候,政府部门也只能建议走司法程序。

    当工会不肯出面代表工人,工伤工人的家属无计可施,只能徒劳地走在找劳动部门、找政府法援、上法庭打官司的漫漫长途。工会不仅失去了一次参与和调解劳资纠纷的机会,更失去了代表工人、赢得工人信赖的良机。


  11. 贵州国有企业外包项目欠薪,工会忙于扶贫无力帮助工人

  12. 国企煤矿项目外包,讨薪工人无奈上访

    2020年7月29日,上百名在贵州文家坝煤矿干活的农民工在被拖欠工资十余天后,向包工头集体讨薪。矿方和包工头都声称没钱。据工人代表讲,当初五月份下矿干活时有给他们签过一份文件,但应该不是标准有效的劳动合同,工人手里也没有留一份文件做底。这份文件既没有定明工资发放标准,也没有明确每月工资发放日期。工人干了两个月,发觉有可能拿不到工资,而且这家煤矿涉及非法承包、非法用工,工人们就决定辞职,并按规定给了辞职通知期。但包工头一直不结清工钱,还做出一些挑衅的行为。矿方则拒绝承认这批工人和他们有劳动关系。工人无奈,先后跑到贵阳市省信访办和织金县信访办,他们称,如果欠薪问题还解决不了,就打算去北京上访。

    贵州文家坝煤矿是一家大型国有煤矿,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贵州省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地处贵州省织金县境内。其中,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控股比例为5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控股比例为30%)。然而,这样一家大型国有矿业,却存在非法外包用工及拖欠工人工资的恶劣现象。

    中国劳工通讯(CLB)了解到这起个案之后,根据工人发帖留下的电话联系到了工人代表,并建议工人找地方总工会,由工会出面代表工人与煤矿方协商。随后,CLB又联系了毕节市总工会和织金县总工会,希望工会能够尽快出面代表工人。CLB认为,如果工会出面代表工人,工会能够站在工人和老板中间,把双方隔开以减少冲突,并能由工会与公司通过谈判来解决欠薪问题。

    各级工会对欠薪案一无所知,工会无法确保工人得到劳动保障

    毕节市总工会经济部的工作人员董先生没有听说过这起发生在本地的欠薪案件,不过,董先生记下了工人代表的联系方式,并表示会去了解一下情况。

    织金县总工会办公室新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陈明也没有听说过这起欠薪案件。CLB之前曾建议工人来找织金县工会求助,不过陈明表示,并没有文家坝煤矿的工人来找过县工会,“我们这边现在的记录上没有”。针对文家坝煤矿非法用工的情况,陈明称自己会“跟领导汇报”。至于如何组织文家坝煤矿工人加入工会,陈明介绍CLB联系织金县工会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谢健。

    针对企业存在非法用工和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织金县总工会谢健坦白,工会无法确保每一个干活的工人都有劳动合同。谢健指出,文家坝煤矿有限公司有成立工会,理论上和该公司有签订劳动协议的职工都属于工会会员。但是,外包项目的农民工多半都是口头协议,很少签订劳动合同。谢健承认,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井下干活的矿工和该公司其实都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表明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不过,织金县总工会承认,工会并不知道每个公司是否有和每个工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当CLB问及,“织金县工会有没有一个方案,就是能确保每一个在这儿干活的工人都要有劳动合同,有没有这个方法?”谢健坦承,工会“没有方法”。确保劳动者与公司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不被非法侵犯,这本该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织金县工会工作者却承认,工会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履行这项工会职能。

    工人主动联系工会解决问题,工会爱莫能助却忙于脱贫攻坚

    尽管这些工人没有加入过工会,但在CLB的推介之下,被欠薪的工人代表主动联系了织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希望工会能够出面代表自己,与矿方协商解决欠薪。工会就此与文家坝煤矿矿方进行了沟通,工会反馈说,矿方表示自己和工人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因此,工会对此事爱莫能助。织金县工会声称,工人可以给工会打电话,但工会最多只能起个“监督的作用”,无法要求矿方解决问题。万一欠薪始终解决不了的话,工会可以帮工人申请法律援助。

    当工会对欠薪案置之不理、爱莫能助时,工会的主要精力却放在了党建与扶贫活动。从6月1日开始,毕节市总工会党支部组织开展“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的主题党日活动。工会工作者忙于上党课、多日下乡扶贫,还开展了环境卫生清扫义务活动。地方工会对工人被拖欠工资、上访讨薪事件视而不见,却跑到几十公里外的扶贫对口村,帮着村民打扫院子,声称是决胜扶贫攻坚。三个月的主题活动,或许帮到了一些村民脱贫和改善环境卫生,却令工人被欠薪的问题加剧。

    经过多番联系之后,工人代表表示,从政府部门到工会对欠薪都是回避的状态,无法帮助解决问题。而煤矿公司更加肆无忌惮,像红了眼一般对工人放狠话。最终,这批工友们只拿到了一部分被拖欠的工资,离开了文家坝煤矿,进到另外一家煤矿继续干井下掘进。

    CLB建议,织金县总工会负责组建工作的工会人员应该跟进之前已成立的企业基层工会,确保工会不仅仅存在,还要能够代表工人、有所作为。CLB同时建议,县工会应尽快调查部分企业涉嫌非法用工的问题,确保在企业干活的工人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得到应有的劳动权利保障。此外,针对在井下干活的工人没有被组织入会的现象,CLB也建议,织金县总工会应该发展矿工行业工会,将在国企和私企矿井下干活的工人都组织起来,加入行业工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会员,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企业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并通过年度集体谈判确保市内所有行业工人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


  13. 山西煤炭厂事故再发,工会下乡扶贫无人理事

  14. 孝义市政府新闻办发布,2020年8月12日,山西金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时,山西金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内,由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工程发生砌体局部坍塌。据官方通报,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六人轻伤。事发后,孝义市应急管理等部门已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金达煤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坐落于孝义市东南方十公里处的梧桐镇,是山西省、孝义市的环保先进企业。

    山西作为煤炭产业大省,政府较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作为传统的煤炭产业大省、事故高发省,山西省政府近年来比较重视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规范。2020年,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就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煤矿自查自改,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查抽查”。不仅各县市能源局作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这项工作,涉事的金达煤公司网站也发布了整治工作的要求。而在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结束之后,按照规定,各公司要在2月25日之前上报工作总结。不过,从网站信息中,我们无法得知金达煤焦公司有没有经过自查自改、市县检查及省级督查,无法得知事发所在地的孝义县工会和吕梁市总工会有没有参与政府主导的专项整治行动,也无法得知金达煤公司工会是否有组织一线工会会员和职工成为安全生产监督的主力。

    事发之后,中国劳工通讯(CLB)联系孝义市总工会和吕梁市总工会,一方面是询问工会有没有尽快介入这起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并出面代表受影响的工伤工人和工亡工人家属,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工伤赔偿;另一方面,CLB希望了解这些工人有无加入金达煤化工企业工会,事发之前,企业工会有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工会监督职责。此外,在发生了这起安全事故之后,各级工会能否对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提出整改方案和预防措施建议,并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不利的各级工会与工会干部进行追责。

    各级工会无法联系,监督安全生产能力成疑

    令人遗憾的是,孝义市总工会和吕梁市总工会都没有官方网站或微信、微博号,CLB无法找到这些工会在监督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部门与文书文件。同时,孝义市总工会和吕梁市总工会都存在电话号码难以寻到,或者找到了电话号码却始终无人接听的情况。最终,通过网上查找、114电话查询,CLB好不容易才联系到了事发地所在的孝义市总工会办公室及吕梁市总工会办公室。假如是一名普通的工人想寻找工会,当他连工会的有效电话和网站都无法找到时,最终到工会求助的可能性估计是微乎其微。

    孝义市总工会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过这起安全事故,也不知道工会由谁负责此事。该名工作人员之前请假月余去参加公务员考试,当天才恢复上班,什么情况都不清楚。于是,CLB询问可否转介到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地区来人进行工会调研,今天领导们都出去调研去了,单位里没有其他人能够回应此事。CLB想询问加入工会事宜,但被告知负责的组宣部门无人回应,“组宣部这头也是没人呢,办公室锁着呢”;CLB又询问可能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技术部,同样被告知,该部门领导已经请假一个月没上班了,而其他同事都已下乡扶贫,扶贫的任务实在很重,“经济技术部也是没几个人,人手也是不够用。还有一个就是下乡去了,就是从孝义派到宁夏扶贫去了。”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电话以联系经济技术部,但之后几天CLB多次拨打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吕梁市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不清楚这起安全事故,建议可以找工会劳动部询问,但工会提供的劳动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吕梁市工会工作者同时提出,金达煤化工公司有公司工会,但归孝义市总工会管,不由市工会负责。工作人员建议CLB联系孝义市总工会,“他们那儿就有工会组织的。你要是了解孝义的话,就到孝义市工会那边”。可是,吕梁市总工会却表示自己没有孝义市工会的联系方式。 

    CLB又试图联系吕梁市总工会劳保部、宣教部、吕梁市网络宣传中心,及吕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电话,均无人接听。

    工会宣传改革创新,实际多年下乡扶贫忽视监督安全生产

    在多个宣传稿件当中,孝义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工会改革、群团改革。2019年12月,《吕梁日报》曾报道孝义市工会改革发展有新意,从2017年开始,先后将群团改革作为“综合考评指标”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常规工作任务指标”,还“分别细化了19类34项和11类42项考核指标”。早在2018年,《工人日报》也专门报道“孝义工会重点解决基层组织人员、经费和阵地不足等问题”。

    然而,在一起安全事故发生之后,CLB才了解到,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的孝义市工会部门领导已经一个月不在办公室,该部门工作人员本身不够,还要被派去下乡扶贫。很难想象在这种人员短缺、主业荒废的情况之下,孝义市总工会还怎么可能监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安全事故不再爆发。

    同样,CLB也无法联系到吕梁市总工会负责安全生产的经济技术部。网上查询到的经济技术部部长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经济技术部部长张艳良同时也是驻贯家庄村第一书记。2020年7月,《山西工人报》还不无自豪地报道,吕梁市总工会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自2018年以来一直吃住在村,帮助该村庄实现了脱贫,即便村庄脱贫了,但“吕梁市总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帮扶工作还在继续”。在扶贫任务面前,工会工作人员都被派驻下乡,工会的主业荒废也就不成为奇,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帮助欠薪工人维权等迫在眉睫的工会事务都不再重要。


  15. 工人被欠薪发帖求助,深圳工会迅速介入协商解决

  16. 国企拖欠工程款,工人无奈发帖投诉

    2020年8月17日,工人代表叶宏在网上发帖称被拖欠工程款上百万元。叶宏自述,从去年10月开始到今年6月28日,他和来自河南、湖南的一共十八名工人,在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给宝安区水务单位做雨污分流的施工,工程完结已久,上百万工程款却一直被拖欠不发。该工程是由国企上海交通建设公司总承包,总承包又找了分包单位,而这些工人是跟分包的包工头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不过,工人的工资和款项都是直接由总承包支付,且在工程施工期间,工人是受总承包的监理管理监督。工人手中有大量的文件证据,工程结算单也明确列明了完工日期及工资金额(计件工资)。工人称,虽然当初约定按月支付工资,但总承包只在2019年12月支付过部分费用(44.5万元),由总承包通过银行支付到工人的工资卡。之后便再也没有支付过劳务费用(总计共167万元)。6月工程完结后到8月期间,工人代表多次找总承包结算余额无果。

    工人愿意尝试找工会,工会知悉即刻找工人

    中国劳工通讯(CLB)于8月19日看到投诉贴后,联系到工人代表叶宏。CLB得知,工人当前仍在深圳讨薪,并有找过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主要是给当地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寄去了举报投诉材料,尚待回复。

    在此之前,这些工人从未找过地方工会寻求帮助。工人也表示在工地上并没有见过工会,这些工人也都不是工会会员。于是,CLB推荐工人代表可以联系当地的宝安区总工会,要求工会介入,并代表工人与企业协调。工人代表记下了工会的联系方式,并表示愿意尝试向工会求助。

    同日,CLB联系宝安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反映了叶宏及其他工人被欠薪的有关情况,并建议工会介入案件,代表工人维护权益。

    虽然宝安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此前没有听说过这起本地欠薪案件,但工作人员王小姐很快记录了工程地点、承包商名称和工人的联系方式。王小姐表示,负责维权纠纷的是另一位同事郭先生,但他现在开会去了,王小姐会将情况反映给领导。对于CLB建议工会尽快联系工人解决问题,王小姐说同事会按照工作流程来办理。

    值得称赞的是,工人代表还未去找到工会求助,宝安区总工会已主动联系了工人了解情况。在CLB将案例推荐给宝安区总工会的第二天,工会就联系到涉事的相关企业,主持了一场协商。8月20日,工会组织了包括工人代表、工程甲方深圳宝安水务局、总承包方上海中交集团公司在内的多方人员进行协商。

    8月21日,CLB再次联系宝安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此事的郭先生介绍,在工会的介入调解之下,欠薪案已经基本得到了解决,“召集了他们跟叶宏进行了工程情况的解释,然后承诺了这个月底给他结清剩余的工程款。叶宏当场表示满意……希望中交这边快点跟他们把工程验收完了以后,他快点拿钱”。

    宝安工会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令人赞叹

    至今为止,在CLB所观察到的工会当中,宝安区总工会应该是对工人欠薪反应最快的。大部分地方发生欠薪案之后,当我们把情况介绍给工会,并请求工会尽快联系工人时,工会最快的反应也就是给工人打个电话和了解情况;至于工会何时能够走出去代表工人的利益、何时能够尽快找到相关公司进行谈判,则可能被一拖再拖,解决起来遥遥无期。而宝安区总工会第二天就能找到涉事的工程甲方和总承包,并连同工人一起坐下来协商解决,宝安区总工会愿意代表工人的行动意愿,以及为工人解决问题的行动能力令人耳目一新。

    CLB建议,其他各地总工会都应该向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学习,一旦遇到工人求助,应该迅速介入案例,以工人代表者的身份,协调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被侵权的工人一定要坚持找工会、加入工会,争取能通过工人的参与,令每个工会都有代表工人的意愿与行动的能力。

    不过,当我们向宝安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咨询,工会如何落实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是如何落实工会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职责时,宝安区工会回复,其实“工会没有执法权”,监督职责只能是“按照法律”。至于进一步如何操作的询问,宝安区总工会希望CLB自行查阅网上报道,“这个我就不方便跟你讲了,因为你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或是“走正常的采访途径”。鉴于此,CLB建议,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外界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17. 四川洪水致化工厂泄漏,地方工会救灾安置忙

  18.  四川洪水百年一遇,影响化工厂发生疑似泄漏

    2020年8月,四川遭遇罕见的大洪水。8月18日,岷江洪峰通过乐山市五通桥水文站,洪水漫过乐山大佛,造成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景——“大佛洗脚,乐山淹没”。当日,乐山市五通桥区居民反映闻到刺激性气味,随后,五通桥区政府曾通报此事,称未发现企业燃烧、爆炸和泄漏情况,“网友反映烟雾产生原因,为永祥股份安全系统正常泄压”。8月19日洪水退下,但到了8月20日,五通桥区居民普遍反映城内烟雾弥漫,刺激性气味蔓延。当时有传言指发生了“化工厂爆炸”,尽管当日乐山市五通桥区官方微博连续辟谣,表示未有任何化工厂发生爆炸或泄漏,不少居民仍然匆忙撤离出城。

    中国劳工通讯(CLB)就此事件联系了乐山市总工会和五通桥区总工会,试图了解地方工会是否有参与此次事故调查,泄漏事故是否影响居民与工人;如有发生工业意外,企业工会和地方工会有否及时组织工厂工人撤离;工会平时如何监督这类高危化工厂落实安全生产;洪灾又对工厂复工复产和工人生计造成何种影响。

    工会称有了解或参与调查,赞扬企业工会偏向职工福利

    乐山市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作人员对此事有所了解,表示官方消息是工厂各项指标正常,并没有发生泄漏,市工会也就没有参与事故调查。“他们公司和他们当地政府的声明都是没有发生泄漏,所以说我们这边根本就没有这些信息,然后我们市总这边也没有接到他们的一些什么报告啊、一些什么申诉的。”至于平时工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需要找负责的领导才能了解,但领导在开会无法联系。

    五通桥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了解此事,表示工厂没有发生事故,工会一直都有参与。领导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怀疑发生泄漏的永祥化工厂属于五通桥辖区,该企业有成立工会,“工会还完成得比较好,还比较配合我们的工作”。区工会称,永祥公司工会协商代表是由职工投票选出,每年会有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们是站在职工方面考虑的。泄漏事故之后,区工会一直有人在跟进参与调查,只不过该工作人员并不负责此事。同时,区工会每年都有针对企业举行安全培训和劳动竞技,永祥企业今年也有参与区工会举办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但具体的竞赛细节要等负责安康杯的工会同事回来之后才能告知。

    至于区工会和企业工会有没有针对乐山的地形对洪水做出特别的防范措施,区工会工作者承认,这个方面工会的确没有做到面面俱到,“讲是讲过,但是这一次真是百年难遇的一次”。

    我们希望五通桥区化工厂真的没有发生任何泄漏,但如果有一丁点泄漏的可能,工会应该做的,不是配合宣传口径否认,而是在发现问题之后,尽快履行《安全生产法》所规定工会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的生产现场。

    区工会最近抗洪救灾忙,奔波乡镇安置与慰问工人

    四川乐山遭遇难得一遇的洪水后,工人工作和企业生计受到影响。工人日报于8月21日曾报道五通桥区总工会“一名工会主席的防汛时刻”,提及工会干部参与了五通桥区组建的防汛小组,要对企业详细摸排,对企业防汛和物质转移进行预防提醒,以便及时将职工转移到安置点。在组织街道和企业工会进行防汛部署、转移职工的同时,工会主席柯昌立还要盘算灾后如何帮扶企业、帮助复工复产等等。乐山市总工会也发出了《抗洪救灾倡议书》,呼吁全市工会和职工行动。八月底,CLB多次试图联系五通桥区领导办公室了解情况,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最后才由一名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并表示副主席领导多日来都在乡镇。看来,五通桥区工会的确没有太多闲人留守,大部分工会工作者都在外奔波忙。

    透过该名工作人员,CLB了解到,区工会最近主要是忙于抗洪救灾和安置职工。洪水来袭之后,工会分成了好多队在外面行动,一部分需要负责抗洪清淤,一部分工会工作者负责化工厂泄漏问题,也有一部分工会工作者负责跑乡镇跑企业、慰问受影响的职工,给他们发放灾后自救生活补助。在救灾过程中,工会强调自己会更偏向职工及职工家庭,按照严重程度对工人提供经济补助。即便企业受到洪水影响未能复工,工会也要求企业不能欠薪,“工资是照常发的,我们已经下去走访,跟企业交代过这个事情了”。

    工会工作者提及,由于新来的常务副主席“对工人比较好”,区工会的工作人员也自认“工人的安全这些我们真的是比较上心的”,因此,近一年来,工会工作者很少留在办公室,多数都在外面跑企业,找工会主席、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人了解情况。“我们从去年慢慢开始,就是基本上每天都是下企业。我们不像有些工会都在办公室办公比较多嘛,我们就是经常都是跑企业,尽了责任的。每个人是负责哪些片区,经常都在外面跑的。”

    假如这些都属实,那么五通桥区工会工作者采取的行动无疑值得称赞。在抗洪救灾的过程中,工会展现了自己能够代表职工的利益、为职工谋福利的行动意愿与能力。不过,如果乐山市各级工会能够从抗洪救灾转为防洪防灾,提早对洪水及各种安全生产意外做好防范措施,预防企业安全事故发生,将更有利于职工信任和参与工会、壮大工会的力量与声誉。


  19. 工会没有对外公布联络方式,联络工会困难重重

  20. 工人能轻松地找到工会的网站、成功拨通工会的电话,这是建立工会与工人之间联结的第一步——工人遇到困难,打电话给工会寻求建议,就算未能够直接联络到主理维权的工会部门,至少也能通过工会内部的转介得到帮助,多少能够让更多工人知道工会的功能,也多少能够感受到工会的大门始终向工人们敞开。

    因此,于情于理,工会清清楚楚呈现自己的联络方式都显得责无旁贷。但时至今日,工会改革进行到了第六年,中国劳工通讯仍发现不少地方总工会没有自己的官方网站、网络搜索出的联络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114查号台没有工会电话号码登记、工会工作人员不清楚电话应该转介至何部门等情况。这些问题都会打击工人向工会求助的积极性,也反向削弱了工会本可以发挥的作用。

    案例1/10:武汉汉阳区市政集团公司拖欠工人工资

    2020年4月,湖北疫情稍有缓解,20多位农民工便进入武汉市汉阳区市政建设集团公司的一个工地开工了。可一直干到8月完工都没发工资。他们事后发现,该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涉嫌将工程非法多层转包,并非法要求承包人带资进场,工人也垫付了部分工资。最后结算的时候,公司更强行要求节流百分之三十的工程款,工人工资再次打折扣。

    因为在网络上无法找到汉阳区总工会的联络方式,CLB先联络了武汉市总工会,但接听电话的经济部工作人员听到我们反映工人讨薪事件后,不断把我们往外推,不断让我们联络其他部门。

    听到该事件发生在武汉市汉阳区,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应该联络汉阳区有关部门;听到我们说该事件“涉及到非法转包承包,而且涉及到非法的垫资”,该名工作人员又表示这涉及行业管理,应由监管企业经营行为的部门负责;最后,我们试图要到权益保障部的联络方式,可工作人员却在给了我们值班室的电话后直接挂断了电话。内部转介的混乱一方面反应了工会工作人员对具体工作内容的不熟悉,工人在这样无序的指引下,想必会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工会工作人员想方设法把工人求助推给其他部门,也令我们给工会的行动意愿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不过,当我们拨通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电话后,却发现这电话其实是工会大楼的大厅物业。

    CLB:“那你这儿有没有咱们工会法律保障部的电话呢?”

    武汉市总工会大厅物业:“85791823。哎,我看一下,1833吧,这个印得也不是……”

    CLB:“啊?”

    武汉市总工会大厅物业:“85791833……你或者再打一个,85760519,这也是权益保障部。就是不同的办公室,因为今天领导他们都在开会,我不知道谁在,好吧。”

    可惜的是,两个武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电话都无人接听。是因为那日权益保障部的人都去开会了、碰巧无人当值?还是通讯列表印刷得不清楚,导致大厅物业告知我们的号码有误?我们无从得知。但假设打电话的是一位农民工,他本身就对维权途径不甚熟悉,那么在工作人员数次推托、要到的几个电话都没人接的情况下,他八成会将工会视作一个帮不到自己的部门,遑论将工会视为自己的“娘家人”。

    为了联络到汉阳区总工会了解情况,我们最终通过114查号台问到了汉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的电话,并向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反应了工会联络方式不好找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区总工会的电话是可以找到的,工会在一万号(10000)或者114都有登记,可以致电查询。我们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总工会为什么没有网站呢,如果有网站会不会好一点?”汉阳区的工会人员直言:“没有没有,我们(区总工会)没有网站的这一个建设。”

    虽然,不同省市、不同层级的工会在分配人力物力上各有安排,但中国劳工通讯认为工会对外公布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绝非单纯的技术问题。因为,能够帮助到工人的途径,一个都不能少。多一个官方网站、多一处挂上联络电话,对各级总工会来说只是众多工作项目中的一个,但对该地广大工人群体而言,这就是他们成功寻求工会帮助的唯一途径。

    网上资料显示,2019年,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也就是本案中克扣工程款导致工人拿不到工资的武汉天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双获得AAA级信用企业。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更是在2020年4月被武汉市总工会推荐为“湖北省五一奖状”候选单位。若是能把用于上述这些例行评奖评优的资源分出一小部分,搭建一个工会网站,或者重新印制一下工会内部的通讯信息,相信都不是难事。

    让工会的联络方式更清晰,消除的是工人找工会求助的首个障碍。哪怕只是多帮到一个工人,也比明面上工会给单位颁发荣誉奖状、褒奖其劳动建设方面的卓越表现,背地里该单位却涉嫌非法经营、损害工人权益来得有意义得多。

    案例2/10:山东滨州一训练飞机坠毁三人死亡

    2020年9月20日上午,山东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有限公司一架通用小型飞机在滨州空域飞行训练时坠落,机上有教练员、学员3人。事故发生后,送往滨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21日,机上3人抢救无效死亡。据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校的机队规模、飞行时间和在校生数量位于全国第二,仅次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如此大规模的技术培训企业,工业安全如何防范?工会又是否参与其中呢?

    就飞行学院发生的事故,我们联络了涉事企业商业登记所在辖区的工会,以及事故发生地(飞机坠毁地点)的工会,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7通电话,无一处工会能说出个所以然。更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是,工会部门要么表示此类事件归其他部门负责,要么认为事不关己就直接挂断了电话,这7通电话的过程大致如下:

    第一通电话,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要我们联络青岛市总工会办公室并给予了联络方式;

    第二通电话,青岛市总工会办公室,表示需要了解一下情况,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建议我们联络生产部;

    第三通电话,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组织部,无人接听;

    第四通电话,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法律部,表示工人入会要联络组织部,没人听电话应该是开会去了,同时给了我们安全生产部的电话;

    第五通电话,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安全生产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句“我不负责这个,负责这一块的不在这儿”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第六通电话,滨州市总工会财务部,表示不清楚飞行学校事故,其他办公室的电话也不知道,建议我们去114自行查询,甚至疑惑“你是在哪里找到我们的电话啊?”

    第七通电话,滨州市总工会,表示自己这边正在忙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一串电话打下来,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云里雾里饶了一大圈也没找到能够就辖区内安全事故、涉事企业说句话的工会人员。甚至在上述电话中,滨州市总工会财务部的电话号码还是我们从一份工会文件的落款中发现。设想,若是一位权益受侵害的工人拿起手机,想要寻求工会的帮助,他可能找不到电话,也可能在没找对部门后,在数个电话中焦头烂额。

    基于两处地方工会都不甚了解事故,加之航空、民航的行业特殊性,我试图联络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经过一番查证,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并无自己独立的网站,但在零星的新闻中,我们又可以看到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的身影,因此我们致电了中国民航工会,一方面想获取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的联络方式,另一方面想对民航系统内信息透明度、架构是否清晰等问题有所了解。中国民航工会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好,但是对于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的联络方式,接听电话的工作员工则说自己不知道,并解释民航工会系统也有层级管理,建议可以通过114查询电话。

    中国民航工会作为已有的行业工会,对近期业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不了解也就罢了,对于行业内工会部门的联络方式这类基本信息,上级部门也不甚了解。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有开展日常工作:职工故事会工会主席接待日工委会扩大例会等等,但是寻遍网络、询问上级机关都无法找到它的联络方式,山东市空管分局工会像是隐形于线上线下,自己人定期开开会就完了。如果工人想要找工会求助,在寻找联络方式这一步就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相信他们很难不打退堂鼓。


    1. 只见工会办活动,不见工会联络方式

    2. 7通电话中,1通无人接听,2通被挂断

    3. “没有没有,我们没有网站的这一个建设”

    4. 一通询问后,武汉市总工会给了我们大厅物业的电话

  21. “你让工人自己过来反映”:程序僵化、不作为,有碍工人维权

  22. “你让工人自己过来反映”——这十个字是中国劳工通讯向各地工会讲述工人遭遇时,不少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应。然而,在工会口中简简单单的“过来”,对工会不甚了解的工人操作起来并不容易。这不仅需要工人有充足的时间、对维权程序有基本了解,不少工会还希望工人主动提交劳动合同、纠纷证据书面材料,方便工会对事件进行了解、核实……这种种门槛都让工会口中的“过来”困难重重,也令工会丧失了一次次与工人进行有机联结的机会。我们挑选了两起发生在四川省的案例,以此讨论,“让工人自己过来”,还是工会过去,哪一种在当下的劳工环境中更为可行。“让工人自己过来”的工会办事模式之下,工人有哪些具体的困难。

    案例3/10:四川巴中扶贫建筑项目欠薪

    三年前,一群农民工在四川巴中市巴州区金碑乡,参与修建由成都中云建工集团中标的异地扶贫项目。由于项目层层非法转包分包,完工后工人却没有足额拿到工资。三年来,工人们无数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找过巴中市劳动监察局、市住建局、巴中区住建局、区政府、金碑乡政府李乡长和邓书记,无奈有关部门一直踢皮球。2020年9月,临近孩子学校报名交学费,工人们只好上网发帖求助。

    我们首先联络了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的组织基层工作部,在用不到100字表明身份、简述工人遭遇之后,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就拽着中国劳工通讯的性质问题不放,在了解到中国劳工通讯的总部设在香港之后,我们立刻被对方定性为了“境外的非法组织”。

    “我知道你们这种机构,你们就是说,给我打电话,然后把录音开着,然后到时候我和你之间的通话,你就会中间断章取义然后放到网上,是吧?”我们的所在地一下子触动了该名工作人员的敌情警觉,在境内境外、合法非法的“大是大非”面前,前几句话中被欠薪三年的当地农民工没能引起该名工作人员的任何关注。

    我们尝试进一步询问,工会可否代表这些工人维权,没想到工会给出了更严厉的回应:“我们工会能不能代表维权,不是由你们做主的。你们这种都是境外的非法组织,我是知道的。如果真的是他们那边有什么需求的话,他们会直接来联系我们,不用通过你们这种境外的非法组织来联系我们,好不好?”我们抱着最后的希望,想将几位工人的联系方式给到工会手中,但该名工作人员连听都不要听了,直接挂断了电话。

    当我们再次打给组织基层工作部时,这个电话便没人接听了。但如果工人真的如上一位工作人员所说的,“会直接来联系我们(工会)”,那欠薪三年无法解决的荒谬结果又怎么会出现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又拨通了巴州区总工会办公室的电话,这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小杨无疑和蔼得多,但从他口中竟然也冒出了“你可以叫他过来”的话语。

    我们建议工会办公室打给被欠薪工人、主动了解情况,小杨则反过来希望我们转告工会的联络方式给工人,让工人打过来。我们继续就着这通电话到底应该由谁来打讨论下去,我们渐渐发现——当事人反映问题、工会知悉、领导商议决定、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维权行动——这一连串是工会协助工人维权的固定程式,一切事件能也只能按照这个顺序来。

    巴州区总工会过往做了不少农民工维权方面的工作,包括在余姚、宁波、上海等地建立了巴州籍农民工服务站。我们在电话中表示,千里迢迢去到外省维权,家门口的工人是否也可以协助一下。小杨听到我们的建议后一口答应了给欠薪工人致电,并表示本地工人也确实有维权的需要,愿意记录我们提出的建议。但同时小杨也表示:“最好是他打电话过来,因为他主动一点,我们就知道具体咋回事。”

    相信很多工会工作人员都和小杨一样,认为工会要介入工人的维权事件,一定需要工人主动发声,仅仅发声还不足够,声音还要到达工会、政府领导耳朵里才足够。在2017年的一则农民工讨薪、多部门介入协助的新闻中我们读到,“一封来自山东100余巴州籍农民工讨薪的求助信摆到了巴中市市长何平的案头”。但是,是否每一次工人被侵权事件都要成功到达市长的办工桌上才有望解决?是否每一次维权行动都要在领导知悉后才能启动?是否所有领导不知晓的欠薪、工伤、非法辞退,工会都可以安坐在办公室中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以一句“他要反映过来我们这边才可以”推开亟需帮助的工人群体?

    据中国劳工通讯工人求助地图过去半年收集到的信息,有超过56%的求助个案中,工人会选择上网发帖或找媒体曝光的方式维权,而这中间的绝大部分都淹没在了庞大繁杂的网络信息中间,单靠“击鼓鸣冤”来让工会及有关部门听到工人的求助,其中可能性是微乎其微。我们认为,面对这些漂浮在维权的茫茫大海上的工人们,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责无旁贷比其他部门更主动、更快速、更直接地打捞起这班工人。在工人被侵害的权益面前,工会惯常的程序自然应该退居次要位置,工人权益大过天。

    案例4/10:四川宜宾中铁三局隧道工程工伤工亡私了

    2020年10月下旬,天涯社区一个举报帖子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发帖人说,5月2日,他的一位亲戚在四川宜宾中铁三局承建的板栗山泄水隧道干活儿时遭遇事故重伤,另有一名工友死亡。工地老板向工亡工友家属赔钱私了,并瞒报了这起伤亡事故。而重伤工人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老板就不再缴纳医疗费和伙食费了,医院因被拖欠一万四千多元医疗费,中断了治疗。工人无奈出院,睡在工地项目部维权。帖子还提到,这个工地上“工人到工地后直接上班,项目部也不做安全培训学习”。

    就此次安全事故及涉嫌瞒报的情况,我们致电了宜宾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对于我们的电话举报,既没有找借口推脱,让我们去找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以来电者身份不明为由挂电话,而是答应先找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把事实搞清楚。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值得所有工会工作人员借鉴。

    我们从宜宾市总工会的网站上了解到,工会经济工作部的一项职能,就是指导下级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并且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此次涉事的中铁三局在宜宾市有这么多工程,单位上的职工想必也不在少数,那么宜宾市总工会具体是如何在这些工程中开展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呢?工作人员表示,工会有专门的培训活动,会到属地的重点工程、重大工程,通过各级工会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可是工人在求助帖中明明提到项目部并未开展安全培训学习,那工会所谓的各级开展的安全宣传活动是否囊括了所有工人呢?

    我们向工作人员提出,会不会是因为中铁三局这样的国字头的企业,有自己的企业工会,同时所在的辖区也有自己的属地工会,结果造成了相互不知道各自职责范围的情况,导致部分工人陷于灰色地带。但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教育培训都是达到这个百分百覆盖的”,不存在两边工会衔接有不到位的情况。虽然在我们和宜宾市工会讨论的过程中,仍未明确此次工伤工人没能接受安全培训的原因,但工会所谓的“百分百覆盖”无疑需要再次审视。工作人员也表示,最近两年一直在推进“八大群体”入会,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也会是工会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也希望随着工人入会工作的深入,宜宾市总工会口中的“百分百覆盖”能变成现实,不再出现工伤后企业私了的情况。

    此次事件中,工伤工人为何没有主动来寻求工会的帮助呢?即使都已经睡到项目部讨要赔偿了,也没有想到工会?对此,宜宾市总工会的一段回答值得所有工会工作人员反思:

    “(工人)他可能不了解工会是干什么的。因为现在的工人,你看他们,就是像这个受伤和死亡的工人啊,他们可能都是来自于农村,都是外出务工人员,他们有可能对工会的一些职能职责不是很清楚。然后来了之后,他们肯定就是找老板,就是谁带他们来务工的,肯定他们就先找谁。”

    这段话清楚地道出了农民工权利受损时的心路历程,既然宜宾市总工会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更应该明白让农民工主动来找工会对他们来说是困难。因此,不论是组织入会还是维权,工会都应该走到工人中间去,主动联络工人,让工人们知道工会的存在,再进一步明白工会的作用。不然,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们,生活上举目无亲,工作上还要独自一人面对老板可能玩弄的种种压榨,若有劳资纠纷发生,他们又因为只认识老板,要去找压榨自己的人说理——只有工会主动站到工人身边,才能让工人不再身单力薄,企业不再肆无忌惮,此次出现的安全培训不到位、企业私了等问题才能开始改变。


    1. 农民工未入会,也不知晓工会的存在

    2. 农民工被排除在“百分百覆盖”的安全培训之外

    3. 与其等待工人寻找工会,工会何不主动迈出一步

    4. 工人“会直接来联系我们,不用通过你们这种境外非法组织来联系我们”

  23. 在工人养家糊口的困境面前,工会更需要雪中送炭

  24. 在数不清的工人求助、维权事件中,能被媒体、工会、劳动部门看到的只占一小部分,而更难被看到的,则是每个工人家庭不尽相同的困难——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人在维权过程中必须继续打工才能养家糊口,因此根本没时间全身心投入维权;遭遇工伤工亡的职工家属由于家庭困难,难以长时间维权;低收入使得工人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帮助维权;受教育水平低则限制了工人在维权过程中的策略能力……此时,这班“屋漏偏逢连夜雨”的工人无疑更需要工会和自己站在一起,中国劳工通讯认为,工人越是困难,工会的雪中送炭越迫在眉睫。

    案例5/10:江苏响水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工人工亡

    2020年8月6日,工人刘学中在位于江苏生响水县陈家港镇的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工作,事故发生当日,刘当班12个小时30分钟,下班后精神恍惚,离开公司大门刚10多分钟,10年驾龄的他驾车堕河身亡。令人发指的是,停尸40天公司仍拒不赔偿,且编造虚假伪证,企图逃脱劳动法的制裁。刘学忠的遭遇并非独有,同年7月,与刘学忠同为电工的苗建国在作业过程中触电身亡,厂内的安全隐患一直存在。

    就刘学忠的情况我们致电了响水县总工会,接听电话的是权益保障部的潘部长。潘部长耐心、详细地询问了刘学忠的具体情况,也给出了相应的维权建议,可是已有的维权途径在刘学忠一家子这儿,都不太可行。

    CLB:“他们自己找律师,从上海找的律师。律师来了以后,企业也不配合,最后律师甚至把律师费都退了,就不接这个案子了……”

    潘部长:“他有没有找过我们那个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啊?”

    CLB:“哦,这个刘开春啊,就是这个工亡的职工的父亲呢,我刚跟他说过话。哇,他就是已经快七十岁了,他在家中务农,而且还要……”

    潘部长:“那刘学中他爱人呢?”

    CLB:“他们几年前就离婚了。而且这两个老人,现在在刘学中工亡以后,他留下两个孩子,两个老人还要帮他管,所以……”

    ……

    潘部长:“行,我马上那个吧,一个是跟他本人,还有一个是跟企业工会,我详细了解一下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刘学忠的家庭情况本就捉襟见肘,工亡无疑令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此时,工亡赔偿能否落实关系着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正是工人最需要工会站出来代表自己利益的时刻。响水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的潘部长能够体察工人的具体情况,愿意主动和工人联络,至少能让维权无门的工人家属们在情绪上不再孤单。这样出色的行动意愿在一众工会工会人员中是独树一帜的。

    当然,潘部长谦逊的言词中也反映了工会在行动能力上的问题。首先是人力资源上,潘部长坦言:“因为我们部门的人手太少,事情特别繁杂。不可能像您期望的能够三两天的,先跟您打个招呼。”我们也希望在持续进行的工会改革中,工会的人手安排、任务分配能够更科学。其次,工会要如何知晓工人们的求助?如何了解舆情?潘部长听到刘学忠的经历后也向我们表示自己不常上网,网络上工人求助的声音工会确实未能很好地留意,我们认为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本期系列报告提到的公开联络方式、之后个案后主动介入,都是让更多工人获益的方法。

    在日常与工会联络的过程中,除非是蛋壳暴雷这类波及全国的事件或是大型安全事故,我们很少遇到工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工人维权事件有所了解。但此次联络到的潘部长在听到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后,立刻表示自己知道不久之前该公司一位工亡的工人,而且,对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企业状况以及劳动法律法规也十分清楚。

    “上一次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吧,他们有一个也是电工工亡的,但他是在厂里面出的事故,人家那个就赔了一百多万呢。企业如果对他实施了赔偿,一般通常惯例,就是德龙的赔偿,就是工伤认定的那个赔偿,这个金额是有的。如果认定工亡的话,还有这个遗属的抚养费的哦。”潘部长一一向我们道来。基于对劳动者的了解,潘部长给出的维权建议更具体,对于维权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也有大概的估计,这样的工会工作者是工会改革中不可或缺的。


    1. 了解辖区内劳动者权益——响水县权益保障部走在了全国工会前列

    2. 生活上的困难、维权的困难,工人一家两头难

  25. 只有工人是会员,工会才能介入维权吗?

  26. 在与各地工会联络的过程中,中国劳工通讯都会询问涉事工人所在的工地、企业是否有工会,工会又是否能代表工人和企业方进行谈判?我们得到了不少类似的回答:我们工会的工作只针对工会会员;工人只能在自己单位入会,要单位建会才可以……这样的回答一下子就将还没有被吸纳到工会组织中的工人推到了一边,那些劳作于没有主动建会企业中的工人,想得到工会的帮助,变得无从谈起。

    工会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发展新会员。工会如果既代表会员也代表非会员维权,在帮助当事工人得到经济权益的同时,还能扩大工会影响力并增加工会会员人数,更能让各类雇主看到侵权成本远高于老实守法,从而使雇主对于侵权有所顾忌,最终达到减少侵权、改善和提升整体工人权利状况的目的。现实中,非工会会员利益遭受的侵害远甚于会员。如果工会声称只协助会员维权,或是根本不懂工会职责,或根本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为,只服务会员不过是借口和挡箭牌罢了。

    案例6/10:陕西西安建筑工人工伤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人刘志和自2020年6月份到西安市灞桥区锦堤路梓口村中建三局灞河隧道工程项目部做钢筋工,9月9号上午8点多在工地干活时,由于受旁边塔吊吊钢筋的影响,他的手指被压进钢筋切段机,后被诊断为开放性骨折。工地派工友老刘护理了他两天,并给了200块钱,过了三天,工地管理人员过来接走了工友老刘,又给了200块钱。自那过后,工地再也没人出现了,联络工地老板,老板也是以一句“不管”直接回绝。

    9月21日晚上10点多,刘志和将自己遭遇工伤、工地老板不赔偿的经历发在微博上,第二日,中建三局项目部的安全总监就打电话给刘志和要求删除微博。几番周旋下,工地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以及未结清的工资,但由于工地一直不愿意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赔付也就一直拖着,几个部门相互推诿,始终无法解决。

    在和刘志和通电话了解情况后,我们首先致电了西安市灞桥区总工会财务部和职工服务中心,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首先给我们连抛了三个“振聋发聩”的问题:

    “那他是不是工会会员啊?他在他们单位入会了么?他们单位有没有建工会啊?……你得要让他去问清楚了。”

    我们只好向灞桥区总工会解释,许多和刘志和一样是农民工的劳动者都没有加入工会,可工会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就是农民工,这样的情况下,工会可以出面帮他找公司去谈判协商吗?“我就问(刘志和),你是不是有没有加入工会啊,是不是工会会员啊?他说没有听说过工会。然后我问他,有没有劳动合同啊?他说没劳动合同。那我又问他有没有工伤保险啊?他说没有听说过这个。”刘志和简直是一位“三无”建筑工,如此状况下受了工伤,理应是急需帮忙的。

    职工服务中心的陶昆同志向我们仔细地说明,介于工会和企业之间的依托关系,员工要加入工会,必须是企业先建会,“这是最基本的一个条件”,不然就“显然不太实际”。我们向工会强调,由于工伤认定的提出,有30天的时间限制,工人等不得,但陶昆却觉得为难,“起码他也得是工会会员吧,要不然肯定工会不好出面嘛。”陶昆同志如此执着于服务对象要是工会会员,这实在有些捉错用神。工会的存在,是要形成一股代表工人的集体力量,令广大打工人群体更有话语权,以此对资方施压,令老板们无法也不敢侵害工人权益,这才是最实际的责任。

    随后,我们与陶昆同志讨论了国家提倡的“项目工会建设”,陶昆表示自己是有听过,但灞桥区目前为止还未出现,而且“项目工会建设”在操作上的困难也是明显的——项目是临时的,工会又有属地管理这一原则,如何推进“项目工会”还是个问题。不过陶昆作为工会工作人员,为工人服务的行动意愿十分不错,答应记下刘志和的联络方式,帮忙联络、转介给劳动监察部门。

    几天后,我们对灞桥区工会的职工服务中心进行回访,此次接听电话的是另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听到我们提出让工会出面,帮助工伤工人去办理工伤认定,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不归我们管啊……他不是我们的会员嘛,他应该属于啥的,县郊的吧。”工作人员解释,灞河隧道工程名字带灞河,但不一定在灞桥区,灞桥区这边可以转介该名工人的情况去工程所属辖区的工会。

    讲到这里,我们不禁想起了前几日和灞桥区工会讨论过的“项目工会”。如果,灞桥区或者西安市有建筑工人的行业工会,工伤工人刘志和大概能省掉在不同辖区工会转介来转介去的麻烦;如果行业工会也能更有针对性地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刘志和甚至可以免于受伤……说一千道一万,工人的权益要得到保障,最关键的还是工会不能缺位,工人是否已经是工会会员绝不是决定性的。

    就在刘志和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前,陕西省总工会发布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光名字就长达49个字,但通篇不知所云,什么“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常学常新、真学真信”,敢问这些云里雾里的空洞口号,能对工会的日常工作起到哪怕一丁点的作用吗?习近平讲过,“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这样的标准才是工会行动应该秉持的依据。

    因此,财务部工作人员在拿起电话时,不假思索的连环三问——“那他是不是工会会员啊?他在他们单位入会?他们单位有没有建工会啊?”——工会不应该拿来问我们,更不应该拿去问工人,而应该问自己。

    案例7/10:福州圆通快递拖欠多人工资

    2020年“双十一”前夕,全国多地出现快递员罢工,不少网民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因为自己的快递多日未送达,才了解到自己家附近的快递员罢工了。在福州市仓山区,圆通速递橘园洲分部的十余名快递员被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金额从数千元到一万多元不等。福建电视台的新闻报道称,该分部的加盟商拿钱之后跑路。加盟站点的负责人因经营不善、携款走人,已成为2020年快递行业欠薪的主要原因之一。

    就圆通快递员欠薪事件,我们联系了福州市工会的组建部。组建部告知圆通快递在福州是有工会的,但具体到某工业区是否有工会,尚需时间查询。工作人员表示,这类涉案的加盟商,下面的快递员通常是没有加入工会的,而且福州市也没有快递员行业工会,尽管工会已经在规划中,但暂时还没有建起来。由此看来,此次欠薪事件中的工人们铁定不是任何一个工会的会员。

    我们对组建部进一步询问,如果单位不建会,快递员该怎么加入工会呢?对此,福州市工会组建部表示确实很困难,但的确没有办法解决加盟商旗下的快递员入会问题。该名工作人员多次强调工人入会这件事,工人只能通过单位入会,不能个人入会。即便是以后建起了快递员行业工会,也是要单位先有工会,再组成行业工会。由此可见单位建会,是把工人吸纳进工会组织的必要一环。但正如该名工作人员自己指出的,服务于加盟商的劳动者往往没有入会,加之加盟商的运营市场不规范,主动建会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在现行的通过单位入会的组织模式下,加盟站点的工作人员几乎是不可能成为工会会员的。

    当我们说到工会能否代表工人与快递公司进行谈判时,工会表示这取决于职工是否加入了工会。如果没能加入工会,工会师出无名,只能建议职工去找劳动监察等政府部门,或者直接走法律途径。一言以蔽之,工会对未入会的工人爱莫能助。而且,只要企业不主动提出建会要求,工会也没有途径让这些职工们入会。

    在第二天的回访中,福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又明确表示,快递公司建立了工会之后,具体某个营业部是不是能够组建工会,需要看老板和员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只是兼职模式,基本上是很难加入工会的。顺丰速运就是一个正面的例子,因为该公司基本上是直接聘用快递员,只要是公司员工愿意,都可以加入工会。

    福州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坦言:“这跟企业本身他的模式、还跟企业老板的观念也有关系。”虽然福州市在想办法怎么组织这些零散的快递员加入工会,但目前为止还是一个难题。看着这一层又一层的入会条件,我们不禁也为广大的快递员群体无法得到工会的援助而担忧。

    因此,我们认为工会不应囿于职工是否拥有工会会员的身份,试想在兼职、加盟、灵活用工普遍的快递行业,无法加入工会并非一日就能解决的问题,那在成功入会之前,这批快递员就要始终在缺乏工会保护的情况下,终日奔波在城市的日晒雨淋之中吗?若工会真的是工人利益代表者,职工是否入会的身份问题,绝不是阻挡工会奔向利益受损工人的障碍。


    1. 只能协助已是会员的职工,工会的服务范围必须扩大

    2. 工人只能通过单位入会,工人入会途径大大受限

    3. “项目工会建设”有无可操作性?

    4. 灞桥区总工会:“我们是针对人家工会的职工的”

  27. 工会没有执法权?这些方面工会都可以帮助工人

  28. 工会没有执法权、劳动大队才有权管理欠薪、要等仲裁部门出结果……这些论述在中国劳工通讯与工会的电话中反反复复出现。但是,工会真的如自己所说的,因为没有执法权就不需要介入工人维权事件吗?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手段、途径可以有多种形式,《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主要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在劳动争议中要也参与调解。《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无一例外,同样规定了工会的监督职责。因此,工会的职责便是以共同当事人的身份与被侵权工人一起全程参与维权。至于说维权结果,则不在也不应该在工会掌握之中。若工会工作人员面对询问动辄抱怨没有执法权,则是对自身定位有误,或是根本不想有所行动。

    案例8/10:甘肃临夏建筑工人讨薪

    2020年8月31日,一名90后农民工在微博上发帖,讲述他与工友被欠薪长达5个月的经历。眼看就要开学了,工人还在为家中孩子的学费发愁。据该名工人讲述,他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达板镇沿洮河经济开发区干了5个月,建筑公司为中铁二十一局。原本约定工资是117万,按月支付,但用人单位只给工人打过一次款,到现在50几名工人还被拖欠了总计六、七十万元,工人找过二十一局、找过分包单位,但多次讨薪无果。工人表示,“我们农民工工资真的太难拿钱了”,“生活被这些无赖拖欠的实在过不下去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帮忙调解,帮助一下我们农民工。”

    就此次欠薪事件,我们致电东乡县总工会。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耐心听我们反映工人被欠薪的情况,并做了记录,在我们提出工会可否联系工人了解情况,并出面代表工人与企业协商的建议后,工会工作人员立马询问了工人的联络方式,表示会致电给工人。该名工作人员帮助工人的行动意识值得赞扬。

    2020年生效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会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的监督责任,就该条例的落实,我们询问了东乡县总工会。工会工作人员表示,东乡县总工会近几年主要把扶贫攻坚的工作放在首位,工会的工作人员主要都去了扶贫。而且,工会最近暂时也没有接到工人欠薪的求助,如果有接到求助,工会会先代表工人与企业进行协调,一般都可以帮助工人要回工钱的。问到工会有没有参与东乡县开展的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表示工会每年都会抽时间进行检查,但他强调东乡县存在欠薪的情况比较少,“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么多人的工资被拖欠呢”。

    既然东乡县总工会会代表工人与企业协商,每年也会抽时间进行抽查各企业薪资发放的情况,那么为何中铁二十一局如此大型的企业,还会出现多达50人、涉及几十万元的欠薪事件呢?我们不得不对东乡县工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效果打上问号。当工会把扶贫攻坚放在首位,以至于连本地发生的大规模欠薪都毫不知情,工会“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荡然无存,工作人员主要都走去扶贫,而没能摸清辖区内工人的状况,实在是本末倒置。

    9月21日 ,我们再次致电东乡县总工会跟进事件,此次接听电话的为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小马。小马表示知道这个事情,且已向组宣部汇报过,如果我们要采访工会,还需要等正式文件。我们向小马明确表示,致电只是帮助工人反映情况,希望工会作为工人的“娘家人”,可以主动联系工人并提供帮助,但小马还是强调,要展开工作要么需要工人提供书面材料,要么需要上级工会指示文件。

    小马也解释了工会这样要求的原因,因为即使工人来找工会,工会也只能提供法律援助这一块的服务,关于拖欠工资的协商,劳动大队才有权力去做。工会虽然具有与企业进行协商的权力和职能,但只包括工资制定的协商,而没有拖欠工资这方面的。我们认为工会绝不应该如此限定自己的工作范围,既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了工会监督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职责,工会就应该第一时间在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问题上站出来。这不关乎工会是否有强制企业支付款项的执行力,而是说和工人站在同一阵线讨薪维权本就是工会的分内事——工会与工人同行,在维权知识、手段上协助工人,以求在具体的协商、仲裁、诉讼中,工人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案例9/10:蛋壳公寓暴雷

    长租公寓运营商蛋壳公寓暴雷事件从去年10月末冒出苗头,到11月蔓延全国,数以千计的蛋壳员工被拖欠数月工资,他们维权之路的转折点在哪里?员工们虽然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相关部门做出裁定的时间可长达60天。这样算来,蛋壳员工们的劳动仲裁,很可能在春节之前都无法得到结果。年关将至,员工的生活如何解决?他们又是否有劳动仲裁以外的途径来解决工资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中国劳工通讯联络了蛋壳公寓背后的实体紫梧桐公司注册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

    离职员工被迫签订不合理的离职证明,详情见中国劳工通讯早前报道

    接听电话的是设置在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下面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蛋壳公寓暴雷后,监察、仲裁在内的劳动部分一直驻守企业,给员工进行释法、释疑,回应员工的诉求;而工会和仲裁机关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始终关心仲裁仲裁结果。可具体到工会为蛋壳员工的讨薪做了什么,工会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蛋壳员工)现在不已经进入到仲裁程序了吗?走完审理程序、等待仲裁结果不就完了吗?”

    如此看来,当蛋壳的劳动纠纷进入仲裁程序,工会便觉得自己无事可做,一切纠纷的审理、劳动者诉求的回应都成了仲裁部门的任务。那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本职——劳资调解,工会又是否有落实呢?

    “目前,可能(工会)更多是做职工的解释和安抚工作。我们调解一定要有一个调解结果,那后续的问题就来了——谁来履行?怎么履行?一定得是政府职能部门再去督办这些事。”在该位工会工作人员看来,现在并非工会介入调解的成熟时机,因为无论是破产清算还是有人接盘,只有等政府职能部门确定了蛋壳暴雷的后续处理,蛋壳员工的权益处理才能落实。

    我们认为这位工作人员误解了工会的职责,也误解了我们希望工会介入调解此次事件的原委——工会并非靠执法权代表和维护工人权利,而是应该以共同当事人的身份与被侵权工人一起全程参与维权。至于说维权结果,最终的决定还得由拥有法律强制力的部门作出,但工会的参与能让工人们更从容面对劳动部门及资方,不因自身对法律的有限了解而进一步令权益受损。


    1. 集体协商不应限于工资标准,有关欠薪的协商工会也应出面

    2. 根治欠薪不应让位于扶贫攻坚的工作

  29. 工会有不可取代的作用:权利保障重在预防侵权的发生

  30. 《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就工会监督企业落实这些法律法规的责任有明确规定,这些监督职责本质上都是前置性的。此次中国劳工通讯联络到的安源煤矿欠薪一案,就充分说明了,在企业状况恶化的过程中,工会和工人应尽可能进行防患于未然式的集体协商,工会也站出来为广大职工的后路进行争取。我们认为这类前置性作用正是工会独有的,那些企业不会为职工未雨绸缪的事项,正是工会需要考虑的。

    案例10/10:安源煤矿拖欠工资

    2020年12月15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在江西萍乡安源煤矿总平巷井口前,聚集了一群安源煤矿矿工在罢工讨薪。爆料者称,罢工的矿工们说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无法生活。从截图上可见,当年安源煤矿罢工时红砖砌成的总平巷井口前,聚集着一群讨薪工人。有网友跟帖表示,现在还欠矿工工资,太缺德了。也有人跟贴说,今年煤炭市场那么好,只要是正常生产的煤炭企业都有比较好的盈利,就这样还欠矿工工资,真的说不过去。

    我们联络了萍乡市总工会,接听电话的是法律援助律师彭子淮。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在我们致电工会之前,工人们已经向工会反应了欠薪的困境,工会也主动介入处理。

    “我们和矿上,和安源煤矿已经联系了。他现在最主要是什么呢,他们企业吧,企业亏损两个多亿……我跟矿上寻思呢,企业亏损了,劳工是没有责任的。”彭律师一口东北话,言谈内容也是极其实诚的——企业确实遇到经营困难,但工人的利益也是不能侵害的。工会对企业落实员工工资的督促不仅仅是例行公事,工会还代表工人与企业进行了协商,对企业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案,企业也做出了答复:“他们准备分步骤,第一先发井下的,先发井下职工的,然后再发地面职工的。”

    此次事件中,工人及工会双方的反应都是十分迅速的。从两个月前安源煤矿刚开始发不出工资的时候,工人就把电话打到了市工会,市工会立刻向煤业集团核实,确认属实后便开展了与企业之间的协商,力求尽快给工人发放工资。安源煤矿职工和萍乡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一同为我们呈现了良性的工人与工会之间的互动。

    继续与萍乡市总工会的彭律师聊下去,我们发现安源煤矿,乃至整个萍乡矿业集团的经营困境都是由来已久——萍乡原有八对矿井,但数年来资源枯竭,现在仅安源煤矿还剩下一些边角煤可以开采。安源煤矿的数千名职工也在2010年煤矿改制后,由全民所有制的固定职工转变为了合同工。在不久的将来,当资源枯竭进一步加剧,这几千名工人的身份又会如何转变?到时他们的饭碗和工资待遇又能否保证呢?

    就此,我们抛砖引玉,在电话中向彭律师建议:“(工会)既然看到未来有这个危机的可能性,那有没有可能提前跟这个矿方进行一些协商,就是职工年龄层啊,有多少在发生之前就退休了,有多少到那个时候还在职,那及早协商出一个方案来?”彭律师听后表示会向有关领导汇报一下,同时准备就制定方案做一些前期调查和了解。

    彭律师在谈话中表露出的对工会的认知:“作为工会组织,一要关心职工,二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职工提出来,只要他属实的话,我们只能和他协商,和矿方协商。但是,在维护工会(职工)权益上啊,就该想想什么办法,就掌握……更多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是我们要做的工作。”彭律师这段话值得所有工会工作者共勉。


    1. 工会应为工人未雨绸缪,跑在企业前面

    2. 工会主动与企业协商,萍乡市总工会的努力值得肯定

  31. 外卖员猝死、自焚,八大群体入会如何落到实处?

  32. 2020年12月21日,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在送餐途中猝死。韩某是山西人,在北京打工,当天早上9点开始送餐,到下午5点多,已经送了33单,就在送第44单香江北路某餐厅的订单路上倒下了。饿了么表示,韩某是通过蜂鸟众包APP注册的,与平台无任何关系,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家属提供2000元。

    不到一个月之后,外卖员的悲剧再度发生。2021年1月11日,在江苏泰州一家配送站门前,47岁的饿了么外卖员刘进引火自焚,声称“我命都不要了,无所谓了,我要我的血汗钱。”刘进每天起早贪黑,工作12个小时左右,却发现11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比预计少了5000元。为了这被扣的5000元工资,刘进找了好多次配送点站长以及配送点的承包公司,但都没讨回工资,无奈之下自焚讨薪。

    外卖员在送餐途中猝死和以自焚来讨薪也许只是极端个案,但两位外卖员的日常工作条件是整个外卖员群体的共同困境——在算法的驱使下,外卖员只能通过延长工作时间,送更多订单,来获得更高的工资;超长工时加大了猝死的风险,也给送餐之途带来了更多交通事故的隐患;平台和公司任意调整订单价格和骑手的工资,骑手对此却几乎毫无话语权和议价权;平台通过外包、众包等手段来模糊劳动关系、甩脱对外卖员的责任。平台声称自己与其商业帝国的基柱外卖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广大外卖员在没有五险一金和劳动保障的情况下,听从于平台算法的安排每日奔波。

    近年来,零工经济蓬勃发展,2020年中国共享经济从业者人数达到8400万,但这一庞大的劳动者群体的劳动保障仍迟迟跟不上。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地图于2017年收录到10起外卖骑手罢工抗议事件,到2019年上升至45起。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许多失业工人涌入外卖行业,尽管劳动条件变得更为严苛,但工人抗议大幅减少,一年中只记录到3起外卖员抗议事件。2021年,随着经济生产的复苏,外卖员的抗争也有所上升。

    不论是统计数据,还是上述两起个案,都一再证明了外卖工人需要有组织的力量去与平台议价协商,争取更好的劳动条件。就此问题,中国劳工通讯电话访问了上述两起事件所在的地方工会,探讨工会是否可以代表外卖员,以及工会打算如何组织灵活就业的外卖员加入工会。

    猝死于北京的外卖员韩某最后取餐的地点在香江北路某餐厅,就此我们联系了餐厅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孙河工会服务站。我们提出,在悲剧发生后,外卖平台推卸责任,说工人和平台没有任何关系,只愿意给两千块钱的人道主义协助,这种情况之下工会能否代表猝死外卖员家属争取工亡待遇?对这一问题,孙河工会服务站工作人员首先发问,“我不知道您说的员工是不是我们这儿建会单位的员工”。

    工会只服务辖区内建会单位的会员,但很多企业雇主根本不建会,就算建会也不会在每个辖区建工会。是否是建会单位的会员,涉及到当地是否有外卖送餐员工会,以及外卖员如何加入工会的问题。而孙河工会服务站表示,该区还没有送餐员工会,“因为我们建会是以公司为建会的,不是说以个人或是一个集体然后他就建会了”。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首先要饿了么平台建立工会,骑手作为公司员工才能入会。

    除了公司建会以外,孙河工会服务站又提出了辖区问题。工会组织关系由公司所在辖区决定,“它这个工会组织啊,不是说就是全都是我们辖区的就归我们管。像那个国企、央企,就不归我们管。还有很多企业是跟那个朝阳区直接管。还有好多企业是市里面直接管……这个饿了么它肯定是很大的一个平台,它不会受我们地区总工会管的。它有可能是市里面直管的吧,或者是区里面直管的。”听起来,如果企业雇主没在本辖区建会,地方工会对发生在当地的工人侵权事件就可以置之不理。

    孙河工会服务站又指出,饿了么公司不在北京成立,其工会也不在北京。尽管北京有成千上万的外卖员,每天穿梭在城市中,维持着城市运转,但按照孙河工会的说法,这些劳动者似乎与北京地方工会没什么关系了。尽管如此,工会工作人员还是多次强调,朝阳区成立了快递行业工会,囊括多家快递企业,外卖员也应该包含其中,实现了百分百全覆盖。一方面是“行业工会全覆盖”,另一方面却是骑手猝死求助无门,令人疑惑全覆盖的企业工会究竟为谁而建。

    此外,对于媒体已有诸多报道的外卖员猝死一事,孙河工会服务站对其真实性仍存怀疑。“如果有这个事件,我们乡政府一定会知道的。因为乡政府好多安全部门,还有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这种,他一定会知道的,而且一定我们会开会共同解决的。但是到现在我都没有听说过这个消息。”如此看来,虽然朝阳区有特殊行业工会百分百覆盖,工会和政府部门也有联动机制,但事故发生后,当地工会对于本地工人工亡仍不知情。

    针对江苏泰州外卖员讨薪自焚事件,我们联系到了泰州市海陵区总工会。海陵区总工会表示,知道这起事件,此事目前由区政府网信办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遗憾的是,从刘进收到11月工资,发现工资被扣,到最终愤而自焚,中间过去了18天。这18天里,他与公司进行过交涉,但没有找过工会。事件发生后,由政府处理,看来工会在其中也并无角色。

    在海陵区,建会成为了症结所在,没有基层工会这一抓手,工会难以彰显力量,维护员工权益。海陵区总工会表示,目前在泰州还没有送餐员工会联合会。与北京做法类似,在泰州,外卖员也只能通过公司加入工会,只有公司成立了工会,外卖员才能成为工会会员。工会进一步指出了建会的重要性,“如果他建立了工会,我们(工会)还是有一定的就是话语权吧。如果人家没有建立工会,我们去贸然,就是职工有诉求我们去找,企业他不听你的也没有办法。”看起来,企业雇主掌握有建会的主动权,而工会完全被动。如果企业雇主不同意建会,工会自认为没办法组织工人。而当工人有诉求的时候,在没有基层工会的企业,地方工会既不敢去组织工人直接成立基层工会,也不会主动代表工人的利益去与企业雇主展开谈判。

    另一方面,海陵区总工会虽然表达了愿意为职工维权的意愿,却把工会当作官僚体系,为工人求助设置了诸多门槛。海陵区工会要求,工人得主动上门找工会求助,并且需要逐级访问各级工会才行。“如果职工他有反映、有诉求,那我们去帮他去调解、去维权,或者是帮他去法律援助。但是如果他不跟他们本级工会或者是所在地的工会去反映或者干嘛的,我们是没有办法去了解到这个事情的……比如说,这个企业的职工,他们成立了工会,职工有什么诉求,他可以先向本级工会去调解、去诉求、去维权。然后本级工会解决不了的,就向上一级,就是镇街所在的工会去。然后镇街再不能解决的,就到我们这个海陵区工会这边过来。”

    从外卖员猝死和自焚讨薪两起事件,我们能够看到在新兴行业灵活就业方面,工会工作仍存在诸多困难。首当其冲是入会问题,各地工会仍在走依靠企业雇主建会的老路,而企业建会的传统模式一定程度上与灵活就业的现实相脱节。假如雇主不愿意成立工会,外卖送餐员就会进一步处于无组织无保障的状态。另一方面,外卖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直接受聘于外卖平台的工人仅占少数,更多外卖员处在外包、众包模式下,这与传统行业中工人明确受雇于某家公司有所不同。

    201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包括网约送餐员在内的八大群体入会,至今已有三年。大量的外卖员却仍然没有加入工会组织。显然,工会需要寻找新路径,组织新行业新业态的劳动者入会。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各地工会借工会改革的时机多多发挥主观能动性。

    海陵区总工会虽然表达了为职工维权的意愿,但在如何推进八大群体入会、保障职工权益方面,以及地方工会在工会改革中的角色认知上,仍较为保守。“改革的话也不是我们,我们只能是执行,就是区工会只能是执行……老是要我们改革创新,但是这些东西,肯定是要有文件,有政策支撑的基础上我们再去做。你没有这些东西,我们也不敢去做。”外卖行业是典型的新兴行业,从业者和公司、平台的关系与传统的劳动关系有所不同,劳动保护状况令人担忧。要解决这一问题,工会需要更大的主动性和魄力。

    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提出以下两点建议:第一,突破依靠企业雇主建会的老路径,直接组建区外卖员行业工会,由外卖员个人直接入会。第二,在成立外卖员行业工会的基础上,由行业工会与几家主要公司进行行业协商,包括工资、保险、工时等劳动条件,让外卖员受到集体合同的保护。


  33. 出租车司机要求确权,行业工会在哪里?

  34. 2021年1月7日,吉林省白城市,出租车司机发起集体诉讼,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经营权。1月13日,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出租车司机集体上访,要求营运证、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五证合一,归司机所有。

    根据白城市出租车司机出具的合同及税务证明,司机是出租汽车的实际出租人,过去他们以个体经营的方式运营。但由于转变为公司化模式,司机被迫挂靠在出租车公司,车辆行驶证、运营证改为公司名下,且公司正进一步蚕食司机的经营权。白城市的哥的姐们多次向有关部门递交信访诉求书,但未能解决问题,因此在新年发起了集体诉讼。

    蒙城县出租车司机也表示, “我们出租车花了半辈子的心血三四十万买的。之前出租车的营运证,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都是我们个人的名下。自从出租车换了皖ST牌后,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五证全部变更为出租车公司了。”

    出租车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在政府政策引导下,目前公司化的经营模式占主导地位,在出租车司机和公司之间也产生了诸多矛盾。例如,产权、经营权划分不清,公司巧立名目,收取高额管理费等问题,致使司机发出了“我们的血汗钱被他们(出租车公司)独吞!”的呐喊。

    仅今年1月,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就收录了20起出租车司机抗议,其中7起要求经营权及产权合一,以及不满公司乱收费。而2020年,出租车行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行业需同时承受防疫风险和需求暴跌的两方面压力,当年我们共收录到109起出租车司机抗议。

    当前出租车司机与公司之间利益分配不均问题突出,各地出租车司机集体行动不断涌现。在政府、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三方之间,可以看到许多哥的姐们共同维权,经历了找政府有关部门信访、协调,找主管的交通部门,打市长热线等等。此时,我们不得不提出的一个问题是——面对持续严重的劳资冲突,出租车行业工会在哪里?

    就此问题,中国劳工通讯分别联系到了事件涉及的白城市总工会、亳州市总工会以及蒙城县总工会,询问当地工会是否了解出租车司机的行动,工会能否代表司机们维权,以及当地出租车行业工会的动向。不过,吉林白城和安徽亳州两地,工会的态度大有不同。

    白城市总工会似乎完全在工人集体行动的状况之外。白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诉讼案件不太清楚,并建议我们联系工会法律顾问室。而法律顾问室直接挂断电话,其后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面对这样不联系群众、机关化严重的工会,难以想象工会如何代表出租车司机的利益。

    对于亳州蒙城出租车司机集体上访,亳州市总工会不想站出来为司机说话。亳州市总工会工作者表示对此事具体不太清楚,并建议联系蒙城县总工会。同时表示并不赞同由市总工会直接介入,认为首先得由职工向工会反映问题,其次应遵循属地原则,由蒙城县总工会去了解情况、协调,“他不可能直接就向上面反映,就跟咱们群众上访一样的”,要逐级反映问题。

    翻查工会网站,早在2015年11月,亳州就成立了市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亳州市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的成立“旨在最大限度地为出租车驾驶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工会联合会将“深入拓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实现亳州出租车行业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并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司机发起集体行动而工会无动于衷的鲜明对比下,网上这些冠冕堂皇的宗旨更像是宣传的工具。

    此外,根据亳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所述,市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仅是市里几家出租车公司联合成立的。工会人员仍坚持属地原则,认为蒙城县发生的事件,应该问蒙城县出租车行业工会。

    于是,我们又联络到蒙城县总工会询问出租车司机要求五证合一的维权事件,但蒙城县总工会表示,没有人到工会反映过这个问题。工会提及,如果有人打市长热线,涉及到工会问题,市长热线会转介到县工会,但县工会表示近两年都没有接到这种转介。不得不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会脱离职工群众。

    据了解,蒙城县有出租车行业工会,是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内两三家出租车公司联合成立的。然而,出租车司机们在现实中遇到问题,去交通部门也好,打市长热线也好,或者集体上访也好,在蒙城县、亳州市都有出租车行业工会的情况下,没有人去找工会,让工会代表司机们与公司协商五证合一问题。蒙城县出租车行业工会一早已经建好,却是企业雇主成立的,工人有麻烦不来找工会,工会也不知道工人的诉求,更不用提代表工人与企业雇主展开谈判。在行业工会组织这里,建会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而非代表行业工人利益与行业企业协会展开谈判。

    蒙城县总工会负责工会组建工作的方女士也向我们坦言了工会组织工作面临的重重困难。方女士讲述了推动建立快递行业工会遇到的诸多挑战,最大的问题是“没人搭理我们”。工会跑到快递员当中去做宣传,发放“加入工会十大好处”宣传单,“我们甚至于,就是宣传的时候,告诉他们,我们给他们购买,就是人身免费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嘛,依然没有人搭理我们”。工会又找到市邮政局,市邮政局对成立快递行业工会一事颇为重视,由邮政局牵头和快递公司老板打招呼,然后到职工当中去宣传工会,不过“依然还是没有人找我们”。

    蒙城县总工会曾经到职工群众中去宣传加入工会,做了许多工作,但仍然遇冷。如何真正走到群众中去,关键不是看说什么,而是要看做什么。要吸引工人加入工会,工会要能够切实为职工提高工资福利,在劳资纠纷发生的时候主动代表工人与企业雇主展开谈判。例如,亳州市和蒙城县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已成立多年,但出租车司机们维权却不找工会,结症就在于依靠交通局和公司成立的工会有名无实,根本无法代表司机们的利益。而要推动快递行业工人入会,也不能沿用依靠企业雇主组建工会这一旧有的作风。企业雇主建会已经被实践证明既不能维护工人权益也对解决劳动冲突无益。

    蒙城县总工会可以此次出租车司机维权为契机,出面代表司机们与出租车公司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五证合一问题,在出租车司机群体中,打响工会的名气。也让其他工人群体进一步认识工会,真正体会到加入工会十大好处。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各地工会放弃依靠企业雇主建会的旧模式,直接发展出租车司机个人加入工会。并建议行业工会应代表会员与行业商业协会通过集体谈判,改善本行业工人的权利状况。


  35. 节前讨薪高峰,工会如何帮助讨薪?

  36. 每年春节前后,都是讨薪高峰期。在外打工一年,工人们都希望能拿到工钱,回家过年。今年春节前,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收集到144起工人讨薪事件,工人求助地图收录到89起讨薪事件。

    在这段一年中讨薪最密集的时期,工会是否知道发生在本地的讨薪事件,能否代表工人拿回应得的工资?在本期的工会改革观察与促进报告中,中国劳工通讯选取了3个讨薪案例,看地方和基层工会是否担起了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责任,维护工人最基本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020年12月29日,数十名西南民族大学教师在校门口拉起了“西南民族大学绩效不公,还我绩效”的横幅,高喊“学校不公,还我绩效”口号。教师们认为薪酬计算“重行政轻教学”,部分行政岗位工资高于科教岗位老师工资;由于提前扣了两年的养老保险费,一名教授称年终绩效奖金“到手只有8元”,更有年轻老师年终绩效奖金不足抵扣,存在倒欠的情况。

    2021年1月20日,河南濮阳县中铁三十四局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据工人们讲,他们由河南新乡龙达劳务公司招来,公司“歧视外地人,一起做事的当地农民工工资早已发放,外地的农民工没有收到一分”,公司对讨薪工人避而不见,工人多处投诉结果也不乐观。

    1月30日,有工人在网上发帖求助,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乡修建安置房的农民工被拖欠了七年的工资,至今仍没有结果。该项目是南溪区政府项目,由南溪区财源国有投资公司承包给南溪区翔森公司,又由翔森公司把劳务分包给了工头任亮,共拖欠22名工人数十万元。多年来,工人们一直找公司交涉,去信访、找劳动局、司法局,最终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下发起诉讼,于2020年11月拿到终审判决。尽管工人们胜诉了,但到春节前仍未拿到执行的欠薪。

    这三起事件,既有教育行业的大学教师讨薪,也有传统上欠薪高发的建筑行业工人讨薪,涉及新的建筑项目以及早已完工的项目欠薪多年。

    在西南民族大学教师讨薪事件中,中国劳工通讯直接联系到了西南民族大学校工会,询问工会作为教师的代表,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西南民族大学校工会对劳资纠纷讳莫如深,把工会应该承担的工人利益代表者身份置之不顾,一切责任都推给学校宣传部。校工会工作人员告知,学校由宣传部门统一发布消息,具体的任何问题都要问宣传部。哪怕是讨薪的教师们是否是工会会员这样最基础的问题,校工会也不敢回答,表示要跟宣传部对接,统一问宣传口子。校工会工作人员还称,“我也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也没有看到你的证件”,看起来校工会作为学校职工代表者还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问责。

    由于校工会提供的宣传部电话始终没人接听,我们再次致电校工会,但工会却连接电话的勇气也没有了,选择直接挂断电话,或是说我们打错了,自己不是工会。其实,工会完全不用担心被中国劳工通讯问责,真正该担心的是,如果工会不能代表职工的利益,未来教师讨薪的纠纷仍然会重复,对校工会的问责也会在未来某一天再次出现。

    从新闻报道来看,西南民族大学一次性提前扣缴了两年的养老保险费,涉嫌违法侵害教师权益。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了工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那么校工会是否履行了监督职责呢?另一方面,对于教师抗议的绩效工资不公问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利益代表者是否曾向学校管理层反映问题并展开协商呢?

    这些问题我们在电话中都没能得到回答,不过,翻看西南民族大学校工会网页,可以找到一些线索。校工会新闻显示,2019年12月,“学校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对《西南民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南民族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补助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教代会职权、工会职能,围绕《西南民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南民族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住院补助暂行办法》建言献策、畅所欲言,进一步增进了共识、凝聚了力量、坚定了信心,为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凝聚学校发展合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果一年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经过了充分讨论、民主程序,那么一年后,为什么又引发了教师集体拉横幅抗议?不过,新闻中并未提及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从校工会简介来看,校工会部门设置完善,有会员2300余人,如何成为会员真正的利益代表者,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校工会应借此次教师讨薪的契机,走进教师群体,聆听教师的声音与诉求,履行工会职责,与校方协商工资事宜,如有必要,可以再次重新讨论《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对西南民族大学校工会的问责并未得到多少有效回复,因此中国劳工通讯希望进一步问责上级工会。西南民族大学校工会曾连续五年荣获四川省教科文卫系统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作为校工会的上级工会、四川省科教文卫系统工会是否对教师讨薪事件知情?假如教师们认为校工会不作为,也可以向上级工会反映情况。不过,在网上查找了数小时,我们也没找到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电话。中国劳工通讯建议,各级工会首当其冲是要把各省市区县乡工会各部门的电话号码公布出来,将工会组织透明化,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更重要的是,在职工有需要的时候,能够马上找到工会求助。

    针对河南濮阳劳务公司欠薪事件,中国劳工通讯致电了濮阳市总工会、濮阳县总工会。市总工会表示,不了解建筑工人讨薪的情况,工人没有来找过工会。关于建筑工人入会问题,濮阳市总工会指出,建筑工人一般通过公司或者工地入会。不过,讨薪工人受雇于劳务公司,由于这些工人流动性较高,劳务公司工人基本上就没有加入工会的。而濮阳市虽然有建筑行业工会,但行业工会的会员通常是正式员工,而非外来的农民工。

    濮阳县总工会也表示不了解工人讨薪的情况,这些工人没来找过工会,并称“他(工人)应该到劳动局的仲裁部门去啊”。县总工会认为,工会没有执法权,只能发挥“联系作用,咱工会可以去把情况了解了解,了解完了以后然后建议他去哪去哪”。“农民工拖欠工资这一块,肯定都是三联合,县工会或者县人社局三联合,主要的还是以县市级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为主。”

    有关四川宜宾南溪安置房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中国劳工通讯致电了南溪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接听电话的宋部长表示,工会没有收到这个情况,“安置房的工资,我们晓得的情况,工人的工资是按比例已经全部到位了,施工方工程款可能没有结清”。在我们转述了工人的情况后,宋部长表示,“让他们(工人)直接跟工会联系嘛”。

    不过,在与讨薪工人的交谈中,我们发现,工人根本不知道工会,没去找过工会,也不知道去哪里找。由于每天工作繁忙,对于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人也只是好像听说过,但具体没有关注。工人对工会缺乏了解,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工会如果一直等工人上门找,恐怕只会白白错失组织工人、代表工人的良机。

    于是,我们向南溪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宋部长提供了工人的联系方式,得知工人完全不知道工会,宋部长表示会主动与工人联系。这批工人讨薪七年,虽然终于等到法院判决书,但到过年前仍没拿到工资。这七年,工人们找包工头、劳务公司、总承包,找劳动局、司法局,前前后后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假如工会能够及时介入,代表工人讨薪,相信工人能少走不少冤枉路。

    上述建筑行业欠薪案例的工人都没有加入工会,在工人讨薪过程中,地方工会既不知情、也没能站出来为工人说话。由于建筑行业仍然沿用依靠企业雇主建会的老办法,许多一线建筑工人,尤其是农民工难以入会,也会出现工人完全不知道工会的情况。工人在权利被侵害时,例如遭遇欠薪时,连工会都不知道是什么,也就不会去找工会求助。而工会如果继续缩在劳动局或者司法局的后面,就更不可能代表工人维护工人权益。

    总而言之,上述三起讨薪案例呈现出不同特征。对建筑行业而言,建筑工人入会仍是难题,应直接通过建筑行业工会组织一线建筑工人个人入会。此外,工会应认识到自己是工人利益代表者,而非政府机关的辅助部门。当工人利益受损,工会应主动出面代表工人维权。而对高等教育行业,通常工会组织比较健全,问题是如何激活工会,让工会真正履行职责,通过集体协商,维护教职工权益,成为教职工利益的真正代表者和谈判者。


  37. 南京机场疫情失控,启动工会问责刻不容缓

  38. 7月20日,南京禄口机场保洁员集体感染德尔塔变种病毒,之后感染链不断延长,相继波及十余省份,影响数千人感染病毒,造成了一轮本不应发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8月26日,国家卫健委将江苏省此次疫情形容为继武汉疫情之后波及全国范围最广的一次疫情。

    早在8月7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首批就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责的情况,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等15名中共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然而,被问责追责者名单中却没有工会的负责人员。《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工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禄口机场所发生保洁员在工作岗位聚集感染,如此重大责任事故,上下左右前后全方位追责问责之时,相关各级工会却好像从来不曾存在似的。

    中国劳工通讯在八月份曾经打电话到与本次疫情爆发相关的各级工会询问。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专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认为,禄口机场劳动保护不足以及机场管理层涉嫌违章指挥造成疫情爆发,这事儿与工会无关。江苏省总工会纪委称,工会由同级党委领导,禄口机场工会由机场党委领导,东部机场集团工会由集团党委领导,“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则只是“驻会机关”,因此,江苏省总工会纪委无权对这些工会进行问责。换句话说,按照现在的工会体制设置,无论省内哪级工会因为履责不力造成后果,江苏省总工会都无权进行追责和问责。

    机场保洁防控漏洞是疫情主因

    从南京市卫健委公布的输入性病例看,即便德尔塔病毒的传播力极强,但是从俄罗斯航程长达8.5个小时的飞机上,德尔塔病毒并未出现传播。《第一财经》引述一位公共卫生专家表示:“目前并没看到相关航班机组人员感染以及其他乘客被感染的情况,做好个人防护以及场所清洁,即便有感染者存在,也可以阻断传播。”也就是说,航班落地后的相关服务环节防控不足,是这次疫情发生并外溢的起点。

    图片来源:Pojana Jermsawat,Shutterstock。

    禄口机场的国际航班与国内航班由原来的分开运营变为统一混合运营,对相关人员的防控管理不到位,被认为是此次疫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健康时报》引述曾服务于禄口机场的南京禄口清运公司工作人员说,机场于2014年就开始了把清扫服务以及客舱清洁工作外包给多家公司。

    《健康时报》采访到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宾馆有外包合作关系的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告诉健康时报,“这次之所以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原因在于机场在日常监管中没有做到位,而外包公司为了节省开支,怎么省钱怎么做,没有把境外和境内的保洁员进行严格的人员分开。”陈先生对健康时报表示,南京禄口机场没有将负责境外和境内的保洁人员区分开真的是个很低级的错误。

    各级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状况

    其实,江苏省各级工会并非不知道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属于工人劳动保护和日常安全生产的范围。2020年2月10日,江苏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提示函》。提示函特别指出,必须高度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制。并要求各类企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防群控作用,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察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这份提示函是江苏省总工会对于疫情下如何保护工人和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所做出的良好回应。

    如果这份提示函在各级工会得到认真落实,如果过去一年半江苏省各级工会做到了发动了一线工人监督企业落实疫情下对工人的劳动保护,那么,机场工会及上级工会可能很早就能通过工人了解到机场日常保洁工作安排中存在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情况。

    紧接着提示函发出的第二天,2月11日,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井良强及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主席景月琴曾专程到南京禄口机场调研国企工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在全面抗击新型冠型病毒疫情的同时,切实做好自身的各项防护工作,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省级工会调研团此次一方面来叮嘱禄口机场集团工会全心抗疫,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另一方面,也特意在这份提示函出台的第二天就明确要求下级工会印制这份提示函。

    如果禄口机场集团工会持续跟进落实省工会发出的提示函,深入一线到机场各个工作前线,组织动员工人们监督和举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状况;如果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和江苏省总工会在一年过后继续跟进下属工会落实提示函的情况,对于不落实的工会进行追责问责……可以想象,机场工会对于疫情防控和劳动保护工作不会掉以轻心,此次机场保洁不区分境内和境外航班的安全隐患可能早就被工人举报给机场工会,机场工会就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企业纠正安全生产隐患,并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工人撤离危险场所,也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此次疫情因工人劳动保护不足而发端。

    就在禄口机场保洁员集体感染爆发1个多月前,今年6月10日,东部机场集团工会主席赵晨华也曾经到禄口机场进行实地调研。赵晨华走访了职工食堂并现场了解职工对食堂是否满意,提出要提高职工的满意度,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一位职工的心坎上。这是一次多么好的调研机会,就算一年过后省总工会的调研走访和提示函没有得到及时跟进,但这次调研如果深入基层,还是能够在七月疫情大爆发之前及时堵住机场工人聚集感染的大豁口。

    如果当时机场工会主席赵晨华能够在实地询问一线员工,到工作场所了解员工的劳动保护状况,如果赵主席在调研时能够“不仅‘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听真话、察真情”,那工会就能把机场是否有做好劳动保护的情况摸实摸透,工会有足够的时间在七月份之前及时介入解决员工劳动保护不足的问题,堵住此次疫情传染的安全漏洞。如此一来,一方面工会履行了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保护了职工群众和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也能够做到习近平所要求的“以服务群众实效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赢得人心”

    那么,疫情爆发前,工会在忙什么呢?江苏省总网站报道,今年6月18日,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在江苏大剧院多功能厅举办了省部属企业“唱党歌、颂党恩”职工歌手大赛决赛,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的“永远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其中,东部机场集团还获得了优胜单位奖。一个月后,禄口机场便发生了保洁员聚集感染,由机场保洁员的劳动保护不足而引爆了全国范围的疫情。

    如果机场工会能够先把监督安全生产的本职工作做好,深入一线工人组织和动员工人对机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监督举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之后再去参加“唱党歌、颂党恩”等文化活动;如果省部属企事业工会能够先监督下属工会的履责情况,确保和跟进提示函要求的疫情防控工作在企业落实,之后再组织党风宣传活动;如果这些工会把代表工人利益、保护工人生命安全并解决工人急难愁盼的问题放在最前……工会才能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讲政治,就不会变成“对思想政治工作嘴上喊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永远跟党走”也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可惜的是,如果没有发生。无论是机场工会主席赵晨华,还是此前到禄口机场调研过的江苏省总工会和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主席们,没有哪一级工会主席从机场实地了解到禄口机场管理方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问题,也没有哪一级工会建议管理方及时纠正国际航班和国内航班不区分保洁员的安全隐患。而在疫情全面爆发之后,江苏省各级工会还保持在状况之外,没有反省由于工会履责不利,未能保护机场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最终引致疫情从机场工人蔓延至全国人民。

    江苏省各级工会不履责也无问责

    中国劳工通讯在八月份依次采访了江宁区总工会、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和江苏省总工会纪委。机场属地的南京市江宁区总工会推脱说,机场归省管,同时他们也认为,工会跟安全生产没关系:“这个不是我们解决的范围”。被问及当地为何没有工会工作人员被问责,江宁区总工会提出:“没问题问什么责呢?哪有什么问题啊?”

        随后,我们致电作为东部机场集团工会上级单位的省部属企事业工会,该工会同样认为保洁员感染事故跟工会工作没有关系,指出防疫纯粹是行政事务。我们提及能否对工会做追责问责,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工作人员反问:“问责怎么会到工会?”该工会的负责人告诉我们,南京市至今为止并没有哪一级工会的负责人因此事被问责:“(问责)主要是行政管理上的事,跟工会几乎没什么直接关系的。……他怎么会追责我们工会的人。他这个疫情防控,他应该是地方上管理。……疫情防控是突发事件,他不是平常的安全生产暴露什么东西”。工会人员根本没有把清洁工人的劳动保护不足和工会履责不利联系起来,而是把工会应该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部推给了企业行政。工会工作人员既不觉得如果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到位是可以解决安全漏洞的,同时也一下子把工会自身从问责的层面摘出来。工会既不履责,也没有什么需要问责的。

    我们最后致电江苏省总工会机关纪委监督电话,希望省总工会能对江苏省各级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履责的工作进行工会内的监督,对履责不力的工会干部要进行追责问责。然而江苏省总工会纪委工作人员却强调,“工会是属于属地管理,同级党委领导。我们对他们(下属工会)没有直接的领导权……不存在上下领导关系,也不存在直属的关系。”并将工会问责的问题推给了江苏省纪委:“问责肯定是省纪委他们有实权,作为我们(省总)工会,问责不在工会组织的权力里面。”

    问责工会完全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55条明确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已经发生的事故追责,目的是亡羊补牢,避免今后同类事故再发生。《安全生产法》赋予了工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工会行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权利,才能履行保护职工劳动安全的义务。既然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是工会的一项职责,那么,履责就是强制性的。“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不应该成为工会工作者的作风。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应该积极作为,有所担当,“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启动工会问责也能对有担当的工会干部给予肯定,对不作为的工会干部给以处分,避免工会干部“把压实责任变成往下甩锅,‘躲’字当头、‘推’字当先,遇到矛盾绕道走”。

    启动工会问责刻不容缓

    江苏省纪委已经明确表示,南京市副市长、江宁区区长、东部机场管理层等15人只是首批被问责者。下一步还要对更多人进行问责。我们认为,下一批被问责者,应该包括相关各级工会的负责人。

    因为,新冠疫情爆发一年半多时间,甚至在南京禄口机场疫情爆发前一年,江苏省总工会还下发了工会应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提示文件,省总工会、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及东部机场集团工会的工会主席们都分别到禄口国际机场做过调研。在此过程中,如果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东部机场集团工会、禄口机场工会、江宁区总工会、禄口街道工会,哪怕有一级工会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工会职责,禄口机场管理层违章指挥,安排同一组保洁员同时清洁国内和国际航班的安排,便一定会被指出来。如此,这次疫情爆发便有可能不会发生,至少不会因为工会工作没做到位而发生。

    退一步说,如果工会出于疏忽,没有意识到工作场所防疫属于安全生产监督范畴,最多也只是对工会职责的理解出了偏差。但是,江苏省相关各级工会在这次疫情失控事件中,并非属于这种情况。更像是在工作中“装样子、喊口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调研中“满足于应付差事,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说套话、走过场”,以至于“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装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实际工作成效却乏善可陈”,甚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照本宣科、有口无心”,“在岗不在状态,调研不走心,不察实情、不解难题,心中无数、脑中无事、眼里无活、手里无牌、落实无果”。

    就南京禄口机场今次如此严重的疫情爆发,对相关各级工会展开问责,才能不冤枉无关者,并找出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江苏省工会乃至全国工会也应该在工会内部核查工会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是否履责到位,并对各级工会不履责的情况进行追责问责。追责之外,更重要的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会应该将更多一线工人组织入会并培训他们成为安全生产的监督员和举报员,从根本上防止安全事故再度发生。


  39. 共同富裕从保障工资做起

  40.   ——建筑工人工会归位,讨薪变涨薪,事后维权变事前预防

    今年6月,来自贵州省威宁彝族自治县的建筑木工杨发章在网上发贴,投诉政府工程项目存在非法转包和欠薪问题。杨发章于2019年10月在威宁县隔壁盘州市的双凤镇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分别从一个姓张和一个姓杨的包工头手里包下了一部分木工活儿。他带着另外两个工友一起干了一年,工程完工后却拿不到工资。其中,姓杨的包工头欠了他们40800元,姓张的包工头欠了21000元,总共被欠工资61800元。两位包工头都告诉他政府未拨项目款,因此无法支付工资。这期间,杨发章曾经向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为由,要求杨发章撤诉。找盘州市劳动仲裁委,仲裁委以“无法找到包工头”为由不给办理。

    没过多久,来自重庆的建筑工人余建权也在网上发帖讨薪,他在河南信阳由万达集团承包的G107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建筑工地上干了38天的泥瓦工,投诉该项目工程存在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克扣工人高温补贴等违法行为。该项目于2019年进行招标,8月底被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河南万达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38.46亿人民币的价格成功拿下,其后万达路桥集团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责任主体,吴国栋就是其中一个无承包资质的个人。余建权从吴国栋这里接到了每日320元的活儿,讨要血汗钱时口头协议的320元却缩水成了300元。这不是余建权第一次讨薪了。5年前,还在武汉务工的他就在天涯论坛请求过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原因也和此次一模一样——公司非法转包,工资、高温补贴被恶意拖欠。

    今年9月,四川广安建筑工人杨明辉投诉被拖欠42万工钱长达一年以上,还有工人受伤无人管。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7月间,杨明辉带着60多名工人在位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中原路卓锦城楼盘项目,给5、6、7号楼内外墙抹灰贴砖。施工过程中,开发承建公司每月扣取工人20%的工钱,说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性补给大家。但最后,工人们不但没拿到最后一个多月工资,此前这笔20%的工钱也被扣下。至今拖欠工资总额达428550元。更有甚者,工人杨明军在工作期间被切割机切伤手臂,当时工人们多次求助开发商和承建公司却无人理睬,最后还是工人自己借钱回老家岳池县医院医治一个多月,至今没有任何工伤待遇。杨明辉说,为了讨薪,他和带班工友多次找建筑公司姓张和姓蒋的两名代理发包人,以及姓尹的分包负责人,不但没拿到工资,反倒在今年7月下旬被姓尹的分包负责人打了一顿。

    工人余建权的帖子以“法外之地——恶意克扣农民工工资”为题,精准地指出了我国建筑行业40多年来一直存在法外运行的事实。建筑行业存在发包、承包、分包、转包等一系列“法外运行”,多年来规范建筑行业、约束建筑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的行政规定、办法、意见、通知、紧急通知年年不缺,但建筑业仍然常年是工人被侵权的重灾区。许多工人干完活好几年后,一直拿不到应得的工钱。工人杨发章就遭遇了“人民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谁来支付”的问题。建筑业常年安全事故高发、工人受伤不断,工人杨明辉就在一年后既要带着60个工人讨工钱、还要为受伤的工人杨明军讨个公道。诚如杨明辉所言:“工人们流汗又流血,这成了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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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劳工通讯(CLB)认为,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无法通过行使权力完成劳资之间的利益协调,劳资的利益应由劳资双方来谈判。而我国建筑业多年顽疾持续,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建筑工会未能归位。工会未能履责,工会不代表职工的权益,导致侵权事件频发。而工人没有利益代表者,无法通过劳资谈判解决劳资冲突,往往只能徘徊在求助政府行政力量和司法渠道解决的马拉松跑道上。

    工会答应出手相助

    CLB求助电话打到贵州六盘水市总工会,听到工人杨发章被欠薪,经济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工会维权是工会的职责嘛”,并说讨薪的工人可以来找工会求助,工会会根据情况请相关单位来一起处理。我们提议由工会主动联系杨发章,工会一口应承下来“这个没有问题”。随后我们联系到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的反应也很正面。初步了解了杨发章的案子之后,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先是担心,没有劳动合同比较麻烦,提议可否找威宁县或盘州市工会求助。我们一再建议,如果由工会出面主动联系下级的盘州市工会,这样会更方便协调,六盘水市总工会随即赞同,“我和那个杨发章联系一下,到时候看看联系盘州市那边看看行不行……我给他打电话吧,好吧。”

    值得一提的是,在接到我们电话的当天,六盘水市总工会便将杨发章被欠薪个案,转介给了下属盘州市总工会,盘州市总工会也于当天联系了杨发章。据杨发章讲述,他将一些涉及欠薪的证据材料都发给了加他微信的盘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希望工会方面能有进一步的处理。六盘水和盘州市两级工会,在接到欠薪求助后,工会内部协调效率较高,并能立即联系被欠薪工人,这种做法值得其它地方工会借鉴。

    此后,在工会介入下,杨发章讨薪案得到了解决。盘州市总工会还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盘州市总工会“七个紧盯”彰显工会服务》一文中,工会写道,

    紧盯权益保护,和谐劳动关系。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宣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了威宁县农民工杨某工资拖欠问题。

    就广安建筑工人被欠薪案,CLB在与工人代表杨明辉谈话了解到基本情况后,建议杨明辉去找广安市总工会,并把工会的联系电话告知杨明辉。不过,杨明辉在与工会通话后感觉工会似乎不积极。CLB随即把电话打到四川广安市总工会。

    广安工会基层维权部了解到杨明辉带工人讨薪,以及工友杨明辉受工伤没有得到工伤认定之后,明确表示工会可以代表他们维权,并愿意主动打电话给工人了解情况,看工会可以怎么介入。工会张部长多次表示,“没问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之后张部长提及,其实工会在接到我们电话的当天早上已经收到杨明辉的个案,工会当时就对杨明辉表示会帮他。接到CLB求助电话后,张部长进一步承诺会请工会购买服务的援助律师提供协助。至于说,这些工人们干了二三十年建筑工却没有听说过工会,也没有加入过工会,不是工会会员,广安市工会承诺,工会不会不管他们。针对受伤工人至今未能申请工伤认定而一年申请时效即将过期的问题,广安工会张部长也承诺“我一会就给他打电话”。

    杨明辉之后表示,工会联系了他并要给他提供法律援助律师,而且广安市总工会也主动打电话给工伤工人杨明军,在工伤认定一年时效到期前,帮他启动了申请程序。在工会协助下,杨明辉和杨明军近一年的维权困境开始出现转机。

     虽然,河南信阳市总工会办公室听到余建权被欠薪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个事情跟市工会无关,“你让他走正常渠道,他不应该找工会啊,他应该找别的单位吧?我们这儿是市总工会,他应该先跟他单位的基层工会联系。”不过,当我们不厌其烦的要求工会帮助工人讨薪时,信阳市总工会也同意并记下了余建权的联系电话,并表示会给他打电话。

    从讨薪到涨薪,从事后维权到事前预防,工会大有可为

    信阳市总工会曾于2002年探索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两地工会联手双向维权的信阳模式。具体做法是,一方面由信阳市工会在本地500多个行政村,成立外出务工人员村级工会小组,另一方面在信阳人务工较集中的城市里,建立60多个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并接受当地总工会领导。这样一来,信阳工人的会籍身份是流动的,在信阳时属于信阳市总工会,在外出务工地则属于当地总工会管理。通过驻外工会小组和当地工会对接,实现“双向维权机制”。

    不过,工人余建权并非信阳籍贯。如果信阳模式在试图覆盖远在千里之外的信阳籍农民工的同时,却不能协助外地来信阳本地务工的农民工维权的话,信阳模式便不是一个成功模式。而如果像余建权这样的外地农民工能够加入信阳工会,一旦发生欠薪,便应该能够在工会的介入之下得到解决。甚至于,信阳工会如果在本地深入工地,发展外地农民工入会,同时确保工地项目部与这些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发生欠薪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

    同时,信阳模式也为流动的建筑工人入会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如果属地工会之间均有沟通联动,如果工会以工人个人身份为准而无需局限于属地关系或是企业关系,那么在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时,工人就可以一次入会、终身有效,并且在各地工会都有效。建筑工人无论流动到哪里,无论从一个工地换到另一个工地,只需要找到当地的工会登记一下,会籍身份依然跟随依然有效,当地的工会照常为他提供服务,确保他进场开工前已有保险、合同并能按时按月发工资。

    从广安市总工会每周更新的工作周报中可以看到,当地基层维权部在组织新就业群体入会、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考核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安全生产宣传、组织工会系统服务基层蹲点活动多项工会的主业中担当重任。广安市总工会介入建筑工人欠薪和工伤案件时也积极主动。在新一期的工作周报(2021年第48周)中,广安工会基层维权部计划将汇总春节前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会维权工作数据。

    杨明辉代表讨薪和杨明军申请工伤的个案就是广安工会根治欠薪工作的一个实例。呈现在工作表上时,工人个案只是一个小数字,实际操作中,这些个案却需要广安工会这样的基层工会付出许多心血。工会人员要主动联系工人,了解他们的困难,安抚他们的情绪,讨论可行的办法并联系利益相关方协商解决。不过,层出不穷的建筑业侵权案例也令人思索,在事后马拉松式的维权之余,工会应该可以往前多走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工会可以将有限的精力和资源更多放在防患于未然,变救火为防火,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侵权。

    今年三月,盘州市总工会发文指出,工会必须“治欠保支,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因为这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面对个体讨薪和群体讨薪案,盘州市总工会愿意介入和协调解决问题,并与多部门联动到建筑工地排查欠薪隐患,做到“把解决拖欠工资这一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杨发章的讨薪案就是工会有所作为的一个明证。盘州市工会也展望未来,包括群体讨薪案应更加简化程序,督促企业工资实名制、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进而达到不想欠薪的社会氛围”。盘州市总工会的期望,就是工会能从事后维权走到事前预防,让企业不欠薪、建筑工人无需讨薪,而工会也不需要帮工人讨薪。

    看起来,无论是信阳模式的发展,还是广安市总工会及盘州市总工会积极主动代表工人利益,都力图回应习近平自2015年推动工会改革的初心和2021年来提出共同富裕之“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目标。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工会,在代表工人利益、保障和提高工人收入方面责无旁贷,大有可为。广安市工会代表工人申请工伤认定、代表工人讨薪,与盘州市工会代表工人讨薪、最终令工人拿回应得的薪水还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工会还要代表工人与老板谈判,签订保障劳动合同和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的集体合同,并同意双方应在条件许可时就涨薪展开集体谈判,如此才能从保障工资做起,令工人群体收入稳定并且稳步上升,走向共同富裕。 

    建筑行业工会归位建议

    从盘州市工会到广安市总工会,我们可以看到,工会代表建筑工人事后维权大有可为。信阳模式则提供了建筑工人入会的一个新入口,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实现建筑工人工会全国跨省联网、会员身份统一管理,建筑工人不管在哪里入会,无论流动到哪里,都拥有一个固定的会员身份。无论是四川的建筑工人到广东打工,还是威宁的建筑工人到六盘水做活,工人在家乡入会之后,会籍信息就全网可查,会员随时向工会登记自己的新工地、工种和进场开工时间,并即时反馈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如果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工会可以来这个工地确保合同签订;如果工人没有保险,工会应该要求工地购买保险之后工人才能开工。当工人把自己的情况流动式地跟工会登记,工会可以很快就了解到工作现场的状况,随时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益。

    如此一来,建筑工人加入工会后,将由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工会出面,确保工会会员在工地上有最基本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保障。工会便能够从事后维权走到事前预防,减少欠薪案的发生。

    同时,工会依托工会会员,对工作场所安全生产进行实地监督,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一旦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工会也可以第一时间介入,确保工伤工人不会受到无良雇主的欺骗和忽悠。有工会和工会会员的全程参与,再加上政府部门每年多部门联动治欠保支,绝大部分劳动报酬争议的案件便无需进入法院,拖欠工资的企业黑名单也会越来越短。而建筑工人在加入工会之后,有了工会的代表与谈判,不仅能够按月拿到工钱拥有保险福利,还能成为一个有体面收入、受人尊重的工人群体。

    具体解决建筑业欠薪、工伤等问题,首先是要摆脱对政府公权力的依赖和迷信,由劳方和资方自行平等地走到谈判桌。通过建立“劳”(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资”(建筑企业协会)平等协商,渐进地(也可能是非常缓慢地)生成劳资协商共存的建筑业劳动关系。由企业/行业协会与各企业/行业工会,通过每年一次的集体谈判,慢慢摸索出劳资共存的双赢之策。工会与雇主之间不断通过可能是螺旋式的争执-妥协-再争执-再妥协,最终一步步形成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劳动关系制度。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要尽快归位。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要从被排斥在劳、资、政之外的“第三者”角色,回归到建筑工人利益代表者这一“当事人”身份上来;要从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后“维权者”,回归到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的“组织者”身份上来,回归到代表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集体谈判的“谈判者”身份上来。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可以从尽快筹备建立建筑行业工会会员实名制平台起步。平台应该具备建筑企业招聘信息登记功能,以及各工种建筑工人就业信息登记的功能。通过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平台,将各地建筑业企业用工信息与各工种建筑工人的就业信息衔接起来,逐步实现建筑业用工和就业由工会主导。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应该尽快与全国建筑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建筑行业分会展开沟通,协商建立建筑行业年度集体谈判制度的可能性。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应该开始筹备各地建筑行业工人分会的培训中心,由工会主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以及各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级别考核。经工会主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过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无需再安排培训。从工会的就业登记人员中,建筑企业可以聘请到技能有保证、从业相对稳定的各工种建筑工人。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要求工会走出办公大楼,走进建筑工地现场,把建筑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假以时日,工会便能够扩展会员人数,在建筑工人当中建立信任并具备代表性,从而最终实现代表各地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进行集体谈判。

    有了建筑行业集体谈判制度,我国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障不足等问题,便能够逐步得到解决。很多时候,建筑行业工人无法迈入小康生活的重要原因并非工资过低,而是因为欠薪和工伤问题得不到解决,在漫长的行政、法律制度程序中被虚耗返贫。工会这几年来始终坚持的工会改革正好和当下中央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密切呼应。从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出发,全国各地的工会工作者可以向盘州市工会、广安市工会学习积极主动作为,深化工会改革,推动工人阶级群体实现共同富裕。


  41. 河南多地公交司机被欠薪,工会应做工人利益代表者

  42. 一年半前,2020年7月,河南省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员工曾上网发帖说,累计被欠了6个月工资。员工在帖子里说:“天天上班,半年没工资,还让职工活命吗?”当时平顶山市交通局回复承认拖欠工资,并说公交公司正在向政府申请资金专门用于补发工资和生产费用,届时拖欠工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15个月后,2021年11月,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司机和后勤共一百多人,再次因被拖欠工资,聚集在公司门前讨薪。从网上视频可见,几十名员工和家属坐在平顶山市公交公司正门口讨薪,也有人站在公司新购入的“黑金刚”电动公交车前和领导理论。

    当时,网络媒体引述现场一位参与讨薪的司机说:“拖欠司机8个月工资,拖欠后勤人员一年多,社保只交到2017年,大家生活都非常困难”。报道后面有来自其它地方的公交司机跟贴说也被拖欠工资,其中河北邯郸和霸州公交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哈尔滨公交集团拖欠三个月工资,延安公交拖欠三个多月,河南汝州公交公司的司机更长达9个月没发工资。

    图片来源:TonyV3112 / Shutterstock.com。

    为了解地方工会是否知悉此事并代表公交公司职工维权,中国劳工通讯(CLB)依次联系了河南省平顶山市公交工会(行业工会)、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平顶山市公交车公司工会(企业工会及工会主席召主席)、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办公室及建设工会主任孙强)。

    其中,平顶山市公交行业工会表示,公交行业不属于公交工会,“行业划分没划分到我们这一块儿”,推荐我们联系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表示,公交司机归建设工会这个口,推荐我们联系建设行业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认为此事应该找办公室,也留下CLB的联系方式请相关部门回电话。

    平顶山市公交车公司工会员工谢先生坦承工会对此知情,“工会都了解完了情况,然后也给职工积极做工作”,不过谢先生也认为,公司工会无法改变公司和政府的政策。

    公交公司工会主席召主席回复此事正在解决当中,“市委现在领导答应了解决一部分”。对于工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召主席认为不能说是工会作用,强调“是市委市政府他们解决的,政府研究解决的”,并要求CLB联系平顶山市委宣传部统一答复。

    平顶山市建设工会虽然知道并全程参与了协调,但工会主任孙强称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指出“现在我们这儿有规定,凡是涉及到这方面的,我电话里面没法告诉你。”

    此外,CLB有见于网友反映河南省还有多个地方公交公司欠薪问题,分别联系了河南省汝州市总工会、河南省驻马店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女工部)、驻马店市公交城建工会(行业工会)、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工会(办公室)、驻马店市平舆县公交公司、驻马店市遂平县公交公司、驻马店市确山县公交公司等,向这些地方具体了解当地公交司机及后勤人员是否有被欠薪,工会能否代表工人出面。

    其中,汝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都被抽调到“创建文明城市”当志愿者;

    驻马店市总工会表示没有公交公司职工向工会反应欠薪,市工会法律权益保障部正“为了创文创卫,穿着红马甲在路上值班”;

    驻马店市公交城建工会表示本市不存在欠薪,要求CLB“通过正规渠道问吧,你的身份我跟你核实不了”。

    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工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有个一个月、两个月没发,缓发,有缓发这个现象。”而工会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司机们是否被欠薪。

    平舆县公交公司表示可能会晚发,但不会欠薪,“财政有钱,我们就按时足月发放……虽然有的时候也欠薪,但是年前基本上全部都能补齐”。因为统计绩效,司机们的当月工资会在一个月之后才发。11月时,平舆县司机已经拿到了9月份的工资;

    确山县公交公司指公司“有钱就发了,我们没有拖欠工资”,员工每月15号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

    遂平县公交公司没有回应。

    CLB一圈电话打下来,不能说是了解了全部的情况,但也可以看到,河南省不同地方存在着公交司机被欠薪或工资缓发的问题。就此,各级工会应该尽快代表工人,与公司谈判解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问题。工会也应该约谈政府,要求政府不要指派工会做非本职的工作,并提出改善公交行业工人福利待遇的政策建议。

    平顶山市工会:工人长期被欠薪,工会应保工资稳定派发

    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已经多次拖欠工人工资。早在2020年7月2日,平顶山公交公司的员工已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平顶山公交拖欠工资很严重”一事。据反映,平顶山公交公司负债率已经高达180%,公司后勤人员和司机均被拖欠了大半年的工资。

    半个月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承认欠薪属实,指市公交公司后勤职工工资2019年10月份至发帖时一直未发,欠9个月;一线驾驶员工资2019年12月、2020年2月至发帖时未发放,欠驾驶员6个月工资。回复也指出欠薪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营运收入比同期减少85%,又因公交票价降低、优惠与免费政策加大、各种补贴滞后等因素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运营困难。平顶山市公交公司承诺会在月内补发工资。

    一年多前,欠薪已经发生并严重影响员工生计。如果当时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能够就欠薪问题与公司保持沟通,要求公司在经营出现困难时优先发出员工的工资,并针对可能持续出现的欠薪做出预备方案;如果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和平顶山市总工会能够及时了解已发生的和潜在的欠薪问题,支持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工会以员工为本,要求公司优先发工资和交社保,并就公交公司的经营与成本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可能平顶山市公交公司不会一再资金困难,可能公司后续的欠薪问题至少不会拖延一年多甚至变本加厉。

    可惜,当CLB于2021年11月联系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时,公司工会员工说,不光一线司机,工会作为后勤员工至今也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在生活上无论是对孩子上学还是老人就医都有极大影响。

    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这个啊,咱工会也都了解完了情况,然后也给职工积极做工作,然后也知道这个情况。因为这个,拖欠工资不是一个月两个月,因为现在后勤都(拖欠)四个月,以前是(拖欠)七八个月,这边一直对这个情况都比较了解。

    工会员工无奈地指出:“咱们这个一个是遗留的包袱,另外一个再加上政府那只是一部分,感觉还是,咋说呢,窟窿比较大,一下子也不好解决这个问题”。他说其实拖欠工资的问题疫情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不过那个时候也就仅仅拖欠两三个月的时间。

    自从2019年7月1日平顶山政府方面将公交车票价统一由两元减半到一元后,开不出工资的状况就越发严重。平顶山市政府对于公交票价一元的宣传相当正面:“政府给力惠民生,生在鹰城(平顶山)有福气”“这个必須得点赞,以后不开私家车,就坐公交车”“公交一元票制夠便宜,乘坐起來真省心”“一年能节省600多元”……政策无疑方便了市民出行,却令公交公司入不敷出,更是把公司拖进了发不出员工工资的窘境。

    公交公司工会员工认为,“在疫情之前,一线的工资拖欠,但是还不是太长,就是最多是两个月、三个月。但是受疫情影响了之后,再加上企业的调价,由原来的两元票制,政府让调整到一元票制。对我们收入平时来说,就是客流量各方面,这个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就此,CLB追问工会工作人员,在政府制定调价政策的时候,是否有征询过公司工会方面的意见。他回答称虽然有征求过意见,但是决策其实在上面,工会没有办法。

    CLB:像这种公交公司,票价基本上是唯一的、或者是最大头的收入。那像这种唯一的最大头的收入,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当然也直接影响到公交司机、包括后勤、包括整个员工的福利待遇啊、基本工资的发放。那政府在做出把票价砍一半的这种决定之前,有没有征询这个比如说工会的意见呢?

    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企业做出任何决策上,包括这个,都会在公司里面有,也会征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但是这个决策层还是在上面。

    工会工作人员可能是出于员工的心态,对于公司的决策只敢听、不敢问,有了解、无参与。其实,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工会必须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时,着重保护工人的合法权利和福利待遇不被影响。工会有义务督促公交公司,在财务状况不佳时公司应优先保障工人的工资待遇稳定,也可以提醒公司在做出重大决定时无论如何不能牺牲员工的福利为发展的代价。

    仔细看看,平顶山公交公司是真的没有钱吗?似乎又不像,因为我们从平顶山市新闻中看到,该市刚刚在2021年9月投入运营了50辆“黑金刚”新能源公交车,而全市总计將更新200台新能源公交车。难怪有讨薪的司机质疑公司“有钱买新车,没钱发工资”。既然公交公司说“成本倒挂”,那又为什么能够一方面大手笔购入新型公交车,一方面又令司机们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呢?公交公司这一系列的操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工会有义务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并向工人公布,以释除员工的疑虑。

    当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已经欠薪多次、工人讨薪跨越数年,作为同样被欠薪的工会人员,理应在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后,尽早将公司入不敷出的问题向员工大会反映,并提议由工会和公司沟通谈判,要求公司资金必须用来保障员工按月发工资。如果公司无法做到按时发工资,工会应该积极采取行动令公司承担自己的法定责任。

    面对政府做出影响公司收入的半价决策,工会也应该提请政府注意,相关补贴必须迅速到位,政府慷慨定价就必须积极担起兜底责任,保证公交公司员工按时拿到薪水。

    平顶山市这种“欠薪-讨薪-再欠薪-再讨薪”的状况继续演变下去,会变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会发生什么后果?无人能料。究其根源,是工人常常被当成发展过程中最容易牺牲、不需要优先考虑的代价。

    无论是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前线司机还是后勤员工,工资一被欠就是几个月,社保则是多年不交。如果公司不欠薪,就不会有工人讨薪。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但是选择优先发出工人工资,工人也不会忍无可忍。正常人都无法生活下去,这才有聚集讨薪。

    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站上发过《平顶山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说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近职工群众身边、走进职工群众心里”,要“牢牢掌握工会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要“健全实施意识形态情况通报、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制度”,等等。这类云山雾罩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句子还有很多。可就怎样落实习近平曾经要求的“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却连半句话都没有提到。

    当CLB就司机讨薪询问平顶山市各级工会,遇到的工会多数都是不知情和推给其他工会。而参与协调的公司工会和建设行业工会则要求CLB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答复。公交司机讨薪已经不是秘密,工会如果出面代表工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更是一次大好的宣传机会,令工人知道工会是可以信赖的,工人应当加入工会并在有需要时寻求工会保护工人利益。

    CLB希望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工会、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和平顶山市工会能够从本次讨薪事件开始,积极介入工人事件,代表工人的利益,确保工人工资稳定、社保正常缴费,同时也以此次事件为鉴,在各个工作场所防消除欠薪隐患,让欠薪不再发生,让讨薪不再出现,工人能够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汝州工会不务正业齐当“志愿者”  《民法典》学习成效不彰

    在平顶山市司机讨薪的帖子下,各地公交司机都反映自己遭遇到类似的问题,让我们知道公交欠薪并非只是平顶山的个案:

    “河北邯郸万合集团十公司四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吉林省四平市更严重三千块钱还不开资。

    黑龙江省哈尔滨公交集团八月份工资还没开呢?公交集团大楼装修的可漂亮了,每个办公室都安装了空调,就是不开支啊?

    延安公交拖欠工资三个多月什么时间发工资?

    霸州公交也已经四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汝州市公交公司的司机师傅们己经九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多么希望领导们能重视一下吧,家庭的生活开支及学生们的学费怎么办?

    驻马店4个月不发没人敢说一句话,这一般都是直接走人。”

    CLB挑选了同在河南省的几个地方来了解公交司机被欠薪状况。汝州是平顶山的下辖县级市,CLB在2021年11月打电话到汝州总工会维权部,期望了解汝州市公交司机有无被欠薪,如果有欠薪则工会能否代表工人讨薪。不过,当天整个工会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值班。细问之下原来当天整个工会为了汝州创建文明城市的验收,统一在工作时间上街做为期两天的“志愿者”工作。

    据称,为了汝州市创建文明城市验收工作,各个单位都要以承包小区的方式上街进行“志愿者工作”。汝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称:“来自全市各单位的志愿者们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和窗口单位,充当起创文宣传员、文明劝导员和交通协管员,他们进社区、进村居、进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清理行动,宣传相关创文知识,以实际行动为创文、创卫贡献力量。”

    无独有偶,CLB为查询司机欠薪而联系驻马店市总工会时,市工会法律权益保障部也正“为了创文创卫,穿着红马甲在路上值班”。

    且不提工会工作者干志愿者工作时是否仍然受薪,单从工会职务来看,以上这些事情无论哪一样似乎都和工会本职工作没有任何相关。《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组织在众多职责中,最基本的职责是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也可以说是工会的第一职责。而志愿者工作并不属于工会的法定职责。

    创建文明城市对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提升自然是好事情,但如果工会工作者在正职工作时间内从事志愿者工作,其实是占用了工会服务工人的时间,也违背了工会工作者的初心。如果这期间有讨薪工人找上工会,就没有人能帮助工人及时了解问题和代表工人出面解决。如果汝州市司机们和驻马店市司机们仿效平顶山市司机,去公司门口讨薪,那么正在当志愿者的这些工会干部们也没有可能立刻赶到工作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劳资谈判。

    放着工人需求不管,跑去从事非本职工作,这可能是部分地方工会长期以来既不为工人所知、也不被工人求助和寻求代表的缘故。实际工作中,工会这种“不在岗”的状态并不少见。从CLB与一些工会的通话来看,很多地方工会干部经常被抽调去扶贫下乡、做志愿者。

    一些工会自身也处在一种似有还无的状态之中。法律赋予的集体谈判、代表维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工会往往只会等待上级指示,不会主动参与,转而还要把工人事务依次推给人社局、司法部门和应急局。

    长此以往,工会逐渐被政府有意无意的忽略,工会不代表工人利益去参与政府决策,工人事务中不见工会替工人出头,工会就慢慢边缘化成了别人眼中的“闲差”,甚至连问责都轮不到工会头上。很多工会工作者如同老干部一样坐办公室,倒也乐得清闲,不做事就不会出错、也不会被问责。 

    当政府也认为工会就是个闲差,偶尔抽调去做“志愿者”,清理清理垃圾、打扫打扫街道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可这其实是不务正业,而工会久而久之也忘记了他们的代表身份和职责。最终又会回到“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老路上。

    工会必须把代表工人利益、保护工人生命安全并解决工人急难愁盼的生计问题放在最前,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工人办实事、讲政治,而不会变成习近平批评的“对思想政治工作嘴上喊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

    在志愿者工作这种脱离工会本职的忙碌之外,汝州工会有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呢?

    汝州工会网站上报道说,2021年1月《民法典》正式实施,汝州工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全市各基层工会“积极响应,踊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截止1月26日,汝州市各基层工会已完成注册并参与学习已达16209人,超额完成了市总下达的6000人任务数”。

    目前很多工会为了应对上级所布置的“组织入会指标”和“学习活动指标”而疲于奔命,甚至连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都没有。汝州基层工会完成注册参与学习《民法典》的共有16209人,那么这其中有没有当地公交工会的职工呢?如果有的话,工会又从中学到了什么?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百科全书”,为工人权益保护也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实体法依据,与工会的实际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法律对于职场性骚扰、企业用工管理、农民工欠薪等问题作出了指导,也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依据。如果工会组织职工学习了《民法典》,能不能根据《民法典》及劳动法及时维护职工的权益呢?

    再看汝州工会2021年7月的宣传,汝州市总工会荣获“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受到省总工会的表彰。其中提到工会“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引导职工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稳定了职工队伍,为汝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既然汝州工会已经将《民法典》学习得广泛透彻,又推动了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执行,那么,为何汝州市还会出现公交司机长期被欠薪而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呢?

    工会工作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不是开通几个微信群、公众号就完成了宣传工作,也不是动动手指完成注册就叫做学习了法律法规。从汝州市工会的例子看,工会工作者可能往上级报的指标数字很漂亮,实际上却不在工作现场——不光不在办公室、不在工人身边,还要被抽调去做无关本职工作的“志愿者”。

    工会如果真的组织职工学习了法律,更进一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落实,那么想必无论是职工还是基层工会工作者都会在发生欠薪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必然会找到工会协助,并要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解决欠薪问题。

    驻马店工会讨论集体协商 何不借机帮公交司机维权?

    河南驻马店的公交司机可能与平顶山有着相近的被欠薪情况,见到有司机在网上说“驻马店4个月不发没人敢说一句话”,CLB致电驻马店工会了解情况,却发现工会也处于不在岗的状态。

    CLB先将电话打到了驻马店市总工会的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称其负责医疗互助,推荐联系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但接电话的是负责法律咨询的律师,对方称并未收到公交公司员工的欠薪咨询。当我们把电话打给职工法律权益保障部时,对方回复该部门正为了创文创卫,穿着红马甲在路上值班。

    驻马店工会网站报道,2021年9月23日,驻马店市总工会召开了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县(区)总工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值得注意的是,市总法律和权益保障部部长也参与了会议。既然集体协商工作已经开始推进,也讨论了“今年以来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建议”,那这其中包括正发生欠薪的公交公司的集体协商工作吗?

    就在公交司机集体讨薪的第二天,2021年11月2日,驻马店市总工会网站报道说,工会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总主席张怀德要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同时要求“工会系统和工会干部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并要求“与当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工会工作“标准再高一点、要求再严一些”,要“成为职工最依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假如工会真的能够带头,工作标准高又严,那么,相信当河南省各地公交公司同一时间出现欠薪问题,更在平顶山出现司机集体讨薪事件之后,驻马店市工会应该能够抓住这个机会,走到工人当中去,组织工人并代表工人的利益与企业沟通。如此一来,工会就能把集体行动的危机变成集体谈判的契机,代表公交职工与公交公司展开集体协商谈判,将欠薪的问题转化成良性沟通和协商之道。

    解决欠薪问题 工会应有作为

    今年春节前后,欠薪问题仍然持续,讨薪事件处处发生。相信这并非是各地工会所愿见到的状况。2022年1月起,新《工会法》修订生效,工会的职责得到进一步完善。修订后的工会法第六条特别强调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以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同时,修订后的《工会法》第三十九条指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工会回归到工人的代表者身份,就是回到本职工作岗位,为工人服务,为被欠薪的工人追讨工资,为讨薪的工人找企业谈判,协调劳资冲突,化集体行动为集体谈判。针对政策影响公司经营问题,工会可以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商管理问题,提供政策建议,并推动政策改变是为了更多工人的福祉。

    具体到公交车司机被欠薪乃至其他公司欠薪问题,工会可以依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公司在做出重大经营决策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在公司经营状况有变时工会应尽早介入商讨和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此外,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也可以及时介入并针对相关行业的经营困难向地方政府提出政策倡议,解企业的燃眉之急,也令工人福利更有保障。如果工会做好了职工利益的代表者身份,在工人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代表工人的利益与公司展开谈判,那么工会不仅可以在企业存在欠薪问题时及时介入解决,也能够依靠一线工人在工作场所就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所掌握、及时沟通解决欠薪苗头,从而预防欠薪的发生。


  43. 检验工会改革成效,工会需突破障碍代表工人维权

  44. 《中工网》2022年3月25日报导,一起发生于2019年的外卖小哥工伤案,外卖员在维权过程中发现自己竟牵涉5家公司、必须奔波北京重庆多地艰难维权。个案主角邵新银是一名在送餐过程中受伤骨折的外卖员。在他受伤后,饿了么平台、太昌公司、迪亚斯公司都不承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在维权过程中他更发现自己一份简单的工作竟然牵涉五家公司。“我为饿了么平台送外卖,在迪亚斯(重庆)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北京昌平区的一外卖站点工作,但工资是太昌(重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放,个税则是由天津一建筑公司和上海一外包公司扣缴的。”

    邵新银于2019年在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他和迪亚斯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他明明劳动仲裁胜诉,劳动关系得到确认,却在随后一场发生在重庆——这个河北农民未曾工作过,甚至没有去过的地方——的官司中败诉。时至今日,他的工伤认定申请还没有成功,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而各地工会在他维权的整个过程中都是隐形的。

    时间再往前,中国劳工通讯(CLB)接触的无数工人求助案例中曾经有这样一起普通的工伤案。打工二十余年的建筑工人阿强在广东省一工地做工时不慎受伤,因已到下班时间便自己入院求医,工人垫付医药费并接受住院治疗,花费一万余元。但出院后项目经理拒绝支付医药费,并否认和工人的劳动关系。事后,他曾找信访部门、劳动局求助,但这些部门都是以他“没有劳动合同”为由,表示无法帮他处理工伤认定申请及工伤赔偿。无奈之下阿强受工伤一年后在网络求助。

    CLB和阿强联系时曾问他有没有寻求工会协助,他说,“工会我就不懂了。他们说哪里维权信访我就去试一下。政府部门的职能部门都爱理不理的。厂里可能有工会,但是我们工地没有。我们民工都不了解工会,也不懂这些,一直都是靠自己这么干。”CLB告诉阿强,“根据法律,县级以上的工会需要成立法律援助的专门部门,要向有需要的工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阿强却说,他只知道司法局的县级法律援助,没有找过工会法律援助;他找过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也是说他“证据不足,比较麻烦”。CLB随即联系当地总工会并希望工会出面协助阿强。但工会律师联系阿强后,只是跟他讲明胜算不高,并认为阿强在工地受伤已经是一年多以前,已经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难以得到工伤认定。最终工会未有介入他的案件,更不用说认真研究这个工人求助个案,是否真的过了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熟悉当下中国劳工状况的人都明白,类似阿强这样的工伤案实在是太普通的一起个案,阿强的工伤赔偿申请绝非无理取闹,可以说既恰当又合理。但这个案例的荒谬之处在于,一句“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情的将受伤工人的合理诉求打发。但实际上,中国大量的劳务分包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这并不代表工人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不存在,也不能因此证明工人的工伤赔偿要求不合理。但是工会负责维权的律师和工作人员,却只会“依法办事”的把协助工人的大门关上了。

    自2013年强调依法治国、2015年提出工会改革开始,执政党一直推动工会走出去,落地维护职工权益,健全维权服务体系。同时,地方工会因应工会改革也投放了更多资源在维权服务中,例如设立工会热线、设立工会APP微信微博接受工人求助、整合不同的法律援助平台参与劳动争议解决。可惜,像邵新银和阿强这样因维权而四处碰壁的工人,也仍然不能获得工会的协助,而他们这样的情况当然也不是孤例。那么工会维权服务的定位究竟是什么?工会维权是否真的在类似的劳动争议问题上“爱莫能助”?

    中国持续增加的劳动争议 

    中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历年来持续增加,其主要特点是以劳动者一方申诉的个案为主、以非集体劳动争议为主、以劳动仲裁调解和裁决结案为主流。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2020年全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目达到了109万件,涉及128万余名劳动者。这百万争议案中,绝大多数都是由劳动者一方主动申诉,达104万件,占比95%。按劳动争议的原因而分,主要争议的几类分别是,劳动报酬争议46.2万件,占42.2%;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28万件,占25.6%;社会保险争议有13.6万件占12.5%。可以想象,工资收入、社保待遇、就职离职这几大项都是从劳动者最基本的工作权利福利出发,但历经多年,这些基本待遇问题仍然困扰着大量劳动者,使得他们寻求调解、仲裁、法院起诉等程序解决。

    在109万案件当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目为8321件,占比7.6%,相对占比较小。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部分集体劳动争议并没有仅循法律途径解决——比如,中国劳工通讯的集体行动地图在2020年就录得801个集体行动案例,这些案例的当事人在是通过罢工、游行、静坐、堵路等方式而非法律途径提出自己的集体诉求;另一方面,集体法律个案相对较少也反映,单打独斗的劳动者更可能走法律途径维权,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来提出诉求并寄希望于法律帮助他们维权。 

    此外,尽管劳动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的方式成为最主流的处理方式(在结案数目中合计占93.6%),仍然有一定量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这些案件占比6.4%,有70021件。可以想象这七万起案件多数在仲裁结束后走上了法庭程序,有些甚至走过一审、二审、再审的漫漫长路。

    劳动争议的解决

    以最常见的劳动报酬争议为例,法律规定劳动者应依法足额获得约定的劳动报酬。但很多情况下,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却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拿到报酬,或者拿到的报酬并非约定的足额报酬,或者因公司倒闭破产、转让等原因导致劳动者找不到雇主,劳动者无法通过与雇主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

    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本身包括监察企业的用工情况有无违法,因此针对欠薪、最低工资、社保问题、工时和劳动合同等问题都在劳动行政部门的投诉范围。

    在劳动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后,劳动部门可以启动劳动监察程序,立案、调查并经核实后要求雇主在限期内改正;如果雇主在限期内未改正,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做出行政处理。由于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一般能在60天内完成调查,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要处理案件,同时劳动部门有行政执法权,可以对公司用工情况进行调查和全面检查,其权力也对雇主有所震慑。因此一般在工人投诉成立之后,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找到雇主并责令整改。这也是为什么在CLB跟工人和工会的对话中,工人已经习惯了有事先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而工会也总是以工会没有行政执法权为由,建议被欠薪的工人找劳动行政部门,因为他们能够很快解决而工会似乎无法做到。

    调解、仲裁、诉讼

     2008年5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调解作为仲裁庭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同时把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因此,劳动争议的流程事实上变成一调、一裁、二审的四阶段制。

    劳资双方有争议时,首先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接受调解、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要在劳动争议发生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劳动仲裁(普通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却长达三年)。

    但现实中很多工人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人遇到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便是第一道难题。另外,家务劳动纠纷、师徒制的纠纷这些都不被纳入为“劳动关系”,面试、求职时的纠纷也会因为“劳动关系未确立”而不纳入为劳动争议,因而不被仲裁委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绝大多数案件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及劳动合同终止有关,也有一小部分与工伤有关,大部分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手的案件中大约有一半都是通过调解,而非通过劳动仲裁裁决处理。尽管调解能加快争议解决的速度,但这种争议处理方式也更容易令工人们自愿放弃部分劳动权益,并止步于妥协。如果调解失败,争议双方将继续仲裁程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也令一些工人难以循此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如工伤职业病方面,劳动者在离职较长时间后发现患尘肺病,便要花更多精力证明与雇主的劳动关系、患病与工作单位环境相关,以办理职业病诊断及申请工伤认定。当然,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关系没有异议,并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并不需要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为职业病诊断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

    一般而言,劳动仲裁就是劳资争议的终点,但如果有一方不满劳动仲裁结果且仲裁非终局裁决的情况,他们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民事法庭审理,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原告工人的不利之处在于法庭诉讼所涉及的财务成本和时间,即使在最直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人也要支付数千元的律师费。雇主可以穷尽法律程序来拖延或者逃避责任,即使原告胜诉,也无法保证判决会得到实际执行。鉴于法院必须处理大量积压的案件,他们经常寻求通过调解而不是正式审理、判决来解决纠纷,而这可能损害工人的基本权利。

    对于普通工人而言,诉讼所需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十分巨大。据我们不完全的统计,一个劳动诉讼案件至少要花费二万以上的费用。除金钱外,工人在诉讼中往往要付出大量时间成本,包括要和律师商讨策略、要到法院听审、要搜集一系列有利追讨款项的证据。据一所北京法律援助中心指出,工友职业病的个案持续时间达1926天。

    在维权的漫漫长路上,工人往往是孤单无助的。工会长期在组织、谈判、调解工作中缺位,在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又缺乏有力支援,也促成了中国的劳动争议多年来有增无减。2018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国鸣曾经表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建立平等协商保障机制,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劳资矛盾。在协调和解决纠纷时,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或工会代表平等协商。

    工会在工人维权中的位置

    “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习近平2018年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谈话

    作为中国工人唯一合法的代表者——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下属工会是中国最大的群团组织。早在2018年,全总就宣称工会会员总数已超过3亿人,基层工会组织超过280.9万个,农民工会员达1.4亿人。根据《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2020年时工会基层组织数有247.6万个,会员人数2.72亿人,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即各级总工会里的工会干部和工作人员)人数约为90.2万人。无论会员人数是超3亿还是2.72亿,工会组织的基数不可小觑。

    中国领导人早已意识到,工会是否能够代表工人、是否能够维护好职工的权益,是关系到党和政府人心向背、生死存亡的大事。自2013年起,习近平多次号召全国总工会要协助工人实现“中国梦”。2015年11月,习近平亲自要求全国总工会改革,旨在令工会成为工人的代表,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改革有两方面主要目标:一是去除总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即去“四化”;二是增强各级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即增“三性”。这实际指向的是全国总工会及其下属工会必须抛弃旧有的官僚作风,找到能够组织工人、代表工人、帮助工人维权、解决工人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方法。2018年,习近平对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要求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做到“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工会法》自2001年修订后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既是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工会应该为职工维权,也为工会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如果工会不维护职工权益,明显是违反了法律对工会的底线要求。

    然而CLB这些年来曾和不少总工会的工会干部谈话,他们都承认,总工会仍受制于其官僚架构,在有效组织工人、帮助工人维权方面仍然困难重重。我们还经常听到各地的工会干部们抱怨企业工会主席“拿老板的钱,当然就要听老板的话”,这其实反映全总及其下属各级别的工会干部们至今仍未能和企业工会同心代表工人,履行维权职能。

    除了统计局发布的每年上百万劳资争议案例,CLB的“集体行动地图”这些年来也记录了从网络上搜集到的工人集体行动。透过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各行各业工人罢工,不难发现工人们缺乏工会代表,仍然需要通过集体行动表达诉求。虽然全总这些年来推动农民工入会,不过,根据《2020年农民工监察报告》,2.85亿农民工当中,加入工会组织的工人占已就业农民工的比重仅为14.3%,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没有加入工会。

    基于CLB与工人和工会接触的案例,我们发现,不管是集体行动还是个体案例,绝大多数案例中的工人并没有主动找工会求助,工人没有工会作为代表,大部分的工人甚至没有加入工会,不知道工会的职能,更不知道找工会对解决自己的诉求有何帮助。而即便工会获工人求助,也在援助上找不到方式方法。有大量工会维权部名存实亡,不能落实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受损害的工人权益。

    工会改革以来维权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现实中,工会维权的实际效果怎么样呢?当工人遇到权利纠纷时,当地的工会是否能够知情且参与代表工人呢?如果地方工会起初不知情,在工人案例找上门之后,工会能否积极介入帮工人维权呢?

    从2018年开始,CLB从“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安全生产地图”、“工人求助地图”中定期选取一些事件,并就此致电事件发生地总工会及相关企业工会,将这些与工会工作者的谈话整理成工会改革观察与促进系列报告。CLB将这几年间大部分的工会采访案例都整理到“工会改革地图”,从2018年10月到2021年12月我们共录入127起案例;绝大部分的案例我们都采访了不止一个工会部门,个别案例的采访涵盖了当地的区县工会、市一级工会、市行业工会等不同工会的不同部门。通过这些采访,CLB希望了解工会改革在各地的真实进展,将相关工会推荐给事件中的工人,同时也将相关工人事件推荐给地方工会,寄望工会能代表工人的利益、维护工人的权益,促进工会主动协调劳资关系、避免劳资冲突,代表企业工人通过集体谈判争取和维护权益。

    我们发现,127起案例当中,工会对工人事件完全不知情的有77起(61%),已知情的有47起(32%),还有3起案例工会没有告知是否知情。这些案例中,工会对工人事件完全没参与的有89起(70%),有参与的31起(24%)。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案例是工会原本不知情,但通过CLB推荐之后,工会开始参与的,这样的案例有7起,例如,四川绵阳梓潼建筑工人工伤贵州省盘州市建筑工人杨发章讨薪四川广安建筑工人杨明辉欠薪及杨明军工伤。虽然只占77起工会不知情案例当中的9%,但确实是令人欣喜的工会走出去的开端。

    还有一些案例是工会原本就知情的,这47起工会知情案例中,工会了解案情但始终没参与进去的一共有19起,剩下的24起工会能够做到参与(占比超过51%)。

    CLB在2019年底时就总结当时地方工会自工会改革以来在维权方面的确有进展:

    在工会改革的推动之下,不少地方工会的宣传中都可以看到曾经推出各种各样的维权工作,可以说“维权”已经成为工会改革里的重要口号。如宣传法律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评选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优秀案例,工会维权个案统计,地方工会也分别推出花样繁多的维权举措。例如,

    2021年10月,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启动《关于开展2021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计划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重点向农民工为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可惜的是,这项活动的活动时间只有六个月,而根据资料很多地方工会还把仅有半年的活动时间缩短为三个月。

    南京市总工会在2014年到2018年间,处理维权个案的数据显著上升,特别是工会改革开始之后,援助案件从2014年的62起增加到了2018年的438起,帮助工人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江苏省张家港市总工会在回顾工会改革成果时,特别指出工会在维权方面,“打造了‘律师微解读’、‘法律小课堂’等职工在线法律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市镇两级的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护监督三大组织建制率均达到90%以上;依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分庭,开设“巡回庭”“观摩庭”,实现工会调解和仲裁无缝对接,五年来,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1687件,为职工追讨工资报酬、工伤待遇等6500多万元。”

    山东省临沂工会在2020年整合“五平台四机制”。所谓五平台,就是整合了不同法律服务援助平台,包括“职工法律中心”、“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站”、“人事法律援助工作站”、“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和原有法院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提供便捷的法援服务。同时为解决基层工会法律人员不足问题,组建了一支有214名律师的队伍,加上志愿志和工会工作者,全市有630名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调解员在临沂服务。

    维权被简化成“外包律师”,工作仍然离地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工会的确在机构设置上专门成立了帮助工人维权的部门。

    地方工会的维权部名称并不统一。根据CLB做过的有限的电话采访中,提供维权服务的部门可以被称为权益保障部、维权部、保障部、法律工作部、经济法律部、保障工作部、维权服务部、法律保障部、劳动保障部、职工维权部、经济保障部、权益服务部、权益维护部等等。

    有时,维权服务也归属职工权益维护中心、维权大厅、职工信访部、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职工热线、职工法律服务中心、社会联络部、农民工委员会等等。

    这些工会工作者们平时要给企业做劳动法律宣传,和人社部门一起检查企业的劳动规范,请律师做普法,就具体个案和司法部门及人社部门联系协同办案,也经常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具体工人的维权求助,有些地方的工会是由工会工作者来接待工人并登记维权个案;如果工会资源足够,则购买律师服务,由律师坐镇聆听工人的个案、为工人提供建议。比如深圳市总工会早在2014年提出购买服务模式,向外购买律师服务开展维权。

    不过,CLB也了解到,大部分的工会工作者对于维权和法律服务有种“这是非常专业的事”的认知,以至于工会工作者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不足够,自己的资格也不适合指点工人的法律咨询,甚至对企业的监督方面也不如人社部门。

    “因为有些像帮扶方面,你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或者说你去法律援助方面,我们没有这个资格,我只能说借助司法局的那个阳光系统,阳光帮扶系统嘛,就是通过律师这种。然后,你进企业,打比方要检查哪些资料,对于职工方面的,比如说什么合同、待遇,这方面我们也不是专业的,我们只能说借助人社仲裁,或者说劳动大队,或者说工伤方面的,对不对,还是要借助他们。我们只能说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打比方你问我、你请求我这方面的知识我不懂,但是我可以通过我这个工会的身份,去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等于是借力,就像你所说的借力。”

    ——江苏省溧阳市总工会法工部一名工会工作者

    但是,是否专业的法律律师就能够解决工人的问题呢?也不见得。CLB和不同的驻工会援助律师通过电话,就案中的劳资纠纷他们可以给出相应的劳动法律作为参照,但是他们的建议只是基于法条,却因为无法在短时间内了解案情及相关证据而不一定能够帮到工人。而且当他们认为案件胜算不大时,他们反而总是会劝工人放弃。

    尽管工会维权服务日益专业化,但反过来却限制了工会的工作范围。一些地方工会简单理解为维权就是在工会聘请律师、为有需要的工人提供咨询、法律援助,最后年底统计咨询个案次数、工人案例总数、及挽回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数目。工会认为,通过聘请律师、购买社会服务就能完成“维权”这一块的业绩。他们忽略了工会代表工人解决劳资争议,实际上有很多不同的手段和方法。

    整体而言,组织、维权和谈判这三块工作仍然未能有机地结合在各地工会的日常工作当中,组织的成效仍然以会员数的简单增加来考核,谈判的成效以最低法律标准形式化的集体合同覆盖率来评估,而维权也日趋成为单独化、专业化的服务项目。

    结果,基层工会在工作场所组织工人和集体谈判仍然无所作为,工会无法通过事前预防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工人侵权事件发生后,工会维权服务仍然是事后补救的救火。工人维权的需求也远远超过工会提供维权服务的范围和能力。

    工会拒绝维权有哪些理由和托辞?

    我们还发现,当工会维权成为专业化服务,工会也设定了自己提供维权服务的范围,有些案例工会协助,有些却不协助。我们把工会针对工人提供的维权服务简单分为:可提供服务类、不可提供服务类。

    在不可提供服务类,工会拒绝工人较常见的原因是,

    工会以属地、部门原因推脱,拒绝代表工人维权

    在联系工会的过程中,我们最常听到的是各种推脱,最常见的理由是由于属地管理,这个事应该找其他(上一级/下一级/其他区)工会。

    2020年初沧州市任丘出租车司机抗议事件发生之后,CLB联系沧州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没有听说过任丘市出租车司机抗议事件。沧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在将事件推给工会维权部的同时,也强调这首先应该归到各属地工会去负责。

    同样,在廊坊市发生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之后,廊坊市总工会内部各部门之间同样互相推脱。廊坊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听说过本地工人抗议,组织部建议联系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机构改革之后办公室已经不管信访案件,建议联系分管信访工作的经审法律部了解情况。基层工作部表示没有收到出租车行业方面的问题,不确定此事是否真实存在,表示需要核实清楚情况。

    工会不代表非工会会员,但大量工人根本没有加入工会

    2020年底,北京饿了么外卖员韩某猝死在送快递的路上。外卖平台第一时间推卸责任表示平台和工人没有劳动关系,只愿意赔偿2000块钱人道主义协助。CLB打电话到外卖骑手所在的北京市朝阳区孙河工会服务站。工会工作者首先表示工会只能服务辖区内建会单位的会员,不清楚这名员工是否属于辖区内建会单位的员工。工会也认为,饿了么这么大的平台,“它不会受我们地区总工会管的。它有可能是市里面直管的吧,或者是区里面直管的。”即便骑手送餐区域在孙河区,但工会似乎只看字面上的工会组织关系是否直属,而不是活生生的工人在哪儿工作。

    事实上,网约平台的劳动者们绝大部分都没有加入工会,就算总公司有成立工会,也无法覆盖到每个提供服务的地区。

    同样的,CLB曾就福州圆通快递员欠薪事件联系福州市总工会,当时福州市工会组建部告知我们圆通快递在福州有成立工会,但是如果涉案的是加盟商,下面的快递员通常没有加入工会,而福州市也没有快递员行业工会可供快递员们单独以个人的身份加入。当CLB询问福州市总工会能否代表这些工人与快递公司进行谈判时,工会工作者强调,这首先取决于职工是否加入了工会。如果没能加入工会,工会就师出无名,只能建议职工去找劳动监察等政府部门,或者直接走法律途径。简言之,工会对非会员的工人关上了求助的大门。

    工会把维权工作推给劳动仲裁

    2020年底北京爆出蛋壳公寓爆雷案后,CLB联系了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询问工会能否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问题。设置在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下面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蛋壳公寓暴雷后,监察、仲裁在内的劳动部门一直驻守企业,给员工进行释法、释疑,回应员工的诉求;而工会所做的就是和劳动仲裁机关保持沟通、关心仲裁的结果。当CLB询问工会能否协助蛋壳员工的讨薪时,工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蛋壳员工)现在不已经进入到仲裁程序了吗?走完审理程序、等待仲裁结果不就完了吗?”

    对工会而言,劳资争议通过劳动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就行,那么,还要工会做什么呢?

    工会工作者提出,“目前,可能(工会)更多是做职工的解释和安抚工作。我们调解一定要有一个调解结果,那后续的问题就来了——谁来履行?怎么履行?一定得是政府职能部门再去督办这些事。”如果只有政府职能部门才能处理蛋壳员工的权益问题,那有没有工会似乎都没有什么区别。

    行业工会自我限制服务范围

    2021年,重庆残疾补习教师邹蜜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教师资格证之后,CLB便致电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与其工作人员商讨如何能从工会角度为邹老师提供协助,消除职场残障歧视。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当时强调,对于教育口的员工,目前的会员范围仅限于重庆市属的高校和中职。而补习老师暂时未成为教科文卫体工会的服务范围,故而目前无法为邹老师提供服务。

    其实,像邹老师这样的补习教师正正应该是需要“教科文卫体”这样的行业工会来出面协助。工会理应积极将他们和普通学校老师一样纳入教科文体工会之中。工会应借此案例帮助补习教师们维护应有的权益,吸纳更多的教师入会。可惜的是,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错失了代表邹蜜维权的良机,也将类似邹蜜这样的劳动者们拒之于工会的大门之外。

    这只是CLB从最近工会采访当中随手找到的几个例子,还有更多的工人权利被侵犯,需要代表。那么,这些工人怎么办呢?

    缺乏工会协助,工人维权路漫漫 

    当工人权利被侵犯时,不管工会是否知情、是否愿意介入,工人及其家属本身都会根据自己的需求与能力选择寻求公义之路。不过,当工会完全没有介入时,工人没有代表,也缺乏可依赖的组织,只能单打独斗,因而选择有限。有时,工人及家属哪怕知道审判程序和结果对工人不公,也会因为种种原因默默承受苦难、放弃追讨公义;也有少部分工人即便被律师劝告没有胜算,但仍然会凭着一股信念坚持争取公义绝不放弃。但也有时候,即使工人坚定争取不愿放弃,也不保证在维权路上就一定能寻到公义,因为即便有些司法程序跨越数年,但官司打到最后工人及家属仍然是失望而归。

    工人求助工会被拒,讨薪自卫反被刑事入罪判刑,最终承受牢狱之灾

    在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中,被欠薪的工人们被老板威胁及殴打在先,工人自卫反击在后,但最终工人因伤人而被检控和刑事罪成,老板及打人者分毫无损还获得赔偿。过程中工人家属曾经求助工会,但被工会以刑事案件无法提供法律援助而推脱。工人最终承受了牢狱之灾。

    2020年5月13日,汪小明、刘海泉在内的14名重庆农民工到阜新弘霖矿业(集团)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做井下采掘工作,公司没有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按工作进度计算。6月22日,工人们已经干了40天活之后,老板刘玉忠,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突然提出“这个活不让你们干了”,强行驱逐工人并拒绝支付工人工资,还对工人宿舍断电。工人于当天下午6点多报警。当地阜蒙县八家子镇派出所出警进行协调,恢复了宿舍供电,但工资问题仍未解决,双方约定第二天也就是6月23日上午9点,工人和老板到镇派出所继续协调。 

    殊料第二天早上8点多,老板刘玉忠提前带着三名社会人士拿着木棍到工人宿舍,威胁农民工立即离开,并只同意给工人每人3000元工钱,这与工人应收工资十余万元相差太远。刘玉忠还率先拿起木棍殴打工人,刘海泉等人都被打倒在地。工人汪小明当时在宿舍里用手机拍下工人被打的照片和视频。刘玉忠及其司机刘宇桁上前抢夺手机,并殴打汪小明。汪小明被掐住脖子,衣服也被撕扯坏,被打急的汪小明还手反抗,在此过程中,司机刘宇桁亦被打伤。工人再次报警,事态暂时平息。当天共有三名工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

    然而第二天,6月24日,却是工人汪小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阜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后,7月10日,就在当地政府邀约被欠薪农民工到人社局领取工资时,公安机关当场带走工人刘海泉,刘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审判完全以检控工人伤人为主导线,不提欠薪和工人被殴打,二位工友想进行辩护也多次被审判长打断。原本工人被欠薪、被殴打是工人自卫的起因,且其他工人也写下了证言证明案件经过是老板刘玉忠方因不愿支付足额工资而先动手殴打工人。但在判决书中,审判长完全没有提及该份证言,也没有作为其判断案件事实的参考依据。最终工人汪小明、刘海泉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法庭判决二人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十一个月。

    本是工人因欠薪被殴打,不得已自卫,却以普通的工人伤人而定罪。审判过程和结果对二位工人来说十分不公。工人家属在过程中曾求助于工会,但工会以“无法介入刑事案件”为由一口拒绝提供援助。最终,工人心灰意冷,家属心灰意冷,案件以工人入狱而告终。

    工伤工人求助工会被拒后不放弃,自行钻研申诉点继续走法律程序 

    我们也看到有工人不服气,坚持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容侵犯,从劳动局走到劳动仲裁再走到法院,哪怕次次被律师告诫无胜算,也愿意继续将公义之路走到底。

    建筑工陈工,经同乡介绍,到惠州做墙和地瓷砖粘贴工作,在工作时被破碎的瓷片割伤右脚、伤到了跟腱,当时还以为只是皮外伤。事发时项目经理已下班离开,他就自行到附近医院求医,自己垫了医药费并接受住院治疗。最终总共的医药费、住院费、检查费、交通费等合共一万余元。 

    出院后他找项目经理要这笔医药费,却被经理多番推脱留难。工地经理还质疑陈工,是不是自己打架受的伤,而非工作原因受伤。无奈之下,陈工在项目部报警求助。警察介入后,公司经理终于承认陈工是受工伤,也表明会让公司去申请保险赔偿,但一直没有做。陈工第二次报警,警察守在现场要求公司马上转给陈部分医疗费,但之后公司仍然拖着没有为陈申请工伤认定。陈工还有剩下的医药费以及工伤期间应得的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全都被拖欠。 

    其后,陈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雇主违反劳动法,街道人社所出面协调,但雇主拒不配合。在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不被受理。到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但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被拒绝工伤认定申请。

    CLB在联络陈工后,马上联络到惠州市总工会,负责接电话的接线人员说,要求助和寻找法律支援应致电维权部,但维权部始终没有人听电话。之后,我们联络到广东省工人热线的当值律师。然而,律师评判后认为陈案从法律上来看已经没有胜算。 

    “其实我们从感情上来讲,工会也很倾向于帮助维护这些工友的一些权利。但是这种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话呢,其实工会就算已经介入,其实也很难帮助到这位工友咯……有困难帮助工友那其实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问题呢,就是说帮助是归帮助,同情也是归同情。那如果是这位工友是工会会员的话呢,可以申请工会的物资上面的一个帮助或者是慰问之类的。但是问题呢,就是您从法律上面角度来讲啊,工会毕竟也是一个工友的组织,但是工会不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嘛,对不对……因为我们就是说联系了他们,然后他们派了一个律师过去,但是问题发现,啊这个其实真的做不了,就是在法律上面来说,可能对于他来说就帮助不大,这位工友会很失望……其实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就是基本上可以大概率来说,其实他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间范围的。就是说,就算我们联系了律师,那只能够,有可能最大的结果是什么啊,就是让这位工友空欢喜一场。”

    ——广东省总工会热线律师回应一起工人工伤认定申请案

    尽管律师也亲自致电陈工了解情况,但也是跟他讲明胜算不高。最终工会未有介入陈工的案件。出人意料的是,陈工并没有放弃。因为知道公义在自己这边,他最终找到了一个工会律师没有考虑过的突破口,继续循法律途径讨公道。

    工亡工人家属历时八年司法程序,换来法院一句不能对雇主不公平 

    陈工所经历过的也是绝大部分工伤工人需要经历的。在许多情况下,理赔是在工伤保险制度之外进行的。但问题是,工伤认定和评估是一个非常繁琐和耗时的过程。如果工人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说明事故发生时受雇于谁,涉及劳动关系认定时会相当困难。许多索赔因简单的细节问题而被驳回,即使有时行政或司法当局认为雇主有责任支付赔偿金,也往往无法执行裁决。在一起雇主明显有过错或疏忽的工伤案件中,情况就是如此。就算当事工人的家属以超乎寻常的耐心和毅力,走了接近十年的法律程序,付出平常人难以想象的心力,但结果仍然是失望而归。

    2013年3月29日,来自钟祥市“村村通”公路张集段工程,无资历的承包人安排黑货车由没驾照的司机接工人上班,不幸发生侧翻事故,5名工人死亡9人伤残,工亡工友包括张江栋。3·29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不愿追究钟祥交通工程公司非法承包的责任,公司更在事故第二天便威胁遇难工友家属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并扬言:越往后火化赔偿越少。家属后来得知,就在张江栋出事前九个月左右,安排车辆的承包商也曾涉及另一起非常相似的车祸事故。事故中,一辆载有9名工人从工地返回的农用货车遭遇车祸,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涉事交通工程公司当时并没有被起诉,并继续获得当地建筑项目承包权。

    交通工程公司为何可以逃避责任?张江栋的家属表示,当地人尽皆知,交警部门和其他四个政府部门都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工程公司的老板又是钟祥市市长的秘书,与当地官员及法院关系密切。“出了这个事情,所有的赔偿都是由政府出的,政府一直在为‘利益集团’买单,金额高达一百多万。”张家人说。

    张江栋家属对承包商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下级法院裁定无证驾驶的司机对事故负全任。由于司机无力支付任何赔偿金,案件实际上已经完结。家属又一直上诉到湖北省高级法院。之后,该家庭为了寻求父亲死亡责任谁属走上了无比漫长的司法程序。

    在2014年4月9日、事故发生一年多之后,省高院受理了再审申请。但几天后,法院打电话给家属,说服他们撤诉,说在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得到对自己有利的裁决结果。

    2014年6月至7月,张家律师与湖北高院就该案的解决进行了多次沟通。法院的立场始终是,张江栋与钟祥交通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可能提供工伤赔偿。法院建议律师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补救措施。

    湖北法院的判决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几周前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直接劳动关系不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指出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这意味着,张家的案件在劳动仲裁和湖北法院中所涉及的问题——与主承包商钟祥交通工程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是一个不相关的问题。主承包商所从事的非法分包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张江栋为该项目工作意味着总承包商作为 “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

    2014年8月26日,湖北高院再次组织调解,而迟迟没有作出裁决。此时,钟祥市交通局出面,建议钟祥市交通工程公司向死者张江栋的家人支付20万元救济款。然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这个本应十分单纯的案件的法律传奇之旅仍未结束。

    2017年初,张家人的律师鼓励张家人重新提出工伤资格认定申请。然而,2017年3月14日,锺祥市人力资源局决定不承认工伤索赔。理由再次是张江栋与钟祥市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张家人不服这一结论,于3月23日向钟祥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虽然本案的法院承认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但根据其所谓的 "严格适用法律",认为张案不符合文中所述的分包规范。判决结果是张家人败诉。

    2017年起的一系列上诉都没有达到张家人的期望,直到2018年2月,张家人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案件抗诉申请,要求撤销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一个月后,张家人的申请被受理,但随后的许多个月里,必须提交和审查以前案件的原始文件。最后,在2018年8月19日,张家人收到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通知。此后将近一年,才传来消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新审判。

    2021年6月15日,这场悲惨事故发生8年多后,张家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回到法庭,参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审。省检察院解释说,荆门市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违背了非法转包安排下认定工伤条件的立法意图和目的。检察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荆门市人民法院的解释实质上违反了对劳动者的平等保护,并发出了违法者可以从这种非法行为中获益的信息。如果通过非法分包可以避免工伤责任,那实质上是为这种行为开了绿灯。

    然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不为所动。在2021年8月9日发布的一项行政裁决中,它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只适用于工人 "直接从事承包业务 "的情况,而不能 "扩展到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虽然法院肯定了雇主应承担非法雇用工人的不利后果,但认为这些后果不应 "任意扩大"。因此,法院的结论是,张江栋是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这种情况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关注的是,这样的延伸可能对雇主不公平,而忽略了雇主的违法行为对劳动者的深度不公。

    自2013年3月29日事故以来,张江栋的家属多年来顶着压力维权,试图追究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事故责任,但穷尽司法程序也未能获得劳动者的公平,换来一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不能对雇主不公平”。

    当工会介入工人事件时,维权之路不再孤单

    对工人及家属而言,从劳动争议开始,无论是找劳动行政部门、还是走法律程序,都相当消耗时间、金钱和精力。工人方的压力不单是来自复杂的程序本身,还有经年累月的心理负担,因为官司要持续与律师沟通,面对来自资方有形和无形的威吓,甚或还要应对家属的不理解不支持。这期间,假如工会能够及早介入帮助工人,可能劳资争议就可以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尽早解决;如果工人必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争取公义,那么工会越早介入,不仅可以缓解工友的金钱和时间成本,更可以陪伴工人同行,走过这漫漫长路。

    在CLB了解的有限几个工会及早介入帮助工人的例子中,工会越早介入维权,工人事件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机会越大,工会与工人同行也令工人更信任工会。

    四川建筑工人工伤,工会介入后工人拿到工资医疗费

    2020年7月2日,涂料工贾晓洪在天涯社区发帖求助,表示自己在四川绵阳市梓潼县许州镇小学新建教学楼工地干活时,在工地过道滑倒,造成左腿两处骨折。分包小老板当天(6月29日)送他到医院并垫付一千元。此后,分包小老板再也没去医院,并声称找不到大老板来负责,医院也催促贾晓洪要继续治疗必须拿钱出来。贾晓洪在工地受伤,但工地无人出面探望他,也无人承担他的医药费。期间,贾晓洪报警找过派出所,但派出所表示没有劳动执法权只能调解;给市长热线致电,但被指点应该去找法院和司法局。最终,贾晓洪拿不出更多的医药费,在拖欠医院费用的情况下,贾晓洪无奈出院,腿也得不得及时的治疗。

    四川梓潼县总工会于7月3日接获此事之后,当即联系到贾晓洪了解情况。贾晓洪表示,在工会的介入之下,工地上的大小老板及项目负责人一改漠视不理的态度,第二天就来到贾晓洪家,结算了工地的工资费用。其后一个月,老板们分两次给了贾晓洪共三千元的医疗费。

    贵州省盘州工地欠薪,两级工会协调助农民工拿到工钱

    2021年6月,来自贵州省威宁彝族自治县的建筑木工杨发章在网上发帖,投诉政府工程项目存在非法转包和欠薪问题。杨发章于2019年10月在威宁县隔壁盘州市的双凤镇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分别从一个姓张和一个姓杨的包工头手里包下了一部分木工活儿。他带着另外两个工友一起干了一年,工程完工后却拿不到工资。其中,姓杨的包工头欠了他们40800元,姓张的包工头欠了21000元,总共被欠工资61800元。

    CLB求助电话打到贵州六盘水市总工会,听到工人杨发章被欠薪,经济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工会维权是工会的职责嘛”,并说讨薪的工人可以来找工会求助,工会会根据情况请相关单位来一起处理。我们提议由工会主动联系杨发章,工会一口应承下来“这个没有问题”。随后我们联系到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的反应也很正面。初步了解了杨发章的案子之后,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先是担心,没有劳动合同比较麻烦,提议可否找威宁县或盘州市工会求助。我们一再建议,如果由工会出面主动联系下级的盘州市工会,这样会更方便协调,六盘水市总工会随即赞同,“我和那个杨发章联系一下,到时候看看联系盘州市那边看看行不行……我给他打电话吧,好吧。”

    值得一提的是,在接到我们电话的当天,六盘水市总工会便将杨发章被欠薪个案,转介给了下属盘州市总工会,盘州市总工会也于当天联系了杨发章。据杨发章讲述,他将一些涉及欠薪的证据材料都发给了加他微信的盘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希望工会方面能有进一步的处理。六盘水和盘州市两级工会,在接到欠薪求助后,工会内部协调效率较高,并能立即联系被欠薪工人,这种做法令人赞赏。此后,在工会介入下,杨发章讨薪案得到了解决。盘州市总工会还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盘州市总工会“七个紧盯”彰显工会服务》一文中,工会写道,

    紧盯权益保护,和谐劳动关系。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宣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了威宁县农民工杨某工资拖欠问题。

    深圳宝安建筑公司欠薪,工会主持多方协商助工人拿到工钱

    2020年8月17日,工人代表叶宏在网上发帖称被拖欠工程款上百万元。叶宏自述,从2019年10月开始到2020年6月28日,他和来自河南、湖南的一共十八名工人,在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给宝安区水务单位做雨污分流的施工,工程完结已久,上百万工程款却一直被拖欠不发。该工程是由国企上海交通建设公司总承包,总承包又找了分包单位,而这些工人是跟分包的包工头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不过,工人的工资和款项都是直接由总承包支付,且在工程施工期间,工人是受总承包的监理管理监督。工人手中有大量的文件证据,工程结算单也明确列明了完工日期及工资金额(计件工资)。工人称,虽然当初约定按月支付工资,但总承包只在2019年12月支付过部分费用(44.5万元),由总承包通过银行支付到工人的工资卡。之后便再也没有支付过劳务费用(总计共167万元)。6月工程完结后到8月期间,工人代表多次找总承包结算余额无果。

    在CLB将案例推荐给宝安区总工会的第二天,工会就联系到涉事的相关企业,主持了一场协商。8月20日,工会组织了包括工人代表、工程甲方深圳宝安水务局、总承包方上海中交集团公司在内的多方人员进行协商。8月21日,CLB再次联系宝安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此事的郭先生介绍,在工会的介入调解之下,欠薪案已经基本得到了解决,“召集了他们跟叶宏进行了工程情况的解释,然后承诺了这个月底给他结清剩余的工程款。叶宏当场表示满意……希望中交这边快点跟他们把工程验收完了以后,他快点拿钱”。

    值得一提的是,宝安区总工会第二天就能找到涉事的工程甲方和总承包,并连同工人一起坐下来协商解决,宝安区总工会为工人维权的能力和意愿令人耳目一新。

    八大群体维权工作考验工会改革成效

    上文所提及的一些案例,既包含传统劳动关系领域里工人所遭遇的侵权纠纷和维权困境,也包含了在互联网零工经济大行其道的当下,工人维权面临着的新挑战。于是乎我们看到,传统劳动领域的老问题还没解决,新的劳动领域又改头换面变出了新问题。比如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1990年代开始当分包制大行其道时,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已经令大量工人的利益被损害,而如今,在互联网时代平台经济又开始钻法律的空子,拒绝承认平台工人的劳动关系,令劳动者被压榨到极致。崛起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例如“八大群体”: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这些行业的工人侵权事故太多,以至于全国总工会早于2018年来已经在思索如何推动他们入会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果说平台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在法律的缝隙游走以节省成本,推进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那么作为工人代表的工会眼见工人被压榨,理应出手代表工人维权,特别是目前因劳务分包造成的劳动关系认定不清、工人利益严重受损,工会组织必须尽快行动起来,针对已经侵权的事件对工人提供具体帮助,并和平台谈判以改善整个行业的劳动标准避免更多侵权案发生。

    就新业态工人的维权方面,各地工会本身其实有指导可以依从。2021年7月,包括全总在内的八个部门联合推出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其中就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加强对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监督企业履行用工责任,维护好劳动者权益。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推动制定行业劳动标准。”

    如果工会能够早一点依靠这份意见,朝着组织新业态劳动者入会及展开行业集体谈判的目标努力,至少一个受工伤的外卖骑手可能不需要和五个公司打交道,为了应得的工伤认定赔偿而数年间在多地奔波。

    时至今日,工会维权的个案有增无减,对工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如果各地仍然仅仅通过“撒胡椒面”式的外包法律服务和有名无实的增加入会人数来完成维权服务的指标,就完全是追本逐末。因为对于工会来说,比起在侵权事故发生之后工会做亡羊补牢式的监督、协商工作,工会更重要的工作要发生在工人权利受到侵犯之前,通过行业集体谈判减少劳动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并逐步提高劳动标准和工人待遇。工会值得探索、大有可为的领域太多太多,比如以外卖行业为例:如何针对行业新形态而吸纳外卖员工人加入行业工会,如何建立外卖行业工人和平台企业甚至行业协会举行劳资集体协商的机制?如何明确行业工人的劳动关系问题?如何解决现在以罚代管的简单粗暴管理方式?如何建立适应外卖行业职业特征的交通意外、养老、医疗等保障体系?可以说,在中国政府积极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当下,工会在这一领域的探索和维权是责无旁贷,也是大有可为的,这也是检验工会改革是否落到实地、工会是否实现其为工人服务宗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指标。

    工会维权建议

    CLB对工会代表工人维权提出以下几个具体建议:

    一、工会必须敞开大门,积极主动接受工人的维权求助。

    “工人非工会会员”不应该成为工会拒绝代表工人的借口。在多地大搞“云端入会”、“互联网+入会”之时,工人入会早应该是零成本、无门槛,工人只要有意愿,工会只要遇到需要帮助的工人,首先就应该邀请工人当场入会,由工会来顺理成章地代表他们维权。

    工会不应该以属地管理、行政划分等借口对工人维权案例进行推诿。上级工会首先不应该因属地原则轻率拒绝跟进工人求助,或者习惯性地把案例推给下级工会;基层工会也不应该基于企业是央企、工程或者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地等问题把工人推给其他工会;只要是本地的工人找上门,工会就应该代表他们维权。

    行业工会不应该画地为牢局限会员资格,而要做到“应帮尽帮”,首先可以主动将大量新出现的各种形态的行业工人吸纳入会。比如,各地工会可以尽快邀请个体户身份的外卖员快递员加入平台工人行业工会,可以将补习老师纳入教科文卫体工会的会员范畴。在新业态经济大行其道的当下,工会不应该继续维持这些明显的“服务空白区”。

    二、工会不应将维权简单认定为法律援助,更不可因“没有执法权”或“超过服务范围”而对维权案件推诿。

    上文提及的汪小明案,工会直接因为涉及刑事案而拒绝介入,但这案中的工人及家属反而是最脆弱和最需要工会的关心。哪怕审判和裁决对工人不公,但如果工会一直坚定站在工人这一方,起码不会令工人及其家属心灰意冷。工伤工人陈工案同样令人看到,工会法援律师确实有心为工人讨公道,但当分析案件后认为难以胜诉,工会便会拒绝介入和提供援助。

    但是,工会应当注意的是,法律援助并非工会维权工作的全部。《工会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第二十五条也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鉴于此,工会不应该围绕法律条文的要求或者官司的胜算来决定是否向工人维权案提供帮助,更不能只是以中立立场的评判,忘了自己应该扮演代表并维护工人权益的重要角色。

    工会首先应该鼓励工会会员和企业工会在工作场所就企业可能的侵权行为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预防解决;而在具体的侵权案发生之后,工会应该代表工人对资方发出谈判的邀请,代表维权工人与资方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而必须走上漫长的法律途径求公道,工会应该在此过程中持续代表工人和协助工人,与工人同行,哪怕工人输了官司,也不能让他们心中少了公道。

    三、工会对于维权的考核应摒弃唯数字论的量化指标,将高质量的维权工作和谈判能力加入考核指标。

    近年各地工会为了应付工会改革的压力,往往喜欢在宣传和报告中罗列大量数字作为工作成就,比如新增工人入会人数、服务工人人次、以最低法律标准为形式的集体合同覆盖率等等,这种习气转移到维权工作,就是强调工人咨询个案次数、工人维权案例总数、及挽回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数目。工会似乎认为,通过聘请律师、购买社会服务就能完成“维权”这一块的业绩。我们先不论这些数字背后是否存在水分,但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些数字往往无法代表工会在维权工作中的具体成效:比如挽回损失数目很可能和劳动监察工作的成果相重合;更有甚者,工会会因此选择性放弃那些官司很难打赢的案件而选择更加容易取得成就的帮扶案例。要知道,那些在法律之外需要帮助的工人才是工会更应当服务的对象。

    我们建议工会将缺乏意义的量化数字指标转化为以具体案例为主,将组织、维权和谈判三者有机地结合的工作作为真正有价值的考核工作指标。

    四、维权应当成为工会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从维权开始接触工人,组织工人,最后在工作场所达成集体谈判预防侵权案再度发生。

    维权是工会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应该与工会的组织工作和谈判工作相结合。工会不应该将维权部孤立地抽出成为“专业的业务部门”,而应把维权工作看作是和组织、谈判工作相结合的重要开端,是工会走入工人群体、赢取工人信任的良机。如果工会在维权案中帮助的工人本身是工会会员,那工会可以借此吸引同行业工人的关注,就行业可能发生的侵权事件预警;如果当事人不是工会会员,工会正好就可以组织他们加入工会。

    新修订的《工会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贯彻学习《工会法》不应再拘泥原有及现有的劳动关系和就业形态,不仅因应新的劳动关系发展扩大工会职责和完善工人入会的权利,也要检讨现有劳动关系中未被吸纳为工会会员或未建立行业工会的工人人群,为所有劳动者创造、提供入会机会。不管对方是否会员,工会都可以通过维权工作加深和工人的联系,推进工会的“群众性”改革,长此以往打开集体谈判改善行业标准的突破口。

    五、维权工作应成为政策制定的第一手资料,透过维权经验工会可以政策建言修改法律,不断完善劳工权益。

    工会除了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劳资争议,也不应忘了法律途径本身还有更多角度可以有工会的角色,诸如政策建议、修改法律等等。

    工会维权部目前局限于请律师坐镇,但往往律师只能从现行法律的角度出发,而法律之外的一切都“爱莫能助”。但恰恰就是这些“法外之地”,才是工会真正的“用武之地”。实际上,无论是生产安全和欠薪问题,都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发生在中国工人的日常生活,不同的只是劳资双方的名称而已。面对一次次的事后维权、事后追责,工会是时候考虑亡羊补牢、主动出击,将那些常年侵犯劳工权益的工作陷阱消灭在萌芽阶段。

    实际上,很多一线的工会工作者对于工人权益问题都有着丰富的参与经验和第一手观察,工会完全可以按照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更进一步,以政策推动者的身份“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对具体的法律条文乃至司法实践都可以提出代表劳动者一方的修改建议,从工人的利益出发,令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制定者从工人的角度考虑规范现实劳资关系。

    六、“群众性和先进性”是否增强就是工会维权工作的检验标准和发展路径。

    工会的工作并不需要再多的口号。习近平要求全国总工会改革的“去四化增三性”的这两大目标已经足够具体、足够有针对性。尤其是工会的维权工作,更能够体现工会改革中“先进性和群众性”是否增强。

    从“群众性”上来说,近年来据CLB的观察,各地工会从过去面对工人侵权事件无所作为,到现在愿意就工人侵权事件提供维权服务,这已是走出了一大步。但我们也应看到,当下以法律途径介入解决劳资纠纷,工会扮演的其实是司法援助的角色。工会往往只把自己放在第三方的立场之上,而非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在劳资双方协商中,工会常常是扮演中立第三方的角色,并以自己的中立为荣,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沟通谈判。之后便是将问题转介给劳动人社部门投诉、调解、最后提供法律支援。

    工会力推的维权服务其实是工会在侵权事件发生之后才联系工人,这个工会行为三部曲近些年成为了工会工作的常态,但首先最根本的问题是,工会哪里是什么“第三方”?——这根本就是工会的“屁股坐错了板凳”。工会必须代表工人,无论是劳资纠纷还是日常工作生产,工会只能是工人利益的代表。作为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必然要依法协助工人维权。

    如果说法律是劳动关系这场比赛里不公义的守门人,工会人应该是跑满全场的自由人角色。这个角色要求工会人作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这个前锋、斡旋在劳资之间谈判的中场、更要做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就能进行预防和调解的后卫。在工人权益维护的漫漫长路上,工会在每个阶段都应该有角色,工会始终都应该是工人利益的代表者。

    我们也更要强调工会工作的“先进性”。工会以事后维权作为主业,本质上是重复了司法部门的工作,浪费了工会的人力物力资源。工会将之做成主业和推广品牌,也妨碍了工会探索预防劳资纠纷发生、与雇主通过谈判达成利益协商机制的工作。工会人要站在劳动生产的第一线。维权服务本身是事后的救济,对工人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事前预防。

    无论是安全事故、还是集体行动、或者个人求助,工会能够在事发之前就预料问题可能会出现,并通过制度性的渠道完善解决之道才是最好的方式。例如,在工厂层面如果有集体谈判机制定期讨论工人的需求,可能劳资纠纷就可以通过这机制得到纾解,而不会经年累月之后来一次大爆发;或者,如果在生产现场有工人工会监督员举报危险的操作,不仅可以防患于未然,也不会发生一次又一次煤矿金矿化工厂的死人事故。

    而所谓“先进性”,也就是工会帮助工人维权的意愿是否强烈、能力是否足够、方法是否多样合理且有效。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竭诚服务于职工群众。其中,“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中国工会章程》对工会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无论从白纸黑字的章程,还是上文提及的工会成功维权案例,都可以看到,当工会从代表工人利益、为工人维权的宗旨出发,工会在生产流程中的涉及面变得广泛、具体协商维权的操作方式变得灵活、手段和工具也自然而然多样化。各级工会断然不能够将维权工作的形式封死,而应当摒弃僵化的官僚思维,进一步发挥“先进性”,进一步扩大维权工作的内涵、完善维权工作的方法。

    中国工会作为广大工人的合法代表者,必须要珍惜自己三亿会员的集体力量。工会工作者只有深入工作现场,接触工人、代表工人、帮助工人,让工人加入工会、了解工会、把工会当成自己的家,最终让工人权益受侵犯的事情越来越少发生,中国的劳动关系越来越和谐。

    最后,无论是从工会改革所强调的“群众性、先进性”出发,还是工会本身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出发,各地工会都需要重新审视目前的维权工作,通过维权改革促进工会改革,打开思路,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权益,切实做到“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1. 工人非工会会员,如果没有加入工会,工会不能提供服务;

    2. 这些工人不归属于本工会,由于属地管理的原则而不能提供服务;

    3. 工会没有资源,没有执法权,工人找劳动监察部门更容易解决问题;

    4. 工人的求助超过了工会的服务范围,比如刑事案工会不接,比如工人退休后发生的劳动纠纷工会不接,比如对人社部门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工会不接,比如行业工会严格限定服务人群资质等等。

    5. 第一,各地工会设立了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接受工人的查询和求助,工会从过去拒绝工人到开始欢迎工人上门求助。

    6. 第二,工会积极组织农民工入会,或针对不同群体如平台经济组建行业工会,希望能够扩大会员范围并维护这部分工人的权益。

    7. 第三,各地工会加强提供福利物质,同时设立维权部门,提供法律援助。

  45. 对珠海“7.15”隧道透水事故中工会失职渎职的问责意见

  46. 2021年7月15日,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4人死亡。其石景山隧道右线在施工过程中,掌子面拱顶坍塌,诱发透水事故,除了造成工人死亡的惨剧,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78.7万元人民币。

    其后广东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林克庆为组长的,包含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等多部门的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广东省纪委监委也成立了追责问责调查组,对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展开调查。7月23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也决定对这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监督。最终,事故调查组在2021年10月26日发布了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安机关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对27名涉事企业和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对从工程公司中铁二局和各分包公司到珠海市政府、公路事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等行政监督部门都有不同力度的处理。

    然而中国劳工通讯发现,在问责名单当中,各个涉事公司和所属地方工会的负责人在安全生产问责中“逍遥法外”。《工会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明确要求工会应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生产安全人命关天,工会应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令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相应的,在中共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体系之下,对于事故中存在的工会失职问题,理应同样进行严厉问责、并责成各地工会举一反三,严格贯彻法律所要求的安全监督职责。如此,对那些还沉浸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地方工会及其负责人产生震慑,方能去其官僚习气,将安全生产工作视为工会工作的主业,不再敷衍塞责和逃避问责。由落实安全生产,到推进中国工会改革,才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才能让一线工人的生命得以保障,才能不让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中国劳工通讯将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宣传和对工会的访谈,理清在此次“7·15”透水事故中各级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履责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问责处理建议。

    一、涉事工程和事故原因

    在官方宣传中,涉事的兴业快线是南北纵向贯通珠海市的高快速主干路,是对接深中通道和港珠澳大桥的重要通道,甚至影响到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虽然有如此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这一工程的施工质量之差、问题之多仍然令人咋舌。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其右侧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等情况下,依然采用不当措施施工。7月14日的爆破后,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而横通道安全门及报警系统的缺失,令水涌入左线隧道并无法及时通知左线隧道作业人员,最终酿成14人溺亡的严重后果。

    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示意图,图片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的中铁二局三公司对事故发生有最具体和直接的责任——该公司存在对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专项应急救援演练缺失、违法组织爆破施工以及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六大问题;其母公司中铁二局存在违法转包行为和对三公司监督、指导、检查不力等问题;监理单位珠海兴地公司则存在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问题。珠海市党委政府、香洲区党委政府、住建部门、水务部门等也都需要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二、事发单位工会及相关工会存在的问题 

    本次事故从调查和处理结果上来看不可谓不仔细,问责从涉事单位到地方党政部门也不可谓不严厉,比如珠海市两名副市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城建集团公司总经理都被追责处分。相比之下,涉及工会层面的仅有中铁二局三公司身兼工会主席的副总经理梁杰被处分,但对其追责的原因只字未提工会监督,而指其“对分管片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中国劳工通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事后严厉追责问责的事故调查报告早已经数见不鲜:2020年12月,重庆发生两起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短短三个月内造成39名矿工死亡,两次事故都被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2021年1月,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导致10名矿工丧生,事故调查后45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无论是挂牌督办还是党政负责人挨个被追责,在安全生产领域都已经屡见不鲜。

    这种由顶层自上而下的强势督办问责制度,仅仅能起到“事后诸葛”的作用,却对日常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预防事故发生,起不到有效作用。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并没有因为追责而变得更少,这一次便轮到了珠海隧道工程。“安全被忽视——惨剧发生——官方调查追责——事故继续发生”就像是一个笼罩在中国生产安全头上的幽灵,挥之不去、无限循环。

    中国劳工通讯持续在生产安全问题上强调的是,除了在事故发生后还遇难工人公道之外,也应该从源头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在生产现场消除安全生产的隐患。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做好预防重在监督,做好监督重在日常。唯有一线生产者才能做到对安全生产的实时监督,将事故隐患在第一线扼杀。而要做到这一点,最有利条件的就是位于生产一线的工人和工会。各级工会应切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上级工会应对下级工会履责状况进行问责,而行政部门在调查安全事故时也应将一线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履责状况纳入考量。

    遗憾的是,至少在珠海事故的调查报告中,我们既没有发现调查报告有涉及工会在事故发生中的履责情况调查;在责任处理部分也没有发现任何一级工会的负责人被问责。

    香洲区总工会似乎认为法是法,而工会是工会

    依照属地原则,中国劳工通讯首先将问责电话拨给了珠海香洲区总工会。当被问及隧道透水事故是否涉及工会负责人被问责时,香洲区总工会领导自信且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们没有……不涉及到我们,涉及的是安监部门,我们不是职能部门。”我们追问《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工会应该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得到的答复令人啼笑皆非:

    “法是法嘛,我就明确的答复告诉你没有。”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另一位工作人员搬出“工会没有执法权”的挡箭牌作为解释:“我们除了《安全生产法》之外,我们主要履责的是《工会法》,但是我们并没有执法权的。”

    而香洲区总工会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此次事件中工会的工作仅仅是“协助调查”。但是当被问及属地原则下,对工程安全履责情况时,他回答:

    “关键是这一项工程他并不是说区委拍板定下来的。所以说即便我们想去履责的话也很难履,因为我们是区总工会。……这种大型工程,这种大型工程肯定是珠海市牵头。所以说,即便工会分管,也肯定是市总工会去分管。”

    香洲区工会领导好一句“法就是法”,想必香洲区总工会负责人没有说出的下半句就是“现实是现实”。那么工会工作的现实是什么呢?从工会工作人员这几句话,可以推测工会工作的“现实”是:将工会的监督责任和行政执法权混淆,因为工会“不能执法”,所以工会也主动放弃法律赋予的监督工作,变相“有法不依”。在如此明显的渎职情况下,当政府官员都受到追责问责和处罚时,属地工会竟然还能将问题高高挂起,将责任都推给“职能部门”,觉得问责和工会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珠海市总工会同样推卸工会管辖权

    更甚者,如此重大的工程在自己辖区开工,区工会人员竟然会因为“工程太大”而放弃管理监督,将责任完全推给上一级工会。我们继续将问责电话打给珠海市总工会,有趣的是,珠海市总工会又将隧道工程的责任归属问题“接力”一样转了出去。

    珠海市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劳工通讯,他们并不清楚兴业快线南段工程的企业工会状况:“我们都是看它(工程)所属的那个公司吧。如果它是什么中建几局,那肯定中建几局是建了工会的了。而且像它这种,肯定是包给那个什么大的那种工程的公司,那肯定是工程的公司那边单独去建会,就不是单独地就是像企业的那种了,要根据它的具体情况。”

    无论工程公司归哪里都好,至少这次事故是发生在珠海市香洲区,市一级工会不应该无动于衷吧?我们强调工会改革的属地管理是要各地工会对发生在本区的劳资纠纷和安全生产事故等负起责任来,但珠海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继续把工人事件往外推,指出:

    “一个是属地。第二个呢,因为像一个属地有各个行政区,然后还有国资、教育、卫健各个系统的工会管各个系统的。不是我们这边直接去管到企业了。”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珠海市的各级工会在这个大型工程中几乎没有任何程度的参与,甚至可以“灵活地”不理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将责任推卸给其他行政系统,一句“他们是央企,他们归国资委,跟我们没关系”便将责任撇的干干净净。我们不妨想象,如果珠海市工会及香洲区工会,能够在开工的时候便找到总承包公司工会,或者是施工的中铁二局三公司的工会,直接去商讨安全生产监督如何在一线落实,如果发现事故隐患并鼓励工人和工会监督举报,那这次严重的事故可能就不会发生。而现实中,属地工会和公司工会毫无衔接,甚至在事故发生后还不停推脱管辖权,令一个如此重大的项目,形成了工会管理的安全真空,实在令人咋舌。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三公司工会离地到云上,公司在事故后解散了事

    无论是珠海市总工会还是香洲区总工会,都选择将问题推开,拒不问责追责工会。当我们回望企业工会时,早前中铁二局三公司的工会又做了什么呢?

    网上还能搜索到事故发生三个月前工会在干什么。其中,2021年4月,《中铁二局三公司深入基层开展EAP工作》提到,“员工们在三公司工会副主席邓丽、党工部副部长邓嘉雪两位心理咨询师、健康委员的指导下,通过开展热身、破冰、团队辅导等活动,让员工们愉悦了心情,释放了工作压力,重新认识了彼此,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凝聚力和向心力。”这里提到的EAP是一种高大上的心理援助心理管理技术;另一则信息则是中国中铁工会调研中铁二局工会智慧云平台建设,还是这位三公司工会副主席邓丽,其乐融融地参加了“云平台”的座谈会。

    三公司工会的工作聚焦于EAP和云端,也可谓是离地离到了“云上”。工会想必早已彻底忘记了习近平要求工会深化改革的讲话:“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使改革更接地气。”作为工会工作者,更应该重视的当然是第一线的工人,而不是搞什么EAP和云平台的噱头。

    我们更需要知道的是,三公司有没有在重大工程设立项目部工会,项目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最基层的组织,是落实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事故发生前三个星期,拱顶已经发生滴水,无人重视。于是滴水变成了水线,水线又变成了透水。这些问题,工会搞的云平台是否能够发现?只有工会在现场,在一线,鼓励会员随时随地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从开工时就监督举报、在劳动竞赛时仍然监督举报、在发现漏水时及早要求人员撤离,事故才可能避免。三公司工会如果什么也没干,怎能不叫做失职?怎能不严厉处分?

    那么作为工程工会的工作又如何呢?如此巨大的工程不应该没有一个项目部工会吧?

    我们打电话给中铁二局华南公司,更令人震惊的消息来了。当我们询问中铁二局三公司是否有企业工会时,却得知这个三公司“出了这个事之后已经解散了”,工作人员称“可能事故太大了吧,反正是真的比较大。”所以整间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便很快解散了,我们当然也无从得知是否有工会、工人是否加入工会的问题。

    中铁二局作为世界500强的特大国有企业,如此解决问题实在令人震惊。如果出一个事故就把公司完全解散(也有说法是重组),估计中铁二局,甚至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都早就要解散了。借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出了问题解决的不是问题,而是解决有问题的人”。

    想必中铁二局早就清楚,其实三公司在管理上根本就是劣迹斑斑: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年公布的判决书中,三公司的前领导班子群体贪污,其原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三人修改公司经营开发管理办法,套取公款185.5万元,党委书记作为从犯,四人共同贪污共计82万元。而在事故发生后,仍有工人在网上求助称三公司及建筑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未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也将该公司列为“失信人”。

    殊不知,任你怎么追、怎么讨,这间公司它已经不存在了。很可能它轻轻松松改头换面变成了中铁二局十几个公司的新的子公司,到时候一切历史负担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堂堂国有企业,玩起狡兔三窟的把戏,怎能不令人慨叹?

    工会强推劳动竞赛鼓励奉献牺牲,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

    退一步说,如果工会层层推脱管辖权的真空被填补了,如果项目部有成立工会,安全生产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吗?珠海石景山隧道透水事故就不会再发生了吗?答案可能仍然是否定的。

    我们在珠海市总工会的宣传新闻中找到了发表在2019年5月29日的一篇文章《全省工业系统大湾区建设工程劳动竞赛启动仪式在横琴成功举办》。文章指:“4月10日,广东省工业系统大湾区建设工程劳动竞赛启动仪式在中建二局珠海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部举行。”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吕业升、副主席张振飚、珠海市总工会主席黄锐都曾经参加启动仪式。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在启动仪式上提出要求:“要提高工会组织的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规划纲要》要求,把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掀起劳动竞赛的热潮,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不过,在这场生产竞赛启动仪式上,没有一个人提及哪怕一句生产安全问题,更别提工会如何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报道可见,兴业快线作为珠海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的一部分,必然落在珠海各级工会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内,可是工会在这场建筑开发工程中承担的是什么角色呢?是宣传。工会人所负责的是什么呢?是不断吹嘘“职工爱岗敬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这老一套话语;是将工人生产安全置于一旁,大搞“劳动竞赛”。殊不知一些安全事故(例如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大事故)就是在“大干一百天”等劳动竞赛过程中酿成。很多时候,所谓“劳模精神、爱岗敬业”不过是抛弃生产安全而要求工人加班加点赶工时的美化说法,这背后牺牲的就是生产安全和一线工人的福祉。

    再看《工人日报》在2019年6月报导《广东各级工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纪实:当好主人翁 建功新时代》,同样提到4月10日这一天。报导指,广东省工业系统大湾区建设工程劳动竞赛启动仪式在中建二局珠海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部举行,这一竞赛活动将涉及大湾区建设的384个项目、130余万劳动者。文章更引用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的言论,要求将劳动和技能竞赛坚持下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报导并没有提及任何关于竞赛的具体内容,但我们不难想象,工地竞赛比的绝不会是谁的生产安全落实的更好,更多的还是打着劳动竞赛的名义赶工“大干一百天”。

    在事故发生半年前,中铁二局三公司作为兴业快线的施工方,仍然在宣传的是“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首要工作就是“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在节前认真梳理项目整体施工情况,做好详细的计划安排,确保节后的全面大干。”

    从工会到企业,方方面面都要求工人参与劳动竞赛体现奉献精神,人人都想大干特干,无人提及安全生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路途上,工人似乎已经被当成是一颗颗的螺丝钉,但实现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基础,理应是千千万万个工人能准时拿到足够体面生活的工资、平平安安回到家中。

    大干快干,不顾安全生产,最终这场大干变成了一场14人死亡的大灾。这些人不仅见不到小康社会,也留下了14个破碎的家庭。

    住建局未吸取教训,忙着创建红色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工地工会排除在外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本次事故中被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理清各机关单位施工检查和监督管理的职责。他们在工地现场忙着做什么呢?

    翻查可知,在事故发生后的2021年12月,他们却在忙着创建“红色工地”,给工地挂党旗挂条幅。宣传文章写到,“在珠海重大项目施工现场,‘红色工地’建在哪里,党旗就飘扬在哪里,哪里就有一支敢打硬仗、冲在前面的党员队伍。”

    我们不反对工地插满红旗,也不要求党员面对隧道漏水去舍身堵洪水,但最起码,工地上要有能够代表工人的工会,组织一线工人监督和举报安全生产隐患。从工会的法定权力而言,在事故发生前,如工会发现隐患,可以要求企业整改,如事故发生时,工会有权及时组织人员撤离,而事故发生后工会应参与调查和追责。如果住建局开始重视工会的角色,如果工会能在各个工地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如果以后再没有一起如此悲惨的安全事故,那我们做多少宣传都不为过。但是事实离“如果”太远,珠海市住建局的行为明显中了习近平所说的“表太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却是轻飘飘”。

    三、问责与建议

    珠海透水事故的问责报告再次显示出了官方一贯对于生产安全事故严谨地进行事后追责。不过,14名工人及无数个安全事故中逝去的生命不能白白死掉,问责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应是减少事故发生,而这就需要我们思考如何“亡羊补牢”、如何最终做到预防为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工会需要摒弃口中政治口号喊的震天响、实际上对安全生产毫无参与毫无作为的常态,切切实实到一线去组织工人,到生产现场去培训工人,举报企业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在源头发生,力争在每一家企业都建立起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屏障。

    面对生产现场和安全隐患,工会真正应该做什么?例如《工会法》就明明白白写着: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果这些基本的工作工会都没做,转而一门心思大搞生产竞赛,其实是把一线会员的生命不当命,不啻于本末倒置,不啻于渎职,难道还不应该接受问责吗?

    珠海事故发生后,我们看到的是各级工会将自己完全没有做的监督一线安全生产一推了之,行政部门调查处罚不问责工会,工会就觉得自己一丁点责任也没有。表态的时候常常把党捧得高高的,实干问责的时候工会就躲得远远的,把党和政府交付的责任、千千万万工人会员的劳动权益忘得一干二净。口中歌功颂德,实际行动却在给党抹黑。说着党领导一切,但工会不必问责还逍遥法外!

    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工会不能“逍遥法外”

    既然中国各级工会有着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去监督安全生产,那么,监督不力也顺理成章应该接受问责。然而从此次珠海隧道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中,我们并没有见到调查组根据《工会法》和《安全生产法》对相关工会的渎职问题进行调查和问责,长期以来事故调查报告忽视问责工会已成常态。

    习近平提到:“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为何党政负责人都被依法问责了,理应监督安全生产的各级工会工作人员却总是可以“逍遥法外”?

    在此,中国劳工通讯建议,根据《工会法》第五十五条和《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应对香洲区总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珠海市总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中铁二局三公司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中铁二局总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珠海城建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依法进行问责和惩处。

    《工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劳工通讯认为,在工会改革的推进中,仍有大量工会干部沉浸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美梦里,每日仍在宣传自己数字上好看的新增工人入会数目和总入会率,或是鼓吹自己“政治立场坚定”,凡此种种多为逢场作戏的“表态话”、大而无当的“口号话”。实际上,工会漠视工人利益、在一线缺乏工人会员、无法监督安全生产落实,才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工会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制之下还能逃避被问责,哪怕明显失责也无人负责、逍遥法外。显然,只有启动对工会人员的严厉问责,才能撬动工会系统僵化的官僚体系。

    从调查报告和中国劳工通讯的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到工会层面有着明显缺失:

    首先,各级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严重的空白,权责混乱,没有一级工会愿对工程负责,工会系统也没人问责事故相关工会。工会改革的一个原则是属地管理,现实中工会却相互推诿——香洲区工会说自己没有权责,推给珠海市总工会,珠海市工会说国企央企有自己的工会系统,推给中建二局工会,然而中建二局三公司的工会在离地大搞心理服务和“云平台”,最后一个如此重要的国家级工程,竟然找不到一个能够对项目负责的工会。

    其次,过往的事故调查报告从无提及工会履责情况及关注问责处分,而工会负责人也就乐得自在和清闲,完全“超然于法律之上”。

    除了本文已经提过的对工会有约束的《工会法》和《安全生产法》之外,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中,同样有针对全国总工会的工作:

    按照这些法律法规条文逐一对照的话,此次事故牵涉的各级工会明显出现了严重失职的状况,必须严惩以儆效尤,令怠惰已久的工会工作人员不敢做昏官、不敢做懒官、不敢做庸官。

    对工会工作的改正建议

    中国劳工通讯认为,地方工会必须对属地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起监督责任,应落实基层工会在一线组织工人会员监督安全生产:


    1. 第一,地方工会一定要进入各个工地,确保成立建筑工会,并且工人能以个人身份加入工会。

    2. 第二,如果工地上有成立项目部工会或其他工人可加入的基层工会,属地工会要跟项目部工会等至少开展月度沟通会议,落实基层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各项细节。

    3. 第三,工会应该在工地推动安全生产,而非为企业举办劳动竞赛。安全生产才是工会的本职工作,而劳动竞赛往往涉及提高速度和赶工问题,工会应该在力争工程进度和保障工人安全之间坚定地站在工人生命安全这一边。同时工会要做到,借助工人的力量,鼓励一线工人举报企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保护工人在举报后不受公司打击报复,如此方能长久在生产第一线有效监督安全。

    4. 与此同时,工会系统内应展开自查,对各级工会在安全生产的履责情况进行调查,严肃问责事故所在地相关工会是否存在监督安全生产失职渎职;同样的,政府行政部门成立的调查组也应将地方工会纳入调查范围,公开相关工会的履责情况,并与问责党政负责人一样责成对工会系统展开问责。

    5.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指导地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6. 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订工作。

    7. 指导地方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参与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8. 依法参加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7. 又到安全生产月,工会仍游离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之外(上)

  48. 今年6月是我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是工会监督。无论是《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还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都清清楚楚地列在这些法律条文当中,几无例外。仅举简单的几例:

    《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起实施,在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中把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列为重要部分。

    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自2000年开始实施。其中第5条要求:“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第六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开始实施,对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有详细规定。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法律条文早已明确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能,但现实中,通过多个安全事故可见,工会似乎可以不把法律当一回事。

    今年2月1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华业铸造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一个星期后的2月25日上午,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发生顶板垮塌事故,14人遇难。又过了5天,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于3月2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人遇难。短短十多天,24个鲜活的生命便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没了。中国劳工通讯早前分别报道过这些事件的经过详情与采访相关部门的反应(见:《贵州两起煤矿事故造成22人死亡》《惠州华业铸造厂“2·18”钢水爆炸事故反思》),本期工会改革观察报告中我们将分上下两篇,聚焦工会为何屡屡监督安全生产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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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起事故发生后,中国劳工通讯(CLB)主任韩东方当即打了多个电话询问广东当地县、市、省总工会及省行业工会和当地应急局,并依次联系了贵州当地县、市、省和国家四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政府部门,询问各地事故调查会不会对事故企业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

    如果广东华业铸造厂有工会,如果贵州三河顺勋煤矿及利民煤矿有工会,并且工会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话,那企业这些严重违法行为,便可以被及早发现和制止,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便可以大大减低。

    但事故还是发生了。这些企业工会和地方工会为何没能履责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这些失职的工会负责人为何没被追究问责?为落实工会监督安全生产、阻止下一次事故发生,何时能建立追究工会的问责机制?

    三河顺勋煤矿曾因安全隐患被停产整顿,复工复建8个月后,事故造成14人死亡

    此次造成14人死亡的三河顺勋煤矿,企业早有安全生产隐患前科。

    2020年10月14日,黔西南州能源局对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执法检查时,查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致使该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5条隐患和问题。2021年6月15日,贞丰县曾经发现该煤矿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而要求其停产整顿。当时,贞丰县工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煤矿存在“煤矿技改建设期间,未向相关部门申报联合试运转备案,擅自组织11301采面回采作业”的违法行为。工科局于2021年7月公告,作出责令三河顺勋煤矿停产整顿1个月(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对煤矿负责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等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7月22日,贞丰县工科局对该煤矿进行了复工复建验收,验收合格并同意复工复建。

    没想到,8个月后,该煤矿发生安全事故,这次不仅仅是隐患,事故一次带走了14个工人的生命,令14个家庭陷于永远的悲痛。

    如果这次事故发生8个月前,贞丰县工科局曾经邀请工会监督三河顺勋煤矿安全生产整改,并且邀请工会参与煤矿的复建验收程序的话,工会,尤其是三河顺勋煤矿企业工会,也许能够看出一些检查组没看到的问题,并且提出来。如果三河顺勋煤矿工会可以从那时起持续监督煤矿安全生产作业的话,8个月后的事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时间再往前一点,早在2021年5月26日,黔西南州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龙章怀曾到贞丰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督导调研。当天,龙章怀曾到三河顺勋煤矿实地考察,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营运情况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紧接着,2021年7月11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牛军一行到黔西南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据悉检查组采取“提问题、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反馈”等多种方式,黔西南州自述检查组对该州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如果龙章怀5月26日在三河顺勋煤矿的实地考察和讲话有被足够重视,那么三河顺勋煤矿不应该在紧接着的6月被查出安全生产隐患而停产整顿一个月。如果国家矿山安监局的明察暗访能令黔西南州更为重视曾有事故隐患的大小煤矿,那么三河顺勋煤矿不应该在8个月后又酿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致14人死亡。

    看起来,政府部门监管安全生产虽然时常做检查、做明察暗访,但现有人手根本不够日日夜夜在各大煤矿蹲守和提醒安全生产隐患。唯一可能做到的,是工会,是理应在井下、在生产一线有大量会员监督安全生产的工会。

    三河顺勋煤矿发生事故前后,工会有无监督安全生产?

    CLB采访发现,不管是贞丰县总工会还是黔西南州总工会,都不清楚三河顺勋煤矿有没有企业工会。黔西南州工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听说过三河顺勋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CLB采访到黔西南州工会宣传部,了解了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日常作为。

    从公开资料看,不管是2020年10月14日州能源局的执法检查,还是2021年6月15日贞丰县工科局对三河顺勋煤矿的安全隐患执法检查,似乎都没有邀请工会参加检查。既然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有法可依,为什么工会不要求参与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这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呢?

    对此,黔西南州工会宣传部部长陆玉明的回答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是我们工会的职责。”州工会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执法部门牵头做事,并坦白说,“就是我们州总工会这里,安全生产这里我们平时也没有接触……因为工会他不是煤矿矿山方面的主管部门。”

    尽管地方总工会都是当地安全生产小组的成员单位,但工会并不会参加政府组织的执法检查。在安全生产的政府工作部署方面,工会也几乎从不见身影。

    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发生前两个月,2021年12月17日,黔西南州召开过季度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其中,州能源局局长黄榜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引领,统筹安全发展,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要强化观念转变,压实主体责任,抓关键人物履职,保安全;抓关键制度兑现,保安全;紧盯重点县市重点煤矿,防事故;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防事故。”但根据州政府网站的报道,工会并没有参与其中。

    没过多久,距离贞丰县煤矿事故发生还有一个月时,州能源局局长黄榜泉于2022年1月27日,到贞丰县开展督查工作,到煤矿企业察看现场管理、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样,看州政府网站对这次督查的报道,工会仍然没有参与其中。

    离事故发生前两个星期时,2021年2月11日,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亲自来黔西南州煤矿开展复工复产督导调研,并提出5项意见,第一项就是安全生产。据报导,州和各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州内各大电厂、部分煤矿企业负责人都参加了调研。显然,这次州县工会仍然没有参与到调查当中。

    网上几乎搜不到黔西南州总工会就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安排。事故发生前,州工会在做什么呢?

    2022年1月6日起,也就是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发生前的6个星期,黔西南州总工会开始启动2022年“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显然,在黔西南州像三河顺勋这样的兼并小煤矿为数不少,那么,当州工会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时,是否也有在年前专门去对本地煤矿进行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自己基层工会履责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抽查、巡访、查访呢?面对像三河顺勋煤矿这样停产整顿过的煤矿,州工会有没有到其上级公司黔越矿业有限公司提醒管理方在春节期间更加注意安全生产呢?春节期间,州工会有没有到本地其它煤矿走访察看企业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的情况呢?

    发生事故的前一天,2022年2月24日,黔西南州总工会召开了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总结2021年时,指出全州工会工作都有明显成效。州工会提到,自己培训了2.85万名品行好的职工,组织兑现奖励活动192场次,23个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获得全总认可,全年新建工会组织835个…“职工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但紧接着14人死亡的煤矿事故令人眼前一暗。这起事故虽不至于令工会一年的工作成果化为乌有,但很难不令人思索,这14个工人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哪里?

    黔西南州总工会在会议上对2022年全州工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展望未来“工会将围绕‘两大一高’主基调和‘五个主站略’‘十条主路径’,围绕中心,突出主业,担当作为,深入实施‘三个5’行动服务职工品牌和创新开展‘三个3’工会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满意工会’建设”。

    老实说,我们并不明白这些创意无限、花样百出的新词汇是什么意思,但我们能看到的是,工会未来工作部署中并不包含安全生产。如果会议当天,州工会能被告知第二天将会发生一起重大煤矿事故,不知道工会的工作部署会不会重新写过?不知道“安全生产”能不能加入工作安排?

    如果时光能倒流就好了。

    如果从1月开始,州工会的“两节”活动中就能涉及安全生产这项工会的职能,如果州工会从年前开始提醒煤矿管理方格外注意安全生产,如果州工会能在活动和会议之余到每个煤矿企业落实企业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那么,6个星期后的煤矿事故,虽不至于完全不可能发生,但至少发生并导致14人死亡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吧。

    州工会文件数据做得好看,但对具体井下状况安全生产一概不知

    2022年1月26日,黔西南州总工会发布了一份《黔西南州总工会2021年工作综述》。其中提到组织入会的成绩时说,2021年州工会在全州一共成立了村级工会1112个,2021年州工会在全州登记入会农民工已达到35.6万人。不过,哪怕是负责产出这篇工作综述的工会宣传部部长,也不清楚三河顺勋煤矿所在的三河村有没有建立工会,更不清楚顺勋煤矿里的农民工是否被包含在这35.6万人之内。

    该工作报告中还提到一组漂亮的数字:“2021年,工会在全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组织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发放要约书45份,收到要约回复17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7家。同时,2021年,全州公有制企事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92%以上,全州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90%以上。”同样的,州工会宣传部部长并不清楚煤矿公司黔越矿业公司是否被包含在这些数字里。

    CLB对此工作报告向州工会提出一个疑惑,当《黔西南州总工会2021年工作综述》中特别提到要“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而具体工作包括扶贫、送温暖、帮助搬迁居民、评选劳模等等时,我们翻遍报告,全篇对“安全生产”连一个字都没提。但安全生产明明是工会的主业之一?为什么安全生产在工作报告中一个字都没有呢?

    对此疑问,州工会宣传部解释道:

    “安全生产我们肯定也是参与。但是你说安全生产,应该从《工会法》,从其他方面,安全生产不是我们的主业。我们的主业,安全生产那肯定是政府主管部门的……其实,我看,我们工会,不光是我们黔西南州啊,应该是全国,就是全国各级工会,跟这个安全生产部门,就是现在是叫应急局的,跟他们在群防群控的抓手方面,主要就是搞那个安康杯知识竞赛,应该是这样。这个是我们工会的职责。这个肯定有的,这个我们工会里面肯定有的。”

    而后,州工会翻到了该篇工作综述,发现当中提到过安康杯,便进一步试图答疑:

    “通过企业工会组织一线的职工来参加安康杯知识竞赛,这个就是我们的安全生产的工作啊,怎么说我们这个综述一个字没有提?”

    好一句安全生产不是主业,好一句安全生产的工作就是安康杯知识竞赛。谢谢州工会宣传部长给我们说了句大实话,也道出了为何法律总是要求工会监督安全生产,但事故仍然频繁发生,而事发后工会总是认为自己已经履行完职能——因为,工会每年都有承办安康杯啊,工会办完了安康杯就等于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啊。

    谁能想到,工会会认为仅仅通过安康杯竞赛就是履行了监督安全生产的全部职能?

    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事故造成8人死亡

    在黔西南州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发生后5天,贵阳市清镇市的利民煤矿又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人遇难。根据初步调查,事故还涉及到矿方瞒报。但接受访问的清镇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对此事故三缄其口,表示工会是按照要求把信息报告给了上级部门,工会不能回答我们的问题,一切要以市委市政府的口径为主。

    当CLB顺着把电话打到清镇市市长专线和清镇市应急局、最后打到贵州省工会、贵州省应急厅时,无论是政府工作人员还是上级工会部门,都不清楚涉事煤矿有没有工会。政府部门第一反应是,煤矿是否有工会应该问工会才知道啊。只是一个涉事煤矿是否有工会的简单询问,却被一级推一级,下级往上级处推,而上级又往下级处推,就是没有人愿意了解情况后主动公开。如此想来会发生事故瞒报也并不奇怪,清镇市地方工会的这种工作作风离公开透明负责问责的作风还有些远。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各地方总工会的基本职能,发生安全事故之后,地方工会理应参与事故调查。但清镇市总工会却表示,“我们不了解这个(事故调查)情况呢。都是人家市里面,清镇市、贵阳市、省里面,还有中央,都有调查组下来了,以调查组他们调查的实际情况发布的为准。”显然,清镇市工会不了解是哪级政府在做调查,也没有被邀请参与本地煤矿的事故调查当中。

    CLB还想询问清镇市工会在日常工作中如何确保各级工会能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但清镇市工会对此话题只会照本宣科,强调工会“遵照执行”的都是上级的安排和上级的文件。

    “CLB: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应该是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在第一线做监督的……

    清镇市总工会:做过了,做过了。这个我们已经做过了,这个我们已经做到了。

    CLB:那工会有没有做到监督呢?

    清镇市总工会:已经做到了,全部都做过了。我们也把相关开展工作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

    CLB:所以工会是做到了,在这家利民煤矿,工会是做到了监督安全生产的?

    清镇市总工会: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不是这样。我们是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和上级文件的安排,所有的规章制度我们都是遵照执行的。

    CLB:对,遵照执行,就是说有没有在这个煤矿有没有建立工会?

    清镇市总工会:我们并不是要专门针对某一家。我们不是这样。我们只是开展我们的工作。

    CLB:比如说咱们清镇市工会在利民煤矿的基层工会有没有呢?

    清镇市总工会:这个我不单独回答您。你问我们相关的。这个我不回答您啊,这个您要找我们的新闻发言人,要找市委市政府。”

    尽管清镇市总工会拒绝透露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来完成安全生产的“上级安排”,但想来也不外乎主要通过安康杯知识竞赛、提交完成工作量的数字成绩表来向上交差。

    事故发生前,《贵阳日报》2022年1月20日的文章点名表扬清镇市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成绩。报导指2021年清镇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做到了“打好理念牌、科技牌、责任牌、监管牌……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8%,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不过,报道全文没有提及工会在安全生产当中有任何参与。

    显然,责任牌主要靠企业自查,监管牌主要靠政府检查和行政处罚。其中,“全市企业累计自查7792余次,发现隐患68953条,已整改68876条,整改率达99.9%。”我们不得而知利民煤矿是通过了自查,还是因提前发现隐患而做好了整改,但唯一可知的是,无论是自查还是处罚,都没能阻止利民煤矿在3月2日当天正常开工并造成8人死亡。

    今年6月,也就是利民煤矿事故发生后三个月,清镇市总工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当中提到工会的工作安排时指出,

    “清镇市总工会将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以主人翁姿态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建设“四区一高地”、打造“一主一特”产业体系、城市“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中献计出力、开拓创新...”

    虽然“安全生产”这几个字只是被藏在一堆新词的后面,在一个小小的角落提了一笔,但提一笔也好过只字不提。这或许是利民煤矿事故中血的教训给工会工作带来的一点变化吧。

    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会逍遥于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之外

    黔西南州总工会、清镇市总工会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在贵州省似乎并不罕见。虽然贵州省是煤矿大省,但安全生产如此重要的话题经常沦为口号空谈。

    今年1月11日,贵州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据报道,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谌贻琴还给会议发出批示说“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后三天,2月28日,贵州省再度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发生在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后三天。据报道,会议又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谌贻琴又做了内容一样的批示,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这次批示多加了“始终”、“真正”这几个字,以示真诚。

    3月12日,在连续发生了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和利民煤矿事故之后,贵州省委召开常委会,同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在此次会上讲话,内容跟此前两次批示大同小异。会议强调“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3月13日,贵州省召开“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整改,坚决遏制新的重大事故”。此次会议中,本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贵阳市、黔西南州有做检讨发言;同时,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会依然不在席。

    3月16日,贵州省委书记谌贻琴带队到发生过利民煤矿事故的贵阳市随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主题依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遏制新的重大事故”。省委书记走访了多家煤矿和企业听取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再次强调“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贵州省一次次频繁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总是口号雷同、调子喊得震天响,还总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连省委书记亲自带队做督查,讲的也还是同样的官话。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工会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督查。同样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连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都会被调查和追责处罚,但问责追责体系却不覆盖工会系统。这当然正中工会领导的下怀,如果安全生产监督并非工会正式职责的一部分,那么在出现安全事故时,工会就可以避免承担责任。

    广东铸造厂事故反映工会把法律当摆设,工会主业不包括安全生产

    贵州省当然不是单独的个案。2月1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华业铸造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国务院通报中提出该事故涉及瞒报行为。如果华业铸造厂有工会,如果工会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话,企业这些严重违法行为,便可以被及早制止,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便可以大大减低。

    事发后CLB联系到事故所在的惠东县总工会、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工业工会,但无论哪一级工会都不了解华业铸造厂有没有企业工会。惠东县工会维权部的工作人员虽然了解此次安全生产事故,但表示,涉事企业不存在瞒报,事件已在处理当中。惠州市总工会组宣部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此事故并不了解,说自己所在的部门只是负责宣教,对于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都不了解,“宣传教育,是指办活动……(安全生产方面)你一直揪着这个电话问不出来。”惠州市总工会组宣部李部长要求我们通过官方渠道采访,以书面的方式提出诉求,同时指自己还没有看到这起事故的通报,既不了解事故情况,也不清楚该企业是否有工会,无法回答工会监督安全生产是否到位。广东省总工会维权部的工作人员首先提出,3个人死亡的事件由市一级工会参与调查,事故调查是应急局牵头展开,工会工作人员只是参与和听从安排进组。其次也告诉CLB,工会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不大(点击链接了解CLB就此次事故采访县、市、省级工会的详细情况)。

    广东省应急厅发出消息说,此次事故暴露出华业铸造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走形式,把工人当机器、把安全当口号、把法规当摆设等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在事故通报里说:华业铸造厂从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员工毫无风险防范意识,为了多生产“要钱不要命”。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严格执行《劳动法》,严禁安排员工疲劳作业”。这一条条对应的虽然是企业严重违法的行为,背后展现的却是工会缺位、监督安全生产不力的大问题。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包括,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企业管理方做好工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如果华业铸造厂有企业工会,企业工会应该可以及时发现该企业长期存在的这些问题,并及时阻止事故的发生。哪怕无法阻止事故发生,至少也可以在事发时组织生产人员及时撤离,使工人不致丧命。

    如果华业铸造厂没有工会,那么为什么上级工会没有照章帮助组建企业工会呢?

     《工会法》第十二条: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工会法》第五十一条: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企业阻挠建立工会是有违法成本的;而上级工会理应到华业铸造厂帮助职工组建工会。如果通过上级工会帮助而成立了企业工会,如果企业工会照章办事、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最少,工会应该可以发现国务院通报中指出的这些问题并敦促企业改善。如果企业拒绝改善,工会还可以向政府行政部门提出举报。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事故隐患,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可见,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既是工会的一项权利,更是工会的责任。依法阻止企业“要钱不要命”,特别是阻止企业试图牺牲工人的命,对于工会来说是一项不可放弃的职责。同样的,工会对企业落实和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也是一项职责。现实中,工会的实际作为离法定职责还远得很。

    就在爆炸事故的三个星期前,2022年1月27日,惠州市总工会曾召开2021年工作总结大会。市总工会主席黄建伟讲话提及,2021年惠州市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工会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可是,对于安全生产监督这项工会工作的主责主业,黄主席却只字未提。而就惠州市工会2022年度计划,黄主席要求各级工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为谱写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建设的新篇章,扛起更多工会责任、增添更多工会华彩。同样的,黄主席在年度计划中对“安全生产”再次只字未提。

    惠州市总工会黄主席的讲话一如贵州省黔西南州工会的年度报告一样,再次揭露工会认为自己的主业并不涉及安全生产。

    2022年6月20日,惠州市总工会在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稿中倒是提到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职责”。不过,工会对安全生产监督的理解,仍然是通过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培训等这些活动来完成。

    2022年6月24日,广东省应急厅公布了华业铸造厂2·18较大事故的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事故属地党委、监管部门共16人被追责问责,被问责人士包括惠州市、惠东县及多祝镇的应急部门主要负责人,惠东县人社局和科信局的负责人,多祝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但惠州市、惠东县及多祝镇工会无人受到问责。工会再度安全避开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有这么多法律法规为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保驾护航,但华业铸造厂事故依然发生,工会缺位安全生产监督的问题依旧。事发后工会也总能逃避责任、免于问责。

    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法律规定是一回事,但实际上工会履职安全生产是另外一回事?除了工会以外,政府部门是不是也把这些法律当成摆设,把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当成口号和宣传了呢?

    政府部门如何认知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上的职责?应急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时,能否与工会合作?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否调查和追究未能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会责任,从而建立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履责问责机制,长远保障工人的生命及健康安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本期工会改革观察报告下篇中解答和分析。


  49. 又到安全生产月,工会仍游离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之外(下)

  50.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做好预防重在监督,日常监督依靠一线工人和工会。如果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理解只是举办安康杯知识竞赛,而无法转化成现场的、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举报,那么工会监督安全生产不力也是必然的结果。

    一边是数不清的法律条文规定工会有权监督安全生产,一边是政府不断出台安全生产相关重要文件,这些不仅仅奠定了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合法职能,也要求工会在安全生产这一主业上主动负起相应的责任,实现保卫工人生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目标。

    相比政府行政部门,工会是完全不同的体制,因为工会的触角可以从省市县一直延伸到镇村区街道,最后到基层企业的每一条生产线。工会本该是预防安全事故可以铺开的最全面的一张大网。可以说,预防安全事故、做到群防群控,除了工会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体制内的机构可以做得到。

    本期工会改革观察报告上篇,中国劳工通讯(CLB)就广东华业铸造厂爆炸事故、贵州黔西南三河顺勋煤矿事故、以及贵州贵阳利民煤矿事故,联络了当地工会。我们发现,工会自身并不把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能当一回事,反而认为这是政府部门的主业。因此,工会常年视安康杯知识竞赛这类形式主义活动为工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内容,完成了竞赛就等于做好了安全生产。

    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工会通过自我矮化、推诿责任、事实上长期不作为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均不了解不清楚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能,无论是事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检查,还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都既不邀请工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也不就履责不力的事故企业工会进行调查和追究问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安全生产,可谓是马不停蹄跑企业、做检查,哪里有事故发生,哪里的政府还要被上级调查和问责。而工会和这些都没关系,躲在政府部门后面不作为。任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都要因为安全事故问责,工会却风雨不动安如山,从来不需要担心问责问到工会头上来。

    CLB打了一圈电话,只遇到一个政府部门认同工会应该履责监督安全生产。贵阳市应急局是主持一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关键部门,该局工作人员认同并愿意将事故企业是否有工会,以及工会是否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列为今后事故调查的重点之一。其他的政府部门均不了解工会身份,也不认为安全生产监督有工会的角色。

    政府执法马不停蹄,始终无法做到监督安全生产

    贵州省两起煤矿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浏览事故所在的黔西南州或是贵阳市政府的网站,发现各地政府从来都把安全生产当成是重要的政治责任。报告上篇已提及,贵州省政府多次通过各类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相关部门也在日常执法中频繁检查煤矿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过,会违规违法的是煤矿企业,而落实政府工作会议要求,也得依靠煤矿企业。如果企业铁了心要牟利,为此违法在所不惜,那么,仅仅依靠企业自觉显然无法杜绝安全隐患。在政府方面,如果安全生产监督没有在企业可落实的抓手,如果安全生产仅仅依靠企业的良心,那么任凭安全生产会议开得越来越频繁,口号喊得一次比一次响,决心下的越来越狠,事故也还是会照旧发生,并且可能一次比一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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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黔西南州能源局负责对州内能源企业进行全面覆盖检查。但CLB发现,该能源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仅29人,其中一人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但黔西南州光是合法生产的煤矿数量就有34处——且不提州内其他非煤矿的能源企业也为数不少。这些执法人员就算每个人都被派出去驻守一个煤矿,也不可能做到每个煤矿在每个工作时刻都有执法者监督日常安全生产。

    很遗憾我们无法采访到州能源局,未能了解到能源局如何监督检查发生事故的三河顺勋煤矿。不过显然,该煤矿理应通过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因而得以正常开工,但检查显然也无法避免安全隐患和事故事故,最终酿成14人死亡的悲剧。

    黔西南州政府网站上简单搜索可见,州能源局为了安全生产工作可谓兢兢业业,从会议、到调研、到督导、到检查,各种动作不断。

    在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发生之前,州能源局发出2022年2月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其中“2022年1月份,计划检查10矿次,实际完成11矿次,2022年2月份,计划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8矿次。”但就算能源局已经马不停蹄尽力作检查,也没有挡住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在2月份爆发。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指出,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看起来,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类似三河顺勋煤矿这样存在隐患的煤矿最好是要在能源局进行执法检查的当时就暴露出违法违规问题,并且1个月内要发生3次这样的“适逢其时”,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同样,在贵阳市利民煤矿发生8死事故的前三个月,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发现,贵阳市、清镇市存在多项煤矿安全监察问题。贵阳市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10处,但市级监管部门仅4人直接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全市10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均与救护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但都达不到《矿山救护规程》和贵州省相关文件要求。 

    政府部门工作繁重,执法人员马不停蹄,但就算大家都快累瘫了,也因为人手和资源有限,只能做到对煤矿进行抽查、记录违法违规事实、通报、最多是回访。而从查出问题到下次回访,这期间煤矿企业有没有改正?这期间事故隐患谁来举报谁来应对?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只能依靠自己,他们跑断腿也没可能掌握到每个煤矿每天的生产状况,也根本不可能知道井下是否有安全生产隐患。到时候,某个煤矿企业会不会发生事故,便像掷骰子,只能听天由命。一旦事故发生在自己手里,政府官员也只能认倒霉被追责。

    反过来,企业工会和一线工人本来就在煤矿的工作现场,工会会员和工人们的生命维系于企业安全生产之上。试想,如果工会履责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当一线有事故隐患时,就组织工人及时举报;这样,无须政府执法人员跑断腿到每个煤矿抽查回访并准确发现可能的事故隐患,只需要建立好能保护工人并鼓励工人举报安全隐患的制度通道,无论是地方总工会还是当地政府部门,都能对各大煤矿安全生产状况随时动态更新,掐灭每个安全事故可能的苗头,真正做到安全事故预防为主。

    退一步说,如果煤矿企业工会还没有建立好保护工人监督举报的制度通道,但起码每个煤矿都有工会,工会都知道自己要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履行监督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能。那么,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工会起码也可以及时组织工人撤离,避免人员伤亡,避免工人家庭陷入悲剧。如果能减少人员伤亡,可能能源局或者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负责人也不会被严重问责。

    可惜的是,如果从来没发生,工会从来不在生产现场。在这些发生事故的煤矿或者钢铁厂或者建筑工地,我们从来没听到有工会在生产现场组织工人撤离,减少人员伤亡。

    那么,工会为什么总是不在生产现场监督安全生产?政府部门为什么不依靠工会监督?

    各级政府部门都不了解也不重视安全生产当中工会的重要角色

    工会的算盘我们在报告上篇中已有提及,不少地方总工会把安全生产当作是政府部门的主业而非工会的主业,认为工会做安全生产就是举办安康杯知识竞赛,完成了竞赛就等于做好了安全生产。当然,他们也会举办相关的工作会议和主题活动,并从来不会忘记要在宣传文章中引用习近平的最新讲话。发生事故之后,在应急部门的邀请之下,有些级别的工会也可能会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但工会并非以独立的身份履行调查监督和问责基层工会的职能,而是听从指挥部的安排从事事故调查组指定的职能工作。对于真正的工作现场中应如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如何监督企业落实一线安全生产这些,无论是从工会的大量宣传稿还是CLB多年来对工会的采访中,都可以看出地方总工会对此一无所知因而只能避而不谈。

    各级政府部门其实并不清楚工会的无能,也没有留意到工会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都推给了政府。事实上,他们连工会归属哪里都不太清楚,更不会知晓工会就安全生产的职能。大部分应急部门或者行业监管部门被问到工会如何监督安全生产及工会监督不力是否要问责时,回应都是“那要去问工会啊,我们不清楚工会的”。

    不少应急部门都没搞清楚工会归哪里

    自2018年机构改组之后,应急管理部门取代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使得中国的安全事故走向“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预防”。应急部为代表的相关政府部门主要是检查企业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并对涉事企业以罚款、停产整顿等整改命令。但整改的过程由企业自己处理,企业完全可以照旧运作。行政部门例行的安全检查事实上无法做到让企业真正落实整改措施。

    华业铸造厂事故所在地的惠东县应急局综合协调股其中一项责任是负责惠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尽管地方总工会理所当然是各地安委会的成员单位,但应急局并不了解地方工会的情况,更不用说协调工会监督安全生产。

    “CLB:那这个安全生产委员会包含不包含县总工会呢?

    惠东县应急局:他也是安委会的成员单位啊。

    CLB:安委会的成员单位,那像这个华业铸造厂有没有工会呢?

    惠东县应急局:这个我不知道啊,因为我们不对企业的。”

    CLB建议应急局综合协调股在协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时,应该邀请包括工会在内的成员汇报和交流安全生产工作,但职员很为难地说,“安委会有四十多个,包括乡镇有七十个,如果你每次都要叫他们汇报的话,那不太现实吧。”那怎么知道工会是否履责呢?职员认为只能等调查组调查。

    无意间我们听到综合协调股职员与股长的对话,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应急局工作人员对工会归属于哪里都不知道。

    “应急局职员:中国劳工通讯啊,问总工会的事情啊,工会如何履职啊?

    应急局股长:关我们什么事?总工会是县的部门吗?

    应急局职员:安委会的成员单位。”

    同样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广东省应急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的工作人员。

    “CLB:我的意思就是说,提个建议,是不是可以把工会作为被调查对象。他有没有履责,有没有工会,这个作为被调查,而不是工会参与调查别人。

    广东省应急厅:您说的工会是说企业工会,我说的工会是惠州市政府的工会。市政府的工会。

    CLB:工会不是政府工会,工会是工会,是群众组织,他不是市政府的工会。

    广东省应急厅:是群众组织,是群众组织。”

    从地方应急局到省应急厅,对工会的身份一无所知,更不用提应急部门依靠工会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举报监督机制,通过和企业工会合作来实现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并不清楚工会也能监督行业安全生产

    除了应急部门,专门的行业也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监管,业务内容包括制定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执法检查行业企业有无违法违规、承担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和协调地方安监部门工作等。

    例如在黔西南州,能源局负责监管包括煤矿在内的多个行业,而在贞丰县,工科局是煤矿行业的监管部门。此外,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和国家局也分别负责贵州当地和国家层面的矿山安全监管。前文已提及个别政府部门为监督煤矿安全生产而马不停蹄部署许多工作内容,此处不赘。

    我们关注的是,从县市政府的行业监管部门到国家级行业安监部门,各级政府无不依法办事监督行业安全生产,但各级政府部门都不知道工会也有法律责任监督安全生产,更加不知道自己可以跟工会配合,更好实现安全生产从事后调查整顿走向事前举报预防。

    贞丰县工科局曾经对三河顺勋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后来又批准了该煤矿复工复建。但工科局坦言政府执法检查和工会没有任何关系。工科局工作人员告诉CLB:“我们这边检查是按照我们的年度计划和月度检查计划去开展这个工作。那个工会这边有没有参加这个煤矿的检查,那你还得打电话问一下县工会,好不好。我没办法给你回答这个问题。”

    CLB采访到国家矿山安监局在贵州的派出机构——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并对矿山安监局贵州局提出,各项法律其实规定了工会监督安全生产有法可依,但贵州局工作人员也提出,目前似乎没有具体实施的细则办法:“大家都知道,大法是大法。您说的我知道,但是呢,大法的每一个条款他实际上都是一个原则的。要如果这个条款怎么去实行的时候,他会配套地有一些实施的办法也好,细则也好,从某个层面上。”至于这个实施细则怎样从无到有,贵州局建议应该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出台,这样底下执行起来才有依据。

    “CLB:(《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之外)这个《贵州省煤矿安全条例》里面也是,第七条也是规定了同样的规定,就是说工会要履责的,那既然贵州省的条例……

    矿山安监局贵州局:您说的这个是对的,他出台这个地方性的法规,他肯定是和上位的大法是有相关和条款要求的。但是至于这个条款怎么去实施的话,贵州本身也没有这个配套的这一个什么呢,就是相关的具体操作。

    CLB:那至少可以从这两个事故的调查,从追责的角度反推,就是能提出问题来最少是。如果要是咱们贵州查这两个个案的时候,对当地工会进行问责的话,那工会可以提出辩解,说我们没有具体的工作指引,所以我们不知道怎么做。那这样最少提出了问题……政府的部门负责人,包括市长副市长都追责,那工会不追责?就是最少咱们把工会追责这个能提到这个案件的调查当中。就是最少反推,提出问题来,就是说工会怎么履责?那提出问题来以后,那以后上层的制度设计才能有问题,对吧。

    矿山安监局贵州局:您说的这个是可以的。所以说,您可以写一个建议看提交到……我觉得我们这个部门,您提的这个还真的没有办法去给予你一个(答复)。

    CLB:那我刚才这个建议,就是从追责工会开始,提出工会履责的具体的安排这个问题来,那我应该向咱们贵州这边贵州局的哪个部门提啊?

    矿山安监局贵州局:这个应该,还不是向贵州局来提。贵州局他只是一个,怎么说呢,他是一个垂管的这么一个部门,他不属于地方政府的这个……应该这个应该是从哪个渠道反馈呢?我觉得您像您这个问题能不能从更高的层面,国家矿山局,能不能给他作为一个这个建议啊?

    CLB:我可以试试,我可以试试。不过这两起煤矿事故是咱们贵州局牵头啊。

    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因为你给贵州局提的话,贵州局还达不到你说的能够给你给予一个(答复)。因为你说的这个事情,我觉得可能,给予答复嘛,我认为可能更高一点的,站在那个上面。”

    不过,就算CLB一路打电话打到国家矿山安监局,依然发现,无论是地方还是国家级的行业监管部门都不清楚工会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国家矿山安监局发展规划处负责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业务,但他们的工作并不包括协助地方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依法履责,做好企业层面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人员指其部门工作主要是针对政府执法,而不涉及企业或者工会,因为监管监察“主要是政府层面的部门嘛”。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 工会应依法组织职工监督企业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有法可依。

    但在国家矿山安监局看来,工会并不在监管监察的职能部门之列。 

    “CLB:那我可不可以提一个建议,就是咱们这边负责安全生产监察发展规划的,那是不是也可以在咱们这个规划里面加上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的履责情况?就是把这个也放在咱们矿山安全监察的发展规划里面啊?

    国家矿山安监局:规划不是说……规划有些内容不是说想写就写的。他有些规划是指的,比如说什么执法水平提升啊什么的东西,不是说你说的那个全部的。

    CLB:对,不是全部的,但是安全生产这事情是有机的一个东西,他不是说只是靠政府部门,对吧。

    国家矿山安监局:是。你如果分条分块的话,比如说有些培训是专门针对这些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的,对吧。那你说,这一块肯定不会说去涵盖什么企业的那个什么培训的。

    CLB:那咱们这个发展规划处是针对企业的、还是针对政府的、还是针对工会的?

    国家矿山安监局:我们重点还是放在监管监察上这一块的。

    CLB:监管监察?

    国家矿山安监局:你说的那个规划,你说的那个规划啊。

    CLB:就是发展规划处,咱们是负责针对政府的吗?

    国家矿山安监局:你说的那个能力规划主要是政府层面的规划,就是监管监察这一块的啊。你比如培训执法人员的这种。因为你说的那个太宽了,那涉及面太广,每个层面也不一样。

    ……

    CLB:就是您比如说在咱们发展规划处,进行规划的时候,哪怕是针对省政府啊地方,或者咱们比如说贵州局省局、然后地方局,那么可不可以包含在,就是说要求地方局把工会监管监察的这个,现场监督安全生产的这个部分也包含在工作内容里面呢?这样不就可以有一个切入点吗?

    国家矿山安监局:哦哦,您这算是一个建议类的东西是吗?

    CLB:对,既然咱们现在没有,我就想顺手提个建议,不知道恰当不恰当啊。

    国家矿山安监局:呵呵,这个这个……这个东西我们,这样吧,您说的这个工会,这个东西得那个啥啊,你还是按照政策来啊。但我们不是太清楚这个工会能干些啥啊,就是能干些什么东西。你得按照政策来。”

    国家矿山安监局如此不了解工会就安全生产能干些什么,遑论与工会合作,在规划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时将工会的角色纳入规划。

    显而易见,各地工会都希望避开安全生产监督的具体责任和由此而承担被问责追责的风险,因此,他们自己不会主动跳出来完善和提出监督安全生产的细节建议。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本身不了解工会职能,如果没有相关法律细则指引,也自然忽视了工会在企业具有的职工群众基础和就安全生产做到一线监督、群防群控的能力。

    从追责工会开始,建立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履责问责的机制

    一边是地方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自我矮化和把存在感降到最低,一边是政府部门不了解工会的法定职能,安全生产监督不把工会算在里面,执法检查不找工会参加,事故调查也不问责工会。长此以往,工会在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重要职能在我国被彻底忽视。

    每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我们总能看到很多从企业到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和追责的新闻。但在这些问责名单里,从来看不到有工会因为履责不力而被问责。

    广东省应急厅6月公布了华业铸造厂事故调查报告。处罚名单当中,华业铸造厂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被行政处罚,纪委监察部门也对各地应急部门、人社局、科信局和镇委书记及镇长进行处罚,但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工会成员。

    在黔西南州,当发生煤矿事故之后,工会也不会被追责和处罚,而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却会面临政务处罚。两年前,2019年12月,黔西南州的安龙县曾发生一起广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当时,分管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科的州能源局党组成员胡永华于2020年6月被追责,收到政务警告处分。那次事故,总共33人被追责处罚,其中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4名公职人员被处分,但其中却不包括安龙县工会负责人。

    工会不会被追责似乎已成“金科玉律”,这一点从事故调查开始就可见一斑。CLB通过采访得知,无论是贞丰县的煤矿事故、贵阳市的利民煤矿事故、还是广东华业铸造厂事故,都看不到各级工会及其履责安全生产监督情况成为被调查的主体,工会参与事故调查也不会追究地方工会,而是进组后听从调查组安排从事。

    尽管法律规定了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但在追责的时候却没有见到工会负责人就安全生产监督不力而承担责任。长此以往,工会事实上逃避于法律责任之外。也因为没有建立起问责工会的机制和后果,工会就继续逍遥法外,在安全生产方面不履责、不作为、也没有后果。

    事实上,各地经验都已证明,政府通过执法处罚无法一劳永逸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唯有通过工会组织一线工人一起参与工作场所安全排查和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才有可能改善中国的生产安全状况,令事故爆发的频率和伤亡降低。

    改善安全生产必须要劳资政三方共同合力。政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企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排落实,那么,谁来监督企业落实呢?当然是工会把工人组织起来才能完成。生产现场重在日常监督,理应由具有会员基础的工会负责,履行群防群控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中国有健全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企业落实总是打折扣,甚至阳奉阴违,关键就是工会监督这个环节断了链子。要改变中国工人的生命安全只能像掷骰子一样听天由命的现状,必须重整工会的角色。唯有工会、企业和政府各司其职,安全生产——尤其是“安全第一”才能不沦为一句口号空谈。

    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一套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的问责机制。如果工会履责不力,应有惩罚措施。

    各级政府部门无论是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还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都应把涉事企业是否成立工会,以及工会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包含在检查调查的项目中。通过工会履责推动群防群控,起码能缓解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人手不足的问题。

    全国总工会应主动起草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细则草案并在全国各地总工会落实,如果地方工会履责不到位,上级工会应主动调查和追究地方工会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方工会应设立会员举报机制,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对企业方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范问题进行举报。


  51. 今年山西煤矿死亡事故已逾24起 工会仍缺位安全生产监督

  52. 造成5人死亡的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凤凰煤业发生顶板事故后,山西省政府启动了提级调查。中国劳工通讯(CLB)随即采访了长治市沁源县县委办、县政府秘书科、沁源县应急局、沁源县总工会及山西省总工会,发现官方调查仍然没有涉及对工会履责情况的调查,而各级工会持续在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缺位。

    山西今年煤矿事故频繁 工会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失职

    沁源县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CLB,事故发生后,县工会“一直下去调查”,并说工会人一直在现场,“他们有专门下派的这个组,每天都下去呢,这几天都不在单位”。县工会工作人员还肯定这家煤矿肯定有工会,“工会肯定是有组建的,因为这个我们的覆盖面还挺广的。”

    不过,血淋淋的事实表明,煤矿企业工会、沁源县工会乃至其他地方工会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显然并没有尽职履责。

    这次事故前两天,

    8月3日,山西临汾市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井下事故,造成1人死亡。

    再往前几天,

    7月26日,大同市晋华宫矿井下发生一起煤矿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7月25日,阳泉市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7月23日,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王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而7月17日,同样是长治市,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中国劳工通讯安全生产事故地图记录,截止到9月初,2022年以来山西省已发生煤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4起、死亡33人。假如任何一地的工会曾经依法履责、在一线采煤工作面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就及时组织生产人员撤离的话,山西今年多次事故——包括8月5日凤凰台事故,都有可能被及早发现。那么,这24起事故、33个家庭的悲剧,也有可能不再发生。

    但如果没有发生。发生事故之后,工会在监督安全生产方面依然毫无作为。

    根据沁源融媒报道,8月9日,也就是沁源县煤矿事故4天之后,沁源县召开了煤矿(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约谈会。沁源县县委书记赵永进讲话,县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等相关部门,还有企业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但是,会议却没有报导有任何级别的工会参加。工会本应是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一员,但从沁源县委到沁源县工会,大家都漏掉了工会的角色。

    此次安全生产约谈会议还分别对14个煤炭主体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及30座煤矿法人代表、矿长、分管安全副矿长进行了“流水式约谈”。同样的,没有任何一个煤矿企业工会参与会议和被约谈。

    在山西省发生多次煤矿事故之后,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工会自身,都没有把工会当作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地方政府对工会履责情况既不了解 也不重视工会监督安全生产

    CLB曾经就今年年初贵州发生的2起煤矿事故和广东省惠州1起钢铁厂事故采访两省政府部门和总工会,并在第22期工会改革观察与促进报告里指出,  

    “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工会通过自我矮化、推诿责任、事实上长期不作为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均不了解不清楚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能,无论是事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检查,还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都既不邀请工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也不就履责不力的事故企业工会进行调查和追究问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安全生产,可谓是马不停蹄跑企业、做检查,哪里有事故发生,哪里的政府还要被上级调查和问责。而工会和这些都没关系,躲在政府部门后面不作为。任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都要因为安全事故问责,工会却风雨不动安如山,从来不需要担心问责问到工会头上来。”

    为了解山西政府在调查此次事故时,会不会对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调查,中国劳工通讯首先把电话打到了长治市沁源县县委办。县委办工作人员表示要问领导才能了解,不过领导却表示县里不负责这类事,要问县委宣传部。中国劳工通讯还没来得及建议沁源县政府应在调查事故的同时问责工会,沁源县县委办就挂断了电话。

    沁源县政府办秘书科胡主任态度较好,强调事故调查不在沁源县这一级,地方政府是为调查组提供所需资料,本身也属于被调查一员。至于工会监督安全生产不利是否会被问责,政府办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建议我们直接询问沁源县总工会。

    看起来在沁源县,各级工会至今仍然逍遥于安全生产问责体系之外。

    “沁源县政府办:您好,这个事故调查这一块是省里面专门调查的,调查组织已经进驻了。这一块是,我们这儿不参与这个工作。这一块是有专门的负责同事。我们这儿是专门的人家调查组在这儿调查。我们只需要人家要啥东西,我们提供啥资料,配合调查的。具体调查的情况呀啥的,人家有保密的,对我们也保密的。我们也不太清楚。

    中国劳工通讯:哦,所以就是说咱们县政府这边的角色,一是配合调查,第二是其实是一个被调查的对象?

    沁源县政府办:对对。应该是这样吧。

    ……

    中国劳工通讯:那这一次这个事故的调查,能不能把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情况作为调查重点之一、来进行调查呢?

    沁源县政府办:哎呀,您这个吧,实际上刚才我已经跟您解释了。这个的话,人家现在是省一级,国家安全总局山西局,人家牵头在这儿调查的,人家是提级调查、省级调查的。我们沁源县政府也是被调查的。我们在这个问题中,我们就是没有主导权,也没有发言权。”

    中国劳工通讯就此建议沁源县政府应重视工会在安全生产履责的角色,并在事故调查当中加入工会问责一项,如果发现地方工会履责不到位,应追责工会干部。不过,沁源县政府办的工作人员推说这个课题太专业、自己不清楚,建议我们直接跟工会对接,政府办只能记下来向领导反映。同样的,沁源县应急局也一再强调省层面的调查已经在进行中,但对于是否会调查事故涉及的工会却既不了解也不重视。

    这次事故没过几天,

    8月11日,山西吕梁市发生一起煤矿事故,1人失联。

    8月12日,山西大同市发生一起煤矿事故,1人死亡……

    每一次,煤矿事故发生之后,山西省各地政府都约谈相关煤矿企业,要求他们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再次发生。每一次,政府部门召集开会,在宣传稿中都一再强调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各地贯彻落实7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7月22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工作部署,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但是,每一次的政府安全生产约谈会和监督计划里,都没有工会的角色。结果,会议一次次召开,精神和部署一次次重复,而事故照样一次接一次发生,甚至发生在同一个县、同一个煤矿,夺去越来越多工人的性命和毕生幸福。

    政府部门只有有限的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在通过开会传递领导精神、约谈及惩罚涉事企业之后,政府只能靠企业凭良心来落实安全生产。但靠企业自觉显然无法杜绝安全生产隐患。山西省政府应该意识到,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工会及一线会员才是在企业监督安全生产最可靠的抓手。地方工会及煤矿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大有可为。

    工会应落实监督企业安全生产 监督不利应问责相关工会

    今年2月,长治市副市长张和平曾专程到沁源县参加在凤凰台煤业召开的安全生产督导反馈会。张和平在会上要求,企业坚持以隐患源头治理为核心,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结果,半年后,凤凰台煤业就发生此次5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其实,煤矿安全隐患的源头之一就是一线的采煤工作面,而工人和工会会员随时就在第一现场,他们才能最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的悲剧发生。

    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5月31日长治市应急局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重点,其中有一项要求是要求工会和共青团、妇联一起搞好安康杯竞赛。应急局重点提到,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特色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

    (图片来源:腾讯新闻引用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宣传)

    不过,安全生产月到如今,长治市的煤矿安全事故依然不断。我们不排除长治市各级工会安排好了当月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但这些工会显然并没有做好在采煤一线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紧盯企业安全隐患、调动职工监督安全生产是工会应尽的责任,工会应时时刻刻在生产一线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从沁源县到长治市乃至山西省各级工会,都应该尽快部署煤矿企业工会动员工会会员来紧盯第一责任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做安全吹哨人,预防任何一起煤矿事故发生。在发生事故之后,县工会也应对煤矿企业工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讨论各大煤矿如何吸取教训、重新部署一线工作、做好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履责。

    7月28日开始,沁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县委书记赵永进也在县应急管理局调研时把口号喊得震天响,要“建立健全‘谁验收、谁排查、谁负责’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问题整改”。

    (图片来源:沁源融媒)

    但各地经验证明,政府通过执法和处罚无法一劳永逸地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唯有工会才能组织一线采煤工人,参与工作场所安全排查和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改善煤矿的生产安全状况,令煤矿事故爆发的频率和伤亡降低。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从山西省24起煤矿死亡事故开始,从各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始,山西省政府应将各级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履责情况作为事故调查的重点之一,工会应对市、县、企业各级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自查,对监督安全生产不利的工会及其负责人应严肃问责。


  5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被遗忘的工会(上)

  54.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电厂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造成73名工人死亡,2人受伤。对于这起“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牵头成立了国家级别的事故调查组,以彻查事件。调查组耗时三年半,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发现,当地官员与施工单位合谋,在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压缩工期、存在突击生产等严重问题。2020年4月,法院对此次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28名被告被依法判刑。这些被告多数为建筑公司高层和当地官员,主要责任人面临最高18年刑期。

    2020年8月,在丰城法院作出判决四个月后,三名建筑工人在丰城市派出所新建项目工地拆除塔吊时,从高处坠落身亡;同年12月,丰城再次发生建筑工地坍塌事故,一名工人在施工途中被突然坍塌的沙土掩埋后受伤。这些发生在丰城工地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被记录在了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里。

    尽管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尽管针对安全生产的最高指示不胜枚举,但时至今日,各类安全事故仍然屡罚不止,还总会陷入类似丰城这种“事故发生——调查处分——事故再发生”的恶性循环。中国劳工通讯观察到,因明目张胆的违法所构成的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工作场所日常运行的“常态”。正是这一常态,几乎是在现行体制下宿命式地循环相似的悲剧:

    工作场所没有具原动力的、日常的对违法作业的监督及阻止机制;事故发生后,政府出面调查并要求停产整改——政府发布事故调查报告、处罚企业管理者和政府工作人员及列出整改事项——企业通过整改验收合格恢复生产、并回到“常态性”事故——工作场所常态化的监督、阻止机制仍旧缺乏——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重复前述事故调查、处罚整改、验收、复产……

    正是这种周而复始的常态,使得类似的事故会在同一行业、甚至同一地点和同一设施内重复发生。庞大的利润驱使下,即使有明确的罚则,也会有企业挺而走险,而政府的安监部门根本不能每时每刻都在工作场所巡查,唯一天然能够在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是前线工人、工会。因此,工会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尤为重要。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行政主导,不问责工会

    一直以来,政府主要依靠行政监督和惩罚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方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订明,一旦发生事故,按照死伤人数的多少,涉事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要受到相应的刑责;另一方面,政府针对不同的行业规定了法定的作业方式,以及事故一旦发生后各级政府如何调查问责。

    每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各级政府除了亲赴现场指导救援、启动善后工作与事故调查,最主要且公开的成果就是事故调查报告。每个事故报告都整理出事故经过与损失、相关责任方如何漠视安全生产责任、建议追究责任与防范事故再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政府在行政层面的调查不可谓不仔细,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事故调查报告总是言必称要当地“举一反三、排除隐患、强化监督防范”,地方政府也每每事后约谈同类企业,严厉要求吸取教训以预防同类事故再发生。时至今日,事故调查报告俨然成为了政府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一环。

    2022年2月广东华业铸造厂3死15人受伤事故发生之后,CLB采访了广东省总工会,询问事故调查是否有工会参与,调查会否涉及各级工会履责情况,并建议,如工会履责监督安全生产不利,应对相关工会进行问责和追责工会干部。

    对此,广东省总工会提出,工会虽然参与了事故调查,但主要是听从政府部门指挥。

    广东省总工会:“我们工会在《安全生产法》里面主要是参与与参加,就是主要是组织职工参与这个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具体的责任追查的话,我们是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或者是市里面的应急管理局,开展调查。 具体责任认定呢,就是以他们为主。

    事故调查我们是有事故调查的步骤的,首先我们要认定他的直接原因是什么。然后他是分为责任事故,还是其他的这些,自然灾害啊等等这些事故,然后还有他的间接原因。就是这些原因是我们认定事故的核心重点。重点就是这个事故发生之后,如何保证受害的职工群众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另外就是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故。

    工会是参与调查,但是他是根据事故调查组的统一职责安排进组的。就是工会进组的时候他不一定是......他事故调查分很多组,比如说综合组,协调组,现场组,实验组。我们派人之后他可能被安排到实验组。你看,比如说我本人,我参与过一个火灾事故调查。我被安排的是实验组,就是跟着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去做实验,记录这个实验的现场过程。就是他在调查的过程中,他不会按照你具体的突出你工会的角色,他是突出你是调查组的工作人员,他安排你去做其中一个环节的工作,你就认真地把调查组的这个工作人员的职责把它完成。”

    ——广东省总工会针对广东华业铸造厂事故调查的回答

    原来,事故发生后,作为重中之重的事故调查虽然涉及多个部门无数角色,但政府主导的事故调查早有既定的程序规范。这一程序规范自1950年代开始就通过法律制定和修订,成为指导行政部门从事事故调查的细则。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建国以来安全事故调查沿革

    自1950年代开始,中国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订明了当安全事故发生时,需要调查和撰写报告。而其中,劳动部门向来是做调查和写报告的主要角色。

    1950年,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颂布了《全国公私营厂矿职工伤亡报告办法》,订明由劳动部门负责调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同年,劳动部制定了相应的《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和《因工死亡人数日报表》,这些文件具体落实了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企业和职工应进行的程序和办法。

    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956年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详细规定了职工在生产领域方面出现安全事故时的调查、报告与登记制度。它同时订明了事故分级和相对应的调查主体。规程把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级,轻伤事故由工厂车间调查,重伤和死亡事故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而劳动部门则对企业有全方面的监督调查权。除此之外,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拥有监督整个规程执行的法定权力。

    第六条:工人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满1个工作日和超过1个工作日的一切事故,车间主任必须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工会劳动保护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且将调查结果按照本规程附件一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填写其中第一项至第九项,分送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分送的时间不能迟于事故发生后48小时。

     第十八条:工会组织有权监督企业对本规程的执行。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56年实施,现已废止。

    我们发现,就制度设计而言,工会在生产安全问题上的责任是很高的,权力也是相当大的。《规程》订明,工会有权在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组织调查小组或调查委员会,与企业行政、主管一同调查,之后形成《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而各企业、行政单位需要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就此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改革开放时期,随着私营企业增加,劳动条件的改变,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和分级都进行了细化,并陆续出台了不少法规,例如《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1991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将原来的事故划分再做细分,也订明了不同级别的事故应逐级上报、展开调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1990年代起,政府再因应我国经济各行业的发展而推出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例如《铁路法》(1990 年)、《矿山安全法》 (1992 年)、《煤炭法》(1993 年)、《民用航空法》(1995 年)、《建筑法》(1997 年)、《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等等。

    时期相关法规针对问题
    建国初期《全国公私营厂矿职工伤亡报告办法》、《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因工死亡人数日报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建国初年大力发展重工业造成的安全生产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私营企业逐渐增多,重利润不重安全,带来更多安全生产问题
    1990年代起《铁路法、《矿山安全法》 、《煤炭法》、《民用航空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针对各行业制定安全生产规则,并追究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

    CLB整理:不同时期针对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事故调查一向由行政主导,但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几乎都肯定了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角色。例如:发生安全事故后,工会也应被通知;成立调查组后,工会可派人参与事故调查;对于防范措施和整改结果,工会可以组织职工进行监督。

    国务院493号令:当前事故调查的程序与内容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当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最主要的法律依据。493号令规定了事故报告应该按程序报告以下内容:

    该条例同时规定了相当具体的事故调查开展日期与调查相关主体单位,例如,

    此外,每次事故按照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损失,而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并因此交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来处理。这也是每每重大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或国务院为何会启动“提级调查”的缘故。

    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定义

    3人以下死亡

    10人以下重伤

    1000万以下经济损失

    3人-10人死亡

    10人-50人重伤

    1000-5000万经济损失

    10以上死亡;

    50-100人重伤

    5000万-1亿经济损失

    30以上死亡;

    100人以上重伤

    1亿元经济损失

    处理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

    设区市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

    批复期限

    15日内作批复

    15日内作批复

    15日内作批复

    30日内作批复

    资料整理自:《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CLB发现,中国事故调查比较特殊的一点是,将技术调查和责任调查融为一炉,二者间没有清晰界限。事故调查的过程中,调查组既要努力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同时也要追究事故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这样事故调查的制度设计有其合理之处,但也会模糊事故调查的根本目的,令调查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阻碍。

    事故调查当中作为旁听者的工会

    抛开待完善的法律不提,当前实行的条例当中同样提到了工会在事故调查各环节都可介入调查和监督整改落实。不过,由于事故调查工作一直以来靠政府主导,严重依赖行政职权,事故调查的启动、进行、追责都依附于行政决策,工会角色非常有限。

    事实上,正如广东省总工会所言,工会进调查组之后便失去了自己作为工人代表的角色,而是听命于调查组的安排从事与职能无关的工作。如果这样的话,是工会还是其他政府部门参与这个调查组,其实并没有任何分别。

    广东省总工会还提到,其实工会内部也会在调查过程当中调查涉事企业是否成立了工会,工会有没有组织安全杯等活动。但工会系统既不认为工会本身要为事故承担主体责任,对工会的调查也都是围绕一些无关紧要的活动,并不涉及工会能否组织职工在生产一线监督安全生产。

    广东省总工会:“如果在我们参与事故调查,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就是作为工会而言,工会内部,关注一下在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工会、企业工会,首先是企业有没有成立工会,然后企业工会呢有没有履职,这一块也是我们调查的一个环节,不是重点。但是我们每次事故调查里面都会有这么一个环节。因为这涉及到集体协商,包括认定这个事故的时候这个企业的责任。责任里面呢,那工会在安全生产里面他处在的地位呢,主要就是监督企业有没有落实他的主体责任这一块。这一块呢也是我们事故调查中间的一个环节,但是没有作为整个事故调查的重点。就是我们的重点还是刚刚我说的,就是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领导的责任,这个方面。

    实际上我们每次在事故调查当中的话,我们作为工会系统我们都会去问——就是这个企业他有没有工会,他的工会有没有履职,他有没有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的培训啊,或者是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没有参加我们全国的安全杯。这个都是我们整个调查事故的一个环节。但是就是如您所说的,这个他不是事故的重点。”

    ——广东省总工会针对广东华业铸造厂事故调查的回答

    总体来看,工会系统将安全生产认为是企业应负全责,而企业工会的责任几乎只限于成立工会并举办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活动。总工会既不认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当中应该主力调查地方工会,也不认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代表着工会失职。

    政府把调查和追责集中在了企业和行政部门的责任,却忘记了作为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和工会更是落实生产安全最重要的主体,也是事故发生后“举一反三”长期监督的最有效责任方。尽管工会也会派人参与事故调查,但它既不像应急部门一样可能担责,也不像企业一样可能被惩罚,同时工会系统内部的调查也只是隔靴搔痒不处罚任何工会人。久而久之,工会成为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旁听者”,最多承担一点善后慰问职工的角色。

    发生安全事故之后,无论是调查还是处罚,都是短期的而非最终目的,阻止和预防同类事故再度发生才是最终目的。

    翻阅研读一份份事故调查报告之后,我们发现,每个安全生产事故无不惩罚涉事企业和管理人员、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政府部门人员严惩不贷甚至拉去坐牢,并要求地方政府确实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指示,如所谓“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但无论多少企业缴交罚款、政府部门不停有人下马,事故仍然照常发生在中国大地的每一处角落。

    中国劳工通讯认为,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应该回归到工人代表者——工会的头上。过去,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一直落在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上,造成事故屡禁不止、屡罚不止,甚至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方陷入“事故发生--调查、处罚--整改完毕再开工--事故再发生、再处罚”的恶性循环。

    作为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和工会,才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主力军。工会应依法履责监督安全生产。同样的,只有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将工会履责情况纳入调查,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工人利益、减少事故发生。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县级一民政府报告,逐级向上报级,每级上报时间不得多于2小时。

    2. 事故调查组组成后要在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可以延期,但不得多于60日。

    3. 事故调查组组成:由负责单位(视乎事故级别)组成调查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3人,并按需要邀请专家、证人等

    4. 事故报告主体: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5. 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

    6. 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状况

    7. 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8.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性质即,事故是否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9. 事故责任认定和建议追究名单

    10. 针对事故的防范措施及政策

  55.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被遗忘的工会(下)

  56. 在本报告的上篇中,我们回顾了中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程序规范,发现中国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以行政为主导,并不问责工会。在下篇中,我们将从法律责任、事故案例的角度提出工会履责状况要如何纳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问题。

    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与权力

    在未有《安全生产法》之前,中国工会就已经通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等条例,明确了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是工会的职责。该条例第一条指出要“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二条就强调: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2年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则完善强调了工会在安全生产和事故调查中的角色。《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第六十条则订明:“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工会人员渎职的情况下,《工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当中也明确规定了工会的职责:

    (三十六)全国总工会。

     1.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指导地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订工作。

     3.指导地方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参与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4.依法参加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于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力和责任义务都有非常详尽的条文:工会有权在事故调查当中提意见建议,在职工面临职业病风险时发声,以及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方面提供意见;法律也相当大程度上保障了工会成员有渠道发声,例如他们可以出席政府的会议,代表广大职工提出意见并依法对落实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其实,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的工会,无论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如何高调也不为过;同样,因为人命关天,而工会就在一线工作场所监督并最接近隐患/事故现场,工会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负有的责任也相当大,这必然是高于一切政治任务、发福利、善后工作的最重要任务。

    不过,大量法律规定工会“有权”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却被工会当成逃避责任拒绝履责的挡箭牌。他们往往会说,“法是大法,落实还需要细节。”但各地工会最终只会把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的细节放在每年一次的安康杯、安全生产月活动而已。有时地方工会还会辩解,“法律说有权,但不代表我们真的能够去做。”此时他们会举出工会仍然要听命于地方政府部门如应急局的调动才能介入安全生产事故。

    其实,地方政府和工会既不是从属关系也不互相指导彼此工作,大部分应急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并不知道工会对于监督安全生产责无旁贷。工会也正好钻空子,如果政府部门不找上门也不问责,他们就乐得处于无人管也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

    事故调查中消失的工会问责

    于是乎我们发现一个怪现象:每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除了企业管理层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涉事官员一旦被发现玩忽职守、涉及瞒报,或未有按照要求巡查、管理企业,他们就会被警告、诫勉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令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十分重视、如履薄冰。但地方工会作为监督安全生产的主体之一,却没有任何机制来启动调查与问责。

    整理近十年死亡超过30人的特别重大事故时,我们观察到,因事故而被惩罚的都是企业和政府(尤其是该行业的政府管理部门或应急局官员),却几乎从来没有工会人员因工会身份和工会履责失职而遭到警告、诫勉,更遑论刑事追责。结果就是,我们永远看不到事故调查报告中包含工会的履责调查,不清楚工会到底有没有落实一线监督安全生产——例如,在事故发生前工会有没有在工作场所做好安全生产的一线监察、是否有鼓励职工对于安全隐患要及时举报、是否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一线人员撤离等等。

    我们考察了2010年至2022年期间主要的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包括《山东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等十数个报告,在这些案例中,我们相信各级工会多少都有参与事故调查,但是最终的事故报告却没有工会的任何踪影。唯一的例外是2013年造成36人遇难的“吉林八宝煤矿‘3·29’特大事故”。时任八宝煤矿工会副主席因为明知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0人而未有向有关部门报告,且还联系办理瞒报遇难人员的火化手续,被认定对瞒报有主要责任,自此方有工会人被处分和罢免工会职务。

    事后调查发现,这些引起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多次违规与许多安全漏洞,如果工会在一线履责到位的话,几乎不可能发现不了这些隐患。但就是没有一家事故企业的工会尽到了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而工会人员也不需要因为事故发生而被问责。

    就以吉林煤矿事故报告为例,我们发现,报告问责了多个政府部门,包括指出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不力;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未有依法处理八宝越界开矿等;但工会作为应在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角色却没有任何问责。当吉林省能源局因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违规将八宝煤矿生产能力由180万吨/年提高至300万吨/年时,为何工会没有发现问题并举报?若能源局官员因此而被问责,为何工会成员不用负责?

    此外,吉林煤矿事故报告的“间接原因”一项当中,完全没有考察过工会过去是否发现并举报八宝煤矿存在的违法问题;工会有没有在明知煤矿在违法地点开采、企业没有设置防火门、且连续发生3次爆炸下仍要求工人施工的情况下,运用工会权力对企业提建议,向政府部门举报,或是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地带。想来,工会交上的答卷都是空白的。要不的话,这次36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也不会发生。如果工会稍有在一线履责监督安全生产的话,这次事故可能也不会造成如此惨重的后果。

    甚至乎,八宝煤矿企业工会副主席竟然在善后过程中主动协助企业瞒报死亡数字,办理虚化火化手续以图向政府隐瞒死亡数字为30人以下。在他们看来,事故发生后,分级的不同意味着刑责的轻重,如果事故死亡人数减少,就成了更低级别的事故,官员和企业受到的处罚也就降级了,真是为政府领导做了最好的“善后工作”。但工会本来是工人的娘家人,应该代表工人的利益,在八宝煤矿事故中,工会却站在了工人的对立面,帮助企业隐瞒事故真相并令死者含冤。

    八宝煤矿事故过后,2021年,应急局选出十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但从他们所总结的教训当中可见,应急局仍然把企业和政府部门看成安全生产的““唯一”责任主体,丝毫没有重视工会在监督安全生产方面应有角色。

    事故名称

    应急局所总结教训

    山东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

    -长期违规存放炸药

    -安全管理混乱

    -地方政府履行安全生产不力

    .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4·2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公司未有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

    -企业安全管理混乱

    -企业对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不到位

    湖北十堰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

     

    -安全执法检查流于形式,燃气管理部门检查121次,但未有一次处罚

    -安全排查不彻底,燃气管道改道时未有发现隐患

    -企业对130次燃气泄漏、管道压力传感器故障等系统性隐患视若无睹

    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企业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地方政府未有发现企业违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河南商丘震兴武馆“6·25”重大火灾事故

     

    -武馆没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开展防火演习及展开防火巡查

    -地方政府未有及时纠正武馆违规改建

    江苏苏州四季开源酒店“7·12”重大坍塌事故

    -房屋产权人未有履行安全责任人义务,将建筑发包予无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施工图未有送审

    -施工单位未依法得到相应资质下装修

    -设计人员未取得设计师资格,未了解房屋结构就提供错误图纸

    -监察部门对建筑改建装修工程的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行为监管存有漏洞

    广东珠海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施工单位未有开展涌水量动态监测;未有按地质预报调整施工方式

    -监管部门对重点工程监管不够细致

    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事故

     

    -婚纱梦想城擅自将厂房改成商业用途,未有按标准安装防火、电路系统

    -企业未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

    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检测企业存在严重造假问题

    -运输企业负责人长期不在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地方政府监察不力

    青海海北州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8·14”顶板抽冒导致溃砂溃泥重大事故

     

    -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企业违规生产作业,不执行停产整顿监察指令,安全管理混乱

    -上级公司未有监察煤矿

    -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力

    资料整理自﹕《2021年由应急网所选出的十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在这些事故调查报告中,我们同样发现,没有任何一地的工会因事故而被问责。显然,这些事故现场的问题不可能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巡查来发现,真正能在生产一线发现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应该是工会和工人。报告中,调查企业和政府部门比地方工会要仔细极多。例如,在湖北十堰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中,我们甚至能看到报告调查到当地无视130次燃气泄漏、管道压力传感器故障等系统性隐患,但为何没有任何一起事故调查企业工会是否知道企业本身无视隐患的问题?如果工会明知道企业如此多的违规情况,为何工会不监督安全生产并及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地带?如果工会履责失职,为何不对相关工会进行问责并追究工会干部的责任?

    实际上,应急局总结的事故教训完全可以依靠工会组织前线工人监督安全生产而避免。因为,在一线的工会会员才最贴近安全生产、最了解工作场所的日常隐患。政府部门再有心,也不可能每时每刻在所有一线工作场所安排官员巡查监督,反之,如果工会组织会员在一线监督安全生产得力,根本就不需要政府派员也能够落实安全生产。

    被矮化和自我矮化的工会

    《安全生产法》列明工会应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如果从立法原意来看,政府是希望工会可以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更有担当。但实际上, 因为欠缺事后问责的制度,工会往往能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以逃避被问责和追责,显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久而久之,这种不需要问责的盲区变成了习惯,工会前线工作者也会认为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他们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只需协助地方政府完成调查报告就完事了,这样就更助长他们的不作为。

    于是往往出现这样一个诡异的现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安全生产,可谓是马不停蹄的做调查、做检查,哪里有事故发生,哪里的政府还要被上级调查和问责。而工会和这些都没关系,把自己藏得矮矮的躲在政府部门后面不作为。任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都要因为安全事故问责,工会却风雨不动乐得清闲自在,从来不需要担心问责问到工会头上来。久而久之,工会被政府部门矮化;工会自己更是主动矮化自己,有令不行,庸政、懒政盛行,从而形成安全生产监督漏洞的恶性循环。

    (一) 事故调查没有工会角色,事故发生后欠工会问责制度

    2022年2月1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华业铸造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当CLB问到事故调查中有没有问责工会,会否调查地方工会有无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时,广东省总工会指出,他们在事故调查中只是“参与调查”,就是听命于调查组被安排到具体的调查组别中。也就是说,工会不仅不是调查的负责人,甚至无法在事故调查当中凸显工会的角色,工会仅仅只是听命于调查组安排的人手之一。

    于是,CLB最后建议工会以后在参与事故调查时,也要关注地方工会有没有落实监督安全生产,广东省总工会虽然表示欢迎,但仍然认为事故调查的重点仅仅涵盖企业、政府。广东省总工会提出,其实事故的认定也会涉及企业工会的情况调查,但调查工会一向不是重点。显然,广东省总工会根本没有意识到安全事故之所以发生,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工会履责安全生产监督失败。

    (二) 工会将安全生产责任全盘推给政府和企业

    事实上,如同广东省总工会这般,认为事故调查也应涉及工会调查的可能都并不多见。长期以来,各地工会在安全生产的监督方面有名无实,只是担当“善后”的闲差,而把一线的监督工作一推二六五全都扔给了政府和企业。毫不意外的,CLB就各地安全事故采访了许多地方工会,常常会听到工会工作者们互相推诿,指安全生产归政府部门管,工会没有权力。言外之意,工会既然没有权力,自然也就没有责任,更不必谈履责不力被问责的问题。

    一方面,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工会通过自我矮化、推诿责任、事实上长期不作为;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均不了解不清楚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能,无论是事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检查,还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都既不邀请工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仅仅是邀请他们入调查组而后负责善后工作),也不就履责不力的企业工会进行调查和追究问责,最后也造成工会被遗忘、被矮化的问题。

    我们也发现,地方政府在制定各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定时, 往往只是集中在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应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每次如有修改条例,政府都是倾向于更具体地强调企业和政府部门应如何履责和被问责。但却不会强调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往往规定中只是把以前对工会的要求原封不动抄一遍而已(多数只是抄《安全生产法》比较宽泛的大纲式规定)。既然政府部门也不对工会有期待,工会更加乐意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于是,安全生产的责任总是被政府和企业扛下来,工会从不自我革新,一直超然于安全生产监督之外。

    2021年7月15日,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4人死亡。CLB访问到珠海市香州区总工会时,工会工作者便理直气壮地提出,事故不涉及工会,工会不需要被问责。因为工会不是“职能部门”,只有安监部门才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在他们看来,事故跟工会有什么关系,工会怎么会要被问责呢?

    CLB:就是关于咱们这儿去年兴业快线石景山隧道透水事故啊,市政府领导、住建局领导都被追责处分了,那想问一下咱们工会有没有负责人被追责处分呢?

    香洲区总工会:我们没有,我们这里没有。

    CLB:啊?

    香洲区总工会:我们这里没有,没有,没有。

     CLB:是没有处分吗?

    香洲区总工会:没有。不涉及到我们,不是职能部门。不涉及到我们。

     CLB:为什么不涉及工会呢? 《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不是要做……

     香洲区总工会:没有,我就明确告诉你没有。不好意思,没有,现在在忙着。

    CLB:你说没有处分,还是不涉及工会……

    香洲区总工会:没有涉及到我们。不是职能部门,是安监部门,不是我们。

    ——CLB就珠海隧道透水事故采访珠海市香洲区总工会

    (三) 工会自我设限,对安全生产工作理解狭獈

    发生事故之后,工会工作者们要么就是把自己当成事故调查的旁听者和听从指挥的配角,要么,工会工作者认为事故跟工会毫无关系,因为自己不是安监部门,工会没有任何责任。显然,工会工作者对于如何监督安全生产毫无概念,更不清楚工会如何做好这项人命关天的本职工作。

    在今年贵州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事故发生之后,我们采访了黔西南州总工会,工会干部就认为举办了安康杯知识竞赛就等于做好了安全生产监督的履责。而对于工会如何在一线组织职工监督安全生产、举报安全隐患、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等,工会一概毫无头绪。

    黔西南州总工会:安全生产,我们安全生产刚才我说了,我们跟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在职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的引导和教育方面,主要的抓手现在就是安康杯知识竞赛。这个怎么没有呢?有的。

    CLB:安康杯知识竞赛这个事情,那我讲的是说在企业工会,怎么样加强企业工会在一线……

    黔西南州总工会:这个是通过企业工会组织一线的职工来参加安康杯知识竞赛, 这个就是我们的安全生产的工作啊,怎么说我们这个综述一个字没有提?

    ——CLB就贵州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事故采访黔西南州总工会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孤立。很多时候CLB致电地方工会,试图了解工会怎样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时,工会总是不断强调他们如何筹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康杯等活动,却不明白安全生产不只是叫宣传口号或举办知识比赛,而是要培训工人在生产时注意安全隐患,并向工会和劳动部门举报,因为只有工人才最了解工作场所的种种安全风险,而工会应该依此向企业反映,并讨论解决方案。

    眼下,各地工会在生产安全的角色被扭曲成了举办“安康杯”知识竞赛等不切实际的问题活动。这些活动与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并不沾边。工会需要摒弃口中政治口号喊的震天响、实际上对安全生产毫无参与毫无作为的常态,切切实实到一线去组织工人,到生产现场去培训工人,举报企业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在源头发生,力争在每一家企业都建立起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屏障。而做不到这些监察责任的工会,应该受到行政和司法的惩处。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建议:重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工会需履责问责

    就落实安全生产而言,问责和处罚工会只是手段,绝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应是工会找到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方法、最终预防和减少事故在工作场所发生。这就需要我们思考如何在当前的状况下“亡羊补牢”、通过工会做到预防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

    法律方面, 中国的安全生产制度日臻完善,已有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不同行业的众多安全生产规定等。事故发生后,对于企业和政府的问责亦有明确的标准和系统性操作。不过,目前的法例作用主要在于在事故发生之后的调查、追查和问责, 以及建议如何避免同类型事情再发生,但这些法例的落脚点全是靠企业和政府部门实施,却忽略了企业和地方工会对安全生产不可忽视的责任。

    对于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前文已列举了诸多法律明确赋予中国工会充分的责任和权力。习近平提到: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事故发生后,党政负责人都被依法问责了,为何理应监督安全生产的各级工会工作人员却总是可以“逍遥法外”?既然中国各级工会有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安全生产,那么,工会监督不力也顺理成章应该接受问责。调查组的依据必然是《工会法》和《安全生产法》,由此便可以对相关工会的渎职问题进行调查和问责。

    据此,CLB提出以下建议﹕

    (一) 工会以现有法例为准绳,切实贯彻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

    关于工会在生产安全上的职责,《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通知等法律和政策条文已经相当充分和完备。

    相比将责任完全归于政府行政部门,工会作为基层底蕴庞大的群团组织,其体制触角可以从省市县一直延伸到镇村区街道,最后到基层企业的每一条生产线。工会本该是预防安全事故可以铺开的最全面的一张大网。可以说,预防安全事故、做到群防群控,除了工会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体制内的机构可以做得到。

    要激发工会潜能,工会自身必须主动放弃无效工作,切实依法行动,在工作场所组织会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在生产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等等方面做出成绩,拒绝自我矮化,主动在中国的生产安全中做出成绩;而政府方面也应该注意到工会在生产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监督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二)推动基层工会建设 从一线监督开始落实安全生产

    当前很多地方成立工会的模式仍然是由企业主导建会,工人往往处于被动角色,地方工会往往要等企业有建会意愿才会介入协助成立工会,这极大地抹杀了工人作为生产一线工作者的主体意识,更会影响工人在工作场所监督安全生产的意愿和积极性。

    地方工会应摒弃依靠企业建会的旧模式,组织工人以个体身份成立和加入工会。各地工会应建立企业工会与市县工会之间的举报机制,会员可以直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不同级别的工会之间至少要开展月度的沟通会议,落实企业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各项细节。

    地方工会应该在工地推动安全生产,而非在企业举办劳动竞赛。安全生产是工会的本职工作,而劳动竞赛往往涉及提高速度和赶工问题,工会应该在力争工程进度和保障工人安全之间坚定地站在工人生命安全的这一边。同时工会要做到,借助工人的力量,鼓励一线工人举报企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保护工人在举报后不受公司打击报复,如此方能长久在生产第一线有效监督安全。

    (三)建立针对工会的事故问责调查制度

    当确立了工会在安全生产的责任,下一步就可以根据责任要求建立具体的问责制度。在事故调查中,调查组针对政府部门调查得非常仔细,由宏观到微观无所不包。例如在吉林八宝煤矿的事故调查中,调查组不仅指出能源局提高煤矿生产能力有问题,还指出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省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得力,以及白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不得力,以至地方安监局开展煤矿监察不力等,调查组都有涉及和提出惩罚建议。

    多年来,中国以行政监管安全生产为主,仅依靠政府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而不重视工会和工人在一线监督,结果就是再多的法例法规也不能阻挡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CLB建议,在事故调查中应加入工会作为调查对象,令履责监督安全生产不力的工会受到惩处,如此方能将自我矮化不作为的工会重新拉回生产安全的责任台。

    如果对事故的调查可以包含工会,那么调查组对工会同样要进行类似的仔细调查。例如,每次事故发生后,应调查企业工会有没有落实在一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工会代表是否得知存有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地带。

    因此我们建议,工会系统内应在每次事故发生之后展开自查,对各级工会在安全生产的履责情况进行调查,严肃问责事故所在地相关工会是否存在监督安全生产失职渎职;同样的,政府行政部门成立的调查组也应将地方工会履责情况纳入调查范围,公开相关工会的履责情况,并与问责党政负责人一样责成对工会系统展开问责。

    如此一来,必然可以对工会系统内部的懒官、庸官造成有效的震慑,逐渐令他们“不敢懒、不能懒”最后达到“不想懒”,从长远上促进工会履责安全生产监督,令总工会的改革不至于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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