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慶民 寫於 二零二三年
關於所謂“教育/高考/公考促進階層流動”
很多人批判如今中國教育,認為它並不能促進階層流動,甚至加劇了階層固化。
但其實,退一萬步,即便教育可以實現“鯉魚躍龍門”、“成為人上人”,又如何呢?所謂“流動”只是那一部分上位者,大多數平民並沒有從中受益,是另一種“城頭變換大王旗”。
這些年通過高考、考研、公務員考試而上位的平民子弟也不乏其人,但是並沒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只是精緻利己、因私為惡。他們成功,對他人、國家、人民,沒有帶來相對舊勢力更有益的東西
現在人們抱怨“寒門難出貴子”,可即便“寒門”出了“貴子”,甚至上了清華北大,有利的只是他自己和家人。他們及其圈子之外的、90%以上的平民大眾,並不能沾一份光。即便“沾光”也意味着損人利己、以傷害其他沒有關係門路者利益,而非普惠共贏。
這些“鯉魚”躍入廟堂、成為達官顯貴,並不會比傳統舊貴族對老百姓更好、政策更親民,甚至一部分更加無情、冷酷、暴發戶姿態。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就是一種零和博弈思維和結果。
良性的教育體制、晉升體制、激勵機制,應該是在促進個人成長、階層躍遷、生活改善同時,也能以各種方式普惠他人,讓各方都從中有所獲利。
而中國的體制,從古代科舉到當今公考,以及其他提拔晉升,確實有流動躍遷,但有利的只是當事個人(有時還包括家庭),對社會、公眾、沒有躍遷者,又有什麼好處?
當然了,不同的人分工不同、貢獻不同,身份和所得有差別也是有合理性的。
但是呢,所得和貢獻是匹配的嗎?很多人無非是生的好、關係好、運氣好,然後就金湯匙了,而不是自身真的有多少貢獻(且不說那些還作惡的)。還有的人,在條件非常惡劣情況下做了許多事,代價巨大,但因為種種錯繆因素,就不得志。
轉載者的話
中國社會的社會競爭非常不公平,這種社會競爭的目標是爭奪按權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機會,按權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會讓少數人發財,運氣好的人會贏得競爭,社會財富的初次分配就沒有合理性,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就是必要的。
政府官員與資本家的高收入不是按勞分配的結果,接受政府官員與資本家的高收入就與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無關。中國不是一個根據一個人提供社會必要勞動的能力與提供社會必要勞動的數量進行按勞分配的國家,中國屬於標準的按權分配的國家,權力大的人可以發財,可以為權力擁有者提供情緒價值的人可以發財。
這種提供情緒價值的能力是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互相作用的結果,本質上是運氣的產物,從衝突主義視角觀察中國社會的社會分層會發覺中國社會存在嚴重的結構性不公平。
在中國,出身平庸,既無法運用詐力對付底層民眾又無法為體制內官員提供情緒價值的人只能在底層掙扎,對付底層需要的詐力與取悅上層需要的情商需要依靠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互相作用才有機會產生,沒有好運氣的人在中國會生不如死,中國不是一個按勞分配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