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跟帖: 頭戴光冕是上帝 : 陳泱潮“特權論”是對文革暴政中共的拯救書、獻策書、效忠書 2007-05-31 11:45:30
-------------------------------------------------------------------------------- “上帝”網友貼勾起我對民主牆舊文的一點回憶
作者: 余大郎
慚愧。樓主文中所舉之“孺子牛《法律和民主》”正是本人舊作 2007-05-31 19:34:53
《中國人權》第一期所載之文,記得是由一位朋友轉北京“人權同盟”發表在民主牆的。
十年後我在《紐約新聞報》當主筆時,偶而發現HK的這本雜誌載了此文。當時驚訝為何
雜誌影印的抄件竟不是我的筆跡,卻又似曾相識。忽然像閃電似地想起上海市局預審員
79年夏天“可有人幫你謄抄文章”的問話來了——原來那篇雜文是我前夫人的手抄,我
竟忘了!後來我便請示社長保存了這份雜誌,每次重閱,往事歷歷湧上心頭——包括我
那位友人代我去見魏京生捎來的“回話”,和鄧小平3/22講話後“人權同盟”兩位代表
(其中一位姓蔡)急於來滬“串連”共商大局的枝枝節節......
不料今天又在無意中重溫舊事,心頭的滋味卻一言難盡。
樓主可能不知道,正是批陳爾晉的那個麥卡NO.1徐水良及其跟班麥卡NO.2高寒,
不顧我是按常規出國留學來美的事實,在網製造了“胡系中共派出”的謠言。沾滿民運鮮血的
高寒,甚至更進一步以“廿年線人如一日”來血口噴人。可笑的是,高民賊還氣勢洶洶問我“
多年來你用錢收買了多少民運人士”,卻全不顧高/徐倆自己正是俺血汗錢(總達五位數)資助
者之一!人之無良,一致於此。可知,當前正招搖過市甚囂塵上的此類偽民運分子,與蘆笛一樣,
以訛人為業,作惡多端,罪行發指,哪有半絲“民主和法律”概念?他們若是一旦掌權,遠比中
共黑,是徹底的法西斯!
樓主之文,我尚未細讀。陳爾晉的“所羅門/彌勒事跡”我是很不認同,不過這與法輪功一樣,
信甚麼,是他的自由。可那些麥卡1/2及蘆之流,才是斫傷民運主體的劊子手,才是真正的大害。
感謝樓主謄錄舊文,順便說幾句個人意見,還請包容。
[附]樓主所錄本人卅年前舊文摘錄:
摘《中國人權》第一期孺子牛 “法律和民主”文:
★ 什麼叫法律?法是以一定方式調整人們間社會關係的國家條例和國家法律的總和……然而,我國是無法無天的。早在53年憲法制定後不久,毛澤東就說,我就記不住憲法有哪些內容,我們照例不按憲法辦事。
什麼叫民主?這個詞來自希臘文,是由人民和力量、政權兩個詞根組合而成“人民政權”之意。後借義人民有權參加國事或對國事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機會。
但據說“人權”是資產階級的詞,無產階級是“不講”人權的,(即做人的權利)因此,【無產階級民主在不少“社會主義國家”還只是時裝模特,她的肉體即“人權”因為代上了資產階級的帽子而慘遭槍斃了。】自然,人權還不止生存和溫飽這兩條,它泛指公民的一切權利。不過,我們明白,人民若不從乞丐的地位擺脫出來,他只能求一點做牛馬的權利。【法國人盧騷說什麼“天賦人權”,13年前毛澤東嚴厲地批判了,】他教導我們是“人賦人權”,所以,老百姓變成了鬼。
民主從來是有範圍的,關鍵是“民”的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會有不同時代不同階級的民主政體。中國的民主發源當在公元874年,當時國人攆走了周厲王,選了“共”地的伯爵為臨時攝政,史稱共和。不過是平民暴動,地位仍高於奴隸。“戰國策”有……遠古有民主,將來,有民主,只是近百年來沒有民主,所以,我們要為民主搖旗吶喊,當民主的護法伽藍衛道文殊。
【在中國,毛不但等於法,而且毛=民主,這種民主即是君主,也是獨裁政體之義。文革期間,民主即法西斯之代詞也。】民主是個柔弱的少女,需要法律這位體面紳士強有力的胳膊保護。可惜,中國的紳士在經常姦污和糟蹋這位少女的同時,在受盡蹂躪後,少女還得被迫承認,這位老爺是愛她、保護她的。
法律僅有的幾項人民的權利,不過是遮羞布,婊子的牌坊。【10年文革是人民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民主是奢侈品,是老爺鬍子上的香水,脖子上的領帶,法律是幫凶,它道貌岸然地保護着老爺,是老爺的刀筆吏和惡訟棍,隨時可以招來打手,給人民帶上腳鐐手銬。】 誰能愛民主,誰能為民主獻身,哪怕有點騎士風度,這位少女就將給他帶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