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進化論,我不以為是達爾文首先發現的。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母親曾經說過一句苗族古成語,令我驚訝不已。這句成語翻譯成漢文就是:“猴肉好吃,人面可羞”。大意是人與猴子本屬同類,同類相殘自然是可羞恥的事情。母親一生生活在苗區,沒有什麼文化,由此看來,這句苗族古成語不會是舶來品。人類是不是猿猴變的,這事本身就大成問題,如果人類是是猿猴變的,為什麼到現在,猿猴們又有了幾千年的時間來進化,還是變不成人類的樣子?我無意糾纏於這類科學問題,我向來對舉世公認的科學定論表示尊崇,當然也是怕被別人罵為不開化的猴子。
問題是,我們既然是猴子進化而來的,我們究竟比猴子多了什麼?
人類進化了,相對於還沒有進化成人類的猴子是頗有些優越感的。開化的民族歧視落後的民族,往往把別人稱為猴子。楚霸王是少數民族,他聽不進一個謀士的建議,謀士就譏諷他,說楚人是“沐猴而冠”,惹得楚霸王來了個歇斯底里的猴性大發作,把此人烹掉了事。人類進化的標準,大約還有對同類進行欺詐。有一個叫狙公的人,養了一群猴子,早上餵猴子三個橡果,晚上餵四個,猴子們有意見了。狙公就說,那這樣吧,早上給你們四個,晚上給你們三個。猴子們聞言大喜。這就是進化帶給人類的好處,可以不露痕跡地地欺詐成功。人類從樹上下到地上,生活好了,養得肥頭大耳了,就嘲笑別人是尖嘴猴腮,而且尖嘴猴腮的大抵都是壞蛋,這樣的邏輯在猴子裡自然是不會有的。殺雞儆猴是一個有名的成語,大約是人類受夠了那些不開化動物的調皮搗蛋,才會想起這個血淋淋的辦法。不知道別人看到這則成語時是什麼想法,反正我每一次讀到這則成語,都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因此在我寫文章的時候,是絕對不會去用這則成語的。
我在街上曾經看到過一個玩猴子的人,為了有噱頭,把幾隻猴子百般凌辱,嘴裡罵罵咧咧,手上的鞭子也不停的朝猴子抽。幾個孩子向他求告:“叔叔,別打它們了。”但那耍猴人似乎抽得更帶勁,並對圍觀的人威脅道:“大家不給錢,我就把它們全打死。”孩子們急忙把自己的零用錢都拿了出來。我知道耍猴人是不會把猴子打死的,如果那樣,他就破產了。但我也沒有阻止孩子們把他們的那一點零用錢都掏出來,從孩子們的身上,我確實看到了我們區別於猴子的地方。
據說猴子是很有情感的一種動物,一隻猴子死了,大家會圍着它哀傷不已。母猴死了,它的孩子會被大家收養起來,百般呵護直到長大。猴子們為爭奪五位,也相互撕打,但只要一方臣服了,獲勝者一般不會置對方於死地。而且,猴子不會因為爭奪一枚野果而大打出手,僅僅在爭奪王位和雌性時才為尊嚴而戰。這樣低級的動物,自然是要為我們偉大的人類所不齒的。因為我們是進化了的高級動物,我們有“需求”。近些年來人類的需求理論大行其道,竟然上了課本。在科級幹部培訓班的組織行為學教材中,我赫然讀到了舶來的需求理論,這種理論把人類的需求分為五種,說人類的進步是因為要不斷滿足自己的需求。發現這一理論的洋人固然是值得尊敬的,問題是,他發明了火,卻沒有告訴我們滅火的辦法。我從來不相信,人類的需求是可以滿足的,當人類的欲求無可滿足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而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我們又做了什麼?在需求理論的指導下,我們公開地搶劫、隱蔽或半隱蔽地偷盜、挖空心思去欺騙。我們漠視別人的痛苦,臣服於暴力,把臉弄得黑厚起來,把良心扔到垃圾堆里去,一切為了競爭,一切為了生存,一切為了自我實現……
從猿進化到人,我們少了一根尾巴。可是,我們內心的那一根尾巴,其實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