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是父母的希望,國家的未來。這個時期的兒童需要在父母的細心呵護、學校的精心培育下,才能茁壯成長。然而邪教組織卻把目光瞄向兒童,伸出罪惡的黑手。
“法輪功”邪教是吞噬兒童的惡魔
“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聲稱,“六歲以下的小孩看法輪功書籍,可開天目,看到書上的法輪是轉的。”他還說,小孩子通過“修煉”可“上天入地變神仙”,意思是說,年齡越小,修煉“法輪功”效果越好。不僅如此,李洪志還在“法輪功”網站上建立“小弟子園地”培養自己的“大法小弟子”,並在被依法取締前,先後在北京、廣州、武漢、遵義、南昌等地舉辦多期少兒培訓班。
比如,1999年2月,在遵義舉辦的“法輪功”少兒學習班,分大、小兩個班,大班為9至15歲學生,小班為4至8歲學生,開班時學生有90多人,最多時達130多人。1998年在南昌舉辦的暑期培訓班,參加的兒童有160人,其中年齡最大的12歲,最小的年僅4歲。李洪志之所以把目光投向兒童,無非是這個時期的兒童可塑性強,接受新鮮事物快卻又缺乏足夠的辨別能力,而這個時期兒童的知識、思想、價值觀和對世界的認知理解正處於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中,極易被邪教組織盯上。
李洪志曾說:“孩子就像空瓶子,裡面裝什麼就是什麼。”“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這種“偏愛”無疑為李洪志傳播歪理邪說打開了方便之門,也給社會和兒童的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危害。
更可怕的是,家庭中如有父母修煉“法輪功”,對子女的危害不僅僅體現在精神上的,還體現在健康上,甚至生命上。
2009年7月7日,廣東省南雄市黃坑鎮的王群英因修煉“法輪功”邪教走火入魔,用菜刀砍死了年僅6歲半的侄女。美國俄亥俄州的華裔女子陳明明受“法輪功”邪教的影響,殘忍地殺害了只有5歲的親生女兒,事後還和丈夫共同把女兒屍體藏於餐館內。1998年中秋節的晚上,四川省雅安市寶興縣靈關鎮大嶺村4組田金花,在4歲的兒子小華患有急性胰腺炎時,害怕增“業”,減“功”,相信有“師父”“法身”保護,不及時將兒子送往醫院救治,最終導致兒子病亡。

▲小華生前照片
“法輪功”邪教製造了眾多殘害兒童的案件,每一起慘案無不透露着“法輪功”邪教的殘忍。李洪志的歪理邪說是製造兒童血案的罪魁禍首,遠離“法輪功”邪教才能避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