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不承認“統一”,大概因為歷史上的滿清和中華民國從未在藏區委派縣級官吏。所謂 “獨立”也是反對殖民占領和強迫漢化,所以其主張建立大西藏的實質,乃是“西藏復國主義”。但是西藏人又是從來沒有明確的國家概念,因為這個民族習慣於共妻或者共夫,這樣婚姻制度的人是沒有占有欲的,而我們知道我們的國家政權是為了保護對於家庭土地財產的占有權。中國政權的特色,是派官設卡收稅征役,在農耕地區按照戶籍。但是游牧的西藏人,只喜歡往寺院裡奉獻。所以,如果用漢語詮釋西藏人概念中的“國”,不應是我們的王國,而是他們的佛國。
現在我們譴責“藏獨暴徒恐怖攻擊”,因為西藏獨立就破壞統一,因為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其實呢,不僅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而且西藏與中國之間的青海省和西康省[四川的西部],自古也不是中國的。這兩個所謂的“省”,原來不過是歷史上的笑話而已。
青海地區,原來叫作安多,清朝直到雍正年間為了監督蒙族與藏族的牧場分配(湟水河以北歸蒙族,以南歸藏族),才設了個“辦事大臣”和青海總兵[民國北洋改稱 “青海鎮守使”]。1928年,由馮玉祥建議設立了青海省,以便安插他的勢力,但他始終不能踏入青海半步,因為從1909-1949的四十年間,青海地區一直由回族軍閥(原來是清末“回民起義”的強盜,投降了清朝又歸附北京民國、南京民國的)馬麒馬步芳家族統治。特別是1937-1949年間擔任青海省主席的馬步芳,總共蹂躪5000女子,包括自己家族的胞妹、侄女、兄嫂、弟媳,以及部屬的妻女,規則是他公開揚言的“生我、我生者外,無不奸。”這個馬回回,能代表中國或者中國文化?這個“中華民國青海省”,豈不是個笑話?
南京民國建立之際,四川省政府主席劉文輝占據以成都為中心的川西,他的侄子劉湘占據以重慶為中心的川東。後來1933年二劉火併,老劉主席及其省政府被小劉打出了成都,流亡到了藏人的康巴地區。1935年就“上書”給蔣介石,同意自己的侄子是四川唯一合法省政府,條件是自己的流亡省政府所在地設為“西康省”,這樣大家都有面子。蔣介石呢,同意劉文輝在西康籌備建省,代價是敲詐一點銀子;任命劉湘為四川省主席並率所部到上海充當抗日的炮灰。然後呢,老蔣也被日本人打出了南京,1938年12月8日流亡到了重慶,這才理解流亡政府的苦楚,1939年1月1日正式公告西康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劉文輝呢,又當了十年的省主席,在藏族人民頭上搜刮的錢財運回四川大邑縣老家,購置田地建成了著名的“收租院”。我們小時候批鬥的大地主劉文彩,其實只是劉文輝的哥哥兼管家。1949年,劉文輝叛蔣投共,共產黨更是黃雀在後,為了滅掉老劉,就於1955年的全國人大決議滅掉西康省,阿壩甘孜涼山等州劃給四川,昌都劃給西藏。把藏地康巴轉入漢地四川,這個中轉的西康省只存活了10年,豈不是個笑話?
通過歷史可以看出:原來屬於藏人的青海和西康,一直由侵害藏人生命財產的軍閥強盜集團割據自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無力消滅這些強盜,只好表面承認他們的割據,但沒在那裡行使過一天主權。所以,藏人現在要求建立一個大西藏,相當於追討自己的合法財產,儘管這些財產從一個強盜手中轉到另一個強盜手中。如果我們既咒罵中華民國的蔣介石馬步芳劉文輝是強盜一般的反動軍閥,又要強占從這些強盜從藏人那裡強占的“主權”。這種道理的實質呢,想要自己造反的時候就說“造反有理”,不許別人造反的時候就說“造反有罪,鎮壓有理”,是不是可以叫做“漢族沙文主義”或者“中國沙文主義”?
來源:獨立評論