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技术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纳川
万维读者网 > 天下论坛 > 帖子
工人阶级谈生活困境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11月10日04:33:4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二年

疫情下确保环卫工人防护,工会组织大有可为


2020年02月20日

新冠肺炎疫情下,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都受到影响,而部分劳动者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环卫工人正是其中一个一直在一线工作的群体。在停工、停学的特殊时刻,环卫工人的工作非但不能停止,还因人手不足、处理医疗垃圾等问题,面临更多挑战。



北京一群志愿者在东城、西城、海淀、朝阳、房山、石景山、丰台等多区调查显示,仅有1/4受访环卫工人的用人单位提供了符合标准的外科口罩或KN95口罩,1/3的环卫工人拿到的是不具备病毒防护作用的棉布口罩。对于每天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来说,用人单位分发的口罩数量远远不够,完全不能满足“四小时一换”的要求。

根据志愿团体口罩广州的调查, 广州多区(包括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番禺区)受访环卫工人仅有30.77%口罩完全由用人单位派发,27.88%的环卫工人必须完全由自己购买口罩;近70%的环卫工人平均下来一天只有不到一个口罩;36%的工人确认单位派发的不是防疫标准的口罩,不少工友佩戴劳保棉纱口罩进行清洁作业。另有多地志愿团体组织了对一线环卫工人的调查走访,揭示了口罩、手套、消毒免洗洗手液等物资缺乏,环卫工人防护不足的问题。

就此情况,中国劳工通讯致电北京市、广州市各区工会,讨论工会是否可以行动起来代表环卫工争取足够的防疫保护。北京市多个区工会表示不了解环卫工人防疫用品不足的情况。就工会是否可以主动走出去与民间志愿行动合作,或者工会可否借鉴志愿者行动的做法,推出“北京工会环卫工口罩行动”,海淀区总工会、东城区总工会、朝阳区望京街道工会都表示可以把这个提议向上级领导反映。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认为环卫工人的主管单位是城管局,具体情况应向城管局了解。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却主动将环卫工人推向城管部门。

与工会的态度相比,民间自发的组织不但反应快,而且更有创意和行动力。各地口罩小组通过线下走访、线上问卷的方式了解了环卫工人在疫情下防护不足的情况,并积极组织众筹和防护物资采购,其中广州口罩小组对接越秀区街道环卫站、越秀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将口罩等防护物资发放给一线环卫工人。 

从口罩广州发布的信息来看,民间组织主动找上门与工会合作,将防疫物资发放给了一线环卫工人。然而,工会对此讳莫如深,通话中,越秀区总工会表示非公开信息(尽管广州市总工会网站上有关于在疫情下慰问环卫工的新闻,且口罩小组发布的信息完全是公开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总工会、省总工会、区宣传部了解而拒绝回答。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更直接表示,她没有资格对外回复。我们就疫情期间工会是否可以有所作为跟北京、广州两地工会的谈话,一方面反映出工会组织运作不公开不透明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在防疫中作用的理解进一步凸显了工会职责的模糊不清。换句话说,平时工会不作为或不知如何作为也许后果并不明显,但疫情当前,各地企业复工在即,工会如果继续不作为,企业复工后防疫措施的落实得不到有效监督,后果不堪设想。

疫情下,工人更需要工会的代表。环卫工人普遍年纪较大,工作时间长,露天工作且需处理使用过的口罩等医疗用品,既加大了一线工人的感染风险,也增加了疫情再扩大的可能性。据调查,部分环卫工人对垃圾中的口罩并没有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分类,也没有意识到用过的口罩存在的危险性,用人单位提供的防疫保护和安全培训不足。此时更需要工会代表工人,尽早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协商,加强对工人的劳动和防疫保护。

不可否认的是,工会在此次新冠疫情中站到了防疫一线。通过采访我们了解到,工会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进行疫情摸查、测量体温、登记报告、检查值守等工作。有工会人员坦言,目前工会采购防疫物资也非常困难,防护用品只能优先供给一线员工。然而,应该强调的是,工会组织在疫情期间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代表始终坚守岗位的易感人群(环卫工、医生、护士、医院清洁工和护工、快递员、送餐员等),确保这些一线劳动者有足够防护用品,同时尽早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或企业协会协商制定复工后的防疫措施,讨论和确定防疫产生的额外成本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的可行性,从而减轻企业防疫成本,使劳资共同度过疫情难关。

疫情中,自发的民间组织已经走在了工会的前面。面对防疫的紧急情况,各地工会应该放下架子,担起责任,不再等待上级指示或仅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要急一线工人之所急,想防疫之所想,走到复工企业的生产现场,代表工人与企业和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如此,疫情的考验可以成为推进工会改革的最佳动力。


重庆复工后发生聚集性感染,工会呼唤疫情期间集体协商


2020年03月19日

近日,重庆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指南》(下称《工作指南》),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便在疫情期间劳资双方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一方面要复产复工,企业面临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劳资矛盾与日俱增。部分企业由于生存困难开始裁员和变相降薪,而随着疫情进一步持续,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困难而倒闭的风险加大,欠薪和补偿问题随之而来。各地政府出台的应急性劳动政策,如“共享员工”,也隐藏着劳动争议风险。

在疫情防控方面,重庆市早前出现了企业复工感染案例。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月10日,巴南区攀钢重庆钛业公司“由于复工后未严格按照市疫情管控要求进行管理,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事件,该公司2例确诊,1例无症状阳性感染者,造成131人密切接触”。感染发生后,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封锁隔离,其所在的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加强企业排查。

就攀钢重庆钛业复工感染事件,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致电巴南区总工会,询问疫情期间工会发挥的作用。巴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曾女士不了解攀钢重庆钛业复工感染详情,曾女士强调,攀钢重庆钛业不是巴南区总工会下属工会,尽管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地理位置在巴南区,但其工会组织关系不在巴南区。

对于疫情期间工会是否加强与辖区内企业沟通、协商,监督企业防疫措施的实施,确保员工受到足够的防疫保护,巴南区总工会表示暂未开展相关工作。曾女士认为,疫情防控工作由区防控指挥部统一指导,区总工会的工作由市总工会部署,强调特殊时期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疫情期间“不去给政府添乱是最重要的”。

据此,韩东方建议巴南区总工会在疫情期间,主动将防疫工作前沿推进到企业层面,代表工人,充分发挥一线工人和会员的主观能动性,监督复工企业的防疫措施,预防企业违法或不负责任行为。巴南区总工会曾女士承诺,会将建议汇报给领导。



属地管理与统一领导似乎成了工会不作为的挡箭牌,凸显了工会对其身份和职责认知不明的问题,工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丧失殆尽。疫情期间潜伏着劳动争议风险,在员工健康安全难以保证,员工利益可能受损的情况下,工会更应该主动出击,发挥地方工会和企业工会的联动监督作用,由工会代表工人在生产一线监督企业做好复工后的防疫。

所幸,重庆市总工会也注意到了疫情期间利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重要性。3月12日,重庆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指南》的相关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要早介入早调处早解决疫情期间的劳动争议,工会组织要对辖区内职工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要积极化解调处,力争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职工队伍稳定。要建立健全特殊时期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制度,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会志愿律师等专业队伍作用,深入企业加强指导服务,积极组织协助企业实现复工复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作指南》指出,防疫期间集体协商重点应聚焦:企业复产复工的应急方案;企业是否停工停产;企业是否需要裁员;企业是否调整工作岗位;企业是否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企业是否调整工作时间、工时制度、薪酬福利、社保缴纳、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年休假以及其他假期和休息日的使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特别规定,特别是关于防疫卫生条款;女职工权益保护特殊措施;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问题。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蔓延,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会逐步显现,如何减轻疫情造成劳动关系震荡的次生灾害,需要劳资政三方积极协调。既要稳定就业,又要保证劳方的健康安全及工作条件,集体协商是劳资双方共克时艰的最优选项。韩东方表示,重庆市总工会牵头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出“指南”,要求工会“深入企业”协助做好复工复产,走出了重要的一步。下一步,希望重庆市工会不要止步于“发通知“、“发指南”,往前多走一公里,协助本市企业基层工会主动向企业管理方提出协商要约,确保“通知”不会落空。


全国零售逐步复工,济南银座商城感染事件回顾


2020年03月27日

2020年2月4日,山东济南市历下区燕山银座商城内一手表柜台服务员确诊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感染源可能是1月19日外地口音有咳嗽症状的顾客。通过流行病学追踪,2月13日济南卫建委通报发现,有8例患者与燕山银座商场有关联,其中3名为商场员工。截止到3月23日,济南市确诊的感染案例一共有47例,现已全部治愈。当前全国各大商场陆续开业,但病毒传染的风险仍然存在,因而,在人流量大的工作场所如超市商场,仍然需要足够的防疫措施,以保障员工和顾客。



图:燕山银座新冠病毒传播链,来源:济南楼市观察

济南燕山银座商城首起病例确诊于2月4日。早在1月24日,山东省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不过,据济南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约谈银座股份董事长的《约谈告知书》可见,政府认为燕山银座商城对疫情重视和防护不足。约谈书提及,第一,燕山银座2月4日第一起病例确诊之后,商场用了30多个小时才拿出了全部的员工名单,而这份名单还出现了姓名重复、地址不详,甚至把几个月前离职的员工也列在了里面。第二,首名病例早在1月26日就出现发热症状,但这名员工继续上班10多天,可见商场并未要求出现病症的员工自我隔离,保障被感染的员工和其他潜在可能被感染的员工安全。第三,在此之前,该商场每天召开晨会、大量人群聚集,商场未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毒传播,加强通风换气,和要求员工工作期间保持足够距离。最终,疫情从一名员工扩散到三名员工,至少追踪到8人因此确诊。

银座商城企业方在传染事件发生之后,经营不可避免受到影响。2月4日,首名营业员确诊感染,该日之后燕山银座商城全体关闭,137名员工被隔离。银座商场股份是山东省商业厅成立的国资企业,在2018年全国零售业百强名单中名列第20名。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末,我国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共295.7万个,从业人员1810.0万人。

为了解疫情导致零售业工人受到的影响、工会是否有出面代表和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2月21日,中国劳工通讯(CLB)采访了银座商场所属地的历下区总工会。多名工会工作人员告诉CLB,他们并不清楚银座商城是否有工会,商场可能属于街道工会,也可能属于市总工会管理。尽管商场属地在历下区,区工会似乎同这一省商务厅下属企业并无来往。

对于该商场发生的员工病毒传染事件,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有所耳闻,但认为事情发生了很久,同时说不出工会在这期间的作为。CLB无从得知,在疫情传染发生之前,工会是否有就疫情对员工的潜在影响而与银座商城企业谈判,要求公司做足防护措施、保障所有员工的职业安全,否则工人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而在疫情传染发生之后,工会是否有介入了解受感染的员工和被隔离员工各自的生活所需,工人停工期间是否仍可保障基本工资收入。在隔离期结束、企业复工之后,工会如何确保企业做足防疫措施,工会是否动员工人监督督促企业防疫作为。

CLB多番询问,希望了解历下区总工会如何保障区内商场员工疫情下的职业安全,如何保障员工生计不受疫情导致的感染、隔离影响,如何对复工后企业的防疫措施提前部署和进行监督。历下区总工会回答,疫情防控措施由地方政府成立的指挥部部署,工会只是听命行事。工会并没有以工人代表者的角色参与,就工人的需求、疫情影响的权益状况,与企业和政府方谈判协商达成共识。

济南日报于2月20日曾报道,历下区全区224座商务楼宇,已经复工212座,复工率达到94.6%。尚不清楚复工商务楼宇是否包括早前关闭的银座商场。报道也提及,企业生产服务保障组带领部署了这些楼宇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通过微信群、明白纸、宣传栏及上门走访完成。就此CLB也询问历下区总工会是否有参与其中,监督复工楼宇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令人意外的是,历下区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会干部并未听闻全区复工率已达九成的信息。看起来,企业生产服务保障组、企业复工服务队仍然由行政部门主管,工会在这当中缺位。

至于历下区工会有无就复工企业如商务楼宇的防疫措施提早部署,以防银座商城员工感染事件再次发生,对此,历下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CLB,自己只是个小员工,完全不了解上头的计划,制度性的安排得问领导。组宣部的工会干部则要求CLB找市总、省总层面才能了解部署计划。

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确有就抗击疫情发出诸多的倡议书和通知,但这些文件多数是抽象的号召,具体如何落实,仍需依靠地方工会在实际工作中找到可操作的路径。

历下区总工会组宣部的工会干部也提到,他们已按照全总的要求,发放了一些抗击疫情的文件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落实,也有拨款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抗疫员工,并走访慰问了在抗疫一线的工人。组宣部强调,工会有按照职能做部署和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具体落实程度和如何监督企业实施,工会干部语焉不详。

历下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忙些什么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CLB,他们在抗疫期间一方面被安排轮流进社区协助防疫,进行量体温、做登记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会忙于订购口罩、消毒纸巾等防护物资,但是很难订到货。历下区总工会在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工人防疫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工会还需要进一步走出去,到企业做走访和监督,了解工作场所的工人需求,受疫情感染和被隔离的工人需求。

CLB认为,在突发疫情的紧急时期,发文件通知、慰问捐款等是次要的工会职能,工会的主业应该是深入工人中去、深入工作场所中去(不一定要到现场,而是与工人联系起来,掌握工作场所的防疫动向),工会应该了解工作场所工人受疫情影响的状况,做好用人单位就疫情防护、员工保障的监督工作。工会的防疫一线,是在工作场所,动员工会会员带动员工们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并监督企业雇主是否为工人提供了足够的防疫防护用品。同时,工会也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针对复工复产的公司,要了解公司是否有防疫和经营的具体困难,游说政府财政补贴防疫产生的额外开支,确保企业和工人共同度过时艰。

防疫一线标准收紧,医务人员补贴难落实


2020年03月27日

武汉市第五医院行政岗位拿到的补助高于一线医护,陕西安康市中心医院领导到手的补助是支援湖北医护的两倍……三月初,医护人员仍处于疫情最前线,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但医院多次爆出分配不公的情况;到了三月中旬,网络上也有多地医护人员反映,按照最新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干了一个多月才发现“自己不属于一线人员”,原本指望的补助自然也拿不到。

一连串的新闻引发舆论,网络上大家纷纷对医护人员补助分配不公作出声讨。尽管武汉市第五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官方分别以按规定重新核算及对院长、副院长予以免职做出了回应,但是导致分配不公在各地普遍出现的原因,工会又是否在劳资分配中发挥了作用,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一探究竟。




不严格的执行、收紧的认定标准,一线医护待遇无法落实

各地医护人员补助分配不公的问题,主要源于政策执行的不严格。从网络上安康市中心医院内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的图片中,我们不难发现,该院三位干部的名字在一档补助和二档补助中均有出现。

然而问题并不止于医院管理层重复领取补助,同时也利用医院内部政策,在统计出勤天数、到岗时间上向管理层倾斜。从武汉市第五医院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由于高强度、高危险的一线医护人员采取24小时轮班、非工作时间须在特定隔离点休息的制度,将一线人员在医院工作时间加总,普遍只有5天、6天,而多名医院领导、医院人事科等行政岗位人员单日工作时间比一线医务长,算下来出勤可达16天。

在疫情中沿用平日里的出勤时间计算方法,我们也许还能说这是制度僵化, 没有充分尊重抗疫一线人员的劳动,那管理层的名字在不同补助名单中重复出现,则只能说是医院领导层“拿走”了本属于一线的劳动所得。

此次新冠肺炎,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风险程度等因素,分别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是源于人社部于2016年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2016年的文件将“一线人员”的范围划定得较为宽泛,只要“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均被认定为“一线人员”。

但是,在安康事件出现后,国务院于3月12日以“保护关心爱护措施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为原则出台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将“一线人员”的认定标准大大提高了,按照此份文件的最新标准,只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劳动者才能被视为“一线人员”。这样一来,大量防疫人员被排除在可获得补助的群体之外。

网络上,不少从事医护工作的网友面对新出台的“一线人员”认定规则,纷纷发出“一个多月以来没日没夜的防疫都是白干,一分钱没有”的感叹。他们中不少是湖北省外的基层医护,虽未满足国务院新文件规定的“一线人员”标准,但从过年前就开始于发热岗工作,或者走进社区测体温,可以说是干着一线的活,却拿着与平日无异的工资和补贴。有的医务工作者甚至在微博上自嘲,因为有几位感染者是在自己手上确诊而被“幸运地”认定为了“一线人员”。也有医务人员表示,新文件出台后,医院要求他们退回之前已经发放的补贴。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本是按劳分配,这其中包含了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危险程度等多方面的考量。可是,不论是不科学的出勤天数计算方法,还是事后限缩“一线人员”的范围,更不要说单位领导从中“占便宜”的做法,劳动者都很难获得与自己劳动等价的回报。

工会应主动进行集体协商,并非“出师无名”

就陕西安康市中心医院分配不公事件,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早前致电了安康汉滨区总工会。工会工作人员赵女士表示,对补助分配不公一事知情,但由于安康市中心医院是“市上的医院”,由市里面管理,不在区总工会的管辖范围。

赵女士表示为了应对疫情,有关部门一直有下发文件,据汉滨区总工会了解,各单位都在遵守执行,工会主席也亲临医院进行了慰问。“因为他们处于第一线,对咱们工会来说,只能是给鼓舞、给打气。对(医院)行政方不能给过多的压力。”工会体谅了前线医院管理方的压力,与此同时,一线劳动者的巨大压力却被工会有意无意忽略掉了。

工会在疫情期间进行了对一线医护的关爱行动固然值得肯定,但是若能更进一步,代表一线劳动者与医院及卫生系统进行协商,一线医护的劳动权益应能够得到更全面的保护。然而,汉滨区总工会赵女士认为,若区总工会主动去和资方谈判会显得“出师无名”,只有上级下达要求、发出公示在先,工会才好对应行动。收到上级指示再行动是工会的普遍做法,但这样一来,工人们便没有了事前的权益保护机制,只有遇到类似此次补贴分配不公的权益损害事件,再进行事后补救。

有关防疫一线的标准收紧使得大批劳动者早前被承诺的工资待遇无法兑现,大量医护只能在互联网上表达自己的心寒。工会如果能向前走一步,把集体协商制度做到前面,正面主动地发现问题,把劳动者的心声带入劳动契约以及政策制定中,相信不论“一线人员”应如何认定,还是补贴应以何种标准发放,都将以更公平合理的面貌展现在劳动者面前。

抗疫期间武汉劳资纠纷不断,工会有何作为?


2020年04月15日

只顾下沉社区、错失监督职能,武汉工会欠缺主动作为

2020年1月,湖北省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爆发。从1月21日开始,通报的新冠肺炎感染人数每日飙升。1月23日即除夕前一天,武汉市政府下令,整个城市封锁,断绝与外界的交通和人员往来,湖北省其他地区也在之后的一两天内陆续封城,断绝了省内省外的交通和人员往来。2月2日,湖北省确诊病例破万人。直到4月8日凌晨,封锁了七十多天的武汉市对外交通宣告解封,恢复了与其他地方的车辆通行。截止到2020年4月8日,湖北省累计确诊人数达到67803人,死亡人数达3215人,仍有401人确诊病例在院治疗(不含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早期,武汉市政府及卫生部门对疫情有所隐瞒,严重的不作为造成群众对疫情不得而知,继续在春节前夕大规模聚会与春运往来。最终,病毒彻底攻陷整个城市。感染者爆发式增长,医疗体系陷入崩溃,千万市民级别的城市封锁长达七十多天,经济社会一度陷入停滞。

在武汉市封城七十多天背后,是医护人员、建设者、保安员、保洁员、送货员这些劳动者日夜不停地维持着城市的基础运转,处理着成千上万感染者和几百万居民的需求,维系着日常生活的必要运转。对这些人而言,城市守护者、逆行者的名誉光环或许能增加他们内心对工作的成就感、对自己付出的满足感;但作为工人而言,最基本的工资福利保障、职业安全保障才是对他们劳动价值的肯定。最起码,干活要有工钱,工人要得到合理的职业保护,政府按照什么标准补助抗疫人员就应该如实发放给工人。

中国奇迹之下,一线工人是否劳有所得?

1月23日,武汉市政府宣布参考2003年治疗SARS的北京小汤山医院模式,在武汉市兴建一所预计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可提供近千张床位的专门传染病医院——火神山医院,用来医治新冠肺炎患者,预计医院能提供近千张床位。1月25日,火神山医院动工,同日,武汉市又宣布将兴建第二所“小汤山医院”,即雷神山医院,预计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提供1600张床位。

为着十万火急的疫情,政府调动了大量国企,包括建筑公司、设计院、材料供应商等,令火神山医院在十天内完工交付,2月4日起正式投入使用。雷神山医院也于2月8日起接收病人。据媒体报道,火神山医院建设调动了7000多名建筑工人,雷神山医院则至少有8000名建筑工人。




不停运转的工地工人、无缝嫁接的施工队使得医院建设得以在超短工期内完工交付,被夸赞为中国速度、中国奇迹。不过,当医院投入使用,病人陆续被送院、出院,这些医院的建设者——成千上万的中国建筑工人却被笼罩在中国奇迹的阴影之下:进场做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干活期间防护不够、干完活了拿不到工钱、被统一隔离超过14天仍然既无法工作也没有隔离期补助。

2月13日,来自湖南湘潭的69名建筑工人援建火神山医院之后返乡,湖南卫建委通报有两人在返乡隔离期间确诊新冠肺炎。之后,医院建设者们不再被允许完工后返乡隔离,而要在武汉集中隔离。

2月18日,火神山医院的建设者农民工爆出被拖欠工资多日、工地缺乏口罩防护。而承建方中建三局表示工钱已发放,但因为存在层层分包,需要调查是哪一层出现了欠薪问题。

3月17日,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者爆料,在经过了14天隔离期后,目前仍有三百多名工人被隔离在武汉不得离开,工人们既无法开工,也不再获发隔离补助。中建三局派了保安员看守他们,但工人们不时和保安员发生冲突。截止到4月11日,爆料工人表示,自己已被强制送出湖北省,至今仍然没有拿到说好的工钱。

3月19日,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发热病人隔离点的保安员投诉指出,保安员上岗的补助只有250元一天,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1000元一天。街道政府表示政府已全额支付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将组织劳务公司和工人进行协商。

短短几个实例揭示着抗击新冠肺炎时期的工人们仍然被拖欠工资,缺乏基本的权益保障。

工人有需求,工会在哪里?

针对这些“中国奇迹“的建设者们、感染病人的守护者们没有及时拿到足额工资、14天隔离结束之后仍然不让他们离开也不提供津贴等问题,中国劳工通讯于3月27日采访了武汉市总工会和江夏区总工会,试图询问和了解以下问题:

这些工人在进场开工之前、到易感部门上岗之前有没有加入工会?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有没有监督企业和工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要提供足够的防疫保护、同时保证工人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如果这些工人没有加入工会,为什么工会没能及时地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如果工人加入了工会,为什么工会没能预防这类劳资纠纷的发生,也没能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后尽快介入现场、代表工人解决纠纷?

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工会对这些劳资纠纷既不了解情况、也没有主动介入和代表工人与企业雇主进行谈判。武汉市总工会指出,雷神山医院由中建三局建设,而中建三局的工会关系在湖北省总工会,不归武汉市工会管。

武汉市总工会及各区工会在抗疫期间都由市政府、区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80%以上的工会工作人员都下沉到了社区,他们需要守住社区、卡点及街道出入口,提供量体温和做登记工作等社区服务。

江夏区总工会的30名工会工作人员当中,29人正在社区下沉,而这些岗位的运作与工会职能无关。工会只有1名留守的值班人员,在值班接电话之余,这名工作人员还需要去工会门口检查和登记过往车辆人员。

疫情期间,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职能大部分与工会无关。武汉市总工会宣教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正在负责援汉医疗队事务,她直言,“工会上班的全部在社区。上班,我们在上班。80%的在社区上班。”

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和基层部都推荐找宣教部来回复对工人事件的查询,但宣教部的这名工作人员却强调,当前对工会的求助和查询只能找专门的值班室反映:“你就找值班室打电话…我们市总工会有专门负责的值班室。它来把所有的事情列个单子,比如说你求助什么东西,或者哪个工人怎么样,必须它来统筹、来上报。…市总工会每个部门都有人在下面值班,(那是)工作人员在值班,不是保安。”

仍然留在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只有值班的功能,而绝大部分工会工作人员都被派到了社区下沉。

工会被派下沉社区,错失工会监督职能

“下沉”是此次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的关键词之一。在公务暂停、社区封闭、城市封锁之后,中国通过在突发疫情时紧急调动政府部门,令大部分公务员被派到街道、社区按统一规划进行防疫和抗疫工作——此之谓“下沉”。这种巨大的行政体量客观上帮助了疫情逐渐缓解和受控。

工会工作自然也可以学习“下沉”,但有所不同的是,工会的下沉不只是到社区、街道等防疫一线去下沉、守住卡点登记人员车辆,工会的下沉更应该是去工作场所,监督工作场所的防疫防护,保障一线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合理的工资待遇。在特殊时期,工会仍然大有可为,哪里有工人的需要,工会人员就下沉到哪里去。

比如,工人进场开工要签劳动合同、要按时足额发放工钱是资方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如果工人没有合同,完工后又被拖欠工资,工会应该迅速进入工地、帮助工人。不过,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似乎认为,在建设医院的紧要关头,建筑工人还要谈合同这件事很好笑,“你想一下啊,大年三十的晚上,你要跟人家,坐下来,面对面的签合同。人家要在七天内建一个医院,你要签合同?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啊,很到位啊!”

同样,当出现国家明文标示每人每天津贴1000元但工人只收到250元这样的纠纷时,工会应该及时到纠纷现场,代表这些工人的利益与资方就实际津贴金额进行谈判。武汉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却认为这些网上的信息并不可信。那么,工会什么也不做,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当被询问到这些工人有无加入武汉市工会时,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市工会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它有一个属地管理的原则,你要问当地。我们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呢?可能它报上来了一个数字,或者是名称怎么样,我们掌握了。但是你要具体问他加入了工会没有,你要问它上级的工会组织,它是层级组织的……你要是问全国总工会,某一个省某一个市某一个地区的某一个人,你问他加入工会组织了没有,全国有几亿工会组织的会员,它哪知道哪一个人加入工会了没有呢?”

这样的心态不是某一个工会工作人员的单独问题,而暴露出整个工会体制不依靠基层会员、只依靠行政机关的问题。各地工会干部们眼里的工会,其实只是工会干部和工会系统的工作人员,一线的工人会员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上报来的数字,与他们的工作实际关系不大。工会干部虽然从事组织工人入会、集体协商、事后维权等常规事务,但这些只是向上级交差的工作。对于劳资关系里的工人需求,工会干部缺乏主动了解、主动参与、主动代表工人的主动性,工会也仍然欠缺解决劳资纠纷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

当疫情期间被派到社区下沉,工会工作人员也顺理成章地远离了工会的基本职责。于是,被欠薪的建筑工人没有看到工会工作人员的下沉,缺乏防疫保护的工人没有看到工会工作人员的下沉,被关在隔离点无法解决生计的工人们没有看到工会工作人员的下沉,隔离点被克扣工资待遇的保安员保洁员们也没有看到工会工作人员的下沉。

工会听从行政命令,欠缺主动作为与履责行动

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武汉市各级工会同样听从政府的指挥部署。江夏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上级政府会就企业复工复产进行监督检查,满足条件的部分企业才可获得批准复工。不过,江夏区总工会是否也有参与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监督呢?区级工会可否与复产企业的基层工会协调安排,发挥基层工会的现场优势,监督和确保企业在做好防疫防护的情况下才复工呢?江夏区总工会的值班人员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我们建议工会是否可以考虑抽出一半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回来,让他们到企业现场去,调动基层工会和一线工人,监督企业落实防疫防护,防止传染再爆发。工会同意可以将意见反映给上级领导。不过,江夏区总工会值班人员也很坦诚,“第一起码要服从组织、起码要听从安排啊”。

服从组织、听从安排本不是问题,不过,武汉的工会组织显然服从的是市政府的行政领导,而非履行工会组织职能。这样一来,工会可能完成了行政分派的坚守社区等任务,却会在封城结束之后继续在工作场所的劳资关系方面无所作为。

随着武汉市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企业内的防疫防护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方与工人方的劳资关系是否融洽,这都需要工会出面主动作为。在工作场所这块工会的主阵地,武汉市工会应该要履行工人组织者和代表者的责任,监督企业做好防控保护,掌握一线工作场所动态,预防劳资冲突和复工后疫情再次爆发,而不是继续等待行政命令分派任务。

本次疫情防控当中,武汉市工会承担起社区工作人员的职责,欠缺了对工作场所工人权益的保障。工会听从行政命令下沉社区,以至于发生了多起一线工人权益受损事件后,武汉市工会依然没能介入和解决已有的劳资纠纷,没能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没能代表工人与雇主展开协商。

当前,武汉市已经解除交通管制,企业复工复产逐步展开。武汉市总工会应该尽快就工人感染风险、企业复工防疫等与基层工会一起探索出可行的工作方案。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工人,工会应该代表他们的利益,与企业方和地方政府协商补偿方案。针对工作场所防疫,工会应该动员会员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并监督企业雇主是否为工人提供了足够的防疫防护用品。针对复工复产的公司,工会应该走到工作场所,了解公司是否有防疫和经营的具体困难,游说政府财政补贴额外开支,确保企业和工人共度时艰。 

疫情之下出租车行业复苏需时,工会可出力协商监督与建策


2020年05月06日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流行以来,由于病毒传染度高,全国各地管制出行,人们减少出门、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这一依赖随机客流量的交通行业受到严重打击。中国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9万辆,年完成客运量352亿人次,占全国城市客运量的28%。三月初,交通运输部统计,今年二月份出租车包括网约车接单量下降85%。成千上万的出租车司机生意急跌,收入无法偿还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和开抵油钱,部分出租车公司据此减免了司机租金。

自三月份以来,各省市开始复工复产,出租车公司也逐步恢复正常租金收费,但在出租车司机看来,他们的生意并没有从“复工复产”开始就急速反弹到正常盈利。各大城市出租车司机还没能从疫情的打击中喘过气来、没能恢复正常客运量,在生存压力面前,很多出租车司机以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表达对公司政策的抗议不满。




3月10日,广西柳州,上千名出租车司机停运,抗议公司三四月份的承包费指标,要求出租车公司退车或者减免几个月的承包费。

3月30日,河北任丘,上百名出租车司机聚集市政府门口,要求出租车公司减免和降低租金,对于无法续租的车辆予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4月7日,河北廊坊,上百名出租车司机到廊坊市信访局上访,抗议瑞通出租车公司催缴租金和恢复正常租金,要求减免租金直到疫情结束或收入达到疫情之前。

此外,四月份在深圳、西安多地,大量出租车司机同样发起抗议,要求出租车公司应同意无条件退车、解除营运承包合同。

国务院自二月份开始鼓励出租车公司减免“份子钱”,交通运输部在3月份出台了关于复工复产的文件通知,“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和驾驶员、工会加强沟通协商,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维护行业稳定”。

面对司机们的集体行动,部分出租车公司早前做出了减免租金的让利,西安的出租车公司提出,目前的原则似乎是“国家担一点,出租企业多担一点,出租驾驶员少担一点”。公司方同样希望,当公司承担的压力过大时,出租车司机们也要有所承担,不要轻易破坏合同和直接解约,争取共度疫情。

面对疫情影响而大量爆发的出租车行业集体争议,出租车行业急需工会代表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公司营运、分担防疫和复工费用等相关事宜展开谈判协商。

为了了解出租车司机是否加入工会组织、工会能否出面代表出租车司机与企业和政府展开集体协商、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工会有无部署相应工作计划,中国劳工通讯(CLB)采访了以上三个大型出租车抗议事件的地方总工会,分别是广西柳州市总工会,河北沧州市总工会及任丘市总工会,河北廊坊市总工会及廊坊经济开发区工会。

面对风起云涌的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各地工会既没有听闻,也没有行动起来介入谈判

出租车行业爆发的集体行动愈演愈烈,CLB访问发现,以上三个工人行动发生地的总工会工作者们纷纷表示自己没有听到发生在当地的出租车司机集体行动,工会目前没有介入,也不知道可以怎样参与解决。

对于廊坊市出租车司机的集体抗议,廊坊市总工会各部门都没有听说过此事。组织部工作人员认为,司机对“份子钱”有所不满应该是司机和公司之间的纠纷,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他提出,如果司机们去了信访局,那就“信访局按程序接待,信访局解决问题”。如果来找工会,工会无法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上信访局,因为“信访局是中间人,工会也是中间人”。

面对柳州市上千名出租车司机的集体抗议,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部表示有听说此事,但具体负责的是社会联络部。不过,社会联络部的李部长却一口否认柳州有此事发生,表示柳州市“很平静,很正常”,外界询问出租车司机的抗议事件属于“传播谣言”。

而任丘市发生了数百名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表示还不清楚此事,如果政府邀请工会,工会可以去参与协商。沧州市总工会也不清楚这起事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认为,“人家没来找工会来,没来诉求,那工会给人家出面干嘛去?”

疫情影响而需要紧急行动的当下,工会仍然迷失在各部门和属地工会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与直接的行动

同时,即便疫情已经持续数月,各地工人生计早已受到不同影响,地方工会却似乎仍然停留在“疫情防控一切都听政府指挥”的原地,连工人受疫情影响的集体行动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介入都还没有搞清楚,也没能够及时组织和代表工人的利益,在疫情之下采取有效的行动以争取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沧州市总工会组织部认为,疫情影响的工人维权应该找维权部解决,不过这首先应该归到各属地工会去负责。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则建议找政府信访,因为“工会没有什么发言权”。廊坊市工会组织部也认为政府信访局可以解决,或者司机们可以走民事诉讼。

任丘市总工会虽然有不同部门,但办公室和法工部都是同一批人负责接听电话,都不了解出租车行业的集体争议应该找谁处理。柳州市工会认为工会权益部可能参与,但最终都应该交给社会联络部负责,而社会联络部李部长却一口否认柳州市出租车司机们有集体诉求。

当常规的部门设置无法满足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行业危机时,不仅政府会特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来统筹调度,工会也需要因应紧急的疫情发展而采取直接的行动措施。例如,工会可以将触角伸到基层工会和企业工会,成立及时的联络调动小组,依靠基层工会和会员了解防疫和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职工安全、集体争议、企业行业经营等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公司要求,工会才能做到及时介入和代表职工进行谈判,对于企业经营状况问题,工会在及时了解情况之后,也可以找公司、政府展开就企业防疫开支、行业补贴方面的协商,争取劳资双方能够共度难关。

各地工会对于复工复产状况有调研和了解,但工会的监督力度与建策力度还可加强

就疫情影响行业生存,CLB同时也访问了地方工会,了解他们是否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在出租车这一类的交通运输行业,是否能够一方面监督企业落实防疫措施,保证司机们获得足够的口罩和消毒用品,车辆有足够的消毒措施,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安全健康;另一方面,工会有没有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当中的困难和防疫费用开支,企业经营是否仍然稳健,防疫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政府是否可以提供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

柳州市总工会很早就去了各级企业和区县工会做调研,他们发现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初期,基层工会面对的最大困难是缺乏口罩,之后通过五菱汽车集团调动生产线生产口罩,缓解了口罩紧张的问题。不过防止疫情复发的方案,仍然是“政府行为”为主。至于工会是否可以监督例如出租车公司的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司机和乘客不被感染,组织部张部长坦承,工会目前在“公共卫生安全这一块的监督,说实在的,我们还没有想到这么细”,张部长认同工会可以建立几级联动机制,通过发动基层工会、会员们监督方面的主观能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就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

至于行业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之下,工会有没有针对行业危机计划新的工作方案,工会有无建议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行业纾困政策?各地工会目前还没有行动到那一步。大部分地方工会均表示,目前工会自身并没有特别出台针对出租车行业的政策——工会的援助帮扶基本上都提供给了去湖北地区的医护人员和抗疫一线的组织,对他们发放防疫物资、慰问金、送温暖等行动。

CLB据此建议,工会应该针对如出租车行业这样经营困难并爆发劳资纠纷的行业,向政府建议要求行业援助政策: “如果工会可以出个力,代表职工去跟企业和跟政府一起协商一下,就比较好可以保住这个就业,也可以保住企业和工人共渡时艰。”沧州市总工会宣教部表示赞同,行业纾困政策不一定要由工会出钱,而是工会可以出力,沧州市工会多个部门也提出可以去了解出租车行业的状况,向领导反映,看看“复工复产,工会有哪些措施”。

有些出租车公司成立了公司工会,但缺乏出租车行业工会,同时网约车司机和自雇司机入会率也很低

多年来,出租车司机难以加入工会曾经被视为老大难问题,出租车司机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成为他们加入工会的最大障碍:劳动关系不被认定。但早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出租车企业必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驾驶员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

这些年来,已经有不少城市的巡游出租车公司主动与司机们签订了劳动合同。部分出租车公司还成立了工会,雇佣的司机全部成为工会会员,而公司也能够依照劳动关系给出租车司机购买社会保险。不过,大量网约车司机和非公司雇佣的出租车司机仍然被排除在工会组织之外,而这部分司机同样是劳动者,他们同样需要利益的代表者,工会仍然需要努力将这些司机们组织入会。当工会成立之后,工人们加入工会,认同并授权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工会可以与企业雇主就工人的诉求一一谈判。

CLB采访的这三起案例中涉及到的出租车公司都没有成立企业工会。

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表示,柳州市目前有好几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成立了工会,不过这次停运的司机多数来自OK出行出租车公司,这家公司仍然没有成立工会。这是一家网约车公司,而”公司注册地不在柳州”。

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表示,在任丘市没有一家出租车公司成立了工会,“这种行业性比较强的建工会的很少”。如果工人想加入工会,仍然需要通过公司主动建会。任丘上一级的沧州市组织部工作人员目前并不了解沧州市有没有出租车公司工会或是出租车行业工会,她认为出租车方面建工会应该“属于交通部门”,或是要找区工会了解,“按照出租车公司它的属地,它有没有建立工会”。

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工作人员指出,廊坊市出租车行业有工会,“属于交通局系统”。他也提及,廊坊市有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但是“工会联合会不一定是整个的全市的,可能就是覆盖廊坊市的几家出租车公司”。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则表示,瑞通出租车公司并没有在属地成立工会。如果想要成立工会,需要“企业来建会、以公司的名义来做”。不过,司机抗议所涉及的这家瑞通公司即便已经成立了十年,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

在存在出租车公司自愿建立工会的地方如廊坊市,出租车司机们在事发前并没有来找工会求助和表达集体诉求,要求工会出面代表司机与公司交涉。而在还没有成立出租车工会的柳州市及任丘市,出租车司机们也同样没有来找工会求助。同时,即便廊坊市成立了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但工联会覆盖率不大且仍以公司建会为主,呈现为公司工会的组合叠加,而非司机们可个人自由入会的工人组织。因而该行业工联会在当地缺乏行业代表性,更多的出租车司机仍然被工会拒之门外。

工会认同应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入会,工会代表性作用可期

大量出租车司机仍然没有加入工会,因而仍然选择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而非由工会代表展开集体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劳资纠纷。对此,CLB找到不同地方工会的组织部,建议工会尽快想办法组织出租车司机入会。

廊坊市经济开发区工会表示,工会有走访企业希望推动建立工会,但有些企业不愿意建会,有些企业无法联系,而工会目前的人力资源不够及时追踪和督促每一个企业建会。CLB据此建议,就着出租车行业已经爆发了的集体行动,可以由工会工作人员先去启动建会,然后在出租车司机当中寻找发展一些工会积极分子,由司机来推动组建,这样建会的自愿原则可以从企业自愿到职工自愿、职工推动。对此,廊坊市开发区工会表示认同,可以依赖职工督促企业成立工会。

沧州市总工会虽然还不清楚任丘出租车工会的组建情况,但在听到任丘发生出租车聚集事件,而当地出租车公司没有成立一家工会的情况之后,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赞同,如果任丘出租车没有组建工会,沧州市工会组织部可以从上级工会的角色指导督促他们成立工会。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相关情况。

柳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对于出租车行业组建工会已经有一些经验,平时出租车司机们也会就一些诉求如与网约车司机的竞争关系来找工会求助,要求工会跟政府协调。不过,网约车公司OK出行在柳州市仍然没有建立工会。CLB建议能否把网约车司机这块硬骨头也啃下来,组建工会。组织部张部长很诚恳地表示,“我们近期首先对你说的OK公司这个事件先了解一下,看看有没有这件事。第二就是对OK这个出租车公司的性质以及在柳州的组织行为我们了解,然后尽可能地给他们建会。这是现在我们部门的这个工作要点。”

各地工会工作者对于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入会给出了积极反馈,下一步也希望各地工会能够采取更多直接有效的行动。各地工会可以尽快了解本地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诉求,出面代表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们,邀请企业展开协商,使司机和公司能够达成妥协。针对出租车行业的生存状况,工会可以向地方政府提出行业建议和经济与政策补助。

CLB期待看到,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们都能够尽快加入工会组织,由工会出面代表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展开谈判协商。通过谈判、监督和建策,工会能够缓和企业劳资纠纷,促进防疫防控政策落实,使行业发展可持续,劳资分配公平,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江西丰城“11·24”特大事故一审判决,能否推动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2020年06月18日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冷却塔平台坍塌,造成73人死亡。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井下瓦斯爆炸,造成214人死亡。两次事故,间隔11年零9个月零10天,日出日落4278次。

两次事故,用287个活生生的人命和287个家庭的瞬间坍塌,在中国安全生产史上标注下了最为黑暗的日子。这两个日子,本是循环往复的日子之一。对于那287个曾经鲜活却瞬间消失的生命来说,对于那287个也许生存艰难却各有温馨的家庭来说,宁愿这两个日子从未存在过。

两次事故,涉事企业都是大型国企;国务院都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调查结论都是生产过程中严重违章、违法;对责任人都作出了严厉处罚。两次事故,除所属行业不同之外,其余包括调查处理方式、调查结论,被处罚者的身份等,几乎是翻版。

翻查中国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无论从2005年阜新矿业集团214人死亡事故往前翻,还是往后翻到2016年丰城发电厂73人死亡事故,抑或是一直翻到眼下,中国安全生产一直在进行着一个死循环,即立法-违法-发生事故-调查-处罚责任人-等着下次事故-再调查-再处罚责任人-继续等着下次事故发生… … 

我们看到,中国安全生产走不出死循环的最重要原因是——虽然有立法、执法和管理,却没有监督。而安全生产中监督缺位的直接责任者,便是各级工会。中国有多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履行监督责任。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

另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对工会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履行的监督责任有详尽规定。

但是,在所有可以翻查到的事故调查中,从没有对相关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调查,更没有任何一个工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由于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而被处罚。

一个都没有!

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存在诸多安全漏洞,工会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然而,对于相关工会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却无人问责。

四年前,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73人死亡(其中70名筒壁作业人员、3名设备操作人员)、2名在事发7号冷却塔底部作业的工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以及江西省政府派员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是调查组成员。事故调查报告于2017年9月公布。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模板,造成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并最终导致平桥整体倒塌。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提出了“大干100天”活动策划。2016年9月13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各标段及辅助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启动了“大干100天”活动,活动时间从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

事发7号冷却塔属于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于2016年4月11日开工建设,原定施工工期为2016年4月15日到2017年6月25日,共437天。然而,就在7号冷却塔开工前,2016年4月1日,7号冷却塔施工工期调整为2016年4月15日到2017年4月30日,缩短了56天,其中筒壁工程工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共212天。

7月28日,工期再次调整,筒壁工程工期变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月18日,工期由212天调整为110天,压缩了102天。就在“大干100天”活动期间,2016年11月24日,7号冷却塔发生施工平台坍塌。

事故调查组发现,从建设方到总承包、分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再到监理单位,层层环环都存在安全生产漏洞。建设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以下简称丰城三期发电厂)未经论证压缩冷却塔工期,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混乱。

总承包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电力设计院)对分包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控,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部分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不履行岗位职责。

事发7号冷却塔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亿能公司)对项目部管理不力,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拆模等关键工序管理失控。

劳务分包单位河北魏县奉信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县奉信劳务公司)违规出借资质,仅收取管理费,而未对劳务作业队伍进行实际管理;未按规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作业队伍仅配备无资质的兼职安全员,全凭经验与习惯施工,长期违章作业。

监理单位上海斯奈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斯奈迪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监管不力,对拆模工序等风险控制点失管失控,现场监理工作严重失职。

如果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各级工会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便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管理混乱、流于形式、出借资质、监管失利等漏洞,从而很有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换句话说,各级工会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使得事故的发生成为必然。而层层环环都存在安全生产漏洞这一残酷的现实,等到事故发生后,由调查组来发现,已于事无补。

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被判处刑罚,工会监督失职无人问责

经审理查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江西投资集团(建设方上级单位的控股单位)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邓勇超所受处罚,没有一项与他没有履行工会主席职责相关。

工程的施工单位、劳务单位、总承包 、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14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预拌混凝土供应商丰城鼎力建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顾玉兴和生产经理朱海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电力质监总站、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丰城市工信委等相关负责人9人分别因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被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丰电二期计划经营部原经理杨岳辉犯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江西鸿远实业公司计划经营部原经理桂小燕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姓名单位及职务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罪名刑期
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负责人邓勇超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建设方丰城三期发电厂未经论证压缩冷却塔工期,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混乱

江西投资集团未督促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对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质量、进度控制进行监督协调;未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相关制度,对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及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力

重大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张运平河北亿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施工单位河北亿能公司对项目部管理不力,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拆模等关键工序管理失控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吴志光河北亿能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执行经理



白书平魏县奉信劳务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7号冷却塔施工队队长劳务分包单位魏县奉信劳务公司违规出借资质,仅收取管理费,而未对劳务作业队伍进行实际管理;未按规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作业队伍仅配备无资质的兼职安全员,全凭经验与习惯施工,长期违章作业


王松中南电力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总承包中南电力设计院对分包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控,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部分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不履行岗位职责


胡东胜上海斯耐迪公司丰城发电厂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上海斯奈迪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监管不力,对拆模工序等风险控制点失管失控,现场监理工作严重失职


廖辉寿丰电三期工程部土建专业工程师




丰城鼎力建材公司在无工商许可、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未通过环境保护等部门验收批复、尚未获得设立批复的情况下违规向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顾玉兴丰城鼎力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朱海敏丰城鼎力建材公司生产经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政府监管人员杨飞云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
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白洪海电力质监总站监督处负责人电力质监总站违规接受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违规组建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站,未依法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对项目站质量监督工作失察


冯卫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江西业务办公室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对监管职责认识存在偏差,未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涂爱平丰城市工信委党委书记、主任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违规批复设立混凝土搅拌站,对丰城鼎力建材公司监督不力

其他 杨岳辉丰电二期计划经营部原经理
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桂小燕江西鸿远实业公司计划经营部原经理
贪污罪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各级工会


此外,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根据调查认定的失职失责事实、性质,给予48人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


姓名职位责任处分
企业关业林中南电力设计院党委委员、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宗孝磊中南电力设计院党委书记,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辉中南电力设计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分管质量技术部、工程总承包公司等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曾渠丰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兼质量技术部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盛财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张枝洲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工程总承包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项目质量安健环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李峻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兼工程总承包公司总经理、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王岳华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工程总承包公司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王勇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总承包项目部质量安健环部副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张世龙中共党员,中南电力设计院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土建专业工程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陈银洲群众,中南电力设计院工程总承包公司质量安健环部主任对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力建议进行批评教育

吴春利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电工程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兵中电工程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海云中共党员,中电工程集团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汪建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记过处分

丁焰章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记过处分

谭华中共党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生产管理部)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赵有生中共党员,上海斯耐迪公司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李昌宝中共党员,上海斯耐迪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安全质量保证部及项目监理部等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余石虎中共党员,上海斯耐迪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吕新生中共党员,上海斯耐迪公司项目监理部土建监理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荀敏群众,上海斯耐迪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技术管理部主任对项目监理部监督指导不力,未开展实地检查, 信息报送不及时建议进行批评教育

王中堂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曾曦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分管安全质量环保部对火电监理业务疏于管理建议进行诫勉谈话

赵宏中共党员,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总经理对上海斯耐迪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不力建议进行诫勉谈话

吴纪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丰城二期发电厂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三期基建工程安委会主任工作失职,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职责,未组织协调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工作建议转江西省纪委一并办理

张惠良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章碧清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宋弘景中共党员,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生产部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辉中共党员,江西赣能股份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付小新中共党员,丰城二期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兼安全质量保卫部经理、三期基建工程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汪明中共党员,丰城二期发电厂安全质量保卫部副经理兼安全质量监督处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邹建华中共党员,丰城二期发电厂三期工程部经理助理兼汽机专业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姚迪明江西投资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罗志清中共党员,江西投资集团安全生产部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李忠清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部对安全生产部监管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不力问题失察建议进行诫勉谈话

王志轩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分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电力质监总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天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主任(电力质监总站站长)、党支部书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政府黄学农中共党员,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罗毅芳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综合处、电力安全监管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王笃奎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夏庆辉中共党员,华中监管局行业监管处处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杜勇中共党员,华中监管局江西业务办公室调研员对江西业务办公室应承担的职责认识不清,未发现电力质监总站违规问题建议进行诫勉谈话

周志强群众,华中监管局江西业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在接受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工作人员咨询备案事项过程中,未告知其正确的备案程序及时限建议进行批评教育

李贻煌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负责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领导不力,未有效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省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议进行通报

杨玉平宜春市委委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丰城市委书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喻军樟树市委常委,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丰城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与丰城发电厂的联系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思明丰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 年 12 月至2016 年 9 月任丰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在设立丰城鼎力建材公司搅拌站事宜中,违反《丰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撰拟同意设立搅拌站的批复意见建议进行诫勉谈话
各级工会


从建筑公司负责人到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人,从工程监理到各级政府责任人,都被追究了责任。然而,对这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监督责任的各级工会,却从未进入人们的视野。

那么,丰城三期发电厂工会、中南电力设计院工会、河北亿能公司工会、魏县奉信劳务公司工会、上海斯奈迪公司工会,还有丰城市总工会、宜春市总工会、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建筑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各级工会本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但却没有履责,为什么不问责追究呢?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一方面要靠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另一方面,更要靠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两者缺一不可。但是,回看丰城“11·24”事故,从建设单位到总承包单位,再到分包施工单位、劳务作业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在层层分包中一步步被稀释淡化。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工会作为安全生产的半壁江山缺位了。

既然《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对于工会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规明确,既然各级工会没有依法履责,便应该依法追究没有尽到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工会责任。否则,我们无非是在等着下一次悲剧的发生,然后再把一伙人(不包括工会工作人员)送进监狱,如此便难以通过制度性改善预防和阻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与宜春市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对话

关于工会为何未能预防事故的发生,以及在事故后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致电江西省宜春市总工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分别与地方及行业工会进行了谈话。

宜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丰城三期发电厂作为国企,其工会关系不在地方,而是归产业工会管。“现实的实际情况,就是他们的工会组织关系不在我们宜春,也不在丰城市。所以说,你也知道,如果工会组织不在这里面的话,我们怎么指导人家开展工作?他也不会听你的。”尽管这造成了地方工会在工作现场开展工会工作的困难,工作人员仍坚持认为,工会体制就是如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下设有许多产业工会,央企、产业的管理都不在地方工会。

关于建筑工人如何加入工会,宜春市总工会表示在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可以组建工会。江西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发布了提升基层工会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提出要落实《江西省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规划(2017—2020年)》,继续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项目为重点,推行农民工源头入会、关系接转、两地管理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其后,中国劳工通讯又致电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以了解行业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建设工作部专门负责有关建筑业的工作。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作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员,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和江西当地一起参与了事故调查,但作为专管建筑行业的海员建设工会并未参与其中。对此,海员建设工会的解释是工会工作各有分工,全总权益保障部负责重大伤亡事故相关工作。

海员建设工会强调“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始终是工会的原则,工会一直重视建筑工人的职业安全,包括在目前防疫期间保障工人的健康安全。每年五月是安全生产月,工会正在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不过,海员建设工会工作人员表示,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靠基层工会落实,产业工会不清楚具体情况。

然而,从丰城“11·24”事故来看,工会显然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失职了,应该对失职造成的相关后果承担责任。关于如何落实工会的监督责任,对工会监督不到位进行问责,海员建设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天天都在宣传,天天都在搞的,我们每个工地上都有安全员。我们每天都在检查的”,如果建筑工人想要问责工会,“他们(建筑工人)个人都知道怎么(做)”。工作人员强调,其他人士可以将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写成书面材料,交给全总对外窗口信访办。

无论是对地方工会还是产业工会来说,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劳工通讯认为,首先,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其次,建筑行业应立即纠正由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改由各级工会走出办公室,进入本地工地,直接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加入工会。再有,应在各省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工会代表会员(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确保省内所有工地,雇主必须先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才能进入工地开工。

附录:相关法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以上三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会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和“义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法律赋予工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工会行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权利才能履行保护职工劳动安全的义务。既然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是工会的一项职责,那么,履责就是强制性的。如果工会不履行监督责任,无论有没有发生事故,工会都应该因为没有履责而被问责。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向企业提出“要求”、“建议”、“意见”,则是工会的权利。企业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工会提出的这些“要求”、“建议”、意见“。工会提出相应的“要求”、“建议”、“意见”,才履行了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


四川广汉鞭炮厂事故频发,各级工会无动于衷


2020年09月02日

2020年7月8日晚上,四川德阳广汉市金雁花炮厂发生一起火灾爆炸事故。该花炮厂四方离周边村庄距离不超过300米。事发时,工厂正停产放假,只有一名技术员和门卫留守。花炮厂先是燃烧着火,消防接报赶往灭火,一小时后又引发爆炸,爆炸波及附近民居。当地政府调派10个消防救援站32车前往现场。最终疏散现场周边四个村群众约7100余人。7月9日,德阳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事故原因是库存硝化棉在高温天气下自燃,进而导致引火线爆炸。该事故共造成2名消防员重伤,4名村民轻伤。其中一名消防员李义奎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德阳市总工会:行动要等政府批准、统一调配

7月9日,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中国劳工通讯(CLB)负责人韩东方立即致电事发所在地的广汉市总工会及上一级工会德阳市总工会,了解工会有没有及时介入该起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花炮厂企业工会在事故之前有没有看到安全生产的潜在因素,并根据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提出建议、督促工厂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地方总工会如何监督类似花炮厂这样的高危工厂履行安全生产规范,保护职工权益。

广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CLB,这家成立于2006年的金雁花炮厂有企业工会,其他具体情况要稍后回电话说明,但最终我们没有等到工会的回电。

德阳市总工会负责安全生产的经济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小赵告诉CLB,事故发生之后,只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入了事故现场,其他部门如工会都还在等政府的通知,要政府允许进入,工会才能参与进去。CLB进一步询问,金雁花炮厂的企业工会过去在对工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过程中,有没有发现过这次事故可能发生的一些潜在因素?德阳市总工会表示并不了解这些情况,“所有的信息必须以政府那边发布的为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渠道能够了解到这些东西”。该起事故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对此德阳市总工会表示,伤者刚刚做完手术,工会还无法去探望。工会人员强调这也要等政府批准,“我们工会的职责,就是对职工善后的这些,都要以最后的政府这边来为准。所以说,我们下一步要等到市委市政府统一调派”。

CLB建议,德阳市总工会其实可以不必通过政府、而是通过工会系统来了解情况。例如,德阳市总工会可以通过金雁鞭炮厂的企业工会,找到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总工会就可了解情况,看是否有职工受到影响、需要工会帮助,尽快搞清楚状况也便于工会吸取事故的教训。但工会经济部小赵强调,这该由广汉市总工会全权负责,如果需要了解情况,建议CLB直接联系广汉市总工会。德阳市总工会目前对事故状况、企业工会状况、影响职工状况一无所知,“一切的信息,往外报送的这些,全部是要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来对外宣布。所以我们现在任何的东西都无法知晓”。

花炮厂发生安全事故之后,消防部门接报立刻做出了反应,应急部门也很快做出了反应,政府成立了专家调查组给出初步结论,但唯独工会岿然不动,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不管是鞭炮厂企业工会、广汉市总工会、德阳市总工会,似乎都既到不了现场,也安于“不接政府指令就不去现场”的状况。这些工会等待政府的指令安排,却忘了工会的基本职能和工会工作者的身份。工会作为工人的代表组织,应该时刻心系职工的权益,哪里有劳资纠纷、哪里有安全事故,工会就应该及时去了解情况并代表职工的利益。

广汉市总工会:忙于“积极投入乡村基层治理”

当工会对安全事故不闻不问时,工会究竟在做些什么呢?翻查资料可见,今年5月21日,四川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陈黎曾经来到广汉市德阳国家高新区,由德阳市工会和广汉市工会陪同,调研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陈黎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只要有生产,工会就要参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尽管鞭炮行业是广汉市的经济重点行业,又是生产高危行业,但德阳市总工会却告诉CLB,陈黎一行人并未被安排到鞭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至于为什么不安排省总工会人员到鞭炮行业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工会要求CLB给省总函件,经省总同意才有相关信息对外发布。

时隔一月,6月30日,也就是鞭炮厂爆炸事故发生的前八天,广汉市总工会曾经举办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广汉市总工会工会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孙长翠在活动上分享心得,强调工会干部要“引领职工会员积极投入乡村基层治理工作”,以及工会系统要“坚持搞好‘亮身份·做表率·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CLB就此疑问,工会是否应该更多地参与企业基层治理,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维护者职工权益,而非乡村治理?如果工会花费了太多时间在乡村基层治理工作,那岂不是会耽误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会系统是否应该强调在企业里“亮身份、做表率、做好安全生产”,而非在乡村工作做表率?工会经济技术部是不是可以从工会领导那边争取来多一些人,来参与企业基层治理、安全生产,而不是乡村基层治理工作?对于这些疑问,德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不敢回答,多次表示没法做任何答复。

金雁花炮厂事故频发,各级工会无监督

广汉市此次造成6人伤亡的金雁花炮厂并不是首次爆出安全事故。该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81年的广汉市鞭炮厂,于2006年成立金雁花炮有限公司,由谢祥贵全资持股。谢祥贵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聘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多家媒体搜查企业资料后发现(例如: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金雁花炮厂多年来因人身伤害、安全检查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多次被安监部门行政处罚、被受害人告上法庭。



2010年,金雁花炮公司的一款产品在工商部门抽检中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

2017年,重庆居民沈某某燃放金雁花炮公司生产的“金雁”牌花炮时,花炮爆炸时致伤其左眼,将该公司告到法院索赔57万余元。因为花炮产品存在缺陷致人炸伤左眼,法院判决花炮公司赔偿45万余元。

2018年3月19日,因“向检查组提供了虚假入库手续”的违法事实,金雁花炮厂负责人柴畅被原广汉市安监局处以警告处罚。

2019年1月21日,金雁花炮厂发生一起燃爆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2月15日,金雁花炮厂和自然人邓日辉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导致1月21日燃爆事故,分别被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处以1.6万元和5000元罚款。

2019年7月,广安市安监局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公示中,金雁花炮厂再次上榜,原因为某工人的违规操作而导致一起燃爆事故。

2020年3月23日,金雁花炮厂的烟花生产区称量工房存在违规存放烟花生产原料,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四川省德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立案处罚。最终,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在同一个鞭炮厂多年来上演“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惩罚检讨——再发生安全事故”这一个循环时,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对于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参与的效果又如何呢?工会的参与度可以说是零。

作为当地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金雁花炮厂屡次被处罚,市政府屡次督导检查,但工厂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复工复产,最终又一次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厂频繁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源于执法部门执行不力,也应当“归功”于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多年来对工厂安全生产的监督失职、履责不力。

为了逃避责任,地方总工会甚至不敢安排省总工会巡视员到最需要安全生产检查的高危行业如鞭炮厂调研。一方面,屡次发生事故的工厂缺乏安全监督、工会对此不理不问;另一方面,工会干部却热衷于分享工会如何引领会员投入乡村基层治理,而非参与企业的基层治理,令企业的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这些工会干部未能履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却也没有一次受到问责追究。这就导致了工会系统习惯性地不作为——事发前,各级工会对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不负责任;事发后,工会系统也未能及时了解情况、介入解决,反而心安理得地等待政府宣传部门发布统一口径的报告。

工会长期躲在政府行政部门之后,对于监督安全生产无所作为,也就失去了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主动履责、防患于未然的能力。对此CLB必须指出,中国多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履行监督责任,而工会作为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应该组织和代表工人,发动工会会员,在工作现场监督安全生产。鞭炮行业作为广汉市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工会应当在所有鞭炮企业重点建立工会。同时,四川花炮厂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警示,四川省各级工会必须改掉不作为的惯性,负担起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


江苏凯隆铝业较大爆炸事故,工会应建立监督安全生产履责问责机制


2020年09月23日

2019年10月31日,江苏常熟市一家加工铝制品的企业发生较大爆炸事故,厂房震塌、玻璃震碎,最终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事发公司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支塘镇工业园区,有员工235人,内设一名安全员。根据“苏州常熟市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10·31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于2020年5月10日完成的事故报告,事故原因主要是浇铸过程中工人调节结晶器出现错误操作,导致铝液泄漏时瞬间汽化而产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该铝业公司的董事长、车间主任、安全员都被追究刑事责任,支塘镇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被谈话提醒,支塘镇安监办工作人员被给予政务立案,一共有5名公职人员因履责问题被移交苏州市纪委。



如同很多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公司一样,凯隆铝业公司在事发前也曾多次因违法违规而遭到行政处罚。调查显示,2016年4月22日,该公司被环保局发现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违反环评文件,不重新报批就投入生产使用;2016年9月20日,公司因环评报批违规而被支塘镇罚款10万元;2017年10月17日,公司因非法增建配电房被常熟市规划局处以罚款。而2019年的较大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虽然是工人操作失误,背后的主要原因却是企业的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地方政府及主要监管机构也未能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和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之后,为吸取“10·31”凯隆铝业较大爆炸事故的教训,支塘镇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上做出了不少调整。令人意外的是,虽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工会对安全生产有监督职责,但支塘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中,方方面面都没有考虑到工会的参与。

在安全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后,2019年12月,支塘镇政府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里面却没有任何工会人员。2020年1月,支塘镇又宣布成立支塘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样没有任何工会人员。同时,支塘镇政府决定展开一个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从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具体行动方案中,明确了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却没有任何地方提及工会的监督责任。2020年5月,凯隆铝业“10·31”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出炉,同样未发现任何工会领导干部被追责、地方工会被问责。

2020年7月,中国劳工通讯(CLB)就此安全事故,试图联系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工会、支塘镇工会、支塘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一方面,CLB想了解,为何在爆炸事故发生之前和之后,工会几乎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却不被支塘镇政府部门重视,发生了安全事故工会也不被追责;另一方面,CLB也想探讨,地方工会接下来能否吸取这次事故教训,重新定位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角色和履责能力,建立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问责机制。

支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首先接听了电话,工作人员告诉CLB,事发公司凯隆铝业已经停产,该公司并没有企业工会。至于支塘镇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为什么完全没有工会的角色,工作人员多次表示不太清楚,只能建议联系镇工会或者政府安监局。CLB试图联系支塘镇负责工会工作的肖主席,这位主席同时负责工会事务和妇联事务,但CLB多次致电,电话始终无人接听。CLB也致电给支塘镇政府安监办,同样无人接听。

支塘镇的上级、常熟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接听了CLB的电话询问。工会劳动经济工作部负责安全事故的张主任承认,镇工会工作做得不到家的地方是没有在凯隆铝业公司建立起企业工会,因此也无法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不过,他也指出,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工会不是主管部门,工会只能协助事故调查和提供建议,而应急管理局(安监办)才是安全生产的主导部门。因此他提出,即便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由支塘镇的安监办来监督安全生产,“我们工会没有抓手(企业工会)的话,在我们工会层面来讲是做不下去的。但是他们有党政、安全部门,去做这个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情。”

凯隆铝业事故发生之后,公司本身没有工会,也就没有工会委员出面介入了解事故状况与职工需求、协助受影响的职工获得法定赔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支塘镇工会、常熟市工会没有任一级工会被问责,也没有任何工会干部需要像涉案的五名公职人员一样要做检讨和移交到苏州市纪委。对此,张主任认为,通过这些年来的安全事故调查可见,没有人会追究工会的责任,“问责的话,不是我们工会来问责工会。你问我为什么工会不问责,我也不清楚,因为再大的事故也没有见问责工会。”

多年来,尽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尽管工会在工厂企业一线有监督安全生产的天然优势和庞大的会员基础,但各级工会都已经习惯了政府不重视工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会因而乐得把责任全推给政府自己躲起来偷懒。各级工会安于不被重视、不做不错、不被追责问责的状况,令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名存实亡,履责也变成了陪同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劳动技能竞赛等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活动。

不过,常熟市总工会的张主任同意,问责已成大势所趋,以前不问责工会、不代表以后工会也不会被问责,他也认可工会的本职工作包括在企业内监督安全生产。由于支塘镇政府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状况实在不太理想,支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成员没有工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没有工会,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里也没有工会的角色。CLB就此建议,常熟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工作部应该向支塘镇镇政府提议,这些工作都应该要包含工会的角色,起码把工会主席的名字加上去。张主任很认同工会角色的缺失是个大问题,并表示会打电话给支塘镇了解情况,如果属实会解决这个问题。张主任也强调,市工会首先会鼓励基层企业组建工会;其次,在组建工会之后,会以工会为抓手做好本职工作。

为了不再发生凯隆铝业爆炸事故和类似的安全事故,CLB认为,各级工会都要归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支塘镇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应该调整安全生产监督计划,不要由行政监管,而是令地方工会负起监督的责任。市总工会及上一级总工会在监督地方工会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的同时,也应该拿出具体的问责计划,确保地方工会切实履职。如果履责不力,要追究工会和工会干部的责任。


湖南团结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 工会人手不足监督有心无力


2020年10月27日

7月20日,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高峰煤业有限公司团结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3人重度烧伤。团结煤矿为乡镇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年,是低瓦斯矿井,计划2020年底前退出。

据事故初步调查了解,该矿从6月开始擅自启封已被责令封闭的东翼密闭,违规布置多个以掘代采工作面采煤作业,且违规承包给多个包工队,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风筒没有安设到迎头,没有安装监测监控,通风不畅造成瓦斯积聚,遇到火源引起瓦斯燃烧,造成人员烧伤。

计划于2020年底前退出的团结煤矿,如何擅自启封,违规作业,最终酿成事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否到位?工会对其采煤作业安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督,事故发生后又有何作为?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显示,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湖南全省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所谓“一通”是指矿井通风;“三防”指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治矿井火灾。湖南省“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内容包括:“一通三防”管理能力建设情况、矿井通风管理情况、瓦斯防治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矿井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煤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

“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与月度执法计划统筹协调推进。由各市应急局牵头,开展了湖南全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月度考核活动,并对全省煤矿评分公开排名。月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果连续两次考核评分不合格,将下调一级监察分类等级,对该煤矿实施重点监管监察。

公开结果显示,团结煤矿在3月考核中获90.5分,在湖南全省67个其他煤矿类别(非省煤业集团所属煤矿)中,排第35名。在接下来的月考核中,团结煤矿4月得分90.5分,排名跌至最后一名;5月得分79分,属不合格;但在6月的考核中,团结煤矿的分数上升到94.5分。

尽管在月考核活动中,团结煤矿再度回归考核合格队列,但事故调查显示,正是在6月,团结煤矿开始擅自启封已被责令封闭的东翼密闭,违规采煤作业,且因为通风不畅造成瓦斯聚集,遇火源引发瓦斯燃烧事故。而矿井通风、防治瓦斯正是“一通三防”监察的重中之重。然而,月度考核不仅没发现一系列违规操作,还给出了团结煤矿3月以来考核评分的最高成绩。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尽管抓安全生产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活动月月开展,从团结煤矿事故来看,日常监察似乎流于表面,没有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实质作用。就此,中国劳工通讯致电桑植县总工会,询问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

桑植县总工会办公室陈先生接听了电话。陈先生表示,县总工会参加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有事故安监局就会安排(工会)去参加”。

对于《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职责,陈先生表示,工会苦于人手不足,难以落实监督职责。陈先生坦言,县总工会加上领导,总共只有7人,且只有6人有编制,还超编1人,“落实(工会)也没办法……没有人员,没办法实现监督。人力资源就不够。”

对于市应急局牵头、各监察分局配合的月考核活动,未能如实反映煤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中国劳工通讯提出,能否由工会向省煤矿安监局建议,要求工会参与该项月度考核。陈先生认为,问题主要还是在于工会缺少人手,“要求参与,我们也没人员。”据陈先生介绍,县总工会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人手不足问题,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在安全生产方面,工会目前的工作主要围绕参与日常宣传工作以及事故后的处理调查展开。“安全方面的宣传我们都会去的……发生事故后,按照法律规定,给与(工人)规定的赔偿……赔偿、调解我们都会跟踪的,如果需要法律援助(我们)也可以(向工人提供)。”

在组织工人方面,陈先生也坦承,工会工作存在困难。“团结煤矿人不多,是私营的,好像都没组建工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都比较困难,私营老板都不想组建……我们人员也不够,企业比较多嘛……县工会组织部就一个人。”而发生事故的团结煤矿成立于2014年,多年来始终未能成立工会,矿工们显然没有加入工会组织,基层工会的安全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长期以来,工会依靠老板同意来组建工会导致建会难,尤其私企建会更难。一线工人没有工会组织,没有企业工会作为抓手,工会难以实现在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督职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际依靠行政单位如安监部门实施,虽然日日抓月月抓,安全监督仍然落空,难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桑植县总工会苦于人手不足,组织代表工人、监督安全生产的工作都难以开展。在这一背景下,工会仍然耗费大量时间与资源,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战,陈先生表示,“脱贫现在是排在一切任务最前面的任务”。另一方面,县工会又忙于党日活动等工会副业。4月14日,张家界市总工会、桑植县总工会在湖南百年红色教育基地联合开展了“重走长征路、传承红色文化”党日活动。十几名工会干部穿着红军装,在贺龙纪念馆、桑植烈士陵园前合照。按照张家界总工会网站所说,“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八个字更深刻的入脑入心,把这种精神融入到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当中。” 而对工会来说,最不能忘记、要牢记的使命便是组织代表工人、维护工人的利益。

中国劳工通讯在最新发布的《工会归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研究报告中指出,工会多年来在安全生产监督上的缺位,是安全生产工作难以跳出事故不断发生恶性循环的根源,只有激活工会的监督职责,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据此,中国劳工通讯提出,应该跳出老板同意建会的老路径,成立本地矿工工会联合会,由工会直接发展矿工入会。由一线工人担当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会组织工人会员现场井下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

中国工会自夸对扶贫攻坚贡献良多,却对工人需求置之不理


2020年10月27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最近正在大力宣传,自夸工会对扶贫攻坚贡献良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由习近平提出,目标是在2021年中共建党一百周年之前,中国能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今天的中国,正在书写‘最成功的脱贫故事’,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是投身其中的书写者。全国总工会交出了一份精彩答卷,确保了工会组织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9月29日,全总主办的中国工会新闻网发布了这样一篇《工会扶贫,交出精彩答卷》的文章。当中提到,近五年来,全总累计为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山西和顺县、壶关县投入了5000多万元帮扶资金和组织实施了200多个帮扶项目,并称全总定点扶贫“取得显著成效”及受到“当地百姓由衷赞叹”。

尽管全总并没有在年度财政预算中清楚标明工会在扶贫工作方面的总投入,我们还是能从工会决算中看到一些端倪。例如,中华全国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中说明,“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和‘劳模专项补助资金’2个二级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76,430万元,占总项目预算金额的91.10%。”

实际上,工会帮助职工减贫、脱贫的正当途径应该是保障职工都能按时获得一份体面工作的工资,保障职工都能在安全的工作环境里工作,不会暴露于危险的工业意外和职业病伤害。但全总却将工会扶贫任务理解为常年开展送温暖、送岗位、送技能、送惠民政策等活动。最近,全总还大力响应并鼓励工会系统通过购买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以做到“消费扶贫”,并将不少工会干部指派到定点贫困地区当“第一书记”。



图片来源:Gio Dam/Flickr

近年来,中国劳工通讯(CLB)透过“工会改革观察与促进”项目,持续对工会改革以来各地总工会的作为进行贴身观察,确实发现,不少地方总工会在扶贫方面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工会对扶贫的确可谓做出了“大力贡献”。很多时候,当CLB就工人集体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联系到地方总工会,询问工会能否对有需要的工人提供帮助时,不少贫困地区的工会工作人员总是告诉CLB,负责这项工作的工会干部全都下乡扶贫去了;或是说,工会目前无法帮到工人,因为工会眼下最重要的任务是完成脱贫攻坚。

例如,2018年11月,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曾经发生一起北京东方园林建设项目欠薪案,CLB致电平昌县建筑工会刘主任得知,建筑工会对本地发生的工人欠薪事件一无所知,而且唯一的专职工作人员刘主任也无法对工人提供帮助,因为他已经下乡了,正忙于扶贫工作。刘主任表示,

“目前的那个脱贫攻坚任务比较重,脱贫攻坚,我们目前重点工作是脱贫攻坚。全国都在搞扶贫,我们西部地区的脱贫攻坚人人都要参与。(扶贫)是组织安排的,统一安排的,必须去。(而且)不是工会去扶贫,所有的干部都要下去。”

今年四月初,河南省信阳市发生一起矿井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CLB联系到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信阳市平桥区总工会,被告知有一位分管领导参与了由政府领导的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同样的,这位工会领导并不在工会工作,而是被安排下乡扶贫了,因为“脱贫攻坚马上检查,下乡驻村了”。

七月,湖南省桑植县发生了一起团结煤矿瓦斯事故造成3人重伤事件,桑植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对此事故一无所知,却告诉CLB,工会正忙于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的任务,“脱贫现在是排在一切任务最前面的任务啊”。除了投入扶贫工作,桑植县工会也把大量时间和金钱花在主题党日等活动上。例如今年4月14日,张家界总工会和桑植县总工会就曾在湖南百年红色教育基地联合开展了“重走长征路、传承红色文化”的党日活动。

一方面,桑植县工会干部不了解7月20日发生的这起本地煤矿瓦斯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工会还要拨出人力物力资源去完成扶贫工作、党日活动宣传工作。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坦承:

“我们总工会才六七个人。现在就是缺人员,缺编,没编制,我们这儿才六个编,就超编一个。缺人员,缺的特别厉害。你想想一个这么大的县,就是包括领导一起,就六个人、七个人,能完成这些事吗?所有的。“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想问一问,作为贫困地区的桑植县,工会已经仅剩六七个工作人员了,可为什么县工会还需要将党和政府下达的任务与活动放在工会工作的第一位?工会为何不能将仅剩的人力物力资源投放在组织工人、代表工人、维护工人的权益、确保工作场所安全生产方面?

当全总自豪于中国工会对于脱贫攻坚贡献良多、工会系统扶贫任务基本完成之时,CLB也想问一问全总,工会系统是否能够重回正轨,重拾工会工作的主业——也就是服务工作场所的工会会员?抑或是,中国工会仍然会继续听从于党和政府的命令,罔顾工会主业,义无反顾地投入人力物力到下一个政治任务?


讨薪后被打、被捕,工会、劳动局、司法局谁才能帮到工人?


2020年10月30日

6月的一天,唐女士接到了辽宁阜新派出所所长的电话,她这才知道在外出打工的丈夫汪先生“出事了”。留在重庆老家带孩子的她立刻赶往丈夫下井作业的阜新县。

可是,从重庆到辽宁,跨越了由西南到东北的两千多公里,又在阜新待了二十多天、各处求助,唐女士对哪个部门能帮到自己还是一头雾水,也仍未见到自己的丈夫。

拒发工资、断电、打人:冲突升级的24小时

6月22日原本是汪先生和一众工人照常开工的一天。他们来到阜新县弘霖矿业集团工地的时间不长,一个多月前,在老乡的介绍下,他们千里迢迢从重庆来到阜新做井下采掘工。经口头协议,工资按照工作进度来计算,凿一米拿一米的钱。

工人们上午都还在干活,到了下午,老板却要他们收拾东西走人,只撂下一句“这个活不让你们干了”。工人们一开始并不觉得有太大问题,他们抱着走人可以,但工资总得拿到手的想法去结算工资,谁知已签收工作量记工单的公司并不愿全数发放十余位工人这四十天的工资。工人们察觉不对劲,当晚六七点就把事情报到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收到报案立即前往调解,可是纠纷不仅没调解下来,还在接下来十几个小时中不断升级。

“那个老板他就很厉害的那种样子。”唐女士说。见到工人报案,老板的第一反应不是给工人结工资,也不是和工人坐下来谈,而是直接把工人宿舍的电给断了。“那工人就说我们肯定要煮饭吃,要用电呀,晚上也看不见是吧?那就通过派出所说断电是不可以的。派出所说那你这么黑了,你让工人能去哪里呢?电,后来就让老板给送上了。”事情仍未了结,派出所决定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工人和老板一同前往派出所继续调解。

可还没等到第二天九点钟,老板就领着三个人来到农民工宿舍。“他就说给你们一人3000块钱,你们马上给我滚蛋,如果不滚的话,那我肯定把你们打进医院。”平均每名工人一万块的工资缩水到不足三分之一,工人们当然不愿意,“我们这边的人就说不行啊,那老板就冲上去就打他们了。”汪先生当时正拿着手机拍照留证,老板带来的人见到便冲上去抢手机。几个人扭打在一起,汪先生衣服也被拉烂了,自卫的情况下,汪先生也对老板的人动了手。“老板的人,就是那个打手吧,不知道是碰到哪里还是真的我们这边的人把他打了,医院鉴定说是一级轻伤,反正现在是依照这个伤人罪名把我老公他们抓起来的嘛。”

从律师到工会,援助之手在哪里?

唐女士与其他工人家属在阜新待了二十多天,仍未见到自己丈夫。工资虽然通过劳动局全额拿到了,但为了这四十天的工资,汪女士足足跑了二十天,“就像把我们踢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的”。可是,工人被打伤至住院的医药费、家人从重庆来阜新的路费、在当地二十多天的住宿……这些花销,劳动局和工地老板都丝毫没有提及。

工人家属们并非没有想过以请律师、打官司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他们也尝试在当地找律师,可是当地律师一听见这个事情,“好像都是为他们(老板)说话一样,看我们是外地人吧。”唐女士丝毫没有觉得律师站在自己这边,只好去劳动局旁边的司法局咨询。虽然当地警方调查之后,工人手机里的录音录像被删得寥寥无几,唐女士还是带着仅有的证据去了,司法局却以直接看最后(打人)的结果搪塞一番。“他是不依我们说的这些道理。”唐女士只觉得司法局和她在各说各话。

 既然政府部门、法律部门的求助途径都行不通,那按理说应该是代表工人、维护工人权益的工会也成了我们最后努力的方向。中国劳工通讯代唐女士致电了阜新市总工会了解情况,我们简述了工人遭遇后试着询问电话中的工作人员,工会可以帮帮忙吗,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吗?工作人员没有直接回答工会会否提供援助,只说工人“应该”找县总工会法律部解决,还认为这类欠薪出现时“应该”找劳动监察、“应该”找工会,“不应该”和老板起正面冲突,不然有理变没理……

工会工作人员一个接一个的“应该”像是给工人指了条明路:工人遇到劳资争议,主动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随即代表工人利益站出来,给企业、工地施压,工人最终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但这只是拿工会所谓的“应该”推理出的理想状况。

实际上,直到我们建议唐女士去找工会,她才第一次听说了工会的存在。工会工作人员也表示矿工不是工会会员,工会也没有尝试过发展矿工成为会员,甚至表示外地农民工的维权事件工会从来没有处理过、农民工群体零散不好组织。可以说,工会从未在这班矿井工人的世界中出现过,谈何让工人找工会帮忙呢?在一连串的“应该”“不应该”之后,工会工作人员终于答应,先给唐女士打个电话,表示一下关心。第二天唐女士告诉我们,工会和她联络过了,但表示这种事情不归工会管。工会一方面不断强调工人应该如何做、应该找工会,另一方面却没有尝试组织矿工加入工会,又以农民工零散用工不好组织,矿工不是工会会员,将工人拒之门外。

工人清楚的与模糊的

“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唐女士详述丈夫与工友遭遇的过程中,每隔几句话,她就会重复一次自己和其他家属“不清楚”情况。但将近一个小时的电话打下来,不难发现唐女士对丈夫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与老板冲突的起因、自己和其余工人家从哪些途径寻求过帮助,她都能一口气讲下来,那她口中一再强调的“不清楚”,到底描述的是事件的哪一部分呢?

一旦事件开始与公权力沾边,不论是关于司法局还是工会,快言快语的唐女士也露出了一点不肯定、一点茫然,所以,面对众多“不清楚”的部分唐女士选择了上网发帖,留下电话号码看能否有其余可行的维权方式。一边是有维权需要的工人,一边是律师、工会、记者等等既有的资源,这中间欠的只是联络起双方的一小步。



正因如此,中国劳工通讯想将工人求助个案收集在网站上,用地图的形式予以呈现——这些个案来不仅是一个个寻求援助的坐标,更是律师、记者这些个体可以伸出援手的位置,更是各地工会需要负起责的方向。

在新上线的求助地图中,不论是当事工人及家属,还是热心劳工权益的大众,都可以通过页面右上方的“我要爆料”功能,对安全事故、集体行动等情况进行曝光。考虑到爆料者可能有切实的求助需要,我们也提供了联络信息栏,中国劳工通讯将私下以电邮方式与求助者联络。

比起像唐女士一样不清楚到哪儿寻求帮助,以及把信息公开在微博、贴吧等既有平台,但不确定谁人能看到的方法,求助地图清楚呈现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涉事单位等内容,并转介部分个案,无疑提高了工人求助的效率和成功率。看见工人们最迫切的需要,也许可以从这份求助地图开始。


重庆三个月两起事故死39人,安全生产是时候该问责工会了


2020年12月24日

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拆除井下设备时,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造成23人死亡。仅两个多月前,9月27日,重庆市綦江区松藻煤矿井下火灾事故,16人遇难。不到三个月内,重庆煤矿行业发生两起重大事故39人丧生。

此次发生事故的吊水洞煤矿安全生产记录劣迹斑斑,两年内五次遭永川区能源局处罚。中国劳工通讯致电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吉安镇工会,询问吊水洞煤矿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第一责任主体,在该矿因安全生产违法多次受到处罚期间及其后,有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这些问题,各级工会均躲躲闪闪不愿回答。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工会法》《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工会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但工会对自身角色错位理解,政府、企业对工会忽视,造成了工会监督缺位,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恶性循环。政府必须改变安全生产完全依赖行政主导的思路。激活工会监督职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在因生态环境保护原因被区能源局关闭两个多月后,企业在拆除井下设备时,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30多小时后,仅一人获救,其余23人全部遇难。

事故第二天,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宣布对事故调查挂牌督办。12月6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下午,应急管理部和矿山安全监察局对重庆市政府进行约谈。两天内,挂牌督办加约谈,中央政府对事故的重视程度可谓不低。

不过,就在此前两个多月,9月27日,重庆市綦江区松藻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国务院安委会也曾对事故调查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下,短短两个多月间,重庆市煤矿行业发生两次重大事故,39人丧生。由权力顶层发力自上而下的强势挂牌督办制度,对于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似乎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么有效。

涉事吊水洞煤矿安全生产违法劣迹斑斑

翻开永川区能源局公开信息,涉事吊水洞煤矿在本次造成23人死亡事故前9个月,也就是今年3月2日,曾经因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而就在那次被处罚前两个半月,2019年12月15日,永川区能源局因该矿两个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断面小于设计断面三分之二,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该矿警告,对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2019年12月15日被处罚的半年之前,2019年6月20日,吊水洞煤矿居然在同一天内被区能源局实施了三项处罚。

一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是,瓦斯超限追查记录显示三个传感器超限时长最长为3分47秒,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三是,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罚,罚,再罚,再罚,再罚。从2019年6月20日到2020年3月2日,八个半月期间,吊水洞煤矿被永川区能源局罚款6万4千元,煤矿主要负责人被罚款4千元。除了被罚款之外,有没有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协助、监督吊水洞煤矿改善安全生产呢?没有。

当然,能源局作为政府行政部门,除了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之外,其实并没有其它手段能够帮助辖区内煤矿改善安全生产。就算是曾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除了勒令停产整顿之外,也没有其它有效的制度手段帮助煤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

难道,中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真的没有监督和预防的制度空间吗?当然不是!

工会监督是安全生产制度的关键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做好预防重在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重在日常。制度设计上,事故预防的主体组织是工会,事故预防的主体人群是一线工人。法律法规、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换句话说,工会是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第一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矿山企业工会有权督促企业行政方面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素质。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第三款: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二十七条,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第三十四条:

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四)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三)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处分和辞退职工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



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23人便不会丧命

2020年12月4日,吊水洞煤矿事故造成23人遇难,重庆市政府被国务院约谈。工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第一责任主体,吊水洞煤矿所在地各级工会理所当然也应该被要求参与约谈。

约谈工会,可以搞清楚,在造成23人死亡事故发生前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工会这个关键角色有没有依制度设计而行。

节点一,2019年6月20日,区能源局在一天之内就吊水洞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对其施以三项处罚后,重庆市及永川区工会有没有依据前述法律法规以及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到该煤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呢?

节点二,六个月后,2019年12月15日,区能源局再次因吊水洞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对其实施处罚。这次处罚后,重庆市及永川区工会有没有依据前述法律法规以及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到该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呢?

节点三,又过了两个半月后,2020年3月2日,吊水洞煤矿再次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区能源局处罚。这次处罚后,重庆市及永川区总工会有没有到该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呢?

节点四,2020年12月4日,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死亡的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及永川区总工会,对于工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第一责任主体的重要角色,有没有作出应有的反省呢?

上述节点至关重要。

如果工会在前三个时间节点上其中任何一点依制度而行,曾经进入吊水洞煤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12月4日的事故就一定不会发生,23名工人就一定不会丧生。如果工会在第四个时间节点上,也就是在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依制度而行,进入辖区内所有煤矿,尤其是那些与吊水洞煤矿情况近似,在过去两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而被永川区能源局多次处罚的煤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便能够最大程度预防事故发生。

就上述节点,12月8日和9日,也就是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的第四天和第五天,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致电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吉安镇工会,询问吊水洞煤矿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第一责任主体,在该矿因安全生产违法多次受到处罚期间及其后,有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这些问题,各级工会均躲躲闪闪不愿回答。

对吊水洞煤矿所在地工会进行问责

永川区总工会办公室(基层工作部),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小韩表示不清楚吊水洞煤矿是否有工会,建议第二天打电话询问其他工作人员。第二天,区工会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口吻显得比小韩肯定,说关于今次事故的所有问题,包括吊水洞煤矿是否有工会,以及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情况,均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口径答复。

永川区总工会服务发展部,负责职工技能培训,指导开展工资平等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表示吊水洞煤矿有工会。可当问及该矿过去一年多来多次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区能源局处罚,工会在这一年多里进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情况,工作人员便说,由于今次事故属于重大事故,所有问题都得由重庆市总工会统一答复,区工会没有接访权。

中国劳工通讯多次致电能够查找到的重庆市总工会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

中国劳工通讯又致电吊水洞煤矿所在地茶山竹海街道办,负责工会事务的黄主任接听了电话。就发生事故导致23人死亡的吊水洞煤矿有没有工会,以及在过去一年多,该矿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区能源局多次处罚期间,工会进矿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黄主任语带无奈地说:“区总工会给的命令,所有采访都去区委宣传部,我只能按上级要求来办。所有问的问题,我都不能答复你。”

顺着永川区总工会的说法,把电话打到永川区委宣传部,询问发生事故的吊水洞煤矿是否有工会,宣传部接电话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是一阵错愕,随即非常肯定的说“我们这边没有掌握相关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并多次反问“我们是宣传部,怎么会了解煤矿企业工会组建的情况呢?”

发生了如此重大事故,一次就造成23人遇难。就此,中国劳工通讯打电话到重庆市总工会、永川区总工会、茶山竹海街道工会、吉安镇工会,对工会依制度而行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情况,以及就出事煤矿是否成立了工会,对各级工会进行问责。但是,一通通电话打过去,绝大部分要么回答安全生产不归工会管,要找应急管理部门;要么说不归自己部门管,推到别的部门;要么说归上级工会直属,不归本级工会管;又或者说我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回答不了你的问题。所有人都是一个近似的态度,即,一级推一级、一人推一人、一个部门推另一个部门。

显然,工会干部担心多说多错,所以干脆见责就推。总之,就像是击鼓传花,只要能从我手里推出去就行,砸在别人手里与我无关。

追责加处罚——安全生产的死胡同

12月7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公司“12.4”重大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国家矿山安监局副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李万疆主持会议。会议上特别强调,重庆市及永川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自觉配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很明显,由中央政府牵头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会否及时提供材料,会否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以及会否明里暗里抵触调查,在启动调查之际就已经都感到了棘手。中国劳工通讯置身香港,对各地工会履责情况进行问责处处碰壁就不足为奇了。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煤矿企业共发生事故48起,死亡74人。12月6日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指出,全国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自4月份以来已经连续8个月上升,尤其是近期煤矿重大事故连续发生。

在吊水洞煤矿“12·4”事故仅两个月前,重庆市就已经发生过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38人受伤。9月29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召开,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认为,事故频发的背后反映出“重庆能投集团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从总部到煤矿设置四个管理层级,内部安全管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制度不执行,对政府监管要求多次落实不力”。松藻煤矿矿难后,重庆市全市煤矿停产。在吊水洞事故前,仅有少数煤矿复产。

“12.4”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遇难的事故发生后,从12月5日起,重庆市所有煤矿再次停工停产。

令人感到沮丧的是,出事后“调查、整治、关停”已经成了一套标准动作。但无论是从中央到地方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还是大大小小的煤矿企业,根本没人信这套组合拳对改善安全生产有什么实际效果。大家其实都在玩“猫捉老鼠”游戏,甚至是在玩掷骰子。只是,骰子掷得不好,政府官员丢的是官,煤矿企业丢的是钱,而煤矿工人丢的则是命。

12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重庆永川吊水洞煤矿事故调查组,全面启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煤矿事故反弹明显,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高发多发,既有部分煤矿企业违法违规开采、突破安全红线,地方监管力量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也暴露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检查执法存在质量不高,以及作风不扎实,责任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问责并追责。问责的终极目的是引起“亡羊补牢”之思,而非追究责任并对责任人施以惩罚。现实中,从地方工会干部们面对中国劳工通讯问责时,近乎条件反射式的推诿来看,出事后问责,已经被简单粗暴化成为了追究和处罚。被追责、被处罚者,虽然嘴上不敢说,内心却觉得自己是冤枉的,甚至觉得自己只是倒霉做了替死鬼。这种问责,对于改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减少人命伤亡,其实是死路一条。

工会,自己不在状况还是被忽视?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网站显示,过去两年,吊水洞煤矿因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先后五次被区能源局处罚,最近一次在今年3月。与吊水洞煤矿一同列入永川区能源局行政执法信息的还有石马门煤业、富家洞煤业、箕山电煤、协合煤业。

中国劳工通讯联系到富家洞煤业有限公司所在的吉安镇政府办公室,问到针对过去两年里与吊水洞煤矿同被处罚的富家洞煤业,工会有没有进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吉安镇政府办工作人员竟脱口而出“工会不管这一块(安全生产监督)”。

中国劳工通讯后又联系到吉安镇负责工会工作的姜主任,询问过去两年间与吊水洞煤矿同被处罚的富家洞煤矿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是否应该尽早进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以避免重蹈吊水洞煤矿的覆辙。就此,姜主任在电话里只是反复强调,富家洞煤业隶属渝西矿业集团,工会由永川区总工会直管。再问下去,姜主任干脆挂断了电话。

中国劳工通讯就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死亡事故问责当地工会过程中,在各级工会工作人员中有几个令人震惊的发现。一是,各级工会工作人员根本不知道,在制度设计上,工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二是,各级工会工作人员根本不觉得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工会也应该被问责。三是,各级工会工作人员不知问责为何物,坚信存在一种叫做”问责资质“的东西。四是,工会工作人员宣传干部心态严重,认为就算是问责者有这份”问责资质“,也得到区委宣传部听统一口径。

2019年12月15日,永川区能源局对吊水洞煤矿处以1万8千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1千元罚款。处罚的原因是该矿两个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断面小于设计断面的三分之二,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按安全生产制度,区能源局因为吊水洞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该矿作出了罚款处罚,此前此后,吊水洞煤矿工会本应忙着安排井下安全生产监督的落实工作,以确保工人生命安全。

但是,2019年12月13日,也就是永川区能源局对吊水洞煤矿作出处罚决定的两天前,吊水洞煤矿工会委员会全体人员跑去参观渣滓洞、白公馆和歌乐山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去了。并声称,此举是“为增强员工间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而且,参观后“大家纷纷表示,缅怀先辈,感受先辈胸怀天下、艰苦创业、奋发向上的革命精神,激励当下砥砺前行”。

永州区箕山电煤公司因违反多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于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与吊水洞煤矿一起被区能源局5次罚款处罚。最后一次是11月27日,煤矿被罚款1万8千元,煤矿主要负责人被罚款1千元。

按安全生产制度,此前此后,箕山电煤公司工会本应忙着安排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但是,煤矿被罚款处罚半个月后,12月13日,箕山电煤公司党委却带者工会会员用了整整一上午时间,在矿区清洗垃圾箱、清除各类牌板上的尘土和污迹,并将此次活动称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甚至,至今为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能源化工地质工会网站上,对吊水洞煤矿造成23人死亡的恶性事故,居然只字未提。好像,中国工会是存在于一个与中国工人完全不一样的时空里,两者根本就无关似的。

工会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制度运行中工会的关键角色理解有误,是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中长期缺位的原因之一。与此同时,政府对制度设计中工会角色的忽视甚至是视而不见,可能更为重要。

吊水洞煤矿发生23人死亡事故两天后,全国煤矿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召开。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的,除了主持会议的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人,以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林山青、湖南省副省长陈飞、重庆市副市长郑向东等政府官员,还有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刘国跃。而在各省市自治区分会场与会的,既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及所属煤矿安监分局等政府部门,也有各地方重点煤矿企业负责人。

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各级政府官员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都有份参加,却没有工会的份儿。无论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还是各省总工会和行业工会,都没有被邀请参加会议。

工会对自身角色错位理解,政府、企业对工会忽视,结果,那么多法律法规以及工会文件写明了的工会在安全生产中最为关键的监督作用,被消失于无形了。

激活工会监督职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首先,政府必须改变安全生产完全依赖行政主导的思路。

虽然每当谈到安全生产,依靠一线工人、预防为主已经成为一道口头禅。在实际操作上,却是反其道而行。

比如说,曾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知何时已经被“应急管理局”取而代之。也就是,单看机构名称,安全生产的重点已经被从“监督管理”,即日常生产过程中对生产活动现场的监督、事故发生前的预防,转到了出事以后的“应急管理”。一个监督,一个应急,一词之差却是思维方式的南辕北辙。

换言之,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就是以监督为主,所有相关人员都要尽职尽责,跑在事故前面。监督和预防就是要在看似风平浪静的日常生产过程中,随时绷紧安全生产的神经,从而不放过任何人为或自然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蛛丝马迹。

但是,在应急思维下,所有人都反过来跟着事故后面跑。不出事没人在乎,一出事,所有有可能相关的人员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怕被问责追责。于是,应急思维之下,迅速衍生出了各种掩盖真相、推脱责任、相互推诿的手段,甚至还进化出了把死伤枕藉的灾难改写成救援政绩的伎俩。

也就是,跟着应急思维,相关人员抱着的是赌博心态。不出事靠运气,出了事算倒霉。一旦出事就想办法找藉口逃避追责。实在躲不过去,或痛哭流涕做忏悔状,或被撤职追究责任自认倒霉。总之,事后应急非但没有倒推出对安全生产更强的责任心,反到是由恐惧加深了面对安全生产的拉老虎机和掷骰子心态。

因此,政府要放下行政权力全能,高层权力全能,严惩重罚之下定会改善的幻想。与此同时,将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回到生产一线,在生产一线充分落实已经存在并且已经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这就要求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必须行动起来,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预防事故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上尽速归位。

工会归位,说易行难。因此,首先应该就每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工会、行业工会以及地方工会进行问责。启动对工会安全生产监督问责,才能一步步把工会从穿着红军制服参观烈士陵园的活动中逼出来,使其回归工会主业。

前述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已经全面详尽地规定了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因此,在安全生产监督中激活工会,并不需要进行新的立法。

蛋壳公寓员工:北漂劳动者走上讨薪之路,工会在哪里?


2021年01月15日

长租公寓运营商蛋壳公寓暴雷事件从去年10月末冒出苗头,到11月蔓延全国,蛋壳公寓相关话题多次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而“#蛋壳公寓拖欠员工工资#”是唯一一个与劳工权益相关的。

蛋壳公寓背后的实体是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一月在美国上市,运营公寓数量达41.9万间。当如此规模的公司资金链断裂,牵连出的是数量庞大的劳动者,及各类劳动关系常年存在的问题。

在租客的权益保护迎来转机的当下,蛋壳的员工,以及无数为蛋壳提供外包服务的维修员、保洁员,仍被拖欠数月工资,他们维权之路的转折点又在哪里?

住在蛋壳公寓里的蛋壳员工

张涛(化名)是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直聘员工,他已经在蛋壳公寓的现场交付部工作了两年,同时,他的住房合同也是和紫梧桐签订的。去年11月,他刚交了下一季度的房租,可还没到起租日就被房东赶了出来。蛋壳公寓无法向业主支付租金,导致房东和租客的冲突事件数不胜数,不过住在蛋壳公寓,同时还为蛋壳公寓工作的张涛成了双重受害者。

每月10号是蛋壳发工资的日子,但11月10号这天,员工们并没有拿到10月份的薪水,而是在公司会议上被口头通知,工资发放将无限期延后。员工们在12月陆续离职,被拖欠两个月的工资算下来,在人均一万五到两万之间。“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是很大一笔数字,”老家在西安的紫梧桐员工周婧(化名)道出了北漂劳动者的艰辛,“我们情况不比租户好到哪里去,而且因我们员工较少,所以只是自己发声,并没有得到广大社会的关注。”

据天眼查显示,紫梧桐公司的参保人数为2097人,以此估算,蛋壳公寓拖欠直聘员工的工资已至少达到3000万元的庞大数量。面对波及人数如此之多的欠薪,员工们自己组织起来,建了一个员工讨薪的微信群,人数达到了微信群人数的上限500人。他们每日前往公司咨询人事和上级领导,但得到的回复都是暂时没有任何消息。张涛告诉中国劳工通讯:“我们所有员工已经正常进行劳动仲裁,但是仲裁的(等待)时间非常长,而且离职时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已经发放完薪资的不平等条约。”当劳动者已经在公司以及仲裁部门之间焦头烂额时,警察亦找到微信群群主,要求其解散微信群。

“(蛋壳员工)现在基本都是靠家人、信用卡、网贷过着生活。不少同事房贷、车贷逾期,已收到银行的通告。要找新的工作,也要等到跨年后,到时候逾期的恐怕更多。也有同事实在顶不住压力,回了老家。”虽然张涛描述的是蛋壳员工的近期生活,但这仿佛也是2020年中国劳工在新冠疫情下的缩影——企业经营出现状况、员工收入锐减甚至被辞退、贷款难以偿还、无奈离开城市回老家……

在接受采访的两天后,周婧离开了北京,回到西安老家等消息。离开当天,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段自己途经天安门的视频,以此纪念自己四年的北漂生涯。张涛则没有离开的打算,他觉得虽然公司仍在推诿,但事件发酵成今天这样,公司应该耗不了多久,会有处理办法。

欠薪、不实“离职证明”、0元的申报税款

蛋壳触及法律边界的行为并不止是拖欠工资,在公司欠薪、员工讨薪这来来回回的两个月中,蛋壳每打一次擦边球,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就又后退了一步。

这中间,首当其冲的便是员工们口中的“不平等条约”,一份员工在离职时必须签署的书面文件。中国劳工通讯要来了这份“蛋壳公寓离职证明”,从文件内容可看到,这无疑是蛋壳撇清自己雇主责任的手段:首先,它确认了员工的离职日期,明确结束了劳动关系;其次,它要求员工确认,离职日期前的所有薪资已结算完毕;最后,也是兜底的一项,就是禁止员工此后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离职前,员工必须签订“蛋壳公寓离职证明存根”。(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内容如此不合理的离职证明,没有收到工资的蛋壳员工为何会签署呢?

张涛表示,不签这份“离职证明”,蛋壳公寓就不给员工做“社保减员”。社保减员本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须为劳动者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已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的蛋壳公寓却以此要挟离职员工。这就意味着员工若是不签署该份证明,自己的社会保险就仍挂在蛋壳公司,不能入职新公司,也无法把社保转成可以自己缴纳的个人账户,只能任由社保处在欠缴状态。可是,社保停缴后,参保人员将无法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如果停缴时间达到3个月,那么一般需要重新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时间后,才可以恢复医疗保障,这对于已经失掉工作、生活没有着落的蛋壳员工来说,已经成了无法承受的风险——无奈之下,员工均签了这份“离职证明”。

正式离职后,蛋壳公寓依旧没有对薪资发放给出正面回应。员工们渐渐把要回工资的希望寄托在劳动仲裁上,可是在静待仲裁结果之时,他们却发现公司依然申报了11月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只是“收入”和“已申报税额”两项均为零。有的员工认为,公司在员工11月份收入这里填上零,是想彻底赖掉这笔工资,加之签订了“薪资已结算完毕”的白纸黑字,要回工资更显得希望渺茫。



蛋壳为员工申报的11月份税款。91110101327313607G为紫梧桐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滞后于劳动仲裁的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部门做出裁定的时间可长达60天。这样算来,蛋壳员工们的劳动仲裁,很可能在春节过年之前都无法得到结果。年关将至,员工的生活如何解决?此时此刻,他们又是否有劳动仲裁以外的途径来解决工资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中国劳工通讯联络了紫梧桐公司注册地的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

接听电话的是设置在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下面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蛋壳公寓暴雷后,监察、仲裁在内的劳动部分一直驻守企业,给员工进行释法、释疑,回应员工的诉求;而工会和仲裁机关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始终关心仲裁仲裁结果。可具体到工会为蛋壳员工的讨薪做了什么,工会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蛋壳员工)现在不已经进入到仲裁程序了吗?走完审理程序、等待仲裁结果不就完了吗?”

如此看来,当蛋壳的劳动纠纷进入仲裁程序,工会便觉得自己无事可做,一切纠纷的审理、劳动者诉求的回应都成了仲裁部门的任务。那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本职——劳资调解,工会又是否有落实呢?

“目前,可能(工会)更多是做职工的解释和安抚工作。我们调解一定要有一个调解结果,那后续的问题就来了——谁来履行?怎么履行?一定得是政府职能部门再去督办这些事。”在该位工会工作人员看来,现在并非工会介入调解的成熟时机,因为无论是破产清算还是有人接盘,只有等政府职能部门确定了蛋壳暴雷的后续处理,蛋壳员工的权益处理才能落实。

企业出现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现象,工会提出意见调解处理——这本是《工会法》第二十一条对工会权利与义务作出的规定。如果东城区总工会日常的工作模式真的如电话中这位工作人员所说,工会介入任何纠纷都要等到政府职能部门之后,永远以滞后于劳动仲裁的角色处理问题,工会可以做的工作似乎也只剩下解释和安抚员工。工会的存在本是让劳资纠纷进入法律程序前可以有前置的处理,但类似东城区总工会这样站在一旁“袖手旁观”,法律途径就成了劳动者手上唯一一张牌,劳动者的胜算大大降低。以“服务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和谐”为工作理念是北京市的工会组织,但在职工真的需要服务时退后一步、让政府、仲裁先行的依旧是工会。

在遭遇21世纪以来创纪录寒潮的北京,如果连担任劳动者“娘家人”的工会都不能给予劳动者切实的帮助,那这班无家可归、工资发放遥遥无期的的蛋壳员工,感受到的寒冷无疑更加刺骨。北京,作为吸纳了数以百万计北漂劳动者的大都市,如果连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也没能站出来,在劳动者权益受损时带领他们维权,更多劳动者只能在个人奋斗无法获得应有报酬、劳动权益无法保障之际,和蛋壳员工周婧一样,别无选择地,带着声明放弃所有权利的“离职证明”以及对劳动制度的失落离开首都。


官方反思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工会监督责任被完全排除在外


2021年02月10日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因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引发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近20亿元。

2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署名“钟纪言“的文章,题目是《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以案促改工作启示》。文章引述国务院督导组认为江苏“安全生产工作发生新变化、迈上新台阶“,并归纳了四点工作启示。其中第三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在预防、功夫在平时,必须强化职能监管、做实日常监督,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这是官方多年来少有的将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与“监督”两方面责任分开表述。

不过,从文章的下面这段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管”和“监督”在实践中是否能够分别落实,似乎仍不确定:

健全了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通过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宣传推广,践行群众路线、凝聚各方合力,初步构建起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全生产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省政协就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三级政协联动专题民主监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深入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推动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新闻宣传和曝光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版专栏,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处处抓安全的氛围。

在文章整段的实践方式中,“群众参与监督“成了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与,再加上新闻宣传曝光和有奖举报。但是大量的事实经验表明,这些群体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很可能会成为纸上谈兵,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不着边际。

从2007年江苏响水陈家港化工园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后,响水县委宣传部阻止记者采访,被称为“响水经验”的“防盗防火防记者”,甚至“给记者找小姐”,到近年来屡见不鲜的地方政府官员殴打记者、抢夺记者手机相机,甚至非法限制记者人身自由等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试图依靠媒体以及主管媒体的宣传部门主动曝光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很可能沦为“一厢情愿”。

退一步说,就算媒体和主管媒体的宣传部门愿意主动曝光负面信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能够主动发挥监督作用,但是,这些人并非每时、每刻、每天都在生产现场。他们要想拿到安全生产隐患相关信息,也得有来自生产现场的信息源。而从事故隐患到发生事故,往往只是一瞬间。事故不会等信息发布,也不会等相关部门看到信息或接到举报后,落实信息的真实性,然后采取行动。

这仍是个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其实,就在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前一年,2018年2月,国家安监总局曾发出专函,明确列出了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存在13项安全隐患问题,并要求江苏省安监局“整改落实。



显然,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的最高行政权力部门,国家安监总局发出的整改落实专函,可能仅仅是完成了公文发布和公文履行,但并没有整改也没有落实。于是,一年后仍然发生了爆炸事故,78人死亡,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近20亿元。

难道,我国当下的安全生产制度设计,除了依靠行政权力自上而下“监管“,以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这些工作场所以外的远距离”监督“之外,就没有作出制度安排,使得安全生产的”监督“能够在每一个工作场所落脚生根吗?

当然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从实际出发,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会组织建设。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会,还是工会。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基层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监督责任。

除了法律规定外,近年来习近平更多次在多个场合重复提出,要求工会改革及作为。

2018年10月,习近平便召集全国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谈话。重提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完善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机制,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坚决防止“四风”的要求。他在去年11月24日,也要求“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也就是说,企业基层工会和各地方工会行动起来,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既是中共的最高层对工会提出的政治期望和要求,也是中国法律法规确立的工会职责。

那么,发生事故的江苏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基层工会有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呢?响水县总工会有没有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协助包括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在内的本地化工企业属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呢?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于2019年11月发布的《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逐一列出了响水县应急管理局、盐城市应急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部厅;响水县环境保护局、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响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局、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响水县住建局等各级政府部门负有失职失察责任。但是,对于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基层工会、响水县总工会、盐城市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安全生产的履责或是否尽责的情况,只字未提。

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却清清楚楚地写明,全国总工会参与了事故调查。但是在报告中,工会几乎被系统性地排除在了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之外,不得门而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2月3日署名“钟纪言“的文章提到,因为这次事故,2名中管干部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名省管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问责,其中46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江苏响水“3·21”案涉及22起刑事案件,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

这些被问责、被处分、被处以刑罚的人当中,有没有相关工会的负责人呢?而工会在今后的责任和位置又在哪里?


工人丧生风雨中,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地位仍摇摇欲坠


2021年06月10日

5月10日,武汉遭遇暴雨10级雷暴大风,两名幕墙清洁工人杨浩、韩从法在恶劣天气中丧生。网络视频显示,载着工人的吊篮被大风吹着来回摆动。此次事故中,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但工会的作用似乎也仅仅只是去了现场。

五月,湖北进入暴雨的高发季。“气象台继续发暴雨蓝色预警,中东部局地有大暴雨”“强降雨+雷电来鄂”,5月9日的一连串新闻都预示着一次恶劣天气即将来到。5月10日,武汉市气象台从13时33分至14时44分连发四条黄色预警,与此同时,市区内的天色也逐渐变暗,只有傍晚的亮度。在10级雷暴大风中,竟然仍有工人进行清洁大厦幕墙的高空作业。



孤立无援的最后二十分钟

湖北洪湖人韩从法今年年初只身来到武汉务工,五一长假后被调到高空作业的岗位上,但他的武汉务工历程就在5月10日的极端天气中戛然而止。

当日14时30分,正在对幕墙工程进行保洁作业的韩从法和工友杨浩打出求救电话,表示“项目停电了”,随后项目所在地刮起大风。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可以看到,在昏暗的天色中,载着工人的吊篮被大风吹离大楼外墙,再反方向摆动,撞向大楼外墙——反反复复持续了近二十分钟,直到14点50分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吊篮才被固定住,但两名工人已无生命体征。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涉事的工程承包商是湖北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而工亡工人进行幕墙清洁的大楼,则是武汉地铁集团的开发项目,该建筑高度200多米。

韩从法的家人认为,施工项目管理方不可能没有察觉天气的异常,管理方肯定存在过错责任。“10号出现事故,9号就有天气预报通知……事发前大概两点钟的时候,整个天都是黑的,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大暴风雨的前兆。”

在事故调查的等待中,还原真相困难重重

根据国家《高处作业分级》,风力五级以上为作业中的客观危险因素,而杨浩、韩从法两位工人遇难当日,武汉雷暴大风达10级,管理方没有在明显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叫停作业。尽管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当日就发布通报,表示事故原因调查已开启,而家属们目前得到的回应也仅仅是简单一句“此事属责任事故”——为何没有在恶劣天气下停止作业?工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挥?事故救援为何没能早一点到达?工人遇难是在17楼,14楼就有生命通道,工人当时是否有机会逃生?工人家属们从自己了解的信息中,提出了上述的质疑。

工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以及工地上安全预警、事故救援系统的运作,都是我们希望从事故调查中看到的内容。不出所料的是,在官方主动公布调查结果之前,所有与事故相关的信息似乎都无从考证。韩从法的家属也向我们表示,公司是否有为工人购买保险、高空作业上岗前的培训是否有进行,这些关于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企业方及事故调查部门都没有向家属说明。甚至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最基本的问题,家属先是回答“应该没有”,随即又解释“不清楚,不清楚”。

在事故调查缓慢推进的同时,建设方与承包商在政府部门的压力下,第一时间向工人家属支付了工亡赔偿,韩从法的家属并没有透露具体的赔偿金额,只说金额在他们看来是合理的。

可是调查结果的等待过程对家属们来说,并不是安稳地坐在家中或是如常生活——事发当晚,赶到事故现场的两家人被30名统一着装的不明人士殴打、抢走手机;家属们被有关部门要求静待调查结果,“我们家属对政府已经失去了信心……都有官官相卫的嫌疑。说白了就是用钱摆平了,哪儿有道理可以讲?”家属们担心的还有同样在武汉务工的韩从法的侄子,担心他的工作会因家属维权而受到影响。正是在这样不确定的等待与四面八方的压力之下,在中国劳工通讯提出继续进行民事索赔的建议后,家属方面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工会的行动:去了事故现场,也只去了现场

“我们现在只想还原真相,追究责任,工会做出相应的监督。”韩从法的妻弟是为数不多知晓工会存在的,虽然他只能简单地说出“工会是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机构”,但他也表示至今为止各级工会从未联络过家属。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工会必须依法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那么在此次引起巨大网络舆论的安全事故中,武汉市各级工会是否有参与其中呢?

中国劳工通讯致电了武汉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经济技术及劳动保护部,工作人员首先确认了工会在事故当日第一时间就去到了现场,至于是否给工人家属提供了帮助、提供了哪些帮助,工会工作人员则不清楚了。至于正在进行中的事故调查,应急管理局已经做了笔录,但是工会并不属于参与调查的部门,工会在安全监督上的工作也没有成为笔录调查的对象——可以说,此次极端天气的安全事故中,工会唯一做到的便是去了事故现场,但去了之后似乎既没有对现场情况有更多的了解,也没能和工人家属一道维权,就连事故问责,工会似乎也被安全管理部门排除在外,连被问责的机会都没有。

与此同时,工会对安全生产又进行了大量工作。“这种事情(事故)一年有好多起、甚至上百起,工会、公安局每次都会参与,我们会按照工会的办法形成专题性报告,有很大一摞材料,甚至有个二三十米高。”可是,二三十米高的材料并没有把工业安全带到更高的层面,仍然是工会在办公室忙工会的,工人在工地上、在不足够甚至不合规的安全措施下忙自己的。

工会要维护职工的利益、密切联系职工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态度,更是一种切实的工作方法。就像此次武汉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及劳动保护部向我们坦承的,只靠工会工作人员一个个企业、一个个工地去监察,工作量之大绝对是无法完成的,这也反过来证明了工人在工会工作中有多么重要。只有当工人和工会建立了联系,并在日常工作中向工会组织监督、反映、举报工作场所中安全生产的不足,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地运作起来。


残疾人邹蜜的教师资格:重庆低调修改规定,行业工会还在思考会员资格


2021年07月21日

重庆残障女硕士邹蜜,原本是一名校外英语培训老师。为了顺应政策要求,适应行业规范,她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顺利通过,却因下肢残疾,卡在了体检环节。事缘重庆市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里有一项歧视性规定,“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邹蜜说,如果不能拿证,她将面临失业,求助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标准无法改变。

邹蜜老师的情况在网络上发酵之后,重庆市教委和卫健委随即低调修改了歧视性体检标准。然而在事件中,本应当代表教职工利益的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仍然失位,没能主动为邹蜜发声。



与之对照的是,中国残联随即与重庆方面取得沟通,积极跟进,期望能尽量满足当事人从事教师职业的愿望。同时,残联教也与教育部方面沟通协调,将从顶层设计方面进一步修改关于残疾人教师资格证方面的相关条例,也希望教育部门能够考虑到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

按照《中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只要求体检项目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并没有说下肢残障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所以,重庆市的这一政策明显具有歧视性。

到了六月,重庆官方发布通知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肢体残疾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免于《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第11条项目检查,申请校外线上培训教师资格免于体检。”重庆官方虽未将该通知公开,但重庆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人已经向中国劳工通讯证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新规定已经开始执行。

实际上,早在通知下发之前,中国劳工通讯的负责人韩东方便致电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并与其工作人员商讨如何能从工会角度为邹老师提供协助,消除职场残障歧视。

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方面称,对于教育口的员工,目前的会员范围仅限于重庆市属的高校和中职。而对补习老师来说,暂时未成为教科文卫体工会的服务范围。故而目前无法为邹老师提供服务。重庆教科文卫体总工会建议邹老师求助于地方工会:“他们应该是看他那个当时的工会关系是在哪里的。就是说,有可能是归口的话,归口到地方工会。”

中国劳工通讯方面则认为,像邹老师这样的补习教师正正应该是需要“教科文卫体”这样的行业工会来出面协助。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也就意味着,工会理应和普通学校老师一样,积极将他们纳入教科文体工会之中。更何况近期出现了大量补习学校暴雷、跑路,导致教师员工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工会借此机会帮助他们维护应有权益,一方面可以切实平息社会怨气、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能切实保障员工权益,让工会改革更加脚踏实地。

从根本上来说,补习教师群体组织松、分布散、流动快、合法权利更易受到侵害,其实是工会组织建设的薄弱地带。甚至于可以说,他们就是教师群体里面的“八大群体”。在全国总工会推动八大群体入会的行动中,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完全可以主动创新,将更多政策没有涉及的“零工产业”工人带入工会当中。

邹蜜大二不幸遭遇车祸,下肢残疾,只能坐轮椅,但她一路以来自强不息,凭借自己的努力,拿到了国内外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然而近二十年来,邹老师却在山城重庆不断遭遇到求职被歧视和出行不便的困扰。甚至在一次求职的面试中,她循例向公司询问是否能够畅通使用轮椅行动,然而这一问题却令面试公司直接挂掉了电话。

中国法律上从来没有限制残疾人当老师,然而从地方行政部门规定到企业都对残障人士设下了及其不友好甚至具有歧视性的制度。作为工会,理应为遭遇不合理对待甚至歧视性政策的残障人士发声。残疾人士在职场工作已经颇为艰难,工会应当呼吁相关部门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放宽标准、创造条件让他们更加方便、无障碍地求职工作。


天津工人高处堕下致瘫痪 工会介入欠主动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6月29日,天津市武清区法利莱装配式建筑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工人郭强在拆卸维修厢式房屋期间从高处堕下,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胸椎骨折、高位截瘫。事发之后,法利来公司既不依法支付工伤费、工人工资,也没有帮郭强申请工伤认定。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已调查此事并于十月初在网上公开调查报告,又在外界致电了解详情时详细回应外界的询问和建议;武清区工会也属于调查组成员之一。但时隔四个月,工会仍然在状况之外。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既不了解发生在本辖区的这起安全事故,也不愿意主动联系工伤工人家属协助维权并代表郭强申请工伤认定。相比应急局的依法履责,工会代表工人维权的主动性仍有欠缺。

郭强由2020年4月经友人介绍开始到法利莱装配式建筑(天津)有限公司工作,负责简易房的拆卸和安装工作。6月29日下午3点多时,郭强在拆卸打包箱式房期间,为撕掉房子的胶带,用汽车起重机吊高自己,期间不慎从汽车起重机的吊带掉落,送往武清区人民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胸椎、颅骨骨折、脑疝、昏迷、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肺挫伤,经治理已脱离危险期,但一直住在医院疗养。9月底,郭强家属在天涯网站发帖,表示自事故发生三个月以来,公司从未派人探望,也不赔偿医疗费、饭费、看护费用,更加不发郭强的工资,而公司为逃避责任还变更了法人股权和更改了地址。郭强家属要求,法利莱公司应支付郭强合共四五十万元。



图片来源: zhaoliang70 / Shutterstock.com

应急局调查后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但对工人诉求爱莫能助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工作人员及举报电话处工作人员小张在10月20日分别接受了中国劳工通讯(CLB)主任韩东方的采访。对于当天CLB提出的若干问题及建议,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更以书面方式于10月28日详细答复CLB。

6月29日事发当天,武清应急局已通过120急救电话了解到此次工伤事故,并于次日开始事故调查,及后将调查报告在网上公开。局方将此事件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法利莱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安装、拆卸活动房屋,此次工人是在拆卸箱式房期间出事,但公司从来没有按照规定制定箱式房装卸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灵红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没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整体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业工人缺乏足够劳动保护、也没有人及时排查和消除这些安全生产隐患,最终导致悲剧发生、郭强重伤。

武清区应急局最后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人民币、对刘灵红处以罚款1.215万元。同时建议,法利莱公司应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拆卸工作要派专人到现场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戴好劳保用品,防止同类事件发生。也建议下朱庄街道应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排查隐患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范。

值得肯定的是,武清区应急局对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毫不含糊,也能尽职尽责详细回应采访。第一位接听电话的值班室工作人员虽然不清楚此次事故,但当听到CLB反映天津市应急局安全生产信息栏上没有这次事故(后来武清区应急局书面答复CLB,此调查报告是在武清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的话,那就是涉及到瞒报。”他还建议工人应举报此事,“6月29日到现在,这个企业不报,那个人的话他应该是举报啊或者什么的”,并提议应尽快联系应急局的举报电话,“打市里的举报电话也行,打我们区里的也行。然后他们接完之后呢应该报领导批,批完之后,看看批到哪儿。是批到事故那边,还是批到哪,应该会有调查。” 

我们随后联系到举报电话处工作人员小张,小张很了解此次事件,表示应急局已介入并完成事故调查,调查报告也经过了审批,区里都知道。不过,小张也明确表示,应急局的职能只是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事故报告。至于受伤工人郭强的伤情与诉求,例如支付工资、医药费、工伤认定等等,应急局表示这不是他们职能范围,建议工人可以联系人社局或走法律渠道。

武清区工会在状况之外 等待工伤工人主动上门求助

尽管武清区总工会也是此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成员,但当CLB于同日采访武清区总工会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不知晓此事,武清区工会也并没有介入和代表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

我们把郭强的工伤案例引介给武清区工会,希望工会能够联系家属,尽快了解事故详情并出面帮工人维权。但工会首先对此次事故的信息来源表示怀疑,“您现在的信息的这个来源以及真实性这些东西,我们没有办法认定。我们不能说从网上看见一个信息,我们工会就直接去联系他。这样子的话那我们,这个应该不是我们正常的工作流程,对不对。”

当我们提出把郭强妻子的电话给工会,工会可以主动打个电话就了解详情时,工会多次拒绝这个提议,反过来要求工人或家属主动联系工会表达诉求。对于工会而言,如果不是通过自己的渠道(也就是所谓“有效的信息来源”)了解到的事故,工会就不愿意主动多走一步去了解。

“如果他要是说他从基层工会,然后一层一层反映过来的,或者是他自己本人过来找的我们,那我们义不容辞,我们肯定是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了,然后怎么做的。但是现在的话,就是说我们从微博上了解到一个信息,然后我们就主动联系他。那这样子的话,相当于其实这个信息量非常之大。我们不可能微博上都挨个都联系一遍。”

后来工会又表示,“我们直接跟他联系,这样子的话也给人力也会造成负担,我们是这样考虑的。”

此外,CLB想了解法利莱公司有没有成立工会,如果没有公司工会、那么武清区总工会有没有履责督促企业建会,但工作人员以第三方的身份将我们的问题挡回来。

“如果说涉及相关的话,比如说跟您切身,您是职工本人,那我们可以进行一下研判,然后给您一下解答。但是现在相当于您是一个第三方,您知道吧,所以就是我们可能不太方便跟您这边透露。”

CLB想联系负责工会组建工作的业务部室自行询问,但办公室工作人员仍然表示,“即使您问的话,我现在就是说还是想把您拦一步。因为您现在的话,您要真的想了解跟进这件事情,我希望您能给我们来一个正式的公文函。” 

工会人员最后答应可以把这次事故记录下来并进行内部了解,“你可以告诉,就是都知会我们。我们会在后台,就是我们业务部室这边我们会进行一下详细的了解。”工会也记录了郭强的病床号及郭强妻子的电话,但同时强调还是要家属主动联系工会才行。“如果她需要我们帮助的话,您可以让她跟我们进行一下联系,您看行吗?您可以把她电话告诉我,我记一下没问题。”

2018年,天津市曾经出台《天津市武清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但其中的成员单位竟然没有工会。工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的重要一环,理应被明确职责和接受监督。就此,CLB建议武清区总工会应主动要求把工会加入综合应急预案成员单位。此外,我们也建议工会应该绕开“依靠企业主动建会才能成立工会”的老路子,加重“建筑工人以个人身份直接申请入会”的新路子。对于我们的这些建议,武清区工会均表示已记录。

不过,工会当时已提出,“但是具体的进展情况,或者是他是否建会啊,就是您想问的这些事情,我们可能不会跟您反馈。”尽管我们同样留下了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但截至到发稿时,我们也没有收到武清区总工会的任何回复。  

工会应履责监督安全生产 主动代表工伤工友维权

中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以行政为大,应急管理局作为政府部门,身兼管理和监督的多项职能。但从这次事故可见,武清区应急局反应被动,只能在事发之后调查原因并出具行政处罚,对于一线工人如郭强的诉求、对于如何确保法利莱这样的企业下一次不再发生安全事故,却限于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不可能有作为。而这种被动反应的模式造成了“事后追责-问责-再等待事故发生”的循环,却无法预防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实际上,工会作为职工的利益代表者,有更大权利和责任主动介入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工会在一年内可以代表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也规定了工会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如果工会不履责,应对工会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工会缺位的情况由来已久。CLB于2019年发布的建筑行业报告中,纪录了37起建筑业工人案例,当中包括工亡、工伤、欠薪等。过往大家的关注点常常是在政府部门又发了新的法规、执法部门又予以新的处罚给企业,但建筑行业的事故仍然常年发生,工人工伤从未断绝。究其原因,工会作为组织一线工人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代表被侵权的工人去维权的重要角色,一直缺位和未能履责。当不少建筑业工伤问题无法在官僚行政系统得到有效解决,工人走上法律途径又是漫长征途时,工会本该出面代表这些工人维权。

最近半年,各地工会针对新就业形态工人出台了新的政策,例如北京工会推出十条措施要求工会主动走出去,尤其是积极到工人的工作场所,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为工人争取最大利益。最新当选武清区总工会主席的殷学武也表示,要推进“十四五”发展目标,宏扬习近平提过的“三种精神”,特别是,“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观念,更多关心关注困难职工、一线职工等群体,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工会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CLB期望,工人郭强的工伤索赔事件,可以作为武清区总工会主动走出去代表工人利益、以钉钉子精神帮助工人维权从而做好工会代表工作的一次良机。


山东菏泽工人讨薪被碾压:工人紧急需求在眼前 工会怎能等上级领导?


2021年11月16日

10月21日,五名农民工因13.3万工钱被拖欠一年而前往山东省菏泽市碧桂园·铂悦城项目讨薪,怎料被老板的车轮碾压酿成血案。最终车轮底下讨薪的农民工王洪亮被送往医院,其他民工则因围堵司机而被派出所带走。据其哥哥王洪光说,王洪亮全身有近十处骨折、多处内脏损伤,一只眼睛发现血点,存在失明可能,目前仍躺在ICU病房未脱离生命危险。24日,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发布通报表示,区委、区政府已责令碧桂园项目部先行支付了应由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13余万元,并垫付相关救治费用。

讨薪血案爆出后一度引发社交媒体热议(随后均被删帖),中国劳工通讯(CLB)于10月25日就此事致电菏泽市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李女士,希望工会能够尽快介入帮助工人维权并组织这些农民工加入工会。但菏泽工会李女士提出,这些讨薪的农民工不是工会会员,他们没有来找工会,“不加入工会的话,那就不归我们工会负责”。

有鉴于此,CLB建议菏泽市总工会组织部应从此次血案出发,在这个特殊时候走进碧桂园项目工地去找这些工人,借着此事发展他们入会,顺理成章代表工人利益维权。但这个建议多次遭到菏泽市总工会的拒绝。李女士回应说,像这类敏感的事件应该由维权中心跟领导汇报。CLB邀请工会组织部主动走出去到这个项目工地建会,李女士却提出目前的工作重心是省总下达的新业态工人入会任务,建筑工人不是工作重点。此外,工会也不愿在这种事发生之后主动联系并代表工人维权,“不可能说有出现像这样的事情,市总工会都主动站起来说我先帮你加入工会,然后我再帮你解决这个事情。因为我觉得这个事情工会不一定有能力解决。”



图片来源: 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听上级决定还是看工人需求?基层工会被规定的工作重心    

既然工会对工人未能加入工会早已知情,为何不能主动走出去,到诸如发生讨薪血案的工地上,组织工人加入工会的保护网之下呢?菏泽市总工会李女士对此表示,工会组织部的工作其实很繁重,工作压力已经很大。

“我们现在就发展工人入会啊。这个新就业形态,省总从八月份开始之后,任务非常繁重啊。四大群体每个月都让我们报数据、报考核。就是说,我们现在光这四大群体现在都是,就已经很……唉呀我不是说那个什么,就是都已经工作量很大了。但是你说让我们把省总的这个任务给他抛开,让我们自己去再找个(建筑工人)这个方面的。关键是,我感觉,就是跟领导汇报领导也不会同意的。因为不是说我们没事干,我们……就是说我们有时间的话,我们绝对去。但是省总已经给我们重点划出来了,说这四类你赶紧把他促成,给我们多少目标,多少任务数。我们都下去了,我们区县基层都下下去了。”

李女士一语道破天机,基层组织部并非没有能力组织建筑工人入会,而是在上级决定和工人需求之间,工会果断地选择以上级决定为主。而如今基层工会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懒政“问题,更多的是要“应付”上级压力。

当前,全国各工会轰轰烈烈组织快递员、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为主的新业态工人入会,菏泽市总工会也不例外。可是,哪些群体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并不由上级的文件决定。尽管此次发生拦车讨薪的建筑行业多年来都是非法承包分包、不签劳动合同的重灾区,“但是‘八大群体’并没有建筑工人”。由于建筑行业不属于上级规定的工作重点,故此李女士坦承,工会的“资金和力量都不会有那么大的投入。”

对于菏泽市总工会来说,上级既然规定了新业态工人入会是重点,“基层工会的工作力量一定会往省总明确的群体去靠,就是说我们要重点在那方面。你说我们要再把建筑工人纳入,这个目前来说,我感觉,反正到年底前是不太可能。”

看上去如此荒谬,却是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现实逻辑。即便面临农民工讨薪的血案,基层工会仍然无动于衷,甚至预测到建筑行业年底前都不可能是工会工作重点。当上级总工会以书面文件规定基层工作的重心,上级显然无法预测一周内或者一天内可能发生什么样的工人事件需要工会出面,而最接近工人和工作现场的基层工会,由于习惯了这套从上而下指引工作的逻辑,基层工会乐得不需要主动出面和负责任,面对工人求助不敢也不愿主动作为。长此以往,没有任何一级工会愿意主动发现一线存在的劳资纠纷,遑论尽早介入和代表侵权职工维权。

建筑工人个人入会:从依赖企业建会到发展行业工会

眼见基层工会以“八大群体”为重点的工作计划与现实中建筑工人讨薪血案存在脱节,而工会目前依赖企业主动建会和靠区级与村镇工会吸纳工人入会的两条路径也无法覆盖所有工人,CLB建议菏泽市总工会可以以此次碧桂园讨薪事件为试点,尝试组建当地的建筑行业工会,把没入会的工人吸纳进来,由工会出面代表工人的利益,与企业雇主展开集体谈判,避免欠薪的发生和讨薪的悲剧。

建筑工人常年在这个工地呆几个月、下一个项目停留几个月,工人流动性很高,成立项目部工会往往不到几个月就会解散。但是若能以个人身份加入市一级或者省一级的建筑行业工会,一次加入之后会员身份不因项目部的解散而失效,则每一位入会的农民工走到任何一个工地,都能凭借自己建筑行业工会会员的身份,要求企业给签劳动合同、购买保险,按时每月发工资。当工人遇到劳资纠纷或是遇上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等侵权行为,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找到行业工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工会求助热线,要求工会代表会员的利益,由工会出面来和企业协商——相对项目工会来说,行业工会就像“铁打的营盘”,无疑有更大的稳定性,在代表会员利益和达成行业协议方面有更多可作为的空间。

虽然李女士脑中对于行业工会的固有印象仍然是住建部旗下设立的行业工会,仍然认为“这个只能说是暂时性的,长期的话,你还是不方便管理的,还是得放到项目工会里面”。但听了我们对于新型行业工会的建议,她也同意可以探索一下,可以向领导汇报一下。

在具体发展会员的方式上,CLB也建议菏泽市总工会应多多发展工人积极分子,协助更多工人入会,令工会逐渐成为工人信赖的利益代表者。工会与其依赖人力资源有限的各级工会干部疲于奔命发展成千上万工人,与其在组建工会上依赖公司主动建会,不如在工会会员当中发展积极分子,让他们去发展其他工友加入工会,在工作场所中由会员吸纳其他会员——这样一来,工会可以减少人手支出和资源负担,而具体到每一个工地、每一个企业,工会不仅可依赖下级工会和公司工会,也可以联系工会会员直接了解一线情况,并实现两条腿走路,两手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行一年有余,“根治欠薪”的专项行动多次开展,仍然有农民工走投无路,以流血的代价讨要工钱;全国总工会一直强调组织工人入会,但在新闻稿刊发的集中入会形式之余,仍有大量工人不知道工会的存在,未能加入工会,遇事也不会找工会求助。春节又临近,讨薪潮又至。CLB呼吁建筑行业工会归位,回归到建筑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回归到建筑工人的组织者,回归到代表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集体谈判的谈判者。对于此次讨薪案,CLB希望山东省菏泽市总工会能尽快联系到此次被欠薪的五名农民工,组织他们加入工会,并代表他们维权。届时他们的事迹必将吸引更多工人加入工会。

由工人讨薪到建筑工人行业工会组建——与广安总工会一次有意义的商讨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9月,四川省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中原路卓锦城楼盘项目的工人在网上发帖投诉,六十多名建筑工人被拖欠四十余万工资达一年以上,还有一名工人受了工伤没人管,工人讨薪时反被承建商殴打。中国劳工通讯(CLB)得悉之后劝工人找工会代表他们讨薪及申请工伤认定,CLB也联系了广安市工会告知他们此事,广安工会给出正面反应,承诺会协助工人讨薪及代表工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工会基层维权部张部长更与CLB在组织流动性强的建筑工人入会问题上,进行了非常有意义的讨论。

承办商拖欠工资、工伤医药费 未有缴交工资保证金

投诉人杨明辉是一名工人代表。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期间,他带着60多个工友为广安经开区卓锦城楼盘外墙抹灰粉刷。但直到2021年9月,开发商广安景上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商四川冠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仍然拖欠他们的薪金共40余万。承建公司在施工前曾表示每月扣取20%工资,作为工程品质保证金,完工后补回给工人。但完工后,承建商仍拖欠他们最后一个月工资和之前扣起的每月20%工资。

承建商没有为这些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使用危险机械时也不为员工提供培训。工程施工期间,一位工人杨明军意外被切割机切伤手臂,一大块肌肉被切下,至今右手尚不能活动。公司没有发过医药费,也没有为杨明军申请工伤认定,最后杨明军要自行借钱以应付医药费,在事故发生后接近一年,杨明军的工伤认定仍未办理。

杨明辉曾多次向承建商追讨工资。今年7月下旬,杨明辉到岳池县武装部旁的一家茶楼向承建商负责人尹仁学追讨,结果遭到尹仁学掐脖子及打骂,最后杨明辉要养伤一个月。

在接受CLB访问时,杨明辉指出,公司没有向银行缴交工资保证金。按照法律规定,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工程承包商在开动工程前需要向银行开立帐户,存放工程施工合同额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支付工人工资的保障。同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包括工会和人社局在内的多个部门都有责任监督企业按时支付工资。但如果工人不求助上门,这些部门不会主动察觉到工资拖欠问题。

从去年至今,杨明辉自己垫付工人工资,并一直向承建商追讨工资。今年9月他在麻辣社区发帖之后,广安经开区人社局在网上跟贴回复,要求杨明辉带同相关证据材料到他们办公室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政府部门年年整治欠薪 欠薪问题年年发生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起实施,当中规定了承办商要缴交“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劳动合同要以实名制登记以外,更明订欠薪公司会被罚款和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名单中的公司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会受到限制。不过,这部法规着力想解决的欠薪问题时至今日仍然存在。

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建筑业的顽疾之一。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进城打工,同时携带着农村的习惯——接受一年结一次工资,过年时才拿钱回家过年。按照劳动法,建筑工地本该按月发工资,但农民工接受农村的传统,而这样的传统也自然被承包商利用,到了年底才结工资,甚至一年也不发工资无限往后拖。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变成了建筑业的常态之一。自1990年代中期起,“讨薪难”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2000年代开始还出现农民工以自杀来抗争的事件,进而产生了“非法讨薪”、“恶意讨薪”等污名化词汇,殊不知按年结工资和不正常欠薪本身才是根本问题之所在。

中国政府为了解决建筑业的欠薪问题也下了不少功夫。例如政府部门间成立工作联席会议一起集中处理欠薪问题,2013年为加强工作力度更改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地政府也不时在冬季来临时颁发行政命令以解决春节前欠薪和讨薪。2019年,四川省政府曾启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加强抽查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同时设立24小时专线协助农民工维权。今年冬天,四川省又再开展根治欠薪“利剑”行动,表示要令“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让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



图片来源: StreetVJ / Shutterstock.com

受到欠薪问题困扰,各地政府多年来不断发文和专项行动试图解决欠薪,但建筑工人多年来持续被欠薪,持续走在讨薪的艰辛之路。究其根本,政府作为劳资之外的第三方无法解决劳资之间的纠纷,而工人的代表工会一直缺位,在工作场所一线就无人能代表工人谈判和保障最基本的按月发工资。采访时CLB问杨明辉有没有找当地工会求助,杨明辉却表示﹕“我干了二十多年活,从来没听说过工会。”

广安市总工会答应出面 承诺不会不管工人

CLB见此马上劝他应该找工会求助,因为工会才是工人的利益代表者。CLB告诉杨明辉可以联系事发地工会广安市总工会,并给了他工会的电话号码。之后,杨明辉联系工会并反映了他的案子,但杨明辉的感觉是,工会并不积极。

CLB随后把电话打到广安市总工会。广安工会基层维权部张部长了解到杨明辉带工人讨薪,以及工友杨明辉受工伤没有得到工伤认定之后,明确表示工会可以代表他们维权,并愿意主动打电话给工人了解情况,看工会可以怎么介入。工会张部长多次表示,“没问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虽然这些工人们干了二三十年建筑工却没有听说过工会,也没有加入过工会,不是工会会员,但广安市工会承诺,工会不会不管他们。针对受伤工人至今未能申请工伤认定而一年申请时效即将过期的问题,广安工会张部长也承诺“我一会就给他打电话”。

谈话中张部长提及,其实工会在接到我们电话的当天早上已经收到杨明辉的个案,工会当时就对杨明辉表示会帮他。

以下是CLB与广安市总工会通话节选:

广安市总工会:今天上午我也已经和他说过,我就说我们这边援助律师在哪,然后电话号码也告诉他。然后我这边也和我们的援助律师也打过招呼,我就说他这边过来打电话咨询或者怎么样的时候,由我们的援助律师具体地给他提供服务。这个今天上午的话,在电话里面我已经和他说过了。

CLB:哦,你可以想象,这些年其实我也收到过很多这种的反馈,就是工人给工会打了电话以后,总是跟我说,工会说了不管。就是大家跟所谓官方打交道多了之后,就觉得官是不管的。所以,那其实咱们工会没有说不管?

广安市总工会:对,今天上午——我就很明确地给他说过,我们也没有说过我们工会不管他。

CLB:那就好、那就好。那我一会再跟他联系,就说工会并没有不管。如果他要觉得工会不管了,那他是误会了。让他不要,要对工会要有信心。

广安市总工会:因为今天上午他过来,我也把我们援助律师的电话号码这些都告诉他了。您可以问一下他,就是我有没有给他说过。

CLB:好的。那既然咱们工会购买了服务,是不是可以请这个援助律师更主动一点去找他们呢?

广安市总工会:可以可以。

接到CLB求助电话后,张部长进一步承诺会请工会购买服务的援助律师主动提供协助。如果没有张部长的澄清,如果工会不主动联系工人,可能工人杨明辉就会认为工会不管他,再也不想找工会。值得庆幸的是,广安市总工会及时介入了这个案子,工会和工人的连接就此展开。

杨明辉之后表示,工会联系了他并要给他提供法律援助律师,而且广安市总工会也主动打电话给工伤工人杨明军,在工伤认定一年时效到期前,帮他启动了申请程序。在工会协助下,杨明辉和杨明军近一年的维权困境开始出现转机。

组建建筑工人工会,开展集体谈判,从事后维权变事前谈判

广安市的建筑工人可以通过企业建会之后加入公司工会,但这种工会覆盖的通常是办公室职员,无法覆盖工地上流动的建筑工人。对于零散的工人,广安市工会建议他们可以到居住地(如社区或村)的工会联合会加入工会。不过,针对此次拖欠工资的建筑公司四川冠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是否有工会,张部长表示可能要经开区工会才清楚详情,市工会这边也没有统计建筑类企业建会率。张部长坦承,在基层工作中发现一些难点,比如一些公司声称总公司在外建立了工会而不愿意在广安当地建会,还有工会自己确实难以帮助包括建筑工在内的零散用工人士维权。

广安市总工会:“比如说建筑或者是怎么样一些企业的话,针对那种零散用工的人,确实他们的权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工会就是说,有时候他们找不到工会能够帮助他们。但是现在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我们怎么样可以更多地贡献出我们工会的力量,然后去帮助他们。这一块呢确实是一个薄弱点,但是我们现在正在探索,也已经在着手启动这方面的工作了。”

其实,CLB在印度了解到,印度工会也习惯把在工厂工作的服装厂工人称为零散工人,哪怕这些工人在同一个工厂已经工作了三五年,但是只要他们没加入工会,工会就认为他们是零散工。在中国的建筑工地上,我们看到同样的状况,就是流动的建筑工人始终被当成是零散工人,工会想的组织方法都是从零散的状态入手——但其实,如果工会不把这些建筑工人当作必须要零散和流动的,而是把他们当作是势必要组织进建筑工会的,可能就可以转化工作思路,从行业入会的角度着手组织建筑工人。

今年7月,广安市总工会主席陈伟曾经提出,“要始终坚持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创新工会组建形式和入会方式,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跟以往部分工会流于形式的组建方式不同,广安市总工会不满足于几场集中入会的仪式和数字上工会会员增多就可以宣告完成入会任务,而是勇于探索使得工会真正成为工人信赖的利益代表者。

CLB同样认同这一理念,也就此建议:

“咱们这个有效覆盖是不是可以,给咱们工会提一个建议,就是建立建筑工人行业工会,然后个人入会这种,不再依靠建筑企业建立工会,然后工人再找企业入会这种的?像这种情况呢,如果咱们工人个人入会呢,那咱们工会的会员其实就是遍天下。就是每个工地散着都有。然后他们进入工地以后呢,咱们工会给每个会员一个热线电话,你进入哪个工地了,就给工会打电话备案一下。然后我们工会就派人去那个工地,确保你的工资是按月支付,有劳动合同,有工伤保险等等这些。那么这样呢,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会员的作用,工会的作用,在避免侵权上防患于未燃。而不是把这个什么啊,把精力和有限的资源放在侵权以后的这种马拉松式的维权。”

广安市总工会很赞同,“和您打电话,觉得我们工作的思路都打开了”。

面对广安市工会的困惑与探索,CLB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广安市总工会可以先成立一个建筑工人的行业工会,在广安市工作的建筑工人,无论人在哪一个工地干活,都可以个人名义加入这个建筑行业工会,工人实名制之后,走到哪个工地干活也都是工会会员,工会都可以罩着工人。而且,当工地上的工人逐步加入工会,从5%,10%,到30%,到50%,到70%,都变成工会会员,那建筑行业工会就有一种能力跟建筑工地或者是雇主协会协商,从此建立起建筑行业的标准。比如工地之间的流通怎样安排,工人进场开工前必须要有什么保障,劳动合同怎么签,社会保险怎么上,林林总总都应该涵盖。这样逐步也能提高工会会员的覆盖率和在行业的覆盖率,把建筑行业工人从零散变成非零散形式。

在解决欠薪和工伤问题之后,下一步,我们希望广安市工会可以跳出依靠企业建会的思路,转为组织建筑工人个人入会,并从组建建筑行业工会入手,准备建筑行业集体谈判。长此以往,工会也能从忙于救火式事后维权变为以事前谈判的方式来阻止欠薪、工伤等侵权事件的发生。


特岗教师限三十岁以下,工会对政策歧视理应纠偏


2021年12月17日

为拉近城市和乡村的教育水平差距,吸引年青人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中国在2006年开始了“特岗计划”,招募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任教。参加者无需拥有师范毕业资格,只要是大专毕业生即可参与,但年龄必须低于三十周岁(某些地区则是低于三十五岁)。一旦成功考上,特岗教师就可以享有和编制教师一样的待遇;而在三年后再经过考试,便可获得编制成为正式教师。

编制教师的福利更多、工资会随工龄增长、退休后也有养老保险和医保等福利,与没有编制的教师可谓天壤之别。加上教育部不时有政策限制学校聘请非编制教师的比例,意味着非编制教师随时有被解雇的风险,因此教师都希望能够获得正式编制。



图片来源:jianbing Lee / Shutterstock.com

2021年10月20日,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有教师在网上发帖指,他目前是县聘农村教师,没有编制,希望透过投考特岗教师提升工资待遇,却因为年过三十周岁无法投考,也就无法得到和编制教师同样的待遇,例如享有目标绩效、精神文明奖、绩效奖金等。他对县政府、教育局提出两大诉求,一是解决编制问题,安排县聘教师有获得编制的通道;二是要求县聘教师和编制教师做到“同工同酬”。他们表示如果政府不理会教师的诉求,“我们几百人会一起去省里,甚至中央,要个明确说法和说理的地方。”

这些教师的诉求完全合理。《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该法条的实施情况始终不尽如人意,受经济发展水平不均、有无编制等因素影响,教师的工资待遇差异巨大。2018年国务院亦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而投考特岗教师的三十岁年龄限制,更涉嫌就业歧视。面对沧州教师被歧视无法同工同酬,作为他们利益代表者的工会有何作为?

工会﹕涉及政策事宜无法处理

得悉此事之后,中国劳工通讯(CLB)致电沧州市总工会及盐山县总工会查询,但两级工会均表示没有收到老师的求助。至于行业工会沧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我们多次致电但始终无法联系到。沧州市总工会对教师求助的反应是,这个是教育口的问题,“我们工会是没有这个权限的。而且这个问题啊,也确实不属于我们工会的管辖范围”。最后沧州工会提供了盐山县总工会的联系方式。

CLB联系到盐山县总工会。我们指出,“特岗教师”年龄必须低于三十周岁这个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一条,询问工会会否向教育局反映。盐山县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反问,“省考不是也有年龄限制吗?也是要低于三十五岁以下。”不过存在不必然合理,省考、国考的三十五岁年龄限制不意味因年龄限制就业机会是合理作法,相反这是政府带头歧视的例子,工会不应附和,而应反映意见要求政府改正。

工会工作者接着指,县聘教师在招聘的时候就设计是没有编制的、待遇就是有差别的,“同工同酬?你这个本科能跟大专一样吗?他们的待遇,没有办法。”盐山县工会坚持,工会无法介入解决这些教师诉求。之后CLB提出教师们意见很大,如果地方上不及时处理,他们将会集体到北京上访。工会则回应﹕“去吧,他们去北京上访吧。”

CLB又向工会反映,盐山县规定新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试用期长达一年,有违《劳动法》中规定员工试用期不得多于六个月的规定。盐山工会却回应说﹕“试用期包括公务员都有试用期,也不是六个月,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两年,包括提拔干部也有一年的试用期。”事实上,升职考核和员工试用期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违法拉长试用期意味着员工在更长时间无法享有福利保障等。面对明显违反《劳动法》而导致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状况,工会理应为工人维权。

盐山县教师无法转正案中,盐山县总工会还没有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工会改革六年,不少地方工会从远离工人群众到开始被动反应和帮工人事后维权。不过,盐山县的工会改革仍然有待进行。面对歧视教师年龄的教育政策,盐山县工会工作者不认为工会有权提出异议,也不认为提出后能够解决问题。因此,工会不要说事前解决就业歧视,连事后代表职工维权也还没有做到。

教师问题由来已久 工会应为教师权益把关

中国教师劳动环境恶劣,CLB早前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教师一直面对极长工时、工资与劳动不相称的情况,尤其在农村情况更为严重。在2015年,吉林一农村教师工资只有2500元,而惠州一间学校里教师的工资可以多达7500元。有时候教师们需要一周教40多节课。没有正式编制的教师情况更差,他们往往无法随工龄而获加薪,也没有固定的社保、福利,因此这些教师的流失率十分高,在2015年就有多达七成的师范学生转行。

特岗教师正正是为补贴农村教师、吸引青年、拉近农村和城市的教育水平而设。但如果限制特岗教师的年龄,令更多原本在农村、或属于县聘的教师无法通过特岗计划转正,最终只会令更多教师人才流失,影响整体教育素质。CLB建议,教育行业工会应该代表教师群体的利益提出政策建议、更积极地反映前线教育工作者面对的困难。

其实早前CLB的研究也发现,教师往往并不了解工会。就算听说过工会的老师,对工会的印象大多停留在每逢过节会送礼物,但就不会想到工会还能代表职工改善教育政策。工会自己多年来不代表教师权益,也不熟悉维护教师权益的本职工作,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改变教师的困境。这样下去工会只会继续把教师推得更远,令教师们不愿意找工会出面维权,仍然只能通过个人或者集体行动维权。长此以往,工会始终无法代表教师跟政府协商改善教育政策、提高教师福利。

早在2002年的《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学校制定政策时,“应征求工会的意见,并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而在最近2021年,沧州市总工会发出《规范基层组织建设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表明“激发本系统基层工会活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维护广大教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这都反映工会不止有维权的职责,在政策制定上更是重要持份者,有责任代表反映基层教职人员的意见,令更多教师受益。

就本次沧州教师投考特岗被拒一事,沧州市工会及盐山县工会可以与当地教育部反映不少教师希望投考特岗来获得编制的诉求。因为政策上不允许三十岁以上人士投考而被拒,不仅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也令这些教师们被歧视,处于"同工不同酬"的境地。工会还可以进一步跟教育部协商,在教师招聘及转正时取消年龄限制,如果有其他歧视门槛也应该全面纠偏。至于教师的编制问题,就算沧州市因为名额有限无法给予全部教师编制,也应该做到令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们“同工同酬”,并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看齐。

近年中国在教育政策上有所动作,为减少学生压力,政府实行“双减”政策,将教育重心放回学校,如习近平所言“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而教师是学校最重要的资源,要确保教师人材不会流失,教育部理应全面审视、摒弃不合理、年龄歧视的教育政策,设法令广大教师不再有同工不同酬、长工时、低薪水的状况。工会作为教师的职场代表,也应主动代表教师提出诉求,力求改善教育政策。

抽查监管局限、工会缺席:贵州两起煤矿事故造成22人死亡


2022年04月14日

2022年2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4人死亡。五天后,贵州清镇市利民煤矿又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人死亡,矿方曾瞒报。国务院安委会宣布对两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涉事煤矿、地区此前也暴露安全隐患,中国劳工通讯采访了各监察部门及各级工会,认为此次事故揭示了抽查、处罚这种监管方法的局限,工会应在监督安全生产方面担当主要角色。

煤矿产能调整与安全

中国煤矿生产安全问题一直受人关注。21世纪初,中国的煤矿行业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场所。仅2002年一年,就有至少7000名矿工丧生。随着2000年代末矿场的大规模关闭,以及2010年代中国产能过盛,国内煤炭的价格和需求下降,加上大型矿场机械化,工人的死亡人数及死亡率下降。在2014年,中国煤矿事故工人死亡人数已达1000以下。2020年,死亡人数进一步降至225人。

虽然工人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但中国煤炭开采行业依然是全球最危险行业之一。中国劳工通讯早在2008年的报告指出,事故的一个主因是煤矿过量生产、同时安全设备的投资滞后,这种情况在乡镇小型煤矿尤其严重。煤炭需求与价格随经济周期而变动,虽然政府早有政策关闭安全性较低的乡镇小矿,但这些小矿往往在经济上扬、煤炭紧缺时能够重新生产,事故数量也因此呈周期趋势。《南华早报》2019年的报道指出,由于去产能政策,中国2013至2016年的煤炭产量下降,但2017年的能源荒令煤炭产量再次上升。中国劳工通讯的安全事故地图显示,煤矿事故从2017年的21宗上升至2019年的92宗。

贵州有 “江南煤海”之称,是长江以南最大的产煤区,也是全国第五大产煤区。贵州的事故数量也与中国整体趋势相近。根据《贵州统计年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从2005年的837人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16人。不过,2017年却反弹至58人、2019年达60人。2019年12月发生一起16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后,政府要求年产量30万吨以下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其他煤矿整治。2020年贵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降至6人,2021年又回升到23人。



图片来源:AJancso / Shutterstock.com

2021年7至8月全国限电,12月媒体报道称贵州煤炭日产量从前期不足30万吨提升到35万吨以上。2022年春节前,省能源局鼓励煤矿企业不放假或放短假。2月15日,贵州宣布煤矿100%复工复产。不久后,贵州贞丰县和清镇市便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22人死亡。

涉事煤矿、企业的往绩

黔西南贞丰县、贵阳清镇市并不是贵州主要煤矿生产的所在地,基本上只有年生产力90万吨或以下的中小型煤矿,不像六盘水市或毕节市。煤矿开采是贞丰县的主导行业,根据《黔西南州 “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黔西南州仍处于工业化深化阶段,对能源需求仍处在增长期,能源结构长期仍以煤炭为主。《规划》也指会立足贞丰县长期积累的煤矿产业基础,重点发展煤炭开采、其他采矿、建材等产业。

清镇市产业结构更多元、以第三产业为主,煤矿相对少,只有三到四个,市政府较注重发展生态绿色产业。近年为达关停年产量30万吨以下煤矿的要求,贞丰县有许多兼并重组项目,清镇市则直接关闭了约一半煤矿。

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隶属于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根据财新的工商信息,该公司在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为一千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矿业投资、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等。根据网上讯息,该公司在贵州贞丰县、兴仁县、盘县有多个小型煤矿(年生产力为30万吨)。在2016年10月14日,其运营的贞丰县挽澜乡荣胜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死2伤。根据官方通报,事故原因包括不执行停产指令、逃避监管、通风问题等。

三河顺勋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前科。信用中国显示,2021年至今,涉事煤矿有3条失信惩戒记录,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均为未履行。2021年6月,涉事煤矿因擅自组织回采作业,贞丰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7月8日要求其停产一个月、并罚款一百万人民币,至7月22日验收合格才复建。

清镇市利民煤矿则隶属于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爱企查信息,该公司于2003年成立,注册资本为两百万人民币,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根据其2020年度报告,职工人数88人,但只有5人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险。

抽查监管的局限

中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主要是依靠行政部门进行抽查。在三河顺勋煤矿发生此次14死的事故前八个月,贞丰县工科局便曾发现其违规生产的问题、并罚款、要求停产。事故前七个月,国家矿山安监局到贵州黔西南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

另外,在利民煤矿发生8死事故前三个月,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发现贵阳、清镇有多项煤矿安全监察问题。贵阳市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10处,但市级监管部门仅4人直接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全市10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均与救护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但都达不到《矿山救护规程》和贵州省相关文件要求。其中,为清镇市4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服务的矿山救护队到达煤矿时间均大于30分钟,未达到不少于两个救护小队驻矿服务的要求。

究竟抽查的频率、人手编配是如何决定?中国劳工通讯采访了相关部门。贞丰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贞丰县工科局)工作人员表示,安全检查是按照月度、年度计划进行,这些计划由上级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矿山安监局)的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科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监察、督导工作由局党委安排,监察时会带地方安监部门和专家参与。

最近两起造成22人死亡的事故显示,现时的监管方式在防止事故上有很大局限。监管部门人手未达标的地方自然应该整治,不过监管部门的主要方法是抽查、处罚,不能也不可能经常监督各个煤矿的生产情况。处罚款、停产也未必能起到警惕作用,企业可能在监管人员离开后,以各种手段增加产量和利润来弥补罚款,且依旧忽视安全。

工会缺席

监管安全生产更有效的方式是依靠工会。工会是一个能够下沉到企业、接触到基层职工的组织,可以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讯息,可以更直接了解到工人面对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也可立刻要求企业改善,或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都订明了工会在这方面的职责。

既然法律订明了工会职责包括监察安全生产、督促企业提供安全保障,以及在发现企业违规时要求政府处理,那么为何事后工会没有被问责,工会到底有没有在平日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为解答以上种种问题,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致电贵州各级工会、相关部门,询问两个涉事煤矿有没有工会、工会有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事故调查是否包括调查工会履责,但所有工会和部门都表示不清楚。

关于三河顺勋煤矿的情况,贞丰县工会、黔西南州总工会宣传部均表示不清楚有没有工会,更有工会工作者认为安全生产监督不属于工会职责。黔西南州总工会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指煤矿的基层管理在县单位,又推说有些外地来企业、分公司不愿在这建工会。实际上,事故公司是在黔西南首府兴义市注册的,并非外来企业。根据黔西南州总工会2021年工作综述,州工会在全州成立了一千多个村级工会、入会农民工超过35万人,那么三河村有没有工会?三河顺勋煤矿的农民工有没有入会?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需要再检查。工作人员指建工会需要考虑经济来源,又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是工会工作、主要是应急局负责。工会做的是安康杯、知识竞赛,工作人员认为这就是接触企业一线职工。

关于利民煤矿的情况,清镇市总工会、应急局、工信局、市政府热线均表示不清楚有没有工会。贵阳市工信局、应急局也表示不清楚。

贵州省总工会的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表示有同事出去参与事故调查,没去的人不清楚情况。贵州省应急厅综合协调处也表示不清楚煤矿情况。

除了地方工会,中国劳工通讯还联络了行业工会。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表示,虽然监察安全是工会工作一项,但中国的工会体制以地方总工会为主,监督具体工作是地方工会来做、企业地方建会也是他们来做,“我们不过是协同领导/指导”。至于指导方式是什么,工作人员表示包括宣传、文件、调研等,但具体工作由地方安监局、地方总工会负责,并再次强调产业工会只是 “指导”,“所谓指导你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啦”。言下之意,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认为自己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没有什么角色,将责任推给地方工会。



图片来源:humphery / Shutterstock.com

关于日常监察会否要求工会参与的问题,国家矿山安监局的科信处工作人员表示,监察会带地方安监部门和专家,不清楚带不带工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的发展规划处表示,其负责的执法人员培训是针对政府部门,而不是企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又表示,不清楚工会的职权,工会能否参与监察这个问题太大、涉及组织结构,回答不了。

安监局贵州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两个煤矿都是民营、暂时不清楚情况。不是所有民营企业都需要成立工会,而且也要了解工会有没有被授权监察安全。尽管法律条文明言工会有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工作人员仍表示,法律条款是原则性的,具体如何实施要看地方政府的配套,贵州省在这方面没有配套。他又指,贵州局只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工会参与安全监察的问题太大,回答不了。

建议

工会应在生产安全第一线,尤其企业工会能直接接触职工,但从访谈来看,各级工会都未认识到其在安全生产监督的重要作用,不了解基层企业工会的情况,甚至互相推脱责任。中国劳工通讯建议,政府应督促工会落实安全检察责任,应急局、矿山安监局等部门与工会有更多信息交流与合作,监察生产安全时应包括监察企业有没有建立工会、工会有没有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另外,现时中国的行业工会与职工距离远,也容易推脱生产安全等工会应当担负的职能。行业工会在涵盖流动性工人、提出行业建议方面有重要作用,我们建议行业工会应归入全国总工会,让工人自由加入。


惠州华业铸造厂“2·18”钢水爆炸事故反思:工会应刀刃向内做自查,监督安全生产不力更要问责


2022年05月17日

2022年2月1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华业铸造厂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事后之后,广东省安委办、广东省应急厅于2月24日在惠州召开爆炸事故现场会,国务院安委会也发文通报,指事故暴露出华业铸造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走形式,把工人当机器、把安全当口号、把法规当摆设等问题”。

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尽早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应急管理部门对工作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和抽查固然必要。但与行政部门的检查和抽查同等重要的是工作场所的日常监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工会被赋予了在工作场所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的职责。但是,现实中,无论是应急管理部门还是各级工会组织自身,对于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和预防中职责的忽视程度令人乍舌。换言之,如果各级地方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能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定下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话,绝大多数因工人违规操作和企业违章冒险指挥所引起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安委会通报指企业“把员工当机器、把安全当口号、把法律当摆设”

华业铸造厂是一家金属冶炼企业。调查发现,由于工厂没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求快速增产,在明知机件出现裂痕情况下,仍继续工作,甚至无视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这一钢铁企业的常识,最终造成3死15伤的悲剧。广东省安委办、应急厅指出,华业铸造厂违反多项安全生产规则。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首先在铸炉设计方面,厂方为了可以更快出钢,擅自改变电弧炉原有工艺设计,在出厂时只有一个炉门氧枪的基础上,私自增设了两个侧壁氧枪,以增加供氧强度。同时增设的氧枪未配备联锁、报警装置,违反了钢八条订明不得拆除钢炉安全警报的规定;改装后的电弧炉只能依靠人工观察氧枪是否漏水,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

国家应急管理部依据《冶金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遏制冶金企业重特大事故,梳理出8条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冶金行业称为“钢八条”。其中指出若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备相应的安全联锁装置,易导致冷却水入炉,造成爆炸事故。

事发之前6日,即2月12日,惠州市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在对华业铸造厂进行复产复工安全检查时,仍未查出企业擅自改装等问题。对于未有检查出问题的原因,目前仍未有调查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意味着应急局检查存有错漏,有可能是检查马虎不认真,甚至有可能出现瞒报问题。

在工时方面,工厂为了追赶复工复产后的生产进度,令工人们持续两班倒工作,每班工作12小时,工人在疲劳状态下仍要继续作业,使他们的判断力大为下降。国务院安委会的通报指工厂”把员工当机器、把安全当口号、把法律当摆设。”

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由负责人到炉长、炉前工、调度长没有任何一人是相关专业岗位背景出身,员工的流动性也大,结果没有人注意到,或者注意了也不愿提出改变电弧炉设计、增设侧壁氧枪、拆除安全闭锁的风险。

事发当天2月18日,早在上午7时许,工人就发现了2号氧枪漏水,但工厂没有停工,继续冶炼,直到第二炉出钢后,发现漏水变多,才决定更换氧枪。但又因为新氧枪没拿到现场,工厂又继续炼纲,直到10时23分才停止作业来更换。在更换氧枪时,为节省时间快一点出钢,厂方没有清空炉内钢水,直接将未通冷却水的氧枪插入炉焊接,但因为新氧枪与冷却水软管不匹配,需要换新的软管,而在此期间氧枪一直在未有冷却水的保护下作业,令焊缝开裂,结果在新软管接驳氧枪后,大量冷却水直接流到钢水发生爆炸。

由早上7时许发现漏水到11点爆炸期间,厂方一直没有暂停出铁工作,要是厂方能暂停一下,把氧枪损坏部份妥善更换才恢復生产,也不至发生意外。国务院安委会在事故通报中直指“”华业铸造厂从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员工毫无风险防范意识,为了多生产……是典型的 ‘要钱不要命’。”

以上种种可见这场意外是多重错误下的必然结果。假如工厂没有一味只求增产,在投入生产之前能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鼓励工人揭发安全生产隐患、假如应急管理局在检查时发现厂方违规改建电弧炉问题能及时勒令整改、甚至假如当天在发现氧枪出现漏水时,厂方能够暂停冶炼、待维修完全完成方恢复生产,悲剧或许都不会发生,三条活生生的人命不会就此消逝。

应急局平时监管不到位,事故频发后展开运动式治理检讨

事故发生后,应急局方面跟进动作不可谓不大。

惠州市应急局组织此次事故调查,广东省应急厅印发《关于实行钢铁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级市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向辖区内钢铁企业应每家派驻一名安全生产特派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也发通报给各地应急局部署工作,首先要求各应急局吸取事故教训,企业要自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敢于动真碰硬”;第二是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落实三年行动攻坚任务,用“关闭整顿”、“失信联合惩戒”、“约谈曝光”手段,迫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钢八条”订明的方法检查。第三是局方要落实各项法律订明的监控措拖,严格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第四是要求中央企业树立形象,做好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

然而,就在华业铸造厂“2·18”钢水较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没几天,广东省又接连发生多起事故,包括惠州市丰林亚创人造板有限公司“3·7”闪燃事故和清远市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 较大爆炸事故。同样的,各级应急部门再度发出通知,要求吸取多次事故教训,责成企业整改。

显然,应急局平时作为地方的监管部门检查执法并不严格。在事故发生后,才以层层文件的方式在外部着力,展开运动式治理,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实际上未起到想要的效果。

就在华业铸造厂事故发生后不久,CLB主任韩东方首先打电话到华业铸造厂去了解情况,但华业铸造厂的电话已经不通。CLB随即联系了事发地的惠东县应急局和广东省应急厅,了解事故调查中有没有把企业工会状况作为调查重点之一——首先希望了解的是该企业有无工会,其次如果有工会的话,工会为何没能履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但应急局工作人员对工会情况都不了解。

惠东县应急局综合协调股本应负责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且工会也是安委会成员单位,但该部门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华业铸造厂有没有工会以及企业工会在事故发生前有没有履责,因为“履不履职你应该就问市调查组啊……他们也只是向县安委会领导汇报的啊。”CLB建议惠东县应急局,在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中可以找驻安委会的各地工会了解当地安全生产的监督状况,但应急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不可行,“安委会有四十多个,包括乡镇有七十个,如果你每次都要叫他们汇报的话,那不太现实吧。”应急局股长也对工会身份和作用不甚了解,指“(工会)关我们什么事?总工会是县的部门吗?”

广东省应急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的工作人员提出这事儿不归他们管,“按照我们的层级管理,这是由惠州市应急局组织事故调查。惠州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你要找市政府。”CLB建议省应急厅此后把企业工会履责情况纳入调查范围,不料应急厅工作人员指自己没有发言权,同样对工会的身份和作用不甚了解。

“CLB:提个建议,是不是可以把工会作为被调查对象。他有没有履责,有没有工会,这个作为被调查,而不是工会参与调查别人。

广东省应急厅:您说的工会是说企业工会,我说的工会是惠州市政府的工会。市政府的工会。

CLB:工会不是政府工会,工会是工会,是群众组织,他不是市政府的工会。”

广东省应急厅最后要求CLB把问题和建议写成正式函件发给应急厅。

无论是应急部门及国务院安委会的事故通报与种种文件,还是地方应急局及省应急厅对CLB的答复,无不显示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工会的角色并不在意,甚至不知道工会不属于政府部门。

地方工会持续缺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会应启动问责制自查

与此对应,工会对自己理应在生产一线组织职工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角色也不清楚。

CLB联系到事发地所在的惠东县总工会,维权部的工作人员了解此次安全生产事故,但表示,涉事企业不存在瞒报,事件已在处理当中。惠州市总工会组宣部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此事故并不了解,说自己所在的部门只是负责宣教,对于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都不了解,“宣传教育,是指办活动……(安全生产方面)你一直揪着这个电话问不出来。”惠州市总工会组宣部李部长要求我们通过官方渠道采访,以书面的方式提出诉求,同时指自己还没有看到这起事故的通报,既不了解事故情况,也不清楚该企业是否有工会,无法回答工会监督安全生产是否到位。

广东省总工会维权部的工作人员首先提出,3个人死亡的事件由市一级工会参与调查,事故调查是应急局牵头展开,工会工作人员只是参与和听从安排进组。其次也告诉CLB,工会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不大。

“广东省总工会:工会的作用呢,就是您说的,在《安全生产法》和工会条例他都有明确的要求。他这个要求,对于企业的整个安全生产的管理而言呢,他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且我实话实说呢,这个环节是不大的。他真正的是企业要落实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有监管部门的责任,工会呢他有工会的职责。工会的职责对于这个事故的发生呢他没有直接的责任。”

CLB建议广东省工会系统从此处事故开始,能够启动内部追责企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就安全生产不履责的状况。广东省总工会认为,CLB的建议有合理可行的地方,但也强调事故调查的重点不是工会履责情况。

“广东省总工会:您这个建议呢,也有可行的这个地方。就是说,如果在我们参与事故调查,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就是作为工会而言,工会内部,关注一下在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工会、企业工会,首先是企业有没有成立工会,然后企业工会呢有没有履职,这一块也是我们调查的一个环节,不是重点。但是我们每次事故调查里面都会有这么一个环节。因为这涉及到集体协商,包括认定这个事故的时候这个企业的责任。责任里面呢,那工会在安全生产里面他处在的地位呢,主要就是监督企业有没有落实他的主体责任这一块。这一块呢也是我们事故调查中间的一个环节,但是没有作为整个事故调查的重点。就是我们的重点还是刚刚我说的,就是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领导的责任,这个方面。

CLB:对,我就是说……

广东省总工会:在整个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工会的这个认定的环节我们是认定的,但是不是作为重点。

……

CLB:特别是工会。就是工会自己查自己,当然是工会的重点啦。他虽然不是、可能不是应急局的重点,但是应该是我们工会的重点。当不断的事故调查发现原来在基层工会履责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在基层工会工作当中有很多障碍是工会自身克服不了的,那他有可能就慢慢慢慢地就变成了应急局调查的一个重点,就是在未来的事故调查中。就是他总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您说是吧。

广东省总工会:您主要还是关注到工会,我们实际上关注的是事故,我们的关注点不一样。但是您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而且您说的呢,实际上我们每次在事故调查当中的话,就是作为我们工会系统我们都会去问——就是这个企业有没有工会,他的工会有没有履职,他有没有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的培训啊,或者是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没有参加我们全国的安全杯。这个都是我们整个调查事故的一个环节。但是就是如您所说的,这个他不是事故的重点。我们会问,而且这个信息呢也不会向外界过多的披露。没有必要过多的披露,就是我们工会会作为调查的一个环节。

……

CLB:所以面对这么严重的一次事故,对咱们工会来说,这么严重的一次失责——有可能的失责,那咱们工会是不是把这件事情、华业铸造厂,作为一个重点,省总工会能不能把他作为一个起点,或者重点,从今以后就有事故就调查,企业工会有没有履责,有没有工会。没有工会的话为什么,该是哪一级工会基层工作部的责任。有工会的话,那是不是协助工会履责了。这些是不是就作为咱们省工会在未来事故调查当中的一个重点?

广东省总工会:首先您说的这个事故呢,就是您也不知道这个铸造厂有没有工会,这个我们再下去了解。更多的细节我们再去了解清楚,这是第一个。

CLB:好好。

广东省总工会:第二个就是,事故调查呢还是我说的,我们是跟随整个事故调查组,他有一整套的流程和过程的。工会在里面发挥的作用呢,不能说是你给了工会的标签就为所欲为。你要按照我们工作的流程,工作的职责去负责。另外就是您说的那些,对于工会他有没有履责尽责啊,我们在每一次事故调查里面都会调查到,都会调查到,只是说没有进行披露。

CLB:这个您别误会,我不是说建议让工会为所欲为,绝没有这个意思。就是说让咱们工会按照《安全生产法》、《工会章程》、《工会法》的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就是来查,自查,刀刃向内来自查。而不是让工会在安全生产调查过程当中为所欲为,在那里跳着脚,这个绝不是这个意思,您可别误会。我只是说给工会提这么个建议,就是自查。

广东省总工会:您的建议我们会仔细考虑。”

广东省总工会最后表明,工会会去了解华业铸造厂有没有工会,及企业工会是否有履责,并会考虑CLB提出工会系统应自查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的建议。

建议行业工会主动履责,培训工人监督一线生产现场

就此次华业铸造厂事故工会追责问责,CLB也致电了行业工会——广东省工业工会,了解行业工会有没有参与华业铸造厂事故调查,以及针对冶金行业,工会有没有监督安全生产的方案方法。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广东省工业工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此次事故,指事故调查不是由他们负责,而是属地管理的,因此应是地方工会如惠州市总工会或惠州市安监局负责。至于行业工会负责什么,广东省工业工会表示,自己是驻会产业工会,属于省总工会的内产业工会,一般是协助省总工会管理行业单位。但其实,工业工会对于工会在冶金行业如何监督安全生产并无制定实施细则,而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工作也默认交由安监部门而非工会和会员来落实。

“CLB:所以,那咱们省工业工会会不会说……就算是一个协助的角色,会不会协助省总,比如说制作这些,比如说冶金行业,那么冶金行业的工会应该是怎么样的方式组建,工会会员在一线现场怎么样监督,怎么样培训一线会员的监督,怎么样举报,等等。这个咱们工业工会会不会给省总提供这样的一个比较细节性的建议,然后作为一个辅助?

广东省工业工会:也没有,他们也没有叫我们去做这些东西。

CLB:哦,省总没有安排啊?

广东省工业工会:对,一般都是他们出台一个什么,我们把他那个什么转发下去,这样子。

……

CLB:那咱们作为工业工会是不是可以比较采取主动,就不用等省总的工作安排。咱们工业工会是不是可以先拿出几个比较重要的行业,比如说冶金,比如说建筑,比如说煤矿和非矿、矿山行业。那以这些行业的工会履责的一个标准,咱们工业工会能不能提出一个建议工会履责、安全生产监督的一个建议来?那供省总工会来参考,包括,甚至可以提出申请,就是省总工会可不可以拨款,扩大省工业工会在这几个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履责的落实?是不是可以?我不知道这个建议是不是无厘头?

广东省工业工会:也没有也没有,您的建议挺好。但是其实呢,比如说您说刚刚那个冶金啊,或者煤矿啊那些,其实他们每一个单位他们自己有一个安监的,一个安监部门负责这些工作。因为我们,你说叫我们去协助他们去做这一个,比如说你说那个条例啊、或者是方案啊那些,因为我们对于这些他们那些实际的操作啊,我们真的不是很在行的嘛。”

CLB向行业工会提出建议:工会不应该只是等着省总下达文件然后转发,也可以由行业工会引领企业工会把安全生产监督的部分激活。特别是,省工业工会可以针对冶金行业作为试点,先拿出一套企业建会和企业工会履责、监督安全生产、保障员工权益的有细节的方案。方案将会是从广东省行业工会的角度提出来,针对冶金行业,供省总参考如何落实。令人欣慰的是,广东省工业工会也表示这个建议很好,并会向省总工会提议落实的细节。

安全生产需要一线工人和工会监督

2020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据总结,攻坚计划在2021年已取得一定成效,安全生产事故有所减少。但在2022年4月12日,应急管理部指出,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608起,特重大事故有反弹趋势,同时又指出矿山违法开采问题、建筑领域违法问题、以及密集复工复产等问题突出。本次广东省华业铸造厂事故及其后发生的多起事故无疑是一个明证。安全事故的反弹呼吁工会应该履责,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迄今为止,不管是政府还是工会,上上下下都仍然把安全生产问题当作是只有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有责、出了问题由企业管理和政府行政人员负责。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多加巡察、检查企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固然重要,但巡察抽查毕竟受到政府行政工作者的人数限制,应急局始终是外部的力量,不可能一天24小时驻扎在一线,不错眼地盯着每个角落的生产情况。

真正有可能做到24小时在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唯有本身就处于生产一线的工人和工会。CLB建议,要做到第一线监察,还需要工人直接参与监督,而工会作为工人组织者的角色尤其重要。CLB最近发布的英文报告指出,多年来煤矿事故频繁发生,而官方的回应始终只是增加安全巡查员一途。但增加巡查员不仅需要训练的时间成本和雇佣成本,而且,要多少巡查员才足够保证每座矿山每个角楼都有巡查员值守呢?CLB在报告中建议让一线工人直接参与监督。如果一线工人能担当起生产安全的监督员角色,就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有效保障生产安全,还能杜绝职业安全巡查员被政治和经济利益骑劫的问题。同理,其他行业也可赋权工人直接监察生产安全,减省成本之余又能实现安全生产。 

多年来工会没有承担起在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而政府部门也总是不把工会当回事,包括问责都问不到工会头上。工会持续长期不做事、也不被追责问责。CLB在2020年发表的报告《工会归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没有工会被问责,2021年的珠海隧道透水事故及2022年4月份贵州两起煤矿事故中,CLB也发现没有任何一级相关工会被问责,事故调查中也没提过工会有责任。至今为止,工会对自身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认识仍然停留于意识形态宣传、举办知识竞赛、劳模竞赛、安康杯安全竞赛等等。但关于如何在工作场所组织会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在生产一线监督安全生产等等方面,工会至今无所作为。

CLB认为,从此次事故开始,工会应该依法履责监督安全生产,如无履责应在工会系统展开自查和追责,唯有工会看得起自己,政府才能看得起工会。唯有工会把自己的重要性能提升了,代表员工进行现场监督及系统自查,工会动起来了,企业才能拿工会当回事,政府才能拿工会当回事。更重要的是,工人才能拿工会当回事。

针对应急局展开的事故调查,CLB建议加入调查工会的项目:
从这次事故开始,对企业是否有工会进行调查;对地方和企业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

针对工会监督安全生产,CLB建议各地工会:
应在企业层面成立工会,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各地应建立企业工会与市县工会之间的举报机制,会员可以直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各地工会应对安全生产履责不利的各级工会及工会工作者进行问责。

建筑工天津万达项目遭欠薪17万,在地工会不管怎么办?


2022年06月21日

2022年5月,中国劳工通讯(CLB)的工人求助地图收录了一则农民工被欠薪求助的信息。当事工人李振彬在微博上发帖表示,

“2021年11月1号到2021年11月30号,李振彬刘庆庆刘永强邓道民李帅高奎连夏付余等17人在天津市蓟州区万达广场干活,至今未支付工资17人172880元,忘[望]天津市领导关主[注]一下农民工。”

据了解,连同李振彬在内的17名工人,自2021年11月开始在天津市蓟州区万达广场从事消防箱和消防喷淋安装工作,被拖欠工资合共17万余元。工人陈述他们是河南开封人,由四川省成都市君义建筑劳务公司安排到天津市蓟州区万达广场工作,工程的建设方是上海鑫城安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工人表示,自己从事建筑工十多年,这是第一次遇到被拖欠工资。去年底,在被拖欠工资后,这些工人马上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工程承包方项目经理也承诺在农历新年之前支付工资,但至今没兑现。项目方后来避不接听工人的电话,也没有支付所欠工资。目前工人们已经离开天津。



图片来源:工人微博

李振彬等建筑工人被欠薪的案例只是为数众多的建筑工人求助案例当中的普通一起。过去一年间(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中国劳工通讯工人求助地图共收录了2116起求助案例。其中982起是建筑行业求助案例,占比46.4%,在各行业求助案例当中排名第一。

为了解决建筑行业欠薪的顽疾,国务院及各部委每年出台相关文件确保建筑工人能够拿到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也是为了确保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最终能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过,条例实施两年来,建筑工人讨薪的案例仍然层出不穷,显示该条例在落实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无奈之下,李振彬等人开始在微博上求助。从2022年3月开始,李振彬将欠薪情况发到微博上,并且附上了劳务公司、项目方、工程甲方等公司的不同注册地址。

其中,劳务公司地处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总工会在李振彬的微博下做了回复:“请联系玉林街道总工会,电话:02885547240”。李振彬于是与玉林街道工会联系。可惜,玉林街道工会后来回复,因为找不到成都市君义建筑劳务公司,工会无法再跟进。

至于涉事公司所在地的其他地方总工会,没有一个工会主动联系这些工人并代表他们讨薪。

由于涉事工程位于天津市蓟州区,我们希望联系到天津地方工会,由总工会出面代表工人,帮助工人讨回工钱。

CLB于2022年6月致电天津市总工会热线12351及蓟州区总工会。12351的工会接线人员询问并记下工人的联系电话,表示会把案件转给天津市总工会劳动权益部门,并由该部门跟进。不过,12351表示自己不能提供天津市总工会劳动权益部门的直接联系方式,也不能提供查询案号,因此工人只能被动等待工会联系。

其后,CLB又联系地方工会蓟州区总工会。

蓟州区总工会曾于2021年表示要做好职工法律服务,要“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其中就包括《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今年3月30日,蓟州区总工会专门举办了新修订的《工会法》专题讲座,要求各级工会落实新《工会法》,做到维护职工权益。不过,最近3个月,蓟州区工会似乎主要忙于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员政治学习日、党小组学习等,又开展了五一劳动节表彰活动及法律宣讲活动,还参与到清扫环境卫生和助力核酸筛查的活动。但对于如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甚至协助建筑工人讨薪等事件,区工会在“成绩”当中并无任何提及。

蓟州区总工会劳动权益部门的工作人员刑广接听了我们的电话。

蓟州区工会表示,其实建筑业的这种讨薪纠纷见得太多太多了,最好是通过劳动部门来提供帮助。如果要工会出面的话,工会首先要搞清楚工人的劳动关系在哪里。

“蓟州区总工会:比如说,这个万达广场在,这类的纠纷太多太多了,人家可能甲方已经付给乙方,但是乙方没付给,就是乙方和他这种劳务关系又没付给他,这种都有。你说他,他跟谁签的劳动合同咱们都不清楚,对不对?所以你得弄清楚跟谁签的劳动合同啊?他尽说是万达广场欠工资,那么是谁给他签的合同,那么是谁把他找去的?

CLB:所以说咱们工会这边是不是能跟他联系联系,看看怎么帮上呢?

蓟州区总工会:我们怎么帮他,这由劳动部门帮他不比我们帮他还强吗?

CLB:工会不是代表工人的劳动权益嘛?

蓟州区总工会:我是代表工人啊,关键他现在在哪儿入的会我们都不清楚啊。他本身自己都没找我们区工会。你是看到了帖子,你就想帮他们。可以,您这种心情我们理解,应该是值得称赞。这样,您最好、既然您看到微博,最好您能和他联系吧。因为我现在看不到。”

值得探讨的是,虽然这些工人就在蓟州区工作,欠薪问题就发生在天津市蓟州区万达广场。但工会明确表示,实际上劳动争议的解决首先不看工人在哪里干活,而是看工人的劳动关系在哪儿形成。

工会要求李振彬这些工人本人出面来联系工会讲述案情,并希望先搞清楚欠薪是哪个公司欠哪些人,才决定工会是否能出面提供帮助。

“蓟州区总工会:我得问他本人,另外一个,他和谁签的劳动关系,和谁签的劳务。有很多事的,不是咱们随便一看,天津蓟州的、哦你就找天津蓟州。有的时候你比如说,这个万达甲方,和他们那儿的……假如说和开封的某个公司签的承包合同、工程合同,那么这个人家万达的把钱给过了开封了,开封的没付他们钱,那你这找我什么用啊,我们不能再上开封去找工资。应该他们当地的去找了。所以我们得先搞清楚,他到底是跟谁签的劳务合同……你假如说,这是他们开封的某个劳务公司签的,人家开封人钱已经付到开封了。那么这一块我们就不再管了。我这么说您明白不明白。如果说钱人家给了,只不过没给到,给的出现分歧,这一块没给人家。不能我再跨河南,我蓟州区的工会我上河南去找这边的,我也找不上啊。”

对此,CLB建议蓟州区总工会可以考虑跨省合作,例如联系到这些劳务公司所在地,或者工人入会地的地方工会,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多地工会合作,联合帮助工人讨薪,解决李振彬等工人在天津被欠薪的问题。但蓟州区总工会表示,“(跨省)我没有合作过。因为我是区级工会,我也没有那权力,我也跨不了省。”尽管CLB鼓励蓟州区工会在工会改革鼓励创新的浪潮之下,可以试着走出去,和其他地方的工会联系一下,通过联合工作解决当地工程建设欠薪的问题,并实现工会改革的创新。但蓟州区工会对创新敬谢不敏,“这创新的事,还不是我一个小普通职员能创新的。”

最终,蓟州区工会强调要由工人联系工会,在工会了解情况后会看能否提供协助。

实际上,建筑行业工程纠纷总是涉及到多个建筑公司及劳务公司,每个公司的注册地可能都不一样。如果只有某个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会才有资格代表工人讨薪,那就意味着工人可能需要千里跋涉到当地注册成会员,然后才能由当地工会出面。各地工会对劳动争议解决地认识不一,只会导致建筑工人被各地工会拒绝援手,求助无门。

建筑工人实名制自2019年3月开始实施,该实名制平台本该顺理成章成为全国建筑工会的会员登记平台。不过在现实中,工人实名登记仍然局限于各省市,没有扩展到全国联网。而工会也没有借着这个平台建立会员全国流通的机制。目前,绝大部分地方工会仍然困于以按行政区域划分的地方总工会为主导的工作机制,行业工会可发挥作用的空间非常之小。

CLB建议,无论是天津市蓟州区总工会还是工人所在地的开封市总工会,或者是案件涉及的公司注册所在地地方工会,当听到李振彬等工人被欠薪的案例之后,应该站出来代表建筑工人并协调各地方工会一同为工人讨薪。

同时,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平台应该为各地工会所用,成为建筑行业工人的全国性工会平台。平台应该具备建筑企业招聘信息登记功能,以及各工种建筑工人就业信息登记的功能。通过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平台,将各地建筑业企业用工信息与各工种建筑工人的就业信息衔接起来,逐步实现建筑业用工和就业由工会主导。从工会的就业登记人员中,建筑企业可以聘请到技能有保证、从业相对稳定的各工种建筑工人。

假以时日,建筑工人工会便能够扩展会员人数,在建筑工人当中建立信任并具备代表性。在此基础之上,建筑行业工会就可以与全国建筑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建筑行业分会展开沟通,协商建立建筑行业年度集体谈判制度的可能性。有了建筑行业集体谈判制度,我国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障不足等问题,便能够逐步得到解决。

当法律难以维护工人权益时,最先站出来的应当是工会


2022年08月25日

2020年9月18日,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老陈在工作时被破碎的瓷片割伤右脚、伤到了跟腱,当时他还以为只是皮外伤。事发时是下午6点半,包工头已下班离开,他就自行到附近医院求医。但在医院发现伤势严重,血无法止住。医生说必须处理好跟腱才能止血。老陈就决定先动手术,自己垫了医药费并接受住院治疗。最终总共的医药费、住院费、检查费、交通费等合共一万余元。

老陈干建筑工已经十几年了。这次他是经同乡介绍,从2020年6月1日开始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工作。在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碧桂园起凤台项目工地上,他负责二标室内精装修项目的墙和地瓷砖粘贴工作。进场开工时,公司简单发了一件工作服就让他开工了。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其购买劳动保险,连发工资也是从一个私人帐户打款而非公司帐户转账。怎料工作三个月,他就受伤了。

出院后,老陈找项目经理要这笔医药费,却被经理多番留难。工地方还质疑老陈,是不是自己打架受的伤,而非工作原因受伤。无奈之下,老陈在项目部报警求助。警察介入后,公司经理终于承认老陈是受工伤,也表明会让公司去申请保险赔偿,但其实警察一走他们就不认账了。后来老陈第二次报警,警察守在现场要求公司马上转给老陈医疗费。在警察介入后,公司当时给了他8600元的部分医疗费,但之后一直拖着没有为老陈申请工伤认定而出具劳动关系证明。老陈还有剩下的医药费以及工伤期间应得的工资全都被拖欠。

从那时起,老陈曾找信访部门、劳动局求助,但这些部门都是以他“没有劳动合同”为由,表示无法帮他处理工伤赔偿。老陈也请了律师打官司,但律师说为了简单和节省时间,便以“人身损害赔偿”而非工伤的名义向中深建公司发起民事诉讼。法院调解时,公司表示愿意帮忙申请工伤认定,老陈于是同意撤诉。但实际上公司一直拖延。老陈后来试图申请工伤认定,但由于申请的公司不对,他的申请被退回。中深建说自己是总包,工伤应该由具体分包商负责,但老陈无法找到具体的分包商负责。

老陈在第二次报警后才拿到8600元医药费,结果光是律师费他就付了八千,此后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工伤认定迟迟无望,老陈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



没有工会在旁,工伤工人独自讨公道

从2018年开始,中国正式实施建筑行业用工实名制,每个工地都需实名登记每位进场干活的工人基本信息。理论上,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在工人实名制名单上,建筑工人根本无法进入工地干活。但老陈直言:“现在说是实名制,但是有很多工地都没有落实,都不正规。尤其是我们装修这一块,你来了就给发一件工衣,穿上工衣就能干活。也没有考勤,什么都没有。进工地也没有填什么表,都没有。电话联系好一来就安排事情你做了。现在我们的现状是,到哪里都没有给你签合同。”

我国各级工会下发的文件中,建筑工人一向是组织入会和维护权益的重点对象。但现实中,建筑工人缺乏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而后无奈年年讨薪的案例层出不穷,建筑工地的安全意外比比皆是,工人的劳动报酬和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过去一年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中国劳工通讯(CLB)的安全事故地图共收录了587起安全事故,其中148起是建筑行业求助案例,占比25.2%,在各行业安全事故当中排名第一。

为了养家糊口,老陈当时伤愈之后继续到另外的装修公司打工,仍然在工地开工,仍然贴瓷砖,但从事的工作比以前轻一点。因为脚伤会痛,特别是临到下雨天就格外严重,老陈被调侃为天气预报一样准,能精确预报何时会下雨。对此,他也无奈地说,“其实脚痛时间长了我就休息下,没有那么强求了,能干多少就干多少吧。”但因为家里老老小小都靠他一人在外打工挣钱,他是不能停止工作的,“我现在压力很大,脚痛也要干啊,没办法。”

甚至于,因为害怕被新公司解雇,他仍然不敢向新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就这样,他继续在有实无名、没劳动合同的状态下无保障地打工。



CLB见到老陈的求助帖后联系到他。CLB首先询问他的工伤案有没有找工会、寻求工会协助。老陈说,“工会我就不懂了。他们说哪里维权信访我就去试一下。政府部门的职能部门都爱理不理的。厂里可能有工会,但是我们工地没有。我们民工都不了解工会,也不懂这些,一直都是靠自己这么干。” 

CLB又问,那工地上有没有人动员大家加入工会。老陈表示:“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到工会来工地宣传动员的,一直都没有过。”CLB告诉老陈,根据法律,县级以上的工会需要成立法律援助的专门部门,要向有需要的工人提供法律援助。老陈却说,他只知道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但也是告诉他“证据不足,比较麻烦”。他没听过、也没找过工会法律援助。

如果老陈是工会会员,或者听说过工会应该代表工人维权,那么,当他在工地受伤却遭遇老板不认账时,他可能早就找到了工会求助,工会也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代表他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惠州市总工会坚持公司建会后工人才能加入工会

CLB马上联络到惠州市总工会,希望当地工会能介入此案帮助老陈。惠州市总工会组宣部接听了我们的电话,但说自己是负责宣传的,如果有工人求助案件应该致电工会维权部。CLB顺着询问组宣部,老陈这样年长的建筑工人为何始终没加入工会。

CLB:我就是说,居然建筑工人在咱们广东这边干了十多年,却没听说过工会是什么。那这情况对于工会工作来说,是不是有点不太正常啊?

惠州市总工会:算是我们的不足之处吧,我们正在努力地扩大影响范围啊。请问还有什么问题吗?

CLB:是不是可以有一个建议,就是咱们惠州这边可不可以建立一个(行业工会)……

惠州市总工会:我们这边有我们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一直在推广宣传,号召各位工会会员加入工会,然后也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然后你说的那位建筑工人,首先我不知道他所在的公司有没有入会?这是一个问题。

CLB:什么叫公司入会呢,为什么公司入会?

惠州市总工会:他是工会会员吗?

CLB:他都没听说过工会,怎么会是工会会员呢?我假设不是。

惠州市总工会:对呀,对呀。所以,首先得成为我们工会会员,必然就会关注到我们惠州工会这一块。然后至于那些还没建会的,各领域还没建会的,我们都在加大力度组织他们入会建会。……工人是通过他所在公司入会的。他公司必须得建会才能入会。如果他所在的公司没有建会的话,他怎么入会?

这种“要等公司先建会而后工人才能入会”的工作方法正是阻碍建筑工人入会的主要障碍之一,对此CLB建议,惠州市总工会应该成立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工人以个人的身份就可以直接加入工会。但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无法决策,只能将建议转达给领导考虑。CLB也试图联系惠州市总工会组建部和维权部,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广东省总工会律师断定工伤认定机会渺茫

随后,CLB打电话给广东省总工会12351热线,联络到工会当值律师小林。然而,当林律师听到老陈在工地受伤已经是一年多以前时,他判定既然老陈已经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时效,从法律上来看已经没有胜算。 

广东省总工会:其实我们从感情上来讲,工会也很倾向于帮助维护这些工友的一些权利。但是这种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话呢,其实工会就算已经介入,其实也很难帮助到这位工友咯……有困难帮助工友那其实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问题呢,就是说帮助是归帮助,同情也是归同情。那如果是这位工友是工会会员的话呢,可以申请工会的物资上面的一个帮助或者是慰问之类的。但是问题呢,就是您从法律上面角度来讲啊,工会毕竟也是一个工友的组织,但是工会不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嘛,对不对……因为我们就是说联系了他们,然后他们派了一个律师过去,但是问题发现,啊这个其实真的做不了,就是在法律上面来说,可能对于他来说就帮助不大,这位工友会很失望……其实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就是基本上可以大概率来说,其实他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间范围的。就是说,就算我们联系了律师,那只能够,有可能最大的结果是什么啊,就是让这位工友空欢喜一场。

其实,CLB打电话给工会,是希望工会能够从此介入此案、代表和帮助工伤工人老陈,但工会律师乍听到工人已过工伤认定的一年时效,就断定他申请无望。后来,工会律师尽管亲自致电老陈了解情况,但也是跟他讲明实效已过胜算不高。在工会联系老陈的过程中,工会并没有认真研究过老陈的案例细节。而且,当工会律师得出结论之后,他们就没有再接听老陈的电话。

最终,从广东省总工会、到惠州市工会、再到惠阳区工会,工会无一介入老陈的工伤案件。老陈更是对工会失去信心,不再联系工会。

工人不放弃,继续循法律途径讨公道

老陈没有放弃为自己讨公道。没有工会的帮助下,他自己一个人继续争取工伤认定和追讨应得的医药费等。虽然大家都认为,由于工伤申请已过一年时效,受伤工人只能认倒霉,但他不愿意放弃,终于发现事情仍然有转机。

翻遍法律文件后我们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如果在工伤认定一年期内曾经提出劳动仲裁,令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中断,可以重启劳动仲裁。

巧的是,老陈当时曾经提起过劳动仲裁。当时他是委托律师在惠州对中深建公司提起仲裁,由于中深建公司注册资金较大,劳动仲裁庭指应该在公司注册地深圳提起仲裁,因此驳回仲裁申请。

老陈于是重新找律师重启劳动仲裁,他希望仲裁庭支持他与中深建的劳动关系,并追讨医药费、停工薪金、律师费等。

但劳动仲裁的结果是老陈的仲裁请求全被驳回。

中深建公司拿出当年民事诉讼时代表老陈的律师开庭证言,用来证明老陈曾承认自己是为中深建的分包商工作,而当时之所以把中深建列为被告是因为“找不到实际的责任人,所以起诉中深建”。仲裁庭认可了这些证据,并认为老陈不具备和中深建公司之间建立直接劳动关系的条件。

但仲裁庭的裁决也是一次转机,因其虽然不支持老陈和中深建的劳动关系,但反倒证明了分包方乃是老陈的真正雇主。下一步,老陈仍然可以另行起诉承包方。如果仍然有心力与精力,他可以继续走这条漫长的司法之途。

工会要分清主业副业,并要顾及“法外之地”

工会改革自2015年到如今,本希望地方工会能够改变过去主次颠倒、分不清主业和副业的顽疾。往往,工会还没有做好代表工人维权和组织工人入会的本职工作,就把大量精力和时间放在做宣传、文娱活动或者政府布置的任务方面。

在老陈孤独讨公道的同时,惠州市总工会并没有闲着。浏览惠州市总工会的网站,发现工会也一直忙着给工人“提醒疫情防控”、“送福利”、“派红包”等福利事务,频繁推送工会活动如“歌唱比赛”、“慰问活动”等。惠州市工会当然也有维权工作和法律支援,不过,在“惠工会”的APP上“法律维权”一栏所列出的参考案例只有三宗,而在惠州市工会网页中,最近一次更新工人争取自身权益的新闻,已经要数到2020年9月,再往前去更是排到2016年及以前。至于老陈,他干了多年建筑工,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工会,也没有见过工会的人到工地上。



惠州市总工会的APP首页,内容大多关于如何领取工人福利,送福利活动剪影等。

眼见惠州市工地上如老陈这样既没有劳动合同又没有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比比皆是,但惠州市工会的活动却偏向娱乐化,仍然置老陈这样急需工会帮助的人于不顾。惠州市总工会向工人提供福利、优惠、送温暖,固然能吸引一些工人,起到宣传之效。但工会的本职工作首先是要代表工人和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在侵权案中尽早介入帮助工人,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老陈工伤案也揭开了工会工作的一个盲点,即一些工会以法律条文为最高宗旨,抱着“有胜算则帮,无胜算不管”的想法。律师由于受当事人委托,多少还得寻找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试图找到一些法律依据,以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但在老陈案中,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会律师却连案件的详情都不了解(更别提找到可能的突破口以争取老陈的利益最大化),就直接通过一条死板的时效规定,判定了老陈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会成功,工会也从此没有再介入陈案。

其实,如果工会工作能够外包成为法律援助的话,那有司法局存在就足够了,还要工会干嘛呢?

如果一条法律条文就能断定工伤认定申请的胜率,为什么还有法庭的存在和有律师争辩的需要?

更何况,法律本身还可以与时俱进、通过立法而修订完善。工会作为工人的代言人,本来就有责任争取立法方面改变一些不合理的法律条文,使劳动法律能够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

工会必须意识到,他们应该是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这角色绝非法援机构、律师所能取代,工会也无须先判定工人案件的胜负率再看是否帮助工人。



法律当然是维护工人权益的重要武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老板的责任。但假如这些法律并没有实际落实、假如工地上没有人监督企业是否遵守、假如企业违反了并没有任何后果,那么法律条文的存在就如同一纸空文而已。

2019年《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曾规定建筑工人要在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也列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这些法律规定在老陈案中就是一纸空文。老陈受工伤后,工会既无理会他为什么无法申请到工伤认定、也无追究涉事企业违法的责任。老陈至今只能孤独地一个人讨公道。

2019年,CLB在《建筑行业工会归位》报告中指出,建筑工地多年来不签劳动合同,工人被欠薪而后无奈讨薪,事故频繁但工伤工人没有保险保障,这些都促成建筑业仿佛“法外之地”。背后的原因并不是法律和政策不够完善,而是工人缺乏工会代表导致建筑工地成为“法外之地”。



工会应尽早出手,为工人带来转机

如果工会能够尽早介入,如果工会能够突破旧有的工作方式(例如非要公司先建会而后工人才能加入工会,非要工人自己证明了劳动关系工会才能介入帮助),工会不仅能够帮到如老陈一样的工人,更能够更早探索工会工作的新路径和新方法,并有机会成为工会改革的试点单位。

如果工地有工会,那么,每一个工人在进入工地时,工会就能提前告诉工人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施工期间工会会组织会员们监察安全生产。当工地上出现欠薪、工伤案,会员能马上通知工会,工会则出面代表工人争取应有的权益。同时,在工会有足够的会员基础之后,他们还能争取和行业企业展开谈判,为行业工人争取较好的工资待遇和安全生产等各种福利与保障。那么,企业不仅仅要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还可能要同工会定期开展平等的劳资集体谈判,工会还能为工人争取到法律规定以外的权益。

如果老陈这样的工人加入了工会,那么当他们在维权路上遇到法律等拦路虎时,他不需要苦苦专研法律条文、或者翻遍法典几乎成为劳动法专家。工会尽早的介入可能会让老陈不需要走民事诉讼和其他渠道,而是在进入法律程序之前就通过协商与老板谈判解决潜在的纠纷。

工会的个案援助也不得以“是否胜算高”为判定依据,因为工会不应该把自己放在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来判断工人的胜率,而是应从代表工人的角色出发。代表工人,意味着工会要寻找各种可行的渠道,为工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老陈工伤案中,一系列工会律师都以一条申请实效的法律规定拒绝了老陈维权的可能性,但老陈却找到了法律的突破口,继续申请劳动仲裁,还能继续在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老陈真的听从这些工会律师们的判定,后果将是老陈的合理利益被损害。实际上,工会绝不应该未审先判,否定工人的胜诉机会,并据此拒绝对工人提供援助。工会代表工人,就应该尽可能协助工人维护权益,哪怕最后徒劳无功,至少工会陪伴工人走过。

更进一步,既然工伤工人是无过错的,而一年的时效规定可能阻碍了部分工人的工伤认定之途,那工会应该考虑的是在立法层面能否有所突破,例如通过提案来争取修改时效规定的法律条文,使之更好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工会代表工人维权,过程本身很重要。从老陈工伤案开始,工会应该尽早介入提供帮助,哪怕最后未能为老陈争取到工伤补偿,也可以为他提供其他的援助。工会更应该以老陈案作为一个起点,展开对惠州一带建筑工地落实劳动法状况的调查,如发现有工地违反劳动法律,工会应尽早举报并要求工地整改,预防工人被侵权事件再度发生。 


阿克苏工人数千元工资被拖7个月 工会被“静态管理”怎去生产一线?


2022年09月27日

今年7月5日,一名在新疆阿克苏的建筑工人在网上讨薪,并向政府及辖下的劳动监察大队求助。工人代先生表示,他们十多人去年11月底在金兰广场做了半个月工,完成一幢楼的外墙保温,但此后7个多月都没有发放工资。代先生在微博写道︰“本人每个月生活压力很大,有老人孩子还有房贷等等,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

中国劳工通讯联络上了代先生。CLB了解到,整个工程拖欠他9000元,假设同时干活的十多人也同样遭到欠薪,金额应该总共为十万多元,相比其他同类型的拖欠工资事件,不算是一笔大钱。代先生说,他和另一名工人早前去过项目部讨薪,即便拖欠工资情况属实,而且数目不多,但经理却只给了他们各3000元,还拖欠每人6000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生效兩年,执行仍待改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通过,在2020年5月起施行,力图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顽疾,特别是在欠薪高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设立了特别规定。

例如,《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民工要实行实名制,并且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这项制度能起到保障工人权益的作用,规范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同时能让工人认知雇佣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使分包和总承包在拖欠工资时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据代先生所说,他们并没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有包工头与分包商签劳务合同。结果,这次包工头没拿到工资,他们便马上陷入欠薪,而且还不知道总承包是谁。

由于工人不知道总承包是谁,因此《条例》的其他规定亦失去作用。《条例》第三十条写明:“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然而,在此次事件中,总承包不但没有出面,没有负担责任,对分包关系不知情的工人也不能独力要求总承包履责。

假如工人不能确保《条例》的落实和执行,那么劳动局是否能发挥作用呢?答案是否定的。代先生说︰“它有很多方式规避这些问题。就说你现在拖欠工资,包工头又不愿意得罪上面的甲方,农民工去外地劳动局求助,他们给甲方打电话,最终结果还是叫我们慢慢协商,便算是尽了义务。”

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外包网络,既衍生了层层分包的体制,也造成十分复杂的雇佣关系。拖欠工资的情况往往并非出在包工头与工人之间,而是与分包商,甚至是再上层的承包商和总承包有关。因此,一些地方的劳动局即便与分包商联络,也很容易因为拖欠工程款是更上层的企业而陷入僵局。由此可见,《条例》的实施只靠问题发生后地方部门的介入,效用十分有限。

工会应起监督协助作用 工人:没见过工会出现

要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最有效的方式仍然是工人在进入工地开工时对劳动状况的察觉和反映,特别是工会有责任代表工人进行监督。

正如《条例》第五十一条写道:“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请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不过,代先生表示工作时从未见过工会出现,没有工会组织工人入会,自己因此也没有加入工会。

2021年,阿克苏市总工会提到工会围绕重点工作,制定《阿克苏市总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集中精力为广大职工群众办好一批实事解决一批难题。工会表示,他们先后组织6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动员会暨集体合同签约观摩会,建筑、商贸、餐饮和劳务派遣等领域的160余家企业参加。目前,已指导167家企业签订了“三项”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阿克苏市总工会举行“我与群众唱红歌”主题活动(来源:新疆总工会)

从现在代先生等工人面对的情况可见,工会只是按照老方法跟企业签订了样版集体合同。这些合同不但没有发挥作用,而且也涵盖不了农民工的利益。而且,工会对欠薪高发的建筑行业的组织处于疏忽状态,不但没有组织农民工入会,亦没有代表工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国劳工通讯致电了阿克苏市总工会。我们发现,在致电时整个总工会因为疫情而居家办工,只有几个人在单位值班,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在办公室,只有刚入职不久的员工接听电话。从电话中了解到,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家中“静态管理”,本应出现在生产一线的工会人都无法去到现场监督、代表协助工人。不难想象,要出面帮助工人讨薪的工作大概少之又少。所幸,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尚算热心,但代先生的数月工资何时能讨回仍是未知之数。

0%(0)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
一周点击热帖 更多>>
一周回复热帖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2021: 极权中国的基本属性
2021: 89年的温家宝(下):六四电报罗生门
2020: 川普四年后还能卷土重来吗?
2020: 巧合中有寓意?
2019: 柏林墙倒下30周年。德国人神经病有犯了
2019: 毛主席是光照千秋万代的民族之魂
2018: 七绝 题照(544)裕仁瞠目枉呼冤
2018: 过于零和的对华围堵
2017: 外交场合自视为龙的传人透露了什么?
2017: 习近平邀特朗普游览故宫:我们是龙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