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永遠只能民主它能夠民主的東西
王希哲
民主,只能民主它能夠民主的東西。這麼簡單的道理,自由派們就永遠裝着鬧不
明白。
美國人要在美墨邊界設立“長城”,墨西哥人不高興,能夠舉辦墨西哥人公投,
以“主權在民”的原則,通過決定,不許美國人建這條長城嗎?不能。為什麼不
能?因為從加州到亞利桑那州到新墨西哥州到德州的主權早就不屬了墨西哥人民
而屬了美麗堅國人民。墨西哥人的民主,管不到美國,它不能夠民主它不能民主
的東西。
一個人馬路上撿了錢包,他能拿回家舉行全家“公投”,以“合法的民主程序”
決定這個錢包的“獨立”,也就是歸他家所有麼?不行。警察會找他,法院會找
他,為什麼?無他,他家的“民主”對這個錢包的主權所屬無效,他“民主”了
他不能民主的東西。
一群房客住慣了那房子,它能舉辦房客公投,以“合法的民主程序”決定這個房
子的“獨立”,也就是歸他們房客所有麼?
chinatown 的住民,世代住在chinatown ,他們能夠以“主權在民”,“住民自
決”的口號,舉辦住民公投,以“合法的民主程序”決定chinatown 的“獨立”,
也就是chinatown 主權歸他們住民所有麼?
都不行!
為什麼?道理這麼簡單:他們的“民主”無效;他們“民主”了他們無權民主的
東西。他們的這種“民主”,實質已經構成了對他人合法民主的侵犯,成為了對
他人既有主權的片面剝奪。
民主,各派學說汗牛充棟,盧梭哈貝馬斯......,古典的,時髦的,他們永遠論
述的是某個特定人民群體對他們早已既定的主權,不應該少數特權者把持而應由
該特定群體的全體人民行使。他們從來不會去論述本來就沒有主權的人民能不能
對他人的既定主權實行“民主”。
德國的主權民主由德國全體人民決定而不由法國人民決定,哪怕某些法國人生活
在德國土地上;法國的主權民主由法國全體人民決定而不由德國人民決定,哪怕
某些德國人生活在法國土地上;這本來是不言而喻的,根本不必去論述的。但恰
是這個不言而喻不必論述的領域,中國自由派們為了台獨的利益,竟故意地把它
攪得一塌糊塗。
中國的既定主權,為全中國人民所有。共產黨特權集團將其實際壟斷為一黨所有,
中國人民就要向它爭民主,就像共產黨當年向國民黨爭民主一樣,這是民主運動。
同理,中國各省的既定主權為全中國人民所有,不可以為各省各地方人民片面所
有。台灣省人民要將其片面壟斷為“本省人”所有,獨立出去,這就同樣侵犯了
全中國人民的主權,全中國人民就要向“台灣人”爭民主。反台獨也是中國的民
主運動。堅守在台灣的藍軍反台獨,代表了全中國人民的利益,維護着全中國人
民對台灣的主權,它就是中國民主運動的一個極其重要部分。
如果某些“台灣人”聲稱自己“從來不是中國人”,甚至是日本人,那麼,他們
就是僑居在中國台灣省的外國人;他們就自己解除了自己對台灣的任何主權,就
像居住在德國的法國人對德國沒有主權,居住在法國的德國人對法國沒有主權,
或者說,像世代居住在chinatown 的唐人對美國的這塊土地沒有任何主權一樣。
如果他們要片面“住民自決”,侵吞中國人民對台灣的主權,“回歸日本”或
“美屬”,他們就已經不是少數中國人對多數中國人的侵權,而是“外族”對中
國領土主權的侵占,中國人民就必須敦促中國政府出兵解放台灣,收復領土。
領土主權與統治權是截然兩回事。近現代民主理論,講來講去,講的是統治權的
問題,講的是特定主權領土上的一部分人要對另一部分人民進行統治,必須要經
過這些人民自由意志表達下的同意,這樣,特定領土上的主權,就由這特定群體
的全部人民所掌握,這就是“主權在民”。這種“主權在民”實質不過是“政權
在民”,也就是既定主權體現為政權後的歸屬在民,而不是主權本身的來源在民。
主權,特別是領土主權的歷史來源,從來與民主無關。任何民主不能,也無權解
決領土主權的歸屬。密特朗對台獨分子說,“主權不是投票可以解決的”。
原始領土主權哪裡來?特定人民群體的先祖血汗開發和暴力征戰來!世界進入近
代,從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劃時代,才有了世界既得利益大國對各國國家主權邊界
的國際承認和保障體系(歐洲以外還是弱肉強食的黑暗世界,不予保障)。一戰
後是凡爾賽體系,二戰後,是美蘇中英雅爾塔體系。我們說“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有人說“不是”。不辯論他自古是不是,戰後雅爾塔體系確認台灣主權屬於中
國,台灣就屬於中國,不必羅嗦。因此,台灣領土主權屬於中國的法律來源不是
“民主”決定的,而是美蘇中英盟國對日戰爭勝利決定的。戰後,任何對“台灣
主權屬於中國”的挑戰,無論它是戰爭挑戰,還是“民主自決”“住民自決”漂
亮口號的挑戰,都是對雅爾塔保障體系(體現為聯合國)的挑戰,都是對世界和
平的挑戰!都是一種企圖重新劃分戰後大國確定的國家主權邊界的再戰的冒險。
依據現代民主的原則,應該是“選票裡面出政權”不應該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
這是對的,但今天的世界,國家領土的主權(例如美國本身和後來對西部南部各
州主權)還是從槍桿子出的,或槍桿子為後盾出的,再由大國統治的國際體系承
認或保障的。任何改變的企圖,沒有大國的承認,都是不合法的,無論你是否事
實擁有所謂“土地、 政權、 人民”,再加“選舉”諸要素。你暫時擁有這些,
不能證明你擁有主權,只能證明你的非法割據,等待解放罷了。“選票裡面出政
權,槍桿子裡面出主權”,這是不能由自由派們去混淆的。
有人以蘇聯東歐的變動,來證明雅爾塔戰後體系也是可以改變的。當然可以改變,
大國同意就行。那時的蘇聯(俄國)掌握在戈爾巴/ 葉利欽手裡。若掌握在今天
的普京手裡,你看它還能不能變?不是絕對不能台獨,而是不能片面台獨,不能
“2 千3 百萬台灣人民決定”台獨,必須經過中國的同意,經過13億全中國人民
的同意。“大陸不民主”?不民主你就與大陸人民一起爭取民主,分割中國人民
主權自己走掉,是不允許的。美國今天對台海兩岸的立場,就是這個立場。
把政權與領土主權的來源區別弄清了,就可以輕易地揭穿陳水扁台獨主義者與為
他們張目,捧場,叫好的大陸自由派們對兩者蓄意的混淆了。他們的最高王牌理
論,無非是惺惺作態:“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否則違背了“主權在
民”的原則。
不對!“主權在民”,作為中國人民一部分的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未來的政
權,無權決定台灣土地主權的歸屬。台灣領土主權早有既定的主人 ----全中國
人民!“民主”沒有無限的神通。民主永遠只能民主它能夠民主的東西,永遠不
能夠民主它不能民主的東西。而國家領土主權,是不接受任何片面“民主”的,
除非打一場勝利的獨立戰爭後,得到大國的承認。
2007年5月18日
美西海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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