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中國,“民主”似乎很吃香,說民主是個好東西,又說民主是個不壞的東西,等等。說民主是個好東西,或者說民主是個不壞的東西,那要看說的是什麼樣的民主。
西方民主就是個不好的東西。怎麼不好了?搞競選,公民投票,各黨派輪流執政,很熱鬧嗎,怎麼就不好了呢?因為那個民主實在是個糊弄老百姓的東西,是有錢人的民主。
怎麼糊弄老百姓呢?還是那句話,有誰見過哪個“民主”國家的憲法規定參加選舉的選民,沒有達到全體選民的80%以上(即所謂參選率),選舉就無效。沒有。什麼叫“民主”啊?民主最基本的定義就是要表達大多數人的意願,80%算大多數了吧。而在“民主典範”的美國,參選率也就30、40%,能達到50%就相當不錯了。不到50%的人選出來的總統算是民意嗎,顯然是少數人的意志強加給了多數人,能是民主嗎。絕不是。
有人說了,那些不參加投票的選民有不投票的權利,這也正是民主的體現。此言差矣,一個所謂“民主”的體制搞得大多數人不願意去參加投票,這個民主說明了什麼?正好說明了這個所謂的民主只不過是資產階級政客們玩弄的遊戲規則而已,老百姓玩不了,玩不會,或者沒有時間玩,沒有精力玩,或者玩不玩都一樣,玩了也白玩,所以不願意玩,玩不下去了。只有職業政客才能玩得懂,玩得轉,把老百姓玩得團團轉。
我們要的民主至少不是這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