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納川
萬維讀者網 > 天下論壇 > 帖子
工人階級談社會成本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3年02月04日08:23:1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中國勞工通訊 寫於 二零二三年

建築工人——中國狂飆發展的最大犧牲者


2023年02月01日

2014年至2020年間,中國勞工通訊安全事故地圖上記錄的所有事故中,約有三分之一發生在建築行業。起重機倒塌、電梯墜落、高空墜物這類事故頻密的在全國各地的建築工地上發生。那些建築工人就是中國式狂飆發展的最大犧牲者。



豐城事故:一名領導怎能同時代表黨、企業和工人?

無數的小型事故都會被官方和輿論以“個案”的思維模式所忽略,但不時也有特大事故引起媒體廣泛關注,繼而觸發官方大規模且耗時的調查。例如2016年11月24日江西豐城電廠在建項目冷卻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造成73名工人死亡,2人受傷。2020年4月,法院對此次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依法判刑的28名被告多數為建築公司高層和當地官員,主要責任人更面臨18年刑期。

在豐城電廠案件中,調查組耗時三年半,對事故原因進行了徹查,相關人員被依法追究責任。調查組發現當地官員與施工單位沆瀣一氣,在沒有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壓縮工期、突擊生產。雖然中華全國總工會也參與了事故後的調查工作,但最終的調查報告中,並沒有提到工會在監督安全生產方面的作用。

在案件中獲刑最長18年的鄧勇超觸犯了重大責任事故罪、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和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他的身份複雜、利益交織,折射了當地安全生產方面的腐敗情況——首先省級企業江西投資集團持有出事電力項目55%的股份,而鄧勇超一方面是江西投資集團黨委委員,同時他也擔任出事電力項目指揮部總指揮。在明顯的利益關係下,他也必然不顧一切的推進電廠的項目工程,並從中牟利;除此之外,鄧永超還是江西投資集團工會主席,是當地最高級別的工會官員之一。

從官方的調查中,可以發現鄧勇超身上三種身份的矛盾,竟然可以把政治權力、投資利益和工人權利代表三種相互有着明顯衝突身份融於一體。事實上,企業工會幹部兼任高級管理職務的情況在中國並不少見。很明顯,工會官員和企業管理者是無法同時兼顧的,在黨的利益、企業利益和工人利益出現衝突的時候,工人權利必然是被首先犧牲剝奪的,這也是是中國安全生產事故觸目驚心的關鍵所在。

私有化競爭下的塔吊事故

中國的工地事故往往有令人咋舌的相似性和重複性,很多長期的頑疾從來沒有得到過重視。例如在過去的十年間,建築工地塔吊倒塌已經變得非常普遍。例如2019年5月14日至5月24日的11天內,中國勞工通訊的安全事故地圖上就至少記錄了8起塔吊事故。最為嚴重的事故發生在山東濰坊,5月22日,濰坊一座大型建築工地的塔吊在施工過程中突然倒塌,並撞塌附近另一座塔吊,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5月18日,安徽省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工地也發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傷重不治身亡,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崩解的塔吊覆蓋了整個工地,導致工地停工。此類事故的一個原因是塔吊行業的私有化競爭愈發激烈,行業利潤劇減,公司忽視了日常設備的維護。



圖片來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在2000年代,塔吊司機多是附屬於國有企業的技術工人。但自從2008年經濟危機後,中國多地以基建工程推動經濟,民營租賃公司乘勢崛起,大量農民工成為塔吊司機,司機的培訓上崗隨即出現問題。有經驗的老一輩技師離職、新晉塔吊工增多、外包、低工資和長工時等各種問題的堆疊,使整個行業的問題更加複雜。

面對競爭愈發激烈、行業利潤劇減,塔吊租賃公司為了壓低成本與同業競爭,成本和風險逐級向下轉嫁,由此造成塔吊開裂、螺栓鬆動、節點失靈和其他維護問題,最終為此買單的就是塔吊司機的生命。

在建設工地的狂飆發展中,工地的安全標準不斷刷新底線,塔吊事故幾乎每天都在發生。而政府對於暴露在高風險下的工人,卻只有良知強制工傷保險這樣善後式的政策;而不是從源頭上解決安全問題、珍惜工人生命。到2017年人社部聲稱,住建領域新開工工程建設項目參保率達99.73%,累計4000多萬人次建築業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高參保率背後的問題是,工傷保險的保額一般較低,對於這些高危工種來說,一旦發生死亡事故,賠償遠遠不夠。而雇主只需要給付很少的費用參保,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縮減成本、罔顧工人安全甚至迴避撫恤的責任。

雖然工傷保險有着良好的出發點,但它最終同樣深受各種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所拖累,包括地方政府和地方企業之間的勾結,以及工會代表性的缺乏。

比如建築行業工傷保險的高覆蓋率的背後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數據是其賠付率如何?也就是因工受傷的工人是不是真正、及時的得到了他們應得的賠償。對於工人來說,理賠往往要過幾重關卡,首先就是繁瑣而耗時的傷認定和評估;而工人若是沒有正式的僱傭合同,又會涉及勞動關係認定問題;甚至許多索賠因簡單的細節問題而被駁回;最後即使司法認為雇主有責任支付賠償金,也往往會因為雇主的“老賴”而無法執行。

“利益集團”出事 政府買單

湖北建築工人張江棟的死只是冰山一角。2013年3月29日,張與15名同事乘坐雇主安排的無牌農用貨車去上班,卻由於車輛行駛速度過快側翻,導致包括他在內的多人當場死亡。事故共造成5死11傷,部分倖存者留下終生殘疾。

事故發生時,54歲的張江棟有3名成年子女。次日,三人趕回老家了解情況時,立即被當地官員成立的“專案小組”攔截,強迫他們接受政府提供的58萬元“封口費”,條件是對事故保持沉默,不再進一步追究任何問題。如果立即接受這一條件,成為五個受害家庭中第一個這樣做的家庭,他們還將獲得“額外補償、並免除喪葬費”的優待。

當張江棟的家屬質疑事故真相時,“專案小組”把責任全部推給無證肇事司機。他們堅持認為“問車問關係是節外生枝,你所提的問題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但當家屬們堅持質疑時,官員們開始威脅,將賠償金額壓低到15萬元。張江棟的小女兒張麗華告訴中國勞工通訊:

“他們說,再不拿15萬元的賠償,到時候一分錢都拿不到。拿了賠償之後需要簽協議,不允許上訪、不允許再走法律程序。村書記開始恐嚇,給我們所有的親戚朋友打電話,讓他們勸說我們火化屍體……當時我們不同意,交警部門又下達命令,說要到我們家裡強行火化父親的屍體,只說這是市長的命令。”

家屬後來得知,就在張江棟出事前九個月左右,安排車輛的承包商也曾涉及另一起非常相似的車禍事故。事故中,一輛載有9名工人從工地返回的農用貨車遭遇車禍,造成3人死亡、6人受傷。涉事交通工程公司當時並沒有被起訴,並繼續獲得當地建築項目承包權。

交通工程公司為何可以逃避責任?張麗華表示,當地人盡皆知,交警部門和其他四個政府部門都持有該公司的股份,工程公司的老闆又是鍾祥市市長的秘書,與當地官員及法院關係密切。“出了這個事情,所有的賠償都是由政府出的,政府一直在為‘利益集團’買單,金額高達一百多萬。”

對簿公堂的長期折磨

張江棟家屬對承包商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下級法院裁定無證駕駛的司機對事故負全任。由於司機無力支付任何賠償金,案件實際上已經完結。家屬又一直上訴到湖北省高級法院。以下只是該家庭為了尋求父親死亡責任誰屬的八年司法程序的簡單整理。

在2014年4月9日事故發生一年多之後,省高院受理了再審申請。但幾天后,法院打電話給家屬,說服他們撤訴,說在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情況下,他們很難得到對自己有利的裁決結果。

2014年6月至7月,張家律師與湖北高院就該案的解決進行了多次溝通。法院的立場始終是,張江棟與鍾祥交通工程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不可能提供工傷賠償。法院建議律師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尋求補救措施。這意味着,遇難者與主承包商鍾祥交通工程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的勞動關係問題,根本就不在法律考慮範圍內。

湖北法院的判決明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幾周前發布的《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明確了直接勞動關係不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指出“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用人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2014年8月26日,湖北高院再次組織調解,而遲遲沒有作出裁決。此時,鍾祥市交通局出面,建議鍾祥市交通工程公司向死者張江棟的家人支付20萬元救濟款。然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這個本應十分單純的案件的法律驚奇之旅仍未結束。

2017年初,張家的律師鼓勵他們重新提出工傷資格認定申請。然而,2017年3月14日,鍾祥市人力資源局決定不承認工傷索賠。理由再次是張江棟與鍾祥市建築工程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張麗華不服這一結論,於3月2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4月26日開庭審理此案。雖然本案的法院承認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但根據其所謂的 "嚴格適用法律",認為張案不符合文中所述的分包規範。判決結果是張家敗訴。

2017年起的一系列上訴都沒有達到張家的期望,直到2018年2月,張麗華向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案件再審申請,要求撤銷湖北高院的行政裁定書。一個月後,張麗華的申請被受理,但隨後的許多個月裡,必須提交和審查以前案件的原始文件。最後,在2018年8月19日,張家收到了檢察院申請上訴的通知。此後將近一年,才傳來消息,湖北省省級檢察院正式向湖北高院提出抗訴,要求重新審判。

2021年6月15日,這場悲慘事故發生8年多後,張家參加了湖北省高級法院的重審。省檢察院解釋說,荊門法院的一審判決違背了非法轉包安排下工傷條件的立法意圖和目的。檢察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荊門法院的解釋實質上違反了對勞動者的平等保護,並發出了違法者可以從這種非法行為中牟利的信息。如果通過非法分包可以避免工傷責任,那實質上是為這種行為開了綠燈。

然而,湖北省高級法院卻不為所動。在2021年8月9日發布的一項行政裁決中,它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只適用於工人 "直接從事承包業務 "的情況,而不能 "擴展到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雖然法院肯定了雇主應承擔非法雇用工人的不利後果,但認為這些後果不應 "任意擴大"。因此,法院的結論是,張江棟是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這種情況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很明顯,湖北法院在本案中主要關注的是,這樣的延伸可能對雇主不公平,而忽略了雇主的違法行為對勞動者的全面性不公。



圖片來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各方皆輸的工傷事故

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雇主有過錯,否則工作安全事故的責任最終就轉嫁到工人的身上。但是對於雇主來說,因此也會造成的生產暫停、外賣無法送達、勞動力減少、設備和工地材料可能被毀、利潤也會損失。難道雇主不清楚這些輕則受傷重則死亡的工傷事故,除了對工人本身,本質上也對企業不利的嗎?無奈的是,長期忽略工人權利,而雇主總能找到逃避責任的方法。

豐城建築工地事故並沒有止於73人的死亡。2020年8月,在豐城法院作出判決四個月後,三名建築工人在該市派出所新建項目工地拆除塔吊時,從高處墜落身亡;幾個月後,同年12月,豐城再次發生建築工地坍塌事故,中國勞工通訊的安全事故地圖上又記錄了一名工人在施工途中被突然坍塌的沙土掩埋後受傷。這場事故被當地電視台和網絡平台以典型的“災難敘事手法”簡要報道,即只關注救援工作,着重描寫14名消防員對工人的緊急救援,但沒有提及事故原因,也缺少當地安全官員、工會代表對事件的評論和反思。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22: 大年初一輸給越南有感
2022: 中共迫害左派的過程
2021: 再次強調,級別
2021: 博談網| 微博談:中共迫害的從來不僅僅
2020: 中國之漢奸:中國人中殺中國人多者是漢
2020: 從抗病毒看習近平的治國能力
2019: 豬年提防狗叫,好好做人
2019: 中國不必投降
2018: 警惕!特色黨走向納粹 !
2018: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權貴資本主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